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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的秩序

_2 吴思(当代)
  海瑞最后当到了吏部侍郎,这个官相当于现在的中组部副部长。这位副部长去世之后,连丧葬费都凑不齐。监察部的部长助理王用汲去看,只见布衣陋室,葛帷(用葛藤的皮织的布,比麻布差)还是破的,感动得直流眼泪,便凑钱为他下葬。当时有一个叫朱良的人去海瑞家看,回来写了一首诗,其中有四句可以作为海瑞真穷的旁证:“萧条棺外无余物,冷落灵前有菜根。说与旁人浑不信,山人亲见泪如倾。”
  这就是辛勤节俭了一生的清廉正直的官员应得的下场么?
  海瑞是明朝晚期嘉靖和万历年间的清官。比他再早一百年,在明朝中期的成化年间,有个叫纮的清官。纮为人刚毅,勇于除害,从来不为自己顾虑什么。士大夫不管认识不认识,都称其为伟人。正因为他清廉,坚持原则,分外之物一文不取,便闹得妻子儿女“菜羹麦饭常不饱”,家里人跟着他饿肚子。
  成化十三年,纮巡抚山西,发现镇国将军奇涧有问题,便向皇帝揭发检举。奇涧的父亲庆成王为儿子上奏辩护,同时诬陷纮。皇帝当然更重视亲王的意见,就将纮逮捕,下狱审查。结果什么罪也没审出来。宦官尚亨奉命去抄家,抄出来的只有几件破衣裳。宦官报告了皇帝,皇帝叹道:他竟然能穷到这种地步?于是下令放人。(参见《明史》列传六十六)
  这二位清官的家境,大概足以证明正式工资不够花了。
  请留意,比起普通官员来,清官们还少了一项大开销:他们不行贿送礼,不巴结上司,不拉关系走后门。韩一良说的那数千两银子的费用——打点上司、招待往来的客人、晋级考核和上京朝觐等,就算是2000两银子,即20万至80万人民币的花销,大都可以免掉了。譬如海瑞上京朝觐,不过用了48两银子。由于他们真穷,真没有什么把柄,也真敢翻脸不认人地揭发检举,而且名声又大,免掉也就免掉了,一般人也不冒险敲诈他们。但是腰杆子没那么硬的小官,不仅会被敲诈,还会被勒索——当真用绳子勒起来索。为了证明这类开支是刚性的,决非可有可无,我再讲一个故事。
  海瑞在淳安当知县的时候,总督胡宗惠的公子路过淳安,驿吏招待是不够意思。驿吏相当于现在的县招待所所长兼邮电局局长,而总督是省部级的大干部。我猜想,这也不能怪驿吏不识抬举,肯定是被海瑞逼的。海瑞到了淳安,锐意改革,整顿干部作风,禁止乱收费,把下边的小官收拾得战战兢兢,想好好招待也未必拿得出像样的东西来。胡公子受到冷落便生了气,叫人把驿吏捆了,头朝下吊了起来——这就是节省开支的下场。
  海瑞接到报告,说:过去胡总督有过指示,要求自己的人外出不许铺张招待。今天这位胡公子行李如此多,必定是假冒的。于是将胡公子扣押,从他的行囊里搜出了数千两银子,一并没收入库。这数千两银子,也像前边一样算作2000两吧,根据贵金属价格和购买力平价的不同算法,其价值在20万至80万人民币之间。公子出行一趟,收入如此之多,想必胃口大开,期望值也被培养得很坚挺,到了穷馊馊的淳安,诸事都不顺心,理所当然要发发脾气。不幸的是,他碰上了中国历史上罕见的海青天。海瑞扣押了胡公子,没收了他的银子,再派人报告胡总督,说有人冒充他的公子,请示如何发落。弄得胡宗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不过,此事供说笑则可,供效法则不可。试想,天下有几个海瑞,如果不是海瑞在后边豁出命顶着,那位驿吏会有怎样的下场?痛定思痛,他又该如何总结经验教训?
  驿吏属于胥吏阶层,比入流的有品级的正式“干部”低,相当于“干部职工”中的职工。这些人更穷一些,平均工资大约只有干部的十分之一,大概每个月一石米,价值不过250元人民币。但在人数上,职工自然比干部多得多。
  比胥吏的级别更低,人数更多的,是胥吏领导下的衙役。这是一些不能“转正”的勤杂人员。譬如钟鼓夫,譬如三班衙役。明朝的地方政府使用勤杂人员,最初都靠征发当地老百姓无偿服役。既然是无偿服役,衙役就不算政府的工作人员,政府也不发工资,只给一点伙食补贴,叫做工食银。这些钱,用清朝人传维麟的话说,“每日不过三二分,仅供夫妇一餐之用”。他问道:一天不吃两顿饭就会饿得慌,这数十万人肯空着肚子瘦骨伶仃地站在公堂之侧,为国家效劳么?(参见《皇清经世文编》卷二十四)
  无论哪朝哪代,人的一生必定要做平一个等式;一生总收入等于一生总开支。节余的是遗产,亏损的为债务。官员们要努力把这个等式做平,最好还要做出节余来恩泽子孙。而明朝规定的工资注定了他们很难做平。韩一良说了,工资就那么一点。我们也算了,县大爷的月薪是1130元人民币,这样一年也不足l.4万,十年不吃不喝也攒不够14万。而孝敬上司、送往迎来、拉关系和考满朝觐这三项,就要花费20万至80万。韩一良没有说这笔巨款是几年的开销。孝敬上司和送往迎来是年年不断的,外地官员上京朝觐是三年一次,考满则需要九年的时间。即使按照最有利于开销者的标准估计,九年花20万,这个大窟窿需要县太爷全家十四五年不吃不喝不穿不用才能填平。我还没有计算养老和防病所必须的积蓄。
  相差如此悬殊的人生不等式,怎能做得平?勉强去做,当然不能保证相对体面的生活,不能让老婆孩子不数叨,不能留下像样的遗产,弄不好还有头朝下被领导吊起来的危险。另外,在开支方面还有一个比较的问题。人总会留意自己的相对地位的,都有“不比别人差”的好胜心。而县太爷每年的那些收入,并不比自耕农强出多少。手握重权的社会精英们,能心甘情愿地与自耕农比肩么?
  考虑到上述的收支平衡问题,崇祯向韩一良追问500两银子的来历,便显得很不通情理。这位在深宫里长大的皇上毕竟年轻。在逻辑上,他首先要做的不是处罚送银子的官员,而是计算整个生命周期的账目,把显然做不平的预算摆平,然后再号召文官不爱钱。当然,明末财政危机,官吏的人数又多到了养活不起的地步,要求大幅度增加工资,纯粹是痴人说梦。但这属于另外一个问题。并不能因此说,造成官员收支的巨大缺口是合理的政策。这种政策就好比牧人养狗,每天只给硕大的牧养犬喝两碗稀粥。用这种不给吃饱饭的办法养狗,早晚要把牧羊犬养成野狗,养成披着狗皮的狼。
  现在似乎可以理解支撑韩一良对抗皇上的力量了。这是现实和理性的力量。整个官吏集团已经把俸禄外的收入列入了每年每日的生活预算,列入了十年八年甚至整个生命周期的预算,没有俸禄外收入的生活和晋升是不可想象的。韩一良没有力量与现实的规矩对抗,他也没有打算对抗,并不情愿当这样的清官。作为最高层的监察官员,韩一良公开向皇上说明,朝廷的正式规矩是无法遵行的。他也把灰色收入视为理所当然,视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这是一个明确信号:在皇上身边的心腹眼中,俸禄外收入已经在事实上获得了合法地位。以不同的名目,按不同的数量收受财物,已经成为未必明说但又真正管用的潜规则。这就意味着清官从上到下全面消失。与此同时,正式的俸禄制度则成了名存实亡的制度。这套正式制度也确实不配有更好的命运,它就像善于将老百姓逼上梁山一样善于逼官为盗。
  总之,从经济方面考虑,清官是很难当的。那时的正式制度惩罚清官,淘汰清官。硬要当清官的人,在经济上必定是一个失败者。当然,这里算的都是经济账,没有重视道德操守。道德操守是官僚集团自始至终卖力挥舞的一面大旗,它翻滚得如此夺目,根本就不容你不重视。我完全承认,道德的力量是有效的,海瑞的刚直不阿可以为证。但道德的力量又是有限的,海瑞的罕见和盛名也可以为证。
  注:
  (1)国际市场上的白银价格波幅很宽,低可以到每盎司5美元,高可以到每盎司50美元。这里以每盎司8美元计算。1盎司为28克多一点。明朝的1两,大约相当于现在的37克多一点。银子的购买力,在明朝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的波动很大,有1两银子买7石大米的时候,也有1石大米卖1两6钱银子的时候。崇祯年间的米价普遍较高。整个明代平均起来,每石粳米似乎在0.7两上下。
  (2)明朝的1石,大约相当于现在1.073石,即107公升。我不知道俸禄米一般是稻谷还是加工好的大米,不知道是粳米还是糙米,还不清楚应该用现在大米的收购价、批发价还是零售价。京官领到的俸禄经常是加工好的大米,当时叫做白粮。根据加工好的白米每石l60斤,明朝的1斤为590克的说法,l石白米为94.4公斤。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北京每公斤粳米的零售价在2.6元人民币左右。本文的计算就是根据这些一概从优的假设。
  (3)实际上,当时每月只发给1石大米,每年发12石,这叫本色。上上下下都是这么点。其余部分要折银、折钞、折布发放,这叫折色。按照常规,这位正七品的县太爷每年实际领到手的是12石大米,27.49两银子,360贯钞。(参见万历《明会典》卷三十九)这360贯钞,名义上顶了36石大米(10贯钞折俸1石),但是较起真来,由于钞法不行,货币严重贬值,这笔钱在市场上未必能买到4石大米。这样计算起来,明朝知县每个月的工资只有1130元人民币。按照明朝的规矩,官越大,折色所占的比重越大,吃亏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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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政是一面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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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汉中平二年(185年)二月的一天,皇都洛阳的南宫起火。这场大火烧了半个月,烧掉了灵台、乐成等四座宫殿。古诗十九首中描写洛阳的皇宫说:“两宫遥相望,双阕百余尺。”两宫相距七里而可以遥遥相望,门前的两座望楼竟有百尺之高,由此可以推想皇宫的规模和巨额耗资。皇宫的这场大火搅乱了帝国的财政预算。皇上要给自己家盖新房,这笔额外开支从哪里出?
  这时,太监张让和赵忠给28岁的汉灵帝出了一个主意。他们建议皇上发出命令,大小田每亩要交十钱。此外,各级官员升官上任,也要先交一笔钱,用于修建宫室。汉灵帝欣然采纳了这二位太监的建议。于是,帝国官员上任之前,一概要到一个叫西园的地方问价交钱。这种勾当看起来很像卖官鬻爵,后来也确实发展成为赤裸裸的卖官鬻爵。
  钜鹿太守司马直是个有名的正派人,他接到了一项新的任命,上任前也要交钱。因为名声清廉,对他特别优惠,交300万即可上任。公平地说,这个要价确实不高。在公元188年之前,各郡的太守就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地位近似现在的省委书记兼省长。这个级别的官员的俸禄是每年2000石,按照当时的行情,买这种高官要花上2000万钱,而人家向司马直要的钱还不足时价的二成。但是话又说回来,太守每月的正式工资才多少?折成铜钱,不过13000枚。(1)皇上要的300万,相当于司马直19年的工资。如果不打折,按原价交足2000万,更相当于太守们128年的工资。若不搜刮百姓,这笔巨款从何而来?如何填补?
  《后汉书》说,司马直接到诏书,怅然道:“为民父母的,反而要割剥百姓,以满足现在的苛求,我不忍心呀。”于是上书,说自己身体不好,请求辞去任命。上边不批准,司马直只得上路。走到孟津,快到洛阳门口了,司马直也做出了最后决定。他给皇上写了一封信,极力陈说当时政策的失误,讲古今祸败的教训,写完后服毒自杀。汉灵帝看到他遗书之后,一时良心发现,暂时停收修宫钱。(2)当然这只是暂时的,不久皇上的良心又不见了。
  汉灵帝向官员预征的这笔修宫室的钱,连同后来充分发展为卖官鬻爵的收入,很像是一笔承包费。皇上派官员下去当官征税,治理百姓,并发给他工资,这本来是很清楚的官僚制度。但是皇上和他的参谋们心里明白:“一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在各项正式的赋税收入之外,多数地方官还有个小金库,有大量的灰色甚至黑色收入。这是一笔黑灰色的钱,你问起来谁都不承认,实际上数量又不小;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但是让下边独吞又不甘心。于是皇上就采取了大包干的政策:交够了我的,剩下是你的,不交不许上任。实际上,这是对黑灰色收入的批准、强求和分肥。这条政策一出,本来不收黑钱的清官也非收不可了。这就是司马直的真实处境。
  司马直以父母官自命,他遵循的是儒家规范。这本来是官方倡导全国奉行的正式行为规范,但是当政者对官员的实际要求与这些规范的冲突太大,司马直除了上疏劝告或者辞职之外又不能有其他反对的表示,不然就与忠君的要求相冲突,结果他只好用毒药将自己淘汰出这场僵局。如此激烈的自我淘汰当然是罕见的,不那么富于代表性。我们还需要讲一些比较寻常的故事,同时也进一步看看,那些活蹦乱跳地交钱承包的人,到任之后会做出什么事来。
   

  转眼又过了l400多年。明朝万历二十四年(1597年)三月九日夜,北京紫禁城内的坤宁宫失火,大火蔓延到乾清宫,皇上和皇后的住处被烧了个干净。第二年,皇极殿、建极殿和中极殿也失火被烧掉了。于是万历皇帝又遇到了汉灵帝的问题:盖新房的额外开支从哪里出?万历的办法是开发矿业并增加临时税种,亲自安排得力的宦官到全国各地开矿,征收矿税和店税商税船税,收来的钱直接进皇宫,不进国库,属于皇上的私房钱。
  征税不同于卖官鬻爵,属于皇上的正当权力,难道可以叫恶政么?这要看怎么说。按照现代的说法,税收就是老百姓向政府支付的公共服务费用,可以用于维持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支付公务员工资,但是不能用来给公仆的家庭建造豪宅,因此万历皇帝加税盖新房就是恶政。在这个问题上,帝国制度的意识形态当然有不同看法。皇上是什么人?皇上是天子,是万民之主,是人间的最高领导。天子要征一些与公共服务完全无关的税费,给自己营造宫室别墅和坟墓,供养后宫的众多佳丽和伺候她们的数以千计的阉人,这是天公地道的事情。这一点,当时的老百姓完全认账,谁叫人家是皇上是天子的,天命如此,凡人掏钱就是了。
  但是,即使是专制帝国,也要遵守一定的规矩。帝国征收的税费已经包括了从官员工资到后宫胭脂钱的所有项目,其中皇家占用的比例相当高。譬如正德、嘉靖之后,皇家的伙食费每年要花36万两白银,仅此一项就占帝国全年白银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面对这种类型的收支账单,老百姓已经老老实实地掏钱结账了,你尽可以慢慢修你的宫室。反过来说,你提供的公共服务却充满了假冒伪劣的货色,不治水不救灾,盗贼遍地,豪强横行,你这个天子是如何代理天道的?不敢跟你较真退货甚至另请高明也就罢了,凭什么还叫老百姓额外掏钱给你修宫室?这个道理,即使是儒家经典培养出来的帝国官员也知道讲不通,于是举朝上下一片反对之声,纷纷要求皇上取消矿税。
  万历根本就不理睬那些文官的瞎嗡嗡,他派遣阉官去各地办理此事。阉官乃是皇帝的家奴,通常是文盲,读不了圣贤书,也没有后代,并不惦记着对历史对后代对天下负责,除了讨皇上的欢心之外再没有别的责任和义务。他们需要上缴的税额也有点承包的色彩:听说某地有什么矿,有什么可征的税,可以弄到多少钱,便拍了胸脯带着亲信下去弄。果真完成了任务当然很好,没有完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更常见的是完成了任务却假装没有完成,反正皇上也搞不清楚。
  陈奉是万历特派到湖广(今湖南湖北)征税采矿的阉官,论级别不过是正八品,相当于科级干部,论权势则能与省级大官相抗衡。他率领着一帮主动投靠来的亲信党羽横行湖广,《明史》上说他“剽劫行旅,恣行威虐”,也就是说,征税征到了与拦路抢劫差不多的程度。他还下令大规模挖坟掘墓找金子。他的党羽们十分威风,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闯入民家,奸淫妇女,有的干脆将妇女掠入税监办公的官署。当地的官员难免有看不惯的,对他的工作就不那么配合,当地商人和百姓更对他恨之入骨。
  有一回,老百姓听说陈奉要从武昌到荆州征收店税,数千人聚集在路上鼓噪起哄,争着冲他扔石头。陈奉逃掉之后,便向皇上告状,点了五个不配合他工作的官员的名字,说他们煽动老百姓动乱。万历本来是一个“占着茅坑不拉屎”的皇上,不上班不办公,所有的请示汇报基本不看,但是对家奴的报告则迅速批示。陈奉告发的五个官员,两个被抓,三个被撤,其中有两个还是四品知府。(3)
  按说这形势已经很清楚了,陈奉的来头太大,惹不起。但是一个叫冯应京的五品佥事偏偏不长眼。万历二十九年正月,陈奉摆酒请客,放火箭玩,把老百姓的房子烧了。老百姓拥到陈奉的门口讨说法,陈奉派兵出去镇压,打死了不少老百姓,又将死者的尸体切碎扔在路上震慑百姓。《明史》上说,湖广巡抚支可大——当地的最高监察官员——“噤不敢出声”,而冯应京偏偏上疏向皇上告陈奉的状。陈奉见冯应京告状,也反过来告冯应京的状,说他阻挠皇命,欺凌皇上派来的特使。皇上听陈奉的不听冯应京的,发了怒,贬了冯应京的官,将他调到边远的地方去。这时又有两个实在看不下去的监察官员自己跳了出来,一个是给事中田大益,一个是御史李以唐,他们请求皇上原谅冯应京,说陈奉不好,还说皇上把豺狼派到了天下各地,专门吃好人。皇上更生气了,你劝我饶他我偏不饶,干脆下令将冯应京除名。
  陈奉这里则不断向皇上打报告,他说他派人去枣阳开矿,枣阳知县王之翰、襄阳通判邸宅、推官何栋如也阻挠破坏,皇上又下令将他们撤职。这时负责监察工作的要员,都给事中杨应文又跳了出来,请求皇上原谅这三位。这些人也不看皇上的脸色,一个接一个地往外跳,很像是成心惹皇上生气。皇上也真生了气,干脆派锦衣卫去武昌,把陈奉告的那些人全都抓到北京关入监狱,处罚再次升级。
  冯应京是个清官,在当地收拾奸豪,制裁贪官污吏,声望甚高。锦衣卫到达武昌的时候,老百姓听说要抓冯应京,竟有人痛哭流涕。陈奉则得意洋洋,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将冯应京的名字和罪状大大地写了,张贴在大街闹市。老百姓怒不可遏,上万人包围了陈奉的住所,陈奉害怕了,就逃到楚王的王府里,他的六个爪牙没跑掉,被愤怒的群众投进了长江。锦衣卫中也有被老百姓打伤的。陈奉躲进楚王府后,一个多月不敢露面,请求皇上让他回北京。皇上将陈奉召回的时候,这家伙搜刮的“金宝财物巨万”,在重兵的护送下,“舟车相卫,数里不绝”。而冯应京被押解时,老百姓“拥槛车号哭,车不得行”。还是冯应京自己穿着囚衣坐在囚车里劝老百姓不要闹了。
  冯应京和另外几个阻挠陈奉的官员被押到北京后,拷讯关押,三年后才被释放。那个阻挠开矿的知县则瘐死狱中。而陈奉回京后什么事情也没有,有两个监察官员说他的坏话,又被皇上撤了职。
  陈奉只是万历年间诸多的矿使税监之一。《明史》用了半页纸点各地陈奉们的名字,陈奉不过是其中的五个字。而这一个陈奉的脚下就躺着一片经他手淘汰出局的清官。
  大大小小的陈奉们各自率领着数以百计的恶棍党羽横行霸道,“吸髓饮血,以供进奉。”进奉给皇上的大概有十分之一,十分之九进了他们自己的腰包,承包利润高得惊人。结果闹得“天下萧然,生灵涂炭”。
   

  最初读到上边那些故事的时候,我心里总有些怀疑。最叫我怀疑一点,就是矿使和税监们太坏了。在我的生活常识里,纯粹的恶棍就像纯粹的圣人一样罕见,怎么皇上派下去的那些宦官竟然是清一色的坏蛋?这未免大凑巧了。我想,中国史书倾向于把太监和女人描写成祸水,为皇上或者为专制制度开脱责任,恐怕不能全信。
  帮助我想通此事的最后一遍重复,是一本描写1900年至1942年的华北农村的书,那里讲了清末民初北京良乡县吴店村的村长变换的故事。(5)
  清朝末年,良乡吴店村的公共事务由村中精英组成的公会负责,这些精英通常是比较富裕又受过一些教育的人,社会声望比较高。当时的捐税很轻,首事们往往自己交纳而不向村民征收,因为他们更在乎声望和地位,不太在乎那点小钱。
  1919年开始,军阀们在北京周围争夺地盘,先后有直皖之战和三次直奉之战,军阀们毫无节制地向村庄勒索后勤供应。这时,不愿意勒索村民,自己又赔不起的村长就开始离开公职,而把这个职位当做一种捞油水的手段的人们则顶了上来。这时候出来当村长的两个人,先后都因贪污和侵吞公款被县政府传讯。赔款出狱后,这样的人居然还能继续当村长,因为没有好人愿意干。
  这就是说,当政权大量征收苛捐杂税的时候,比较在乎荣誉的人就从村级领导的位置上退出了,这类人就是司马直那样的人物。而替换上来的,通常是敢于也善于征收苛捐杂税的人物,譬如陈奉那样的人物。更明白地说,一个变质的政府,一个剥削性越来越强,服务性越来越弱的政府,自然也需要变质的官员,需要他们泯灭良心,心狠手辣,否则就要请你走人。这就是此前300年陈奉与冯应京相替换的背景,也是此前1700年司马直自我淘汰的背景。在这种背景下,清官和恶棍的混合比例并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定向选择的结果。恶政好比是一面筛子,淘汰清官,选择恶棍。
   

  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建制是省、府、县,承担行政职能的最底层是里(村庄)。我们已经提到了郡太守(相当于省)、知府和村庄一级的筛选情况,中间还缺一个县级。在矿使税监横行天下的万历年间,文学史上著名的散文家袁宏道正在苏州府的吴县当县令,他后来托病辞职了。袁宏道的书信中有许多对自己当官的感觉的倾诉,叫苦连天,读来却颇为真切。通过这些书信,我们可以进入当时县级官员的内心世界看一看。
  袁宏道写道:
  弟作令备极丑态,不可名状。大约遇上官则奴,候过客则妓,治钱谷则仓老人(引者注:治钱谷就是征税。仓老人是在最基层征收皇粮的杂役,经常干些吹毛求疵克扣自肥的勾当),谕百姓则保山婆(引者注:即媒婆)。一日之间,百暖百寒,乍阴乍阳,人间恶趣,令一身尝尽矣。苦哉,毒哉。
  作吴令,无复人理,几不知有昏朝寒暑矣。何也?钱谷多如牛毛,人情茫如风影,过客积如蚊虫,官长尊如阉老。以故七尺之躯,疲于奔命。
  ……然上官直消一副贱皮骨,过客直消一副笑嘴脸,簿书直消一副强精神,钱谷直消一副狠心肠。苦则苦矣,而不难。惟有一段没证见的是非,无形影的风波,青岑可浪,碧海可尘,往往令人趋避不及,逃遁无地。难矣,难矣。
  在袁宏道的感觉中,堂堂县太爷的角色,对他个人品格的要求就是奴才般的贱皮骨,妓女般的笑嘴脸,搜刮百姓的狠心肠,媒婆般的巧言语,处理文牍的好耐性,总之是一副丑态。在这些丑态里,搜刮百姓的狠心肠与陈奉之流的作为是近似的,这里不再多说。至于伺候上官及讨好过客,这些都是官场必需的应酬,其实质是搜刮百姓之后的利益再分配,是民脂民膏的分肥。官场宦游,谁知道明天谁富谁贵?培植关系本来就是正常的投资,不得罪人更是必要的保险。陪着转转,一起吃两顿,送点土特产,照顾点路费,怎么就把人家说成吸血的蚊虫?再说,吴县刮来了民脂民膏别人沾点光,别人刮来了他袁宏道也可以去沾光。这是一张人人都要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官场关系网,袁宏道在圣贤书里没有读到这些规矩,居然就如此满腹牢骚,恐怕要怪他太理想主义了。
  袁宏道说,他自己在少年时看官就好像看神仙一样,想象不出的无限光景。真当上官了,滋味倒不如当个书生,劳苦折辱还千百倍于书生。他说,这就好比婴儿看见了蜡糖人,啼哭不已非要吃,真咬了一口,又惟恐唾之不尽。做官的滋味就是这样。(6)
  袁宏道的感觉书生气十足,只能代表一部分被官场淘汰的人。在实际生活中,他惟恐唾之不尽的东西,有的人拼命要从人家嘴里往外抠,有的人则含在嘴里咬紧牙关,死死捂住,惟恐被别人抠走。拉关系走后门,巴结讨好分肥,乐此不疲者满世界都是。
   

  其实,汉灵帝和万历本人都不是恶毒得不可思议的魔鬼。
  汉灵帝的最大乐趣之一,就是在后宫里扮装小商贩,让宫女们也扮装成各种商贩,做各种买卖,他穿上一身小商贩的衣服周旋其间,坐在假装的酒楼里喝酒。后代的史学家对此很不以为然,但是我们似乎也不好责备他心理变态。汉灵帝很有一点马克思描绘的资本家性格,能在资本的增殖中获得巨大的乐趣。这本来是在人类历史上大有贡献的品格。此外,他还是一个可以被感动的人,可以为了司马直的一封遗书暂时抑制自己的乐趣。问题是他当了皇上,当了名义上的公众利益的代表者,这样的代表显然不应该以搜刮公众的财富为乐趣。但是话又说回来,当不当皇上并不是由他本人决定的。
  万历也不是纯粹的恶棍。冯应京被捕后不久,皇上曾有一次病危,他召来了首辅大臣,对他交代后事,皇上口授的遗嘱听起来通情达理。皇上说:先生到前边来。我这病一天比一天重了。享国已久,没什么遗憾的。佳儿佳妇就托给先生了,请你辅导他当一个贤君。矿税的事,我因为宫殿没有完工,用了这个权宜之策,今可与江南织造、江西陶器一起废止不要了,派遣出去的内官都叫他们回京。法司也把久系的罪囚释放了吧。因为提建议而获罪的诸臣都恢复官职,给事中和御史就如所请的那样批准补用好了。我见先生就是这些事。(7)
  由此可见,万历心里也明白是非,不过他的病第二天刚见好,立刻就后悔了,继续征他的矿税,一直征到18年后他真死掉为止。他似乎是一个很懒惰也很缺乏自制力的人,但任何人都拿他的懒惰和缺乏自制力没办法,结果就是恶棍横行。
  恶政选择了恶棍,恶政本身又是如何被选择的呢?立皇帝就如同掷色子,皇帝的好坏主要靠碰运气。以明朝的十六个皇帝论,不便称之为恶筛子的不过五六个,大多数不能算好东西,可见恶政被选中的概率相当高。东汉九个皇帝,不算恶筛子的只有三个,与明朝的恶政出现概率差不多。东汉的多数恶筛子,譬如汉灵帝,登基时还是个小孩子,似乎一张白纸;嘉靖和万历之流年轻时还算不错,后来却恶得一塌糊涂,可见恶政被培育出来的概率也不低。帝国制度很善于把常人难免的弱点和毛病培育为全国性的灾难。
   

  最后该说说交税的老百姓了。
  明周晖在《金陵琐事》中讲了一个小故事。他说,在矿税繁兴的时候,有一个叫陆二的人,在苏州一带往来贩运,靠贩卖灯草过活。万历二十八年,税官如狼似虎,与拦路抢劫的强盗没什么差别。陆二的灯草价值不过八两银子,好几处抽他的税,抽走的银子已经占一半了。走到青山,索税的又来了,陆二囊中已空,计无所出,干脆取灯草上岸,一把火烧了。作者评论道:此举可谓痴绝,但心中的怨恨,不正是这样么!
  我估计,当地的灯草种植和销售行业大概也完蛋了。作者也说,重税造成了万民失业的结果。这就是恶政和恶棍集团的根基,一个在自我毁灭的循环中不断萎缩的根基。
  《明史记事本末》的作者谷应泰是清朝人,他在记叙矿税始末的结尾处有一段关于利益集团的精辟分析。他说:开始是因为征矿税而派设宦官,后来这些宦官的命运就与矿税连在一起了。开始是因为宦官谄媚迎合而让他们征矿税,后来这些宦官肥了,便结交后宫,根子越扎越深。这就是矿税不容易废除的原因。由此看来,清朝的史学家已经意识到,恶政可以培育出一个自我膨胀的具有独立生命的利益集团。这个集团在最高层笼络皇亲影响皇帝,在官场中清除异己,在各地招收爪牙,在民间吸吮膏血——肥肥壮壮地扩展自己的生存空间,一层又一层地自我复制。势力所及之处,人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不成体统,实施的政策也越来越背离帝国公开宣称的政策。恶政与恶棍集团相得益彰,迅速膨胀到老百姓不能承受的程度,一个王朝的循环就临近终点了。在万历死去的时候,距离该轮循环的终点还有二十四年。在汉灵帝卖官鬻爵修复宫殿的时候,离他本人实际上也是东汉王朝的“脑死”日期只剩下四年。
  注:
  (1)参见《后汉书》志第二十八结尾处,荀绰的《晋百官表注》。
  (2)《后汉书》卷七十八,张让列传。
  (3)《明史》卷一百九十三,宦官列传。
  (4)《明史》卷二百三十七,冯应京列传。(注:原书无此标注)
  (5)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年一1942年的华北农村》第165页。
  (6)《袁中郎随笔》,作家出版社,1995年版,第75、84、94页
  (7)《明史》卷二百十八,沈一贯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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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也是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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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也流传着一些官场笑话,《万历野获编·补遗》中就记载了有关钱能的两条。
  钱能是成化、弘治年间(1465—1505年)的著名太监,奉成化皇帝之命镇守云南。镇守太监这个岗位是明初的洪熙皇帝设立的。皇上不放心下边的官员,就派那些经常在自己身边工作的太监下去盯着。应该承认,这样做是很有必要的。明朝的官员经常糊弄皇上,皇上也建立过一些监督制度,譬如派遣监察御史下去巡查,奈何这些御史也可能被收买,甚至会逼着人家掏钱收买,然后和被监察者一起糊弄皇上。所以,派遣家奴们下去替皇上盯着,这已经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式博弈的第三回合了。皇上被逼无奈,到此亮出了最后的武器。试想,再不派他还能派谁?而且仔细想来,太监不好色,没有老婆孩子,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应该比一般官员的私欲少些。设身处地替皇上想想,我们不能不敬佩皇上选贤任能的良苦用心。
  问题在于,钱能之类的最后预备队也乐意被收买。更要命的是,镇守太监们权力极大,有合法伤害众人的能力,下边便不敢不来收买。
  当时云南有个富翁,不幸长了癞。富翁的儿子偏偏又是一位有名的孝子,很为父亲的病痛担心。于是钱能把这位孝子召来,宣布说:你父亲长的癞是传染性的,要是传染给军队就糟了。再说他又老了。现在,经研究决定,要把他沉入滇池。孝子吓坏了,立刻就想到了收买。他费了许多心思,掏了一大笔钱,反复求情,最后总算取得了钱能的谅解,撤消了这个决定。
  当时云南还有个姓王的人,靠倒卖槟榔发了财,当地人都叫他槟榔王。钱能听说了,便把这位姓王的抓了起来,道:“你是个老百姓,竟敢惑众,僭越称王!”书上没有仔细描绘这位槟榔王的反应,但我敢肯定,无论是什么季节,他听到这个罪名之后一定汗如雨下。擅自称王就是向皇上宣战。谁抓住这个王,谁的功劳就大得足够封侯了。槟榔王深知这个罪名的厉害,他不惜一切代价消灾免祸,史书上说他“尽出其所有”,才算逃过了这一劫。
  《万历野获编》的作者说,钱能的贪虐,古来无有。后来,在镇守云南的官员中,贪求无厌的人也不少,但是听说钱能做的这两件事,没有不失笑的。《万历野获编·补遗》完成于万历四十七年(1618年),作者沈德符是浙江嘉兴人,与钱能的精彩演出相隔150余年,相距约2000公里。可见此事流传之久远。
  明朝的中后期也存在失业问题。人多地少,人口过剩,在生存资源的竞争中失败的人们,最后便沦为流民。追究起来,明朝在很大程度上就亡在流民手里。没有流民,老百姓安居乐业,闯王恐怕只能当个小团伙的头头。甚至闯王李自成本人也不会去闯,他没有土地,又被驿站(邮电局兼招待所)裁员下岗,走投无路才加入了老闯王的团伙。钱能啃净了槟榔王,其作用正是制造李闯王。本来那位槟榔王可以给众多农民和小商贩带来生意,现在其中一些人却要失业甚至成为流民,从这个角度看,钱能啃的是皇上的命根子。考虑到本来还会有很多人愿意学习槟榔王,创造出更多的商业和就业机会,而槟榔王等人的遭遇却将他们吓了回去,钱能的影响就更显得要命了。
  性质如此要命,并且影响久远的一个祸害,皇上又是怎么对付的呢?
  皇上依靠耳目了解情况,御史和镇守太监都是皇上的制度性耳目,他们之间也有互相监督的义务。成化六年(1470年),巡按云南的御史郭瑞(1)给皇上写报告,专门汇报了镇守太监钱能的情况。郭瑞说:“钱能刚强果敢,大有作为,实现了一元化的领导。如今钱能生了病,恐怕要召还京师休养。乞求皇上圣恩,怜悯云南百姓,永远令他镇守云南。”皇上回答说,知道了。
  耳目把皇上糊弄了。《万历野获编》的作者沈德符咬牙切齿地说:“钱能这个大恶棍,为天下人所痛恨,而郭瑞竟以监察官员的身份上奏保他,就是把郭瑞一寸一寸地剁了,也不足以弥补他的罪过。”但这只是气话。郭瑞们乎并没有出什么事,没人去追究他。蒙骗皇上又怎么样?蒙了还不就是蒙了。由此看来,皇上是个容易糊弄的冤大头。
  钱能糊弄皇上连连得手,就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他开始打越南和云南少数民族的主意。这在任何朝代都是一个危险而敏感的领域,事关边疆的稳定,动静很大,而且外族又不在你的治下,出了问题就不容易压住。果然,钱能派出的亲信惹出了麻烦。朝廷担心了,就派著名的清官,右都御史(监察部常务副部长)王恕去云南调查。王恕为人刚正清严,数年后国内将传开两句民谣:“两京十二部,独有一王恕。”两京指首都北京和留都南京,每一京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个大部,这是明朝全套高干班子。可见王恕声望之隆。
  王恕很快就查清了钱能的问题,向皇上奏了一本。其中最有分量的几句话是:“当年在越南问题上,就因为镇守太监选错了人,以致一方陷落。今日之事比当年还要严重。为了安定边疆,陛下还吝惜一个钱能么?”王恕的这笔利害关系账替皇上算得很透彻,钱能害怕了。他立即托自己在皇上身边的太监哥们儿活动,将王恕召回。王恕很快被调任南京监察部当领导,钱能之围立解,一点事也没有了。
  不仅没事,钱能还继续走运,先回北京跟皇上说了些王恕的坏话,撺掇皇上派了他一个苦差事。钱能自己则当上了南京守备,镇守南京军区。以职务而论,南京守备比镇守太监更显赫。南京是大城市,又是留都,生活条件比云南强多了。大名鼎鼎的太监郑和,当年下西洋回来,也就当了个南京守备。(2)
  这个故事就好比家奴糊弄财主。家奴天天偷吃主人的鸡鸭猪狗,主人还给他加工资发奖金。家奴把主人的田地宅院偷偷卖了,主人还提拔他当管家。有人路见不平,揭发了家奴,主人不但不惩罚家奴,反而打了揭发者一巴掌。这样的主人,不是冤大头又是什么?
  以上说的皇上是成化皇上朱见深。这位皇上身材粗壮,说话有些结巴,反应也有些迟钝,但是心眼并不坏。奈何在去世前的十多年里,30多岁的皇上迷上了春药和房中术,沉溺其中不能自拔,受到一个善于影响他的贵妃及其亲信太监汪直的控制。辅佐这位皇上的大臣也不得力,当时京城内外有“纸糊三阁老,泥塑六尚书”之说,可见那几位总理副总理和政府部长尸位素餐、混事糊弄的德行。这样的皇上不说也罢。
  成化皇上的儿子弘治皇上,则是一个极其难得的好皇上。他身材瘦弱,据说长着明亮的眼睛和稀疏飘逸的胡须。这位年轻人满怀儒家的理想主义精神,对人生意义之类的问题感兴趣,而且努力按照圣人的教导严格要求自己。可惜17岁即位,35岁就去世,只当了18年皇上。在这样一位好皇帝的治下,钱能的命运又将如何呢?
  1487年9月17日,弘治皇上登基。第二年年底,户部员外郎(财政部副司长)周时从上疏,请求依法惩办先朝遗奸汪直、钱能等辈,同时考核两京和各地的镇守太监。面对共同威胁,宦官集团迅速反击。他们仔细研究周时从的奏书,挑出了一个书写格式方面的错误。本来,在提到皇上、祖宗、社稷、宗社之类尊贵词的时候,一定要另起一行,越出格外,顶着天书写,就好像“文革”中报纸上引用最高指示一定要用黑体字印刷一样。而周时从奏中的宗社就没有越格。这不是蔑视宗社吗?于是将周时从逮捕,交司法部门处治。钱能又平安无事了。(3)
  钱能最终也没出什么事。《明史》上说完他的经历,最后交代了一句“久之卒”。似乎得了善终。《万历野获编》说他在弘治末年老死京师,弘治的儿子正德皇上登基,又赐葬最胜寺,哀荣也不算差了。不是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么?不是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么?钱能怎么就一漏再漏,作恶多端仍有善报呢?沈德符说,这使人们怀疑,究竟还有没有天道。
  当时的人们显然不肯接受这种现实,就编了一个故事,说钱能的养子钱宁负责掌管他的钥匙,为了得到他的遗产,在他生病的时候下了毒药,把钱能毒死了。沈德符说,如果是这样,钱能也就不算漏网了。大家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个故事编得显然不合情理。除了钱宁这么一个养子,钱能在中国再不认得别的亲戚,遗产不给他又给谁?连钥匙都掌握在手里了,又无须亲自端屎端尿,何必给一个垂死的老人下毒呢?顺便交代一句,钱宁确实不是好鸟。后来他当了正德皇上的干儿子,皇上赐他姓朱,他的名片上就写着:“皇庶子朱宁”。朱宁掌管特务机构,在政界的实际地位排在最前边的三五位里,比养父还有出息。
   

  钱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蒙混过关,并不是什么个别例外。即使励精图治的弘治皇帝,也经常被人糊弄得一塌糊涂。
  弘治十七年(1504年)六月的一天,弘治皇上召见兵部尚书(国防部长)刘大夏。当时皇上34岁,已经登基17年。刘大夏年近70进士出身,但工农兵和财政监察都管过,中央地方都干过,可谓阅历丰富。皇上召见刘大夏,是为了追问一句话。
  起初,皇上任命刘大夏当兵部尚书,刘大夏说身体不好,推辞了多次。但皇上坚持让他干,刘大夏只得上任。见到刘大夏,皇上诚恳地问道:“朕好几次任用你,你好几次以病推脱,这到底是为什么?”刘大夏回答得也很诚恳,说:“臣老了,而且有病。依我看,天下已经到了民穷财尽的地步,万一出了乱子,兵部就要负起责任。我估量自己的能力不足以解决问题,所以推辞。”皇上听了,默然无语。
  刘大夏对形势的判断,使皇上深感震动。现在,皇上特地将刘大夏召到便殿,追问道:“你以前说过一句话,说天下民穷财尽。可是祖宗开国以来,征敛有常,怎么会到今天这种地步呢?”
  刘大夏说:“问题就在于征敛无常。譬如广西每年取木材,广东每年取香药,都是数以万计的银子。这类小事尚且如此,其他就可想而知了。”
  皇上又问军队的状况,刘大夏说:“和老百姓一样穷。”
  皇上又想不通了,说:“军队驻扎每月发口粮。出征还发出征补贴,为什么会穷呢?”
  刘大夏说:“那些将领们克扣军粮的比例超过一半,又怎么会不穷呢?”
  皇上叹息道:“朕当皇帝已经很久了.竟不知道天下军穷民困,我凭什么为人之主呀!”于是下诏严禁。(4)不过,从后来的情况看,仍旧是禁不住。
  现在我们知道在位17年的皇上究竟被糊弄到什么程度了:原来他眼中的世界只是祖宗常法和正式规定构成的世界。的确,按照正式规定行事,军民都不该这么穷。问题在于,他治下的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些见不得人的潜规则支配运行的。钱能敲诈并走运的个案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大规模民困军穷的现实也表明,这种规则已经通行天下。而皇上对这类圣人不讲书上不写的潜规则几乎全然不知。他可真天真呀。
  我得声明一句:在皇上身边工作的干部,大多数还是好的或比较好的。著名的清官王恕当了一段吏部尚书(中组部长),选拔推荐了一大批刘大夏这样正直能干的人,史书上说:“一时正人充布列位。”这在明朝要算相当难得的一段好时光。那么,皇上怎么会被糊弄到不了解基本状况的程度呢?他身边的好干部对情况又了解多少?
  也是在弘治十七年,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近似中宣部和外交部部长兼国务院副总理)李东阳奉命去山东曲阜祭孔。一路上他看到了许多出乎意料的现象,感慨良多。回到北京后,李东阳给皇上写了份汇报,描述了亲眼见到的形势,分析几条原因。李东阳是当时的大笔杆子,这份上疏又写得直言不讳,一时广为传诵。
  李东阳的上疏大意如下:
  臣奉命匆匆一行,正好赶上大旱。天津一路,夏麦已经枯死,秋禾也没有种上。挽舟拉织的人没有完整的衣服穿,荷锄的农民面有菜色。盗贼猖獗,青州一带的治安问题尤其严重。从南方来的人说,江南、浙东的路上满是流民逃户,纳税人户减少,军队兵员空虚,仓库里的粮食储备不够十天吃的,官员的工资拖欠了好几年。东南是富裕之地,承担着税赋的大头,一年之饥就到了这种地步。北方人懒,一向没有积蓄,今年秋天再歉收,怎么承受得了?恐怕会有难以预测的事变发生。
  臣如果不是亲自经过这些地方,尽管在政府部门工作已久,每天还接触文件汇报和各种材料,仍然不能了解详细情况,更何况陛下高居九重之上了。
  臣在路上作了一些调查,大家都说现在吃闲饭的太多,政府开支没有章法,差役频繁,税费重叠。北京城里大兴土木,奉命施工的士兵被榨得力尽钱光。到了部队演习操练的时候,宁死也不肯去。而那些权势人家,豪门巨族,土地已经多得跨越郡县了,还在那里不断请求皇上的赏赐。亲王到自己的封地去,供养竟要二三十万两银子。那些游手好闲之徒,托名为皇亲国戚的仆从,经常在渡口关卡都市的市场上征收商税。国家建都于北方,粮食等供应依赖东南,现在商人都被吓跑了,这绝对不是小问题。更有那些织造内官,放纵众小人搜刮敲诈,运河沿线负责政府税收的官吏也被吓跑了。小商贩和贫穷百姓被搅得骚动不安,这些都是臣亲眼看见的。
  平民百姓的情况,郡县不够了解。郡县的情况,朝廷不够了解。朝廷的情况,皇帝也不够了解。开始于一点宽容和隐瞒,结果就是完全的蒙蔽。宽容和隐瞒在开端处很小,蒙蔽的结果则祸害很深。
  臣在山东的时候,听说陛下因为天灾异常,要求大家直言不讳地反映情况。然而,尽管圣旨频频下发,下边上的章疏也充分反映了情况,一旦事情涉及到内廷和贵戚的利益,干什么事都被掣肘,成年累月地拖延,最后都被阻止了,放弃了。我恐怕今天的这些话,还要变成空话。请皇上把从前的建议找出来,仔细研究选择,决断实行。
  皇上看了,称赞了一回,又感叹了一回,批转给了有关方面。
  在上述事件、情景和当事人分析的基础上,我们也可以做一个总结了。
  李东阳说了:“老百姓的情况,郡县不够了解。郡县的情况,朝廷不够了解。朝廷的情况,皇帝也不够了解。”这大意是不错的。不过,按照他的说法,老百姓和皇帝之间只隔了两道信息关卡,即郡县和朝廷。实际上,在充分展开的情况下,老百姓和皇帝之间隔着七道信息关卡。直接接触老百姓的是衙役,这是第一关。衙役要向书吏汇报,这是第二关。书吏再向州县官员汇报,这是第三关。州县官员向府一级的官员汇报,这是第四关。府级向省级官员汇报,这是第五关。各省向中央各部汇报,这是第六关。中央各部向内阁(皇上的秘书班子)汇报,这是第七关。信息到达终点站皇上面前的时候,已经是第八站了。这还没有算府、省、中央各部的科、处、局和秘书们。即使在最理想的状态下,也不能指望信息经过这许多层的传递仍不失真。
  更何况,信息在经过各道关卡的时候,必定要经过加工。在无数信息之中,注意了什么,没注意什么,选择什么,忽略什么,说多说少,说真说假,强调哪些方面,隐瞒哪些方面,什么是主流,什么是支流,说得清楚,说不清楚,这都是各级官吏每天面对的选择。
  在权力大小方面,皇上处于优势,官僚处于劣势。但是在信息方面,官吏集团却处于绝对优势。封锁和扭曲信息是他们在官场谋生的战略武器。你皇上圣明,执法如山,可是我们这里一切正常,甚至形势大好,你权力大又能怎么样?我们报喜不报忧。我们看着上司的脸色说话。说上司爱听的话。我们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难道有谁能天真地指望钱能向皇上汇报,说我最近成功地完成了两次敲诈勒索么?如果干坏事的收益很高,隐瞒坏事又很容易;如果做好事代价很高,而编一条好消息却容易,我们最后一定就会看到一幅现代民谣所描绘的图景:“村骗乡,乡骗县,一级一级往上骗,一直骗到国务院。”
  当然还有监察官员,包括御史、给事中和钱能那样的宦官。这是一个控制了信息通道的权势集团,他们的职责是直接向皇上反映真实情况。反映真实情况难免触犯各级行政官员的利益,于是他们很可能被收买所包围,收买不了则可能遭到反击。一般说来,收买的结局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对抗于双方都是有风险的。这方面的计算和权衡正是“关系学”的核心内容。官场关系学问题说来话长,以后再细说。反正,最后的结果是合乎逻辑的,这就是监察系统中说真话的人趋于减少。到了最严重的时期,譬如《万历野获编·补遗》说到的嘉靖末年,上边的恩宠和下边的贿赂互相促进,上下彼此蒙骗,作者竟说,他没听说过向皇上揭发贪官污吏之类的事情。贪赃枉法者无人揭发,这就意味着监察系统的全面失灵,皇上整个瞎了。
  最终摆到皇上面前的,已经是严重扭曲的情况。在这种小眼筛子里漏出的一点问题,摆到皇上面前之后,也未必能得到断然处理。皇上的亲戚和亲信将拖延和减弱皇上的惩办决定。这也难为普通的皇上们。就连毛泽东主席那样的雄才大略,他的秘书田家英还说他“能治天下,不能治左右”,还有江青在旁边捣乱。我们怎么好苛求那些在皇宫里长大的年轻人呢?
  总之,都说皇上如何威严了得,而我们看到的分明是一个块头很大却又聋又瞎的人。他不了解情况,被人家糊弄得像个傻冒,好不容易逮住一个侵犯了他家的根基的人,想狠狠揍他一顿,左右又有亲信拉手扯腿,说他认错了人。说不定这人还真是他的亲戚。皇上本来就够孤独无助了,就算有点怀疑自己的亲信,总不能连他们一并收拾了吧?
   

  在明朝276年的历史上,弘治皇帝恰好走在半途。他的处境并非他个人所独有,他只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中的一环。这是一场持续了一代又一代,无休无止,看不见尽头的君臣博弈,是一场一个人对付百人千人的车轮大战。别的朝代不说,在明朝,从开国皇帝朱元璋征讨杀伐开始,到亡国皇帝崇祯上吊结束,我们到处都能看到这局下不完的棋。
  朱元璋平定中国之前,中国的形势很像是一场四国演义。朱元璋先吞了西边的一个,又惦记着吞东边的张士诚。他派人打听,听说张士诚住在深宫里养尊处优,懒得管事,就发了一通感慨。
  朱元璋说:“我诸事无不经心,法不轻恕,尚且有人瞒我。张九四(士诚)终岁不出门,不理政事,岂不着人瞒!”
  平定中国之后,朱元璋建立特务网,监督官员,努力维持着处罚贪官污吏的概率和力度。不断地发现,不断地处罚,不断地屠杀。但是这局棋似乎总也没个了结。朱元璋说:“我想清除贪官污吏,奈何早上杀了晚上又有犯的。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了!”(5)
  在这段话里,我听出了焦躁和疲惫。这种不耐烦的感觉将直接影响对局者的战斗意志。一旦松懈下去,失败就要降临了。
  朱元璋是个责任感很强,很有本事的人,也是吃苦耐劳的意志坚强的人。他都不能取得彻底胜利,他的那些在深宫里长大的后代能超过祖宗么?
  两个世纪之后,1644年4月24日,李自成兵临北京。25日午夜刚过,崇祯皇上来到景山的一棵树下,他要把自己吊死在这棵树上。崇祯在自己的衣襟上写了遗书,但他最终怨恨的似乎并不是李自成,而是不断糊弄他的官僚集团。他写道:
  我自己有不足,德行不够,惹来了上天的怪罪。但这一切,都是由于诸臣误我。我死了没脸见祖宗,自己摘掉皇冠,以头发遮住脸,任凭你们这些贼分裂我的尸体,不要伤害一个百姓。(6)
  崇祯的怨恨自有道理。他在位17年,受到了无数惨不忍睹的蒙骗糊弄,直到他上吊前的几个月,他的首辅(宰相)周延儒还狠狠地糊弄了他一回,把一次根本就没打起来的战役吹成大捷,然后大受奖赏。这场根本就不存在的大捷是周延儒亲自指挥的,就发生在离北京不过几十里地的通县,在皇上的眼皮底下。
  一般而论,皇上和官吏集团是这样过招的:皇上说,你们都要按照我规定的办,听话者升官,不听话者严惩。官员们也表态说,臣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实际上,必定有人利用一些小机会,试探性地违法乱纪一下。结果如何呢?一般来说,什么事都没有。皇上并不是全知全能的神仙,威胁中的雷霆之怒并未降临。于是这位占了便宜的官吏受到了鼓励,寻找机会再来一次。背叛一次,没有反应;再背叛一次,还没有反应。即使你本人没有进行这类试探,也会看到其他人的试探结果。你会得出一个结论: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用不了多久,大家便认清了皇上的真面目。原来皇上是个冤大头。你糊弄了他,占了他的便宜,捞了他一把,他照样给你发工资,照样给你印把子,照样提拔你升官。
  皇上的这种冤大头特征,对官场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皇上是官场主任,是领导班子的班长,是官场上种种正式规则的法定维护者。正式规则软懒散,潜规则就要支配官场,而以收更多的费、干更少的活儿为基本特征的潜规则,势必造就大批的贪官污吏,造就大批的钱能,同时降低清官的比重。当然反过来也可以说,如果皇上明察秋毫,天道报应不爽,势必造就大批清官,甚至能把贪官污吏改造成好人。
  譬如钱能,大家都知道他满肚子坏水。后来他当了南京守备,类似南京军区政委。不幸的是,他的对头,“两京十二部,惟有一王恕”的那个王恕,也去南京当了兵部尚书(国防部长),正好管着钱能。王恕的才干足够对付钱能,斗争的弦儿想必也绷得很紧。在王恕的威慑之下,钱能表现得极其谨慎,他甚至很佩服王恕,对人说:“王公,大人也。我老实恭敬地给他干活就是了。”(7)由此看来,钱能天良未泯,知道善恶是非,只是缺乏管束,让冤大头惯坏了。如果皇上不是冤大头,钱能未必不是一个“治世之能臣”。
  最后还得做两点修正。
  第一,说皇上是个冤大头,只是泛泛而论。朱元璋杀官如麻,为了一个开空白申报单问题(史称空印案),竟然不问青红皂白,杀掉了数百个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的官员。如此过激的反应,不仅不是冤大头,连“睚眦必报”的形容也显得太弱了。不过,明朝十六个皇帝,像朱元璋这样睚眦必报的也就一个半。放宽标准可以算两个半,百分之十几而已。所以,我们说皇上是个冤大头,准确性在百分之八十以上。
  第二,我们说皇上是冤大头,是把皇上当成天道的代理人来说的。他作为个人可能非常贪婪非常苛刻,斤斤计较,甚至带头糊弄天道。对这样甘愿当败家子的皇上,我们也就不好说他是冤大头了。天道才是冤大头呢。
  注:
  (1)《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三“御史阿内情”作“郭瑞”,《明史》卷三百四作“郭阳”。
  (2)(7)参见《明史》卷一百八十二,王恕列传。
  (3)参见《明通鉴》纪三十六,弘治元年十一月甲申。
  (4)参见《明通鉴》纪四十,弘治十七年六月。
  (5)刘辰《国初事迹》,转引自吴晗《朱元璋传》第108、196页。
  (6)《明史》卷二十四,庄烈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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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平违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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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年底,山西官场出现危机:介休一位姓林的县令向省政府递交了一份报告,告发一串高级官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并恳请将报告转奏皇上。林县令的揭发属于正式公文,不是可以随便扣压的告状信或匿名信,省长不能隐瞒不报。可是林县令的揭发实在叫人看了害怕。他揭发的内容共二十二项,其中最要命的一条,竟是告发钦差大臣接受厚礼。(注1)
  林县令揭发说,在钦差大臣来山西的时候,比如前不久汤金钊大学士和隆云章尚书分别驾到,总要由太原府(类似现在的太原市政府)出面,以办公费的名义向山西藩司(近似省政府,主管财税和人事)借二万两银子招待钦差。事后,再向下属摊派,每次摊派的数目都有三五万两银子。
  三五万两银子不是小数。当时福建一带家族械斗,雇人打架,一条人命不过赔三十两银子,这三五万两银子可以买上千条人命。当时在江南买一处有正房有偏房的院子,价格不过一二百两银子,这三五万两可以买二三百处院子。若以粮价折算,这笔款子大约在一千万人民币上下。同时,林县令所告的大学士更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其地位近似现在的政治局候补委员或国务委员,尚书也是中央政府的正部长--那时候中央政府可只有六个部,不像现在有好几十。
  林县令揭发的问题,其实是一项地方官员与钦差大臣交往的潜规则,当时叫做"陋规"。陋规二字,在明朝的文献里便经常出现了,而陋规二字所指称的行为,在春秋战国时代便不稀罕了,堪称源远流长。陋,自然不好明说,说起来也不合法,但双方都知道这是规矩,是双方认可的行为准则,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期待。钦差一出京就知道会有这笔收入,地方官员也知道钦差得了这笔收入,会尽量关照本省,凡事通融,至少不会故意找麻烦。送钱的具体方式也随着时代演变,原来是作为盘费交给钦差带走,后来钦差不肯带了,地方便等他们回京后通过汇兑送到家里。总之,双方配合早已默契,违规才是意外。大概正由于这种习以为常,太原府的领导们也就放松了警惕,竟然亲笔给下属写信,要求摊派款项,并送太原府汇总。林县令手里拿着这些证据,其中包括首道姜梅(类似太原市委书记)的亲笔信,真称得上铁证如山。
  此外,藩司(即布政使司,近似现在的省政府)在给县里办事的时候,经常索取额外费用,收取各种名目的好处费。在中央这叫部费(如今大概叫跑部费,不如古称简洁),在地方则统称使费。这一切都是官场中的潜规则,是心照不宣的内部章程,如今全被林县令抖搂出来了,并且有藩司官吏开出的收据为证,谁也别想抵赖。
  据说,藩台(布政使,近似省长,为二把手)张澧中接到林县令的揭发,一连数夜睡不着觉。这些事都有他的份,奏到皇上那里,肯定没他好果子吃。可是擅自扣压给皇上的奏章,恐怕罪过更大,最终也未必捂得住。经过几个不眠之夜的权衡,不得已,张澧中向杨国桢巡抚(近似山西省省委书记,一把手)请示汇报。
  杨巡抚刚调到山西不久,正在雁北视察。看了张省长的汇报材料,很是惊愕--不是为钦差费和使费惊愕,而是为山西官员的"不上路"而惊愕--连官场共同遵守的"陋规"都要告发,山西官员未免也太"生"了点。杨巡抚把张藩台的汇报给陪同他视察的朔平知府(近似现在的雁北地区行署专员)张集馨看了,问道:山西的吏风怎么如此荒谬呀?张集馨清楚山西官场上这段恩怨的内幕,答道:这是激出来的。
   

  介休的林县长并不是埋伏出击的清官,也不是生瓜蛋子。他是个老滑的官吏,很懂得官场上的潜规则,也认真遵守这些规矩。领导让他摊派,他就摊派,上级部门索取好处,他就送上好处,并没有抗拒的意图。但是上级领导却有不守规矩的嫌疑。
  几个月前,山西接到皇帝的一道指示,说据汪御史(近似现在中纪委的处长)汇报,平遥县大盗张金铃的儿子结伙轮奸妇女,奸后将女人的小脚剁下,如此重案地方官却不缉拿严办。皇帝命令立刻严拿惩办。接到皇帝的命令,山西立刻紧急行动,委派张集馨去平遥介休一带调查处理。
  据张集馨说,他去介休调查的时候,林县令送这送那,他本人一概不要。林县令再三苦求,他才收下一两种食物,其他东西全部推掉。由此可见,林县令是很懂规矩的。送礼还要"苦求"人家收下,这正是规矩的一部分,目的是让领导实利和面子双丰收,既当婊子又立牌坊。张集馨描绘说,因为他只收下一两种食物,"林令以为东道缺然,心甚不安。"这更证明林县令懂规矩。他知道怎样做东道,人家不让他遵循东道的规矩就不安心,可见这规矩已经深入心底。
  不过,对方不按照规矩收礼也暗示着另外两种可能,第一是人家要公事公办、不徇私情。御史已经告地方官失职了,公事公办当然令人担忧。第二种可能是嫌你送得少,要敲你一笔狠的。这便是危险的迹象了。张集馨明白林县令的担忧,遇到轮奸剁足案之外的百姓上访控告,一概按常规送交林县令的上司,自己并不插手,毫无搜罗敲诈理由的意思。于是林县令的顾虑打消了,感到自己欠了张集馨的情。这种领情再一次证明了林县令懂规矩:他承认,人家本来是应该多吃多占、收礼受贿的。
  轮奸剁足案很快就有了结果。大盗张金铃的儿子被拿获了,但是只承认盗窃,不承认轮奸剁足。张集馨查了报案记录,访问了乡绅,也说没有这种案子。查来查去,了解到一个传闻,说介休县某贡生的女眷花枝招展地在村里看戏,被盗贼看中,尾随入室强奸,最后还把女人的弓鞋脱走了。张集馨又传来贡生,反复开导,贡生只承认家里被盗,坚决不承认有轮奸之类的事。
  这案子本来就可以结了。但皇上交办的案子,查来查去却说没那么回事,不过是一起寻常的盗窃案,总有不妥的感觉。正好原山西巡抚去世,新的一把手接任,下令再查。二把手张澧中藩台接受了任务,委派他信任的虞知府赴介休调查,这一查就查出了毛病。
  却说虞知府到介休后,百般挑剔,要这要那,日夜纵酒,甚至挟优宿娼。这一切林县令都忍了。毕竟人家是来查自己的,处理此事的权力在人家手里,要什么给什么就是。闹了两个月,得出的结论与张集馨并无不同,虞知府也玩够了,满载而归。回到省里,向皇上写了汇报,大意是事主只承认盗,不承认奸。这关系到两家的脸面,一经供认,乡里见难以见人。反正盗犯已经问斩,轮奸属实也不过如此了,建议就此结案。皇上同意,还夸奖说办得好。
  如此说来,介休的林县令并没有隐瞒失职之处,自然不该处分。但是御史既然告了,总要给人家一个面子,虞知府就撺掇张藩台把林县令在另外一起案子上隐瞒不报的错误附带上奏,结果中央下令,将林县令"斥革"。林县令鸡飞蛋打,白守规矩了,白白巴结上司了。
  林县令的反击是极其凶悍的。我们知道他凭着铁证揭发了钦差大臣,揭发了省政府,揭发了太原府。他还揭发了虞知府,并且把帮助虞知府找娼妓的差人的供词,把虞知府嫖过的娼妓的供词一并搜集齐全,显示出很高的专业水平。只要把林县令的报告往北京一送,山西乃至全国就要兴大狱了。
   

  在官场中,违背潜规则的现象并不常见。我在读史书时留心搜集数月,收获寥寥。时间长了,我也想通了其中的道理。违背潜规则,意味着互动中的某一方要擅自涨价或者压价。这不是小事,简直就是抢劫钱财。除非双方的造福或加害能力发生显著变化,潜规则是不能随便修改违背的。而帝国体制延续两千多年,利害格局已经相当稳定。双方都认识到,遵守这套成规对自己最有利。这就好比交易,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不成交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既然是交易,拿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拿了人家的东西还要害人家,对无力反抗的小民可以,在官场上则难免遭到报复。
  在虞知府与林县令的关系中,林县令已经尽了东道的责任,连娼妓都帮他找了,虞知府还要撺掇张藩台出卖林县令,从潜规则的角度说,这就是虞知府不对。
  在张藩台与林县令的关系中,林县令也算小心伺候了。省政府办事索取使费,介休就老老实实地给,并没有说三道四。招待钦差大臣本来并不是林县令的直接责任,钦差大臣得了数万两银子,只能领几个省市领导的人情,绝对不会领他林县令的人情,但是上级摊派下来,林县令并没有说二话。他买的是省市领导的面子。既然林县令已经尽到了在陋规中的责任,并没有露出公事公办的脸色,省市领导也就有义务替他担待遮掩,不能再摆出公事公办的架势。既然如此,怎么可以把他的小错误卖给御史呢?从潜规则的角度说,这又是张藩台的不对。
  总之,尽管从表面看来林县令违规了,好像他不懂规矩,揭发了钦差大臣与山西几位领导人的私下交易,但在本质上,并不是林县令违规,相反,他的所作所为正是维护潜规则的尊严,他要惩罚违规者。出卖钦差大臣只是一个间接的连带,一张惩罚违规者的王牌。
  遭到林县令的重击,张藩台很快就清醒过来,他立刻决定向七品芝麻官低头。在向一把手杨巡抚汇报的同时,张藩台和姜首道(太原一把手)与林县令谈判,答应赔他一笔巨款,补偿被"斥革"的损失,也请他认个错,撤回上诉。张藩台肯出的巨款数目是一万两银子,虞知府激变责任最重,一个人掏三千两,其余七千两由张藩台、姜首道和太原的王知府分担。
  以当时中央规定的粮价折算,一万两银子将近二百万人民币,数字不算小了。我不清楚道光年间捐一个县令的官价是多少,但我知道清朝同治年间,也就是此事发生的二三十年后,买一个县令只要三千两银子(注2)。由此看来,林县令赚了不少,但是他仍然不干。几经周折,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林县令宣称介休财政亏空巨万,张藩台和姜首道答应由后任承担这笔亏损。按照清朝的正式的规矩,林县令的亏空要由他自己赔补,赔不起就要抄家。现在林县令不用赔了,等于又得了一万两银子。对张藩台一方来说,这个方案的好处是不用自己掏腰包,麻烦是需要找一个肯顶着这笔巨额亏损接任介休县令的冤大头。姜首道找到了这样的大头,名字叫多瑞,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
  于是,林县令认错撤诉,姜首道则出面向一把手杨巡抚汇报,说事已查明,不用入奏皇上了。杨巡抚看了汇报,对张集馨说:姜首道等人既然已经查办明白了,我也不愿入告。一旦入奏皇上,张藩台恐怕不能不受连累。不过这摊派钦差费一项,事关重大,必须再查,以免后患。杨巡抚委派张集馨和叶名琛专查这笔款子。
  我以为杨巡抚的决定是非常英明的,这事不能就这么完了。林县令凭着几封信,把山西的省领导们折腾得焦头烂额,用两万两银子才算把事摆平,这分明树立了一个危险榜样,想学习林县令的人还有多少?这种地雷一般的、一旦处分下级官员就会爆炸的信件还有多少?花多少银子才能摆平?留着如此重大的隐患,省领导还怎么当?
  张集馨受命之后,与叶名琛商量了一个清除地雷的办法,其名义之严正,构思之巧妙,清除之彻底,直叫我看得目瞪口呆,拍案叫绝。张集馨声称,此事固然不能因为林县令说一句话就信以为真,也不能因为林县令认一个错就断定全无。因此,特为此事通知山西全省各级政府,凡摊派过钦差费的,立刻要据实上报。没有摊派过的,也要出具切实的书面保证,加印盖章,送省备案。
  试想,林县令与领导翻脸时是什么处境?他已经被中央下令"斥革",整个成了无产者,再没什么可损失了。现在的各级领导又是什么处境?他们最要紧的是保官和升官,谁愿意拿自己的前程冒险,像绑票的土匪一样敲诈领导?果然,张集馨很快就收到了下属各级政府盖了大印的保证书,全省皆无摊派问题。地雷报废了,危机摆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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