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給孩子的字
作者 / 張大春
PART1有情感的字
【喜】
小兄妹經常會發掘一些大人永遠不能明瞭其來歷的話題,“喜歡和討厭的字”是其中之一。
張容喜歡“讀”字(以及所有“言”字偏旁的字)、喜歡“書”字、喜歡“畫”字、他認為筆畫繁複的字比較均勻,他還喜歡“融”字──我認為這和他的好朋友叫“吳秉融”有關。他不喜歡“買”字,也不喜歡“為”字,因為字中的“點劃”常讓他有不知如何“分配空間”之感。張宜的好惡標準則不太一樣,她喜歡“爸”、“媽”和“妹”字,因為這些都是家人的稱呼──但是不包括“哥”字;她還喜歡“筆”字和“搖”字,因為“筆”字看起來很“正式”,“搖”字則包含了媽媽名字的一部份。她不太喜歡“國”字,因為“明明是方方正正的字,裡面卻有人歪歪扭扭搗亂”。兄妹倆都不喜歡“麼”字和他們的姓氏──“張”字;因為“麼”字“真的很醜”,而“張”字則“比‘麼’字還醜”。
和孩子們聊起這種毫無知見深度的話題,總讓我回想起自己在多少年前發現這世界之初所感受到的迷惑與情趣;讓我回到自己構築成見的開始。我在唸小學三年級的時候,也曾經用一整本練習簿分兩頭抄錄了自己喜歡和討厭的字。時隔四十多年,猶記得討厭的字中包括了“七”、“九”、“氣”、“沈”、“堯”……有的是因為字形難以工整,有的因為筆畫傾側歪斜,有的甚至是因為令人討厭的同學姓名之中有其字,原因不一而足,成見卻堅持了許久。直到上了中學,我還一直懷疑:作為一位聖王的“堯”,一定有甚麼重大而不為人知的惡行。
除了有太多“點點”的“氣”字和“沈”字,張容對於我所討厭的字很不以為然,他覺得“堯”一看就是一個“端端正正坐在那裡的好人”。我說是的,喜歡、不喜歡這種事常常是不講道理的。張宜搶說:“我也喜歡‘喜’!”
“為什麼?”
“我喜歡喜歡的感覺,不喜歡不喜歡的感覺。”
“你知道‘喜’是跟大家一起高興的意思嗎?”
“我不喜歡跟大家高興,我喜歡高自己的興。”張宜說,開始出現了不很高興的表情。
可是,從根源上看,中國人的“喜”原本並不是描述個人情感或性向的字。“喜”字的上半部讀作“駐”,是陳列樂器支架的象形符號,底下的口表示唱歌,整個字比合起來看是“應聲而歌”的意思。也就是說:跟隨音樂的節奏而歌唱,出於一種“和”的情感,用之於慶典之類的儀式,這種愉悅的情感是被喚起的、是與他人共之而產生的,換言之:是“從眾”的。“取鼓鞞之聲歡”,用今天的話來形容:將氣氛炒熱鬧了,引起大家的談笑興致。這個字,大約到了春秋時代以後,才漸漸有了“個人愛好”的用法;所以孔夫子“晚而喜易”,很難說是追逐眾人之流行。
我沒提孔夫子,祇把甲骨文裡的鼓架子畫出來,底下再畫上一張發出歌唱音符嘴,故意說:“這是沒辦法的事,你看我們過年說‘恭喜’,節日叫‘喜慶’,都是跟大家一起高興的意思。”
“我不喜歡跟大家一起高興──”她大聲起來:“我也不喜歡跟你姓,你的姓很醜!”
“你已經姓張了,能怎麼辦呢?”
“我要去找立法委員!”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008.07.06
【笨】
張容問我:“為什麼‘笨’要寫成這個樣子?”
這是一個包含了很多疑惑的問題。為什麼“笨”有一個竹字頭?為什麼“笨”要有一個木的根(本)?一個“竹”、一個“本”,跟人聰明不聰明有甚麼關係?
明代的陳繼儒,號眉公,是與董其昌齊名的書畫家,他所寫的札記《枕譚》有這麼一則,是藉朱熹罵諸葛亮而反罵朱熹的:“笨,音奔,去聲。粗率也,《晉書》豫章太守史疇肥大,時或目為‘笨伯’。《宋書?王微傳》亦有‘粗笨’之語。《朱子語錄》云:‘諸葛亮只是笨。’不知笨字,乃書作‘盆’,而以音發之。噫!諸葛豈笨者耶?字尚不識,而欲譏評諸葛乎?”
諸葛亮是胡適之所謂“箭垛式的人物”,千古以下,猶集物議,多是論者要攀這份熱鬧出頭而已,是以斥葛亮之笨者恐怕不比稱諸葛亮之智者少。當初司馬懿就曾經以“孔明食少事煩,豈能久乎?”而採取了耗敵的長期戰略。魏延主張以兩軍分出斜谷、子午谷夾取長安的計策,也在“諸葛一生唯謹慎”的顧慮之下胎死腹中。後世更不斷地出現種種考評,謂諸葛亮自成黨羽,誅伐異端,隳頹了西蜀的統一大業。
我非三國迷,不迷即不便為古人操心。我好奇的是陳繼儒以為朱熹“連字都不認識”這句話對嗎?以陳繼儒所見,朱熹罵諸葛亮而用“盆”代“笨”,有沒有說法?
在《周禮》和《儀禮》記錄並註解的“盆”,不是盛血就是盛水,按諸古字書《急就篇》所載,盆和缶是同一類的兩種盛水之器,缶(即盎)是“大腹而斂口”,盆則是“斂底而寬上”。較諸許多形製繁複、裝飾和用途都比較多樣的器皿來說,的確簡單得多。那麼,以“盆”代“笨”,會不會也有聲言其粗疏、而非指責其愚蠢的意思呢?
“笨”這字與“愚蠢”相提並論其實不無可疑。它原來是用以表述“竹白”的一個字。段玉裁在注解《說文》時聲稱:竹子的內質色白,像紙一樣,相較於竹的其它部位,又薄又脆,不能製作器物,實在沒有甚麼用處。那麼,讓我們回頭看看陳繼儒所引的文字,那是出自《晉書?羊聃傳》。原文是將昏庸無用的史疇與另外3個看來也沒甚麼好風評的人物連綴起來,時人稱為“四伯”──另外還有一個食量極大的大鴻臚(國際事務官)江泉,被呼為“穀伯”,一個狡猾成性的散騎郎張嶷是“猾伯”,至於傳主羊聃,因為個性狠戾而被呼為“瑣伯”(瑣,原意為細碎,引伸作人格卑劣)。並且用他們和遠古時代的“四凶”相比擬。
“所以,”我跟張容說:“‘笨’從來不是說頭腦不好、智商不足。它就是拿來輕視人沒有‘用處’而已。那是中國人太講究社會上的競爭、階級上的進取,不相信沒有用處的用處、不認同沒有目的的目的,所以乾脆把‘缺乏實際的功能’和我們最重視的‘智能’劃上了等號,彷彿做一件不能有現實利益的事就意味人的智能不足了。”
“可是我並不想做一個多麼有用的人呀。”
“那你可聰明了。”我說。
“為什麼?”
“讓我們開始讀讀《莊子》罷!”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009.05.03
【匚】
張宜教我區別了兩個部首。
我知道這個經驗很難透過電腦打字所寫的文稿傳遞給讀者,但是我想試一試。
就在張宜正式開始學國字的那一天晚上,她趴在桌上,抱新到手的國語辭典,一行一行地查看部首,忽然間對我說:“這個字(匚),跟這個字(匚)不一樣。”
那是緊緊相鄰的兩個部首。前一個國音讀“方”,後一個國音讀“夕”。仔細辨識,兩個部首的差異還真不少。前一個左上角封口處的兩劃相接,既不透空、也無參差,像是一個完整密合的直角。但是後一個的左上角就不同了,作為第一劃的“一”還稍微突出於第二筆的直劃。另一處不同的是前一個字的左下角和左上角一樣,是方筆正折的直角;後一個字的左下角則略近於圓筆。根據字典進一步的說明:兩字收筆也不同,前一字末筆與第一筆等長;而後一字末筆非但突出一些,還應該帶一點向下彎曲的尾巴。我從架上翻下自己常用的大字典再一看,讀“夕”的第二個“匚”居然另有讀音,同國音的“喜”。
讀“方”的“匚”就是方形的容器,在甲古文、金文裡就有了。但是讀“夕”或“喜”的“匚”在金文中僅有一例,意思竟也同於讀“方”的字,就是指“容物之器”。直到小篆時代,分化了意義之後的第二個讀音的“匚”字才出現──在東漢許慎的《說文》中,這個字的確長了一根小小的、向下彎垂的尾巴,意思是“有所挾藏”。
小學生用的字典裡,前一個“匚”部祇收了“匝”、“匡”、“匠”、“匣”、“匪”、“匯”、“匱”等7個字;後一個“匚”部也祇收了“匹”、“匿”、“區”、“匾”等4個字。較大的字典裡,前者還多收了“匜”、“叵”、“匟”、“匭”4字;後者則多了“醫”字。這兩個部首的“字丁”都不算興旺。
在以部首分別所屬的眾多中國字中,這兩個部首的確堪稱是極小的族群,然而造字用字的人顯然有其不甘混同的講究。我們可以推想:後一個“匚”字很可能是從前一個“匚”字裡分化出來的 ,人們先有了表述“方形的容器”的字,再從這容器的命意之中發展出“遮蓋”、“掩蔽”、“藏匿”的種種用法;但是,基於一字一義的原則,祇好將形符稍作變化,以示區分。
但是這區分畢竟抵擋不住書寫工具迅速發展之後更強大的俗寫簡化趨勢。比方說,原本屬前一個“匚”部、左下角應作方筆的“匱”,到了晉代王羲之的筆下就成了圓角,而早在漢代就寫成的隸書〈袁良碑〉上,左下方該作圓角、屬於第二個“匚”(讀夕或喜)部的“匹”字非但寫成了方角,還是個帶尖的銳角。這讓我不禁想到一個有趣的問題:分化字形、確立字意,似乎是一個一個的字在生命初期的必然經歷,一經人們長期、大量書寫,字形的分別、字義的確認,似乎已經不如這字在使用上的簡明、便利甚至美觀來得重要了。人在不同的生命階段有不同的學習旨趣,字亦如此。
張宜聽完我的解釋,似乎很滿意,說:“我學寫國字第一天就教會你這兩個字。”
“是要謝謝你。”我說:“不然可能我一輩子都不知道這是兩個不同的字。”
“我覺得你還應該更認真一點。”她趴回桌上,抱字典繼續找,看看還有甚麼能教我的。
星洲廣場.星洲日報/06/01/2008
/怪/國
【鬧】
我一直以為上一個暑假應該就是最後一個打打鬧鬧的暑假了。從上一個暑假到這一個暑假之間,不是已經過了一個大年了嗎?孩子不是變胖又變高了嗎?可是伴隨遠近噪鳴的蟬聲、午後的雷雨聲和暴漲的山溪聲,我還是浸泡在一片打鬧之中。
“再鬧!”我吼了一聲,收拾一桌子被打翻的墨汁和清水,拈起筆寫了一個“鬧”字:“來認你們自己的字。”
俗用從“鬥”的字很少,一隻手指頭數得過來,不過“鬧”、“鬨”、“鬩”、“”、“鬮”而已。這個小族群的字必定來自一個“相爭”、“爭勝”的狀態。
羅振玉依甲骨文字形解釋,以為“鬥”字是兩個人“徒手相搏”。不過,如果仔細觀察兩邊相持不下的人,似乎並非徒手,而是拿傢伙對幹。於是說文許箸又以為鬥字本從“丮”──此一字符的讀音和意義都是“戟”(武器),也可以解做手持器械的動詞。
清人段玉裁根據說文分部的次第另為判斷,認為將“丮”字攪和進來,定為“持械”之說,根本是淺人竄改許慎原作,不是《說文》的原意。依照段玉裁的解釋:“鬥”還應該是兩個人徒手相爭。因為鄉下人打架,總是兩個人相互揪扭,沒有必要牽連上持械搏擊的士兵。光是這個字裡有沒有“武器”,就鬥得夠兇、鬧得夠兇了。學者之爭,何其繁瑣無聊?
話也不能這麼說。這個“鬥”字裡容有武器與否,牽涉到我們對於古代老百姓能否擁有武器的判斷。照段玉裁的推測,“鄉里之鬥”是用不也拿不到武器的。換言之:在發明“鬥”字的時代,人們不能自由擁有武器,則“鬥”勢必徒手進行。
張容仔細觀察了這個字的甲骨文造型之後,說:“我覺得這個字裡面沒有武器,如果是吵吵鬧鬧而已,幹嘛要用武器?從前的人用鋤頭也可以把人打得很慘,可是鄰居打架不會打得那麼慘。”
“如果不是武器,那兩個面對面爭執的人手上那麼多分岔又是甚麼?”我問,同時想起了畢卡索1932年的那張名畫──《夢》。
畫中的女子(據說是年方17歲的瑪莉-狄賀絲)似乎是沉陷在柔軟的沙發裡假寐,她的眼睛閉,紅唇微啟,酥胸半露,塗以粉緋色的左臉顯然是一支半勃起的陽具,但是兩隻擱在陰部前面的手各自有6根手指。畢卡索的新女友當然不是駢拇枝指之人,世故的觀畫者都知道:那是一雙動態中的手,多餘的兩根手指所顯示的不是實物,而是動態,畫中半夢半醒之間的女人正在愉悅地自慰。
我很快地從那張《夢》中醒來,想到這個“鬥”字的發明是否也出於相似的邏輯,為了表現鄉人相互揪扭廝打,手臂、手指、拳頭為甚麼不能以紛亂歧出的筆畫來表現呢?
“鬧”則是一個後起字,出現的時代相當晚,至少在唐代以前的文獻資料裡還看不到這個字。這是個標準的會意字,比合“鬥”、“市”可知,市集上的人為了買賣爭勝而大聲吵嚷,喧擾不安,甚至爆發衝突。
“我們家一定要因為有你們兩個在,就變成菜市場嗎?”我說。
小兄妹並不理我,他們祇是專注地盯紙上那個“鬥”字的甲骨文。良久之後,張容問張宜說:“你看它像甚麼?”
“鍬形蟲。”張宜說。
他們終於在不理會我的教導上安靜地達成了共識。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008.07.20
【緒】
老師給出了個作文題目:“情緒溫度計”,希望孩子們能根據日常經歷,察覺生活中種種情感刺激的反應。就作文命題而言,溫度計是個有趣的比喻;老師的用意很清楚:我們得面對自我感覺裡種種高低起落的情態。
“我不要寫溫度計,”張容很堅決地說:“我要寫小精靈,把每一種情緒寫成一種小精靈。”
其中一段是這麼寫的:“最常來找我的就是‘無聊小精靈’,它對甚麼也沒興趣,任何事都不想做。這個時候,只有靠‘好奇小精靈’了。‘好奇小精靈’隨身帶一大堆問號,動不動就問:‘為什麼會這樣呢?’‘究竟是誰幹的呢?’‘這裡面有甚麼道理呢?’‘這樣會產生甚麼結果呢?’……一旦碰到這麼多問號,‘無聊小精靈’就忽然消失了。”
“情緒的‘緒’是一個甚麼樣的字呢?”我等他闔上作文本,情緒高昂地準備大玩一場的時候忽然偷襲了兩個問題:“為什麼要用‘緒’字來形容我們的情感狀態呢?”
緒字的聲符“者”本來就是一個複雜多歧解的符號,有說是“黍”的,有說是“蔗”根之下加一個“甘”字的,證之以不同鼎彝之器上的銘文,大約就是表示“諸多”、“眾多”之義。作為“緒”字中兼有意義的聲符,“者”字的上半截成紛歧樣貌的枝岔也常被學者解釋成一繭絲的許多個端。在這個理解的基礎上說“情緒”,充滿不盡可知的況味。一方面,所謂“情緒”,有“尚需細膩辨認”、“有待分別析理”的意思;另一方面,經由辨認、析理之後,顯然該會有進一步的解釋才對──所以說“情緒”看來是處在一種“未完成的狀態”。但是──
“不同的情緒會同時發生嗎?”我追問下去:“你會既興奮、又憂愁嗎?”
“不會。”張容斬釘截鐵地說──而對於這種抽象的問題,張容顯然不如張宜有興趣,張宜立刻帶些賣弄的神情說:“可是如果看到壞人的話,我會既害怕、又生氣。還有參加鋼琴比賽的話,我會既緊張、又興奮。”
“你就是既炫耀、又炫耀!”張容氣鼓鼓地說,看似受到“嫉妒小精靈”的影響了。
然而,我們繼續這樣推敲字義的時候,會赫然發現:一如其它許多“相反為訓”的字──比方說:“亂”正同於“治”一樣,“其臭如蘭”正同於“其香如蘭”一樣,“徂”既是“往”、“死”又是“留”、“存”……“緒”這個剪不斷、理還亂的心情端倪,正一如與它自己讀音相同的“序”和“續”一樣,又有“次第”、以及“剩餘”的含意。《莊子.山木》篇不是有這樣一小段話嗎:“食不敢先嘗,必取其緒(吃的時候不敢搶先,必定是吃剩餘之物)。”
“端緒”、“頭緒”是居先的、未經整裡的;而“餘緒”、“遺緒”則是居末的、殘剩的。別以為這個字在兩頭兒之外的中間不佔地位,倘若是用在《史記卷九十六.張蒼列傳》裡:“張蒼為計相時,緒正率曆。”此處的緒,又是“尋繹”、“推求”、“檢覈”的意思了。
“一個字,從頭到尾帶中間,全歸它管,厲害吧?”我說。
“甚麼字?”張宜原來根本不知道我們說的是一個字。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008.10.26
【諱】
我們是東道主,得主持一個接待遠客的宴會。由於明知我和孩子們會提早一個小時到場,那會是相當無聊的一段時間,我於是讓他們準備了課外書。張容帶了一本《德國尋寶記》,張宜帶了一本《小公主》,我也往背包裡塞了一本30年前的《今日世界》雜誌。傍晚大塞車,眾賓客來得比預期還遲,在餐廳的包廂裡,我們享受了將近兩個小時圖書館般的寧靜。
張宜忽然把書放下,搖頭說:“這本書裡的語詞重複太多了,太多了!多得不像話。”
“不要太誇張了罷?”
“真的啊!你看──”她指一個詞“去世”說:“書裡面撒拉的媽媽死了,後來爸爸也死了,不管誰死了,都說是‘去世’,而且一直‘去世’、一直‘去世’,難道沒有別的話可以說了嗎?”
我說:那麼你認為該怎麼說呢?她想了想,說:“掛了!”
我說還有呢?方言裡有說“老了”的,那就是指死;有說“不在”了的,也是指死;“過身”、“過世”、“逝世”,“歸道山”,都是指死。甚至“不諱”,原來都是因為諱言一死的緣故而出現的語詞,還是指死。
近些年從佛教團體那裡傳揚出來一個詞,叫“往生”。“往生”──就好像“願景”一樣──是那種我怎麼也說不出口的詞兒;這種詞兒很新、很生,新而生得有點帶假,說時教人口澀。如果真要講究來歷,則“往生”一詞,在淨土宗裡應該是指具足信、願、行,一心念佛,與阿彌陀佛的願力相互感應,死後才能往西方淨土,化生於蓮花之中。老實說:要“往生”,還有很高的門檻兒的,並不那麼便宜。可我們任誰都不免會有這樣一段記憶:某女士哭紅了雙眼跟我們說:“我家的小狗,小狗──昨天往生了!”
諱的本意原本是“不言”,不言甚麼呢?當然是人生最不能面對的結局。“諱”字從言、從韋;“韋”不只是此字的讀音,也兼有否定的意義。它最初是指“熟治皮革,去毛而柔化”的過程。仔細看“韋”這個字,它也是個形聲字,以中間的“囗”(音圍)做聲符,上下兩端的形符則象徵相對施力──這兩個形符如果變換成左右並置的寫法,就是“舛”(讀若‘喘’),衍生出“相互背反”的意思。背反、否定、違逆──“不”!“死”真是不好說,非但要“諱言”其事,就連不得不說的時候,往往還得再加上一個不字,居然變成了“不諱”。
當年韓愈鼓勵李賀考進士,畏忌這位年輕詩家出一頭地的人便藉由避諱的講究來詆毀李賀,認為李賀的父親名叫“李晉肅”,作兒子的就不該舉“進士”。韓愈為此寫了一篇筆鋒犀利、辭氣淋漓的短文,叫〈諱辨〉,有“父名晉肅,子不得舉進士;若父名仁,則子不得為人乎?”之語,勁拔奇警,讀之令人拍案!
究其實而言,“諱”既是“不言”,“不諱”自然就是直言了。對於“不諱”這個詞,我還是獨鍾“直言”之義。人生一切若能豁然開朗,敞亮向人,那是幸福的。然而我們不但遇事多所畏葸,也經常在思想的時候,有意無意地鑽進許多語言的角落,尋求字面的庇蔭,以免情感受到創傷,反而增生罣礙。
“有那麼多詞來形容死,你覺得哪一個詞形容得最貼切?”我問張宜。
她說:“還是‘掛了’!”說時翻了一下白眼。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008.11.09
PART2失而復得的字
【玉】
“玉”字原本有一點,可是一旦成了部首之後,那一點為什麼不見了?
原本是個非常簡單的問題,張容在課堂上問他的老師。老師知道我平時總喜歡把弄一些文字探勘揣摩,於是故意不直接答他,讓他回家“問爸爸”,並且得在第二天的課堂上向全班同學提出口頭報告。以下所寫的4段文字,就是我的作業。
甲骨文“玉”字像個上出頭、下出尾的“王”,與今天我們寫的“丰”字差似,唯第一橫劃比較平齊。到了金文和小篆,“玉”字上下不出頭了,還是寫成“王”,像是筆畫均勻齊整的幾何圖形。文字學家告訴我們:這是因為古人佩玉,大多不祇佩一塊,這樣寫,正是佩掛了一串玉石的側視圖,造字的原則是象形。
至於“王”字,原先在甲骨文中,明明是一個人站立在一橫劃上,強調他的地位。直到金文出現,我們才發現這高高在上的人也被簡化成三橫一豎了。
3條橫劃還有旁的意思;從老古人的宇宙觀來看,這3劃象徵的是“天地人”。用一根豎劃“〡”通達天地人三者,謂之“上下通”,以成就“王”的職掌和威權。這麼一來,原本字形中不加點的“玉”字和“以〡貫三”的“王”字就沒有區別了。有的文字學家提醒我們:在部分金文和石鼓文裡,王字的3劃並不是均勻排列的,中間的一橫比較貼近頂上的一橫,這象徵作為王的人要“法天”──向天提昇、向天學習。這樣不就把兩個字的字形區別開來了嗎?
可惜的是,用字的人不會像解字的人一樣想那麼多,用字的人所要解決的問題是以最簡單的手法區別兩個或多個形體過於接近的字。於是,“玉”字旁邊加上了點。舉例來說:在古陶器文字裡,我們會看見左右各加寫一撇的“玉”,有的加在下方的兩橫之間;也有的加在上方的兩橫之間。到了漢代的隸書以後,這個點時而只加在右上角或者右下角,便成為後來我們常見的“玉”字了。
我寫到這裡,把上面這4段文字向張容解釋了一遍。他不怎麼耐煩地反問道:“可是我的問題只是:為什麼‘玉’做了部首以後,那一點就不見了?”
“你看:當了部首以後,‘水’字成了3點水,少了一筆;‘心’字成了豎心旁,也少了一筆;‘’字成了走之,少了4筆,左‘阜’右‘邑’簡化成耳朵邊,各少了四五筆,這是字形簡化的結果。”
“你是說我們寫的字是簡體字嗎?”
就在這一剎那,我吞回了原先想說的話:“我們寫的是正體字,不是簡體字。”並且仔細想了半天。
張容的問題裡,有他自己意想不到的深度。我重複了一遍那問題之後,給了一個連我自己都有點兒意外的答案:“‘我們寫的字是簡體字嗎?’──是的,我們寫的正體字裡有很多已經是簡體了。”
打從方塊字創製以來的幾千年間,文字的簡化從來沒有停止過。我們寫的字總在書寫工具的革新與書寫方法的刺激之下,微妙地、緩慢地改變所謂的“正體”;無論是為了避諱、便利、區別、或者強調其意義或聲音的屬性,甚至往往祇是因為錯訛,文字時而繁化、時而簡化,每每有社會性的“群擇”──這是文字的演化學。
“那我應該怎麼報告呢?”張容皺眉頭,依舊十分苦惱。
“說簡單一點罷!”我說:“就說玉的那一點不見了,是文字簡化的軌跡好了。”
“甚麼軌跡?”他的眉頭皺得更深了。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009.02.15
【卡】
(20071106)
「俗」這個字在一百多年前與今天我們使用並賦予的意義十分不同。例如:「俗字」、「俗語」這樣的概念。在今天,我們說「俗字」、「俗語」的時候,意指一般大眾通行使用的文字或語言。但是,在清代中葉以前,這兩個詞彙所指的都還是「囿於某一鄉土之方言用字」以及特定的「某種方言」,而絕無「大眾通行」的意思。
清代紐琇的筆記之作《觚賸》裡就曾經這麼說:「粵中多俗字」。這裡所指的「俗字」就是當地自造自用之字,外省、異地根本不能用,甚至不能認讀。比方說:表達「坐得穩」之意,有一個字,寫成上「大」下「坐」,讀音就唸「穩」。人物之短者,有一個字,寫成上「不」下「高」,讀音就唸「矮」。人之瘦小的也有一個字,寫成上「不」下「大」,讀音為「芒」。山之巖洞為上「石」下「山」,據說讀作「勘」;水之因礫石而激濺,寫成上「石」下「水」,據說讀作「聘」。
有的字,紐琇解為廣東獨造,而他處竟也有音義稍微不同而字形一樣的例子。像「?」,在《觚賸》裡以為是「蓄水之地」,音「泔」(即『甘』),但是到了南方其它的省分,這個字卻讀作「蕩」,意思也小有不同,是為田地之中挖了來製作稻田基肥的漚池。
最奇特的則是一個「卡」字。紐琇(??1704)是清初時代的人,在他的記載之中,「卡」也算一個與外地人不能溝通的「俗字」,意思是「路之險隘」,《觚賸》注讀「汊」,和今天一般的讀音很不同。有趣的是,過了整整兩百年,到晚清俞樾(1821?1907)的時代,「卡」字已經通行起來。俞氏所著的《茶香室續抄?卷二》就明白地說:「自詔書下而奏章,無不有此字。」俞氏的感慨很明顯:到了他那個時代,人們根本不知道:「卡」曾經是個和「上石下山」、「上石下水」這種「地域符號」一樣冷僻而難解的字。
俞樾明白地指出:變化的關鍵是「軍興以來」──此處的「軍興」,是指太平天國造反──為了嚴密查察南來北往之人,全國各水路要衝之地都設有防守和檢查的崗哨,謂之「卡」、「卡口」、「卡子」。換言之:一場洪楊之變,不祇在大歷史的場域上扭轉了清代的國運,也使得我們今天翻用外來語時有了一個方便借音而指義的字──「truck」,呼為「卡車」;「card」呼為「卡片」,都可歸諸於這一場長達十四年的大動亂,由於軍事上的需要而發動了一個字的廣泛意義。
我跟孩子們解釋他們的遊戲王卡、甲蟲卡、流行少女服飾卡……這些卡之所以叫做「卡」的來歷,一方面也讓他們瞭解:在廣東,地方上一開始使用這個看起來「不上不下」的字,為期可能已經上千年,可是做為關卡、卡口意義的「卡」祇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做為卡片意義的「卡」,時間就更短了。可是這個為期最短的意義加入之後,「卡」卻不再罕僻,而成為所有使用漢語的人幾乎每天都會接觸的一個字了。
我讓張宜寫這個字,她總是把該寫在字形右邊的兩個短劃寫在左邊,我說:「你寫反了。」
她回身拿出一張遊戲王卡,蓋住,笑著對我說:「反過來你就不知道我用甚麼卡攻擊你了。」
「你現在知道了嗎?」張容嘆了口氣,說:「她老是自己發明遊戲規則,誰也拿她沒辦法。」
造字、用字本來就是武斷的發明,偶然與誤會之於字的流通、改變,往往是天經地義的硬道理。
【買】
小說家黃春明有一次帶些玩笑意味地跟我說:“以後的孩子們寫小說,恐怕不會寫得太好了。”我問:“何以見得?”他說:“孩子生活在一個甚麼都可以方便買到的世界,要甚麼也祇知道買、買、買,生活裡祇剩下‘買’的話,其它能用的動詞就很少了。”在這樣說的時候,小說家十指盤空撥彈,像是在做甚麼手藝活兒似的。
尚未生養孩子之前,我一直以為自己當了父親以後,決計不會慣縱孩子買玩具、買零食、買各種他伸手就能要來的東西。我猜想自己應該會和孩子們一起動手作很多很多好玩、好用的東西。然而我錯了。買,往往發生於措手不及之際。
猛一回首,我們原本無意要用金錢換取而擁有的許多東西,已經紛陳於目前、羅列於廊下、充塞於生活之中。也常是在買到這些東西的瞬間,你就已經知道:它們即將在最短的時間之內被棄置在垃圾袋裡,任由人打包清運而去。無論掩埋或者回收,那物件若是還有機會再次出現於人間,一定會經過改頭換面,化做另一種材質,變成另一項商品,擁有另一個價格,召喚另一次購買。
“買”這個字和許多與金錢有關的字不同,像是“貿”、買賣交易之意,“貽”、餽贈流傳之意,“貰”、賒借租賃之意;甚至“賣”、“資”、“賈”、“賄”等字,都屬於貝部。自今日觀之,“買”之所以成立,非有錢鈔不可;也就是底下那個“貝”字。可是“買”字的部首卻是頂上那個“网”。
回到甲骨文的字形,“网”是一個盛裝物品的網羅工具,底下則看似是兩瓣有橫紋的貝殼。“貝”字字形的固定,大約是在金文時代,與日後的小篆或我們習見的隸書、楷書差異不大,可以一眼見出貝殼之為貨幣的淵源。
但是在甲骨文裡,“貝”字變化就多了。尤其是“買”字底下的那個形符,我怎麼看,怎麼覺得那不是貝殼,反倒像一雙手。也就是說:“買”字就是一雙捧網羅工具的手,這也近於“買”之為字最初的意義:以物易物。向孩子們解釋“以物易物”並不困難,他們隨時在交換彼此的玩具以獲致更大的滿足。不過,自己動手做出一些可以跟人交換的東西,簡直是難於登天。
猶記兩年多前,我在幫孩子們收拾滿室玩具之時曾經這樣建議過:“我們不要再買玩具了,自己動手做吧?”
“你可以幫我做一個太陽,老師說可以用布、用紙、用毛線;老師還說不可以用鐵絲和尖的東西。”張容說。
“你可以幫我做一個娃娃屋,要有池塘,還要種一棵樹。”張宜說。
我當時覺得:這真是一個美好的開始。然而,美好的開始往往就是瞬間的結束。我的確花了幾天的時間,用四捲夾金夾黃的毛線和一件大紅棉衫做成了一個勾畫獅臉的太陽;另外,我也用薄木板、厚紙片、縐紋綵帶和蠟燭製作了一棟有三個房間、兩層樓、養了金魚和烏龜的小池塘的庭園別墅──包括全套的廚具以及衛浴設備。
兩年後,我從遍佈灰塵和霉污的舊玩具堆裡翻撿出這兩樣手工藝品,問他們:“可以丟掉了嗎?”
“你辛辛苦苦做的,幹嘛說丟就丟呢?”張容說。
“等沒東西玩了就又要買新的,這就是浪費!真拿你沒辦法。”張宜說。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0/01/2008
【該】
“該”是一個再尋常不過的形聲字,一邊兒是表義的形符(“言”),一邊兒是表聲的聲符(“亥”)。以許慎《說文》書寫慣例而言,“該”就是個“從言亥聲”的形聲字。某些文字學家認為:形聲字的聲符不應該擔負意義,也有些文字學家的意見恰恰相反。然而,若以《說文》所載之本義“軍中約也”來看,右邊這個“亥”(字形古與“戒”相近而相通)也總還是表達了一部分的意義:在軍中,人人相互戒懼的一種語言,為之“該”。
我的疑惑是:既然亥字、戒字相通,為什麼在古籍之中“該”字沒有一處與“誡”字相通假呢?“該”字有將近20個意思(廣博、包容、擁有、大概、充分、應當、管理、欠……等等),從未借用“誡”字表達過;而“誡”字所有的警告、戒備、囑咐、戒律等意義,也從未借用“該”字表達過。即使“軍中約”這個解釋成立,說它是因為“亥”、“戒”古字相通這個說法仍可存疑。
我以為整個來歷還是要從“亥”這個聲符看起。“亥”,是一個象徵土地之下草根亂竄、土地之上冒出一點強韌生機的字,造字者選擇“亥”為“該”字的聲符,是要以語言的申述來表達約束的效果──約束的語言猶如壓覆草根亂竄的大地,在土壤中四處萌生的草根在地面上卻形成簡單且一致的莖葉之形。
每當我教訓孩子:“把該吃的份量吃完。”“把該收的玩具收好。”“該睡覺了!”“該練琴了!”都涉嫌偷渡一種情境:讓明明是出於自己意志的指令,變成是出於冥冥中一個比我的意志更高、更堅定的規律(一如我們常常使用的“天經地義”),必須服從。質言之:我們使用“該”這個字的目的,是藉由將指令客觀化,來遂行語言的約束。
忽然有一天,我碰到了不一樣的解釋。
小學一年級的國語課本裡出現了那個版本眾多、歧義紛紜的童話。夏天的時候,小螞蟻們辛勤地工作,儲存糧食;小蟋蟀卻在盡情地玩耍、歌唱。直到冬天來了,由於沒有存糧,眼見就要餓肚子,蟋蟀祇得去向小螞蟻告幫。這是個勸勉人辛勤工作、勿貪嬉戲的寓言,看似無多奧義。在課文之外,孩子還得回答一些延伸性的問題,比方說:如果你是小螞蟻,你會怎麼做呢?
張宜用她那筆迤邐歪斜的注音符號寫道:“我會把蟋蟀留下來,然後跟牠說:‘以後該做的事要做到,不該做的事要等該做的事做完再做。’”
“明明是不該做的事,為什麼還要做呢?”我忍住笑,故意問她。
6歲的孩子已經能夠輕易地發現大人如何藉由看似不經意的問題來嘲弄他們,張宜立刻白我一眼,說:“就是因為有該做的事,才會有不該做的事;該做的事做完了,就沒有不該做的事了。你連這點道理都不懂嗎?”
張宜對於唱歌這件事是充滿同情與理解的,如果小蟋蟀唱歌(而不存糧)是一個錯誤,那也不能逕行禁止唱歌,唱歌之“不應該”,祇不過是基於“存糧”之應該。易言之:“不應該”居然是“應該”的產物。
看來螞蟻和蟋蟀的故事還真是可以引伸到“聖人不死,大盜不止”這種抽象度極高的哲學命題上去的。而那個“該”字,似乎也沒那麼“該”!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008.02.03
【臨】
寒假期間,家裡經常多了3個孩子,來練習寫毛筆字的。15歲的大哥哥已經能夠臨歐陽詢的《九成宮》了,他來學寫字,交換條件是指導張容下圍棋。至於另外這4個小的,還祇能在一旁吱吱喳喳到處甩墨汁、畫鬼符以及沒事找事、問些他們並不認真好奇的問題。
“為什麼寫字要叫‘臨’?”他們看大哥哥,大哥哥看帖,帖上的字卻硬是不肯跟他的筆下到棉紙上來。
“就是學書上寫的字的樣子嗎?”一個說。
“可是寫得一點也不像呀!”另一個說。
大哥哥臉紅了,苦笑了,手筆一起抖起來了。
臨,是一個從來不曾出現於甲骨文中的字,這意味它出現得較晚,所以字意的形成也比較複雜。左邊的“臣”,過去一向被解釋成“臣,屈服也,臨下必屈其體。”這樣的說明委實過於迂曲,還不如索性將“臣”看做像監字、鑒字裡的“臣”那樣,就是一隻表情誇張的大眼睛;這隻大眼睛的主子(也就是右邊上方象徵人的形符)正彎腰,直楞楞瞠目下視。三個口,謂之“品”,一般的解釋是“眾物”的意思。原先在金文和石鼓文中,這個“品”的位置不在右邊,而在“臣”的下方,三口成一橫列,在上俯瞰的眼睛甚至還發射出3條短短的“視線”,一一指點到位呢。
這就是“臨”字原初的意思了──一個在高位上的人瞪大了眼睛、仔細審視在低位之眾物(這裡的眾物當然也可以指人民)。所以《詩.小雅.小旻》:“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和《荀子.勸學》中所謂的“不臨深壑,不知地之厚也。”就是既準確、又豐富的描述了。祇用一個“臨”字,非但狀述了這個動詞使用的位置,也勾勒出環境的形勢以及這登觀的心情。此外,做為一種戰車而命名為“臨”,顧名思義,一定是輛造型高大的偵察車。
一直到了小篆時代,原本被觀望的眾物(那3個口)才改變了位置,使得“臣”(眼睛)底下祇留存一口,另兩口堆成一上一下的位置,寫到右邊來。再發展到隸書時,今日書寫的形體才告確立。可想而知,小篆以後的變化一定是為了書寫美觀、結體均衡的緣故。如此則造字的精微之義往往就給犧牲掉了。
孩子們對一個字裡有那麼一隻直立的大眼睛很有興趣,不停地拿筆描摩,居然在無意間將“臣”字畫斜了、畫橫了,這就更加清晰地看出“臣”之為眼睛的底蘊來。
“所以臨帖的學習不單單是讓你對照一筆一劃地寫,更是讓你仔仔細細地看。”我跟那大哥哥說。
大哥哥幾時能夠學書有成,我可不敢說。但是張容的圍棋卻一日千里,刻進有功。連帶地,在和我下象棋、五子棋甚至跳棋的時候,都有了佈局的遠見。這天晚上,他在連贏了我3盤之後得意地跟他的妹妹說:“小孩子的時代已經來臨了!”
“已經來臨了嗎?”張宜睜大眼睛,十分好奇地跟起鬨。
“沒錯,大人已經一點一點被打敗了。”
“是哪一個小孩子的時代已經來臨了?”張宜有些不放心地追問。
“還沒輪到你,你不用太急。”張容站到椅子上,雙手插腰,向下俯瞰我,不錯,是個臨字!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17/02/2008
【妥】
字從何處發生?究極而言,實無定處。祇是人年紀越大一點,似乎越不能忍受一個熟悉的字竟然有全然不同於幼學所知的來歷──這事要從我自己的反省說起。楊德昌拍《獨立時代》(1994)那年,我已經三十好幾了,某日赴拍片現場找他洽談上電視節目宣傳的事,他人不在,我問副導余為彥:“楊導呢?”余為彥四下略一環視,忽然想起來了:“喔,在後面樓梯間,妥一下。沒辦法,實在撐不住了。”
我字字聽得真切,卻不明白“妥”為何義?唯其比合上下文猜測:楊德昌和劇組日夜趕工,精神不濟,現在趁空躲在樓梯間睡覺了。然而,是這個“妥”字嗎?
不久之後,我在任教母校的走廊上遇見教文字學的學長,趕緊問一聲:“有沒有發音是‘妥’的字,有睡覺或小睡片刻的意思?”學長想了很久,表情比我還困惑。他說要查書,查到我們都忘了這事。
我自己也懶得隨手查書。許多年過去,又在不同的場合遇見些製作流行音樂的朋友,仍舊是不意之間聽見某人熟極而流地迸出一句:“妥得好好的,偏給你們挖起來!”甚至還有詞彙:“我就是要妥條,別的甚麼都不管了!”在言談間能夠自然運用此字以表“睡”意的人有一個共通點:他們都有出身眷村的成長背景──雖然我也是國防部眷舍子弟之一員,但是,本村的孩子似乎從來沒用過這個字,我們睡就睡了,不“妥”。
是的,在某些村子,妥就是睡,妥條就是睡覺,殆無疑義!不過,為什麼呢?
直到有一個假日,我躺在長椅上看書,看看,打了個呵欠,忽然聽見自己冒出一句:“不行了,得妥一下!”
“你說甚麼?”張容問。
“我說我要睡一下。”
“你剛才不是這樣說的。”
“我是這樣說的。”
“你不是。”
“我說‘我要妥一下’。”
“你為甚麼要這樣說?”
行了,別妥了。查書去吧。
一個很古老的字。在甲骨文裡,我們看到一隻大手壓制呈跪姿的女人。的確,在《詩經》、《禮記》裡,都以“安坐”為妥字的解釋。那是因為女人都不能好好地坐、而必須以手安之嗎?俞曲園卻引《禮記.曲禮》中那句“役於婦人”的疏文強解出:“婦人能安人”的意思,說甚麼伺候老人(70歲以上)得靠婦人才稱手。這一解用本字字形說是不通的,因為大手明明是加之於婦女,怎麼會是女子看顧老人而“疾痛癢均宜搔之”呢?倒是在《說文.段注》之中,我們讀到:“安,女居於室;妥,女近於手。好女與子妃(此處的‘妃’是動詞,做匹配、交合解),皆以‘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這話看來是把“安妥”往男女之事上推進了一步。於是古文字學者李敬齋才會這樣解釋“妥”:“綏也,女不安,抑而靖之,從爪、女會意。”好像是說:“妥”之所以有“安適”之義,唯有用最粗俗的現代語“把女人搞定了”才能說明。
文字學家不會這麼教人,我也不好用這個解釋教孩子。好像一旦涉及了“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兩個人睡”,就不夠敬惜文字,也褻瀆了造字的古人似的。於是我闔上書本,說:“睡了,舒服了,就妥當了。”我告訴自己:那個“從爪、女會意”的細節,不關我的事──我還是一個人“妥”好了。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008.06.22
【掉】
學校規定:不論身在音樂班與否,每個孩子都要準備一支直笛,張容有一支直笛,張宜有──前前後後算起來──3支。多餘的兩支不能謂之多餘,因為“掉了”。在買了第三支直笛之前,她還差一點把哥哥借給她應急的那一枝也掉了。
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也經常掉東西,掉文具、掉衣服、掉任何不長在身上的東西,我也總不明白那些遺失了的東西為什麼不肯老老實實跟我。東西丟了就得再張羅,通常這是要花錢的;父母親心一疼,孩子就免不了挨揍;一旦揍上幾回,許多東西就長回身上來了。於是身為父親的我準備好一根比直笛粗一倍的棍子,這一天眼看是要動大刑了。
我一個人在家,先試試下手輕重,左手打右手心、右手再打左手心。棍子在手,揮一揮、晃兩晃。我勉勵自己:今天下午等張宜回來,一定要咬緊牙關,施以家法。棍子在空中搖晃、轉舞。家法。我重複告訴自己。省了棍子、壞了孩子,不能惜物的孩子將來一定如何如何……
掉,原先就是表述“搖擺”、“顫動”之義的字。《國語.楚語》上用溽暑之際不停揮擺尾巴的牛馬,來形容多征戰煩擾的邊境。此字從手從卓,於六書分類算是形聲,而這個形聲字的聲符也表示一部分的字義──“卓”,就是高。《說文》的作者許慎以為,卓字有“日在十上”,“十”又表示“中央與四方”,頂個日頭,應該就是個表示“高高在上”的會意字。我卻以為這“卓”的解釋沒那麼迂曲,它就是一面高高舉起、形象顯著的旗子。左邊加上一隻手,乃是搖旗。
從搖擺,還能引伸出許多動作。像“翻轉”;蘇東坡有知名的十字句:“潛鱗有飢蛟,掉尾取渴虎”即是。此外,也有“整理”之意。《左傳.宣公十二年》描寫善戰者瀟灑臨陣的情態,作“掉鞅而還”(整理韁轡,從容不迫地歸陣)。還有,像是更晚起的“賣弄”,如“掉書袋”一詞,命意絕不是把書袋遺失、掉落而散漫一地,反而是高舉、晃動、招搖,應該是從最早那支迎風招展的旗子衍申出來的。
但是根據《朱子語類》可知,在南宋時,這個字已經另有遺失的意思,估計和“拋開”、“扔下”、“減少”這一類的字義差不多,都是較晚出現的。
“你認為一而再、再而三地掉東西,該不該打?”
張宜搖搖頭。
“那麼我這樣問你好了:你認為爸爸喜歡打你嗎?”
“喜歡!”她笑說。
這是個出人意料的答案,而我不能接受,遂益發嚴起臉道:“你從小到大,犯過不止30次、300次錯,我打了你幾次?有沒有3次?”
張容這時在一旁搶說:“4次──有一次是在外面餐廳,你用手掌打過一次。”
“你不要廢話,那就是3次。”我轉回臉,繼續對張宜說:“這樣叫喜歡打你嗎?”
“你就是喜歡打我。”說時,她的聲音飽含委屈,但是眼睛還在笑。
“為什麼這麼說?”
“我如果犯了那麼多錯,你早就打我30次、300次了,所以我根本沒有犯那麼多錯。”
我一時為之語塞,“家法”不時輕輕拍打自己的手心兒,一會兒,那棍子就掉了。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008.08.17
【牙】
早飯桌上,張容表情慎重地告訴我:“我好像吃掉一顆牙。”
“是該換掉的牙嗎?”
他點點頭,撥開嘴唇讓我看那豁了一枚犬牙的空洞:“我祇記得作了一個夢,夢見吃爆玉米花。”
“所以你把牙吞下去了?”
他看我,微微帶些遺憾的表情,點了點頭。他知道我用一個臼齒狀的盒子蒐集了小兄妹幾乎所有的乳牙。當然,這樣的收藏不可能完整,有的小牙“掉在學校”,有的“放在破洞的口袋裡不見了”。
“這種事真的沒辦法,你應該看開一點。”他這算是安慰我了。
牙和齒可以指不同之物。一個說法是:正中平齊的稱為齒,在左右兩側形狀尖銳的稱為牙;另一個說法是:當唇者為齒,在輔車之後者為牙。在這裡,需要解釋的反而是“輔車”這個詞。輔,面頰之謂也。輔車,既是指面頰和牙床,也可以指古代車輪外夾轂之木和車輿──無論何者,都是指相互依存的狀態。《左傳》上引用古代諺語,就有“輔車相依,唇亡齒寒”的句子,用之以形容那些受分封的諸侯王之間密切的邦交關係,是很恰當。先民使用的金文裡有這個字,形如兩個左右相反、卻上下相嵌合英文大寫字母“F”。這就是在告訴我們:牙,沒有孤立一顆而能存在的。
牙字也有“咬”的意思,不過,用作動詞的牙字祇生存了很短的時間,大約就是漢代,此前此後幾乎都不用這個字表示嚙咬。但是名詞的牙,意義分化得便不少了。有專指象牙的用法,也可以借指形狀像牙齒的佩玉類器物。
另有一些時候,牙──就像“卓”字一樣──就是一面旗幟的象形符號。用作旗幟的“牙”,與原先動物嘴裡這堅硬、銳利的咀嚼工具全然無關,根本就是另一個字符,所指就是一種特殊的將軍旗。於駐守、行軍以及作戰之際,一般咸信:牙旗就是將帥的象徵,萬一折毀,於領軍之人極端不利。大概也就是從這個旗號的意義開始,“牙”既可以指軍中將帥所居之地,又可以衍伸出第二個動詞的意義:駐紮。甚至,此字也用來稱呼西北突厥等民族(特別是指那些常保機動戰鬥能力的民族)的王庭。再過一段時間,不祇是軍隊中有旗幟的長官可用,這個字甚至被用來借指一般的官署(也就是後來的“衙”字)了。
牙,也有中介之意。就飲食慣性言之,食物落肚之前,必須經由齒牙嚙咬碾磨,才好消化,這是一個可能的意義來源。此外,讓我們回頭看一看那兩個左右相反、卻上下相嵌合英文大寫字母“F”,便不難理解:相互依靠、相互結合,本來就是牙的生存之道,是以居間說合買賣雙方相互交易牟利之事遂以“牙”冠之,而有了“牙人”、“牙行”、“牙市”這樣的語彙。“牙”字的特殊之處在於它顯示了一個不同的造字方向,這個字是在已經擁有了穩定的字義(咀嚼工具)之後,另因字形之別解(旗幟)而產生全新的意思。
到了這天晚上,我跟孩子們解釋此一有別於尋常的造字原則時說:“新的牙好像根本不是從原來的牙洞裡長出來的。”
“你有時候會亂打比方。”張宜說。
張容則興奮地說:“我後來找到那顆牙了!原來沒有被我吃掉。它掉在床上──祇不過後來又被我弄丟了。”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008.08.31
【更】
無論同甚麼人提起歷史小說家高陽,我總稱“我的老師”或“師傅”。他臨終前曾經抱怨我從不曾公開給他磕頭、行拜師禮,我當時的答覆是:“給磕頭有甚麼難的?蹭了您的名聲我心裡過意不去。”
跟孩子們說到這段往事,他們祇能以自己在學校裡的生活體驗來意會,於是自然會出現這樣的問題:“那他教了你甚麼?”
“他教了我數不清的東西。”我說。
“他教你寫字嗎?”張宜問。
我愣了一愣,忽然想起一個字來:“是的,他也教我寫字。”
高陽曾受詩學於周棄子先生,而周先生浸潤吟詠,獨得力於宋人家數,命意謀篇,修辭結句,常宗蘇、黃;尤其是在詩中轉折遞進之處,重視我們今天文法學上所謂的“副詞”。祇不過老輩兒的人不那麼分析詞性,總把副詞、連接詞之類通稱為“虛字”,棄子先生嘗謂:“擅用虛字,是宋詩大異於唐人處。”
這個用語上的小講究,似乎對高陽自己寫詩有莫大的啟迪。或許是為了印證棄子先生的看法,他特別在唐人集中留意,倒也找了不少“擅用虛字”的例子。我忽然想起的那個字,就是這麼來的。
劉長卿(一作皇甫冉)有〈登萬歲樓詩〉如此寫道:“高樓獨上思依依,極浦遙山合翠微。江客不堪頻北望,寒鴻何事又南飛。垂山古渡寒煙積,瓜步空洲遠樹稀。聞道王師猶轉戰,更能談笑解重圍。”
高陽是這麼問我的:“這個‘更’字,作何解?”
“更”,從金文看,是以手執杵擊柝(或鼓)之形,那就是打更了,古代夜間報時用此。一更過了又一更,由此而引申為改易、值役、取代甚至交替的意思。作為副詞運用,最常見的還可以作“越發”解──“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即是。但是在這首詩裡,用“越發”之意來解似乎說不通。
高陽說:“本來也沒甚麼難處,這叫‘實字好認,虛字難說’,到了詩裡,‘虛字’之妙,就是文字本身說不得,意思卻彷彿能夠體會。你說最後一句:‘更能談笑解重圍’,究竟這‘重圍’解得了解不了?”
“看上文是解不了。”
“那就是了!”高陽接說:“所以這‘更’字應當作‘豈’字解,是個反問的用法。”
“從文字學上看,沒有這個道理。”
“這是詩,哪個跟你談文字學?”高陽帶些不屑的意思,接說:“可是,這一句如果真給改成‘豈能談笑解重圍’,語氣又太強硬了,反而像是在觸那個‘王師’的楣頭了,劉長卿作意斷斷乎不至於如此。”
我似有所悟,一時間就算有了體會,也還說不明白,高陽接又說:“那麼‘十四萬人齊解甲,更無一個是男兒’,這裡的‘更’呢?”
這是五代後蜀的花蕊夫人徐氏所作的〈口占答宋太祖述亡國詩〉,原文如此:“君王城上豎降旗,妾在深宮哪得知。十四萬人齊解甲,更無一個是男兒。”
“跟剛才那一句一樣,作‘豈’字解,也說得通罷?”我說。
“不如作‘竟’字解。”高陽說:“你要體會:就算字是倉頡造的,意思可不全歸他管;用字的人,本來就該發明意思。”
單憑這一個“更”字,以及“憑詩化字”的門道,以高陽為師,我是終身受用了。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008.10.12
【剩】
一定有甚麼哲學上的解釋能夠說明:中國老古人把“多餘的”和“僅有的”兩個全然不同、甚至有些相對的意義概念,卻用了同一個字來表達。我問張容:“我的袋子裡剩下一個包子,是表示我不要再吃這個包子了?還是我祇有一個包子可以吃?”
張宜趁張容還沒答話的時候搶說:“我要吃。”
張容想了想,說:“是你不要吃了──咦?不對,是你祇有一個可以吃了──也不對,是你……”他迷惑了,忽然笑起來。不能解答的問題總令他覺得可笑。他暫且不回答,越想越迷糊,越笑越開心。
張宜接問:“包子在哪裡?”
那一天我始終沒能回答這個我自己提出的問題。字典、辭書除了羅列出字的用法、慣例、一般性的解釋之外,當然不可能告訴我們:同一個字為什麼兼備相反之義?
從字形上看,“剩”字還可以寫作“賸”,《說文》歸入貝部,以為是“物相增加”的意思。清代的段玉裁在注解這個字的時候也提出:“今義訓為贅疣,與古義小異,而實古義之引伸也。”從增加變成贅疣,的確可以算是一種引伸。
另外一個說法就更迂曲了,秦始皇二十六年定“朕”這個字為“天子自稱”,說是天子富加四海,財貨充足,所以“賸”字是以“朕”作聲符的。可是,在秦以前,朕這個字沒有甚麼尊卑之分,舜、禹如此自稱;屈原也如此自稱,它就是“我”的意思。朕的原意是指細小的縫隙,引伸為事物之徵兆,應該是基於同音字相假借才使“朕”成為“我”的代稱。
然而,回頭看“剩”這個字,除了“多餘”的意思之外,它還有“閹割”的後起之義。北魏時代的賈思勰寫《齊民要術.養羊》就有這麼一段話:“擬供廚者,宜剩之。”這裡的剩,是個殘忍的動詞。賈思勰甚至還說明了“剩法”,肉用的小羊初生十多天的時候,以布裹齒(象牙或其它堅硬的梳狀工具)犁碎小羊的睪丸。這個字有“騬”這個異形,可見騸馬也可用此字。
如果說也是因為同音相假借而使得“閹割”之義利用了這個字形,那麼,從“剩法”來解釋“剩”字是很清楚的──形符是把刀,音符“乘”也表達了一定的意義──《國語.晉語九》:“駕而乘材,兩鞁(音貝,馬具)皆絕”,這裡的“乘”就是“碾壓”的意思。
肉用羊欲其生得肥大,割掉的東西是用不、甚至妨礙所需的。可是,我原先的問題還在:“多餘的”、“不要的”、“需割除的”為什麼也是“僅有的”?
彩袖殷勤捧玉鍾,當年拚卻醉顏紅。舞低楊柳樓心月,歌盡桃花扇影風。從別後,憶相逢,幾回魂夢與君同?今宵剩把銀釭照,猶恐相逢是夢中。
這是宋代詞人晏幾道的一闋〈鷓鴣天〉,說的是久別重逢之情,“今宵剩把銀釭照”,這裡的剩,是“更”的意思,既有“非份”之義,又有“僅得”之義,顯然,相互對反、相互排斥的意思在詩人懊惱又欣喜的情味中得到統一,我們模模糊糊地感受到這一次見面是不意而得之,多餘的,恐怕也是僅有的。
我不覺唸出聲來:“今宵剩把銀釭照,猶恐相逢是夢中。”
張容說:“他又在仄仄平平仄仄平了。”
張宜說:“他根本沒有包子!”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1/12/2008
【哏】
哏,音ㄍㄣˊ,是個很年輕的字;據我大膽估計,其壽命還不到一千年,但是很可能就要死了,而且這字的死亡,還會使得另一個字多出一個新的意思來。
先就“哏”本身來看。它的本義和“很”或者“狠”是一樣的。既有“過甚”之義;也有“兇惡”之義。
以“過甚”義言之,例句如此:《元典章.工部三.役使》裡面有一段和今天我們所使用的大白話相去不遠的文字,是這麼說的:“如今吃飯的人多,種田人少有,久已後哏不便當。”(見《漢語大詞典》)。另外,以“兇惡”義言之,例句如此:元曲《救風塵.第三折》裡有一段家暴的場面:“則見他惡哏哏,摸按無情棍,便有火性的不似你個郎君。”
在表達以上兩個意義的時候,“哏”的讀音與“很”、“狠”無別。
我們祇能就現存的文獻看出:“哏”字雖然攔取了“很”字和“狠”字的意義,但是並沒有取而代之。“很”字還是繼續維持它“過甚”的意義;而“狠”字則在“兇惡”之餘、偶爾也搶表現“過甚”之義。像在《儒林外史》、《官場現形記》之類的小說裡,“大膽的狠”、“狠有錢”之類的話屢見不鮮,我們用字人也習以為常,不把它看成錯字。
讀作“ㄍㄣˊ”的“哏”是元代以後才出現的俗體字,斷不至於在初出現的時候就已經具備了日後所表達──有趣、滑稽以及笑點──的意義。從曲藝表現形式上可以常見,對口相聲裡主述搞笑的一角謂之“逗哏”,呼應襯托的一角謂之“捧哏”,“哏”這個字在北方方言裡可謂“俗白得狠”,根本不是一個生字,但是到了台灣,地方文化裡沒有這種形式,語言中就沒有這個符號,生小不聽相聲的孩子長大之後也許還認得stand-up comedy的字樣,卻聽不懂老相聲藝人或者是藉由曲藝中的術語來表達“好笑”、“可笑”之義的“哏”字了。
人們不認識“哏”字、卻又聽見有人發出了這個字的字音,從上下文判讀,猜想大約是“好笑”、“可笑”之義,於是,既不願意當場求問、也不願意事後查找,卻滿心害怕在俗用語言上落伍、想要跟他人捕捉那個字音,並表達“好笑”、“可笑”之義的人該如何是好?這種人祇能想像一個音近的字,並且猜測它就是原字。不過,這種情況祇能訴諸個別的心理,無從風行普及,真正推廣者另有其人。
以傳播媒體的現況推之,我可以更大膽地估計:就是出於電視公司聽寫字幕的人員“無知的創造”,我們如今才會經常將該寫成“哏”的字,寫成了“梗”字。無知、懶惰且望文生義的不祇是這些聽寫字幕人員,還有上節目以及看節目的演藝人員、名嘴和傳媒受眾。大家不需要通過考試或學力認證,非但將“哏”誤認並錯寫成“梗”字,還硬是使得“梗”字居然有了“好笑”、“可笑”之義。
然而在這件事上,我並不想賣弄文字學的知識來嘲笑無知懶惰的笨蛋,反而看見了一個活生生的、“訛字自冒為假借”的例子。以往在文字演變的歷史上,我們讀過許多字形相近、字音相同、字義相通,但是原本很可能祇是便宜簡化或一時誤寫,久而久之,人人從眾,遂致積重難返的例子。但是我們很少能如此明顯地眼看一個錯字取代了正字、並且在可以輕易追蹤其來歷、理解其謬誤的情形下,目睹所有的人寧可唸錯字而九死未悔──這,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14.06.2009
PART3很難學的字
【藝】
車行經過以前我們稱之為“中華路南站”一帶,我總會多看那棟矮樓一眼,它跟我是同一年來到這世上的,後來叫“國軍文藝活動中心”,就佇立在中華路邊。此處曾經熱鬧過,夜夜有聚散喧囂的人潮;一度也跟西門町商區的沒落而冷清。商區看似在人稱“西門圓環”的區域復活了,這兒卻寥落依舊。30年來,我甚至連一次也不曾聽人提過它的舊名:“國光戲院”。
“國光”原本就是個戲臺,偶而舉行晚會、放電影,絕大部分的時候提供三軍劇校、劇隊演出和競賽,我打從四、五歲上就在這裡看大戲,生旦淨末丑、神仙老虎狗,最初的驚聲嘆豔,都在這兒。
50年代往矣,我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國防部直接管控戲院,並擴大硬體設施,在這棟樓上增設了咖啡廳和畫廊,也開啟了以國軍思想教育為主導的文藝時代。父親當時在國防部任職,說起了一個故事:既然建物外觀煥然一新,又有了不一樣的名稱,面朝中華路幹道的大門上得有幾個能夠撐得起門面的鋼架金字招牌,該用誰的字呢?
蔣公?蔣公喜歡到處題字,隔壁中山堂裡還掛他的金漆“親愛精誠”呢,總不成到處都是他老人家的字。于右老呢?前一年入冬剛過世。還有誰有這個份量呢?司官們想破頭,終於有人給出了個主意:集孫中山先生的字。
“可是集來集去,8個挺尋常的字裡,就有一個遍找不。”父親當時這麼告訴我,多年以後我也拿同樣的話問孩子:“猜猜,是哪一個字找不?”
父親帶些頑皮興味地笑提示我:“孫先生是偉大呀!可是從這個字的不好找,看得出賢者不必百事皆能。”
多年前我沒答出來,多年後是我孩子的媽答出來了:“藝。”
是的,藝。據我父親說:執事者上窮碧落下黃泉地找,發現創建了我們這個國家的孫中山先生留下來的墨跡之中,祇有一個“藝”字。
藝,甲骨文之形,是一個人作跪姿,手持樹苗,正要栽植入土。這個在意義上包含了技術、成長、知識性和儀式性的字後來廣泛地指稱書籍(六經也稱“六藝”),更用來作為士人以上階級的共同教養:禮、樂、射、御、書、術為之“六藝”,還可以用來表達“法制”、“條理”和“極致”的意思;科舉極盛的幾百年裡,八股文叫“制藝”,那是官定的邏輯與美學範式。過去百餘年間,這個字代表了文化專業的標準和高度。
手創一國的偉人畢生祇留下了一個“藝”字,好像總讓人覺得有些微涼的、幽峭的、說不出的遺憾。
張容卻忽然高聲說:“不可能!”
“甚麼不可能?”
“不可能祇寫過一次!”他皺眉,噘嘴、搖頭,像是在思索某個如同手創國家一般嚴肅的問題。
“為什麼?”
“祇寫一次怎麼可能寫得會?他上小學的時候一定要寫很多次的。”
孩子說得對:有些字我們曾經認真地寫過很多次,祇是後來不了。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008.03.30
【遺】
小學都唸了快滿一年,還搞不懂“遺傳”這個詞該如何使用,這──不能怪教育部,不能怪學校,不能怪老師,也不能怪我自己或者媽媽,因為現在她這年紀搞不懂這個詞兒應該是一點都不重要的。
上面這一段話是我10分鐘之前面對張宜的時候心裡的獨白。這樣的獨白經常發生,祇要把“一”字換成“三”字,“遺傳”換成任何一個其它的語詞,立刻可以應用在張容的身上。這段話,就像一段熟悉的旋律,隨時會浮現在我的腦海裡。每當我再三勸服自己:不必對孩子們用語謬誤太過焦慮的同時,也會想到自己年幼時的情景──印象中似乎是這樣,我所使用的每一個語彙都曾經被父親指正過吧?我的父親、乃至於父親的父親,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之中,應該也接受過更頻繁、更嚴厲的糾正吧?
我的作法是寧取其拙──重新把孩子從作業堆中或是玩具堆中喚過來,換個方式、換個故事,再說一遍:“跟你們說,孩子啊,‘遺’這個字,我最近寫詩還用到呢,它還有‘大便’的意思……”
聽到“大便”,張宜眼睛一亮,連哥哥都湊過來了。
先說個官名:在武則天時代,首度設立了“左右拾遺”這種官位,“拾遺”沒有一定的職掌,主要的工作是隨侍於帝王身邊,提供諷諫,好像撿拾帝王丟掉了的東西一樣,校正他們的過失。《太平廣記.卷二百五十八.嗤鄙》上有一則引自張鷟《朝野僉載》的故事,說的是右拾遺李良弼的故事。
李良弼這個人自覺口才便給,言辯深玄,自請出使北蕃。但是匈奴人不吃他那一套,給他個盛了糞的木盤,加之以白刃,威迫他吃。李良弼害怕了,一盤糞吃得乾乾淨淨,才給放回來。原本就看不起他的人便譏笑他:“李拾遺能食突厥之遺。”此人氣節不好,遭遇契丹賊孫萬榮,居然用說文解字的方式勸當時的鹿城令李懷璧說:“這個賊姓孫,就是‘胡孫’,也就是獼猴,很難纏的。他名字裡又有個‘萬’,萬字有草,那就是在草裡躲藏的意思。野草藏彌猴,哪裡打得下來?咱們還是投降了吧?”也因為這一降,日後父子3人連同李懷璧一起落了個殺身之禍。
兄妹倆對於氣節如何是沒有一絲興趣的,他們露出嫌惡的表情、異口同聲地問:“他一整盤都吃了嗎?”
“都吃了,吃光了。”我畫了個鐘鼎文上的“遺”── 一雙位在上方的手,交出一個象徵財貨的“貝”(也就是今天我們所寫的“貴”字),但是這個字旁邊還有個“”的偏旁,一般解之為“亡去”,東西掉了、因贈送他人而失去了,皆出此義──“所以這個遺字,既有餽贈、給予、也有遺失的意思。”
“那真的會很臭!”哥哥捏鼻子說。
妹妹也捏鼻子:“一整盤!哇!”
“至於‘遺傳’這個詞──”我努力找回原先的話題:“一定是由我和媽媽遺傳給你,你是不可能遺傳甚麼給我的(我做了一個“給予”的動作),知道嗎?”
“我也可以把線病毒、輪狀病毒還有感冒病毒都遺傳給你,”張宜看似從鼻子前方抓了一把空氣,扔過來說:“還有臭味,也遺傳給你!”
我祇能假想:她大概懂了這字的意思了。
星洲日報/認得幾個字2008.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