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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出走了

_3 张小娴(当代)
「我却希望自己能够盲目一点。盲目地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样我才可以一直写下去,一直重复下去,不会想得那么多。」
「你愿意这样吗?」我问。
「就是不愿意。」他双手插在裤袋,垂下了头,悲哀的说:「也许我再不适合写歌词了。」
「谁说的?」
「不写歌词,人生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的。」他抬起头来,微笑着说。
我苦涩地笑了:「为什么不是我安慰你,而是你倒过来安慰我呢?」
「因为,你比较没用。」他用手拍了拍我的头。
林方文真的长大了。若是从前,今天晚上他会自己跑回家,忘了我在后面。他更不会堆出一张笑脸来安慰我。他是什么时候长大了的呢?是在他妈妈死了之后吗?是的,我现在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一个长大了的林方文,会不会快乐一点?
我知道他舍不得不写歌词。在那里,他找到了自己。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要他放弃,他是不甘心的。
「别这样了,你看看今天晚上的月光多么漂亮。」他用手抬了抬我的下巴,要我看看天上的月光。
那一轮圆月,在这一刻,不免有点冷漠了。
「为什么古往今来,几乎所有情人都要看月光,所有作家也都歌颂月光,用月光来谈情?」我有点不以为然的说:「天空上还有太阳、星星和云彩呀!」
「因为只有月亮才有阴晴圆缺。」
「星星也有不闪耀的时候。」
「可是,它的变化没有月亮那么多。」
「彩虹更难得呢!」
「你有权不喜欢月光的。」他拿我没办法。
「你喜欢吗?」我问他。
「喜欢。」
「那我也喜欢。」我说。
他摇了摇头: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说一辈子的盲目也是一种幸福吗?」
「没想到你盲目到这个境地。」
「不是彻底的盲目,哪有彻底的幸福?」
「啊,是吗?」
「我知道为什么爱情总离不开月光了。」我说。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黄色的。色情呀!」
「我说不是。」
「那为什么?」
「因为月亮是所有人都无法关掉的一盏灯。它是长明灯。」
「听说,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发射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围绕着地球运转。」
「死了之后,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毕竟是到过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射上月亮去吗?」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开玩笑。
「把你射了上去比较好。把你射了上去,那么,以后月亮也会唱歌了。把我射了上去,什么也不能做,还是跟从前的月光一样。」
「不一样的。」他说。
「为什么不一样?」
「把你射了上去,那么,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个人的灯。」
「你会把它关掉吗?」
「是关不掉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样,爱上了天上的月光。每个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样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经是重叠的吗?那重叠的一部分是整个月光那么大,还是像钱币那么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没有再写歌词。没有了他,每个人的歌也还是继续唱的,只是没那么好听。
有一阵子,他天天躲在家里画漫画。我以为他会改行当漫画家,可是他没有。那些漫画也不可能出版,因为它们全都是没有对白的。他讨厌写字。
过了一阵子,他常常一个人在下午时分跑去教堂。我以为他要当神父了,原来他只是喜欢躺在长木椅子上,看着教堂里的彩绘玻璃。他可以在那里待一个下午。
又过了一阵子,他爱上了电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个月满的晚上,我们从电影院出来。他对我说:
「童年时,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那个反派的布鲁图呢。」我说。
「为什么?」
「你就是这么古怪。」
「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没有罐头菠菜。大力水手只要吃一口罐头菠菜,就变得很厉害了。我本来不吃菠菜的,看了《大力水手》之后,我吃了很多菠菜。」
「那个时候,我们为什么都喜欢大力水手呢?他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几乎是没有头发的,身体的比例也很难看,手臂太粗了。」我说。
「就是因为那罐菠菜。谁不希望任何时候自己身边也有一罐神奇菠菜,吃了便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有哪个小孩子不曾相信世上真的有神奇的魔法,在我们软弱无助的时候拯救我们?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我们才沉痛地知道,世上并没有魔法。
能有一种魔法,让林方文再写歌词吗?
我们走着的时候,他的魔法出现了。
一辆车子突然停在我们面前,两个人从车上跳了下来,是葛米儿、威威和莫札特他们一家三口。莫札特长大了很多,它已经不是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现在的它,超过三斤半了。这天晚上,它长长的脖子上绑着金色的丝带,在威威怀里,好奇地东张西望。
「很久不见了!」葛米儿兴高采烈的拉着我和林方文。
她现在已经红了很多。人红了,连带她那个曾经受尽批评的义大利粉头也吐气扬眉,许多少女都模仿她的发型。
「你们去哪里?为什么带着莫札特一起?」我问。
「我现在去拍音乐录影带,莫札特也出镜了。」她深情款款的扫着莫札特的羽毛。
「那么,它岂不是成了「明星鹅」吗?」我笑了。
「是的!是的!它还会唱歌呢!」威威兴奋的说。
「不是说「鹅公喉」吗?鹅也能唱歌?」我说。
「它不是鹅公,它是鹅女。」威威跟莫札特说:「来,我们唱歌给哥哥姐姐听。」
莫札特伸长了脖子啼叫:「刮刮——刮刮刮刮刮——刮瓜——」
「果然很有音乐细胞,不愧叫做莫札特。」我拍拍它的头赞美它。它的头缩了一下,很幸福的样子。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莫札特了。
临走的时候,葛米儿问林方文:
「你还会写歌词吗?」
他大笑:「是写给莫札特唱的吗?那太容易了,只需要写「刮瓜」——」
「是写给我唱的。」葛米儿诚恳的说,「很想念你的歌词。」
林方文只是微笑,没有回答。
他们走了,我们也沉默了。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和林方文看到的月光也有一点不一样了。我不是大力水手的那罐神奇菠菜,我没有能力拯救他。那个魔法,在葛米儿手里。
17
当她的义大利粉头被歌迷接受了,葛米儿却狠心地把它剪掉,变成一条一条短而卷曲的头发,活像一盘通心粉。她是个偏偏喜欢对着干的人,她也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有时候,我很佩服她。我们每一个人,几乎每天也要为自己打气,才可以离开家门,面对外面那个充满挫败的世界;她却不需要这样,她好象天生下来已经满怀自信。
一天,她跟唱片监制叶和田说,除了林方文的词,她不唱别的。
「不是我们不用他,是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写的那么古怪,不会流行的。」叶和田说。
「他是最好的。」葛米儿说。
「说不定他已经江郎才尽了,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叶和田冷漠的说。
「不。」葛米儿说,「我能够把他唱得比以前更红。」
本来是:没有林方文,也就没有她。他把她从那个遥远的岛屿召唤回来。他是她的知音。
今天是:有她,也就有林方文。她把他从那个满心挫败的世界召唤回来。她是他的知音。既出于报答,也出于欣赏。有谁会怀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终于,林方文抛下了他的佛经、他的漫画,还有教堂的彩绘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个他最爱的、既令他快乐、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看见他重新提起笔杆写歌词,看见他再一次拿着我很久以前送给他的那把乐风牌口琴,吹出每一个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点激动。有那么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子宫里;那是一个最安全的怀抱,他不会再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惜,我的子宫太小了,而他也已经长大了。
这一刻,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我问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子宫里好吗?」
他的脸贴住我的肚皮,问:「环境好吗?」
「不错的,到现在还没有人住过。」
「要付租金的吗?」
「算你便宜一点。」
「地方太小了吧?」
「那么,你变成袋鼠吧!」我说。
「袋鼠不是更大吗?」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怀中的袋子里,你去哪里,也得带着我。」
「这样太恐怖了。」他跳起来说。
「你不愿意吗?」
「夏天太热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较长。」
「你是怎样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里的吧?」
「我宁愿住在你的子宫里。」
「真的?」
「现在就住进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他。
「我为什么会爱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她了解你的音乐。」我说。
「她不是有威威了吗?我才不要住进的子宫里。」他说。
林方文真的愿意长留在我身上吗?有时候,我会宁愿我们比现在年老一点。年纪大了,也没有那么多的诱惑,那就比较有可能共度一辈子了。这种想法,会不会很傻?竟然愿意用青春去换取长相厮守的可能。
18
一天大清早,我在西贡市集里碰到威威。他正在买水果。俊俏可爱的他,很受摊贩欢迎。看到我时,他热情地拉着我,问我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我告诉他,我在附近采访。
「记者的工作好玩吗?」他问。
「可以认识很多不同的人。」我说。
「有工作真好。」他说。
我差点儿忘记了,他在这里是不能工作的。
「葛米儿呢?」
「她出去了,今天大清早要到电视台录影。」
「那莫札特呢?」
「它胖了,现在有四斤半啦!可能要减肥。」
我陪着他逛市集,他又买了牛奶和面包。大家都认得他是葛米儿的男朋友,对他很友善。
「怀念斐济吗?」我问。
他重重的点了一下头:「我怀念那里所有的东西。妈妈做的菜、爸爸的烟斗味,甚至是那个从前常常欺负我的同学。」
「欺负你的人,你也怀念?」
「他是我小学和中学的同学,他常常骗我的钱。」他幸福地回味着,「从前很讨厌他,现在却希望回去再被他骗钱。那里毕竟是我的故乡。」
「为什么不回去看看?」我说。
「米儿太忙了。」他的神情有点落寞。
「她在这里发展得很好呀!」
他笑得很灿烂:「是的,她现在很快乐,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那一刻,我深深被威威感动了。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快乐,他承受了寂寞,也怀抱着乡愁。望着他的背影没入挤拥的人群之中,我忽然明白,没有牺牲的爱情,算不上爱情。
后来有一天,威威在我的办公室出现,他变憔悴了。
「我是来跟你道别的。」他说。
「你要去哪里?」我问。
「回去斐济。」
「那葛米儿呢?」
「我一个人回去。」他的眼睛也红了。
「威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的,只是我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是真的吗?」
他低下了头,良久说不出话来。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
我把他拉到报馆附近的一家咖啡店。那里可以看到海。我想,在大海的旁边,他的心情会好一点。
「是不是太思念故乡了?」我问。
他摇了摇头:「我是不舍得她的。可是,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
葛米儿从一个藉藉无名的女孩子摇身一变,成为一颗明星。一点也没有改变,是不可能的吧?
「你不是答应过要陪她一起追寻梦想的吗?」我说。
「我也许想得太简单了。」悲伤的震颤。
「她知道你要走吗?」
「我们谈过了。」他笑了笑,「我们终于找到时间谈一谈我们之间的事了。我留在这里只会妨碍她。」
「是她说的吗?」
「不。她并不想我走。」
「那不要走好了。」
「可是,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你还爱她吗?」
「我当然爱她。」威威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但是,她已经改变了,不再是从前的她。我们在斐济的时候,生活快乐得多了。」
「你是不是后悔来了这里?」
「我怎会这样自私呢?留在斐济,是埋没了她。」
「威威,你真好。」我说。
「我一点也不好。我没有才能,也不聪明,人又脆弱。」
「但你懂得爱人。」
「我也爱得不好。」他的眼泪簌簌的流下来。
「你什么时候要走?」
「今天就走。」
「这么急?」
「米儿今天要工作,我们说好了,她不要来送机。我会哭的,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要我送你去机场吗?」
「不,千万不要。我害怕别离的。」
他又说:「我听人说,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会有乡愁。然而,回去家乡之后,又会怀念那个自己住过的的城市。这样的话,总共就有两次乡愁了。」
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威威说。
「什么事?」
「我——」他红着眼睛说。
「到底是什么事?」
「我把莫札特吃了!」
「你吃了莫札特!」我不敢相信。
「你一定觉得我很残忍吧?」
「你怎舍得吃它?」
「米儿舍不得让它走,我也舍不得让它留下。我走了,米儿又没有时间照顾它。把它吃进肚子里,那么,它便可以永远留在我身上。」威威一边抹眼泪一边说。
我不也是曾经想过要把自己心爱的人藏在子宫里,长留在身上的吗?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但愿我的身体容得下你,永不分离。
我同情莫札特,只是,它的主人也许没有更好的选择。它是不应该叫莫札特的,天才横溢的莫札特,是短命的。
告别的时刻,威威久久地握着我的手。他是舍不得的。我曾经以为,相爱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分开的,也许我错了。当生活改变了,爱也流逝了。如果他还能够感受到爱,他是不会走的吧?故乡是近,已然流逝的爱,却太遥远了。
19
「程韵,我刚巧在附近,你有没有时间出来喝杯咖啡?」我在家里接到葛米儿打来的电话。
我们在咖啡室见面。架着太阳眼镜的她,看来有点累。
「威威走了。」她说。
「我知道。临走的那天,他来找过我。」
「是吗?」她很关心。
「只是来道别。」
「你知道他吃了莫札特吗?」
「他说了。」
「他是个野人!」伤心的语调。
「这是他可爱的地方。」我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哭了。
「他觉得不快乐。」我说。
「我以为他会和我分享我的一切。」
「他分享不到。不是想分享便可以分享的。」
谁不渴望分享自己心爱的人的成就和快乐呢?可是,对方的成就和快乐,有时候,却偏偏变成大家的距离。愈是努力想去分享,愈觉得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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