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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樫村政则:完全失踪手册

_3 樫村政则(日)
●被发现时马上再失踪●
只要注意以上所说的事项,要失踪几年应该没问题。只是如果事先预备好万一被发现时,可以马上再失踪的准备,就万无一失了。
●现金
●银行存折
●他人名义的身份证明一套
●他人名义的印章
可以事先预备好这些东西的话,到时就不必慌张了。尤其最好用的就是现金了,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大不了到别的地方去重新开始。
还有,为防被发现住所时的危险,最好别把记事本、照片之类的放在房里。
●越狱后逃亡了十年还当上总经理的男子●
我回到住处就马上开始整理行李。整理搬家行李已经很习惯,这不知道是第几次的搬家了,也早已习惯逃亡。不到一个小时行李就整理得差不多了。
地检说逮捕是时间的问题,所以可能明早就会来了。必须今晚逃走,可是现在还太早,等到傍晚再走,这段时间先出去打发时间想想去哪里及公司的事。(《总经理是逃犯》松本寿著,太田出版)
松本于1971年因窃盗木材被捕,判刑六年。结果他在翌年就越狱逃走了,直到超过追诉时效为止共逃亡了十年,刚才介绍的就是由松本的手记中摘录的。
松本在逃亡时曾遇到了几次危机,我引用他的话来说明他逃离危机的方法。
“无论是随地小便、吐痰,所有法律禁止的事我都很小心”
“和大家都和睦相处,让自己不要太突出。远离警察,混入善良、可信赖的人群里。”
“在离开五公里左右的地方,再用别人的名义租一间房子,以备不时之需。”
“敌人只要有一点线索都有可能找到,有朋友的地方都危险,最好找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
“逃亡时都不交朋友也不妥,当然不需要知心朋友,但还是有几个朋友较好。”
他很忠实的遵循失踪者的原则。随时想到被发现时的事情,准备了逃亡用的住处。不过因为他是越狱犯才要做到如此,一般失踪者不必这样,只不过他的精神很值得参考。
要随时想到万一,做好准备才重要。
…………善后………………
●要有心理准备无法回到原来的生活●
用以上介绍的方法可以失踪个五年、十年,顺利的话可以失踪一辈子。有的人会因为失踪后的生活快乐,就一直把时间延长。实际上,到了这种地步还回去的话,大多没什么好下场。
●想回老家过年的失踪者●
1992年年底时,有一个失踪了将近二十年的男性回到了爱媛县八幡滨的老家。这个男性的名字叫田中健介(假名)。当时59岁。到好几年前为止在高楹市大厦里做清洁工,和在那里认识的一名女性过着同居生活,因那位女性去世了所以才想回家。
老家的门为锁着,所以田中在门口露宿等家人回来。谁知左等右等都不见家人归来。田中也没有问附近的人到底怎么回事,就自己在门口铺着纸箱盖着毯子在寒冷中等了好几天,终于在1992年的元旦时因急性心衰竭过世了。
原来田中的父母已经过世,那间房子已成空屋,只有嫁了人的妹妹一个月回来二三次而已。
田中的遗体是四日的下午被发现的。遗体旁放了一些开封的香烟和罐头,口袋里还有现金三万多日元。(《周刊时事》1991年1月30日)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凄惨。也有回来大家都很高兴的例子。
可是,你在失踪当中,家人发生任何事你都无法知道。要先有这个心理准备才可以失踪好几年。不过我想要不是真有什么苦衷,也不可能想失踪那么久一段时间吧。
●日本各种法律追诉时效一览●
向朋友借钱/十年(民法167条第一项)
向银行、高利贷借钱/五年(商法522条)
用银行信用卡去贷款/五年(商法522条)
因贷款而强制执行时/十年(民法174之2)
盗用公款、欺诈/七年(刑法250条第三项)
保证人或连带债务者时和主要债务者之时效相同、积欠房租/五年(民法169条)
邮购物品的负债
两年(民法173条1号)
现在看到这里的读者,我虽然不知道你是为了什么事想失踪几年,如果你想从负债或什么逃离的话就可以参考一下这个时效一览表,便知道大约要失踪几年。
但是使用这一章里介绍的方法失踪,要是被抓到一样有罪,所以你要衡量好再行动。
例如,拿取得他人名义的一些身份证明等资料时的例子来说。
日本刑法157条 公正证书原本不实记载
向公务员申请有关权利、义务的公正证书之正本且不实记载者罚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千万元以下之罚款。
日本159条 伪造、改造私人文书
为了行使目的利用他人印章或签名伪造有关权利、义务或者有关事实证明之文书或图画者判三个月以上五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日本刑法161条 行使伪造私人文书
行使前二条记载之文书或图画者和伪造或改造文书。图画或不实记载者同罪。
也就是说你只要使用目标的名字一次就要加一次罪,照这样算来等你失踪回来后要背负更重的罪。不过,实际上好像并非如此。我们来看一下前面介绍的假X氏的例子。
真的X氏起诉住友保险公司和假X氏,要求赔偿550万日元和刊登道歉启事,结果判决如下。
A氏进公司所填的履历表算伪造私人文书及行使,可是这个早已过了时效(五年)。但是假X氏平常在公司签文件时都是用X氏的名字,这也算伪造私人文书及行使。结果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有关赔偿方面,因损害X氏的姓名权所以赔偿七十万,再加上负担一部分裁判费用算七万,总共是七十七万日元。
等于一年大约付了三万三千日元的租名字费用,此外判入狱一年缓刑三年,这个失踪二十年的代价是否合理由读者去判断。
而且,只要不恶用他人名义是不可能出去警察的。若你都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困扰、平静的过你的失踪生活的也有可能不会被处罚。不过,若你是假装遇难失踪被发现的话,要负担全额搜索费用。如果你又有诈领保险金的话,就再加一条欺诈罪。假装遇难这个本身是无罪,再加上其他的话可能风险蛮大的。
还有,搜索费用的时效是十年。仔细想想是否有办法失踪这么久,再衡量下值不值得才决定要不要行动。
●逃离信用卡贷款的方法●
一般来说,想要从信用卡贷款逃离的人应该不少,所以在此稍微介绍一下。
1992年,在日本申请自我破产的人大约有二万五千人。人口大约是日本二倍的美国居然有八十八万人。相较之下,日本算是很少的。不知为什么日本人好像都不太喜欢自我破产,不过,如果真想从贷款逃离首先一定要考虑自我破产。
但是如果有逼不得已的理由无法自我破产,或申请自我破产也无法免除责任的话,最好快点失踪以免给周遭的人带要困扰。
例如这种事件。
A先生的负债额已超过六百万日元,那几乎都是因赌博欠的。
贷款公司时常打电话来催,但A先生每次都敷衍说明天还钱。结果有一个礼拜天,贷款公司的人终于找上门来了。
“请现在马上还钱,马上写收据给你。”
“你来我公司我也没钱还,可不可以等我领薪水再来。”
“再过几天好吗,我一定会还的。”
“要不然,我直接找你上司商量好了。”
“要干什么?”
“跟你上司说明事态,叫他先替你垫。”
“这样我岂不是太没面子了。”
“这种东西你早没有了。”
像A先生的负债额,而且又是因为赌博,就算申请自我破产也不可能批准。但是一下子要拿出六百万日元,我看没有几个人拿得出来。
如果只是为了逃离负债的话根本不难。只要搬家就好也不必迁地址。搬到哪里都好,只要不要让负债公司的人找到。我想你们也已经知道找房子只要有以前的地址的居民卡便可以,再来就是普通过个五年你的目的就达到了。既然这样不如找一个好地方悠哉得过不也不错吗。
【典型事件1】●早已死了的同性恋者居然当了课长
1983年5月,在离岛根县松江市不远的美保关海岸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去捡贝壳的两位青年留下橡皮艇不见了。
接到通报赶来现场的警察找到了他们开来的车子,在车子上找到他们的驾照。
下落不明的是在市内一家酒吧上班的山崎(匿名)29岁,和在同一家店打工的岛田(匿名)24岁。两个人是大学的学长学弟,因为负债和留级的烦恼所以想失踪(也有人说因同性恋的烦恼)。
于是他们想说干脆假装死掉再失踪好了。松江署警局出去巡视艇、直升机大力搜查,结果没有捞到尸体就视为水难事故。到此为止都很顺利。
后来七年后的1990年,有人知道他们两个在东京练马的运输公司上班。并不是他们被发现,是因为岛田联络家人才知道的。
他们每年都换工作,直到1985年进入这家公司就没有换过了。公司的人多多少少有点感觉到奇怪,不过因为他们工作态度良好,对人又很不错,后来还升到课长。
之后,岛田就回乡下在自己家的小吃店帮忙。问题是山崎。山崎的家人在几年前就放弃搜查,连丧事都办过了。所以山崎的家人拿着人家的奠仪和礼品到处去道歉,可是周遭的人都不大能谅解,所以山崎可以说是想回又回不去。(《周刊新潮》1990年12月27日号)
【建议】
到海边去捡贝壳这个理由就已经有点离谱了,居然还视为海难事故,可见要假装遇难是多么容易。
但是由山崎的下场可以学到许多东西。本来这种事件要不是自己联络根本很难找到。第一这件事已经被视为事故,再加上岛根、东京的距离,而且又有通情达理的总经理,其实他们的情形要失踪一辈子都有可能。要记住假装事故失踪的话一定要永久失踪,否则会带来麻烦。
因为没有正确数据所以无法肯定,不过各种遇难而下落不明的人中一定有不知道百分之几是这种失踪者。
【典型事件2】●在失踪地还闹强奸未遂事件的人●
1980年,住在神户市垂水区在建筑器材公司上班的西田聪(假名)55岁,突然失踪了。西田在大阪附近换了几样工作,一年后在大阪市东淀川区找到一个包住工作。是做建筑现场的工作人员。失踪原因不明,有人说是因为和结婚三十年的妻子不和。
结果两件后,西田的消息居然传到他太太幸子(假名)的耳朵,因为西田竟然因强暴国中女生未遂被捕。
事件发生在北新地的晚上八点。想去找女人的西田在离开家不久遇到一个女国中生。这个女学生说因为很想上洗手间所以拜托西田,她说西田看起来还蛮老实的所以她也没感到害怕。
西田把她带到住处的公用厕所,等她上完厕所进来房里时,西田就把门锁上想调戏她,但是因为她会痛所以没完事就走了。谁知这个女学生去学校后居然把这件事说出来,传到都是那里,所以西田马上被捕了。
了解整件事的妻子真正哭笑不得。(《周刊大众》1982年8月2日号)
【建议】
无论是不是失踪当中都不可以犯罪,这是理所当然的。不过若你是失踪当中就应该更小心才对。
就算是打架或喝醉酒,只要一引起警察注意你的失踪生活就完蛋了。也就是失踪当中一定要比平常还要小心翼翼。千万别得罪人。
像这位西田只要照原定计划去找女人就没事了。谁知他舍不得花钱呢,还是忍不住了,这只有他本人才知道,总之他太草率了。这个事件算是给读者一个警告,要小心自己的言行举止。
要想到接到消息时他太太的感受,我觉得实在太可怜了。
【典型事件3】●逃离养父母的现职警官●
1991年12月5日,福冈县警近藤直之警察(假名)32岁,在领取年终奖金四十一万块后回家途中不见了。
二天后发现了近藤的车,车上有和近藤相同血型的血迹,奖金袋已经空了。福冈县警认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很高,出去了将近一万五千人搜查,结果都没有下落。可是,想不到两年后,近藤居然突然出现在广岛车站前的派出所。开始时,近藤一直说他什么都不记得,皇粮才终于说出他的失踪动机。
“为了缴养父母买的房子的贷款实在缴得好累。而且那时和养父母有点冲突,突然觉得很烦,车上的血迹也是我自己弄的。”
近藤的养父母住在一千六百万日元的新房子,那一半的费用是近藤要负担,近藤本身住在宿舍,每个月缴贷款。
他的养父母是认为以后这房子也是他的所以要他也负担一半并不过分。我们再来听听他养父怎么说。
“上个月我太太因脑出血去世了。还一直想着他,他可以说是太太去世的原因之一。再说,哪有人因为贷款放弃自己一生的职业,真是笑死人了。是我把他养那么大,还给他娶老婆。这个家以后就是他的了……”我看他养父的气应该不会那么快就消吧。
【建议】
这个养父不只把买房子的重担给他,连太太的死因都推给他,真是有点过分。
有这种养父我看他也很可怜,他还不放弃想改变命运,勇气可佳。虽然知道会失去这份工作还是要失踪,可见他的失踪意愿多强。
近藤失踪后在建筑业者的工地上班,过了两年忍不住想看孩子的脸所以回来了。不然他的伪装事故做得很仔细,真量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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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一辈子失踪,首先要实践第三章里介绍的方法。只要不让周遭的人起疑心,就可以以他人名义生活一辈子,所以在第三章里介绍的方法是很有用的。
可是,世界上有很多人企图用各种不同方法失踪。例如在“序言”里介绍的,委托侦探失踪也是其中一种方法,到征信社去委托,他们可以让你确实失踪。要是这种情形被发现的话侦探也会有罪,所以侦探一定不会想留下和你之间的契约书,因为这样就等于留下证据。所以你和侦探之间只有口头上的约束,你必须把你的下半辈子托付给他。
所以说要是遇到好的侦探也就算了,要是遇到坏的侦探你就会彻底被利用。
这一章就是要介绍一些特别的失踪方法,如果有意的可以试试。
不管周遭的人怎么说,选择失踪方法的是你自己。
…………整形手术…………
【典型事件1】●伪装海难加上整形失踪的船长●
1990年1月13日。
属于九州海的对马的渔船(十八吨),被发现在下关海面上翻覆了。
驾船的是船长西崎忠(假名),当时45岁。第七管区海上保安部的人马上进行搜索,可是没找到遗体,被视为海难事故。
原来这是伪装的海难,西崎因为有负债,所以想到诈取保险金,才装死。他把船弄翻后就到广岛去,在市内一家包住的柏青哥店工作。但是他可能是生性脾气不好,不到一个月就和其他工作人员起了冲突,被革职了。他马上到另一家柏青哥店去上班,这次又很自豪地告诉其他工作人员说,他原来是一个已经死了的船长。这些话不久传到老板耳中,老板也因为想惹麻烦就把他解雇了。西崎只好移到下关去租房,暂时没有任何行动。
这段期间媒体新闻一直报导翻船的事件,连照片都登出来了,西崎才发觉到事态的严重。为了可以自由外出,他决定去整形。
他拜托他的共犯也就是他的妻子帮他找医院,把他额头上的痣和右眼下的痣切除,又戴了假发。因为长时间没外出,晒黑的皮肤也褪了色,乍看之下看不出是西崎(至少他本人认为)。
之后他便乖乖地生活,可是已经太晚了,第七管区海上保安部已接到消息说西崎还活着。调查官查了他妻子的户头有好几次都汇钱去广岛,又查出西崎的父亲是广岛人,于是就跟踪他妻子。果然,他妻子去了广岛,就在他妻子找到他时把他逮捕了。(《日本体育》1993年12月25日)
【建议】
这个人都已经装死了,行为还不收敛,这就很不应该了。还有,连去整形也只把痣点掉,这有什么意义。而且说实在的,有没有痣看起来是不会差很多的。就像职棒巨人队的桑田投手,就算把脸上的痣全部点掉,桑田投手还是桑田投手,不会看不出来的。
●用假名去改变轮廓●
听整形外科的人说,想要让别人认不出自己最好的方法是改变脸的轮廓。如果无法接受改变轮廓的人也可以整形眼睛或鼻子。这样看起来就差蛮多的,在街上碰到也不会被认出来。
大塚整形外科的人说,为了逃亡而整形的人不少,所以警察也常来调查。而且,在门诊的阶段就有人会坦白的说要整个脸都改变。最近有个“银座的服务员欺诈后整形逃亡”的事件,警方便开始搜查。结果,虽然是用假名去整形,但是由手术日期及年龄,就找到了那个人的病历卡。
不过,因为这是逃犯才这样,一般病历卡是不会公开的,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就算失踪者的家庭知道你在哪家医院整形,医院方面也不会公开的。而且,整形本来就不可以使用健康保险,所以你要用怎么样的假名都不可能被发现,再加上很多人都以假名来做整形手术,失踪者也可安心了。
●价钱依情况而定●
我想各位比较想知道价钱方面的事,不过基本上是依情况而定,每个人需要不同,价钱也不一定,如果是轮廓整形的话,大概一百万至一百五十万日元之间割双眼皮或隆鼻之类的话,大约二十万日元左右。如果预算不多的话就选择这个好了。
再来是顺序方面,先美容外科门诊后,改天再动手术。手术后需要住院一个礼拜至一个月,再加上复诊大约要三个月以上。
就拿刚才那位船长的例子来说,他已经拿到了一亿二千万日元的保险金,所以资金方面一定没问题。他只要改变轮廓,就不用戴假发了。
整形结束后,要失踪时别忘了把以前的照片都丢掉。还有,虽然外形变了,可是内在还是一样,所以要当心言行举止。要是因为以前的一点小动作被发现的话,就太可惜了。
除非是有人知道你整形,不然绝不会有人专程到医院去找。如果可以准备多一点资金,再加上其他一些失踪方法,一定可以掩饰得很好。可是那位船长在整形前就闹出了一大堆问题。首先就在第一个工作的地方跟别人吵架。失踪中要避开所有麻烦事是原则之一。在第二个工作的地方还告诉别人他的伪装遇难事件,这根本不在话下,而且失踪地居然还父亲的出身地,还在附近光明正大的提款,像这么粗心的失踪者倒是很少见。
这个事件告诉大家就算整形,但不遵守失踪者的原则就是这样的下场。
…………假装丧失记忆…………
【典型事件1】●警官的妻子丧失记忆
1990年7月二十五日,住在东京都文京区的筱原纯子(假名)突然不见了。她的先生筱原幸二(假名)是警视厅交通总务课的警察,所以马上报案了。
纯子大约晚上九点多说要去买香烟,骑着脚踏车出门后就不再回来了。隔天幸二和朋友一起在附近找纯子时,发现了纯的脚踏车,脚踏车旁有一只拖鞋和钱包。
警方认为有可能是事故,也有可能是离家出走。搜查了两个礼拜没有新的线索,也没有接到任何联络。于是警方决定公开搜查,发布纯子的照片征求线索。隔天就收到长野县警的联络,说在长野县的树木里找到一名女性很像纯子。幸二马上赶到长野,确认了那名女性确实是他的妻子。
纯子被发现时,只说在山上走了三天左右,其他的一概不知,看来是丧失记忆了,手腕的地方有一道像自杀的伤口。
纯子的失踪原因到现在还不知道。(《周刊新潮》1990年8月30日号)
【典型事件2】●丧失记忆两年的男子●
川上圭一(假名)当时26岁,和公司的同事13个人到新泻县的石地海水浴场去玩,结果游泳时就他一个人不见了。
当地的警察找了五天都没找到任何线索,就中止搜查了。
圭一跟同事说要到另一边的岩石,大约离海岸五十到六十公尺的地方,然后就不见了。衣服还放在旅馆,也就是圭一穿着泳裤不见了。警方虽然中止搜查,可是他的家人,朋友还是继续寻找他,但还是没有找到任何线索,所以大家都认为圭一可能溺死了。
可是,二年二个月后的某一天,居然接到圭一的电话,他说:
“我现在在那霸市内的饭店,帮我寄钱来,我没有钱了。”
他的家人一时无法相信,就叫圭一的弟弟打电话去确认看看,结果居然真的是他本人。于是他弟弟和父亲就马上赶到冲绳去。
就这样,在冲绳到饭店内圭一和家人见面了。当然家人一直问他这二年到哪里去了,做了些什么。圭一觉得很奇怪,以为他的家人在跟他开玩笑。圭一的记忆里,在新泻遇难到现在才过了两个礼拜而已,这两年两个月的记忆完全不见了。而且圭一被发现时胡子也没有很长,头发也整理得很干净,看起来不像过得很苦的样子。
回到家后,圭一跟警方回去协助调查,可是问什么他都说不知道,只知道他穿着衣服在冲绳的海难,下海时突然恢复记忆了。不过,他本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冲绳,为什么会穿着衣服下海去玩。
从被发现时的穿着,还有皮包内一万多日元的现金看来,他一定不知用什么方法在生活,只是具体情形还不清楚。(《每日周刊》1987年11月8日号)
【典型事件3】●发现丧失记忆的模仿艺人●
这件在电视、周刊都曾报道过,所以应该有很多人还记得。
失踪的是模仿乡广美很有名的若人旭。是1991年3月3日的事件。
从前几天开始,若人就带着妻子还有二位朋友到热海旅行。喜欢钓鱼的若人当天也在防波堤上钓鱼。到了傍晚五点左右,他的朋友去找他时,就不见若人了。只看到他的鱼竿、冰箱、帽子掉在石头上。他的朋友以为他掉到海里,所以赶快去报警。马上就有海上保安厅的直升机、巡视船、汗水员展开搜查。
可是在三天后还在搜查时,在离热海二十公里的小田原市内发现了若人。被发现时若人趴倒在地上,被路人发现时虽然有点神智不清,还是拿名片给发现他的路人。
警方请若人回去协助调查时,他说:
“我记得我掉到海里,可是之后两天发生什么事就不记得了。”
“我也不记得自己是个模仿艺人。”
之后若人记起许多事,虽然和协助调查时说的话有点出入,不过,这可能是因为丧失记忆的关系。
“眼睛被蒙起来,用车被载到小田原之后就被丢在那里。”
“掉下海的隔天两点醒来,包着毛毯在一个好像车库的地方。”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救了我。载我上车,在途中就下了车。”
基于他说的这些话,媒体报道又付出了几种说法。最后经医院诊断后是“因遇难而造成的部分记忆丧失”。
现在若人的记忆大部分都恢复了,也开始回到演艺界工作。(《周刊女性》1991年3月26日号)
【建议】
以上三个事件都被诊断为丧失记忆。但是还是有很多疑点存在,可见只要硬说自己丧失记忆就可以简单过着了。
●不做精神鉴定●
要判断一个人是否丧失记忆有个方法。就是精神鉴定。这是牵连到某事件时,应当局要求才会进行。精神鉴定需要长时间和一些程序。等结果出来花上好几年都不奇怪。所以这是不可能对一般失忆者实施的。只要你坚持自己丧失记忆,周遭的人就会认为你丧失记忆。
但是,假装失忆对失踪者并没有什么好处。要是被警察找到,就有悲惨的生活等着你呢。
●失败的话就要收容在社会福利收容所中●
警方如果找到失忆者的话,会先找找搜查请求名单,如果不在名单上的话会先把你放在各地区的福利收容所中。警方不能让身份不明的人在外独自生活,要在收容所待到知道身份为止。也就是一旦进了收容所,不恢复记忆的话就出不来了。
但是各地方的自治会好像想法又不同了。各自治会对失忆者没有共通的见解。而且失忆者除了丧失记忆以外完全是个普通的人。只因为丧失记忆就可以
一直把他关在收容所里吗?这不就牵扯到人权问题,这点就有些相互矛盾。
不过,警方和自治会倒有一个共同点。也就是不可能给失忆者一个新的户籍。战后的动乱期有很多身份不明的孤儿,那时就由各收容所做保人给他们一个新的户籍。在现代社会中是不可能的。
何况失忆的人又不多。你看过丧失记忆的人吗?我想大多数的人应该都没在才对。或许有人认为假装失忆在别的地方生活也不错,但听一家有名的精神病院说失忆的临床资料很少。也就是说如果你假装失忆的话就要有心理准备,因为你会变成很特别的人。要是找到这种特别的人通常都会带去警局或医院,那岂不失去了你失踪的意义。
这样就可以知道典型事件2的圭一情形是多特殊。有的人说他是不是被利用去当间谍,不过,失踪中做了些什么是真的无法确认。圭一的情形看来,他可能真的丧失记忆,而收容他的人可能也很奇怪,要不然就是那个人很讨厌警察。除了这个事件以外的“丧失记忆”事件,都是被发现时用这个理由来搪塞的性较高。至少我本人是这么认为的。
…………出家…………
【典型事件1】●耶稣的方舟●
事件的起因是登在“妇人公论”1980年1月号里的一则叫“千石耶稣,还我女儿”报道而起的。那是由一名离家女性的母亲写的,这篇报道中写了许多刺激性的句子。例如,“十几个女性围着男人共同生活”、“潜伏在没有窗子的建筑物时”等等。
但是此时“耶稣的方舟”的成员已人东京国分寺的据点失踪了。所以无法采访到他们本人,因此对“方舟”的攻击就越来越厉害了。
“耶稣的方舟”的成员离开东京的日期为1968年5月。此时他们持有现金2500万日元。他们就这样辗转去了大阪。冈山、神户等等十五个地方。
这时男性会以假名到百货公司做宣传的工作或做工人,可是这样工作赚来的钱还是追不上二十六名成员生活费及交通费。同年12月,他们抵达福冈时身上只剩下六十万日元不到的现金了。有十个人的驾照过期,就剩三个人有,可是没有人有居民卡所以也无法工作,于是便开始在家里不出门。
这时,女性成员不顾千石耶稣的反对开去酒店当服务生,可能因为她们初入本行,客人觉得很新鲜,所以还蛮讨客人欢心,终于她们开了一家自己的店。
不久,千石耶稣因胸口疼而晕倒,因此被警方发现。有提出搜查的成员都带回家。但结果还是不起诉,成员们还是又回到千石耶稣的身边去了。
【建议】
●躲入集团里●
或许有些人会认为失踪者组织成一个集团一起去流浪的事件很罕见,只要读过圣经就知道,在宗教的世界里这是很普通的。现在“耶稣的方舟”还是在福冈活动,他们开的店也继续在营业。1993的年末,也完成了信徒和千石耶稣要一起生活的“耶稣之家”。每天一定有两个小时是圣经研究会的时间。可见他们的信念有多坚强。
并不是只有“耶稣的方舟”才如此,全国有很多寺庙、修道院在修行中都会照顾你的饮食起居(当然是要有信仰的人才可以)。
例如,只要在北海道的特拉比斯修道院洗礼的女性,就可以在此生活一辈子。金泽的大乘寺,只要打电话去说你想出家就会让你去修行。可能会有一些规矩,例如要早起,不可结婚等约束,只要习惯就行了。相信在各位读者的周围也有许多这种地方,不妨去找看看。
………………买户籍…………
【典型事件1】●和间谍同居了十年的女性●
有位女性和一名男子同居了十年居然不知道他是间谍。以下称此女性为S小姐。
S小姐在丈夫死后,带着三个小孩开始工作。不过,幸好领了一笔不少的保险金所以生活并不算差。在1970年的六月,有一位叫“松田忠男”的男子进来他们公司做临时工,S小姐便和松田成了好朋友。没多久松田就开始出入S小姐的住处,不久他们就开始同居了。S小姐认为既然都在一起了干脆入户籍好了,可是松田要她再等一等,就这样时间一直过去了。
这段时间又发生一些很奇怪的事。首先是同居没多久后那名男子说自己其实不叫松田,本名叫“小熊和也”。可是过了没多久又说不叫小熊和也,本名是叫“小住建藏”。当然S小姐也觉得很奇怪,但又想说他可能有苦衷就没有追问了。
“小住”在同居三年时就开始向S小姐拿钱做生意,同居十年这段时间大约一共拿了一千多万日元。结果有一天“小住”开的那家公司的董事长发现他原来是从北韩偷渡来的间谍。之后,S小姐不用说,再也没有人看过“小住”了。(《现代》1986年1月号)
【建议】
●确实有户籍买卖●
后来盘问被逮捕的董事长,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首先这名男子使用的名字“松田忠男”根本是虚构的。本书中也曾提过,找临时工时履历表可以随便写也不用怕被揭穿。做临时工用“松田”这个名字,到了假日就去找卖户籍给他的人,这时找到的人就是“小熊和也”。
“小熊和也”是实际存在的人。真的“小熊和也”是在山谷工作的劳动者,1972年时曾经和一位可疑回乡,这位可疑人物应该就是“松田”。小熊的父母记得这位可疑人物来时说:“你儿子到现在为止找的工作都不是很好。不过不用担心,他现在要来我公司上班。所以你儿子的地址最好迁到东京会比较方便,我陪他来办手续的。”
就这样,“松田忠男”取得了“小熊和也”的名义的各种证明书。可是在1976年发生了一件很不幸的事。就是真的“小熊和也”生病去世了。
所以这名男子再次寻找卖户籍给他的人。这次找到的就是“小住建藏”。“小住建藏”也是在山谷工作了二十几年,1980年左右就再也没有人看过他了。
警方调查结果,原来这名男子姓“朴”是北韩的间谍。“朴”买户籍时会注意五个要点。也可以给读者做个参考。
1未婚,没有什么朋友、亲戚
2没有前科
3没有鱼竿户头
4没有负债
5长时间不见也不奇怪的人
失踪中如果遇到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可以问问看他愿不愿意把户籍卖给你。行情大约是三十万日元左右。这应该比你自己伪造身份证明要来得好。
●美国天才hacker的失踪●
我把失踪方法大致介绍完毕了。可是失踪的方法很多,我想应该也有人用我没有想到的方法失踪。在美国就发生过这样一个事件。
1987年,住在加州的比尔·兰德雷斯(21岁)突然不见了。
一起打电脑的朋友洗完澡出来,就没有看见兰德雷斯了。
比尔·兰德雷斯以hacker成名。十九岁时侵入国防部的GTE电脑网络,因不正当使用被判有罪。因此事件成名的兰德雷斯,还出版了一本书叫《computer hacking》。他是位智商高达163的天才青年。
兰德雷斯在房里留下一封长达八张的信。“我的计划是在22岁生日时自杀,这就表示在22年间就肯定了人生没有活下去的价值。”
如果只写这些的话,可判断为遗书,问题是最后几个句子:
“写到这里,我决定改变我的计划。我要用我所剩的钱,把人生变的更有意义。如果顺利的话,应该没有人能认出我。如果失败的话,应该就会传出我死去的消息。”(《NEWS WEEK》1987年1月19日号)
不知是不是天才hacker在开玩笑,还是真的有什么涵义。兰德雷斯消踪匿迹六年了,到现在还没有他的消息。
关于失踪宣判
要消除一个人的户籍,一定要确认当事者已否认死亡。然而,要确当事者死亡,必须要有本人的尸体,也就是说失踪者在户籍上永远是活着。
因此,困扰的就是失踪者的家人。
只要没有确认本人死亡,无论失踪一百年、二百年都无法继承财产,也无法领取保险金。还要和少人一样缴居民税。
而配偶就算喜欢别人也无法再婚。为了解除这些困扰,日本法律设了一个失踪宣判制度,也就是在法律上认定死亡的制度。(申请失踪宣判并非义务,如果不需要可以不申请。)
日本法律规定的失踪分二个种类。意外事故、事件的“危险失踪”和此外的“普通失踪”。在本书介绍的方法中,除了伪装海难事故失踪外,其他都为普通失踪。
看到这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这些与失踪者无关。但我认为知道失踪中,自己受到什么样的待遇是有好处的。这些说明一下普通时,申请失踪宣判的方法。
首先要知道,普通失踪要七年以上没有消息才可申请失踪宣判(危难失踪的话只要一年以上)。而且,可申请失踪宣判的人只有“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也就财产继承人、妻子、丈夫、子女等。不是可以随便申请的。
利害关系人只要填好指定表格,到附近的法院申请就可以。不委托律师的话,只需要费用三千五百日元左右。
接受申请的法院会调查失踪者是否七年(危难失踪的话是一年)以来都没有消息,然后依案件来宣判。危难失踪大约要二三个月,普通失踪要八个月左右就会宣判,法律上认定失踪者已死亡。一旦宣判承认死亡后,再来就和一般死亡一样。可以开始继承遗产。
不过有关离婚方面就采取稍微宽松的对策。如果你的配偶擅自失踪的话,对于另一半来说七年实在太长了,或许政府认为一心等等配偶归来实在太可怜了,所以日本民法770条第三项规定配偶三年以上下落不明的话可离婚。也就是说假如你失踪三年以上再回去,你的配偶有可能已经跟你离婚了。
看到这里或许有的读者会想,要是失踪宣判后本人回来了怎么办。为了这种情形发生,可以申请取消失踪宣判。手续也非常简单,只要本人或家人到法院去申请,证明失踪者原来还活着就可以了。费用只要二千日元左右。
就这样基本上你的身份、财产就可回到和失踪前一样。只不过,并不是全部都可以恢复原状。就拿刚才的例子来说,如果你的配偶已经办了离婚手续和别人结婚的话,再婚还是被承认。也就是无法和你恢复以前的婚姻关系。
关于遗产继承也相同。失踪回来后如果发现你的遗产被瓜分了,也无法再取回。这样看起来,失踪宣判对失踪者好像没有一点好处,唯一的好处是“大家都认为你死就不会再找你”这点精神上的解放感而已。这个制度本来就是为了失踪者的家人而设的。对失踪者来说当然没什么好处。
●失踪七年以上就有可能已申请了失踪宣判
●三年以上就有可能已经被离婚了
●可以取消失踪宣判
只要记住以上三点就可以了。以后就可以不必担心被你撇下的家人,好好地过你的失踪生活了。
尾声
有人说从80年代后半开始,到进入90年代,已变成了“假面具”的时代。
隐藏自己的本性而生活,也变成了理所当然。
就拿不良少年来说好了。十年前的不良少年,不论是善是恶,立场都很明确。现在不只是不良少年,大部分的人都变成流行的“中立”,所以看现在十几岁的年轻人根本无法判断是不是不良少年。他们已经不知不觉的戴着面具来保护自己。
听说现在的人在不同的场合就扮演不同的角色,但是“人”并没有厉害到可以同时扮演不同的角色。
在公司一个角色、在家一个角色、学校、补习班,看来在每个地方好像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但是以后一定会带来不便。以前我听人这么说过“学校的同学跟补习班的朋友不能碰面,真的好累,都不知道哪一个是真的自己了”。说这番话的少年才十岁而已。
“电话秘书”、“电台Q2”、“电话俱乐部”、“电脑通讯”等等这些最大的魅力就是没人知道你是谁,可以戴上假面具。这可以说是疑似体验、幻想现实体验,好像在现实世界但又无法证明是现实世界的感觉。
小孩或大人哪天突然回顾自己,发现自己过得如果迷糊但又改变不了时,就会想要逃避。但是重新开始的机会很多。你现在的状态不论是好是坏,都不是你一个人的力量造成的。当然你生长的环境也有关系,但是影响你的个性,行动最大的是你的朋友,以及到现在为止认识的人。
与人相识,互相交换想法、吸收新的想法,才会有现在的你的想法。
人在活下去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需要选择的时候。例如你想要去玩。在这一瞬间就产生了许多选择,就像是一个人去还是找人去、去哪里、几点去等等都必须去选择。去玩就会有新的认识。有可能找到人生的伴侣然后结婚,也有可能受了电影里的医生的影响而立场要当医生,也有可能被星探找去拍三级片,都有可能。有的人以一句“命运”就把这一切诠释掉了。
走路时要靠右或靠左这也是在选择,也就是我们每天不知不觉地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都在选择,并因这些选择逐渐地改变自己。平常我们选学校选公司等等这种大选择是有意识地去考虑后才决定,没有人会去烦恼小的选择。但是,不知不觉地做的选择和考虑后做的选择都一样会影响你。
也就是说,不知不觉的也好,考虑过的也好,选择下来的结果就是现在你的状态。换句话说,如果你不是故意让自己走上现在走的这条路的话,你就是可能以有意识的行动来突破你的现状,这就是本书的主题——“失踪”。
要改变别人对你根深蒂固的够不够确实不容易。我想大家也知道这件事。所以就算有的人认为“现在的我不是我”,但又会想“哪天我要让大家刮目相看”,然后忍耐现状地活下去。想要突破现状或对自己有猜疑心,我想不论不什么人都会有这种想法,只是有的人强,有的人弱而已。
拘束着你的籍贯、名字、兄弟姊妹、父母、朋友、公司、学校等,只要你有那个心,就可以轻易地断绝。你知道你的立场是多么不明确,你就像是站在快崩溃的砂土堆上,这就是你现在的立场。
人的评价可以简单地改变,不过总是由好变坏。一旦给别人坏的印象,想再变好就很困难了。有人说一旦被看死了就很难翻身,这是真的。但是千万不可放弃,既然被看死了就脱胎换骨咯,这就是本书一直强调的!
人生想要重新开始的机会很多,而且没有年龄限制。不论是十几岁、三十几岁、六十几岁,就算是一百岁也可以重要开始,这点希望你们别忘记。然后,无论你体验了什么样的事都可以成为自己经验的一部分。不要去害怕结果如何,一定要去行动。到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去扮演你最喜欢的角色,我相信有一天你会找到真正的自己。
不必去担心什么。很多人都是一直重复着小小的失踪在生活的。
最后在此感谢协助欠采访的大家,以及给我意见的人。
还有,陪我写完本书的编辑北尾修一先生、落合美砂小姐,真的谢谢你们。
译者简介
苏琳贞。民国六十一年出生于高雄市。十一岁时赴日本求学。毕业于日本千叶县的丽泽大学外国语学总中国语学科。
2009年11月13日17: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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