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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出走了

_6 张小娴(当代)
后来有一天晚上,我在铜锣湾闹市里碰到葛米儿,她在那儿拍音乐录影带。水银灯的强光把漆黑的街道照亮了,工作人员利用一辆水车制造出滂沱大雨的场景。那里围了很多人,我走到人群前面,想跟她打招呼。她正低着头用一条毛巾抹脸,当她抬头看见了我,她迟疑了一会才走过来。
「很久不见了!」她热情的说。她的热情,却好像是要掩饰刚才的犹豫。
「拍完了吗?」我问。
「还没有呢!看来要拍到半夜。」她说。
一阵沉默之后,导演把她叫了过去。
她在雨中高唱林方文的歌,水珠洒在我身上,我悄悄的穿过人群离开了。
回家的路上,见面的那一幕,在我脑海里重演又重演。看到我的时候,葛米儿为什么有片刻的迟疑呢?她好像是在心里说:「喔,为什么要碰到她呢?」从前每次见面,我们也有说不完的话题;这天晚上,我们之间,却似乎相隔了一片云海。是她太累了,还是她在回避我?
睡觉的时候,我把那个风景水晶球抱在手里;时光流水,双掌之间,有着幸福的感觉。这一切是假的吗?水深之处,是不是有我不知道的秘密?林方文说的,彻底的盲目,才有彻底的幸福。在那个漫长而痛苦的夜晚,我多么讨厌自己是一个太敏感的人?
13
「请给我一杯草莓冰淇淋。」我跟年轻的女服务生说。
这个小眼睛、圆脸孔的女孩子,带着灿烂的微笑问我:
「在这里吃,还是带走的?」
「在这里吃的。」我说。
下班之后,我一个人跑到浅水湾这家麦当奴餐厅吃草莓冰淇淋。平常我是不会一个人跑到这么远的地方的,而且只是为了吃一杯草莓冰淇淋。可是,那天晚上,我就是想这样。
从前,我是不太爱吃甜的;然而,那段日子,我忽然爱上了甜的东西。所有甜的味道,似乎总是能够让人感到幸福的吧?砒霜好像也是甜的。
童年时,我听过一个关于砒霜的故事。听说,有一个人吞砒霜自杀,临死之前,他在墙上写了一个字母S .这个S ,到底是sweet 还是sour呢?没有人知道,砒霜是甜还是酸的,永远是一个谜。也许,那个S 并不是sweet 或sour,而是smile 或者stupid.那人是含笑饮砒霜。不管怎样,我想,砒霜是甜的,否则怎会含笑而饮?所有毒药都应该是甜的。
已经是冬天了,沙滩上只有几个人,也许都是来看日落的。日已西沉,他们也留下来等待星星和月亮。
上大学时,最刺激的事便是跟林方文一起逃课来这里吃汉堡包。怀着逃课的内疚,从香港大学老远的跑到浅水湾来,不过是为了吃一个汉堡包。这里卖的汉堡包跟市区的并没有分别;不一样的,是这里的风景和心情。我们常常拿着汉堡包和汽水在沙滩上等待一个黄昏。那个时候,快乐是多么的简单?
夜已深了,餐厅里,只是零零星星的坐着几对亲昵的情侣,格外显得我的孤独。偶尔抬头的一刻,我发现一个女孩子跟我遥遥相对,也是一个人在吃草莓冰淇淋。她看到了我,微微的跟我点了点头。
她不就是韩星宇的女朋友吗?我们在电影院外面见过了。
她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里?
她身上穿着黑色的裙子,旁边放着一件灰色的大衣和一个黑色的手提包,看来是刚刚下班的样子。这一身庄重的打扮跟她手上那杯傻气的冰淇淋毫不相配.那张聪颖的脸孔上,带着苦涩的寂寞,跟那天在韩星宇身边的一脸幸福,是完全两样。她为什么来这里呢?原来除了我之外,还有人是特地来浅水湾吃草莓冰淇淋的吗?那是怎样的心情?
我也微笑的跟她点了点头。我们并不认识,也不知道彼此的心事,素昧平生。然而,在目光相遇的那一刻,却有着相同的落寞。她是失恋了么?还是依旧在情爱的困顿中打转?
今夜,月是弯的。我看到的月光,跟林方文看到的还是一样的吗?从前的快乐和背叛总是千百次的在我心里回荡。他是我一直向往的人。他是不是又再一次欺骗我?人有想象是多么的无奈?想象强化了痛苦,使痛苦无边无涯,如同我这刻看不见海的对岸。
漫长的时光里,跟我遥远相对的那个女孩子,也和我一样,低着头沉默地吃着手里那杯久已融掉了的冰淇淋。当我看不见她时,她是在看我吗?我好像在她身上看到了我自己,她是不是也在我身上找到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慰藉?我们那么年轻,在这样的晚上,不是应该和心爱的人一起追寻快乐的吗?为什么竟要流浪到这个地方,落寞至此?我们由于某种因缘际会而在这里相逢,是命运的安排吗?
最后,店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形影相吊。月是缺的,是要我们在遗憾里怀缅圆满的日子吗?
14
「请你给我一个汉堡包。」我跟那位年轻的女服务生说。
她依旧带着灿烂的微笑问我:「在这里吃,还是要带走的?」
「带走的。」我说。
风很冷,我把那个温热的汉堡包抱在怀里。我要带去给林方文吃,给他一个惊喜。这不是一般的汉堡包,这是浅水湾的汉堡包,带着浅水湾的气息和心情,也带着我们从前的回忆。
下车之后,要走一小段路才到。我愉快地走在风中,也许,待会他会告诉我,一切都是我自己的幻想,根本从来没有发生。
然而,我终于知道这一切不是我的幻想。
我在那座公寓外面见到葛米儿。她穿着鸭绿色的羊毛衣和牛仔裤,身上斜挂着一个小巧的皮包,从公寓里神采飞扬的走出来,那张微红的脸上带着愉快的神色。那种姿态心情不像是来探访一位朋友,而更像是探访一位情人。由于心情太愉快了,嘴巴也不自觉的在微笑,回味着某个幸福的时刻,以至跟我擦肩而过也没有来得及发现我的存在。那股在我身边飘飞的味道,竟仿佛也带着林方文的味道。
我多么渴望眼前的一切只是幻觉?然而,当我发现葛米儿把身上那件鸭绿色的羊毛衣穿反了,牌子钉在外面,我沉痛地知道,一切都是真实的。
把羊毛衣穿反了,也许不代表什么。我也有过这样的经验,在朋友家里玩,因为觉得热而把外衣脱下来,穿回去的时候,却不小心穿反了。葛米儿也是这样吗?有谁知道呢?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吧?那又不是内衣。我又没看见他的内衣穿反了。
我打开门的时候,林方文正好站在那个小小的阳台上,他转过头来,看到我时,脸上闪过了一丝愕然的神色。他站在那里干什么?是要目送别人离去吗?
「你来了吗?」他说。
我望着他眼睛的深处说:「我在楼下见到葛米儿。」
「她来借唱片。」
说这句话时,他看来是多么的稀松平常?然而,他的眼睛却告诉了我,他在说谎。
「是吗?」我说。
他若无其事的坐下来。
忽然之间,所有悲伤的感觉都涌上眼睛了。我以为林方文是我最熟知的人,结果,他却是我从不相识的人。
我了解他么?他深爱着我么?这一切一切,仿佛多么的遥远。
他为什么要骗我?葛米儿身上那个小皮包,根本放不下一张唱片,她的羊毛衣也没有口袋,她手上并没有拿着任何东西。
「你是不是爱上了她?」我问林方文。
「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他还在否认。
「不是这么简单的吧?」我盯着他说。
而他,居然沉默了。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他还给我的,依然是一片沉默。
「你这个骗子!」我把汉堡包掷向他。
他走过来捉住我的胳膊,说:「你不要胡思乱想好吗?」
我推开他,向他吼叫:「你可以伤害我,但请你不要再侮辱我的智慧!」
他站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
「你是不会为我改变的吧?」我流着泪问他。
没等他回答,我说:「如果是这样,我们为什么要重新开始呢?」
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会带着对他深深的思念活着,直到(禁止)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的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可回了。
我哭着骂他:「没有人比你更会说谎!什么为我写一辈子的除夕之歌,根本是骗我的!林方文,你太卑鄙了!从今以后,我不想再见到你!」
他拉着我的手求我:「留下来好吗?」
我告诉他我不可以,因为我不会说谎。
我从他家里走出来,卑微地蹲在楼梯底下哀哀痛哭。为什么我爱的男人是无法对女人忠心的?我只能够接受他而无法改变他吗?
15家里的电话不停的响,我坐在电话机旁边,听着这种悲伤的声音一次又一次的落空了。我竟比我自己想像的坚强。也许,只有彻底的绝望,才能够换到彻底的坚强。上帝有多么的仁慈?同一个人,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当他重复地伤害你,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感觉已经麻木了,无论在给他伤害多少次,也远远不如第一次爱的伤那么痛了。
多少年来,我爱着的是回忆里的林方文吗?他是我在青涩岁月里的初恋,他是我第一个男人。每一次,当他伤害我,我会用过去那些美好的回忆来原谅他。然而,再美的回忆也有用完的一天。到了最后,只剩下回忆的残骸,一切都变成了折磨。
也许,我的确是从来不认识他的。
16
英文书店里那些失恋手册全都是印刷得非常精美的,许多还配上可爱的插图。除了失恋手册之外,还有一套五十二张失恋扑克,提供五十二个有效的方法,帮你度过失恋的日子。
失恋,原来也是一种商品。
为什么世上只有性商店而没有失恋商店呢?市场既然为大家提供了性爱的慰藉,也该同时提供失恋的慰藉,才是公平的。也许,商人们太知道了,失恋虽然是一种商品,却没有太多人会快乐地抢购。
只有我,抱着一大堆失恋手册离开,用来慰藉自己。
我没有失恋,可是,书店里也没有写给被背叛者的手册。我把书和扑克铺在床上,彻夜拥抱着别人的失恋经验。
这些书为失恋者提供了许多治疗的方法。譬如说:淋浴治疗。那就是穿着衣服洗澡。
我已经照做了。我穿着我最喜欢的一件黑色羊毛大衣洗澡,那是我花了大半个月的薪水买的,只穿过两次。从此以后,这件只能干洗的大衣不能再穿了。破坏,原来是非常痛快的。难怪有些人会带着罪恶感去破坏别人对他的爱和信任。
然而,另一个方法却不适合我,那是情歌治疗。作者说,她会选一首悲伤的情歌跟着唱,然后放声的痛哭。发泄了,也就会好过一点。这个方法,对我是不行的。最悲伤的歌,不就是林方文写的歌吗?他曾经抚慰了多少在爱情中受创的心灵?对我,却是残忍的折磨。更何况,那些歌是葛米儿唱的。
我发觉所有的失恋手册也不约而同地提出一个治疗方法,那就是:让它过去吧!
谁不知道这是最好的方法,可是,这是不容易做到的吧?
最后,我找到了自己的方法,那就是甜点治疗。
除了砒霜之外,我疯狂地吃甜点。
吃到甜的味道时,的确有片刻幸福的感觉;反正,幸福也不过是虚幻的。
17
失恋手册建议的治疗方法,还包括友情治疗和凭吊治疗。
友情治疗一向是最有用的,朱迪之和沈光蕙陪我度过了不少艰难的时刻,我也同样陪过她们。女人之间的友情,往往是因为失恋而滋长的。
所谓凭吊治疗却悲情许多。为了一解思念的痛楚,唯有去凭吊已逝的爱。比方说:每次想起他,便在他的房子外面徘徊,回味和他一起的时光。又比如说:趁他不在的时候,再一次来到他的家,趴在他的床上,瞻仰爱情的遗容。
我把两个治疗一起用了,只是稍微改良了一下。我要朱迪之开了陈祺正的车子陪我去相思湾。
夜里,朱迪之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们在车上守候。
朱迪之一脸疑惑的问我:「你是不是走错了地方?来这里应该是找晦气吧?怎会是凭吊?」
我是来凭吊的。我要让自己死心,不再相信有复活的可能。
寒风凛冽,我们瑟缩在车上。
「不知道葛米儿什么时候才回来?」朱迪之说。
我甚至不知道她会不会回来。也许,她已经住进林方文的家了。
「她回来的时候,你会怎样?」朱迪之问我。
「我像是个会找晦气的人吗?」我说。
「所以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来这里,你不会要她把男朋友还给你吧?」
「放心,这一点尊严,我还是有的。况且,不是林方文不要我,是我不要他。」
「复合还是不应该的,那就是等于让对方再伤害自己。所以,我从来不吃回头草;当然,那些回头草也没有来找过我。」
她又说:「我也可以写一本失恋手册。最有效的方法,是新欢治疗。失恋之后,尽快再爱上别人,那才可以忘记从前的那一个。一个女人的情伤,是要由另一个男人来抚慰的。这是我持之有恒的方法。」
我苦笑:「读了那么多治疗方法,我也快要成为专家了。」
「她是不是回来了?」朱迪之指着反光镜上的一点光线说。
那点光线愈来愈近,一辆车子缓缓的驶进来,我看见葛米儿坐在车上。那一刻,我突然很后悔自己来了,万一给她发现了怎么办?她也许会认为我是个可怜的女人,是来求她离开林方文的。然而,要逃跑也已经太迟了。
葛米儿把车停在屋外。关掉引擎之后,她从车上走下来,到行李厢去拿东西。她口里一直哼着歌,两条手臂轻快地随着身体摇摆。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她还是在微笑的,在在告诉身边的人,她是一个沐浴在爱河中的女人。
林方文并没有因为我的离开而离开她吧?
本来我有点恨她;然而,这一刻,我不觉得她有什么可恨。我能怪她么?要怪的话,只能怪林方文。如果他对我的爱是足够的,又怎会爱上别人?
也许,我连林方文也不应该怪责。把葛米儿从那个遥远的岛国召唤回来的,不是林方文,而是命运。第一次听到葛米儿的歌声时,林方文是和我一起听的。那个时候,我们怎会想到这个结局?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不是命运的安排吗?还有她脚踝上的莱纳斯,不就是一个警号吗?就像电影《凶兆》里,再世投胎的魔鬼,身上不是有三个六字吗?
葛米儿把行李厢的门合上,拿着一个大包包走进屋子里。屋里的灯亮起来,灯影落在纱帘上,我看见她放下了那个包包。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又脱下了裙子,穿着内裤在屋里走来走去。她和林方文已经上床了么?
在她身上,我忽然看见了林方文的影子。也许,她是比我更适合林方文的。在林方文最低潮的时候,让他重新有了斗志的,并不是我,而是葛米儿。我已经不能够为他做些什么了。我们要走的路,也许已经不一样。一起之后分开,分开了,又走在一起,然后又分开。这样的离离合合,到底要重演多少次?也许,我们本来就是不适合的,我们一直也在勉强大家。
屋子里的灯关掉了。朱迪之问我:
「你在等什么?」
我是来凭吊的,在情敌身上凭吊我的爱情;而我,的确因此死心了许多。
「我们可以走了。」我说。
车子缓缓的退后,离开了那条漆黑的小路,人却不能回到过去。爱情是善良的,爱情里的背叛,却是多么的残忍?
18
最后的一个治疗法是:不要瞻仰爱情的遗容。看着遗容,思念和痛苦只会更加无边无涯。
我把那个风景水晶球收在抽屉里。这并不是真的水晶球,我看不见未来,它也不能再给我幸福的感觉了。何况,送这个水晶球给我时,林方文也许已经背叛了我。
读了那么多的失恋手册,似乎是没有用的,每个人的失恋,都是不一样的吧?痛苦也不一样。电话的铃声已经很久没有再响起了。我常常想,两个曾经相爱,曾经没有对方不行的人,一旦不再找对方,是不是就可以完了?直到老死也不相往来。谁说爱是痴顽愚昧的?爱,也可以是很脆弱的。
只是,漫长的夜里,思念依然泛滥成灾。他怎么可能不来找我呢?就这样永远不相见吗?终于,他来了。
我打开门看到他时,他一定也看到了我的脆弱吧?
沉默,像一片河山横在我们中间。这是我熟悉的人么?我们曾经相爱么?那又为什么会弄到这个境地?
终于,我说:「你来干什么?」
他沉默着。
「如果没有话要跟我说,为什么要来找我呢?不过,我其实也不会再相信你!」我流下了眼泪。
在一片模糊里,我看见他的眼睛也是湿的。然而,我太知道了,他擅于内疚,却不擅于改过。这一次,我不会再给他骗倒。
他做完七日和尚之后,不是带着一个故事回来的吗?那个故事说得对,爱会随谎言消逝。
「你走吧!我不想再见到你!」我哭着说。
他想过来搂着我,我连忙退后。
「根本我们就不应该再一起!」我抹掉眼泪说。
「你到底想怎样?」他问我。
他还问我想怎样?
「林方文,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种事是会不断重演的。」
他可悲地沉默着。他来了,却为什么好像是我一个人在说话?是的,我在瞻仰爱情的遗容,遗容当然不会说话。我再不能爱他了。
「我求求你,你走吧!」我说。
他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我但愿我从来没有爱过你!」我哀哭着说:「请你走吧!」
我把钥匙从抽屉里拿出来还给他:「这是你家的钥匙,我不会再上去了。」
「你用不着还给我的。」他说。
我从他脸上看到了痛苦;然而,这一切已经太迟了。
终于,他走了。他来这里,是要给我一个怀抱的吧?我何尝不思念那个怀抱?可是,我不会再那样伤害自己了。我所有的爱,已经给他挥霍和耗尽了。耗尽之后,只剩下苦涩的记忆。他用完了我给他的爱,我也用完了他给我的快乐。我对他,再没有任何的希望。一段没有希望的爱情,也不值得永存。
19
「今晚很冷呢!」沈光蕙躲在被窝里说。
我家里只有两张棉被,都拿到床上来了。朱迪之和沈光蕙是来陪我睡的。沈光蕙自己带来了睡袍。朱迪之穿了我的睡衣和林方文留下来的一双灰色羊毛厚袜子。
「你不可以穿别的袜子的吗?」我说。
「你的抽屉里,只有这双袜子最厚和最暖。」她说。
「半夜里醒来,看到穿着这双袜子的脚,我会把他踢到床底下的。」我说。
她连忙把一双脚缩进被窝里,说:「你不会这么残忍吧?这个时候,你应该感受到友情的温暖才对呀!」
「就是嘛!」沈光蕙说,「友情就是一起捱冷!幸好,我们有三个人,很快便可以把被窝睡暖。」
床边的电话响起来,我望着电视机,心情也变得紧张。近来,对于电话的铃声,我总是特别的敏感。我竟然还期待着林方文的声音。
「找我的。」沈光蕙说。
我拿起电话筒,果然是余平志打来找她的。沈光蕙爬过朱迪之和我的身上,接过我手里的电话筒。
她跟电话那一头的余平志说:「是的,我们要睡了。」
朱迪之朝着电话筒高声说:「你是不是也要跟我们一块睡?」
沈光蕙把她的头推开,跟余平志说:「好吧,明天再说。」挂了线之后,她躺下来说:「很烦呢!」
「他不相信你在这里吗?」我问。
「他嘴里当然不会这样说。如果可以装一个追踪器在我的脚踝上,他会这样做的。」
朱迪之笑着说:「谁叫你跟一个第一次谈恋爱的男人一起?这种人太可怕了!」
沈光蕙说:「但是,他爱我比我爱他多呀!这样是比较幸福的。」
这样真的是比较幸福吗?所有处在恋爱年龄的女孩子,总是分成两派:一派说,爱对方多一点,是幸福的。另一派说,对方爱我多一点,才是幸福的。也许,我们都错了。爱的形式与分量从来也不是设定在我们心里的。你遇到一个怎样的男人,你便会谈一段怎样的恋爱。如果我没有遇上林方文,我谈的便是另一段恋爱,也许我会比现在幸福。
爱对方多一点还是被对方爱多一点,从来不是我们选择的。我们所向往的爱情,跟我们得到的,往往是两回事。像沈光蕙选择了余平志,也许是因为她没有遇上一个她能够爱他多一点的男人。幸福,不过是一种妥协。懒惰的人,是比较幸福的。他们不愿意努力去寻觅,自然也不会痛苦和失望。
而我向往的,是什么样的爱情呢?如果说我向往的是忠诚,我是不是马上就变成一个只适宜存活于恐龙时代的女人?
我拉开床边的抽屉,拿了一包巧克力出来。
「你再吃那么多巧克力,你会胖得没有任何男人爱上你。」朱迪之说。
「那也是好的。」我把一片巧克力放进嘴里。
「我们上一次三个人一起睡是什么时候?」朱迪之问。
「是排球队在泰国集训的时候。」沈光蕙说。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朱迪之说,「我记得那天晚上你说要去跟老文康睡,我们三个人还一起干杯,说是为一个处女饯行。多么的荒谬?」
「是的,太荒谬了!」沈光蕙说。
「幸好,你最后也没有。」我说。
「这是我一辈子最庆幸的事。」沈光蕙说,「像他这么坏的人,为什么还没有死掉呢?」
「你真的想他死吗?」我说。
「我太想了!那时候,我们再来干杯。」她说。
「他都那么老了!快了!」朱迪之说。
她又说:「我昨天和陈祺正看电影时见到了卫安。」
卫安是她第四个男朋友,是一名电影特技员。跟朱迪之一起的时候,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他在那部电影里演一个给男主角打得落花流水的变态色魔。他太像那种人了,一定是看到本人才想出这个角色的!他一直也梦想成为主角,这么多年了,他却仍然是个小角色。我希望他这一辈子都那么潦倒。」
她似乎怀着这个好梦便可以睡一觉香甜的。
被窝已经变暖了。她们两个人,一个希望自己曾经喜欢的人快点死掉,一个希望自己爱过的人潦倒一生。这些都是由衷之言吗?曾经抱着深深的爱去爱一个人,后来又抱着深深的恨。如果已经忘记,又怎会在乎他的生死和际遇?
她们已经熟睡了。朱迪之的脚从被窝下面露了出来,那双袜子的记忆犹在,那是林方文去年冬天留下来的,那天很冷。她们睡得真甜,我从前也是这样的吧?
我爬起身去刷牙。在浴室的镜子里看到嘴里含着牙膏泡沫的自己时,我忽然软弱了。在昏黄的灯下,在那面光亮的镜子里,我看到的只是一片湿润的模糊。林方文是不会再找我的吧?他不找我也是好的,那样我再不会心软。我不希望他死,也不愿意看见他潦倒。他在我心中,思念常驻。
第三章 风中回转的木马
1
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再遇到韩星宇,而且是在一座灯如流水的回转木马上面。
一个法国马戏团来香港表演。表演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帐篷里进行。在帐篷外面的空地上,工作人员架起了一座流动式的回转木马,让观众在开场之前和中场休息的时候,可以重温这个童稚的游戏。
正式演出前的一天,我以记者的身分访问了马戏团里一名神鞭手。别人对于马戏团的兴趣,往往是空中飞人。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却喜欢采访神鞭手。鞭子绝技,是既严肃而又滑稽的一种表演和执着。现在是手枪的年代了;可是,仍然有人用一根鞭子行走天涯,那是多么的奇异?
只有二十三岁的神鞭手是个长得俊俏的大块头,他的体重是我的一倍半。神鞭手必须有这种重量,才可以舞动那根长鞭。他的鞭子很厉害,既轻柔得可以打断一张白纸,也可以灵巧地把地上一个篮球卷到空中投篮。那根鞭子是手的延伸,一切遥不可及的东西,都变成可能了。这也是一种魔法吧?有了鞭子,便好像所向披靡,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卷到怀里的;爱可以,所有想要得到的东西也可以。在马戏团里生活的人,是停留在童稚世界里的,永不苍老。可惜,他们不会收容我,我没有人任何的绝技。
大块头把他那一根鞭子借给我,我试着挥动了几下,怎样也无法让鞭子离开地上。看似容易的技术,半点不容易,我的手臂也酸软了。如果朱迪之在那里,她一定会说:「让我来!让我来!太好玩了!太有性虐待的意味了!」
访问进行的时候,那座回转木马刚刚搭好。由于是白天,我还看不到它的美丽。神鞭手问我:「你会来玩吗?」
「会的。」我回答说。
那天夜里,当所有观众也坐在帐篷里看表演时,我踏上那座回转木马,寻觅幼稚的幸福。玩回转木马,还是应该在晚上的,那它才能够与夜空辉映。没有月亮的晚上,它是掉落凡尘的月光。
我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回转木马了。人在上面,在一匹飞马上,或者是一辆马车里,不断的旋转,眼前的景物交会而过,一幕一幕的消逝而去,又一再重现。流动的,是外间的一切,而不是自己,光阴也因此停留了片刻,人不用长大。不用长大,也就没有离别的痛苦。
当我在木马上回首,我看见了韩星宇。他坐在一匹独角兽上,风太大了,把他身上所有的东西都吹向后面;头发在脑后飞扬,外衣的领子也吹反了。我升高的时候,他降下了;我降下来时,他刚巧又升高了。音乐在风中流转,我们微笑颔首,有一种会心的默契。
他为什么跑来这里呢?是的,他也喜欢回转木马,尤其是流动的。我们像是两个住在音乐盒里的人,不断的旋转,唤回了往昔那些美好的日子。在光阴驻留的片刻,也许是在哀悼一段消逝了的爱情。所有的失恋手册都是女人写的,难道男人是不会失恋的吗?也许,在男人的人生中,失恋是太过微不足道了。韩星宇也是这样吗?在那须臾恶时光里,我觉得他也和我一样,分享着一份无奈的童真。毕竟,人还是要向前看的。回转木马也有停顿的一课;然后,人生还是要继续。重逢和离别,还是会不停的上演。
「很久没见了。」韩星宇从回转木马上走下来跟我说。
「你也是来看马戏的吗?」我问。
他微笑指着身后面的回转木马说:「还是这个比较好玩。」
他又说:「你知道吗?我小时候害怕自己会死。」
「为什么?」
「我在书上看到一些研究资料,那些资料说,太聪明的孩子是会早夭的。」
「这是有科学根据的吗?」
「不过是一堆统计数字和一个感性的推论。」他说。
「感性的推论?」我不明白。
「太聪明的小孩子是预支了自己的智慧,所以,他也会衰朽得比较快。那堆资料害得我每天偷偷躲在被窝里哭。」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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