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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_2 王小波 (现代)
  我一直憋着用同样的冒犯去回敬这些人──只可惜卡尔维诺死了。如你所见,笔者犯着眼高手低的毛病。不过我也有点好处:起码我能容下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
电视与电脑病毒 [本章字数:2586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3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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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时看电视,有些日子闹神,有些日子闹鬼。假如你打开电视机,看到所有的人都在唱歌,那一天准是圣诞节。所有的人都在唱“静静的夜、神圣的夜”,有的频道上是乡村歌手,弹着吉他,有的频道是普普通通的一家人,围在炉边唱。还有的频道上甚至是帕瓦罗蒂本人,在一个大教堂里和一群唱诗班的童子一道,把所有该在这一天唱的歌都唱完才算完??看一天电视就可以把所有的宗教歌曲都听会。那一天是耶稣基督的诞生日。美国又是个基督教国家,我们外国人没什么可说的,倒是他们美国人自己在说:年年都是这一套,真是烦死了。美国人喜欢拿宗教开些玩笑,不是因为他们不虔诚,主要是因为老是这一套,他们觉得有点烦??好在一年就闹这一次。闹神的情况就是这样。还有的日子打开电视,满屏幕都是鬼。那些绿脸的鬼怪从坟里钻出来,龇着牙在街上走着,仿佛整个世界都是绿的??当然,那一天准是万圣节。对这一套老百姓早就烦死了,经常给报刊写信臭骂电视台,但他们就是不肯改。还有时屏幕上一片鲜红,有个面目狰狞的家伙手执大斧,在所有的频道上砍人,直砍到人头滚滚,血流成河。此时你怎么也想不起还有一个砍头节。找日历来看了才知道,那一天是十三号星期五,也就是黑色星期五。对于砍人头的电视片,多数美国人恨得要死,但电视台偏要放。他们的脑子被日历拘住了。大家都知道,有些计算机病毒是择日发作的,其中有一种就叫做“黑色星期五”。这一天真是不幸,电脑闹病毒,电视也闹病毒。美国人自己也是这么说的:赶上特别的日子,你休想看上像样的电视节目。
  自从我回了中国,电视总算是不闹“黑色星期五”了。但它还是一阵一阵的,和有病毒的电脑颇有点像,中国电视台的编导脑子里也有本日历。有些日子所有的频道都在闹日本鬼子??当然,这些鬼子和汉奸最后都被抗日军民消灭了,但这不能抵偿我看到他们时心中的烦恶:有个汉奸老在电视屏幕上说:太君,地雷的秘密我打听出来了??混账东西,你打听出什么了?我十五岁开始,你一直说到了现在!还有些日子所有的频道都在引吭高歌,而且唱得都是没滋没味的。这和日历当然有关,有些日子是教师节,有些日子是老人节、儿童节。现在的节日甚多,差不多两个礼拜必有一个节日。假如把纪念日算上,几乎每天都有点说头。有个说头电视台就得有所表示,表示的结果往往是让人烦躁……某一天成为节日或者纪念日都是有原因的,我和别人一样,对此不敢有分毫的不敬。六月一号是小朋友的节日。到了这一天电视台就不需费心安排节目,只管把平日没人看的儿童题材影片弄上去演。有些影片质量很次,有些则是过时的黑白片。大人看了不满意,编导可以说,今天是儿童节,为了孩子,您就忍着点吧。小孩不满意,则可以说:叔叔阿姨们特地给你安排了节目,亲爱的小朋友,你不要给脸不要脸哪。总而言之,各方面都交代得过去,还省了买好节目的钱。但是这样的儿童节目望小朋友会爱看。其实,儿童节的情况还算好的,到了我们的节日更糟。到了教师节,就唱些歌来歌唱人民教师,我当过很多年教师,但就是不爱听那些歌??连词带曲全都很糟。词曲作者写应景的作品,当然提不起精神。歌手们唱这种应景的歌也尽跑调儿??我看他们上台前连练都没练过。不练是对的,练这种绕嘴的歌儿会咬伤舌头。人民教师里教音乐的人听了这种歌准要哭:怎么教出这样的学生来了?以前我当教师,听见这种歌就起一身鸡皮疙瘩。现在不当了,鸡皮疙瘩起得倒少了……到了春节就要听相声,相声越来越不逗。还有那些犯贫的小品??平常的日子还可以不受这种罪……对电视观众来说,幸运的是:不是每天都是节日和大的纪念日,在这些日子里可以指望看点好节目。对电视台的编导来说,不幸的也是:不是每天都是节日和纪念日,那一天他们必须给观众找点节目。我现在站在编导一方来说话??我们应该体谅电视台的难处。我认为,可以增加节日和纪念日的数目。举例来说,现在有儿童节、青年节、老人节,怎么没有中年节呢?要知道,中年人肩负着生活的重担。再比如说,现在有妇女节,为什么没有男人节呢?要知道,男人更需要关怀嘛。再说,打鬼子也不必等到抗战胜利五十周年,每年的“七七”和“八一五”都可以打他们。经过这样安排以后,可以做到每天都有一个题目,只要在这个题目之下,不管节目好坏都可以演。到了中年节,除了《人到中年》,似乎没什么可演的了,这就省得挑挑拣拣,年年都演它。我现在想不到有什么专以男人为题材的影片,那就更好。干脆什么都不演,电视台放假,在屏幕上放一条字幕:本台全体人员向全国所有的男同志致敬。有些计算机病毒闹起来就是这样:屏幕上冒出一行字来,就焊死了不动了……有些电脑可能会染上某种择日发作的病毒,比如“黑色星期五”、“米开朗琪罗”,这种病毒要好几年才发作一次,一台电脑也顶多染上一两种病毒。电脑病毒不可能时常发作,更不可能每天都发作。这理由很简单:电脑是买来用的,每天闹一次,这种破烂我们要它有何用处?相比之下,我发现大家对电视比电脑宽容得多。
  对电视观众来说,幸运的是:不是每天都是节日和大的纪念日,在这些日子里可以指望看点好节目。对电视台的编导来说,不幸的也是:不是每天都是节日和纪念日,那一天他们必须给观众找点节目。我现在站在编导一方来说话??我们应该体谅电视台的难处。我认为,可以增加节日和纪念日的数目。举例来说,现在有儿童节、青年节、老人节,怎么没有中年节呢?要知道,中年人肩负着生活的重担。再比如说,现在有妇女节,为什么没有男人节呢?要知道,男人更需要关怀嘛。再说,打鬼子也不必等到抗战胜利五十周年,每年的“七七”和“八一五”都可以打他们。经过这样安排以后,可以做到每天都有一个题目,只要在这个题目之下,不管节目好坏都可以演。到了中年节,除了《人到中年》,似乎没什么可演的了,这就省得挑挑拣拣,年年都演它。我现在想不到有什么专以男人为题材的影片,那就更好。干脆什么都不演,电视台放假,在屏幕上放一条字幕:本台全体人员向全国所有的男同志致敬。有些计算机病毒闹起来就是这样:屏幕上冒出一行字来,就焊死了不动了……有些电脑可能会染上某种择日发作的病毒,比如“黑色星期五”、“米开朗琪罗”,这种病毒要好几年才发作一次,一台电脑也顶多染上一两种病毒。电脑病毒不可能时常发作,更不可能每天都发作。这理由很简单:电脑是买来用的,每天闹一次,这种破烂我们要它有何用处?相比之下,我发现大家对电视比电脑宽容得多。
在美国左派家做客 [本章字数:4616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3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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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礼拜王先生来访问我,问我爱听谁的歌。我实在想不起歌手的名字,就顺口说了个披头士。其实我只是有时用披头士的歌来吵吵耳朵;现在我手上有这四个英国佬的几盒磁盘,LD连一张都没有,像这个样子大概也不算是他们的歌迷。只是一听到这些歌就会想到如烟的往事:好多年以前,我初到美国,深夜里到曼哈顿一位左派家里作客;当时他家里的破录音机上放着披头士的歌。说起来不好意思,我们根本不认识人家,只是朋友的朋友告诉了我们这个地址。夜里一两点钟?头撞了进去,而且一去就是四个人。坦白地说,这根本不是访友,而是要省住旅馆的钱??在纽约住店贵得很。假如不是左派,根本就不会让我们进去,甚至会打电话叫警察来抓我们。但主人见了我们却很高兴,陪我们聊了一夜,聊到了切?格瓦拉,托洛斯基,还有洁然的《金光大道》。这位先生家里有本英文的《金光大道》,中国出版,是朋友的朋友翻译的,我翻了翻,觉得译得并不好。这位朋友谈到了他们沸腾的六七十年代:反战运动、露天集会、大示威、大游行,还讲到从小红书上初次看到“造反有理”时的振奋心情。讲的时候,眼睛卑鄙冒金光。我们也有些类似的经历,但不大喜欢淡。他老想让我们谈谈中国的红卫兵,我们也不想谈。总的来说,他给我的印象就像某位旧友,当年情同手足,现在却话不投机??我总觉得他的想法有点极左的气味。要是按他的说法,我不必来美国学什么,应该回去接着造反,我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但不管怎么说,美国的左派人品都非常之好,这一点连右派也不得不承认。
  我记得这位左派朋友留了一头长发。穿着油光水滑的牛仔裤,留了一嘴大胡子,里面有不少白丝。在他那间窄小、肮脏的公寓里,有一位中年妇女,但不是他老婆。还有一个傻呵呵的金发女孩,也不是他的女儿。总的来说,他不像个成功人士。但历史会给他这样的人记上一笔,因为他们曾经挺身而出,反越战,反种族歧视,反对?切不公正。凌晨时分,我们都困了,但他谈意正浓??看来他惯于熬夜。在战斗的六七十年代,他们经常在公园里野营,在火堆边上谈着吉他唱上一夜,还抽着大麻烟,这种生活我也有过。只不过不在公园里,是在山坡上。可能是在山边打坝,也可能是上山砍木头,一帮知青在野地里点堆火,噢噢地唱上一夜。至于大麻,我没有抽过。只是有一次烟抽完了,我拿云南出的大叶清茶给自己卷了一支,有鸡腿粗细。拿火柴一点,一团火冒了上来,把我的睫毛燎了个精光。茶叶里没有尼古丁,但有不少咖啡因,我抽了一口,感觉好像太阳穴上挨了两枪,一头栽倒在地。只可惜我们过这样的生活没有什么意义,只是自己受了些罪而已:对此我没什么可抱怨的,只是觉得已经够了,我想要干点别的??这是我和左派朋友最大的不同之处。但不管怎么说,在美国的各种人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左派。
  门前空地十年前我在美国,每天早上都要起来跑步,跑过我住的那条街。这条街上满是旧房子,住户一半是学生,另一半是老年人。它的房基高于街道,这就是说,要走上高台阶才到房门口。从房子到人行道,有短短的一道漫坡。这地方只能弄个花坛,不能派别的用场??这就是这条街的有趣之处。这条街上有各民族的住户,比方说,街口住的似是英裔美国人,花坛弄得就很像样子。因为这片空地是漫坡,所以要有护墙,他的护墙是涂了焦油的木材筑成,垒得颇有乡村气氛。花坛里铺了一层木屑,假装是林间空地。中央种了两棵很高的水杉,但也可能是罗汉松??那树的模样介于这两种树之间,我对树木甚是外行,弄不清是什么树。一般来说,美国人喜欢在门前弄片草坪,但是草坪要剪要浇,还挺费事的;种树省心,半年不浇也不会死。
  我们门前也是草坪,但里面寄宿的学生,谁也不去理它,结果长出耐旱的篙子和茅草来,时常长到一人多高。再高时,邻居就打电话来抱怨说这些乱草招蚊子,我们则打电话叫来房东,他用广东话嘟嚷着,骂老美多事,把那些杂草砍倒。久而久之,我们门前就出现个干草垛。然后邻居又抱怨说会失火,然后房东只好来把这些干草运走,上述两栋房子里的人都不想伺候花草,却有这样不同的处理方法。但我们门前比较难看,这是不言而喻的。
  我们左面住了一家意大利人。男主人黝黑黝黑、长了一头银发,遇上我跑步回来,总要拉着我嘀咕一阵,说他要把花坛好好弄弄。照我看,这花坛还不坏。只是砖护墙有些裂缝,里面的土质也不够好,花草都半死不活。这位老先生画了图给我看,那张图画得太过规范,叫我怀疑他是土木工[程师出身。其实他不是,他原来是卖比萨饼的。这件事他筹划来筹划去,迟迟不能开工。
  在街尾处,住了一对中国来的老夫妇,每次我路过,都看到他们在修理花园,有时在砌墙。有时在掘土,使用的工具包括了儿童掘土的玩具铲以及各种报废的厨具,有?回我看到老太太在给老头砌的砖墙匀缝,所用的家什是根筷子。总而言之,他们一直在干活,从来就没停过手。门前的护墙就这么砌了出来,像个弥陀佛,鼓着大肚子。来往行人都躲着走,怕那墙会倒下来.把自己压在下面。他们在花园里摆了几块歪歪扭扭的石头,假装是太湖石。但我很怕这些石头会把老两口绊倒。把他们的门牙磕掉……后来,他们把门廊油得红红绿绿,十分恶俗,还挂上了块破木板钉成的匾,上面写了三个歪歪倒倒的字“蓬莱阁”。我不知蓬莱仙阁是什么样了,所以没有意见,但海上的八仙可能会有不同意见……关于怎样利用门前空地,中国人有各种各样的想法。其中之一是在角落里拦出个茅坑,捞点粪,种菜园子。小时候我住在机关大院的平房里,邻居一位大师傅就是如此行事。他还用废油毡、废铁板在门前造了?间难以言状的古怪房子,用稻草绳子、朽烂的木片等等给自己拦出片领地来,和不计其数的苍蝇快乐地共同生活。据我所见,招来的几乎全是绿荧荧的苍蝇,黑麻蝇很少来,由此可以推断出,同是苍蝇,黑麻蝇比较爱清洁,层次较高;绿豆蝇比较脏、层次也低些。假如这位师傅在美国这样干,有被拉到衔角就地正法的危险。现在我母亲楼下住了另一位师傅,他在门前堆满了拣来的易拉罐和废纸板,准备去卖钱。他还嫌废纸板不压秤、老在上面浇水,然后那些纸板就发出可怕的味道来,和哈喇的臭咸鱼极为相似。这位老大爷在美国会被关进疯人院??因为他?点都不穷,还要攒这些破烂。每天早上,他去搜索垃圾堆,然后出摊卖早点。我认为,假如你想吃街头的早点,最好先到摊主家里看看……我提起这些事,是想要说明:门前空地虽是你自己的,但在别人的视线之中。你觉得自己是个什么人,就怎么弄好了。
  后来,我的意大利邻居终于规划好了一切,开始造他的花坛。那天早上来了很多黑头发的白种男人,在人行道上大讲意大利语。他们从一辆卡车上卸下一大堆混凝土砌块来,打着嘟噜对行人说“sorry”,因为挡了别人走路。说来你也许不信,他们还带来几样测绘仪器,在那里找水平面呢。总共五米见方的地面,还非弄得横平竖直不可。然后,铺上了袋装腐殖土,种了一园子玫瑰花。路过的人总禁不住站下来看,但这是以后的事。花坛刚造好时,是座庄严的四方形建筑。是一本正经建造的,不是胡乱堆的。过往的行人看到,就知道屋主人虽然老了,但也不是苟活在世上。
  卖唱的人们有一次,我在早上八点半钟走过北京的西单北大街,这个时间商店都没有开门,所以人行道上空空荡荡,只有满街飞扬的冰棍纸和卖唱的盲人。他们用半导体录音机伴奏,唱着民歌。我到过欧美很多地方,常见到各种残疾人乞讨或卖唱,都不觉得难过,就是看不得盲人卖唱。这是因为盲人是最值得同情的残疾人,让他们乞讨是社会的耻辱。再说,我在北京见到的这些盲人身上都很脏,歌唱得也过于悲惨;凡是他们唱过得歌我再也不想听到。当时满街都是这样的盲人,就我一个明眼人,我觉得这种景象有点过分。我见过各种各样的卖唱者,就属那天早上看到的最让人伤心。我想,最好有个盲人之家,把他们照顾起来,经常洗洗澡,换换衣服,再有辆面包车接送他们各处卖唱,免得都挤在西单北大街--但是最好别卖唱。很多盲人有音乐天赋,可以好好学一学,做职业艺术家。美国就有不少盲人音乐家,其中有几个还很有名。
  本文的宗旨不是谈如何关怀盲人,而是谈论卖唱--当然,这里说的卖唱是广义的,演奏乐器也在内。我见过各种卖唱者,其中最怪异的一个是在伦敦塔边上看到的。这家伙有五十岁左右,体壮如牛,头戴一顶猎帽,上面插了五彩的鸵鸟毛,这样他的头就有点像儿童玩的羽毛球;身上穿了一件麂皮夹克,满是污渍,但比西单的那些盲人干净--那些人身上没有污渍,整个人油亮油亮的--手里弹着电吉他,嘴上用铁架子支了一只口琴,脚踩着一面踏板鼓,膝盖栓有两面钹,靴子跟上、两肘栓满了铃,其他地方可能也藏有一些零碎,因为从声音听来,不止我说的这些。他在演奏时,往好听里说,是整整一支军乐队,往难听里说,是一个修理黑白铁的工场。演奏着一些俗不可耐的曲子。初看时不讨厌,看过一分钟,就得丢下点零钱溜走,否则就会头晕,因为他太吵人。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是个哗众取宠的家伙。他的演奏没有艺术,就是要钱。
  据我所见,卖唱不一定非把身上弄得很脏,也不一定要哗众取宠。比方说,有一次我在洛杉矶乘地铁,从车站出来,走过一个很大的过厅。这里环境很优雅,铺着红地毯,厅中央放了一架钢琴。有一个穿黑色燕尾服的青年坐在钢琴后面,琴上放了一杯冰水。有人走过时,他并不多看你,只弹奏一曲,就如向你表示好意。假如你想回报他的好意,那是你的事。无心回报时,就带着这好意走开。我记得我走过时,他弹奏的是“八音盒舞曲”,异常悠扬。时隔十年,我还记得那乐曲,和他的样子,他非常年轻。人在年轻时,可能要做些服务性的工作,糊口或攒学费,等待进取的时机,在公共场所演奏也是一种。这不要紧只要无损于尊严就可。我相信,这个青年一定会有很好的前途。
  下面我要谈的是我所见过的最动人的街头演奏,这个例子说明在街头和公共场所演奏,不一定会有损个人尊严,也不一定会使艺术蒙羞--只可惜这几个演奏者不是真为钱而演奏。一个夏末的星期天,我在维也纳,阳光灿烂,城里空空荡荡,正好欣赏这座伟大的城市。维也纳是奥匈帝国的首都,帝国已不复存在,但首都还是首都。到过那座城市的人会同意,“伟大”二字绝非过誉。在那个与莫扎特等伟大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歌剧院附近,我遇上三个人在街头演奏。不管谁在这里演奏,都显得有点不知寒碜。只有这三个人例外。拉小提琴的是个金发小伙子,穿件毛衣、一条宽松的裤子,简朴但异常整洁。他似是这三个人的头头,虽然专注于演奏,但也常看看同伴,给他们无声的鼓励。有一位金发姑娘在吹奏长笛,她穿一套花呢套裙,眼睛里有点笑意。还有一个东亚女孩坐着拉大提琴,乌黑的齐耳短发下一张白净的娃娃脸,穿着短短的裙子,白袜子和学生穿的黑皮鞋;她有点慌张,不敢看人,只敢看乐谱。三个人都不到二十岁,全都漂亮之极。至于他们的音乐,就如童声一样,是一种天籁。这世界上没有哪个音乐家会说他们演奏得不好。我猜这个故事会是这样的:他们三个是音乐学院的同学,头一天晚上,男孩说:敢不敢到歌剧院门前去演奏?金发女孩说:敢!有什么不敢的!至于那东亚女孩,我觉得她是我们的同胞。她有点害羞,答应了又反悔,反悔了又答应,最后终于被他们拉来了。除了我们之外,还有十几个人在听,但都远远地站着,恐怕会打扰他们。有时会有个老太太走近去放下一些钱,但他们看都不看,沉浸在音乐里。我坚信,这一幕是当日维也纳最美丽的风景。我看了以后有点嫉妒,因为他们太年轻了。青年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勇气,和他们的远大前程。
打工经历 [本章字数:1893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3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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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留学时,我打过各种零工。其中有一回,我和上海来的老曹去给家中国餐馆装修房子。这家餐馆的老板是个上海人,尖嘴猴腮,吝啬得不得了;给人家当了半辈子的大厨,攒了点钱,自己要开店,又有点烧得慌??这副嘴脸实在是难看,用老曹的话来说,是一副赤佬像。上工第一天,他就对我们说:我请你们俩,就是要省钱,否则不如请老美。这工程要按我的意思来干。要用什么工具、材料,向我提出来,我去买。别想揩我的油……以前,我知道美国的科技发达、商业也发达,但我还不知道,美国还是各种手艺人的国家。我们打工的那条街上就有一大窝,什么电工、管子工、木工等等,还有包揽装修工程的小包工头儿;一听见我们开了工,就都跑来看。先看我们抡大锤、打钎子,面露微笑,然后就跑到后面去找老板,说:你请的这两个宝贝要是在本世纪内能把这餐馆装修完,我输你一百块钱。我脸上着实挂不住,真想扔了钎子不干。但老曹从牙缝里啐口吐沫说:不理他!这个世纪干不完,还有下个世纪,反正赤佬要给我们工钱……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磁器活。要是不懂怎么装修房子就去揽这个活,那是我们的错。我虽是不懂,但有一把力气,干个小工还是够格的。人家老曹原是沪东船厂的,是从铜作工提拔起来的工程师,专门装修船舱的,装修个餐馆还不知道怎么干吗……他总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买工具、租工具,但那赤佬老板总说,别想揩油。与其被人疑为贪小便宜,还不如闷头干活,赚点工钱算了。
  等把地面打掉以后,我们在这条街上赢得了一定程度的尊敬。顺便说一句,打下来的水泥块是我一块块抱出去,扔到垃圾箱里,老板连个手推车都舍不得租。他觉得已经出了人工钱,再租工具就是吃了亏。那些美国的工匠路过时,总来聊聊天,对我们的苦干精神深表钦佩。但是他们说,活可不是你们俩这种干法。说实在的,他们都想揽这个装修工程,只是价钱谈不拢。下一步是把旧有的隔断墙拆了。我觉得这很简单,挥起大锤就砸??才砸了一下,就被老板喝止。他说这会把墙里的木料砸坏。隔断墙里能有什么木料,不过是些零零碎碎的破烂木头。但老板说,要用它来造地板。于是,我们就一根根把这些烂木头上的钉子起出来。美国人见了问我们在干什么,我如实一说,对方捂住肚子往地下一蹲,笑得就地打起滚来。这回连老曹脸上都挂不住了,直怪我太多嘴……起完了钉子,又买了几块新木料,老板要试试我们的木匠手艺,让我们先造个门。老曹就用锯子下起料来:我怎么看,怎么觉得这锯子不像那么回事儿,锯起木头来直拐弯儿。它和我以前见过的锯子怎么就那么不一样呢。正在干活,来了一个美国木匠。他笑着问我们原来是干啥的。我出国前是个大学教师,但这不能说,不能丢学校的脸。老曹的来路更不能说,说了是给沪东船厂丢脸。我说:我们是艺术家。这话不全是扯谎。我出国前就发表过小说,至于老曹,颇擅丹青,作品还参加过上海工人画展……那老美说:我早就知道你们是艺术家!我暗自得意:我们身上的艺术气质是如此浓郁,人家一眼就看出来了。谁知他又补充了一句,工人没有像你们这么干活的!等这老美一走,老曹就扔下了锯子,破口大骂起来。原来这锯子的正确用途,是在花园里锯锯树杈……我们给赤佬老板干了一个多月,也赚了他几百块钱的工钱,那个餐馆还是不像餐馆,也不像是冷库,而是像个破烂摊。转眼间夏去秋来,我们也该回去上学了。那老板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天天催我们加班。催也没有用,手里拿着手锤铁棍,拼了命也是干不出活来的。那条街上的美国工匠也嗅出味来了,全聚在我们门前,一面看我们俩出洋相,一面等赤佬老板把工程交给他们。在这种情况下,连老曹也绷不住,终于和我一起辞活不干了。于是,这工程就像熟透的桃子一样,掉进了美国师傅的怀里。本来,辞了活以后就该走掉。但老曹还要看看美国人是怎么干活的。他说,这个工程干得窝囊,但不是他的过错,全怪那赤佬满肚子馊主意。要是由着他的意思来干,就能让洋鬼子看看中国人是怎么干活的……美国包工头接下了这个工程,马上把它分了出去,分给电工、木工、管子工,今天上午是你的,下午是他的,后天是我的,等等。几个电话打出去,就有人来送工具,满满当当一卡车。这些工具不要说我,连老曹都没见过。除了电锯电刨,居然还有用电瓶的铲车,可以在室内开动,三下五除二,就把我们留下的破烂从室内推了出去。电工上了电动升降台,在天花板上下电线,底下木工就在装配地板,手法纯熟之极。虽然是用现成的构件,也得承认人家干活真是太快了。装好以后电刨子一跑,贼亮;干完了马上走人,运走机械,新的工人和机械马上开进来……转眼之间,饭馆就有个样儿了……我和老曹看了一会儿,就灰溜溜地走开了。这是因为我们都当过工人,知道怎么工作才有尊严。
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本章字数:1623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3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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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过欧美的很多城市,美国的城市乏善可陈,欧洲的城市则很耐看。比方说,走到罗马城的街头,古罗马时期的竞技场和中世纪的城堡都在视野之内。这就使你感到置身于几十个世纪的历史之中。走在巴黎的市中心心,周围是漂亮的石头楼房,你可以在铁栅栏上看到几个世纪之前手工打出的精美花饰。英格兰的小城镇保留着过去的古朴风貌,在厚厚的草顶下面,悬挂出木制的啤酒馆招牌。我记忆中最漂亮的城市是德国的海德堡,有一座优美的石桥夹在内卡河上,河对岸的山上是海德堡选帝侯的旧官堡。可以与之相比的有英国的剑桥,大学设在五六百年前的石头楼房里,包围在常春藤的绿荫里??这种校舍不是任何现代建筑可比。比利时的小城市和荷兰的城市,都有无与伦比的优美之处,这种优美之处就是历史。相比之下,美国的城市很是庸俗,塞满了乱糟糟的现代建筑。他们自己都不爱看,到了夏天就跑到欧洲去度假??历史这种东西,可不是想有就能有的呀。
  有位意大利的朋友告诉我说,除了脏点、乱?点,北京城很像一座美国的城市。我想了一下,觉得这是实情??北京城里到处是现代建筑,缺少历史感。在我小的时候就不是这样的,那时的北京的确有点与众不同的风格。举个例子来说,我小时候作在北京的郑工府里,那是一座优美的古典庭院,眼看着它就变得面门全非、塞满了四四方方的楼房,丑得要死。郑王府的遭遇就是整个北京城的缩影。顺便说一句,英国的牛津城里,所有的旧房子,屋主有翻修内部之权,但外观一毫不准动,所以那座城市保持着优美的旧貌。所有的人文景观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假如你把它扒掉,再重建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这位意大利朋友还告诉我说,他去过山海关边的老龙头,看到那些新建的灰砖城楼,觉得很难看。我小时候见过北京城的城楼,还在城楼边玩耍过,所以我不得不同意他的意见。真古迹使人留恋之处,在于它历经沧桑直至如今,在它身边生活,你才会觉得历史至今还活着。要是可以随意翻盖,那就会把历史当作可以随意捏造的东西,一个人尽可夫的娼妇;这两种感觉真是大不相同。这位意大利朋友还说,意大利的古迹可以使他感到自己不是属于一代人,而是属于一族人,从亘古到如今。他觉得这样活着比较好,他的这些想法当然是有道理的,不过,现在我们谈这些已经有点晚了。
  谈过了城市和人文景观。也该谈谈乡村和自然景观??谈这些还不晚。房龙曾说,世界上最美丽的乡村就在奥地利的萨尔兹堡附近。那地方我也去过,满山枞木林,农舍就在林中。铺了碎石的小径一尘不染……还有荷兰的牧场,弥漫精心修整的人工美。牧场中央仓放干草的小亭子,油漆得整整齐齐,像是园林工人干的活;因为要把亭子造成那个样于,不但要手艺巧,还要懂什么是好看。让别人看到自己住的地方是?种美丽的自然景观,这也是一种作人的态度。谈论这些域外的风景不是本文主旨,主旨当然还是讨论中国。我前半辈子走南闯北,去过国内不少地方,就我所见,贫困的小山村,只要不是穷到过不下去,多少还有点样。到了靠近城市的地方,人也算有了点钱,才开始难看。家家户户房子宽敞了,院墙也高了,但是样子恶俗,而且门前渐渐和猪窝狗圈相类似。到了城市的近郊,到处是乱倒的垃圾。进到城里以后,街上是干净了, 那是因为有清洁工在扫。只要你往楼道里看一看,阳台上看一眼,就会发现,这里住的人比近郊区的人还要邋遢得多。总的来说,我以为现在到处都是既不珍惜人文景观、也不保护自然景观的邋遢娘们邋遢汉。这种人要吃,要喝,要自己住得舒服,别的一概不管。
  我的这位意大利朋友是个汉学家。他说,中国入只重写成文字的历史,不重保存环境中的历史。这话从?个意大利人嘴里说出来,叫人无法辩驳。人家对待环境的态度比我们强得多。我以为,每个人都有?部分活在自己所在的环境中,这一部分是不会死的,它会保存在那里,让后世的人看到。住海德堡,在剑桥,在萨尔兹堡,你看到的不仅是现世的人,还有他们的先人,因为世世代代的维护,那地方才会像现在这样漂亮。和青年朋友谈这些,大概还有点用。
北京风情 [本章字数:1089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3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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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住在成方街,离北京的城墙很近。就在这条街的尽头,城墙塌了一个口子,沿着一道陡坡,躲开密密麻麻的酸枣刺,就可以上到城上。城墙上面是宽阔的大道,漫地的方砖中间长满了荒草。庚子年间,八国联军来攻打北京,看到了这座城墙。有个联军的军官在日记里写道:这是世界上最宏伟的防御工事??他是对这城墙的高度发出的感叹,而我对城墙顶上的广阔感触很深。那上面是一片荒无人迹的辽阔的地带,走上半小时碰不见一个人。后来我在美国,和台湾来的同学聊天,说到梁思成先生曾建议把北京的城墙改作高速公路,那同学笑了起来,说道:梁先生的主意真怪,城墙顶上还能修马路吗?这位同学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城墙,那上面都修不了马路。我也到过世界上很多城市,见过很多古城墙。罗马城的城墙算是宏伟的了,假如有两个帕瓦罗蒂那样的人在上面并肩行走,就得掉下来一个。难怪没见过北京城墙的人要不信在上面可以修马路??其实不仅能修,而且修出来会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文景观之一。
  过去,在北京三十四中附近的城墙里有个很大的仓库,里面放了军火和汽油。有一天爆炸了,三十四中的师生出来救人,赢得了很大的荣誉??他们学校有间荣誉室,里面挂满了那回得来的锦旗。我插队时和三十四中的学生在一起,听他们说过自己母校的光荣史。这说明城墙顶上不但能跑汽车,肚子里还能修仓库。像这样的城墙在世界上绝无仅有,可惜已经被拆了个精光。没有了宏伟的城墙、寂寞的城楼,北京城是一座没有了历史的城市。有些人会说,它怎么会没有历史??历史写在纸上。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我到过很多城市,就我所见,一座城市的历史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它的建筑。北京城就其本来面目来说,是一座硕大无比的四合院。没有了城墙它就不成个样子。
  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这部历史有一半写在故纸上,还有一半埋在地下,只是缺少了一部立在地上的历史,可以供人在其中漫步。我小的时候,北京不但有城墙,还有很多古老的院子??我在教育部院里住过很久,那地方是原来的郑王府,在很长时间里保持了王府的旧貌,屋檐下住满了燕子。傍晚时分,燕子在那里表演着令人惊讶的飞行术:它以闪电般的速度俯冲下来,猛地一抬头,收起翅膀,不差毫厘地钻进椽子中间一个小洞里。一二百年前,郑王府里的一位宫女也能看到这种景象,并且对燕子的飞行技巧感到诧异??能见到古人所见,感到古人所感,这种感觉就是历史感。很遗憾的是,现在北京城里盖满了高楼,燕子找不着自己住过的屋檐,所以也很少能看到了。现在的年轻人读到“似曾相识燕归来”,大概也读不懂了。所幸的是,北京还有故宫,还有颐和园。但是没有了城墙,没有了燕子,总是一种缺憾。
文化的园地 [本章字数:2014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3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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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布鲁塞尔等飞机,等“人民快航”。现在的人大概记不得人民快航(People's Express)了,十年前它在美国却是大名鼎鼎,因为它提供最便宜的机票,其国内航班的票比长途车票还要便宜;其国际航班肯定要比搭货船过海便宜??就算你搭得到,在舶上也要吃东西。这笔开销也不小??我乘它到了欧洲,还要乘它回去。很遗憾的是,这家航空公司倒掉了。盛夏时节,欧洲到处是蓝色的人流。大家穿着蓝色的牛仔裤,背着蓝色的帆布包,包上搭着一条小凉席,走到哪儿睡到哪儿,横躺竖卧,弄得候车室、候机厅都像停尸房一样。现在的北京街头也能看到这些人:头发晒得褪了色,脸上晒出了一脸的雀斑,额头晒得红彤彤的,手里拿着旅游地图认着路;只是形不成人流。但我是在这个人流里游遍了欧洲。
  穷人需要便宜的食宿和交通,学生是穷人个最趾高气扬的一种:虽然穷,但前程远大。当时我就是个学生,所以兴高采烈地研究学生旅游书里那些省钱的法子:从纽约市中心前往肯尼迪国际机场,有直通的机场bus,但那本书却建议你乘地铁前往昆士区的北端,再坐昆士区的公共汽车南下。这条路线在地图上像希腊字母欧米伽。那本书这样解释这个欧米伽:要尽量利用城市的公共交通,这种文通工具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是便宜的。书上还教你填饱肚子的诀窍:在纽约,可以走进一家中餐馆。要一碗白饭,用桌上的酱油下饭;在巴黎,你可以前往某教堂门口,那里有舍给穷人喝的粥。在布自塞尔,这个诀窍是在下午五点以后前往著名的餐饮城City2,稍微给?点钱,甚于不给钱,就可以把卖剩下来的薯条都包下来。这种薯条又凉、又面,但还可以填饱肚子。这些招儿我没有用过,就是用了也不觉得害臊:我是学生嘛。
  我到布鲁塞尔时,已是初秋。这个季节北欧上空已是一片阴风惨雾,不宜久留,该干啥快去干啥,所以我在机场等飞机。忽然间肠胃轰鸣,那本旅游书上又没有在布鲁塞尔机场找便宜厕所的指导,我只好进了收费厕所。这地方进门要一个美元,合四十比利时法郎,在我印象中,这是全世界的最高价。走进格间,把门一关,门上一则留言深得我心:啊,我的心都碎了……看来是个愤世嫉俗的美国小伙子留在这儿的。他心碎的原因有二:一是被人宰了一刀;二是把自己的问题估计得严重了。至于我,虽然问题是严重的,必须立即解决,不能带上飞机,但也觉得收一美元实在太多。但仔细一看,不禁冷汗直冒:这行字被人批得落花流水??周围密密麻麻用各种字体写着:没水平??没觉悟??层次太低。这行字层次低,却引起了我的共鸣,我的层次也高不了……我在布鲁塞尔等飞机。去了一趟收费厕所,不想走进了一个文化的园地。假如我说,我在那里看到了人文精神的讨论,你肯定不相信。但国外也有高层次的问题:种族问题、环境问题、“让世界充满爱”,还有“I have a dream today”,四壁上写得满满的,这使我冷汗直冒,正襟危坐??坐在马桶上。我相信,有人在这里提到了“终极关怀”。但一定是用德文写的。那地方德文的题字不少,我看不懂。大概还有人提到了后现代,但我也看不懂:那一定是用法文写的,我又不懂法文。那里还有些反着写的问号,不知写些什么。中文却没有,大概是因为该园地收费太贵,同胞们不肯进来??我是个例外。我住了一家学生旅馆,提供免费的早餐:面包片和人造黄油,我把黄油涂得比面包片还要厚,所以跑到这里来了。用英文写出的,大多是些虽很重要,但比较浅薄的问题。比方说,有位先生写道:保护环境。后面就有人批了一句:既然要保护环境,就不要乱写。再以后,又有一句批语:你也在乱写。我很想给他也批上一句:还有你;但又怕别人再来批我。像这样批下去,整个世界都会被字迹批满,所有的环境都要完蛋。还有不少先生提出,要禁止核武器。当时冷战尚未结束、两个核大国在对峙之中。万一哪天走了火,大家都要完蛋。我当然反对这种局面。我只是怀疑坐在马桶上去反对,到底有没有效力。
  布鲁塞尔的那个厕所,又是个世界性的正义论坛。很多留言要求打倒一批独裁者,从原则上说,我都支持。但我不知要打倒些谁:要是用中文来写,这些名字可能能认出个把来,英文则一个都不认识。还有些人要求解放一些国家和地区,我都赞成,但我也不知道这些地方在哪里。除此之外,我还不知道我,一个坐在马桶上的人,此时可以为他们做些什么。这些留言都用了祈使句式,主要是促成做一些事的动机??这当然是好的,但这些事到底是什么、怎样来做、由谁来做,通通没有说明。这就如我们的文化园地,总有人在呼吁着。呼吁很重要,但最好说说到底要干些什么。在那个小隔间里,有句话我最同意,它写在“解放萨尔瓦多”后面:要解放,就回去战斗吧。由此我想到:做成一件事,需要比呼吁更大的勇气和努力。要是你有这些勇气和精力,不妨动手去做。要是没这份勇气和精力,不如闭上嘴,省点唾沫,使厕所的墙壁保持清洁。当然,我还想到了,不管要做什么,都必须首先离开屁股下的马桶圈。这很重要。要是没想到这一点,就会误掉班机。
环境问题 [本章字数:1940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3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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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在北京城里。小时候,我爬到院里的高楼顶上??这座楼在西单??四下眺望、经常能看到颐和园的佛香阁。西单离颐和园起码有二十里地。几年前,我住在北大畅春园,离颐和园只行数里之遥,从窗户里看佛香阁,十次倒有八次看不见。北京的空气老是迷迷糊糊的,有点迷眼,又有点呛嗓子,我小时候不是这样。我已经长大了,变成了?条车轴汉了??这是指衬衣领子像车轴而言。在北京城里住,几乎每天都要换衬衣,在国外时,一件衬衣可以穿好几天。世界上有很多以污染闻名的城市:米兰、洛杉矶、伦敦等等,我都去过,只有墨西哥城例外。就我所见。北京城的情况在这些城市里也是坏的。
  但我对北京环境改善充满了信心。这是因为一座现代大都市,有能力很快改善环境,北京是首都,自然会首先改善。不信你到欧美的大城市看看,就会发现有些旧石头居于像瓦窑里面一样黑,而新的石头房子则像雪一样白。找个当地人问问,他们会说:老房子的黑是煤烟熏的,现在没有煤烟,石头墙就不会变黑了,我在美国的匹兹堡留过学,那里是美国的钢铁城市,以污染著称。据当地人说,大约三十年前,当地人出门访友时,要穿一件衬衣,带一件衬衣。身上穿的那件在路上就脏了,到了朋友家里再把带的那件换上。现在的情况是:那里的空气很干净。现代大城市有办法解决环境问题:有财力,也有这种技术。到了非解决不可时,自然就会解决。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我们可以戴风镜、戴口罩来解决空气不好的问题。
  我现在住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出门不远,就不归办事处管,而是乡政府的地面。我家楼下是个农贸市场,成天来往着一些砰砰乱响的东西:手扶拖拉机、小四轮、农用汽车等等。这些交通工具有?个共同点:全装着吼声震天、黑烟滚滚的柴油机。因为有这种机器,我认为城市近郊、小城镇等地环境问题更严重。人家总说城市里噪音严重,但你若到郊区的公路边坐上一天,回来大概已经半聋了。县城的城关大多也吵得要命、上那里逛逛、回来时鼻孔里准是黑的。据报道,我国的农用汽车产值超过了正装汽车。叫作农用车,其实它们净往城市和郊区跑。这类地力人烟稠密,和市中心差不个很多。这里的人既有鼻子,又有耳朵,因此造这种车时,工艺也宜考究些,要把环境因素考虑在内才好,否则是用不了几年的。
  在这方面我有?个例子;七四年我在山东烟台一带插队, 见到现在农用车的鼻祖:它是大车改制的,大车已经有两个轮子,在车辕部位装上个转盘,安上抽水磨面的柴油机,下回装上第二个轮子、用三角皮带带动,驾驶员坐在辕上,转弯时推动转盘,连柴油机带底下的轮子一块转。我不知它的正式名称叫什么,只知道它的雅号叫作“宁死不屈”,因为在转急弯时,它会把头一扭、把驾驶员扔下车去,然后就头在后,屁股在前, ?路猛冲过去,此时用手枪、冲锋枪去打都不能让它停住,拿火箭筒来打它又来不及,所以叫宁死不屈。当然,最后它多半是冲进路边的店铺,撞在柜台上不动了。但那台肇事的柴油机还在恬不知耻地吼叫着。后来,它被政府部门坚决取缔了。不安全只是原因之一,主要的原因是:它对环境的影响是毁灭性的。那东西吵得厉害,简直是天理难容。跑在烟台二马路上,两边的人都要犯心脏病。发展农用汽车,也要以宁死不屈为鉴。
  说到环境问题,好多人以为这是近代机器文明造成的,其实大谬不然。说到底,环境问题是人的问题。煤烟、柴油机是糟糕,但也是人愿意忍受它。到了下愿忍受时,自然会想出办法来。老北京是座消费城市,虽然没有什么机器,环境也不怎么样:晴天三尺土,雨天一街泥。我从书上看到,旧北京所有的死胡同底部,山墙底下都是尿窝子,过往行人就在那里撒尿。日久天长,山墙另?面就会长出白色的晶体,成分是硝酸铵,经加工可以做鞭炮。有些大妈还用这种东西当盐来炖肉,说用硝来炖肉能炖烂??但这种肉我是不肯吃的。有人说,喝尿可以治百病,但我没有这种嗜好。我宁可得些病。很不幸的是,这些又骚又潮的房子里还要住人,大概不会舒适。天没下雨,听见自己家墙外老是哗哗的,心情也不会好。费孝通先生有篇文章谈“差序格局”,讲到二三十年代江南市镇,满河飘着垃圾,这种环境也个能说是好。我住的地方不远处,有片乱七八糟的小胡同,是外来人口聚集区。有时从那里经过,到处是垃圾。污水到处流,苍蝇到处飞。排水口的筛子上净是粪??根本不成个世界。有一大群人住在一起,只管糟蹋不管收拾,所以就成了这样??此类环境问题源远流长,也没听谁说过什么。
  就我所见,一切环境问题都是这么形成的:工业不会造成环境问题,农业也不会造成环境问题,环境问题是人造成的。知识分子悲天悯人的哀号解决不了环境问题,开大会、大游行、全民总动员也解决不了这问题。只要知道一件事就可以解决环境问题:人不能只管糟蹋不管收拾。收拾?下环境就好了,在其中生活也能做个体面人。
个人尊严 [本章字数:2040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3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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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时看到,人们对时事做出价值评判时,总是从两个独立的方面来进行:一个方面是国家或者社会的尊严,这像是时事的经线;另一个方面是个人的尊严,这像是时事的纬线。回到国内,一条纬线就像是没有,连尊严这个字眼也感到陌生了。
  提到尊严这个概念,我首先想到的英文词“dignity”,然后才想到相应的中文词。在英文中,这个词不仅有尊严之义,还有体面、身份的意思。尊严不但指人受到尊重,它还是人价值之所在。从上古到现代,数以亿万计的中国人里,没有几个人有过属于个人的尊严。举个大点的例子,中国历史上有过皇上对大臣施廷杖的事,无论是多大的官,一言不和,就可能受到如此当众羞辱,高官尚且如此,遑论百姓。除了皇上一人,没有一个人能有尊严。有一件最怪的事是,按照传统道德,挨皇帝的板子倒是一种光荣,文死谏嘛。说白了就是:无尊严就是有尊严。此话如有任何古怪之处,罪不在我。到了现代以后,人与人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仍有这种遗风──我们就不必细说文革中、文革前都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到了现在,已经不用见官下跪,也不会在屁股上挨板子,但还是缺少个人的尊严。环境就是这样,公共场所的秩序就是这样,人对人的态度就是这样,不容你有任何自尊。
  举个小点的例子,每到春运高潮,大家就会在传媒上看到一辆硬座车厢里挤了三四百人,厕所里也挤了十几人。谈到这件事,大家会说国家的铁路需要建设,说到铁路工人的工作难做,提到安全问题,提到所有的方面,就是不提这些民工这样挤在一起,好像一个团,完全没有了个人的尊严──仿佛这件事很不重要似的。当然,只要民工都在过年时回家,火车总是要挤的;谁也想不出好办法。但个人的尊严毕竟大受损害;这件事总该有人提一提才对。另一件事现在已是老生常谈,人走在街上感到内急,就不得不上公共厕所。一进去就觉得自己的尊严一点都没了。现在北京的公厕正在改观,这是因为外国人到了中国也会内急,所以北京的公厕已经臭名远扬。假如外国人不来,厕所就要臭下去;而且大街上改了,小胡同里还没有改。我认识的一位美国留学生说,有一次他在小胡同里内急,走进公厕撒了一泡尿,出来以后,猛然想到自己刚才满眼都对黄白之物,居然能站住了不倒,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就急忙来告诉我。北京的某些街道很脏很乱,总要到某个国际会议时才能改观,这叫借某某会的东风。不光老百姓这样讲,领导上也这样讲。这话听起来很有点不对味。不雅的景象外人看了丢脸,没有外人时,自己住在里面也不体面──这后一点总是被人忘掉。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我发现自己曾有一种特别的虚伪之处,虽然一句话说不清,但可以举些例子来说明。假如我看到火车上特别挤,就感慨一声道:这种事居然可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假如我看到厕所特脏,又长叹一声:唉!北京市这是怎么搞的嘛!这其中有点幽默的成分,也有点当真。我的确觉得国家和政府的尊严受到了损失,并为此焦虑着。当然,我自己也想要点个人尊严,但以个人名义提出就过于直露,不够体面──言必称天下,不以个人面目出现,是知识分子的尊严所在。
  当然,现在我把这做为虚伪提出,已经自外于知识分子。但也有种好处,我找到了自己的个人面目。有关尊严问题,不必引经据典,我个人就是这么看。但中国忽视个人尊严,却不是我的新发现。从大智者到通俗作家,有不少人注意到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现象:罗素说,中国文化里只重家族内的私德,不重社会的公德公益,这一点造成了很要命的景象;费孝通说,中国社会里有所谓“差序格局”,与己关系近的就关心,关系远的就不关心或少关心;结果有些事从来就没人关心。龙应台为这类事而愤怒过,三毛也大发过一通感慨。读者可能注意到了,所有指出这个现象的人,或则是外国人,或则曾在国外生活过,又回到了国内。没有这层关系的中国人,对此浑然不觉。笔者自己曾在外国居住四年,假如没有这种经历,恐怕也发不出这种议论──但这一点并不让我感到开心。环境脏乱的问题,火车拥挤的问题,社会秩序的问题,人们倒是看到了。但总从总体方面提出问题,讲国家的尊严、民族的尊严。其实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削我们每个人的面子──对此能够浑然无觉,倒是咄咄怪事。
  人有无尊严,有一个简单的判据,是看他被当作一个人还是一个东西来对待。这件事有点两重性,其一是别人把你当做人还是东西,是你尊严之所在。其二是你把自己看成人还是东西,也是你的尊严所在。挤火车和上公共厕所时,人只被当身体来看待。这里既有其一的成分,也有其二的成分;而且归根结蒂,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
  说来也奇怪,中华礼仪之邦,一切尊严,都从整体和人与人的关系上定义,就是没有个人的位置。一个人不在单位里、不在家里,不代表国家、民族,单独存在时,居然不算一个人,就算是一块肉。这种算法当然是有问题。我的算法是:一个人独处荒岛而且谁也不代表,就像鲁滨孙那样,也有尊严,可以很好的活着。这就是说,个人是尊严的基本单位。知道了这一点,火车上太挤了之后,我就不会再挤进去而且浑然无觉。
君子的尊严 [本章字数:1287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3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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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是个学究,待人也算谦和有礼,自以为算个君子??当然,实际上是不是,还要别人来评判。总的来说,君子是有文化有道德的人,是士人或称知识分子。按照中国的传统,君子是做人的典范。君子不言利。君子忍让不争。君子动口不动手。君子独善其身。这都是老辈子传下来的规矩,时至今日,以君子自居的人还是如此行事。我是宁做君子不做小人的,但我还是以为,君子身上有些缺点,不配作为人的典范;因为他太文弱、太窝囊、太受人欺。
  君子既不肯与人争利,就要安于清贫。但有时不是钱的问题,是尊严的问题。前些时候在电视上看到北京的一位人大代表发言,说儿童医院的挂号费是一毛钱,公厕的收费是两毛钱。很显然,这样的收费标准有损医务工作的尊严。当然,发言的结尾是呼吁有关领导注意这个问题,有关领导也点点头说:是呀是呀,这个问题要重视。我总觉得这位代表太君子,没把话讲清楚??直截了当的说法是:我们要收两块钱。别人要是觉得太贵,那你就还个价来??这样三下五除二就切入了正题。这样说话比较能解决问题。
  君子不与人争,就要受气。举例来说,我乘地铁时排队购票,总有些不三不四的人到前面加塞。说实在的,我有很多话要说:我排队,你为什么不排队?你忙,难道我就没有事?但是碍于君子的规范,讲不出口来。话憋在肚子里,难免要生气。有时气不过,就嚷嚷几句:排队,排队啊。这种表达方式不够清晰,人家也不知是在说他。正确的方式是:指住加塞者的鼻子,口齿清楚地说道:先生,大家都在排队,请你也排队。但这样一来,就陷入与人争论的境地,肯定不是君子了。
  常在报纸上看到这样的消息:流氓横行不法,围观者如堵,无人上前制止。我敢断定,围观的都是君子,也很想制止,但怎么制止呢?难道上前和他打架吗?须知君子动口不动手啊。我知道英国有句俗话:绅士动拳头,小人动刀子。假如在场的是英国绅士,就可以上前用拳头打流氓了。
  既然扯到了绅士,就可以多说几句。从前有个英国人到澳大利亚去旅行,过海关时,当地官员问他是干什么的。他答道:我是一个绅士。因为历史的原因,澳大利亚人不喜欢听到这句话,尤其不喜欢听到这句话从一个英国人嘴里说出来。那官员又问:我问你的职业是什么?英国人答道:职业就是绅士。难道你们这里没有绅士吗?这下澳大利亚人可火了,差点揍他,幸亏有人拉开了。在英美,说某人不是绅士,就是句骂人话。当然,在我们这里说谁不是君子,等于说他是小人,也是句骂人话。但君子和绅士不是一个概念。从字面上看,绅士(gentleman)是指温文有礼之人,其实远不止此。绅士要保持个人的荣誉和尊严,甚至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专业户。坦白地说,他们有点狂傲自大。但也有一种好处:真正的绅士决不在危险面前止步。大战期间,英国绅士大批开赴前线为国捐躯,甚至死在了一般人前面。君子的标准里就不包括这一条。
  中国的君子独善其身,这样就没有了尊严。这是因为尊严是属于个人的、不可压缩的空间,这块空间要靠自己来捍卫??捍卫的意思是指敢争、敢打官司、敢动手(勇斗歹徒)。我觉得人还是有点尊严的好,假如个人连个待的地方都没有,就无法为人做事,更不要说做别人的典范。
居住环境与尊严 [本章字数:4023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4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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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一座高层建筑里。从一楼到十七楼,人人都封阳台,所用的材料和样式各异,看起来相当丑陋。公用的楼道上,玻璃碎了一半,破了的地方用三合板或纤维板堵住;楼梯上很脏,垃圾道的口上更脏。如果它是一座待拆的楼房,那倒也罢了,实际上它是新的,建筑质量也很好,是人把它住成了这样。至于我家里,和别人家里一样,都很干净,只是门外面脏。假如有朋友要见我,就要区别对待:假如他是中国人,就请他到家里来;要是外国人,就约在外面见面。这是因为我觉得让外国人到我家来,我的尊严要受损失。
  假设有个外国人来看我,他必须从单元门进来,爬上六层,才能到达我家的门口。单元门旁边就是垃圾道的出口,那里总有大堆的垃圾流在外面,有鱼头鸭头鸡肠子在内,很招苍蝇,看起来相当吓人。此人看过了这种景色之后,爬上一至六层的楼梯,呼吸着富含尘土的空气,看到满地的葱皮、鸡蛋壳,还有墙上淋漓的污渍。我希望他有鼻炎,闻不见味儿。我没有鼻炎,每回爬楼梯时我都闭着气。上大学时,我肺活量有五千毫升,现在大概有八千。当然,这是在白天。要是黑夜他根本就上不来,因为楼道里没灯,他会撞进自行车堆里,摔断他的腿。夜里我上楼时,手里总拿个棍儿,探着往上爬。他还不知扶手不能摸,摸了就是一手灰。才搬来时我摸过一把,那手印子现在还印在那里,是没有当初新鲜。就这样到了我的门外,此时他对我肯定有了一种不好的看法。坦白地说,我在美国留学时,见到哪个美国同学住在这样的房子里,肯定也会看不起他。
  要是个中国人来看我,看到的景象也是一样。大家都是人,谁也不喜欢肮脏,所以对这种环境的反感也是一样的。但他进了我家的门,就会把路上看到的一切都忘掉。他对我这么好,除了同胞情谊之外,还因为他知道楼道里这么脏不能怪我;所以我敢把他请到家里来。
  因为本文想要谈尊严问题,就此切人正题。所谓尊严(dignity),是指某人受到尊敬,同时也是个人的价值所在。笔者曾在国外居住四年,知道洋鬼子怎样想问题:一个人住在某处,对周围的一切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假如邻居把门前和阳台弄得不像话,你可以径直打电话说他,他要是个体面人就不会不理。反过来,假如你把门前弄得不像话,他也会径直打电话来说你,你也不能不理。因此,一个地方住了一些体面人,就不会又脏又乱。居住的环境就这样和个人尊严联系在一起。假如我像那些洋人想象的那样,既有权利,又有义务,本人还是个知识分子,还把楼房住成了这样,那我又算个什么人呢。这就是我不敢让洋人上家里来的原因。
  但你若是中国人,就会知道:我有权利把自己的阳台弄成任何一种模样,别人不会来管,别人把家门外弄成任何一种样子,我也没有办法。当然,我觉得楼道太脏,也可以到居委会反映一下,但说了也没有用。顺便说说,我们交了卫生费,但楼梯总没有人扫。我扫过楼道,从六楼扫到了一楼,只是第二天早上出来一看,又被弄得很脏;看来一天要扫三遍才行。所以我也不扫了。我现在下定了一种决心:一过了退休年龄,就什么都不干,天天打扫楼道;现在则不成,没有工夫。总而言之,对这件事我现在是没有办法了。把话说白了,就是这样的:在我家里,我是个人物。出了家门,既没有权利,又没有义务,根本就不是什么人物,说话没有人理,干事情没人响应,而且我自己也不想这样。这不是在说外国人的好话,也不是给自己推卸责任,而是在说自己为什么要搞两面派。
  中国这地方有一种特别之处,那就是人只在家里(现在还要加上在单位里)负责任,出了门就没有了责任感(罗素和费孝通对此都有过论述,谁有兴趣可以去查阅)。大家所到之处,既无权利,也无义务;所有的公利公德,全靠政府去管,但政府不可能处处管到,所以到处乱糟糟。一个人在单位是老张或老李,回了家是爸爸或妈妈,在这两处都要顾及体面和自己的价值,这是很好的。但在家门外和单位门外就什么都不是,被称作“那男的”或是“那女的”,一点尊严也没有,这就很糟糕。我总觉得,大多数人在受到重视之后,行为就会好。
  饮食卫生与尊严每天早上,北京街头就会出现一些早点摊。有一天我起早了,走着走着感到有点饿,想到摊上吃一点。吃之前先绕到摊后看了一眼,看到一桶洗碗水,里面还泡着碗。坦白地说,与一桶泔水相似。我当时就下定决心,再不到小摊上吃饭。当然,我理解那些吃这种早点的人,因为我也当过工人。下了夜班,胃里难受,嘴里还有点血腥味,不吃点热东西实在没法睡;这么早又找不到别的地方吃饭,只好到摊上去吃。我不理解的是那些卖早点的人。既然人家到你这里吃东西,你为什么不弄干净一点?
  我认识一个人,是从安徽出来打工的。学了点手艺,在个体餐馆里当厨师。后来得了肝炎,老板怕他传染顾客,把他辞掉了,他就自制熟肉到街上去卖。我觉得这很不好,有传染病的人不能卖熟食。你要问他为什么这么干,他就说:要赚钱。大家想想看,人怎么能这样待人呢。只有无赖才这样看问题。我实在为他们害羞,觉得他们抛弃了人的尊严。当然,这里说到的不是那些饮食者的个人尊严,而是卖饮食者的尊严;准确地说,是指从外地到北京练摊的人??其中有好的,但也有些人实在不讲卫生。要是在他本乡本土,他决不会这么干。这就是说,他们做人方面有了问题。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是这样的:你穿着衣服在街上一走,别人都把你当人来看待。所以,在你做东西给别人吃时,该把别人当人来看待。有一种动物多脏的东西都吃,但那是猪啊。你我是同类,难道大家都是猪?我一直这么看待这个问题,最近发生了一点变化,是因为遇上这么一回事:有一天,我出门去帮朋友搬家。出去时穿得比较破,因为要做粗活;回来时头上有些土,衣服上有点污渍,抬了一天冰箱,累得手脚有点笨;至于脸色,天生就黑。总而言之,像个“外地来京人员”??顺便说一句,现在“人员”这个字眼就带有贬义,计有:无业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卖淫嫖娼人员等等说法??就这个样子乘车回来,从售票员到乘客,对我都不大客气,看我的眼神都不对。我因此有点憋气,走到离家不远,一不小心碰到了一个人。还没等把道歉的话说出口,对方已经吼道:没带眼睛吗?底下还有些话,实在不雅,不便在此陈述。我连话都不敢说,赶紧溜走了。假如我说,我因此憋了一口气,第二天就蹬辆三轮车,带一个蜂窝煤炉子、一桶脏水到街上练早点,那是我在编故事。但我确实感到了,假如别人都不尊重我,我也没法尊重别人。假如所有的人都一直斜眼看我,粗声粗气地说我,那我的确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不过,回到家里,洗个热水澡,换上干净衣服,我心情又好了。有个住的地方,就有这点好处。
  我住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上,由这里向西,不过二里路,就是一个优雅的公园,是散步的好地方。但要到那里去,要穿过一段小街陋巷,低矮的平房。有的房子门上写着“此房出租”,有的里面住着外地来打工的人,住得很挤。我穿过小巷到公园里去散步,去了一回,就再也不去了。那条路上没有下水道,尽是明沟,到处流着污水。我全身上下最好使的器官是鼻子,而且从来不得鼻炎,所以在这一路上嗅到六七处地方有强烈的尿臊气。这些地方不是厕所,只是些犄角旮旯。而这一路上还真没有什么厕所。走着走着遇上一片垃圾场,有半亩地大,看起来触目惊心。到了这里,我就痛恨自己的鼻子,恨它为什么这么好使。举例来说,它能分出鸡肠子和鸭肠子,前者只是腥臭,后者有点油腻腻的,更加难闻。至于鱼肠子,在两里路外我就能闻到,因为我讨厌鱼腥味。就这样到了公园里,我已无心散步,只觉得头晕脑胀,脑子里转着上百种臭味;假如不把它们一一分辨清楚,心里就难受。从那片平房往东看,就是我住的楼房。我已经说过,那楼的楼道不大干净,但已比这片平房强了数百倍。说起来,外地人到京打工,算是我们的客人。让客人住这种地方,真是件不体面的事。成年累月住在这种地方,出门就看到烂鸡肠子,他会有什么样的心境,我倒有点不敢想了。
  我以为,假如一个人在生活条件和人际关系上都能感到做人的尊严,他就按一个有尊严的人的标准来行事,像个君子。假如相反,他难免按无尊严人的方式行事,做出些小人的行径。虽然君子应该避恶趋善,不把自己置于没有尊严的地位,但这一条有时我也做不到,也就不好说别人了。前些时候看电视,看到几个“外地来京人员”拿自来水和脏东西兑假酱油,为之发指。觉得不但国家该法办这些人,我也该去啐他们一口。但想想人家住在什么地方,受到什么样的对待,又有点理不直气不壮。在这方面,我应该做点事,才好去吐唾沫。后面这几句话已是题外之语。我的意思当然是说,“外地来京人员”假如做餐饮,应该像君子一样行事,让大家吃着放心。这样说话才像个不是“人员”的北京人。
  我有些朋友,帮一个扶贫组织工作,在议这样一件事:租借一些空闲的厂房,给“外地来京人员”一个住的地方。我也常去参加议论,连细节都议出来了:那地方不在于有多考究,而在于卫生、有人管理、让大家住着放心。房间虽是大宿舍,但有人打扫;个人的物品有处寄放;厕所要卫生,还要有洗淋浴的地方;各人的床用白布帘子隔起来??我在国外旅行,住过“基督教青年会”一类的地方,就是这个样子的寄宿舍,住在里面不觉得屈尊。对于出门在外的年轻人来说,住这种地方就可以说有了个人尊严,而且达到了国际标准。因为国际标准不光是奢华靡费,还有简朴、清洁、有秩序的一面,我对此颇有心得,因为我在国外是个穷学生,过简朴的生活,但也不觉得低人一等。这在中国也可以办到嘛。……还有朋友说,这个标准太低。还该有各种训练班,教授求职所需的技能;还要组织些文娱活动。当然,这就更好了。可以想见,“外地来京人员”到了这里,体会到清洁、有序和人对人的关怀,对我们肯定会好一些。这件事从去年六月议起,还在务虚,没有什么务实的迹象。朋友里还有人说,这个寄宿舍应该赢利。我们这些人也不能白说这些事,也该有点好处。我听了觉得不大对劲,就不再参加议论。本文的主旨是说,做餐饮的人要像君子一样行事,把这件事也扯了出来,我恐怕自己是说漏了嘴。
有关贫穷 [本章字数:1942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4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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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有位研究发展的学者说:贫穷是一种生活方式--这话很有点意思。他的意思是说,穷人不单是缺钱。你给他钱他也富不起来,他的主要问题是陷到一种穷活法里去了。这话穷人肯定不爱听--我们穷就够倒霉的了,还说这是一种生活方式,这不是拿穷人寻开心又是什么。我本人过够了苦日子,到现在也不富裕,按说该有一个穷人的立场,但我总觉得这话是有道理的。贫穷的确是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还有很大的感召力。
  我现在住在一楼,窗外平房住了一位退休的大师傅,所以有机会对一种生活方式作一番抵近的观察:这位老先生七十多岁了,是农村出来的,年轻时肯定受过穷,老了以后,这种生活又在他身上复苏了。每天早上五点,他准要起来把全大院的垃圾箱搜个遍,把所有的烂纸拣到他门前--也就是我的窗前。这地方变成了一片垃圾场,飞舞着大量的苍蝇。住在垃圾场里,可算是个标准穷光蛋,而且很不舒服。但这位师傅哪里都不想去,成天依恋着这堆垃圾,拨拉拨拉东,拨拉拨拉西,看样子还真舍不得把这些破烂卖出去。我的屋里气味很坏,但还不全是因为这些垃圾。老师傅还在门前种了些韭菜,把全家人的尿攒起来,经过发酵浇在地里。每回他浇过了韭菜,我就要害结膜炎。二十年前我在农村,有一回走在大路上,前面翻了一辆运氨水的车,熏得我头发都立了起来--从那以后我再没闻到过这么浓烈的臊味。这位老先生拣了一大堆废纸板,不停地往纸板里浇水--纸板吸了水会压秤。但据我所见,这些纸板有一部分很快就变成了霉菌,我倒希望它长点蘑菇,蘑菇的气味好闻些,但它就是不长。我觉得这位师傅没穷到非拣垃圾不可的地步,劝他别拣了,但他就是不听。现在我也不劝了。不但如此,我见了垃圾堆就要多看上一眼--以前我没这种毛病。
  我知道旧社会穷人吃糠咽菜,现在这世界上还有不少人吃不上饭、穿不上衣服。没人喜欢挨饿受冻--谁能说饥饿是生活方式呢。但这只是贫穷的一面,另一面则是,贫穷的生活也有丰富的细节,令人神往。就拿我这位邻居来说,这些细节是我们院里的五六十座垃圾箱。他去访问之前,垃圾都在箱里,去过之后,就全到了外面,别人对此很是讨厌,常有人来门前说他,他答之以暧昧的傻笑。另外,他搜集的纸板不全是从垃圾里拣来的。有些是别人放在楼道里的纸箱,人家还要呢,也被他弄了来。物主追到我们这里来说他,他也傻笑上一通。其实他有钱,但他喜欢拣烂纸,因为这种生活比呆着丰富多彩--罗素先生曾说,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也不知是不是这个意思。回收废旧物资是项利国利民的事业,但这么扒拉着拣恐怕是不对的。拣回来还要往里加水,这肯定是种欺诈行为。我很看不惯,决心要想出一种方法,揭穿这种欺骗。我原是学理科的,马上就想出了一种:用两根金属探针往废纸里一插,用一个摇表测废纸的电阻。如果掺了水,电阻必然要降低,然后就被测了出来。我就这么告诉邻居。他告诉我说,有人这么测来着。但他不怕,搀不了水,就往里面夹砖头。摇表测不出砖头来,就得用X光机。废品收购站总不能有医院放射科的设备吧我插队时,队里有位四川同学,外号叫波美,但你敢叫他波美他就和你玩命。他父亲有一项光荣的职业:管理大粪场。每天早上,有些收马桶的人把大粪从城里各处运来,送到他那里,他以一毛钱一担的价格收购,再卖给菜农。这些收马桶的人总往粪里掺水--这位大叔憎恶这种行径,像我一样,想出了检验的办法,用波美比重计测大粪的比重。你可能没见过这种仪器:它是一根玻璃浮子,下端盛有铅粒,外面有刻度,放进被测液体,刻度所示为比重。我想他老人家一定做过不少试验,把比重计放进各种各样的屎,才测出了标准大粪的比重。但是这一招一点都不管用:人家先往粪里掺水,再往粪里搀土,掺假的大粪比重一点都不低了。结果是他老人家贻人以笑柄,还连累了这位四川同学。大概你也猜出来了,波美就是波美比重计之简称,这外号暗示他成天泡在大粪里,也难怪他听了要急。话虽如此说,波美和他的外号曾给插友们带来了很多乐趣。
  如果说贫穷是种生活方式,拣垃圾和挑大粪只是这种方式的契机。生活方式像一个曲折漫长的故事,或者像一座使人迷失的迷宫。很不幸的是,任何一种负面的生活都能产生很多烂七八糟的细节,使它变得蛮有趣的。人就在这种趣味中沉沦下去,从根本上忘记了这种生活需要改进。用文化人类学的观点来看,这些细节加在一起,就叫做"文化"。有人说,任何一种文化都是好的,都必须尊重。就我们谈的这个例子来说,我觉得这解释不对。在萧伯纳的《英国佬的另一个岛》里,有一位年轻人这么说他的穷父亲:"一辈子都在弄他的那片土、那只猪,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片土、一只猪。"要是一辈子都这么兴冲冲地弄一堆垃圾、一桶屎,最后自己也会变成一堆垃圾、一桶屎。
  所以,我觉得总要想出些办法,别和垃圾、大粪直接打交道才对。
域外杂谈 1 [本章字数:4868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4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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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来信约写《域外随笔》,一时不知从何写起。就像《红楼梦》上说的,咱也不是到国外打过反叛、擒过贼首的,咱不过在外面当了几年穷学生罢了。所以就谈谈在外面的衣食住行吧。
  初到美国时,看到楼房很高,汽车很多,大街上各种各样的人都有。于是一辈子没想过的问题涌上了心头:咱们出门去,穿点什么好呢?刚到美国那一个月,不管是上课还是见导师,都是盛装前往。过了一段时间,自己也觉得不自然。上课时,那一屋子人个个衣着随便,有穿大裤衩的,有穿T恤衫的,还有些孩子嫌不够风凉,在汗衫上用剪子开了些口子。其中有个人穿得严肃一点,准是教授。偶尔也有个把比教授还衣着笔挺的,准是日本来的。日本人那种西装革履也是一种风格,但必须和五短身材、近视眼镜配起来才顺眼。咱们要装日本人,第一是一米五的身高装不出来,第二咱们为什么要装他们。所以后来衣着就随便了。
  在美国,有些场合衣着是不能随便的,比方说校庆和感恩节party。这时候穿民族服装最体面,阿拉伯和非洲国家的男同学宽袍大袖,看了叫人肃然起敬。印度和孟加拉的女同学穿五彩靓丽,个个花枝招展。中国来的女同学身材好的穿上旗袍,也的确好看。男的就不知穿什么好了。这时我想起过去穿过的蓝布制服来,后悔怎么没带几件到美国来。
  后来牛津大学转来一个印度人,见了这位印度师兄,才知道什么叫做衣着笔挺。他身高有两米左右,总是打个缠头,身着近似中山服的直领制服,不管到哪儿,总是拿了东西,边走边吃,旁若无人。系里的美国女同学都说他很sexy(性感)。有一回上着半节课,忽听身后一声巨响。回头一看,原来是他把个苹果一口咬掉了一半。见到大家都看他,他就举起半个苹果说:May I(可以吗)?看的人倒觉得不好意思了。
  衣着方面,我也有过成功的经验。有年冬天外面下雪,我怕冷,头上戴了羊剪绒的帽子,身穿军用雨衣式的短大衣,蹬上大皮靴跑出去。路上的人都用敬畏的眼光看我。走到银行,居然有个女士为我推了一下门。到学校时,有个认识的华人教授对我说:Mr.王,威风凛凛呀。我赶紧找镜子一照,发现自己一半像巴顿将军,一半像哥萨克骑兵。但是后来不敢这么穿了,因为路上有个停车场,看门的老跟我歪缠,要拿他那顶皱巴巴的毛线帽换我的帽子。
  我这么个大男子汉,居然谈起衣着来了,当然是有原因的。
  衣着涉及我一件痛心的体验。有一年夏天,手头有些钱,我们两口子就跑到欧洲去玩,从南欧转北欧,转到德国海德堡街头,清晨在一个喷水池边遇到国内来的一个什么团。他乡遇故知,心里挺别扭。那些同志有十几个人,扎成一个堆,右手牢牢抓住自己的皮箱,正在东张西望,身上倒个个是一身新,一看就是发了置装费的,但是很难看。首先,那么一大疙瘩人,都穿一模一样的深棕色西服,这种情形少见。其次,裤子都太肥,裤裆将及膝盖。只有一位翻译小姐没穿那种裤子,但是腿上的袜子又皱皱巴巴,好像得了皮肤病。再说,纳粹早被前苏联红军消灭了,大伙别那么紧张嘛。德国人又是笑人在肚子里笑的那种人,见了咱们,个个面露蒙娜?丽莎式的神秘微笑。我见了气得脑门都疼。
  其实咱们要不是个个都有极要紧的公干,谁到你这里来受这份洋罪?痛斥了洋鬼子以后,我们也要承认,如今在世界各大城市,都有天南海北来的各种各样的人,其中国内公出的人在其中最为扎眼,和谁都不一样,有一种古怪气质,难描难画。以致在香港满街中国人中,谁都能一眼认出大陆来的表叔。这里当然有衣着的问题,能想个什么办法改变一下就好了。
到了国外吃过各种各样的东西,其中有些很难吃。中国人假如讲究吃喝的话,出国前在这方面可得有点精神准备。比方说,美国人请客吃烤肉,那肉基本上是红色的。吃完了我老想把舌头吐出来,以为自己是个大灰狼了。至于他们的生菜色拉,只不过是些胡乱扯碎的生菜叶子。文学界的老前辈梁实秋有吃后感如下:这不是喂兔子吗?当然,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就会发现哪些东西是能吃的。在美国待了一两年,就知道快餐店里的汉堡包、烤鸡什么的,咱们都能吃。要是美国卖的pizza饼,那就更没问题了。但是离开美国就要傻眼。到欧洲玩时,我在法国买过大米色拉,发现是些醋泡的生米,完全不能下咽。在意大利又买过pizza饼,发现有的太酸,有的太腥,虽然可以吃,味道完全不对。最主要的是pizza顶上那些好吃的融化的奶酪全没了,只剩下番茄酱,还多了一种小咸鱼。后来我们去吃中国饭。在剑桥镇外一个中国饭馆买过一份炒饭,那些饭真是掷地有声。后来我给我哥哥写信,说到了那些饭,认为可以装进猎枪去打野鸭子。那种饭馆里招牌虽然是中文,里外却找不到一个中国人。
  这种事不算新鲜,我在美国住的地方不远处,有一家饭馆叫竹园,老是换主。有一阵子业主是泰国人,缅甸人掌勺,牌子还是竹园,但是炒菜不放油,只放水。在美国我知道这种地方,绝不进去。当然,要说我在欧洲会饿死,当然是不对的。后来我买了些论斤卖的烤肉,用啤酒往下送,成天醉醺醺的。等到从欧洲回到美国时,已经瘦了不少,嘴角还老是火辣辣的,看来是缺少维生素。咱们中国人到什么地方去,背包里几包方便面都必不可少。有个朋友告诉我说,假如没有方便面,他就饿死在从北京开往莫斯科的火车上了。
  据我所知,孔夫子要是现在出国,一定会饿死,他老人家割不正不食,但是美国人烤肉时是不割的,要割在桌上割。而那些餐刀轻飘飘的,用它们想割正不大可能。他老人家吃饭要有好酱佐餐。我待的地方有个叫北京楼的中国菜馆,卖北京烤鸭。你知道人家用什么酱抹烤鸭吗?草莓酱。他们还用春卷蘸苹果酱吃。就是这种莫名其妙的吃法,老外们还说好吃死了。
  孔夫子他老人家要想出国,假如不带厨子的话,一定要学会吃ketchup,这是美国人所能做出的最好的酱了。这种番茄酱是抹汉堡包的,盛在小塑料袋里。麦当劳店里多得很,而且不要钱。每回我去吃饭,准要顺手抓一大把,回来抹别的东西吃。他老人家还要学会割不正就食,这是因为美式菜刀没有钢火(可能是怕割着人),切起肉来总是歪歪扭扭。
  假如咱们中国人不是要求一定把食物切得很碎,弄得很熟,并且味道调得很正的话,那就哪儿都能去了。除此之外,还能长得肥头大耳,虎背熊腰。当然,到了那种鸡翅膀比大白菜便宜的地方,谁身上都会长点肉。我在那边也有九十公斤,但是这还差得远。马路上总有些黑哥们,不论春夏秋冬,只穿小背心儿,在那里表演肌肉。见了他们你最好相信那是些爱好体育的好人,不然就只好绕道走了。
  假如你以为这种生肉生菜只适于年轻人,并非敬老之道,那就错了。我邻居有个老头子,是画广告牌的,胡子漆黑漆黑,穿着瘦腿裤子跑来跑去,见了漂亮姑娘还要献点小殷勤。后来他告诉我,他七十岁了。我班上还有位七十五岁的美国老太太,活跃极了,到处能看见她。有一回去看校合唱团排练,她站在台上第一排中间。不过那一天她是捂着嘴退下台来的,原来是引吭高歌时,把假牙唱出了嘴,被台下第三排的人拣到了。不管怎么说吧,美国老人精神真好,我爸我妈可比不上。
  假如你说,烹调术不能决定一切,吃的到底是什么也有很大关系,这我倒能够同意。除此之外,生命还在于运动。回国前有半年时间,我狠狠地练了练。顶着大太阳去跑步,到公园里做俯卧撑。所以等回国时,混在那些短期(长期的不大有回去的)考察、培训的首长和老师中间,就显得又黑又壮。结果是,过海关时人家让我等着,让别人先过。除此之外还搡了我一把,说出国劳务的一点规矩也没有。当时我臊得很。现在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躲风躲太阳地养了三年多,才算有点知识分子的模样了。
都是住在房子里,这是不易之理。是什么样的人就会住什么房子,恐怕有的人就体会不这么深了,这是因为房子是人造的,又是人住的。在美国,有些人住在apartment里面,有些人住在house里面,这两种东西很不一样。apartment是城里的公寓楼,和咱们的单元楼有点像。所不同的是楼道里铺了红地毯,门厅里坐了位管理员。再体面一点的楼,比方说,纽约城里五大道(Fifth Avenue)的公寓楼,门前就会有位体面的老先生,穿着红制服给客人拉车门。这样的地方我没去过,因为不认识里面的人。从车子来看,肯定是些大款。再有就是门前有网球场,楼顶上有游泳池。不过这也说明不了什么,只说明有钱??盖房子的花了钱,住房子的更有钱。钱这种东西,我们将来会有的,我对此很有信心。再有就是阳台上没有堆那些破烂??破木头、破纸板、破烟囱等等,这说明什么我也不知道。有一次一位认识的法国姑娘指着北京阳台上那些伤风败俗的说道:北京也是座大城市,这些楼盖得也不坏,住在这里的人应该很有体面。怎么这些房子弄得像贫民窟一样?我没接她的茬。 说到了apartment,我就想起了巴黎市中心的楼房。那里面不一定是公寓房子,但是看上去有点像公寓楼房。灰白色的石块砌的,铅皮顶,镂花的铁窗栏,前面是石块铺的街道。到底好在哪里说不出来,但是确实好看。据此你就可以说,巴黎是一座古城,是无与伦比的花都。北京原来也是一座无与伦比的古都,它的魅力在于城墙。在美国遇到了一位老传教士,他在中国住了很多年,一见我就问起北京的城墙。我告诉他已经拆了,他就露出一种不想活了的模样。 至于house,那是在郊区或者乡下的一座房子,或者是单层,或者是两层,里面住了一家人,house这个词,就有家的意思。但是没有院墙。我向你保证,假设门前绿草成茵,屋后又有几棵大树,院墙那种东西就是十足讨厌。不但妨碍别人看你的花草,也妨碍自己看风景。几摊烂泥,几只猪崽子,当然不成立为风景,还是眼不见为净。不过我没在外国的house附近见过烂泥和猪崽子。当然,这些东西哪里都会有,但是欧美人不乐意它在家附近出现。假如我对这类事态理解得对的话,house这个词,应该译为家园,除了房子,还有一片开放的环境。会盖深宅大院的,不过是些有钱的村牛罢了。 美国的house必有一片草坪,大可以有几百亩,小可以到几平方米。不过大有大的坏处,因为草坪必须要剪;邻居有个家伙实在懒得弄,就用碎树皮把它盖起来,在上面种几棵罗汉松。这样看上去也不坏,有点森林气氛。绝对没人把草拔光了,把光光的地皮露出来,叫它下雨时流泥汤子。谁要动土盖房子,就要先运来卵石把挖开的地面盖上。这是因为边上有别人的house。有的人的house有池塘,还有的人有自己大片的湖,湖水舀上来不用消毒就可以喝,不过这些就越扯越远。美国也有的地方地皮紧张,把房子盖在山上,但是不动山上的树,也不动山上的草,把房子栽到山上。然后山还是那座山,树还是那些树,属人、鸟、兽共有,不像咱们这里把什么都扒得乱糟糟,像个乱葬场。这样的事和贫富没什么大关系,主要是看你喜欢住在什么地方。顺便说一句,在美国大多数地方,小松鼠爬到窗台上是常有的事。但是在热爱家园方面,美国佬又何足道哉。欧洲人把家弄得更像样。 世界上最好的house是在奥地利的萨尔兹堡附近的山区,房龙就是这么说的。我认为他说的有道理。造起这些房子的不是什么富人,不过是些山区的农民罢了。我去看时,见到那房子造在枫树林里。但是有关这些房子的事不能细讲,一讲我就心里痒痒,想到奥地利去连树林带房子都抢回国来。只能讲这样的一件事:我在林子边上见到一条通到农民家的小路,路上铺了一种发泡的碎石头,一尘不染。那条路铺石板或铺别的东西就农民家的小路,路上铺了一种发泡的碎石头,一尘不染。那条路铺石板或铺别的东西就没那么好看了。不过我以为荷兰的牧场,风车、沟渠、运河等等,也是一片美丽的家园,不在奥地利之下。德国的海德堡在内卡河畔,河上有座极美丽的桥。有个洋诗人写道,老桥啊,你多次承载了我!再接下去就说他要死在桥上。剑桥镇边有个拜伦塘,虽然只是 慕家巴 的一个小池塘,但是连棵草都没有少。到处绿草茵茵,到处古树森森,人到了这种地方,就感到住在这里的人对这片环境的爱心,不敢乱扔易拉罐。而生在这里的人也会爱护这里的一草一木,挖动一片泥,移动一块石头都会慎重。人不爱自己的家就无以为人,而家可不只是房门里那一点地方。
域外杂谈 2 [本章字数:12470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4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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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我和我太太)在美国做学生时,有一年到欧洲去旅行,这需要订美国到欧洲的来回票,还要订欧洲的火车票。这件事说起来复杂,办起来却非常简单。我们俩到学校办的旅行社去,说明了我们的要求,有一位小姐拿起电话听筒来说,你们是要最便宜的票,对吧。然后就拨了几个电话,一切都订妥了。去时乘科威特航空公司的飞机,回来时到比利时乘美国的"人民快航",在欧洲用欧洲铁路通票。我们只消在约定的时间,前往美国和欧洲的几个旅行机构,就可以取到一切需要的票证,完成经过十几个国家,历时一个月的旅行。这种订票的方式还是最麻烦的,假如我们有信用卡,就可以不去学校的旅行社,在家里打几个电话把一切票订好。这是六七年前的事,现在大概还是这样的吧。
  我太太最近到非洲去开了一个国际会议--具体开的什么会,去了哪个国家,在这里就不说了。会议的议题很重要,参加会议的也是高水平的学者和活动家,从这个意义上说,会议的质量很高。但要说会议的组织,恐怕就不能这样评价。她认为自己做了一次艰巨的旅行,我也同意这种看法。首先,前往开会的地点就很不容易。这是因为来回机票都是会议组委会给订,对方来了一个电传,告知航班的日期、换机地点等等,却没告诉是什么航空公司。给非洲的组委会打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于是她就跑遍了全北京一切航空公司去打听是否有这么一张票,当然重点怀疑对象是非洲的航空公司,但是没有打听到。然后她又给非洲的组委会打电话和电传,还是打不通。从这种情形来看,她后来能够出席那个会议,纯属偶然。
  等到她从非洲回来之后,告诉我当地的电话的情形是这样:当地是有电话的,比方说,她们开会的会场--一所大学,就有唯一的一部电话在门房里。假如有人给会议代表打电话,在理论上就会有一个人从门房出来,跑到宿舍,找到代表的房间叫她去接电话,这个过程大约需要一小时,与此同时,对方手拿听筒在等待。假如是越洋电话的话,电话费就要达到天文数字。但是门房里根本就没人专管听电话,所以这种事不会发生。而从非洲发出的电传看起来就如一群蚊子在天上形成的图案一样,很不容易看明白,可以想象传到那里的电传也是这样的。这就使别人几乎无法和他们联系。这样有好处,也有不好处。好处是你不会在凌晨五点被叫起来听一个由你付款的电话,这是一位去度假的同学打来的,他忘了交论文或者交学费,总之,你得替他跑一趟;坏处是外面的人没法和他们做生意。我太太说,那地方虽然是一个国家的首都,却没有什么工商业,好像一个大集市。我想这不足为怪。
  那张机票的事是这样的:组委会是给我太太订了票,但却和别人订在了一起,并且用了别人的名字,所以怎么查也查不出。
  考虑到中国有十几亿人口这一现实,我太太最后找到了这张票并且去了非洲,实属奇迹。但是因为票来得太晚,种的疫苗还没生效,所以是冒着生霍乱和黄热病的危险去的。到了当地,一面开会,一面为回程机票而奔忙。会议的工作人员是一些和蔼可亲的非洲大婶,不管你问到谁,都告诉你应该去找另外一个谁。
  机场的工作人员则永远说,你明天再来吧,问题肯定能解决。所有这些大叔大婶,工作都很辛苦,热汗直流。那些来自亚非拉的代表们,个个也是热汗直流。我不知最后她是怎么回来的,她自己也不知道。作为一个学者和作者,各种各样的经历都对她有益,所以有必要的话,她还会去那个国家。但假如是一位视时间为金钱的商人,恐怕就不会得到这样的结论。
  我老婆学会了一句非洲话,不知是哪一国的,反正非洲人都能听懂:"哇呀哇呀哇呀!"据说是进步的意思。"哇呀哇呀哇呀阿非利加"就是:非洲,进步呀。晚上大家跳土风舞时,就这样喊着。看起来哇呀哇呀哇呀十分必要。我们国家的通讯、旅行条件,大概比东非国家好,但和世界先进水平比,还是很差。让我们也高呼:哇呀哇呀哇呀,域外杂谈?盗贼出门在外,遇上劫匪是最不愉快的经历。匹兹堡虽然是一座比较安全的城市,但也有些不学好的男孩子,所以常能在报上看到抢劫的消息。奇怪的是我们在那里留学的头两年,从来没听说过中国人遭劫。根据可靠消息,我们都在李小龙的庇护之下。这位仁兄虽然死去好几年了,但是他的功夫片仍然在演。
  谁都能看出李小龙的厉害之处--在银幕上开打之前,他总是怪叫一声,然后猛然飞出一腿。那些意图行劫的坏蛋看到了,就暗暗咬指道:我的妈!遇上这么一腿,手里有枪也不管用。外国人看我们,就像我们看他们一样,只能看出是黑是白是黄,细微的差别一时不能体会。所以在他们看来,我们个个都像李小龙。
  这种情形很快就发生了变化,起因是1984年的国庆招待会。那一天我们中国留学生全体出动,占住了学校的大厅,做了饺子、春卷等等食品来招待美国人。吃完了饭,人家又热烈欢迎我们表演节目。工学院的一个小伙子就自告奋勇,跳上台去表演了一套"初级长拳",说是中国功夫。照我看他的拳打得还可以,在学校的体育课上可以得到四分以上,不过和李小龙的功夫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当场我就看到在人群里有几个小黑孩在扁嘴,好像很不佩服。这种迹象表明不幸的事情很快就要发生,后来它就发生了。
  我们那座楼里住了七八个中国人,第一个遭劫的是楼下的小宋。这位同学和我们都不一样,七七年高考时,他一下考取了两个学校,一个是成都体院,一个是东北工学院。最后他上了东北工学院,但是他完全有资格当运动员。因此他就相当自负。
  晚上到系里做实验,他完全可以开车去,但是他偏要走着去,穿过一大片黑洞洞的草坪,草坪边上还有树林子。我们都劝他小心点,他说不怕,打不过可以跑。这位朋友的百米速度是十一秒几,一般人追不上的。有一天夜里一点多钟,他跑回家里说遭劫了,劫匪是两个人,一个个高,一个个矮,全是黑孩子。遭劫的地点离家很近,这两个家伙估计还没走远。我们楼里也有四五个男人,听了都很气愤,决心出去找那两个家伙算账,甚至还找出了一根打棒球的棍子,想拿着去。临出门时我问小宋:
  你跑得快,怎么不跑呢?
  他说那个个高的家伙手里拿了一支手枪。虽然他又补充说,那枪不像是真的,但是大家都认为不该冒险出去。除此之外,还抱怨小宋为什么不早说对方有枪。大家离家好几万公里,家里人对我们又寄予厚望,千万别有个好歹。
  过了几天,我也遭了劫。劫匪只有一个,手里也没有枪。他是个白人小伙子,身材没有我高,身体没有我壮,还有点病歪歪的。按说该是我劫他才对,但是我的确被他劫了。对这件事唯一的解释就是:我在不知不觉之中被他劫了。当时天还没大亮,我到公园里去运动。公园在一个山谷里,要经过一个木制的扶手梯,我就在那儿遇上了他。他对我说:伙计,给我点钱。我告诉他说:我没带钱。他说:让我看看你的钱包。(混账!你凭什么看我的钱包?)我说:我没带钱包。他说:那你兜里鼓鼓囊囊的是什么?(岂有此理,你管得着吗?)我说,那是一盒烟。他说:我就是要向你要根烟。我就给了他烟,借这个机会他也看了我的口袋,里面的确没有钱包。分手之后跑了一百多米,我才想到这是打劫。顺便说一句,括弧里的话都是我后来想起来的。我当时很胖,所有的腰带都不能用了,正在跑步减肥,所以心没往别处想。当然,你要硬说我胆怯了,没敢嚷嚷,我也没话可讲。后来知道,那个公园里有人卖毒品。所以我见到的那家伙十之八九是瘾发了,想找我要钱买根大麻杀杀瘾。还有人说,遇上那种瘾急了的家伙,最好给他点钱,否则他会扎你一刀,或者咬你一口。我想这也不是闹着玩的,所以以后我早上跑步都绕着那个公园。
  后来有一阵子,匹兹堡的坏家伙专劫中国人,因为他们听说中国学生没有信用卡,身上总有现金。遇劫的人越来越多,工学院的一位兄弟被劫时,还想给劫匪讲讲理想、人生之类,打算做点感化工作,结果被人家打了一拳,口眼歪斜。不过那班家伙从来不劫女生,这说明盗亦有道。但是后来出了例外,被劫的是医学院的小夏,她是匹兹堡最美丽的花朵,中国人的骄傲,也就是说,她长得漂亮极了。这件事的经过照她讲来是这样的:那天晚上十一点左右,她和丈夫在电影院看完电影出来等公共汽车,忽然从黑地里闪出了三条黑人大汉,手持亮闪闪的手枪,厉声喝道:这是打劫!然后就要看他们的钱包。把两个钱包都看过,把钱取走之后,公共汽车来了。那三个劫匪挥舞着手枪上了车--在这种情形之下,他们当然没兴趣上同一辆车接着看热闹,就坐下一班车回家了。根据这种说法,他们被劫实属无奈。她丈夫是个白面书生,不是三条黑人大汉的对手。更何况对方有枪,就算是穆铁柱被手枪打上一下,恐怕也要有损健康。
  但是还有另一种说法。当时有一个中国人在离他们不远的另一个汽车站候车,据他说情形是这样的:晚上十一点多,电影散场了,那条街上没有什么人。小夏和她丈夫在那里候车时,站上有三条黑人大汉,没有藏在黑地里。那三个人穿得是有一点流气,但没有手持手枪,肩上倒扛了个长条状的东西,但既不是机关枪,又不是火箭筒,只是一架录音机。人家在那里又唱又扭,但是小夏他们没来由地发起抖来,隔着马路就听见牙齿打架。我想这和当时有很多人遭了劫有关,也可能和汽车老不来有关。总而言之,又过了一会,小两口就开始商量:去问吧?等一会。还是去问问,好吧。于是小夏就走到那几位黑兄弟面前,问道:请问你们是不是要打劫?那几个人愣了一会,就阴阳怪气地笑起来:对了,我们是要打劫!小夏又说:那你们一定要看我们的钱包了?那些人笑得更厉害:对对,把你们的钱包拿出来!!
  小夏说:钱包在这儿。人家把钱拿走,把钱包还给她,说一声:Thank you!就又唱又扭地找地方喝酒去了。这两种说法里我相信后一种,因为那个电影院离警察局很近,警车没地方停时就停在电影院的停车场。美国的警察大叔屁股上总挎着枪,见到劫匪可以朝他们身上打。谁要在那里打劫,一定是身上很痒,想被短鼻子左轮打上一枪。但是你要一心想送钱给人家,人家也不便拒绝。我想自打出了这样的事,我们不但有了身上有现金的名声,还有了非常好劫的声誉,所以遇劫的人就越来越多,仿佛全美的劫匪都到了匹兹堡。但是被劫的情形却越来越少有人提起。这就使人很好奇。匹兹堡的中国留学生里有一位老金,这位仁兄和我们不一样的地方是他是老大学生,比我们大很多。所以他一听说有人遭了劫,就说:你们年轻人不行!另外,他是朝鲜族,所以有时还说:你们汉族同学胆太小,净惯那些人的毛病。要是碰见我,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这些话叫人听了很不舒服,但是谁也不能反驳他。老金有一项光荣的记录,他在欧洲旅行时,有次遇上了持刀劫匪,他就舞动照相机的三角架和对方打了起来,把劫匪打跑了。但是光有这项记录还不能让人服气。我不能说自己盼着老金遇上持枪劫匪冒生命的危险,但是我的确希望,假如遇上了那种人,老金能在劫匪的枪口下给我们"年轻人"树立一个不畏强暴的典范。后来果然有一天,有人在一家超级市场门前见到了老金,只见他手抖得一塌糊涂,嗓子里咯咯乱响,完全不正常。
  那人就把他搀到车里坐下,弄筒可乐给他喝了。然后一打听,老金果然遭了劫。不过情形和我们指望的不大一样。当时他正在店里逛,口渴了,就到自动售货机去买杯可乐。那地方挺偏僻。忽听"乒"一声响,售货机后跳出个劫匪。那是个小黑孩,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手持一把小小的螺丝刀,对准了老金,奶声奶气地叫道:打劫!掏钱!!老金脑子里一炸,只听见自己怪叫了一声:滚蛋!滚回家去!吓得那孩子"哇"的一声跑了。吓退了劫匪,老金还气得要命,几乎发了羊角风。
  后来匹兹堡的警察抓住了两个劫匪,在大学里开了新闻发布会,以后劫案就没有了。这两个劫匪就是当初劫了小宋的那两个家伙。被劫了的人都说是被这两个家伙劫了,但我不大相信。就我个人而言,我遭劫那次,就不是这两个人所为。现在我想,人活在世界上有两大义务,一是好好做人,无愧于人生一世。这一条我还差得远。另一条是不能惯别人的臭毛病,这一条我差得更远。这一条我们都差得太远了。举个例子来说吧,我住的地方(我早就回国来了)门前一条马路,所有的阴沟盖全被人偷走了。这种毛病完全是我们惯出来的。
  域外杂谈?农场什么地方只要有了中国人,就会有中国餐馆,这是中国人的生计。过去在美国见到的绝大多数中国人都和餐馆有关系。现在不一样了。有的人可能是编软件的,有的人可能是教书的,但是种类还是不多。物理学说,世间只有四种力:强力,弱力,电磁力和万有引力。中国人在外的生计种类也不比这多多少。这些生计里不包括大多数中国人从事的那一种:种地。这是因为按照当地的标准,中国人都不会种地。刚到美国,遇到了一个美国老太太,叫沃尔夫,就是大灰狼的意思。她是个农民,但是不想干了,叫我教她中文,她要到中国来教书。我教她中文,她就教我英文,这是因为她拿不出钱来做学费。但是这笔买卖我亏了。我教了她不少地道的北京话,她却找了几本弥尔顿的诗叫我抑扬顿挫地念。念着念着,我连话都不会说了。沃尔夫老太太有英美文学的学位,但是她教给我的话一出口,别人就笑。这倒不是因为她的学位里有水分,而是因为时代在前进。在报纸上看到哈佛大学英美文学系老师出个论文题:论《仲夏夜之梦》。学生不去看莎翁的剧本,却去找录像带看。那些录像带里女孩子都穿超短裙,还有激光炮。沃尔夫老太太让我给她念杨万里的诗,念完以后,她大摇其头,说是听着不像诗。我倒知道古诗应当吟诵,但我又不是前清的遗老,怎么能会。我觉得这位老太太对语言的理解到中国来教英文未必合适。最后她也没来成。
  现在该谈谈沃尔夫老太太的生计--认识她不久,她就请我到她农场上去玩,是她开车来接的。出了城走了四个多小时就到了,远看郁郁葱葱的一大片。她告诉我说,树林子和宅地不算,光算牧场是六百多英亩,合中国亩是三四千亩。在这个农庄上,总共就是沃老太太一个人,还有一条大狗,和两千多只羊。我们刚到时,那狗跑来匆匆露了一面,然后赶紧跑回去看羊去了。沃尔夫老太太说,她可以把农场卖掉。这就是说,她把土地、羊加这只狗交给别人,自己走人,这是可以的。但是这只狗就不能把农场卖掉--换言之,这只狗想把土地、羊加沃尔夫老太太交给别人,自己走掉就万万不能,因为老太太看不住羊。这个笑话的结论是农场上没有她可以,没有它却不成。当然,这是老太太的自谦之辞。车到农场,她就说:要把车子上满油,等会出去时忘了可找不到加油站。于是她把车开到地下油库边上,用手泵往车里加油,摇得像风一样快。我替她摇了一会,就没她摇得快,还觉得挺累。那老太太又矮又瘦,大概有六十多岁。我是一条彪形大汉,当时是三十五岁。但是我得承认,我的臂力没有她大。她告诉我说,原来她把汽油桶放在地面上,邻居就说有碍观瞻。地方官又来说,不安全。最后她只得自己动手建了个地下油库,能放好几吨油。我觉得这话里有水分:就算泥水活是她做的,土方也不能是她挖的。不过这话也不敢说死了,沃尔夫老太太的手像铁耙一样。后来她带我去看她的家当,拖拉机、割草机等等。这么一大堆机器,好的时候要保养,坏了要修,可够烦人的了。我问她机器坏了是不是要请人修,她就直着嗓子吼起来:请人?有钱吗?
  后来我才知道,沃尔夫老太太这样的农妇带有玩票的性质,虽然她有农学的学位,又很能吃苦耐劳,但毕竟是个老太太。真正的个体劳动者,自己用的机器坏了,送给别人去修就是耻辱。不仅是因为钱被人赚走了,还因为承认了自己无能。后来我们到一位吊车司机家做客,他引以为自豪的不是那台自己的价值三十万美元的吊车,而是他的修理工具。那些东西都是几百件一套的,当然我们看了也是不得要领。他还说,会开机器不算一种本领,真正的本领是会修。假如邻居或同行什么东西坏了请他修,就很光荣。而自己的家什坏了拾掇不了要请别人,就很害臊。总而言之,这就是他的生计。他在这方面很强,故而得意洋洋。在美国待了几年,我也受到了感染。我现在用计算机写作,软件是我自己编的,机器坏了也不求人,都是自己鼓捣。这么干的确可以培养自豪感。
  沃尔夫老太太有三个女儿,大女儿混得很成功,是个大公司驻日本的代表。这位女儿请她去住,她不肯,说没有意思。我在她家里看到了男人的袜子,聊天时她说到过还有性生活,但是她没和别人一块住。照她的说法,一个人一只狗住在一个农场上是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不过她也承认,这几年实在是有点顶不住了。首先,要给两千只羊剃毛,这件事简直是要累死人。其次,秋天还要打草。除此之外,环绕她的牧场有十几公里的电网,挡住外面的狼(更准确地说是北美野狗)和里面的羊,坏了都要马上修好,否则就不得了啦。等把这些事都忙完就累得七死八活。当时正是深秋,她地上有十几棵挺好的苹果树,但是苹果都掉在地上。她还种了些土豆,不知为什么,结到地面上来了。晚饭时吃了几个,有四川花椒的味道--麻酥酥的。我很怀疑她的土豆种得不甚得法,因为土豆不该是这种味道。远远看去,她那片墨绿色的牧场上有些白点子。走近了一看,是死羊。犄角还在,但是毛早被雨水从肢体上淋下来,大概死了有些日子了。面对着这种死羊,老太太面露羞愧之色,说道:应该把老羊杀死,把皮剥下来。老羊皮还能派上用场,但是杀不过来。除此之外,她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只羊。因为那些羊不但在自己死掉,还在自己生出来。好在还有Candy(她那只狗)知道。Candy听见叫它名字,就汪汪地叫,摇摇尾巴。我在沃尔夫老太太农场上见到的景象就是这样的。
  在美国我结识了不少像沃尔夫老太太这样的人--个体吊车司机、餐馆老板、小镇上的牙医等等,大家本本分分谋着一种生计,有人成功,有人不成功。不成功的人就想再换一种本分生计,没有去炒股票,或者编个什么故事惊世骇俗。这些人大概就叫人民吧。美国的政客提到美国富强的原因,总要把大半功劳归于美国高素质的人民,不好意思全归因于自己的正确领导。回了中国,我也尽结识这样的人。要是有人会炒股票,或者会写新潮理论文章,我倒不急于认识。这大概是天性使然吧。
到美国第二年上一个人类学课,要交个term paper。教授要我们去调查一群人或是一类人,写个故事出来。我跟教授说,想调查一下广东人。他说这不好,你又不是广东人。他还说有不少中国人在餐馆打工,何不写写这个呢。开头我不大想去,后来一想,去看看也好,就到一家餐馆干了两个月,老板叫周扒皮。后来我和老板吵翻了扬长而去。这篇paper得了好几个A,教授叫辛格顿,当过全美人类学主席。我扯这一大堆,是要说明自己到餐馆里打工是去做研究,不是为了挣钱。交代了这些以后,就该书归正传。我去的那家餐馆,叫做×厨,我在厨房里洗碗。那家店当时生意好得不得了,雇了三个厨子,大厨炒菜,二厨耍嘴皮子兼带欺负三厨,三厨整天长吁短叹。后来我和三厨混得蛮熟,我俩还搭点老乡。这老家伙当时有五十岁,经常喝酒,一副潦倒相,在美国也有二十多年了,一句英文不会讲。他的故事是一个匹兹堡中国男人的故事。匹兹堡不是曼哈顿,男人不是女人,所以这故事一点不浪漫。不仅不浪漫,还有点悲惨。这个三厨姓李,是山东人,从小就被国民党拉了壮丁,径直拉到了台湾,在军队里最大干到了司务长。
  ×厨的餐厅有点古怪,一进门就拐弯,先往左拐,后往右拐,简直像肠子在肚子里的模样。但是总面积可不小,能放三四十桌。装潢也是蛮好的。我说设计这餐厅的人有大学问,这叫做曲径通幽。我那位老乡说,这儿原来是个破仓库,把门口拦起来,做了春卷店,有门面没桌子。干了一些年,挣了一点钱,才装修一小片,卖起炒菜来,再卖一些年,才有钱又装修一小片。这么曲里拐弯,是要遮住后面的破烂。要是满墙烂纸被人看见,谁还来吃饭?十冬腊月在街面上卖春卷,呵气成烟;白天炒一天菜,半夜里再当木匠、泥水匠,这滋味可不好受。所以,什么***曲径通幽,叫蚯蚓打洞更正确。这个店是我老乡花了近十年时间白手起家练出来的。他真的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话说回来,在美国创业,谁不吃苦头。我老乡又说,吃苦他不抱怨,就是这辈子苦吃得太多了一点。原来他退了役在台北开店,日子蛮不坏的,忽然来了老客,说是到纽约混吧,可以发财。绿卡包在我身上。于是我老乡拿了个旅游签证就去了。到纽约下了飞机,连时差还没转过来哪,就被按到灶上炒上菜了。人家还告诉他:可不敢出门呀!移民局正逮你这样的哪。于是白天炒菜,晚上看店,一干十几年,别说逛街去,连日头也很少看见。
  这故事讲到这里,基本上算明白了。原来这×厨曾是他的店。至于他从纽约怎么到了这儿来,也不难想象。他在纽约干了十几年后,人家给他一张绿卡说,瞧,我给你办来了,咱们两清了。我们山东人是憨厚,但不傻,知道十几年血汗换张纸片不值。所以再不能给那种人面兽心的家伙干,一定要自己闯天下。纽约中餐馆太多不好混,就到匹兹堡来了。在这里当大厨,但是给自己干。
  有关我自己,还没有给你做个介绍。我插过队,到过兵团,当过工人,什么活都干过。照我看在美国当厨子是最累的。假如他做两顿饭的话,上午九点多就到店里了,收拾厨房,备菜,忙忙叨叨,到十点多就开炒,一直炒到一点多,收拾厨房,给员工做一顿饭,就到夜里两点多了,这是顺利的一天。假如有个把客人屁股沉,坐在店里不走,也不能撵人家走,顶多去多问几次:先生,您还要点什么?这样准弄到早上四点。假如卫生局来查店,那就要通宵挑灯大战。卫生局的还老来,逼得你撅着屁股钻到灶台下面用钢丝刷子刷油泥。据我统计,这些厨子每天总要干十五个钟点,烈火烤,油烟熏,而且没有星期天。要是给别人干,每月还可以向老板请两天假。给自己干就什么都没了。虽然外面是花花世界,也没工夫去看。与此同时,什么生命呀,青春哪,就如一缕青烟散去了。这么苦熬总要图个什么吧。×厨里三个厨子,大厨快七十了,现在不是给儿子攒,是给孙子挣学费。一说起养活了一大堆儿孙,也蛮有自豪感。二厨坚持到月底,请了假就驱车直扑新泽西赌场,把钱输光了就回来。不管怎么说,这么活着也算有点刺激。只有这位老乡,前李老板,他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要熬下去。
  李老板说,他到匹兹堡来创业时,是三十多岁,光棍一条,上无父母,下无妻儿,一辈子苦惯了,也不觉得干活苦。这话有点不对头,他哪里来的这么高觉悟?我还不明白的是他开餐馆,不懂英文成吗?一说到这里,我老乡就有点羞答答。原来他开餐馆时,是和个意大利女人搭一伙。有一阵他还能讲点意大利话,是在纽约学的。纽约唐人街就靠着小意大利,中国大厨认识意大利姑娘不稀奇。也不知怎么的,人家就和他私奔了。这件事有点浪漫色彩。奔到了匹兹堡,我老乡拿出毕生积蓄和吃奶的力气开起店来,那娘们只管收银。原来是爱情的力量支持他创业。除此之外,他还开了洋荤。我老乡说,就甭追问了,女人都是毒蛇,色字头上一把刀。
  对于意大利,我也略有所知。意大利风光秀丽,意大利姑娘漂亮。我们到意大利去玩,被人偷走了钱包和相机。找警察报案,他说偷了就偷了,不偷你们外国人偷谁。咱们的同胞杨传广,到罗马参加奥运会,本来该拿金牌,被一个意大利姑娘瞟上,破了他的童子功,结果只拿了铜牌,金牌被意大利拿走了。这说明意大利人惯使美人计。杨传广是中华田径史上不世出的奇才,号称十项铁人,着上了还一败涂地,何况区区李老板。李老板说,开头那个意大利女人是真心跟他好,满嘴都是sweet-heart。这件事也可能是真的。谁都知道中国饭好吃,厨房里难闻。炒一天菜,一身的油腥味,怎么洗都洗不去。再说,在美国做久了的厨子,脸色全惨黄,和熟透了的广柑皮相似。我很怀疑油烟会和脸皮起化学反应,产生深黄的生成物。再加上他一天要干十八小时活,到了床上准不大中用。假如有浪漫爱情,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但是他店里生意虽好,却缺少现钱。甚至到了没钱买菜,去买便宜货的地步。在美国干餐饮,最忌讳的就是这个,一片烂菜叶就能毁一个店。不像现在北京的小饭馆,见到农民大哥来吃饭,就把筋头筋脑大肥肉往菜里炒。到了这个地步,他该打听打听了。一打听就打听出来,这女人在外面开了个pizza店,店里还有个意大利裔的小白脸。我对我老乡说,这小白脸没准是从纽约跟来的。我老乡一听就翻了脸,差点拿菜刀砍我。
  我在×厨做了两个月,却好像有好几年。因为总是没完没了地洗盘洗碗倒垃圾。除此之外,还有个虐待狂二厨,刻薄无比的老板周扒皮,老憋不住想啐他们一口。我每周只做两晚都度日如年,更何况李老板整天待在他以前拥有的店里。他未老先衰,手脚都慢;周扒皮说,收留他是做好事,所以不能给他太多工钱。因为以上原因,我老乡又来找我聊。我俩下了班要去等公共汽车。黑更半夜的,一等就是一两个小时车不来。他发誓说,那个意大利姑娘原来对他是真心的,后来才变了。后来那个姑娘说,要离开他了,但是不要他的钱。除此之外,她还给他找了个老婆,是个秘鲁人。这女人也说不上是白人、黑人还是红种人,因为南美人血统最杂。他听不懂西班牙文,她听不懂中文,而美国通用的语言英文,两人都一窍不通。有件事不说话也能干,他们就干起来,孩子接二连三生出来。一个个黑又不黑,黄又不黄,简直奇形怪状。还有一桩古怪,那些孩子全讲***话,一句中文也不讲。他一回家,就陷入无言的围观之中。这种气氛叫人毛骨悚然。只有揍哭几个,心里才能好受一点。他告诉我说,看着一屋小崽子,简直不知自己干了些什么。
  我老乡告诉我说,那个意大利女人给他介绍了老婆,就离开了他的店,果然没拿一分钱。底下的事也不难想象,过了些时候,各种各样的人就拿了有他本人签字的有效文件出现了,那女人以×厨李老板的名义借了许多钱,把店卖了也还不清。这些字是他签的,可是他并不知道签了是干什么的。到了这地步,他还爱着她,觉得为了爱情损失了毕生积蓄,也算是个题目吧。直到有一天灵机一动,找了个懂西班牙文的中国人来盘问了一下他老婆,结果不出所料,这秘鲁人原本是个难民,没有绿卡,和李老板结婚同时才拿到的。为了撮合这桩婚姻,那位可爱的意大利女人收了不少介绍费。知道了这件事后,他才不爱她了。
  我离开×厨不久,李老板就被周扒皮开掉了。后来他就蹲在家里喝闷酒,因为他的确老了,没有中国饭馆肯雇他。这个故事也是老生常谈,我一直懒得把它写出来。现在忽然写了出来,乃是有感于坊间的各种美国故事。这故事的寓意是提醒诸君:假如你想到美国发财,首先最好是女人而不是男人;其次一定要去曼哈顿,千万别去别的地方。
  前面提到×厨的老板叫周扒皮。这位仁兄长一张刀子脸,一看就是个刻薄人。他舍不得给员工好东西(当然也舍不得多给钱),大家恨他恨得要命。有人跑到厨房里,抓起生虾生鱼就吃,理由是不能便宜了周扒皮;但是结果是往往把自己泻到脸尖尖的。据说还有人在×厨的厨房里生吃鸡腿,连骨头都嚼成渣咽下了肚,但是我没看见,不能确认。有一回他去纽约几天,不在家里,门上被人用黄油漆大书"周扒皮"。那家餐馆后来变得七颠八倒,没个生计的模样。我在那里干得不长,就和周扒皮闹翻了,换了一家餐馆来干。这一家算是个老字号,有十来年的历史。老板和我岁数差不多,姓Y。他那家店在一个犹太人聚居区,一点也不繁华。他也不做广告,所以除了住在那个社区的人,别人都不大知道。那是一座黑色的玻璃房子,假如门上不写那几个中国字,就不像中国餐馆。店里雇的人也杂得很,有中国人,韩国人,还有高鼻梁的美国人。原来他那家店是谁想去干都可以的。有一回一个韩国女孩子,本人是艺术家,不缺钱的,却发现Y老板是个光棍汉,狠下心来到他店里刷了几个月的碗。但是Y老板装傻充愣地不上钩,气得那女孩背地里咬牙切齿地说他是pervert(性变态)。又过些日子,发现他还不来上钩,她就不来了。
  老板的店堂里有一幅宣纸写的波罗蜜多心经。这段经文最通俗了,《西游记》里全文抄录,我十六岁时一张嘴就能带出几句来:"揭啼!揭啼!波罗揭啼!"等等。所以看了那经,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觉得Y老板怪逗的,还把它写了出来。后来有一天,有个新搬来的老犹太到店里来吃饭,Y老板炒完了菜,就跑出去和他聊起来,说起大家共同的地方--都要挣钱、吃饭等等。最后说,大家都信教,只是你们信犹太教,我信佛,这经就是用我的血写的。该犹太一听,马上起来,对着经文立正,请Y老板给他念了一遍。临走时还和他握手说:Y老板,我很尊敬你,过几天介绍几个朋友来。后来才知道,这经还真是用Y老板的血写的,而且是舌头上割出的血。写完了经还剩了半碗,又写了几个大字"身为中国人而自豪",挂在旁边。这里面没有一点玩世不恭的态度。他就是这么挺严肃地告诉洋人:作为中国人,我和你们不一样;但是作为人,和你们是一样的,完全可以信任。这也是一种生计。
  这位Y老板同时也是大厨,炒四川菜和北京菜。我祖籍四川渠县,北京长大,依我看他炒得相当像川菜,又有点像京菜。就是这样,还常有客人说宫保菜里辣椒糊了。所以美国那地方把菜做地道了行不通。每天从早到晚,也是要干十五个钟点。据我所知,虽然入了美国籍,他在台湾也算个干部子弟哩。何况他在美国拿到了建筑学硕士学位,蛮可以找个建筑师的事干干。说实在的,给我他那份钱我要,让我干他的事我不干--在此顺便说说我自己,过去我也极能吃苦,十六岁就跑到云南去开荒,一天干十六七个钟点的时候都有。如此干了几年,临走时一看,没开出什么田来,反而把所有的山全扒坏了。一下雨又是泥又是水,好像在流屎汤子。从此就相当的懒。从不给钱也拼命干变到不缺钱就不干--所以我就问他。他说干这个餐馆是应该的。有这么个店,就帮了好多人,当然也帮了他本人。当时在那个店里干活的人可真不少,还有国内名牌大学来的副教授呢。不过这个帮字听起来还是蛮别扭。Y老板也知道剩余价值学说,所以他想让我说说在×厨的遭遇,就这么说:小波,谈谈你在周扒皮手下是怎么受压迫的--他就是不说受剥削。不过应该给他个知耻近勇的评价,因为他干起活来身先士卒,炒完了菜,就帮二厨倒垃圾,帮我刷碗,同时引吭高歌。当时他手下国内来的颇多,你猜猜他唱什么吧--大海航行靠舵手。唱完了还说:这歌不坏,有调。晚上打烊后,大鱼大虾炒一顿给大家吃,并且宣布:我是Y老板,不是周老板。他就是这么笼络员工的。
  不管Y老板怎么看自己,我还要说他有一切老板的通病。假如没有客人来,前厅的女招待(都是留学生)找个地方坐下来,掏出课本来看,他就阴沉着脸。这种时候你必须站着,对准店外做个翘首以望的样子,他看了才喜欢。这是他小心眼的一面。也有手面大的一面:每年总有一天,他到公园里租一片地方,把一切在他店里做过的人和一切熟客、邻居都请来吃顿烤肉。他还能记住好多熟客的生日,在那些日子里,献上他免费的敬菜。他是做熟客生意的。所以每位客人都是他生活里不能忘记的一件事--他也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店成为别人生活里不被遗忘的一件事。这是他的生计。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以礼待人,还要本分。
  附言:这篇文章中的大部分内容是我亲耳听来的,我来担保到我耳朵以后的真实性。至于杨传广在罗马被人破了童子功以致痛失金牌,是在纽约的华文报纸看来的。我对体育一窍不通,人家怎么说,我就怎么信了。特此声明。
写给新的一年 [本章字数:3107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4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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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
我们读书、写作--1995年就这样过去了。这样提到过去的一年,带点感慨的语调,感叹生活的平淡。过去我们的生活可不是这样平淡。在我们年轻时,每一年的经历都能写成一本书,后来只能写成小册子,再后来变成了薄薄的几页纸。现在就是这样一句话:读书、写作。一方面是因为我们远离了动荡的年代,另一方面,我们也喜欢平淡的生活。对我们来说,这样的生活就够了。
  九十年代之初,我们的老师--一位历史学家--这样展望二十一世纪:理想主义的光辉已经暗淡,人类不再抱着崇高的理想,想要摘下天上的星星,而是把注意力放到了现实问题上去,当一切都趋于平淡,人类进入了哀乐中年。我们都不是历史学家,不会用这样宏观的态度来描述世界,但这些话也触动了我们的内心。过去,我们也想到过要摘下天上的星星,而现在我们的生活也趋于平淡。这是不是说,我们也进入了哀乐中年?假设如此,倒是件值得伤心的事。一位法国政治家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在二十岁时如果不是激进派,那他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假如他到了三十岁还是个激进派,那他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我们这样理解他的话:一味的勇猛精进,不见得就有造就;相反,在平淡中冷静思索,倒更能解决问题。
  很多年轻人会说:平淡的生活哪里有幸福可言。对此,我们倒有不同的意见。罗素先生曾说:真正的幸福来自于建设性的工作。人能从毁灭里得到一些快乐,但这种快乐不能和建设带来的快乐相比。只有建设的快乐才能无穷无尽,毁灭则有它的极限。夸大狂和自恋都不能带来幸福,与此相反,它正是不幸的源泉。我们希望能远离偏执,从建设性和创造性的工作中获取幸福。创造性工作的快乐只有少数人才能获得,而我们恰恰有幸得到了可望获得这种快乐的机会--那就是做一个知识分子。
  转眼之间,我们从国外回来已经快八年了。对于当初回国的决定,我们从没有后悔过。这丝毫不说明我们比别人爱国。生活在国内的人,对祖国的感情反倒不像海外学人表现得那么强烈。假如举行爱国主义征文比赛,国内的人倒不一定能够获奖。人生在世,就如一本打开的书,我们更希望这本书的主题始终如一,不希望它在中途改变题目--到外文化中生活,人生的主题就会改变。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生活更加真切,哪怕是变得平淡也罢,这就是我们回国的原因。这是我们的选择,不见得对别人也适用。
  假如别人来写这篇文章,可能是从当前的大好形势谈起,我们却在谈内心的感受。你若以为这种谈法层次很低,那也不见得。假如现在形势不大好,我们也不会改变对这个国家的感情。既然如此,就不急着提起。顺便说说,现在国家的形势当然是好的。但从我们的角度看来,假如在社会生活里再多一些理性的态度,再多一些公正和宽容,那就更好了。
  随着新年钟声响起,我们都又长了一岁。这正是回顾和总结的时机。对于过去的一年,还有我们在世上生活的这些年,总要有句结束语:虽然人生在世会有种种不如意,但你仍可以在幸福与不幸中作选择。
1997年
又到了新的一年。一年年地过得真快。转眼之间四十多年就过去了,真让人不敢相信。在新年来临之际,本来该讲点凑趣的话,但我偏偏想起自己见过的种种古怪事来。我小的时候,大概是六七岁时吧,见过一件有趣的事:当时的成年人都在忙着做一种叫做"超声波"的东西。比我年长的人一定记得更清楚:用一根铁管砸出个扁口来,再在扁口的尖上装上刀片。据说冷水从扁口里冲出来,射在刀片上,就能产生振荡,发出超声波来,而超声波不仅能蒸馒头,更能使冷水变热。假如这超声波能起作用,那么我们肯定不会缺少热水--何止是不会缺少热水,简直是可以解决一切能源问题。那时公共澡堂的浴池里到处埋伏着这种东西,去洗澡时可要小心,一不留神就会把屁股割破,水会因此变红,但也没因此变热--到现在我们洗热水澡还要用煤气来烧,看来这超声波是不起作用的--这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是这件事就没了下文,再也没人提,好像是我自己梦到了这件东西,就是这件事让我感到奇怪。
  另一件事情发生在二十多年前,当时我是个知青,从乡下回来,凌晨赶头一班电车回家。走到胡同口,那儿有家小医院。在朦胧的曙光里,看到好多人在医院门前排队。每个人都挎了个篮子,篮子盛着一只雄赳赳的大公鸡。当时我以为那家医院已经关了门,把房子让给了禽类加工站,这些人等着加工站的人帮他们宰鸡。谁知不是的,他们在等医院的人把鸡血抽出来,打进他们的血管里。据说打过鸡血之后,人会变得精神百倍,返老还童。排队的人还告诉我说,在所有的动物中,公鸡的精神最旺,天不亮就起来打鸣,所以注射公鸡血会有很神奇的作用--但我不明白起早打鸣有什么了不起,猫头鹰还整夜不睡呢。那一阵子每天早上五点钟我准会被打鸣声吵醒,也不知是鸡打鸣还是人打鸣--假如打鸡血会使人精神旺盛得像只公鸡,可能他也会在五点钟起来打鸣,这样就省了闹钟了。当然,这件事也没了下文,忽然间没人再打鸡血,也没人再提到打鸡血的事,又好像是我在做梦。
  假如我不是从六岁起就在做梦,一直梦到了如今,这两件事情就值得在岁末年初时提起:我记得人们一直在发明各种诀窍,企图用它们解决重大的现实问题。用小煤炉子炼钢,用铁管做超声波哨子,用这些古怪的方法解决现代工业才能解决的问题。把鸡血打进血管,每天喝掉好几盆凉开水,早上起来站在路边甩手不休,用这些方法解决现代医学解决不了的问题--既然说到了甩手,就不如多说几句:有一阵子盛传甩手治百病,到处都是站着甩手的人,好像一些不倒翁。可能你也甩过,只是现在不记得了。忽然间就不让甩了,据说有个恶毒的反革命分子发明了这种动作,以此来传达一种恶毒的寓意:让全国人民都甩手不干了?现在最新的诀窍是:假如你得了癌症,不必去医院,找个大气功师来,他可以望空抓上一把,把这个癌抓出来。这些诀窍在科学面前,只能用古怪二字来形容。但我说到的这些还不是最大的古怪。最大的古怪是在知识的领域里。
  不知道人们记不记得,"文化革命"里有过一个工农兵学哲学的浪潮。据说哲学就是聪明学,学了哲学人就会变得很聪明,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假如真能耐着性子把哲学学会,人也许能够变得聪明一些。但当时的人学的并非真正的哲学,而是一些很简单的咒语和小诀窍。怀疑这些诀窍是很不聪明的:你会被打成落后分子,甚至是反革命。我虽然很革命,但总不相信在这些咒语里包含了很多的聪明,不管怎么说吧,这种古怪就这样诞生了。时至今日,文化人总在不断地发现新的咒语和诀窍,每发现一个,就像电影《地雷战》里那个反面角色那样兴冲冲地奔走相告:地雷的秘密我知道了!在这种一惊一乍的气氛中,我们知道了"第三次浪潮"、"后现代",还知道了不管说点什么,都要从文化的角度去说;只要从这个角度去说,那你就是很聪明的。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我对文化、浪潮等等抱有充分的尊敬,对哲学和文化人类学也很有兴趣。我不满意的只是在知识领域里的这种古怪现象:它和超声波哨子、打鸡血是同一类的东西。热起来人人都在搞,过后大家都把它忘掉。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记着这些事情,感觉很是寂寞。
  我说起种种古怪的事来,总该有个结论。据我所见,诀窍和真正的知识是不同的。真正的知识不仅能说明一件事应该怎样做,还能说明为什么要这样做。而那些诀窍呢,从来就说不出为什么,所以是靠不住的。能使人变聪明的诀窍是没有的。倒是有种诀窍能使人觉得自己变聪明了,实际上却变得更笨。人应该记住自己做过的聪明事,更该记得自己做的那些傻事--更重要的是记住自己今年几岁了,别再搞小孩子的把戏。岁末年初,总该讲几句吉利话:但愿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能远离一切古怪的事,大家都能做个健全的人--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话比这句话更吉利。
工作与人生 [本章字数:1521 最新更新时间:2009-05-25 13:4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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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经活到了人生的中途,拿一日来比喻人的一生,现在正是中午。人在童年时从朦胧中醒来,需要一些时间来克服清晨的软弱,然后就要投入工作;在正午时分,他的精力最为充沛,但已隐隐感到疲惫;到了黄昏时节,就要总结一日的工作,准备沉入永恒的休息。按我这种说法,工作是人一生的主题。这个想法不是人人都能同意的。我知道,在中国,农村的人把生儿育女看作是一生的主题。把儿女养大,自己就死掉,给他们空出地方来--这是很流行的想法。在城市里则另有一种想法,但不知是不是很流行:它把取得社会地位看作一生的主题。站在北京八宝山的骨灰墙前,可以体会到这种想法。我在那里看到一位已故的大叔墓上写着:系副主任、支部副书记、副教授、某某教研室副主任,等等。假如能把这些"副"字去掉个把,对这位大叔当然更好一些,但这些"副"字最能证明有这样一种想法。顺便说一句,我到美国的公墓里看过,发现他们的墓碑上只写两件事:一是生卒年月,二是某年至某年服兵役。这就是说,他们以为人的一生只有这两件事值得记述:这位上帝的子民曾经来到尘世,以及这位公民曾去为国尽忠,写别的都是多余的,我觉得这种想法比较质朴?恐怕在一份青年刊物上写这些墓前的景物是太过伤感,还是及早回到正题上来吧。
  我想要把自己对人生的看法推荐给青年朋友们:人从工作中可以得到乐趣,这是一种巨大的好处。相比之下,从金钱、权力、生育子女方面可以得到的快乐,总要受到制约。举例来说,现在把生育作为生活的主题,首先是不合时宜;其次,人在生育力方面比兔子大为不如,更不要说和黄花鱼相比较;在这方面很难取得无穷无尽的成就。我对权力没有兴趣,对钱有一些兴趣,但也不愿为它去受罪--做我想做的事(这件事对我来说,就是写小说),并且把它做好,这就是我的目标。我想,和我志趣相投的人总不会是一个都没有。
  根据我的经验,人在年轻时,最头疼的一件事就是决定自己这一生要做什么。在这方面,我倒没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干什么都可以,但最好不要写小说,这是和我抢饭碗。当然,假如你执意要写,我也没理由反对。总而言之,干什么都是好的,但要干出个样子来,这才是人的价值和尊严所在。人在工作时,不单要用到手、腿和腰,还要用脑子和自己的心胸。我总觉得国人对这后一方面不够重视,这样就会把工作看成是受罪。失掉了快乐最主要的源泉,对生活的态度也会因之变得灰暗人活在世上,不但有身体,还有头脑和心胸--对此请勿从解剖学上理解。人脑是怎样的一种东西,科学还不能说清楚。心胸是怎么回事就更难说清。对我自己来说,心胸是我在生活中想要达到的最低目标。某件事有悖于我的心胸,我就认为它不值得一做;某个人有悖于我的心胸,我就觉得他不值得一交;某种生活有悖于我的心胸,我就会以为它不值得一过。罗素先生曾言,对人来说,不加检点的生活,确实不值得一过。我同意他的意见:不加检点的生活,属于不能接受的生活之一种。人必须过他可以接受的生活,这恰恰是他改变一切的动力。人有了心胸,就可以用它来改变自己的生活。
  中国人喜欢接受这样的想法:只要能活着就是好的,活成什么样子无所谓。从一些电影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活着》、《找乐》?我对这种想法是断然地不赞成,因为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就可能活成任何一种糟糕的样子,从而使生活本身失去意义。高尚、清洁、充满乐趣的生活是好的,人们很容易得到共识。卑下、肮脏、贫乏的生活是不好的,这也能得到共识。但只有这两条远远不够。我以写作为生,我知道某种文章好,也知道某种文章坏。仅知道这两条尚不足以开始写作。还有更加重要的一条,那就是:某种样子的文章对我来说不可取,绝不能让它从我笔下写出来,冠以我的名字登在报刊上。以小喻大,这也是我对生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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