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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骨头-【美】艾丽斯·西伯德

_2 艾丽斯·西伯德(美)
弗妮微笑地拉着我的左手,把我的手放在她双手之间。
我想轻吻她的面颊或是让她抱抱我,但我什么也没做,反而看着她慢慢离去。
弗妮蓝色的衣裙离我越来越远,我知道她不是我妈妈,我不能玩这种假装的游戏。
我转身走回广场上的阳台,濡湿的空气沿着我的大腿蔓延到手臂,无声无息、轻轻柔柔地沾上发根。我想到晨间的蜘蛛网,网上沾满了有如珠宝般的露珠,以前我却不假思索,轻轻一挥就毁了它。
第一部分我私藏了这张偷拍的照片
十一岁生日的早上,我一大早就起床,大家都还没起来,最起码我是这么想。我偷偷摸摸地走下楼,朝饭厅看了又看,我猜爸妈把礼物放在饭厅,但饭厅里却没有任何像是礼物的东西,餐桌上还是像昨晚一样空空的。但我一转身就看到客厅里妈妈的桌上摆了一样东西,妈妈的桌子相当别致,桌面永远一干二净,我们管它叫“付账单的桌子”。桌上有一沓包装纸,中间摆了一个还没有包好的相机,我一直想要一部相机,我已经苦苦哀求了好久,几乎认定爸妈绝不会买给我。我走到桌前仔细瞧瞧,那是一部傻瓜照相机,旁边还摆着三卷胶卷和一个四角闪光灯。这是我第一部相机,有了它,我就可以实现成为野生动物摄影师的梦想。
我四下观望,没看到半个人,隔着半张半掩的百叶窗,我看到葛蕾丝·塔金。(妈妈喜欢把百叶窗拉得半张半掩,她说这样房子看起来比较美观,但又和外界保持一定距离。)葛蕾丝住在街尾,在一所私立学校上课,我看到她脚踝上绑了东西在街上走来走去,我立刻装上底片偷偷地跟踪,一面想象自己长大后追踪野象和犀牛的模样,我现在躲在百叶窗和窗户后面,长大以后说不定藏身在高高的芦丛之间。我用没有拿相机的那只手拉高睡衣的下摆,静悄悄地、甚至可以说是鬼鬼祟祟地跟着葛蕾丝移动,我走过家里的客厅,前门,一直跟到房子另一边的小屋,我看着她越走越远,忽然想到我若跑到后院,就没有东西阻碍视线了。
因此,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屋后,却发现已经有人打开了通往后院的小门。
一看到妈妈,我马上忘了葛蕾丝。我从没见过妈妈坐得这么直,神情显得这么恍惚,她面向后院,坐在走廊外的一把铝质折叠椅上,手上拿了一个小碟子,碟子上是一杯她常喝的咖啡。那天早晨妈妈还没涂口红,所以咖啡杯缘没有口红印,或许她晚一点才会涂口红吧。但她为了谁上妆呢?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为了爸爸?还是我们?
“假日”坐在喂小鸟的水盆旁快乐地喘气,它专注地看着妈妈,没有注意到我。妈妈直视前方,目光似乎延伸到无边无际的未来。在那一刻,她不像我的妈妈,像一个和我没任何关系的陌生人。我从未看过妈妈露出这副神情,她脸上的肌肤白皙,没有化妆依然柔嫩粉润,睫毛与双眼颇具整体美。妈妈在酒柜里藏了一些裹着巧克力的樱桃,这是她的私家珍藏,爸爸想吃樱桃时,总是缠着妈妈,叫她“海眼姑娘”,此时我终于明白爸爸为什么这样叫妈妈,我本来以为这是因为妈妈的眼睛是蓝色的,现在我才知道这是因为妈妈的眼神深邃,有如神秘莫测的大海,令我看了有点害怕。我灵机一动,没有多想为什么,只是直觉地想这么做:我要在“假日”看到我,闻到我的气味之前,趁着草地上还沾满了晨间露水,妈妈还没有完全清醒的时候,赶快拿起我的新照相机,捕捉住这一刻。
柯达公司把照片装在一个厚重的大信封里寄回来,我一看到照片就分辨出不同,在所有照片中,只有在第一张照片里,妈妈才是艾比盖尔。她完全不知道我在拍照,照片捕捉到最真实的时刻;我一按下快门,快门声吓了她一跳,自此她又变回过生日女孩的妈妈,快乐小狗的主人,好好先生的太太,另一个女孩和可爱的男孩的母亲,伺弄花草的女主人和笑容满面的邻居。妈妈的眼睛有如汪洋,里面埋藏着说不尽的失落,我以为我有一辈子的时间来了解她,但我只有在那一天才想到这个问题。我在世时就看过这么一次,之后就忘了妈妈内心深处的艾比盖尔;我只想看到我所熟悉的妈妈,永远在她的保护之下,因此,我也没再多想。
我在天堂的阳台上想着那张照片和妈妈,琳茜则半夜悄悄走出房门。我像电影里探头探脑的小偷一样看着她,我知道她想去我房间,也知道她不费什么力气就能打开我的房门,但她打算到我房里做什么呢?我的房间已成了家里的禁地,妈妈碰也不碰。出事当天我匆忙出门,来不及铺床,到现在我的床还是保持原状;我的花斑河马宝宝依然躺在被子和枕头间;那天早上换上黄色喇叭裤之前想穿的一套衣服,也还原样摊在床上。
琳茜走过房里柔软的小地毯,摸摸床上被我气愤之下揉成一团的蓝色裙子和红蓝相间的针织背心。琳茜有一件同样质地、橘红色和绿色相间的背心,她拿起我的背心,把它摊平放在床上,细细地抚平皱褶。背心实在不好看,但却又显得如此珍贵。她轻抚我的背心,我感觉得到她的思绪。
琳茜的手指轻轻划过我床头柜上的金色托盘,盘里放了各种不同的徽章,我最喜欢一个上面写着“痴傻子谈爱”的粉红色徽章,我在学校停车场捡到它,向妈妈保证不戴它。我在托盘里摆了很多徽章,还把一些徽章别在爸爸母校印第安纳大学的巨幅旗帜上。我以为琳茜想拿一两枚徽章戴戴,但她没有,甚至连看都没仔细看,她只是用手指轻轻地抚过托盘上的每样东西。过了一会儿,她看到托盘下有个东西露出白色的一角,她仔细地把它拉出来。
托盘下压的是那张照片。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张嘴结舌地坐到地上,手上仍握着照片。她好像被困在脱了支柱的帐篷中,全身上下被绳索团团围住,几乎喘不过气来。直到拍照的那天早晨,我才看到妈妈陌生的一面;琳茜和当时的我一样,也从未看过妈妈这一面。她看过这卷底片中的其他照片,照片中妈妈一脸倦容,但依然面带微笑;照片中妈妈和“假日”站在门前的茱萸树下,阳光透过树梢落在她的睡袍上,洒下点点光影。但我私藏了这张偷拍的照片,妈妈有她神秘、我们都不知道的一面,只有我看到这一面,我不愿与其他人分享。
第一部分我跨过阴阳界纯属意外
我第一次跨过阴阳界纯属意外,那天是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巴克利在睡觉,妈妈带琳茜去看牙医。那星期家里每个人都同意要努力照常过日子,爸爸给自己指派了一项任务,他要把楼上的客房整理干净,爸爸向来把这里当书房。
祖父曾教爸爸在空玻璃瓶里建造帆船,妈妈、妹妹和小弟觉得特乏味,我却十分着迷,爸爸的书房里到处都是装了帆船的玻璃瓶。
爸爸在查兹·福特保险公司上班,成天和数字为伍,晚上下班之后,他喜欢阅读南北战争之类的书籍或是建造帆船放松一下。每当准备扬帆时,他总是大声叫我过去帮忙。此时船只已紧紧地黏在玻璃瓶底部,我跑进书房,爸爸叫我把门带上,通常我一关上门,妈妈就摇铃叫大家吃饭,妈妈对那些她没有参与的事情,似乎特别有第六感,但如果妈妈的第六感失灵,没有叫我们下去吃饭,我的任务就是为爸爸扶着玻璃瓶。
“扶直,”爸爸说,“你是我的大副。”
瓶口留了一条棉线,爸爸轻轻一拉,哇!船帆缓缓升上桅杆,我们大功告成。我每次都想拍手庆祝,但我扶着玻璃瓶,空不出手来鼓掌。接下来,爸爸用蜡烛烧热拉直的衣架,把衣架伸到玻璃瓶里,很快地把瓶里的棉线头烧掉。他必须非常小心,稍有不慎,瓶里小小的纸帆会起火,甚至轰的一声,把我手上握的玻璃瓶烧成大火球。
爸爸后来做了一个木架取代我,琳茜和巴克利不像我一样喜欢帆船。爸爸用尽招数想引起他们的兴趣,试了几次之后,爸爸放弃了,自己一个人关在书房里。除去我和爸爸,对我们家其他人而言,每只玻璃瓶里的帆船看起来都一样。
那天爸爸一边整理房间,一边和我说话。
“苏茜,我的宝贝,我的小水手女孩,”他说,“你总是喜欢这些比较小的帆船。”
我看着爸爸从书架上取下玻璃瓶,将它们在书桌上排成一列,然后拿妈妈一件撕成布条的旧衬衫擦拭书架。书桌下摆了一排排的空瓶,我们收集了这些瓶子,准备建造更多船只。壁橱里还摆了更多的瓶装帆船,有些是爸爸和祖父一起做的,有些是爸爸独立完成的,有些则是我们父女俩合作的结晶。有些船只保存得很好,只有船帆稍微泛黄;有些船只过了这些年船身已经歪斜,甚至倒下。书架上还有一个我出事前一星期,在我手中忽然起火的玻璃瓶。
他最先把这个瓶子摔得稀烂。
我心中一阵抽痛。他转头看看其他玻璃瓶,瓶瓶标示着年岁记忆,瓶瓶可见扶持瓶口的手:他过世父亲的手,他死去女儿的手。我看着爸爸砸烂剩下的玻璃瓶,他一面喃喃说着苏茜死了,一面把玻璃瓶砸向墙壁和木头椅子。砸完之后,爸爸站在客房兼书房里,四周都是绿色的玻璃碎片。所有的玻璃瓶都被摔在地上,船帆和船只的碎片散见于破碎的玻璃间,爸爸呆呆地站在一片狼籍之中,此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突然在爸爸面前现身,每片玻璃、每个闪闪发光的碎片上,都可以看到我的脸。爸爸低头观望,目光搜寻房间的每个角落。太不可思议了!但过了一秒钟,我就不见了。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放声大笑,笑声发自丹田,有如野狼的哭嚎。他笑得用力又大声,在天堂的我听了全身发抖。
他走出书房,走过两个房间,来到我的卧房。楼上的走道很窄,我的房门和其他房门一样小巧单薄,一拳就可以轻易地击穿房门。他原本打算把我梳妆台的镜子砸烂,撕下墙上的壁纸,但他非但没有这么做,反而紧捏着床单,颓然地倒在我床边低声啜泣,淡紫色的床单被他捏得皱成一团。
“爸爸?”巴克利问道。弟弟站在门口,一只手握着我房间的门把。
爸爸转头,但却遏止不了泪水,他抓着床单,慢慢地瘫倒在地上,然后他张开手臂,叫巴克利过来。通常他一叫,巴克利便会跑过来,但这次他叫了两声,小弟才奔向爸爸怀里。
爸爸把小弟包在床单里,床单还留着我的味道。他记得我求他,允许我把房间漆成紫色,也记得他帮我把过期的《国家地理杂志》移到书柜下排(我当时已立志钻研野生动物摄影术)。他还记得我曾是家中惟一的小孩,只是过了不久之后,琳茜就出生了。
“我的小人儿,你对我来说是多么特别啊。”爸爸紧抱着巴克利说。
巴克利抽出身,目不转睛地看着爸爸满是皱纹的脸,看着他依然泪迹闪闪的眼角,巴克利一脸严肃地点点头,亲吻爸爸的脸颊,童稚的脸上充满保护的神情。孩子疼爱大人,这样的童稚之情是如此圣洁,连天堂里的人也做不到。
爸爸把床单围在巴克利的肩上。他记得我有时睡到一半,从高高的四柱床上跌到小地毯上,却不会醒来。他坐在书房的绿色椅子上看书,被我摔下床的声音吓了一跳,赶快跑到我房间看看怎么回事。他喜欢看我熟睡的模样,即使做了噩梦,甚至摔到硬邦邦的木板地上,我依然呼呼大睡。在这样的时刻,他相信孩子们将来一定会当上总统、国王、艺术家、医生,或是野生动物摄影师,孩子们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我过世前几个月,爸爸看着我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只是这次我床上多了巴克利,巴克利穿着睡衣,抱着小熊,背对着我窝成一团,半睡半醒地吸大拇指。爸爸当时第一次有种奇怪的感觉,他想到做父亲的不可能长生不老,忽然觉得有点难过。但他又想到他有三个小孩,这个数目让他稍微放心一点,他想将来不管自己或是孩子的妈出了什么事,三姐弟总还会彼此关照。这么看来,由他开始的家系会绵延不断地持续下去,就算他一头倒下,沙蒙家依然像强韧的钢丝一样断不掉。
他在小儿子身上找寻女儿的身影。他在内心大声告诉自己:把爱留给生者吧。但我飘忽而逝的影像却像绳索一般,不停地把他往后拉,拉,拉。他看着怀中的小男孩,“你是谁?”他喃喃问道,“你从哪里来?”
我看着爸爸和小弟,心想事实和我们在学校学的差距真大。学校里大家说生死之间界线分明,事实上,生者与死者之间有时似乎朦朦胧胧,难分难解。
第一部分我遭到谋杀几小时后
我遭到谋杀几小时后,妈妈忙着打电话找我,爸爸则在附近挨家挨户探寻。
那时哈维先生已经掩埋了玉米地里的地洞,提着装有尸块的布袋离开现场。他经过距我家两栋房子的地方,爸爸正站着和塔金夫妇说话,他继续往前走,小心翼翼地穿过欧垂尔家和史泰德家,欧垂尔家的黄杨树和史泰德家的黄菊树几乎碰在一起,哈维先生穿过浓密的树叶,所经之处留下了我的气味。凭着这股味道,吉伯特家的小狗才找得到我的臂肘。但过了三天之后,雪水与冰霜冲淡了我的味道,连训练有素的警犬也找不出踪迹。哈维先生带着我的尸块回到家中,他进门,洗脸洗手,我已经在房子里等着他。
这栋房子易手之后,新房主一直抱怨车库地上的污点。房屋中介带着有意购屋的客户看房子时,总是告诉买主那是车子的油垢,其实那是我的血迹,血迹渗过哈维先生提着的布袋,滴落在车库的水泥地上,首次向大家揭露我的下落。
你八成已经猜到我不是哈维先生手下的第一个牺牲品,我却是过了一阵子才领悟到这一点。他知道把我的尸体移出玉米地,也知道先看气象,选择雨雪转强之际下手,这样雨雪才会冲刷掉警方找寻的证据。但他不像警方以为的那么小心,比方说,他忘了把我的臂肘装进布袋,除此之外,他拿了一个布袋装血淋淋的尸块,如果当时有人看到他提着布袋,走在狭窄的树篱之间,任何人都会觉得很奇怪,欧垂尔家和史泰德家的树篱距离非常近,连喜欢躲在这里的小孩都觉得有点窄,更别说是个大人。
他走进浴室洗个热水澡。郊区房子的浴室都大同小异,琳茜、巴克利和我共用的浴室和哈维家的浴室也差不多。他洗得很慢,一点都不着急,内心异常平静。他没开浴室的灯,黑暗中热水冲去了我的气息,他突然间又想起了我。他的耳际浮起我沉闷的叫喊声,死亡的哀鸣真是动听;他也想到我如同婴儿般、从未受过阳光暴晒的细白肌肤,他的刀锋轻轻带过,划下完美的一刀,想到这里,他在热水里全身颤抖,阵阵喜悦让他的手臂和大腿起了鸡皮疙瘩。他把我装在一个上蜡的布袋里,里面还有地洞架子上的刮胡膏、剃刀、诗集和血迹斑斑的凶刀。刮胡膏等东西和我的膝盖、手指、脚趾混在一起,他提醒自己要在血迹变黏之前,把剃刀等东西拿出来,最起码要把诗集和凶刀取出来。
各种不同的小狗出现在晚祷时刻,有些小狗一闻到感兴趣的味道就抬头张望,这样的小狗最讨我欢心。有时候味道分明,有时则很难马上分辨出来,有时它们会清楚地辨出那是什么:“一块浇汁牛排。”小狗一定循着味道追踪,直到找到东西才停下来,然后再决定该怎么办。狗儿就是这样:它们不会因为味道不好,或是目标太危险而放弃,它们不断搜寻,一心只想知道东西在哪里。我也是如此。
哈维先生把装有我的尸块的橘色布袋放进车里,开车去离家八英里的落水洞。直到最近为止,这一带向来人迹罕至,堆满了铁路车轨和附近一家修车厂的杂物。每逢十二月,一些电台便不停地重复播放圣诞音乐,哈维先生转到这个电台,在他那部巨大的厢型车里一边吹口哨、一面为自己庆贺。他觉得心满意足,好像享用了苹果派、奶酪汉堡、冰淇淋、咖啡之后一样高兴。他作案越来越得心应手,技巧也越来越纯熟,每次都出新招,连他自己也料想不到,每次犯案都像送给自己一个令人惊喜的礼物。
车内空气冷冽而稀薄,我看到他呼出的热气,真想压压自己已如石头般冷硬的肺部。
他抄近路穿过两个新工业区的狭小车道,厢型车摇摇晃晃地前进,忽然碰到一个大坑。装了尸块的布袋在后座的一个保险箱里,保险箱受到震动,猛力地撞向车子后轮内侧,剐下了一块塑料皮。“可恶。”哈维先生诅咒了一声,但很快又开始吹口哨,没有把车子停下来。
我记得曾和爸爸、巴克利来过这里,爸爸开车,我和巴克利坐在后座,两个人合系一条安全带,巴克利紧紧地挤在我身旁,我们三人偷偷摸摸地从家里开车出来兜风。
爸爸先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电冰箱怎样变没了。
“地球会把冰箱吞下去的。”爸爸边说边戴上帽子和我垂涎已久的皮手套,我知道大人都戴皮手套,小孩才戴连指手套,我想要副皮手套已经想了好久。(一九七三年的圣诞节,妈妈买了一副皮手套给我当圣诞礼物,后来琳茜接受了这份礼物,但她知道手套原本是给我的。有一天从学校回家途中,她把手套留在玉米地边。琳茜总是带东西给我,她向来都是如此。)
“地球有嘴巴吗?”巴克利问道。
“有啊,地球有张大圆嘴,但是没有嘴唇。”爸爸说。
“杰克,”妈妈笑着说,“别闹了,你知道我看到什么?这个孩子在院子里对着金鱼草自言自语呢。”
“我要去。”我说。爸爸曾告诉我附近有个废弃的矿坑,矿坑崩落之后形成一个落水洞,我才管不了这么多呢,我和所有小孩一样都想看看地球怎么吞东西。
第一部分把我的尸体带往落水洞
因此,当我看着哈维先生把我的尸体带往落水洞时,我不得不承认他很聪明。他把布袋放在金属保险箱里,我的遗骸被金属团团包围。
开到落水洞时已经很晚了,哈维先生把保险箱留在车里,直接走到斐纳更家。斐纳更夫
妇住在落水洞附近,这里的地属于他们,所以把旧家电丢到落水洞的人都必须付费,斐纳更夫妇就以此维生。
哈维先生敲敲白色小屋的门,一个女人打开门,屋里飘来迷迭香与羊肉的香味,香味飘上我的天堂,哈维先生也闻到了味道,他从门口看到有个男人站在厨房里。
“先生,您好,”斐纳更太太说,“有东西要丢吗?”
“是的,东西在我车子后面。”哈维先生回答,他已经准备好一张二十美元的纸钞。
“你车里装了什么?一具尸体吗?”斐纳更太太开玩笑说。
她绝对想不到谋杀这回事。她家虽小,却很温暖,丈夫不用出去工作,所以家里的东西随时有人修。她丈夫对她很好,儿子也很听话,小孩年纪还小,依然以为母亲就是全世界。
哈维先生笑了笑。我看着他露出笑容,一刻也不愿移开我的眼光。
“车里是我父亲的旧保险箱,我终于把它载到这里喽。”他说,“这些年来我一直想把它丢掉,家里早就没有人记得保险箱的号码了。”
“保险箱里有东西吗?”她问道。
“只长了一些霉菌吧。”
“好吧,请把保险箱搬过来。你需要帮忙吗?”
“太好了。”他说。
接下来的几年,斐纳更夫妇陆续在报上读到我的消息:少女失踪,疑似遭到谋杀;邻家小狗拾获失踪少女的臂肘;十四岁少女在斯托弗兹玉米地遭到杀害;其他少女请严加戒备;市政府同意重划高中附近区域;被害少女之妹琳茜·沙蒙代表全体学生致词。他们绝对想不到那天晚上,一个孤独的中年男人付了二十美元,请他们丢掉的灰色保险箱里,装着报上这个女孩的尸体。
走回车子的路上,哈维先生把手插进口袋,口袋里装着我的银手镯。他不记得何时退下我手腕上的银镯子,也不记得什么时候把镯子放进新换上的长裤口袋里。
他摸摸镯子,肉乎乎的食指轻抚平滑的宾州石、芭蕾舞鞋、迷你顶针的小洞,以及小自行车上转动的车轮。他开车径直上了202号公路,开了一段之后停在路肩,开始吃早先准备的肝泥香肠三明治,吃完之后继续开到城镇南边,一片正在施工的工业区。那个时代郊区通常没有警卫,工地四下无人,他把车停在一个流动厕所旁边,万一真的有人看到他,他就可以假装上厕所。
事发之后,我每想到哈维先生,此时的情景总是浮上心头。他在泥泞的坑洞间走来走去,巨大的挖土机静静地停在工地上,庞大的机器在黑暗中显得更可怕。哈维先生四处走动,几乎在挖土机之间迷失了方向。
我出事后那天晚上,夜空一片黑蓝,他站在空旷的工地里,四周景物看得一清二楚。我特意站在他旁边,我要知道他看到了什么,也要跟着去他想去的地方。雪停了,刮起了朔风,他根据盖房子的直觉,走到一个他觉得会是人造湖的地方。他站在那里,再一次摸我的银手镯,他喜欢爸爸帮我刻上了名字的宾州石,我最喜欢的则是手镯上的小自行车。他扯下宾州石放进口袋里,然后把银手镯和手镯上剩下的小饰品丢进未来的人工湖。
圣诞节前两天,我看到哈维先生读一本有关非洲马里共和国的书。他读到当地班巴拉人用布料和绳索盖房子,读着读着,他心中忽然浮现一个念头:他要像在玉米地中挖建地洞一样再做些新的尝试,这次他要盖一座书中写到的帐篷。打定主意之后他就出去买了一些基本建材,准备花几小时在后院里搭一座帐篷。
摔破所有摆了船只的玻璃瓶之后,爸爸看到哈维先生站在后院。
外面相当冷,但哈维先生只穿了一件薄薄的棉衬衫。他那年刚满三十六岁,那一阵子他试着戴硬式隐形眼镜,眼睛经常充满血丝,包括爸爸在内的许多邻居,都觉得哈维先生八成是酒喝多了。
“这是什么?”爸爸问道。
第一部分我死后下的第一场雪
虽然沙蒙家的男人心脏不太好,但爸爸身高体壮,比哈维先生块头大,所以,当他绕过绿色小屋走到后院,看着哈维先生忙着竖起几支像球门柱的长棍子时,爸爸看起来颇威风,也挺能干。他刚刚才在玻璃的碎片中看到我的身影,现在还有点头昏脑涨,我看他穿过草坪,像高中生上学一样慢吞吞地走向后院,中途只在哈维先生家的树丛前停了一下,轻轻用手掌抚过树丛。
“这是什么?”爸爸又问了一次。
哈维先生停下来,瞪了爸爸好一会儿,然后转身继续工作。
“这是个席垫帐篷。”
“什么是席垫帐篷?”
“沙蒙先生,”哈维先生说,“你失去了女儿,我真为你感到难过。”
爸爸振作起来,礼貌性地作出回复。
“谢谢。”他僵硬地回答,好像喉头里塞了一个石块。
两人沉默了一阵子之后,哈维先生察觉到爸爸显然无意离开,于是问爸爸愿不愿意帮忙。
就这样,我在天堂里看着爸爸和谋杀我的凶手,一起搭盖帐篷。
爸爸对搭建帐篷所知有限。哈维先生已经读了有关非洲部落的书,他知道该怎么进行,爸爸听了他的指导,知道了要把弧形片绑在分叉的长棍上,然后用小木棒在弧形片边缘穿洞,把一边搭成一个半弧形,还知道接下来要把木棒竖直,绑在横杆上。爸爸站在后院,心想邻居说的没错:这个人果然古怪。到目前为止,爸爸只想到这么多。
一小时之后,帐篷的基本架构已经完成,这时哈维先生忽然一声不响地走进屋里,爸爸以为休息时间到了,哈维先生进屋去拿咖啡或是泡壶茶。
爸爸错了。哈维先生进屋,上楼查看先前放在卧室的凶刀,凶刀静静地横在床头柜的素描本上。哈维先生经常半夜起来,把梦里所见的图形画在这个素描本上。他察看纸袋里面的凶刀,刀锋上我的血迹已经变成黑色,血迹令他想起自己在地洞里做的事。他记得曾读过非洲某个部落的习俗,族人为新婚夫妇搭帐篷时,女人们会尽其所能地织出最漂亮的布疋,披在新人的帐篷上。
外面开始下雪,这是我死后下的第一场雪,爸爸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我听得到你的声音,苏茜,”虽然我没有说话,但他仍然对我说,“你说些什么呢?”
我拼命地盯着爸爸眼前枯萎的天竺葵,我想如果我能让天竺葵开花,爸爸就能得到答复。在我的天堂里,天竺葵开得非常茂盛,枝叶蜿蜒地长到与我的腰部齐高;人间的天竺葵却毫无动静。
在片片雪花中,我注意到爸爸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哈维先生的绿色小屋,他已经开始起疑。
哈维先生在屋内穿上了一件厚厚的法蓝绒衬衫,但当他走出来时,爸爸注意到的是他手上的一沓白棉布。
“要这些干吗?”爸爸问道,忽然间,他满脑子都是我的影子。
“我们把这些布盖在帐篷上。”哈维先生说。他递给爸爸一沓棉布,他的手背碰到爸爸的手指,爸爸忽然感到一股电流。
“你知道些什么吧?”爸爸说。
哈维先生迎着爸爸的注视,他盯着爸爸,但一句话也没说。
他们开始继续工作,雪越下越大,雪花不停地飘落,爸爸在雪中走动,心情越来越激动。他知道警方已走访了左邻右舍,有条不紊、挨家挨户地问话,但他禁不住在心中自问:有没有人问起苏茜失踪时哈维先生在哪里?有没有人在玉米地里看到他?
爸爸和哈维先生把棉布盖在弧顶上,顺势沿连接立柱的横杆拉平棉布,然后他们把剩下的棉布搭在横杆上,棉布直直地垂下来,底端垂在地面上。
等到他们完工时,帐篷上已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雪花,雪花落在爸爸的衬衫的凹处,在皮带上方留下一道薄雪。我的心好痛,我知道我永远不能再和“假日”跑到雪地里,永远不能再推着雪橇与琳茜疯闹,永远不能再教小弟在手掌心做雪球——尽管我曾经不那么情愿……我孤独地站在鲜艳的天竺葵花丛中,雪花轻柔无辜地飘落人间,有如雪白的布帘缓缓地从天而降。
哈维先生站在帐篷里,心里想着处女新娘将骑着骆驼来到部落。爸爸缓缓走近他身边,他对着爸爸举起了双手。
“好了,这样就行了。”他说,“你干吗不赶紧回家呢?”
这时轮到爸爸说话了,但他脑海中只有我的名字;他轻轻地说“苏茜”,尾音有如蛇行的嘶嘶声。
“我们刚一起盖了帐篷,”哈维先生说,“邻居都看见了,现在我们是朋友喽。”
“你知道一些事情。”爸爸说。
“回家吧,我帮不了你。”
哈维先生没有笑,也没有移动,他躲在新娘帐篷里,把最后一张绣了字母图案的棉布垂挂在壁上。
第一部分希望报应马上到来
我有点希望报应马上到来。我们在电影里或小说中常看到主人公拿着一把枪,或是一把刀追踪杀害家人的凶手,他像查理士·布朗士一样解决掉凶手,观众们则齐声叫好。我真希望爸爸像电影主角一样,能够一改禀性,在愤怒之中动武,解决掉哈维先生为我报仇。
但现实是这样的:
爸爸每天照常起床。醒来之前,他还是以前那个杰克·沙蒙,但随着意识逐渐清醒,似乎有毒药慢慢地渗进体内,刚开始他几乎无法起床,他觉得有个东西压在身上,压得他动弹不得,但他一定得动,不然就会失去生机。他不停地跑来跑去,但再忙也无法解除心中的罪恶感,罪恶感有如老天爷的大手一样从天而降,不断地指着他说:女儿需要你时,你居然不在她身旁。
爸爸到哈维先生家之前,妈妈坐在大门口,门口摆着她和爸爸一起在圣弗朗西斯岛买的雕像,她就坐在雕像旁。爸爸回家时,她已经不知去向,爸爸大声叫她,喊了三次她的名字,心里却希望她不要出现;爸爸继续走到楼上的书房,在笔记本里写道:“他爱喝酒吗?把他灌醉,说不定他喝醉了就会说出真话。”他又接着写道:“我觉得苏茜在盯着我看。”我在天堂里喜不自禁,我拥抱哈莉和弗妮,我以为爸爸知道真相了。
忽然,传来琳茜用力摔大门的声音,摔得比以前都响,爸爸听到声音猛地回过神来,他有点庆幸琳茜用力摔门,不然他八成会继续胡思乱想,或是在笔记本上写出更多乱七八糟的思绪。这个下午过得真奇怪,摔门声把他拉回现实,他必须强迫自己暂时放下我。我理解这一点,但还是觉得有点不痛快,就像以前吃饭时琳茜告诉爸妈说她考得多好,或是历史老师打算推荐她出席地区荣誉会,我听了心里总是有点不痛快。但琳茜还活着,她也需要爸妈的注意。
她咚咚咚地走上楼,脚步重重地响在松木楼梯上,整栋房子几乎随之震动。
或许我曾忌妒她占尽爸爸的关注,但我佩服她处理事情的方式。家里只有琳茜必须面对哈莉所谓的“行尸走肉症候群”:这种时刻,大家只想到死去的我,而忽略了活着的她。
大家一看到琳茜就会想到我,连我们的爸妈也不例外。甚至琳茜自己也这么想。我出事后,她刻意避开镜子,总是关着灯洗澡。
她在黑暗中走出澡盆,摸索着走到放毛巾的架子旁,热腾腾的雾气依然贴附在浴室瓷砖上,紧紧地包围着她。四下一片漆黑,她觉得非常安全。不管家里是否有人,她知道躲在浴室就不会受到干扰。在这里她才可以好好想我,有时她轻轻叫声苏茜,只叫着我的名字,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流下已然潮湿的脸颊。在这里没人看得见,也没人能够断定伤心这东西有多可怕。有时她想象我跑了又跑,逃得远远的,她想象被捉走的是她自己,她奋力挣扎,直到安全脱身为止。她不停地压抑随时浮现心头的问题:苏茜现在在哪里?
爸爸侧耳静听琳茜在她房里发出各种声响。砰的一声,她用力关上了房门;啪的一声,她把书丢在地上;嘎吱一声,她躺到床上;啪啪两声,她把鞋子踢到地上。几分钟之后,爸爸走过去敲琳茜的房门。
“琳茜。”他边敲门边说。
没有回答。
“琳茜,我能进来吗?”
“走开。”琳茜口气相当坚决。
“乖孩子,别这样。”爸爸恳求着。
“走开!”
“琳茜,”爸爸压低嗓门说,“你为什么不让我进去?”他把额头轻轻贴住卧室房门,木板门冷冷的触感,让他暂时忘了太阳穴的剧跳。起了疑心之后,一个小小的声音一直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哈维、哈维、哈维。
琳茜穿上袜子,悄悄地走到门口,她打开房门,爸爸稍稍后退,他希望自己看起来像在说:“不要跑开。”
“怎么了?”琳茜板着面孔,一副挑衅的神情,“找我有什么事?”
“我想看看你好不好。”爸爸说。他想和哈维先生好好作个了结,却失去了动手的机会,他想到家人天天在街上走来走去,小孩上学还会经过哈维先生绿色的房子,心里更是懊恼。为了重新燃起心中的斗志,他需要和琳茜好好谈谈。
“我想一个人待在房里,”琳茜说,“你看不出来吗?”
“如果你需要我的话,我就在这里。”他说。
“爸,”妹妹稍微让步,对爸爸说,“我要一个人面对这件事。”
他还能怎么办呢?他大可不管别人怎么想,放声大喊:“我不要一个人面对这件事,我一个人应付不了,你不要逼我。”但他只是在门口呆立了一会儿,轻声说了声:“我懂。”虽然并不是真的明白,但他说完就转身离去。
第一部分凶杀案件非同寻常
我在美术课本上看过一座雕像的图片,雕像是一男一女,女人把男人举在空中,现在我真希望像图片里的女人一样把爸爸举起来,我想让我俩角色易位,由我这个做女儿的来安慰他,对他说:“没事,没事,我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
但我只能看着他打电话给赖恩·费奈蒙。
出事之后的几星期,警方几乎得到大家一致的崇敬,毕竟,小镇发生失踪女孩的凶杀案件非同寻常。但日子一天天过去,警方依然缺乏线索,不知道我的尸体在哪里,也找不到凶手,警方变得越来越焦急。发生凶杀案之后,证据通常在一段时间内就会浮现,但时间拖得越长,破案的机会也随之越来越渺茫。
“我不想让你觉得我失去了理智,费奈蒙警探。”爸爸说。
“请叫我赖恩。”他桌上的记录册里夹着一张我在学校的照片,是从妈妈那里拿到的,在消息得到证实之前,他就知道我八成凶多吉少。
“我想有个邻居肯定知道一些事情。”爸爸说,他站在二楼书房窗口,看着远方的玉米地,那块地的主人对媒体表示玉米地目前将暂时休耕。
“哪个邻居?你怎么会想到他知道一些事情?”赖恩·费奈蒙问道,他边说边从抽屉里取出一支断了头、布满咬痕的铅笔。
爸爸告诉他哈维先生搭了一座帐篷,提到我名字时的口气,以及叫爸爸回家的样子;爸爸还说哈维先生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小孩,邻居们都觉得他很古怪。
“我会调查一下,”赖恩·费奈蒙说,他不得不这样回答。他干的就是这份差事,尽管爸爸几乎提不出任何有用的线索。“别跟任何人提起此事,也不要再去找他。”赖恩警告说。
爸爸挂了电话之后忽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空虚,只觉得心力交瘁。他打开书房房门,轻轻地把门带上,在走道上呆站了一会儿,再一次扯开嗓门大叫妈妈的名字:“艾比盖尔。”
妈妈在楼下的厨房里偷吃杏仁饼干,每年圣诞节,爸爸所在的公司总会送员工一盒杏仁饼干,她贪婪地大口大口咬,饼干如阳光般在嘴里迸跃。怀着我的那年夏天,她不想多花钱买孕妇装,每天都穿同一件方格纹的棉衫。她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边吃边摸着肚子说:“小宝宝,谢谢你。”吃得巧克力滴落在她的胸前。
忽然有人轻轻敲着门的下面。
“妈妈?”她急忙把饼干盒放进医药柜,使劲咽下嘴里的饼干。
“妈妈?”巴克利又叫了一声,听起来好像想睡觉。
“妈——妈!”
她真恨这两个字。
妈妈打开门,小弟立刻抱住她的膝盖,紧紧地把脸埋在她的大腿处。
爸爸循着声音在厨房找到了妈妈,他们一起安慰巴克利,也借此安慰自己。
“苏茜在哪里?”巴克利问道,爸爸把花生酱抹在全麦面包上,他做了三份,一份给妈妈,一份给自己,一份给他四岁大的儿子。
“你把玩具收起来了吗?”爸爸问巴克利,巴克利这么直截了当地问,他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始终回避他的问题。
“妈妈怎么了?”巴克利又问,父子两人一起看着妈妈,妈妈站在水槽边,望着空空的水槽发呆。
“这个星期想不想去动物园?”爸爸问道,他恨自己这么做,恨自己这样收买、欺骗小儿子。但他能告诉巴克利,大姐可能被人切成一块块埋了起来吗?
一听到“动物园”三个字,巴克利马上想到猴子,好像已经踏上了动物园湿漉漉的小路,这样一来,起码一天之内他不会再想到我。他还小,回忆的重担还没有落在他身上。他知道我出门了,但每个出门的人终究都会回家,不是吗?
第一部分这不足以证明他是杀人凶手
赖恩·费奈蒙挨家挨户地探访了左邻右舍,他没发现乔治·哈维有什么特别奇怪之处。哈维先生是个单身汉,据说他本来打算和太太一起搬到这里来,但搬家之前太太却过世了。他帮礼品店做玩具小屋,向来独来独往。邻居们只知道这么多,虽然没有人和他特别亲近,但邻居们总是有点同情他。家家户户关起门来都有一段故事,赖恩·费奈蒙觉得乔治·哈维家似乎和别人不太一样。
不,哈维先生说,他和沙蒙家不熟。他说他见过沙蒙家的小孩,接着解释说,每个人都知道谁家有小孩、谁家没有小孩。他低下头,头部稍微向左歪,“你看得到院子里的玩具,有小孩的人家总是比较热闹。”他解释完就闭上了嘴。
“我知道你最近和沙蒙先生说过话。”赖恩二度造访那所暗绿色的房子时,对哈维先生说。
“没错,这有什么不对吗?”哈维先生问道。他斜眼瞪着赖恩,过了一会儿不得不说:“我得去拿眼镜,你来之前,我正在做‘第二帝国’的细活。”
“第二帝国?”赖恩问道。
“我已经干完了圣诞节的订单,现在想做些新玩意儿。”哈维先生说,赖恩跟他走到屋子尽头,餐桌已经被推到墙边,桌上高高地摞着十几张硬纸片,看起来像是迷你护墙板之类的玩艺儿。
有点奇怪,费奈蒙警探心想,但这不足以证明他是杀人凶手。
哈维先生拿起眼镜,说:“是的,我最近和沙蒙先生说过话,他出来散步,帮我搭了一座新娘帐篷。”
“新娘帐篷?”
“每年我都帮莉雅做个东西,”他说,“莉雅是我太太,几年前过世了,我是个鳏夫。”
赖恩觉得自己侵犯了眼前这个男人的隐私,“嗯,我明白了。”他说。
“那个女孩碰到这种事,我觉得可怕,”哈维先生说,“我想向沙蒙先生表达哀悼之意,但我经历过同样的事情,我知道这种时候说什么都没意义。”
“这么说来,你每年这个时候都搭帐篷?”赖恩·费奈蒙问道,这点他可以向邻居查证。
“往年我都把帐篷搭在屋里,但今年我想试试把帐篷搭在外面,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在冬天。我本来以为没问题,可是雪越下越大,看来是不行了。”
“你在屋里什么地方搭帐篷?”
“地下室,如果你想看看的话,我可以带你下去,我把莉雅的东西都收在地下室里。”
但赖恩没有下去。
“我叨扰你够久了,”他说,“我只想再仔细地搜查这一带。”
“调查工作进行得如何?”哈维先生问道,“你找到任何线索了吗?”
赖恩向来讨厌别人问这个问题,但他想自己闯到这里,难免侵犯了人家的隐私,人家有权这样问。
“有时我想线索该出现的时候,自然就会出现,”他说,“如果它们想被警方发现,我们自然找得到。”这样的回答有点含糊其辞,像是子曰诗云,但几乎每个平民百姓听了都点头称是。
“你有没有讯问艾里斯家的男孩?”哈维先生问道。
“我们和艾里斯家谈过了。”
“我听说他虐待这一带的小动物。”
“你说得没错,他听起来确实像是问题孩子,”赖恩说,“但出事当天,他在购物中心打工。”
“有证人吗?”
“有。”
“我只想到这么多,”哈维先生说,“我要是能多帮点忙就好了。”
赖恩觉得他相当诚恳。
“从某个角度看来,他似乎有点不自在,”赖恩在电话里对爸爸说,“但我找不出任何破绽。”
“那顶帐篷呢?他怎么说?”
“他说那是为他太太盖的。”
“我记得史泰德太太告诉艾比盖尔,他太太叫苏菲。”爸爸说。
赖恩查了一下笔记本,然后说:“不,他太太叫莉雅,我把名字记下来了。”
爸爸心想到底在哪里听过苏菲这个名字?他肯定听过这个名字,说不定是在一年前的社区聚餐上听到的,但是餐会上大家礼貌地闲聊,小孩和太太的姓名像五彩纸片一样迸来迸去,还有对婴儿和陌生人的介绍,隔天也就淡忘了。
他记得哈维先生没有参加过餐会。哈维先生从不参加社区里任何活动,很多邻居都觉得很奇怪,但爸爸不这么认为。他自己也不喜欢这些半强制性的社交活动,在这些场合上也觉得不自在。
爸爸在笔记本上写下“莉雅?”,然后又写下“苏菲?”。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列出了其他受害者的名字。
第一部分那年的圣诞节
圣诞节那天,家人们若是在我的天堂里,说不定会好过一点。在我的天堂里,大家不太在乎圣诞节,个别人穿了一身白衣服,假装自己是雪花,除此之外,几乎一点动静也没有。
那年的圣诞节,塞谬尔·汉克尔意外地拜访我家。他的穿着打扮完全不像雪花,相反地,他穿着他哥哥的黑色皮夹克和一件不太合身的军队工作服。
小弟拿着玩具站在大门口,妈妈暗自庆幸早就帮弟弟买了圣诞礼物,琳茜得到一副手套和一个樱桃口味的护唇膏;爸爸的礼物则是五条白手帕,早在一个月前,她就帮爸爸邮购了这份礼物。其实除了巴克利之外,没有人想要任何礼物。圣诞节前的几天,没有人在圣诞树上装小灯泡,只有爸爸放在书房窗口的蜡烛,闪烁着微弱的光芒。爸爸天黑之后才点燃蜡烛,但妈妈、妹妹和弟弟四点之后就不出门,因此只有我看得见烛光。
“有人在外面!”弟弟大喊,他正忙着用积木盖摩天楼,摩天楼高高矗立,还没有塌下来,“他拿着一个皮箱。”
妈妈把蛋酒留在厨房里,走到大门口。琳茜正在客厅里和爸爸玩“大富翁”游戏。每到假日一家人就必须聚在客厅,琳茜实在不喜欢这样。她和爸爸彼此放水,他们不管高额税金,抽到不好的“机会”也刻意通融。
妈妈站在大门口,双手顺一顺裙摆,然后叫巴克利站在她身前,用手臂圈住小弟的肩膀。
“我们等那个人敲门。”她说。
“说不定是史垂克牧师。”爸爸一边对琳茜说,一边收起选美比赛第二名的奖金十五元。
“看在苏茜的份上,但愿不是牧师。”琳茜大胆地说。
爸爸紧抓着这句话不放,琳茜终于说了我的名字。琳茜走了两格,前进到“马文花园”。
“你欠我二十四块钱,”爸爸说,“我拿十块钱好了。”
“琳茜,”妈妈大喊,“有人找你。”
爸爸看着妹妹起身离开客厅,我也看着琳茜离开,然后跟着爸爸坐下。我的鬼影在游戏板上晃动,爸爸看着盒子里鞋子一样的棋子,唉,如果我能拿起棋子,把它从游戏板上的“海边宽木道”跳到“波罗的海”就好了。我始终宣称波罗的海国家的人生活比较高尚,“那是因为你很奇怪,才会有这样的想法。”琳茜反驳,爸爸听了就说:“还好有个女儿不是势利鬼,我真高兴。”
“铁路,苏茜,”他说,“你总是喜欢买下铁路。”
为了强调额前V形发尖和垂在前面的蓬乱鬈发,塞谬尔·汉克尔刻意把头发往后梳,这种发型再加上身上的皮夹克,让十三岁的他看起来像是年轻的吸血鬼。
“圣诞快乐,琳茜。”他对我妹妹说,同时递给她一个蓝色包装纸包着的小盒子。
我看得出琳茜的悸动。这些天来,她尽全力把所有人挡在心扉之外,但她觉得塞谬尔很可爱,一颗心也像烹调中的作料一样慢慢融化。虽然姐姐过世了,但她毕竟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这个男孩看起来满顺眼的,而且他在圣诞节时到家里找她。
“我听说你获选为天才生,”他先开口,借此打破没人说话的僵局,“我也是。”
妈妈此时才回过神来,不假思索地发挥女主人的殷勤:“你要不要进来坐坐?”她勉强招呼说,“我在厨房里准备了一些蛋酒。”
“那太好啦。”塞谬尔·汉克尔说,然后伸出手臂示意琳茜挽住他,琳茜和我都觉得很惊讶。
“那是什么?”巴克利躲在妈妈身后,指着他先前以为是皮箱的东西问塞谬尔。
“那是一把中音萨克斯风。”
“什么?”巴克利又问。
这时琳茜开口了:“塞谬尔会吹中音萨克斯风。”
“我只会一点点。”塞谬尔说。
小弟没有再问萨克斯风是什么,他知道琳茜已摆出了我所谓的“傲里傲气”的架势,每次琳茜一摆出这副德性,我就告诉巴克利:“别担心,琳茜只是傲里傲气。”我一边说“傲里傲气”,一边搔他痒,有时还用头顶他的小肚子,嘴里不停喊着“傲里傲气”,喊到两个人笑倒在地为止。
巴克利跟着他们三人走进厨房,再度提出他每天至少问一次的问题:“苏茜在哪里?”
大家都沉默不语,塞谬尔看了看琳茜。
“巴克利,”爸爸在厨房旁边的客厅喊道,“过来和我玩‘大富翁’。”
第一部分圣诞节总有奇迹发生
从来没有人叫巴克利玩“大富翁”,大家都嫌他年纪太小,不知道怎么玩。但圣诞节总有奇迹发生。他急忙跑到客厅,爸爸一把抱起他,让他坐在大腿上。
“看到这个像鞋子一样的棋子吗?”爸爸问道。
巴克利点头。
“我要告诉你一件事,你要仔细听,好吗?”
“有关苏茜吗?”小弟问道,他已不自觉地把我和爸爸要说的话联想在一起。
“是的,我要告诉你苏茜在哪里。”
我在天堂忍不住热泪盈眶,除此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苏茜玩‘大富翁’时都选这个像鞋子的棋子,”爸爸说,“我选汽车或是手推车,琳茜选熨斗,有时妈妈也一起玩,她喜欢用大炮。”
“那是一只小狗吗?”
“是的,那是一只牧羊犬。”
“我要这一个!”
“好,”爸爸耐着性子说,他已经想好如何向小儿子解释这件事。他让小弟坐在他的大腿上,说话时可以感觉到巴克利的身体顶着他的膝盖,小巴克利的身躯是如此温暖,充满了生气,让爸爸觉得很安心。“好,牧羊犬就是你的。再告诉我一次:哪一个棋子是苏茜的?”
“鞋子。”巴克利说。
“好,汽车是我的,熨斗是琳茜的,大炮是妈妈的。”
小弟听得非常专心。
“我们现在把所有棋子都放在棋盘上,好吗?你先开始,帮我把棋子放在棋盘上。”
巴克利抓起一把棋子,再抓一把,直到把所有棋子摆在“机会”和“社区服务”两沓纸牌之间才停下来。
“好,假设其他这些棋子是我们的朋友。”
“奈特能参加吗?”
“没问题,我们把帽子给奈特。好,棋盘就像个小世界,如果我告诉你,我掷了骰子之后,有人把一个棋子拿走了,你觉得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人不能再玩了?”
“没错。”
“为什么?”巴克利问道。
小弟抬头看着爸爸,爸爸突然感到胆怯。
“为什么?”小弟继续追问。
爸爸不想说“因为这个世界不公平”,或是“事情就是如此”,他想说得简明扼要,让他年仅四岁的儿子明白死是怎么一回事。他把手放在小巴克利的背上。
“苏茜死了,”爸爸说,他无法用任何游戏规则来解释这件事,“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巴克利伸出小手盖住棋盘上的鞋子,然后抬头看看爸爸,似乎问他这样对不对。
爸爸点头说:“小宝贝,你再也看不到苏茜了,我们都再也看不到她了。”爸爸说完就低声啜泣,巴克利抬头看着爸爸的双眼,还是不太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
巴克利把鞋子收到他衣柜的抽屉里,直到有一天鞋子不见了,无论他怎么找,鞋子依然消失无踪。
妈妈在厨房调好蛋酒之后,便走到餐厅仔细检查银餐具,她有条不紊地把三种叉子、餐刀和汤匙排在一起。在我出生以前,妈妈曾在一家新娘用品店工作,她在那里学到了这种排列方式。此时她好想抽烟,也希望还活着的两个小孩暂时不在眼前。
“你要拆开来看看礼物是什么吗?”塞谬尔问道。
琳茜和塞谬尔站在厨台前,倚着洗碗机和放餐巾的抽屉;爸爸和小弟坐在厨房右边的客厅里;妈妈坐在厨房另一边的餐厅想着艳蓝色的维吉伍德骨瓷、深蓝色镶金边的英国名瓷皇
家沃斯特和纯白色镶金边的雷那克斯瓷器。
琳茜笑着拉开盒子上的白色缎带。
“缎带是我妈帮我系的。”塞谬尔说。
她撕开蓝色的包装纸,里面是个黑色天鹅绒的盒子,扯下包装纸之后,她小心翼翼地把盒子捧在手上。我在天堂看到这一幕非常兴奋,以前我和琳茜一起玩芭比娃娃时,芭比和肯尼十六岁就结婚了,我们都觉得一个人一生只有一个真爱,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做妥协,也不愿试第二次。
“打开看看吧。”塞谬尔说。
“我怕。”
“别怕。”
他把手放在她的小臂上,我看了不禁惊呼:哇,有个可爱的男孩来找琳茜,我才不管他看起来像不像吸血鬼呢!这真是天大的消息,值得贴在公告栏上昭告天下。
我忽然感觉到知晓所有秘密的快乐,在人间,琳茜是决不会告诉我这种事情的。
你可以说盒子里的东西很有特色,或令人失望,你也可以说它令人惊奇,全看你怎么想。这个礼物很有特色,因为塞谬尔毕竟只是一个十三岁的男孩;这个礼物令人失望,因为摆在盒子里的不是一枚结婚戒指;或者正因为盒子里不是一枚戒指,所以这份礼物才让人惊奇。盒子里摆了半枚金心,塞谬尔从衬衫里拿出另一半金心,金心吊在皮绳上,挂在塞谬尔的颈部。
琳茜满脸通红,我在天堂也满脸通红。
我忘了坐在客厅的爸爸,也忘了数银器的妈妈,我看着琳茜走过去,抬起头来吻了塞谬尔·汉克尔,这幅景象太美好了,我几乎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
第一部分那一天我比平常出门晚
离开人间前两星期的那一天,我比平常出门晚,等我赶到学校时,校车停靠站早已空空荡荡。
第一节上课铃声响过之后,如果你还想从学校大门走进来,校长室派来的纠察人员就会记下你的名字,我可不想上课上到一半被叫出去,坐在彼特·福德先生办公室外的硬板凳上等着挨揍。大家都知道彼特·福德先生会把你叫进他的办公室,叫你弯下身子,拿厚木板打你屁股。他还请车间的老师在木板上钻洞,这样挥动板子时阻力较小,板子落在牛仔裤上也比较痛。
我从来不曾迟到得太久或是犯了严重的错误,落到挨打的地步,但我和其他学生一样怕挨揍,我们都不想体会木板落在屁股上火辣辣的感觉。克莱丽莎曾告诉我,“低龄磕药族”(在学校里,我们把吸大麻的初中生叫做“低龄磕药族”)经常从后门溜进礼堂的舞台,学校的工友克里欧通常把后门开着,他上学时是个经验老道的“嗑药族”,结果高中也没能念完。
我蹑手蹑脚地走到舞台后方,后台四处都是电线和绳索,我小心翼翼地前进,以免被它们绊倒。走了一会儿,我停在一座支架旁,放下书包、整理头发。早上出门时我戴了一顶缀着铃铛的帽子,等到走过欧垂尔家,爸妈看不到之后,我马上换上爸爸的黑色棒球帽,一脱一戴弄得我满头静电,因此到学校之后,我通常直接跑到女生洗手间梳理一头乱发。
“你很漂亮,苏茜·沙蒙。”
我愣住了,一时不知道声音来自何方,不由得四下张望。
“我在这里。”那人说。
我抬头望去,看到雷·辛格靠在我上方的支架上。
“嗨。”他打声招呼。
我知道雷·辛格喜欢我,他去年从英国搬来这里,但克莱丽莎说他在印度出生。
雷长着印度人的面孔,操着英国人的口音,长大后又搬到第三个国家,这样的成长背景实在太酷了,令我难以想象,更何况雷似乎比我们聪明八百倍,他还偷偷地喜欢我呢。刚开始我觉得他的穿著打扮,还有他带到学校的外国香烟,让人觉得有点做作,后来我才知道香烟其实是他妈妈的,先前我以为他装模作样,现在我却觉得这些举止正显示他家世不凡,他的所见所闻都在同辈之上。后来我终于意识到那是爱慕之情。那天早上,他站在高高的支架上和我说话,我一颗心直直坠落到地面上。
“你没听到第一堂课的钟声吗?”我问道。
“第一节课是墨顿先生的自习课。”他说,这下我就明白了,墨顿先生经常宿醉,上第一堂自习课时还未清醒,因此也从不点名。
“你在上面干吗?”
“爬上来看看。”他边说边移动身子,头和肩却移到了我的视线之外。
我犹豫了一下。
“上来看看嘛,苏茜。”
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当坏孩子(最起码有这样的趋向),我把脚跨到支架的底端,伸长手臂抓住第一道横木。“把你的东西带上来。”雷建议道。
我走回去拿书包,然后歪歪斜斜地往上爬。
“我来帮你,”他边说边把双手伸到我的腋下,即使穿着厚厚的夹克,我依然觉得不好意思。爬上去之后,我坐在支架上,双脚在空中晃动。
“把脚伸上来,”他说,“这样我们就不会被发现了。”
我照他的话把脚伸上来,然后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我忽然觉得有点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坐在这里。
“你打算在这上面待一整天吗?”我问道。
“等到英文课下课,我就下去。”
“哈!你旷英文课!”我显得有点大惊小怪,好像听说他抢了银行。
“我已经看过‘皇家莎士比亚剧团’演出的每一出莎士比亚剧作,”雷说,“那个巫婆老师没什么好教我的。”
我为迪威特太太感到不平,如果当个坏小孩就得骂迪威特太太,那我宁愿不当坏孩子。
“我喜欢《奥赛罗》。”我鼓起勇气说。
“她净说些高高在上的废话,明明一知半解,却自以为什么都懂,就像电影《像我一样黑》1中的人物一样。”
雷真是聪明,他是印度人,却又来自英国,两相结合之下,让他在我们这个小镇上有如火星人一样罕见。
“电影里那个装扮成黑人的演员,看起来的确够傻的。”我说。
“你是说罗伦斯·奥利维尔爵士?”雷说。
之后我俩坐着不说话,四下寂静无声,我们听到了自习课下课的钟声,这表示再过五分钟,我们必须赶到一楼教室上迪威特太太的英文课。随着时间一秒秒流逝,我的心跳越来越快,雷仔细地打量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身上的宝蓝色外衣,鲜黄绿色超短裙和同色系的紧身长袜。我把平常穿的鞋子放在身旁的书包里,脚上穿的是一双假羊皮的靴子,靴子的前端和接缝滚了一圈看上去脏兮兮的人造革。如果早知道会在这里碰到意中人,我一定好好打扮,最起码从后门走进来之前,我会重新上一层草莓香蕉味的亮色唇膏。
第一部分露丝的画作
我感到雷慢慢靠过来,我们身下的支架随着他的移动吱吱作响。我心想:他来自英国啊!他的双唇越靠越近,支架微微倾向一侧,我觉得天旋地转,准备迎接初吻的震撼。就在此时,门外忽然传来脚步声,两人都吓得不敢动。
雷和我并肩躺下,眼睛盯着上方的灯光和电线。过了一会儿,有人推开了舞台旁边的门,从说话的声音,我们听出走进来的是彼特·福德先生和教美术的莱恩小姐,除了他们之外,还有第三个人。
“我们这次不会处罚你,但如果你下次再犯,我们决不宽容。”彼特·福德先生说,“莱恩小姐,你把东西带来了吗?”
“是的。”莱恩小姐从一个天主教学校调到我们学校,她从两个以前是嬉皮士的老师手中接管了艺术科。那两个嬉皮士老师把窑炉弄得爆炸起火,结果被学校开除。我们的艺术课也从摔熟黏土、熔制金属等实验艺术,变成中规中矩的素描。莱恩小姐一上课就把木头塑像直立在教室前方,我们所能做的只是乖乖地照着画。
“我只是做作业。”说话的人是露丝·康纳斯,我听出她的声音,雷也听出来了,我们一起上迪威特太太的初级英文课。“这个东西,”彼特·福德先生说,“不是作业。”
雷捏捏我的手,我们都知道彼特·福德先生在说什么。有人复印了露丝的画作,大家在图书馆里传阅,传来传去传到一个站在卡片目录柜旁边的男孩手里,复印的画作便被图书馆员没收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莱恩小姐说,“我们临摹的人像没有乳房。”
画中的女人双腿交叉,斜斜地靠着,四肢被绳索钩在一起,美术课上的确没有这样的木头人像。画中是个真正的女人,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心,女人的双眼被炭笔描得黑黑的,感觉上好像在大送秋波,有些学生看了很不舒服,有些学生则大呼过瘾。
“木头模型人也没有鼻子或嘴巴,”露丝说,“但你还不是照样鼓励我们画出脸部。”
雷又捏了捏我的手。
“够了,年轻的小姐,”彼特·福德先生说,“关键是画中人物的姿态。这幅画显然有问题,尼尔逊家的男孩才会把它拿来复印。”
“这是我的错吗?”
“如果没有这幅画,就不会引起这些问题。”
“这么说,是我的错喽?”
“请你站在学校的立场,想想这幅画惹来多少麻烦。我也请你帮帮忙,以后遵照莱恩小姐的指示,不要再画些添枝加叶的东西。”
“达·芬奇还不是画过人体。”露丝低声嘟囔。
“懂了吗?”
“懂了。”露丝说。
舞台旁边的门开了又关,过了一会儿,雷和我听到露丝·康纳斯开始抽泣。雷用嘴型示意说“走吧”,我悄悄移到支架的另一端,垂下双脚试着找地方爬下来。
那星期雷在寄物柜旁边吻了我。他本想在支架上吻我,却没有如愿;我们惟一的吻纯属意外,就像瓦斯枪所散发的彩虹光环一样美丽。
我背对露丝爬下支架,她没有走开,也无意躲藏,我转身时,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她坐在舞台后方的木箱上,一对陈旧的布帘垂挂在她身旁,她看着我走向她,却没有去擦脸上的泪水。
“苏茜·沙蒙?”她只想确定是不是我,她没想到我居然会旷第一堂课,直到那一天,我旷课躲在礼堂后台的概率,就像班上最聪明的女孩被训导人员大声责骂一样微小。
我站在她面前,手上还拿着帽子。
“这顶帽子真幼稚。”她说。
我举起缀着铃铛的帽子,看了看,“我知道。这是我妈做的。”
“嗯,你都听到了?”
“我能看看吗?”
露丝把那张在众人手中传递过的复印画摊平,我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幅画。
布莱恩·尼尔逊用蓝色圆珠笔在女人的双腿交叉处,画了一个不雅的洞洞,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她则一直看着我。我看到她眼光一闪,好像有点古怪,然后她弯下身子,从背包里拿出一本黑色皮面的素描本。
第一部分她画了被同学传看的裸体女人
素描本里页页尽是美丽的画作,大部分是女人,也有些男人和动物的素描。我从未看过这么生动的作品,素描本里每一页都是她的精心杰作,那时我才了解露丝是多么具有煽动性,倒不是因为她画了被同学传看的裸体女人,而是因为她比老师更有天赋。她是那种最安静的反叛分子,这事实在无奈。
“你真棒,露丝。”我说。
“谢谢。”她说,我不停地翻阅她的素描本,深深地沉醉在其中。看到画中女人肚脐下的黑色线条,也就是我妈所说的“生小宝宝的地方”,我觉得又兴奋又害怕。
我曾告诉琳茜我决不生小孩,十岁时的我还花了大半年时间告诉任何愿意听我说话的大人,长大以后我打算做输卵管结扎。虽然我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这不是件小事,要动手术,而且每次爸爸听了都哈哈大笑。
从那天之后,我不再觉得露丝古怪,反而认为她相当特殊,她的素描实在太棒了,在那一刻,她的作品让我忘记了校规,上课钟声,以及听到钟声应该有的反应。
警方在玉米地里全力搜寻,找了半天却徒劳无功。警方放弃搜寻之后,露丝穿着她父亲破旧的双排扣厚呢布外套,披上她祖母的羊毛围巾,一个人在玉米地里散步。她很快就发现除了体育老师之外,她旷了课老师们都不加追究,她太聪明,老师们都应付不了她,因此老师们觉得课堂上少了她反而轻松。有她在场的话,老师们必须多花精神,还得加快讲课的进度。
她从此搭她父亲的便车上学,这样就不必坐校车了。康纳斯先生很早就出门,出门时总是带着红色的金属午餐盒,露丝小时候把午餐盒当作芭比娃娃的家,康纳斯先生也由着她这么做,现在他在午餐盒里摆了一瓶波旁威士忌。女儿在空荡荡的停车场下车前,他总是开着暖气,暂时把车停下来。
“今天好好上学吧?”他总是这么问。
露丝点点头。
“喝一口再上路吧。”
露丝这次不点头,直接把午餐盒递给父亲,康纳斯先生打开午餐盒,扭开威士忌酒瓶喝一大口,然后把酒瓶递到女儿手上。露丝夸张地把头往后仰,表示自己也痛快畅饮,其实她把舌头顶在瓶口,并没有喝,如果父亲盯着她看,她就小心翼翼地再喝一小口。
她侧身跳下车。太阳升起之前,天气依然非常寒冷,她想起老师说活动可以保暖,因此决定到玉米地里走走。她脚步缓慢,边走边自言自语,有时会想到我。她通常在隔开球场和跑道的铁条栏杆旁停步,倚在栏杆边,看着周围的世界逐渐苏醒。
就这样,在我出事之后的几个月,露丝和我每天早晨都在这里碰面。旭日缓缓地爬升到玉米地上方,爸爸大清早便把“假日”放出来,“假日”在高耸的干枯玉米茎之间穿梭,跑进跑出追赶田里的野兔。兔子喜欢运动场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地,成群的野兔聚集在运动场草地一端的白色边线上,灰黑的身影看起来像是一队小小运动员。露丝慢慢地接近它们,她喜欢看到小兔子像这样排成一列,我也一样。她相信晚上人们入睡之后,绒毛动物会起来四处活动,虽然已经不是五岁孩童,她依然相信她爸爸的午餐盒里藏着小巧的牛羊,一有机会,它们就会跑出来盯着威士忌和大香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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