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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伊登

_3 杰克·伦敦(美)
  于是伟大的发现开始了。他过去也曾试读过斯其塞,选择了《心理学原理》入门。却跟读布拉伐茨基夫人时一样惨遭败北,根本读不懂。没读完就还掉了。但是那天晚上学完代数和物理,写了一首十四行诗之后,他躺到床上翻开了格要原理》,却一口气直读到了天亮。他无法入睡,那天甚至停止了写作,只躺在床上读书,身子睡累了,便躺到硬地板上,书捧在头顶,或是向左侧,向右侧,继续读。直读到晚上,才又睡了一觉。策二天早上尽管恢复了写作,那书却仍在引诱着他,他受不了引诱又整整读了一个下午。他忘掉了一切,连那天下午是露丝安排给他的时间都忘掉了。直到希金波坦先生突然探开门要求他回答他住的是否是大饭店,他才第一次意识到身边的直接现实。
  马丁·伊甸一辈子都受着好奇心驱使,寻求着知识。是求知欲送他到世界各地去冒险的。可是现在他却从斯宾塞懂得了他原来一无所知,而且他若是继续航行与漫游是永远不会知道任何东西的。他只在事物的表面掠过,观察到的只是彼此无关的现象,搜集到的只是七零八碎的事实,只能在小范围内进行归纳——而在一个充满偶然与机遇的变化无常、杂乱无章的世界里,一切事物之间都是互不相关的。他曾观察过、研究过鸟群飞行的机制,并试作过解释,却从没想到去对鸟这种有机的飞行机制的演化过程寻求过解释。他没有想到鸟儿也是进化来的,只把它们当作一向就有的、自然存在的东西。
  鸟儿既如此,一切也都如此。他过去对哲学那种全无准备的健啃没给他什么东西。康德的中世纪式的形而上学没有给予他开启任何东西的钥匙,它对他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他对自己的智力产生了怀疑。同样,他对进化论的钻研也只局限于罗迈尼斯①的一本专业得读不懂的书。他什么都没有学到,读后的唯一印象就是:进化是一种枯燥乏味的玩艺儿,是一群运用着一大堆晦涩难解的词语的小人物弄出来的。现在他才明白,原来进化并不光是理论,而是已为人们所接受的发展过程。科学家们对它已无争议,只在有关进化的方式上还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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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罗迈尼斯(George john Romnes,1848—1894):生于加拿大的金斯顿,是达尔文的朋友。曾在爱丁堡和英国科学知识普及会(Royal Insitution)做过教授。作品有《达尔文与达尔文之后》(1892)和《罗迈尼斯讲稿》。
  现在又出了这个斯宾塞,为他把一切知识组织了起来,统一了起来,阐明了终极的现实,把一个描绘得非常具体的宇宙送到了他眼前,令他惊诧莫名,有如水手们做好放到玻璃橱里的船舶模型。没有想当然,没有偶然,全是法则。鸟儿能飞是服从法则,萌动的粘液汁扭曲、蠕动、长出腿和翅膀、变成鸟儿也是服从同一法则。
  马丁的智力生活不断升级,现在已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切的秘密事物裸露出了它们的奥秘。理解使他沉醉。夜里睡着了他在光怪陆离的梦圃里眼神明生活在一起;白天醒着时,他像个梦游者一样走来走去,心不在焉地盯视着他刚发现的世界。对餐桌上那些卑微琐屑的谈话他听而不闻,心里只急于在眼前的一切事物中寻找和追踪因果关系。他从盘子里的肉看出了灿烂的阳光,又从阳光的种种转化形式回溯到它亿万里外的源头,或者又从它的能量追踪到自己胳膊上运动着的肌肉,这肌肉使他能切肉。又从而追踪到支配肌肉切肉的脑子,最后,通过内视看到了太阳在他的脑子里放光。这种大彻大悟使他出了神,没有听见吉姆在悄悄说“神经病”,没有看见他姐姐脸上的焦虑表情,也没注意到帕纳德·希金波坦用手指在画着圆圈,暗示他小舅子的脑袋里有些乱七八糟的轮子在转动。
  在一定意义上给马丁印象最深的是知识(一切知识)之间的相互联系。过去他急于了解事物,取得一点知识就把它们存档,分别放进头脑中互不相干的抽屉里。这样,在航行这个课题上他有庞大的积累,在女人这个课题上也有可观的积累。但两个课题的记忆屉子之间并无联系。若是说在知识的网络中,一个歇斯底里的妇女跟在飓风中顺风使航或逆风行驶的船有什么联系的话,他准会觉得荒唐可笑,认为绝无可能。可是赫伯特·斯宾塞却向他证实了这说法不但不荒唐,而且两者之间不可能没有联系。一切事物都跟一切其他事物有联系,从最辽远广阔的空间里的星星到脚下沙粒中千千万万个原子,其间都有联系。这个新概念使马丁永远惊讶不已。于是他发现自己在不断地追寻着从太阳之下到太阳以外的一切事物之间的联系。他把最不相关的事物列成名单,在它们之间探索联系,探索不出就不高兴——他在爱情、诗歌、地震、火、响尾蛇、虹、宝石、妖魔、日落、狮吼、照明瓦斯、同类相食、美。杀害、情人、杠杆支点、和烟叶之间寻求联系,像这样把宇宙看作一个整体,捧起来观察,或是在它的僻径、小巷或丛莽中漫游。他不是个在种种神秘之间寻找未知目标的心惊胆战的旅客,而是在观察着、记载着、熟悉着想要知道的一切。知道得越多,就越是热情地崇拜宇宙和生命,包括他自己的生命。
  “你这个傻瓜!”他望着镜子里的影像,说,“你想写作,也写作过,可你心里没有可写的东西。你心里能有什么呢?——一些幼稚天真的念头,一些半生不熟的情绪,许许多多没有消化的美,一大堆漆黑的愚昧,一颗叫爱情胀得快要爆炸的心,还有跟你的爱情一样巨大,跟你的愚昧一样无用的雄心壮志。你也想写作么!唉,你才评始能学到了东西可供你写作呢。你想创造美,可你连美的性质都不知道,怎么创造?你想写生活,可你对生活的根本特点都不知道。你想写世界,总写对生活的设想,可世界对你却是个玄虚的疑团,你所能写出的就只能是你并不了解的生活的设想而已。不过,别泄气,马丁,小伙子,你还是可以写作的,你还有一点知识,很少的一点点,现在又已找到了路可以知道得更多了。你若是幸运的话,说不定哪一天你能差不多知道一切可以知道的东西。那时你就好写了0”
  他把他的伟大发现带到了露丝那儿,想跟她共享他的欢乐与惊诧。但她只一声不响地听着,并不热心,好像从她学过的课程供罕已有所了解似的。她并不像他那么激动。他若不是立即明白了斯其塞才露丝并不像对他那么新鲜,他是会大吃一惊的。他发现亚瑟与诺尔曼都相信进化论,也都读过斯宾塞,尽管两者对他俩没曾产生过举足轻重的影响。而那个头发浓密的戴眼镜的青年威尔·奥尔尼却还刻薄地挖苦了一番斯宾塞,并重复了那个警句,“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之物,而赫伯特·斯宾塞却是他的先知。”
  但是马丁原谅了他的嘲讽,因为他开始发现奥尔尼并没有爱上露丝。后来他还从种种琐事上发现奥尔尼不但不爱露丝,反而很讨厌她。这简直叫他目瞪口呆。他想不通,这可是他无法用以跟宇宙其他任何现象联系的现象。可他仍然为这个年青人感到遗憾,因为地天性中的巨大缺陷使他难以恰当地欣赏露丝的高贵与美丽。有几个星明天他们曾一同骑车去山区游玩。马丁有多次机会看到露丝跟奥尔尼剑拔暨张的关系。奥尔尼常跟诺尔曼泡在一起,把露丝交给亚瑟和马丁陪伴。对此马丁当然很感激。
  那几个星期天是马丁的大喜日子,最可喜的是他能跟露丝在一起,其次是他越来越能跟她同阶级的青年平起平坐了。他发现虽然他们受过多年教育培养,可自己在智力上却并不亚于他们,同时,跟他们谈话还给了他机会把他辛辛苦苦学会的语法付诸实践。社交礼仪的书他现在不读了,他转向了观察,从观察学习礼仪进退。除了内心激动情不自禁的时候之外,他总报警觉,总敏锐地注意着他们的行为,学着他们细微的礼节与高雅的举止。
  读斯宾基的人很少,这一事实叫马丁惊讶了好久。“赫伯特·斯宾塞,”图书馆借书处那人说,“啊,不错,是个了不起的思想家。”但是那人对这位“了不起的思想家”的思想却似乎一无所知。有天晚上晚餐时巴特勒先生也在座,马丁把话头转向了斯宾塞。莫尔斯先生狠狠地责难了这位英国哲学家的不可知论一番,却承认他并未读过《首要原理》;巴特勒先生则说他没有耐心读斯宾塞。他的书他一个字也没读过,而且没有地照样过得不错。这在马丁心里引起了疑问。他若不是那么坚决地独行其事说不定也会接受大家的意见放弃斯宾塞的。可事实是,他觉得斯宾塞对事物的解释很有说服力,正如他的提法:“放弃斯宾塞无异于让航海家把罗盘和经线仪扔到海里。”于是他继续研究进化论,要把它彻底弄懂。他对这个问题越来越精通,许许多多独立的作者的旁证更使他坚信不疑。他越是学习,未曾探索过的知识领域便越是在他面前展现出远景。对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的遗憾简直成了他的慢性病。
  由于一天的时间太短,有一天他便决定了放弃代数和几何。三角他甚至还没想过要学。然后他又从课程表上砍掉了化学,只留下了物理。
  “我不是专家,”他在露丝面前辩解道,“也不想当专家。专门学问太多,无论什么人一辈子也学不了十分之一。我学的必须是一般的知识。在需要专家著作的时候只须参考他们的书就行了。”
  “可那跟你自d掌握了毕竟不同,”她表示反对。
  “但那没有必要,专家的工作给我们带来好处,这就是他们的作用。我刚进屋时看到扫烟囱的在干活儿。他们就是专家。他们干完了活儿你就可以享受干净的烟囱,而对烟囱的结构你可以什么都不知道。”
  “这说法太牵强吧,我怕是。”
  她探询地望着他,从她的目光和神态里他感到了责备的意思。但是他深信自己的理论是正确的。
  “研究一般问题的思想家,实际上世界上最伟大的思想家,都得依靠专家。赫伯特·斯宾塞也依靠专家。他归纳了成千上万的调查者的发现。若要靠自己去干,他恐怕要活上一千年才行。达尔文也一样。他利用了花卉专家和牲畜培育专家的知识。”
  “你没错,马丁,”奥尔尼回答,“你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露丝却不知道,连要为自己追求点什么她都没想过。”
  “——啊,没错,”奥尔尼不顾她的反对,急忙说,“我知道你会把那叫做一般的文化素养。但是缺少一般的文化素养对你所要做的学问其实没有影响。你可以学法语,学德语,或者两者都不学,去学世界语,你的文化素养格调照样高雅。为了同样的目的,你也可以学希腊文或拉丁文,尽管它对你什么用处都没有。那也是文化素养。对了,派丝还学过撒克逊语,而且表现得聪明——那是两年前的事——可现在她记得的也就只剩下了‘正当馨香的四月带来了芬芳的阵雨’①,——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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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正当馨香的四月带来了芬芳的阵雨”:英国文学之父乔斐的《坎脱伯来故事》的《序曲》的第一行。原文无“馨香”一词。
  “可它照样形成了你的文学格调,”他笑了,仍不让她插嘴,“这我知道。找们俩那时间同班。”
  “你把文化素净当作达到某种目的手段去了,”露丝叫了出来。她的两眼放出光芒,两颊上泛起两朵红晕。“文化素养本身就是目的。”
  “但马丁需要的并不是那个。”
  “你怎么知道?”
  “你需要的是什么,马丁?”奥尔尼转身正对着他问。
  马丁感到不安,求救似的望青露丝
  “不错.你需要的是什么?”露丝问,“你回答了.问题就解决了。”
  “我需要文化素养,没错,”马丁犹豫了,“我爱美,文化素养能使我更好地更深刻地欣赏美。”
  她点点头,露出胜利的表情,
  “废话,这你是知道的,”奥尔尼说,“马丁追求的是事业,不是文化素养。可就他的事业而言,文化素养恰好必不可少。若是他想做个化学家,文化素养就不必要了。马丁想的是写作,但害怕直说出来会证明你错了。”
  “那么,马丁为什么要写作呢?”他说下去,“因为他并没有腰缠万贯。你为什么拿撒克逊语和普通文化知识往脑子里塞呢?因为你不必进社会去闯天下,你爸爸早给你安排好了,他给你买衣服和别的一切。我们的教育——你的、我的、亚瑟的——有什么鬼用处!我们泡在普通文化营养里。若是我们的爸爸今天出了问题,我们明天就得落难,就得去参加教师考试。你所能得到的最好的工作,露丝,就是在乡下的学校或是女子寄宿学校当个音乐教师。”
  “那么请问,你又干什么呢?”她问。
  “我什么像样的活儿都干不了。只能干点普通劳动,一天赚一块半,也可能到汉莱的填鸭馆去当好外头——我说的是可能、请注意,一周之后我说不定会被开除,因为我没有本事。”
  马丁专心地听着这场讨论,尽管他明向奥尔记述对的,却讨厌他对露丝那种不客气的态度,听着听着他心以便对爱情产生了一种新的想法:理智与爱情无关。他所爱的女人思考得对还是不对都没有关系。爱悄是超越理智的。即使她不能无分理解他追求事业的必要性.她的可爱也不会因而减少。她整个儿的就是可爱,她想什么跟她的可爱与否无关。
  “什么?”他问。奥尔尼问了个问题打断了他的思路。
  “我刚才在说你是不会傻到去啃拉丁文的。”
  “但是拉丁文不属于文化素养范围。”露丝插嘴说,“那是学术配备。”
  “唔,你要啃拉丁文么?”奥尔尼坚持问。
  马丁被逼得很苦,他看得出露丝很为他的回答担心。
  “我怕是没有时间,”他终于说,“我倒是想学,只是没有耐心。”
  “你看,马丁追求的并不是文化素养,”奥尔尼高兴了,“他要的是达到某个目的,是有所作为。”
  “啊,可那是对头脑的训练,是智力的培养。有训练的头脑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露丝怀着期望看着马丁,好像等着他改变看法。“你知道,橄榄球运动员大赛之前都是要训练的。那就是拉丁文对思想家的作用。它训练思维。”
  “废话,胡说!那是我们当娃娃时大人告诉我们的话。但有一件事他们没有告诉我们,要我们长大后自己去体会出来。”奥尔尼为了增强效果停了停,“那就是:大人先生,人人学拉丁,学来学去,都不懂拉丁。”
  “你这话不公平,”露丝叫道.“你一把话题引开我就知道你要卖弄小聪明。”
  “小聪明归小聪明,”对方反驳,“却也没冤枉谁。懂拉丁的人只有药剂师、律师和拉丁文老师。若是马丁想当个什么师,就算我猜错了,可那跟赫伯特·斯宾塞又怎么能扯得上?马丁刚发现了斯宾塞,正为他神魂颠倒呢。为什么?因为斯宾塞让他前进了一步。斯宾塞不能让我进步,也不能让你进步。我们都不想进步。你有一天会结婚,我只需盯紧我的律帅和业务代理人就行,他们会管好找爸爸给我留下的钱的。”
  奥尔尼起身要走,到了门口又杀了个回马枪。
  “你别去干扰马丁了,露丝。他知道什么东西对他最好。你看看他的成就就知道了。他有时叫我烦,可烦归烦,却也叫我惭愧不如。他对于世界、人生、人的地位和诸如此类的问题现在所知道的要比亚瑟、诺尔曼或者我多,就这方面而言,也比你多,尽管我们有拉丁文、法文、撒克逊文、文化素养什么的一大套。”
  “可是露丝是我的老师,”马丁挺身而出,“我能学到点东西全都靠了她。”
  “废话!”奥尔尼阴沉了脸望了望露丝,“我怕你还要告诉我是她推荐你读斯宾塞的呢——好在你并没这么说。她对达尔文和进化论并不比我对所罗门王的宝藏①知道得更多。那天你扔给我们的斯宾塞对什么东西下的那个信屈聱牙的定义——‘不确定不连贯的同质’②什么的,是怎么说的?你也扔给她试试,看她能懂得一个字不。你看,这并不属于文化素养范围,啦啦啦啦啦,你若是去啃拉丁,马丁,我就不尊重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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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所罗门王的宝藏:见英国小说家哈边德(H.H.Haggard,1856-1925)的流行小说《所罗门王的宝藏》(1885)。小说叙述了某探险队在中东探寻《圣经》传说中的所罗门王所留下的宝藏的故事。
  ②这话是斯宾塞对进化规律所下的定义的一部分,原文约四十个字,用了一系列在一般人看来很生僻的术语,的确佶屈聱牙。
  马丁对这场辩论虽一直有兴趣,却也觉得有不愉快的地方。是关于基础知识的讨论,谈学习和功课的。那学生娃娃味儿跟令他壮怀激烈的巨大事业很矛盾——即使在此时他也把指头攥得紧紧的,像鹰爪一样抓紧了生活,心情也为浩瀚的激情冲击得很难受,而且开始意识到自己可以完全控制学习了。他把自己比作一个诗人,因为海难,流落到了异国的海岸。他满腔是美的强力,想使用新的土地上山同胞们那种粗糙野蛮的语言歌唱;却结结巴巴难以如愿、那讨论也跟他矛盾。他对重大的问题普遍存在敏感,敏感得叫他痛苦,可他却不得不去考虑和探讨学生娃娃的话题,讨论他该不该学拉丁文。
  “拉丁跟我的理想有什么关系.那天晚上他在镜子面前问道,“我希望死人乖乖躺着。为什么要让死人来统治我和我心中的美?美是生动活泼万古长青的,语言却有生有灭,不过是死人的灰烬而已。”
  他马上感到他自己的想法措辞很精彩,躺上床时便想他为什么不能以同样的方式跟露丝交谈呢?在她面前他简直是个学生,说着学生的话。
  “给我时间,”他高声说,“只要能给我时间就行。”
  时间!时间!时间!是他无休无止的悲叹。
第十四章
  他终于决定不听露丝的意见,不顾自己对露丝的爱,不学拉丁文了。他的钱就意味着时间。比拉丁文重要的东西太多。许多学问都迫切要求他去做一他还得写作,还得赚钱他。他的稿子没人要。四十来篇稿件在各家杂志间没完没了地旅行。别的作家是怎么做的?他在免费阅览室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研究别人出版的东西,急切地、用批评的眼光加以研究,把它们跟自己的作品比较,猜测着、反复猜测着他们所找到的卖出稿子的窍门。
  地对死气沉沉的出版物数量之庞大感到吃惊。这些作品没何透露出丝毫光明生命或色彩,没有生命在呼吸,却卖得掉,而且两分钱一个字,十元钱一千字——剪报上是这么说的。他为汗牛充栋的短篇小说感到迷惑。他承认它们写得聪明、轻松,但没有生命力和现实感、生命是如此离奇而美妙,充满了数不清的问题、梦想,和英勇的劳动,但那些小说却只在写平庸的生活。他感到了生活的压力和紧张,生活的狂热、汗水和剧变——毫无疑义,这才是值得写的东西!他想要赞美失去希望的事业的项导者,爱得死去活来的情人,在恐怖与悲剧中战斗,饱尝艰苦磨难,以他们的努力逼得生活节节败退的巨人何卜但是杂志上的短篇小说却似乎今注地吹嘘着巴特勒先生这利人,肮脏的逐利之徒和平庸的小男小女的平庸的爱情。这是因为杂志编辑本身就是平底之辈么?他追问.或是团为这些作者、编辑和读者都害怕生活呢?
  但他的主要烦恼却是;他连一个作家、编辑或读音都不认识。而已他不光是不认识作家,就连试过写作的人也不认识。没有人告诉过他。提示过他,给过他十句忠告。他开始怀疑编辑是不是实有的人。他们似乎是机器上的螺丝钉。实际已就是一部机器。他把自己的灵魂注入了小说、散文和诗歌之中,最终却交给了机器去处理。他把稿件像这样折好,跟适员的邮票一起装进长信封,封好,在外面又贴上邮票,再丢进邮筒,让那信去作跨越大陆的旅行。过了一段时间邮递员交还他用另一个长信封装好的稿件,外面贴好地寄去的邮票。旅程的那头并无编辑这个人,只有一套巧妙的机器。那东西把稿件另装一个信封,贴上邮票,跟无人售货机一样,放过硬币就听见一阵机器旋转,然后一包回香糖或一块巧克力就送了出来。是得口香糖或是得巧克力决定手硬币投入了哪个投币口。一个投币口送出的是支票,另一个投币口送出的是退稿条。到目前为止,他找到的只有退稿口。
  那可怕的机器式的过程是由退稿条来完成的。退稿条全是按千篇一律的格式印好的。他收到的已有好几百张——他早期的稿子每份的退稿条都在一打或一打以上。若是在他全部退稿条之中曾有一份上面写了一行字,说了点私人的话,他也会受到鼓舞。但是没有一个编辑证明有那种可能性。因此他只能不结论说那一头并没有温暖的带着人味儿的东西,只有上好了油在机器中美妙运转的齿轮。
  他是个优秀的战士,全心全意,坚定顽强,可以长年累月往机器里喂稿件而心安理得。但他正在流血,流得快要死了,因此战斗的结果只须几个星期就可以见个分晓,用不了几年。他每周的膳宿费通知都把他带近毁灭一步,而四十份稿子的邮资流血之多也同样严重。他再不买书了,还在许多小地方节约,想推迟那无可避免的结局;可他却不知道怎样节约,又给了妹妹茉莉安五块钱买了一件衣服,让结局提前了一个星期。
  他在黑暗中奋斗,没有人为他出主意,也没有人鼓励他。他在挫折的齿缝里挣扎。就连格特露也开始不满意他了。起初她怀着姐姐的溺爱心情纵容了他,认为那是他一时发傻;可是现在,出于做姐姐的关心,她着急了,觉得他的傻劲似乎成了疯狂。马丁明白她的想法,心里比遭到希金波坦唠唠叨叨的公开挖苦还要痛苦。马丁对自己有信心,但这信心是孤独的。就是露丝也没有信心,她曾要求他投身于学习。虽没有反对地写作,却也没表示过赞成。
  他从没有要求露丝读读他的作品,那是因为一种过分的小心。何况她在大学的功课很重,他不愿剥夺她的时间。但在她得到学位之后她却主动要求他让她看一点他的作品。马丁很高兴,却又信心不足。现在有了裁判员了。
  是个文学学士,在内行的教师指导下研究过文学。编辑们说不定L是能干的裁判员,但她跟他们不同,不会交给他一张千篇一律的退稿条,也不会告诉他他的作品没被选中未必意味着没有长处。她是个活生生的人,会说话,会以她那敏锐和聪明的方式说话。最重要的是,她可以多少看到真正的马丁·伊甸,从他的作品观察到他的心智和灵魂,因而理解某些东西:他梦想的是什么,能力有多强之类,哪怕是一点点。
  马丁选了他几个短篇小说的复写本,犹豫了一会儿,又加上了他的《海上抒情诗》。两人在一个六月的下午骑上自行车到了丘陵地区。那是他第二次跟她单独外出。芬芳温暖的空气被海风一吹,冷却下来,变得凉爽宜人。他俩骑车前进时他获得了一个深刻的印象:这是个非常美丽的、秩序井然的世界,活着而且恋爱着真是十分美好的事。他俩把自行车留在路旁,爬上了一个境界开阔的褐色丘陵。那儿被太阳晒干了的草心满意足地散发出一种收获季节的于香味儿。
  “草地的任务完成了,”马丁说。两人安顿下来。露丝坐在马丁的外衣上,马丁趴着,紧贴在暖烘烘的地上。他嗅了嗅褐色的草的甜香。那香味儿进入了他的脑子,催动他的思想从特殊到一股旋转着。“它已找到了它存在的理由,”他说下去,深情地拍打着干草。“它在去年冬天凄凉的猛雨中立下志向,跟暴虐的早春作了斗争,开了花,引来了虫子和蜜蜂,撒播了种子,尽了本分,偿请了对世界的债,于是——”
  “你为什么总用这样实际得可怕的眼睛看事物?”她插嘴道。
  “因为我一直在研究进化论,我想。若要告诉你实情的话,我可是最近才睁开眼睛呢。”
  “但我似乎觉得像你这样实际是会错过了美的。你像小孩捉住蝴蝶,弄掉了它美丽的翅膀上的鳞粉一样,破坏了美。”
  他摇摇头。
  “美是有意义的,但我以前不知道,只把美看作是没有意义的东西,认为美就是美,并无道理可言,这就说明我对美一无所知。可现在我知道了,确切地说,是开始知道了,现在我知道了草是怎样变成草的。在我知道了形成草的阳光、雨露、土壤的隐秘化学变化之后,便觉得单更加美丽了。的确,任何一片草叶的生命史中都有它的浪漫故事,是的,还有冒险故事。一想到这些我便心情激动。我想到力与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其中的浩瀚巨大的斗争,便觉得自己似乎可以写一首小旱史诗。”
  “你谈得多好呀,”她心不在焉地说,他注意到她正用探索的目光望着他。
  顷刻之间他慌乱了、不好意思了,血涌了上来,脖子和额头都红了。
  “我希望自己是在学着说话,”他结巴地说,“我似乎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全都是些大题目。我找不出办法表示心里真正的感受。有时我似乎觉得整个世界、整个生命、一切的一切都在我心中生存,叫嚣着要我为它们说话。我感到了——啊,我无法描述——我感到了它的巨大,但一说起话来,却只能睁睁晤晤像个娃娃。把情绪和感受转化成文字或话语,能使读者或听话的人倒过来转化成心中同样的情绪或感受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一项不同凡响的任务。你看,我把脸理进草里,从鼻孔吸进的清香使我浮想连翩,全身战栗。我嗅到的是宇宙的气息。我知道歌声和欢笑、成功与痛苦、斗争和死亡;草的香气不知怎么在我的头脑里引起了种种幻影,我看见了这些幻影,我想把这一切告诉你,告诉全世界,可我的舌头不管用,它怎样才能管用呢?我刚才就是想向你用言语描绘草的香味对我的影响,但是没有成功。只是用拙劣的言词勾画了一下。我觉得自己说出的似乎全是废话。我憋闷得慌,急于表达。啊——”他的手向上一挥,做了个失望的手势——“我做不到,别人不理解!无法沟通!”
  “但是你的确说得很好,”她坚持说,“想想看,在我认识你之后的短暂时间里,你已经有了多大的进步!巴特勒先生是个有名的演说家。选举的时候州委会常常要他到各地去演说,可你说得就跟他那天晚上在宴会上说得一样精彩。只是他更有控制,而你太激动而已。只要多说几回就好了。你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演说家,只要你愿意干,你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你是个出类拔草的人,我相信你可以领导群众,凡是你想干的事没有理由于不成功。你在语法上的成功便是一个例子。你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律师。你应当在政治上辉煌起来。没有东西能阻挡你取得眼巴特勒先生同样伟大的成功的——还不会消化不良。”她笑着补充了最后一句。
  两人继续谈下去。她总是温文尔雅坚持不懈地回到一个问题:教育必须全面打好基础,拉丁文是基础的一部分,对从事任何事业都大有好处。她描绘出了她理想的成功者。那大体是她父亲的形象,其中明确无误地夹杂着一些巴特勒先生形象的线条与色彩。他躺在地上尖起耳朵专注地听着,抬头望着她,欣赏着她说话时嘴唇的每一动作,但脑子却装不进去。她所描绘的图画并不迷人。他隐约感到失望的痛苦,因为对她的爱那痛苦尤其尖锐。她的全部谈话没有一个字涉及他的写作。他带来念的稿子躺在地上受到冷落。
  谈话终于暂停,他瞥了一眼太阳,估计了一下它跟地平线的距离,作为一种暗示拿起了稿子。
  “我简直忘了,”她急忙说,“我非常想听呢!”
  他为她念了一篇自己认为最好的短篇小说。他把它叫做《生命之酒》。故事里的酒是在他写作时悄悄钻进他脑子的,现许他一念,那酒又钻进了他的脑了,故事的轮廓本来就有相当的魅力,他又用文采和点缀加以渲染。他当初写作时的火焰与热情又在他心里燃起.使他陶醉,因而看不见也听不到自己作品的缺点了。露丝却不同。她那训练有素的耳朵听出了它的薄弱和夸张之处和初学者过分渲染的地方。句子的节奏一有疙瘩和拖沓也都立即为她察觉。除此之外只要没有太装腔作势她都几乎置节奏于不顾。作品那业余味儿给了她不愉快的印象。业余水平,这是她对整个小说的最后评价。不过她没有直说,相反,在他念完之后她只指出了一些次要的瑕疵,宣称她喜欢那篇小说。
  但是他失望了。他承认她的评价是公正的,但他仍有一种感觉,他让她听这小说并非要她作课堂式的作文修改。细节并不重要,它们会自生自灭。他可以改,可以学会自己改。他在生活中把握住了某种重大的东西,要把它写进他的小说。他向她念的是那重大的东西,不是句子结构或分号什么的。他要她跟他一起体验属于他的这点重大的东西,那是他用自已的眼睛看见过,在自己的头脑里思考过,用自己的手在纸上打出来的。完了,我失败了,这是他心里的秘密结论。编辑们也许是对的。他感受到了那巨大的东西,却没有表现出来。他隐藏了心中的失望,轻松地附和了她的评价,使她没有意识到他心的深处有一道汹涌的潜流在奔腾。
  “下一篇我把它叫《阴谋》,”他打开稿子说,“已经有四五个杂志退了稿,可我一直认为它不错。实际上我不知道该怎样评价。我只是把捉住了某种东西写了下来。它虽使我非常激动,却未必能使你同样激动。篇幅很小,只有两千字。”
  “多么可怕!”他念完了稿子,她叫道。“骇人听闻,说不出的骇人听闻!”
  他注意到了她那苍白的脸色,神色紧张的瞪大的双眼,和捏紧的拳头,心中暗暗满意。他成功了,他已表达出了自己在头脑中设计的形象与感情,他打中了。无论她喜不喜欢,故事已经抓住了她,支配了她,使她坐在那儿静听,再也不考虑细节。
  “那是生活,”他说,“生洁并非是永远美丽的,也许因为我生性奇特,我在恐怖中找到了一些美丽的东西。我似乎感到正因为它出现在恐怖中.那美丽才增加了十倍,”
  “但,那可怜的女人为什么不能——一”她心不在焉地插嘴道,却又控制了心中的厌恶之情,叫道,“啊!这小说堕落!不美、肮脏卜流!”
  他感到心房似乎暂时停止了跳动。肮脏下流!他做梦也没想到,他设计那个意思,整个情节站在他面前,每个字母都燃前火,燃得那么明亮耀眼。他无论如何也找不出肮脏卜流的东西。他的心恢复了跳动,他问心无愧。
  “你为什么不选一个美好的题材?”是她在说话,“世界上有肮脏下流的东西,这我们知道,可我们没有理由——”
  她怒气冲冲地说下去,但他没有听,只抬起头望着她那处女的脸,心中暗自发笑,那张股多么天真纯洁,天真得令人怜爱、纯洁得动人心魂,能除去他身上的全部脏污,把他浸润于一种天国的灵光之中。那灵光清凉、柔和,如大鹅绒,像星星,世界上有肮脏下流的东西,这我们知道。看来她也知道有肮脏下流的东西,这叫他高兴,心平也不禁暗笑他只把她那话看作是恋爱时的笑话紧接着,千千万万细节的幻影便闪过他心田,他看到了自己所经历过电征服了的肮脏下流的生活的汪洋大海,他原谅了她,同为她不可能了解情况,而那并不是她的错。他感谢上帝她能这样天真无邪、一上不染。但是他却知道生活,知道它的肮脏和美好;知道它的伟大,尽管其中到处总是恶。以上帝发誓他正要向世界发言加以描述呢!天堂卫的圣徒除了美丽纯洁还能怎么样?对他们不必赞颂。但是丑恶渊薮中的圣徒——啊,那才是永恒的奇迹,那才是生命的价值所在.眼看着道德上的伟人从邪恶的泥淖中升起;眼看着白已从泥淖中升起,睁开滴着泥浆的双眼第一次瞥见遥远处隐约存在的美;眼看着力量、真理和崇高的精神天赋从无力、脆弱、恶意、和种种地狱般的兽性中升起——
  从她嘴里说出的一串话语钻进了他的意识。
  “这小说的格调整个儿低下。可现实小却有许多高尚的东西。试以《悼念》①为例。”
  他出于无奈,几乎要提起《洛克斯利大厅》。②若不是他的幻影又抓住了他,让他盯住着她.他几乎真会说了出来。这跟他同一种属的女人,从远占的萌动评始,在生命的宏大的阶梯上爬行挣扎,经过了亿万斯年,才在最高层出现,演化出了一个露丝,纯洁、美丽、神圣,有力量让他理解爱情,向往纯洁,渴望品尝神性的滋味——地,马丁·伊甸,也是。以某种令人惊诧的方式从泥淖中,从无数的错误和无穷多流产的创作中爬出来的。浪漫、奇迹和荣耀都在这平。只要他能表达。这就是写作的素材。天上的圣徒!——圣徒只不过是圣徒,连自己也拯救不了;可他却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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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悼念》(In Memoriam,1850),英国诗人A.丁尼生悼念亡友哈兰(A.H.H allam)的长诗。哈兰是渡海去爱尔兰时遭遇风暴淹死的。
  ②《洛克斯利大厅》(Locksley Hall,1842):也是A.丁尼生的诗。独白形式,独白者回到青年时代居住的洛克斯利大厅,回忆起他跟“用情淡薄”的表妹爱密的恋爱。后爱密服从父母的葛志,追求世俗名利,嫁了别人。
  “你是有力量的,”他听见她在说话,“可那是没经过训练的力量。”
  “你必须培养鉴别能力,必须考虑品位、美和情调。”
  “像一头闯进瓷器店的公牛,”他提出比喻,博得了她一笑。
  “我胆太大,写得太多,”他喃喃地说。
  她微笑同意了,然后坐好,又听下一篇。
  “我不知道你对这一篇会怎么看,”他解释,“这一篇挺好玩,我怕是力不从心,但用意是好的。小的地方不必计较。只看看你是否感觉到其中重大的东西。它重大,也真实,尽管我很可能没有表现出来。”
  他开始读,一边读一边注意她。他终于打动地了。她坐着不动,眼睛紧盯着他,连呼吸也几乎停止了。他觉得她是叫作品的魅力打动了,所得如醉如痴了。他把这小说叫做《冒险》,其实是对冒险的礼赞——不是故事书中那类冒险,而是现实中的冒险。野蛮的头领经历过可怕的惩罚取得了惊人的报偿。信心不足,多次反复要求着可怕的耐性和在辛酸的日夜里的勤劳苦作。面前或是耀眼的灿烂阳光,或是忍饥受渴之后的漆黑的死亡,或是长期高烧,形销骨立,精神严重错乱而死。通过血与汗,蚊叮虫咬,通过一串又一串琐碎平凡的交锋,终于到达了辉煌的结局,取得了壮丽的成就。
  他写进小说的就是这种东西,它的全部,而且更多,他相信在她坐着静听时使她激动的正是这东西。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苍白的面颊泛出了红晕,他结束时似乎感到她快要端不过气来了。她的确激动了,但不是因为故事,而是因为他。她对故事的评价并不高。她感受到的是马丁那雄浑的力,他那一向过剩的精力仿佛正向她汩汩流注,淹没了她。说来也怪,正是满载着他的强力的小说一时成了他的力量向她倾泻的渠道。她只意识到那力量,却忽略了那媒体。在她似乎为他的作品所颠倒时,颠倒她的实际是一种对她还很陌生的东西——一种可怕而危险的思想不期而至,在她头脑里出现。她忽然发觉自己在迷惘着婚姻是什么样子,在她意识到那思想的放纵与狂热时她简直吓坏了。这念头太不适合她的处女身分,也不像她。她还从未因自己的女儿之身而苦恼过。她一向生活在丁尼生诗歌式的梦境里。那精细的大师对闯入王后与骑士之间的粗野成分虽作了微妙的暗示,但她对它的含义却感觉迟钝。她一向沉睡未醒,可现在生命已在迫不及待地猛敲着她的每一扇门扉。她的心灵乱成了一团,正忙着插插销,上门闩,可放纵的本能却在催促她敞开门户,邀请那陌生得美妙的客人进来。
  马丁满意地等着她的判决辞。他对那判决如何毫不怀疑。可一听见她的话却不禁目瞪日呆。——
  “很美。”
  “确实很美,”片刻之后她又着重地重复了这句话。
  当然很美,可其中不光有美,还有别的,有更光芒耀眼的东西,美在它面前只是个婢女。他默默地趴在地上,望着巨大的怀疑以其狰狞的形象在他面前升起。他失败了。他力不从心。他曾看到一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却没有表达出来。
  “你对——”他踌躇了一会儿,为第一次使用一个陌生的词感到不好意思。‘你对作品的主题有什么看法?”他问。
  “主题有些混乱,”她回答,“大体说来这就是我唯一的评论。我跟随着故事情节,但其中似乎夹杂了许多别的东西,有些罗嗦。你插进了许多拉杂的东西,妨碍了动作的发展。”
  “可那才是主要的主题呢,”他急忙解释,“是个重大的潜在的主题,广阔无边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我努力让它跟故事本身同步发展,可毕竟也只能浮光掠影,我嗅到了一个猎物,看来枪法却不行。我没有写出我想写的东西。不过我总可以学会的。”
  她没有理解他的意思。她是个文学土,但他已超越了禁烟着他的藩篱。对此她并不理解,却把自己的不理解看作是因为他的逻辑不清。
  “你太拉杂,”她说,“但是小说很美,在某些部分。”
  她的声音在他耳里仿佛很辽远,因为他正在考虑是否给她念念《海上抒情诗人他躺在那儿,隐约地感到失望,她却在打量他,又在思考着不期而至的疯狂放肆的婚姻问题。
  “你想成名么?”她突然问他。
  “想,有一点儿想,”他承认,“那是冒险的一部分。重要的不是出名本身,而是出名的过程。而对我来说,成名只是达到另一目的的手段。为了那个目的我非常想成名。”
  “目的就是你,”他想加上这句话。若是她对他念给她听的东西反应热烈,说不定他就会加上的。
  可是她此时正忙着思考,要为他设想出一种至少是可行的事业。她并没有追问他所暗示的最终目的的是什么。文学不是他的事业,对此她深信不疑,向他今天又已用他那些业余半生不熟的作品作了证明。他可以谈得娓娓动听,但不能用文学的手法加以描绘。她用丁尼生、勃朗宁和她爱好的散文大帅跟他作比较,跟他那业无可救药的弱点作比较。但她并没有把心小的话全告诉他,她对他那种奇怪的兴趣使她姑息着他。他的写作欲毕竟只是一种爱好,以后会自然消失的。那时他便会去从事生活中更为严肃的事业,而且取得成功,这她知道,他意志坚强.身体好,是不会失败的——只要他肯放弃写作。
  “我希望你把全部作品都给我看看,伊甸地生。”她说。
  他高兴得涨红了脸。他至少可以肯定她已感到了兴趣。她没有给他一张退稿条。她说他的作品某些部分很美,这已是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第一个鼓励之辞。
  “好的,”他激动地说,“而且,莫尔斯小姐,我向你保证一定好好干。我知道我的来路很长,要走的路也很长,但我一定要走到,哪旧是手足并用也要走到。”他捧起一叠稿子。“这是《海上抒情诗》,你回家时我再给你,你抽空读一读,请务必告诉我你对它的看法。你知道我最需要的就是批评。请你一定川率地提出意见。”
  “我一定完全们率,”她答应着,心里却感到不安,因为她对他并不坦率,而且怀疑下回对他能否完全坦率。
第十五章
  “第一仗打过了,打完了,”十天后马丁对着镜子说.“还会有第二仗,第三仗.直打到时间的尽头,除非——”
  话还没说完,他回头看了看那间寒伧的小屋,目光落在一堆退稿上,装在长信封里的份份退稿躺在地板角落山地里。他再没有邮票打发它们去周游了,一个礼拜以来退稿在不断堆积。明天还会有更多的退稿要来,还有后天,大后天,直到稿子全部退回。而他已无法再把它们打发出去了。他已有一个月没交打字机租金,因为交不出。他的钱只勉强够这一周已到期的膳宿费和职业介绍所的手续费。
  他坐了下来,心事重重地望着桌子。桌子上有墨水印迹,他突然发现自己很爱这桌子。
  “亲爱的老桌子,”他说,“我跟你一起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归根到底你对我还是够朋友的,从来不拒绝为找做事,从来不给我一份退稿条用以回答我的太能,也从来没有抱怨过加班加点。”
  他双肘往桌上一搁,便把脸埋了过去,他喉头硬塞,想哭。这让他想起他第一次打架。那时他六岁。他眼泪汪汪地不停地打着。比他大两岁的那个孩子拳头耳光直打得他精疲力竭。在他终于倒下的时候他看见那一圈男孩子像野蛮人一样嚎叫着。他痛得扭来扭去想呕吐,鼻子鲜血直流,受伤的眼睛眼泪直淌。
  “可怜的小伙子,”他喃喃地说,“你现在又遭到了惨败,被打成了肉泥。你给打倒了,退场了。”
  但那第一场架的幻影还在他眼帘下留存。他仔细一看,又见它融化开去,变作此后的多次打架。六个月之后干酪脸①(他那对手)又把他打败了,却也被他打青了眼睛。那些仗打得可不简单。他一仗一仗都看到了,每一仗他都挨揍,干酪脸在他面前耀武扬威。但他从来没有逃走过。想到这一点他便有了力气。打不过就挨揍,却决不逃走。干酪脸打起架来是个小魔鬼,对他从不手软,但他总能挺住!总能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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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干酪脸:干酪的皮常是青白色,有蜂窝状孔,膨胀,有的还长霉。那孩子的脸大约有以上的特征。
  然后,他看到了一条狭窄的胡同,两旁是歪歪倒倒的棚屋。胡同尽头叫一栋一楼一底的砖房堵住,砖房里发出印刷机有节奏的轰鸣,第一期《探询者》报就是在这儿出版的。他那时十一岁,干酪脸十三岁。两人都送《探询者》,都在那儿等报纸。当然,干酪脸又跟他找碴,于是又打了一架。这一架胜负不分,因为三点三刻印刷车间大门一开报童们就挤进去折报纸了。
  “我明天准收拾你,”他听见干酪脸向他保证,也听见自己尖细而颤抖的声音忍住了眼泪答应明天在那儿见。
  第二天他果然去了,从学校匆匆赶去,抢先到达,两分钟后就跟干酿脸干了起来。别的孩子说他是好样的,给他参谋,指出他拼打中的毛病,说要是他照他们的主意打他准能赢。他们也给干酪脸参谋,出点子。那一仗他们看得好开心!他停止了回忆,却来羡慕那群孩子所看到的他跟干酪脸那场精彩表演。两人打了起来,打得难分难解,打了三十分钟,直打到印刷车间开门。
  他观看着自己的幻影一天一天从学校匆匆赶到《探询者》胡同去。他行动不便了,因为天天打架,腿僵了,瘸了。因为挡开了数不清的拳头,他的前臂从手腕到手肘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有些地方还溃脓了。他的脑袋、胳臂、肩头、后腰都疼,全身都疼,脑袋沉重,发晕。在学校他不玩,也不读书,甚至像他现在这样在桌子边安安静静坐上一天,也是一种折磨。自从每天一架开始,日子便长得可怕,时间流驶成了梦魇,未来只是无穷无尽的每天一架。他常常想他为什么就打不败干酪脸?打败了他,可不就脱离苦海了么?可他从没有想到过不打,没想到过向干酪脸认输。
  他就像这样忍受着肉体和灵魂的痛苦,挣扎着去到《探询者》胡同,去学忍受,去面对他那永恒的敌人干酪脸。那孩子也跟他一样痛苦,若不是有那群报童看热闹非得保全那痛苦的面子不可,他也有点不想打了。有一天下午在两人按照规矩(不许踢,不许打皮带以下部位,倒地之后不许再打)作了一场你死我活的苦斗之后,干酪脸被打得气喘吁吁,站立不稳,提出算个平局不再打了。这时脑袋伏在胳膊上的马丁看到了多年前那天下午自己的样子,禁不住满心欢喜。那时他已站立不稳,喘着气,打破的嘴唇在流血,那血倒灌进喉咙,噎得他说不出话来。但他却晃晃悠悠地向干酪脸走去,吐出了一口血,清理了喉咙,大叫说,干酪脸尽可以认输,可他还要揍他。干酪脸不认输,两人又打了起来。
  第二天、第三天和以后没完没了的日子里下午的架照打不误。他每天抡起胳膊开仗时都疼得厉害。最初的几拳无论是打的还是挨的,都疼得他翻肠倒肚。然后就麻木了。他闷着头瞎打。干酪脸那粗大的五官、野兽一样的燃烧着的眼睛像梦境一样在他面前旋来旋去,晃来晃去。他集中全力揍他的脸,别的只剩下一团旋转的虚无,世界上除了那张脸便一无所有。不用自己那流血的拳头把他打成肉泥自己就得不到休息——幸福的休息。否则便是让不知怎么属于那张脸的血淋淋的拳头把自己打成肉泥。总之,无论胜负他都可以休息了。但是住手不打,要他马丁住手不打,哼!没门!
  那一天终于到了。他拖着身子来到《探询者》胡同,却没见到干酪脸。以后干酪脸也再没有出现。孩子们祝贺他,告诉他干酪脸给他打败了。但是马丁并不满足。他还没有打败干酪脸,也没叫他打败。问题还没有解决。后来他们才听说干酪脸的父亲就在那天突然死了。
  马丁跨过了许多年来到了奥狄多林戏院楼座的那天夜里。他那年十七岁,刚从海上回来。有人争吵,马丁出面干涉,面对他的正是干酪脸那怒气冲冲的眼睛。
  “看完戏我再修理你,”他的老对手从牙缝里说。
  马丁点了点头。楼座警卫已经向骚乱方向走来。
  “最后一场完了咱俩外边会,”马丁低声说,脸上的兴趣仍在舞台的蹦蹦飞①上,没有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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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蹦蹦飞:(buck-and-Wing):一种复杂的快速踢踏舞。
  警卫瞪了瞪眼走掉了。
  “有哥儿们么?”那一出看完他问干酪脸。
  “当然。”
  “那我也得找几个来。”马丁宣布。
  他在幕间休息时召集了自己的人马——铁钉厂的三个熟人,一个铁路上的锅炉工,大麻帮的六七个,还加上两路口①帮的六七个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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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两路口:此处指旧金山十八号街和币场街交叉口。
  观众出戏院时两帮人马从街两面不显眼地鱼贯而出,来到一个僻静处所,会了面,举行了战前会议。
  “地点定在八号街大桥,”干酪脸帮的一个红发崽说,“你俩可以在正中灯光下打,哪头来了公安都可以从另一头溜走。”
  “我没有意见.”马丁跟自己那帮人的头头商量了一下,说。
  八号街大桥横跨手安东尼奥河入海口的一道狭长的海湾,有城市的三段街长,在桥的正中和两头都有电灯。警察在桥头的灯火下一露脸就会被发现。要进行此刻在马丁眼帘前出现的战斗,那是个安全的地方。他会看同那两帮人气势汹汹,阴沉着脸,彼此冷冷对峙着。分别支持自己的斗士。他看见自己和干酪脸掉衣服。不远处布有岗哨,,任务是观察灯光照亮的两边桥头,大麻帮一个人拿着马丁的外衣、衬衫和帽了准备万一出现警察干预便跟他们一起向安全地带逃走。马丁看见自己走到正中。面对着干酪脸.听见自己举起手警告说:
  “这一架只打不和,懂吗?只能打到底,再没有别的;不许认输求和。这是算旧账,是要打到底的,懂吗?总得有一个人给打垮才完事。”
  干酪脸想表示不同意见——马丁能看出——但在两帮人面前他不能不顾全自己面临危机的面子。
  “噢,本吧,”他回答道,“少废话。奉陪到底。”
  然后两人便像两头血气方刚的小牛一样了起架来。不戴手参,憋足了仇恨,巴不得把对手打伤、打残、打死。人类万余年来在创造的过程中,在向上发展的阶梯中所取得的进步已荡然无存,只剩下了电灯光,那是人类伟人的冒险历程中的一个里程碑、马丁和干酪脸都成了石器时代的野蛮人,穴居野处构木为巢。两人往烂泥的深渊里越陷越深,倒退成了生命初起时的渣滓,按化学规律盲目地斗争前,像原子一样,像诸天星尘一样斗争着。撞击,退缩,再撞击,永远撞击。
  “上帝呀,原来我们都是野兽!残暴的野兽,”马丁看着斗殴继续,大声嘟哝道。那话是对自己说的,他现在具有卓越的视力,有如通过电影放映机在观看。他既是旁观看,又是参预者。许多个月的文化学习和教养使他见到这种场面感到毛骨惊然了。然后现实从他的意识中抹去,往昔的幽灵及附到他身上,他又成了刚从海上回来的马丁·伊甸,在八号街大桥跟干酷胜打架。他挨打、苦斗、流汗、流血,没戴手套的拳头一打中,他就得意杨扬。
  他们是两股仇恨的旋风,声势煊煊地绕着彼此旋转。时间流驰,敌对的两帮人鸦雀无声。他们从没见过这样的凶暴残忍,不禁惶恐起来。对拼的两人都是比他们更凶残的野兽、血气方刚的冲动和锐气逐渐消磨下去,双方都打得小心多了,谨慎多了,谁都没有占到便宜。“谁胜谁败可真说不准,”马丁听见有人说。然后他左右开弓时一个假动作紧逼过去,却挨了狠狠一拳反击,感到面颊被扯破了,破到了骨头。那不是光凭拳头能打成的。他听见那可怕的伤口引起的惊呼与窃窃私语。血淋漓地流了下来,但他没动声色.只是非常警觉了,因为他头脑聪明,深知自己这类人的狡猾与肮脏卑鄙。他观察着、等待着.终于佯装了一个猛攻却中途收拳,看见有金属的光一问。
  “把你的手举起来!”他尖叫道,“你戴了铜大节.你用铜关节打我!”
  两帮人都嗷嗷叫着,张牙舞爪地向前冲;一秒钟之内就可能打成一团,那他就报不了仇了。他急得发了疯。
  “你们全都闪开!”他嘶哑着喉咙尖叫道,“懂不懂?说,懂不懂!”
  人们退开了。他们都是野兽,可马丁却是头号野兽,是比他们高出一头的、管得了他们的凶神恶煞。
  “这一架是我的架,别来瞎掺和。把铜关节交出来。”
  干酪脸清醒下来,有点害怕了,交出了那可耻的暗器。
  “是你递给他的,是你红头崽躲在别人背后递给他的,”马丁把铜关节扔进水里说.“我早看见你了,早猜到你要使坏。你要敢再使坏我就揍死你,听见没有?”
  两人又打了起来,打得精疲力竭仍然不停,打到疲倦得无法衡量,难以想像,打到那帮野人从满足了嗜血的兴趣到被那惨象吓坏了。他们不偏不倚地提出双方停战。干酪脸差不多要倒地而死或是不倒地而死,他那险给打得成了一张十足的干酪皮①,成了张狰狞的鬼脸。他动摇了,犹豫了;可是马丁扑进人群又对他接二连三地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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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干酪皮;即面色修白、肿胀、伤痕累累。见本章干酪脸注。
  然后,大约过了一百年,干酪脸猛然垮了下去,可就在一阵混乱的击打声中突然出现了响亮的折断声,马丁的右臂垂了下来,他的骨头断了。那声音谁都听见,也都明白。干酪验也明白,便趁对方山穷水尽之际拳头雨点般地打了过去。马丁一帮冲上前来劝架。马丁被打得晕头转问,仍发出恶毒却也认真的咒骂,叫他们闪开。他怀着最终的凄凉与绝望抽泣着、呻吟着。
  他用左手继续打了下去,他顽强地、晕晕忽忽地打着。他访怫听见遥远处那群人在恐怖地嘁嘁嚓嚓地议论。其中有一个嗓子颤抖地说:“这不叫打架,伙计们,这是杀人,我们得挡住他们。”
  可是并没有人来挡住。马丁很高兴,用他那唯一的胳膊疲劳不堪地无休无止地打了下去,对着眼前那鲜血淋漓的东西狠命地打。邵东西已不是股,而是一团恐怖,一团晃来晃去、吭味吭陈难看已极的没有名字的东西。那东西坚持在他昏花的眼睛面前不肯离开。他一拳又一拳地打着,越打越慢,最后的活力点点滴滴地往外渗出。打了许多个世纪、亿万斯年,打到了天老地荒,最后才隐隐约约感到那难以名状的东西在往下垮,慢慢地坍倒在粗糙的桥面上。他随即耸立到了那东西上面。他双腿颤抖,踉跄着,摇晃着,在空中抓烧着,想找个依靠。用自己也不认识的声音说道:
  “你还想挨揍不?说呀,还想挨揍不?”
  他一遍一遍地逼问,要求回答,威胁着,问那东西还想不想挨揍——这时他感到团伙的同伴们扶住了他,为他拍背,给他穿衣服。于是眼前一黑,人事不省了。
  桌上的白铁皮闹钟前附着,头埋在手臂里的马丁·伊甸却没有听见。他什么都没听见,什么都没想。他绝对地在重温着昏死在八号街大桥上的那个旧梦,现在他也昏死了过去。眼前的黑暗和。心里内空虚持续了一分钟之久,他才死人复活一样蹦了起来,站直了身子,眼里燃着火,满脸流汗,叫道:
  “我打垮了你,干酪脸!等了十一年,可我打垮了你。”
  他的膝盖在颤抖,他感到虚弱,摇摇晃晃地回到床边,一屁股坐在床沿上。往昔的日子仍然支配着他。他莫名其妙地望着小屋,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直到瞥见了屋角的稿件。然后回忆的轮子才飞掠过四年的时光,让他意识到了现在,意识到了他翻开的书和他从书本中所获得的天地、他的梦想和雄心,意识到他对一个苍白的天使一样的姑娘的爱情。那姑娘敏感、受宠、轻灵,若是看见了刚才在他眼前重演的旧日生活,哪怕只一瞬间,她也会吓坏的——而那却不过是他曾经经历过的全部肮脏生活的一个瞬间。
  他站起身子,来到镜前,对着自己。
  “你就这样从泥淖中爬出来了,伊甸,”他庄严地说,“‘你在朦胧的光中涤净了眼睛,在星群之间挺起了双肩,你在做着生命要做的工作,‘让猴与虎死去’①,从一切古往今来的力量中获取最优秀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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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让猴与虎死去:见A.丁尼生《悼念》一八节本行。意为让野兽消失。
  他更仔细地审视着自己,笑了。
  “有几分歇斯底里,还带几分浅薄的浪漫,是么?”他问,“没关系,你汀垮了干酪脸,你也能打垮编辑们的,哪怕要花去你两个十一年的时间。你不能到此为止。你必须前进。你得一走到底,要知道。”
第十六章
  闹钟响了,马丁惊醒过来。闹声很突然,若换个体质不如他的人怕是连头都会闹痛的。但他虽然睡得很熟,却像猪一样立即警觉起来.脑子也立即清醒了。他很高兴五小时的睡眠已经结束。他仇恨睡眠,一睡着就什么都忘了。而他有太多的事要做,太丰富的生活要过,一分钟也不舍得让睡眠夺去。铃声还没与完,他已连头带耳朵钻进了洗脸盒,叫冷水冲得直激灵;
  但他并没有按正规的日程办事。他已再没有没完成的小说要写。再没有新的小说要构思了。昨晚他熬了夜,现在已是早餐时分。他竭力想读一章费斯克①。脑子里却乱糟糟的,只好合上了书。今天他要开始新的奋斗了,在一段时间之内他都不会再写作了。他感一种离乡背井告别亲人的忧伤,他望了望屋角的稿件。都是为了它们。他要跟槁件告别了——他那些到处不受欢迎的、受到侮辱的可怜的孩子们。他走了这么,检视起来。他东一段西一段地读起他的得意之作,他把明丽的荣誉给以《罐子》②,然后给了《冒险》。前一天才完成的最新作品《欢乐》,因为没有邮资被扔到了角落里,此刻得到了他最由衷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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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费斯克(John Fiske,1842-1901),美国思想家,斯宾塞思想的普及者。作品有:《宇宙哲学大纲》(1874),《达尔文主义及其他论文》(1879),《从人类起源看人类命运》(1884)等
  ②此处原文的前后不一处:《罐子》(Pot)在前面作《阴谋》(Plot)
  “我不懂得,”他喃喃地悦,“要不然就是编辑们不懂得,他们每个月都要发表许多更糟糕的作品。他们发表的东西全都很糟糕——至少是几乎全部都很糟糕,可他们却司空见惯,不觉得有什么错。”
  早餐后他把打字机装进盒里,送下了奥克兰。
  “我欠了一个月租金、”他告诉店里的店员,“请你告诉经理我要干活去,个把月就回来跟他结账。”
  他坐轮渡到了旧金山,去到一家职业介绍所。“什么活都行,我没有技术,”他告诉那代理人,一个新来的人打岔了他。那人服装有些花哨,某些生性爱漂亮的工人就喜欢那种打扮。代理人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没办法,是么?”那人说,“可我今儿非要找到一个人不可。”
  他转身望着马丁,马丁回望了他一眼,注意到他那浮肿苍白的脸,漂亮,却没精打采。他知道他喝了一个通宵。
  “找工作?”那人问,“能干什么?”
  “辛苦活儿。当水手,打字(不会速记),干牧场活儿,什么活儿都能干,什么苦都能吃。”马丁回答。
  那人点点头。
  “我看不错。我叫道森,乔·道森,想找个洗衣工。”
  “我干不了,”马丁仿佛看见自己在烫女人穿的毛茸茸的白色衣物,觉得滑稽。但看那人却顺眼,便补上一句:“洗衣服我倒会。出海的时候学过。”
  乔·道森显然在思考,过了一会儿。
  “听我说,咱俩合计合计,愿听不?”
  马丁点点头。
  “是个小洗衣店,在北边儿,属雪莉温泉——旅馆,你知道。两人干。一个头儿,一个帮手。我是头儿。你不是给我干活,只是做我的下手,愿意学吗?”
  马丁想了一会儿。前景诱人。干几个月又会有时间学习了。他还可以一边努力干活,一边努力学习。
  “饮食不错,你可以自己有间屋,”乔说。
  那就解决了问题。自己有间屋就可以开夜车没人打扰了。
  “可活儿重得要命,”那人又说。
  马丁抚摸着他鼓突的肩部肌肉示意,“这可是干苦活儿熬出来的。”
  “那咱们就谈谈,”乔用手捂了一会儿脑袋,“天啦!喝得倒痛快,可眼睛都花了。昨天晚上喝了个够——看不见了.看不见了。那边的条件是:两个人一百元,伙食在外。我一直是拿的六十,那个人拿四十。但他是熟手,你是生手,我得要教你,刚开头时还得干许多该你干的活儿,只给你三十,以后涨到四十。我不会亏待你的,到你能干完你那份活儿的时候就给你四十。”
  “我就依你,”马丁宣布,伸出手来,对方握了握。“可以预支一点吗?——买火车票,还有别的。”
  “我的钱花光了,”乔回答,有些伤心。又伸手捂住脑袋。“只剩下一张来回票了。”
  “可我交了膳宿费就破产了。”
  “那就溜呗。”乔出主意。
  “不行,是欠我姐姐的。”
  乔很尴尬,长长地吹了一声口哨,想了一会,没想出办法。
  “我还有几个酒钱,”他豁出去了,说,“来吧,也许能想出个办法。”
  马丁谢绝了。
  “戒酒了?”
  这回马丁点了点头,乔抱怨起来:“但愿我也能戒掉。”
  “可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戒不掉,”他辩解道,“累死累活干了一星期总想喝个痛快。不喝就恨不得割破自己的喉咙,恨不得烧房子。不过我倒高兴你戒掉了。戒掉就别再喝了。”
  马丁知道他跟自己之间有一道很大的鸿沟——那是读书造成的。他要是愿意跨回去倒也容易。他一辈子都在工人阶级环境里生活,对劳动者的同志情谊已是他的第二天性。对方头疼解决不了的交通问题他解决了。他可以利用乔的火车票把箱子带到雪莉温泉,自己骑自行车去。一共是七十英里,①他可以在星期天一天骑到,星期一就上班。那之前他可以回去收拾。他用不着跟谁告别,露丝和她全家都到内华达山的太和湖度慢长的夏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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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七十英里:合二百一十华里。
  星期天晚上他筋疲力尽满身脏污地到达了雪莉温泉。乔兴致勃勃地接待了他。乔用一条湿毛巾捆在疼痛的前额上,已经工作了一整天。
  “我去找你的时候上周的衣服又堆了起来,”他解释,“你的箱子已经送到了。放到你屋里去了。你那鬼东西哪能叫箱子,装的是什么?金砖么?”
  乔坐在床上,马丁打开箱子。箱子原是早餐食品包装箱,希金波坦先生收了他半元钱才给他的。他给它钉上两段绳作把手,从技术上把它改造成了可以在行李车厢上上下下的箱子。乔睁大了眼睛望着他取出几件衬衫和内衣内裤,然后便是书,再取出来还是书。
  “一直到底都是书么?”他问。
  马丁点点头,把书在一张厨房用的桌子上摆好。那桌子原是摆在屋里当盥洗架用的。
  “天呐!”乔冲口而出,便再没作声,他在动脑筋想推断出个解释来。他终于明白了。
  “看来,你对姑娘——不大感兴趣?”他试探着问。
  “不感兴趣,”他回答,“在我迷上书之前也喜欢追女孩子。在那以后就没有时间了。”
  “可在这儿是没有时间的。你只有干活和睡觉的分儿。”
  马丁想到自己一夜只需要五小时睡眠便微微一笑。他那屋子在洗衣间楼上,跟发动机在同一幢楼。发动机又抽水,又发电,又带动洗衣机。住在隔壁房的技师过来跟新手马丁见了面,并帮他安了一盏电灯。安在接出来的电线上,又牵了一根绳,使灯泡可以在桌子和床的上方来回移动。
  第二天早上六点一刻马丁便被叫醒,准备六点三刻吃早饭。洗衣楼有个浴盆,原是给侍役用的,他在里面洗了个冷水浴,叫乔大吃了一惊。
  “天呐,你真棒!”他们在旅馆厨房的一个角落里坐下吃饭时,乔说。
  跟他们一起吃饭的还有技师、花匠、花匠的下手和两三个马夫。吃饭时大家都匆忙,板着脸,很少谈话。马丁从他们的谈话更意识到自己跟他们现状的距离之远。他们的头脑贫弱得令他丧气,他恨不得赶快离开。因此使他跟他们一样把早餐匆匆塞进肚子,从厨房门走了出去,然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早餐很难吃,软唧唧的。
  那是一个设备齐全的小型蒸汽洗衣房,凡机器可以做的工作都由最新式的机器做。马丁听了一遍解说便去分拣大堆大堆的肮脏衣物,给它们归类。这时乔便开动粉碎机,调制新的液体肥皂。那东西由带腐蚀性的化学药品合成,逼得他用浴巾把嘴、鼻子和眼睛都包了起来,包得像个木乃伊。衣服分拣完马丁便帮助他脱水:把衣物倒进一个旋转的容器,以每分钟几千转的速度旋转,利用离心力把水甩掉。然后他又开始在烘干机和脱水机之间忙来忙去,抽空把短袜长袜“抖抖”。下午他们加热了机器,一人送进一人折叠,把长袜短袜用热轧滚筒熨牛。然后便是用熨斗烫内衣内裤,直干到六点。这时乔仍然摇头。没把握能够干完。
  “差远了,”他说,“晚饭后还得干。”
  晚饭后他们在白亮的电灯光下一直干到十点,才把最后一件内衣熨完、折好、放进分发室。那是个炎热的加利福尼亚之夜,有个烧得红红的熨个炉灶在屋里,虽然大开着窗户,屋子仍然是个锅炉。马丁和乔两人脱得只剩下了内衣,光着膀子仍然大汗淋漓,喘不过气来。
  “跟在赤道地区堆码货载一样。”两人上楼时马丁说。
  “你能成,”乔回答,“你很肯干,真像把好手。就这么干下去,只需一个月拿三十块,下个月就可以拿四十块了。可你别说你以前没熨过衣服,我看得出来。”
  “说实话,在今天以前连块破布也没有熨过。”马丁表示反对。
  进了屋子他为自己的疲劳感到意外,忘了他已经连续站着干了十四个小时。他把闹钟定在六点,再倒回来算到一点。他可以一直读书到一点。他蹬掉鞋,让肿胀的脚舒服一点,拿起书在桌边坐下。他打开了费斯克,接着两天前中断的地方读下去。第一段就读得很吃力,回过头来又读。然后他醒了过来,感到僵直的肌肉生疼,从窗口吹进的山风刮得好冷。一看钟,指着两点。他已经睡了四个小时。他脱掉衣服钻进被窝,脑袋一挨枕头便昏睡过去。
  星期二是同样的连续不断的苦工。乔干活的速度赢得了马丁的赞赏。他一个人抵得上十二个魔鬼。他干劲十足,标准很高。在漫长的一天里他每分钟都在为节约时间而奋斗。他集中注意力干活,集中注意力节省时间。他向马丁指出马丁用五个动作才完成的活儿可以三个动作完成,或是三个动作才完成的活儿可以两个动作完成。“消灭多余动作,”喝了望着他并照着他做时给他这一套取了个名字。马丁目已是个好工人,又灵巧又麻利,自负的是从不让别人做他那份工作,也从不让别人超过他。结果是他也同样专心致志集中力量干起活来。他那伙伴一给他传授窍门和点子他就急忙学。他“压平”领子和袖口,从夹层之间挤出粉浆,以免在熨烫时产生气泡。他做得很快,受到乔的赞美。
  两人手边总有活干,从不空闲。乔一不等待二不纠缠,一件接一件流水般地干着。他们用一个收拢动作挽起衬衫,让袖口、领子、肩头和胸脯伸出在握成圆形的右手之外,这时左手捞起衬衫下半截,以免沾上粉浆,右手硬往粉浆里一浸——粉浆很烫,绞出粉浆时双手必须不断地往一桶冷水里浸。一共浆了两百件。那大晚11他们又一直干到十点半。为太太小姐们那些带褶皱的、摆阔气的、精美的衣物作“花式浆洗”
  “我宁可在热带干活,也不愿洗衣服。”马丁笑着说。
  “不洗衣服我就没活干了,”乔郑重其事地说,“我除了洗衣服啥都不会。”
  “可你衣服洗得挺好”
  “应该洗得好的。我是在奥克兰的康特拉科斯塔开始干活的,那时才十一岁,把东西抖散,为进热轧滚筒作准备。已干了十八年。别的活儿全没干过。但现在这活儿是我于过的活中最要命的。至少应该多加一个人。我们明天晚上还干活儿。用热轧滚筒总在星期王晚上——熨领子和袖口。”
  马丁上好闹钟,坐到桌边,打开了费斯克。第一段没读完,一行行的事已模糊成了一片,他打起了盹。他走来走去,用拳头野蛮地捶脑袋,仍证服不了沉重的睡意。他把书支在面前,用手指搓着眼皮,可睁着眼睛明旧睡着了、他只好认输,晕晕忽忽脱掉衣服钻进了波窝。他睡了七个小时,睡得很沉,像畜生一样。被闹钟惊醒后还觉得睡意未消。
  “读了很多书么?”乔问他。
  马丁摇头。
  “没关系。今天晚上咱们只开热轧滚筒。星期四六点就下班。你就可以看书了。”
  那天马丁在一个大桶里用手洗毛料衣物,加的是强效肥皂液,用一个连在舂杵上的马车轮毂洗。舂杵固定在头顶的一根弹簧杆上。
  “我的发明,”乔骄傲地说,“比搓衣板和你的手指头强多了,一周至少能省十五分钟,干这种活能省计五分钟就不可小看了。”
  同热轧滚筒熨领子和袖口也是乔的主意。那天晚上他俩在电灯光下下活,他解释道:
  “哪家洗衣房都没这么干过,除了我这儿。要想在星期六下午三点之前干完活儿,我必须用这个办法。但只有找才知道怎么做,差别就在这只。温度要合适,压力要合适,还要压三遍。你看!”他抓起一只袖口举了起来。“用手或压力熨都做不丁这么好。”
  星期四乔气坏了。一大包额外的“花式浆洗”送了过来。
  “我不干了,”他宣布,“受不了这种窝囊气。我要给他扔下走掉。我整周整周像个奴隶一样干活儿,争分夺秒,他们却给我送额外的‘花式浆洗’来。我忙来忙去有什么好处?我们这是个自由的国家,我要当而告诉那荷兰胖子我对他的意见。我不会骂他粗话,合众国式的直来直去我看就够好的了。他居然叫我给他加班干‘花式浆洗’。”
  “我们今天晚上还是干吧,”过了一会儿他说,推翻了刚才的意见,向命运投降了。
  那天晚上马丁没有读书。他已经一周没看报,令他奇怪的是,也并不想看。他对新闻已不感兴趣。他太疲劳,太厌倦,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尽管他计划着若是星期六下午三点能收工,就骑车到奥克兰去。那是七十英里,星期天下午若是再骑车回来,就根本谈不上休息,然后只得去上下一周的班。坐火车虽轻松些,来回的票钱得要两块五角,而他却一心想攒钱。
第十七章
  马丁学会了许多活儿。第一周的一个下午他跟乔“消灭”了那两百件白衬衫。乔使用压力熨今。那东西是个钩在一条钢筋上的熨斗,由钢筋提供压力。他用这东西熨烫了村肩、袖口和领圈,使领圈跟袖口形成直角,再把胸口烫出光泽。他迅速熨完了这几处立即把衬衫扔到他和马丁之间的一个架子上,马丁接过去“补火”——就是说熨烫没有浆过的地方。
  这活儿一小时一小时地高速干下去是非常累人的。旅馆外宽阔的阳台上男男女女穿着凉爽的白衬衫,啜着冰冻的饮料,舒缓着血液循环,可洗衣房里空气却热得要冒泡。巨大的火炉怒吼着,从通红烧到白炽。熨斗在潮湿的垫布上运行,送出一团团的水汽。这些熨斗跟家庭主妇们的熨牛大不相同。能用蘸水的指头测量的一般熨斗乔和马丁用起来都嫌太冷。那种测量法不行。他俩都是把熨斗放近面颊,以某种微妙的心灵反应来测量温度的。马丁对这办法很欣赏,却不明白其中奥妙。烧好的熨斗太热,需要用铁棒钩起送到冷水里浸一浸。这也要求健全的判断。多浸了若干分之一秒也会破坏准确的温度所产生的微妙细腻的作用。马丁为自己所培养出的精确反应感到惊讶——一种自动化的精确,准确无误到机器的标准。
  可是他们没有时间惊讶。马丁的全部意识都用到了工作上。头和手不停地运动着,把他变成了一部智能机器,把他作为人的一切都集中到提供那种智能上去了。他脑子里再也装不下宇宙和宇宙间的重大问题了。他那广阔巨大的心灵走廊全关闭了。他被封锁了起来,像个隐士。他灵魂的回音室狭小得如一座锥形的塔,指挥着他的胳膊和肩肌、十个灵巧的指头、和熨斗,沿着雾气腾腾的道路迅跑,做大刀阔斧的挥动。挥动的次数不多不少,而且恰到好处,决不过火,只沿着无穷无尽的两袖、两腰、后背、后摆急跑,然后把熨烫完的衬衫甩到承接架上,还不让它打皱。而他那匆忙的灵魂在扔出这一件的同时已经在向另一件衬衫伸了过去。他们就像这样一小时一小时地干着,而车间外的整个世界则正让加利福尼亚的太阳晒得发昏——这间温度过高的屋子里可没有人发昏,因为阳台上乘凉的客人需要清洁的衬衫。
  马丁大汗淋漓。他喝子大量的水,可天气太热,他又太累,喝下的水全部透过肌肉从毛孔里惨了出来。在海上,除了极少数特殊消况.他所从事的工作总能给他许多机会独自思考。那时船老板只主宰了他的时间;而在这儿,旅馆老板甚至还主宰了他的思想。在这儿只有折磨神经戕害身体的苦工,没有思想。除了干活儿不可能思考。他已不知道还爱着露丝,露丝甚至已根本不存在。因为他那疲于奔命的灵戏没有时间去回忆她。只有在晚上钻进被窝或是早上去吃早饭时露丝才在他短暂的回忆中确认了自己的地位。
  “这是地狱,是么?”乔有一次说。
  马丁点点头,却也感到一阵温怒。是地狱,自不待言,还用说大。他们俩干活儿时不说话,说话会打乱步伐。这回一说话就乱了。让马丁的熨斗错过了一个动作,多做了两个动作才赶上节拍。
  星期五早上升动了洗衣机。他们每周要洗两次卧室用品:床单、枕头套、床罩、桌布和餐巾。洗完之后又得全力以赴干“花式浆洗”。那是慢工细活,又繁琐又精细。马丁学起来不是那么容易.而且不能冒险,一出错就是大乱子。
  “看见了吧,”乔说,举起一件极薄的胸衣背心,那东西团一团就可以藏在手心里。“一烫坏就得扣掉你二十元工资呢。”
  因此马丁没有烫坏那种东西。他的肌肉虽因此而松弛下来,神经可比任何时候都紧张。他怀着同情听着伙伴的咒骂。那是他在辛辛苦苦浆洗着漂亮衬衫时发出的——那些衬衫妇女们自己不浆洗却偏要穿。“花式浆洗”是马丁的噩梦,也是乔的噩梦。他们挖空心思节省下来的分分秒秒都叫这“花式浆洗”吞食了。他们搞了一整天“花式浆洗”,直到晚上七点才搞完,然后用热轧滚筒熨烫客房用品。晚上十点旅馆客人都睡了,两个洗衣工还在流着汗忙“花式浆洗”呢。忙到半夜一点、两点,直到两点半才下班。
  星期六又是“花式浆洗”和许多零碎活儿,到下午三点,一同的活儿才终于干完。
  “累成这样你不会还要骑七十英中午去奥克兰吧?”乔问。这时两人坐在台阶上庆祝胜利。
  “要去,”马丁回答。
  “去干吗?——看姑娘么?”
  “为省两块五毛钱火车票钱。要到图书馆去续借几本书。”
  “干吗不用快递寄去寄来?寄一趟不过两毛五。”
  马丁考虑着这个建议。
  “明天还是休息一下吧!”乔劝他,“你需要休息。我知道我就需要休息。累得半点力气都没有了”
  他确实是满脸倦容。他整个礼拜都不可钱胜,为争分夺秒而奋斗着,从不休息,消灭着耽误.粉碎着障碍。他是一股清泉,流泻出无可抗拒的力量,是一部高功率的活马达,一个干活的魔鬼。可完成了一周的工作之后他却瘫痪了。他筋疲力尽,形容憔悴,那张漂亮的脸松弛了、瘦削了、堆满了倦容。他没精打采地吸着烟,声音异常呆板单调,全身上下那蓬勃的朝气和活力都没有了。他的胜利似乎很可怜。
  “下周还得照样干,”他痛苦地说,“这一切又有什么意思呢?哼,我真恨不得去当个流浪汉。流浪汉不工作不也照样活么?天呐,我真想喝一杯啤酒,可又鼓不起劲下村子里去。你就留下吧!把书用快递寄回去,否则你就是他妈的一个大傻瓜。”
  “可我星期天一整天在这儿干什么呢?”马丁问。
  “休息呀。你不知道自己有多疲倦。唉,星期天我可是疲倦得要命,连报都懒得看的。有一回还生了病——伤寒。在医院内呆了两个半月,什么活儿都不干。那可真是美妙!”
  “真是美妙,”过了一分钟他又重复道。
  马丁洗了一个澡,洗完发现乔已经不见了。马丁估计他十有八九是喝酒去了。但要证实还得走半里路下到村里去。那路他觉得似乎太长。他没有穿鞋躺在床上,一时下不定决心。他没有取书读,疲倦得连睡意都感觉不到了。只迷迷糊糊躺着,几乎什么都不想做,直躺到晚饭时候。乔没有回来吃晚饭,马万听花匠说他很可能到酒吧“拆柜台”①去了,便已经明白。晚饭一吃完他立即上了床,一觉睡到了天亮才感到获得了充分的休息。乔仍然没有露面。马丁弄来一张星期天的报纸,在树林里找了个阴凉角落躺下,一上午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他没有睡觉,也没有谁干扰他,可报纸没有看完。吃完午饭他又回到那里读报,读着读着又睡着了。
  --------
  ①拆柜台:原文rip the slats off the bar的直译,有喝得酩酊大醉(甚至在那儿胡闹)的意思。
  星期天就像这样过去了。星期一早上他又辛辛苦苦地分捡开了衣物。乔用一根毛巾把脑袋扎得紧紧的,呻吟着,咒骂着,启动洗衣机,扰和着液体肥皂。
  “我就是忍不住,”他解释说,“一到星期六晚上非喝酒不可。”又一周过去了。每天晚上都要在电灯光下苦战,直到里期六下午三点才结束。这时乔又品尝到了他已经凋萎的胜利的滋味。然后又信步走向村里,去寻找忘却。马丁的星期天跟以前一样:躺在树荫里漫无目的地看报,一躺许多个小时,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他虽然对自己反感,却因太累,不去想它。他鄙弃自己,仿佛是卷入了堕落,或是天性卑劣。他身上神圣的一切全给抹掉了。豪情壮志没有了,活力没有了,澎湃的热情感觉不到了。他已经死了,仿佛没有了灵魂,成了个畜生,一个干活的畜生。阳光透过绿叶筛了下来,他看不见它的美;蔚蓝的天穹再也不像往日那样对他悄语,颤栗着展示出秘密,启示他宇宙的辽阔了。生命到了他嘴里只有苦味,沉闷而愚蠢,难以忍受。他内心那视觉的镜子罩上了一道黑色的帷幕。幻想躺进了密不透光的漆黑的病房。他羡慕乔能够在村子里肆无忌惮地“拆柜台”;脑子里能有蛆虫咬啮;能伤感地思考着伤感的问题,却也能情绪高涨;他羡慕他能醉得想人非非,光辉灿烂,忘掉了即将到来的星期一和一整周能累死人的苦役。
  第三周过去,马丁厌恶了自己,也厌恶了生命。失败感令他难堪。现在他已明白过来:编辑们拒绝他的作品是有理由的。他嘲笑自己和自己的幻梦。露丝把他的《海上抒情诗》穿了回来。他无动于衷地读着她的信。露丝尽可能表示了喜欢这些诗,说它们很美。但她不能撒谎,不能对自己粉饰现实。他明白这些诗并不成功。他从露丝的信中每一行缺乏热情的官样文章里看出她并不认可,而她是对的。他重读了这些诗,坚信自己的感觉没有错。美感与神奇感已离开了他。读诗时地发现自己在纳闷:当初落笔时自己心里究竟有什么感受?他那些气势磅确的词句给他怪诞的印象:他的得意之笔其实很鄙陋。一切都荒唐、虚伪、不像话。他若是意志力够坚强,是会把《海上抒情诗》当场烧掉的——发动机房就在下面。但要花那么大力气把稿子送到锅炉里去并不值得。他全部的力气都用到洗别人的衣服上去了,再没有丝毫内力气于自己的事。
  他决定在星期天振作起精神给露丝写封回信。可到星期六下午,等地结束了工作洗完了澡,那寻求忘却的愿望又压倒了他。“我看还是到下面去看看乔怎么样吧,”他这样为自己辩护,却也明白这是在撒谎,可他已没有力气去想它。即使有力气,他也不会思考了,因为他只想忘却。于是他便由着性子慢慢往村子走去。快到酒店时不知不觉加快了步伐。
  “我以为你还在戒酒呢。”乔招呼他说。
  马丁不屑于辩解,开口便叫威卜忌,给自己的杯子斟满之后把酒瓶递给了乔。
  “别整夜整夜地喝,”他粗鲁地说。
  乔捧了酒瓶磨蹭着,马丁不愿意等,一口气喝完了一杯又满斟了一杯。
  “哎,我可以等你,”他凶狠地说,“可你也得快点。”
  乔赶快斟满酒,两人对饮起来。
  “是干活累的吧?”乔问他。
  马丁拒绝讨论这个问题。
  “这儿干的简直是地狱的活儿,我知道,”对方说下去,“但眼看你开了戒我心卫仍不是滋味。来,祝你好运!”
  马丁闷声不想地喝着,咬着牙叫酒,咬着牙请人喝酒,叫得酒吧老板害怕。那老板是个带女人气的乡下小伙子,水汪汪的蓝眼睛,头发从正中分开。
  “像这样逼咱们穷鬼们干活,真不要脸。”乔在说话,“我要是没有喝醉我就会不管它三七二十一把洗衣房给他烧掉。是我喝醉了才救了他们的,我可以告诉你。”
  但是马丁没有答腔。几杯酒下肚他感到脑子里有令他激动的蛆虫在爬。啊!这才像活着!三周以来他第一次呼吸到了生命的气息,他的梦也回来了。幻想从漆黑的病房里出来了,像火焰一样明亮,引诱着他。他那映照出幻想的镜子清澈如银,有如一块旧的铭文大体磨去,又刻上了新的字迹的铜件。奇迹与美手挽手跟他同行,他拥有了一切力量。他想告诉乔,可乔有他自己的幻想。那是个周密的计划,他要当一家大的蒸汽洗衣场的老板,再也不受洗衣房的奴役。
  “告诉你,马,我那洗衣场决不用童工——杀了我我也不干。下午六点以后车间里连鬼也不准有一个。听我说!机器要多,人要多,要在正规的时间服完成任务。因此,马,你来帮我的忙,我让你当监工,管全店,上上下下全管。我的计划是:戒酒,存上两年钱——存好钱就——”
  但是马丁已经走开,让他去对着店老板唠叨,直唠叨到那位人物被叫去拿酒——是两个农民进了门,马丁在请他们喝酒。马丁出手阔绰,请大家都喝:几个农场帮工、一个马夫、旅馆花匠的下手、酒店老板,还有一个像幽灵一样溜进来、像幽灵一样在柜台一头游荡的。偷偷摸摸的流浪汉。
第十八章
  星期一早晨第一小车衣物送到了洗衣房,乔唉声叹气。
  “我说,”他开始说。
  “别跟我说话,”马丁喝道。
  “对不起,乔,”中午马丁说,两人下了班,正要去吃饭。
  对方眼里涌出了泪水。
  “没有啥,老兄,”他说,“我们是在地狱里,无可奈何。你知道,我好像十分喜欢你呢,我难过正因为这个。我一开头就挺喜欢你的。”
  马丁抓住他的手摇了摇。
  “咱们不干了吧,”乔建议,“丢下活儿当流浪汉去。我没有试过,可那难是最容易不过的,什么事都不用干。我生过一回病,伤寒,住在医院里,美妙极了,我真想再生一回病呢。”
  那一星期过得很慢。旅馆客满,额外的“花式浆洗”不断送来。他们创造了英勇奋战的奇迹。每天晚上都在电灯光下苦干,吃饭狼吞虎咽,甚至在早饭前也加班半小时。马丁再也不洗冷水浴了,每时每刻都在赶、赶、赶。乔是个精明的羊倌,他牧放的是时间。他细心地赶着每时每刻,不让它们跑掉;像守财奴数金币一样反复计算着。他疯狂地计算着,计算得发了疯,成了一部发高烧的机器。还有一部机器也跟他配合。那部机器认为自己以前曾经叫马丁·伊甸,原是个人。
  马丁能思考的时刻已很罕见。他那思维的居室早已关闭,连窗户都打上了木板,而他已沦为那居室的幽灵一样的看守者。他是个幽灵,乔说得对。他们俩都是幽灵,而这里便是只有无穷无尽苦役的好久地狱①,或者,这不过是个梦?有时,当他在雾气腾腾热得冒泡的环境里来回地挥舞着沉重的熨斗,熨烫着衣物时,他真觉得是个梦。一会儿之后,或是一千年之后,是会醒过来的。那时他仍会在他的小屋子里,在他那墨迹斑斑的桌子边,接着昨天停下的地方写小说。或者,连那也是一个梦,醒过来已是换班的时候,他得从颠簸的水手舱铺位上翻下来,爬到热带星空下的甲板上去,去掌舵,让凉爽的贸易风吹透他的肌肤。
  --------
  ①好人地狱(limbo):基督教神学:未受洗的儿童和基督诞生前的好人死后所去的地方,在地狱边缘。
  星期六下午三点,空虚的胜利终于到来。
  “我看我还是下去喝一杯啤酒吧,”乔说,口气古怪、单调,说明到周末他已经累垮了。
  马丁似乎突然惊醒过来。他打开工具箱,给自行车上好油,给链条抹了石墨,调整好轴承,在乔去酒店的中途赶上了他。马丁低身伏在车把上,两腿有节奏地使劲蹬着九十六齿的齿轮,绷紧了脸准备面对七十英里的大道、坡路和灰尘。那天晚上他在奥克兰睡觉,星期天又骑完七十英里回来。星期一的早上他疲倦地开始了新一周的工作,但没有喝酒。
  第五周过去,然后是第六周。这两周里他像个机器一样活着,服着苦役,心里只多余出一点点火星——那是灵魂的一丝微光,是那点光驱使他每周赶完那一百四十英里路。但这不是休息,而像是一部超级机器在干活儿,只帮助扑灭着灵魂的那点激光——那已是往日生活的仅有的残余。第七周周末他不知不觉已跟乔一起走上了去村子的路。在那儿他用酒淹没了生命,直到星期一早上才转世还魂。
  到了周末他又去蹬那一百四十英里。为了消除太辛苦的劳动带来的麻木,他用了更辛苦的劳动带来的麻木。第三个月末他跟乔第三次下到村里,在那儿他沉入了遗忘,再活了过来。那时他清清楚楚看见他在把自己变成什么样的畜生——不是用酒,而是用干活。酒不是原因,而是结果。酒无可避免地紧随着苦活儿,正如黑夜紧随着白天。威士忌向他耳语的信息是:变作做苦工的畜生不能使他攀登到高处。他点头表示赞同。威士忌很聪明,他泄露有关自己的机密。
  他要了纸和铅笔,还要了酒请每个人喝。别人为他的健康平杯时他靠着柜台潦草地写着。
  “一份电报,乔,”他说,“读吧。”
  乔怀疑他醉醇醇地瞄了瞄电报。那电又似乎让他清醒了过来。他带着责备的神情望着对方,泪水从眼里渗出,沿着面颊流下。
  “你不是要扔掉我吧,马?”他绝望地问。
  马丁点点头,叫了个闲逛的人把电报送到电报房去。
  “等一等,”乔口齿不清地说,“让我想想。”
  他扶着柜台,双腿摇晃,马丁用胳膊搂住地,扶住他,让他想。
  “把它改成送两个洗衣工来好了。”他突然说,“喏,我来改。”
  “你为什么辞职?”马丁问。
  “理由跟你一样。”
  “可我是要去出海呢,而你不能。”
  “不能,”回答是,“可我能当好个流浪汉,能当好的。”
  马丁打量了他一会儿、叫道:
  “上帝呀,我看你做得对!与其当干活的畜生不如当流浪汉。不错,老兄,你能生活的。比以前的生活还要好!”
  “我住过一回医院,”乔纠正他,“生活得很美妙的,伤寒——我告诉过你么?”
  马丁把电报改为两个“洗衣工”时乔接着说:
  “我住院的时候从来不想喝酒,很有趣,是吧?但像奴隶一样干上一周活儿,就非喝不可了。你见过厨房工人醉得一塌糊涂的么?——面包师傅有么?全都是干活儿逼的。非喝上酒不可。来,电报费我付一半。”
  “咱俩掷骰子决定,”马丁提议。
  “来吧,大家都喝,”乔叫道。两人哗哗地摇着骰子,掷在水汪汪的柜台上。
  星期一早上乔盼望得发了狂。他不在乎头疼,也不在乎于活了。那心不在焉的牧羊人望着窗外的阳光和树林,让他时间的羊儿一群一群地逃散了。
  “你看看外边!”他叫道,“那全是我的!全免费!我只要愿意,可以在那些树下睡上一千年。啊,来吧,马,咱俩不干了。再拖下去有什么意思。外面就是不用干活的土地。我有去那儿的票呢——而且不是来回票,他娘的!”
  几分钟以后,在往小车里装脏衣服准备送到洗衣机去时,乔发现了旅馆老板的衬衫。他记得上面的记号,于是怀着突然获得自由的光辉之感,他把那衬衫往地上一扔便踩了上去。
  “你这个荷兰老顽固,我真恨不得你就在你的衬衫里!”他大叫,“就在里头,在我踩着你的地点!挨我一脚!再来一脚!再来一脚!快来扶住我呀!扶住我!”
  马丁哈哈大笑,急忙扶他去工作。星期二晚上新洗衣工到达。后来的几天就在培养他们学习那套例行工作中过去。乔坐在旁边解释他的干活系统,却不再干活了。
  “碰都不想碰一下,”他宣布,“碰都不想碰。他们要是高兴,可以炒我鱿鱼。他一炒我就走。我没有劲干活了。我千恩万谢。我要去搭黄鱼车,要到树下去睡觉。干活吧,奴隶们!没有错,做奴隶流大汗去!做奴隶流大汗去!死了以后也跟我一样腐烂。那跟你生前怎么过活有什么关系?——呃?告诉我——归根到底又有什么关系?”
  星期六两人领了工资来到分手的地点。
  “我若是劝你改变主意跟我一起去流浪,怕是没有用吧?”乔不抱希望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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