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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嫉妒》

_2 张悦然(当代)
第39节:密斯特保罗(4)
  我们都抑郁,我们抑郁的时候就默默地把西红柿切成薄片,把吞拿鱼罐头和色拉酱搅拌在一起,用坏掉的蒸汽机打蹩脚的奶泡。我已经有一年零三个月没有性生活了,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数着日子,后来觉得这些日子彼此雷同,面目模糊。只记得最后一次做爱是在一个摄影师的公寓里,那时我还没有从戏剧学院毕业,一心想要过上萨冈式的生活,成天喝酒,与艺术家们混迹在各个路边酒吧,做爱,谈写作,寻欢作乐,后来才知道自己搞错了地点,也搞错了时代。现在我对爱情没有兴趣,也没有人来爱我,若干年后或许我也是个晦涩闷骚的作家。
  但是这天,一直到打烊保罗先生都没有出现。
  我想或许他昨晚被淋得感冒了,这让我晚上一个人拉卷帘门的时候觉得有些异样。其实保罗先生并没有得罪过我,反过来他对我很好,我知道当我支着胳膊站在吧台后面的时候,他常常在透气的间隙看我两眼,这两眼跟他看露露时候的赤裸裸不一样,是一种惺惺相惜的目光,可就是这目光让我觉得恶心。
  我想起去年冬天,半夜写不出小说,我裹着件拖到脚踝的棉袄,戴着棒球帽,走了很长一段路跑到戏剧学院门口买烤肉串吃。几个低年级的学生坐在台阶上边喝啤酒边等,我很怕他们认识我,很怕他们知道我就是那个当年仿佛叱咤过风云的女学生,在诗歌朗诵会上突然站起来背诵里尔克的诗,半夜里被各种轿车、吉普车、摩托车送回到寝室楼下,这些往事令人面红耳赤。
  于是我跑到隔壁便利店里去买一桶农夫山泉的水,想躲避他们,捧着水站在门口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叫我:"简。"简是我在咖啡馆里用的英文名字,我跟所有的咖啡馆女招待一样起着俗气的英文名字,这样容易被记住,却难以辨别这个跟那个的区别。
第40节:密斯特保罗(5)
  我发现是保罗先生穿着他的海军大衣站着,手里捏着一包香烟和一盒压缩饼干,他对我说:"我到这里对面的医院里来吊盐水,拉肚子了。"他的普通话说得非常流利,但是这只能令人感到凄凉。
  突然我很想把手里的那桶水藏到身后去,因为他盯着我看,我被他盯得毛骨悚然,便也从帽沿下笔直地望着他,望着他右手背上贴着的胶布,有一点点血痕。我们就这样警觉地对望着,彼此嗅着对方身上的气味,想要知道对方是不是跟自己同类。什么样的同类?一样需要半夜独自出来吊盐水,需要从超市里买压缩饼干充饥,需要捧着一桶四升装的饮用水站在半夜的冬天马路上的同类。我们的身上都有同类才会散发出来的气味,于是保罗先生的眼神很快就温柔起来,他不再凌厉,却像是氲着湿漉漉的蒸汽。
  我一阵厌恶,指指不远处烧烤摊旁边,那群喝啤酒渐渐喝高了的年轻人,故意说:"我的朋友们都还在那里等我呢!"便抱着那桶水,跑向了那里的欢声笑语,以及肉串香所带来的生机勃勃的热闹里去。
  就是从那天以后,我开始支使露露往保罗先生的咖啡里吐唾沫,我不愿意自己吐,我故意要让大家都知道我讨厌保罗先生,我讨厌保罗先生胜过一旦喝醉就毛手毛脚口不择言的坏男人们。反正大家都不喜欢保罗先生,因为他小气,从来不给小费,从来不点超过二十块的东西,在咖啡馆被挤得最满,客人都在外面排队的时候,他依然霸占着一整张桌子,桌子上放着只空杯子,而他自己却好像是一个置身于这个世界之外的人。
  有几次咖啡馆里的洋葱用完了,我去一条马路外的菜场里买,傍晚,会在路口遇见独自一个人走路的保罗先生,他通常神思恍惚,异常缓慢地行走,好像看不到我,也看不到路上的任何行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面。所以我猜想他一天的日程,大约就是醒来,写作,写不出来,便去外面闲逛,走路,或许他会在路边小饭馆里吃一顿潦草的晚饭,然后他就来咖啡馆里,他坐在咖啡馆里什么事情也不做,喝一杯意大利特浓,用一支很旧的派克钢笔在笔记本上写些字符,枯坐到打烊,一天便也结束了。没有人问过他为什么要来中国,没有人关心这些,坐在他周围的客人们一到夜晚就喝起了威士忌,金酒,茴香酒,他跟这些热闹都没有关系。
第41节:密斯特保罗(6)
  后来只要保罗先生在的时候,我就特别大声地跟露露说话,露露对于我的突如其来的热情很疑惑,但她总还是那么乐此不疲地跟我聊她的老蜜糖先生们,聊他们的尺寸,体位和他们毛茸茸的胸脯,我听这些感到几乎要睡着,我宁可一个人在角落里面呆着,做三明治,揉匹萨面团。但是我偶尔瞥见保罗先生在看我,他的目光,疑惑,愤怒,不解,嫉妒,仿佛不明白,一个明明应该跟他一样形只影单的人,为什么却在这里大声说笑,好像蹩脚的应招女郎。
  好几次傍晚的时候,咖啡馆的生意还比较清淡,露露会带着她的那群古惑仔朋友们坐在露台上抽烟喝啤酒,过去我一定是坐得离他们远远的,可是现在我竟神使鬼差地坐到他们中间去了。我跟这些过分年轻的小孩们一样,脱了鞋坐在露台的台阶上,脚踝边放着瓶冰喜力,还抽起了很久没有碰过的香烟,他们粗鲁地说话,热气腾腾,嬉笑打闹,露露坐在一个男孩的腿上,男孩的手抚摩着她一根露在外面的胸罩带子。
  那天保罗先生正好在这个档口走过来,他像往常一样穿着那件对襟的白衬衫,夏至日,他已经把衬衫的袖口给挽起来了。他就这样走过露台,视线几乎没有从我的脸上移开过,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直到我从心底里感到光火,我把手里面那颗抽剩下的烟屁股往他直直地弹过去,本来的预想中,那颗烟屁股应该直接击中他的衬衫,而我用岔了力,烟屁股软绵绵地掉在了他的裤脚边上。但保罗先生显然还是震惊了,他停下来,没有发火,却朝我笑了笑,牵动一下嘴角的笑,显得那么无奈,忧伤,和很多很多的不解,我觉得他几乎想要转身而去了。
第42节:密斯特保罗(7)
  周围那群荷尔蒙过剩又没有脑子的男孩都哄笑起来,露露也笑,颤抖着她薄薄的肩膀。
  我假装没有看到保罗先生,大力地喝下一口啤酒。
  连续三天保罗先生都没有出现,连向来毫不关心别人的露露都开始问:"保罗先生难道回国去了?也不会啊,他难道买得起飞机票么,哎呀,难道他不回国去是因为他一直都没有钱买飞机票吗,那也太惨了。"
  "现在又不是圣诞节,回什么国。"
  "他该不会是出什么事情了吧,一个人住的,尸体腐烂了才会被发现。"
  本来我以为保罗先生不在了,我会松一口气,我可以像往常一样安静地坐在咖啡机的后面,看着水斗里浸着的青椒和生菜叶子发呆,想想那个永远都写不完的小说,还有那些总也完不成的梦想。可是现在我却总是在不自觉地望着窗外,心神不宁,像个在等待着恋人归来的女人。保罗先生常坐的位置上现在坐着一对下飞行棋的恋人,女孩正是我最讨厌的类型,差不多就是露露的类型,过度打扮,卖弄风骚,愚蠢,却生机勃勃。
  差不多一个星期后,也是一个下雨天,对面电影院散场的时候,那些没有带雨伞的人都跑到咖啡馆里来消磨时间,等待雨水过去。露露一心想要下班,这下子被突然到来的客人们搞得心慌意乱,连续送错了很多次东西,我也手忙脚乱,把芝士蛋糕当作布朗尼放进了微波炉里去加热。把所有的点单都出掉以后,店里人声鼎沸,雨水常常令人兴奋,就好像这片刻等待的时光是恩赐得到的,他们大声聊天,喝啤酒,嚼刚刚炸出来的薯条,烤箱里的蒜味黄油三明治喷香,喇叭里放着杰克·约翰逊明亮的音乐。每当这种时候,我站在水斗后面擦干那些洗完的碟子,就会觉得特别迷惘,我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做什么,我也不知道以后到底要做什么,我看着露露与一桌西班牙舞团的客人们在一起,甩着她惯常的小把戏,觉得很可笑。
第43节:密斯特保罗(8)
  这时候,电影院的霓虹灯暗下来了。
  那最后走出来的人,竟然是保罗先生,还有一个女人。我隔着玻璃注视着他们,他们在电影院门口的台阶上站了一会儿,然后保罗先生撑开一把黑色的大伞,把那个过分娇小的女人彻底笼在了伞下来,他们靠得很近,保罗先生一定搂着她。他们朝咖啡馆走过来,我也不知为何竟然紧张得,几乎要窒息。但是保罗先生并没有进来,或许是因为今天咖啡馆的热闹程度出乎了他的想象,过去他从未在这个时间进咖啡馆,这个点的时候,他已经坐在了他的火车座里面,他已经浸泡在自己的世界里面了,他大概被这热闹吓坏了,朝女人微微一笑,就牵着她的手走过去了。我缩在一堆坐在吧台上喝酒的客人们身后,竟然唯恐被他看到,唯恐他看到我,一个人,擦着擦也擦不完的碟子,永远都是这样,永远。
  最后我瞥到一眼那个在伞下的女人,她穿着双夹脚的拖鞋,皮肤黝黑,有只肥硕的屁股,眼神不定,头发油腻腻地披在肩膀上,像是那种在菜场和洗头店里常常能够看见的女人,总之一无是处,完全又将是保罗先生日后给别人留下的一个笑柄。
  但是保罗先生就是会把这样一个女人搂在身边,毫无审美,满怀柔情。
  这个女人会看他写的小说么,会在知道他只是个贫困潦倒,被困中国的作家以后,就抛弃了他么?我在等着这一天么,等着他被抛弃的这一天,再次回到咖啡馆来,露露再往他的意大利特浓里吐一口唾沫,我为自己的恶毒而颤抖起来。
  直到打烊雨都未停,我在瓢泼大雨中骑着自行车经过那些桥洞,我觉得自己真的正在变成电影里面的,机器人战士,冷酷,无情。
第44节:鸡(1)
  如果我们现在再次爬上桥,便会看到大街上一片荒凉的景色,像河水干涸后空虚的河床,一直延伸至黑暗的夜里。
  鸡
  文/谢晓虹
  也许,十二月运进城市的鸡将肥大如牛--他们猜测说,要不是的话,街上怎么堆满了那些巨大的笼?
  放学后,我甩掉妹妹,跟他们一起跑到大街上去。然而,我们带备了的谷物并没有派上用场,因为笼里并没有我们所期待的色彩艳丽的鸡,而只是挤满了那些像母亲一样拥有丰满乳房的女人。在竹篾之间,她们露出愤怒的面容,但那些从她们嘴里吐出来的,异地的语言,却像鸡的声音一样难以明白。蹲在路边,我们发现她们脸上的颜色都融化了,露出异常苍白的脸,和一张张涂上了血红色彩的嘴巴。
  或许她们把所有的鸡都吃掉了?我们议论着说,但那几个负责看守的警察却把我们赶到马路的另一面。他们用黑色胶带把放置了好几个大鸡笼的街道封起来。他们拉紧大衣,抱怨着已经这样站了一整天,而街道这样寒冷。"有什么办法呢,监狱里再没有多出来的位置了。"一直到离开,我们仍然没有人知道那些女人为何被关在笼里。
  "她们是作为母亲的替代品被非法运进城里的,只要有钱便能买下她们。"一个缠着头巾,坐在栏杆上的男孩子说。他给我们每人抽了一口从父亲店里偷来的烟,并给我们一分钟的时间,让我们看他藏在身上的那一帧照片(那时我们,包括他自己,还不知道那个露出一边乳房的漂亮女人,就是正在喂哺他的母亲),所以我们中间没有人不相信他的话。于是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决定不再回到乏味的学校,而是把家里可以变卖的东西都带到街上来。
第45节:鸡(2)
  街上愈来愈寒冷,大部分时间里,我从后面抱住同样蹲坐着的阿木的脖子(在学校里,我也常常这样抱着他),左边的面颊贴着他刮得光滑的后脑勺,幻想着那些还没有被运进城里来的色彩缤纷的鸡,鼓动着翅膀,从我们的头顶飞过。然而,当我张开眼睛,却总是看到对街那些挤在笼里的女人已冷得一动不动,沉默,彷佛不过寒冷街景的一部分。警察们偶尔把女人的头颅硬拉出来,塞进大衣里,我们才能听到从那里传出来的,唧唧的声响。缠头巾的男孩这时会摆出一副不屑的表情,独自抽起烟来,却不再分给我们一口。
  我们不久便发现,渐渐多起来的途人对我们的货物其实不屑一顾,他们只是在街道上徘徊,烦躁不安地盯着笼里的女人。人群究竟是何时聚集起来的?我们跑上横跨两条街道的天桥,第一次发现我们城市里的男人就像老鼠一样多,人龙沿着长长的街道,一直延伸至海边--那个母亲们被抛弃的地方。我们城市里留下来的,就只有这些男人了,我们悲哀地意识到,相比之下,笼里女人的数量却少得可怜,我们将不可能分得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
  缠着头巾的男孩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离去,连同我那枚簇新而闪亮的不锈钢校徽,他们带来的手帕、拖鞋、蜡烛……都一并不翼而飞。道路上也没有我们的位置了,蜂拥的人包围着那些警察与笼子,我们只能弯身从他们的腿缝之间找到离去的路。
  回到家里时,客厅的地上布满了水渍。妹妹坐在巨大的塑料浴盆里,整个身体被热腾腾的水淹没,只露出一个细小得可怜的头颅。
第46节:鸡(3)
  "今天晚上没有饭吃了,父亲拿走了我们所有的零用钱。"
  我奇怪我并不感到饥饿,只是故意张开双手,夸张地告诉她说:"你没有看到,她们都拥有像皮球一样的乳房。"
  然而,妹妹看来一点也不感兴趣,她只是专心地摆弄着浮在水面上的毛巾,把空气挤进去,让它鼓成球状,然后又把它捏扁。
  "难保有一天,我也会像那些女人一样,被当作母亲的替代品,运送到另外一个城市里出售。"
  "那么,到时候,你便会知道我所能卖得的价钱。"妹妹得意地笑着,瘦削如竹的身体突然从水里冒出来。
  莫名的愤怒驱使我把妹妹重新按进水里,浴盆被推倒,热水与泡沫流泻了一地。妹妹的叫喊与挣扎是毫无意义的,她应该明白,父亲和其它的男人大概已把街道上那些笼子洗劫一空。如果我们现在再次爬上桥,便会看到大街上一片荒凉的景色,像河水干涸后空虚的河床,一直延伸至黑暗的夜里。
第47节:挚敌(1)
  我对他并没有恨,还没有。仇恨守候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像个掠食者,埋伏在发臭的黑暗当中。
  挚敌
  文/胡淑雯
  有一种记忆,像葡萄,冻在冰库里一年,两年,十年,或者二十年,直到这辈子第一次搬家,在准备清掉之前,才看清它的长相。
  这一粒粒硬得像肿瘤的东西,当初是怎么懒得清理(要知道,清洗葡萄是很耗时费力的:繁琐的表面积,动不动就破皮,像小孩子脆弱的自尊心),一段时间过后依然舍不得丢弃,储存了一阵又不太敢吃了……其实摆烂了也就丢了,偏偏摆不烂。又偏偏,不烂的东西比任何好东西或坏东西更难处理。于是不处理。
  不处理。
  直到搬家,不得不处理了。葡萄已经二十岁。
  你将它自冰库的内壁剥下,像剥下一块礁岩似的,无法界定这葡萄是活了二十年,还是死了二十年。
  葡萄没有发霉,就像故事还是故事一样。过了二十年,故事没有腐坏、变味,它甚至还是新鲜的。像一条封存在冰层的鱼,百年的冰水化去,它抖一抖背鳍,掀动了鳃盘,活生生游开了。
  故事自记忆的冻土爬出来,咳一咳,像一粒不死的葡萄,原汁原味,还能呼吸。
  故事完整无缺,我以为。故事因遗忘的坚决、回忆的静止,免于人为的涂改与破坏。我以为。就像童年收到的那些情书,一字不变,墨色不改。小学生恭恭敬敬的笔迹,幼稚兮兮地装大人。譬如这一封,张汉杰在放学时给我的:许清芬小姐,我在此正式向你求婚,你若不嫁给我,我就要去剃度当和尚。
  张汉杰小朋友的,爱的誓言(由于不了解语言的重量,误信了自己对语言的使用权,就像最不了解永恒的人,最敢于提起永恒),一字不变,墨色不改,埋在记忆的冰层,被回忆的温度化去。他当然没去剃头,他的头发一路茂长,直到头皮喊累的地步。
  上 在发出恶臭的黑暗中
  我还记得的,张汉杰早就忘了。他可能也不记得,在求婚信发布的隔天,下午第三节的体育课,他的母亲与姐姐被他请来鉴定,鉴定她们的儿子与弟弟看上的女孩,是不是一个漂亮的淑女。
  他姐姐眼睛细细的,剪了直线型的娃娃头,非常的亚洲,在美国学校念初中。一口昂贵的英语腔里装了牙套,矫正那怎么也看不出毛病的齿列。她翩翩走向我,橘色的裙尾被强风咬了一口,火焰般烧开来,她不遮不掩也不收紧步伐,照样明明艳艳地走到我面前,送了一只手表给我。
第48节:挚敌(2)
  我不敢收。整座操场上我们班与隔壁班的一百个同学都在看我。偏偏我好死不死,来自一个未经礼物文化雕琢的家庭,我们家不过生日不送礼物不讲好话,在拒绝礼物的时候也显得慌张无助,拖拖拉拉的缺乏决断,十足的小家子气。
  对我来说,父母兄姊那样宠爱一个小孩是不可思议的。一个小孩如此坦率天真地打开心事,也是不可想象的。一家人高高兴兴在餐桌上聊天、睡前亲亲脸颊互道晚安,则根本是作怪。就算要送东西,也是姐姐送我的旧衣服、妈妈犒赏的一包五香乖乖,怎么也不会是一份礼物,秘密般藏进漂亮的盒子里,随时准备跳出来惊吓你。当然也绝对不会是一只手表。--所谓手表,是我们用圆珠笔在皮肤上乱涂乱画的东西。
  这是我和张汉杰的差异,也是我跟那一班同学们的差异。他们是私立小学理所当然的消费者,我不是。假如这所学校是一套手工订制的进口西服,我就是代班女工(出于不够精准的品味)错缝上的一颗纽扣。
  巧的是我妈,她还真的在成衣厂工作呢。送我进私立小学,也出于她的坚持。她曾经在外交官家里帮佣,在别人的世界里窥见许多好东西、养出好品味、也养出不切实际的盼望。她坚信,假如她的女儿接受贵族教育,就有希望成为贵族,而成为贵族的条件是:迷倒贵少爷,嫁做贵妇人。所以她非常非常,看重我的外表。
  升小六的那个暑假,我的(假性)初经来了又走,我妈炖了四物要我喝下,我不肯,捏着鼻子让她追,直问这脏兮兮像毒水的东西喝了要干嘛。她回答了我,答的不是"为了调理身体为了健康" ,而是,"喝下去才会长得好、长得漂亮,"我妈说,"这样,男人才会爱你。"
第49节:挚敌(3)
  这是三十五岁的母亲,对十一岁女儿的关爱,也是一个女人对女童的忠告。
  这句话听起来有多么现实,就有多么浪漫:美貌,是女人摆脱旧阶级的最大本钱。
  所以我妈非常得意,当我在圣诞节收到四十几张卡片、二十几份礼物、十几封情书。尽管我家只拜土地公,根本不认识耶稣。
  我妈并未发现,她的女儿之所以备受瞩目,并非因为美丽,而是因为她和别人不太一样。那些酷爱竞争、把追求当争霸游戏的男孩们,仿佛在我身上捕捉到了什么,却无法解释那到底是什么。
  因为自觉跟别人不同,我的脸上经常挂着一种沉思的表情、自我怀疑的表情,害怕说错话,害怕被看穿。对自己的自卑心感到羞耻,眼光总是落在远方,落在嬉闹的人群之外。不爱说话,除非必要的话。于是竟有了深度。小学生不该有的深度。男孩们崇拜我。女孩们嫉妒我。我讨厌惹人注意却又觉得这样也好,正好让我宰制异性,报复同性。
  谁叫他们是这样一群讨人厌的、年幼的权势者,家里一个比一个有钱,而且那钱,不是任何一个现在还活着的人能赚来的,却靠着那钱换来权位,继续累积财富。全然符合权贵的定义。我被请进了五星饭店,替林圣宇过生日,十个受邀的同学当中,我是唯一的女生。吃的是buffet,那些奇怪的菜我一概不认得,只认得米粉、炒饭、还有布丁。
  另一次,庆祝苏学理得了作文比赛冠军,苏公馆叫了外烩办party(公馆?什么公馆?啊?许公馆?……我妈捂着话筒堵住来人的耳朵,大声喊道:许清芬!一定是找你的!)。进了苏公馆,一只骄傲的北京犬对着我吠,一边狂吠,短短的四肢边往后退,胆小得要命。浴室里,一块漂亮的香皂搁在浴缸的折边,新奇的桃红色,雕了华丽的外国字;我好奇摸一摸,闻了闻,偷偷抹了一点皂香,洗把脸。晚一点,一个女佣在我不经意的注视底下,自浴室走出来,手中握着那块香皂,去后阳台洗衣服。
第50节:挚敌(4)
  我该觉得羞辱吗?--同学放假去骑马,我骑林丽莺她家的三轮车(林丽莺住在我家后面,她妈在市场卖水果,用三轮车送货)。同学的爸妈在球场打高尔夫,我妈在家打小孩、在夜市打弹珠。
  我多想变成别人家的小孩呀,变成同学家的小孩。希望家里养的是贵宾狗,而不是老鼠和蟑螂。听英文唱片,而不是台语录音带。房间铺地毯,餐桌摆刀叉。去圆山饭店游泳,而不是在溪边泡水。爸爸当不成律师或教授,那么,就算是开一间文具店,也比在餐厅当泊车员要来得体面高尚。
  假如你来自我这种家庭,我们这种家庭,学会沉默,沉默,沉默才是家庭的生活之道。爸爸工作太累了,电视关掉,不要吵。爸爸的脚受了伤,夜里睡得浅,我想上厕所,却不敢拉开房间的门,深怕那老旧的门轨会发出干涩的呻吟,像一根发酸的骨头,吵醒父亲枯燥无梦的睡眠。
  安静,安静,不要发出声音。厨房里滑倒,自己爬起来就好。洗头洗到一半没了瓦斯,别乱叫,冷水淋一淋赶快擦干就好。就连我的每一次咳嗽都遭到监视--生病是犯错的行为,体力与金钱的双重浪费,理当遭到鄙视。--不必解释,不要吵,别在那里可是可是地装可怜,我爸说,外面的世界、讨生活的世界,有更严厉的沉默压在上头。
  我爸工作的那间餐厅,位在市中心的"名人巷"附近。招牌小小一块,自信地收敛在大理石墙面的凹槽里,仿佛不稀罕似的、不欢迎人,除非很有钱的人。
  有钱人不会知道我爸在这"趴"车并没有底薪,他们没有生存问题,于是从来不会了解别人是怎么生存的。他们之中做官的那几个,我同学的爸爸们,吃的用的都是政府的钱,并不习惯自己掏钱,这也就难怪他们,竟然把打包的剩菜拿来充当小费--这是什么意思!把你准备丢进垃圾桶的东西,拿来付停车管理费?本人是靠小费养家的,靠小费养家,你懂不懂啊!--我爸当然不会把心里的话说出来。靠小费养家的人,是不能发脾气的,不能讨价还价,甚至不能拒绝那些无礼的馈赠,只好不辞劳烦,把剩菜拎回家,度过另一个半锅鸡汤的夜晚。
第51节:挚敌(5)
  小男生对我纠缠不休的兴趣,不是同类对同类、名犬对名犬的兴趣,而是对异类的好奇:娇贵的宠物,对小土狗的盲目追恋。谭德睿把我的照片关进他的项链坠子,高志浩写了一首肉麻的诗,孙云鹏在走廊捡起我的发夹,追上来,我说谢谢,他说,"这是我的荣幸。"我惊异一个十一岁的小孩也可以给别人荣幸。他们爱的那个女孩根本根本,与我无关。
  也有那手法不太雅致的,譬如赖昭麟。家里开纸厂,钱是有的,但父亲学历不高,还不是贵族。总是在颁奖台下自言自语:奖状,奖状有什么了不起,回去叫我爸印一百张给我。他在我生日那天远远喊我一声,"喂!许清芬!"语气凶寒得像是跟我有仇,然后突击似的隔着半间教室,重重丢出一个东西,砸中我的鼻梁。是送给我的礼物,一只河马布偶。
  还有那实在不怎么有气质的,李明俊,继承了他爸那种小企业主的、务实的创造力,下课间胡乱拍了我几张照片,兜售给有兴趣的人。
  愈是蛮横失礼没气质的,愈像我的兄弟、我们那里的男孩。其中最没气质的那一个,叫做吕彦谊,住在我家隔壁巷(另一颗摆错位置的纽扣,但价格或许比我还高一点,因为他家是开药房的)。我最不愿理会的就是他,谁教他是我的同类。我也从不揭发,他用什么方法作弊偷了多少分数--你怎么能够闻到他房里的臭味?除非你离他很近很近--同类与同类最好别相靠近,否则就有相互出卖的危险。
  这群年幼的权势者当中,有一个王者,一个挺拔的美男子,考试总是第一。王子身边有个丫鬟,任劳任怨的一个矮小女生,总是被选做服务股长(她是半价的优惠生,校车司机的女儿,另一颗不安其位的纽扣,另一个我该回避的对象)。小丫鬟替王子跑腿,将我自放学的钟声里拔出来,抓到王子面前,说,"这就是许清芬。"
第52节:挚敌(6)
  俊美的王子看得我心脏都快停了,虽然他只看了我一眼。
  才一眼,就毫不迟疑地下了判决:"就这样?我看明明不怎么样嘛!"
  有品位,果然是见过世面的大少爷。
  他转过头,面向灿烂的黄昏,一声不吭,脸上仿佛镀了一层膜。而他的表情,就浮在那没有表情的薄膜之上。
  我对他并没有恨,还没有。仇恨守候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像个掠食者,埋伏在发臭的黑暗当中。
  五月份,梅雨把整座城市淋成了一盒湿饼干,第四个周末,总算冒出一个清脆的晴天,闲逸的人出门享用阳光,打工的人追赶工作进度。有钱的花钱,没钱的赚钱,餐厅外守着两个侍卫,厨房中翻炒着忙碌的香味,餐桌上警戒着干净到发亮的酒杯,部长一家来店里聚餐。没有薪水的泊车员,在餐厅外跟部长的司机聊天。
  部长一家用完晚餐,准备拿车回家啰!--老板站了起来,电话不敢出声,连地板上的花纹都绷得紧紧的。那一本正经、对名流不存偏见的泊车员,比部长的司机抢先一步,打开车门,微弯着腰,伸出右手,说一声部长慢走。
  泊车员说慢走的一刻,伸出了右手,他的手心并不向上,并不期待获得任何的奖赏,他只是想要握手,想要握手而已(部长先生,我并不在乎你那一身的财富、权势、地位,无一不是世袭而来,我并不在乎。我不会因为你的身世而看不起你,光是这一点,就已标示了我的教养和风度)。但是部长并不领情,在泊车员落空的手上投下了一个轻率的蔑视,连头都不点一下,只留下车门开闭的瞬间、一声坚固而充满价值感的,砰!
第53节:挚敌(7)
  泊车员要的只是握手。只是握手而已。
  但是部长不要。这只饱食终日的蝗虫,于周身架起高耸的围栏,守卫、净化他丰饶的贵族生活。他不出手,不出声,他不想弄脏自己的护栏。由于欠缺社会历练,把一双辛勤劳动的手,当作乞讨成性的无赖。而他的儿子,我们学校的王子,则眼睁睁目睹了这一切。
  我想象我的父亲(故事一经回忆的干扰,就无可避免要动用想象,来填写记忆的空白),想象他呆站着,站在一条狭窄的光线中。他亲身经历的、与他被教导相信的世界之间,只存在这么一小块豁亮的空间。
  天空奄奄一息,大雨又要下了。权势者懒得提供任何友善的手势。
  这理直气壮的蔑视,就是我爸告诉我的,比沉默更严厉的沉默。像一片久病不愈的皮肤,呼不出一口干净的空气。我父亲只能默守他寡言的习惯,把伸出的右手收回、收回、收回他所来自并且终将归属的、不可离越的那个空间。退回、退回、退回界限这边。
  此后我便暗自,将王子视作仇敌。锻炼我的眼神,眼白、眼珠、眼白与眼珠的比例,付出卑屈之人对卑屈之人的、卑屈的鄙视。但是,我该如何有效传达我的鄙视,像一个高明的球员那样,把球准确地传到对方手中?你如何惩罚报复一个、对你无动于衷的人呢?
  王子看不见我的鄙视,因为他根本就不看我。他对女孩的品味,就像任何精准的投资行为一样毫不浪费,只将注意力交给与他同类之人、同位同阶之人。我的鄙视像一个又一个被漏接的球,跟父亲伸出的右手一样,在等待中一再一再落空。等待太久,于是连等待也算不上了。
第54节:挚敌(8)
  复仇行动辗转反侧,流连退化,成了空想。我幻想与王子接吻的一刻,咬破他嘴唇并且捂着鼻子说,你的嘴巴好臭。--先有征服,才有宰制,先有暴力的施展,才有关系的扭转,可惜的是王子并不,并不回应我的幻想,独留我陷落在自己的角色当中,入戏很深,强扮勇敢好战的女儿,不畏低俗地记取仇恨,在发出恶臭的黑暗中匍匐,匍匐于孩子气的复仇行动。
  我幻想他捧着一份赤诚要我收下,却被我一手推翻得满地破碎。我排练、排练、排练推翻的手势,反复反复排练,却不会正式上场演出。因为男主角总是缺席。
  于是排练取代了演出,成为目的。像一颗自恋的星球,以其对自身的嘲弄不断内旋、内旋,自转于抑郁的愁绪当中。--除非,除非女主角提出邀请,请男主角入戏;除非我走上前去介绍自己:哈罗,你好,我是受过你父亲羞辱的那个、泊车员的女儿。
  (假如你不敢表明身分,不敢揭露自己,又要如何以复仇者的气势,强取对方的注意力?噢噢但是你说:我不想再重述那件事了,我只想把它藏起来,藏起它所有的声音、颜色、光线与气味--再高级的餐馆都免不了的,漂白水腐败的消毒味--把它藏入记忆的底层,埋进坟场或垃圾堆。把它藏进羞辱中,藏进一个不再对自己开启、也不再对别人开启的空间,就像一只老鼠躲在馊水里面。)
  然而仇恨最可悲的一点,在于,它不会因挫败而溃散。它只会转向,转向另一些可供报复的对象。
  班上来了一个奇怪的女生,而且她很不幸的,长得并不漂亮。在那张并不漂亮的脸上,抽搐着一种我们看不懂的表情,像在生气、发问,又像在抵抗什么。嘴巴毫无意外地总在意外的时刻,掉出几个重重的大字,仿佛骂人,却不知骂的是谁。像是智能障碍,又像是精神异常。她为大家提供的最新娱乐,就是嘲笑与模仿。
第55节:挚敌(9)
  我从不帮她解围,见到有人受欺负,我就感到一点安慰。奇怪的是她特别喜欢接近我,羞怯的手拉着我的衣袖,仿佛在说:请你保护我就像我愿意保护你一样。我不让她跟,跑得老远让她追不上,见她跑丢了鞋子,就幸灾乐祸地停下来观赏,观赏人的尊严像破鞋被踢打的景象,在这对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的灾难中,寻找乐趣。模仿他们,模仿我的同学,玩他们的游戏,说他们说的话,穿上他们的制服,套上他们的皮肤。
  把自己变成他们,让他们将我销毁,我就能得到安全。
  有时候,数学老师会选定一个乖巧的女生,代他执行惩罚。"这次月考,有十七个同学比上次退步五分,罚跑操场五圈,请许清芬同学带队监察。"正午的阳光抽打着受刑人的自尊,我站在树荫底下,面无表情,数着圈圈,控制速度,禁止抄取捷径,禁止缩减半径,禁止懒散的步行。"还有三圈,跑快一点",享受恨的乐趣。
  无端端嫉妒一个女生,觉得她象征了一切我所没有的东西。在帮导师登录考试成绩的时候,揉揉辛苦的眼睛,把她获得的九十八分,改成六十八分,再暗暗对自己感到羞耻。
  然而她是这样一个,温室里养出的一朵纯洁小花,轻易对我付出信任,开开心心问我:"王子说他宁愿喜欢我,也不喜欢尹筱容……这是什么意思?是喜欢我的意思吗?"我回答:"宁愿是什么意思?宁愿是勉强的意思。与其喜欢尹筱容,不如喜欢你,那应该就是两个都不喜欢的意思。"我当然不会说,宁愿这个词,很有可能,是一个骄傲的男孩,经过某种害羞的扭转而发出的,攻击性的告白。
第56节:挚敌(10)
  我恨我的同学。我恨他们。我恨她。这仇恨又豢养出比仇恨更低俗的情感,嫉妒,进而构成对自己的羞辱。
  我带着这份丑陋的恐惧,为自己的人格寻找庇护,发现嫉妒最好的庇护所就是喜欢,喜欢自己嫉妒的那个女孩,把她当作最好的朋友,一起做功课,一起吃便当,为她整理辫子,写很多信给她。以夸张的爱与崇拜,化解夸张的仇恨,在虚情假意的友谊当中,安置我不安的羞耻心,以及那,怎么也打发不掉的、施虐的冲动。
  体育课,测百米。我迈开小鹿般轻盈的腿,全速奔跑,愈跑愈靠近,愈跑愈靠近她的右后方,像个忠诚的影子,拼命追上身体,为她加油打气,崇拜她,激励她,然后移出左脚,绊倒她。
  两个人都受了伤,我比她伤得更重一点。为了弥补自己所受的伤害,不得不去伤害我家后面的邻家女孩,林丽莺,那个总是骑着三轮车,帮妈妈送水果的女孩。
  我把男孩们给的情书与卡片摊开--那一个个漂亮而无用的东西、进口的文具、舍不得离开纸盒的礼物……摊开,摊开,像展示会一样全部摊开,告诉她我拥有什么,好让她记起被剥夺的一切。然后把最好的东西收起来,留下几样便宜的小玩意,大方宣告,"这些我不想要了,喜欢的话可以送你。"炫耀着不属于我的财富,侮辱着并不专属于她的匮乏。
  --请你记住,记住你被剥夺的一切。记住:你被剥夺到甚至不认为自己遭到剥夺,因为你已经习惯于一无所有。记住:你再怎么自命为"森林中最美丽的一只黄莺",再怎么聪明可爱,都只能得到一点点(也就是,少失去一点点)。你的生命仰赖你这个族群与阶级的安分守己。就像我爸我妈,他们人生至今的最大成就,不过是,把女儿送进私立小学,让她跨过他们跨不过的那条界线,进入世界的另一边、给小费的那边,背向自己的身世,离开收小费这边。
第57节:挚敌(11)
  你妈赚的钱不够给小费,也舍不得进餐厅。你妈连卫生棉的花费都苛扣下来,要你拿卫生纸替代。你趴在我腿上哭泣起来,要我把上次用剩的卫生棉送给你。我给了你一片、两片、三片,为了表现优越感。然后不再理会你的索求,为了彰显我的权力。
  莺莺你觉得我很恶毒吧。你若报复不了我,就去欺负比你更弱的人吧。等到下一个可怜鬼哭丧着脸说林丽莺你好毒的时候,你或许就能懂得这个、我比你更早懂得的道理:不正义的遭遇,在孩童身上展现的最大不义,就是使她失去正义感。
  中 冻伤的葡萄
  葡萄被回忆的温度软化了,渗出水来。
  故事从破了皮的紫色伤口弥漫出来……
  确实是烂了,那葡萄。头几颗吃起来还算鲜美,经过回忆的加温,一颗一颗趋向疲烂,化作出水的脓包,再不久就要脱皮了。仿佛灵魂卸下肉身,皮肤上冒出痛苦的汗。
  然而紫色的伤口拒绝停止吵闹,拒绝被抛入遗忘。在被重新记忆之前,遗忘是对创伤的不敬。只不过,那些事情真的很小。太小、太小、太小了。以致其中的仇隙,也小到滑稽的程度。只凸显了记仇者的卑微与小气。
  小鼻子小眼的。不合这时代的口味。
  "可以了吧,"不耐烦的听众举起酒杯,"故事说完了吧?说完了我敬你一杯,庆祝这故事终于结束了。"他丝毫没有兴趣追问,追问后来呢,后来你找到机会报仇了吗?
  他干掉了一杯稠体般冰冻的伏特加,继续追酒,无意追加故事的细节。
  "太旧了,这种故事太旧了。"他说。所谓"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故事,已经过时了。
第58节:挚敌(12)
  昨天才发生的事,明日就乏善可陈,何况十几二十年前的事?--除非,他说,除非你口中的这个部长真有其人,而且他至今依然非常有名、非常有权力。
  他要我指出部长的真实身份,供他进行一篇独家报道。"否则,"他以资深记者的世故告诉我:"这故事是没人要听的。"
  看看那串葡萄,烂得不成样子。只有捡破烂的坚持它还没有坏,不计较它退冰后脱皮的丑态,还有那,果肉中挥发不去的,鱼血与生肉的腐败感。
  时代已经变了。过去的已经退出流行。
  只有我无法忘记,除非让我像出水痘一样大肆发烧胡言乱语到喉咙沙哑,无力再说一次为止。--我要将这个故事献给你,英俊的王子,年少的权势者,我诚挚以对的仇敌。我之所以要把这十一岁的私仇旧恨说出来,是为了清算并且杜绝它,杜绝它对我的影响力。我要把这个故事献给你,我的挚敌,这是复仇的唯一方法。复仇,为了不再以你为敌。
  这也许就是我跟这个时代,最大的疏离。在一个推翻父亲、否决家庭的年代,不断地追念父亲。
  我想念上一次,与父亲的身体接触。那是多久以前?我仿佛不记得了。是他打我的那一次?还是我打他的那一次?只记得在那次的碰撞中,惊讶于父亲掌心的触感,粗硬得伤人,烈火燎过的树皮一般。我惊讶因为我感到陌生,自从我长大、长出自卑、长出心事、开始说谎以来,就再没碰过父亲了。
  倒是有一张相片,我穿着布袋戏风格的侠客披风,束起史艳文的高辫子,抱住他修长的大腿。我们两个笑得很大,很开心。那是父女情同父女、父女还没被离间的日子。小学之前的日子。没有谁以谁为傲,没有谁以谁为耻。
第59节:挚敌(13)
  那时候,我心底还没长出第三只眼睛,以之瞪视我的父亲母亲,他们指甲里的污垢。那时候,我的背上也还没长出眼睛,以之监视那些跟踪我回家的男孩们。我在到家的前一站跳下公车,在凌乱的巷弄里东转西转,弯进公寓的楼梯间,窃贼般躲在暗处,好不容易甩脱了,仍不敢直接回家,钻进租书店蜂巢般的书架当中,继续避风头。等我确定他们真的真的错过了我,才怯生生回到街上,重组我错乱的方向感。
  我穿过臭烘烘胀满动物尸臭的菜场,把男孩送给我的玫瑰花丢进水沟,再跨过水沟,像跨过一道划开两个世界的界限,回家。玫瑰不该越界来到我家,我们家这里的男人是不送花的。在这不断滴落汗水、专注于生存的小街小巷当中,花朵是一种骚扰、一种充满侵略性的象征,尤其玫瑰,那脆弱而高尚的美丽,最能刺痛人心。
  我的父亲,在我日复一日的沉默疏离当中,一天失去一点温柔,离开自己的本性,离开我,离开那曾经在镜头前大笑的神情,离开那亲昵地抱着他大腿的女儿--那是一张黑白照片,但我记得自己身穿的那件披风是大红色的,单纯以致傻气,不懂得隐瞒,不计较美丑。我五岁,我爸三十岁,比此刻的我还要年轻。
  我不记得上一次,与父亲的身体接触,是多久以前?是他打我的那一次?还是我打他的那一次?我只记得后来,我紧紧抱住他,无法出声说我爱你。我闭着眼睛看他,将视神经移到指尖,感觉他僵直的背瘦薄如纸、起伏不定。
  那是一个无手无臂的拥抱,无实无体,没有温度。只是意象,只是梦境。
第60节:挚敌(14)
  梦里只有一种颜色,一种仿佛不断褪去的白色。
  白色的褪了色,可以褪成什么颜色?
  那或许不是颜色的删除,而是某种污垢的添加、杂质的增生。--白玫瑰的花瓣上、生出的第一个斑点。牙齿上残留的、语言的秽物。老墙上发肿的一块皮屑。发酸的乳汁。被污染的梦。仇视的眼神中、慌张自责而飘移不定的眼白,像一株送葬的百合,蕊心的花粉随风飞散,弄脏自己,也弄脏了别人。
  下 当恶香如细雨飘降
  二零零零年,城市的东区降下一场细雨,拐进一家理发厅,剪头兼避雨。
  一进门就发现这家店,有着不太一般的个性。
  小姐问我吸烟吗?我说不吸。(那帮您安排非吸烟区)
  边洗头边翻杂志,被一组照片迎面撞个正着。
  Hard Knock on Life.
  这组黑白照片的标题叫做:Hard Knock on Life。
  可译作"遭遇重创的生命",或译作"对人生艰难的叩问"。
  主角是个男性战俘,拥有一副超现实的美貌,一双深邃到能将月亮毙死的眼睛,一道美得像艺术品的伤痕。潦草的金发上,散落着计算过的凌乱与风霜--简直像厨师洒盐一样,漫不经心的精准。
  是的,我翻的是一本时尚杂志。战俘不是战俘,是个时装模特儿,正展示着某名牌新近推出的服装与配件。
  这组"Hard Knock on Life。遭遇重创的生命。对人生艰难的叩问"让我觉得自己真是、真是、没见过世面。--那将一切都浪漫化了的,对血汗与创伤的倾慕,简直做作到推翻了做作该有的自觉。
  另一组黑奴系列:一个帅到令人发指的黑人,双眼朝向远方,望着命运般愁苦的黎明。仿佛奴隶主对其特权献上的一份微妙的致歉。同样、同样、非常假仙 。
第61节:挚敌(15)
  在拜托洗头小姐帮我将杂志换成报纸的时候,小姐低声向我抱歉,说,"真是不好意思,晚餐前的这个时段,店里都是这种客人。"
  这种客人?哪一种?
  "刚刚才起床的,"她指指路口的一栋大楼,"准备去'粉红佳人'和'意难忘KTV'上班的小姐。"
  原来如此。我懂了。
  透过镜子,我看见自己左后方的一个女子,一边抽烟、吃饭、做头发,一边在脸上打底上妆。这里就是她的后台,她的化妆间。
  我翻开报纸,读着选举新闻:当年的部长、王子的父亲,在冗长的专访中侃侃而谈。
  女子的外套底下,是已经换好的工作服。紫黑色的镂空短裙,走的是冶艳路线。她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瓶指甲油,修补食指上剥落的色块。在上工之前,可用的时间只有这么一点。
  女子抖落烟灰的样子很好看,有一种老练的热情。她动动脖子说可以了,"一样记在帐上,月底结算。"理发师从工具箱里捞出一只钢瓶,摇一摇,压几下,送出一团大雾般迷蒙、香到发臭的定型剂。
  当恶香如细雨飘降,我闻见一种恍惚的、属于童年的香气。杂货店风行一时的廉价香水,一瓶五块钱,我曾经爱到不忍释手。
  女人站起来,对着镜子摆一摆侧脸,调整刘海的厚度。我借着报纸的掩护,偷偷看着她。左脸,右脸,眉眼,下巴,再看一眼我就认出她来了:她是、她是、她就是,后来搬走的那个林丽莺,森林中最美丽的那只黄莺。
  原来,你在这里。
  (葡萄在急速回忆的高温底下急速变老。)
  我仿佛看见当年那个女孩,在三轮车上用力踩着,为她妈妈送水果。
第62节:挚敌(16)
  临走前,她顾盼着。眉梢吊着眼线,轻轻扫了我一眼。
  原来,你在这里。
  (葡萄已经烂了,该拿去丢掉了--有些人一再重复着某个故事,是为了牢牢记住。另外有些,是为了彻底遗忘。说穿了这其实是一回事,回忆的过程总是让故事不断地趋向死亡。)
  她轻轻扫了我一眼,睫毛上压着一道心虚的停顿,像是要抵抗陌生人好奇的窥视。
  我没去认她,酒店小姐是不喜欢被童年玩伴认出的吧。
  (在那紫色的伤口闭合之前,也许会大吐一口气,就像临终前吐出的最后一口气那样,长长慢慢、慢慢长长--跟遗憾一样漫长地--迎向大彻大悟的虚脱。)
  我不敢与她相认,我没脸向她介绍自己。我们在各自的镜子当中,沉默地回避着对方的视线,比逾越少跨一步,各自将各自收好,留在界线的两端。
第63节:怪阿姨(1)
  世界是冰冷的,所有存在其中的东西,都是冰冷的,生命是一重假象,繁华是另一重。
  怪阿姨
  文/张悦然
  1.
  夏天的夜晚,其实一点都不长。等到商铺打烊,卷帘门哗啦哗啦地落下,小食摊上瓦亮的灯泡陆续熄灭,那些傻不啦叽的男孩们,还三三两两地坐在大草坪上,拎着啤酒罐扯着嗓门说大话。他们的话题永远离不开怎么泡妞。在大麦和酵母菌的作用下,荷尔蒙正在迅速发酵,膨胀成一朵朵巨大的泡泡,白得像女人的大腿。
  幸好下起了暴雨,那群男孩骂骂咧咧地丢下易拉罐,一溜小跑着离开了。有个倒霉蛋,刚才睡着了,被大雨浇醒,看见四周一个人都没有,还以为是见鬼了呢,他立刻爬了起来,却没站稳,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又爬起来,朝着马路的方向拼命跑。
  中心广场好不容易又恢复了宁静。我们这才放心地从空中落下来。在刚才男孩们坐过的地方,围坐成一圈。盖茨比还是那么聒噪,噼哩啪啦捏了一遍地上的易拉罐,找到剩下的一个瓶子底,倒进嘴里。保尔和罗密欧显得很兴奋,还在讨论刚才那些男孩说的话。小维特今天的心情糟透了,上个星期他交了狗屎运,捡到一只印着露大腿的帕里斯·希尔顿的铁皮烟盒,本以为埋在树底下是最安全的,结果昨天被那群玩藏宝游戏的小男孩用铁铲挖走了。鲁滨逊最近迷上了滑板,每回落地,都要先把那只从垃圾箱里捡到的破烂滑板拿出来,兜上几圈才肯坐下。亨伯特决定不等了,今天晚上由他主持。在玩腻了现在年轻人喜欢玩的真心话大冒险、杀人游戏之后,我们决定还是让夜晚的聚会朴素一点,回归到讲故事的老路子上来。轮流讲一些自己最近看到的新鲜事儿,奇怪的人,这样还能顺便了解一下世界,最近大家都懒得动弹,白天也总能在这条街的上空遇到。
  亨伯特说要先给大家讲个故事。他永远那么勤奋,对世界有着无穷无尽的好奇心。雨声渐小,天空中撑起许多只好事的耳朵。鹅毛笔在我的手中已经按耐不住,自己跳到空中,刷刷地写了起来。
  2.
  那个叫苏槐的女人,长着一双翠绿的眼睛,颧骨很高。从人群中把她辨认出来,一点都不难,除了绿色眼睛,还因为她看起来很孤独,非常不合群。
  苏槐母亲的家族里,有一种遗传性的怪病。他们家族的女人,嫉妒的情绪特别强烈,血管壁又比常人薄很多,发作起来体内的力量大得吓人,瞳孔忽然扩散,七窍流血,瞬时就会断气。包括苏槐的母亲在内,已经有五个人因为嫉妒而丧命。外婆的母亲嫉妒小姑拥有一枚光芒耀眼的钻石戒指,外婆嫉妒朋友的儿子比自己的聪明,大姨妈嫉妒家里请来的女佣人比自己年轻,三姨妈嫉妒邻居家的石榴树长得比自己家的茂盛。苏槐的母亲与她们相比,嫉妒心算是最弱的了,嫁了个有钱的商人,生下女儿苏槐,冰雪聪明,生活看起来很和美。然而苏槐九岁那年的某一天,母亲陪同父亲去参加一个聚会,席间父亲遇到了多年前的女朋友,久别重逢,自有许多感慨,两人频频举杯,喝了许多酒,四目相对,竟有一种感伤。母亲坐在那里,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们,忽然间鲜血从眼睛、鼻子、耳朵和嘴巴里喷涌出来,遽然倒在地上,当场暴毙。
第64节:怪阿姨(2)
  苏槐的父亲非常难过。他现在只有一个女儿了。小女儿继承了母亲的美,却也像母亲那样多愁善感。看到要好的女同学另结新友,小脸涨得通红,流出鼻血,若不是那个女孩及时跑过来安抚,她险些窒息而死。"我的女儿现在不能离开您的女儿半步,更不敢和其他的同学说笑,生怕她看到又会犯病。我的女儿也只有九岁,难道您不觉得让这么小的孩子承受如此大的压力,实在有些残忍吗?"女同学的母亲找上门来,劝诫苏槐转学。父亲只能让苏槐休学,自己也停下生意,每天在家里守着她,但仍旧无法避免原来的同学上门来看望她。苏槐对此过于期待,这让父亲觉得不安。母亲死后半年,父亲终于决定离开城市,带着苏槐搬去一个热带的小岛。他已经在那里造好了一座大房子,而岛上原来住着的渔民,也被他用钱遣走了。父亲又找来几个烧菜做饭照顾苏槐的佣人。佣人经过精心挑选,全部是又老又丑的女人,并且规定她们不能和苏槐聊天,甚至要尽量避免说话。小岛上除了苏槐的父亲,没有其他的男人。父亲认为,使她没有爱上任何男人的机会,是保证她生命安全的基本前提。为了避免让苏槐有父爱被抢夺的感觉,父亲再也没有过任何女人。
  三十一年,除了回去办祖母和祖父的丧事,父亲一天也没有离开过苏槐。苏槐也没有离开过小岛,没有和同龄女孩交往过,没有见过父亲之外的任何男人。如果你们看到苏槐,不会觉得她像一个四十岁的女人,虽然眼尾和额头上生了皱纹,可是神情却单纯得像个孩子。多年来,父亲是她唯一的老师,她要学的全部功课是怎样对任何事任何人都不用力。你甚至不需要在意我,不需要爱我,父亲对苏槐说。人和人之间并没有牵系,你看那些女佣,她们和我们住的这座房子,和门外的花园,和海边的船只难道有什么分别吗?世界是冰冷的,所有存在其中的东西,都是冰冷的,生命是一重假象,繁华是另一重,它们只是在引诱你为之消耗能量。为了让苏槐相信这些,父亲找人运来很多书,摆满了书房,都是自然科学类的书籍。讲天体运行,地球的构成,大陆怎样漂移,花草如何枯荣。又讲人类的生老病死,交配的动物性,以及它所承载的繁衍的意义。在草丛里遇到受伤的小鸟,苏槐心生怜爱,捧着它回家。父亲对她说,你忘记你读的那些书了吗?生老病死,是一种循环。它死了,腐烂的身体作为养分渗进泥土。泥土孕育树木,树木发芽,长出新枝,难道不也是生命吗?生命和生命没有分别,你为什么要挽留它的生命,阻碍自然的循坏呢?苏槐不记得自己是如何接纳这种生活的,一定想要挣脱过,但最终还是顺从了,因为她能够感觉到父亲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对她的爱。等到她完全感觉不到父亲的爱了,却已经完全适应了这样的生活,不再有任何反抗之心。情感的感受力降低,身体的感受力却不断加强。苏槐的嗅觉、听觉、味觉变得格外灵敏。岛上各种花草的香气和味道,蒙住眼睛她也可以分辨,窗外的树落下一片叶子,几公里外的海边有船停靠,她全都能听到。辨别各种声音、气味、味道成为打发时间的最好办法。
第65节:怪阿姨(3)
  每天早晨花两个小时绕着小岛长跑一圈,消耗掉那些淤积在体内的能量,一日三餐很清淡,不吃肉,不吃甜食,因为它们会破坏平静的情绪。但每顿饭的时间都在一个小时以上,因为她要仔细咀嚼,享受每一种食材和调料的味道。余下的时间呆在房间里看看书,或者在户外捕捉新鲜的声音和气味。晴朗的夜晚还可以架起望远镜,凭借出色的视觉,掠过云层欣赏常人看不到的遥远的星团。如果不是父亲离世,苏槐可能会一直这样生活下去,永远也不会想到要改变。父亲是心脏病猝死,"咕咚"一声从床上滚到地下,断了气。苏槐闻讯来到父亲的卧室,立刻嗅到一股新死的人身上的臭味,她蹙了一下眉。以前照顾她的老嬷嬷死在佣人住的房间里,尽管离苏槐的卧室很远,而且尸体马上就被拖走了,但她依然可以闻到死人的气味,在食物里,在水杯里。后来整座房子打开所有窗户晒了两个星期,烛火通明去味,房间里摆满了芦荟和艾草,苏槐才渐渐可以吃下东西。
  那个天天照顾父亲起居的女仆,在给死者蒙上白布的时候,忽然失声痛哭。她跪在地上,抓着父亲的手,表达了多年来对他的倾慕之情。哭声尖利,把苏槐吓坏了,她捂住刺痛的耳朵,逃出了房间。
  苏槐站在门口,看着仆人们拖着父亲肥胖的身体向院子里走,等到她们已经走出去很远,苏槐忽然追上,问,你们知道怎么能把这股难闻的气味弄掉吗?那个伤心的女仆回过头,无比怨恨地看了她一眼。
  整幢房子开始进行一次彻底性的大扫除。佣人们在阁楼上找到许多旧物,都搬到了院子里。苏槐童年穿的衣服,小学里的成绩册,泛黄的合影,父亲舍不得丢弃,就把它们藏了起来。苏槐捡起一只红皮笔记本翻看。是小学时写的日记。作文课上老师念了别人的作文,她缩在座位上瑟瑟发抖。看到要好的女朋友送给别人明信片,她愤怒得简直要冲上去把明信片撕个粉碎。新转来的那个女生很受欢迎,她的头发那么长,闪闪发亮,苏槐甚至有一种想要揪起她的头发一刀剪断的冲动。
第66节:怪阿姨(4)
  苏槐觉得很奇妙,她过去一直认为文字的唯一用途是传授知识,像百科全书里面的一样。而这个小时候的自己,为了一些奇怪的事表现得那么愤怒或者悲伤。但是愤怒和悲伤到底是怎样的感情呢,她完全体会不到。与此同时,那个暗恋着父亲的女仆来向苏槐辞行,说再在这里呆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意义?"苏槐觉得她的话很有趣。
  女佣看着她,忽然说:"小姐,您从来没有想过活着的意义吗?这样像行尸走肉一样地活着,有什么乐趣吗?"
  女佣走后,苏槐想着她的话,虽然并不能全部理解,但觉得很有道理。生活的确没什么意思,尤其是现在每天呼吸着散发臭味的空气,连进食的乐趣也失去了。书架上的书都看完了,父亲死后,没有人知道要去哪里采购这些书。律师到岛上来拜访,讲给她听父亲的遗产有哪些,让她签署各种文件。还有许多过去父亲拿主意的事情,现在都要来问她。她觉得自己的空间被完全占据了,毫无自由可言。入睡之前,她又取出那红色小本子,对于这个完全陌生的童年时代,她充满了好奇,甚至有一种想要走近它的冲动。
  苏槐重新回到这座城市,她希望有人可以帮她找回那种叫做嫉妒的情感。就算因此送命,也觉得很值得。她虽然与常人大不相同,但有一点人类的共性她仍具有,就是总追逐那些得不到的东西,觉得它们是最好的。
  3.
  亨伯特忽然停了下来。说后来的故事他还没有收集全,明晚再讲。大家正听得入神,发现又是个没结尾的故事,不禁唏嘘一片。他每次都是这样,喜欢卖关子,一定要大家都央求他,才佯装勉强地继续讲下去。
第67节:怪阿姨(5)
  "真是个怪阿姨啊!"小维特喃喃地说。
  "这种没心没肺的女人,我最喜欢了,你继续讲下去嘛!"罗密欧说。
  "别磨蹭了,天一会儿就亮了。"鲁滨逊坐在滑板上,咕噜咕噜左右摇摆。
  "我真的还没收集完整呀,你们知道,故事的缜密性很重要。"亨伯特说。
  "得啦,又不是你自己的故事,还在这儿故弄玄虚,有什么可得意的?我来替他讲下去。"说话的是唐璜。他才加入不久,总是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戴着一副自认为很酷的蛤蟆墨镜,捡了一瓶老女人用的香水就狠狠地往身上喷,真让人受不了。我们还是更信赖亨伯特的权威性,宁可忍受听不到结尾的折磨,把故事留到明晚,于是不约而同地悬起脚,准备散去。这时候,唐璜不紧不慢地说:
  "嘿嘿,不瞒你们说,我和这个女人有那么一腿,所以她的故事,没有谁比我更清楚。"
  大家的脚又落回地上。唐璜要求和亨伯特换位置,亨伯特气咻咻地飘到保尔的旁边,唐璜在中间的位置坐定,吐掉嘴里的口香糖,开始讲他的风流韵事。
  也许因为他不清楚我们讲故事的规则,又或者是有意冒犯,唐璜在讲故事的过程中,无时不忘炫耀自己的男性魅力,以及他见识过多少不同的女人。当然,他的确有这样做的资本,因为这群人当中,除了他之外,大家都是处男,尤其是亨伯特,他二十五岁了,还是一个老处男。他这种炫耀,伤了在场每个人的自尊心,不过看在故事精彩的份上,我们都安静地坐在那里,听完了故事,真是给足了他面子。
  不过呢,在记录的时候,我还是必须秉承过去诸位兄长的优良传统,尽量剥除那些个人色彩的东西,专注于故事本身。好吧,忠诚的鹅毛笔,你来告诉大家,故事原本是怎么样的。
第68节:怪阿姨(6)
  4.
  我第一次见苏槐,是去年冬天。她从酒吧一路跟踪我来到家门口。我认出她是酒吧里那个一直看我的女人。她问我,是否可以和她一起住。她长了一双细长的深绿色眼睛,轮廓分明,看起来很像混血。穿了一件价格不菲但是样式很土的裘皮大衣,看起来挺暖和的,可她还是冷得瑟瑟发抖。当时,我刚被同居女友赶出来,好不容易找到酒吧侍应的工作,租了这么一间又脏又臭的地下室,生活可能比现在还窘迫。这是我接受她的邀请的主要原因,不过肯定还有别的,她挺迷人的,有一点亨伯特没说错,她完全不像40岁的人。我搬去的当晚,她就对我讲了她的故事,希望我能唤起她的嫉妒心。"因为我觉得活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倒不如早些死了的好。但总还是希望在临死之前,体会一次嫉妒的感觉。"
  "你想让我做什么?"我安静地听完她的故事,非常绅士地问。
  "我会尽量让自己喜欢上你。而你要和其他女孩好,并且一定要让我看到,这样应该可以唤起我内心的嫉妒。据说情敌之间的嫉妒,是最深的。"而后,她又简单直接地说:
  "我死之后,会把所有的钱都给你。"
  我刚要答应,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就问:
  "你为什么选我呢?"
  "我在那个酒吧呆了一个晚上,看到很多女孩凑过来和你说话,好像都很喜欢你。"
  我听了很失望,还以为她是被我英俊的外表吸引呢,竟然是这样一个理由,天天混在酒吧里,看人眼色,讨人欢心,当然是会有许多熟客和我搭讪。
  不过呢,天上掉下金币砸到我这样的好事儿,还真是头一遭,我又怎么能错过呢。于是我就和她拟定了一份合约,在同居期间如果她因嫉妒身亡,我将获得她的全部遗产。双方签字。我当然是因为钱,才答应了这件事的,不过很奇怪,听苏槐讲她过去的事的时候,会渐渐接受她的逻辑,觉得她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也不觉得帮她求死有什么不妥。
第69节:怪阿姨(7)
  为了进入一种亲密的男女关系,我建议苏槐和我做爱。做爱肯定能令她迅速爱上我,从前和我交往的女孩们都是这么说的。苏槐同意了。不过说实话,那个场景真有些滑稽。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布满皱纹的脸上,满是懵懂。身体僵挺,环住我的脖子,像一副套在我身上的刑具。最让我受不了的是,她那种平静的置身事外的表情,眼睛直直地看着我,好像是在观赏表演。她对疼痛的感受力很强,我每次想要进去的时候,她的身体就本能地收缩,结实得像块石头,生硬地把我顶了回来。我这样折腾了一夜,才终于进去。她痛得尖叫起来,猛然把我从她的身上推了下来。
  若干次后,她终于得到了快感,但仍旧面无表情,身体动也不动。我渐渐觉得,和她做爱,简直是一场考试。她像严厉的老师,对我的表现做出评价。
  "时间应该再长一些。"做完后,她挣脱我的怀抱,用纸巾擦拭着下身说。
  我辞去了酒吧的工作,每天从早到晚要做的事情,就是和她恋爱,确切地说,是帮她进入恋爱的状态。我们看电影,但她不能理解其中的人情世故,没有耐心看完。常常是在邻座的女孩被感动得泪流满面的时候,她站起来,走出了放映厅。我们逛公园,她不喜欢白天去,摇篮车里小孩的哭声,让她无法忍受。于是我们深夜去。她很开心,和我说着空气中的香气是来自哪几种花的,蟾蜍的叫声具体是从什么位置传来的。她喜欢跑步,围着公园跑三圈仍是觉得不过瘾,我完全跟不上她的速度,跑着跑着就停了下来。坐在长椅上休息,等她回来。有几次她跑得太专注了,不想停下来,就一路跑回了家,忘了我还在公园里等。连我引以为豪的厨艺,她也无法欣赏。她简直是个食草动物,只喜欢生吃一些蔬菜和水果,细细品味植物天然的味道。
第70节:怪阿姨(8)
  我充满了挫败感,非常严厉地警告她:我所做的事你必须配合,不然所有努力都是白费,你永远也没办法感觉到爱和嫉妒。她点点头。后来再去看爱情电影,她再也不提前离席,强迫自己坐在位子上,但还是有好几次睡着了。去公园,不许跑,而是牵着手和我一起散步。她倒是可以做到,但我必须忍受听她说那些花草蚱蜢的事,循着某种她认为奇怪的香味钻进灌木丛里寻找。她依然无法吃肉和甜食,吃了就会呕吐。但经过锻炼,苏槐已经可以吃辛辣的食物,因为她从中获得了一种咀嚼辣椒种的乐趣。每天起床后亲吻,当然我要先刷牙,轻微的口气就让她无法忍受。晚上相拥入睡,这种长久的肢体接触让她烦恼,在忍受了无数个失眠的夜晚后,终于有了好转。有时候,我觉得她像个无助的小孩,对于这个世界的法则不能理解,却必须让自己适应。那种笨拙的认真让人觉得可怜。
  两个月后,我决定引入情敌的角色,我们的爱情实在进展很慢,这种生活简直令人窒息。我重返酒吧,不费吹灰之力,就勾搭上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把她灌得半醉,带回了家。我们在客厅的沙发上做爱,我故意把杯子摔在地上,发出很大的声响。苏槐果然闻声走出来。她看到这一场景,没有任何惊讶,从一旁的椅子上坐下来,观看我们做爱。女孩蒙蒙地睁开眼睛,立刻惊呼起来:她是谁啊?我扳过女孩的脸用雨点般的亲吻堵住她的嘴,她伸出留着长指甲的手抓破了我的脸,从身下逃开,挥手又给我一个耳光。那个正襟危坐,目光炯炯有神的中年妇女一定吓倒了她。她认为我们要么是串通好了想要谋害她,要么就是有什么古怪的性癖好。她一边咒骂着一边套上衣服,夺门而出。
第71节:怪阿姨(9)
  我后来又试过两个姑娘。其中的一个我简直有些爱上她了,她的乳房长得实在太美了,我总是被胸部丰满的女孩儿吸引。我甚至向她坦白了和苏槐之间的约定,请求她配合,熬过这段时间就可以过上好日子了。她起初不答应,但是毫无疑问,她也爱上我了,喜欢和我做爱,完全离不开我。后来,她经不起我的反复哀求,终于答应了。她近视六百度,我建议她摘掉隐形眼镜,这样就完全看不清苏槐了。我又给她喝了很多威士忌,抱着她耐心地等她哭完吐完,才一起回家。应女孩的要求,我把音响打开,或许吧,Green Day的歌声真能让她觉得安全一点。我回到沙发上,一把扯过她来开始亲吻。不久,眼睛的余光就感觉到了苏槐的身影。我立刻把女孩按倒,亲吻她的胸。女孩发出小鸟般的呻吟声。我们和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摆动。我撕开她的鱼网袜,白肉从里面迸出来。这次看起来似乎很完美,当我进入的时候,女孩似乎忘了苏槐的存在,抑制不住地叫起来,她紧闭着眼睛,陷入一阵就要被碾碎的挣扎中。我抬起头,瞥了一眼苏槐充满惊愕的表情,她的反应似乎很强烈,我们大概离胜利不远了。我又让女孩翻过身来,换一种体位。没错,我们更加猛烈了,女孩跪在那里,痛苦地嘶叫,脸涨得通红,一直红到脖子后面,身体本能地一下下收缩,我知道她的高潮就要到了,又加快了速度。
  "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们。"苏槐忽然开口说话。
  我和女孩都吓了一跳。还是我先回过神来,硬撑住了,不然险些就泄掉。
  "我想问的是,这个女孩的叫声,是假的吗?她是在表演吗?"
第72节:怪阿姨(10)
  女孩在我的身下忽然不动了。我们都僵在那里几秒。我感觉到自己在一点点塌下去。
  "因为我发现,刚才她翻身的时候,呼吸立刻变得很正常,前后的反差太大了,不符合人类的呼吸渐进和渐退的规律。"苏槐语气平静得像是电视里的气象播报员。
  女孩看着我,嘴动了一下,本能地想要反驳,却又语塞。她忽然猛力推开我,坐了起来:
  "我受不了了!我们凭什么像动物一样,被她参观被她评点!就因为她的钱吗?你看你像个男人吗?谁不在乎被当成动物,你去找谁吧!"女孩抓着撕破的鱼网袜,委屈地哭起来。
  我赤裸地坐在那里,目送女孩离开。我知道我也许永远都不会遇到比她身材更完美的姑娘了,心中不禁一阵怅然。
  在那之后,我没有再找良家女孩,她们都因此而鄙视我,我会永远失去她们。我开始改用妓女。原本说起来,苏槐不谙世事,根本辨认不出她们是妓女,可惜妓女普遍都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动作和叫声夸张。我相信苏槐在看过她们之后,可能就知道之前的那个女孩,已经很真实了。世界本来就是虚假的嘛,只是一个虚假程度的问题,苏槐就是太钻牛角尖了,容不下一点虚假。一个毫无感情,毫无欲望的人,也的确没有什么必要虚假。说实话,我挺羡慕她的。
  后来和妓女做爱的时候,苏槐也还是会指出她们的虚假。妓女倒是不在乎,完全可以继续。可是我渐渐有一种不好的感觉,总是想起那个美胸女孩说的话,也越来越觉得,真的很像两个动物在表演,供人观赏。这完全是个苦力活儿。我不是嫖客,我其实更像妓女。苏槐变成了坐下来,慢慢看。我知道她在努力,她希望自己可以看着看着产生一种激烈的情绪,可是她还是会不自觉地指出虚假,这好像是她的本能。我也不是没有试过用恶毒的语言刺激她,比如我会搂着妓女的脖子,说你看人家的皮肤多么白皙光滑,再对着镜子看看你自己的脸吧,老太婆!但苏槐对于语言的感受能力更差,她不能感受到语言中强烈的情感色彩,会把我说的话当作陈述句,她也认为这是事实,我说一个事实又有什么不对呢?
第73节:怪阿姨(11)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敬业,每天都换不同的女人,不停地试,越来越憔悴,越来越觉得是在进行滑稽的表演,终于有一天,我在妓女和苏槐的面前,发现自己无法勃起了。妓女非常惊慌,说即便这样你也是要给我钱的。我丢给她钱,让她滚。苏槐问我:
  "这种现象为什么会发生呢?和季节或者温度有关吗?"
  那一刻我真的很难受。内心充满了恐惧,我觉得我好像再也不能硬起来了。我永远地失去了做爱的欲望。我看着苏槐,觉得她静谧得像个圣母,我忽然觉得很依赖她。一个没有欲望的人,和另一个没有欲望的人在一起,才觉得安全。
  我对苏槐说:
  "我们可能都太着急了,你过了三十一年没有嫉妒的生活,现在只用几个月的时间,怎么可能恢复呢?我们应该慢慢来。你可能不太清楚,人类的感情是在一天天的相处中,慢慢产生的。"
  从此我不再带女人回来,日子又恢复到从前。我们看爱情电影,逛公园,做饭吃饭。只是不做爱,因为我非常害怕面对她那双审视的绿色眼睛。后来我自己在外面又试过,也还是不行。我可能真的太累了,觉得做爱也没什么意思,做来做去,的确多数都是虚假的。身体既然没有这个需要,也就算了。
  我们去公园的次数开始减少。并不是我懒惰,而是好像忽然老了许多,没有那么多力气,走路完全跟不上苏槐的速度。也不能跟着她,爬树钻洞,找什么香味或者声音。苏槐恢复了跑步,每天两小时。当我发现家里那个佣人做饭其实更好吃的时候,也懒得做饭了,反正对苏槐来说,这些食物都没什么意义,她永远只吃生的。后来也不去电影院了,改为在家里看影碟。苏槐依然坐不住,她如果认真地看,就有很多问题要问。我不能一一作答,她就开始查书。她又开始大量阅读,让人买了很多书。所以最后的生活模式变成了这样,苏槐出门跑步或者在书房看书,而我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爱情电影。
第74节:怪阿姨(12)
  两个月过去,我的体重涨了二十三斤,走一点路就开始喘,成了一个虚弱的胖子。苏槐倒是不嫌弃我,她大概以为这和树上的果实成熟一样,是很自然的现象吧。我们其实很少说话,有时候我会抱一下她,像两个生活多年的老夫妻那样,机械地,松垮地抱一下。
  有一天她跑步回来,出了很多汗,浑身热气腾腾的。她还是穿着很奇怪的绿色运动服,但是我忽然觉得,挺好看的,碧绿碧绿的,像一棵树。佣人给她梳了个马尾,她还挺喜欢的,觉得跑起来能听到更多风的声音,就天天让佣人给她梳。前额的头发都拢到了脑后,额头很高,充满了智慧。我忽然觉得她很像教堂壁画上的圣母,眼睛里充满了温存的笑意。我站起来,走过去抱了抱她,问她:
  "那么久了,你觉得你对我的感觉有一点变化了吗?"
  "你变大了。"她指的是我胖了。她永远只用客观的视角,说近似真理的话。我苦笑了一下,看着她,帮她抹掉了额头上的几滴汗水。
  那一天苏槐一直躲在书房里看书,直到我睡觉都没有出来。
  次日我醒来,她已经跑步去了。但是很奇怪,她一直没有回来。等到晚上,我在沙发上等得睡着了,才听到门响。她回来了,带着一个年轻的男人,谈不上英俊吧,肯定没有我发福之前帅,只能说很健壮。苏槐说:
  "我们的合约取消吧。我和他签了合约。"苏槐说。
  "为什么?"
  "你已经不能激发出我的嫉妒了。书上说,一种最强烈的嫉妒源自同性动物之间因为争夺配偶而进行的竞争。它们争夺配偶是为了交配,然后繁殖。你现在已经不能交配了,所以不能激发嫉妒。"
第75节:怪阿姨(13)
  我愣在那里说不出话来。
  那个男人很坏,肯定希望马上把我赶走。他搂住苏槐说:
  "我要让你知道我的好,离不开我,别人如果要抢走我,你很自然地就会嫉妒的。"
  我冷笑了一声,心里想,还以为你有什么高明的办法呢,还不是和我一样吗?
  男人立刻付诸行动。他粗暴地扯开苏槐的衣服,一把抱起她,丢在另一边的沙发上。他脱掉上衣,胸肌非常发达。他解开腰带,脱掉裤子,他当然没忘记转过头来让我看了看他那只值得骄傲的大家伙。然后他拎起苏槐,分开她的双腿就直直挺了进去。我站了起来。因为我好像听到了苏槐的一声轻微的呻吟,非常小,我不能确定,也看不到苏槐的表情,所以想走过去看一看。我觉得我必须过去看一看,这个问题对我很重要。
  但是我刚迈起脚,就摔倒在地上。我觉得很热,觉得脸上被什么东西捂着,费了很大力气抬起手,抹了一下,就看到鲜红的一大片,都是血。血汩汩地还在往外面涌。我大声叫他们,快帮我止血,快来!视线慢慢模糊起来,视网膜上好像布满了腥绿色的水草,绕来绕去,越来越绿。我撕破了嗓子一般地叫他们,好像已经不是为了让他们为我止血,只想打断他们,不让他们那么顺利地做下去。不知道叫了多久,在视网膜就要被水草糊上的时候,我看到苏槐的脸,相隔很远,她看着我,蹙了一下眉。
  5.
  唐璜停顿了一会儿,给大家充分的时间回味故事。虽然没有人真正喜欢他,但是大家不得不一种崇敬的表情看着他,没办法,风流鬼的地位,在我们当中一向是很高的。
  "那么这个怪阿姨现在在做什么?"小维特问。
  "大概又开始继续寻觅年轻男孩了吧。你们等着吧,那个肌肉男很快就会加入我们的。"唐璜很有把握地说。
  天空开始发白,时间已经不早了。保尔提醒大家:
  "应该散会了,不然太阳光照下来,我们可就完蛋了。"
  鲁滨逊忙着去藏滑板。亨伯特和罗密欧在商量着要去看看怪阿姨。小维特终于从阴霾的心情中走了出来,比起帕里斯·希尔顿的烟盒,他意识到自己更需要的是一场恋爱。我收起鹅毛笔,折叠笔记本,然后把它们交给明晚的执笔记录者保尔。大家悬起了脚,飘到了半空。只有唐璜呆在原地不动,他看起来有点不高兴,用手扶了一下墨镜,仰起头问上面的鬼:
  "嗨,你们难道不想看看我的绿色眼睛吗?"
  我是这次故事会的记录者克莱德,如果你们觉得我做得不坏,那么,请不要忘记举起双手给一点掌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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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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