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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福会》-[美]谭恩美 着

_5 谭恩美(美)
“喔,喔,还在笑。你说你是王母娘娘吗?喔,小王母娘娘,教会你的妈,失却的是那份天真,但决不是失却希望。要永远地微笑!”
姨太太的悲哀
——许安梅的故事

昨天,我女儿对我说:“妈,我的婚姻……完了。”
现在,她唯有眼巴巴地看着它完。她躺在心理咨询医生的检查床上,没完没了地哭泣。
她只是一个劲地高叫着:“没有办法了,没有办法了!”她不知道,她应该再努力试一试,假如不这样,她会永远失却机会的。
我可太知道了,因为我是以中国生活方式长大的;我被培养成清心寡欲,吞下别人栽下的和自己种下的苦果,正所谓,打落了牙齿,连血带牙往肚里咽。
虽然对我女儿,我完全采用另一种相反的方式教育她,但可能因为她是我生的,而且,她又恰巧是个女孩子,因此,她身上,还是显示出那种东方女性的优柔寡断。
我们就像是台阶一样,一级接着一级。
我知道,该如何保持沉默,如何观察和聆听这个世界,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梦。
当你不想看什么,你可以闭上眼睛。可如果你不喜欢听什么,那你能怎么办呢?至今,我还听见六十多年前发生的那一幕。
那次,在宁波的舅舅家,我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妈。对我来说,她像是个陌生人。
可我就觉得她是我的母亲,因为我能感觉到她那份痛苦。
当时我舅妈就警告着我:“你根本就睬都别睬那个女人,她把自己那张脸皮都扔入大海去了,她哪还有一点心肝?只有一副奥皮囊!”
事实上,我的妈,完全不像他们所形容的那般不堪。我很想轻轻触摸一下她的脸庞,她瞧着跟我挺像。
只见她穿着古怪的外国衣服,在我舅母恶言呵斥她时,她并不回嘴。我舅舅,因为她叫了他一声哥哥,便给了她一个耳光,她也不做声,只是把头更低地垂着。
外婆去世时,她哭得死去活来,虽然多年前,就是外婆把她从家里赶出去的。外婆的丧事一完,她便听从舅舅,马上又回到天津去了。去那里,当她的四姨太去,完全违背了一女不事二夫的常道。
为什么她不把我带去呢?可我不能问。我是一个孩子,我只能多听少问。
就在她离家的前夜,她将我抱在怀里,把我的头捂在她胸前,好像要保护我躲避一个无形的灾难似的。她让我就这样偎在她怀里,给我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安梅,你看见我们养在水池的那只乌龟吗?”
我点点头。我常常在池边用小木棍敲着水,引着那藏在石头底下的乌龟游出来。
“我像你这般大时,那乌龟已在那里了。”我母亲说,“那时,我常爱坐在水池边,看着它浮出水面,伸出尖尖的小嘴吸气,那是一只非常非常老的乌龟了。”
“这只乌龟是通人性的。”我母亲又接着说,“有一天,那时我不过也就你这样的年龄,外婆就很严肃地对我说,我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因此不可以再四处乱窜乱跑,也不能掏蟋蟀挖鸟蛋,遇到不称心的事不能嚎哭,我必须乖乖地听大人的话,否则,就要把我剃光头送到尼姑庵去做尼姑。
“外婆就这么冲着我说了一通后走了。我快快地来到小池塘边,终于哭了起来。
这时,我看见这只乌龟浮上来了,只见它嘟起尖尖的嘴巴,把我滴落在水面的泪珠一颗颗吞下去,三颗、四颗、五颗……然后它慢吞吞地爬出小水池,爬上一块平坦的大石头,开口讲话了。
“那乌龟说:‘我吞了你的泪水,所以我也知道你在受苦,但我得警告你,如果你经常这样哭,那你的一生,将会有许多痛苦和忧伤!’
“然后这只乌龟把嘴一张,吐出一、二、三……一共七只珍珠般大小的蛋,然后蛋壳又毕剥一声一只只裂开,从里面钻出七只小鸟。它们一出壳就开始啁啾着曼声歌唱,无忧无虑地。那雪白的肚皮和动听的歌声,我猜出它们是喜鹊,那种专门给人们捎来喜讯的喜鹊。当我伸手想逮住其中一只时,它们都扑打着翅膀一只只扬翅飞走了,在空中留下一长串快乐的叫声。
“‘现在你看!’那乌龟说着,又笃悠悠地回到水池内,‘哭有什么用呢?你的眼泪并不能洗尽你的悲伤,反而喂养了别人的欢乐,所以,你必需学会吞下自己的眼泪!’”
但在我母亲讲完这个故事后,我看见她自己正在流泪,这惹得我也哭出来了,这就是我们的命运,就像两只养在水底的乌龟,隔着汪汪的水面,有如用涟涟的泪眼,来看待这个世界。
第二天早上,我在睡梦中被大声的怒骂——不是喜鹊的啁啾——吵醒,我立即扑到窗棂边。
外面院子里,只见母亲跪在那儿,双手绝望地在碎石砌成的小道上抓扒着,在她面前直挺挺地站着她的哥哥,我的舅舅。他正在那里大发雷霆。
“你想带走你女儿?你想毁掉她吗?”他气得连连跺脚道,“你早就该去死啦!”
母亲只是匍匐在地上,一言不发。她的脊背一动不动地伏在那儿,就像水池里那只乌龟圆溜溜的背部。她紧抿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我也紧抿着嘴,将那咸苦的眼泪往肚里咽。
我急忙穿上衣服,跑下楼梯跑到前厅,我母亲已准备要离去了,一个佣人正在替她把箱子搬出去。舅母则攥着我弟弟的手站在一边观看。“妈!”我失声叫了起来。
“看你,”舅舅一下惊叫起来,“把女儿都给教坏了!”
母亲低着头向我瞥了一眼,我禁不住眼眶一热,眼泪淌下来了。我想,妈妈一定看见我哭了,因此她把胸一挺,显得比舅舅的个子还要高,她向我伸出双手,我立即拔腿向她奔去。她以一种慈爱平静的口吻对我说:“安梅,我并不强求你,我只是对你说,我要回天津去了,你能跟我一起走吗?”
舅舅立时咬牙切齿地说:“跟着你?让这小姑娘跟你一样?安梅,别以为你能看见什么新鲜的世面。你坐上一辆崭新的马车,但前面拉车的,还是那只老驴,你一生,就像你前面这只老驴!”
舅舅那番话令我更铁了心要走。因为我切切实实知道,在我前面所能看见的,就是我舅舅那幢黑魆魆的令人压抑不快的房子,那儿充满种种莫名其妙的我永远无法理解的恐惧。我缓缓回过头去看妈妈。
舅舅顺手抄起一只瓷花瓶:“你真准备跟着她走?你将一辈子抬不起头了。”说着,将花瓶狠狠地往地上一摔,“哗”一声,碎片溅了一地,我吓得打了个哆嗦,母亲轻轻将我揽过去。
她的手是温暖的。“走吧,安梅,我们得赶快。”她说着,抬头看看天色。
“安梅!”舅母在我身后悲哀地呼唤着。“算啦!”舅舅一下打断了她。“算啦”,在中文里,就是完了的意思,“她早已变了。”
在我即将跨向一个崭新的生活时,我开始怀疑舅舅所说的:我将永远抬不起头。
于是,我试着把头抬起,我抬起来了。
这时,我的目光触到被舅母牵在手里的弟弟,他正在一边嚎陶大哭。母亲不敢把弟弟带走。一个儿子,是永远不能走进任何异姓人的家里的,否则,那会真正毁了他。但我知道此刻他还想不到这些,他之所以恸哭,只是因为受了惊吓,因为觉得委屈,因为母亲没有把他带走。
舅父的话没有讲错,当我看见哭得喘不过气的弟弟,我的头再也抬不起来了。
我们雇了辆人力车,匆匆地往火车站赶去。在车上,母亲轻声对我说:“可怜的安梅,只有你知道妈妈心中的苦楚。”我听了后觉得很是骄傲。
直到上了火车,我才了解,新生活离我,还是十分遥远,这使我很是恐慌不安。
我们在路上一共花了七日七夜:一天火车,六天水路。一路上,我频频回顾扔在身后的逐渐逝去的道路,一边听母亲兴致勃然地讲述天津。
她数落着小吃担上种种好吃的:元宵、煮花生等等。而母亲最爱吃的,是一种中间打上一只鸡蛋的薄煎饼,然后在上面涂上一层黑糊糊的豆瓣酱,再把它卷起来,就这样火热滚烫地拿在手里吃!
她还细细向我描绘了这个港口城市和它的可口的海鲜,并认为要远远超过我们在宁波所能吃到的。那硕大鲜肥的蛤肉、对虾、螃蟹,还有各种海鱼和淡水鱼,完全是一流的,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外国人来到这个港口呢?
而在这个港口里,还有各个外国租界:日本人、白俄、美国人、德国人……但他们都是各管各,不相往来。他们各自保持不同的生活习惯:有的讲究清洁卫生,有的邋邋遢遢,连他们的住房样式,也各自不同,形状色彩各异:有的漆成粉红色,也有如维多利亚时代的长裙一样,还有那种漆成白色的木头雕花屋顶,看上去就像象牙屋顶一样。
在冬天,我将会看见真正的雪。母亲说,再过几个月,就是寒露季节。那时便要下雨,然后渐渐地,雨珠会变成片片白色的花瓣,那就是雪。不过没有关系,她会把我包裹在毛皮镶边的大衣里,裹得暖暖的。
第五天,船开始驶近天津港,黄浊的水波不时拍打着船舷,随着天津港的靠近,水波的颜色开始变深,最后变成黑糊糊的,而且,船身开始剧烈地晃动着。我觉得害怕,而且恶心。这污黑的水流,让我忆起舅母所说的:把自己的脸皮扔入大海里。
那污浊的水流,那么脏,那么奥,人一沾上它,怎么还洗得干净?舅妈说过,那会砧污了我,我真怕她的话会应验。我躺在床上,惶恐地盯着水面,我发现母亲的脸一下于变得阴沉起来。她只是扭头望着黑魆魆的海面发呆,我心头越发沉重和惶惑了。
那黑浊的水流真的改变了母亲。本来,她穿着一身中国式的孝服,可待快靠岸时,她再回到顶屋甲板的起居室时,却似完全换了个人。她描了浓浓的眉毛,各向两鬓高高地挑上去,还涂着黑眼圈,衬着那张脸越发显得苍白,再配着二片血红的嘴唇,显得完全是个陌生女人了。她戴着一顶棕色小毡帽,帽檐上横插着一支棕色羽毛,前额上,垂着两排整齐的刘海,远看就像一对漆器的木雕品,身上穿着一件领口上镶着直垂至腰间的白花边的棕色长裙,腰际别着一朵绢制红玫瑰。
这是十分犯忌的,因为,我们还在戴孝呢!但我只是一个小孩子,我能说些什么呢?我怎么可以指责自己的母亲呢?看着她如此毫无顾忌地华服盛妆,我为她感到羞愧。
这时,母亲拿出一只奶油色的大纸盒递给我。“打开它!”我看见盒子上印着“英国精制各式时装·天津”。母亲只是不出声地盯着我笑:“快点呀!”直到好多好多年以后,我用这只奶黄色的纸盒来贮藏信件和照片时,我还是十分困惑不解,当年,母亲在与我分隔开那么久以后,怎么会确信,我会跟着她走,而当我跟着她走时,我需要穿一身完全不同的新衣服?
一打开盒子,一切我的不安,为母亲感到的羞愧,顿时都消失了。盒子里,是一套崭新的粉白色的裙子,另外,还配着一双长统白丝袜、一双白皮鞋及一只白色的大绸结。
但是,盒子里的一切对我,都太大了一点。我的肩膀简直可以从领圈里耸出来,腰身大得可以装下两个我。可我不在乎这,她也不在乎。我扬起双臂笔直地站着,她拿出针线替我把宽大部分缝小,又用软纸塞进我的皮鞋尖。穿上这样一身新的装束,我感觉上似乎也长出了新的手和新的脚,而且,需要用一种新的步子走路。
不过马上母亲的脸又转得阴沉了。她叠着膝坐着,默默地眺望着越来越逼近的码头。
“安梅,你要准备着过一种新的生活,你会住进一幢新房子里,你将有一个新父亲,许多新的姐妹们,还有一个小弟弟。你会穿好的、吃好的,高兴吗?”
我只是点点头,没有做声,我想起了远在宁波的弟弟,他哭得那样伤心!我母亲夏然住口,再也不提什么有关我将面临的这个新家庭的事,因为这时铃声响了,船上的听差报告着,船已靠岸了。母亲很快地叫过搬运工,把我们两只小箱子指点给他,同时付了他们小费。她做得那么顺手,好像天天在做似的,对这一套已十分得心应手。随后,她又小心翼翼地打开另一只盒子,我看见里面躺着五六只死狐狸,它们张着小嘴,瞪着一对亮晶晶的眼睛,后面,拖着一条蓬松的尾巴。母亲却把这骇人的玩意围搭在她颈脖上,然后紧紧拉着我顺着人流下了甲板。
“安梅,跟上,你怎么走得这样慢!”她频频对我说。我拼命拖着双脚跟上,可我的鞋大大,使我觉得十分吃力。人群乱哄哄的,人们提着沉甸甸的柳条箱或包袱,吆喝着在人群中抢着道,也有穿着打扮与母亲一样的外国女人,挽着他们丈夫的臂肘紧张地移着步子;有钱的太太们大声训斥着跟在他们后面的女佣人和听差……
天色已近中午了,虽然外边很暖和,可天上却布满了灰云,层层叠叠的。
我们站在马路边等了半天,来来往往的车辆和人力车不时从我们眼前掠过,可就不见一个来接我们的人影。母亲无奈地叹了口气,自己招了一辆人力车。
母亲和车夫讨价还价了半天,我们终于登上了车。一路上,她不住地抱怨着飞扬的尘土,街上的臭味,坑洼的路面,被耽搁了的时间和她的胃病,然后,她又把抱怨引到我身上:我的新衣服上已经有了一个污点了,我的头发也是乱蓬蓬的,还有我的扭扭歪歪的蛇一样的两只长统袜。我试着要改变她的话题,便不时跟她打岔,一会指着个小公园问她那是什么地方,一会指着拖着长长的两节车厢的电车……
她更不耐烦了:“坐好,安梅!别看热闹。我不是带你出来看热闹的,我们只是回家去。”
待我们终于到家时,两人都已精疲力竭了。

打一开始起,我就料到我的那个新家决不会是一般的小家小户,母亲早就跟我说过,那个叫吴青的男人,是个很有钱的商人,专门经营地毯。他住在英租界的一幢华屋里,那是天津市最上等的地段,离马场道不远。
那房子,是外国人建造的。吴青十分洋派,喜欢洋货,因为是外国人令他发财的,所以为什么我母亲也必须穿西式衣服。中国的暴发户,都喜欢表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的阔气。
但待我真的来到吴青的家门口,还是给那种气派给镇住了。
他家的大门,完全是石头砌成的中国式拱门,乌黑油亮的黑漆大门,配着一个高高的门槛。门内的院子,着实让我开了一番眼界月B里既没柳树也没飘香的肉桂,更不见楼台亭阁或荷花池之类,只见沿着砖石砌出的宽阔的走道两边,是两排葱葱郁郁的矮冬青,冬青后边分别是一片碧毯般的草地和喷泉,过道尽头,是一幢西式的三层楼洋房,每一层都凸出一个长长的铁栏杆露台,房顶四周,伸出四只烟囱管。
一个年轻的女佣人巴结地迎出来:“太太,你回来啦!没想到!”声音尖尖的,把我耳膜都刺疼了。这是杨妈,母亲的贴身女佣。她一口一声地称母亲“太太”,这是中国对主妇的尊称,这样显得母亲像是吴家的正宗太太,而不是小老婆似的。
杨妈一边大声叫其他佣人来帮我们拎行李、泡茶和放洗澡水,一边急急地对母亲辩解着:“二太太说过,太太您至少还得待一个星期才回来。看呀,竟没有能来接你!二太太她们,去北京走亲戚了。哎呀,这是您的女儿吧?多漂亮,跟您长得一模一样,她害羞了。大太太,还有她的女儿,去庙里烧香去了。还有……”
房子里陈设讲究,令我眼花缭乱:一个大圆弧的楼梯很气派地透迄而上。天花板上,精雕细刻着各种图案。错落迂回的长廊通向各个房间,一间套一间的。在我右边就是一个大房间,里面置满了抽木家具和沙发,而这大房间又通向另一间狭狭长长的房间,也是布满各种家具古董,一道又一道的门框,弄得我晕头转向。屋子里不时来回闪过几个人影,杨妈就在一边介绍着:“喏,那年轻女人是二太太的贴身娘姨,那一个,什么也不是,只是大司务助手的女儿,这个男人,是管花园的……”
我们上了楼,来到一间大起居室内,再往左穿过门厅,踏进另一间房间。“这就是你妈的房间,”杨妈骄傲地对我说,“你就睡在这里。”
房里第一样抓住我视线的,是一张豪华的床,它看着又沉重又轻曼,上面垂着玫瑰色的帐慢,四角支着四根深色锃亮的木质龙柱,龙柱底座是四只蜷伏的狮于。
我一头栽入凉飕飕的床罩上,高兴得哈哈大笑,我发现那柔软的褥子,比宁波床上的还要软十倍。
坐在这样一张床上,我觉得自己成了个小公主。房间里有一扇落地玻璃窗直通阳台,窗前,是一张与床配套的同样木质的圆桌。一个佣人早已把茶和甜点准备好,此刻,他正怄身替我们生火取暖,那是一种烧煤的小火炉。
这里不像我们宁波舅舅家那般寒酸,实在太阔气了。我不明白,母亲嫁了个如此有钱的男人,为什么舅舅还要骂她不要脸呢?
正在我纳闷之时,突然听到一阵冷脆的铿锵之声,接着响起了一阵音乐,那是床对面一口大红木钟发出的,只见钟门突然打开,里面现出一间挤满宾客的小房间,一个戴着尖帽子的大胡子坐在桌边饮汤:一、二、三……边上一个穿蓝衣服的姑娘,也一再俯身给他加汤:一、二、三……而另外一个穿裙子和短外套的姑娘,则前后摆着身子拉小提琴,她老拉着一首听起来不甚愉快的曲子,以至许多年以后,我依旧还能记得那旋律:尼——呵!啦,啦,啦,啦——尼——那!
这是一只十分奇妙的钟,只是在第一次听到它报时辰时,我觉得很新鲜,再多听了,我就觉得那报时声十分讨厌,弄得我晚上都睡不好。渐渐地,这养成了我一种能耐:凡对我毫无意义的一切叫唤,我都能听而不闻。
开初的几天,我真觉得快乐无比,当我与母亲一起躺在这张宽大柔软的床上时,我想起留在宁波的小弟弟,心里十分为他惋惜难过,不过,这房内每一件新鲜事物,很快又分散了我的心思。
我惊异地看着水龙头一开,热水就哗哗地流出来。抽水马桶也使我觉得新奇,只要水一冲就行了,不用佣人去清洗它们。这里每一间屋子,都像母亲房里一样精致讲究。杨张氏向我一一介绍着:哪一间是大太太的,哪一间是二太太的,有些则仅仅只是客房。
不过很快,我就觉得一切新鲜的东西已不再新鲜了,我很快就厌倦了。“呵,这道菜我前天已吃过了。”“这甜点心我已吃腻了!”我不时向杨张氏抱怨着。
母亲重又变得快乐了。她穿着中国式旗袍,嵌着白镶边,那是为外婆戴的孝。
白天,她指点给我看一些我从没见过的东西,并教会我它们的名称:浴缸、白朗尼照相机、色拉叉、茶巾等。晚上,我们便围炉闲谈,谈论着各个佣人:某人聪明、某人勤快、某人忠心耿耿等等。我们在火炉上烤鸡蛋、烘山芋,空气中弥散着一股甜香。
可以说直到那时,我再没过到比这更快乐更舒服的日子了:没有烦恼,没有恐惧,也没有欲求,我的生活,就像那床玫瑰色的大床褥一样温暖舒适。但很快,我就不快乐了。
就在两星期后的一天,我正在后花园踢皮球,只听到远远传来一声汽车喇叭声,花园里两只狗顿时撇下我,快乐地叫着奔了出去。
一直坐在我身边看着我玩的母亲,脸色霎时变了,只见她霍一下站起身,匆匆走进屋子。我奔出去,只见大门口停着两辆乌黑油亮的人力车,后面则是一辆黑色的汽车。一个男佣人忙着在人力车上卸行李,另一辆人力车上,跳下一个年轻侍女。
佣人们全都出来簇拥在汽车四周,锃亮的车身映出他们一张张谦卑恭敬的脸面。
司机打开车门,先跳出一个年轻的姑娘,她留着短发,后面烫着几道波浪。这女孩子看着比我大不了几岁,却全身是成年女人的装束,配着长统丝袜蹬着高跟鞋。我看看自己沾着黄绿色草汁的白裙子,觉得很难为情。
随后,佣人们慢慢扶出一个大块头男人,他个头不高,但很肥胖,气喘吁吁的,看着比我母亲要老多了。他的前额油光光的,鼻翼边一颗大黑痣。只见他身穿一件西式外套,里面一件毛背心紧紧地绷着身子,裤子倒很肥大。只见他费劲地蹬下地来,傲慢地往屋里走去,睬也不睬那些迎候着他的人。人们纷纷为他开门,也有帮他提着包,夹着他的长大衣的,浩浩荡荡地尾随着他。那个年轻姑娘则脸露得意的笑容挨着他,并不时频频回首打量着身后的随从,好像他们的那些殷勤和尊敬,都是献给她的。她刚走进去,我就听见一个佣人在议论着她:“三姨太太年轻了,她除了个奶妈外,根本没有什么其他的佣人。”
我偶尔一抬头,只见母亲正站在窗台上观望,一切她都看见了,吴青又娶了第五房姨太太。妈倒一点也不妒忌这个女孩子,她没必要这样。母亲并不爱吴青,在中国,一个姑娘往往不是为爱情,而是为地位而结婚的。但我母亲在吴家的地位,我后来知道,是最低的。
自从吴青带着五姨太回来后,母亲终日足不出门,埋头刺绣。有时下午就带我坐车出城,为的是寻觅某一种颜色的丝线,或者她根本讲不清它的颜色,有如她也无法讲清她自己的一切烦恼和不快。
因此尽管一切看来平静如故,但我知道,这只是一种假象。你可能会奇怪,怎么一个年仅九岁的小孩子,也能感觉得出?现在想想,连我自己也觉得奇怪。但我好像天生有一种能预测灾难的特异功能,十五年后,同样的功能,使我能听见日本人扔在远方的炸弹,从而知道一场无可避免的战祸开始了。
吴青回来后没几天的一个深夜,我被母亲轻轻摇醒。
“安梅,乖孩子,”她疲惫地说,“去杨妈房里睡吧。”
我睡眼惺松地揉揉眼睛,看见房里晃进一个黑影,那是吴青,我哭了。
“别哭,没有什么,快去杨妈房里、”妈轻声说着,把我抱在冷冰冰的地上,那座木头钟又开始唱了,吴青嘟嘟哝哝地抱怨着这寒冷的天气。我给带到杨妈房里。
次日早上,我看见五姨太绷着脸,就和我一样。早餐桌上,当着众人面,她的怒气爆发了,只见她粗暴地大声训斥女佣动作太慢,吴青则像父亲般严厉地瞥了她一眼,她便抽抽搭搭地哭了。不过后来到了中午时分,五姨太又咯咯笑了,穿了一身新衣服和新鞋子,得意洋洋地走来走去。
当天下午,我和母亲又乘上人力车,去买绣花线,第一次,母亲向我倾吐了她郁结的不快:“你看见了,我过得多窝囊!”她哭着说,“看我在家里多没地位,他带回来的那个新姨太,是个下等女人,黑黑的,又不懂规矩!他只是花了几块钱把她从乡下,一个砖瓦匠家里买来的。晚上当她还不能满足他时,他便到我这里来,我从他身上闻到那个贱货的土气。
“现在你看见了,我这个四姨太就是不如五姨太,安梅,你得牢记住这一点。
我曾是个明媒正娶的太太,一个读书人的太太。你的母亲并不生来就是个四姨太的。”
那“四”字,恶狠狠地从她牙缝里进出来,那字听起来,就和“死”的发音一样,我只觉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令我记起,外婆曾说过,“四”是一个很不吉利的数字,因为如果你以一种怒冲冲的声调说出这个字,听起来就颇像那个晦气的字。
寒露到了,天气更冷了,二姨太和三姨太,带着她们的孩子和佣人,回到天津来了。吴青同意让他的新汽车去火车站接他们,当然,一辆汽车哪装得下这大队人马?所以汽车后面走着一长串的人力车,就像一串蟋蟀跟着一只肥大的甲虫。
母亲站在我身后迎接着她们。一个穿着一身普通西服的女人,带着三个女孩子,其中一个女孩年纪与我不相上下。
“这是三太太和她的三位女儿。”母亲介绍着。
那三个女孩子比我还要怕羞,只是低着头依偎着她们母亲。可我还是目不转睛地打量着她们,她们跟自己母亲一样朴素,一律长着大牙齿,厚嘴唇,两道粗眉毛,就像两条大毛虫。三太太热情地与我们寒暄着,还同意让我帮她提一只包裹。
“还有,这是二太太,”我明显地感到母亲搭在我肩头的双手变僵了。“可她会要你称她大妈。”她轻声对我说。
我看见一个穿着件黑毛皮长大衣的女人,非常时髦,她怀里抱着一个胖胖的小男孩,两岁左右。
“他就是小弟,你最小的弟弟。”母亲对我说。只见那小男孩子戴着一顶与他母亲的皮大衣一样的小皮帽,一边用手指玩弄着她垂在胸前的珍珠串。我很奇怪她怎么会有这么小的孩子,尽管二姨太很漂亮,似乎也很健康,但她已有相当岁数了,起码四十五岁开外了。
她笑盈盈地对我点点头,华贵的皮大衣随着她款款的步子闪烁着,她仔细打量我一番后,只见她的纤纤细手优美地一扬,便摘下脖子上那串珍珠套在我颈上。
呵,这样的珍宝,我还是第一次触摸到。它完全是西式的,长长的一串,每粒珠子的大小都一样,颗颗饱满晶莹,用一只银子搭扣把两端连在一起。
母亲立即推辞着:“她还是一个小孩子呢,这样的礼物太贵重,太贵重了!她会把它们弄碎的,甚至会把它们弄丢的。”
二姨太只是淡然一笑,说:“这样漂亮的一个小姑娘,该要打扮打扮她啦!”
我立时发现,母亲的脸显得不大高兴。她不喜欢二姨太。我得注意点,不要让母亲觉得二姨太已把我争取过去,可我内心深处,还是按捺不住对二姨太持一份特别的好感。
“谢谢大妈妈!”我对二姨太说,脸上还是绽出快乐的笑容。
下午与母亲一起在房里吃茶点时,母亲对我说:“留点神,安梅,这个二姨太景会一手遮云,翻手作雨了。她这是在收买你呢!”我知道她生气了。
我只是一声不吭地坐着,任凭母亲的话由我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
“把项链给我。”突然,她对我说。
我看着她,没有动弹。
“你不信我的话,就把项链给我,我不会让她以这么贱的价钱来收买你的。”
我还是一动不动,她便站起身劈手抢走那条项链。不及我阻拦,她便把项链扔在地上用皮鞋脚猛踩,霎时,这串几乎已收买了我身心的珍珠项链中的一颗,给踩得粉碎,变成一撮玻璃屑。
然后她仍让我把这串项链戴上,她要我连着戴一个礼拜,以不时提醒自己,怎么几乎良莠不分,把假当真,差点把自己都出卖了。然后,她打开自己的首饰盒:“现在,让你见识一下真正的珠宝吧!”
她拿出一只沉甸甸的蓝宝戒指放在我掌心,宝石中央,闪烁着一道星状的寒光。
不久,大太太也从北京回来了,在北京她与两个未婚女儿一起住在吴青的另一幢公馆里。大太太一到,二太太就没声气了。大太太是这里的领头、准则和法律。
但大太太实在对二姨太没什么太大的威胁。她又老又衰,缠着小脚,穿着过时的衣饰,布满皱纹的脸面倒是十分朴素实在。现在想起来,她其实也并不太老,不过就吴青这点年岁,约五十来岁吧。
刚刚遇见大太太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瞎子。她似根本没看见我,也看不见吴青,看不见我母亲。她眼中只有她的两个女儿,两个尚未出阁的老姑娘,她们至少有甘五岁了。此外,她就只看见两条狗。
“大太太的眼睛怎么搞的?怎么有时视力很好,有时却像瞎子似的。”一天我问妈妈。
“大太太说,她只看得见佛光,看得见菩萨的显灵,她对多数人世的罪孽,则是视而不见。”杨妈说。杨妈还告诉我,大太太之所以对人世持如此眼开眼闭之态,是因为她的不幸的婚姻。她与吴青拜过天地,因此,他们属明媒正娶、父母之命而结合的。但婚后一年,她生了个女儿两腿有长短。这个不幸使大太太热衷烧香拜佛,布施捐赠,祈求菩萨开恩,让女儿的双脚恢复正常。菩萨动了恻隐之心,又赐给她一个千金,这个千金的两腿完全正常,但是呀,在脸庞上却有个巴掌大般的****。
这一来,大太太更是热衷吃素念佛。吴青为她特地在千佛岭和泡泉竹林附近买了一幢房子,因此一年两次,只寒暑两季,她才回天津丈夫处,忍受种种世俗的罪孽来折磨她的视力。即使回到家里,她也是只呆在自己卧室内,像一尊菩萨般盘坐着,抽鸦片,自言自语,连吃饭也不下楼。她常常戒斋,或者只吃些素斋。吴青每周只去她房里一次,通常在午饭前去,然后在那儿喝杯茶,与她闲聊寒暄几句。晚上,他从来不去打搅她。
这个白日幽灵般的老女人,按理不至会令我母亲不安的,事实上,她只是把一切深埋在自己心里。但我母亲则认为她在这个家里已受尽煎熬,除非她有一幢属于自己的房子,这幢房子或许不该设在天津,而应该在天津的偏东一点,在北戴河!那是个迷人的海滨地,处处是漂亮的别墅,住着有钱人的遗孀。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日,银白的雪花寂然无声地飘散着,稠密地飘积在我们房子四周。母亲穿着件翠绿的毛皮镶边的绸袍,高兴地对我说:“我们将搬到自己的房子里去了。它没有这里大,小小的,却很精致,但那将是我们自己的世界,只有杨妈和几个熟悉的佣人,吴青已经答应我了。”
我们都厌烦了严寒冰雪,冷风飕飕的冬日,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不敢轻易去屋外。杨妈警告我,那样冷的大风,会把我身上割出千百道口子的。常常听到佣人们谈论着:某商店的后门口,又被一个冻死的乞丐堵住了。这样的冬天,常有乞丐倒毙在街头。他们肮脏的身子,覆上一片晶莹的白雪,每颗晶霜都在熠熠闪光。
因此我们天天呆在屋里,想出各种办法来打发这漫长的严冬。母亲终日翻阅外国时装杂志,将看中的样式剪下来,然后下楼去与裁缝合计。
我不喜欢和三姨太的女儿玩,她们大规范大拘谨就像她们的母亲。她们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只知道呆呆地站在窗前望着太阳升起又落下,仅此而已。杨妈则陪着我在火炉上烤栗子,谈天说笑。她有时还会以一种做作的腔调,学着二姨太吊嗓子。二姨太喜欢唱京戏,每次家里请客,她总少不了要伊伊呀呀唱上几句,也不管别人爱听不爱听。
“二十年前,她曾是山东一个红歌女,一个很受宠的女人,尤其对那些常去泡茶馆的已婚男人。尽管她并不漂亮,却很聪明妖艳,她的小曲唱得很动人,还配上各种撩拨人心的动作,把那些男听客听得痴醉酥软。吴青娶她,并不是出于爱情,只是出于一种夺魁的虚荣。而她跟从他,也是因为他的财富和那不中用的大太太。
“从一开始起,二姨太就知道如何操纵他的钱财。她知道他怕鬼,而且也知道以自杀要挟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因此有一次当他拒绝给她钱时,她便假装吞生鸦片自杀,吴青没办法,只好给她一大笔钱。
“她就这样自杀了好多次,便占有了这幢房子最好的一间卧室,也有了自己独用的包车,甚至为她自己的父母,也争得了一幢房子。
“但有一件事任凭她如何折腾也没用,那就是孩子。她知道吴青渴望着生个儿子,以延续吴家的香火。因此聪明的她,抢在吴青开口前就对他说:‘我早已替你物色好二个合适的太太了,她一定会给你生个儿子的。她还是个黄花闺女呢。’这话倒是真的,只是三姨太相当难看,甚至没缠过脚。
“三姨太自然从此对二姨太百依百顺,两位姨太太相处和谐。三姨太为吴青生了三个女儿。但吴青却要个儿子,并以此为借口又在外边寻花问柳。于是,二姨太又替吴青找了第四个姨太太,那就是你母亲。”
“二太太使了什么法,才使我妈嫁给吴青呢?”我怯怯地问。
“小姑娘家,别问那些事!”杨妈沉下脸说。但很快,她自己说开了:“你妈呀,实在对这个家太好了。五年前,你父亲才去世一年,她和我去杭州六和塔。因为你爸爸是一个有名的学者,而且笃信该塔祀奉的六个美德。因此你母亲对着这座古塔起誓,保证恪守妇道,贞洁娴静,忍耐和不贪钱财。就在我们游西湖时,我们遇见了一对夫妇,那就是吴青和二姨太。
“吴青立时被她的美貌迷住了。那时你妈真是漂亮,特别她的皮肤,光洁白皙,即使她因为守寡而不能浓妆艳服,但她那种天生丽质的美貌,还是光彩四照。然而在中国,寡妇是低人一等的,她不能再嫁。
“但二姨太很快就设了个骗局。她先设法与你母亲接近,然后请她去灵隐寺吃素斋,饭后,又约你母亲一起打麻将,直至深夜。这时,她就殷勤地劝你母亲就在她房里过夜。半夜你母亲一觉醒来,发现身边躺着吴青。
“第二天清早,你母亲就潸然含泪离去,二姨太却四下对人诉说,一个寡妇如何勾引了她的丈夫吴青。一个寡妇,她还能怎么申辩呢?唯一的办法,就是给吴青做四姨太,为他传宗接代。你母亲回到宁波老家,对着她哥哥叩了三个头道别,结果她哥哥踢她,她母亲唾骂她,并且将她永远赶出家门。就这样,你母亲当了四姨太。三年后,她生了个儿子,被二姨太收养去了。我也就跟着你妈过这边来了。”
自从听了杨妈这番话后,我懂了许多事。
我总算看透了二姨太的本性了。
她经常假装热心,陪五姨太去她贫穷的山村老家“摆威风”,然后一转身,又对吴青绘声绘色地描摹五姨太娘家人的贫困和粗俗,嘲笑吴青怎么会被这样一个穷姑娘所迷惑。
她对大太太关怀备至,为她提供大量的鸦片,并躬身为她装烟烧烟,我这才明白,为什么大太太烟瘾越来越大,而且身子日益衰弱。
二姨太把我母亲的儿子抱在怀里,当着我母亲的脸亲吻着他,说:“好儿子,有我这个妈,你这一世将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将来你长大了,我就把这个家全部交给你,靠你养老了。”
而母亲所盼望的那幢房子,终于因为二姨太的又一次自杀,而成为泡影。二姨太以吞鸦片来威胁吴青收回那个许诺。
我真为母亲难受,我希望她大声指责吴青、指责二姨太,也应该指责杨妈——她不应把实情告诉我。母亲总应该起来说些什么……但她没有,她甚至没权力这样做!
旧历的小年夜,天还没亮,杨妈就带着哭声把我推醒。“快,快起来!”
我睡意矇眬地跟着她来到母亲房里,只见房内灯火通明,她躺在床上手脚抽搐,舌头麻木。吴青、杨妈、二姨太、三姨太、五姨太和医生围在她床边。
“醒醒吧,妈妈。”我哭了。
“她吞吃了过量的鸦片,”杨妈哭着说,“医生说,已没有办法了。”
四周死一样地静寂,唯有那架大木钟,里面窜出那个拉小提琴的姑娘,奏出一串重复的令我厌倦的声响。
母亲继续在作着痛苦的抽搐,我想这时,我该说些令她肉体和灵魂都能安宁的话语,但我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木头样呆呆地站着。我又忆起母亲讲过的乌龟的故事。她叮嘱过我,哭是最没有用的,我试着吞下自己咸涩的眼泪,一滴一滴的,但我的眼泪太多,涕泪滂沦的我,终于哭倒在地。
迷糊中,我觉得自己也变成水池里的一只小乌龟,成千只喜鹊在啄饮池里的水,那些水,全是我的眼泪。
过后杨妈告诉我,我母亲是听信了二姨太的教唆,吞生鸦片作假自杀,结果弄假成真了。不是的,完全不是的,她才不会上这个坏女人当。我知道,母亲是真的不想活下去了。她是故意选定小年夜自杀的。死对她,变成一种武器。她把毒药拌在元宵里吞下去了。记得她在吃元宵时,还感慨地说过:“唉,人生,究竟是怎么回事?就是一长串吃不尽的痛苦
元宵把毒药黏在她身子里,她无法得救。在小年夜当晚,他们把她停放在过道的一块木板上,她装裹得十分豪华,比生前还要奢丽体面,戴着纯金和琉璃白玉缀成的头冠,鞋尖两端各缀着两颗硕大的珍珠。
在最后与她诀别时,我扑上去大哭。她的双眼慢慢睁开了,我一点也不惧怕。
我知道她是不放心我。我用手将她眼睛轻轻合拢,心里暗暗对她说:“我会坚强起来的。”
按习俗,人死后的第三天,灵魂将回来讨还宿怨,母亲殁于小年夜,她的灵魂,将在大年初一来上门讨债。因此那天,吴青很有点神色不安,他戴了重孝,应诺将小弟和我,视为正出,也应诺将母亲作为明媒正娶的夫人看待。
我也豁出去了。反正那天,我给二姨太看了被妈踩碎的那串假珍珠项链。她的头发,就是那天开始变白的。
也是从那天起,我学会了大声反抗。

做人,要振作。
女儿,你不需要什么精神咨询医生。这样的医生不是要你振作起来,反而让你过得更糊涂。实际上,这种医生就是靠你们这班人的眼泪喂肥的。
我的母亲,她吃尽了苦头,丢尽了脸。她想千方百计地隐藏着这一切,而最后,这一切又汇成压倒她的更大的痛苦。那就是从前的中国。她们没有选择,不能反抗,也无处逃避,一切都认为是命定的。不过现在她们不一样了,这是最近的中国杂志上说的,她们翻身了。
那种靠人们眼泪来喂饱的家伙,再也不敢坐享其成。中国的人民起来赶走他们。
你的精神治疗医生,听了我这番话后,会说些什么呢?
男人不是牢靠的支架
——映映·圣克莱尔的故事

女儿把我安顿在她新房子里最小的一间屋子里。“这是客房!”丽娜以标准的美国式自傲说。
我笑了笑。按中国的思维,客房应该是最好的卧室,她应该把自己的那间卧室作客房才对!但我没吭声。她的智力,就像一只无底的深潭,石头扔下去,连扑通一声都听不见。
尽管我爱我的女儿,一度她与我共有一个身子,共有一个思维,但她出生了,就像一条鱼一样从我身上滑出去了。从此,我只能站在岸边看着她滑翔。我必须把我的故事告诉她,这是唯一的一个钻进她身子,把她往安全地带拖曳的办法。
她这间封闭狭窄的房间,活像一只棺材。我原该提醒她,这里无论如何不能作婴儿室。后来一想,她才不会听我的呢。而且她早就有言在先:不要孩子。她和丈夫终日忙于应付画那些永远有人会建造、也永远有人会进去的玩意,根本无暇考虑什么生孩子。有一个我者发不好音的词,讲的就是他们这号人,那个字怎么说来着?叫“拿酸”,对,“拿酸”!
一次女儿偶然听我讲了这个词,当场哈哈大笑。要她还是个小孩子,我一定会为她如此没有礼貌而给她个耳光,可现在,不行了。如今,我得靠她和她丈夫资助我以应付日常开支。因此有时,我从他们手里接过钱时,总感到很烫手,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怎么也弄不明白,画出那么一大堆华而不实的房子有什么用?里面放的尽是些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玩意。我的女儿很有钱,可她家里的一切,都是华而不实的,只为了好看,有的甚至连好看都谈不上。瞧我床边这只茶几,一根细脚伶什的黑支架,支着一张沉甸甸的白色大理石台面。明眼人一看就该明白,这张桌子头重脚轻,上面根本不可能再置放什么东西。而这张茶几上,颤巍巍地放着一只只够插一朵花的蜘蛛脚一样细的花瓶。只需稍稍摇动一下茶几,花瓶就会倾倒。真是险乎乎的。
在这幢房子里,我看见许多险象,而我女儿却对此浑然不觉。我对某些预兆,是很敏感的。

多年以前,当我还在无锡,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时,我是很厉害的。中国人的厉害,就是泼野而固执。我终日满脸笑容,对一切都感觉良好,好得听不进任何其他的话语。小小的我,长得很漂亮,我有着小巧的脚,这令我很自负。我在铺着鹅卵石的小径上迅跑,蹦跳,不知磨破了多少双昂贵的外国小牛皮皮鞋。
我还常爱散开自己的发辫,每逢这时,我母亲便会摇摇头责备我:“啊呀,映映,你就像湖里的落水鬼一样!”
落水鬼,是指那些投河自尽的女鬼,她们或为失身或为冤屈而投水,传说中,她们就是这样披头散发的。我听了只是一味痴笑。妈很宠我,我长得与她很像,所以她叫我映映,清晰的映象的意思。
我们家是无锡的首富之一。我们家有几十间房子,每间房间,都置放着沉重讲究的桌橱,上面装饰着玉香炉或玉制香烟罐,它们作为房间的点缀,不多不少,恰到好处。可在我,这些玉制香烟罐,不过是一般盛香烟的器皿。有次我和哥哥,就拿了其中一只五罐,把香烟一倒,就去大街上用它来舀阴沟里的脏水,希望能从中舀到什么宝贝,把自己也弄得和市井上的孩子一样脏兮兮的。
我们的家十分豪华,丝地毯、古董、象牙雕刻等等,应有尽有。可现在当我回忆起我们老家时,给我印象最深的,却还是那让我用来舀阴沟水的玉烟罐,我不知道握在我手里的是一件珍宝。
关于我的老宅,还有一件令我记忆犹新的事。
那年我十六岁,逢我最小的姑母出嫁,家里宾客满堂,热闹非凡。座上有一位新宾客,是新郎的朋友,他比我的大哥还要大一点,按辈分,我叫他叔叔。他酒有点喝多了,脸膛通红。“映映,”他嘶哑着嗓子对我说,“你吃饱了吗?”
猛一下受到众人的注意,我有点不好意思,讪讪地向他笑了一笑,心想他大约会拿出些什么特别的好吃的甜食给我。岂料,他却捧出只西瓜往桌上一放。
“破瓜!”说着,他操起一把刀按在西瓜上。只听“扑”一下,那熟透了的瓜一剖为二,他刚咧嘴狂笑起来,并露出一颗金灿灿的牙齿。满桌的人都笑得前俯后仰,我窘迫得满脸通红,不明白他们笑的什么。
真的,尽管我任性,但我却还纯真,我一点也不明白开瓜这一动作,到底隐喻着什么。直到六个月后我嫁给这个男人的当晚,他喝得醉醺醺地逼上来说“破瓜啰,破瓜啰”,我才明白“破瓜”的含义。
那是个十恶不赦的坏男人,直至今天,我一想到他就要恶心。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嫁给这个男人?这一切,全是因着小姑母的婚礼而引起的。
婚宴次日清早,大多数来赴宴的宾客都告辞了,因此到了晚上,我和我的同父姊妹们,都觉得家里一下子冷清了下来。我们围桌坐着,边喝茶嗑瓜子边聊天。
我的那些同父异母的妹妹们,是父亲的姨太太们生的,而我,是正室所出。我们也谈到男孩子们。我的那些妹妹们,对生活中的一切,都无太高的企望,包括对自己的婚姻。
当她们问及我的择偶标准时,我只是傲然地回答道:“我一个也看不上。”
我说这话,并不是因为那些男孩子没有注意我,我是很知道如何吸引异性注意的,并赢得了他们赞美的。只是因为我一直自视过高,以至没有任何一个男孩子,我以为是可我心的。
人的思想有两种来源,一种是先天的,由父母甚至你的祖先遗传给你的,还有一种来源于别人的灌输。不知为什么,当我在嗑着瓜子时,我又想到前晚,那个大叫“破瓜”的男人。正在此时,窗外一阵大风,把桌上一朵插花的花茎吹断了。突然我有一种预兆,我将嫁给这个男人了。当这个念头在我脑中一冒时,我觉得的不是兴奋,而是意外,我很惊奇自己怎么会生出这样一个预兆的。
当晚的饭桌上,我就听见父亲与姑母姑夫在谈论这个男人。后来好几次,我在姑夫家的院子里,发现他在对面他家的院子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每逢此时,我便也抬眼与他对斗,不甘示弱。
我女儿并不知道,多年前,我曾经结过一次婚,早在她出世的二十年前。
她当然也不知道,那时,我有多漂亮,远比今日的她要漂亮,不像她那样,长着一双乡下人一样的横阔竖大的大脚‘和得自他父亲的大鼻子。直至今日,我的皮肤依旧细腻光滑,体态纤巧,犹如姑娘。只是在我微笑时,嘴角已刻上深深的皱纹。
而我的纤小的双足,以前得到多少人的赞美,现在,它们却是肿胀的,脚跟开裂,胼着老茧。而我的一度明亮闪烁的十六岁的眼睛,如今已是布满黄斑,呆滞晦暗。
但我的目力几乎仍能洞察一切。只要我想知道,我仍可以透过女儿的饭碗壁,看见她还留剩几颗米粒。
就在我婚后的某个下午,在风光旖旎的太湖上,我记得似乎就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爱上他了。他用手轻轻托起我的下巴,抚摩着我的面颊,说:“映映,你有一对老虎一样的眼睛,在白天,它们养精蓄锐,一到晚上,便成了火眼金睛。”
我一点也笑不出来,哪怕他是在做诗,这样的诗句也太蹩脚了。我只觉得心里,某种希望已摇摇欲坠。当你已将自己的身体与某人连结在一起,而你的心,却无法与他沟通时,你常会有这样的感觉。可我多多少少,已开始爱上他了。
我变了,变得连自己都觉得陌生。我为了他打扮自己,不断更换自己的发式,在床第间展示自己的魅力,希望能生个儿子。
就是在游太湖的那个晚上,他种下了这个孩子。我的预兆又灵验了,我知道那是一个男孩子,我能在自己子宫里看见他:他长着与我丈夫一样的大而分得开开的一对眼睛,细长的手指,丰满的耳垂和宽阔的额头。
或许因为我一直过得太快乐了,于是,我逐渐不断尝到痛苦,可哪怕我在最快乐的时候,我的眉毛上端,也总跳动着一种怯然和不安,渐渐地,这种不安开始下移,一直潜到我心里,而且,开始变成现实。
我丈夫为着生意上的一些事务,开始去北方旅游,那是在我们结婚以后不久,可是直到我的肚子隆起时,我们的旅途还没结束。
北边的风是寒冷的,它吸入骨髓,血液都会为之凝冻,这股呼啸而过的朔风,把我丈夫也从我的床上挟持走了:我从小姑母那里得知,他姘上了一个戏于。
这样熬了一阵,当我逐渐已由对他失望变得憎恨他时,我的小姑母又告诉我,他还有好多姘妇:舞女,美国太太,妓女,甚至他的一个比我还要年轻的表妹,她神秘地去了香港不久,我的丈夫也一下不见影踪了。
这一切我都应该跟我女儿丽娜说一说:我曾是那样漂亮且富有,任何男人都梦想着能得到我,可我却遭到自己丈夫的冷落和遗弃。那年我只有十八岁,可青春却已离开了我。一度,我真想投水自尽,做个披头散发的冤鬼。我也该告诉丽娜,正因为我恨死了这个男人,所以我杀死了子宫里的孩子。
堕胎在中国,算不上犯罪,可当时在我,总有点手软,但想到那是那可恶的坏蛋留在我体内的孽种,我就咬咬牙要将它去掉。当护士们从我体内取出这团已没有生命力的血块时,她们问我如何处置它,我塞给她们一张旧报纸,让她们像鱼贩子一样,把那血块往报纸里一裹,然后往太湖里一扔就得了。
现在,在我的女儿丽娜眼中,我完全是一个小老太婆了,那只是因为,她用肉体的眼睛来看我。如果她学会用心灵的眼睛来看我的话,她将会看见一个雌老虎般的女人,那她就得小心点了。

我出生的那个虎年,可真是个坏年头。反正那年挺晦气,农村里瘟病蔓延,城里人心惶惶,那年出世的婴儿都养不大……
这个瘟神足足在边上逗留了四年,可我,却奇迹般地在它的阴影下活了下来,那是在好多年以后,我已长大成人时,妈才告诉我的。
自从丈夫背叛我之后,我开始变得心灰意懒,成天披头散发就像落水鬼一样。
我干脆把衣服覆盖在镜子上,连镜子都不愿照了。终于,我离开了夫家,回到自己娘家去了。
后来,我住在上海郊区的一个堂叔家里,在那里无所事事地过了十年。
他们全家待我很好,因我是作为堂叔的干女儿而与他们生活在一起。他家的房子已是很旧了,挤着三房人家,但我并不是为贪恋享福而去的,我去那里,寻到一份我追寻已久的安宁和古朴之风。在那里,来往的亲戚,都是一些土头土脑的农人,我们就在油腻昏暗的厨房里进餐,稍不留神,苍蝇就会黑压压的、赤豆般一片地停在你的饭碗上。
我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了十年,不再是一个姑娘而成了个遭遗弃的妇人。我开始向往城里的生活。那里的人,就像乡下的苍蝇一样,黑呼呼地一簇一簇,到处都是,那里,男女的交往随便且无人理会。
我穿上时新的套裙,烫起了头发,把自己重新包装了一番。我对多年闲散在家的生活已厌倦了,于是,我决定做个职业妇女,我当上了售货员。
我重又变得漂亮迷人了,这本身是上苍赋予我的礼物。我的穿着,甚至比商店里出售的更昂贵更讲究。我勤勤恳恳地做着自己的本分工作,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克利福德·圣克莱尔,这个大个头白皮肤的美国男人,是来我们店里买削价衣服时与我相识的。
“圣克莱尔先生。”他用英语自我介绍。
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就有一种预感:我会嫁给他的。
“这样的名字,挺像圣人的:圣彼得、圣约翰……”他接着用蹩脚的汉语说。
当时我对他既不喜欢也不讨厌,反正无所谓,但是我却十分清晰地明白在我和他之间,总会有点什么。
圣克莱尔以他独特的方式追求了我四年。虽然我不是老板,可他总是客气地招呼我,与我握手时,久久握住我的手不放,以至在他的汗湿的手掌里,我的手也被握得湿津津的。他仪表端庄,干净整洁,直至我们结婚后,他还保持着这种良好的仪态。只是他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外国人特有的臊味,怎么洗也洗不掉。
他很殷勤,太殷勤了。他经常送我一些小玩意儿:银质打火机,车玻璃制的胸针等等。他送我这些小玩意时的神情,活像一个百万富翁把什么稀罕之物送给一个乡下姑娘似的。
我倒不是存心搭架子,只是我从小家境富裕,好东西我实在见得太多了,别人甚至都无法想象。但我还是每次都有礼貌地接受了他的礼物,并表示恰到其分的感谢,不冷漠他,也不鼓励他。可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嫁给他的,所以,我便把这些毫无价值的小玩意儿,小心地包上后存放在一只盒子里。
女儿丽娜一直以为,是她爸爸,把我从那贫困的生活中解救出来。她既对又错。
丽娜不知道,她父亲像狗等在肉店前一样,足足耐心地等了我四年,最后我是怎么答应他的求婚的?那是直到1946年的事。
一封天津来信告知我,我丈夫死了。在我未打开信以前我就知道,他一定是死了。果然,他是死了。他被一个年轻的女佣人杀死了。在他玩厌了又企图把她扔开时,她用一把利刃刺死了他。
我想我早忘记他了,但一旦得到他的死讯,我还是觉得一阵钻心的痛苦:这个好色鬼,什么香的臭的都往床上拉,连佣人都要,现在好吧,活该呀!痛苦过后,我又感到一片无垠的空虚。
立时我决定了,我决定让圣克莱尔娶我。
圣把我带到美国来,这里的居室,比我在中国住的更小。穿着大号的美国衣服,做一切原该是保姆干的活,笨拙地卷着舌头讲外国话,学习过西方的生活。我还生了一个女儿,她似与我隔着一条河,我永远只能站在对岸看她,我不得不接受她的那套生活方式,美国生活方式。
这一切,我也只能听之任之,时间久了,我也漠然了,无所谓了。我再也不是一只生龙活虎的雌老虎了,早在我答应嫁给圣克莱尔时,我已只是一个没有人气的活鬼了。
我能大言不惭地对女儿说:当时,我爱你爸爸吗?确实,这个男人每晚暖着我的双脚,称赞我烧菜的手艺,当我给他生了个小虎女,当我重番拿出我小心保存好的那些他送我的小玩意时,他竟感动得哭了。
我怎能不爱他?但是,那再也不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的爱,那只是一种幽灵般的爱。你知道什么叫幽灵吗?那种触不到摸不到,虚无飘渺的影子……
不过现在,我很爱圣,我们互相深爱着。我对他倾诉了多年来一直隐藏着的过去。现在,我该把这一切也告诉我女儿,我不甘心把这一切带入坟墓。
这就是我要做的。多年的磨难和痛苦,令我对一切预兆更加敏感和灵验。我得用痛苦的尖角去戳痛我女儿,让她醒悟过来。她会与我今起来的,因为我俩都属虎,斗本是老虎的本性,但我会斗胜她的,因为我爱她。
我听见,楼下女儿在与她丈夫讲话,那纯属毫无内容的泛泛之谈,他们只是貌合神离地生活在一个屋顶下。
早在花瓶砸碎以前,我就知道茶几会掀倒,花瓶会打碎,女儿会上楼来查询……
美国人?中国人?
——龚琳达的故事

女儿想去中国度她第二次婚姻的蜜月,可又有点害怕:“假如他们把我和中国人混成一体,不让我回美国,那该怎么办?”
我安慰她:“别担心。在中国,你根本无需开口,他们就看得出你属‘外面来的’了。”
“什么?”女儿不信。她从来就喜欢刨根问底。
“我说,你就是穿上他们的衣服,不化妆、不戴首饰,他们光从你走路的样子,就看得出你是外边来的。”
女儿听了我这番话后很不高兴,因为言下之意,就是说她不像中国人。在她脸上,显出一种美国式的痛苦。十年前,她会因为不像中国人而叫好,但现在,她却迫切想做个中国人,而今这是很时髦的。可她却已醒悟得太晚了。多年来我一直试图教她讲中国话,可她就是听不进。她唯一能讲的中国话是“谢谢”,“关灯睡觉”,“火车”和“吃饭”。可在中国,靠这些“关灯睡觉”的中国话,怎么行呢?她怎么还担心会与中国人混为一体?事实上,除了她的头发和皮肤是中国式的外,她的内部,全是美国制造的。
这一切都是我的过失:长期来,我一直希望能造就我的孩子能适应美国的环境但保留中国的气质,可我哪能料到,这两样东西根本是水火不相容,不可混和的。
我让她学习适应美国的环境。什么叫美国的环境?假如你在美国出生贫穷,这并不是什么永世不得翻身的耻辱,你可以先争取到个奖学金。如果你让哪片屋瓦砸破头,不必为你的晦气而哭泣,你可以去控告屋主……在美国,反正你可以任意改变你处身的境地。
她很快就学会了这一切。可我却教不会她有关中国的气质:如何服从父母,听妈妈的话,凡事不露声色,不要锋芒毕露……容易的东西都不值得去追求,要认清自己的真正价值而令自己精益求精……
她才不听这一套呢,在我苦口婆心给她讲这些时,她只顾嚼口香糖,巴嗒巴嗒的,然后吹起一只比她自己脸颊还大的泡泡。
“喝干你的咖啡杯,”昨天我对她说,“不要剩下一点,罪过的。”
“又来了,妈,你别这样老派,”她咕咚一口喝完了杯中的咖啡,“别再对我管头管脚了,我是我自己的。”
她怎么可能只是她自己的?我何时放弃过她?

女儿又要结婚了,因此特地要我去她常光顾的那家美容院,去请教她那有名的劳雷先生。我知道她的用意:她对我的打扮不满意,觉得有失她的面子,在她丈夫、公婆和律师及诸亲友前不好交代:人们会想,薇弗莱的母亲怎么如此老式如此土气呀!
“我可以让安梅姨帮我做头发。”我说。
“可劳雷却是著名的理发师,他的头发做得极好!”女儿似没听见我说的;自顾滔滔地说开。
我只好坐上劳雷先生的理发椅,然后女儿开始在一边指手划脚地评判着我的头发,好像我是个木头人似的。“看,怎么都扁平了,波纹都直掉了。”她批评了一通,“她需要剪一剪烫一烫。她以前一直是自己做头发的,从没进过美容院。”
她从镜里看着劳雷先生,劳雷先生则从镜子里打量我,一种职业性的打量。
“她要做什么式样?”劳雷先生问,他以为我不懂英语,说着,捏捏我的头发。
“妈,你要做怎样的式样?”我不明白为什么,她突然给我做起翻译了,未及我开口,她又自作主张地对劳雷说:“她想隐隐有一曲波浪,但不要剪削得太短,否则待举行婚礼时,头发会蓬松起来。她不喜欢烫得太卷曲,也不喜欢太古怪。”
然后,她又回头大声对我翻译着:“是吗,妈?是不是不要烫得太卷曲?”
我笑了笑,一种挺美国式的微笑,但在美国人看来,这还是一张中国脸孔,一张他们永远也理解不了的中国脸孔。可我心里泛起的,却是一股羞愧。我之所以羞愧,是因为她,我女儿为我觉得羞愧,可我一直却是,为有这么个女儿而骄傲的。
但她并不因为我是她母亲而觉得骄傲。
劳雷先生继续摆弄了一番我的头发,然后他看看我,又看看我女儿,说了一番实在令我女儿很沮丧的话:“哎唷,真是不可思议,你俩长得多像!”
我笑了,这是真正的中国式的微笑,可我女儿的笑容,却显得十分勉强。只见劳雷先生叭嗒一下捻了个响指:“洗头!给龚太太洗头。”
当椅子边只有我女儿一人时,只见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皱皱眉,说:
“脸颊是一样的,”她指指我的脸颊,又晃晃她自己的,然后再撮起嘴唇,将自己两边脸颊深深凹进去,再次端详着镜中的自己,与我比较着。
“一张脸的长相,可揣摸出人的气质性格,还可以推测未来。”我随口说。
“什么意思?”她问。
该轮到我说了。瞧这两张脸,那么相像!这么说,连同快乐、悲忧、好运和过失,都会十分相像了。
我想到自己的母亲,很久很久以前,在中国,当我还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时。

我的母亲——你的外婆,一次曾专门为我看了相。那晚正是大年夜,过了年我将是十岁了,这在中国是一个大生日。或许正看在这一点上,她没有讲太多批评我的话。
“你很有福气,”她说着捏捏我耳垂,“瞧这对又肥又厚的耳垂子,就像我的一样。耳垂子边薄的,生来就是穷命。你长着一对好福气的耳朵,但你必须不放过任何机会。”
然后她又轻轻拍拍我下巴:“下巴正好,不长不短,说明你的寿数恰到好处。
寿命太长也不好,变成一种负担了。”
至于鼻子,你外婆说:“你的鼻子也像我,鼻孔不太大,因此守得住钱财,鼻子挺直,也是个好相,鼻子不正的女孩,运气总不好。”
然后她又掰开我的头发:“我们的额头也很像,或许你的前额比我更宽,因此你比我更聪明。而你的发鬓长得比我低,这说明你在年轻时,生活上会有些坎坷……眼睛也很好,是诚实热情的,你会成为个好妻子、好母亲和好媳妇。”
当时我还很小,我很希望长得更像母亲一点,因此,不觉时时模仿她的表情和举止。
我变得和她越来越像了。可一次洪水,却让我和母亲分开了。我的第一个婆家把我撵出来了,然后又是一场战争,接着过了一个大洋,把我带到新的国度。妈再也不会知道,这些年来,我的脸相有了很大的改变。我的嘴角开始者往两边耷拉,而我的眼睛,也开始很美国化地左顾右盼,而在旧金山一辆拥挤的电车上,一个急刹车,把我的鼻子撞歪了,那正好是在我们去教堂的路上。
在美国,要想保持一张不变的中国脸孔,那是很困难的。甚至在我还未去美国以前,在北京,我就特地花钱请了个在美国长大的中国小姐,让她教我该如何适应美国的生活方式。
她曾经如此对我说过:“在美国,你万万不能对人说,你要永远留在美国。如果你是个中国人,你一定得说你羡慕美国的教育及他们的思维方式,你必得向他们表示,你要成为一个有学识的人,然后把学到的本领献给中国人民。”
“那……如果他们问我,我想学哪一门专业,我该怎么说?”
“宗教,你一定得说,你要学习宗教。”那个漂亮的女孩子如此教导我,“美国人对宗教,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人的想法,各有不同。因此在这方面,无所谓对与不对。你只要对他们说:‘我是为上帝而赴美深造’,他们立时会十分敬仰你。”
然后,这女孩子代我填写了一份表格,我再把她所写的抄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我完全能默写下来为止。在姓名一栏上,我填上琳达·孙,生辰日期:1918年5月11日,出生地:中国太原。而在职业一栏,我写上神学院的学生。
最后,在接受了我更多的钱之后,那女孩子又给了我一个忠告:“首先,你必须找个丈夫,最好是找美国公民做丈夫。”
大约看见我吃惊的样子,她很快又补充着:“当然,美国公民也有中国人。
‘公民’并不一定指高鼻子外国人,但如果你丈夫不是美国公民,那你还得做第二件事,就是生个孩子。是男孩或女孩在美国倒问题不大,反正他们都不会给你养老送终的,你说呢?”我们哈哈大笑。
“不过,尽管如此,你还是得小心,”她对我说,“如果移民局问你有几个小孩,或者你想要几个孩子,你必须回答吓,你还没结婚呢。’语气要诚恳虔诚,表情要真挚坦然。”
当时的我,一定显出一种困惑的表情,因此她马上接下去解释着:“要知道,你一旦生了个孩子,这孩子就是美国公民,他可以让母亲也作为美国公民留下,懂不懂?”
但令我困惑的不是这,而是为什么她说我应该语气要诚恳,难道平时的我,给人的印象还不够诚恳坦直吗?
我女儿总跟人家说,我是从中国经过一段长途颠簸才来到美国的。这话是不对的。我并不是那样穷。我是乘飞机,而不是坐船来的。我的第一个婆家给了我一笔钱,然后我做了十二年的电话接线员,也积了一笔钱,因此我并不穷。但我乘的那班飞机,却飞了三个星期:它在香港、越南、菲律宾、夏威夷等地都要停留,因此待最后抵达美国时,我再也扮不出一副真诚快乐的表情了。
女儿,你还者要跟别人说:我是在“中国屋”餐馆遇到你父亲的,说是我有一次从甜饼馅里吃出一张命运纸,上面写着,我将嫁给一个黑黑的漂亮男人,我刚把那张纸放下,那个饭店侍应生就冲着我笑,后来,我就嫁给他了。你真会胡开玩笑。
你父亲根本从未当过侍应生,我也从不上这餐馆吃饭。从来只有美国人才爱上“中国屋”吃中国菜。如今这家“中国屋”餐馆已拆掉了,在原址上造起一家麦唐纳餐馆,而中国招牌上则写着“麦东楼”三个字。这简直在胡搞,什么“麦东楼”!唉,你呀,你们呀,都被那种假中国化迷惑住了。让我把一切都如实告诉你吧。
我刚到时,海关处并没人问过我什么刁难的问题,他们核对了我的证件后,就让我进关了。我决定先去找那个北京女孩提供给我的地址。我跳上一辆公共汽车,来到加利福尼亚街,看见一幢高耸的大厦,这是老圣玛利亚教堂,布告栏上写着:上午七时到八时三十分,中国礼拜。我默记着这个时间表,以防万一移民局问我在哪里做礼拜,我就可以对答如流了。随后我穿过马路,对面是一幢普通楼房,只见墙面漆着这样的字样:今天的得救为了明天的安宁①——美国国家银行。当时我就想,噢,那就是美国人做礼拜的地方。今天,那个圣玛利亚教堂还在,可当年那幢低矮的银行已拆掉了,竖起一幢五十层楼的大厦,就是现在,你与你的未婚夫在那儿供职,盛气凌人地应付每个纳税人的地方。
当女儿听到这里,总会乐得哈哈大笑。看不出吧,老朽的母亲也会讲几句笑话的。
我继续沿着小坡路往上走,街道变得越来越狭窄、阴暗和肮脏,虽然一路上能不时看看各种有中国特点的装饰,却都是粗糙蹩脚得很,我弄不明白,为什么人们总要把中国风味中最落后的部分作为特色来点缀?他们为什么不建造些庭园或水池之类?
①英语得救与储蓄为同一词,琳达在这里搅混了。——译者注
我终于按地址找到了那个北京女孩提供我的地方,尽管我早对此不抱太高的希望,但那个吵闹肮脏的环境,还是令我倒抽了一口冷气。这是一幢绿色大楼,一大群孩子老鼠样在楼道上窜蹦着。在402号,一个老太太出来了,她一开口就抱怨着,她足足等了我一个礼拜。然后,她又很快就写下几个地址给我,随后她向我摊开她的手,我给了她一美元,她不屑地瞄了眼,说:“小姐,”她用汉语说,“这里是美国,哪怕一个叫花子,一美元也打发不了的。”我又给了她一美元,她说:“唷,你以为我这个咨询如此廉价呀!”我只好再给她一美元,她这才不吭声了。
我按照这个老太太提供的地址,在华盛顿街找到一个廉价公寓安下身。这种廉价公寓,通常都位于一家小店楼上,然后,又根据那花了三美元才获得的咨询名单上,我找到一个每小时有七十五美分的工作。那可是个可怕的工作。本来我希望能做个售货员,但我的英语不行。而这个工作,是为外国男人做按摩。我马上知道,这种行当,犹如中国的四等妓女无疑,因此我马上辞掉了,并用黑墨水把那个地址涂掉了。而其他职业,大多由广东人和台山人垄断着,这些南方人世世代代在这里,打下了根基,发了洋财,由他们的重孙或玄孙掌握着整个华人区的命脉。
由此想到母亲曾对我说过:“我早年的生活是坎坷颠簸的,这很有道理。后来,我就在一家甜饼工场做事。我们坐在机器边的高凳上,机器上不断运送出滚烫的小煎饼,而我要做的,则是抓起那滚烫的金黄色的煎饼,嵌进一张命运条,然后趁着煎饼尚未变硬时,把它们对折。这工作看着简单,却十分辛苦。你如果下手太快,会让烫黏的面团灼痛手指,落手太慢,甜饼就会变硬,那就无法嵌进命运条,而且这个煎饼也就报废了。
只做了一天,我的十只手指就给灼得通红通红。第二天,我的眼睛也吃不消了,因我一天到晚得盯着煎饼看。第三天,我的臂膀都抬不起来了。但熬了一个星期后,我就能轻松地应付这种纯属机械的操作了。这时,我才有暇发现,我的一边是个沉默寡言的广东老妇人,她不苟言笑,至多自己用广东话唠叨一阵。我的另一边,是个年龄与我不相上下的女工,我发现她边上盛次品的桶内,次品极少,我怀疑她根本把那些做坏了的煎饼吃掉了。她长得很丰满。
“暧,小姐,”她常常这样压过机器的隆隆声叫我,她的声音听起来很让人愉快,因为,她也讲国语。“你想过没有,有一天,你会出人头地地决定他人的命运?”她这样问我。
我一下没听懂她的意思。她便顺手拈起一张命运纸用英语朗读起来:“不要在洗衣服时与人打架,否则即使你得胜了,你的衣服也会变脏的。”
我还没能听懂,她又拣起另一张纸条念道:“钱是万恶之首,它会让你因不满足而去盗窃。”
“什么废话!”我说着,并决定应好好学一下这些美国谚语。
“这就是命运!”那年轻女工解释着,“美国人以为这就是中国谚语。”
“可我们中国人从来没听说过这些鬼话,”我说,“这些话语毫无意义,根本不是什么命运,只是一派胡言乱语。”
“不,小姐,”那个年轻女工咯咯地笑着,“这些晦气话就是通过我们的手,送到其他那些倒霉鬼手里的,看看谁得到它们了。”
这个年轻女工,就是许安梅。看,就是安梅姨。现在又老又怪的安梅姨。
有一天,安梅对我说:“琳达,这个礼拜天到我们教堂来吧。我丈夫的一个朋友,想找个中国太太,当然,他还不是美国公民,但我肯定知道,他有办法拿到公民身份的。”就这样,我认识了你父亲龚丁。这次的结婚可不像我上次的婚姻,这次我可以自己选择:行或者不行,我都可以自己选择。
但第一眼看见你爸,我就不大顺眼。他是个广东人!我怎能嫁给一个广东人呢?但安梅姨却说:“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已经不在中国,不再需要非找个同乡故里的丈夫不可。在美国,每一个中国人都是同乡。”
第一次与你父亲见面,我们两人都挺害羞的。我们各自不懂对方的方言:广东话和国语,我们便一起去上英语课,讲英语,有时将汉字写在纸上来帮助理解对方的意思。但对于要结成一对夫妇的男女来说,这样的谈话是远远不够的,而这样的谈话方式,颇像英语课上的会话:“我看见一只猫,我看见一只老鼠,这是帽子。”
但我很快就觉得,你父亲是很喜欢我的。他会用中国戏剧里那种夸张的表情,与我谈话。
比如,他手绕着自己头发,手脚不停地划动一番,我便知道,他所供职的那个太平洋电话公司,工作有多紧张多忙乱。你实在不了解你父亲,他具有演员的天才。
后来我才发现,他的职业,并不如他所描绘得那样忙,那样重要,甚至也没那样好。这时,我可以与你父亲用广东话对话了,我总要问他,为什么他当时不找一个更好一点的职位?这时,他便装聋作哑了。
至今我也对自己好生奇怪,为什么我非要抓住婚姻这个字眼呢?我想,那全是因为安梅给我灌输的那一套。她常跟我说:“在电影里,男孩和女孩传字条,然后双双陷入爱情烦恼之中而不可自拔。你也需要做点这样的游戏,否则,待你醒悟过来,你已成为个老太婆了。”
那晚,安梅和我在当班上,拼命搜觅命运纸条,我们想找一张合适的给你父亲。
安梅已选好了一大堆候选的纸条堆在一边。其中一条写着:“金钢钻是女孩子最好的伴侣,对一个好朋友,你永远不要原地踏步。如果你有了这样一个想法,那就是求婚的时候了。”
我自己选中了一条:“当家里没有另一半时,这幢房子就不能称为家。”我悄悄把这张命运纸包在一只煎饼内,然后把这煎饼小心包好。
次日下午英语课后,我将手伸进自个的挎包,故意惊叫一声,然后从中摸出一只甜煎饼:“看,一只甜煎饼。哎唷,整天看着这些甜煎饼都看得我倒胃口了,这只给你吃吧!”
他接过煎饼巴哈巴喀地吃起来,一边读着嵌在里面的命运纸。我便假惺惺地凑上去说:“那纸上写着些什么?”他不吭声,我催着他:“翻给我听听。”
那天我们正在朴次茅丝广场散步,那是个雾蒙蒙的黄昏,穿着薄呢大衣的我,觉得冷飕飕的,因此我希望你父亲快点向我求婚,我可以早点回去了。只见他认真地读完了那张命运纸条,然后颇严肃地说:“哎呀,spouse这个词怎么解释?待我回家去查查字典明天再告诉你。”
第二天,他便用英语对我说:“琳达,你能做我的配偶吗?”我听了哈哈大笑,他那个用词实在不大妥帖。就这样,我们决定结婚了。
一个月后,我们在第一浸礼会,就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举行了婚礼。九个月后,你爸和我,就拿到了我们的公民证明——一个又胖又重的男婴,你大哥温斯顿。我之所以喜欢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由“赢得”和“吨”①两个单词组成,我要培养一个一生可以赢得好多好多的儿子,他要赢得许多东西:钱财、声誉、富裕的生活……那时我就想,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有的,我怎么会料到,温斯顿后来竟死于车祸,那时,他才十六岁!
温斯顿出世两年后,我又有了你另一个哥哥文森特,我之所以为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这发音很像“赢一百”,也是赚钱的声音。结果想赚钱想得太入神,我在公共汽车急刹车时撞歪了鼻子,这以后,你出世了。
可能是那只歪鼻子改变了我,也可能是因为襁褓里的你,实在长得太像我。我希望你这一生完美无缺,我给你取名薇弗莱,那是我们住的街名。我住在这里,但将来你长大了,你会带着我离开这里的。
①Wins——赢得,ton——吨。——译者注

劳雷先生用刷子刷着我头发,我的头发依旧柔软、乌黑。
“哇,妈,你真行。婚礼上,大家都会以为你是我的姐姐的。”
我从理发镜里打量着自己,我知道自己长相上的某种缺陷,这种缺陷我也带给了我女儿。
“哎呀,你的鼻子怎么了?”我失声叫了出来。
她看看镜子,莫名其妙地耸耸肩。“怎么了?我鼻子没什么呀!”
“它怎么有点歪曲的?”我问,的确,我发现她鼻子的一边偏歪了一点。
“怎么啦,这是你给我生成这个样的!”
“它确实是歪掉了,你得去整容医生那里弄个塑料撑架把它矫正过来。”
女儿只是无所谓地一笑,头一侧,挨着我焦虑万分的脸面,说:“别傻了,妈妈。我们的鼻子长得都还可以,这样的鼻子令我们看上去有起伏。”
“这个‘devious’是什么意思?”我问。
“就是……曲折,喏,一条路不是坦直的,它有许多支路,我们可以走这条也可以走那条,就好像我们俩看上去是同一脸型,其实我们是各不相同的。我们讲着所想的,但我们各自的理解却是不同的。”
“人们会从我们长相上看出这个吗?”我问。
她笑了:“才不呢。人都有两面性。”
“这样好吗?”
“如果你能因此而如愿以偿,那当然是好的。”
我看看镜中我们母女俩,我又想到自己的为人处世的准则,我实在弄不明白,哪个是中国式的,哪个是美国式的。反正我只能两者合其一,取其一,多年来,我一直在两者中徘徊,考虑取舍。
去年我回了阔别四十年的中国大陆,尽管我取下一切珠宝首饰,也不穿颜色过分鲜艳的衣服,我用他们的货币,讲他们的语言,但他们仍能认出我不是纯粹的中国人,他们还是要我支付比一般价格高几倍的外国人标准的价钱。
所以现在我常常百思而不得其解:我到底失却了什么?我又得到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女儿是怎样想的。
我们共有一个母亲
——吴精美的故事

我们的火车开始从香港进入深圳,霎时,我一阵激动,只觉得额头上汗涔涔的,我的血管突突地跳着,从骨髓深处,我觉得一阵深切的疼痛。我想,妈讲得对,我觉得唯有这时,自己完全变成一个中国人了。
十五岁那年,为了坚持我皮肤下面流着的中国人的血液,我与母亲大吵了一场。
当时我是旧金山市加利略中学的二年级生,班上所有的同学都承认:我是中国人。
唯有母亲一口否认:“这没有用的!”母亲曾在上海一个著名的护士学校读过书,她说她精通遗传学,因此不管我同意与否,她一口咬定:“唯有你出生在中国,否则,你无法感到和想到自己是中国人。”
“总有一天你会体会到的,”我妈说,“这种感觉融化在你的血液中,等着沸腾的时刻。”
这样的话让我恼怒、生气。可待我母亲真的显出典型的中国行为时:如与店主喋喋不休地讨价还价,还有,当着众人剔牙撅嘴,对柠檬黄与淡粉红的不协调的搭配等等。
但今天,当火车开进中国边界时,三十六年来,在我母亲去世以后,我坐在火车上,带着一团归乡的梦幻,我才发现,我从来没有真正体会到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心态。
我们的第一站是广州。我的七十二岁的父亲吴坎宁,将去广州拜望她的姑母。
从十岁离开他姑母以后,他就再也没见过她。我不知是因为急于与姑母见面,还是因为回到了中国,七十二岁的父亲像个小男孩一样,激动得坐立不安。他显得如此地天真快乐,令我觉得简直要上去拍拍他额头和替他扣好纽扣似的。我们面对面隔着张小茶几坐着,桌上置着两杯冷茶。这是第一次,我看见父亲泪眼盈盈。在窗外,可以看见被小心地切割成一块一块的,整齐的黄绿色的耕地,狭狭的沟渠,像晶莹的饰带一样,缓缓流过。村路上,三个穿着蓝外套的人影,坐在慢慢走着的牛车上。
不知为什么,这个十月清晨,中国田野上最普通的一幕,会使我双目也满噙着泪水,似唤回我一个遥远的记忆。
三小时火车后,我们抵达广州。除了上海这个城市的名称没有改变拼法外,几乎中国所有城市的名称的拼法都改变了。我想这本身也就意味着,中国在各方面都改变了。在广州与爸爸的姑母见过面后,我们将赶乘飞机会上海,在那里,我将与我的两个同母异父的姐姐见面。
她们是我母亲与她前夫所生的一对双胞胎。在战乱时从桂林出逃到重庆的途中,她不得不把她们丢弃在路上,那是1944年抗战时期。妈曾经和我讲述过这件事,因此我对她们的印象还是一对嗷嗷待哺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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