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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娴 雪地里的蜗牛奄列

_2 张小娴(当代)
「为什么?你很讨厌我吗?」「脾气古怪的那一个早死,会比较幸福。老太太比老先生早死是幸福的,因为老先生什么都迁就她,如果老先生先死,剩下她一个人,她就很可怜了。」「说的也是,那么我一定要死得比你早。」李澄说。「当然了,你这么古怪,如果我死了,剩下你一个人,你会很苦的。」她深深地看着他,她是舍不得他死的,但更舍不得丢下他一个人在世上。
雪地里的蜗牛奄列 正文 第9章 蜗牛奄列
章节字数:1660 更新时间:08-11-15 16:27
这天黄昏,方惠枣在家里接到爸爸打来的电话。「阿枣,我就在楼下的茶室,你能下来一下吗?」
爸爸在电话那一头说。「我现在就来。」她匆匆来到茶室,爸爸正在那里等她。「爸爸,是不是有什么事?」「我在附近经过,所以来看看你。」「对不起,我很久没有回去看你和妈妈了。」
她内疚地说。「我们很好,不用担心。我们的移民申请已经批准了,迟些就过去加拿大,你真的不打算跟我们一起去吗?」「我喜欢这里。」「我每天也有看他的漫画。」「喔?」她有点儿惊讶。「看他的漫画,可以知道你们的生活。」爸爸笑说。「爸爸——」「我很开心你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人,而且我知道他是忠的。」「爸爸,你怎么知道他是忠的?」她笑了起来。「看他的漫画就知道,他的心地很善良。好了,我要回去了,你妈妈等我吃饭。」「我送你去车站。」
方惠枣陪着爸爸在公共汽车站等车,这天很寒冷,她知道爸爸是专程来看她的。车站的风很大,她把身上那条枣红色的羊毛围巾除下来,挂在爸爸的脖子上。「不用了。」爸爸说。「不,这里风大。」她用围巾把爸爸的脖子卷起来,这一刻,她才发现爸爸老了,他有一半的头发已经花白,本来就是小个子的他,现在仿佛更缩小了一点。岁月往往把人的身体变小,又把遗憾变大。
离家那么久,爸爸已经老了,她觉得自己很不孝。「爸爸,对不起——」她哽咽。「活得好就是对父母最好的回报。」爸爸拍拍她的肩膀说。「车来了。」爸爸说。「爸爸,小心。」她目送爸爸上车,爸爸在车厢里跟她挥手道别。车开走了,她呆呆站在那里。「你站在这里干什么?」
李澄忽然站在她身后,吓了她一跳。「爸爸来看我,我刚刚送他上车。」他看到她眼睛红红的,问她:「你没事吧?」「我觉得自己很对不起爸爸,是不是天下间的女儿都是这样的?永远把最好的留给爱情。」「大概是吧。」「他们要移民去加拿大跟我哥哥一起生活。」「是吗?」「这么多年来,你从没跟我的家人见面。」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她应该抱怨。「你知道我害怕这种场面的。」他拉着她的手。
「你不是害怕这种场面,你是害怕承诺。」她甩开他,一个人跑过马路。他茫然站在路上,也许她说得对,他害怕在她父母面前保证自己会让他们的女儿幸福,这是一个沉重的担子,他是担不起的。这天黄昏,他撇下球场上的朋友跑回来,是因为天气这么冷,他想起她,觉得自己应该回来陪她,她的抱怨却使他觉得自己的努力是徒然的。
今天很冷,餐厅里坐着几个客人,阿佑在喝葡萄酒,肚里有一点酒,身体和暖得多,他已经很久没见过桃雪露了,也许,她终于找到了幸福,不会再回来。李澈推门进来,她穿着一件呢大衣,头上戴着一顶酒红色呢帽。「外面很冷。」她脱下帽子坐下来说。「要不要喝点葡萄酒?喝了酒,身体会暖一些。」「嗯,一点点就好了,我还要温习。」「温习?」「我明天就要到英国参加第二轮的专业考试,还会留在那边的医院里跟一些有经验的医生学习一段时间。今天温书温得很闷,所以出来走走。」其实她想在离开香港之前见见他。
「有信心吗?」「嗯。我已经习惯了考试。」「你吃了东西没有?」「还没有。」「你等我一下。」阿佑弄了一客奄列出来给她。「是蜗牛奄列么?」她问。「是牛脑奄列,可以补脑的。」「真的吗?那么我要多吃一点。」她把那一客牛脑奄列吃光,吃的是他的心意。「祝你考试成功。」他说。「谢谢你。」她凝望着他,他的一声鼓励好象比一切更有力量。「我要回去了。」她站起来告辞。他送她到门外。
「再见。」她依依不舍地说。「再见。」他回到餐厅,发现李澈把帽子遗留在椅子上,他连忙拿起帽子追出去。「阿澈!」「什么事?」她在寒风中回头。他走上来,把帽子交给她。
「谢谢你。」她戴上帽子,鼓起勇气问他,「我回来的时候,你还会在这里吗?」「当然会在这里。如果你考试成功的话,想要什么礼物也可以。」「真的?」「嗯。」「我想你陪我一晚。」
他点头。她站在他跟前,灿烂地笑。她第一次感觉到他是有一点点儿喜欢她的,那是因为他们将要别离的缘故吗?
雪地里的蜗牛奄列 正文 第10章 脚踏车回来了
章节字数:3576 更新时间:08-11-15 16:29
英国伦敦唐人街这家杂货店,除了卖杂货,也卖香港报纸,每天下午,在这里就可以买到香港当天的报纸,住在唐人街的香港移民,来了数十年,说的是广东话,看的是香港的电视剧和香港的报纸杂志,仿佛从没离开过香港。一名从香港来的留学生,两年来每个星期天下午也风雨不改来到店里买报纸,杂货店店主小庄会为她储起一个星期的报纸,让她一次拿走。伦敦的冬天,阴阴冷冷,昨夜下了一场雨,今天更显得凄清。那个留学生又来到杂货店买报纸。小庄把一个星期的香港报纸放在一个纸皮袋里交给她。
「象你这么年轻的留学生,很少人还会看香港报纸。你真关心香港,你是不是有亲人在香港?」方惠枣微笑着摇头,付了报纸费离开。来伦敦两年了,她在近郊一所大学里念书,每个星期天,坐一小时的地下铁路来唐人街买香港报纸,为的是看李澄的漫画。在车上,她急不及待看他的漫画,看到他的漫画,知道他还是好好地生活着,那么,她就放心了。她以为可以忘记他,原来根本不可以。天涯海角,年深日久,她还是爱着他。列车进入月台,一个中国女人走进车厢,在方惠枣对面坐下来。
「阿枣,是你么?」方惠枣抬起头来,这才发现坐在她对面的是周雅志。「你什么时候来英国的?」周雅志问。「来了差不多两年。」「李澄呢?」「我们分手了。」周雅志看到她膝盖上放着一迭香港报纸,都是连载李澄的漫画的那三份报纸,她显然还没有忘记李澄。「你好么?」方惠枣问她。「我在一家古董店里工作。」她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名片给她,说:「有空来看看。」「好的。」「我很久没有看香港报纸了。」「我也不是常常看。」「习惯这里的天气吗?」「习惯。」周雅志要下车了,她跟方惠枣说:「有空打电话给我。」方惠枣努力地点头,她和周雅志都明白,周雅志不会找她,她也不会找周雅志。刚才发现对方的时候,她们很迅速地互相比较了一下,两个女人,只要曾经爱过同一个男人,一辈子也会互相比较。方惠枣抱着报纸走路回去那座老旧的房子。
「方小姐,我弄了一个火锅,你要过来一起吃吗?」住在她隔壁的留学生沈成汉过来问她。「不用了,谢谢你,沈先生。」沈成汉是芬兰华侨,来英国念研究院。他人很好。有时候,他会跟她说起芬兰。她对芬兰的唯一印象只是听李澄的爸爸提起过芬兰的洛凡尼米。「刚才你出去的时候忘记关灯。」沈成汉说。「不,我习惯离家的时候留一盏灯。」离家的时候留一盏灯,本来是李澄的习惯。她离开了他,却留下他的习惯,仿佛从来没有离开。
后来有一天,她病了,反反覆覆的病了一个多月,沈成汉一直细心照顾她。每个星期天,他替她去唐人街那家杂货店买香港报纸回来,在那个寒冷的国度里,他是唯一给她温暖的人。她终于起床了,每个星期天亲自去唐人街买香港报纸,但是已经不是每天都看到李澄的漫画,他常常脱稿,后来,就再没有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漫画了。
这一年,香港的冬天好象来得特别慢,但一旦来了,却是一夜之间来的,这天的气温竟然比昨天下降了六度。傍晚,街上刮着寒风,报贩把报纸杂志收起来,准备提早下班,李澄拿起一份报纸,放下钱,在昏黄的街灯下看报纸。报纸上的漫画是符仲永画的,他现在是一位备受瞩目的新进漫画家,他画的爱情漫画很受欢迎。过去那几年,李澄很努力的画漫画,他知道,无论天涯海角,只要是可以买到香港报纸的地方,阿枣就有可能看到他的漫画。
万语千言,他都写在漫画里,如果她看到,也许她会回来他身边;然而,她一直没有回来,也许她已经不再看香港的报纸了。从某一天开始,他放弃用这种方法寻找她。她走了,他才知道他多么爱她。那些年轻的岁月,那些微笑和痛苦,原来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往事愈来愈远,记忆却愈来愈新。
时间并没有使人忘记爱情。离别之后,留下来的那一个总比离开的那一个更痛苦。他留在房子里等她,他是不会离开的,万一有一天她回来,她仍然会看见他。
十四年了,原来她骑着脚踏车去了那个遥远的地方。脚踏车回来了,人却没有回来。李澄抚摸着老了,也憔悴了的脚踏车,他很害怕,无论她是生是死,他都要去找她。他把木箱上的地址抄下来,第二天就去办签证和买机票。「芬兰现在很寒冷呢,你是不是去洛凡尼米的圣诞老人村?」
旅行社的女孩问他。「是的。」他说。如果世上真的有圣诞老人,他希望收到的圣诞礼物是她还好好活着。邮件上的地址是芬兰西南部的城市坦派勒。抵达赫尔新基的那个晚上,李澄乘火车到坦派勒。这是一个深寒的国度,冰雪连天,他那一身冬衣,本来就不够暖,现在更显得寒伧。阿枣为什么会来到这么一个地方?他实在害她受太多苦,他不能原谅自己。
火车在第二天早上到了坦派勒,虽然是早上,在这个永夜的国家里,冬天的早上也象晚上,街灯全都亮着,他叫了一辆计程车,把地址交给司机。车子停在近郊一栋两层高的白色房子前面,门前堆满了雪。李澄下了车,雪落在他的肩膊上。他终于来了,来到这个流泪成冰,呵气成雪的地方,来看十四年来萦绕他心中的人。他扳下门铃,良久,一个中国男人来开门。他看着男人,男人看着他,似乎大家都明白了一些事情。湖边的这个公园,地上铺满厚厚的积雪,冷冷清清。
她的坟最接近湖,坟前有个白大理石的天使,垂着头,合着手,身上披着刚刚从天上落下来的雪,在风里翻飞。碑上题着「爱妻方惠枣之墓」,立碑的人是沈成汉。「一天,她在家里昏倒,医生验出她患的是血管瘤,安排了她做手术,那个时候,她最牵挂的就是家里那辆脚踏车,她要我把脚踏车寄去香港给一个人,在做手术之前的一天,她的血管瘤突然爆裂,她等不到那个手术了。」沈成汉低声说。李澄哀哀地站在坟前,他从没想过他和她的结局会是这样。雪在他身边翻飞,他不敢流泪,怕泪会成冰。
「湖面迟些就会结冰,冬天里,阿枣最喜欢来这里溜冰,所以我把她葬在这里。这片陆地下面很久很久以前也是一片湖。」「你们曾经是刻骨铭心的吧?」
沈成汉问他。李澄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在外面等你。」沈成汉说,他让李澄一个人留下。李澄把天使身上的雪拨走,钢拨走了,雪又落在上面,那是永无止境的。他永远等她,但她不能来了。如果十四年前相约买戒指的那一天,他没有失约,也许她不用睡在这片雪地下面。他妹妹曾经劝他,别让他爱的女人溺死在自己的眼泪里,他却让她溺死在雪里,在湖里。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一枚钻石戒指,十四年了,她从没看过,现在他带来了,可惜她再也看不到。湖面上浮着大大小小的冰块,再过一些日子,湖面就要结冰。他走到湖边,把那一枚戒指投进湖里,让它带着他的悔疚沉到湖底最深处,长伴她的白骨。她曾说永远不想再看见他,他也答应了,今天,他违背了诺言,他来见她,但这是他最后一次违背对她的承诺了。
沈成汉在坟场外面的车子上等李澄,李澄出来了,他抖得很厉害。「李先生,快上车吧。」他打开车门让他上车。李澄不停的打哆嗦,沈成汉把一张毛毯放在他怀里。「谢谢你。」他抖颤着说。「阿枣刚刚来这里的时候,也很不习惯这么寒冷的天气,她脚上常常长冻疮。」车子在一家中国餐馆外面停下来。「这是我们开的餐厅,进来喝碗热汤吧。」这是一家小餐馆,绿色的墙,红色的桌子,是典型中式餐馆的装潢,平常或许带点喜洋洋的气氛,这一刻,却变成最沉重的背景。
沈成汉拿了一瓶酒给李澄,说:「喝点酒会暖一些。」「谢谢你。」「李先生,你要吃点什么吗?」「不用了。」「这种天气,不吃点东西是捱不住的,我去厨房看看。」李澄唯一可以原谅自己的,是阿枣嫁了一个好人。他把酒一杯一杯的倒进肚里,但是酒没能止住他的悲哀。沈成汉从厨房里捧着一客刚刚做好的奄列出来。「你试试看。」他说。李澄用刀把蛋皮切开,这是蜗牛奄列,他的手在颤抖。
「我说在中国餐馆卖蜗牛奄列好象有点怪,但是阿枣喜欢这道菜,客人也赞不绝口,我没有她做得那么好。」「沈先生,我要去找旅馆了。」李澄把刀放下。「你不吃吗?」「我真的不饿。」「附近就有一家小旅馆,我开车送你去。」「不,我自己坐车去好了。」他戴上帽子。李澄独个儿走在昏黄的街灯下。他踏在雪地上,雪落在他的肩膊上。记忆里的蜗牛奄列,那些年轻的岁月,原来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日子。雪溶了,会变成水,水变成蒸气,然后又变成雨,后来再变成雪,可是,那些美好的日子却永不复返。他的睫毛、他的鼻孔、他的嘴角都结了冰,那是他的眼泪。
李澄骑着脚踏车来到阿枣以前任教的那所夜校外面,他曾在石榴树下面等她,石榴树的树叶已经枯了,片片黄叶在地上沙沙飞舞,他仿佛还记得她那苍白微茫的笑。他骑着脚踏车穿过大街小巷,走过他们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脚踏车回来了,人也回来了。她坐在他后面,抱着他,俏皮地问他:「你爱我么?」「嗯。」「爱到什么程度?」她的头发吹到他的脸上来。「已经到了危险的程度——」他握着她的手,凄凄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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