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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张小娴(当代)
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正文 爱情小说死亡事件
胡翩翩的尸体,在她自己那一辆一九九五年出厂,价值二十多万的日本轿车内被人发现。
车子停泊在浅水湾沙滩的露天停车场内,一双情侣深夜到停车场取车时发现胡翩翩的尸体,当时车厢内的灯正亮着。
警方到场,将车门撬开,发现尸体衣着整齐,胡翩翩穿着一套粉红色的运动套装,一双白布鞋脱下来放在司机位旁边。她被发现时,身旁有一个空的药瓶和一个一品脱鲜奶的空瓶,她的样子十分安详,唇上的汗毛还黏着几滴鲜奶,嘴角泛着一丝微笑。
警方在她身旁同时发现十二本爱情小说,胡翩翩手上捧着的那一本,刚翻到第一百二十一页,书名是《随风生灭的爱情》。
这十二本爱情小说的作者都是同一个人,他就是秦榛。
秦榛早在二十年前已经成名,擅写流行爱情小说,是多产作家。他的小说曾经改编成电影。
严肃文学界看不起秦榛的作品,认为他的作品没有文学价值,只是大量生产,跟一间工厂没有什么分别,但秦榛的作品拥有大量读者,尤其是女性读者。从二十年前的工厂女工,到今天的写字楼女文员,甚至舞小姐,都是他的读者。秦榛的爱情小说为这群女人提供了心灵的慰藉。他的爱情小说虽然离不开才子佳人、豪门恩怨或无花果的爱情故事,却历久不衰。
据说秦榛年轻时是美男子,风流倜傥,早年他还主持电视及电台节目,但最近这十五年来,秦榛深居简出,不再轻易露面。至于他为什么突然引退,没有人知道,幸亏他的作品仍然源源不绝,维持每月一本的产量。
重案组高级督察钱冰负责调查这宗离奇的自杀案,因为本地的自杀人口中,好象还没有一个人选择在结束生命之前阅读爱情小说。
钱冰的手下陈桂花,正在阅读证物中的其中一本小说《随风生灭的爱情》。
「这种书好看吗?」钱冰不以为然。
钱冰在成长过程中,从没有看过这类通俗的爱情小说。她看的是《战争与和平》,《飘》,《少年维特的烦恼》。
「好看!」陈桂花重重点头。
钱冰想,这就是一个中学毕业生和大学毕业生的分别了。一个人看什么也就显示这个人的品味,钱冰才不屑看秦榛的小说。
验尸报告指出胡翩翩是服食过量安眠药致死的。
胡翩翩的母亲不相信胡翩翩会自杀,她说胡翩翩刚刚买了这辆新车,死前一天还去理发。
「她有固定的男朋友吗?或者她有没有跟什么人来往?」钱冰问胡母。
「她很多年前有一个要好的男朋友,差不多达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后来分了手,那个男人已经移了民很多年。这十年来,我也没听她提过其他男人,虽然已经三十六岁,还是完全没有出嫁的征象。」胡母说。
「那一次分手,是什么原因?」
「是翩翩提出分手的,她没有告诉我为什么。」
胡翩翩被要好男朋友抛弃,一直耿耿于怀,最后自杀的可能性被钱冰否定了。
胡母提供的资料显示胡翩翩是一位成功女性,只有中学学历的她,最初在一间电影公司任职文员,凭着努力,十四年间晋升至总经理。
「她很喜欢看小说的吗?」钱冰问胡母。
胡母点头:「她从小就爱看小说,尤其是爱情小说。」
女人十居其九都是为情自杀的,胡翩翩临死也要看爱情小说,她为情自杀的可能性自然是最大。一个人绝望才会寻死,可是绝望而还去看爱情小说的人,毕竟是奇特的。
一个表面上拥有一切,只是欠缺爱情的女人为什么会寻死呢?她背后可能有一个男人,她得不到他,或被他抛弃。
「看这类爱情小说会令人万念俱灰吗?」钱冰问陈桂花。
「你以为她是看得太多爱情小说,所以意志消沉吗?但她一个月前才买下这辆新车。」陈桂花说。
钱冰把那十二本爱情小说放在两个公文袋里。
「今天晚上要回家做功课。」钱冰说。
钱冰的丈夫吴振刚跟钱冰同级,是高级督察,负责情报科。钱冰和吴振刚是大学同学,一起考入警校,毕业后结婚,膝下无儿,因为大家都不喜欢小孩子。他们同时是彼此的初恋情人。对钱冰而言,爱情除了最初那三个月,根本就没有什么火花可言,不过是找一个最合拍的伴儿而已。
「你看这些小说的吗?」吴振刚奇怪,妻子是从来不看这类通俗爱情小说的。
「是在一条尸体身边发现的。」钱冰把书搬到床上。
她随手拿起那本《随风生灭的爱情》,原以为自己很快就会被这本小说闷坏了,可是,她竟然越看越舍不得放下。吴振刚在旁边断续地发出鼾声,钱冰已看完三本小说。
秦榛的小说,情节并不是特别引人入胜,人物也不是很突出,但他总是有本领令人追看下去,唯一的解释,是她小说里的爱情,在现世里是根本找不到的,寂寞的女人才会看他的小说。一个躺在不断打呼噜的丈夫身边的女人,也够寂寞了吧。
钱冰花了三个晚上看完了秦榛的十二本小说。她觉得自己好象掉进了那个爱情小说的世界里,那个世界不是极端甜蜜便是极端灰暗,不是才子佳人,便是痴男怨女。胡翩翩会不会是看得太多这种小说而意志消沉呢?但这十二本小说,没有一本提到自杀。
钱冰把秦榛的十二本小说带返警署。
「到胡翩翩工作的电影公司调查过了,下属说她近来不象有心事,出事前一天,她还有上班。同事倒是没有见过她谈恋爱。」陈桂花向钱冰报告。
钱冰决定到胡翩翩的家查一查。
「这是她的房间。」胡母领钱冰和陈桂花进入胡翩翩的睡房。
胡翩翩的房间里,一张床占的地方很少,占据房间大部分地方的是一列书柜,书柜上放了近千本小说。
「她真的很爱看小说。」钱冰说。
「好象都是爱情小说。」陈桂花检查书柜上的书,「单是秦榛的就有几百本,她真是个秦`榛迷啊!」
陈桂花随手拿出一本书,翻开第一页,发现了秦榛的签名。
「这一本还有秦榛的签名,时间是一九七八年七月一日。」陈桂花拿给钱冰看。
秦榛的字体秀丽,用的是黑色墨水笔,在扉页写上:
「翩翩女读者留念
秦榛
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
时间太久,书的纸质不好,秦榛的笔迹已经褪色。
「这里还有一本,也是有签名的。」陈桂花交给钱冰。
钱冰打开扉页,秦榛在扉页上写着:
「翩翩

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
「两本书的签名前后相隔十六年,而且是同一天,真是巧合。」钱冰说。
「奇怪!」陈桂花说。
「奇怪什么?」钱冰问。
「十几年前拿到秦榛的签名并不出奇,那时他经常公开露面,但这十年来他已不露面,胡翩翩竟然还可以拿到他的签名,就比较奇怪。」陈桂花说。
钱冰看看其他的书,除了秦榛之外,其余胡翩翩收藏的作者还包括唐千千、叶云、程风、嫒嫒夫人、沈珍妮、严严等。
「想不到她连这个周勇勇的书也看。」陈桂花拿起一叠周勇勇写的书。
「这人是谁?」钱冰问。
「周勇勇是新一代的流行爱情小说作家,两年前才成名,他很年轻,现在才二十出头。他写的小说,都是少男少女的爱情故事,胡翩翩都三十六岁了,想不到还看他的小说。」陈桂花说。
钱冰检查胡翩翩书台上的文件,发现只有一叠亲友寄来的圣诞卡和日常信件等等,并没有遗书。
「秦榛!我为什么没想到秦榛呢!」钱冰灵机一触。
「秦榛?秦榛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陈桂花问。
「你没有发现秦榛在两本书上的签名是不同的吗?」钱冰将两本书并列在书桌上。
「秦榛的签名没有不同呀!字体都是一样。」陈桂花说。
钱冰指着一九七八年签名的那本书说:
「一九七八年,秦榛称呼胡翩翩是『翩翩女读者』,到一九九四年,他只是写上『翩翩』两个字,又自称『榛』,他似乎是跟她熟络了;况且你说秦榛近十年来已没有公开露面,如果胡翩翩不是认识他,又怎可以拿到他的签名呢?」
「他们会不会由读者与作者的关系变成朋友?作者遇上这么长情的读者,也会很感动的,所以语气也变得亲密。」陈桂花分析。
「那么她是怎样拿到他的签名的?」
「那就不知道了。可能是寄去出版社要求作者签名,出版社找到作者签名之后,就寄回给读者。我也用过这种方式找严严签名。」陈桂花说。
「为什么她死的时候要看秦榛的书?」钱冰开始发觉事情不简单。
「如果临死前要看爱情小说,其实也没有太多选择,况且她是秦榛迷嘛!」
钱冰仔细翻阅胡翩翩房中的信件。
「没有秦榛写给她的信。」钱冰说。
「秦榛为什么会写信给她呢?」陈桂花不知道钱冰想到哪里去了。
「既然胡翩翩这么迷秦榛,她应该会写信给他,我也写过信给一位作家,但这里没有秦榛的回信。」钱冰说。
「你写信给哪一位作家?」陈桂花好奇。
「总之是某作家。」钱冰说。
「作家不一定会回信给读者的,大部分的作家都不会回信,回信给你的那位作家是谁?」陈桂花很好奇。
钱冰没有打算告诉她。
「你知道胡翩翩认识秦榛吗?」钱冰问胡母。
「谁是秦榛?」胡母反问钱冰。
「算了吧。」钱冰说。
「这几本书我暂时带走。」钱冰拿走几本秦榛的小说。其实这几本书并不是什么证物,钱冰自己想看罢了。
「查查秦榛这个人。」钱冰吩咐陈桂花。
陈桂花查到关于秦榛的事只有很少,他原名梁民基,名字十分平凡,二十多年前出道,现在大概五十多岁。出版社负责人说,他们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见过秦榛了,他写好的稿,会差人拿去出版社,自己从来不露面。他最后的地址是米埔一栋平房。
钱冰和陈桂花开车到米埔。
「我以为飞鸟才住在米埔。」陈桂花说。
「你带什么东西去?」钱冰看陈桂花把一个重甸甸的背囊放在后座。
「是秦榛的书,我自己买的,顺道叫他替我签名嘛。」陈桂花说。
钱冰摇头。
「你不喜欢秦榛的小说吗?也难怪,你可能会觉得他的书太肤浅了。」陈桂花说。
钱冰冷笑一下,她不好意思在手下面前承认自己通宵达旦追看秦榛的小说。
「你写信给哪个作家?」陈桂花的好奇心又发作。
钱冰没理她,这是上司的秘密。
花了差不多两小时,钱冰和陈桂花终于来到秦榛的平房。
这所平房有两层高,外表象一间村屋,有点破落,门外的空地竟然没有车子停泊,秦榛若不是外出了,便是他根本没有车,住在这里面没有车就是等于隐居。
陈桂花拍门,一名打扮朴素的中年妇人来开门。
「你们找谁?」妇人问。
「秦榛先生在这里吗?」钱冰问。
「他在二楼,你们是谁?」
「警察。」陈桂花出示证件。
「你住在这里的吗?」钱冰问妇人。
「不,我住在附近,每个星期有一天过来打扫。我去告诉秦先生。」
「谢谢你。」钱冰说。
屋子的下层是一个陈设简单的客厅、厨房和浴室。鞋架上只有一对男装皮鞋和一对女装布鞋,那双布鞋该是钟点女佣的。
「秦先生请你们上去。」妇人说。
二楼的墙上全镶上书架,秦榛的藏书很丰富,钱冰还以为他是个不太有学问的人,想来她是错的。
一个五十多岁,体格魁梧的男人从睡房走出来,正是秦榛。
陈桂花看得目定口呆,没想到五十多岁的秦榛那么风度翩翩,充满男性魅力。
钱冰也大感意外,她以为写那种通俗爱情小说的男人应该是小个子,深近视,没有什么气质的,秦榛却象一个绅士。
「对不起,吵醒你。」钱冰说。
「不,我早就起床了,我习惯在床上写作。」秦榛说。
「我是港岛重案组高级督察钱冰。」钱冰自我介绍。
「找我有什么事吗?」秦榛问。
「早前一名女子在自己的座驾内服安眠药自杀,身边有十二本爱情小说,都是秦先生的大作。」钱冰说。
「我在报纸上看到这则新闻。」秦榛难过地说。
「你认识死者吗?」钱冰把胡翩翩的照片交给秦榛,「她叫胡翩翩。」
「我不认识她。」秦榛说。
「我们在她家里找到你的两本书,一本是一九七八年七月一日签名的,一本是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签名的。」钱冰说。
「经常有读者把书寄到出版社让我签名。」秦榛说。
「胡翩翩有写过信给你吗?我意思是她有没有写过信给你,透露自杀的念头,说不定我们可以从中找到一点线索。」钱冰说。
「我没有收过她的信。」秦榛说。
「她死时手上拿着的是《随风生灭的爱情》。」钱冰说。
秦榛叹一口气说:「我觉得很难过。」
「打扰你不好意思,我只是循例调查一下而已。」钱冰说。
「不要紧。」秦榛说。
「秦先生,麻烦你一件事,可以替我在这几本书上签名吗?」陈桂花从背囊里拿出八本秦榛的大作。
「当然可以,你的名字是--」
「陈桂花,玉桂的桂。」
秦榛拿起一支墨水笔在书上逐一签名。
「秦先生,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钱冰说。
「欢迎之至。」秦榛说。
「你为什么在十五年前退隐江湖?」
「我只是想专心写作而已。」秦榛说。
「原来是这样。」
秦榛送钱冰和陈桂花出去,目送两人开车离去,秦榛跑上睡房,伏在床上哭泣。
胡翩翩在过去二十年来不绝的写信给他,起初秦榛以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仰慕者,却想不到她那样痴心。
在成名的头几年,他的确很爱曝光,爱被人仰慕,大家都封他为爱情专家,事实上,他是情场浪子。但十五年前,他遭遇了一次情场滑铁庐,一个他深爱的女人竟然移情别恋,秦榛受了打击,从此不肯再露面,他不希望那个抛弃他的女人永远可以站在某个地方看到他的一举一动。
胡翩翩经常在信中要求跟他见面,去年,秦榛终于被打动了,约她在这所平房里见面,胡翩翩还带了一本他写的书来请他签名,那一天,是七月一日。
秦榛从来没有见过胡翩翩,可是,这个女人写了二十年的信给他,在这一次见面之前,他们仿佛就很熟悉了,她把身边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一一在信中告诉他,包括那一次她悔婚。她悔婚的原因是发现自己最爱的男人是秦榛。由于这种千丝万缕的前因和二十年的爱慕,胡翩翩跟秦榛当天晚上就上床了。
这天以后,胡翩翩每个星期有两三天都来找他,她没有车,到米埔很不方便,她说过要买一辆车。
一个星期之前,胡翩翩向秦榛提出结婚,她说,她已经三十六岁了。秦榛没有答应,胡翩翩跟他吵了一场。她说过,会要他后悔,秦榛没想到她会寻死,并且抱着他的小说寻死,她一定非常恨他。他没有见过那辆新车,是在报纸上才第一次见到的,胡翩翩买下那一辆车,完全是为了跟他见面。
秦榛伏在床上嚎啕大哭,她死了,他方知道这个女人是他唯一的知心。
陈桂花开车从米埔驶出市区。
「想不到秦榛那样英俊,迷死人了。」陈桂花仍然十分陶醉。
钱冰翻开秦榛的书看看,他在八本书上的签名都是一样的:
「陈桂花女读者留念
秦榛
一九九五年八月十日」
「他没有自称『榛』啦!」钱冰说。
「难道他跟胡翩翩真是有些不寻常的关系?」陈桂花说。
钱冰架上太阳眼镜说:「总之胡翩翩是绝对没有他杀的可能的,至于她跟谁有罗曼史,也就与本案无关了。或者我们等秦榛的新书出版吧,说不定内有玄机。」
车子在吐露港公路上疾驶而去。
在铜锣湾这间三层高的书店里,早就挤满了人,大批青春少艾抱着神圣的心情等待周勇勇为她们签名。这天是周勇勇的签名会。
年仅二十三岁的周勇勇已出版了十二本畅销爱情小说,深得少女爱戴,读者的仰慕信如雪片飞到出版社。周勇勇体格魁梧,眉清目秀,充满阳光气息,很多少女看到他的庐山真面目后,对他更加痴心一片。
书局的人接到出版社的电话,通知他们周勇勇不来了,近百名读者知道消息后鼓噪。
周勇勇躲在书房里,这个星期以来,他一篇稿也写不出。他在报纸上读到胡翩翩自杀的新闻,她死时身旁有十二本秦榛写的爱情小说,她太残酷了。
周勇勇的读者绝大部分是少女,其余便是少男,所以当他收到胡翩翩的信时,他的确吓了一跳。她希望跟他见面,她说正在考虑将他的一部长篇小说改编成电影,周勇勇一直渴望得到电影公司的垂青,他毫不考虑就跟胡翩翩见面。
胡翩翩虽然已经三十六岁,但她有一种少女身上找不到的迷人风韵,周勇勇很快就爱上她。很多人说周勇勇好象年青时的秦榛,周勇勇不喜欢秦榛,他看不起他的小说,更不喜欢有人拿他跟秦榛比较,他最讨厌人说他其实比不上秦榛,他只是胜在年轻而已。但胡翩翩告诉他,她现在跟秦榛一起。因为好胜心,周勇勇热烈追求胡翩翩,胡翩翩动心了,她虽然仰慕了秦榛整整二十年,但秦榛毕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况且跟一个作家生活,毕竟是会减低对他的仰慕的。而周勇勇不同,他的出现,犹如朝日,让胡翩翩的生命有了曙光。年龄相距十三年,不独不是障碍,反使他们更缠绵。胡翩翩常说,她竟在三十六岁的时候周旋于两个年龄相差三十年的男人之间,定是上天跟她开玩笑。
胡翩翩想把事情告诉秦榛,却不忍心伤害他,周勇勇最不满意她这种拖拖拉拉的态度,他要求她跟秦榛分手。胡翩翩怕失去秦榛之后,周勇勇又会离开她,毕竟他比她年轻十三年。
胡翩翩向秦榛提出结婚,她希望秦榛娶她,那么,她就不用再去想周勇勇,可是秦榛不答应。
胡翩翩回到周勇勇身边,她要求周勇勇娶她,周勇勇说自己太年轻。胡翩翩跟周勇勇吵了一场,周勇勇向她提出分手,他知道自己跟这个女人是不可能的。
那天晚上,胡翩翩开车到浅水湾,拿出一瓶安眠药和一瓶鲜奶,她用鲜奶来送服安眠药。吃过药后,她把十多本秦榛的书从胶袋里倒出来,其中一本,是她最喜欢的《随风生灭的爱情》,故事说的是一个少妇爱上一个少年的故事,她想在药性发作之前,再看一遍这本书,她常常把自己当作爱情小说的女主角,但现实生活里,她从来不是女主角,秦榛最爱的不是她,他甚至不肯娶她。周勇勇,这个她最迷恋的男人,也只是因为好胜心而跟她一起,他只是想赢秦榛。
在现世里,根本没有小说里的浪漫情节,爱情小说都是骗人的!胡翩翩肚里的肠子好象突然纠缠在一起,万箭穿心,她看不完这本小说了,向周勇勇报复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和秦榛的书一起死,那么他一定会很妒忌。
周勇勇知道,胡翩翩是故意选择秦榛的书陪死的,她恨他,至死那一刻也要用秦榛来气他。
周勇勇的新书出版了,名为《爱情小说死亡事件》。
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正文 主持婚事的男人
章节字数:5642 更新时间:07-09-11 14:59
「在你们两位未结为夫妇之前,本人在职责上要向你们声明,在本婚姻登记处结婚,在法律上是一夫一妻的自愿终生结合,是一个庄严和有约束性的婚姻。」
「陆田园先生、汪桂花小姐,现在你们在本人及众亲友的面前举行婚礼,虽然没有其他世俗或宗教仪式举行,但你们在本人及在座各位之前签名为证之后便成为合法夫妻。」
朱文声在红棉道婚姻注册处内为今天最后一对新人主持婚礼。
今天是好日子,总共有三十二对新人在这里宣誓结婚。
身为注册官的朱文声在某种程度上很热爱这份工作,他感觉自己象教堂里的神父那么神圣。他的工作是神圣而光荣的,他不能同时拥有几张结婚证书,但是每一对在这里结婚的夫妻的
结婚证书上,都有他的签名,这一点,连港督也办不到。
「恭喜你们。」朱文声在仪式结束后向这一对姓陆和姓汪的新人祝贺。
穿着白色婚纱,在婚纱下面露出一条士啤呔的新娘喜极而泣,新娘的父母也喜极而泣。朱
文声觉得这也难怪,这个二百磅的新娘终于能够嫁出去,是的确值得喜极而泣的。
「注册官,跟我们合照好吗?」新郎热情地拉着朱文声,新娘则热情地挽着朱文声的臂弯。
朱文声对着镜头咧嘴而笑,他已经习惯跟新人合照,不过最令他气结的是这些新人事后都忘记寄回一张照片给他。
回到办公室,朱文声解开领带,脱下外套,用冷水洗个脸。他翻看日历,今天是十一月十日,十年前的十一月十日,他刚刚来到这里,担任婚姻注册官,第一次主持结婚仪式,他因为太紧张而念错了新郎新娘的名字。这一晃眼,就十年了。他今年三十五岁,六年前与太太丁可儿也是在这个注册处结婚。十年来,由于工作的缘故,他每天接触的都是喜事。别人说,快乐的人耐老,但朱文声发现自己比十年前多了很多白头发,还有一双大眼肚。
朱文声坐在椅上,呷了一口茶,明天不宜嫁娶,也有三对新人注册。十年来,他曾经为多少对新人主持过注册仪式?他自己也忘记了。
「苏珊。」他叫秘书进来。「能找到十年前十一月十日到昨天为止,在这里注册结婚的夫妇的名单吗?是由我主持仪式的那一批。」
「你要这些资料干什么?」向来诸事的苏珊问朱文声。
「十年回顾嘛!」朱文声笑说。
「所有资料都已经电脑化,要找也不难。」
「那就麻烦你。」
苏珊扭着肥臀出去。苏珊的结婚仪式也是由朱文声主持的,她婚后整整胖了三十磅,找到饭票的女人,毕竟是比较放肆的,而且有越来越诸事的倾向。大抵婚姻生活会使本来庸俗的女人更庸俗。
第二天早上,朱文声回到办公室,苏珊已经整理好一份二十多页的记录给他。
「原来十年来,你主持过一万七千零四宗结婚仪式。」苏珊说。
「有这么多?」朱文声惊叹。
朱文声决定按着名单上的电话打给由他主持婚事的夫妇。
他先打给十年前的十一月十日第一对注册的夫妇,可惜资料太旧,已找不到他们。他决定在名单上抽样打出一些电话。他随意选了一对夫妇,打电话给他们。
「请问是陈齐旺先生太太的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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