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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理智新论(上)

_26 约翰洛克(英)
② G本原文为“
observatif”E本和
J本作“
curieux”(富于好奇心的)。

五千人,其中有一个部落叫做萨里(Sali),是从祖先得名的(我认为),
他的后裔把他的坟墓当作一位圣者的墓一样来崇敬,阿拉伯人在自己头上和
他们的骆驼头上顶着沙上来培他的墓。此外,当我们考虑其关系的那些人有
一共同的出身起源时,就存在血统关系(consangu- inite);但当两个人能
与同一个人有血统关系而他们自己之间并不因此而有血统关系时,这就是由
结婚所造成的那种情况,我们可以说他们之间有一种联姻(Alliance)或亲
属(Affinite)(关系)。不过因为我们不习惯于说夫妻之间的亲属关系,虽
然他们的婚姻是造成其他人的亲属关系的原因,因此也许最好还是说亲属关
系是那些彼此有血统关系的人之间的关系,如果丈夫和妻子是被看作具有同
一人格身份的话。
五千人,其中有一个部落叫做萨里(Sali),是从祖先得名的(我认为),
他的后裔把他的坟墓当作一位圣者的墓一样来崇敬,阿拉伯人在自己头上和
他们的骆驼头上顶着沙上来培他的墓。此外,当我们考虑其关系的那些人有
一共同的出身起源时,就存在血统关系(consangu- inite);但当两个人能
与同一个人有血统关系而他们自己之间并不因此而有血统关系时,这就是由
结婚所造成的那种情况,我们可以说他们之间有一种联姻(Alliance)或亲
属(Affinite)(关系)。不过因为我们不习惯于说夫妻之间的亲属关系,虽
然他们的婚姻是造成其他人的亲属关系的原因,因此也许最好还是说亲属关
系是那些彼此有血统关系的人之间的关系,如果丈夫和妻子是被看作具有同
一人格身份的话。
德(有时在某些自然关系上人们披上某种道德关系而使之内容更丰
富,例如子女有权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合法部分:年青人得受某些管柬,老
年人可得某些豁免之类。可是也发生这样的情况,就是人们把某些并非自然
的关系当作自然的:例如当法律规定说,在使小孩能归之于他的时间内与母
亲举行过婚礼者为父亲,就是这样的;而这样以出于制度的来代替出于自然
的情况,有时只是一种推定,也就是说,是把也许并不是真的事情,只要没
有证明它是假的,就当作真的来看待的一种断定,就是这样,pater estquem
nuptiae demonstrant①这句话就成了罗马法以及接受了罗马法的大多数民族
所采取的一句格言。但有人告诉我说,在英国,一个人只要曾在三个王国之
一停留过,就没有什么可用来证明他的“不在现场”.. ②,这样一来那椎定就变
成了假定(fictioii)或变成某些法学博士所说的.. praesumtionem juris et
de jure③了。)
§4.斐道德的关系就是人的自愿活动与一种使人得以判断这些活动在
道德上是好是坏的规则之间的适合或不适合。§5.而道德的善或道德的恶就
是自愿活动与某种法律之间的符合或对立,这种法律是通过立法者(或要维
护法律者)的意志和权力给我们带来(物理上的)好处或坏处的,这我们就
叫做奖赏和惩罚。
德〔象您,先生,代表其意见的作者这样高明的作者,是可得允许凭
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来处理运用名辞术语的。但也的确,要是照这种概念,
则同一个活动将会在不同的立法者之下同时是道德上好的又是道德上坏的,
也正如我们这位高明的作者在以上把德性理解为受称赞的,而因此同一活动
将会随着人们的意见而成为有德性的或否。可是这既不是人们所给与道德上
好的和有德性的活动的通常意义,在我就宁愿以上帝所自任维护的理性的不
变规则作为衡量道德的善和德性的标准。我们也可以确信,通过上帝的干与,..
①拉丁文,意即:“父亲乃由婚姻所表明者”,也就是上丈所说“在使小孩能归之子他的时间内与母亲举
行过婚礼者为父亲”的意思。
②原丈为
alibi,系法律用语,通常指被告或犯罪者以说明当时正在别处来证明他不在犯罪现场。
③拉丁文,意即:“法律的和依法的推定”。

一切道德的善就变成物理的一切道德的善就变成物理的<善>,或如古人所说,一切正直的都是有用的.. ②;
反之为了说明作者的概念,就得说道德的善或恶是一种强加的或制定的
(institutif)善或恶,是手中有权的人以赏罚致力于使人遵从或避免的。
善的就是:出于上帝的一般制定(institution)的,是符合于自然或理性的。
§7.斐有三类法律:神道法(loi divine),民政法(loi ci-vile)..
③和舆论法(1oi d ’opinion ou de reputation)。第一类是关于罪孽(p échés)
务(d évoirs)的规则,第二类是关于犯罪的(cri-minelles)或无辜的
(innocentes)活动的,第三类是关于德性(ver-tus)或邪恶(vices)的。
德〔照这些名辞的通常意义来说,德性和邪恶与义务和罪孽的区别,
也只不过是和习惯(habitudes)与活动(actiOns)之间的区别一样,而人
们也并不把德性和邪恶看作某种取决于舆论的事情①。一种大的罪孽(P éché)
就叫做罪行(crime),人们也并不把无辜的与犯罪的(criminel)相对立,
而是与罪恶的(coupable)相对立。神道法有两种,自然的和实证的
(positive).. ②。民政法是实证的②。舆论法只是不恰当地才配用法这个名称,
或者是包括在自然法之内的,就好比我说养生保健法,治家理财法一样,当
活动自然地带来某种善或某种恶,如旁人的称赞、健康、赢余之类时〈我就
可以这样说〉。
§10.斐事实上所有的人都主张德性和邪恶等词意思是指本性上是好
和坏的活动,而只要它们实在是在这个意义上来应用的,则德性就完全符合
于(自然的)神道法。但不管人们的主张是怎么样,显然可见的是:这些名
称,就其特殊的应用来看,是经常单单归之于在每一国度或每一社会被称为
可敬或可耻的这样或那样一些活动的;否则人们就会是自己谴责自己了。因
此衡量所谓德性和邪恶的标准,就是这种称赞或轻视,推崇或责备,这是由
一种秘而不宣或默默的同意形成的。因为虽然结合在政治社会中的人们,已
把对所有力量的处置转让与公众之手,以致不能在法律所许可范围之外对其
同胞使用力量,但他们却仍始终保留有认为好或坏,赞成或不赞成的权力。
德〔如果这位高明的作者,和您,先生,一样这样来说明自己的观点,
宣称他喜欢给与德性和邪恶这些名称以现在这样武断的名义上的定义,那么或义(,)
人们只能说,在理论上,也许由于没有别的名辞,为了方便起见,他是可得
允许这样来表述自己的观点的;但人们将不得不再说一句,这样的意义是丝..
①据英译者认为,莱布尼茨在这里所说的“物理的”(
Physique),可能就是指“实在的”,也即指现实
的、具体的、客观地实现了的,而不是抽象的、主观的,只在观念中存在的。或者可能就是指“自然的”,
这一段的意思就是指道德的善可以由于上帝的干与,通过自然的力量实现出来,并符合于宇宙的自然法则。
②这是斯多葛派的主要观点之一。参阅西塞罗
Deofficiis(《论义务》)第三卷第三章及第七章。
③ loi civile(在洛克原文也就是
civillaw),一般译作“民法”,但“民法”作为与“刑法”相对,是不包括
“犯罪”、处刑问题的,而这里所说恰恰是关于犯罪问题的法律,倒毋宁是“刑法”,实际是指国家所制
定用以支配人民行动的一切法律,姑译为“民政法”,实即下文所说的“国法”。
①莱布尼茨与洛克相反,主张道德法则具有客观的、绝对的性质,是根据“上帝的一般制定”的,而不是
主观的,相对的。
②所谓“实证的”这里就是具体的、实际制定的,或成文的法律。“实证的神道法”当即指教会所制定的
宗教法律之类,而“自然的神道法”当即指出于上帝的音旨的自然法。
②所谓“实证的”这里就是具体的、实际制定的,或成文的法律。“实证的神道法”当即指教会所制定的
宗教法律之类,而“自然的神道法”当即指出于上帝的音旨的自然法。

毫不合习惯用法的,甚至对于教化也是无用的,并且如果有人把它引入生活
实践的谈话中,在许多人听起来也是很不顺耳的,就象作者自己在序言中似
乎也承认的那样。但这里还更进一步,虽然您承认人们自以为谈论的是依照
不变的法则自然地有德性或邪恶的事,但您主张实际上人们的意思是谈那取
决于意见的事。但我觉得,以同样的理由,人们将也可以主张真理和理性以
及一切可称为最真实的东西部取决于意见了,因为当他们对此作判断时也会
弄错。因此就一切方面来看是否更好是说人们是把德性也如真理一样理解为
合乎自然的东西,但他们在应用时常常弄错;此外,他们也并不如人们所想
那样常常弄错的,因为他们所称赞的通常总是在某些方面值得称赞的。酒德,
即善于喝酒就是一种长处;它曾有助于波诺苏斯(Bonosus)来笼络蛮族并探
得他们的秘密
毫不合习惯用法的,甚至对于教化也是无用的,并且如果有人把它引入生活
实践的谈话中,在许多人听起来也是很不顺耳的,就象作者自己在序言中似
乎也承认的那样。但这里还更进一步,虽然您承认人们自以为谈论的是依照
不变的法则自然地有德性或邪恶的事,但您主张实际上人们的意思是谈那取
决于意见的事。但我觉得,以同样的理由,人们将也可以主张真理和理性以
及一切可称为最真实的东西部取决于意见了,因为当他们对此作判断时也会
弄错。因此就一切方面来看是否更好是说人们是把德性也如真理一样理解为
合乎自然的东西,但他们在应用时常常弄错;此外,他们也并不如人们所想
那样常常弄错的,因为他们所称赞的通常总是在某些方面值得称赞的。酒德,
即善于喝酒就是一种长处;它曾有助于波诺苏斯(Bonosus)来笼络蛮族并探
得他们的秘密。赫尔库勒的夜间的力量,在这方面就是那同一个波诺苏斯自
称象他的,也同样是一种圆满优点。偷窃的技巧在拉栖代孟人〈斯巴达人〉
中是受到称赞的,并不是这种技巧,而是它的用得不当才是当受谴责的,而
那些在和平时期人们要科以殛刑的人在战争时期可能有时可用来作为极好的
同党。因此所有这一切都取决于对人们所具有的长处的应用或用得好坏。人
们自己谴责自己也的确是很常见的,并且也不应该被看作是很奇怪的事,如
当人做了人们责备旁人不该做的事时就是这样,并且在言行之间常常有矛
盾,这引起了公众的愤慨议论,当一个官员或宣教师的所作所为和他所维护
的事,暴露在大家眼前时〈就有这种情形〉。..
§l1.①斐无论在什么地方,被当作德性的东西就是人们断定为值得称
赞的东西。德性和称赞常常是用同一名称来称呼的。味吉尔说:Sunt hic etiamsua praemia laudi (lib.1.Aeneid.Vers.491).. ②,西塞罗也说:“Nihil habetnatura praestantius quam hone-statem,quam laudem,.. quam dignitatem quam
decus.”Qullest.Tb.2.c. 20.稍后一点他又说:Hisce egopluribus nominibusunam rem declarari vo10。.. ③
德〔的确古人曾以忠实沙.. honnete)这个名称来称德性,如他们曾称
赞.. incoctum generoso pectus honestO ①。也的确忠实有其荣誉或称赞的名
称。但这并不是说德性就是人所称赞的。而是说它是值得称赞的,并且它是
取决于真理而不是取决于意见的。)
斐许多人并不严肃认真地想到上帝之法,或希望有一天能得此法创立
者谅解,而对于国法,则以能得幸免来自诩。但人们并不想着有谁做了什么..
①见伏比斯库斯(
Vopiscus)(公元四世纪拉丁历史家)的(《奥古斯都的历史》)(
Sst.August.)
第二卷,第
213、214页,ed.Peter,Teubner,Leipzig.1865。但以下一句所说的“同一个波诺苏斯”,据伏
比斯库斯同上书所说,当是“普洛库洛斯”(
Proculus)而不是“波诺苏斯”。
①从
G本,E本及
J本作§12,洛克原书此节分在§11、§12。
②拉丁文,意即:“称赞就是它(德性)的奖品”(《爱尼亚德》卷一,
491行)。
③拉丁文,意即“自然中最可宝贵的莫如忠实、称赞、尊严和光荣”(《塔斯库兰论难》第二卷,
20),
稍后..“我愿用许多名称来说明一件事。”按引文不甚准确,据
Qua-eSt.Totz,Lipsiae
B.G.Teubner,1870,原文作:“
Nihil enim ha-bet praestantjuS,nihIL quod magis expetat quam honestatem,
quam laudem,quam dignitatem,quam decus.Hisce ego plurbus nominibus unam rem declarari volo,sed utor,ut
quam maxime significem,pluribus.”意即:“确实没有更可宝贵的,没有比忠实、称赞、尊严、光荣更可向往
的了。我愿用许多名称来说明一件事,但用许多最有意义的。”
①见拉丁讽刺诗人柏尔修(
Persius,34—62)的《讽刺诗》,
2,74,原文大意是:“宽宏大量,光明磊落。”

违反他所常来往和愿得到尊重的人的意见的事,能免受他们讥评或鄙视之
苦。没有一个多少对自己的本性还有所感觉的人,能经常受轻视而在社会上
生活的;这就是舆论法的力量。
违反他所常来往和愿得到尊重的人的意见的事,能免受他们讥评或鄙视之
苦。没有一个多少对自己的本性还有所感觉的人,能经常受轻视而在社会上
生活的;这就是舆论法的力量。

那样的大胆和厚颜无耻就一切都可以过去了。如果说破门〈或革除教籍〉产
生了一种经常和一般的真正轻视,它就会有我们这位作者所说的这种法的力
量;而它在最初的基督徒中是事实上有那种力量的,在他们那里,它就代替
了他们所缺乏的法律,用以惩罚有罪的人;这差不多就象那些工匠,也靠这
样来保持某些不顾法律规定的习惯,他们之中不遵守这些习惯的就受到轻
视。也是这种情况保持了那种违反法令的决斗。应该希望公众在称赞和谴责
方面要和自身一致并与理性一致;尤其是希望那些大人物们不要在笑那坏的
行为的同时又来保护坏人,在这里似乎最常见的情况是:并不是那些干坏事
的人,倒是受害者受到轻视的惩罚和被嘲笑。我们也看到一般他说人们所轻
视的并不是邪恶,更多的倒是弱点和不幸。因此那舆论法需要大加改革,并
当更好地得到遵守。〕
§19.斐在离开对于关系的考虑以前,我将指出:我们通常对于关系比
对于它的基础有同样明白或更明白的概念。如果我相信生普伦尼
(Sempronnia)是从一棵白菜底下得来了蒂德斯(Titus),就象我们惯于对
小孩子说的那样,然后她又以同样的方式得到了开攸斯(Caius),那么我就
会对蒂德斯和开攸斯之间的兄弟关系有一个概念,和我知道了产婆所知道的
一切时一样清楚。
德可是,当人们告诉一个小孩,说他刚刚出生的小弟弟是从一口井里
吊上来的(这是在德国人们用来满足小孩们对这个问题的好奇心的回答)时,
这小孩回答说他很奇怪为什么小弟弟哭闹得妈妈心烦时不把他丢回那井里
去。这就是说这种解释没有使他知道母亲表现出对孩子的这种爱的任何理
由。因此我们可以说,那种对关系的基础毫无所知的人,对它只有一种我称
之为部分地无声的①和不充分的思想,虽然这种思想征某些方面和在某些场合
可能已足够了。〕..
②德伦斯(
Terence,公元前
194—159),是拉丁喜剧诗人,《福米翁(
Phormion)是他的一个同名喜剧中
的主角,法国著名喜剧作家莫利哀的《斯加宾的欺诈》(
Fourberies de Scapin)就取材于《福米翁》。
①参阅本卷第二十一章§31“德”及注(第
177页①)。

第二十九章论明白的和模糊的、清楚的和混乱的观念
第二十九章论明白的和模糊的、清楚的和混乱的观念
德〔我在.. 1684年发表干来比锡的学报上的一篇论真的或假的、明白的
或模糊的、清楚的或混乱的观念的短小文章①中,已给明白的观念下过一个定
义,是简单的和复合的观念所共同的,并且为这里所说的提出了理由。我说,
一个观念,当它对于认识事物和区别事物是足够的时,就是明白的;好比当
我对一种颜色有一个很明白的观念时,我就不会把另一种颜色当作我所要的
颜色。而如果我对一棵植物有一个明白的观念,我就能把它从邻近的其它植
物中辨别出来;否则观念就是模糊的。我认为我们对于可感觉事物是没有什
么完全明白的观念的。有一些颜色是如此接近,以致我们凭记忆是无法加以
辨别的,可是有时把一种颜色放在另一种颜色旁边就可以把它们辨别出来。
而当我们认为已对一种植物作了很好的描述时,人们却可能从印度带来一株
植物,完全是象我们所描述的那样,而仍旧能使人认出它是属于不同种类的;
因此我们永远不能完全决定那.. species infimas ①或最低级的种。
§4.斐正如一个明白的观念是心灵从恰当地作用于正常器官的外界对
象把它接受来时对它具有一种充分而显明的知觉的观念;同样,一个清楚的
观念(id ée distincte)就是心灵察觉到它有别于一切其它观念的差别的观
念;而一个混乱的观念(Id ée conuse)就是我们不能把它和另一个应该是不
同的观念加以充分区别的观念。
德〔按照您给与清楚的观念的这种概念,我看不出有什么办法把它和
明白的观念加以区别。就是因为这样,我在这里习惯于遵循笛卡尔的语言,
在他,一个观念是可以同时既是明白的又是混乱的;而那些影响感官的感觉
性质的观念,如颜色和热的观念,就是这样的。它们是明白的,因为我们认
识它们并且很容易把它们彼此加以辨别;但它们不是清楚的,因为我们不能
区别它们所包含的内容。因此我们无法给它们下定义。我们只有通过举例来
使它们得到认识,此外,直到对它的联系结构都辨别出来以前,我们得说它
是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因此,虽然照我们看来那些清楚的观念是使一个
对象和另一个对象区别开的,可是由于那些明白而本身混乱的观念也是这样
做的,我们并不是把能作区别或区别着对象的一切观念叫做清楚的,而是把
那些被很好地区别开的、也就是本身是清楚的、并且区别着对象中那些由分
析或定义给与它的、使它得以认识的标志的观念叫做清楚的;否则我们就把
它们叫做混乱的。而在这种意义下,那种支配着观念的混乱,既然是我们本
性的一种缺陷,是可以免受责备的;因为例如我们就无法辨别气味和滋味的..
①指
Meditationes de Cogonitione,Veritate et ldeis,参阅本卷第二十三章§ 4“德”及注(第
220页注)。
①拉丁文,意即“最低级的种”,英译本作
species infam(。

原因,也不知道这些性质所包含的内容。可是,当具有清楚的观念是很重要
的,并且是我力所能及的时,这种混乱也可以是当受责备的,例如我如果没
有来做一做可以识别真金的标志的必要试验,就把赝品当作真金,就会是这
样。
原因,也不知道这些性质所包含的内容。可是,当具有清楚的观念是很重要
的,并且是我力所能及的时,这种混乱也可以是当受责备的,例如我如果没
有来做一做可以识别真金的标志的必要试验,就把赝品当作真金,就会是这
样。
①是混乱的(或毋宁
说模糊的),因为它总只能是心灵所察觉它的那样,而这就足够使它和其它
一切观念区别开了。§6.而为了解除这种困难就必须知道,观念的缺点是和
名称有关的,当它在人们用来表示它的名称之外也能用另一名称来称呼时,
就使它成为错的。
德〔我觉得我们不应该让这一点取决于名称,亚历山大大帝(据说)曾经在梦中见到一种植物能够治愈利西马可(Lysimachus)的病,这植物从
此就叫做利西马基亚(Lysimachia),因为它的确事实上治好了国王的这位
朋友的病,亚历山大让人拿来大量的植物,他在其中认出了他在梦中所见的
那一种,当时如果不幸他没有足以认出这植物的观念,而是象尼布甲尼撒那
样需要一个但以理来使他能重新记起他的梦境②那么显然他所具有的观念之
所以是模糊的和不完善的(因为我宁愿这样来称呼(,) 它而不叫做混乱的),不
是由于不适合于某种名称,因为那时它还没有名称,而是由于不适合于事物,
即不适合于那能治病的植物。在这种情况下,亚历山大将会记起某些情景,
但会怀疑其它一些情景;而我们用名称来称呼某种事物这种情况,就使我们
在应用名称方面有失误时,通常在对这名称所指的事物方面也发生失误。〕
§7.斐如复杂观念是最易于有这种缺点的,它可能由于构成这观念的
简单观念数目太少,例如一种皮毛有斑纹的野兽这样一个观念,就太一般了,
不足以区别大山猫、豹或金钱豹,而我们却是以特殊的名称把它们区别开的。
德〔当我们处在亚当所处的状态,还在给与各种动物以名称以前时,
这种缺点也还是会发生的,因为假定我们知道在有斑纹的野兽中有一种目光
异常敏锐,但我们不知道它是老虎还是山猫,或是另一种野兽;这是一种不
能加以区别的缺点。因此这里所涉及的并不那么是名称的问题,而是那可能
给人来命名的因由,和使一种动物值得给与一个特殊名称的东西的问题。由
此也显出了一种有斑纹的野兽这个观念,当它只用来指属时,它本身是好的,
并没有混乱和模糊;但当它和另一个人们不充分记得的观念相结合,用来指
种时,则这由此复合成的观念是模糊的和不完善的。〕
§8.斐当构成复杂观念的简单观念数目足够,但过于混淆和杂乱时,
就有一种相反的缺点,就象有些画,显得很乱,好象只是表现布满乌云的天
空,在它就是表现乌云天时。我们也不会说它有什么混乱,要是另外有一幅
模仿它的画也同样没有什么混乱;但当人家说这幅画应该使人看出一个肖象
时,我们就有理由说它是混乱的了,因为我们不知道它是一个人,还是一只
猴子,或是一条鱼的象,可是也可能当我们在一面圆柱形镜中来看它时,那..
① E本和
J本无“
enellememe”(“本身”)。
②尼布甲尼撒(
NabuchOdonosor或
Nebuchadnezzar)是古代新巴比伦王国最强盛时期的国王(公元前
604—562),曾攻陷耶路撒冷,俘虏了大批犹太人,但以理(
Dsniel)是犹太人传说中四大“先知”之一,
也曾被尼布甲尼撒俘虏,以其聪明得宠,据说尼布甲尼撒曾做了个梦而忘了梦见什么,后来但以理告诉他
是梦见一泥足巨人像,并解释说这就是尼布甲尼撒的帝国的形象,是一推即倒的。参阅《旧约·但以理书》
第二章。

混乱就消失了,而我们看出这是一个凯撒。因此,任何心理的图画(如果我
可以这样来表述的话),只有它的各部分结合在一起时,才能被叫做某种方
式的混乱;因为不管这些图画是怎么样的,它们都能明显地和其它一切区别
开,除非到了它们被安排在某一通常的名称之下,而我们看不出它们是属于
这一名称,看来倒毋宁是属于另一所指不同的名称的。
混乱就消失了,而我们看出这是一个凯撒。因此,任何心理的图画(如果我
可以这样来表述的话),只有它的各部分结合在一起时,才能被叫做某种方
式的混乱;因为不管这些图画是怎么样的,它们都能明显地和其它一切区别
开,除非到了它们被安排在某一通常的名称之下,而我们看不出它们是属于
这一名称,看来倒毋宁是属于另一所指不同的名称的。
分以某种方式所指向的结果,这就象对于一堆石头的观念,它不仅照您的意
义,而且照我的意义也是真正混乱的,除非到了我们已清楚地想到它的数目
和其它特性。如果它有(例如)三十六块,我们看它们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
就不知道它们能构成一个三角形或一个正方形,如它们事实上所能构成的那
样,因为三十六是一个平方数,也是一个三角形数。就是这样,当我们看一
个千条边的图形时,就只有一个混乱的观念,除非到了我们已知道它的边的
数目,那是十的立方。因此,这里所涉及的问题不在于名称,而在于我们解
除了混乱时在观念中所发现的那些清楚的特性。而要找到那关键,或找到一
种方式从某一点来看它,或借助于插入某种镜子或玻璃来看它以便看清造成
这事物的人的目的,这有时是很困难的。〕
§9.斐不能否认,在观念中还有第三种缺点,它是真正由于名称用得
很坏造成的,这就是当我们的观念不确定时的情形。我们每天可以看到有些
人,毫无困难地运用着自己本国语言或家乡话中那些常用词,在他们学会这
些词的确切意义之前,就常常这样改变他们赋予这些词的观念,几乎在他们
的说话中用多少次就改变多少次。§10.这样我们就看到,名称对于指称清楚
的和混乱的观念。作用有多大,而要是不考虑那些作为清楚事物的记号的清
楚名称,就会很不容易说什么是一个混乱的观念。
德〔可是我刚才就并不考虑名称也对它作了说明了,不论这混乱是照
您那样理解为我们所说的模糊,或者照我的意义理解为对我们所具有的概念
的分析中的缺点。〈这两种情况我都说明了〉。我也已表明,一切模糊观念
事实上都是不决定或不确定的,如在有斑纹的野兽那个例子中我们已看到的
那样,在那里我们知道,必须在那一般概念上还增加某种东西,而我们对它
并不明白记得的;这样一来,您所分别列举的第一种和第三种缺点,就归结
为同一回事。可是,语词的滥用是错误的一个巨大根源,这一点是很对的,
因为会发生一种计算错误的方式,就好比在计算时我们没有很好注意数码的
位置,或者数目字写得不好以致分不清是个.. 2还是个.. 7.或者由于粗心把数目
字漏悼了或错换了。这种词的滥用是在于:或者根本没有赋予任何观念,或
者赋予一个不完善的观念,其中一部分是空的并且可以说继续留着空白的;
而在这两种情况下·在思想中都有某种空白和无声的(sourd)东西。就只有
用名称来填补了。或者最后,这缺点是在于赋予语词以不同的观念,或者不
能确定应该选择哪一个,这就造成模糊观念,和当其中一部分是无声的时一
样;或者轮番选择这些观念,以一种能引起错误的方式在同一推论中对同一
个词的意义时而用这一个观念,时而用另一个观念,而没有考虑这些观念彼
此并不一致。因此不确定的思想或者是空无观念的。或者是在不止一个观念
之间徘徊的。这一点在下列情况下是有害的:或者我们想指定某种决定的事
物①,或者我们想给与语词一个一定的意义,或相应于我们已经用了的意义,..
① E本和
J本无“
Soit qu’on veuille designer quelque chose determinée”。译文从
G本。

或者相应于别人所用的意义,尤其是在一切人所共同的或手艺工匠们所共同
的通常语言中。从这里也产生出在谈话中、在讲坛上和在书本里无数空泛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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