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法国中尉的女人

_2 约翰·福尔斯(英)
  
  十九世纪中期,一群新型的花花公子登上英国舞台。上流社会原有的各类人物,布鲁迈尔勋爵①的那些萎靡不振的子孙,都被称为“显赫人物”。但是新崛起的手艺人以及象萨姆这样未来的高等仆人已经挤了上来,开始了竞争。“显赫人物”把这些向上爬的人物叫作“势利鬼”。就“势利鬼”的局部含义而言,萨姆的确是够典型的。他对衣着款式十分挑剔——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时髦派”一样挑剔。他把自己大部分的工钱都花在赶时髦上。他身上还表现出这一阶层的另一个特点:努力学习上流社会的语言。
  --------
  
  众所周知,萨姆·韦勒不会发“V”音,而是把“V”发成“W”,这是多少世纪以来伦敦平民的语言特点。但到一八七○年,这种平民语言已受到“势利鬼”们的蔑视,资产阶级小说家也对此嗤之以鼻。不过,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小说家们还是将这种语言用在下层人物的对话里,但已用得不很准确了。势利鬼们主要是学习送气音。对我们的这位萨姆来说,这真是一种艰苦的努力,而且常常是失败多于成功。他在发“a”和“h”这两个音时经常搞错。实在说,这并没有什么可笑之处,它是一场社会革命的预兆,可查尔斯却看不出这一点。
  查尔斯之所以没有看出这一预兆,可能是因为萨姆给他提供了生活中十分需要的东西:茶余饭后闲聊的机会。查尔斯喜欢那些绞尽脑汁的双关语和影射性的句子。他感到这类东西很幽默。在萨姆学习语言期间,查尔斯就可以尽情地对他讲这些东西了。其实,这些幽默令人厌恶,是受过教育的人所特有的。经济剥削已给萨姆带来了深刻的创伤,查尔斯的这种态度是对他进一步的侮辱。尽管如此,我必须说明,他跟萨姆的关系确实还有些亲密,是合乎人性的,这比当时许多腰缠万贯的暴发户与家仆之间那种冷冰冰的关系好得多。
  不用说,查尔斯家里多少世代以来一直是雇佣仆人的,而那个时代的暴发户却不是这样——实际上,他们往往都是奴仆的后代。查尔斯不会去想象一个没有奴仆的世界,而这些暴发户却会想象得到,也正是这一点促使他们更注重主仆之间的地位要泾渭分明。他们尽量使仆人变成机器,而查尔斯却很明白,他的仆人同样也是他的伙伴——他的桑丘·潘沙,是支持他对多萝西娅①式的欧内斯蒂娜进行精神崇拜的滑稽人物。总之,他所以把萨姆留在身边,是因为萨姆常常给他乐趣,而不是因为他找不到更好的“机器”。
  --------
  
  可是萨姆·韦勒和萨姆·法罗①之间(即一八三六年与一八六七年之间②)的不同之点是:前者对自己充当的角色心满意足,后者对自己充当的角色痛苦不已;韦勒会回答有没有烟灰袋③,而且还会讲几句笑话,而萨姆却态度生硬,双眉紧锁,不予理睬。
  --------
  ①即查尔斯的仆人萨姆。
  ②一八三六年是狄更斯发表《匹克威克外传》的时间,一八六七年是本书故事发生的时间。
  ③这儿指上文中特兰特姨妈家的女仆玛丽在街上高声问萨姆有没有扫烟灰的袋子。萨姆自以为是高等仆人,觉得玛丽的举动有损他的体面,因此不予理睬。而在三十年以前,狄更斯笔下的那个萨姆·韦勒就不会在乎这一些。
  ------------------
 
正文 第08章
    当年绿权葱郁,如今洪波涌起,
  大地哟,沧海几度变迁。
  如今通衢喧闹处,
  曾是深海寂静时。
  山峦曾是波涛,变化挪腾,
  昔日的归迹已荡然无存。
  坚实的土地已化为乌有,
  如变幻的云雾,形销九天。
  ——丁尼生《悼亡友》(1850)
    但如今你若想自鸣清高并立即撒手什么也不干,最好的遁辞是做一些高深的学问。
  ——莱斯利·斯梯芬①《剑桥杂记》(1865)
    
  --------
  
  那天早晨,莱姆镇上阴沉着面孔的人不只萨姆一个。欧内斯蒂娜醒来时,觉得阳光明媚的天气反而使她苦恼。她觉得身体不适。尽管如此,她却不想让查尔斯为她的病情操心。这样,当查尔斯照例十点钟来到特兰特姨妈家时,发现迎接自己的只有那位老太太。她说:欧内斯蒂娜夜间睡得不好,希望多休息一下;还说他最好下午来喝茶,那时她的身体就好了,这样行吗?
  查尔斯焦虑地询问:要不要请医生?他得到的回答是不必要。于是,他离开了那儿。他吩咐萨姆要买些什么花送到生病的姑娘那儿,还允许并提议萨姆自己也应弄一两束花,送给那位深恨烟灰的年轻姑娘。萨姆干完这一点事,就可以得到放假一天的报酬。一切布置停当后,查尔斯便考虑如何安排自己的空闲时间。
  空闲时间并不难打发。只要对欧内斯蒂娜的健康有利,查尔斯什么地方都愿意去。但也必须承认,使他愉快履行婚前义务的不是别的,正是莱姆湾一带的山丘。斯通巴罗山、布赖克温岭、克立夫斯岭——这些名字对一般人来说毫无意义。可是,莱姆周围的山丘上裸露着一种罕见的石头——地质学上叫侏罗纪的蓝色里阿斯石。当然,对游山玩水的人来说,这种石头是毫无吸引力的,因为它呈灰色,使人看了感到沮丧。况且,其质地不过是石化了的污泥,叫人望而生畏,而不是讨人喜欢。这种石头也极为松散,石层极脆,动辄滑走,结果这条约十二英里的蓝色里阿斯石海岸的水土流失,历来比英国任何其他地方都严重得多。可是这条海岸却有着研究价值很高的化石,再加上水土之易于流失,因而它成了英国古生物学家的圣地。近一百多年来,这儿海滩上最觉见的动物是人——是挥动着榔头的地质学家。
  查尔斯已经去过那时可能是莱姆镇最有名的商店——“古化石商店”。那爿店是著名的玛丽·安宁开设的。她是一位未曾受过正规教育的妇女,但有着发现标本的天才(当时许多标本还没有进行分类),鱼龙化石就是她首先发现的。查尔斯曾怀着敬意到这个当地著名的商店里参观,同时也花费不少钱买了他梦寐以求的化石,放到他在伦敦书房的标本橱里。然而,他有一点感到很失望。那时,他正专门研究一个分支,而“古化石商店”却很少有那类化石。
  查尔斯求之不得的是棘皮动物化石,或者叫作石化的海刺猬。这种化石有时叫作烤钵石(来自拉丁语的“testa”,意为瓦片或瓷罐)。烤钵石虽然常常是对称的,但其形状还是五花八门,有着刺状纹理。这种化石除具有珍贵的科学价值外(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从比奇海角获得的一些竖式标本是进化论最初的实物证明之一),还是十分好看的小摆设。由于这种化石不易找到,所以更使人感到求之不得。即使您花上几天时间,到处寻找,也可能一无所获。假如一个上午能找到两三片,那么这个上午就可以说是终生难忘的时刻了。既然查尔斯只是为找点事儿来做,以打发光阴,再说他生来就只愿作个业余研究者,所以并未自觉地意识到这种化石的魅力。当然,出于对科学研究的关心,他会对有同样爱好的伙伴们忿忿地说,棘皮动物化石的研究“无人过问,真不光彩”!这是他常用的理由,以说明他在如此狭小的领域里化费那么多的时间是有道理的。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反正他在一门心思地搜集烤钵石。
  实际上,烤钵石并不隐藏在蓝色里阿斯石中,而是只能在挤压极紧的燧石中找到。化石店的老板告诉他,这种化石最可能在镇子西面的地段找到,不必去海滩上寻找。从特兰特姨妈家出来后约半个小时,查尔斯再次来到码头上。
  那天码头上可够热闹的。渔夫们腰里挂着丁当作响的虾蟹罐子,正在漆网、补网;有钱的人、早春的游客和当地一些居民在海边溜跶着。此时虽仍在涨潮,但海面已平静下来。查尔斯没有发现那个眼睛盯着大海的女人。不过,他对那个女人——或者防波堤——都没有多想,便迈着轻快的步子沿着克立夫斯岭下的海滩朝目的地匆匆走去。他的脚步与他平时在镇子里闲逛时懒洋洋的步子迥然不同。
  他那种打扮叫你看了不禁哑然失笑。他为这次海岸之行做了充分的准备,穿一双带钉的长统靴子,油布绑腿把诺福克法兰绒马裤紧裹在腿上,外面披了一件长得可笑的紧身大衣。他头上戴着混绒布遮阳帽,手里撑着来海滩的路上买的梣木棍,肩上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包里装着锤头、包装材料、笔记本、药丸盒、手斧等杂七杂八的东西。对我们当代人来说,最难理解的是维多利亚时代人的方法论。这一点我们可以再清楚不过地(也是再滑稽不过地)从贝戴克①早期写的旅游指南里向游客提供的大量建议中看出。我们实在难以想象,假如按那些建议行事,旅行中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就拿查尔斯来说,他怎么竟不懂得轻装会更舒服些?怎么不知道根本不需要戴帽子?在乱石粼粼的海滩上穿坚硬的铁钉鞋不是无异于穿滑冰鞋么?
  --------
  
  我们尽可以哑然失笑,但当时人们在穿得舒服与按建议行事之间采取游移态度,这说不定还是值得敬佩的呢。这里,我们再次遇到了两个世纪之间分歧的焦点:义务①是否会推动我们前进?倘若我们把这种对衣着、对力求应付不测的深思熟虑看作愚蠢无知,看作无视经验,那么,据我看来,我们在对先辈的判断上就犯了一个严重的——或者是轻浮的——错误。这是因为,正是查尔斯那样的人——尽管他那天穿得十分臃肿,带的工具过多——奠定了今天所有现代科学的基础。他们在这一方面的“愚蠢”只是一种表象,说明他们对另一至关重要的愚蠢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他们发觉:当时的理论不足以解释世界;认识现实的窗口被传统观念、宗教信仰和社会呆滞弄得模糊不清,这才是最大的愚蠢。他们懂得有许多东西有待于他们去探索,而探索本身对人类的未来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而我们却以为(在实验室里的人除外),没有什么东西需要探索了,以为只是跟目前人类生活有关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难道我们做这一些就够了吗?或许够了。可是不要忘记,最后对这问题下结论的不是我们。
  --------
  
  如此看来,查尔斯那天弯着身子搜索前进,沿海岸敲打着石头,多次在遍布卵石的宽阔地段搜寻,难堪地被摔个仰面朝天,我觉得对这一些不应该感到好笑。查尔斯对不时摔倒并不在意,因为那一天天气晴朗,里阿斯化石到处可见。不多会儿,他发现自己到了个僻静处,四周一个人影也没有。
  海水波光粼粼,候鸟歌声阵阵。一群蛎鹬飞过头顶,有的是黑色,有的是白色,还有的是红色,向着他前进的方向飞去。海滩的岩石之间有许多诱人的水池,一阵怪异的念头闪过这位可怜老兄的脑海——研究海洋生物是否更有趣?不,不,是否更有价值?或许可以离开伦敦,到莱姆定居……不过欧内斯蒂娜是无论如何不肯答应的。我极为高兴地记下这一点:这当儿,一个完全合乎人性的时刻来到了。查尔斯警惕地环顾一下四周,当他确信四周无人时,便小心翼翼地脱去靴子、绑腿和长统袜。那是童年才会有的时刻,他试着回想荷马的诗句,说明这样的时刻古已有之。可这时一只小螃蟹从他身边爬时,捉螃蟹的念头分散了他的精神。查尔斯在水中的巨大倒影落在螃蟹警惕的、高高翘起的眼上。
  正如你可能嘲笑查尔斯笨重的装备一样,你也可能嘲笑他研究面太宽,不够专门化。可是请不要忘记,自然史的研究在当时并没有象今天这样含有贬意,被认为是逃避现实和不健康的情调。查尔斯还是一位颇有造诣的鸟类学家和植物学家。要是从我们今天关于科学的见解来看,假如他专门研究海刺猬而抛弃其他,或者终生研究海藻分布,可能会更好些。但是,请想想达尔文,想想他的《贝格尔航行记》①吧。《物种起源》是普遍研究的胜利,而不是专门研究的胜利。就算你可以向我证明,对查尔斯这样一位没有什么天才的科学工作者来说,专门研究会更好些,但我仍然认为,查尔斯作为人而不是神,普遍研究更有利。这并非是说业余研究者有条件涉猎面宽些,而是说他们应该扩大自己的研究领域。让科学界那些试图将人们禁锢于一个狭小天地的发号施令者见鬼去吧。
  查尔斯自称是达尔文主义者,但他实际上并未真正理解达尔文。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因为达尔文本人也并不理解自己。达尔文的天才著作推翻了林尼厄斯②《自然之阶梯》中的观点。这部著作的主调是“世上不会产生新物种”。这一主调对该书之重要就象耶稣对神学一样,它解释了林尼厄斯为什么要千方百计试图将世间万物加以分类、命名,使之固定不变。我们现在可以看出,那种将不断变化着事物使其固定不变的企图是注定要失败的;林尼厄斯本人最后神经错乱也是十分合乎规律的。他知道自己堕入了迷宫,但他并不知道迷宫的墙壁和通道也是无休无止地变化着的。即便是达尔文,他也没有完全摆脱这个瑞士人的羁绊,因此,当查尔斯仰视着悬崖上的里阿斯岩层想入非非时,我们对他是不应当有所指责的。
  --------
  ①“贝格尔”是达尔文去世界各地考察时所搭乘的船名,这部书是他的考察记实。
  ②林尼厄斯(1707—1778),瑞士生物学家。
  他知道,“世界上不会产生新物种”是一派胡言,不过他通过对岩层的观察再次发现,世间万物确实是井然有序的。他从那些灰绿色岩片的破碎方式中还看到当代的社会象征主义。他还看到时间给人的一种启迪:必然规律(这种规律是神圣的、有益的,谁能说规律、秩序不是对人类有极大利益呢?)自身总是安排得非常巧妙,对那些适者和优越者的生存有利。例如,查尔斯·史密逊就是一个适者、优越者。在这春天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他独自然切地探究着,理解着,欣赏着,记录着。他感到欣慰。当然,他不能理解自然阶梯倒塌后的结果:即新的物种产生,旧的物种总得让出地盘。查尔斯懂得,作为个体的人总是要灭亡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人谁都懂得这一点。但是普遍灭亡这一概念在他的脑海里就象此时天空那片最小的云朵一样,根本就不占任何位置。虽然如此,当他最后穿上长统袜,打好绑腿,蹬上靴子后,他很快找到了普遍灭亡的一个十分具体的例证。
  那是一块非常漂亮的里阿斯化石,上面有菊石印迹,十分清晰,简直是宏观世界的缩影,飞旋着的星系聚集在这十英寸大的岩石中。查尔斯按照惯例,在化石上刻好发现的日期和地点,随后,他的思路再次飞出了科学的天地——这一次是飞向爱情。他决定回去后把化石送给欧内斯蒂娜。化石如此漂亮,她一定会喜欢。再说,过不了多久,化石会连同她本人一起回到他的身边。使他越发觉得欣慰的是,他背上的负担加重了,这既是一种劳累,也是一种礼物,顺应时代潮流的义务感涌上了他的心头。
  他的另一个想法是觉得自己向前走得太慢,比原计划的速度要慢。他解开上衣,拿出怀表一看:已经两点钟了!接着,他回头仔细地望了望,发现一英里外,海浪正拍打着崖角。他并没有退路被截断的危险,因为他发现他的头顶上方有一条陡峭但还安全的小路。顺着小路攀缘而上,就可走到上面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但是沿着海岸返回镇子已经不行了。其实,他的目的地本来就是这条小路,不过他原来打算快一点到这里,然后顺着小路走到上面的平地,因为那里有燧石层。为了惩治自己的拖拉,他在小路上飞快着往上走。不过由于走得太快,只得坐下来歇口气,身子被那讨厌的法兰绒布裹着,汗流浃背。他听到附近有山溪哗哗的流水声,于是走过去喝了个够。他浸湿手帕,擦擦面孔。接着,他向四周张望起来。
  ------------------
  
正文 第09章
    ……我知道,这颗心
  从未铸就长相爱。
  底焰熠熠在燃烧,
  怪异,不安,又浮躁。
  ——马修·阿诺德①《告别》(1853)
    
  --------
  
  我上面列出两条最明显的原因,说明莎拉为什么甘愿到波尔蒂尼夫人家里,让她左盘右问。实际上不管其原因怎样不言自明,她都不愿说出口来。其实,原因还多着呢。莱姆镇是个狭小的天地,她对波尔蒂尼夫人的名声并非不了解。听到牧师引荐的消息后,她曾整整一天犹豫不决。于是她去找塔尔博特夫人,想听听她的高见。说起塔尔博特夫人,那倒是个心地善良的年轻妇女,可惜并不精明。她虽然希望莎拉再回到她家(以前确实还真的请过),但她也知道,干家庭教师这一行需要日夜操劳,而莎拉恐怕无力当此重任了。尽管如此,她还是很乐于帮忙的。
  她知道莎拉此时已分文不名,整夜想象着少女时代读过的浪漫文学中的场景,不能成眠,她想象着饥肠辘辘的女主人公蜷缩在白雪覆盖着的大门口,或者在空荡荡的、不遮风雨的阁楼里发着高烧。其中有一个形象最叫她心惊胆颤。那是舍伍德夫人①的小说中一段逼真的描写:一个女人被追逼得走投无路,纵身跳下悬崖;电光闪闪,划破夜空,照射在那些残酷的追逼者身上;最骇人的是,那个命在倾刻的人脸色蜡黄,恐怖地尖叫着,她的斗篷张开来,又黑又大,象只乌鸦的翅膀,向死亡的深渊沉下去。
  --------
  
  塔尔博特夫人对波尔蒂尼夫人有些怀疑,但她隐瞒了这些,建议莎拉接受这个差事。于是,这位从前的家庭教师吻别了塔尔博特夫人的两个孩子小保尔和弗吉尼亚,回到莱姆活受罪。她相信塔尔博特夫人的判断。是啊,一个聪明的女人信任一个愚蠢的女人(尽管她心地善良),还会有什么好的结果呢?
  莎拉的确很聪明,但她的聪明却属于一种罕见的类型。在我们现代的智力测验中,她的那种聪明肯定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它不是分析型,也谈不上是解决问题型。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学会了数学,这无疑就说明问题了。她的聪明,即便是在那些事事如意的日子里,也从不以活泼机灵的形式表现出来。她的聪明在于能够识别他人的价值,能够充分理解别人。那是未曾涉足纷繁的人生,未曾在伦敦混迹过的人所表现出的一种神奇洞察力。
  她有某种心理分析能力,正如有经验的马贩子具有相马能力一样,一眼便可分辨出良马或劣马。或者说,让我们跳过一个世纪,她心里似乎天生有一架计算机。我特意用“心”这个字,因为她是用心灵而不是用大脑来对价值进行计算的。凡遇到装腔作势的空洞理论,遇到欺世盗名的学问或片面的逻辑推理,她都可以凭本能觉察出来。她还能看穿人们的行为,看透人的本质,不为假象所迷惑。至于她怎样会有此种能力,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正象计算机无法说清自己解题的过程一样。把她说成是一位精明的道德法官,这也不足以说明问题,因为她的理解力远远胜过法官。再说,倘若道德是她衡量一切事物的唯一依据,那她就不会干那种事了——再清楚不过的证明是,她在韦茅斯时并没有跟什么堂妹住在一起。
  这种天生的洞察力是她倒霉的第一个原因。第二个原因便是她受的教育。其实那并非是多么了不起的教育,充其量不过是第三流的淑女短训班。当时她住在埃克塞特郡,白天进学校读书,晚上干活挣学费,干的是针线活或是侍候人的活计,有时还要干到深夜。她与同学们相处得不好,她们歧视她,她也藐视她们。于是,她便常常一个人躲起来拚命读小说,读诗歌,所读数量之大远远超过了她的同学们。本来嘛,诗歌和小说是孤独者的两大圣物呀。书取代了她的实际生活经验。不知不觉,她总是根据司各特①和奥斯丁的标准而不是以现实社会的目光看人。她将周围的人看成小说中的人物,用诗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不幸的是,她自己所学的那些纯洁东西,终究抵挡不住别人教她的那些世俗的东西,结果,纯洁东西被冲得一干二净。表面上看,她变成了高等女郎,实际上却成了等级社会的牺牲品。她的父亲迫使她离开了自己的阶层,但又无力把她提高到上一个阶层,这就使她处于高不成低不就的局面。对她已经离开了的那个阶层的小伙子来说,她显得过于挑剔,高不可攀;对她所向往的那个阶层来说,她又显得过于平庸。
  --------
  
  她的那位父亲,就是莱姆的牧师所说的那个“十分谨慎的人”,其实呢,他毫不谨慎,是个集所有错误于一身的人。他日夜回想着先祖的荣耀,因此,他送女儿去寄宿学校读书并非出于对女儿的关心,而是希望她光宗耀祖。四代以前,他的祖辈们还是名声煌赫的绅士。他们跟德雷克家族甚至还是远亲。其实,此事纯属道听途说,谁知天长日久,居然弄假成真,他们也便成了弗兰西斯勋爵的嫡系后裔。不管怎么说,先祖们从前确实在达特茅与埃克茅之间冷僻葱绿的荒原上拥有一块很小的采邑。莎拉的父亲曾三次去瞻仰过,然后便悻悻地回到从巨大的梅里顿庄园租来的小农场上苦思冥想,反复筹划。
  女儿十八岁毕业回家,他显得老大不快(也许他原以为家中会出现什么奇迹,但谁知道他怎么想的呢?)。他吹牛时,女儿坐在偷木桌子对面不以为然地望着他。那神态刺激着他。在他看来,女儿成了一堆废铁(他出生在德文郡,而德文郡人总是视金钱为一切的)。他终于被刺激得发了疯。他放弃了租佃,自己买了一个农场。他自以为很聪明,拣了个便宜货,谁知便宜过了头,便宜货竟是一片不毛之地。有好几年,他抵东押西,拚命保持着荒唐可笑的绅士外表,最后完全发了疯,被送往多切斯特疯人院,一年以后咽了最后一口气。这时候,莎拉自己谋生已有一年了。她一开始是在多切斯特的一户人家任教,为的是离父亲近些。父亲去世后,她便来到塔尔博特家。
  莎拉虽然没有陪嫁,但她人长得标致,求婚者还是大有人在。谁知使她倒霉的那第一个原因动辄作怪,她一眼就看穿了那些伪装成信心十足的求婚者。她看清了他们的卑鄙,他们屈尊俯就的架式,他们的施舍心理和愚蠢行为。这样一来,她无法逃避的命运就是做个老处女。大自然花了几百万年的时间使她进化到今天,以便让她逃避这种命运,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让我们想象一下实际上可能没有发生的事情。就在查尔斯丢下欧内斯蒂娜,独自专心致志地进行科学远征的那一天,波尔蒂尼夫人正在一张纸上罗列莎拉来她府上以后所做的值得称道的好事和错事。无论怎样,我们总可以想象她是在做这件事,因为莫尔伯勒府邸的莎拉小姐外出了。
  让我们一开始高兴点,先说值得称道的方面。她可能写道:“家庭气氛比以前愉快些了。”这第一条至少在莎拉来此工作的一年前是难以想象的。最令人吃惊的事实是,自莎拉来后,不管男仆和女仆,谁也没有卷铺盖走掉(据统计,过去卷铺盖走掉的多是女仆)。
  这种奇妙的变化是在莎拉就职(即担负起拯救波尔蒂尼夫人之灵魂的职责)不过几个星期后的一天上午开始的。象以往那样,老太太敏感地发现了一起玩忽职守的严重事故:有个上房侍女的任务是每星期二给第二客厅(波尔蒂尼夫人给自己和她的陪伴人分别准备了一间客厅)的蕨花浇水,谁知那女仆竟然忘记去履行自己的职责。蕨花倒是原谅了她,仍旧绿茸茸的。而波尔蒂尼夫人正好相反,气得直翻白眼。罪犯被传唤上楼,承认了自己失职。波尔蒂尼夫人本来可以大发慈悲,饶她这一次,可是那姑娘近来有两三次类似的过失都已记在女主人的惩治簿子上,所以,她的丧钟实际上早就敲响了。于是,就象家犬理应去咬夜贼的脚脖子一样,波尔蒂尼夫人带着这种责任感敲起了丧钟。
  “许多事情我都可以容忍,但这件事却不行。”
  “我再也不敢了,太太。”
  “不管敢不敢,别想呆在我家了。”
  “唉,太太,饶了我吧。”
  波尔蒂尼夫人朝那女仆的面孔瞅了一会儿,仔细地欣赏着她的泪水。
  “弗尔利夫人会给你结帐的。”
  莎拉小姐这当儿正好在场,因为波尔蒂尼夫人刚才正在口授信件。她的信大都是给主教们的,或者至少从她授信的语气上听起来是给主教们的。这时,莎拉提了一个问题,而且这问题的效果还出人意料。首先,那是她在波尔蒂尼夫人面前第一次提出的与她的职责没有直接关系的问题。第二,这问题对波尔蒂尼夫人的决断暗含着抵触情绪。第三,问题是向那个姑娘,而不是向波尔蒂尼夫人提出的。
  “你好些了吗,米莉?”
  不管那姑娘是由于听到同情的声音还是由于身体支撑不住,反正她跌倒在地,摇着头,双手捂住了脸。这使波尔蒂尼夫人吓了一大跳。莎拉小姐快步走到她身边,不一会儿就弄清了,那姑娘身体确实不好,最近一星期已晕倒过两次,但心里很害怕,不敢告诉别人……
  莎拉扶着米莉到了女仆的寝室里,安顿她上床休息以后,便又回到波尔蒂尼夫人的身边。这次是波尔蒂尼夫人提出了个令人惊讶的问题。
  “我该怎么办?”
  莎拉在回答以前直盯着波尔蒂尼夫人的脸。老太太的面色严峻,使莎拉下面的回答简直是对传统势力的让步。
  “您看怎么做最好就怎么做吧,夫人。”
  于是,可贵的花朵——原谅——就这样在莫尔伯勒府邸扎下了一条脆弱的根。当医生前来给女仆检查并说她患的是萎黄病时,波尔蒂尼夫人感到自己的确很慈善,因此异常高兴。后来又出现过一两次类似事故,虽然不象这一次那样充满戏剧性,但其结局都与这一次差不多。不过,这种事也只发生过一两次,因为莎拉总是抢在波尔蒂尼夫人的前头,对女仆做的事情进行检查。莎拉已经摸透了波尔蒂尼夫人的脾气,不久便能够象一位精明的红衣主教摆布无能的教皇一样,老练地摆布起波尔蒂尼夫人来,当然那都是为了达到高尚的目的。
  波尔蒂尼夫人列出的莎拉值得称道的第二条,很可能是“她的声音”。如果说这位女主人对仆人的世俗事务不够关心的话,那么她对他们的灵魂的关怀却是无微不至的。他们星期日必须两次去教堂。另外,每天还要进行早祷——包括唱圣歌、日课和祷告——而且老太太总是亲自到场,威严地主持一切。从前,有一件事总叫她伤透脑筋,这就是,不管她怎样对着仆人们怒目而视,也不能使他们乖乖顺从和进行忏悔,而顺从与忏悔正是他们的(当然也是她的)上帝所需要的。他们的脸上总是挂着对波尔蒂尼夫人的恐惧和麻木呆滞的表情——象是慌慌张张的羊群,而不象得救了的罪人。但莎拉却改变了这一切。
  莎拉的嗓音实在优美,既清晰又有节制,可是总是带着悲调,有时感情过于强烈。但不管怎么样,那确实是一种诚挚的声音。在这伙不知感恩的人群中,波尔蒂尼夫人第一次看到她的仆人们确实神态专注,有时还带着笃信宗教的表情。
  早祷固然很好,但是还要进行第二次崇敬上帝的仪式。仆人们被允许在弗尔利夫人淡漠的目光和粗糙、呆板的声音中于厨房里举行晚祷。楼上,波尔蒂尼夫人只一个人听莎拉读《圣经》。在这样小型的仪式中,莎拉那优美动人的嗓音达到了最佳效果。有那么一两次,她的声音竟使那双从不动情的金鱼眼睛流出眼泪。真是难以置信。这样的效果自然不是故意制造的,而是产生于两个女人之间的深刻差异。波尔蒂尼夫人信仰的是虚无缥缈的上帝,而莎拉知道,上帝是实实在在的。
  莎拉读《圣经》时,不象那些著名牧师和达官要人一样,那些人要模仿布莱希特戏剧演出中的语气(“现在是你们的市长在给你们读一节《圣经》”),要求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恰恰相反,莎拉直接述说耶稣的苦难,述说那个生在拿撒勒的男子①的经历。在这种时候,她似乎失去了历史概念,是在述说眼前发生的事情。有时房间里灯光昏暗,她似乎忘记了波尔蒂尼夫人的存在,好象看见耶稣就在自己的面前。有一天她读“喇嘛,喇嘛,救救我吧”那一段,读到这几个字时,她犹豫了一下,然后沉默起来。波尔蒂尼夫人转身望了望她,发现莎拉泪流满面。这一时刻使波尔蒂尼夫人摆脱了日后的无限困境。或许因为这位老太太起身抚摩了一下莎拉低垂的肩头,所以她已被地狱的烈火烤干了的灵魂总有一天会得救。
  --------
  
  我冒险将莎拉说得象个主教。其实她不信神。正如她看穿了人世一样,她同样看穿了维多利亚时代的教堂,看穿了教堂中那些沾满污秽的玻璃、那些愚蠢行为和对《圣经》狭隘、拘泥的解释。她看到世间存在着苦难,她祷告,希望苦难结束。我说不出,假如莎拉生在我们这个时代,她会成为什么样的人物;但要是她生在更早的时代,我相信她要么会成为圣女,要么会成为皇后。这既不是因为她笃信宗教,也不是因为她的性别,而是因为她本质上具有罕见的力量,一种同情和激情兼备的力量。
  波尔蒂尼夫人罗列的关于莎拉值得称道的还有其他各条:一种不去烦扰波尔蒂尼夫人的能力,这种能力令人敬畏,是莎拉所独有的;默默承担各种家政责任而又不越权行事;能做一手好针线活儿。
  波尔蒂尼夫人生日那天,莎拉送给她一件礼物,那是一只椅背套,四周绣着蕨花和铃兰花,煞是好看。实际上,波尔蒂尼夫人坐的椅子并不需要这种保护性的装饰品,但是在那个时代,椅子上没有背套看上去赤裸裸的,很不雅观。椅背套使波尔蒂尼夫人喜出望外,它巧妙而永久地使那女妖每次坐上宝座便想起受她庇护的这个女子是可以原谅的。由此看来,莎拉真的有点象老练的红衣主教呢。别看那椅背套微不足道,它给莎拉带来的好处,就象那只不死鸟给查尔斯带来的好处一样。
  最后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是莎拉分发了宗教宣传小册子(在莎拉来以前,分发小册子是仆人们感到最艰难的任务)。波尔蒂尼夫人象维多利亚时代许多有钱的孤独寡妇一样,对此类小册子的力量深信不疑。但是,收到小册子的人十之八九都不会读——实际上很多人什么东西也不读,即使读过的人,也十之八九对尊贵作者的本意一无所知。只要发掉就行,至于收到小册子的人读还是不读,理解还是不理解,那都是无关紧要的事。莎拉每次拿一大批小册子发出去后,波尔蒂尼夫人便会看到同样数目的灵魂得救了,而且她还用粉笔记到自己在天国的帐簿上。她还看到这位法国中尉的女人在做公开忏悔,这也使她心里乐滋滋的。莱姆镇的其他人,那些穷人,也以同样的目光看着莎拉,不过他们对莎拉比波尔蒂尼夫人所能想象的要慈善得多。
  莎拉发明了一句套语:“此书由波尔蒂尼夫人撰写,请阅读并铭记在心。”同时,她无所畏惧地跟莱姆的居民们打交道。不久,那些面带讥笑的人收起了笑容,背后的冷嘲热讽也消失了。我想,他们从莎拉那双眼睛中所学到的东西,远远超出了塞到他们手中的、字打得密密麻麻的那些小册子。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谈谈两人关系中莎拉的不良行为。首要的一条毫无疑义是“她单独外出”。本来商定,莎拉小姐每星期有半天假。对此,波尔蒂尼夫人觉得自己过分宽厚,因为那样就无异于承认莎拉的地位比其他女仆高,但是因为她要散发小册子,所以也就应承下来。其实此事还是牧师提议的呢。两个月来一切正常。谁知一天上午,莫尔伯勒府邸的仆人早祷时,莎拉小姐没有露面,波尔蒂尼夫人便打发女仆去找她,发现她尚未起床。波尔蒂尼夫人亲自前往,看到莎拉的眼里又噙着泪花。这一次,波尔蒂尼夫人十分恼火。尽管如此,她还是派人请来了医生。那位医生给莎拉看了好长时间,随后下楼找到等得不耐烦的波尔蒂尼夫人,就有关忧郁症的问题给她上了简短的一课(他在这方面的造诣超出了同时代的人和他的职位),并且命令她,必须给她的罪人更多的自由时间,让她更多地呼吸新鲜空气。
  “如果您坚持认为这是十分必要的话……”
  “是的,亲爱的太太,我的确认为十分必要,而且非这样做不可。否则,我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那太不方便了。”可是医生听了一声不吭,板着面孔。波尔蒂尼夫人只好接着说:“好吧,我一周给她两个下午。”
  格罗根医生不象牧师那样靠波尔蒂尼夫人掏腰包过日子。说实在的,在莱姆镇,这位医生在任何人的死亡证明书上签字也要比波尔蒂尼夫人的更难过些。不过他还是忍着气提醒她,莎拉小姐每天下午都应睡觉,而且必须按他的吩咐办。这样,莎拉每天都可以得到半天自由时间了。
  莎拉的第二条毛病是“客人在时,常不露面”。在这一问题上,波尔蒂尼夫人发现自己完全处于糟糕的进退维谷之中。她极想让人看看自己的菩萨心肠,这就是说,每有来客,莎拉应当在场给人看看。但是在客人面前出现那样一张脸会产生非常有害的效果,那副悲切切的样子简直是给主人丢丑。客人们有时会问问莎拉过去的情况,她出于无奈,只好应酬。她的话有种自然的魅力,但也有种紧张感,聪明的常客很快就会礼貌地转过身去看看那位陪伴兼秘书。对于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些复杂、奇特的问题,她总是抱着一种冷漠的态度,使得这些问题变得索然无味。当然,她并非有意不让别人谈论这些问题。波尔蒂尼夫人从年轻时就隐约记得绞刑架上一个人的模样,在眼下这种场合,她觉得此时的莎拉再象那个人不过了。
  在待客的方式上,莎拉也施展了外交手腕。凡是熟悉的常客来访,她就留下来陪着。对于别的客人,她要么坐上一会儿便抽身走开,要么听到通报姓名还没等客人走进客厅,她就有意悄然离去。欧内斯蒂娜一直没有在莫尔伯勒府邸见到莎拉,就是这个原因。不过对波尔蒂尼夫人来说,莎拉不在场对她也有些好处,那样,女主人至少可以有机会向客人细细述说她不得不背着莎拉这个十字架。她会说,十字架的退席或根本不露面,只说明她自己在背十字架的技术上还有毛病,这可不能责怪莎拉哟。唉,背十字架是件令人讨厌的事!
  我把莎拉最严重的毛病留到最后讲,即“对勾引过她的那个男人还有藕断丝连的迹象”。
  波尔蒂尼夫人曾多次试图诱使她说出她那罪过的细节,并了解她目前追悔到何种程度。再善良的母亲也不会象她所表现得那么热切,希望做了错事的孩子改悔。谁知道莎拉对此事却象海葵一般敏感。不论波尔蒂尼夫人怎样旁敲侧击地接近这一问题,她马上就可以猜到她的心思。要是直接问她,她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跟她们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她的回答一模一样。当然这是指内容,而不是指每一个字。
  在此期间,波尔蒂尼夫人已是深居简出,即使偶尔出门,也只是乘四轮马车,到地位与她相当的人家走访。对莎拉在外面的活动,她只能依靠别人的眼睛来获得消息。幸好也有这么一对眼睛。这对眼睛后面的大脑受到怨恨和恶意的支配,心甘情愿时刻为那无能为力的女主人提供情况。这位间谍,想来读者一猜便中,就是弗尔利夫人。尽管她给波尔蒂尼夫人读《圣经》并不感到有丝毫乐趣,但她被莎拉取代,降了级,这使她恼羞成怒。莎拉小姐事事谨慎,对她分外客气,惟恐落个篡夺女管家职位的骂名,但磨擦终不可避免。弗尔利夫人需要做的事少了,可她并不觉得高兴,因为这意味着她的影响缩小。莎拉对米莉的帮助以及其他一些更周到的考虑,使她在楼下的佣人中间受到欢迎和尊敬。最使弗尔利夫人光火的是,她无法对手下人说这个陪伴兼秘书的坏话。她是个神经质女人,听到什么坏消息或担心发生什么糟糕的情况时,她反而感到开心。渐渐地,她对莎拉仇恨起来,最后简直是恨之入骨。
  她很刁滑。在波尔蒂尼夫人面前,她总是极力掩饰对莎拉的仇恨。她表面上装作对“可怜的伍德拉夫小姐”深表同情的样子,汇报时还不时地夹杂着“恐怕”、“我担心”等字眼儿。实际上她对莎拉进行了大量侦察活动。她不仅本人因差事需要常到镇子里去,而且她还有众多的亲朋好友听她使唤。她对那些人说,波尔蒂尼夫人很关心伍德拉夫小姐(自然是出于基督教最高尚、最慈善的目的),希望知道她在莫尔伯勒花园高墙以外的活动。结果,此时的莱姆镇就象莎拉当初生生事情时那样,到处是流言蜚语,莎拉在自由支配时间的每一举动,每一面部表情,都被夸大得一塌糊涂,被曲解得面目全非,而且很快就会传到弗尔利夫人的耳朵里。
  在不是去散发小册子时,莎拉外出活动的方式很简单,下午散步总是走同样的路线:从陡峭的庞德街往下走到陡峭的布罗德街,再从那儿走到“防波堤门”。所谓“防波堤门”,实际上是一座俯视着大海的石台,跟防波堤毫无关系。她时常站在石台旁边的岩壁上向大海眺望,但眺望的时间一般不长——不比走出驾驶台的船长仔细观赏大海的时间更长。随后,她要么转身朝下走,去考克莫伊尔海滩,要么朝另一个方向往西沿小路走半小时,绕过一个平静的海湾,到达防波堤。要是去考克莫伊尔海滩,她几乎总是转个弯到教堂去祷告一会儿(弗尔利夫人认为这件事决不值得一提),然后再沿教堂边的通道走至克立夫斯教堂的草地上。那片草地往上延伸至布赖克岭上的断壁残垣中。登上这片草地后,她一面走着一面不时地扭头望望大海,最后走到小路与通向夏茅斯的古道交叉的地方,从那儿回到莱姆镇。每当防波堤上人多时,她就要走这一条路线。可是当天气不好或由于其他缘故防波堤上人少时,她就从那条小路到防波堤上来,站在查尔斯第一次见到她的那个地方。据说,她说在那儿就会觉得自己离法国更近些。
  莎拉的这一切活动,经过添油加醋、歪曲污蔑,最后都传到波尔蒂尼夫人的耳朵里。不过,对波尔蒂尼夫人来说,莎拉是她的一件新玩具。老太太那时刚有了这件玩具,心里很高兴,所以,虽说她在乖戾、多疑方面本性难改,但在处理这件事时还是能宽宏大量的。尽管如此,她还是对这件玩具责备了一番。
  “伍德拉夫小姐,听说人家看到你外出时老是到同一个地方。”莎拉看到对方的责备目光,低下了头。“你朝海上看。”莎拉仍旧沉默不语。“我很高兴你正在悔改。我相信,在目前的环境中,你一定会悔改的。”
  莎拉接过话头:“谢谢您,夫人。”
  “我并不在乎你对我的感谢。天国里有人已得出了结论。”
  姑娘小声说:“这我知道。”
  “对不了解情况的人来说,你好象是在坚持不改。”
  “要是他们了解我的事儿,太太,他们是不会那样想的。”
  “可是他们偏要那么想。他们说你在巴望着撒旦①回来。”
  --------
  
  莎拉站起身,走到窗前。时光正值初夏,紫丁香与山梅花香气四溢,画眉鸟的叫声阵阵传来。她疑视着人们要求她避而远之的大海。接着,她转过身,望着那老太婆:她安坐在扶手椅上,象女王在宫廷的御座上打坐一样。
  “您是否希望我离开你家,夫人?”
  波尔蒂尼夫人心中微微一震。莎拉简洁的语言再次使她感到无可奈何。她是那样喜欢她的声音,喜欢她其他方面的魅力!更可怕的是,她有可能要失掉天国帐单上正在增长的利润。她把语气缓和了一下。
  “我希望你能表明……那个人已经从你的心中抹掉了。我知道你已经把他抹掉了,但我希望你能表现出来。”
  “我怎样才算是表现出来呢?”
  “到别的地方去散步,不要去显示你的耻辱。这样做不是为了别的,就是因为这是我的要求。”
  莎拉低头站在那儿,什么也不说。过了一会儿,她抬头盯着波尔蒂尼夫人,来到这里后第一次微微笑了。
  “就按您的要求办吧,夫人。”
  用棋盘上的术语说,这叫丢卒保车,棋高一着。波尔蒂尼夫人听了莎拉的话后,宽宠大度地说,到海边换换空气也有好处,她并非完全不让莎拉到那儿去,可以偶然到那儿去走走,但不要老是去——“请不要站在那儿盯着大海。”总之,这是两个进退两难的女人达成的一项妥协。莎拉主动提出辞职,这使两个女人都看清了这个问题,不过是从不同的角度而已。
  莎拉遵守着协议对自己一方的规定,至少是履行了有关散步时走的路线那一部分。她现在难得到防波堤去,但是一旦去了,还是要象我们开头描写的那一天一样,她站在那儿盯着大海。莱姆镇周围的乡间小路纵横交错,散步时从哪儿都可以看见大海。倘若莎拉的唯一愿望是观赏大海,她只要在莫尔伯勒大院的草地上散步就行了,在那里完全可以看得到。
  弗尔利夫人有好几个月没有得安生了。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莎拉一停住脚步,一望大海,她马上就可以知道。只是这种机会并不多。再说,到这时为止,波尔蒂尼夫人已经不敢对痛苦的莎拉过分苛求,这也就使莎拉免遭过多的指责。关键问题是,正如间谍和主子常常相互提醒的那样,可怜的“悲剧人物”已经发疯了。
  不用说,读者也可以猜到实情:她表面上好象是疯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疯……或者至少不是人们常常说的那样疯疯癫癫。她到处张扬耻辱自有她的目的,而有目的的人是神经正常的人。他们知道,只有在达到目的时,才可以停下来,暂时歇歇脚。
  但是有一天,就是本书开头的十多天前,弗尔利夫人来见波尔蒂尼夫人了。她站在那儿焦虑不安,那副面孔看上去象是她要报告一位老朋友死亡的消息。
  “我有件很不愉快的事要告诉您,太太。”
  波尔蒂尼夫人对这种话已经很熟悉了,就象渔民熟悉风暴征兆一样。
  “不是关于伍德拉夫小姐的事吧?”
  “要不是那就好了,太太。”女管家带着庄重的面色,盯着波尔蒂尼夫人,似乎要显示一下她独自承担的痛苦。“恐怕告诉您这件事是我的责任。”
  “对于承担责任,我们永远不能说‘恐怕’。”
  “是的,太太。”
  那张嘴依然紧紧地绷着,要是有第三者在场,他一定会惊奇不已,不明白她到底会说出何等可怕的事情。除了在教区教堂的祭坛前光着身子跳舞以外,还会有比她要说的更为可怕的事么?
  “太太,她去康芒岭了。”
  简直是小题大作!可是,波尔蒂尼夫人好象并不这样想,只见她的嘴巴奇怪地动了动,惊得再也合不拢了。
  ------------------
  
正文 第10章
    有一次,有那么一次,她抬起双眸,
  忽然间,她的两颊泛起了奇妙的红晕,
  只因我们四目相逢。
  ——丁尼生《毛黛》(1855)
    ……引人遐想的山岩间,丛林稀疏,果园里却果实累累。沧桑变迁的遗迹依稀可辨。多少年前的崖壁断裂坍塌后,几经风蚀,形成了这片使人赏心悦目的风景区,几可与名闻遐迩的怀特岛相媲美。
  ——简·奥斯丁《劝导》
    
  莱姆里吉斯和埃克茅斯之间,有一片六英里长的地段向西伸展着,这是英格兰南部最奇特的海边风景区之一。从飞机上看,这片风景区并非多么壮观。在海岸的其他地方,四野往往通到峭壁的边缘,而在这里,田野却在离海岸一英里的地方便消失了。棋格式的绿色、棕色农田不规则地跟阴暗的树林或灌木丛相接。如果飞机飞得很低,我们就可以看到这里的地势高低不平。低处是深深的峡谷,高处是白垩和燧石形成的奇形怪状的悬崖峭壁。这些悬崖峭壁宛如废弃的古堡墙壁,从周围苍翠的树林中拔地而起。从飞机上还可以看到……可是假如我们步行走到这里,我们便会发现,这片外表看来并不重要的原野却非常宽广。有人曾在这里迷了路,几个小时都走不出去。他们摊开地图,查到自己在什么地方迷了路,很难相信在这种小地方也会发生迷路的事。假如天气不好,迷路的现象会更严重。
  安德克立夫崖实际上是个长约一英里的斜坡,相当陡峭,是古代悬崖经水土不断流失形成的,其中平坦地段很少,难得有人到这儿来游玩。高低不平的坡壁斜对着太阳,上面生长着各种植物,到处是当年造成水土流失的喷泉。因而,这块地方也就成了植物学上的神奇之地。这里长着五月花、圣栎和其他英国罕见的树木。巨大的裂缝中长满了常春藤,蕨类植物长到七、八尺高,花儿比这一带的其他地方早开一个月。夏天,它是这个国家能提供的最近的热带丛林。象其他人迹罕至的地方一样,它也有它的神秘、阴暗和危险——从地理上讲,这样的地方确实为数不多。那里有许多罅隙和大坑,一不小心就会遭殃。有些地方,折断了腿的人即使喊上整整一个星期也不会有人听见。这地方今天虽然神秘莫测,但一百多年以前却比今天好些,不那么冷僻。现在,安德克立夫崖一所农舍也看不到了,而一八六七年那里倒有好几所,里面住着猎人、樵夫和一两个猪倌。獐子总喜欢在十分偏僻的地方生活,它们那时的日子过得肯定不很安宁。现在,安德克立夫崖已完全变成了荒野,农舍的墙壁已经倒塌,上面覆盖着常春藤。往昔的那些小路也不见了,附近也没有公路,唯一剩下的通安德克立夫崖的小路经常无法行走,于是议会便通过法案,把那儿列为国家自然保护区,所以这地方还没有完全丧失其用途。
  一八六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查尔斯爬过滨黑湾沿岸的陡峭小路,来到了安德克立夫崖。这儿真是英国的一座伊甸乐园。这个地方的东半部,就叫做康芒岭。
  查尔斯喝了点泉水解解渴,用湿手帕擦了擦滚烫的面颊。随后,他认真地向四周瞧着。树叶的沙沙声,花儿的芬芳,茂密的野生植物,娇嫩的蓓蕾,眼前斜坡上的这一切景物使他神魂颠倒。他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对搞化石研究这门科学居然反感起来。他周围的地面上长着金黄色与淡黄色的白屈菜和樱草花。四周的斜坡上长着雪白、茂密、鲜花盛开的刺李树。葱绿的接骨木树冠遮蔽着长满苔藓的小溪岸边。查尔斯刚才就是在这条小溪旁喝过水。小溪的岸上长着一簇簇麝香蔷薇和酢浆草,这是英国春季最优美的花草。在斜坡上方,他望见的是银莲花的朵朵花冠,再远处是一片深绿色的风玲草叶子。一只啄木鸟在远方的高树上啄出咚咚的响声。几只红肚子灰雀在他头顶上方唧唧喳喳地叫着。一些嚣鴓鸟和柳鸣鸟刚刚飞到树梢上和灌木丛中,在那儿婉转歌唱。查尔斯转过身来,看到蓝色的海潮正在缓缓而退,整个莱姆湾尽收眼底。向远处看去,黄色的切斯尔大坝一望无际,那些悬崖峭壁也似乎变得越来越小。大坝远方的一端跟英国的直布罗陀海峡——即波兰特海峡——相接。从远处看,海峡象是一片淡灰色的影子揳入蔚蓝色的大海。
  历史上只有一种艺术捕捉到过这样的自然景象。那就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博蒂切利①曾在这样的大地上信步而行,朗萨德②曾在这样的空气中放声歌唱。不管那次文化革命的明确目标和目的是什么,也不管其失败程度和残忍性如何,文艺复兴本质上是文明世界最严酷的一个冬天的终结,它打破了国界的限制,是锁链和束缚的终结。总之,它与查尔斯所处的时代迥然不同。可是不要以为站在那儿的查尔斯对此一窍不通。他意识到自己对这个时代不满,不适应,也知道自己的局限性。当他深究这一切时,他便更接近了人类的本性——接近了卢梭接近了古代神话中的黄金时代和原始人类。也就是说,他假定人不可能再回到远古时代,他便用这种假定来排除他那个时代对待自然的偏见。他认为自己被文明养娇了,宠坏了,再也不能适应大自然了。而这一点使他感到忧伤——一种又苦又甜的忧伤。他毕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因此我们不能苛求他跟我们有同样的认识。其实,即使我们时代有着比那时远为丰富的知识,而且可以借助存在主义哲学来分析事物,我们也不过刚刚开始认识:占有欲与享乐欲是相互抵触的。查尔斯应该对自己说:“只要我现在占有这个,我就是幸福的,”而不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那种说法:“因为我不能永久占有这个,所以我很悲伤。”不过,最后还是科学再次占了上风,他开始沿着小溪的燧石层寻找烤钵石。他找到了一块漂亮的扇贝壳化石,但没有找到海刺猬化石。他弯着腰,细心搜寻地面,然后直起身来走了几步,再弯下身去寻找。就这样,他慢慢穿过树林向西走去。有时他停下来用木棍尖端翻过一块看上去象是化石的石头看看,但是往往运气不佳,一无所获。一个小时过去了,对欧内斯蒂娜的义务感压倒了他对化石的贪婪心情。他看了看表,心里嘀咕了一句,转身往放着挎包的地方走去。爬上斜坡后,他来到一条小路上,背对着西斜的太阳,动身向莱姆镇走去。那条小路蜿蜒而上,转到一堵长满常春藤的石墙边,然后分成一些小岔路。他不知该朝哪里走好,犹豫了一下,接着沿一条低处的小路向前走了五十码左右。这条小路藏在峡谷之中。由于天色变暗,峡谷中的小路影影绰绰的。这当儿,他发现另一条支路突然转向他的右方。那条支路爬上一个长满杂草的斜坡,通向海边。他虽然对地势不很清楚,但还是决定走这条小路。他想,沿着这条小路走过去,一定会辨清方向。于是他拨开荆棘(这条小路很少有人走),来到一块绿色的小高地上。
  --------
  ①山德罗·博蒂切利(1444—1510),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画家。
  ②朗萨德(1524—1585),法国诗人。
  那块小高地颇为宽敞,象高原上的一片牧场。有几只短尾巴野兔窜来窜去,将草坪上稍高一些的杂草啃得一干二净。
  查尔斯站在阳光下,小米草和三叶草点缀着草坪,一簇茉莉花绽开笑脸。他走到高地的边缘。
  就在高地下面,他看到一个人。
  他呆住了,以为自己撞上了一具死尸。其实那是一个女人,躺在地上睡着了。她选的地方很特别。从高地上有一大片草丛垂了下来,高约五英尺,将她遮得严严实实,除非象查尔斯那样走到高地的边缘,否则谁也别想看到她。这小小的天然阳台后面是白垩墙壁,墙壁伸向西南,遮住了冷风,使这块地方成为一个晒太阳的露台。不过这样的露台大概不会有多少人欣赏,因为它的外边是一大片三四十英尺长的极为难看的荆棘丛。荆棘丛的外面是真正的峭壁,伸向海边。
  查尔斯的第一个念头是要抽身走开,免得让那女人看见。他没有看清那是谁。他站在那儿手足无措,两眼直勾勾地望着她,对周围的景物视而不见。他迟疑了一下,准备马上走开,谁知好奇心又驱使他向前挪动了几步。
  那女人仰卧着,睡得很香。她的大衣敞开着,露出靛蓝上衣,上衣是棉布做的,领子是白色的。她的脸背着他,右胳膊伸向后面,象小孩子地样弯曲着。胳膊周围的杂草丛中开着一簇银莲花。她那样子十分温柔,可是她躺的姿势叫人不由联想起男女之间的事情。它使查尔斯隐隐约约地回忆起在巴黎的那段生活。有一天黎明,在赛纳河畔的一间卧室里,他看到另一个姑娘也是这么睡着。至于那姑娘姓甚名谁,他现在忘得一干二净,兴许他压根儿就不知道。
  他沿高地的弧形边缘走着,来到可以看清那女人面孔的地方。只有这时他才猛地发现,自己撞上的正是法国中尉的女人!她的一些头发已经松散开来,遮住了半边脸。他记得在防波堤上看见她的时候,她的头发好象是深褐色。这时他才看清了,原来她的头发微带红色,而且蓬蓬松松,没有当时每个女人都涂的头油所发出的光泽。她的面容呈褐色,在阳光下看上去几乎是红色的,大概她更注意健康,常晒阳光,对当时把苍白、倦怠的面容视为美貌的风尚不以为然。她的鼻梁挺直,眉毛粗浓……他看不清她的嘴巴呈什么形状。不知怎么,他感到很烦恼,因为那地方很难找到一个适当的角度来观察她。
  对于这次意外的相遇,他感到精神恍惚,只是站在那儿呆呆地望着。同时,他心里也充满一种奇特的感觉。那并非是一种性感,而是一种兄弟情谊或父辈的情谊。他深信,这个可怜的人儿是无辜的,她被社会遗弃是不公正的。他想,她这样孤孤单单正是这种遗弃所造成的恶果。他不能想象,除绝望以外还会有什么东西能将她驱逐到这种地方。要知道,在他那个时代,女人都是文静、胆小,不轻易抛头露面,难以进行长久体力活动的。
  最后,他走到高地的边缘上,向下看她的面孔。这时,他以前看到过的她那种悲怆的表情完全消失了。在睡梦中,这张脸是温存的,甚至还带着一丝笑意。正当他弯着腰、侧着身细细端详的时候,她醒了。
  她猛地抬头向上一望,动作之快使查尔斯已经来不及抽身退避。他窥探别人,被发觉了,但他还不至于因为要摆绅士派头而否认这一点。这当儿,莎拉慌忙站了起来,披好大衣,回过头来望着他。他脱下帽子,深深地鞠了一躬。她默默不语,一直那样惊奇地、慌乱地、略带羞涩地望着他。她的眼睛很漂亮,一对眸子黑黑的。
  他们就那样站着待了好几秒钟,似乎彼此都不理解。她站在下面,腰以下全被杂草遮住,看上去是那么矮小。她抓住领子,看样子要是他向她走近一步,她就会逃之夭夭似的。
  他终于镇定下来,找到了合适的词儿。
  “实在太抱歉了。我无意间碰到了您。”说完后,他便掉转身走开了。他没有回头,急急匆匆地回到原路。他来到叉路口,不知该走哪条路,心想刚才应该向她问路。他等了一会儿,看看她是否跟上来。她没有走过来。于是他迈着坚定的步子,在更加陡峻的小路上走起来。
  此时,海面上很平静;在晚霞闪耀的黄昏中,到处是一片寂静,只有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发出哗哗声。查尔斯并没意识到,在他踌躇不决的几秒钟里,整个维多利亚时代的精神已烟消云散。当然,我并不认为他走的是一条错误的道路。
  ------------------
  
正文 第11章
    你得循规蹈矩尽义务,
  尽管对叫你做的事摸不着头脑。
  世人要你上教堂,
  世人要你上舞场,
  父母要你早成家,
  姐妹同学也一样。
  ——A.H.克劳①《义务》
    “噢,哼,他呀!”她鄙夷地嚷道,
  “他算个啥子?
  看不出有什么出息;
  衣服倒穿得花里胡哨,
  可拉扯他长大的山民,
  并没教他懂得多少……”
  ——威廉·巴里斯②《多塞特乡音诗集》(1869)
    
  --------
  ①亚瑟·休斯·克劳(1819—1861),英国诗人,著有诗体小说《旅之恋》。
  ②威廉·巴里斯(1801—1886),英国牧师、诗人。他坚持用英国多塞特方言写诗,主要作品有《乡情集》等。
  大约与这次意外相遇的同一时刻,欧内斯蒂娜焦躁不安地从床上爬起来,打开梳妆台的抽屉,拿出她那本摩洛哥皮封套的黑色日记本。她绷着脸,翻到早晨写的几句话。从文学的角度看,那几句话实在是平庸无奇。“给妈妈写了信。没见到最亲爱的查尔斯。天气挺好,但没有外出。觉得不开心。”
  这位可怜的姑娘一整天都无所事事,只有特兰特姨妈待在身边,给她消愁解闷。查尔斯差人送来的水仙花和长寿花早就放在那儿,这时,她正在嗅着花儿的香味。谁知那些花儿也叫她烦恼。特兰特姨妈家的院落不大,她听到查尔斯的男仆萨姆敲前大门,又听到趾高气扬、心眼很坏的女仆玛丽开门——两个人的嘀咕声、女仆在远处的咯咯笑声和关门声,这一切使她的脑海里闪过一个肮脏而可怕的疑团:查尔斯当时就在楼下,跟玛丽打情骂俏。这就触动了她的心思,她对查尔斯最不放心的就是这一点。
  她知道,查尔斯曾在巴黎和里斯本住过,也到其他不少地方旅行过。她知道查尔斯比自己大十一岁,也知道他是很讨女人喜欢的男子。对他过去征服过什么样的女人,她总是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三问四,而他也就轻描淡写地回答她。问题就出在这里。她感到他一定对她隐瞒着什么事情——或许他跟一位倒了霉的法国伯爵夫人,也或许是跟一位多情善感的葡萄牙女侯爵有过什么风流韵事。她永远没想到过巴黎下层社会的姑娘或葡萄牙辛特拉市旅馆长着杏核眼的女招待,其实那倒更为接近实情。从某种程度上讲,查尔斯是否与别的女人睡过,她并不象现代姑娘那么醋劲十足。当然,她一想到那种罪过的事情时,便要说一句“我无论如何也不干”,而她真正嫉妒的却是查尔斯的心。不管过去还是现在,她都无法摸透查尔斯的心思。她不懂得分析问题应去其枝节,抓住要害。查尔斯说,他确实没有真正地恋爱过,这倒是实话,而她在心情不佳的当儿,反而将此话当作确凿证据,证明他以前曾经热烈地爱过别人。她认为,查尔斯镇静的外表,是激战过后战场上的可怕沉寂,是激战一个月后的滑铁卢,除了那次战役外,别的都不值得一提。
  大门关上后,欧内斯蒂娜考虑到自己尊贵的身分,便尽力控制自己的感情,时间之长正好是一分半钟。随后,她伸出纤细的小手,毫不犹豫地拉了一下床边拉绳的镀金手柄,楼下的厨房里便响起一阵丁丁当当的清脆铃声。过了不一会儿,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敲门声。门开了,玛丽走进来,手里捧着一只花瓶,里面插着一大束春天的各种鲜花。那姑娘走上前来站在床边,脸给花儿半掩着。她那笑眯眯的神态,男人见了无论如何是不会恼火的,而对欧内斯蒂娜来说却恰恰相反。她看见这个不受欢迎的弗洛拉①就皱起了眉头,责备地望着她。
  --------
  
  在本书已写到的三位年轻女子中,照我看来,玛丽是最漂亮的一位。她总是那样生气勃勃,没有一点儿私心,而且她的外表又是那样俊俏……她的粉红色的皮肤细嫩纯净,头发呈黄色,淡蓝色的大眼睛特别迷人,男人看了定会为之动情,作为回报,这对眼睛也会含情脉脉地朝那男人回望一下。这对眼睛象是上等美酒,芬香扑鼻,但又不给人过分的感觉。她时常穿一身维多利亚时代的标准衣服,尽管因为旧而显得寒伧,但它不能掩盖玛丽那匀称、丰满的身材。我说“丰满”,其实这个词儿并不确切。我刚才提到过朗萨德,他有个词儿倒是可以用来形容玛丽,叫做“丰腴”,既有挑逗性的丰满而又不失苗条之魅力。玛丽的曾孙女在我写本书的这个月正好年满二十二岁,长得极象其先祖;她的美貌闻名世界,因为她是英国著名的青年影星。
  但是这种脸蛋儿在一八六七年恐怕还吃不开。例如它并不能博得波尔蒂尼夫人的欢心。三年前波尔蒂尼夫人就熟悉这张面孔了。玛丽是弗尔利夫人一个堂兄的侄女。弗尔利夫人到波尔蒂尼夫人那里求情,让她留下玛丽在她那可憎的厨房里干活。可是莫尔伯勒府邸对玛丽来说,就象坟墓对一只金翅雀一样。波尔蒂尼夫人有一天暗暗地巡视她的统治区,从楼上的窗口里突然发现一个令人作呕的场面:年轻的马夫正向玛丽恳求接个吻,而他竟没有怎样遭到拒绝。这一下,金翅雀立即获得了自由,飞到特兰特夫人家中。波尔蒂尼夫人严肃地警告那位夫人,说收留这样一个事实已证明了的荡妇实在太莽撞了。可是警告无济于事。
  玛丽在布罗德街过得很愉快。特兰特夫人喜欢漂亮姑娘,更喜欢笑眯眯的漂亮姑娘。欧内斯蒂娜是她的外甥女,当然得到她更多的关心。可是,她每年只能见欧内斯蒂娜一两次,而玛丽,她却可以每天看到。这姑娘表面上轻佻,含情脉脉,实际上对人很和善、亲热。再说她并不吝啬,人家对她热情,她对人家也是一副热心肠。欧内斯蒂娜并不知道,布罗德街的这幢房子里有一个令人惊愕的秘密:有时厨子放假时,特兰特姨妈居然和玛丽在楼下的厨房里一起坐着用膳。这对两个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生中最愉快的时刻。
  玛丽并非是无可指责的,其缺点之一就是对欧内斯蒂娜充满妒意。这倒不全是因为从伦敦来的那位年轻女子一到,她便立刻失去了这个家庭中默认的宠儿的地位,而是因为那年轻女子不但从伦敦来了,还带来一箱箱伦敦和巴黎的时髦衣着,这对一个整年只有三条裙子可换的女仆来说,不能算是最好的见面礼。在那些时装中,没有一件是她看了顺眼的。最好的一件她看了最窝火,那全是因为它是由来自首都的那位年轻王子送给欧内斯蒂娜的。她还认为查尔斯长得很帅,是位漂亮丈夫,要是配欧内斯蒂娜这样病恹恹的可怜虫,他未免太好了些,实在可惜。这就是为什么每次她给查尔斯开门或在街上撞见他时,查尔斯总是有幸得到那对灰眸子传来的秋波。事实上,这鬼头鬼脑的小东西常常故意选在查尔斯到来或告辞时出现在门口。每次查尔斯在街上向她脱帽致意时,她心里便偷偷地向欧内斯蒂娜翘起鼻子表示轻蔑。她心里很清楚,为什么查尔斯一走,欧内斯蒂娜便匆匆回到楼上①。象所有的风流女仆一样,她敢于去想那些年轻的女主人不敢想的事情,而且她也知道自己比她们敢想。
  --------
  
  在用恰当而又恶毒的方式向病人炫耀了自己的健康和欢乐以后,玛丽把鲜花放在旁边的小衣橱上。
  “查尔斯先生叫送来的,蒂娜小姐,她向您问候。”玛丽说起自己的土话来总是乱用代词和后缀,叫人听起来很不舒服。
  “把花放到梳妆台上。我不喜欢它们靠我这么近。”
  玛丽顺从地把花放到梳妆台上,又稍稍重新整理一下花束,表示对女主人的吩咐不那么服贴。随后,她笑着侧转过身,望着疑心重重的欧内斯蒂娜。
  “他亲自送来的吗?”
  “不是,小姐。”
  “查尔斯先生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小姐。我没问过他的仆人。”她紧绷着嘴巴,似乎要咯咯地笑出声来一样。
  “可是我听见你跟他的仆人说过话呀。”
  “是的,小姐。”
  “说什么来着?”
  “就是问问当时是几点钟,小姐。”
  “就是这个使你笑的吗?”
  “是的,小姐,是他说话的腔调使我笑的,小姐。”
  当时出现在门口的萨姆与早晨磨剃刀时那个满脸忧郁、愤懑的萨姆判若两人。他把漂亮的鲜花塞到淘气的玛丽的胳膊弯里,说:“给楼上那位漂亮的年轻女士。”接着,玛丽正要关门,萨姆灵巧地把一只脚插在门槛里边,又机灵地从背后抽出一只手,送上一小束藏红花,另一只手迅速摘下时髦的短边礼帽,向面前的姑娘致意,说道:“给楼下这位更可爱的女士。”玛丽脸上飞过一阵红晕。萨姆觉得,刚才挤住他的脚的那扇门这时压力奇妙地减轻了。他瞅着玛丽闻那些黄色的鲜花。她闻花时的姿势虽不优美,但却是当真地在闻着,结果她那漂亮而傲慢的鼻尖染上了一点桔黄色。
  “那袋烟灰得照吩咐的那样马上送去。”她咬着嘴唇,等待萨姆回答。“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赊帐,必须立即付钱。”
  “那么要付多少钱?”
  萨姆站在门口盯着对方,似乎在计算一个公平的价格。随后,他把手指放在嘴唇上,朝玛丽莫名其妙地用力挤了挤眼。就是他这个动作引起了玛丽的那阵笑声,但她又不敢大笑,只得尽力克制自己。接着,门砰地一声关了起来。
  欧内斯蒂娜瞪了玛丽一眼。当然,这一眼不会使波尔蒂尼夫人丢脸,因她早已把玛丽赶走了。“你要记住,那个仆人是从伦敦来的。”
  “是的,小姐。”
  “史密逊先生已跟我谈起过他。那人把自己看成是唐璜①。”
  --------
  
  “小姐,唐璜是什么东西?”
  玛丽问话时那种迫不及待的样子使欧内斯蒂娜大为不悦。
  “这你就别管了。要是他进一步动什么坏脑筋,我希望你马上告诉我。好啦,去给我端点大麦茶来。以后要当心点。”
  玛丽的目光微微闪烁一下,很象是表示轻蔑。不过她很快垂下眼皮,平顶花边小帽也随着脑袋低垂下来。她弯腰象征性地行了个礼,便离开了房间。她走下三段楼梯,回来时再爬三段楼梯,去给小姐端大麦茶。而在这期间,欧内斯蒂娜却坐在那儿回忆往事,来安慰自己。她对特兰特姨妈家那种有益于健康但却不好喝的大麦茶丝毫不感兴趣。
  从某种意义上讲,玛丽在这次对话中倒是占了上风,因为它使欧内斯蒂娜(从本质上讲,她并非是个家庭暴君,而仅仅是个宠坏了的孩子)想到,她不多久就用不着假装家庭主妇,而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家庭主妇了。当然,想到这一点她心里挺快活。有自己的家,脱离父母……这自然不错,可是仆人是个很头痛的问题,人家都这么说。人家还说,现在的仆人跟过去不一样了。总之,这是件令人讨厌的事。欧内斯蒂娜的这种疑虑和忧伤在查尔斯身上也不见得没有——此时,他正汗流浃背地沿着海岸跋涉着。生活会改变一切,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与此同时,还不得不承受着烦恼,别无选择的余地。
  为了解除这种对未来思虑引起的烦恼——即便此时已到下午,她还在烦恼着——欧内斯蒂娜抽出日记本,在床上支起身子,再次翻到贴着茉莉花枝的那一页。
  十九世纪中叶,按财富划分社会等级的趋势已经在伦敦出现。当然,高贵的血统和门第并没有被取代,但是世人已经公认,健全的大脑和金钱可以人为地创造出能被人们所承认的社会地位来。当时的首相迪斯雷利就属于这种靠金钱和大脑起家的人,而这样的人还为数不少。欧内斯蒂娜的祖父年轻时也不过是斯托克纽文顿一个富裕的布商,可到去世前竟变成了一个腰缠万贯的布商——而且还不止于此,他搬到伦敦市中心做生意,在西区建立了最大的商店之一,除布匹之外,又开辟了好几个其他营业部。她的父亲使女儿受到他自己受到的同样教育——用金钱所能买到的最上等的教育。除了出身以外,他的确变成了一位无懈可击的绅士。他考虑周到,娶了一位比自己门第高的女子,伦敦一位最著名法官的女儿。那位法官的地位比得上大法官,其名声之煊赫与他不远的先祖不相上下。因此,欧内斯蒂娜对自己社会地位的担心实在是杞人忧天,即使按照维多利亚时代的标准看,她也大可不必焦虑。而且,查尔斯从来也不把此事放在心上。
  “想想看,”查尔斯有一次对她说,“我这个姓氏史密逊是多少不光彩,多么粗俗。”
  “说的是,不过要是你叫布拉巴宗·瓦瓦苏勋爵,我就会更爱你的呀!”
  但是,在她这种自我解嘲的背后,却潜伏着一种恐惧心理。
  他是前一年十一月遇到她的。当时一位太太请客,她早就看中了查尔斯,想把自己一窝子傻乎乎的女儿挑一个嫁给他。糟糕的是,尽管这些淑女们在晚会开始前已由父母指点过一番,但她们在晚会上还是犯了一个大错误。她们装模作样地对查尔斯说,古生物学深深地打动了她们,并要求查尔斯务必给她们开出这一方面最有趣的书单。而欧内斯蒂娜则不同,她带着彬彬有礼但又挖苦人的神气,决心对他不那么认真。她咕哝道,要是在煤筒里发现什么有趣的煤块标本,她一定送给他。过了一会儿,她又说,她认为他太懒惰。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伦敦的任何客厅里都有许多他感兴趣的那种物件,只要他迈开双脚就行了。
  本来,这两位年轻人都以为那一定是个令人扫兴的晚会,可是晚会后他们各自回家时,却发现事情并非是他们原来想象的那样。
  他们两人都发现对方很聪明,都很随便,说话直来直去,叫人觉得有趣。那一年冬天,已有一大堆小伙子摆到她面前,让她审查。她放出口风说“那个史密逊先生”倒是调起了她的胃口。她的母亲做了周密的调查,随后便和丈夫商议,丈夫又进行了更多的调查。任何男性青年,要踏进海德公园旁边那所高房子的客厅之中,都要经过缜密的审查,就象如今要进入保安部门的任何原子科学家都得经过审查一样。查尔斯完全成功地通过了秘密的严格考查。
  欧内斯蒂娜已看清了她的情敌们的错误,她知道硬塞给查尔斯的妻子是永远不会打动他的心的。后来,欧内斯蒂娜的母亲经常请查尔斯吃饭、看戏,但他惊奇地发现,这其中没有一般婚姻中常使用的手腕。她的母亲直截了当地说:她的小乖乖是多么喜欢孩子,“偷偷地盼着冬天赶快结束”(据说,绊脚石伯父一死,查尔斯就要永远住在温斯亚特庄园)。而她的父亲则更率直地说,“我最可爱的女儿”会给她的丈夫带去一大笔财产。其实这话也是多此一举。海德公园的那所房子完全配得上一位公爵居住,欧内斯蒂娜没有兄弟姐妹,还能给谁呢?唯一的继承人本身不是比银行的千百条声明还能说明问题吗?
  欧内斯蒂娜后来当然是完全投入了查尔斯的怀抱,但在当初,她象一般宠坏了的孩子一样,却决心不给查尔斯以任何优待。查尔斯到她家时,她总要设法让一些漂亮的小伙子也在场,并不给她真正的猎物以任何特殊的关注和青睐。她对查尔斯从来都是随随便便,虽然未曾明言,但她给他的印象是,她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他好玩。当然她心里明白,他是非她不娶的。后来,在一月份的一天傍晚,她决定摊牌。
  她看见查尔斯一个人站在客厅的一端,另一端是位老寡妇,此人跟波尔蒂尼夫人差不多,都是贵族老太婆。欧内斯蒂娜看得出,查尔斯对那个老太婆十分讨厌。她朝查尔斯走去,说:
  “您何不跟费尔韦瑟太太谈一谈?”
  “我宁愿跟您一谈。”
  “我可以把您介绍给她,那样您就可以亲自观赏一下早期白垩时期发生的事情了。”
  他笑了。“早期白垩是个纪,而不是个时期。”
  “这无关紧要,反正它一定很古老。而且我知道,过去九千万年之内发生的事情,您是不感兴趣的。请吧。”
  他们便走向客厅的另一头,朝那位“白垩纪老太太”走去。走到一半,她止住步子,将手搭在他的胳膊上,两眼流盼生情,看着他的脸。
  “如果您决意当个令人讨厌的老光棍儿,史密逊先生,那您就该装得更象一些。”
  他还没来回答,她便走开了。她那句话听起来只不过是平时的玩笑话,但就在那短暂的一刻,她的目光告诉他,她是在求婚。错不了,当时的伦敦,踯躅于草市街大门口的那些女人就是向行人投去这样的目光。
  但她并不知道,她的行为触动了查尔斯内心深处日渐敏感的区域。他感到自己越发象住在温斯亚特的伯父了。随着时光的流失,他对婚姻大事,象对许多别的事情一样,越发挑剔、懒散、自私……总之越来越不成样子了。这两年来,他没有出国旅行。他认为,自己到现在还没成家,其原因就在于旅行。旅行这玩意儿他他顾不得成家立业。在旅行中,他也有机会跟什么女人睡上一夜,但他对这种乐事儿还是尽力克制自己的。那大概是因为他还没有忘记在英国时,他在这方面写的第一篇文章所引起的内心的恐惧。
  旅游不再有吸引力了,有吸引力的是女人。他在道德方面是很敏感的,所以,他虽然在性欲满足方面极不顺利,但也不愿再到比利时的奥斯坦德或到巴黎去住上一个星期了。他不想为了满足性欲而去旅游。自从欧内斯蒂娜看他那一眼后,他反复考虑了一个星期。随后,有一天早晨他醒了过来。
  他觉得事情很简单,他爱欧内斯蒂娜。他想,在这样一个清冷、灰暗的早晨,地上撒着白花花的雪片,倘若一觉醒来,看见那文静甜蜜、对一切都不以为然的小脸儿睡在身边,那该多有意思。而且,天哪(这一事实使查尔斯大吃一惊),那是上帝和人类都认为合法的“睡在身边”。几分钟后,他急匆匆地打铃,惊动了睡眼惺忪的仆人萨姆。萨姆慌忙跑上楼来,主人的话叫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萨姆!我是个绝对的、百分之百的混帐大傻瓜!”
  一两天后,这位“十足的大傻瓜”与欧内斯蒂娜的父亲谈了一席话。谈话很简短,双方也都满意。随后,查尔斯到了客厅,欧内斯蒂娜的母亲坐在那儿,浑身激烈地颤抖着。她连跟查尔斯讲话的力气也没有了。只是糊里糊涂地朝暖房的方向指了指。查尔斯来到暖房,打开白色大门,一阵花香扑鼻而来。他东张西望地寻找,最后发现欧内斯蒂娜站在暖房最远的一个角落里,一族白兰花遮住她的身子。他看见她瞥了他一眼,随后急忙垂下眼皮转向一边。她拿着一把银剪刀,假装在剪除枯花。查尔斯走近她的身后,咳嗽了一声。
  查尔斯说:“我辞行来了。”她痛苦地瞟了他一眼,但他假装看着地面,没有注意她的表情,并接着说:“我已决定离开英国。我的后半生将用来旅行。一个脾气不好的老光棍儿还能怎样打发日子呢?”
  他还想再往下说,但他发现欧内斯蒂娜垂下了头,抓住桌子的手因用力过猛,指节都发白了。他知道,要是在平时,她会马上看出他在开玩笑。而现在她竟如此迟钝,那是因为她太激动了。查尔斯看出她的确十分激动。
  “但是,要是有人对我特别关心,愿意跟我一起……”
  他不能再讲下去了,因为她转过身来,眼里噙满泪水。他们的手碰到了一起,他拥抱了她。他们没有接吻。他们无力接吻。天生的性本能被无情地囚禁了二十年,然后大门豁然敞开,囚徒怎能不激动得啜泣一会儿呢?
  过了几分钟,欧内斯蒂娜稍微平静了一些,查尔斯便带着她穿过暖房的花间通道,往客厅走去。他在一棵茉莉前停下,折了一小枝花,往她的头发里插。
  “这虽不是槲寄生①,但意思是相同的,对吗?”
  --------
  
  于是他们便孩子般地热烈亲吻着。欧内斯蒂娜又哭起来,随后她擦干眼泪,让他领着回客厅。她的父母站在那儿。用不着再说什么了,欧内斯蒂娜扑向母亲张开的双臂,流了比刚才多两倍的眼泪。而两个男子则站在那里会心地笑了。一个好象刚刚达成了一笔极好的交易;另一个好象糊里糊涂地不知落到了哪一个星球上,但他真心地希望这个星球上的居民能够通达容人。
  ------------------
  
正文 第12章
    那么,劳动的外化表现在什么地方呢?
  首先,对劳动者来说,劳动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
  说,是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因此,劳动者在自己的劳动中并不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并不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因此,劳动者只是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由存在,而在劳动之内则感到惘然若失。
  ——马克思
  《一八四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844)
    我幸福的时光,
  真象我所说的那样纯洁无瑕?
  ——丁尼生《悼亡友》(1850)
    
  查尔斯心里想着身后那个神秘的女人,小心地在康芒岭的丛林中穿行。他走了一英里多路,来到树林的边缘,同时也看到他下面不远处有很长的一排茅屋。屋子的周围有几片草地,伸向悬崖。查尔斯从树林里走出时刚巧看到一个男子从茅屋旁边的牛栏里赶出一群牛。他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喝一碗美味的冷牛奶。他早晨吃了两块松饼,到现在还没吃过别的东西。特兰特姨妈家的茶点和温暖气氛在召唤他。但是,那碗牛奶也在向他呼喊……而且牛奶近在咫尺。他走下一个陡峭的草坡,敲敲茅屋的后门。
  开门的是一个木桶般粗壮的矮个子女人,胖胖的胳膊上沾满了奶沫。行,要喝多少有多少。这地方的名字?牛奶房。因为这儿确实有牛奶房,所以这地方也就叫这个名字。查尔斯跟着她走进斜房顶的屋子,这间屋子很长,是整幢茅屋的后半部分。屋里黑糊糊的,很是阴凉。地面上铺着石板。屋子里全是熟乳酷的气味。乳酷下面放着一排开水烫过的碗。三角木架上支着大铜锅,锅上面漂着金色的乳脂层。查尔斯这时想起从前听说过这个地方,这里出产的乳酷和黄油在当地很有些名气。特兰特姨妈说过这件事。查尔斯说出了这个牛奶女工的名字。那女人正从奶罐里舀出鲜牛奶,倒进一只蓝白相间的瓷碗里,那碗跟他来之前所想象的一模一样。那女人听到查尔斯叫她的名字,便微笑着瞥了他一眼。他由生人变成了熟人。
  查尔斯正在跟站在牛奶房外草地上的女人说着话儿,她的丈夫把牛赶出去后回家来了。他是个秃顶的大胡子,阴沉着脸,是位耶利米①。他严厉地瞪了妻子一眼,她慌忙停止唠叨,进屋去照看铜锅了。那丈夫显然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可是当查尔斯问他那碗甘美的牛奶值多少钱时,他回答得倒是挺快:一个便士!就是有年轻漂亮的维多得亚女王头像的那种便士,现在偶尔在找零钱时还可以看到,只是因为用了一个多世纪,那漂亮的头像已经磨得面目全非了。查尔斯付了钱。
  --------
  
  查尔斯打算回到原来走的那条路,可是他还没来得及动身,便看到一个黑色人影从两个男子上方的树林里走出来。就是那个姑娘。她望了望下面两个人,继续向莱姆镇走去。查尔斯转身看了看那个牛奶工,发现他厌恶地瞪着上面那个人影。
  “你认得那位小姐吗?”
  “认得。”
  “她常走这条道么?”
  “常走。”牛奶工还在瞪着眼。过了一会儿,他说:“她算不上小姐。她是法国中尉的强(娼)妇。”
  查尔斯过了好大一会儿才弄清最后那个词儿的意思。他生气地瞪一下那个大胡子牛奶工。他是个卫理公会教徒,喜欢有啥说啥,特别那个“啥”是关于别人罪过的事,他讲过来就更起劲儿。查尔斯觉得这个人是莱姆镇流言蜚语的化身。对那个在草丛中睡着的女人,他可以相信别人说的许多事情,但要说她是娼妇,就是掉了脑袋他也不会相信。
  很快,他自己也走在回莱姆镇的马车道上了。树林之间两条白垩车辙向内陆延伸着,一排高大的树木半遮着大海,前头走着那个穿着黑衣服、已经戴上帽子的姑娘。她走得不算快,稳稳当当,没有女性矫揉造作之感,倒象是个惯于长距离走路的人。查尔斯加快步子赶了上去,走了一百码光景来到她的身后。白垩地上有些燧石露了出来,她一定会听见他带钉子的皮靴踩在上面的声响,但她没有回头。他看出她的大衣稍微长了一点,鞋后跟上粘着泥。他迟疑了一下,但是他记起了那个与他持有不同看法的牛奶工脸上的坚定表情,它驱使查尔斯非得见义勇为地走向前去,向她表明自己的态度。他要向那个可怜的女人表明,在她接触的范围内,并非每个人都是粗野的。
  “小姐!”
  她转过身,看到他脱掉帽子微笑着。她流露出惊讶的神色。虽然这种惊讶表情没有特别之处,但她的面容却给他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就好象每次见到它后,他都不相信有这种感觉,所以非得再看一眼不可。这张脸似乎既吸引他又拒绝他,他好象是在睡梦之中,既站着不动又一直在向后倒退。
  “我得罪了您两次。昨天我还不知道您是波尔蒂尼夫人的秘书,恐怕我跟您说话时很不礼貌。”
  她望着地面。“没关系,先生。”
  “刚才我看您好象是……其实我是担心您是不是病了。”
  她还是没有看他,只是垂下头转身走开了。
  “我是否可以陪陪您,反正咱们走的是同一方向。”
  她止住步子,但没有转身。“我喜欢一个人走路。”
  “是特兰特夫人使我发现自己错了。我是——”
  “我知道您是谁,先生。”
  看到她胆怯地急忙插话,他笑了。“那么……”
  她骤然望着他的脸,胆怯之中带着绝望的神色。“请行行好,让我一个人走吧。”他止住笑,鞠了一躬,向后退了两步。但她没有走,只是望着地面,过了半晌才说:
  “请不要对任何人讲您在这地方见到过我。”
  随后,她没有再看他一眼便真的转身走了,那神色好象是说她知道自己的请求毫无用处,刚说出口就又懊悔了似的。查尔斯站在路中央,看着她的背影渐渐逝去,留在他脑海中的唯一东西就是她的眼睛。她双眼睛大得出奇,好象既能看透一切,也能忍受一切。而且,那双眼睛直勾勾地看人——他虽然没意识到,但他从前见到过,那是布道人的一种目光。那双眼睛里含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奇特力量,它们似乎在说:别靠近我,Noli me tangere.①
  --------
  
  查尔斯朝四周望了望,心里猜测着她为什么不想让别人知道她到这树林里来过。树林没有什么过错呀。或许还有个男人?是来幽会?接着,他想起了关于她的传说。
  查尔斯最后来到布罗德街。他打算在回白狮旅馆以前先去见见特兰特夫人,告诉她,待他洗过澡、换上象样的衣服后就立刻……
  开门的是玛丽。不过特兰特夫人碰巧走过门厅——说实话,她是有意走到门厅来的。她坚持叫查尔斯不要客气,再说,他的衣服挺好,不进来那不是故意推辞吗?于是,玛丽笑吟吟地接过查尔斯的木棍和挎包,把他带到后面小客厅里。夕阳的余辉洒在小客厅上,里面躺着生病的欧内斯蒂娜。她身上穿着胭脂红和灰色的便服,模样儿煞是好看。
  “我简直象个爱尔兰海员被带到女王的深闺里了。”查尔斯吻着欧内斯蒂娜的指尖,开玩笑地说。其实,他那亲吻的姿势说明他压根儿不象个爱尔兰海员。
  她把手移开。“把你今天每时每刻做的事情都讲讲,不然你就甭想在这儿喝到一滴茶水。”
  于是他便把碰到的每一件事讲给她听,但碰到那个女人的事是个例外,因为欧内斯蒂娜已经两次表示过,她对法国中尉的女人这个话题不感兴趣——一次是在防波堤上,一次是后来在午餐桌上。那一次,特兰特姨妈把法国中尉的女人的事讲给查尔斯听,内容跟十二个月前莱姆镇的牧师讲给波尔蒂尼太太听的差不多。欧内斯蒂娜责备姨妈,怪她用如此乏味的琐事烦扰查尔斯。那位可怜的女人常被数说成乡巴姥,心里敏感得很,也就诺诺连声,闭上了嘴。
  查尔斯把带给欧内斯蒂娜的有菊花石印的化石拿了出来。她伸手去接,但没有够到。她想到查尔斯费了那么太劲儿才采来这些化石,对其他事情也就不计较了。不过随后她又假装生气,怪他不该拿生命去冒险。
  “安德克立夫崖是一片茫茫荒野,真叫人心醉。我从来没想到英国有这么一个去处,它使我回想到葡萄牙北部的沿海风光。”
  “天哪,你这位老兄简直是鬼迷心窍了。”欧内斯蒂娜叫道,“我说查尔斯,还是交待交待为好,你大概根本就没有去敲打那可怜的岩石,是不是跟林中仙女调情去了?”
  查尔斯感到很尴尬,嘿嘿一笑掩盖了过去。他看看就要提起那个姑娘,以开玩笑的方式讲讲他是怎样碰到她的,但又觉得这是一种背叛,不论对那姑娘的内心痛苦还是对自己,都是一种背叛,所以他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他知道,即使轻描淡写地来掩饰那两次会见的情况,那他也只得撒谎,因此还是干脆不开口为妙。在这样一间平凡的屋子里,沉默似乎也算不上不老实。
  两个星期以前,康芒岭竟在波尔蒂尼夫人脸上激起了蔑视神色,认为它是索多姆和高马拉①,其原因我还没有说呢。
  --------
  
  那地方离莱姆镇最近,人们可以到那儿去走走而不会被发现,这就毋庸赘述了。重要的是,它在法律上有一段模糊不清、引起事端的漫长历史。在圈地法制定以前,人们一直认为那是一片公地。后来,它一直被瓜分蚕食着,牛奶房占用的土地就是它的一部分,“牛奶房”这个名字就沿用下来。当时有一位绅士,住在安德克立夫崖后面的一所大房子里,他悄悄干起了“吞并领土”的勾当。这种勾当象历史上类似的情况一样,得到了他的社交同僚们的默许。可是,更加讲究民主的莱姆镇居民们却拿起了武器——如果斧头也算武器的话——反对这种勾当,因为那人贪得无厌,居然企图在安德克立夫崖开垦植物园。结果官司打到上面,最后是双方妥协:人们有权到那儿去玩,为数不多的树木也没遭到砍伐。但是公地再也不公了。
  不过,当地的人在感情上一直还觉得康芒岭是公共财产。同到其他地方比起来,偷猎者溜到那儿去打野鸡和野兔时不大觉得有负罪感。最让人吃惊的是,有一天人们发现那儿住着一伙吉卜赛人,帐篷扎在一个不显眼的小山谷里。至于他们已住了几个月,谁也说不上来。那些流浪者很快就被赶走了。可是他们在那儿住过这一事实,人们总是念念不忘。更复杂的是,那时附近村庄的一个孩子失踪了。尽人皆知(恕我这样说),吉卜赛人把她捉了去,扔在兔子窝里,吃光了肉后把骨头埋了起来。吉卜赛人既然不是英国人,他们八成都是些吃人的生番。
  另外,人们对康芒岭指责最激列的是跟道德败坏的臭名有关:到牛奶房去的马车道以及再往前的那片树木葱翠的公地,虽然人们没有正式使用农民熟悉的“情人之路”这个名字,但它实际上已不言自明。那条小路每年夏天都吸引着不少情侣。情侣们到那儿去的借口自然是说去牛奶房喝碗牛奶。其实呢,那儿尽是僻静诱人的小路,喝完牛好折转来时,使可沿小路钻进羊齿花和山楂树丛中去了。
  康芒岭那地方象块浓疮一样,实在糟糕得很,至今还残存着一块黑紫色的伤疤。古代(比莎士比亚还早)有一种传统:在仲夏夜,年轻人拎着提灯,带着一两桶苹果酒,请一位小提琴手跟他们一起,到那儿树林中一块叫“唐基格林”的草坪上,以跳集体舞来庆祝夏至。据说到半夜时分,双人舞多了起来,而集体舞变得稀稀落落。一些更严肃的人说,实际上跳这两种舞的人都很少,干别的事的倒大有人在。
  只是到了最近,科学化的农业才用粘液瘤这种办法把那片草地永久地铲除掉了,可是传统本身却把那地方跟性欲联结在一起。很多年来,只有狐狸和獾仔才在仲夏夜到那块草坪上去蹦蹦跳跳。但是在一八六七年,情况却不是这样。
  就在一年前,由波尔蒂尼夫人提议,一个妇女委员会还向当地政府施加过压力,要求在路口装上门,围上篱笆,将康芒岭封闭。可是更加民主的意见占了上风。公众去康芒岭游玩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有些议员甚至更加淫荡,令人作呕,居然认为到牛奶房走走不但无罪,还是一种娱乐,又说唐基格林草坪上的舞会只不过是每年一度的消遣而已。不过康芒岭仍旧臭名昭著,只要正派的居民说上一句“康芒岭之流的人”,就足以断送一个小伙子或姑娘的一生。小伙子从此就成了迷恋淫欲的森林之神,姑娘也就成了灌木丛中的野鸡。
  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弗尔利夫人在完成自己的崇高使命以后,莎拉傍晚散步归来时发现,波尔蒂尼夫人正坐在那儿专门等着她呢。我用了“等着”两字,其实用“瞪着”更为贴切。莎拉来到小客厅,准备读《圣经》。她发现自己好象面对着一个炮口。一看就知道,波尔蒂尼夫人随时都会爆发,而且声音还会振耳欲聋。
  莎拉向房角读经台上面放着暂时弃而不用的巨大“家庭”《圣经》——这并非你想象中的普通的家庭《圣经》,而是将其中一些莫名其妙的低级趣味(例如《雅歌》①)剔除掉了的《圣经》。她发现有点儿大事不妙。
  --------
  ①即《圣经·旧约》中的“雅歌”,亦译“所罗门歌”,共八章,都是婚姻与爱情的颂歌。%%%“出了什么事,波尔蒂尼太太?”
  “事情还不小呢,”貌似女修道院院长的人说。“有人告诉我一件事,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跟我有关么?”
  “怪我听信了医生的话。怪我没有按照自己的常识行事。”
  “我做什么事了?”
  “我根本就不相信你疯了。你是个狡猾的坏东西。你做了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最清楚。”
  “我愿对着《圣经》起誓——”
  波尔蒂尼夫人愤怒地瞪了她一眼:“不行!那是亵渎神明!”
  莎拉走过来,站到女主人面前:“我想知道你为什么指责我。”
  波尔蒂尼夫人告诉了她。叫这位夫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是,莎拉看上去一点也不感到羞耻。
  “请问,到康芒岭走走,这何罪之有?”
  “罪过,你,一个年轻女子,独自一人去那种地方!”
  “我说太太,那儿只不过是一大片树林。”
  “我比你清楚,知道那里常发生什么事,也知道什么样的人常到那儿去。”
  “没有人常去,所以我才到那儿去——我想一个人独自呆一会儿。”
  “你敢跟我顶嘴,小姐?难道我不懂得自己说的是什么吗?”
  这里有两个极简单的事实:一是波尔蒂尼夫人从来没有见过康芒岭,即便是从老远的地方也没看见过,因为不论站在哪一条马车道上,也不论从哪一个角度,都看不到它;二是她是位鸦片老客——为了免得你以为我散布耸人听闻的消息,我得赶紧补充一句:她对鸦片一无所知。我们叫作“鸦片”的那种东西,她叫作“劳德酊”。当时有一位聪明的医生,竟把它叫作“我们的劳德酊”,真是亵渎神明①!在十九世纪,许多太太经常饮用这种东西,饮用之多远远超出圣酒②。实际上,什么阶层的妇女都喝,因为这种药物很便宜(以戈弗雷香料甜酒的形式出售),可以帮助她们度过妇女们特有的漫漫长夜。总之,那东西跟我们时代的镇静剂差不多。至于波尔蒂尼夫人何以要饮用此种药剂,我们则不必追根究底。但有一点需要点明,正象柯勒律治③曾发现的那样,劳德酊可以使人产生美妙生动的梦境。
  我实在难以想象,这许多年来波尔蒂尼夫人在自己的头脑里竟把康芒岭勾画得象博希④的画那样可怕。她看到每棵树后都有诱人的妖怪,每片树叶下都有法国式的堕落。我认为有一点说出来不会错:即康芒岭与她潜意识中所有那些肮脏的东西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波尔蒂尼夫人咆哮过后,她自己和莎拉都陷入了沉默。炮既已放完,波尔蒂尼夫人也就改变了策略。
  --------
  ①在英语中,上帝(Lord)与劳德酊(Iaudanum)的开头几个字母的发音相同,医生用谐音,读成Lordanum,故曰亵渎神明。
  ②基督教徒们举行圣餐时喝的葡萄酒。
  ③柯勒律治(1772—1834),英国著名诗人,也是个鸦片老客。据传说:有一天晚上,他抽鸦片之后昏昏欲睡,梦中写了一首诗。这首诗即英国文学史上著名的诗篇之一,《忽必烈汗》。
  ④H·博希(1460—1516),荷兰画家。
  “你太使我伤心了。”
  “可我怎么知道呢?不允许我到海边,我就不去呗。我要清静,如此而已。这不能算罪过,我不希望因此而被人叫做罪人。”
  “难道你没听说过康芒岭的事吗?”
  “象你所说的那样——没有。”
  波尔蒂尼夫人听后,眼里看着那愤怒的姑娘,心里感到有些窘迫。她记起来,莎拉到莱姆镇的时间还不长,很可能不知道康芒岭的坏名声。
  “那么好吧,我要把话说在前头。我雇的佣人谁也不准到那种野鸡才去的地方,谁也不准接近那个地方。你应当约束自己,到象样的地方去散步。懂了吗?”
  “是的,我必须在正经的地方散步。”一阵可怕的沉默。波尔蒂尼夫人以为莎拉在讽刺她,但她看到她只是垂着眼皮,好象在自言自语。
  “那么,不再扯这件蠢事儿了。我这样做是为了你好。”莎拉小声说道:“我知道。”随后,她又加了一句:“谢谢您,太太。”
  她没有再说什么,翻开《圣经》读了波尔蒂尼夫人标出的那一节,就是她们第一次见面时她选的那一节——《诗篇》第一百一十九节:“品行端正、遵守上帝法度的人必有厚福。”莎拉读起来调子低沉,看上去毫不动情。波尔蒂尼夫人坐在那儿,望着房间老远地方的那个黑影。老太太象一尊异教徒偶像,板着铁石般的无情面孔,对于面前的血腥祭品无动于衷。
  那天深夜,可以看到——至于谁看到,我实在无可奉告,大概是只猫头鹰吧——莎拉站在黑暗卧室敞开着的窗口前面。整所房子都静悄悄的,街上也一片寂静——那时还没有电和电视,人们九点钟以前便都上了床。已经一点了,莎拉身穿睡衣,蓬松着头发,两眼直勾勾地望着大海。远外黝黑的海面上,有只灯笼眨着昏暗的眼睛朝波特兰岬方向移动着,那是一条船,正驶向法国的布雷波特港。莎拉看见了那一点灯光,但她并没有再想什么。
  但是,假如你走近些,你就会看到她在默默地流泪,泪水挂满了两颊。她站在窗前并非是在等候撒旦的帆船,而是准备从窗口跳下,了此残生。
  我不想描写她在窗槛上摇摇欲坠,也不想描写她向前摆动一下身子,随后倒在自己卧室的破烂地毯上呜咽啜泣。我们知道这件事发生两个星期后她还活着。由此看来那一天她并没有跳下去。我不想说她的啜泣、她的一阵阵泪水预示着她要采取极端行动。不,她的泪水直接来自环境的重压,而不是内心的激动情绪和苦恼——泪水象血从绷带里渗出,缓缓向外流淌,止不住,停不下。
  莎拉是什么人?
  她是从什么阴影中冒出来的?
  ------------------
  
正文 第13章
    造化川流幽幽,
  叶西丝河①蒙蒙……
  ——丁尼生《毛黛》(1855)
    
  --------
  ①叶西丝是古代埃及神话中的造化女神,被看作是明月。丁尼生诗中提及的叶西丝是指流经牛津的一段泰晤士河,与埃及神话并无关系。
  ②葛利叶和巴特都是当代法国新小说派的作家。
  对于上面的两个问题,我回答不出。我所讲的这个故事纯粹是想象。我所塑造的人物在我的脑海之外根本不存在。假如说到现在为止我一直装作了解我笔下人物的思想和内心世界,那只是因为我所采用的是我的故事进行的那个时代被广泛采用的传统写法(就连某些词汇和“语气”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小说家仅次于上帝,他可能并不是无所不知的,但他要装出无所不知的样子。可是我生活在阿兰·罗伯·葛利叶和罗兰·巴特②的时代,倘若此书也要作为一本小说的话,那它就不可能是当代意义上的小说了。
  由此看来或许我是在写一本换了位置的自传,或许我现在正住在我的小说所描写的某幢房子里,或许查尔斯就是我乔装的。或许本书只是个玩笑罢了。象莎拉那样的现代女人是有的,可是我一向不理解她们。或许我只是在给你一本以小说形式写成的论文集。或许我不应该在每一节前引用卷头语,而应冠以这样的标题:“在生存的水平线上”,“进步之梦幻”“小说形式发展史”,“论自由的缘起”,“维多利亚时代被遗忘的某些方面”,等等。
  或许你认为小说家只要准确地牵动线绳,他的木偶们便会活龙活现地表演起来,还会根据要求来说明它们的动机和目的。话到此处(第十三章——阐述莎拉的真实思想状态),我很想把一切——或者说一切重要的事情——都告诉你。可是我蓦地发现,我很象置身于清冷的春夜里的人,正站在草坪上,注视着莫尔伯勒楼上那个昏暗的窗口。我深知,在本书的现实环境中,莎拉无论如何也不会擦去眼泪,探出身来,用一章的篇幅讲些别人意想不到的事。在弯弯的月亮升起的时候,要是她瞥见我站在那儿,她必定会抽身而去,消失在房间的黑影中。
  不过,我是个小说家,不是站在草坪上的人——我能够跟踪她到我愿意跟踪的地方吗?请不要忘记,可能并不等于允许。丈夫常有可能杀死妻子,妻子也有可能杀死丈夫,杀人后便溜之大吉,可是他们并不那样做。
  你可能以为小说家都事先拟好计划,然后按计划写作,这样,第一章所预言的未来事件到第十三章时一定会成为现实。其实,小说家著书的原因是各式各样的:为金钱,为名声,为父母,为朋友,为写书评的人,为自己热爱的人;出于虚荣,出于自豪,出于好奇,出于乐趣。说到出于乐趣写作。他们就象制作家具的技术工人一样喜欢制作家具,象醉汉一样喜欢饮酒,象法官一样喜欢断案,象西西里人一样喜欢从背后向敌人开一枪。写小说的原因之多足可以写成一本书,而且它们都是真实的,当然这些原因对某个作家来说并非都对得上号。只有一个原因适用于一切小说家:我们都希望尽可能把世界塑造得象现实世界一样真实,但又跟现实世界不完全相同,也不同于过去那个世界。这就是我们不能有计划的原因所在。我们知道,世界是个有机体,而不是一部机器。我们还知道,一个塑造出的真实世界必须独立于其塑造者。一个计划的世界(一个充分显示出计划性的世界)是一个僵死的世界。只有在我们笔下的人物和事件开始不受我们的约束时,它们才开始变得活生生的。当查尔斯离开站在悬崖边缘的莎拉时,我命令他直接回莱姆镇去,可是他并没有那样做,而是转身走下坡,无缘无故地到牛奶房去了。
  呃,你可能会说,我的实际情况是——我写着写着,忽然灵机一动,觉得让查尔斯停下来喝碗牛奶,让他再次跟莎拉相遇,这样的写法更聪明些。此话自然有其道理,可以解释我的那一段描写。然而,我只会报导——而且我是最可靠的目击者——我觉得,去牛奶房的那个主意明显地出自查尔斯,而不是出自我本人。这是实际情况,并不仅仅是因为他开始得到自由。再说,倘若我希望他是位真实的人物,我就得尊重他的自由,而废弃我为他规定的任何貌似神圣的计划。
  换句话说,为了使我自由,我就得给查尔斯,给蒂娜,给莎拉,甚至给面目可憎的波尔蒂尼夫人以自由。何谓上帝?完美的定义只有一个,即允许别人保持自由。我必须遵从这一定义行事。。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