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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骨拼图-现代推理悬疑小说

_4 杰弗里·迪佛 (美)
糟糕,她忘了把耳机连上对讲机了。她连忙摸出耳机,一接上对讲机,就听见:“艾米莉亚,你在……”
“我在这里。”
“你到那栋大楼了吗?”
“是。”
“进去。他们已经关掉蒸气了,但我不知道能不能来得及。带一名医护和一名紧急应变小组队员,到锅炉室去。你可能马上会看到那个姓柯法丝的女人。走向她,但不要直接走过去,不要从门口径直走向她。我不要你破坏嫌疑犯可能留下的任何足迹,明白吗?”
“是。”她用力点点头,没想到他根本看不见。她用手势招呼那名医护和紧急应变小组队员跟在她后面,就一步步走进黑黢黢的走廊,到处都是阴影、机器的呻吟声和滴落的水珠。
“艾米莉亚?”莱姆问。
“在。”
“我们以前讨论过陷阱的事。照我现在对他的了解,我不认为会出现这种情况。他不在那里,艾米莉亚。要在的话就不合逻辑了。不过,你还是要腾出一只手随时准备射击。”
不合逻辑?
“好的。”
“现在出发!快!”
第一部 一日之君一日之君(16)
9
幽暗的洞穴。闷热,阴森,潮湿。
他们三个人快速穿过肮脏的走廊,朝着莎克丝惟一能看到的通路——一间标记着“蒸气室”字样的房间移动。她跟在全副武装的紧急应变小组队员身后,那名医护人员则走在最后面。
她的右膝关节和肩膀由于箱子的重量而一阵阵颤痛。她把箱子换到左手,差点没拿稳掉到地上。他们一步步向门口靠近。
到了。那名特警队员推开房门,用冲锋枪左右比向光线微弱的房间。冲锋枪枪管上装有电筒,在房间里残留的蒸汽余雾中投射出一道苍白的光芒。莎克丝闻到湿气,霉味。还有另外一种味道,令人作呕。
咔哒。“艾米莉亚?”莱姆的声音在死寂的空气中突然响起,差点把她的灵魂吓飞了。“你在哪儿,艾米莉亚?”
她用颤抖的手把耳机的音量调小。
“在里面。”她喘着气说。
“她还活着吗?”
莎克丝移动脚步,向前望去。她眯起眼睛,一开始不能确定看到的是什么东西,但随后,她明白了。
“噢,不!”她低声惊呼。感到一阵恶心。
一股令人作呕的熟肉味飘荡在她周围。但最糟的不是这个,也不是眼前那女人红得发亮、近乎橙色并大片大片剥落的皮肤,不是那张皮肤已完全剥离的脸,都不是。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T.J.柯法丝身体的姿势。她的四肢躯干扭曲到不可思议的角度,可以想见当那致命的热气喷发出来时,她是多么想挣扎逃离。
他希望受害人已死,最好是这样……
“她还活着吗?”莱姆又重复了一遍。
“不,”莎克丝喃喃地说:“我没看见她……不。”
“房间里安全吗?”
莎克丝看向特警队员,他也听到了耳机里传来的问话,向她点点头。
“现场安全。”
莱姆对她说:“我叫紧急应变小组队员出去,你和医护员上前检查。”
莎克丝又翻涌起一阵恶心,她强忍着没有让自己吐出来。她和医护员从侧面迂回走近那根水管,医护员不带任何表情地俯身摸了一下女人的脖子,对她摇摇头。
“艾米莉亚?”莱姆问。
这是她在值勤中看到的第二具尸体。两具都在同一天。
医护员说:“DCDS。”
莎克丝点点头,冲着麦克风把这句简语的意思完整说出:“我们在现场发现一具尸体,确定死亡。”
“是被烫死的?”
“看来是的。”
“被绑在墙上?”
“是水管。用手铐反铐在上面。双脚用晾衣绳捆住,嘴上封着管道胶带。那个人打开了蒸气管道,她离管道口还不到一英尺。上帝!”
莱姆继续说:“叫医护员沿着原路退出去。你到门边去,留意脚下的位置。”
她照做了,眼睛一直望着尸体。人的皮肤怎么会变得这么红,像一只煮熟的螃蟹壳。
“好,艾米莉亚,你现在开始勘察现场。”
她没有回答,仍然呆呆地望着尸体。
“艾米莉亚,你在门边吗?……艾米莉亚?”
“什么?”她吼道。
“你在门边吗?”
莱姆的声音真他妈的平静,与她印象中躺在病床上的那个男人虚伪、刻薄的声音完全不同。平静……好像还含有其他某种东西。但她一时无法确定那是什么。
“是,我在门边。你知道吗,这太疯狂了。”
“完全丧心病狂。”莱姆附和着,语气却相当愉悦。“手提箱打开了吗?”
她掀开箱盖检查里面的东西。钳子、镊子、 一面带把柄的伸缩镜、棉花球、滴眼药管、锯齿剪刀、吸量管、抹刀、解剖刀……
这些东西是干什么用的?
……小吸尘器、粗纱布、信封、筛网、刷子、剪刀、塑料袋和纸袋,各种金属罐和瓶子——百分之五浓度的硝酸、宁德海林、硅树脂、碘化物,全套的指纹采集装备。
不可能。她对着麦克风说:“我认为你不能指望我,警探。我真的对犯罪现场勘察工作一点都不懂。”
她的目光停在那个女人残破的身体上。水滴由脱了皮的鼻尖上落下,一小块白色的骨头从面颊上凸露出来,歪裂的脸上凝固着极端痛苦的表情,就像今天早上的那个被害者。
“我相信你,艾米莉亚。”他说,全然不顾她的看法。“现在,箱子打开了吗?”他的口气是如此的平静,而且听起来……有什么?对了,就是那种语气——性感。他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恋人的口吻。
我恨他。怨恨一名残疾人是不对的,但我他妈的就是恨他。
“你在地下室里,对吧?”
“是,长官。”
“听好,你叫我林肯就行。等这件事情过去后,我们会对彼此有很深的了解的。”
这件事大概还需要六十分钟,顶多了。
“如果我没记错,你会在手提箱里找到一些橡皮筋。”
“我看到了。”
“把橡皮筋绑在你的鞋子上,绑在脚掌靠前的隆起部位。万一足迹搞混,你能分辨出哪个脚印是自己的。”
“好,绑好了。”
“拿一些证物袋和信封,各拿一打放在你口袋里。你会用筷子吗?”
“你说什么?”
“你住在这个城市,对吧?从没去过中国城?没吃过辣子鸡?麻酱凉面?”
提到食物,她胃里的东西又要翻上来了。她拒绝望向绑在她面前的女人。
“我会用筷子。”她冷冰冰地说。
“在箱子里找找看,我不敢保证一定能找到。我以前勘察现场时,箱子里总会放几双筷子。”
“我没看到。”
“那么,你就抓几只铅笔放在口袋里。现在开始走格子,每一英寸都要走到。准备好了吗?”
“好了。”
“先告诉我你看到什么?”
“一个大房间,大约二十乘三十英尺。到处都是生锈的水泥管,碎裂的水泥板,墙是砖制的,布满了真菌。”
“有箱子吗?地板上有什么东西?”
“没有,这里是空的,只有水管、油槽和锅炉。有一堆沙子——贝壳,从墙上裂缝里漏出来的。这边还有一些灰色的东西……”
“东西?”他叫了起来。“我听不懂这个词。什么叫‘东西’?”
一股怒火从她心底直冲上来。她稳定了一下情绪,说:“是石棉。但不像今天早上发现的那样团做一团,而是在一堆碎纸上。”
“很好。现在开始第一遍搜索。你先找脚印和他故意留给我们的任何线索。”
“你认为他又留下了一些东西?”
“恩,我敢打赌。”莱姆说:“戴上护目镜,使用珀利灯。照低一点,格状扫过房间,每一英寸都要照到。你知道怎么走格子吗?”
“是的。”
“怎么走?”
她发怒道:“我现在不想接受考试。”
“哎,迁就我吧。怎么走?”
“先朝一个方向走一个来回,然后从与它垂直的方向再走一个来回。”
“每一步不要超过一英尺。”
她不知道这点,但嘴上说:“我明白。”
“去吧。”
珀利灯投射出一种诡谲、阴森的光芒,她知道这东西叫ALS——替代光源——它能使指纹、精液、血迹和足印发出荧光。这道闪烁的胆绿色光线让房间里所有的阴影都舞动跳跃起来,她不止一次差点拔枪瞄准黑暗中的阴影,但随即发现那只是暗处的幻觉。
“艾米莉亚?”莱姆的声音突然传来,又把她吓了一跳。
“在。又怎么了?”
“你看到脚印了吗?”
她凝神看向地面。“我……呃,没有。我看到地上有一道道条纹,好像吧。”她担心又要为含含糊糊的措辞挨骂,但是莱姆不像皮瑞蒂,没有过多计较,只是说:“这么说,他把现场清扫过了。”
她很惊讶。“没错,就是这个!扫帚的痕迹。你怎么知道?”
莱姆笑了——对置身在这恶臭的墓穴之中的莎克丝来说,这笑声相当刺耳。他说:“他够聪明,今天早上能彻底掩盖行踪,现在没有理由不这么做。不错,这小子挺厉害,但我们也不差。继续走。”
莎克丝弯下身子,膝盖像火烧的一样疼,但她还是马上又开始搜索。她把每一英寸地面都走了一遍。“没东西,什么也没有。”
他听出她话语里结论的意味。“你仅仅是刚开始而已,艾米莉亚。要记住,犯罪现场是三维空间的。你刚才说的只是地面上没有东西了,现在开始搜索墙壁。从离蒸气孔最远的地方开始,同样每一英寸都要搜查过。”
她慢慢绕过房间中央那具恐怖的木偶。她想起六七岁时在布鲁克林区街道上玩过的五月柱游戏,当时她父亲还骄傲地拍下家庭录象带。她慢慢地绕着圈。这是个空旷的房间,还有上千个不同的地方要搜索。
没有希望……不可能。
但事实并非如此。在一个距地面大约六英尺高的壁架上,她发现了歹徒留下的下一组线索。她兴奋地大喊起来:“找到东西了。”
“是一组吗?”
“是。一大片黑色的木头。”
“用筷子。”
“什么?”
“那些铅笔。用铅笔把它夹起来。它是湿的吗?”
“这里所有东西都是湿的。”
“那当然,应该如此。蒸气的缘故。把它放到纸证物袋里,别用塑料袋。塑料袋会裹住湿气,以这种热度,细菌会很快把可追踪的线索破坏掉。还有什么?”他焦急地问。
“还有,我不清楚,头发吧,我想。短头发,很整齐,有一小堆。”
“散着的还是有头皮连着?”
“散着的。”
“手提箱里有一卷两英寸胶带,3M的,用胶带把它们收集起来。”
莎克丝收集起大部分头发,放进一个纸信封里。她又检查了一下头发周围的壁架。“我看到一些痕迹,看上去像是锈斑或血迹。”她突然想到,用珀利灯照向那些斑点。“它们能反射荧光。”
“你会做可推定血液测试吗?”
“不会。”
“那就假设它是血迹。有可能是被害人的吗?”
“似乎不太可能。这里离受害人太远了,而且两者之间没有血液痕迹。”
“血迹指向什么地方吗?”
“好像通向墙上的一块砖头。它是松动的,上面没有指纹。我要把它推进去。我——噢,天啊!”莎克丝倒吸一口冷气,踉跄后退了一两步,差点跌倒。
“怎么了?”莱姆问。
她慢慢上前,不敢置信地盯着面前的东西。
“艾米莉亚,和我讲话。”
“是骨头,一根鲜血淋漓的骨头。”
“是人的吗?”
“我不知道,”她回答:“我怎么会……我不知道。”
“新近被害的吗?”
“看起来像。骨头的长度和直径各约两英寸。上面有血迹,还有残余的肉。这是被锯下来的。上帝呀,谁他妈的会做出……”
“别激动。”
“如果这是歹徒从另外一个受害人身上取下的骨头怎么办?”
“那我们最好尽快找到他,艾米莉亚。把骨头装起来,用塑料袋。”
在莎克丝照他的吩咐做时,莱姆又问:“还有其他故意布置的线索吗?”他的声音相当关切。
“没有了。”
“就这些?一撮头发、一根骨头和一片木头?他不会做得这么简单吧?”
“我是不是该把这些东西带回你的……办公室?”
莱姆笑了。“他一定很高兴看到我们就此收兵。不过不行,我们还没有检查完。让我们再多找一些和不明嫌疑犯823号有关的东西。”
“但是这里没有东西了。”
“噢,那里当然有。那里有他的住址、电话、特征,有他的希望和渴望。这些东西都在你身边。”
他那说教式的口吻令她恼火,她没有答话。
“你有手电筒吗?”
“我有制式卤素灯……”
“不,”他咕哝道:“制式灯视野太窄。你需要十二伏的广角灯。”
“可是,我没有带进来,”她没好气地说:“要我出去取吗?”
“没时间了。去检查水管吧。”
第一部 一日之君一日之君(17)
她爬上天花板,用强力手电筒照亮也许五十年来从未被光线照过的地方。过了十分钟,她报告说:“没有,没发现任何东西。”
“回到门口去,快点。”
她犹豫了一下,走回门口。
“好,我到了。”
“现在,闭上眼睛。你闻到什么味道?”
“闻?你是说闻吗?”他是不是疯了?
“在犯罪现场一定要闻空气的味道,它能告诉你上百件事。”
她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吸了口气。“闻了,但我说不清闻到了什么。”
“这个答案我不能接受。”
她夸张地呼出一口气,希望这呼气声能通过电话清楚又响亮地传到他那里。她把眼睛阖上,吸气,再度和恶心交战。“真菌,发霉的味道。由蒸气凝成的热水味。”
“你不必说它是从哪儿来的,只管描述就行。”
“热水味。那个女人的香水味。”
“你能肯定是她的?”
“呃……不。”
“你自己喷了香水吗?”
“没有。”
“会是剃须水的味道吗?那个医护员或紧急应变小组的队员留下的?”
“我不这么看。不是。”
“形容一下它的味道。”
“干干的,像金酒。”
“猜一下,是男人的剃须水还是女人的香水?”
尼克以前用的是什么?满意牌,淡香型。
“我不知道,”她说:“大概是男人的吧。”
“走到尸体那里去。”
她瞄了那根水管一眼,又看向地面。
“我……”
“去吧。”林肯·莱姆说。
她过去了。剥裂的皮肤就像黑红色的桦树皮。
“闻她的脖子。”
“它全都……我的意思是,那里没剩多少皮肤了。”
“很抱歉,艾米莉亚,但你必须这么做。我们必须知道这是不是她的香水味。”
她做了。吸气,反胃,差点吐出来。
我快吐了,她想。就像尼克和我在潘趣的那个晚上,喝了太多该死的冰镇台克利(daiquiri,一种由朗姆酒、莱姆汁或柠檬汁和糖混合的加冰鸡尾酒。——译者),我们两个好斗的警察,大口大口地灌下这种有蓝色塑料箭鱼游弋的娘娘腔饮料。
“你闻到香水味了吗?”
又来了……恶心又翻上来了。
不,不!她闭上眼睛,把注意力集中到她疼痛的关节上,那最痛的部分——她的膝盖。然后,奇迹般地,那股恶心劲过去了。“不是她的香水。”
“好。所以也许是那家伙自己愚蠢地喷了一堆剃须水。这或许是上流人士的标志。但也许他是想掩盖掉一些他可能留下的气味,大蒜、雪茄、鱼腥、威士忌。我们以后会知道的。现在,艾米莉亚,仔细听好。”
“什么?”
“我要你假装是他。”
噢,真他妈的变态。我受够了。
“我不认为我们有时间这样做。”
“犯罪现场工作的时间永远不够。”莱姆平静地说:“但这阻止不了我们。你只管进入到他的头脑里。我们一直在用我们的模式思考,现在我要你想象他的方法。”
“好吧,我该怎么做?”
“运用你的想象力,这是上帝之所以赐给我们这种能力的原因。现在,你就是他。你铐住那个女人,塞住她的嘴。你把她带到这个房间,把她铐在水管上。你吓坏了她。你正在享受这种感觉。”
“你怎么知道他会享受这种感觉?”
“是你在享受这种感觉,不是他。我怎么知道?因为没有人会费这么大麻烦做一件事而不好好享受。现在,你知道你附近的路。你已经来过这里。”
“你为什么这么想?”
“你必须事先勘察这里——找到一处正对着蒸气管道出口的隐秘地方。并且把要留在铁路边的线索带走。”
莎克丝被莱姆那流畅、低沉的声音迷惑了,完全忘记了他的身体还瘫痪在床上。“恩,对。”
“你把蒸汽管道口的盖子打开了。这时你在想什么?”
“我不知道。我想让事情快点结束,赶快离开。”
但几乎就在这些话脱口而出的同时,她立刻意识到:错了。因此在听到莱姆的舌头在她的耳机里咂吧了一声时,她并不感到惊讶。“你是说真的吗?”他问。
“不,我想让它持续下去。”
“对了,我想这才是你真正希望的。你在想蒸汽会把她变成什么样子。你还有什么感觉?”
“我……”
一种模糊的想法在她的脑子里逐渐成形。她看到那个女人在尖叫、哭泣、呼喊求救。她还看见……看见另一个人。是他,她心想,不明嫌疑犯823号。但他长什么样子?她必须再接近一点才能了解。是什么?……是什么?但突然间,这个思绪不见了,完全消失了。
“我不知道。”她喃喃地说。
“你觉得很急迫吗?还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冷静?”
“我在赶时间,我必须离开,警察随时都会赶到这里。不过,我还是……”
“还是什么?”
“嘘——”她打断他的话,再次环视房间,寻找刚在她脑中萌芽却又随即消失的思绪。
房间在旋转,出现一个黑黑的、繁星漫天的夜晚。黑暗的房间和微弱昏黄的灯光都在不停地旋转。主啊,不要让我晕倒!
也许他……
那里!就是那里。莎克丝的目光顺着蒸汽管,看向房间阴暗凹处的另一块蒸汽孔挡板。那里是更适合藏匿那个女人的地点,从门口经过的人根本看不到那里,而且这块挡板上只有四颗螺钉,而被他选中的那块则有八颗。
为什么不是那根蒸汽管?
接着,她想通了。
“他不想……我还不想离开,我要盯着她。”
“你为什么这么想?”他用莎克丝刚才问他的口气问她。
“这里还有另外一根蒸汽管可以铐她,但我还是决定选择位置比较明显的这一根。”
“这样你就能看到她?”
“我想是的。”
“为什么?”
“可能是要确认她不致挣脱逃跑,也可能是要确保她嘴上的胶带不会脱落……我不知道。”
“很好,艾米莉亚。但这表示什么?我们该怎样运用这个事实?”
莎克丝环视房间,寻找既能观察那女人又能不被她发现的最佳位置。最后,她在两个大油槽之间发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
“找到了!”她兴奋地喊了起来,两眼注视着地面。“他在这里待过。”她忘了继续扮演嫌疑犯的角色。“这里被他清扫过了。”
她用珀利灯胆绿色的光线仔细检查那块地方。
“没有指纹。”她有些失望地说。但当她举起珀利灯准备关掉的时候,在一个油槽上面赫然现出一块痕迹。
“我找到了一颗指纹!”她大叫。
“指纹?”
“如果把身体前倾,借油槽支撑住重量,就可以从更好的角度观察那个女人。他就是这么做的,我敢说。只是,有点奇怪,林肯。它是……变形的,他的手。”她看这这个畸形的掌纹,不寒而栗。
“手提箱里有瓶标示着DFO的喷雾剂。那是荧光染料。把它喷在指纹上,用珀利灯照亮,然后用一比一的拍立得相机把它拍下来。”
她告诉他已经照他的吩咐完成了,他说:“现在用吸尘器吸取油槽之间地面上的东西,如果我们幸运的话,也许可以发现被他搔掉的头发或咬掉的指甲屑。”
这些都是我的习惯,莎克丝心想。带血的指甲,紧皱的眉头,这就是最终断送了她的模特生涯的原因。她试过一遍又一遍,想戒除这些习惯,最终还是绝望地放弃了。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小小的习惯动作就能戏剧性地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把吸尘器的滤纸装进袋子里。”
“纸袋吗?”
“对,用纸袋。现在,轮到那尸体了,艾米莉亚。”
“什么?”
“呃,你可以开始验尸了。”
她的心一沉。找别人吧,求求你,找别人来做这种事。她说:“要等法医勘验完才行,这是规定。”
“今天不讲规定,艾米莉亚。我们自己做主。法医可以在我们后面完成他的工作。”
莎克丝走向那个女人。
“你知道程序吗?”
“知道。”她一步步靠近那个被毁坏的躯体。
在她的手离被害人的皮肤只有几英寸时,她僵住了。
我办不到。她全身战抖,虽然不停地告诉自己要继续下去,但就是办不到。她的肌肉已经完全不听使唤。
“莎克丝,你在吗?”
她无法回答。
我办不到……这很简单。不可能。我就是办不到。
“莎克丝?”
此时她看向自己的内心深处,不知为什么,看到她的父亲,穿着制服,正弓着身子在西四十二街炙热、坑洼的人行道上,用胳膊挽起一名邋遢的醉鬼,送他回家。接着,她又看到她的尼克,正和一个抢劫犯坐在布隆克斯区的酒吧里喝酒谈笑,而那厮如果知道对面的年轻人是个卧底警察,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他干掉。这两个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都在做他们不得不做的事。
“艾米莉亚?”
这两个形象占据了她的思想,但究竟是他们让她平静下来,还是这种平静来自其他地方,她此时不想猜测。“我在这里。”她对林肯·莱姆说,然后按照过去学过的程序进行勘验尸体的工作。采集手指甲、收集毛发——包括阴毛和头发。同时一边做一边向莱姆报告进展情况。
不理会那晦暗的眼珠……
不理会那深红的肌肤……
努力不去理会那股味道……
“取下她的衣服,”莱姆说:“所有东西都剪下来。先铺一张白报纸在下面,接住所有可能掉下来的东西。”
“要我检查衣兜吗?”
“不,这个我们可以回来再做。把它们用纸包好。”
莎克丝剪下上衣、裙子和内裤。她伸手摸向耷拉在女人胸前、她以为是胸罩的东西,感觉怪怪的,手指一捏就破碎了。突然,像被人扇了一巴掌,她猛然意识到手里握着的是什么,不由得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那不是布料,而是人的皮肤。“艾米莉亚,你没事吧?”
“没事。”她吸了口气说:“我很好。”
“描述一下她被捆绑的情形。”
“嘴巴被两英寸宽的水管胶带封住,双手铐着制式手铐,脚部被晒衣绳捆绑。”
“用珀利灯照她的身体。他有可能赤手触摸过她的身体,找找看有没有指纹。”
她照做了。“没有。”
“好。现在剪下晒衣绳,注意不要从打结的地方剪开。放进袋子里,用塑料袋。”
莎克丝又照做了。然后莱姆说:“我们需要那副手铐。”
“好的。我恰好带着一把手铐钥匙。”
“不,艾米莉亚,不要把手铐打开。”
“什么?”
“手铐锁的机械装置是追踪嫌疑犯线索的最佳途径之一。”
“说得好,但不用钥匙我该用什么办法把它们解下来?”莎克丝笑了。
“手提箱里有一把锯子。”
“你要我锯断手铐?”
停顿了片刻,莱姆说:“不,不是手铐,艾米莉亚。”
“那你要我锯的是……啊,你不是认真的吧?锯她的手?”
“你必须这么做。”她不情愿的态度让他有些恼火。
原来如此。塞利托和鲍林挑了一个疯子做搭档。也许他们就此青云直上,但我才不要和他们一道。
“算了吧。”
“艾米莉亚,这只是收集证物的另一种方式。”
为什么他总是振振有辞?她拼命想出了一个理由。“如果我锯断它们,血会流得到处都是……”
“她的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何况,”他像电视里的厨师一样解释:“血液已被蒸得凝固了。”
那种恶心的感觉又翻上来了。
“去吧,艾米莉亚,去手提箱那里。拿出锯子,就在箱子的内盖里。”他又冷冰冰地加上一句:“麻烦你。”
“你刚才何必要我刮她的指甲?我可以把整只手带回去给你!”
“艾米莉亚,我们需要那副手铐。我们必须在实验室里打开它,不能等法医来。我们不得不这样做。”
她走回门口,解开皮带,从箱子里拿出那把奇形怪状的锯子,抬头注视着房间中央那个身体凝固在扭曲形状的女人。
“艾米莉亚?艾米莉亚?”
外面,天空仍然塞满了滞重、黄色的空气,附近的建筑物都蒙着煤灰,像烧焦的骨头。但莎克丝从未像现在这样高兴又回到这个城市的空气中。她一手提着鉴证工具箱,一手拿着那把锯子,耳机垂晃在脖子上。她无视盯着她看的大批警察和围观者,径直走向现场鉴证车。
当她经过塞利托身边时,她毫不犹豫地把锯子交到他手上,几乎是扔过去的。“如果他真的想这么做,叫他亲自走到这里来,叫他自己去干。”
第二部 罗卡德法则罗卡德法则(1)
在现实生活中,犯罪现场只给你一次机会。
——维隆J.盖博斯,原纽约市警察局副局长
星期六4:00P.M.至星期六10:15P.M.
10
“我遇到一个特殊情况,长官。”
在办公桌对面的那个男人,看上去就像电视连续剧里某个大城市警察局的副局长。凑巧的是,这就是他的官阶。满头银发,下颌上有适度的赘肉,金边眼镜,完美无瑕的做派。
“你有什么问题,警员?”
蓝道夫·C.埃柯特副局长抬起眼皮瞟了她一眼,很快又把目光收回到自己的长鼻子上。莎克丝立刻意识到,不论是对男警员还是女警员,他点头示意的方式都是平等的。
“我想申诉,长官。”她坚定地说:“你听说了出租车绑架案吗?”
他点点头。“啊,这件案子已经搞得满城风雨了。”
像是说起一场小学生的跳绳比赛。莎克丝觉得他的口气未免过于轻描淡写了。但她可无意去顶撞一位副局长。
“都怪该死的联合国会议,”他说下去,“整个世界都在看着我们。这不公平。人们从不会谈论华盛顿或底特律的凶杀案。好,就算他们谈论底特律,那芝加哥呢?绝对不会。就因为这发生在纽约,人们才大肆宣扬。弗吉尼亚州首府里奇蒙去年发生的凶杀案比我们还多,我查过的。我宁可不带武器闯进哈莱姆中区,也不愿在哪天开着窗户紧闭的车子穿过华盛顿东南部。”
“是的,长官。”
“我知道他们已经发现那女人死了。所有新闻都在播报,所有记者。”
“发生在下城,就是刚才的事。”
“真不幸。”
“是,长官。”
“他们只是杀了她?就这样?没有要求赎金或任何事?”
“我没听见有人提到赎金。”
“你要申诉什么?”
“今天早上我是第一个赶到凶案现场的警察。”
“你是巡警?”埃柯特问。
“曾经是。我本应该今天中午转到公共事务部,接受培训。”她扬了扬缠满肉色邦迪绷带的手,又放回到膝盖上。“但他们强行征召我。”
“谁?”
“莱昂·塞利托警探,长官。还有豪曼探长和林肯·莱姆。”
“莱姆?”
“是的,长官。”
“不会是几年前负责资源调度组的那个家伙吧?”
“是的,长官。就是他。”
“我以为他已经死了。”
自我意识那么强的人是不会死的。
“他活得好好的,长官。”
埃柯特副局长望向窗外。“他已经不再具有警察身份了,在这件案子中能做什么呢?”
“顾问,我猜。这是莱昂·塞利托负责的案子,由鲍林探长督办。我等了八个月才盼到这次职务调动,但他们却要我到犯罪现场工作。我从来没勘察过犯罪现场,这毫无道理,而且老实说,我最恨别人支派我去做我没受过训练的工作。”
“犯罪现场?”
“莱姆命令我勘察整个现场,就我自己。”
埃柯特不明白她在说什么,这些话让他摸不着头脑。“为什么一个平民能够命令穿制服的警察做事?”
“长官,我的意思是,”她设下圈套。“我是说,没问题,我可以帮忙,但我还没准备好去肢解受害人……”
“什么?”
她眨眨眼睛,做出一副对他毫不知情很惊讶的样子。接着她解释了有关手铐的事。
“老天,他们他妈的究竟在想什么?请原谅我说了粗话。他们难道不知道全国都在关注这个案子吗?CNN一整天都在跟踪报道这起绑架案。锯掉她的手?对了,听说你是赫尔曼·莎克丝的女儿?”
“是的。”
“他是好警察,非常优秀,我给他颁过奖。他这个人有巡警该有的样子。中城南区,对吧?”
“地狱厨房,也是我的辖区。”
我以前的辖区。
“赫尔曼·莎克丝在一年中防止的犯罪,可能比整个刑事组破获的案子还多。他总能摆平一切,你知道。”
“的确,我爸他就是这样。”
“锯她的手?”埃柯特哼着鼻子说:“一旦被那女人的家人发现,肯定会控告我们。他们什么事都要告。现在就有一个强奸犯在告我们,因为他在拿刀子朝警察比画时大腿上挨了一枪。他的律师搬出一套什么‘选择最低致命武器’的狗屁理论。不开枪,难道要我们警察徒手和歹徒搏斗,还是使用催泪剂?莫非要我们礼貌地问他们愿不愿意束手就擒?我真不明白。我最好让局长和市长小心这件事。我会给他们打招呼的,警员。”他看看墙上的时钟,已经过了四点。“你今天的勤务结束了吗?”
“我还必须回林肯·莱姆住的地方报告,我们全在那里工作。”她想起那把锯子,又冷冷地加上一句:“实际上,是在莱姆的卧房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指挥所。”
“用平民的卧房当指挥所?”
“我很希望你能帮忙,长官。这次调动我已经等了很长时间。”
“锯下她的手?我的老天。”
她起身走向房门,来到外面的走廊上。这里很快就会成为她新的工作地点。出乎她意料的是,那种释然的感觉居然过了好一会儿才出现。
他站在深绿色的玻璃窗前,望着街对面空地上的一群野狗。
他待在这座老房子的一楼。这是一幢兴建于19世纪初联邦时期的大理石建筑物,周围都是空地和出租公寓,有的已经废弃,有的还有房客居住,但绝大多数是擅自入住的。这座老房子也已经空了好多年了。
集骨者拿起一张刚才用过的粗砂纸,继续摩擦。他低头看看手中的杰作,然后又抬头望向窗外。
他的手准确地做着圆周运动,小小的砂纸发出轻轻的声音。嘘嘘嘘、嘘嘘嘘……就像一个母亲在轻哄孩子入睡。
十年前,在纽约还充满希望的时期,有位狂热的艺术家搬来这里。他把这座潮湿阴冷的二层楼房塞满了破烂生锈的古董。熟铁制成的栅栏、大块的花冠模子、裂成一道道的彩饰玻璃、以及蚀迹斑斑的圆柱。在老灰泥墙上还留有这位艺术家未完成的作品,有工人、小孩,也有焦虑不安的恋人。一张张浑圆、毫无表情的面孔茫然地对视着,仿佛灵魂已经被人从他们平滑的身体中抽走。
这位艺术家从未取得成功,甚至在他为刺激市场使出最后一招极端手段——自我了断之后,也没有引起任何轰动。最终,做为债务抵押,银行接收了这栋建筑。
嘘嘘嘘……
集骨者去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这里,立刻知道这就是他要住的地方。当然,这里的荒芜破败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是他选中这里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还有另外一个更诱人、更隐秘的原因:对街的空地。在多年前的一次挖掘工作中,挖掘机从地表下面翻出一堆人骨,才发现这里曾经是这座城市的一个老坟场。报上说,这里埋葬的可能不止是南北战争和殖民时期的纽约居民,甚至可能有更早的马纳提和勒那佩印地安人。
他把刚才用粗砂纸打磨过的东西放在一旁——那是一块构造复杂的腕骨。随后他又拿起一块手腕骨,这是他在昨晚出发去肯尼迪机场寻找第一个猎物之前,才小心翼翼地从桡骨和尺骨之间分离下来的。它已经被晾了一个星期,大部分肌肉都不见了,但还是要花费一番工夫,才能把骨头上细小的筋节剔除干净。在剥离它们的时候,骨头会轻轻发出“啪嗒”一响,就像鱼儿跃出湖面的声音。
警察的表现比他预料的要好得多。他看着他们沿着珍珠街搜寻,还在纳闷他们是否真的领悟到他把从机场挟持来的女人藏在哪里时,他们就全都冲向正确的房子。这让他十分惊讶。他原以为他们至少要等到出现两三名受害者后,才会注意到他刻意留下的线索。当然,他们来不及救她,但也只差一点点。如果再提早一两分钟,结局就可能完全不同。
就像生命中的许多事情一样。
舟骨、月骨、钩骨、头状骨……这些像希腊迷环般相互纠缠的骨头,在他强有力的手指下一一分开。他剔掉骨头上残存的肌肉和筋腱,选了一块最大的多角骨——拇指基部的骨头,又开始砂磨起来。
嘘嘘嘘……嘘嘘嘘……
当他再次把目光投向窗外时,集骨者不由得眯起了眼睛,他仿佛看到一个人站在老坟场边。这一定是他的想象,因为那个人戴着一顶硬呢圆顶礼帽,身穿深黄色华达呢长袍。他把一束黑玫瑰放在坟墓旁,然后转身离开,躲过街上的马匹和马车,走上运河街那道跨越池塘的优美拱桥。他探访的人是谁?父母?兄弟?还是死于肺病或在最近这场肆虐城市的恐怖瘟疫中丧生的亲人?
最近?
不,当然不是最近。他的意思是——一百年前。
他眯眼又望了一遍。虽然刚才的景象就像血和肉一样真实,但这次他已经看不到马匹和马车,也看不到那个戴硬呢圆顶礼帽的男人了。
无论它们如何真实。
嘘嘘嘘……嘘嘘嘘……
过去又再次侵入了。他看得见以前发生的事,看得见此后发生的事,就像发生在现在一样。他可以控制它,他知道他能。
但在他望向窗外时,他认识到根本无所谓过去和未来,对他而言没有。他在时间中前后漂游穿梭,一天、五年、一百年或两百年,就像风起之日的一片枯叶。
他看了一眼手表。该出发了。
把骨头放在壁炉上,他仔细地洗了手,像手术前的外科医生。然后又花了五分钟时间,用粘毛滚筒滚过衣服,粘起任何骨灰、泥土和毛发,粘起所有可能招致警察找上他的东西。
他经过那幅身穿沾血的白围裙的圆脸屠夫的未完成画像,走进车库。集骨者走向那辆出租车,但又突然改变了主意。不可预期是最好的防御。这次他要换一种交通工具……那辆福特轿车。他发动轿车,开上大街,然后关上身后的车库大门,锁好。
无所谓过去和未来……
他开车经过坟场,那群野狗瞟了这辆福特轿车一眼,就掉头拖曳着脚步钻过灌木,在难以忍受的酷热下寻找老鼠和嗅闻水源。
无所谓当时或现在……
他从口袋里掏出滑雪头套和手套,放在驾驶座旁,加速驶离这片老社区。集骨者出发去狩猎了。
第二部 罗卡德法则罗卡德法则(2)
11
这个房间似乎有了一些变化,但她一时不能确定变化在哪里。
林肯·莱姆从她的眼神中看出了这一点。
“我们很想你,艾米莉亚。”他讨好地说:“有事吗?”
她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显然没有人通知我的新上司我今天不能去新岗位报到。我以为有人会去说的。”
“啊,没错。”
她看着墙壁,渐渐察觉出这个房间的改变。除了梅尔·库柏随身带来的那些基本设备外,现在房间里又多了一台配有X光扫描装置的电子显微镜,一台带有悬浮充电镜台、用于检测玻璃的显微装置,一台对比式显微镜和做土壤测试用的密梯度试管,以及上百个装满化学药剂的瓶瓶罐罐。
在房间的正中央,摆着库柏最引以自豪的设备——电子气相色谱仪和质谱仪。旁边还有一台电脑,联网到库柏自己在资源调度组实验室的终端机上。
莎克丝跨过一路蜿蜒到楼下的粗大电线——这些装备虽然可以使用家用电,但巨大的电流强度单凭这间卧室的电源是远远无力负荷的。从她闪躲电线时优雅、轻盈的姿态中,莱姆意识到她是个十足的美女。可以说是他在警界中见到过的最美丽的女人。
在这一瞬间,他发现她具有极大的魅力。人们说性欲完全发自意识,莱姆对此深表赞同,即使割断韧带也挡不住这种冲动。他还记得在意外发生后六个月的某个晚上,他和布莱妮试了一次。两人都装做不经意的样子:他们早就放弃了,只是想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这还真成了一件大事。性爱本来就是很麻烦的,而在你多了导尿管和尿袋之后,尤其需要比常人拥有更多的耐心和幽默感,以及更大的意志力。然而,大致说来,在那个时刻一下子破坏了气氛的,是她的脸。他从布莱妮·查普曼·莱姆脸上僵硬、勉强的微笑中,看出她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出于同情。这深深地刺伤了他的心。两个星期后,他主动提出离婚。布莱妮虽然表示过反对,但还是在第一回合就在同意书上签了字。
塞利托和班克斯已经回来了,正在整理莎克丝收集到的证物。她饶有兴趣地在一旁看着。
莱姆对她说:“指纹采集小组只找到八个新指纹,都属于那栋大楼的两名维修工所有。”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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