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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行车到宾利

周华(当代)
《从自行车到宾利》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序言
“有人爱有事做有所期待”
俞敏洪
周华是我大学同窗,更兼室友。走进北大的第一天,我在宿舍见到的第一人就是他。
今天的周华风度翩翩,有着成熟和成功男人的魅力。但当时的周华,只是来自北京昌平南口镇一个很土的小男孩,一个充满了梦想,却不知道梦想在何处落脚的青涩少年。他是军队大院子弟,所以,最常见的就是他平时穿着旧军装的身影。
对周华,我最深刻的记忆在大学第一学期。有一天,我坐在床边,对着窗外发呆。从农村来到北京大学的我,普通话说不好,学习成绩跟不上。当秋叶从窗外的杨树上瑟瑟飘落的时候,我心中充满了忧伤,情不自禁地叹息一声:我真的好想家!好想回到农村啊!周华刚好在宿舍,默默递给我一个苹果,说了句: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在大学生活中,周华有两件事情让我记得最清楚。一件是,他总是在背诵一种名叫《TheManWhoEscaped》的中级英语教材,不断地背,不断地高声朗读,结果到了滚瓜烂熟的程度。他因此逐渐成为我们班口语最好的学生之一。我后来开始背诵《新概念英语》课本,一定程度上就是受了他的影响。第二件事情是,他会拉小提琴。因此,班级联欢或者系里联欢的时候,总有他演出的身影。这也让我这个任何乐器都不知道怎么拿的人充满了羡慕。当时,我们宿舍楼和女生楼挨得很近,楼道打横的那个窗户与女生楼东头的窗户凌空只有大约数米之隔。周华经常会到那个窗户边上去拉小提琴。大概是为了吸引女生注意,可惜好像没有太成功。有的时候,还会被女生吼:能不能不拉了!当时,北大一度风靡的是抱着个吉他自弹自唱,所以周华不久也转向了吉他。最后,他又成了这一时尚潮流的一把好手。
在北大,我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物,成绩不优秀,也没有太多的动力去追求优秀。但周华不一样。他自制能力很强,规定了学习目标,就一定要设法完成。他睡觉起床都特别有规律,凡是想学会的东西都很专心地去操练。结果,大学期间,他的英文水平直线上升。毕业时,他已是我们班英语水平的佼佼者了。毕业后,他大约也是我们班第一个出国读书进修的人(女同学外嫁他国的除外)。而且,他在文艺方面体现了出色的才能。我在北大连皮鞋还不知道怎么穿的时候,他就能够很出色的出入周末北大的各个舞场,得以用优美的舞姿来吸引众多美女的眼球了。
到我们大四左右的时候,中国已经开始向世界迅速开放,物质生活的力量开始渗透到了大学生活之中。我记得,我们班有个同学从日本弄回来一个随身听,配了立体声耳机。当时,我们还第一次见到这么小的耳机。那个同学很是慷慨,将耳机一一塞到每个同学耳朵里。美妙的音乐声就从耳机流泻到我们耳朵里,我们莫不惊为天籁。北大本是世外桃源之一种,学生们除了泡图书馆,天天讲着些尼采、叔本华之类的言论,还有就是纯情的恋爱了。但随着物质生活的渗透,大家的眼睛也开始往外探了。我们习的是英国语言,故而会得风气之先,免不了谈论一些物质生活的话题。记得有一次在宿舍,我说我最大的愿望是拥有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周华却说,他的愿望是拥有一辆保时捷汽车。我记得,我当时的反应是张大了嘴、合不拢的感觉,觉得这是一个几辈子都不能实现的梦想。
现在的周华,二十五年的奋斗之后,不仅拥有了汽车,而且拥有了价格和品质都超过了保时捷的宾利汽车,当然更加拥有了一份比汽车更值钱的事业。今天的我,尽管还没有买过保时捷或宾利,但也拥有了自己奋斗的平台——“新东方”,一个让人兴奋和充满期待的地方。
大学毕业之后,我们各奔东西。除了偶尔联络,我和周华没有见过几次面。大家都顾自忙着自己的事业和家庭,在渴望成功的驱使下,拼命工作和寻找机会。
我一直以为,周华的成长之路会一帆风顺,因为他的才华,因为他的志向。在读完他这本《从自行车到宾利——一个北大学子的创富之路》后,我不禁掩卷叹息。首先,没有想到他的成功之路也充满了艰辛。本来,他可以在中国外交系统内发展,可以很顺利、很体面地成为一个优秀的外交官或驻外大使。但他选择了辞职,然后自己创业。在举目无亲、毫无人脉资源的澳洲,他卖过保险,做过直销,甚至身无分文过。但最后,他终于闯出了一条道路,成了澳洲房地产经营最出色的企业家之一。其次,没有想到,他大学许诺自己的并非信口雌黄,而是确实表达了心中的一个梦。这个梦伴随了他这么多年,一直没有褪色。到今天,依然在推动他的生命前行。当然,他这个梦已经升级,现在变成了波音737商务飞机。
其实,重要的不是钱,也不是由穷变富的过程,更非炫富。在周华身上,体现的是一种不服输的精神。这种精神大学时代就蕴藏在他心里,一直延续到今天。周华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改变了人的思维,就改变了人生。”他帮助很多朋友寻找到了更好的生活,增加了很多人对于自己的信心。他也常说,人的大脑程序改变了,行为自然就变了。他变了,我也变了。我们的长相除了变老一点,没有改变太多。我们改变的是我们的思维,是我们的大脑程序。
周华很喜欢一句话:有人爱,有事做,有所期待。他有人爱,爱他的父母、兄弟姐妹,爱他的妻子和儿女,他们也都爱他;他有事做,对把自己创办的公司做好有着无限的信心;他更有期待,期待有一天能够坐着自己的商务飞机来经营他的商务。我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让我也能够搭乘他的私人飞机,去周游世界。
2009年11月5日于北京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序幕
“有人爱有事做有所期待”
俞敏洪
周华是我大学同窗,更兼室友。走进北大的第一天,我在宿舍见到的第一人就是他。
今天的周华风度翩翩,有着成熟和成功男人的魅力。但当时的周华,只是来自北京昌平南口镇一个很土的小男孩,一个充满了梦想,却不知道梦想在何处落脚的青涩少年。他是军队大院子弟,所以,最常见的就是他平时穿着旧军装的身影。
对周华,我最深刻的记忆在大学第一学期。有一天,我坐在床边,对着窗外发呆。从农村来到北京大学的我,普通话说不好,学习成绩跟不上。当秋叶从窗外的杨树上瑟瑟飘落的时候,我心中充满了忧伤,情不自禁地叹息一声:我真的好想家!好想回到农村啊!周华刚好在宿舍,默默递给我一个苹果,说了句: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在大学生活中,周华有两件事情让我记得最清楚。一件是,他总是在背诵一种名叫《TheManWhoEscaped》的中级英语教材,不断地背,不断地高声朗读,结果到了滚瓜烂熟的程度。他因此逐渐成为我们班口语最好的学生之一。我后来开始背诵《新概念英语》课本,一定程度上就是受了他的影响。第二件事情是,他会拉小提琴。因此,班级联欢或者系里联欢的时候,总有他演出的身影。这也让我这个任何乐器都不知道怎么拿的人充满了羡慕。当时,我们宿舍楼和女生楼挨得很近,楼道打横的那个窗户与女生楼东头的窗户凌空只有大约数米之隔。周华经常会到那个窗户边上去拉小提琴。大概是为了吸引女生注意,可惜好像没有太成功。有的时候,还会被女生吼:能不能不拉了!当时,北大一度风靡的是抱着个吉他自弹自唱,所以周华不久也转向了吉他。最后,他又成了这一时尚潮流的一把好手。
在北大,我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物,成绩不优秀,也没有太多的动力去追求优秀。但周华不一样。他自制能力很强,规定了学习目标,就一定要设法完成。他睡觉起床都特别有规律,凡是想学会的东西都很专心地去操练。结果,大学期间,他的英文水平直线上升。毕业时,他已是我们班英语水平的佼佼者了。毕业后,他大约也是我们班第一个出国读书进修的人(女同学外嫁他国的除外)。而且,他在文艺方面体现了出色的才能。我在北大连皮鞋还不知道怎么穿的时候,他就能够很出色的出入周末北大的各个舞场,得以用优美的舞姿来吸引众多美女的眼球了。
到我们大四左右的时候,中国已经开始向世界迅速开放,物质生活的力量开始渗透到了大学生活之中。我记得,我们班有个同学从日本弄回来一个随身听,配了立体声耳机。当时,我们还第一次见到这么小的耳机。那个同学很是慷慨,将耳机一一塞到每个同学耳朵里。美妙的音乐声就从耳机流泻到我们耳朵里,我们莫不惊为天籁。北大本是世外桃源之一种,学生们除了泡图书馆,天天讲着些尼采、叔本华之类的言论,还有就是纯情的恋爱了。但随着物质生活的渗透,大家的眼睛也开始往外探了。我们习的是英国语言,故而会得风气之先,免不了谈论一些物质生活的话题。记得有一次在宿舍,我说我最大的愿望是拥有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周华却说,他的愿望是拥有一辆保时捷汽车。我记得,我当时的反应是张大了嘴、合不拢的感觉,觉得这是一个几辈子都不能实现的梦想。
现在的周华,二十五年的奋斗之后,不仅拥有了汽车,而且拥有了价格和品质都超过了保时捷的宾利汽车,当然更加拥有了一份比汽车更值钱的事业。今天的我,尽管还没有买过保时捷或宾利,但也拥有了自己奋斗的平台——“新东方”,一个让人兴奋和充满期待的地方。
大学毕业之后,我们各奔东西。除了偶尔联络,我和周华没有见过几次面。大家都顾自忙着自己的事业和家庭,在渴望成功的驱使下,拼命工作和寻找机会。
我一直以为,周华的成长之路会一帆风顺,因为他的才华,因为他的志向。在读完他这本《从自行车到宾利——一个北大学子的创富之路》后,我不禁掩卷叹息。首先,没有想到他的成功之路也充满了艰辛。本来,他可以在中国外交系统内发展,可以很顺利、很体面地成为一个优秀的外交官或驻外大使。但他选择了辞职,然后自己创业。在举目无亲、毫无人脉资源的澳洲,他卖过保险,做过直销,甚至身无分文过。但最后,他终于闯出了一条道路,成了澳洲房地产经营最出色的企业家之一。其次,没有想到,他大学许诺自己的并非信口雌黄,而是确实表达了心中的一个梦。这个梦伴随了他这么多年,一直没有褪色。到今天,依然在推动他的生命前行。当然,他这个梦已经升级,现在变成了波音737商务飞机。
其实,重要的不是钱,也不是由穷变富的过程,更非炫富。在周华身上,体现的是一种不服输的精神。这种精神大学时代就蕴藏在他心里,一直延续到今天。周华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改变了人的思维,就改变了人生。”他帮助很多朋友寻找到了更好的生活,增加了很多人对于自己的信心。他也常说,人的大脑程序改变了,行为自然就变了。他变了,我也变了。我们的长相除了变老一点,没有改变太多。我们改变的是我们的思维,是我们的大脑程序。
周华很喜欢一句话:有人爱,有事做,有所期待。他有人爱,爱他的父母、兄弟姐妹,爱他的妻子和儿女,他们也都爱他;他有事做,对把自己创办的公司做好有着无限的信心;他更有期待,期待有一天能够坐着自己的商务飞机来经营他的商务。我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让我也能够搭乘他的私人飞机,去周游世界。
2009年11月5日于北京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一.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1)
从“周华阁下”到临居人士:
梦想试飞
这是1990年,我似乎踌躇满志。
作为一名中国驻外文化领事,我开着一辆崭新的奔驰300E,住在市中心的一套有水景的豪华公寓里,几乎每日都要出席酒会、宴会,或是观看歌剧,参加电影首映。我的妻子小叶是国际台驻澳记者。在人们眼里,我们似乎已经拥有了成功和幸福。我们在尽情享受悉尼——南半球这座迷人的城市所拥有的一切。
看上去,我们似乎已经拥有了一切……
镜头快进到1991年初。我和妻子此时已经辞去了稳定且前途无量的公职,告别了年迈的父母及哥哥姐姐,离开了熟悉的生活环境。我们仅凭自己熟悉的英语和对未来全新生活的憧憬,开始了一段未知的旅程。
“我们如何在澳大利亚这块新的土地上生存下去?我们能实现所梦想的成功吗?”
澳洲当时正处在经济萧条之中,我不能肯定马上能找到工作,也不能肯定没有了外交官身份,那些以前称我阁下的人们是否还会理睬我。我不知道我们全部的4000澳元积蓄能让我们维持多久。我知道如何组织中国京剧团来澳访问演出;我可以在鸡尾酒会上同人们推杯换盏,轻松交谈。可我能把这些技能写在求职简历上吗?这些技能又能帮我找到什么样的工作?我大学毕业后是由国家分配的工作,所以还从来没有自己找过工作呢!
我的澳洲临时签证允许我享受一些政府补助。但我不会去领救济金!那可太没面子了!北大英语系高材生、前外交官周华去领救济金?饿死我也不会!
我还想起了在机场告别时父母脸上的泪水。他们都快七十岁了。当初我向母亲提到要辞职,移民澳洲时,她不以为然地说:“你为什么要离开这么一个高尚、令人羡慕的职业而移民澳洲?你知道,有多少年轻人梦想得到你要放弃的工作吗?说话就三十了,你何苦要到那么远的一个陌生地方去从零开始?”父亲说:“我和你妈都这个岁数了!还让我们为你们揪心!我们还能活多久?下次见面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谁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你们?”
那一次,父亲还提起了我那辆旧自行车。它是我考上北大后父母送我的礼物。如今,虽然我已决定移民澳洲,父亲还是不同意把它送人,执意要给我留着,说万一我们在那边生活不下去,决定打道回府后,还可以骑。母亲说如果那边太苦你们就回来。爸妈随时欢迎你和小叶回来……
这是我人生的一段故事。从中国到美国,又从北京到悉尼。在不断追求与奋斗中,我一步一步地向着自己的梦想奋进。我的交通工具已经从那辆旧自行车变成了一辆崭新的宾利汽车。我对当时做出放弃一切、从零开始的决定感到自豪,并对祖国以及第二故乡——澳大利亚充满感激和热爱。我能走到今天,主要归功于父母的言传身教,使我养成了对生活、工作及事业的积极态度。这种积极态度使我能够充分利用澳大利亚提供的机会,去追求我和家人的梦想。
上学时,我并不是最好的学生。在公司,我也不是最好的推销员。但很小的时候,我就养成了一种极强烈的自信,而且永不言败。这种近乎天真的自信,加上敢做他人不愿做之事的勇气,使我在人生中取得了一些成果,得以建立起了自己的财富王国。我经常思考创业理念,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并以参加许多讲座和大量阅读来丰富知识、开拓视野、扩展思维。我深以为,如果我的内心不再成长,我的事业就不会成长,我的财富之路也就不会越走越精彩。只有我在内心里不断成长进步,我的人生才会越来越华美。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一.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2)
许多财富故事都会把主人公的昔日说得很惨。这几乎成为一种俗套:主人公早年衣食无着,或栖身无地,甚至不得不下煤窑挖煤或上街乞讨;他的父母目不识丁,穷困潦倒。总之,无可忍受的悲惨境况迫使他发奋求生。
我的故事开始处毫无传奇色彩,平常却快乐。我性格里重要的部分是在一个相对单纯的环境下形成的。这一性格往往在关键时候,影响并决定着我的人生走向。
我的意识里,成长经历最关键的桥段并非如何摆脱家庭的极度贫困,而是如何摆脱我自己以及周围人们在眼界和思维习惯上的局限。
我有幸成长于中国社会巨变萌动的时代。“*”结束后,改革开放的序幕拉开了。此前,我曾享受过一名少年应有的天真与无忧的快乐。而在此后的年月,我又尽可能努力地去把握住新时代为年轻人展现的各种机遇。这些努力与变化,最终引领我走上了一条我自己和家人都远未想到的成功道路。
北京城西北五十公里的地方,有一个名叫南口的小镇。小镇北面依山,我家就在镇上一个部队大院里。母亲是医生,父亲是军官。相较中国当时的现实,我小时候的成长环境算得上舒适和温馨了。
家中四个孩子里,大哥已在“*”前的1965年考入大学。“*”那些年,虽然社会很乱,我和二哥、姐姐基本上是在部队大院这种相对安全的环境下长大的。虽说那时物质条件比今天落后许多,人们做梦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会拥有彩电、录音机、电脑、DVD、互联网、手机等,但我们的童年时代大半是在无忧无虑的玩耍中度过的。当时,我最爱玩的游戏是在石桌台上打乒乓球,踢足球、摔跤、打垒、跳房子、藏猫猫、扔包、抽汉奸(陀螺)、抽鞭子、砸炮儿、推铁环、打链子枪、溜冰车、翻方宝、拍烟盒等。
大哥周钢和姐姐周健比较喜欢读书,我和二哥周勇更喜欢户外活动。父母亲总是放手让子女们去做他们喜欢的事,从不横加干涉。我们因此得以开心地享受儿时生活,自主自己的成长历程。童年生活对我来说,充满了自由自在的回忆。那时,父亲经常去外地出差,母亲工作也很忙,家里常年有位老奶奶(保姆)照看我们。每天放学后,我不是跑到附近山上去摘酸枣、野杏,就是和同学一起踢足球,打乒乓球。有时,我们还会一连几个钟头在树林里投掷石子。论投掷技术,我们肯定能成为纽约扬基棒球队的明星级投手。后来,大学手榴弹投掷比赛的时候,胳膊比我粗的同学投得还不如我远呢。
虽然我在无忧无虑的生活中长大,但小时候家里经历的一次挫折却在无形之中,成为我性格与人生发展的一个动力。
父亲在军队原本有很好的发展前途。他抗日战争期间入伍,经历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抗美援朝时,他已是副团长。他不仅聪明能干,且为人非常正直、善良,非常乐于助人。无论干部还是战士都非常喜欢他。如果不是早年一次重大失误,他本可能顺利晋升。军队大院里等级森严,我们这些生于斯、长于斯的孩子耳濡目染,从小就知道区分官衔。孩子们都知道自己父亲的官衔,以及父亲和朋友们的父亲在军阶上是什么关系。
由于父亲职业生涯的挫折,我和两个哥哥和姐姐都有一种强烈的愿望,那就是要证明,我们同部队大院以及社会其他孩子们一样优秀。从某方面来说,我们的成长由于家庭曾有这样的经历而因祸得福。它不仅让我有了异乎寻常的进取心,也使我形成了比较独立、好强的性格。因为我知道,我不需要依靠家庭地位或父辈的社会关系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也不用去巴结他人或讨好领导。我不必在意他人如何看待自己为达到目标而作的努力,因为我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为了让父母感到骄傲,我不管做什么,都力求做到最好,无论付出多大代价,都在所不惜。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一.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3)
对于一个生长在偏僻角落的孩子来说,这种人生态度让我获益匪浅。生活在南口小镇就像生活在偏远的乡下,镇上只有两万多居民,几乎没有为孩子们组织的活动。我和伙伴们只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来消磨时光。因为没有大城市的孩子那么好的条件,我很早就养成了遇事靠自己解决的习惯。高考复习那一年,我慕名而去、紧相追随的英语老师调到北京市区,我这个准备报考英语专业的重点中学学生在高考前最关键的六个月里,竟然没有了英语老师。无奈之际,我只好跟定电视讲座,学习英语。
我各科成绩一直全优,在体育和各种课外活动方面兴趣十分广泛,所以在学校很有人缘。广泛的兴趣爱好让我和每个人都有共同语言,也因此和班里所有同学成了朋友。后来读过的不少书上说,如果你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一般说来,你比较容易跟从他人。因为你的哥哥姐姐会为你做很多事,你的利益也有他们来替你维护。世界上许多出色的领导者都是家中的长子或长女。以这种观点来看,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我的确很依赖我的哥哥姐姐。不过,在学校以及在朋友们中间,我倒一直是个“孩子头”。
小学和中学,我一直是班干部。每次踢足球的时候,总是我来挑选我们这边的队员。午休时排队回家的路上,我总会想出一些好玩的事情让大家做,快快乐乐地享用这二十分钟。比方说,让两名同学出列赛跑,看谁最先摸到远处的电线杆。每次快要散队的时候,我都会带领大家齐唱《大刀进行曲》。唱到最后,齐声喊完一个“杀”字,自动解散,各回各家。
我们班十五个男生中,有十三个住得都很近。每天午饭后,十二个同学都会来找我,一起去上学。有一天,他们过来的时候,我正在理发。那一次,我剃了个光头。之后,我提议大家都来个光头。他们倒也利索,莫不当下响应。我们这十三个“光头和尚”出现在学校时,吸引了所有目光。不用说,我们的样子让老师大为恼火。
虽说我在同龄人里是个“头儿”,在陌生人面前,我却十分腼腆。我比较喜欢曲艺表演,说过相声、山东快书和快板书。我也很喜欢给朋友们讲笑话。我大哥经常说:“周华应该找马季学相声去!”但我却不愿意在陌生人面前表演。父亲对我这方面的天分十分骄傲,每次家里来了客人或出门串亲戚,总要让我表演。而我总是因为紧张而迟迟不肯出演。每次犹豫到最后,他都要冲我发脾气。虽然每次我都演了,但每次都是很不情愿。
部队大院里,邻里之间关系都很好,春节时候会互相拜年。每次只要有人敲门,我和大哥都会躲到里屋去。因为我们不好意思和街坊邻居寒暄。这时候,我二哥就会很大方地招呼客人,闲话家常。我不习惯和陌生人说话,所以给许多人的第一印象应该是很腼腆。
父母平时在家机会很少,老保姆总是鼓励我们多到外面去玩。我一放学,便会加入到各种玩耍当中,从摔跤、爬山到打乒乓球、踢足球,都不放过。我可着劲儿地疯玩,全然不去在意每天的挂彩。那时,我每天回家,不是膝盖摔伤,就是胳膊划破。就是这样,童年时代在我的记忆里,充满着快乐与自由。
小时候,我好奇心很强,尤其喜欢冒险。有一回,我忽然对邻居家的缝纫机感起兴趣来,便把食指放到钢针下面。这一突发奇想让我付出了“血的代价”。因为喜欢玩锤子、钉子一类的东西,老保姆总要为我担惊受怕。每一次我玩剪子,她就会冲我喊:“小华,你要是不把剪子给我,我就要把你的耳朵剪掉!”有一次我心想:“为什么不自己剪呢?”于是,真在耳朵上剪了一刀。你没准儿还以为,这是梵·高艺术天分的早期征兆吧?可当我在镜子里看到满脸是血时,吓得大哭了起来。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一.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4)
中国有句俗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大学以前,我三次同死亡擦肩而过。这或许可以解释,我在后来的生活中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好运。
第一件事发生在我10岁那年。那时候,每星期六,我都要去南口火车站接大哥。他那时在北京师范学院历史系当老师。从我家去火车站要绕一段路。为了抄近道,我们这帮孩子每次总要横穿铁轨。我们经常从停驶的车厢底下钻过去,然后走到对面站台。那一回我去晚了,一路跑过来的时候,看到大哥坐的火车就要进站。我匆忙钻进一节车厢底下,完全没想到一列火车头正从另一侧很近的地方朝我开过来。
站里所有人都看到了这危险的一幕,只有我自己毫无察觉。幸亏站在车头一侧铁梯上的信号员朝我头上猛踹一脚,把我踢倒在一旁。否则,我肯定会被轧死的。尽管机车紧急刹闸,可车轮仍在滚动。摔倒后我的腿还在铁轨上。
只听对面一个小伙伴大声喊:“周华!腿!快滚!”
我猛地一下滚开了。虽然身上摔得瘀青一片,衣服沾满了轨道上的油泥,但我终归还是捡回了一条命。
当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事情的后果有多严重,但心里还是有些后怕。我没敢去站台接大哥,一个人急匆匆地往家走,心里灰溜溜的,想着这件事我跟谁也不能说。
半路上有个大人问我:“你是不是刚才差点儿让火车撞着的那个小孩儿?”我点了点头。这时候,和我母亲在同一家医院工作的邻家阿姨刚好路过,听到了。我母亲和老保姆因此知道了,后怕得紧,当时就把我关了禁闭。
几年之后,我又一次差点儿没命。那一次,我去部队大院的游泳池学游泳。每天傍晚五六点之间,部队官兵都要去吃饭,游泳池里通常没有大人了。我当时并不熟悉情况,到了水里后才发现,水已深过头顶,双脚根本踩不到底。我赶紧将电影里看到过的姿式踩水拿出来,可一点儿也不管用,只觉得身体不住地往下沉。我一边大喊救命,一边拼命想让自己浮起来。每次刚挣扎着扬起头,喊一声,声音便随着身体下沉被淹没了。我喝了很多水。游泳池里当时还有其他孩子,可都和我一样不会游。幸运的是,还有两名军官正在另一侧游泳。他们发现情况后,马上游过来,把我救了上去。要是他们也遵守纪律、按时就餐的话,我今天就不会在这儿回忆此事了。
第三次危险的经历和火炉有关。北京冬天很冷,气温经常会下降到零下十几度。那时候,每到冬天,我们都要靠煤炉取暖。每晚睡觉前,都要往炉里添煤,将炉口封闭,只留一条极小的缝隙,让煤火在夜间尽可能少地燃烧。如果炉子没封好,炉火很容易在半夜熄灭。那一年,我正住校复习高考。一天早晨,天还没亮,我就起来了。我迷迷糊糊地走到炉边,弯下身子,想用脸去试试炉火是否正常。不料,炉子上插着一根通火用的铁钎子。我这一低头,铁钎子刚好戳到我左眼。我惨叫一声,只觉眼前一片黑,什么也看不见了。室友开灯一看,都吓得叫了起来。我满脸是血,就好像太阳穴中了一颗子弹似的。老师和同学急忙用自行车把我送到医院。好在这次事故没有对我的眼睛造成永久性伤害。
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确实非常可怕。现在回头来看,几次死里逃生的经历也让我懂得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我虽逢大难,却完好无损。这使我相信,自己的生命一定被赋予了某种使命。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一.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5)
北京远郊偏僻的南口小镇给了我快乐而丰富多彩的童年生活。不过,有时我也会好奇地想,如果生长在北京城里,我后来的人生道路是否会因此而有所改变?我会不会一直追逐自己在体育方面的梦想,最终被某个顶级球队选中,成为北京版的贝克汉姆呢?我有可能成为一位乒坛明星、一名奥运选手,或者摔跤冠军吗?
事实上,在我十几岁的时候,中国社会的现实情况已经使我放弃了在体育方面有所发展的梦想。和当时许多同龄人一样,我不得不为今后的生活做一些更切合实际的打算。那个年代,一切充满了变数。1966年,毛泽东在全国发动了一场历时十年的*。“*”开始以后,全国各地大批知识分子被送到农村从事体力劳动,所有大学一律停止招生,追求知识、学问被视为不光彩甚至反动的事。年轻学生最初纷纷参加红卫兵组织,被鼓动去摧毁一切中国传统文化遗留下来的东西以及一切来自外国的影响。大约从1968年底1969年初开始,大批城市青年又被送往农村插队落户,以便使他们经过多年的生产劳动,在思维方式和情感上同辛苦劳作的农民真正走到一起。
那时候,经常会看到一些五花大绑、身上挂着牌子的人站在行驶的卡车上。我当时并不理解,他们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对待,只知道这是“阶级斗争”。新中国成立以前拥有土地房产的人那时都被认为是邪恶的,被称做坏分子。“*”时期的农村,所有被贴上地主标签的人都会被当做阶级敌人,成为众矢之的。我家附近有一个人据说解放前是个地主,因此每天脖子上都要挂着一块“我是坏分子”的牌子,站在他家院外一幅毛主席像前“请罪”。那时我七岁左右,每天都和其他孩子一样,到他跟前去看热闹。我的童年时代虽然很快乐、很有安全感,但在我背着书包去上学的时候,和小伙伴尽情玩耍的时候,当时中国实在有着许多的动荡与冲突,只是我有幸不曾切身遭遇,得以闪身而过,童年的快乐与自由因此没有被折损。
那个年代,我们相信党和政府所说的一切,相信广播和报纸告诉我们的东西都是真实的。而这样接受到的信息有时又会让人非常糊涂,因为某位政治人物也许今天还被颂扬,明天就成了“阶级敌人”。我刚上小学时,每天早晚,大家都要手持语录,在毛主席像前“请示”、“汇报”,每天到校后第一个小时都要学习和背诵毛主席语录。虽然我对语录的内容并不都能理解,但背诵语录成了我最早的记忆训练。我很擅长背诵。这个特点在我后来的英语学习中帮了大忙。
尽管军队大院为我的成长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但我还是要面对毕业后的去留问题。我的二哥和姐姐那时都已参军去了外地。这样,他们就不用到农村去插队落户了。我也想过,像他们一样去参军。但一想到寒冬的夜晚,在一座废弃的大炮库房外站岗的情景,就觉得毛骨悚然。二哥建议我去学小提琴。他希望我能掌握一技之长。这样,说不定毕业后可以参加一个文工团,就不用插队了。即使去插队,也可以参加一个在农村巡回演出的宣传队,不用总在田里干活了。他还把自己的提琴老师介绍给我,让我跟着老师学。提琴老师是我们部队文工团的首席。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一.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6)
开始我对学琴并不太喜欢,而且那时候我很腼腆,不好意思经常去文工团上课。除此以外,每次去文工团的时候,我都不好意思自己拎着琴盒子,生怕人家耻笑。后来,我每次都叫上一个小伙伴,陪我一起去。这样,他就可以帮我提着琴盒了。我还在文工团里见过后来成了大腕儿电影明星的梁天,他当时刚进这个文工团演话剧。过了一段时间,学会拉一些简单的曲子之后,我才觉得,学小提琴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于是,也练得更加认真起来。
南口的冬天很冷,但我每天都坚持早晨五点起床,到部队大院礼堂去练长弓。这样,每天上学以前,我可以练上两三个小时。虽然开始学琴的时候只是为了一技之长,但我很快就爱上了小提琴演奏。我经常为了将一首曲子拉得更好,而一连花上几个小时。能在琴弦上奏出这样美妙的音符和曲调,让我感到巨大的快乐。那时候,我能演奏的曲目很少,只会拉一些中国曲子,比如《新疆之春》、《新春乐》、《红太阳光辉照炉台》等。
1976年,我还没有到上山下乡的年龄,“*”便随着毛泽东的逝世而结束了。70年代后期,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大学恢复了招生,教育重新得到社会的重视。
1977年恢复高考以后,上大学对于许多人来说,重新成为一件人生大事。我初中同班的不少同学都打算报考重点高中,为两年后参加高考作准备。我当时并没有考大学的打算,对体育和音乐更感兴趣,而且开始在这两方面下更大的工夫。我尤其酷爱小提琴。那时,我已经可以接触到许多过去从未听到过的西方古典乐曲。我希望音乐能成为我今后发展的一个方向。同时,我还花比以往更多的时间练习打乒乓球,经常拿着铁拍子到部队操场去练挥拍的动作。
1978年夏天,我快初中毕业了,需要决定下一步的学业方向。虽然我一直是个全优生,但因为在我成长过程的大部分时间里,社会上对一个人的学业能力并不重视。受这种思维习惯的影响,又不想让学习给我带来太大的压力,我当时只填报了北京通县日化二厂技校的电子化工专业。上中专、中技在当时来说,也是一件刚恢复不久的事。我觉得,如果考上了中技,就不用像在大学里那样拼命学习,就可以把业余时间都花在我喜爱的小提琴上了。当时我对电子和电脑还一无所知,只是感觉电子专业应该是适合年轻人发展的一个令人兴奋的新领域。
当我接到日化二厂技校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反而犹豫了起来,不知道该不该去念。到通县去读电子化工专业,意味着我将从此走上一条新的人生道路。这一点让我感到兴奋和好奇。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我要离开家乡和父母。这多少让我有些不安。一般从某个工厂所属的技校毕业,都会被分配到这家工厂工作。那时候,从通县回一趟南口,坐长途车至少要花三个钟头,感觉还是挺不方便的。和父母商量时,他们还像平常那样,希望我能自己拿主意,无论怎样决定,他们都会支持我。因为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也是四个子女中唯一还没有离开家的,母亲从感情上有点儿舍不得我离开。她虽然没有说,但我能感觉到,加上我对新的环境和新的学校毕竟不太了解,最后还是决定留在我初中念的那所普通学校——南口中学继续读高中。我的许多朋友这时已经考入附近的重点高中昌平一中和昌平二中,开始为高考进行准备。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一.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7)
虽然我读书很用功,各科成绩在全校名列前茅,但我每天仍旧会花很多时间练习小提琴。这时候,上大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往的事,甚至连最早鼓励我学琴的二哥也开始劝我不要再练琴了,说我应该去上大学。尽管上大学这个想法对我来说有点儿突然,但我也意识到,当时的社会潮流已经发生了变化。虽说在我成长至今的大部分时间,教育在中国都没有受到重视,但对于一个渴望成功的年轻人来说,掌握更多的知识本领确实是通往未来的一条重要途径。我于是接受了二哥的建议。想让父母为我自豪的愿望无疑也给了我做出新的人生选择的动力。这一选择最终改变了我的人生道路。
可是考什么专业呢?虽说我的数理化成绩一直很好,甚至在学校物理竞赛和县里数学竞赛上我都拿过名次,可我实在不太喜欢数理化。可要上大学总得选个专业呀,于是我想到了学英语。一方面我酷爱音乐,英语听上去很有音乐感。我说过相声,从小就喜欢模仿方言,从一开始学英语,老师就一直夸我发音好。另外,有一次我去北海公园春游,看见一位陪着老外参观的中国小伙子正在用英语给老外做讲解。我被这一情景吸引住了,心里想:翻译这个工作不错啊,只要带着嘴,所有本事就都带上了,不管走到哪儿都能有饭吃。于是,我便选择了报考英语专业。
确定了考大学这个目标以后,我还需要给自己创造最好的机会。恢复高考后,中国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考生参加高考,还包括“*”十年间没有机会上大学的许多大龄考生。1977年第一次恢复高考时,考生录取率只有大约4%。此后几年的高考录取率也仅比这个数字略高一点儿。可见,当时高等教育资源之缺乏。当时,重点中学考生的高考录取率远远高于普通中学。1979年我十七岁。有一天,我和一个朋友骑车十几公里来到昌平二中,希望能和校长见上一面。我们初中毕业时错过了考这所学校的机会,现在离高考只剩下一年,想要转到这里上学必须得到校方的特别批准。在这以前,我曾听别人说过,昌平二中有一位教英语的徐老师,是北京外国语学院最早一届的毕业生。我们后来又跑了几次。鉴于我在此前的全市模拟考试中数理化三科成绩都在90分以上,而且有这样高的求学热情,这所学校最终同意接受我进入文科高考复习班主攻英语。
我过去成绩一直优秀,但是到了重点高中以后,第一次考试成绩只排在班里中等。我的好强让我无法接受这样的名次。在以后的三个月里,我每天都会凌晨五点起床去教室读书,晚上11点回到宿舍。我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成为全班第一。三个月后第二次考试的时候,我果然超过了原先成绩最好的几个同学,成为班上第一名。这件事让我清楚地意识到,我们是周围环境的产物,同什么人相处,我们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所谓“近朱者赤”,就是这个意思。我还懂得了,一个人首先要有一个清晰的目标。有了这种目标,再加上坚持不懈的努力,就有可能达到期望的结果。在这以后,我也更加自信,知道自己完全有能力同任何人竞争。这种自信心,加上对于目标以及努力的重要性的感悟,在以后的生活中帮助我实现了更多的愿望。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一.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8)
那一年我住校,只有周末能骑车回家一次。我们住在很大的集体宿舍里,学费是由国家负担的。我们睡的是上下铺。冬天夜里要去厕所,可就惨了。因为厕所是露天的,我们都是跳下床,撒腿就往厕所跑,解完手再撒腿跑回来。所以,夜里经常听见各宿舍的同学快速的跑步声。
这一年,我很快为自己定下了新的目标。我要考上北大的英语专业。这个目标在当时这所学校,还没有人达到过。我仍然坚持凌晨五点起床,一直学到晚上十一点钟,只有在去食堂吃饭的时候才休息一下。我放弃了所有课余爱好,把心爱的小提琴收了起来,把乒乓球拍挂在墙上,整整六个月没有任何娱乐。我的精力完全集中在学习上,生活变得非常单调乏味。母亲看到后暗自为我担心,怕我承受的压力太大,甚至怕我万一没考上,会不会做什么傻事。
有一天去食堂的路上,我忽然听到广播里正在播放李谷一唱的《我们的生活比蜜甜》这首歌。我觉得,这首歌简直太美了!当我被这首从校园广播喇叭里传出的歌曲感动得几乎落泪时,才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已经变得多么枯燥。我想象着有一天,自己会在北京大学校园,在美丽的未名湖边散步。我知道,我的目标实现以后,我就可以用轻松的心情去体验成功所带来的惬意;也会更愉快地享受我所钟情的各种美妙的音乐了;我现在的努力最终将会得到回报。
就这样,凭借着后来成为我成功基础的决心和韧劲,凭借着这种刻苦努力和全身心的投入,经过一年的时间,我终于以390分的成绩超过了当年320分的外语类考生录取分数线。
从高考录取比例来看,我考取北大英语专业的几率本来不大。因为北大英语专业在北京地区只招收二十人。而北京地区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成千上万。由于我最拿手的地理单科考试发挥失常,我的高考总分并不太高。英语单科成绩虽是全县最高,也只有88分。笔试这一关通过之后,我还要和一百四十多名考生一起冲刺口试这关。这一百四十多名考生中,有不少是北京各大院校的子弟。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一点儿也没有感到紧张,也没有怀疑过自己是否能考上。在这样的时候,我不想被“是否”、“假如”之类的想法干扰。也许是因为求胜心切,当时我有一种近乎盲目的自信,相信自己一定会被北大录取。
口试那天,是大哥陪我去的。他北京师范学院的一些同事在这以前,曾经对他表示过疑虑,认为考取北大对我来说会非常困难。他们这种怀疑丝毫没有影响我的表现,因为我觉得,他们并不了解我和我报考北大这件事情上的决心和信心。
这也成为伴随我至今的一个性格特点:我总相信自己能够得到期望得到的东西,相信自己能赢。后来,当父亲接到电话说我已经考取北大时,我甚至没有感到特别兴奋。对我来说,这个结果早已是预期之中的事。在我以后的人生当中,我逐渐明白了这样一点:我们在生活中得到的,只是我们期望得到的结果。换句话说,为了得到一种结果,你必须有相应的期望。在我后来读过的许多书里,也都可以看到这样的例子。中国有句老话,管这叫“心想事成”。
而即将展开在我面前的大学生活,则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
1980年,“*”结束后的第四年,我的大学生活开始了。这时的中国正逐渐对外间的世界敞开大门。那是一个多少有些让人眩目,又异常激动人心的年代。我以前听过的大部分歌曲都是革命歌曲,现在能够越来越多地听到吉他演奏的以爱情和人们日常生活为主题的乐曲。它们对我来说,有一种特殊的感染力。父亲特意给我买了一把吉他,作为考上大学的奖励。我对美国和英国的流行音乐和民歌非常喜爱。当时,西方国家正在流行新浪潮、合成流行乐、早期嘻哈和金属乐,而在中国,西方二十年前的流行音乐我们此时才刚接触到。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一.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9)
教我们口语的美国老师中文名字叫赫本安,为了帮我提高语言技巧,送给了我一本美国民歌集。我自学了吉他伴奏,开始跟着“西蒙和葛芬柯”、“彼得”、“保罗”、“玛丽”等欧美乐队的演唱录音学习英文歌。当我接触到甲壳虫乐队演唱的歌曲时,觉得他们的用声方法十分特别。我还记得,第一次听到爱情歌曲是在1978年我二哥周勇刚进新华社工作不久。有一天,二哥邀我到他宿舍去听一个叫“邓丽君”的人唱的歌。以前我听到的几乎全是革命歌曲或样板戏,心想,中文歌能有什么好听的呢。二哥把一台笨重的开盘式录音机搬到他的宿舍。刚一开始放,邓丽君唱的《香港之夜》就完全令我陶醉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这以前,我还从没有听到过用中文演唱得如此动人的爱情歌曲!
第一次见到砖形的盒式录音机时,我不懂得这种录音机如何使用。因为原先只见过那种笨重的开盘式录音机。记得有一回,一位大学同学说起“立体声”,我对这种东西是什么毫无概念,直到他让我试了一下他的随身听。那是我听过的最美妙的声音。
当时,我只有一辆自行车。那时候,拥有私家车是件无法想象的事。我上大学期间,雪铁龙被引进到中国。我于是开始梦想,有一天自己也能拥有一辆汽车。当国内重新开始引进西装时,我曾兴奋地对一个朋友说:“哇,能想象得出,将来有一天我们大家都穿上西装吗?”在我看来,这样奇妙的景观简直不太可能在真实生活中出现,就好像说将来有一天,我们大家都会乘坐飞碟上下班一样。我曾在纸上信手涂鸦,画了些小人儿,个个都身着西装。我觉得,能在当时的中国长大,真是遇上了好时候。因为男士穿上西装在我看来,真的很帅。那些年里,让人感觉最赏心悦目的变化也许就是女士们已经不再穿那种色调单一、样式古板的衣服了。她们已经开始烫发、穿高跟鞋。
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经过东长安街上的北京饭店。这座饭店始建于20世纪初。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这里曾是举行国宴的地方,许多来访的外国领导人,包括胡志明、赫鲁晓夫和尼克松等人都曾在这里下榻。1974年饭店扩建以后,将近八十米高的饭店主楼一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仍旧是北京城里最高的建筑。它是我们那时候看到过的最宏大、最豪华的饭店。饭店大门是自动的。当时,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那时的北京饭店一般只允许官员、外国人和与外国人有关的中方人员进入。看着那些进进出出的人,我心里想,早晚有一天,我也会自由出入这座饭店,我将拥有这样做的权利。我不明白,为什么外国人能够出入豪华饭店,而像我这样的中国人就要被挡在门外。我知道,当时能出入这里的中国人只是少数成功人士。无论是政府官员、商人还是顶级翻译,能进入这里是他们作为成功者的一个标志。我明白,这也是我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
我一方面用心感受着新奇、愉快的大学生活,另一方面,也在努力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为了扩大词汇量,我经常会把国外杂志上的文章翻译成中文。记得有一次,在《时代》杂志上读到一篇关于“布鲁斯兄弟”乐队成员约翰·贝鲁西之死的文章,我当时不但不熟悉“布鲁斯兄弟”是些什么人,更不能理解“药物服用过量”这个概念。这些文章涉及到的许多内容和背景同我的成长环境与人生经历迥然不同,因此,阅读时常常会有一种震撼与错愕的感觉。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一.从远郊到北大:自行车的年代(10)
父母每月给我30元生活费。大学第一年,有一次我买了一条当时很流行的牛仔喇叭裤。大哥知道后,不让我穿着它去他们学校看他。父母甚至要我把裤子扔掉,我当然不同意。最后,大家只好达成了一个折衷的方案:我只在北大校园内穿这种时尚前卫的裤子。这个插曲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那个年代新旧价值观之间的摩擦与冲突。母亲经常教育我,在学业上和人生追求上可以出类拔萃,而在日常生活中要尽量和大家伙儿一样,不要让自己太不合群儿。我那会儿比较喜欢前卫一些的衣服。我还买过一件有垫肩的条绒夹克衫,让母亲大跌眼镜。倒不是因为价格贵。其实,她总是宁愿买贵一点儿、质量好一点儿的衣服,只要服装样式不是古怪的那种。在我成长的过程中,父母总是鼓励我为人处世要低调。上大学以后,我觉得,一个人其实可以有自己的个性。
刚上大学的时候,我只是一个来自偏远郊区的乡下男孩。北大校园里都是来自全国各地最优秀的学生,包括不少各省的状元。我们班几乎每一位同学的英语都说得比我好。入学第一天,简直让我有“惊恐万状”之感。
我们男生住在北大32楼。和我分在同一宿舍的有来自北外附中的帅哥王劲(现任荷兰壳牌石油公司大中国区总法律顾问)、北京人刘潇、杭州人包凡一、温州人李毅和来自江苏江阴的俞敏洪。王劲从小学起,就在北外附小学英语。包凡一来自浙大教师家庭。他的美国英语发音在我听来,非常标准。同宿舍几个人当中,英语基础比较弱的大概只有我和俞敏洪两个人。我的英语单词发音还可以,对话能力就差了许多。俞敏洪英语发音不太好,讲英语和普通话都比较费力。我们一个来自北京远郊,一个来自江阴农村,初到北大的时候,面对这么多优秀学子,都有一种茫然无措的感觉。
入学那天中午,大家在食堂排队买饭的时候,我听到前边两位同班女同学竟然可以英语交谈,而我当时只能讲简单的英语。为了提高英语水平,我只有沿用以前练习小提琴和备战高考的方法,每天早晨五点起来读书。我会坐在楼梯上,借着楼道里的灯光,阅读从图书馆借来的英文书。开始的时候,每页都会遇到四五十个生词。我总是强迫自己逐字查阅字典,记下每一个单词的中文意思。我当时的阅读包括从狄更斯、简·奥斯汀到海明威、福克纳等不同英美作家的作品。在这个过程中,我忘记了查阅字典的枯燥,逐渐被这些作品的内容深深吸引和打动了。我从最初强迫自己查阅单词,到后来渴望掌握更多词汇,以便更自由地欣赏文学巨匠们的创作。
为了练好口语,我有时会骑车去颐和园,希望能找机会和英语地区来的外国游客交谈几句。我的一位专业老师告诉我,我说英语时还需要掌握正确的语调。我只好尽力克服自己怕羞的心理,主动去和外国人说话。我最早尝到被人拒绝的滋味就在那个时候。因为有些外国人旅行中并不愿意和生人聊天。有些人却很热情,看到有个中国年轻人愿意用英语和他们交谈,显得十分高兴。这也让我对学好口语感到更有信心。记得第一次遇到来自澳洲的游客时,我很难听懂他们说的话。我问他们是什么时候到北京的,他们回答“Today”(今天)。但是today这个词,澳洲人的发音听起来和todie(去死)是一样的。我费了好大劲,才弄明白对方的意思。那是我第一次接触来自悉尼的人。他们非常友好,很喜欢来中国旅行,对一个中国学生能上前跟他们讲英语,感到非常好奇。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二.从迪斯尼到悉尼歌剧院:领馆奔驰的年代(…
第一学年结束的时候,我和如今已是北大英语系文学教授的刘锋成为班上仅有的两名全优生。我的英语专业能力,尤其是口语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提高。我在各方面仍力求做到优秀,然而从内心成长而言,上大学后最大的一个变化是我在观念上的转变。我意识到,自己其实并不需要在各方面都成为第一。我需要去接触、感受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不需要在每一方面都成为第一。因为回过头来看,大学期间光有高分是毫无意义的。
从大一开始,我便广泛地参加到系里和大学各种体育和文艺活动之中。我在中学时曾经同时参加学校和县里的乒乓球队和足球队。到了北大,虽说我平时给人的印象仍然比较腼腆,可一旦玩起来,我就变成了另一个人。由于我什么都喜欢玩,而且会玩的东西很多,很快同学们就对我另眼相看了。我不仅参加足球赛、乒乓球赛、运动会和歌咏比赛,还喜欢跳交谊舞、迪斯科、弹吉他唱歌、演英文话剧。当我在系运动会上同时参加跳远、三级跳远、4×100和4×200米接力赛,并获得三级跳远第一名时,许多人看我长得并不高大,甚至有些瘦弱,根本没想到我能获得第一名。参加各种课外活动也让我结识了许多其他年级和专业的同学,逐渐找到了一种自在的感觉。我还被选为系学生会的文体委员。我意识到,虽然有些同学比我长得帅,有些同学读书比我多,但我还是可以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我的大学生活,不需要向任何人证明任何东西。
1983年,我上大三的时候,大哥得到了一次去美国深造的机会。对于刚对外开放不久的中国来说,美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典型,也是物质繁荣的象征。
起初,我非常希望做一名联合国同声传译员。1983年的一天,我在系里的布告栏上看到一则通知,一个培养文化外交官的双学位项目即将在北大开设。我从没有想过要做外交官,但外交官是一个能够代表国家走遍世界的职业。这个职业在我眼里充满着荣耀和诱惑力。这个新项目要从包括北大在内的五所北京高校选拔二十多名学生。经过口试和笔试,我很顺利地被录取了。
大哥去美国以后,我一直梦想有一天我们能在美国团聚。我十分渴望也能有机会去美国学习。这样,可以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也能让我近距离了解美国社会。这个机会来得比我想像的还快。
就在双学位项目开始后不久,根据中美两国间达成的协议,美国迪斯尼公司将从我们这个项目和设在北京外国语学院的另一个双学位项目中挑选六名学生,到美国学习一年。这个消息让我异常兴奋。然而,要成为最终被挑选的六个人之一,并不容易。经过笔试和口试两关淘汰之后,最后阶段的候选人还要接受迪斯尼公司代表亲自面试。竞争格外激烈。当时我唯一的想法是,“我一定能去!我一定是这六个人之一!”我期望的结果又一次出现了。最后六个人的名单中果真有我!
我们将要去的不仅仅是美国,而且还是美国文化中一个颇具象征意义的地方——迪斯尼世界。我获得了一项前往美国佛罗里达州艾波卡特中心学习的奖学金,将在那里同来自其他九个国家的学生一起学习一年。我得知面试结果后思绪万千,想到我这个来自南口、至今还没有开过汽车的乡下男孩,就要亲眼看到世界上最大的汽车王国了!我将亲眼看到世界流行音乐之都,看到田纳西·威廉姆斯和海明威笔下那些故事发生的地方!想到这些,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二.从迪斯尼到悉尼歌剧院:领馆奔驰的年代(…
我是在1984年9月到达美国的。虽然来这里只需一次飞机的航程,但它和我的祖国之间,却仿佛相隔百万英里。当时的美国总统是罗纳德·里根。在此之前,他曾经誓言要摧毁以苏联为首的共产主义“邪恶帝国”。美国政府在扩展本国军力的同时,也在大力资助亚、非、欧各洲许多国家的*团体,冷战局面有向热战转化的趋势。
这一年,也是一种名为“快克可卡因”的新型毒品开始肆虐美国的一年。随着这种新的瘟疫从洛杉矶向美国各地蔓延,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沾染上毒瘾,导致美国连续六年出现大量无家可归、暴力、抢劫、谋杀等社会问题。范妮莎·威廉姆斯虽然摘取了这一年度“美国小姐”的桂冠,却因《阁楼》杂志刊出她以前的*而不得不放弃这个称号。人们此时又重温起乔治·奥威尔创作于1948年的一部名为《一九八四年》的小说。这部小说以悲观主义的笔调,描绘了未来的世界。书中描绘的处于极权主义统治下的人类社会及这一社会中人们的内心状态,重新成为美国人辩论的话题。
这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全新的经历。我来自北京郊区,有着作为普通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同时也支持中国政府当时奉行的政策。我在军人家庭中长大,父亲、二哥、姐姐都曾在军中服役。我来美国,也得益于政府支持的一个学生交流项目。我的忠诚自然属于我的国家。与此同时,如何认识美国,认识这个正在辩论着*、社会组织等深刻话题的国家,对我来说,确实是一项挑战。除此以外,美国又是一个被犯罪、暴力、吸毒等社会问题困扰的国家。中国政府当初意识到,我们这些学生赴美后可能会遇到一些让我们困惑的东西,所以在决定是否派我们赴美的问题上,态度也是有所反复的。负责项目的官员一方面觉得,对中国年轻人来说,那确实是一个难得的学习与交流机会。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免担心,怕我们万一“学坏”,也怕我们万一学成后会留在美国,而不是用我们学到的本领效力于祖国。
就我本人直接接触到的美国而言,所见所闻确实让我感到惊异。因为是迪斯尼公司提供赞助,我们这些学生都是坐商务舱来美国的。对我来说,舱位等次没有任何区别。因为赴美以前,我还从来没有坐过飞机。旅行过程中,我只是在内心里感叹人类这项发明竟然能飞得如此高,如此快,简直令人瞠目结舌。不过,这还只是一连串令我惊奇之事的开始。
在飞机上,坐我旁边的是来自北京外国语学院的何小叶。在此之前,我们虽见过一两面,但从没有说过话。以我给人的第一印象来说,我想她可能从来都没有注意过我。飞机上坐在一起了,我们就有机会用英语交谈。小叶很善谈,人长得漂亮,也很大方。她的英语口语很流利。小叶可能没想到,我这个相貌平平的北大学生也能讲一口流利的美国英语。她告诉我,她的父母亲都是音乐工作者,父亲拉小提琴,曾担任过作曲和指挥,母亲是拉大提琴的。我告诉她,我也曾经学过小提琴,还喜欢弹吉他、唱歌。我想,小叶当时肯定没觉得我真会唱歌。
也是在这个时候,我生平第一次尝到了奶酪和橄榄。以前只是在文学作品中经常读到,知道它是西方人的日常食品。我一直还以为,奶酪的味道会像奶糖,橄榄是一种类似枣的水果。所以,当我把它们放进嘴里的时候,差点儿没给咸死,赶紧吐了出来。从那以后,我好几年都不敢吃这两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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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飞机终于到达佛罗里达州,即将在位于佛州中部的奥兰多度过未来这一年。住地就在迪斯尼世界艾波卡特中心附近。从国内来到这个新地方,短短一天时间,却包括了我人生中好几个“第一次”。除了第一次坐飞机和第一次品尝奶酪,也是我第一次出国,第一次看见大海,第一次看到这么蓝的天。当时,北京还是一个工业中心,即使在南口这样的远郊地区,也可以看到一些高大的烟囱在喷吐着烟雾。那时候,整个社会还没有将注意力转向环保问题。记得在我长大的那些年里,空气中总有一层灰蒙蒙的东西。那时候日出、日落看上去好像也更昏暗一些。
我们这一年的文化交流项目将要在艾波卡特中心展开。现在,许多人都知道“艾波卡特”这个名字。我们来的时候,这里刚刚开放不久。它向我们呈现着关于人类文明与未来生活的各种丰富多彩的图景。
艾波卡特中心的建立与迪斯尼公司创始人沃尔特·迪斯尼早年的一个梦想有关。那时候,美国的一些大城市因为人口过度拥挤、公交系统落后、教育资源缺乏等一系列问题,而面临着危机。沃尔特·迪斯尼由此萌发了建造一座自己心目中理想城市的愿望。Epcot(艾波卡特)一词是由英文ExperimentalPrototypeCommunityofTomorrow几个词的头一个字母合起来组成的,意思是“明日社区的试验性样板”。迪斯尼希望建造一座具有示范意义的城市,向人们展示,如何用美国人最优秀的企业创新精神打造未来的完美社区。他曾阅读过许多有关公共卫生设施和城市规划的书籍,为构思这个计划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1982年,迪斯尼去世将近二十年后,在佛罗里达中部一片面积相当于两个纽约曼哈顿大小的土地上,他的梦想部分得到实现。
迪斯尼原本打算建造一座拥有两万居民的真实城市。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设计者想法的变化,最终建成的艾波卡特中心是一座用来展示各国文化和科技创新成果的巨大的主题公园。主题公园包括“未来世界”和“世界橱窗”两大部分。每个部分又包括许多不同主题或不同国家的展馆。“世界橱窗”那时已经建成的部分包括中国馆、美国馆和其他八个国家的展馆,参加我们这个交流项目的各国学生分别代表自己的国家在这里生活、工作。
我们这些中国学生自幼生长在对商业文化和企业创新精神缺乏重视的传统环境中,如今猛然发现,自己置身其中的是完全由一个人的梦想建造起来的巨大商业王国。这个王国集娱乐、文化和社会功能于一身,是一个和我们过去熟悉的一切截然不同的世界。除了迪斯尼公司的培训外,我们还参加了来自埃克森、雀巢、卡夫、亨氏等大公司的高管们为我们开设的商务课程。我们逐渐被吸引到一个属于米老鼠和动画片的奇幻世界之中。作为在艾波卡特中心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学会了开车。在佛罗里达这个阳光明媚的地方,我还有机会与何小叶进一步相识。我们的爱情是从一次唱歌开始的。
到美国后不久,我就从迪斯尼一份周报的分类广告上看到有把旧吉他出售,卖主是位法国女学生。经过双方讨价还价,我最终以25美元把它买下了。当晚,中国学生在驻地游泳池边举行聚会时,我告诉大伙,我买到了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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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会结束后,小叶问我想不想到她们宿舍去唱歌。那天晚上,我为她唱了许多首歌,从英美民歌、俄罗斯老歌、台湾校园歌曲到邓丽君,不知不觉就到了凌晨。小叶很喜欢听,我也很喜欢唱。我们完全沉浸在美妙的音乐之中。就这样,我们从相识到成为好朋友,直至彼此相爱。我们之间不仅有许多共同的兴趣爱好,而且对不少事情都有相似的看法。我们从不需要掩饰什么,也不用强作笑脸来取悦对方。我们从来没有在对方面前失去自我,一切都顺其自然。我们成了最幸运的一对儿!
佛罗里达半岛位于美国本土的东南端,不仅拥有许多非常美丽的海滩,而且还保留着一些奇特的南方风情。当地几乎集中了所有代表美国特征的元素。除了迪斯尼世界以外,这里还有位于戴通纳海滩的国际车赛、美国职业棒球联盟在佛州各地的春季训练场、位于卡纳维拉尔角的航天飞机发射基地,等等。一些自豪的当地人时常问我,为什么我的英语会带有加州口音。这一点,连我自己也不清楚。一个能够想到的解释是:这也许跟我喜欢看美国电视里的日间肥皂剧有关吧。这类节目确实很吸引人。后来播放的一部名为《勇士与美人》的肥皂剧,我曾经连续看过十五年。剧中人物瑞吉·福雷斯特当初还是个毛头小伙子,史蒂芬妮·福雷斯特和萨莉·史派特拉最早曾是一对冤家。到澳洲后,有一段时间,我每天都要把这个节目录下来,等周末有空,再连气儿把它们看完。这部剧让我窥见到一个高端时尚的世界,让我看到,在一个成功的商业王朝里,那些富有的家族成员到底如何生活。我身上的企业家细胞那时一定在问:“假如我也能创造这样一个商业王朝,那将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这一类肥皂剧有许多是在加州洛杉矶一带拍摄的,说不定我的加州口音就是在看这些节目的时候不自觉地沾染上的。
我初到美国的时候,还不能全部听懂电视和电影里的对白。来美国一年以后,我就完全可以听懂了。我常听人说,要判断自己的语言能力如何,有一个办法就是,听听赛马解说。因为解说员语速会很快,语气也会很激动。我还看过不少美国情景喜剧。我最喜欢的喜剧演员是主演过《三人行》的约翰·瑞特。总之,我喜欢上了美国和它具有活力的文化。美国的生活方式向人们展现的如此丰富多样的可能性,让我感到不小的鼓舞。
在美国期间,我和小叶平生第一次买了一辆属于我们自己的汽车。这是辆1974年的福特平托旅行车,买它共花了480美元。这辆车平时开起来问题倒不大,只是遇到佛罗里达早晨空气潮湿的时候,就不太容易发动。另外,它驾驶室的门很难关紧。我们多数时候是从另一侧的门进去,再爬到司机座位上。车身浅蓝,上面还有几处凹痕。不过,我们并没有在乎这些。我们当时只觉得非常开心,因为终于有了自己的车。我们第一次体会到拥有私人财产的感觉。去美国以前,除了书和自行车这类东西,我们还没有什么东西是属于自己的。而这一回却是汽车,还着实是自己的。
我们双双拿到驾驶证的那一天,就迫不及待地利用周末,开车去了一趟迈阿密。现在想起来,这么做确实危险,可当时没想那么多。那一次玩得非常开心。迈阿密海滩的风光让我完全陶醉了。后来,向一个操西班牙语口音的人问路,却被要求支付二十五美分时,我还真吓了一跳。那个时期,经常有整船的古巴人偷渡到美国,里根政府不堪其扰。在迈阿密街头,你会遇到很多讲西班牙语的人。有些人看上去似乎怀有敌意。当我问一位超市女店员会不会讲英语时,引来她一阵大笑:“当然会讲啦,这是在美国呀!”另一件让我没想到的事情就是,我们走进一家当地中餐馆,一个中国人的影子也见不到。后来才知道,这家餐馆是古巴人开的。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一部分 二.从迪斯尼到悉尼歌剧院:领馆奔驰的年代(…
刚到佛罗里达,我比较腼腆,不大有勇气主动结识陌生人。我经常接触的是我的意大利室友希尔维欧和几位来自中国的同学。由于我的兴趣比较广泛,这一年里,通过参加各种不同的活动,让人们对我有了更多的了解。我参加过迪斯尼组织的乒乓球比赛,最后获得了亚军,冠军曾是古巴国家队队员。我还以吉他演唱英语歌曲获得迪斯尼国际学生才艺表演赛第二名。在那一次活动中,我还和小叶一起给大家表演了一段探戈舞。在毕业典礼上,小叶和我分别被评选为本年度学生中的“才艺小姐”和“才艺先生”。
我们的交流项目结束之前的最后一次活动,是组织所有学员到华盛顿和纽约进行一次游览。那段时间,国际上发生过几起大的空难,失事飞机包括泛美航空公司和英航、日航的三架班机。由于这是有史以来空难发生最频繁的一段时间,人们对于乘坐飞机感到非常惶恐,许多游客甚至取消了航班。我们上飞机的时候,一行人里没有一个敢说话。看到美国广播公司的著名记者山姆·唐纳森也在同一架飞机上,我感到很欣慰。当我们在华盛顿安全着陆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
项目结束的时候,不少美国大学都向我们这些国际学生提供研究生奖学金,希望我们留在美国继续深造。留下来的想法确实很有吸引力,但我们不希望做不利于我们这个交流项目的事。毕竟,这是一个得到政府支持的国际项目。我们希望回国以后,能用这一年里学到的一切报效国家和社会。我和小叶1985年9月回到了阔别一年的北京。这时候的我们,同一年前在这里登上飞机,准备去美国的那两个二十二岁的年轻人相比,在生活经历和眼界上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父母看到我回国,非常高兴。我用在美国一年从每周生活费里省下的钱给他们买了当时流行的“四大件”,包括彩电、组合音响、洗衣机和电冰箱。这些进口产品对当时许多家庭来说,还是稀罕物。为了奖赏一下自己,我还买了一个索尼随身听。此后的一年里,每当我骑着自行车行驶在北大校园或者到小叶的学院去看她的时候,我都会一边骑车,一边戴着它。
我的生活又回到了以往在学校时的常轨。除了上课和去图书馆以外,我仍旧像以前那样,喜欢抱着把吉他自弹自唱,喜欢参加各种有意思的活动。1985年圣诞节前夕,我和我的朋友陈学毅及高我们一届的英语系女生谭虹、徐淳一起,获得了第一届首都高校英语歌曲比赛集体组一等奖。个人组的一等奖获得者是后来成为国内著名歌星的刘欢。他当时是北京国际关系学院法语专业的学生。那时候,他的声音和演唱风格已经十分出色。记得我们演唱结束,回到后台的时候,他曾走过来向我们祝贺。其他获奖者中还包括后来创办麦田音乐公司的清华大学学生宋轲。
1986年3月,我差点儿被选去扮演电视剧《末代皇帝》里面溥仪的角色。有一天,我在学校看书,摄制组一位导演打电话找我。他说,曾经在某个场合见过我,觉得我很像溥仪,想约我去试镜。那时,我正梦想着毕业后成为一名外交官,对演戏并无兴趣,就没有去。
那年夏天,我从北大毕业,被分配到文化部工作。文化部的职责之一是为中国各驻外使领馆选派文化参赞和领事。我所在的部门负责选送中国艺术家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艺术比赛。记得那时候,我们有史以来第一次选送了一位中国流行歌手韦唯出国,到南斯拉夫去参加一个国际流行音乐比赛。当时,郭峰刚写出《让我再看你一眼》。在文化部办公室里一起唱这首歌的时候,我的一位同事还和郭峰、韦唯开玩笑说:“如果周华真干了唱歌这行,可就会把你们都灭了。”我在工作中遇到过许多不同的人,其中有杂技演员、音乐演奏家、画家、歌剧演员和芭蕾舞演员。我也曾经到英国、日本等国出差,包括带领中国选手去英国参加梅纽因国际小提琴比赛。因为我对小提琴十分钟爱,这类比赛让我尤其感到兴奋。一些我们选送的参赛者,像薛伟、吕思清等人,后来获得了国际奖项,如今经常在世界各地最顶级的音乐厅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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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社会,尤其是外交圈和高雅艺术圈内的人,在礼仪方面往往颇为挑剔。去英国以前,我唯恐自己在衣着和言谈举止上给人一种土气或者缺乏教养的感觉。而在美国,后来我也发现,在澳洲尤其如此——大多数场合,你都可以穿一身运动便装和一双便鞋,没有人会投来异样的眼光。而在面对古板的英国贵族的时候,我不愿意有半点儿含糊。于是,我们说话时会尽量使用大学里学过的那种字正腔圆的标准英式英语,正式场合会穿上最合体的西装。我把这些看做是树立中国新形象和展示中国新面貌的一部分。每当想到自己的工作能够为提升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作出贡献,我都感到非常骄傲。
到政府部门工作后不久,我便发现,和学生时代相比,如今在机关工作,难免会遇到机关政治的因素。许多学生参加工作以后,觉得需要接近领导,才能获得事业发展和升迁的机会。当时我很理想主义,希望自己能与众不同。不过,我也清醒地意识到,我无法改变整个社会;唯一能把握的是自己的行为举止。这样,也许能通过自己对待工作和对待生活的态度,对周围人产生积极的影响。我想,如果我能充分发挥自己身上最优秀的潜质——乐观、富有创造力、充满热情,那么,我就一定会取得成功。因为我很想让父母为我感到骄傲,所以我有一种习惯性的、近乎本能的愿望,希望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希望受到人们欢迎。这些对于我来说,十分重要。每年一度工作总结时,每位同事都给了我肯定的评价。虽然我并没有刻意去做什么,但我对所有事情都是抱着热情去做的,无论什么样的工作。即使他们让我去拿报纸、领邮件,我也会轻松愉快地去做。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做事,永远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让我得到了每个人的支持和肯定。我的两位部门领导都是业务型干部,十分重视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我的能力可以说是出众的,而我又有着很好的心态,因此,他们也给了我非常好的评价。
在文化部的时候,我知道自己迟早会被派往中国驻海外机构工作。我内心很希望能被派往美国。我时常回忆起在佛罗里达那一年的美好时光,渴望有机会故地重游。美国让我联想到的是飞快的汽车、最具创意的流行音乐、电影和各类艺术。我当时并没有想到,自己会来悉尼工作。悉尼在我的意识中,依然很遥远。但我知道,它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我最早是在大学时从一个电视知识竞赛节目上知道,那里有座著名的歌剧院。后来,在电视播放世界各地天气预报的时候,看到过歌剧院的全景图片。有一天,领导询问我对去悉尼总领馆工作有何想法。当时有人跟我说起,那儿的领馆有辆大奔,而我是一个对汽车一向很着迷的人,于是想:“哇,看来我真要有辆大奔开了!”于是,我便欣然同意了。尽管去悉尼领馆工作这个想法对我来说挺有意思,但促使我拿定主意的还是那辆奔驰车呢。
上世纪80年代后期的澳大利亚正在经历着一场变革。1988年刚好是白人定居澳洲两百周年。此时的纪念活动再次引发有关澳大利亚国家属性的争议。虽然澳大利亚仍然是英联邦成员国,英国君主依旧是它形式上的国家元首,但是作为一个长期寻求独立发展的国家,澳大利亚正在进一步拉开同英国这个前宗主国之间的距离。悉尼两百年前是英国在澳洲建立的最早一处用来流放囚犯的殖民点。如今,这座城市却在骄傲地回顾自己在短短两百年里取得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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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一个时刻来到澳洲,让我有一种颇为异样的感觉。因为我们自己的国家光是有文字的历史就有几千年了。中国在这几千年里,经历了许多不同的朝代,也见证过科技发展和大大小小的文化和社会变革。我们的国家是在经过了这样一种漫长的发展过程以后,才逐渐形成今天这个样子的。英国人两百年前开始在澳洲殖民的时候,中国已经有三亿人口。在那以前,中国的茶叶、丝绸和“四大发明”早已传播到世界许多地区了。
澳大利亚和中国有着非常不同的发展道路。今天的澳大利亚人是由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汇聚到一起构成的。这些人有着彼此不同的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却聚集在这个新的地方,一起创造了它的成功。尽管到达这里以前并没有共同的历史,他们却在这块新的土地上寻找到了共同之处。他们都有作为澳大利亚人的强烈的认同感,都有为社会贡献力量、为家庭创造更好生活的愿望。尽管澳大利亚社会对于自己国家的属性以及它在世界上的位置等等问题经常会提出自己的疑问,这里人们所具有的创造与奉献精神常常令我感动至深。
1988年3月到达悉尼那一天,来机场接我的是一辆230E型奔驰车。在美国的时候,我就熟悉“文化冲击”这一说法的含义了。我去美国的时候,无疑已经经历过一次冲击;这次来到澳洲,又让我经历了一次。虽然坐在领馆的奔驰车上我感觉很愉快,对悉尼这座城市的第一印象却不怎么好。我们从机场回领事馆经过的是一些偏僻的道路,沿途到处是工厂库房,显得颇为脏乱。我开始纳起闷来:那个美丽的悉尼港湾跑到哪里去了?那些漂亮的砂岩建筑,还有著名的悉尼歌剧院和港湾大桥,怎么全都没影了呢?我把自己弄到什么地方来了?
幸好我的外交职责当天就开始了,让我看到了比来时路上更多的悉尼景观。那天晚上,我还没有完全从长途飞行中缓过劲儿来,就随副总领事一起,坐奔驰车到宏布喜湾体育馆去观看体操比赛。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澳大利亚民歌《华尔兹玛蒂达》的曲调。它是颁奖仪式的主题曲,那个晚上被播放过许多遍。我觉得,这首曲子优美极了。
来澳洲以后,给我印象很深的是,这里的人竟然会这么少。澳大利亚人非常热情、非常放松,可这儿的人实在太少了!不管去哪里,都有很多空旷的地方。在国内,你会感觉到处都是人。以前听说,在上海一些公园约会的人们,不同情侣之间有时候因为坐得距离太近,这边一对情侣会因为旁边另一对说了句笑话而忍不住乐出声来。刚来澳洲,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我会因为四周没有了熙熙攘攘的人群而感到不习惯。在国内传统社区的道路两侧,总会看到一些居民坐在住处门前,或者在街上走动。而在澳洲,除了汽车和沿途的别墅以外,路上几乎看不到人。当时我难免好奇地想:这儿的人都去哪里了?我的姐姐、姐夫不久前来澳洲短期访问,他们也问了我相同的问题。
我来这里的第二天,便去了曼利海滩。对于它,传说中的美丽终于眼见为实。我没有想到,这里比迈阿密海滩还要漂亮。我们沿着海滩漫步,不时停下来给海鸥喂食,尽量让清新的空气浸透整个身心。太阳在晴朗的天空中照耀着。天空下,那一片蓝色的海水,蓝得超出了我以前对于海水的任何想象。这里距离城市很近,却给人一种位于某个遥远地点的度假胜地的感觉。我们随后去了曼利海滩的“海洋世界”公园。五花八门的海洋生物让我一时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我那时才知道,原来海洋里还生活着这么多种类的鲨鱼。同时,我还见到了世界上最危险的一些毒蛇和毒蜘蛛。澳洲的野生环境对于探险者来说,的确充满危险和刺激。对我来说,来这里最令我吃惊的可能还是在海滩上见到那些上身裸露的日光浴者。我第一次见到这种景象,简直惊呆了。现在还能清楚地回想起当时的感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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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开始进入外交官生涯的时候,我非常幸运能和一位资深外交官、我的上级娄女士在一起工作。她是一位非常有能力的外交官,也是一位热情而谦逊的人。她是中国政府海外形象极为出色的代表。她自幼生长在英国,无论英语还是与人交往的技巧,都臻于完美。我为能有机会与她共事,感到非常荣幸。我们的工作关系中让我感到非常愉快的另外一个因素是,她并不是那种喜欢听下属恭维的人。她看重的是一个人的才能和做事的结果。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到欣慰。因为我一直相信,一个人应该依靠自己的真才实干,而不该为了博取上级欢心而另谋其道。
随着工作平稳地展开,我的朋友圈子也慢慢扩大了,包括踢球时认识的一些顶级公司高管和媒体大亨。与此同时,我非常想念妻子小叶。我们是在1987年结婚的。1986年大学毕业后,她被分配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做记者。那段时间,她有时还为CCTV英语新闻节目担任主播,并用中、英文主持过一些大型文艺和体育节目,比如和著名体育节目主持人孙正平共同主持1987年央视春节武术联欢晚会。一般来说,一位年轻女记者极少有被派驻海外的情况。况且,那时小叶的事业才刚刚起步不久。但我很希望她能来悉尼和我团聚。对于新婚不久的人来说,长期分离并非易事。我俩都清楚,我们各自在事业上的付出将为日后的生活打下更好的基础。每当想念她的时候,我便会想像我俩有朝一日一起漫步在巴尔梅的商店区,或一起在邦迪海滩徜徉的情景。说来也怪,就在我感到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一天我在一家中国餐厅出席一个外交晚宴,当我打开“幸运饼”时,看到小纸条上赫然写着:“好消息正等待为你揭晓”。对我来说,此刻最好的消息莫过于能和妻子在澳洲团聚。没过几天,我便接到小叶从国内打来的电话,告诉我国际广播电台已经决定在悉尼设立记者站,她将被派来担任驻澳洲的记者。
小叶来了以后,我们住到了位于萨赛克斯街上的一座公寓楼里。从我们漂亮的“新居”,可以俯瞰新修建不久的达令港湾。那段时期,我尤其喜爱自己的工作。我同很多人打过交道,其中包括澳大利亚政府的一些部长级官员。中国总理*1988年来澳洲进行国事访问的时候,我曾协助组织欢迎仪式,并在访问期间偶尔担任翻译。
我们在领馆的工作内容之一是,帮助当地人了解中国文化。我经常参加在澳洲各地城市举办的电影首映式和文化节,也经常带领中国音乐家到一些乡间小镇去演出。从1988年到1991年这三年时间,我对澳大利亚这个国家所见之多,是后来十八年加在一起也无法相比的。我对澳洲乡村有一种特殊的喜爱。来这里以后我发现,在澳洲,不管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许多桉树,看到有牛、马、羊群的风景。澳洲的辽阔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我收到过许多澳洲孩子们充满稚气的来信。他们通常是因为学校里布置的课外探究项目,写信向我们了解关于中国的情况。领馆里有许多介绍中国历史和工艺品的小册子。我还经常应邀为一些中学和社区团体做关于中国情况的演讲。这使我有机会接触到更多的澳大利亚人,也使我在英文演讲能力方面得到了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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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去悉尼歌剧院观看音乐演出,中间休息时会出来喝一杯香槟。这种感觉我非常喜欢。尤其在夏天的夜晚,我们会走出歌剧院大门,站在台阶上眺望悉尼城市上空美丽的天际线和港湾。在这座当代建筑奇迹的环抱之中,欣赏如此迷人的画面,沐浴着徐徐吹来的晚风,我们时常会和无数游人一样,陶醉在此情此景中。
我和小叶合用一辆公家的300E奔驰车,开着它跑了很多地方。
我们有幸接待过一些从国内来访的文化界人士,包括来参加悉尼国际电影节的电影《红高粱》的男主角姜文。记得姜文跟我说起,他和一些朋友在香港购物,花一万港币买了一台摄像机时,店员问:“你们一定是台湾来的吧?”那时候,人们普遍还认为,大陆人没钱。姜文自豪地回答:“什么台湾来的?我们是大陆来的!”我还接待了时任文化部长的著名作家王蒙。他很喜欢我给他模仿的美国黑人英语。而他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幽默感和超脱。作家*才先生到访悉尼时,还来过我和小叶住的公寓做客,品尝小叶为他做的意大利比萨饼。
那时候,我们生活很愉快。当时国内即将发生的事情,是包括我们在内的许多人未曾想到的。
“*”以后,西方国家在一些贸易和文化交流项目上对中国进行抵制,许多文艺表演团体赴中国演出的计划被取消。也是在这个时候,我的上级娄女士赴堪培拉就任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文化参赞,由我接替她,负责悉尼总领馆文化处的工作。那时,领馆其他部门负责人通常都是五六十岁,我当时才有28岁。
娄女士和我决定组织首支澳大利亚爵士乐队访问中国,希望以此来帮助打破西方国家的抵制。虽然我们在此之前接触过包括爵士乐奇才詹姆斯·莫里森在内的许多澳大利亚音乐家,我们最终还是决定安排“格雷姆·贝尔全明星爵士乐队”赴北京、上海、西安、广州四个城市进行访问演出。这次合作使我荣幸结识了两位最优秀的音乐家。格雷姆·贝尔被誉为“澳大利亚爵士乐之父”。他当时已年过七十,艺术生涯跨越半个世纪,足迹遍布世界各地。乐队著名女主唱帕特丽莎·汤姆森更为人们熟知的名字叫“小帕蒂”。她在1960年以演唱沙滩摇滚,成为当时海报招贴画上的流行音乐明星。她丈夫劳里是乐队中的鼓手。临行前不久,“小帕蒂”跟我学会了用中文演唱《南泥湾》。在中国访问期间,每当她演唱这首歌的时候,观众的反应都极为热烈,疯狂般地喜欢上了她。那次访问获得了极大成功,所到之处,他们都受到如同国王、王后一般的礼遇。从那时起,我与格雷姆和“小帕蒂”结下了毕生的友谊。我将永远感谢他们在我后来的人生中给予的帮助。他们都是非常善良、热情的人。格雷姆有着年轻人的心态,并没有被享有的盛名和艺术成就所累,对新事物永远怀有一颗好奇之心。“小帕蒂”和丈夫劳里不仅为人善良,且总是乐于倾听他人。这些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他们身上可以感觉出,他们对他人那种发自内心的关注。如今,每当我只顾了说话而忘记倾听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他们来。
在体育交流方面,我组织了澳大利亚第一支板球队访问中国。提到板球,一位名叫费尔·奥萨里文的澳洲老人长期以来的一个梦想就是,教十亿中国人打板球。在他的热情倡议下,我们先是安排了三位年轻的中国曲棍球运动员来悉尼几周时间,专门学习板球打法,后来又组织了澳洲国家板球队前往中国访问。板球队在中国期间,除了走访几个城市以外,还和一些外国驻华使馆的球队进行了几场表演赛。在队员们启程去中国以前,新南威尔士州体育部长和中国总领馆分别为他们设宴饯行。我因此有幸一睹鲍勃·辛普森和澳洲板球界其他传奇人物的风采。在中国领事馆的宴会上,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只是邦德集团的两名代表对于宴会中使用了富士达啤酒感到颇为不满。邦德集团是板球队此次访问中国的赞助商之一,本身拥有一些啤酒制造厂家。这两名代表向我提出抗议,坚持要我们换上他们旗下某个牌子的啤酒。鉴于此次宴会是由中国领事馆举办的,作为主人一方,我只有耸耸肩,对他们说:“对不起,你们的要求我们无法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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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在这段时间里,我逐渐意识到,外交官并不是我想终生从事的职业。我很希望自己能在别的方面有所发展。虽然过去的三年给我留下了许多非常美好的回忆,让我遇到了许多优秀的人,可当我看到从事外交行业二十年以上的成功外交官时,我对他们在人生中的境况并不很满意。虽然我非常喜爱作为VIP去参加电影首映;去歌剧院看芭蕾,听歌剧,听音乐会;去参加各种外交使团的酒会、招待会;向当地学校和各种机构介绍中国文化;代表祖国走访不同的国家,但我已清楚地看到,在这个事业上我能走多远。此时的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清晰的愿望,希望自己能成为一名企业家,以此实现更多的人生梦想。
在经过反复思考之后,我最终决定放弃外交官生涯,在自己三年澳洲任期结束之时辞去公职,开始新的人生道路。
当时,我的选择之一是去美国读书。即使在做外交官以后,我时常还会有一种冲动,希望日后能有机会到美国去读MBA。还有一个选择就是留在悉尼。我已经在悉尼生活了三年,这座美丽的城市有许多吸引我的地方。在领馆工作时,我也曾梦想过,有朝一日能在沃尔多夫酒店拥有自己的一套公寓,买一辆属于自己的汽车。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内心转变。从某种意义上说,离开外交行业,确实是一件有悖常情的事。父母一直期望我能在外交官的职业上继续发展下去。这种预期也可以说是我以往人生轨迹的自然延续。我曾在最好的中学和大学学习,在美国一年的学习机会我丝毫没有浪费,做外交官这些年我也一直在勤奋地工作。父母自然期望我能延续以往的人生道路,在外交岗位上骄傲地为国家服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外交官的生活毕竟是相对安定和舒适的。外交官通常在国内工作几年,然后派驻国外几年。而永远生活在国外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父母都已经上了年纪,想到我的决定将使他们余年的大部分时间都不能有我伴随在身边,我其实感到非常难过。此外,除了会说英语之外,我并没有什么技术专长。通过何种途径才能最终实现梦想,我自己也无法确切预见。但一想到我们将有可能自己把握命运,有可能创造出新的、不同于以往的成绩,我就感到兴奋不已。人生中无限的潜力有可能充分地发挥出来,这种想法让我备受鼓舞。这并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定。我曾经前思后想,难以决断。可以说,最终是我对自己的信心和妻子对我能力的信任,使我下决心去勇敢、积极地面对内心的挑战,努力去创造一种新的、更美好的生活。在美国学习和在澳洲工作这几年的经历,让我们清楚地意识到,只要我们不怕吃苦,至少一切皆有实现的可能。澳洲是一个机会平等的国家。如果我在中国的环境下没有达到目标,我很可能会怨天尤人。在澳洲,如果我尽了最大的努力还没有达到目标,那我只能责怪自己。
当我告诉家人,我将放弃外交官生涯的时候,他们都不以为然。最初,我对妈妈说的是,我将在澳洲留学深造。这样,她会更容易接受一些。我当时并没有告诉她,我希望从商的想法。
在中国的传统中,商人的地位一直不高。即使在改革开放以后,金钱在人们心目中仍然受到不同程度的鄙视,有时甚至被视为“贪婪”的同义词。经商赚钱在当时国内的许多人眼里,并不是一件特别值得尊敬的事。那时候有了一个新名词,做生意的人开始被称为“个体户”。这是个多少带了贬义的词。因为“个体户”并不被社会尊重。那时候,城市里的大部分人都在为公家工作,不少人对“个体户”怀有偏见,觉得他们要么就是没本事找到工作,要么就是不想正经做一份事情。改革开放初期,不少商人在人们眼里,是靠走后门、找关系致富的。一些人通过贩运走私货等途径牟利。这也给“商人”二字招来不少反感。我在国内时,并没有想过追求金钱上的成功。那时候,赚钱对我来说,是个陌生的字眼儿。别说赚钱,就连说到钱,我都会觉得有些不舒服。此外,在当时一般人看来,我毕业于最好的大学,而且还有机会出国,已经算是成功者了。那时候,在政府部门工作被视为最荣耀的事。我能逐渐抛弃自己最初对于商业和商人的偏见,以致最终决定走上从商的道路,是我在与世界接触之后,内心里实现的一个最大的变化。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二部分 三.外送比萨:1977年产西格玛的年代(1)
直到这时为止,除了在美国学习的那一年,我们一直是在父母身边或者在公家环境里生活的。这两种环境为我们提供了物质和精神上的依靠。在国内,我和小叶结婚以后虽然各自住在单位的集体宿舍,没有自己的住房,但每周末回到父母家时,就像回到了自己家里一样。出国以后,我们在公家环境里第一次有了一个两人的家。如今这两种环境中的任何一种,我们都将不再拥有。父母亲知道,我们两人几乎没有什么积蓄,从此以后又不再有公家单位可以依靠,怕我们无法靠自己的力量在国外生存下去。我母亲特别怕我们在外面太受委屈。他们在各方面都为我们感到担忧。
我告诉父母,我和小叶会照顾好自己的生活,同时也会在一言一行上把握好自己,永远不会做有损于祖国的事。我会遵守澳洲的法律,同时会牢记父母自幼传授给我的道德准则,努力做当地华人社会的表率。无论我身在何处,我都会继续让他们为我骄傲的。
虽然我的话给了我父母很大的安慰,他们仍然对我决定离开他们期望于我的那种更为稳定、也更有意义的生活道路感到遗憾。即使如此,他们还是非常尊重我的选择。几年之后,当1999年9月的《人民日报》海外版头版上刊登中国国家主席*访问澳大利亚的报道时,父母看到了我和小叶在江泽*席身边的照片,为我骄傲的心情远胜过以往任何时候。因为他们知道,我这些年一直遵守着自己的承诺,没有让他们失望。他们了解我的为人。这正是我热爱父母的地方——只要我做的一切是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他们都会支持我;只要我像自己承诺的那样,遵守法律和道德准则,无论我做出怎样的人生选择,他们最终都会愉快地接受。在从最初的错愕不解之中摆脱出来之后,我父亲有时会和人开玩笑说,他的儿子已经在澳洲当起“个体户”了。现在,他会自豪地和邻居们说:“我儿子在澳洲已经是个高级‘个体户’了”。
那时候,我知道自己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了。除了格雷姆和“小帕蒂”等少数几个朋友,我不愿意和以前在这里认识的任何旧关系联系。我想看看,凭借自己的力量能做到什么程度。一个过去的同事那时正在政府的一家旅游办事处工作,他无法理解我为什么要选择走这样一条路。他认为,对我们来说,仅有一张临时签证和一点点积蓄,没有任何成功的保障,未来的道路将会很艰难。“你为什么要放弃政府里前途大好的工作,放弃住国外市区公寓、开好车和出席豪华晚宴的机会,偏偏要一切从零做起呢?做一个新移民苦着呢!”我当时的想法是:我已经做好了吃苦的准备。因为努力工作对我来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除此之外,我还相信:今后我能得到的,一定会比现在失去的多!
我们就这样,开始了一个寻找澳洲梦的新的人生旅程。
从自行车到宾利 第二部分 三.外送比萨:1977年产西格玛的年代(2)
我和小叶1991年开始在澳洲独立打拼的时候,身上只有在美国学习那一年省下的相当于4000澳元的积蓄。然而,我们在心理上已经作好为新生活努力拼搏一番的准备。最初的一些日子,我们的朋友格雷姆和夫人多罗茜、“小帕蒂”和丈夫劳里、我们的板球朋友费尔和一位名叫江静枝的中国朋友非常热情地帮助了我们,为我们提供了精神上和物质上最宝贵的支持。
当时,我们没有住处。那时候,正好江静枝全家要去美国度假。她好心让我们先住在她家,顺便为他们照看房子。她家那座小洋楼位于悉尼北部一个高尚区。江静枝的先生麦考尔是一家工程公司的总裁,有一辆宝马735il轿车。江女士开一辆宝马318。离开外交行业,当然也就放弃了领馆的奔驰车。麦考尔问我,愿不愿意开那辆宝马7系送他们全家去机场。我当然愿意了!其实,一看见那辆宝马车,我就流口水了。在送他们全家去机场的路上,宝马7系的舒适、豪华既让我回想起领馆的奔驰300E,也让我对自己未来的奔驰、宝马产生了无限的期待。
此时,最需要做的两件事就是,买车和找一份工作。费尔为我们找到了一辆二手车,是辆1977年的三菱西格玛。这辆车是金色的,花了3750澳元。付款后,我们账户里就只剩下250澳元了。车里没有空调,没有动力方向盘,一下雨里面就漏水。由于没有空调,而悉尼的阳光又格外强烈,如果把车停在阳光下,再一进车里,就跟进了蒸笼一样。有一次,我和小叶去找工作,回到车里以后,小叶差点儿没热得虚脱过去。但这毕竟是来澳洲以后第一辆属于我们自己的车。刚买下它时的感觉就好像到手的是奔驰甚至劳斯莱斯一样!
今天很多人告诉我,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花费积蓄的绝大部分去购买一辆车,未免太冒险了。但当时,如果我们不能尽快找到工作,那点儿钱根本维持不了多久。那时候,如果没有一辆车,我们几乎没有找到工作的机会。以前,我们的工作都是国家安排的,自己从来没有去找过工作。而现在,我们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去找到一份工作,不管是哪种工作。我必须同过去彻底告别,凭借自己的勇气和勤奋,去开辟未来新的生活。我告诉自己,无论什么工作,无论高低贵贱,只要合法的,我能做的,就应该去做。我不应该,也没有权利挑肥拣瘦。即使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并不是最理想的,我也要抱着热情和积极的态度去做。因为它毕竟是暂时的,我随时可以去寻找更好的工作。无论如何,这种新的生活方式是我们自己做出的一个选择,我们应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全部后果。我和小叶约定:从我们开始独立奋斗的那一天起,我们自愿永远放弃抱怨的权利。我们深信,凡事都在人为。只要我们竭尽全力,不论是什么结果,我们都无怨无悔。
那时,澳洲正处在经济萧条时期,失业率非常高,企业都在大幅裁员,官方利率高达12%,很多澳洲人因为没有工作不能支付房贷而失去住房。对于我和小叶这样没有当地工作经验的生手来说,找工作尤其困难。
我去面试过几份工作,都因没有“当地经验”而失败。我知道,如果我们要生存下去,我必须尽快挣到钱。假如家里无米下锅,无论我的大学学历,口译技巧,还是以前作为外交官的工作履历,都没有任何意义。后来,我申请了一份在多米诺(Domino)比萨店送外卖的工作,薪酬是税前每小时7澳元,外加每个比萨外卖订单6%的佣金。送比萨仅仅是每个晚上3到4个小时的工作,所以我一周只能挣到140澳元。我的经理是个只有18岁的又高又瘦的澳洲小伙子,说话时脸上毫无表情。他的时薪是12澳元,对我有点儿爱搭不理。在这家店打工的大多是些十*岁的在校大学生。他们总是把最远、最小的外卖订单给我。因为大订单可以挣到更多佣金,近处的订单自然可以多送几次。当时,多米诺有个政策:要保证从接到订比萨电话到送货上门不能超过三十分钟。超过的话,下次就要白送一个比萨给顾客。我经常去送比萨的地方是个富人区,都是大房子。当时,我还戴副近视眼镜,晚上开着车,黑灯瞎火的根本看不清街牌号。这样,心里也就更加着急,担心超过三十分钟,就得白送人家一个比萨。我特别羡慕那些对这个住区的街道很熟悉的大学生。因为他们可以轻松地在三十分钟之内把比萨送到。我知道,他们有点儿欺负我。但我心里并不怨他们。因为我知道,这是我暂时唯一能得到的工作,也就是我眼下最好的工作。但我心里清楚,这只是暂时的不方便!我将来会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会经营自己的生意。我的职责还包括,每天晚上关店门和擦洗地板。我带着极大的热情做每一件事。我的心里在憧憬着明天。我总是告诉自己,这是一个崭新旅程的开始。一年以后,当我开着自己第一辆全新的宝马318,去比萨店买比萨时,那些大学生看到我的宝马车,全都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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