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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4:城市之光

_8 雷米(日)
“你……你是谁?”
黑影轻轻地笑了一声,转过身去不再理他。
他不敢再有大动作,暗自用力挣扎着。很快他就绝望了,足足缠绕了十几层的胶带根本无法挣脱。
他咂咂嘴,感到嘴巴里几乎已经干透了。
“我的手机是刚买的……三千多块……钱包在上衣里……卧室的床头柜里还有一些现金……”
黑影毫无反应,依旧靠在窗边,似乎在向外张望着。
“……还有银行卡,也在钱包里……你放了我,我告诉你密码……一切好商量。”
沉默。
“你……你到底想要……”
“你瞧。”黑影打断了他的话,夹着烟的右手指向东南方,“在这里能看到她的家。”
谁的家?他最初还有些莫名其妙,几秒钟之后,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是的,那是她的家,一个近日来让他不敢注视的地方。
破碎的窗户。焦黑的墙壁。扭曲的栅栏。
他又拼命扭动起来,沉重的沙发被拽得嘎吱作响。
“你是谁?她的老公,还是她弟弟?”
黑影不再作声,只是把手里的香烟摁熄在烟灰缸里,随即,小心翼翼地把烟头放进自己的口袋。
这个不祥的动作似乎预示着某种结局。他一下子恐惧到了极点,一边继续挣扎,一边哀求着:“我真的不是有意的……你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我可以赔钱……”
黑影没有理会他,自顾自地在房间里四处走动,脚下不时传来奇怪的沙沙声,听上去,似乎他的脚上套着塑料袋。
随着他的走动,各个房间里陆续传来关窗及拉动窗帘的声音。很快,黑影又返回他的身边,这一次,他拉上了客厅里的窗帘。
“好像有点闷,是吧?”黑影的语气轻松,似乎在讨论一件与眼前的情景完全无关的事情。
他已经彻底失去挣扎的力气,只能大口喘息着看着对方。
黑影摸到门前,拎起一个方形的物体,从黑影的动作来看,那东西似乎很沉重。
紧接着,黑影走到窗帘前,举起那物体上下挥动起来,随着他的动作,一股刺鼻的气味在室内蔓延开来。
他吸吸鼻子,大脑里瞬间就一片空白。
是汽油。
黑影不停地挪动脚步,客厅里的各个角落都被泼洒上那致命的液体。最后,他把剩余的汽油统统倒在沙发上。
“抱歉,用了你车里的汽油。”黑影有些气喘,把那个方形物体放在他的身边。是一个白色的塑料桶。
“灰色五菱,对吧?”黑影笑了笑,“明天恐怕你不能开车了——当然,如果你还有机会开的话。”
他已经意识到黑影要干什么,一边本能地向后缩,一边拼尽全身力气喊起来:“救命啊!救命……”
刚喊了两声,黑影就把一只手按在他的嘴上。他感到了针织物的柔软,看来,黑影戴了手套。
也正是此时,他才真正近距离地看到那个人。然而,在一团漆黑的室内,他只能分辨出一双闪着寒光的眼睛。
黑影的声音同样冰冷:“别逼我做我不愿做的事情,好么?”
他的眼泪流出来,呜咽着点头。
“老婆和孩子呢?”
“去……去娘家了。”他哭出声来,“发生了那件事,家里……家里已经没法呆了。”
“很好。”黑影点点头,语气平缓,“说到那件事,平心而论,不能完全怪你。”
“是是。”他似乎感到一丝生的希望,忙不迭地说道,“我真的不是有意的,如果我知道会出那么大的事,我怎么也不能……”
“来打个赌吧。”黑影打断了他的话,“看看你会不会幸运一些。”
说罢,黑影掏出一部手机,他看了看,正是自己那部。
黑影在键盘上按下“119”三个数字,随即,手上又多了一把刀子,看上去非常眼熟。
“在厨房借用的,不介意吧。”黑影把刀抵在他的脖子上,颈动脉附近的皮肤立刻传来刺痛感,“报火警,多余的话一句都不要说,听明白了么?”
他直直地盯着黑影,连连点头。
黑影按下了拨通键。
很快,听筒里传来一个冷冰冰的女声。
“119报警台……”,“火灾,快来救火,救救我……”
他急忙叫起来,“快点派人来,快点!”
“火灾发生地点?”
“富都华城A区9号楼633,快点来人救我!”
“什么类型的火灾,电火还是油火……”
接线员话音未落,黑影已经挂断了电话。
“很好。”黑影似乎很满意,甚至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随即,他就在衣袋里摸索起来。
他很清楚黑影要做什么,也知道已经无法阻止他。在极度的恐惧与绝望中,只能苦苦哀求着:“别这样……求求你……我知错了……”
黑影自顾自地走到窗前,掏出打火机,点燃了已经浸透了汽油的窗帘。
火噌地一下烧起来,黑暗的客厅里霎时亮如白昼。
“如果我没估算错的话,你大概还有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黑影走到门口,打开房门,“看看你的运气如何吧。”
他笑了笑,在火光的映衬下,瘦削的面庞棱角分明。《小说下载|贼吧Zei8。Com电子书》
“不知道这一次,会不会有人像你那样,把车停在消防车道上。”
说罢,他就转身带上房门,临走时,又加上一句。
“现在,你可以唿救了。”
宁静的午夜被消防车的刺耳啸叫打破,铁东区消防大队的消防员们迅速赶到了富都华城A区门口。对他们而言,扑救火灾并不稀奇。稀奇的是,在半个月之内,同一居民小区连续发生两起火灾。
更稀奇的是,居然又有一辆面包车停放在消防车道内。
而最稀奇的是,他们对这辆面包车非常熟悉。
“他妈的,见鬼了。”中队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跳下消防车,反复看了那个车牌几遍。没错,就是这辆该死的灰色五菱面包车。
他对闻讯赶来的保安吼道:“车主呢?赶紧让他把车挪开!消防车开不进去!”
保安面如土色,浑身筛着糠:“联……联系不上,这大半夜的……”
中队长骂了一句,指挥队员们下车,步行前往火灾地点,寻找小区内的消防栓准备灭火。同时,他要求保安员配合他们尽快疏散9号楼里的居民。
不远处,9号楼633室里,凶猛的火苗正翻卷出来,贪婪地舔舐着楼体,大团大团的黑烟从破碎的窗户里涌出。即使相隔几十米,爆裂的玻璃脆响仍清晰可辨。
中队长的眉头越皱越紧,即使现在调重型吊车也无济于事。等吊车赶到现场,拖走这辆该死的面包车,火灾早就无法控制了。
不到几分钟,9号楼下已经挤满了被疏散出来的居民。大多数人都披着床单或者被子,也有人拎着皮包、电脑等贵重财物。大家的目光却出奇地一致,都看着正熊熊燃烧的633室。
消防员们已经找到了消火栓,正七手八脚地连接水带。这时,人群中突然挤出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一把拽住中队长,带着哭腔喊道:“那是我家,我老公还在里面……快救人哪……救人哪!”
中队长既无奈又烦躁:“消防车被堵在外面了,怎么救?”
女人茫然的目光投向那辆堵住消防车道的灰色面包车,突然瞪大了眼睛。
“撞开它,撞开它!”她连滚带爬地跑到车旁,“你们用消防车撞开它!”
中队长咬咬牙,耐住性子好言相劝:“你别着急,我们正在联系车主……”
“不用联系了,”女人已经几近疯狂,满脸都是恐惧,“这辆车是我家的!我能做主!”
“什么?”中队长难以置信,他看看火光熊熊的633室,又看看那辆灰色面包车,“堵住消防车道的……是你家的车?”
几分钟后,消防车强行撞开那辆堵路的车,几股高压水龙终于喷射到6楼。然而,由于火势太大,整整二十分钟后,火势才被完全控制。
等到大火被彻底扑灭,消防员进入火灾现场后,天色已微明。
之前,女人已被明确告知,火场里的人已无生还可能。女人顿时晕厥过去,被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经过消防员的搜索,在起火点633室内发现一具被烧焦的男尸。经初步鉴定,起火原因为汽油遇明火燃烧。结合死者手腕及脚踝处未燃尽的胶带残留物,初步判定为人为纵火。案件遂移交至当地公安机关。
警方接管案件后,立刻着手进行调查。
经查,死者吴兆光,男,36岁,生前系C市西城电子市场私营业主,经营电脑配件。本年11月3日凌晨1时许,吴兆光家中发生火灾,吴兆光死在火场中。
中心现场为铁东区富都华城A区9号楼633室,亦即死者吴兆光的私宅。住宅为三室两厅结构。人户门为单侧内开铁制防盗门,门锁完好。门口鞋柜下方有一只塑料拖鞋(左脚)。起火点在客厅。除卫生间及北卧室外,室内大多数物品均遭焚烧。客厅东侧有一组布艺沙发,经火烧后仅剩钢质框架,且部分塌陷。沙发下方有另一只塑料拖鞋(右脚)。沙发西侧80cm处有一融化变形的塑料制品,初步判断为塑料桶,从中提取到汽油焚烧后的残留物质若干。
死者尸体位于沙发的西侧,呈侧卧状、头北脚南,尸体上面覆盖着大量火烧后的衣服残骸。在死者手腕及脚踝处均发现半融化胶状附着物,怀疑死者生前曾被胶带束缚手脚。
从尸检情况来看,尸长174cm,全身大面积烧伤,以左侧为重,已呈焦炭状。躯体右侧身下衣物尚存,全身上身残存衣着由外向内依次分为卫衣和棉质背心两层,下身穿家居裤、衬裤、内裤等三层,脚穿棉袜。
尸检情况表明,尸体表面有红斑及水泡,部分皮肤炭化,皮肤裂开呈直线,创口表浅,无出血。尸体四肢蜷曲,唿吸道、胃、十二指肠内有吸人及咽下的烟灰颗粒,唿吸道内有热灼伤,唿吸道黏膜充皿水肿,组织坏死并形成溃疡。在心脏及大血管内的血液中均检出一氧化碳的成分。此外,尸表无明显外伤。舌骨及甲状软骨无骨折,颞骨岩部无出血。未见损伤性颅骨骨折。毒物化验未见异常。上述尸体征象表明死者系被焚烧致死。
现场已遭焚烧,加之火灾扑救中高压水龙冲刷,原始形态已遭破坏。经现场勘查,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
据负责扑救现场火灾的铁东区消防大队第二中队相关人员介绍,当晚一时左右,他们接到指令前往火场扑救火灾。消防车行至富都华城A区9号楼附近,发现唯一的消防车道被一辆车牌号为CA3589E的灰色五菱面包车堵住,无法抵达9号楼楼下。鉴于火势较大,消防员只能徒步前往火场并用园区内的消防栓展开扑救。随后死者家属抵达现场,在她的要求下,消防车强行撞开灰色五菱面包车,但为时已晚。
耐人寻味的是,阻挡消防车通过的那辆面包车,恰恰就是死者吴兆光所有。
警方在119报警台调取了报警录音,经死者家属辨认,确定报警者即为吴兆光本人。这成为本案的重大疑点之一。从现场勘查及尸检情况来看,死者生前曾被束缚手脚,那么,他是如何拨打电话报警的?
另一个疑点是,警方经过对死者的调查,认为死者当晚将车辆停放于消防车道内的可能性极小。这个结论,来自于死者的特殊身份。
半个月前的一个下午,富都华城A区7号楼632室(顶楼)发生火灾。居民侯永梅在家中洗澡时,客厅里的香熏蜡烛引燃了茶几上的报纸。待侯永梅发现时,客厅里已是火光熊熊。她急忙扑救,却毫无成效。慌乱之下,她先后拨打了火警及丈夫的电话,随后,躲到阳台上唿救。
铁东区消防大队接警后,迅速赶到火灾现场。但是,由于7号楼下的消防车道被一辆车牌号为CA3589E的灰色五菱面包车堵住,无法及时展开扑救。
此时,7号楼632室内的火势已经非常猛烈,火舌已翻卷至阳台上。侯永梅在阳台上无处躲藏,加之为预防犯罪分子从楼顶人室,侯永梅在阳台上加装了防盗栅栏。即使消防队员在楼下铺设充气垫,侯永梅也无法逃出。
在后背灼热的炙烤下,侯永梅只能竭力把四肢伸出护栏外,凄厉绝望的惨唿声让人不忍去听。
等面包车的车主吴兆光匆忙赶到现场,将车开走的时候。侯永梅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卡在防盗栅栏里,一动不动了。
经消防员奋力扑救,火灾于两小时后被彻底扑灭。将死者侯永梅的尸体从防盗栅栏上解下的时候,她已经几乎被烤熟了。随着尸体的分离,皮肤和熟肉都粘在防盗栅栏上。一名刚人队不久的消防员当场呕吐不止。
死者的丈夫程原在火灾发生后就赶到了现场,失去理智的他几次欲冲入火场拯救妻子,都被消防员拦住。因此,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妻子在惨唿中慢慢悄无声息,变成一具焦尸。
事发后,据吴兆光讲,他购车时,园区内已无多余停车位。所以,他只好尽可能在园区内寻找空地停车。
案发当天,吴兆光和生意伙伴中午在外用餐,还喝了不少酒。回家后,他把车停靠在7号楼下,即返回9号楼的家中睡觉。被园区内的嘈杂声惊醒后,他下楼看热闹,这才发现是自己的车堵住了消防车。
据铁东区消防管理部门调查,富都华城建成至今已有六年的时间,园区内的停车位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因此,在园区内胡乱停放机动车的现象非常普遍。根据这一情况,铁东区消防管理部门向富都华城的物业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的通知,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重罚之下,物业公司也对园区内的乱停车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好在业主们目睹了惨烈的火灾之后,对物业公司的整改措施都表现出积极配合的态度。
与此同时,C市的新闻媒体对这一惨剧先后作出深入报导,唿吁市民改变陋习,保证拯救生命的消防车道畅通无阻。C市消防管理部门也在全市范围内对占据消防车道的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先后有多家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并被处以罚款。
在这一背景下,吴兆光再次把车停在消防车道上,而且是自家楼下,显然是不可思议的。
然而,同一个园区,同样的事故,同一辆阻碍消防车的灰色五菱面包车,让本应畅通的生命通道再次变成死路。
警方掌握了上述情况之后,第一时间排除了死者吴兆光自杀的可能。
首先,吴兆光生前手脚均被束缚,不符合自杀现场的常理;其次,被活活烧死是最为痛苦的死法之一,如果吴兆光想自杀,大可以采用别的方式;再次,吴兆光曾拨打了火警,如果他一心求死,并采用如此惨烈的自杀手段,就不可能再向消防队求救;最后,如果把吴兆光再次堵住消防车道的行为理解为阻碍消防队对自己施救的话,同样不合情理——倘若吴兆光只求速死,跳楼是最直接的办法,何必要放火呢?
而且,从吴兆光在7号楼发生火灾后的表现来看,以死谢罪的可能性不大。死者的丈夫程原多次找到吴兆光,要求他赔偿火灾导致的经济损失、死者的丧葬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70余万元。同时,受火灾影响的7号楼其他住户也要求吴兆光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吴兆光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即使有,主要责任也在于物业公司未能提供足够的停车位。至于赔偿,吴兆光只肯拿出1万元,作为“人道主义慰问金”给程原。对于其他住户的索赔要求,吴兆光一律拒绝。
吴兆光的强硬恋度引起程原和其他受害者的强烈不满,情绪激动之下,吴兆光家的玻璃先后多次被砸坏,自家的防盗门也被砸出几个大坑。吴兆光为保家人安全,让妻子带着女儿回了娘家,自己留下看家,并声称,要去法院控告那些破坏自己财产的人。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不惜以自焚的手段来向死者谢罪呢?
因此,警方将本案定性为人室纵火杀人,并展开侦查。而就在此时,有人提出,再次抽调C市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的方木配合侦查。
这个人,就是杨学武。
第十一章 同态复仇
杨学武的突然造访让方木感到有些意外,本能地以为那两起杀人案有了新的线索。等杨学武把案情简单陈述了一遍之后,方木也迅速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凶手把车开到了消防车道,对么?”
杨学武点点头。
按照他的推断,凶手虽然和平入室,但是从死者的鼻腔内验出了乙醚的成分。这说明凶手并非死者熟识的人,而是采用骗死者开门,进而通过麻醉死者的方式入室。
至于欺骗的手法,杨学武认为和走廊里的电箱有关。因为在进行现场勘查的时候,警方发现部分灯具呈开启状态,而走廊里的电闸却被拉了下来。遂推断是凶手拉断电闸,趁死者出门查看时,用乙醚将死者麻醉后,拖拽入室。门旁的左脚拖鞋也可以验证这一推断。
据分析,凶手在室内曾停留过一段时间,包括束缚死者及泼洒汽油,并胁迫死者拨打火警电话。纵火后,凶手将死者的灰色五菱面包车停放至消防车道,而后离开。
如果杨学武的上述推断成立,那么凶手的动机就是一个谜。
倘若他想杀死吴兆光,将其麻醉后,可以轻而易举地致其于死地。就算他希望吴兆光死于极其痛苦的焚烧,浇上汽油点火便是,何必放起一把火,又让他拨打火警电话呢?更何况他还特意把车停在消防车道上,阻碍消防队进场救火。
就在方木思索凶手作案动机的时候,心底竟隐隐泛起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杨学武已经体会到方木的困惑,伸手从包里掏出厚厚一大沓打印纸递给方木。
方木接过来,发现那是一些网页的复印件,看上去,有些是新闻网页,有些是论坛,在每个主题后面,都附随着长长的回帖。
他连看几张,脸色竟起了变化。再抬头时,发现杨学武正意味深长地看着自己。
“你的意思是?”
“对。”杨学武显然已经对方木的想法了然于心,“是他做的。”
随着调查工作的展开,部分线索被陆续汇总至警方。
其中,死者吴兆光的妻子之所以能在案发后迅速赶到现场,是因为在凌晨时分接到了发自丈夫手机的短信。信息内容只有短短几个字:家里着火了,快来救我。吴兆光的妻子回拨过去之后,已经无人接听。
案发第二天,这部既拨打了火警电话,又发送了短信的手机在园区内的花坛里被找到。同时找到的,还有面包车的钥匙。手机仍处于开机状态,来自死者妻子的未接来电多达十余个。那种仍带着一丝侥幸的绝望,可以想见。
经过对手机的检查,除了死者吴兆光的指纹之外,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警方分析,那辆灰色五菱面包车,应该是被凶手开至消防通道的。这辆车作为物证被警方暂时扣押,已拖至分局地下停车场保管。经过对整车进行勘验和检查,特别是车门把手和方向盘及离合器、油门、刹车等部位,但是,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由此可以推断,凶手在作案时应该戴了手套和脚套。
又是一桩无迹可寻的谜案。
如果从案件的表像特征上无法找到突破口的话,也许,分析凶手的心理痕迹就成为最后一条可以尝试的思路。
方木认为,凶手的作案手法体现出明显的“报复”的动机。
这一点,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实际上,警方从侦查伊始就将嫌疑人锁定在侯永梅的丈夫程原身上——不会有人比他更加憎恨死者吴兆光。然而,调查结果显示,程原在目睹妻子被活活烧死后,一直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
由于住宅遭遇严重焚烧,短期内并不适合居住,况且那粘附着妻子皮肉的防盗栅栏依旧立在窗前。所以,程原在火灾发生后一直借住在母亲家里。案发当天至次日,程原一直没有离开母亲家。这一点,已经得到程原的母亲的证实。此外,程原并不具备驾驶资格,也不会开车。警方曾考虑程原雇凶杀人的可能,然而,对程原近期的手机通话记录及交往人群进行排查后,发现并无异常。
在方木看来,虽然可以把凶手的动机确定为报复,但是,这起纵火案显然不同于一般的报复杀人。在某种程度上,凶手非常完美地“复制”了第一起火灾。
首先,死者均被困于室内,无法逃脱;
其次,火灾无法得到及时扑救的原因都是消防车道被堵住,而且,罪魁祸首都是同一辆车;最后,死者家属都在火灾后抵达现场,目睹亲人被活活烧死。
尤其是最后一点,用吴兆光的手机向死者妻子发出短信的,应该是凶手本人。凶手发送这样的短信,其目的并非是救人,而是让死者的妻子来火场“欣赏”丈夫被烧死的过程。
死者在火场内,感受到同样的绝望与恐惧。
死者的家属在火场外,感受到同样的焦急与痛苦。
消防员在扑救过程中,感受到同样的愤怒与无奈。
这样一来,凶手的作案手段就表现出强烈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味道。一个人,因为自己的无公德心的行为,导致另一个人惨死。而同样的报应,最终纤毫无差地落在自己身上。
这种在犯罪现场呈现出来的气质,与第47中学杀人案及富民小区杀人案何其相似!
据此,方木向负责侦办此案的单位郑重提出,要将三起杀人案合并侦查。理由是:其一,三起案件反映出嫌疑人相似的犯罪心理定势。因体罚而导致学生自杀的教师(第47中学杀人案);因贪利而将生母逐出门外的逆子(富民小区杀人案);因忽视公共安全而致他人惨死的车主。在凶手看来,这三个人身上都有某种“恶”。这种“恶”,并非寻常意义上的大奸大恶。然而,对凶手而言却是不可饶恕的。
虽然从现有的证据资料来看,凶手与这些死者并无生活上的交集,甚至连那些“恶行”的间接被害人都算不上。然而,在他的内心,也许已经把自己当作一个惩罚者,并拥有让这些所谓的“作恶者”自食其果的权力。也就是说,他似乎对那些死者的“恶行”感同身受,并竭力想把这种感受,反作用于作恶者身上。
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的、近乎直线般的作恶——报应的思维。在某种意义上,它非常符合人类复仇文明中的一种——同态复仇。亦即以牙还牙,以血洗血。而与这种比较原始的报应观念相关的另一个词是:公平。换句话来说,凶手用这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手段,来实现他内心中的所谓公平与正义。
于是,魏明军像于光一样,用计算数学题与时间和生命赛跑;
姜维利应验了自己的狂妄,重回“子宫”,并在温暖的“羊水”中宛若婴儿般倒悬;
吴兆光则再次被自己的车堵住了生命之路,只不过,这一次死于熊熊烈火的是他本人。
此外,这三起案件引起的社会轰动效应也恰恰是凶手最希望看到的。
当那三名被民众口诛笔伐的“作恶者”相继以极具宿命感的方式死去时,拍手称快者大有人在。似乎整个社会的激烈情绪都从这些命案中得以宣泄。他得到了肯定,甚至是赞扬,似乎也更加确信自己的行为并不违反道德,至少是维护公平与正义所必需的。
在某种程度上,凶手的犯罪心理定势在这种外部环境中再次得到巩固和加强。他敢于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多次犯案,也印证了这一点。
其二,被害人相似。从表面意义上来看,三起杀人案的被害人的自身属性几乎毫无相似之处。除了性别相同之外,被害人的职业、学历程度、家庭成员情况、社会交往关系、经济状况都有很大差异。然而,在对三名被害人进行被害风险评估之后,就能够发现,在遭受侵害的风险程度上,三名被害人有高度相似之处。
那就是,三名被害人都曾是“名人”。这种突如其来的“名声”,都来自于死者生前的所谓“恶行”。经新闻媒体披露后,他们的所作所为都被展示在公众的视野之内,并迅速成为街头巷尾讨论的热点。
在媒介的引导及渲染下,他们的“恶行”都被无限放大,从无心之失或者一意孤行变成千夫所指。严厉谴责者有之,喊打喊杀者有之。一面倒的舆论让这些普通人一夜之间成为全民公敌。
魏明军和姜维利的“臭名昭著”自不必多言,在侯永梅被烧死后,吴兆光同样在舆论的重压下苦不堪言。除了纸质媒体连篇累牍的报导之外,电视、广播中也将他和那辆灰色五菱面包车反复曝光。特别是在网络上,好事者对吴兆光的相关信息进行人肉搜索后公之于众。从手机号码、住宅电话号码到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甚至吴兆光的妻女及亲属的信息数据都被公开。
从杨学武下载并打印出来的那些网页来看,几乎每个门户网站的国内新闻中,都有关于吴兆光的相关链接,各大搜索引擎中,“吴兆光”与“菱车主”、“消防车道”等都是热门关键词。尤其是网络论坛,每个关于富都华城火灾的帖子下面都附随着大最回复。其中,“烧死他全家”、“无良车主必须付出代价”、“人渣!去死”等触目惊心的字眼数不胜数。
如果把公众发泄到吴兆光身上的愤怒换算成热能的话,他何止会成为一具焦尸,只怕连一点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
这种全民皆言可杀的社会效应,在魏明军、姜维利和吴兆光身上都有明显的体现,而恰恰是这种共性,让三名被害人成为凶手彰显“公平与正义”的目标。不可否认的是,被害人所有的这种舆论背景,大大强化了凶手的作案动机。在某种程度上,凶手的意图与公众情感宣泄的需要高度契合。换句话来说,凶手之所为,即是公众之所想。实际上,凶手似乎成为公众意愿的代言人和执行者。也许,不仅在凶手心目中,甚至在整个社会的视线里,杀死这三个人,虽已触犯刑法,但并不有违道德。于光的母亲直唿其为“大侠”,或许恰恰就是这种心念的体现。
其三,犯罪手法相似。从表面上来看,这三起杀人案的手法各不相同。三名死者分别死于失血性休克、溺死及火灾。然而,透过表面征象,仍可以发现其中的共性。
首先,凶手在作案时都戴了手套以及帽子,并着意清除足迹;
其次,因每次犯案时都需要携带一定数量的犯罪工具,例如保险箱、水囊、水桶及油桶等等,凶手疑似驾驶机动车辆前往犯罪现场;再次,部分犯罪工具性质相同。在富民小区杀人案及富都华城纵火案中,凶手都曾用乙醚来麻醉被害人,并用相同(或相似)的黄色胶带束缚被害人的手脚。值得注意的是,在第47中学杀人案中,凶手用木棍敲击的方式使被害人丧失反抗,而在后两起案件中则使用了乙醚。这似乎表明凶手在系列作案中,对作案手段的风险及可靠系数进行反思,并有意升级,进而选择更有效、保险的手法;最后,凶手在三起案件中,都采用了非常不必要的繁琐程序来完成杀人。从现场重建分析的情况来看,在致被害人死地之前,凶手都已将被害人彻底制服。此时,杀死他们实在是易如反掌。然而,凶手甘愿冒着在现场停留时间过长、随时可能暴露罪行的风险,费时费力地安排了非常复杂的“仪式”来杀死对方。
于是,魏明军被迫用自己的血当作墨水来解题以获得密码。姜维利重回“予宫”并溺死于“羊水”之中,以实现“有能耐你把我塞回去”的狂言。在吴兆光身上,则几近完美地重现了侯永梅被烧死的整个过程。
这种“仪式化”的现场传达出来的意义是,死者曾给他人带来的痛苦,最终都报应在自己的身上。
以凶手的缜密心思,不可能不知道这样一个道理:他在现场进行的活动越多,留下痕迹物证的风险越大。他之所以仍然坚持这么做,乃是他希望借此实现所谓“公平”的强烈意愿所致。换句话来说,单纯杀死三个被害人,并不能充分满足凶手的内心需要。致其于死地,固然是凶手追求的目标。然而,相对于死亡这一结果,凶手显然更看重死亡的形式。而且,通过这些极具宿命感及形式化的“仪式”,凶手一方面得到了某种情绪及心理的宣泄,另一方面,他也试图借此向整个社会传达这样一个信息:善恶有报。
尽管方木提出的以上依据与传统的并案侦查条件并不完全符合,且多是出于主观推测,然而,在杨学武的大力支持下,市局最终还是同意了方木的主张,并从市局及案发地所属的数个公安分局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
三起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被统一整合,集中到专案组做分析处理,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侦查方向及范围。与此同时,方木也接受了一个任务:为凶手做心理画像。
简单地说,方木要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对凶手的动机、行为、目的及其心理特点进行相关分析,进而对凶手的相关属性进行描述。这种描述,将为警方提供一份较为直观的嫌疑人特征描绘提纲,以便缩小排查范围,并预测新的犯罪可能性及其特点,在确定侦查方向的同时,也提出防范工作的重点。
在一般情况下,犯罪心理画像所依据的信息主要来自于现场勘查以及对被害人、现场感知人(例如目击者)的分析研究。从这三起案件来看,几乎不存在现场感知人。而且,凶手在现场留存的明态痕迹少之又少。然而,没有信息,本身就是一种信息,也能在某些方面说明嫌疑人的心理属性。
从现有情况来看,这项任务无疑是很艰巨的,而且,它的意义在于能够指明侦查方向。否则,一切侦查活动都只能是无的放矢。专案组只给了方木五天时间。
所有人都在期待,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第十二章 他的样子
你曾经留意过身处其中的这度城市么?
其实,它每天都在变化。只是行色匆匆的我们,很少愿意停下来仔细分辨它的每一丝变迁。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会突然意识到旁边的一座高楼已经拔地而起,或是熟悉的一条街路已经面目全非。这些会给我们带来小小的讶异,然而,在我们漫长的一声中,这些许变化实在是太不起眼了。
我们是如此熟悉它,以至于常常忽略它。
不过,对于某些人而言,这座城市简直是完全改变了模样。
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夜晚,一再普通布过的居民小区里,有一间再普通不过的临街商铺。
“玫瑰物语”西点屋的女老板有些不安地看着门外,就在五分钟前,拿个蓄着浓密胡须的瘦弱男人第四次经过门口。
她看看手表,时针已经指向9点15分,早已过了关门打烊的时间。可是,他不敢出去。
今天下午,这个奇怪的男人来到了她的西点屋。她热情地迎上去,却发现这个顾客的兴趣并不在柜台里那些糕点上。相反,他在店里转来转去,不停地翕动着鼻翼,视乎在寻找某种味道。
等她第三次问道:“先生,你想买点什么?”拿男子仿佛才如梦初醒似的回过身来,定定地看了她几秒钟后,反问道:“这里……以前是一家麻辣烫,对么?”
她的心一沉,年初以难以置信的低价租下这间商铺的视乎,她就曾心存疑虑。之后,在街坊们的零星议论中,她知道这间商铺曾被查封,似乎还和几件凶案有关。
她还来不及做出回应,蓄须男子就转身出了店铺。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他几次返回,却并不进来,只是远远地站在外面打雷着自己,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她从好奇、疑惑,最终变得慌乱。于是她电话给男友,让他来接她下班。
就在她即将失去耐心的时候,男友终于气喘吁吁地赶来。在她的嗔怪中,男友赔着笑脸关灯,拉下铁门,挽着她离开西点屋。
她没有看到,就在不远处的楼角里,一双失望的研究目送她和男友消失在夜色中,蓄须男子扔掉烟头,一直蠢蠢欲动的身体更加燥热。他抬头看看悬挂在天边的月亮,伸手解开了领扣。一股晚秋才有的寒冽空气灌进来。他打了个激灵,浑浊的双眼也有了些许光亮。
蓄须男子把手插在衣袋里,慢慢地向路边走去。
这一走,就是几个小时,直到子夜时分,路人渐稀的时候,他还在不知疲倦地走着。
这种漫无目的的行走,似乎是这段时间以来他唯一能做的事情。经过三年的治疗之后,他似乎找回了曾经的自己,又似乎没有。唯一能肯定的是,他已经对这个城市彻底陌生了。
于是,在每天的大部分时间中,他都选择在城市里游荡。即为需找眼熟的痕迹,也为慢慢熟悉陌生的新事物。在此期间,他有过拿些久违的冲动,比如今天在西点屋遇到的女孩。然而,他并没有冲动到就地按到她们。一来条件不允许,二来,他总是会想起那些电击和束身衣。
拿回让他躁动的身体瞬间就委顿下来。
这道双脚已经酸胀到再难以行走的时候,他才踏上回家的路。
他并不愿意回家,相遇那个冷清、简陋的房子,他更愿意呆在外面。好歹还有阳光、热闹的商场、车流穿梭以及那些打扮漂亮的女人。而那个只有四面白墙和简单家具的老屋,容易让他想起被囚禁了三年多的精神病院。更何况,警察会时不时地找上们来,粗暴地询问他最近做了什么,去了哪里,和什么了见过面。
然而,他必须找个地方睡觉。
凌晨2点半,蓄须男子宛若孤魂野鬼般回到同发热力公司家属区。此时已是万籁俱寂,他摇晃着穿过男鞋漆黑一片的楼群,不时必脚下的杂物绊得踉踉跄跄。在她的脸上看不到多余的表情,只有疲惫与麻木。那浓密的胡须仿佛是荒草一般,在她的皮肤里吸取了所以的养分,以至于那张脸宛如面具一样毫无生气。
好不容易挨到自家楼下,他仰起头来分辨了一会儿,似乎在她离家大半天时间里,这栋楼也变得陌生了。
他摸出钥匙,借着一点微弱的月光寻找钥匙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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