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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书十二种+-清-刘一明(1)

_47 刘一明(清)
九二,真信在中,知自守黑,陰陽隔礙潛通,神明自來,如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同聲相應,同氣相求,不期然而然者。此潛修密煉之信也。
六三,入於旁門,執著一身,強扭強捏,如得敵之信,信至於敵,久必有變,始而信此,既而信彼,這條不成,又作那條,或鼓或罷,或泣或歌,虛而不實,所謂“同類易施功,非種難為巧”,信非所信,終必敗信,此認假為真之信也。
六四,居上陽下陰之間,柔而守正,順其陽而不順陰,如月幾望馬匹亡也。人身純陰無陽,如月本無光也。必借他家之陽,然後生丹者,如月借日光也。月於晦朔之半,與日相交,初三,光輝方生,十五與日對望,光輝圓滿,陰順其陽也。十六一陰潛生,漸至三十,與日相背,光輝全無,陰違其陽也。
金丹之道,始而以陰求陽,複於純乾,如月幾望也。既可借陽退陰,以化其氣質,如馬匹亡也。順其陽而絕其陰,一粒寶珠,懸於太虛空中,圓陀陀、光灼灼、淨倮倮、赤灑灑,無物不照,無物能瞞,更何有咎之不無乎?此柔而求剛之信也。
九五,剛而中正,陰陽混合,性情精神,皆歸中央,仁、義、禮、智,皆歸於心,五行攢簇,誠一不二,是信之攣,如固結而不可解,所謂“一粒金丹吞入腹,始知我命不由天”,工夫到此,渾然天理,萬緣俱空,自然無咎。此剛柔如一之信也。
上九,自用聰明,妄猜私議,不能巽下求人,窮究實理,冒然修為,其進銳者,其退速,本欲登高,反而落下,是亦翰音而已,何能沖舉登天,以成天下稀有之事乎?此誤用聰明之信也。
然則,中孚之道,貴乎信而得中,尤貴乎信而得正。信而得中,則志念堅固,經久不變,信而得正,則是非分明,修道最易。能中能正,信於道,即能行其道。行其道,即能成其道,一信而未有不吉,未有不利者也。
 
上震下艮(小過卦第六十二)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初六,飛鳥以兇。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兇。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兇,是謂災眚。
 
小過者,陰過於陽,小的過也。卦德上震動、下艮止,止以運動,動本於止,止之堅固,動而不大,且卦體二陽在於四陰之中,內實外虛,內剛外柔,以小養大,故謂小過。此實以用虛之卦,承上節卦而來。節者,有險面能悅,內有主宰,借世法而修道法,依人事而複天德,命基堅固,可以自有為而入無為矣。
金丹之道,當先天真陽未複,須虛心而求實腹。及先天真陽已複,須實腹而又虛心,虛心之功,所以運天然真火,煆盡後天陰氣,以期脫化耳。是以小過而有亨道也。小過雖亨,尤利於貞,若不貞,而亦不亨。蓋小過之貞道,動不離靜,靜以運動,動靜如一,真人潛深淵,浮游守規中,勿忘勿助,綿綿若存,可小事不可大事也。
小事者,無為之事。大事者,有為之事。有為者,所以采陽。無為者,所以養陽。既已實腹,宜小過而養陽之事。若大而不能小,不但不能保陽,而且有以傷陽,小過之利於貞,利於小動,不利於大動,利於小止,不利於大止,動而能止,止中有動,止於其所而動之,雖動而不出其位,如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鳥雖上飛,其音下遺,動不離止也。動不離上,不宜上,宜下,小過而養大,抽鉛添汞,溫養十月,聖胎成全,霹靂一聲,嬰兒出現,養之足,而吉之大,小過而大吉,利貞之小過,神哉!妙哉!
初六,當小過之初,正宜止於其所,煉己持心,乃柔而止之不固,急欲沖舉飛升,如鳥飛而不止,懸虛不實,欲向其前,反成落後,不吉而凶,理有可必。此小過而妄想大過者也。
六二,性質本陰,若舍陽應陰,如過祖遇妣,陰太過陽矣。然柔而得正,不用過高之陰,而就卑下之陽,如不及其君,遇其臣,陰不過陽,而及至陰陽相當,剛柔一氣,內念不出,外物不入,不使有一毫客氣雜於鼎爐之中,自無得而復失之咎。此小過而不大過者也。
九三,陽氣充足,正當防危慮險之時,乃剛而不中,知大而不知小,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天寶得而復失。此大過而不知小過者也。
九四,剛而能柔,已是陰陽合一,五行混化,正當待時超脫,有無不立之時,再弗可過通其柔者,若不知止足,猶用柔道以前往,是小之太過,反招客氣,必有危厲,此其所當戒者。戒之者,須要隨時通變,勿用永貞,可止則止,休歇罷功,可動則動,脫胎神化,由養而脫,打破虛空,方為了當。此小過而不可太過者也。
六五,純陰無陽,如密雲不雨,自我西郊矣。修真之道,取真陰真陽兩弦之氣而結丹,只密雲而不能致雨,自我郊而不及彼郊,彼我相隔,亦如公弋取彼在穴矣。五近於四,賢士在望,不能屈已以求人,或靜坐觀空,或忘物忘形,是欲一空而了大事,以空射空,彼空我空,取彼在穴,內外一空,空而不實,焉能濟事?此小過而不知求大者也。
上六,愚而無知,已小過矣。再弗可遇,過者乃愚而自用,聽信盲師,動作於上,或搬精補腦,或運氣天穀,或存眉間之思,或守泥丸之神,或默朝上帝,或鑒形出殼,知進而不知退,如鳥飛極,上不能自止,終有災眚而莫可救。此本小過而又遇過者也。
然則,小過之道,當丹未得,須以陰而求陽,及丹已得,須借陰以養陽,總要小之得正,不可小之太過,不可小之不及,方能亨,方能利,小過而大吉矣。
 
上坎下離(既濟卦第六十三)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
上六,濡其首,厲。
 
濟者,陰陽相濟之義。既濟者,陰陽相濟之極也。卦德上坎陷、下離明,借險以養明,以明而禦險,明由險生,險因明通,明險相濟,故謂既濟。此防危慮險、固濟丹元之卦,承上中孚而來。中孚者,悅而巽行,深造自得,陰陽不濟者,終必能濟矣。但不濟須求濟,既濟須保濟。保濟者,固濟丹元之功。固濟丹元,在乎以明禦險,防險養明耳。養明者,藏明於內,有智不用,有才不使,明其明德,止於至善也。防險者,謹慎於外,非禮不履,非義不行,素位而行,不願乎外也。內既能養明,外又能防險,明有養而明不傷,險遇明而險即消。
明為離德,位於南,為火,即神也。險為坎德,位於北,為水,即精也。神好動而火上炎,以精養神。火得水而燥氣悉化,精易泄而水下流,以神攝精,水得火而欲念自消。燥氣化而神安,則心虛;欲念消而精一,則腹實。心虛則人心無而真陰現;腹實則道心發而真陽生,以真陰順真陽,以真陽統真陰,真陰真陽,兩而相合,恍惚有象,杳冥有精,結成一粒黍米寶珠,吞而服之,延壽無窮,是既濟固有亨道也。
但陰陽既濟則明盛。明盛,易於恃明自用,若不謹慎,少有疏失,明極反暗,道心又昧,人心又起,濟中即有不濟,是既濟之亨又小也。
蓋以事在未濟,人多戒懼修省,用明以防險;事在既濟,人每晏在自殆,昧明而招險,亨小不大,得而復失,皆在於此,是以既濟亨道,惟利於守正耳。以正養明,以正防險,自然明不傷而險不生。但以明防險,尤利於既濟之初。初則吉,而終則亂也。
初吉者,養明於早,有險無險。終亂者,用明太過,無險招險,總此一明,總此一險,能養其明則無險,過用其明則有險。修道者,可不於既濟之初,早防其險乎?
初九,在既濟之初,剛而守正,如車曳其輪而不前,人濡其尾而退後,能敬謹於始,自無咎於終。此方濟,即防其不濟也。
六二,柔而無剛,陰陽不濟,大道難修,如婦喪其茀而有險矣。然柔而中正,煉己待時,虛室生白,神明自來,是以勿逐七日得也。
七日者,火之數,煉己而火返真,以明破險,借險生明,取坎中之陽,填離中之陰,水火相濟,不待勉強,自然而然,此以陰而求陽相濟也。
九三,居明之極,有近於險,如有鬼方也。不能戒備於早,既濟將不濟,雖剛而得正者,若欲不為險傷,亦必盡其力而方保濟,如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剛而得正者,且如此,而況不正之剛乎?故曰小人勿用。此既濟而不能豫防不濟也。
六四,當既濟之時,黜聰毀智,防危慮險,如舟有濡,先備衣袽,終日戒之。此既濟而能時防不濟也。
九五,當既濟之時,滿盈自居,腹實而不知虛心,既濟中即藏不濟,如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也。
蓋未濟之時,方致濟,以虛求實而能濟,既濟之時濟已極,實而不虛,仍不濟。虛能實,滿招愆,理所必然。此既濟而又招不濟也。
上六,火候不明,持盈未已,不能防險於既濟之時,自然致險於既濟之終,如濡及於首,全身失陷,陰陽散渙,前功俱廢,危厲所不能免。此既濟而終歸不濟也。
修道者,至於取坎填離,水火相濟,不知費過多少苦功,幸而得之,及早封藏,防危慮險,以修向上事業。否則晏安自息,休歇罷功,火候有差,既濟又不濟,成而複敗,可不惜乎?故有為無為之道,隨時而用,必以有無一致,虛實兼該,了性了命為極功也。
 
上離下坎(未濟卦第六十四)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
初六,濡其尾,吝。
九二,曳其輪,貞吉。
六三,未濟,征兇,利涉大川。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上九,有孚於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未濟者,陰陽猶未濟也。卦德下坎陷、上離明,明於外而暗于內,因明致陷,因險生明,陰差陽錯,兩不相應,故謂未濟。此煉己退陰,待時返陽之卦,承上小過而來。小過者,動止如一,以小養大,無為之道,乃陰陽相濟以後之事,當其未濟,必先煉去一切陷陽之陰,而後真陰現象,真陽來還,陰陽相濟,金丹凝結,此煉己待時有為之功,所以貴也。人自二八數足,乾坤相交,乾中之陽入于坤宮,坤實成坎。坤中之陰入于乾宮,乾虛成離。離中一陰,受乾陽之氣,陰陽團聚而變為火;坎中一陽,受坤陰之氣,陰陽薰蒸而變為水。此水此火,在後天中陰陽相雜,真假相混,日生夜長,溫和之火,化而為暴燥之火,真一之水,化而為淫欲之水。火性一發,識神用事,元神退讓;水性一動,濁精作禍,元精消耗,於是爭名奪利,比勝好強,損人利己,聰明外用矣。恣情縱欲,迷於聲色,自暴自棄,陰險在內矣。
明用於外,而暗於內。陷其真而認其假,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性亂命搖,陰陽不和,五行相傷,七情六欲,般般懼全,千謀百智,件件皆有,此未濟之所以為未濟也。
然曰未濟,是未至於濟,非絕不能濟,特人未求其濟耳。若求其濟,亦終能濟,是以未濟而有亨道也。未濟雖有亨道,但後天陰氣,用事已久,先天真陽,陷溺已深,未能遽然有濟,必須煉己之功,方能見效。煉己者,煉人心也。人心為群陰之祖,人心一去,群陰亦化,虛室生白,真陽漸有可複之幾。但未到煉己純熟之時,則心不虛而明不真,陰氣猶未退盡,不可急求其濟,倘不知火候,急欲濟之,是人心用事,假明做作,未濟終不濟,如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矣。狐屬陰,多疑之物,小狐雖疑少,不能無疑。
人心不去,道心不彰,亦小狐之類,雖有濟之幾,未至濟之時,幾於濟而煉己未熟,雖欲向前,反成落後,濡尾不利,如何能濟?故修道者,煉己必至於虛極靜篤,陷陽之陰退盡,方能先天至陽之氣,自虛無中來。真陰真陽,兩而合一,未濟者而能濟。經雲:“煉己不熟,還丹不結。”可知煉已為修真第一著,煉已待時,豈小補雲哉!
初六,在深險之處,為下德之人。修道須先煉己持心,由漸而頓,未可遽求其濟,乃愚而自用,亦欲效高明者之致濟,身未動而險即隨之,如濡其尾而不能前,適以取吝而已。此未濟而強求其濟者也。
九二,剛以柔用,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煉己待時,如車曳其輪。暫時養剛,雖在未濟之時,而有暗濟之吉。此未濟而待時致濟者也。
六三,在未濟之極,將有可濟之幾,不知藥物火候,依一己之陰,妄想有濟,行險僥倖,未濟終不濟,征遠而未有不凶者。幸其居於二陽之間,能順有道之士,借人濟已,陰可化而陽可複,雖涉大川之險,亦吉無不利矣。此未濟而求師致濟者也。
九四,剛居柔位,似乎失正,不吉而致悔。然其所以貞吉而悔可亡者,特以勇猛精進,用剛道震起,伐鬼方而除後天之陰,潛修密煉,用柔道,三年有賞於大國,以複先天之陽。然必三年有賞者,真陽為假陰所陷已久,真者固不易複,假者亦所難除,必須功深日遠,方能有濟,此未濟而漸次致濟者也。
六五,虛人心而求道心,不為假明所誤,是以貞吉也。下應二陽,取彼坎中之實,以填我離中之虛,虛心而能實腹,是以無悔也。貞吉,無悔,陰陽相合,假明去而真明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感而遂通,寂然不動。是謂君子之光,始而未濟者,終而大濟,其致吉已於虛心信之矣。此未濟而能虛心致濟者也。
上九,在未濟之終,正是有濟之時,可信其陰陽相濟,出於自然,不待勉強,飲酒宴樂,可以無咎。然天時雖有濟,亦人事不可廢,盡人事以扶天道,則天人合發,信於濟而信之是矣。否則,天時有濟,不過偶然間耳。若無調理水火之功,則先天至寶,來而又去,濟之不固,終歸不濟,如濡其首,有孚失是矣。此乘時而用人力致濟者也。
然則,未濟致濟之道,當陽氣有陷,須煉己待時以防險。當陽氣出陷,又當借明破暗以化陰,急緩進退,不失其時,方是陰陽相濟、性命雙修之道。學者欲修大道,可不以煉己為先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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