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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疲劳》作者:莫言

_9 莫言(现代)
我用力眨巴眼睛,将眼睛里的黏液排除,这时,虽然我还没看到自己的形象,但我知道自己已经投胎为猪,在我面前那些颤抖着、蠕动着、吱吱乱叫的小家伙,都是我的哥哥姐姐,看到了它们的形象,我也就知道了自己的形象。我的心中充满怒火,恨老奸巨猾的阎王又一次耍弄了我。我憎恨猪,这肮脏的畜生。我宁愿再次为驴、为牛,也不愿意做一只在粪便上打滚的猪。我决心绝食饿死,好尽快地赶赴阴曹地府找阎王算账。
那是个炎热的日子,根据猪圈墙边那几株叶片肥大、尚未开花的向日葵,我判断这应该是农历六月里的一天。猪圈里有成群的苍蝇飞舞,猪圈上空有成群的蜻蜓盘旋。我感到自己的四肢很快坚硬起来,眼睛的视力也迅速提高。我看清了那两个为母猪接生的人:一个是黄瞳的大女儿互助,一个是我的儿子西门金龙。一看到儿子那张熟悉的脸,我就感到周身的皮肤紧绷、脑壳子膨胀生痛,仿佛有一个硕大的人体、仿佛有一个狂野的灵魂、被禁锢在这小小的猪体里。憋屈啊憋屈,痛苦啊痛苦,让我释放,让我伸展,让我把这肮脏的、可憎的猪的躯壳撑破、胀开,恢复我堂堂男儿西门闹的形状,但这一切显然是不可能的。我虽极力挣扎但还是被黄互助一只手就托了起来。她用手指拨弄着我的耳朵说:
“金龙,这只小猪好像在抽疯。”
“抽它娘的,反正老母猪也没那么多奶头,死几个正好。”金龙带着几分恨意说。
“不,一个也不能死。”黄互助把我放在地上,用一块柔软的红布,揩擦着我的身体。她动作轻柔,我很舒服。我不由自主地发出哼哼声,这可恶的猪的声音。
“生了吗?生了多少只?”一个人的高声大嗓在猪圈外响起,这熟悉的声音让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我不但听出了洪泰岳的声音,而且从他的声音里知道他已经官复了原职。阎王啊阎王,你花言巧语,说让我投胎异国的官宦之家做贵公子,却把我扔在西门屯的猪圈里当猪娃子!这是百分之百的欺骗,阴谋,无耻,奸诈!我用力一打挺,从黄互助手里挣脱,跌落在地上。我听到自己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就昏了过去。
等我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正卧在一堆肥大的葫芦叶片上,在我的上方,一棵杏树繁茂的枝叶遮挡了强烈的阳光。我嗅到了碘酒的气味,看到了在我周围散乱着一些亮晶晶的安瓿。我感到耳朵上、屁股上都有痛处,我知道他们适才抢救过我。他们不让我死。我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俏丽的面容,给我打针的肯定是她,果然是她,我的女儿西门宝凤。她学的本是人医,却经常为畜生治病。她穿着浅蓝色方格半袖衬衫,面色苍白,目光忧悒,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这是她的一贯表情。她伸出凉森森的手指,摸摸我的耳朵,对旁边的人说:
“没有什么问题,可以把它放进圈里去吃奶了。”
这时,洪泰岳凑了上来,用粗糙的大手摸着我光滑如绸缎的皮毛,说:
“宝凤,你不要以为让你给猪治病是屈了你的才!”
“书记,我没有这样想,”宝凤收拾着药箱子,不卑不亢地说, “在我的心里,畜生和人没什么区别。”
“能有这种认识就好,”洪泰岳道,“毛主席号召大养其猪,养猪就是政治,把猪养好,就是向毛主席表忠心。金龙,互助,你们听明白了吗?”
黄互助诺诺连声,金龙肩膀斜靠在柿子树干上,歪着脑袋抽那种九分钱一包的劣质香烟。
“金龙,我问你呢!”洪泰岳不快地说。
“我不是在侧耳聆听吗?”金龙歪着头说,“难道您还要我把毛主席有关养猪的最高指示一条一条地背给您听吗?”
第二十一章 再鸣冤重登阎罗殿 又受瞒降生母猪窝(3)
“金龙,”洪泰岳抚摸着我的背脊说,“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有气,但你要知道,太平屯那个李仁顺,用印有毛主席宝像的报纸包了一条咸鱼,就判了八年,现在还在沙滩农场劳改,你的事,比他严重得多!”
“我是无意的,跟他的性质不一样!”
“如果你是有意的,就该枪毙你!”洪泰岳恼怒地说,“知道我为什么保你?”洪泰岳看一眼黄互助,说,
“是互助,还有你娘,跪在我面前为你求情!当然,最主要的,我对你有个基本判断,你虽然血统不好,但从小是在红旗下长大,‘文革’前就是我们的培养对象,你是初中生,有文化,我们干革命需要有文化的人。你不要觉得让你养猪是屈了你的材料,在当前这种形势下,养猪是最光荣、最艰巨的岗位,把你安排在这里,是党对你的考验,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对你的考验!”
金龙扔掉烟头,站直了身体,垂着头,听着洪泰岳的训斥。
“你们的运气很好——无产阶级不讲运气,我们讲形势,”洪泰岳托着我的肚皮,把我高高举起,说,“我们屯的母猪一胎生了十六只猪娃,这在全县、全省都少见。县里正在寻找大养其猪的典型,”洪泰岳降低了调门,神秘地说,“典型,明白吗?典型的意义,明白吗?大寨修梯田成为典型,大庆钻石油成为典型,下丁家种果树是典型,徐家寨组织老太太跳舞成为典型,我们西门屯养猪为什么不能成为典型?你蓝金龙前几年排演样板戏,强拉着解放和你爹的牛入社,不也是想当典型吗?”
金龙抬起头,眼睛闪烁着兴奋的光彩,我知道这儿子的秉性,知道他那天才的头脑一旦运转起来就会怪招迭出,创造出在今天看起来荒唐可笑但在那个时代里却能赢得一片喝彩的事迹。
“我已经老了,”洪泰岳道,“这次重新站起来,只求能把屯里的事情干好,不辜负革命群众和上级的信任,但你们不一样,你们年轻,前途无量。好好干,干出成绩来是你们的,出了问题我兜着。”洪泰岳指指那些正在杏树林里掘坑筑墙的社员们说,
“我们要在一个月内,兴建二百问花园式猪圈,实现一人五猪的目标,猪多肥多,肥多粮多,手中有粮,心里不慌,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支援世界革命,每一头猪,都是射向帝修反的一颗炮弹。所以,我们的老母猪一胎生了十六只猪娃,实际上是生了十六颗射向帝修反的炮弹,我们的这几头老母猪,实际上是向帝修反发起总攻的几艘航空母舰!现在,你们该明白我把你们这些年轻人放在这岗位的重要意义了吧?”
我耳朵听着洪泰岳的豪言壮语,眼睛却一直盯着金龙。几经转世之后,我与他的父子关系,逐渐淡化成一种记忆,如同谱牒上模糊的字迹。洪泰岳的话如同峻猛的兴奋剂,刺激着金龙的大脑,使他心跳血热,使他摩拳擦掌。他搓着手走到洪泰岳面前,腮上那两条肌肉习惯性地抽动着,带动着那两轮又薄又大的耳朵微微颤抖,我知道这是他发表长篇大论的前兆,但这次他没有发表长篇大论——人生路上的挫折显然使这家伙成熟了——他从洪泰岳手里将我接了过去,紧紧地抱在胸前,使我亲切地感到了他那颗野心疯狂跳动,他低下头在我耳朵上吻了一下——这一吻,在日后的典型材料中,被拔高成养猪模范蓝金龙先进事迹中的一个重要细节:为了抢救初生下来的窒息小猪,蓝金龙对小猪施行了口对口人工呼吸,使几乎死定了的、遍体紫疳的小猪重获生命,并发出吱吱的叫声,小猪得救了,但蓝金龙却因为过分疲倦而昏倒在猪棚里——斩钉截铁般地说:
“洪书记,从今之后,公猪就是我的爹,母猪就是我的娘!”
“这就对了!”洪泰岳欣喜地说,“我们需要的就是能把集体的猪当成爹娘伺候的青年。”
第二十二章 猪十六独占母猪乳 白杏儿荣任饲养员
尽管这些狂热的人,赋予了猪那么多光辉灿烂的意义,但猪毕竟还是猪。不管他们对我施以何等的厚爱,我还是决定以绝食来终结为猪的一生。我要去面见阎王,大闹公堂,争取做人的权利,获得体面的再生。
他们把我抱回猪棚里时,那头老母猪已经躺在一摊碎草上,四腿伸展,肚腹前紧密地挤着一排小猪。每个小猪叼着一个奶头,发疯般地吮吸,发出呱唧呱唧声响。那几只没有抢占到奶头的小猪,焦急地尖叫着,从吃奶小猪的缝隙里,死命地往里钻。有的小猪钻进去,有的小猪被挤出来,有的爬到母猪的肚子上,跳着脚尖叫。母猪闭着眼睛,哼哼着,那样子让我感到可怜又感到可憎。
金龙把我交到互助的手里,弯下腰,把一只正在吃奶的小猪拖了出来。那小家伙的嘴巴把母猪的奶头抻得像一根猴皮筋一样。空出来的奶头立即就被另一头小猪噙在嘴里。
金龙将那些霸住奶头死不放的家伙一个个拖出来,放到圈墙的外边——这些家伙在外边哭闹不止,用尚不流畅的语言骂着人——母猪的肚腹前,只留下十只小猪,余出两只有效奶头。它们已经被其他的小猪嚼得肿胀发红,看到它们的样子我就感到恶心。金龙把我从互助怀里接过去,将我放在母猪腹前。我紧紧地闭上了眼睛,耳边,那些令我感到耻辱的兄弟姐妹们嘴里发出的噬咂声使我的肠胃搅动,欲呕无物。我说过,我要死,我绝不能把那肮脏的猪奶子噙进嘴巴。我知道,一旦噙住畜类的奶头,身上的人性就会丧失多半,就不可救药地滑进畜类的深渊。只要噙住了母猪的奶头,我就会被猪性擒获,猪的性情,猪的爱好,猪的欲望便会随着乳汁灌注到我的血液里,使我成为一头仅仅是残存着一点人类记忆的猪,完成这次肮脏、耻辱的轮回。
“吃啊,吃啊!”金龙托着我的身体,将我的嘴巴触到一只肥大的奶头上,我的那些可耻的兄弟姐妹们吃奶时留下的黏液沾到我的嘴巴上,令我恶心。我死死地闭着嘴巴,紧紧地咬住牙关,抵抗着奶头的撩拨。
“这头笨猪,奶头放到嘴边也不知道开口。”金龙骂着我,在我的屁股上轻轻地拍了一巴掌。
“你的动作太粗暴了!”互助说着,把金龙搡到一边,接过我的身体,用柔软的手指,轻轻地搔着我的肚皮,极度的舒服,使我哼哼起来,想不哼哼都不行,虽然我发出的还是猪的声音,但听起来已经不是那么刺耳。互助呢呢喃喃地对我说,“小宝贝,猪十六,你这个小傻瓜,不知道妈妈的奶好吃,尝一尝,来,尝一尝,不吃奶你怎么能长大呢?”从她的絮叨中,我知道自己在十六个猪娃中排行第十六,也就是说我是最后一个从老母猪的肚子里钻出来的,尽管我有不平凡的经历和洞察阴阳两界、横跨人畜两道的智慧,但在人的眼睛里,我只能是一头猪。这是多么巨大的悲哀,但更大的悲哀还在后头。
互助用母猪的奶头撩拨着我的嘴唇和鼻孔。我感到鼻孔发痒,猛然打了一个喷嚏。我从互助的手上知道她吃了一惊,接着便听到她哈哈大笑。“想不到猪也会打喷嚏,”她说,“十六,猪十六,你会打喷嚏就应该会吃奶啊!”她拉住母猪的奶头,对准我的嘴巴,轻轻地挤了几下,一股温热的液体,喷到了我的唇边,我不由地吧咂了几下舌头,呜呀,上帝,想不到猪的乳汁,我的猪妈妈的乳汁,竟是如此的甜美、芳香,犹如丝绸,犹如爱情,顷刻问让我忘记了耻辱,顷刻问改变了我对周围环境的印象,顷刻间使我感到这横躺在碎草上为我们这一群兄弟姐妹们哺乳的猪妈妈是那样高尚、圣洁、庄严、美丽,我迫不及待地将那只奶头抢到嘴里,几乎把互助的手指也噙住了。然后一股股的乳汁便濡湿了我的口腔进入我的肠胃,然后我便感到力量和对于母猪妈妈的热爱在每分每秒中增长,然后我听到互助和金龙欢喜拍手而笑,我用眼睛的余光看到他们年轻的脸膛犹如盛开的鸡冠花,看到他们的手紧紧地攥在一起,尽管我脑子里电光石火般地闪现出一些历史的记忆碎片,但此时我唯愿忘却,我闭上眼睛,体验着一头猪娃吃奶的快乐。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成了十六个猪娃中最霸蛮的一个。我的食欲大得让金龙和互助吃惊,我在吃的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天赋。我总是能用最迅速最准确的动作,抢占到母猪妈妈肚腹中央那个泌奶量最大的奶头。我那些愚蠢的兄弟姐妹们只要噙住奶头便会闭上眼睛,我却自始至终圆睁着双眼。我在疯狂地吮吸那个最大的奶头时,会用身体把另一只奶头遮蔽住。我眼睛警惕地看着两侧,每当有哪个可怜巴巴的家伙妄图上来抢食时,我的屁股就会用力摆过去,把它撞到一边。我总是能用最快的速度把鼓胀的奶头嘬瘪,然后再去抢别的奶头。我很骄傲,当然也有些微的惭愧,在那些日子里,我自己吃下的乳汁,比三只小猪吃到的乳汁总量还多。我的奶没有白吃,对人类来说,我用快速增长的身体对他们进行了回报。我表现出来的智慧、勇气和日渐雄伟的身体,让他们对我另眼相看。我于是明白,作为一头猪,就是要疯吃、疯长,人类喜欢的就是这个。当然,把我生下来的猪妈妈也活该倒霉,我对它奶头的眷恋令它不胜厌烦。即使它站着进食时,我也会钻到它的腹下,仰起头叮住一个奶头。儿子啊,儿子,我的猪妈妈对我说,你让妈妈进点食吧,妈妈不进食,哪有乳汁喂你们啊!你难道没有看到妈妈的身体已经瘦弱不堪,妈妈的后腿已经站立不稳了吗?
出生七日后,金龙和互助就把我的兄弟姐妹们捉走八只,放到旁边的猪舍里,用小米粥喂养。负责喂养我那八个哥、姐的是一个女人,因为土墙间隔,我看不到她的形象,但能听到她的声音。她的声音那样熟悉,那样悦耳,但我却回忆不起她的容貌和名字。每当我想集中精力打开记忆通道时,一阵浓重的睡意便会袭来。能吃能睡能长肉,这是好猪的三大标志,我全都具备。有时候,隔壁那个女人充满母爱的唠叨声也会成为我的催眠曲。她每天六次给那八只小猪喂食,香喷喷的玉米粥或是小米粥的气味溢过墙来。我听到我那些哥、姐们欢快地叫着、吃着,听到那个女人满嘴“小心肝儿、小宝贝儿”地唠叨着,便知道这女人心地善良,她把小猪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出生一个月后,我的身体已经比我那些哥、姐们大出了不止一倍。母猪妈妈的十二个有效奶头,基本上被我独霸。偶有一个饿疯了的小家伙不顾死活地冲上来叼住一个奶头,我用嘴巴拱着它的肚子轻轻一掀,就使它翻滚到母猪身后的墙角上。母猪妈妈有气无力地呻吟着说:十六啊十六,你让它们也吃一点好不好?
你们都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饿着哪个我也心疼啊!我对妈妈的话感到反感,不予理睬,我用疯狂的吮吸使它直翻白眼。后来,我发现自己的两只后腿,竞可以像毛驴的蹄子一样灵活有力地弹起来。这样,就根本不需要我吐出奶头、腾出嘴巴对付那些抢食者,只要看到它们围拢上来,小眼通红,口里发出尖叫,我就会弓起身体,飞扬后腿——有时是一条,有时是两条——将我的像瓦片一样坚硬的蹄子蹬到它们的头上。这些挨了打的家伙只好满怀着嫉妒和仇恨,转着圈子嚎叫,詈骂,饿急了就舔一点母猪槽边的残渣剩食。
这种情况很快就被金龙和互助发现,他们请来了洪泰岳和黄瞳,站在土墙外边观察着。我知道他们悄没声地不想让我发现,我也就佯装没有发现他们。我用特别夸张的动作吃奶,把母猪妈妈嘬得呻吟不绝,我用灵巧的单腿踢和威武的双腿踢,把我那些个可怜的兄、姐整得吱哇乱叫,遍地打滚。我听到了洪泰岳兴高采烈的声音:
“妈的,这哪里是猪!简直是匹小毛驴儿!”
“是的,竟然会打蹄子!”黄瞳附和着说。
我吐出干瘪的奶头,站起来,大摇大摆地在棚子里散步,我仰起头,对着他们叫,我顿着喉咙,发出“哐哐”的声音,让他们更加吃惊。
“把那七只小猪也挪出去吧,”洪泰岳说,“这个家伙,留做种猪,母猪的奶全给它一个吃,把胚子发壮。”
金龙跳进猪圈,嘴巴里发出“哕哕”的声音,弯着腰,向那些小家伙靠拢。母猪妈妈昂着头,向金龙示威。金龙身手敏捷,转眼间就把两只小猪倒提在手中。母猪妈妈冲上去,被金龙一脚踢退。那两个小家伙在金龙手中倒悬着,咧着嘴,尖声哭叫。互助费劲地接过一只小猪,另一只小猪被黄瞳接过去。听声音我知道它们都被放到隔壁猪舍里,与先前被分出去的那八个蠢货合在了一群。我听到那八个小混蛋齐咬这两个小混蛋,心中只感到快意,毫无同情。金龙只用了洪泰岳吸完一支烟的工夫,就把七个蠢货全部抓了出去。隔壁的猪舍里,一片混乱,八个先到的,与七个后来的,厮咬成一团。只有我一个,在这边悠闲听音。我斜着眼看看猪妈妈,知道它心中悲凉,但又如释重负。它毕竟是一头普通的猪,不会像人类那样煽情。看,它已经把失去一批儿女的痛苦忘却,站在槽边闹食了。
第二十二章 猪十六独占母猪乳 白杏儿荣任饲养员(2)
食物的气味飘了过来,很快逼近。互助提着一桶饲料到达圈门。她戴着一片白色的遮胸巾,巾上绣着“西门屯大队杏园养猪场”的鲜红字样。她还戴着两只白色套袖,一顶白色软帽,那样子很像糕点店里的面案师傅。她用铁勺子舀着饲料往食槽里倒。母猪妈妈昂着头,前蹄站在槽里。饲料落在它的脸上,看上去像一摊摊的黄屎。这饲料散发着酸溜溜的腐败气味,令我极端厌恶。这就是西门屯大队的高级知识分子蓝金龙和黄互助共同研制的糖化饲料,用鸡屎、牛粪、绿色植物,加上曲种混合在大缸里发酵而成。金龙提起桶,将桶中的饲料全部倒进食槽。母猪无可奈何地吃着。
“只吃这种饲料吗?”洪泰岳问。
“前几天每次加两勺豆饼,”互助说,“从昨天起,金龙说不加豆饼了。”
洪泰岳探身进圈,观察着母猪,说:“为了保证这头小种猪的发育,要给这头母猪开小灶,加足料。”
“大队仓库里的饲料粮已经不多了。”黄瞳道。
“不是还有一仓玉米吗?”洪泰岳问。
“那是战备粮!”黄瞳道,“动用战备粮要报请公社革委会批准。”
“我们养的是战备猪!”洪泰岳道,“真要打起仗来,解放军不吃肉,如何能打胜仗?”见黄瞳还在犹豫,洪泰岳坚定地说,
“开仓,出了问题我负责。下午我就去公社汇报请示,大养其猪,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谅他们也不敢拦挡。重要的是,”洪泰岳神秘地说,“我们要把猪场扩大,把猪的存栏数提高,到时,县里粮库的粮食,就是我们猪场的粮食。”
黄瞳和金龙的脸上浮起会心的笑容。此时,小米粥的香气由远渐进,到了隔壁猪圈门前停止。洪泰岳道:
“西门白氏,从明天起,这头母猪也归你喂养。”
“是,洪书记。”
“先把这桶米粥倒在母猪槽里一半。”
“是,洪书记。”
西门白氏,西门白氏,这是个多么熟悉的名字啊,我用力思索着,回忆这个名字与我的关系。一个亲切的面孔,出现在猪圈前方。我一看到那张饱经沧桑的大脸,全身如通了电流一般震颤不止,与此同时,记忆的闸门被猛然拔开,往事如潮涌至。我大叫一声:“杏儿,你还活着!”但我的话一出喉咙,就变成了一声长长的、尖厉的嚎叫。这声音不但把圈前那些人吓了一跳,也让我自己大吃一惊。于是我无限悲哀地又回到了现实,回到了现在,现在,我早已不是什么西门闹,我是一头猪,是圈里这头白色母猪的儿子。
我努力计算着她的年龄,但葵花的香气使我迷糊起来。葵花正在盛开,主秆粗壮如树,叶片乌黑胖硕,花盘大如脸盆,花瓣宛如金子锻造,叶片和茎秆上的白色芒刺足有一厘米,这一切构成了凶悍霸蛮的印象。尽管我算不清她的准确年龄,但我也知道她已经年过半百,因为她的双鬓上已经出现了白的发丝,她那两只细长的眼睛周围,爬满了密密麻麻的皱纹,那一口曾经洁白整齐的牙齿也变成了土黄的颜色并且磨损严重。我恍然觉得,在过去的许多年头里,这个女人是依靠吃草为生。她吃的是干燥的谷草和坚硬的豆秸,咀嚼时会发出咯咯嘣嘣的响声。
她用一柄木勺子舀着米粥,慢慢地往食槽里倒。老母猪前腿扶着圈门立起来,迎接那美味的食品。隔壁那些傻家伙被美味诱惑,发出一片震耳欲聋的叫声。
在母猪和隔壁小猪呱嗒呱嗒的吃食声中,洪泰岳严肃地对西门白氏训话。他的话听起来冷酷无情,但他的眼神里明显地流露出一些暧昧的温情。西门白氏在阳光下垂手而立,她头上那些白的发丝像银子一样闪闪发光。透过圈门宽大的缝隙,我看到她的双腿在微微颤抖。
“我的话你听明白了吗?”洪泰岳严厉地问。
“放心吧,洪书记,”西门白氏低声但是异常坚定地说,“我一辈子没有生养,这些猪娃,就是我的亲生儿女!”
“这就对了,”洪泰岳满意地说,“我们需要的就是能把集体的猪娃当成亲生儿子来抚养的女人。”
第二十三章 猪十六乔迁安乐窝 刁小三误食酒馒头
哥们儿,或者是爷们儿,你好像有点厌烦了,我看到你那浮肿的眼皮已经遮住了你的眼球,从你的鼻子里,似乎还发出了鼾声——大头男孩蓝千岁用刻薄的腔调对我说——如果对猪的生活不感兴趣,那我就给你讲述狗的生活——不,不,不,我非常感兴趣,您知道,您为猪的岁月里,我并没有时刻在您身边。起初我在养猪场工作,但并没有负责喂养您,后来,我与黄合作一起,被派到棉花加工厂工作,对您成就赫赫大名的过程,多半是道听途说。我非常愿意听您讲述,我想知道您经历的一切,连一个细节也不放过。您千万不要在乎我的眼皮,当我的眼皮遮住了眼球时,那正是我聚中了全部精力听您讲述的标志。
接下来的事情,极其纷纭复杂,我只能拣要紧的、热闹的说给你听,大头男孩道,尽管西门白氏对我的母猪妈妈进行了精心地喂养,但我还是用疯狂的吮吸——简直就是榨取——导致了它的后瘫。它的两条后腿像两根枯萎的老丝瓜拖在身后,用两条前腿勉强支撑着前半身,在猪圈里爬行。此时我的身体已经与它的身体相差无几。我皮毛光滑,像抹了一层蜡;皮肤粉红,散发着香气。可怜的母猪妈妈皮毛肮脏,后半身沾着屎尿,散发着臭气。每当我要叼它的奶头时,它就没命地嚎叫,眼泪从三角形的眼睛里涌出来。它拖着残废的身体爬行着,躲着我,求着我:儿子,好儿子,饶了妈妈吧,你把妈妈的骨髓都吸干了,你难道看不到妈妈的惨状吗?你已经长大成猪,完全可以独立进食了。但我置它的哀求于不顾,一嘴将它拱翻,同时把两个奶头噙在嘴里,在母猪妈妈挨刀般的尖叫声中,我感到昔日能分泌出甘美乳汁的乳房,已经像废旧的胶皮一样枯燥无味,那里边能够分泌的,只有极少量又腥又咸的黏液,这已经不是乳汁而是毒药。我厌恶地一拱,就使它翻了一个筋头。它哀嚎着,怒骂着:十六啊,你这个丧尽天良的畜生啊,你是个恶魔,你的爹不是猪,而是一匹狼……
因为母猪的后瘫,西门白氏受到了洪泰岳的训斥。她含着眼泪辩解:“书记啊,不是我不尽心,是这头小猪太厉害,你没看过它吃奶的样子,如狼似虎啊,别说是一头母猪,就是一头母牛,也会被它吸瘫……”
洪泰岳扶着圈墙往里看,我心血来潮,前腿一举,直立起来。我没有想到,直立起来,用两只后腿支撑身体,这个只有那些马戏团里久经训练的猪才能做的动作,我做起来竟是这般轻松自如。我把两只前蹄搭在墙头上,脑袋几乎触到洪泰岳的下巴。他吃了一惊,身体后撤,瞅瞅周围无人,低声对西门白氏说:
“错怪你了,我马上派人来,将这个猪王弄出来单独饲养。”
“我早就跟黄副主任说过,但他说要等您回来研究……”
“这个笨蛋,”洪泰岳道,“这么点小事都不敢做主!”
“大家都敬奉着您呢,”白氏抬头看了洪泰岳一眼,慌忙低下头,喃喃道,“您是老革命,为人正派,处事公道……”
“行了,这些话你以后不要再说,”洪泰岳挥挥手,紧盯着白氏泛起红潮的脸膛,说,“你还住在那两问看茔屋子里吗?要不你就搬到饲养棚里来吧,跟黄互助她们住在一起。”
“不啦,”白氏说,“我出身不好,又老又脏,别让年轻人讨厌……”
洪泰岳用劲儿盯了白氏几眼,把头扭了,目光盯着那些肥大的葵花叶片,低声道:
“白氏,白氏,你要不是地主该有多好……”
我“哐哐”地叫着,表达着心中复杂的情感。说实话,我那时并没有特别强烈的醋意,但洪泰岳与自氏之间那种日渐微妙的关系让我本能地感到不悦。这事儿自然没完,最终的悲剧结果你尽管知道,但我还是会详尽地讲给你听。
他们将我转移到了一间特别宽大的猪舍里。离开诞生地时我最后看了一眼偎在墙角、痴痴呆呆的母猪,心中毫无悲悯之感。但不管怎么说,我通过它的产道来到阳世,从它的乳房里榨取营养长大了自己的身体,它对我有养育之恩,我应该报答它,但我实在想不出拿什么报答它,最后,我将一泡尿撒在它的食槽里,据说,年轻公猪的尿含有大量激素,对因哺育过度而瘫痪的母猪,有奇特的疗效。
我的新居是一排独立圈舍中最宽敞的一间,距离那二百问新建成的猪舍有一百米远。我的房子后边是一棵大杏树,半个树冠笼罩在圈舍的上空。圈舍是敞开式的,后檐长,前檐短,阳光可以无遮拦地照射进来。圈舍的地面全部用方砖铺就,角落有洞,洞上架铁箅子方便粪便流出。在我的卧室墙角,有一堆金黄色的麦秸,散发着清新的气息。我在新居里转来转去,嗅着新砖的气味,新土的气味,新鲜梧桐木的气味,新鲜高粱秆的气味。我很满意。与老母猪那低矮、肮脏的居所相比,我的新居,是真正的高尚住宅。这里通风透气,采光良好,所有的建筑材料都是环保型的,绝对没有有害气体。瞧那梁檩,是新砍下来的梧桐树干,茬口雪白,渗着苦涩的汁液。充当房笆的高粱秸秆也是新鲜产物,汁液未枯,散发着酸甜的气味,嚼起来味道肯定很好。但这是我的屋,我不会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自拆房屋,但咬一截尝尝滋味也不是不可以。我可以轻松地直立,仅用两条后腿支撑身体,像人一样行走,但这一手绝活,要尽量地保守秘密。我预感到自己降生在一个空前昌盛的猪时代,在人类的历史上,猪的地位从来没有如此高贵,猪的意义从来没有如此重大,猪的影响从来没有如此深远,将有成千成亿的人,在领袖的号召下,对猪顶礼膜拜。我想在猪时代的鼎盛期,有不少人会产生来世争取投胎为猪的愿望,更有许多人生出人不如猪的感慨。我预感到生正逢时,从这个意义上想阎王老子也没亏待我。我要在猪的时代里创造奇迹,但目前时机尚未成熟,还要装愚守拙,韬光养晦,抓紧时机,强壮筋骨,增加肌肉,锻炼身体,磨炼意志,等待着那火红的日子到来。因此,人立行走的奇技,决不能轻易示人,我预感到此技必有大用,为了不致荒疏,我在夜深人静时坚持练习。
我用坚硬的嘴拱了一下墙壁,墙壁上随即出现了一个窟窿。我用后蹄踏了一下地面,一块方砖裂成两半。我直立起来,嘴巴触到了房笆,轻轻一咬,一截高梁秸就落在嘴里。为了不让他们发现踪迹,我将那高粱秸嚼碎吞下,连一点渣滓都不吐。我在院子里——姑且算做院子吧——直立起来,前蹄搭在了一根锄柄粗细的杏树权上。通过这一番侦探试验,我心中有了底数。这间看起来——对一般的猪来说是坚固牢靠的华舍,对我来说,简直是纸糊成的玩具,我用不了半点钟,就能将它夷为平地。当然我没有那么愚蠢,在时机没有到来之前,我不会自毁居所。我不但不毁它,我还要好好爱护它。我要保持卫生,保持整洁,定点大小便,克制鼻子发痒想拱翻一切的欲望,给人们留下最为美好的印象。要做霸王,先做良民。我是一头博古通今的猪,汉朝的王莽就是我的榜样。
第二十三章 猪十六乔迁安乐窝 刁小三误食酒馒头(2)
最让我高兴的是,我的新舍里竟然通了电源,有一盏一百瓦的灯泡悬挂在最高的梁头上。后来我知道新建的二百问猪舍都通了电源,但它们的灯泡只有二十五瓦。电源开关的拉线紧贴着墙壁垂悬。我抬起一只蹄子,将那线夹在蹄爪的中缝里,轻轻一拽,啪哒一响,灯泡白亮,真是好玩,现代化的春风,跟着“文化大革命”的东风,终于吹进了西门屯。赶快拉灭,别让那些人知道我会开灯。我知道这些人在猪舍里安电灯是为了监视我们的行动,当时我就想象一种设备,安装在猪舍里,那些人只要呆在舒适的房间里,就可以把我们的活动一览无余。后来,这种设备果然出现了,这就是如今各大工厂、车问、教室、银行甚至公厕普遍安装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但我对你说,即使他们当时就有了这种设备,在我的舍里安装了摄像头,我也会用猪屎糊上,让他们看得满眼猪屎。
我搬进新舍已是深秋季节,太阳光线里红色增多白色减少。红色的太阳把杏树的叶子全部染红,不亚于香山的红叶——我当然知道香山在哪里,我当然知道红叶象征着爱情,红叶上还可以题诗——每天的傍晚和清晨,太阳落下和升起的时候,也是养猪人吃早饭和晚饭的时候,猪舍里异常安静,我便直立起来,将两只前爪蜷在胸前,从大杏树上摘下红叶,塞进嘴里嚼着。杏叶清苦,纤维丰富,能降低血压,清洁牙齿。我咀嚼着杏叶,类似今日那些咀嚼着口香糖的时髦青年。我往西南角上望去,一排排猪舍,整整齐齐,宛如军营,几百棵杏树将猪舍掩映,在通红的夕阳或者朝阳的照耀下,杏叶灿烂,如火如霞,是无比美好的景象。那时人们衣食拮据,对大自然的美景还比较麻木,如果那些杏树和猪舍保留到今天,完全可以吸引城里人下来欣赏红叶,春天可以搞个杏花节,秋天就搞个红叶节,让他们吃在猪圈睡在猪舍,真正体会乡野风情。扯远了,对不起。我是一头想象力丰富的猪,脑子里有许多莫名其妙的幻想,我经常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情景吓得屁滚尿流或者逗得哈哈大笑。屁滚尿流的猪随处可见,但哈哈大笑的猪唯我一头,这事儿后面还会提到,暂且不表。
就在那些杏叶鲜红的日子里的一天,大概是农历的十月初十吧,就是十月初十,没错,我相信自己的记忆,十月初十的凌晨,太阳刚刚升起,很大很红很柔软的时候,久未露面的蓝金龙回来了。这家伙带领着当年在他鞍前马后侍奉过的孙家四兄弟,外加大队会计朱红心,仅用了五千元钱,就从沂蒙山区买回了一千零五十七头猪。每头平均不到五元,实在是便宜得惊人。当时我正在我的高尚住宅里晨练:用两只前爪攀住那根探到我的院子里来的杏树枝权,做引体向上的练习。杏树枝权柔韧结实,弹性强大,借着这劲儿,我的身体不时地离开地面,沾着白霜的红色杏叶纷纷飘落。我的这行为一举三得,一是锻炼了身体,二是体验了身体暂时脱离地球引力的快乐,三是落在地上的杏叶,都被我用爪子拨拉到卧处。我为自己准备了一个松软温暖的床位。我预感到即将到来的是一个严寒的冬季,我要做好御寒取暖的准备。就在我攀着树权屁颠儿乐着的时候,我听到一阵马达的轰鸣,抬眼看到,从杏园外边那条土路上,开来了三辆拖着挂斗的汽车。汽车风尘仆仆,仿佛刚从沙漠里钻出来,车头上落着厚厚的尘土,以至于难以分辨汽车本来的颜色。汽车颠颠簸簸地开进杏园,停在那片新猪舍后边的空地上。空地上散乱着砖头瓦片,还有一些沾着泥巴的麦草。三辆汽车像三个尾大不掉的怪物,折腾了半天才停妥当。这时,我看到,从第一辆车的驾驶棚里,钻出了蓬头垢面的蓝金龙,从后边那辆车的驾驶棚里,钻出了会计朱红心和孙家老大孙龙。然后从第三辆车上的车厢里,站起了孙家三兄弟和小鬼一样的莫言。这四个小子的头脸上尘土很厚,活像秦始皇的兵马俑。这时候,我听到从车厢里和挂斗里,发出了猪的哼哼声,哼哼声渐渐变大,变成了齐声尖叫。我心中兴奋无比,知道猪的红火日子已经开始。这时我还没看到这些沂蒙山猪的形象,仅仅听到了它们的叫声,仅仅嗅到了它们屎尿的古怪气味。但我预感到这是一群丑陋的家伙。
洪泰岳骑着一辆崭新的“大金鹿”飞驰而来,那时自行车还是紧俏物资,每个大队的支部书记才可以凭票购买一辆。洪泰岳将自行车支在空地的边上,紧靠着一棵被砍去了半边树冠的杏树,连锁都没上,可见他的兴奋非同一般。他像迎接远征归来的战士一样,张开双臂跑向金龙,你不要以为他要拥抱金龙,那是外国礼貌,大养其猪时代的中国人还不兴这一套:洪泰岳张开的双臂在到达金龙面前突然下垂,他伸出一只手,拍拍金龙的肩膀,说:
“买到了吗?”
“一千零五十七头,超额完成任务!”金龙说着,身体便摇晃起来。洪泰岳没来得及扶他,他就一头栽到地上。
随着金龙的晕倒,孙家四兄弟和夹着一只人造革黑色皮包的会计朱红心也摇晃起来,只有莫言还精神抖擞,他挥舞着胳膊,大声喊叫着:
“我们杀回来了!我们胜利了!”
红通通的太阳照着他们,使场面显出几分悲壮。洪泰岳招呼着大队里的干部和民兵,把这几个劳苦功高的买猪人,连同三个司机,扶的扶,抬的抬,都弄到了饲养员居住的那排房屋里。洪泰岳大声吩咐着:
“互助,合作,找几个妇女,擀面条,煮鸡蛋,慰劳他们,其余的人,都来卸车!”
车挂斗后边的挡板刚打开,我就看到了这些可怕的东西。它们哪里是猪!它们怎么配叫猪!它们七大八小,毛色混杂,身上无一例外地沾着肮脏的粪便,散发着刺鼻的恶臭。我慌忙夹起几片杏叶,堵塞了鼻孔。我原以为他们会弄来一群美丽的小母猪与我做伴,使我这个未来的猪王享尽艳福,没想到竞弄来一群野狼与野猪杂交出来的怪物!我原本想再也不看它们,但它们那侉里侉气的外地口音又让我感到好奇。老蓝,尽管我有一颗人的灵魂,但毕竟还是一头猪,你不能对我期望过高。好奇之心,人皆有之,何况一头猪?
为了减轻它们的尖叫对我耳膜的刺激,我揉烂两片杏叶,团成球儿,堵住耳朵。后腿发力,前腿举起,我把住那两根杏树权儿,取得了一个开阔的视野,将新建猪舍旁边那片空场上的景物尽摄眼底。我知道自己肩负重任,在七十年代的高密东北乡历史上将扮演重要角色,我的事迹,最终将被莫言那小子写进经典,我要爱护自己的身体,我要保护自己的视力、嗅觉、听力,这些,都是我创造传奇的必要条件。
第二十三章 猪十六乔迁安乐窝 刁小三误食酒馒头(3)
我将前爪和下巴放在树权上,借以减轻两条后腿承受的压力。树权因我的压迫而下垂,并微微颤抖。一只啄木鸟贴在树皮上,歪着脑袋,用黑色的小眼睛,好奇地看着我。我不懂鸟语,无法与它交流,但我知道我的形状让它感到了惊奇。我透过疏朗的杏树叶子,看到那些从车上卸下来的家伙,一个个头昏眼花、腿脚发软的可怜样子。有一只嘴如柱笼、两耳尖削的母猪,可能是因为年老体弱、不堪旅途颠簸,一下车就晕了过去。它侧卧在沙地上,翻着白眼,嘴里吐着白沫。还有两只模样略微周正些的小母猪,看样子极像一母所生,都弓着脊梁,在那里呕吐。它们俩的呕吐,像病毒性感冒一样迅速传染,使半数的猪,弓起了呕吐时的脊背。其余的那些家伙,有歪着的,有趴着的,有借着杏树粗糙的树皮蹭痒的,发出“喀嚓喀嚓”的声响,天哪,多么粗糙的皮肤!是的,它们身上有虱子,有癞癣,我要保持警惕,与它们拉开距离。有一只黑色的公猪,引起了我的注意。这家伙瘦而精干,嘴巴奇长,尾巴拖地,鬃毛密集而坚硬,肩膀阔大,屁股尖削,四肢粗大,眼睛细小但目光锐利,两只焦黄的獠牙,从唇边伸出来。这家伙基本上就是一头未经驯化的野猪。所以,当众猪因长途坐车体力不支丑态百出时,这家伙却悠闲地散步看景,宛如一个抱着膀子吹口哨的小流氓。几天之后,金龙为它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刁小三。刁小三是当时流行的革命样板戏《沙家浜》中的一个反面人物,对,就是那个抢了少女包袱还要抢人的坏种,我与刁小三的戏很多,按下不表。
我看到,在洪泰岳的指挥下,社员们将那些猪捉进那五排二百间猪舍。捉猪的过程纷乱而嘈杂。那些智商低劣的家伙,在沂蒙山区被野放惯了,不知道进了猪舍就可以过上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它们把进猪舍当成了上屠场,它们放声痛哭,它们尖声嚎叫,它们胡碰乱撞,它们四处逃窜,它们都使出了最后的力气,做困兽之斗。那个在牛时代里干了许多坏事的胡宾,被一头发了疯的白猪撞中小腹,仰面跌倒后,费劲坐起来,面色灰白,头冒冷汗,捂着肚皮哼哼,这个倒霉蛋,心地阴暗,自视才高,什么事都想掺和,但吃亏的总是他,真是既可恨又可怜。你大概还记得我作为一头牛时,在运粮河广大的河滩上,修理这老小子的情景吧?几年不见,他更老了,门牙脱落,说话漏风,但我作为一头猪却只有半岁,正是青春年华、黄金岁月。莫道轮回苦,轮回也有轮回的好处。还有一头豁了半个耳朵、鼻子上扎着一只铁环的阉公猪,暴怒之下,咬伤了陈大福的手指。这个曾与秋香有染的坏蛋,夸张地大声嚎叫,仿佛整只手都被公猪咬掉而不仅仅伤了一个手指。与这些无用的男人形成对照的是那些行动迟缓的中年妇女,有迎春,有秋香,有白莲,有赵兰,她们都弯着腰,伸着手,嘴里发出“哕哕”的声音,脸上带着友善的笑容,向那些被逼到墙角的猪靠拢。尽管这些沂蒙猪身散恶臭,但这些女人脸上却没流露出丝毫厌恶之意。她们的微笑是那么真诚。猪们虽然还是发出惊惧的“哐哐”声,但却没有逃窜。女人的手伸过去了,不避污秽地触到了它们的身体,她们为它们搔痒。猪禁不住搔痒;人架不住吹捧。它们的斗志顷刻之间便被瓦解,一个个眯缝起眼睛摇摇晃晃地软在了地上。女人们顺势把这些被温情俘虏了的猪抱起来,一边在它们的腿缝里搔着,一边就把它们送到了猪舍里。
洪泰岳对女人们大加赞赏,对那些粗野蛮干的男人冷嘲热讽。他对坐在地上哼哼不止的胡宾说:“怎么,鸡巴被猪咬掉了吗?看看你这熊样,起来,躲到一边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他对惨叫不止的陈大福说:“还有你,哪里像个男人,即便是咬掉了两个指头,也用不着这样哭嚎!”陈大福攥着手指道:“书记,我这是工伤,公家要给我医疗费和营养费!”洪泰岳道:“你回家等着吧,等着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派直升机来接你去北京治伤,没准中央首长还会接见你呢!”陈大福道:“书记,你用不着讽刺我,我虽然傻,但好话坏话还是能听出来的!”洪泰岳啐了陈大福一脸唾沫,又对准他的屁股踹了一脚,骂道:“滚你妈的蛋!你傻,你偷鸡摸狗时怎么不傻?你争竞工分时怎么不傻?”说着,又踢了陈大福一脚。陈大福躲闪着,喊道:“共产党还打人啊?”洪泰岳道:“共产党不打好人,对你这样的二流子,除了打别无良药可治,你最好躲到我的眼界外边去,看见你我心里就憋闷!二小队的记工员来了没有?今天早上,参加抓猪的人都记半个工,但胡宾和陈大福不记!”“凭什么?”陈大福拔高嗓门吼叫着。“凭什么?”胡宾尖着嗓子吼叫着。“什么也不凭,我看着你们俩不顺眼!”“工分,工分,社员的命根,”陈大福忘记了手上的伤,将那伤手,攥成一个拳头,在洪泰岳眼前挥舞着,喊叫,“你扣我工分,想把我的老婆孩子饿死吗?我今天晚上就带着老婆孩子睡到你家里去!”洪泰岳轻蔑地说:“你以为我老洪是被人吓唬着长大的吗?老子革命几十年,什么样的难缠货色都见过,你这一套癞皮狗战法,对付别人也许有效,在老子面前不灵!”胡宾原本也想跟着陈大福吵嚷,但他的老婆白莲,用沾满猪屎的胖手,扇了他一个嘴巴子,然后赔着笑脸对洪泰岳说:“书记,你别跟他一般见识。”胡宾窝着嘴,一副想哭不敢哭的憋屈样子。洪泰岳说:“起来吧,难道还指望着四人轿来抬你吗?”于是胡宾委屈着爬起来,跟在身高马大的白莲身后,缩着脖子,回家去了。
在闹闹哄哄中,一千零五十七头沂蒙山猪,绝大多数被提了进去,只有三头,尚未归舍。一头土黄色的母猪死了,一头黑色问白花的小猪也死了。另有一头,就是那只黑色的野猪刁小三,钻到汽车底下,死活也不出来。基干民兵王臣,从饲养棚里扛来一根梧桐杆子,想把它捅出来,但杆子刚伸进去,就被刁小三咬住。猪和人僵持着,形成拔河的状态。我虽然看不到车底下的刁小三,但完全可以想象出它的模样。它咬住杆子,鬃毛直竖,双眼放出绿色的凶光。这基本上不是一头家猪,而是一匹野兽。这头野兽在后来的岁月里,教会了我很多。它先是我的敌人,后是我的谋士。正如前面所说,我与刁小三的故事,将在后面的篇章里,浓墨重彩地渲染之。
那身材魁梧的民兵与车厢下的刁小三较劲,正好是势均力敌,木杆子偶有进退,也是在方寸之间。众人都看得呆了。洪泰岳侧歪着身子,往汽车底下望去。许多人都学着老洪的样子侧歪着身子往汽车底下看去。我看着那些人的怪样子,努力想象着车底下那头猪,那个桀骜不驯、流里流气的好汉。终于有人觉悟,上前来帮王臣的忙。我对这些人产生了不屑之感。公平角力,一对一嘛,几个人对付一头猪,算什么人呢!我担心着车下的猪随时都会被那杆子拽出来,像从泥土里掩出一个巨大的萝卜,但随即就听到“喀吧”一声脆响,只见那几个掩着杆子的男人往后跌倒,叠成一堆。杆子断去一截,茬口雪白,显然是被刁小三咬断了。
众人不由得喝起彩来。世间的万物就是这样,小坏小怪遭人厌恨,大坏大怪被人敬仰。那刁小三的行为,虽然还算不上大坏大怪,但已经明显地超越了小坏小怪的程度。又有人将杆子捅了进去,但车底下传出的“喀吧”声吓得那人扔掉杆子就跑了。众人议论纷纷,有建议用土枪打的,有建议用扎枪攮的,有建议用烈火烧的。这些野蛮的建议都遭到了洪书记的否定。洪书记神色沉重地说:“都是些比屎还臭的主意,我们要‘大养其猪’,不是大养死猪!”于是又有人建议派一个胆大的女人钻进车底去给它搔痒痒,再凶的公猪,也知道尊重女性吧?再凶的猪,被女人一搔痒,也会野性顿消吧?主意是好主意,但派谁进去,立即就成了问题。此时还担任着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但其实一点权力也没有的黄瞳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妇!谁能钻进去把这头野猪降服了,奖给三个劳动日的工分!”洪泰岳冷冷地说:“那就让你老婆钻进去!”吴秋香避到人后,骂黄瞳道:“你多嘴多舌,自找难看!别说是三个劳动日的工分,就是三百个劳动日的工分,老娘也不进去!”正为难间,只见西门金龙,从杏园尽头那五间养猪人的宿舍兼煮饲料的屋子里走出来。初出门时黄家双娇一边一个搀扶着他,走了几步后,便将二女推开。二女并肩跟随着他,如同他的两个美女保镖。在他们身后,还跟随着身背药箱的西门宝凤与蓝解放、白杏儿、莫言等一干人。我看到了西门金龙那张风尘仆仆的严肃面孔,看到了蓝解放、白杏儿等十几个人挑着的猪饲料木桶,虽然用杏叶堵着鼻孔我也嗅到了饲料的香气。那是用棉子饼、红薯干、黑豆屑儿与红薯叶儿混合熬成的糊状物。在金色的阳光照耀下,木桶里冒着乳白的蒸汽,那香味儿就随着蒸汽扩散开来。我还看到,那几间屋子里,蒸汽像云团一样从门口汹涌而出。这一干人,虽然七长八短,但在那个早晨却平添了许多庄严色彩,仿佛是一群为前线的战士送饭的支前队伍。我知道那些已经差不多饿成了夹板的沂蒙山猪马上就该大快朵颐了,它们的幸福生活其实已经开始了。尽管我出身高贵,不屑与你们为伍,但既然已投生为猪,也只好入乡随俗,视你们为同类,兄弟姐妹们,让我祝福你们吧,祝你们身体健康胃口好!祝你们尽快适应这里的生活,为社会主义多拉屎多撒尿多长膘,按他们的说法,一头猪就是一座小型化肥厂,猪身上全是宝:肉是美味佳肴,皮可制革,骨头可熬胶,鬃毛可制刷子,连我们的苦胆都可入药。
第二十三章 猪十六乔迁安乐窝 刁小三误食酒馒头(4)
看到金龙来到,众人齐声道:好了,好了!解铃还需系铃人。既然金龙能把这头野猪从沂蒙山拉来,就有办法把它从汽车底下弄出来。洪泰岳递给金龙一支烟,并亲自为他点着火。书记敬烟,高级礼遇,非同小可。金龙嘴唇发白,眼圈发青,头发凌乱,看上去十分疲惫。这次沂蒙山购猪,他劳苦功高,在社员中树立了威信,并重新赢得了洪书记的信任。书记的敬烟,看来也让他受宠若惊。他将抽了半截的香烟放在一块砖头上——那烟随即就被莫言捡了去抽——脱掉那件已经褪色发白、肩膀和袖口都打了补丁的旧军装,显出一件紫红色的翻领运动衫,胸前用白漆印着
“井冈山”三个毛体大字,把袖子捋上去,弯腰就要往车下钻。洪泰岳一把拉住他,说:
“金龙,不要蛮干,这头猪,基本上是疯了。我不希望你伤了它,更不希望它伤了你。你与它,都是我们西门屯大队的宝贵财富。”
金龙蹲下身,往车下张望着。他捡起一块沾满白霜的瓦片掷进去,我猜想那刁小三一张口就咬住了那瓦片,“喀嘣喀嘣”嚼碎,小眼睛凶光四射,让人不寒而栗。金龙站起来,嘴唇一抿,腮上浮起笑意。我十分熟悉这小子的这副表情,只要他的脸上出现这样的表情,就说明他已经有了主意,而且多半是妙不可言的主意。他贴近洪泰岳的耳朵说话,仿佛怕被车底下的刁小三听到。其实他是多虑了,我相信除了我之外,这地球上的猪,都听不懂人类的语言,而我能听懂人类的语言,是一个极个别的例子,因为那望乡台上的孟婆汤,对我不起作用,否则我也如那些轮回中的芸芸众生一样,一碗汤灌下去,什么前生来世,都会忘却得干干净净。我看到洪泰岳脸上也绽开了笑容,他拍着金龙的肩膀,笑着说:
“小子,亏你想得出来!”
用了大约抽半支烟卷的时间,西门宝凤手捧着两个雪白的馒头跑过来。我看到那馒头被泡涨了,散发着浓郁的酒香。我马上就明白了金龙的诡计,他是想让刁小三醉倒,失去反抗能力。如果我是刁小三,我自然不会上当。但刁小三毕竟是一头猪,野劲儿十足,但智商显然不高。金龙把浸了酒的馒头扔到车下。我心中暗暗念叨着:哥们儿,千万别吃,一吃就中了人家的计了!但刁小三显然是把酒馒头吃了,因为我看到金龙和洪泰岳等人脸上都洋溢着阴谋得逞后的喜气。接着我又看到,金龙拍着巴掌说:
“倒也,倒也!”这语言是从古典小说学来的,古典小说里那些强人,在酒里加上蒙汗药,骗着人家喝下去后,就拍着巴掌说“倒也,倒也”,于是那些人就倒了。金龙钻到车下,把醉得摇头晃脑的刁小三拖了出来。刁小三哼哼着,失去了反抗能力,任由人们把它抬起来,扔到与我的新舍只隔着一道墙的猪舍里。这两问猪舍是独立房屋,是专为种公猪准备的,他们把刁小三放进来,显然也是把它当成种公猪来培养的。我感到这是一个荒诞的决定。我四肢强健,身体修长,粉皮白毛,短嘴肥耳,是猪中的英俊少年,培养我做种猪,是天经地义之事,可这刁小三——它的容貌体态诸位已经知晓——这样的劣种,能配出什么样的后代?——
事隔多年之后,我才明白金龙和洪泰岳的决定是对的。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物资贫乏,猪肉供应严重短缺,那时候人们最喜欢吃的是那种入口就化的肥肉,可现在,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人们的嘴巴越来越刁,已经不满足于吃家养的东西,更喜欢吃野味,刁小三交配出来的后代,都可以当成天然野猪出售。这些都是后话,暂不提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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