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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之门

阿加莎·克里斯蒂 (英)
命运之门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书!”杜本丝说。
  她语气有点冒火。
  “你说什么?”汤美说。
  “我说:‘书!’”她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汤玛斯·勃拉司福说。
  杜本丝面前有三个大箱子,从中抽出各种不同的书。可是,箱子里,书还有一大半。
  “真叫人不敢相信。”杜本丝说。
  “你是说书占了很大地方?”
  “嗯。”
  “你想全都摆在书架上?”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杜本丝说,“真是烦人。搞不清楚自己要做什么!唉!”
  “啊,我觉得这很不像你的个性。向来你最烦人的地方就是过分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我的意思是,”杜本丝说,“我们终于到这里来了,有点老了——算了,还是面对它吧——的确有风湿病,尤其挺直身子的时候。唉,挺直身子把书放上书架,从架上拿下东西,弯腰在最底层的书架上找东西,然后突然站起来,可真难受。”
  “嗯,”汤美说,“这证明我们的身体都不行了。你想说的就是这些?”
  “不,不是。我想说的是,真高兴能买个新家。在我们想住进去的地方找到了梦想的房子——当然必须稍加整顿。”
  “打通了两间房间,添了个你所说的阳台,建筑师所说的客房。不过,我倒想把它称为凉廊。”
  “那一定好极了。”杜本丝肯定地说。
  “完成时,我一定会说真没想到!对吧?”
  “完全不对。完成时,你一定会很满意地说,真没有想到我竟然有这样富于独创性、聪明又具艺术家气质的妻子。”
  “好。”汤美说,“我一定先记住该说的话。”
  “不需要记住。”杜本丝说,“你会自然而然地说出来。”
  “那跟书有什么关系?”汤美说。
  “搬来的时候,只装了两三箱书,因为不大重要的书都卖掉了。带来的只是一些舍不得放手的书,这是理所当然的。可是,那家叫什么的人——我忘记了名字,就是卖这房子给我们的人——他们不想带走很多东西,所以说,如果我们愿意买下,就全部留下来,包括书在内。我们去看看那些东西--”
  “已经买下了。”汤美说。
  “嗯。似乎不像他们所预期的那么多。其中有些家具和装饰太可怕了,幸好没有留下。不过,我去查看那些书——也有童话书,在起居室——有好几本我以前喜欢的,现在仍搁在那里。”其中有一两本我特别喜欢。要是属于我,那可真乐了。啊,是《安德罗克雷斯和师子》的故事。”她说,“记得八岁时曾经读过,是安卓·朗的。”
  “杜本丝,你真聪明得八岁就能看书啦?”
  “是的。”杜本丝说,“五岁就开始着书了。我们小时候,谁都能看书。甚至不知道没人教就不能看书呢。请人念故事听,要是非常喜欢,就先记住那本书放回书架的什么地方。然后随时取出来,自已悄悄看,即使没有人特地教拼字法,也会发觉自己已经会看书了。后来就不太好了。”她说,“因为我还不能拼字拼得很好。四岁的时候,如果有人能教我拼字,那就太好了。当然,加法、减法和乘法,爸爸都教过我,爸爸说九九乘法表在这世上最有用。我也学了长除法。”
  “你爸爸一定很聪明!”
  “我并不以为他特别聪明,”杜本丝说,“但真是大好人。”
  “我们是不是又扯到岔路上去啦?”
  “是啊。”杜本丝说,“就像刚才所说,我想再看一次《安德罗克雷斯和狮子》的故事——一本安卓·朗所写的动物故事——啊,我好喜欢它;还有一个伊顿学校学生写的《我在伊顿学校的一天》呢。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想看那本书。不过以前就看过了。那是我喜爱的书。此外还有一些取材自古典作品的故事,以及莫尔斯华斯夫人的《鸽钟》或《四个风吹的农场》——”
  “行了。”汤美说,“不必把你小时候的文学成绩一一告诉我。”
  “我是说,”杜本丝说,“最近看不到这类书了。修订本还可以得到。可是大多数文字不同,插图也变了。真的,有一天看到《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简直认不出来,变得太多了。不错,有些书现在还可以得到。莫尔斯华斯夫人的《精灵故事》--粉红色、蓝色和黄色的--还可以找到一两本。当然,最近我喜欢的作家倒出了很多书,例如斯坦莱·韦曼等。这类书在前任屋主留下的书里一定不少。”
  “我懂了。”汤美说,“你已经食指大动。你觉得那是廉价品(goodbuy)。”
  “是啊,至少——你说‘再见’(good-bye),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廉价品!”
  “啊,你打算离开这房间,才对我说‘再见’吧?”
  “哪有这回事。”汤美说,“我觉得非常有趣。总而言之,那确实是廉价品。”
  “因为我以非常便宜的价格买下——那些书全部混在我们自已的书和其他杂物堆里。书太多了,定做的书架一定摆不下。你的书房怎么样?还放得了书吗?”
  “放不下啦。”汤美说,“光放我自己的书都放不下了。”
  “哎。”杜本丝说,“那倒真像我们。最好再盖一间特别的房间,你以为如何?”
  “不行。”汤美说,“今后要节省一点,不是前天才谈过的吗?你忘了?”
  “那是前天啊。”杜本丝说,“时代变了。我现在想把我舍不得抛弃的书全部放在这些书架上。然后——然后再去看其他的书——也许什么地方有儿童医院呢,总之,也许有些地方正需要书。”
  “要是没有,就卖掉。”汤美说。
  “我想这些书不会有什么人想买。我不认为这些是珍本书或类似珍本的书。”
  “也许有什么好运道呢!希望有几本绝版书,是书商长年搜求的。”
  “现在,”杜本丝说,“我们必须把这些书全部放上书架。当然,放进去的时候顺便看一看是不是有我真正需要或真正记得故事内容的书。我现在就去整理一下——去做做分类的工作:冒险故事、幻想故事、儿童故事,以及L·T·米德——一些学校的故事,这个学校里的儿童都非常富裕。黛波拉小时候,常看这些书。大家都很喜欢《小熊阿朴》。此外还有《灰色小母鸡》,我可不大喜欢这本书。”
  “我看你已经累了。我才刚歇手呢。”
  “嗯,我也快了。”杜本丝说,“不过,只要弄完房间这一边,只要把书摆好……”
  “好,我帮你。”汤美说。
  汤美走过来,放倒箱子,倒出里面的书,然后抱起一摞书走近书架,把书推进去。
  铜样大小的书放在一块,看来比较舒服。”他说。
  “哎呀,这样就无法分类了。”杜本丝说。
  “别再分类了,以后再做吧,只要选一天再好好整理就行了。下雨天,没事的时候,再分类吧。”
  “麻烦的是,我们总会想起有事情要做。”
  “喂,这里还可以放七本。现在只剩最上面的角落了。把那边的木椅拿给我好吗?踩上去不会垮吧?我可以把书放进最上面的架子。”
  汤美小心翼翼地爬上椅子。杜本丝抱着一堆书递给他。汤美谨慎地把书推进最上面的架子。一不小心,最后三本书掠过杜本丝身边,落在地板上。
  “哎哟!”杜本丝说,“要我的命啊!”
  “那有什么办法,你一下子递给我这么多。”
  “啊,看来清爽多了。”杜本丝退后一点,说,“现在如果你把这些剩下的全放过倒数第二层书架的那个空隙,就可以把这箱书全部解决掉。这些书很不错。我从早上就开始整理了,不是我们的,是买下来的,也许会发现一些宝物。”
  “是啊。”汤美说。
  “我想我们会发现宝物,我真的觉得会发现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一定可以换一笔钱。”
  “真的发现了宝物,做何打算?卖掉?”
  “只有卖掉。”杜本丝说,“当然可以拿去让大家见识一下。不是夸耀,只是说。‘啊,瞧,我们找到了两件有趣的东西。’我总觉得我们会发现一些有趣的东西。”
  “什么,你完全忘记你过去喜爱的书啦?”
  “那可不是。一些意外而令人惊讶的东西,也许会完全改变我们的生活。”
  “啊,杜本丝,”汤美说,“你可真了不起。可能会发现一些带给我们致命的灾难的东西呢!这种可能性也许更大。”
  “胡说。”杜本丝说,“人必须有希望,这才是人生不可忘怀的重要事项。希望!记住了吧?我们经常满怀希望。”
  “知道了。”汤美叹了一口气,“我常常为希望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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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玛斯·勃拉司福太太把莫尔斯华斯夫人的《鸽钟》移到倒数第三层书架空位中。莫尔斯毕斯夫人的作品都集中到这里。杜本丝抽出《锦织房间》,深思般地拿在手上。她也许读过《四个风吹的农场》,但都无法像《鸽钟》和《锦织房间》那样记得清清楚楚。她的手指不停地翻动书页……杨美很快就会回来。
  工作进展得很顺利,不错,前确很顺利,只要不停下来看以前喜爱的书就行。这实在很快乐,但也花掉很多时间。汤美傍晚回来,问起工作的进度,她说:“唉,已经整理好了。”可是,她必须动用种种机智与技巧,阻止汤美走上二楼查看书架整理的情形。一切都很花时间。搬进新家,往往要花费许多时间,甚至比想象的还多。而且事实上也有许多事让人焦躁不安。例如电工到家里来,常在地板上占据了好大的地方,而且高高兴兴造了许多陷讲,心在不焉的主妇行走时,往往一脚踩空,而在千钧一发之际,被在地板下模来摸去,看不见的电工扶住。
  “有时,”杜本丝说,“我真希望我们没有离开巴尔敦。”
  “想想那餐厅的屋顶。”汤美说,“想想那屋顶间,想想车库的情形。车子差点都被搞坏了。”
  “请人修理,不就行啦?”杜本丝说。
  “不。”汤美说。“那破房子必须彻底改建,不然就搬走。这新房子总有一天会住得很舒服。这点,我深信不疑。总之,房子可以让我们做自己想做的事。”
  “你说做我们想做的事,”杜本丝说,“是指我们彼此都想找个地方加以独占?”
  “不错。”汤美说,“各人可以有比较大的空间。超过这个限度,我就难以同意。”
  这时,杜本经想,我们在这房子里还有事要做?也就是说。除了定居之外。还有什么事要做吗?说到定居,最好简单化,否则就麻烦了。当然,一部分是导因于这些书。
  “如果我现在是一个普通的小孩子,”杜本丝说,“我就不能像小时候那样容易识字了。近来的孩子,到了四五岁,甚至到六岁都还不识字,即使到了十岁、十一岁,也有许多孩子不能识字,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那么容易识字。谁都能看书啊。我、隔壁的马丁、马路那头的珍尼佛·西莉尔,还有温尼佛雷德。大家都能看书。虽然拼字拼得不好,但是想看的都能看。我不知道我们如何学会的。我想大概问过人。招牌啊,卡特肝脏药啊。火车开近伦敦时。我常把田里的广告一一读出来,真是兴奋极了。我常想那是什么广告。哎哟,不行,我必须想想现在的工作。”
  她换了几本书。先读《镜国里的爱丽丝》,再看夏洛特·杨格的《历史的内幕》,过了四十五分钟,可是,她的手还没有离开厚厚的破旧的《雏菊的花环》。
  “这本必须再看一遍。”杜本丝说,“以前看过。可是已经过了好多年。啊,读来真是心里怦怦乱跳。诺曼人也会让人接受坚信礼?真奇怪。还有,艾塞尔——是什么地方?是柯克斯威尔或其他什么地方吧——还有什么像佛洛拉这样的一介平民。我不知道那时候每个人都是‘一介平民’。被人认为是一介平民,多么可怜。我们现在又是什么?全都是一介平民吗?”
  “太太,你说什么?”
  “没有,没说什么。”杜本丝转回头望了一下出现在门口的忠仆阿勃特。
  “我以为有什么事情。你按铃了,是不是?”
  “没有。爬上椅子取书,碰到了铃子。”
  “要我拿什么下来吗?”
  “好,那就麻烦你了。这些椅子好像都要垮了,有的椅脚摇摇晃晃,有的有点儿滑溜。”
  “拿哪一本?”
  “上面第三层架子还没有好好查过,上面的两层查过了,我实在不知道第三层有什么书。”
  阿勃特爬上椅子,把一本本书上的尘埃掸掉,再送给杜本丝。杜本丝专心一意地接过来。
  “哇,好极了!每本都棒极了。想不到我忘了这么多书。哎呀。这是《护身符》!这是《萨玛雅德》!这是《新寻宝记》。啊,全是我喜爱的。不,这些不要放回书架去,阿勃特。我要先看一看,先看一两本。啊,那是什么?让我看看。是《红色的帽章》,不错,是历史读物,一定非常有趣。啊,还有《在长袍下》。斯坦莱·韦曼的可真不少,的确很多。当然,这些都是十岁十一岁时读过的。哎哟,真没想到,又遇见《森达城的俘虏》了。回忆引起巨大的快乐,杜本丝舒—口气。“《森达城的俘虏》,是通往浪漫小说的第一步。佛拉维亚公主的罗曼史。鲁利塔尼亚国主。鲁道尔夫·拉森迪尔这个名字,一上床,谁都会梦见他。”
  阿勃特又递一本给她。
  “啊,这更有趣。”杜本丝说,“这也是比较古老的。古老的放在一起。还有什么书?《金银岛》,不错,这也是很有趣的书,当然已经读过好几遍。我还看过两部改编的电影。我不喜欢看改编后的电影,不像原著!啊——这是《绑架》,对啦,我以前就喜欢。”
  阿勃特伸长身子,一下子抱了太多的书,以致《卡特里奥娜》掠过杜本丝头项落下。
  “对不起。太太,真对不起。”
  “没什么。”杜本丝说,“是《卡特里奥娜》。对了,史蒂文生的还有没有?”
  阿勃特小心翼翼把书递出去。杜本丝高兴得叫了起来。
  “是《黑箭》。真奇怪!竟是《黑箭》。这是我最先得到、读过的书。啊,对了,你一定不知道,我是说你还没有出生呢,对不对?等一等。《黑箭》,嗯,眼睛从挂在墙上的图画中窥看——是真的眼睛呢——透过画中的眼睛向这边看,好极了。真的,吓死人了。《黑箭》,那是什么?那是——啊,是狗,还是猫?不,不是。是‘猫、老鼠和狗罗威尔;英国全在猪的统治下’。猪,当然是指李察三世。每本书都说李察三世是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不是坏蛋。可是,我不相信。因为我连莎士比亚都不相信,他竟然在戏剧的开头就让李察说:‘我决定要做个坏蛋’。啊,对,是《黑箭》。”
  “太太,还要再拿吗?”
  “不要了,谢谢,阿勃特。我已经很累了。”
  “那就到此为止。老爷打电话回来,说要晚半个钟头回家。”
  “没关系。”杜本丝说。
  她坐在椅子上,拿起《黑箭》,翻开书,专心地看了起来。
  “啊。棒极了。真的全忘光了,再看仍然觉得很有趣,以前看的时候也觉得很有趣。”
  恢复了寂静。阿勃特回到厨房。杜本丝深深靠坐在椅背上。时间过去了,蜷缩在已经用旧的安乐椅上,汤玛斯·勃拉司福太太追寻着往昔的喜悦,一行一行阅读罗勃·路易士·史蒂文生的《黑箭》。
  在厨房里,时间也过去了。阿勃特面对火炉,展开了形形色色的作战行动。门外边传来车子声音。阿勃特走过边门。
  “老爷,要我把车子开进车库吗?”
  “不要。”汤美说,“我自己开进去,你忙晚餐吧!我回来得太晚了吗?”
  “哪里,就像你电话里所说那样,其实还早了一点。”
  “啊,真的?”汤美停好车,搓着手走进厨房。“外面很冷。杜本丝在哪里?”
  “啊,太太嘛,在楼上整理书。”
  “什么?还在弄那些发霉的书?”
  “是的。今天做了不少事,不过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
  “哎。”汤美说,“算了,阿勃特。晚餐是什么?”
  “柠檬鱼片,马上就好了。”
  “知道了,十五分钟后再吃,我先去洗手。”
  楼上,杜本丝依然坐在旧安乐椅上,耽读《黑箭》,额头上皱纹微聚。刚才遇见了一种奇怪现象,似乎只能称之为干扰。在看过的那一页——她找了一下:是第六十四页,还是第六十五页?她搞不清楚——总之,在那一页的一些字下面,有人划了线。十五分钟前,杜本丝已经注意到了这种现象。为什么在这些字下面划线?这些字既不相关。也不是引用辞。似乎是随便选出一些字,然后用红墨水划了线。杜本丝细声念了一下,“马查姆不由得发出低沉叫声。狄克吓了一跳,掉下了温达克。他们一齐站起来,拔出剑和匕首。艾理斯举起手。他的白眼发光。啊,好大的——”杜本丝摇摇头。意思不通,完全不通。
  她走向桌子,拿起书写用具,取了两三张便条纸。这是最近由印刷公司送来的,为了印上新的住址:“月桂树庄”。
  “无聊的名字。”杜本丝说,“如果常常改变名字,连信都无法投递了。”
  她把有问题的地方写在便条纸上。于是,以前没有注意到的。现在全都注意到了。
  “这样就完全不同了。”
  她把那一页上划线的字抄下来。
  “果然在这里。”突然出现了汤美的声音说,“快吃饭了。书怎么啦?”
  “这本书好奇怪,”杜本丝说,“简直搞不懂。”
  “什么奇怪?”
  “这是史蒂文生的《黑箭》。我想再看一遍,拿起来看,一切都还不错,可是,突然间,每一页都有点儿怪异。这些字下面都用红墨水划了线。”
  “啊,是有人喜欢划线。未必都用红墨水,但常会在书上划线。在自己想记住或引用的地方。我的意思,你懂吧。”
  “我懂,可是这跟你说的不一样。还有,这——这是字啊。”
  “你说字!”杨美说。
  “到这边来嘛。”杜本丝说。
  汤美走过来坐在椅子扶手上,然后念道:“‘马查姆不由得发出低沉叫声,连死去的发号开车的人也吓了一跳,落下了窗子,所以两个巨汉——什么嘛,看不懂——贝壳是预定的记号。他们一齐站起来,拔出剑和匕首。’简直莫名其妙。”
  “嗯。”杜本丝说,“起先我也这样想,简直莫名其妙。可是。它并不莫名其妙,汤美。”
  楼下,铃声响了。
  “吃晚饭啦。”
  “没关系。”杜本丝说,“吃饭前,我必须先告诉你这件事。饭后再说也行,可是总觉得奇怪,不马上告诉你。我不舒服。”
  “好啊。你又有什么大发现?”
  “不,没什么发现,只是抽出一些字来。好——看,就是这一页——马查姆的第一个字母M。M和A划了底线。后面还有三个,啊,不,三个或四个字划了线。这些字并没有什么关系,只是随便选出来划上底线。这些字里的字母——似乎需要找适当的字母。其次是在“压抑”的R上划线。然后是‘叫喊’的Y、‘杰克’的J、‘射击’的O、‘破灭’的R、‘死亡’的D,接着又是“死亡”的A、‘瘟疫’的N——”
  “喂,算了吧。”
  “等一等,我想查清楚。我已经抄下来,你也会懂的。就像我最先所做那样,把这些字抽出来。依序写在纸上,就变成这样了:M-A-R-Y。这四个字母都画了底线。”
  “这又怎么样?”
  “变成梅丽啦。”
  “不错,变成梅丽了。确有人叫梅丽。一个天资聪颖的孩子想表示这是她的书。自古以来,人就常在书或类似的东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不错。总之,这是梅丽。其次划线的字母就成了J-o-r-d-a-n。”
  “不是很好吗?是梅丽·乔丹啊,这很自然。连这孩子的整个姓名字都知道了。她叫梅丽·乔丹。”
  “可是,这本书并不是她的!在开头部分,用歪歪斜斜孩子气的字体写了‘亚历山大’几个字。我想是亚历山大·帕金森。”
  “啊,这真的很重要吗?”
  “一定很重要。”
  “走吧,我饿了。”
  “忍耐一下嘛,再等一会儿,到底线结束的地方——唔,再四页就结束了。字母是从不同页数的奇怪地方选出来。不是因为有关系才选出来。字简直不重要——只有字母。从M-a-r-yJ-o-r-d—a-n就可以知道。这还好。其次四个字母是什么,你知道吗?d-i—dn-o-td-i—en-a-t—u—r-a-l-y。这意思是‘自然地’,却不知道应该用两个l。那是什么意思呢?是‘梅丽·乔丹不是自然死亡’。接下来的文句是:‘凶手是我们当中的一个,我知道是谁。’就此结束,再也没有了。但已经足够让人心里怦怦跳,是不是?”
  “喂。杜本丝,”汤美说,“你不会从中衍生出什么意义来吧?”
  “你是什么意思?什么从中,什么意义?”
  “我是说凭空造出悬疑事件。”
  “哦,这对我倒是一个悬疑事件,‘梅丽·乔丹不是自然死亡。犯人是我们当中的一个,我知道是谁。’汤美,你说,这不是很能引起人的好奇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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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本丝!”汤美走进屋内,大声呼叫。
  没有回音。微觉困惑之后,他奔上楼梯,碎步奔过二楼通道,差点一脚踩进开着口的洞,随即骂道:
  “又来了,真是迷糊的电工!”
  前几天,他已经遇到同样的灾难。这些电工大都怀着一种善良而混乱的乐天主义,开始爽利地工作。“做到这里就行,快要完工啦!下午再来。”可是,下午他们没有来。汤类一点不觉惊讶。他早已习惯建筑、电气和瓦斯这些行业的工作方式。每次他们来临,一开始就爽利地工作,说些乐观的意见,然后回去拿东西,就不再回来。打电话去催,多半都是电话号码错误。即使号码没错,要找的人也不在公司的任何部门。因此,最好自己当心不要扭到脚踝,掉进洞里或受伤。汤美怕杜本丝受伤更甚于怕自己受伤。自己比杜本丝有经验,他觉得,杜本丝被水壶烫伤或火炉灼伤的危险性很大。可是,杜本丝现在到底在哪里?他又叫了一遍。
  “杜本丝!杜本丝!”
  他担心杜本丝。杜本丝是他不能不担心的人。临出门时,还给了她颇有智慧的忠告。她最后也再三保证遵守诺言--不,决不出去,只可能去买半磅牛油。这样总不能说危险吧?
  “可是,你即使去买半磅牛油,也会有危险啊。”汤美说。
  “别胡说!”杜本丝说。
  “我可没胡说,”汤美说,“一个聪明而细心的丈夫,关心自己所喜爱的所有物,我不知道为什么会--”
  “因为,”杜本丝说,“我很有吸引力,长得好看,又是一个好伴侣,而且我非常关心你。”
  “说的也是。”汤美说,“不过我想给你更多的忠告。”
  “我似乎不大喜欢。嗯,我一定不喜欢。你好像有很多牢骚怨言。不过,不要担心,一切都会很顺利。回家进门时,大声叫我好了。”
  可是,杜本丝在哪里呢?
  “真是拿她没办法,”汤美说,“一定又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往楼上的房间去,以前他在那里找到杜本丝。大概又在看儿童故事了;又在为笨小孩子用红墨水画线的一些莫名其妙的字兴奋不已,努力寻找不知何许人的梅丽·乔丹的线索了。不是自然死亡的梅丽·乔丹。汤美不能不想。很久以前,这房子的主人姓琼斯,把房子卖给了他们。琼斯家住在这里,为时并不久,只有三四年。”而拥有罗勃·路易士·史蒂文生作品的孩子,住在这里,是比这更久以前的事了。可是,杜本丝并不在房间里,散置一地的书似乎不像以前那样引起她的兴趣。
  “到底到哪儿去了?”
  折回楼下,又大喊了一两声。没有回音。他查看大厅的挂钩。杜本丝的防雨外套不见了。她又出去了。到哪里去?还有,汉尼拔在哪里呢?汤美改变声调,呼唤汉尼拔。
  “汉尼拔——汉尼拔——小汉尼。过来,汉尼拔!”
  汉尼拔也不在。
  总之,杜本丝带汉尼拔一起出去了,汤美想。
  他不知道杜本丝带汉尼拔出去,到底是好是坏。汉尼拔一定不会默默看着危险降到杜本丝身上。问题是,汉尼拔可能伤害了别人。带它到别人家去,它非常友善;可是,那些想来看它或走进它住家的人,在它心中反而常常成为必须注意的人物。一旦需要,不管有多危险,它都会大声吠叫或咬住对方。然而,究竟到哪里去了?
  汤美在马路上走了一会,并没有看到一个中等身材的女人,穿着明亮的红色防雨外套,牵着小黑狗,从远处走来。最后,他有点生气地折回家里。
  引人食欲的香味向他飘来。他急忙到后房去,杜本丝从火炉边回头绽出欢迎他回家的笑容。
  “回来得好晚啊。”她说,“这是沙锅菜,很香吧?今天还加了一些稀奇的东西。院子里有些可做香料用的草。至少我认为那是可做香料的草。”
  “如果不是可做香料用的草,”汤美说,“那可能就是有毒的莨菪,或者外表看来像别的东西,其实是洋地黄。你到哪儿去了?”
  “带汉尼拔去散步。”
  到这时候,汉尼拔才发觉汤美回来,向汤美奔过去,表示热烈欢迎,汤美也蹲下来。汉尼拔是只小黑狗,毛色光艳,尾部和双颇有黄褐色的有趣斑点。它是纯种的曼彻斯特狗,自以为比其他的狗更高贵和有智能。
  “哎呀,我在这一带找来找去,你们到哪儿去了?天气可不太好哩。”
  “嗯,天气的确不好,雾又浓又潮。而且——我也非常疲倦。”
  “到哪里去了?上街买东西?”
  “不,今天店铺很早就打烊,不,不是——我是到墓地去。”
  “真叫人不舒服,”汤美说,“干嘛到墓地去?”
  “有我想看的坟墓。”
  “听来实在不舒服。汉尼拔很高兴吗?”
  “必须替汉尼拔套上绳子。一个像教堂执事的人不时走出教堂大门,他好像不喜欢汉尼拔,因为——汉尼拔可能也不喜欢他,打从搬到这儿开始,我就不希望别人对我们怀有奇妙的偏见。”
  “你到底想到墓地去看什么?”
  “想去看看是些什么样的人葬在那里。好多人,都葬满了,有相当古老的;甚至有一八○○年代;而且还有一两座更古老。墓碑已经剥落,看不清楚了。”
  “我还是不知道你为什么到墓地去。”
  “我去调查。”杜本丝说。
  “调查什么?”
  “我想知道乔丹家的人是不是葬在那里。”
  “哎呀,你还是挂念着那件事?你去调查的是——”
  “你知道,梅丽·乔丹已经死了。我们知道她已经死了,因为我们有那本说她不是自然死亡的书。那么,她应该葬在什么地方才对,是不是?”
  “这还用说,除非葬在这院子里。”
  “我可不以为然。”杜本丝说,“因为那男孩或女孩——一定是男孩……当然是男孩,他叫亚历山大啊——只有这孩子知道。他一定觉得自已很聪朗,知道她不是自然死亡。不过,假如只有这孩子对她的死因有清楚的概念,或者发现她的死因——也说是说,别人全不知道。我的意思是说,她死了,埋葬了,而且没有人——”
  “没有人说那是犯罪行为。”汤玛斯插嘴。
  “是啊,就是这样。被毒杀、被殴击头部,被推下悬崖或被车子轧死了——啊,方法多得很呢。”
  “我相信你可以想到很多。”汤美说,“你唯一的优点是,杜本丝。你至少有一颗善良的心。你不会有兴趣将这种杀人方法付诸实施。”
  “可是,墓地上没有梅丽·乔丹的坟墓,也没有姓乔丹的人。”
  “你一定很失望吧!菜还没好吗,我饿死了。好香!”
  “刚好可以吃了。”杜本丝说,“你洗了手,马上就吃。”
  ------------------
  

  “姓帕金森的人可真多,”杜本丝边吃边说,“从很久很久以前就有,多得惊人。年老的,年轻的。还有嫁到帕金森家的。”似乎到处都是帕金森。此外还有凯普、格利芬、安德乌德和奥佛乌德等。妙的是安德乌德和奥佛乌德两者都有。”
  “我以前有个朋友就叫乔治·安德乌德。”汤美说。
  “嗯,要是安德乌德,我也认得好几个;却不知道有叫奥佛乌德的人。”
  “男的?还是女的?”汤美说。他似乎有些兴趣了。
  “是女孩,罗丝·奥佛乌德。”
  “罗丝·奥佛乌德?”汤美倾听这名字的音调说,“似乎不太顺口。吃完午饭,非打电话给电气行不可。杜本丝,你可要当心,万一在楼上楼梯口的平台踩空了脚,那可糟了。”
  “这样我将是自然死亡,或非自然死亡,两者必居其一。”
  “是好奇心之死。好奇心杀了猫。”
  “你完全没有好奇心?”
  “没有足以引发好奇心的理由啊!饭后点心是什么?”
  “加糖蜜的馅饼。”
  “杜本丝,真是芳香可口的一餐。”
  “真高兴你喜欢。”
  “后门口的包裹是什么?是我们订的酒吗?”
  “不是,是球根。”
  “哦,球根?”
  “郁金香。”杜本丝说,“我要去找艾塞克老爹商谈一下。”
  “种在哪里?”
  “我想种在院子中央小径的两旁。”
  “那可怜的老爹不是快要死了吗?”
  “哪里。”杜本丝说,“艾塞克还健壮得很,我发现,园丁似乎都这样。真正有本领的圆丁好像过了八十才更有劲。要是遇到三十五岁左右,看来肌肉颇为发达强健的年轻人说:‘我一直想在院子里工作’,这种人一定没有什么用。他们充其量只会抖落一些树叶,不管请他们做什么,他们只会说季节不对,什么时候才对呢,没有人知道,至少我不知道,所以,唉,最后只好按他们的意思做了。可是,艾塞克是一个好园丁,什么事都知道。”杜本丝又加了一句。“我也要了番红花,大概也在那包裹里。我要去看看。今天,艾塞克会来,他会告诉我一切。”
  “喂。”汤美说,“等一下我也去。”
  杜本丝和艾塞克愉快地见了西。球根的包裹解开了,他们商量较能引人注目的花。先是早开的郁金香,它在二月底就能愉悦人心。其次是花瓣上有美丽镶边、色泽艳丽的郁金香以及一些称为“virdiflora”--一如杜本丝所能了解的——的郁金香。后一种郁金香在五月底六月初之间会在长茎上开出特别美丽的花朵。这品种配在浅绿的色调上很有情趣,所以他们同意集中种在院子僻静的地方,可以摘来装饰客厅;如果种在大门通到屋子的短短小径旁,难免会引起访客的嫉妒与羡慕。此外,商人送肉类和其他食品来的时候,这些花一定可以满足他们的艺术感。
  四点钟,杜本丝在厨房把浓郁香醇的茶灌满了褐色茶壶,壶旁放了方糖盒和牛奶罐,然后呼唤艾塞克,要他回家前喝一杯。接着,她去找汤美。
  他一定在什么地方睡觉,杜本丝一个个房间寻找。走到楼梯平台上时,她很高兴看到一个头颅从地板上不详的洞里露出来。
  “不要紧啦,太太。”电工说,“不用再战战兢兢了,全部弄好了。”接着又加上一句说,他明早再来在屋内的另外一个地方工作。
  “希望你一定来。有没有见到勃拉司福先生?”
  “你的丈夫吗?对,他在楼上,掉了什么下来,好像很重,一定是书。”
  “书!”杜本丝说,“啊,真是的!”
  电工缩入他自己的地下世界,杜本丝走上屋顶间,那儿现在已变为专放儿童书的临时书库。
  汤美坐在取物梯顶上,脚边地板上散置着好几本书,架上留下了原来放那些书的空隙。
  “原来你在这里!”杜本丝说,“你还假装对任何书都不感兴趣。你看了很多书、对不对?你把整理得好好的书弄得乱七八糟了。”
  “对不起。”汤美说,“不过,我想看一看。”
  “你找到其他用红墨水划线的书了?”
  “不,没有找到。”
  “很烦人吧。”杜本丝说。
  “一定是亚历山大搞的鬼,亚历山大·帕金森。”汤美说。
  “不错。帕金森之一,无数帕金森之一。”
  “这个亚历山大好像很懒。不过,像那样划线,一定相当麻烦。可是,关于乔丹的信息就只有那么一点点。”
  “我问过艾塞克,那老爹认识很多这一带的人,却记不得什么乔丹。”
  “前门旁的钢灯,你有何打算?”汤美一面下楼一面说。
  “我想带到义卖会去。”
  “为什么?”
  “因为它碍手碍脚,是我们在外国买的,是不是?”
  “是的。我想,我们两个脑袋都有问题。你不喜欢它,你说你恨它。嗯,我也有同感。而且它重得很,重得怕人。”
  “不过,我说要把它送到义卖会去,桑德荪小姐可非常高兴。她说要来取,我说我会用车子送去。我们今天送去吧?”
  “我送去好了。”
  “不,我想去一下。”
  “好吧,我跟你一起送去。”
  “啊,我想我会找个人送进去。”
  “随你便。不过,不要亲自送进去,累坏了自己。”
  “知道了。”
  “你说你想去,是不是还有其他理由?”
  “不,我只想跟大家聊一聊。”
  “真不知道你会惹出什么事来。杜本丝,从你眼神,我就知道你要去干什么了。”
  “你带汉尼拔去散步,”杜本丝说,“我不能带它到义卖会去,我不想看狗吵架。”
  “行啊!汉尼拔,散步去吧?”
  一如往常,汉尼拔立刻做出肯定的答复。它的肯定与否定绝对不会弄错。它扭着身子,摇动尾巴,举起一只前腿,又放下,然后走过去用头狂擦汤美的腿。
  “很好。”汉尼拔明白地说,“你是为此而存在的,我亲爱的奴隶。我们到街上快快绕一圈吧,但愿有各种味道。”
  “走吧。”汤美说,“要带绳子去,可不能像上回那样跑到马路上,差点被那可怕的巨大‘长车’送上西天了。”
  汉尼拔望着汤美,仿佛是说:“我从来就是一只最听话的好狗。”这说法根本不可靠。但是,即使跟汉尼拔关系最密切的人也常常受它骗。
  汤美轻轻说声好重,一面把铜灯送进车里。杜本丝开车走了,看到车拐了弯,汤美才把绳子系在汉尼拔颈圈上,带它上街。不久,走进通往教堂的小巷,巷道上几乎没有车子,汤美把汉尼拔颈上的绳子解掉。汉尼拔拥有这种特权:在柏油路边的草丛中,到处响着鼻子不停地嗅味道。如果它能说人话,一定会这样说:“好极了!香喷喷,那是大狗。一定是可恶的狼犬。”低沉的吠声。“我不喜欢狼犬,看到以前咬我的家伙,我要咬回去。啊,好大,好大!是母的,长得好漂亮。唔——唔——我想见见它,它住得很远吧,不,可能就是从这家跑出来的,大概没错。”
  “喂,从那扇门出来,”汤美说,“不要随便走进别人家里。”
  汉尼技假装没听见。
  “汉尼拔!”
  汉尼拔加快脚步,拐向通往厨房的转角。
  “汉尼拔!”汤美喊,“听见没?”
  “你说听见没?”汉尼拔说,“叫我吗?唔,确实是。”
  厨房传来凶狂的吠声。汉尼拔惊惶失措,向汤美这边逃过来,紧跟汤美脚后跟走。
  “好了,好了,乖!”汤美说。
  “很乖吧?”汉尼拔说,“需要我保护的时候,我总是待在你身旁啊。”
  “他们抵达教堂墓地的边门。汉尼拔不知怎的,竟然学会自由改变形体的特殊技术,尽管外表看来肩幅大了一点,肥了一点。它依然随时可以把自己变得像一条细细的黑线。它现在就轻松地从门上横木间钻过去。
  “回来,汉尼拔!”汤美叫着说,“不能进入墓地。”
  假如它能回答的话。汉尼拔也许会这样说:“我已经进来了。”它像进入充满欢乐的庭院一样,兴高采烈地在墓地上跳跃。
  “真拿它没办法!”汤美说。
  汤美拔开门栓走过去,手上拿着绳子追逐汉尼拔。汉尼拔已跑到墓地里边,似乎有意从微开的教堂大门挤进去。可是,汤美终于抓住它,系上了绳子。汉尼拔仰起头,似乎是老早就希望如此。“系上绳子吧?对,当然,这样显得很威严,表示我是一只非常重要的狗。”它摇动尾巴。紧紧系着绳子,汉尼拔跟主人一起在墓地里行走,大概没有人会反对了。汤美在附近倘佯,似乎想再确定一下杜本丝前几天的调查。
  他先看到一块磨损的石碑,石碑半藏在进教堂的小边门后面;似乎是最古老的石碑之一。这一带有好几个这种石碑,大都刻着一八○○年代的日期。可是,有块墓碑,汤美看得最久。
  “奇怪!”汤美说,“真奇怪。”
  汉尼拔仰望汤美。它不了解主人这句话的意思。这块墓碑丝毫引不起狗的兴趣。它坐下,询问般仰望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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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本丝和汤美都毫无兴趣的铜灯,想不到竟然大受欢迎,杜本丝觉得很高兴。
  “勃拉司福太太,真谢谢你,带来了这么好的东西,真别致。一定是去外国旅行时找到的吧!”
  “是的,我们在埃及买的。”杜本丝说。
  那是八年到十年前的事了,她现在已记不清是在什么地方买的。也许是大马士革,也可能是巴格达或德黑兰。不过,杜本丝觉得,目前埃及正成为大家谈论的重心,说在埃及买的似乎更有趣。而且,这铜灯看来颇有埃及风格。即使在别的国家购买,也可能是模仿埃及那个时代的东西。
  “老实说,”杜本丝说,“放在我们家赚大了一点。所以我想--”
  “嗯,这的确必须抽签。”黎特儿小姐说。
  黎特儿小姐是义卖会的负责人。在这一带,她有个绰号叫“教区的唧简”,主要是因为教区发生任何事,她没有一件不知道。她的姓(Little)很容易引起误会,其实她是一个身躯堂堂的高大的女人。教名是陶乐西,人们通常叫她陶蒂。
  “勃拉司福太太,希望你到义卖会来,好吗?”
  杜本丝答应说,她会来。
  “我可以享受购买的乐趣。”杜本丝爽直说。
  “啊,我真高兴你这样想。”
  “我觉得非常好。”杜本丝说,“这种旧物义卖。因为——唔,的确很好。我的意思是说,一个人多余的物品对别人也许正是宝贝。”
  “啊,我们一定要把这句话告诉牧师。”布莱丝·李德蕾小姐说。她是一个瘦小而年纪相当大的妇人。她接着又说:“他听了一定非常高兴。”
  “例如这个纸糊的水桶。”杜本丝说着提起那水桶。
  “啊,有人会买吗?”
  “如果明天我来还没有卖出去,我去买。”
  “可是,最近已经有非常漂亮的塑胶洗衣桶了。”
  “我不太喜欢塑胶。”杜本丝说,“这种纸糊的桶子实在非常好,即使一下子放进许多陶器,也不会破。啊,还有古老的开罐器。这种附有牛头的,最近已经见不到了”。
  “可是,用这种开罐器可真费事。电动开罐器不是更方便吗?”
  这种交谈持续了一阵子。然后,杜本丝问有没有自己可以帮忙的事。
  “啊,勃拉司福太太,那就麻烦你布置美术品贩卖场。我想你一定很有艺术感。”
  “我可一点儿没有艺术感。不过,让我布置贩卖场,倒是一件乐事。如果弄错了,请告诉我一声。”
  “人手不够,有你帮忙真是好极了。我们很高兴见到你。你的新居快整理好了吧?”
  “应该已经就绪才对。”杜本丝说,“可是看来还要花好长一段时间。电工、木工真是难缠,他们动不动就回家。”
  对于杜本丝指责电气行和瓦斯公司表示赞同的人,展开了一场小小的论战。
  “最糟的是瓦斯公司的人。”黎特儿小姐坚定地说。“因为他们都来自下史坦福。而电工只有来自威尔朋克的才好。”
  牧师向帮忙的人说了些鼓励的话,才改变了话题。牧师也表示他非常高兴能见到新来的教区居民勃拉司福太太。
  “我们都很了解你。”牧师说,“啊,这是真的,也很了解你的先生。改天,我想听听你们两位最有趣的故事。你们的生活一定非常有趣。我想你们大概不愿意谈,我也就不提了,关于上次大战的事,你们贤伉俪可真活跃。”
  “啊,请告诉我们,牧师。”一个摆果酱瓶的女人一面离开贩卖场,一面说。
  “我是在绝对秘密下获知的。”牧师说,“昨天我看到你在墓地那边散步,勃拉司福太太。”
  “是的。”杜本丝说,”我先参观了教堂,这里有一两扇窗户非常吸引人。”
  “不错,那是十四世纪的,北边侧廊的那扇窗户。不过,大部分当然都是维多利亚时代的。”
  “在墓地散步的时候,”杜本丝说,“我发觉帕金森家的坟墓倒真不少。”
  “不错,确是如此。这一带以前有个姓帕金森的大家族。当然,我一个也记不得了。拉普顿太太,你记得吧?”
  拉普顿太太撑着两根手杖,年纪相当大,表情颇为得意。
  “是的,是的,我记得帕金森太太在世时的事情——啊,帕金森老太太,就是那个住在‘领主府邸”的帕金森太太啊,真是了不起的老太太,真了不起呢。”
  “此外,我还看到一些索玛斯或查特顿家的坟墓。”
  “哇,你对过去这一带的情形倒相当清楚。”
  “其实,我还听过一些关于乔丹的事——是安妮或梅丽·乔丹吧?”
  杜本丝环视众人,乔丹这个名字似乎没有特别引起注意。
  “说来是有人用过一个叫乔丹的女厨师,就是布拉克威尔太太,原名叫苏珊·乔丹,只留了半年,有很多缺点。”
  “那是很久以前由事罗?”
  “不,只八年或十年以前的事,不会比这更久。”
  “现在还有姓帕金森的人住在这里吗?”
  “没有,他们很久以前就全都离开了。其中一个娶了表妹,搬到肯尼亚去住了。”
  “我不知道,”杜本丝知道拉普顿太太跟当地的儿童医院有关系,很有礼貌地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需要儿童读物?不过,全是旧书。我们买下原来房主的家具时,得到了许多。”
  “你真是太好了,勃拉司福太太。当然,我们有一些人家送的好书,全是最近专门为孩子写的书,让孩子看旧书,未免太可怜啦。”
  “啊,真的?”杜本丝说,“我很喜欢孩提时代拥有的书,其中也有我祖母还是孩子时候的书,我最喜欢这种书。《金银岛》、莫尔斯华斯夫人的《四个风吹的农场》和斯坦莱·韦曼的一些作品,我决不会忘记。”
  她环视四周,仿佛为了征求大家的同意——随后,突然看看手表,知道已经很晚,使向大家告辞。
  回到家,杜本丝把车子开进车库,绕过房子,向前门走去。门开着,她走进去。阿勃特从里头出来迎接。
  “要不要茶,太太?你一定很累了。”
  “我不觉得。我已经喝过茶,在协会喝过了。点心还不错,圆面包可真难吃。”
  “圆面包很难做。跟油炸面圈一样难,哎!阿勒特叹口气说,“艾美做油炸面圈,可真是一把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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