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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1081037304

_2 凯伦·布里克森 (丹麦)
我骑马返回庄园,正涉水过河时,遇到了卡尼努的儿子们——三个青年,一个小孩。他们手执长矛,急速跑来。我拦住他们,打听他们的兄弟卡贝罗的近况。他们在齐膝的河水中神色紧张,双眼无光,有气无力地慢声讲话。卡贝罗,他们说,还没有回来,自从那天夜里潜逃后,一直设有消息。现在他们肯定卡贝罗死了。他要么自杀了——因为自杀的意念在土著间很普遍,连小孩也不例外——要么在野地里迷路,被野兽吃了。他的兄弟们四处搜寻他,此刻正赶往保护区,试图在那里找见他。
我到了河对岸——我自己庄园的这边,转过身放眼眺望草原。我的庄园地势高于保护区。大草原上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除了遥远的地方有斑马在吃草、奔跑。河对岸的旷野里出现那几个寻人的青年,他们急急地向前赶路,一个跟着一个。他们俨如小小的蚱蜢在草地上东跳西蹦。阳光不时地辉映他们手中的长矛。他们似乎对前进的方向很有把握,但那该是什么方向呢?在寻找走失的小孩途中,他们唯一的向导是那些在草原上的尸体上空盘旋的苍鹰。它们将向你指明狮子捕杀物的确切方位。
但那将是一个很小的躯体,远不足为空中饕餮者的盛宴。不会有多少苍鹰为你指示出事地点,它们也不会久久盘旋于某一空际。
想到这一切,我不禁哀从中来,策马往家里走去。

第三辑 庄园来客
 
 
 
 
——“在绝望之后”
 

土风舞盛会
我们庄园有许多来访者。在拓荒的国土,好客不仅是旅行者,而且是定居移民的生活之必需。一位来客就是一个朋友,他带来的信息,无论是好是坏,对于孤寂之地的饥饿心灵无异于诱人的面包。来庄园的挚友是天堂的信使,他带来了福音。
戴尼斯·菲乞·汉顿从一次漫长的探险归来,十分渴望与人交谈。他发现我在庄园里亦有同感,于是和我坐在晚餐桌旁交谈,一直聊到黎明时分。我们什么都谈,凡是能想到的,时而分析评述,时而相对而笑。长期孤身一人与土著相处的白人,养成了一种实话实说的习惯,因为他们没理由,也没机会矫饰一番。他们相逢时,说的话都带有土著调。我们由此得到一种印象:粗犷的马赛依部族在他们山下的村落里,仰视庄园住宅一片光焰,犹如夜空中的星星,就象恩伯利亚的农夫见到圣法朗西斯与圣克莱亚畅谈神学的房子那样。
庄园里规模最大的社会活动是“恩戈马”——盛大的土风舞会。在这些时候,我们要招待一千五至二千名客人。庄园所能提供的款待却是中等水平。对跳莫拉尼舞(武士舞)的光头老娘们,还有“恩迪托”——少女们,我们分发鼻烟,孩子们——这些舞会总带孩子来——给白糖,由卡曼坦拿木勺一勺勺地分。有时,我请求区长开恩,允许我庄园的佃农们自酿“坦博酒”——利用甘蔗作原料的烈性酒。但是,真正的表演者,那些年轻的舞蹈家,浑身焕发出节日的光华,他们对外界的引诱无动于衷,沉湎于内心的甜美与激越。他们有求于外部世界的只是一方起舞的平地。这在我的宅子附近就有:树荫下的大草坪,平展开阔;我仆人的茅屋间,原是林中空地,也十分平整。为此,这一带的年轻人对我的庄园评价甚高,对庄园舞会的邀请,无不格外看重。
“恩戈马”有时在白天举行,有时在夜晚举行。白天的“恩戈马”需要更开阔的场地。跳舞的多,看跳舞的也多,常在大草坪上。大多数“恩戈马”,舞蹈者站成一个大圈或几个小圈,上下腾跳,头往后仰,或有节奏地踩踏地面,或金鸡独立向前倾斜,或换脚独立往后仰身。时面又缓缓地、神情肃穆地缘圈而行,脸朝着圈的中央。一些出众的舞蹈家从圈上跳着跑着进入中心表演。白日的“恩戈马”在草坪上留下了大大小小干燥的褐色圈痕,仿佛青草在这儿被焚烧一光,这些神奇的圈圈只有慢慢消失。
就特色而言,白天的“恩戈马”与其称之为舞会,不如说是集市。看热闹的人熙熙攘攘,跟随着舞蹈者,在树下自行结为一群群、一簇簇。有时举行“恩戈马”的消息传开后,在这里还能见到内罗毕的风骚娘们——人称“马拉亚”的窑姐儿,斯瓦西里语的一个动人的名字——翩然而至。她们坐着阿里汗的双轮骡车,身上围着耀眼的大花布。她们在草坪上坐下来时,恍若绿地上绽开一朵朵硕大的花。正经的庄园姑娘穿着传统的服饰——上了油、擦得锃亮的皮裙和飘逸的披风,挨着“马拉亚”坐下来,毫无忌讳地谈论着她们的服装与作派。可城里来的美人盘着腿,犹如嵌着玻璃眼珠的乌木玩偶,依然故我,处之泰然,抽着细细的卷烟。一群群孩子被土风舞迷住了,急不可耐地学着,模仿着,从一个舞圈涌向另一个,或者被大人赶到草坪一边,组成自己的小小舞圈,尽情地跳跳蹦蹦。
吉库尤人赴“恩戈马”,要用特殊的粉红色灰膏擦遍全身——这种白垩灰膏需求量很大,可自由买卖——给他们以白里透红的奇异肤色。这种颜色既不属于动物世界,也不属于植物世界。涂上灰膏,年轻人好象变成了化石,酷似岩壁的雕像。姑娘们穿着经过鞣制的镶有珠串的皮裙,也用这种灰膏涂抹全身,形成同一形象:穿衣裙的塑像。那上面的皱褶、条纹,恰似一位技艺高明的艺术家精心刻划出来的。小伙子们跳“恩戈马”几乎一丝不挂,但在这些场合,他们的头饰却十分讲究,刘海与辫子上也拍了白垩粉,仰着石灰石般的脑袋阔步走着。
我在非洲的最后几年里,政府禁止在头上敷白垩粉。不论男女,套服最具魅力。钻石及昂贵的装饰品并不能给佩戴者增添更多的迷人的风采。不管什么时候,当你远远发现一群身涂粉红色灰膏的吉库尤人向前行进,你便会感觉周围的空气因欢乐而震颤。
白日露天舞会的缺陷是没有一定的范围。舞台对舞蹈来说太大——它始于何处?止于何处?一个个舞蹈者小小的身躯也许周身都涂上了白垩粉,他们披着驼鸟后背的羽翎,又象是从头到脚由哥伦布斯猴的毛皮装扮起来的勇敢的吐绶鸡,显示出骑士般的神采。可他们在高树之下又不能不显得零零落落、星星点点。那场面一一大大小小的舞圈,一堆堆分散的观众,还有来回奔跑的孩子——将你的视线从一处急促地拉向另一处。整个景象有些类似那些战事的古画。从高处鸟瞰,但见一侧是骑兵在挺进,另一侧是炮兵在坚守自己的阵地,而那些孤零零的军官却在视野里斜线疾奔。
白日“恩戈马”也是喧闹的。笛子,羊皮鼓奏出的舞曲常被观众的欢叫所淹没。当舞蹈中的一个角色被男子汉“处死”时,正在欢舞的姑娘们会发生一种古怪的、尖细的、绵长的叫声,这时你还可见到一个武士以极为优美的姿势向上腾跃,或举起长矛在头顶上挥舞。坐在草坪上的老年人那意趣相投的谈话,就象一条小溪不息地流淌。在这里,你能愉快地见到两个年逾古稀的吉库尤老妇,一边围着酒葫芦痛饮,一边沉浸于欢快的谈话之中。也许是追忆着她们在舞圈中扮演角色的时光,她们的面孔兴奋得神采奕奕。随着午后时光的推移,太阳下沉了,酒葫芦里的坦博酒也渐渐见底了。有时,还会凑上来一对老头,这时,其中一个老妇往往会回想起她年轻的岁月,情不自禁地踉踉跄跄走出来,扇动双肩,以真正的少女丰韵迈出一两个舞步。虽然一般人对她不屑一顾,但她却会博得那一小圈同代人热烈的喝彩。
但是,夜间的“恩戈马”则在认真、诚挚的气氛中进行。
“恩戈马”夜会只在秋天举行。玉米收获之后,在圆月的银辉下,鼓乐声四起。我不认为土著赋予“恩戈马”夜会任何宗教的含义,但他们偶尔为之亦或有之。表演者和观众的举止神态透示出这是一个神秘而又神圣的时刻。这些舞蹈也许有一千年的悠久历史。其中有些舞蹈——为舞者的母亲们、祖母们高度赞赏——却被白人移民视作有伤风化,必须明令禁止。有一次,我从欧洲休假回来,正值摘采咖啡豆的大忙季节,我发现庄园里有二十五个年轻武士被我的经理送往监狱,原因是他们在庄园夜会跳了一个禁舞。我的经理告诉我,他妻子实在容忍不了这种舞蹈。我责备老佃农在经理住宅附近跳“恩戈马”,可他们认真地向我解释,他们是在四五英里外的卡赛古大院里跳的。我只好赶往内罗毕与区长商谈此事,他才将那伙跳舞的全放回庄园摘咖啡了。
夜舞的景致美极了。这时,你不必担心何处是表演的场地。它由一堆堆篝火组成,延伸到光亮的尽头。火,不愧是“恩戈马”的核心。其实,跳舞未必真需要火光。非洲高原的月光奇迹般清朗、皎洁。火是用来造成一种效果。它使舞场成为最好的舞台,将一切色彩、一切动作融汇成一个统一体。
土著很少使这种效果过火。他们点燃的不是熊熊烈焰。庄园农妇在头一天把木柴搬到舞场,她们以宴席女主人的派头活动着,又将木柴堆到舞圈中央。老妇人很看重这种夜会,晚间亲临舞场,围坐在中心木柴堆四周观舞,老妇圈外,夜间又点燃一堆堆篝火,犹如星星的光环。舞蹈的人们又以夜的森林为背景,在篝火之外舞呵跳呵。舞场要相当大,不然那热气、那烟雾会涌进老观众的眼里,但场地再大,在世界上也不过是一个封闭之处,恰似一幢大房子,里面什么都有,却不为人所知。
土著既没有对比感,也没有对比的兴趣。自然的脐带还没有完全与他们割断。只是在月圆之时,他们才开“恩戈马”夜会。月光越亮,他们舞得越美。当大地沐浴、沉浸在来自天宇的柔和、明亮的清辉之中,在非洲上空的灿灿明光之中,土著又添上了他们那小小的、艳红灼热的光华。
宾客们三三两两地赶来,有时十四五个——有的是朋友相约同来,有的是路上结伴而行。这些跳舞的人,有不少是步行十五英里来到这里的。许多人一起行走时,随身带上笛子、羊皮鼓。于是,在土风舞盛会之夜,乡间的大道小路都回响着乐声,就象风铃在月亮的脸庞上摇响,美妙的声音漫天飘荡。在舞圈的入口处,匆匆赶到的人们徘徊,张望,等着放他们入场。有时,远方的来客、邻近部族酋长之子会受到优待,由佃农中的长者或舞蹈能手、夜会的主持者亲自出来迎他们入场。
夜会的组织者也是庄园里的年轻小伙子。他们负责夜会的程序、仪式,个个都尽心尽责。舞蹈开始前,他们皱着眉头,板着脸孔,神气活现地在舞蹈者面前指指点点;舞兴正酣时,他们在舞圈的两侧来回跑动,确保一切都顺利地进行。他们还有精良的装备,手执一捆细棍,一头点着火,怕火灭了,不时地伸到篝火中烧一烧。他们警觉地巡视着舞蹈者,发现哪里有不轨行为,就迅即赶去。他们一边虎着脸厉声斥骂,一边挥舞火棍,着火的那头直捅犯事人的身子。那倒霉的家伙蜷成一团,但一声不吭。也许,从“恩戈马”夜会带出来的烙痕并非是光彩的印记吧。
有一个舞蹈片断:姑娘们娴静地站在小伙的脚上,双手搂着他的腰;年轻的武士们双臂隔着姑娘的头伸过去,双手紧握长矛,竭尽全力,时而高举,时而插地。这构成了一幅优美的画面:部族的少妇在年轻的丈夫怀抱里避难脱险;保卫她们的男子汉甚至让她们站在自己的脚上,以防毒蛇或地面上的其他险情。这个舞蹈持续几个小时,跳呵跳,舞蹈者的脸上泛起一种天使般的欣喜之情,仿佛他们每个人真都准备为了姑娘而万死不辞。
还有动人的舞蹈哩——跳舞的人们在篝火堆之间跳来跳去,领舞的连续作一系列的腾跃、前扑动作,手中的长矛嗖嗖地旋转……我相信这个舞蹈是以猎狮为原型改编的。
“恩戈马”夜会上有笛声、鼓乐声,也有歌声。歌手中有些是全国闻名的歌星,从远方特邀而来。他们的歌咏,与其说是唱歌,不如说是有节奏的吟诵。他们都是即兴歌手,随口编唱歌谣,配之以舞者迅速的、聚精会神的合唱。在夜间的旷野里,聆听那轻柔的歌声响起,聆听那有规则的复沓,那年轻的、有韵律的声调,是那么令人愉快。而后,当这些歌声彻夜不息地回旋,又伴随为加强效果而不时敲击的鼓声,就变得极为单调,出奇地折磨听觉,似乎让你欲听不能、欲罢也不能。
那时,最著名的歌手来自达戈莱蒂。他有一副清晰、宏亮的嗓子,本身又是一位出色的舞蹈家。他一边唱着,一边大步流星地走进或跑进舞圈中,每一步都是半蹲着身子。他将一只手掌捂在嘴角上,这也许是为了集中音量,但给听众造成一种错觉:似乎某种危险的信息秘而不宣。他的形象如同非洲的共鸣者。他常能随心所欲地调动听众的情绪。时而幸福愉快,时而战争般狂热,时而又笑得前仰后合。他曾唱过一点可怕的歌,一支战歌。歌声中——我感觉——歌手正从一个部落到另一个部落动员打仗,向人们宣讲屠杀与抢掠。要在一百年前,这支歌会使白人移民的热血冷却下来。但一般说来,歌手并不那么可怕。有一晚,他唱了三支歌,我请卡曼坦给我翻译。第一支歌是幻想曲,随着歌声,全体舞蹈者恍若登船向佛拉依亚进发。第二支歌,卡曼坦对我解说,全是赞美年老的妇女、歌舞者的母亲与祖国的。这支歌,我们听来很亲切,歌词很长,一定是细细地叙说那些掉牙秃顶的吉库尤老太太的智慧与慈祥,她们正坐在舞圈中央的篝火堆旁倾听着,不时地颔首。第三支歌很短,却激起了每个人朗朗的笑声。歌手不得不加强他的高音以压倒笑声。而他自己,唱着唱着,也不禁开怀大笑。那些老太太们,在歌中受到如此的奉承,不由眉开眼笑,拍拍自己的屁股,张大嘴打哈欠,好似鳄鱼一般。卡曼坦不愿意翻译这首歌,他说这很无聊,只简略地提了两句。歌的主题根简单:在一次流行瘟疫后,凡上交给区办公室一只死耗子,政府都按定价予以收购。歌词说的是到处逮耗子,耗子只好躲到老太太与年轻妇女的床上避难而发生的一切。歌中的细节一定很有趣,可惜我不得而知。卡曼坦本人一边很勉强地为我翻译,一边不时地露出苦笑。
在一次“恩戈马”夜会上,发生了富有戏剧性的事件:
那一回的夜会是饯行宴会,是专为我赴欧洲短期访问举行的。那年我们的收成不错,夜会排场很大,约有一千五百名吉库尤人参加。舞蹈已进行了几小时。我走出门,想再看一会儿就上床休息。他们给我放了一把椅子,背对着仆人的住房,有两个老佃农陪着我。
突然间,舞圈里发出一阵骚乱,那惊恐的动作,那奇异的声响,犹如大风吹过一堆灯芯草。舞蹈的节奏渐慢,但还没停下来。我问一个老人出了什么事,他压低声音急促地答道;“马赛依瓦拿库加。”——马赛依来了。
这消息该是一个奔跑者传递的,因为有好一会儿没发生更大的动静。也许吉库尤人把话传过去,可以接待这些不速之客。对马赛依人来说,参加吉库尤人的“恩戈马”是违法的。因为在过去,这类事常引起太多的麻烦。我的仆人们都赶来了,站在我椅子边。每一个人都将目光投向舞场的入口处。终于,马赛依人进来了,舞蹈戛然而止。
一十二位年轻的马赛依武士步入舞场。走了几步后,他们停下来,稍稍等侯,目不旁视。他们对着篝火眨巴眨巴跟睛,除了武器与华美的头饰之外,他们一丝不挂。其中一位戴着战时武士用的狮皮头饰,从膝盖到脚趾,涂上了一道宽宽的猩红色带,仿佛鲜血顺大腿淋漓而下。他们双腿笔直地挺立着,脑袋微微后仰,静默无声,出奇地严肃。他们的神态既有征服者的,又有被征服者的。似乎能觉察到,他们来“恩戈马”夜会并非出于本意。羊皮鼓单调的节拍飞越河面,飞入马赛依保护区。“哒姆,哒姆”,不停息地敲着,敲着,敲乱了那边年轻武士的心。这十二个人再也抵御不住鼓乐的召唤了。
吉库尤人也被深深激怒了,但还是彬彬有礼地接待客人。庄园的舞蹈领队欢迎他们进入舞圈,他们沉默着站好了自己的位置。舞蹈又开始了,但却失去了刚才的气氛,空气变得凝重了。鼓乐更响,节奏更快。倘若“恩戈马”能继续下去,我们一定会观赏到某些惊人的表演,吉库尤人和马赛依人会竭力向对方显示自己舞蹈的技巧与活力。可惜事态并未如此发展,有些事情,即使以每一方的善意都理解不通。
我也不知怎么回事。蓦然见到舞圈晃动了,冲垮了,有人高声尖叫。刹那间,我跟前的一切都乱了,人们奔跑着,拥挤着。击拳声,身体倒地声隐隐传来。我们的头顶上,夜间的空气因飞舞的长矛而震颤。我们都站起来了,连舞圈中央的明智的老太太们也都趴在柴堆上看个究竟。
当情绪平静下来,狂乱的人群又一次消散时,我发觉自己被围在当中,四下只有一小块空地。两个老佃农朝我走来,勉强地把发生的事情讲了一下:是马赛依人违反了法规。现在的情形是,一个马赛依、三个吉库尤重伤,“砍成碎片了”一用他的话说。他们认真地问我乐意缝合他们的伤口么——不然的话,谁都得惹出“赛里卡里”——政府的麻烦。我问老人格斗者什么地方被砍断了。“脑袋!”他骄傲地答道,带有一种土著临危不惧的个性。此刻卡曼坦匆匆赶来,手里拿着穿了长线的织补针和我的顶针。我仍犹豫不决。就在这时,老阿瓦鲁走上前来,他在坐牢的七年中学得一手裁缝手艺。他一定是找机会一试身手,显示技艺,竟然自愿承诺这一病例。人们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他身上。他确实将伤口缝合了,而且在他手下恢复了健康。他在此后大肆炫耀这一成功,但卡曼坦对我说,肯定当时脑袋并没有分离。
因为马赛依出席舞会是非法的,有一段时间我们将受伤的马赛依藏在专门安置白人来客的佣人住房里。在那里,他复元了;他终于从那里消失了,连对阿瓦卢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我想,对马赛依来说,被吉库尤人击伤并治愈,是从心里难以接受的。
在“恩戈马”之夜快破晓时,我走出去询问伤员的情况,看见在凌晨灰蒙蒙的天色中,篝火仍在微微燃着。一些吉库尤青年正围着火堆,在一位年迈的妇人——瓦依那依那的母亲指导下,跳跃着,将长棍插入余烬之中。原来他们正发出一种符咒,以防马赛依人获取吉库尤姑娘的爱情。

索马里妇女
有一批来客在庄园里很有影响,但我不便写得太多,她们讨厌这样。她们是法拉赫家的女人。
法拉赫结婚时,从索马里带回了他的妻子,伴随而来的是一小群微微发黑的“鸽子”,活泼而又温柔:他妻子的母亲和妹妹,还有从小在她家长大的小表妹。法拉赫告诉我,这是他们国家的习俗。在索马里,婚姻由家长作主安排,年轻人的名声、财富、生育能力都在考虑之列。在那些名门望族中,新娘、新郎直到举行婚礼时才见面。但索马里是个骑士气概的民族,从不让他们的女人孤苦无援。按礼节,新婚的丈夫要在婚礼后去妻子家里住六个月,在此期间,新娘仍保持女主人的身份,在家中具有权威。有时候新郎做不到这一点,那么,新娘的女眷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陪伴她来到男家过一段新婚生活,尽管这样做对她们意味着远离故土,四处飘泊。
在我家里,索马里妇女的圈子后来又添了一个自幼丧母的索马里小女孩。她是法拉赫领养的,我想,他未必没有一点念头,想在小姑娘将来结婚时捞一点实惠。这女孩出奇地聪明、活泼。有趣的是,随着她长大,你可以看到那些索马里女人是怎样手把着手,一丝不苟地将她培养成一个合乎礼仪的处女。她刚来与我们生活在一起时才十一岁,常摆脱家里的控制,到我这儿来围着我转。她骑上我的小毛驴,扛起我的枪,她与吉库尤的“托托”们一起跑到池塘边;她提着裙子,光着脚丫,绕着挂网的灯心草河堤快步小跑。通常,索马里小姑娘的头发都剃了,只剩下一圈乌黑的卷发,头顶上打个长长的发结。这发型挺美,给孩子带来一种非常快活而又恶作剧的小僧侣的神采。然而,随着时光流逝,在大姑娘们的熏陶下,她变了。她本能地为变化的过程所迷惑、所支配。就象双腿被系上了重物,她不得不缓缓地迈步,缓缓地走路。她学着最佳的姿态,将眼睛往下瞥。她在陌生人来到时起身回避,并以此为尊贵。她的头发不再剪掉,留到够长时,就象其他姑娘那样分开,梳理,编成一根根小辫。这位见习修女,严肃、自豪地献身于神圣的礼仪。这使人感到,她宁肯不活,也不能在礼仪上有半点差错。
那位老太太,法拉赫的岳母——据法拉赫告诉我——她在国内以教育女儿有方而深受崇敬。在故里,她们是风度的榜样、少女的典范。名不虚传,眼前果然是三位最高贵、最端庄的青年女子。我再没见过更具女性风采的女士。她们的衣著又使其少女之温柔更为楚楚动人。她们穿着雍容,宽松的长裙。我清楚——因为我常给她们买丝绸或花布——一条长裙得用十码料。在这些宽大的衣料之中,她们细长的双腿以一种曲折而又神秘的节奏移动,
“你高贵的双腿腾跃着,追逐着
暗淡的欲望在旋转中更为困惑
如同两个巫婆
将黑色过滤,又翻转在深瓶里”
老母亲本人也是一个难忘的人物,身板健壮,具有母亲那种温和宁静的性格,强有力,自信,又乐善好施。我从来见过她发脾气。教师们、学究们真该嫉妒她,嫉妒她那极富感召力的内在素质。在她的手中,教育既非强迫的,亦非苦涩的,而是一种崇高而伟大的耳提面命——她的学生们以接受其神秘的教诲而感到荣耀。我在树林里为她们盖的小屋是一所小型的白魔法①中学。这三位年轻的姑娘,何等轻盈地行走在林间小道上,就象三个年轻的巫士,正在尽心努力学习。待学业告终之际,那巨大的神力将属于地们。她们以志同道合的精神竞相争优,正如你身处市场上,你的价格任凭人公开评议,竞争具有坦率、诚挚的特色。法拉赫的妻子的价值,不再悬而未决。她处于一个特殊的地位,就象一个已经取得巫术奖学金的好学生。也许人们在观察她与老巫师的秘密谈话。这样的荣耀,一般姑娘们是永难享有的。
① 或译“善魔”
所有的年轻女人对自己的价值总是估计甚高。一位伊斯兰处女不可能嫁与低于自己的男人,这样的事会给她的家庭招致最严厉的谴责。男人则可以娶低于自己的女人——那对他再好不过——年轻的索马里男子就以娶马赛依老婆闻名。但是,虽说索马里姑娘可以嫁到阿拉伯半岛去,而阿拉伯姑娘却不能嫁到索马里来,因为阿拉伯人与先知的关系更接近,种族更优秀。就是在阿拉伯人内部,属于先知家庭的少女也不能嫁与外家族人。依照她们性别的长处,年轻的女人可以要求一个上等的社会生涯。她们自己毫无杂念地将这一原则与纯种种马场的原则相比,因为索马里人很看重母马。
到了我们之间十分熟悉时,姑娘们问我她们听到的是否正确——欧洲一些民族,无代价地出嫁自己的女儿。她们甚至还听说,但不可能理解这样的观点:有一个民族如此腐败,因为嫁姑娘而要支付给新郎一笔款项。呸!真羞死人——这样的父母!真羞死人——这样屈从的姑娘!她们的自尊哪里去了?对妇女,处女的尊重又哪里去了?这三位姑娘愤愤地说,如果她们出生于那样的民族,宁可终身不嫁。
我们那时在欧洲,可没有机会学习少女自视高雅的技巧,从那些故纸堆里,我也捕捉不到其魅力。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我的祖父、曾祖父当初是怎样被迫委曲求全的。索马里的习俗同时又是一种自然需求,一种精美的艺术。它渗透着宗教、策略,又有如芭蕾舞剧。人们执著地、灵巧地,一丝不苟地将它运用于各个领域。这种习俗最妙之处在于将对立面置于自己的掌心,随意摆弄。在辩驳的永恒原则背后,却不乏慷慨之举。在卖弄学问的背后,又有多少滑稽可笑之事,以及对死的轻视。这三位好战民族的女儿,通过了一本正经的礼教仪式,仿佛刚跳完盛大而优雅的军事舞蹈。她们口中的奶油尚未化尽,她们也不会休息,除非品饮了敌人心脏之血。她们酷似三只披着羊皮的残忍的小母狼。索马里人是坚忍的民族,在沙漠与大海中经受磨炼。生活的重负、紧张的压力、滔天的白浪、久远的岁月,自然而然地将索马里妇女锤炼为如此坚硬、如此光彩夺目的琥珀。
这些女人将法拉赫的房子收拾得如同游牧民族的故居——墙上挂着许多壁毯与绣花罩单——他们任何时候都可能要搬迁。熏香对于他们是家庭必不可少的备品,索马里香的很多品种都十分令人神怡。在庄园的日子里,妇女我见得很少。一天将尽,暮色之中我惯于与法拉赫家的老太太、姑娘们安静地小坐一小时。
她们对一切都感兴趣,一点小事也会使她们高兴不已。庄园里的小灾小难、当地的趣闻轶事,都能令她们笑声不绝,有如房中的铃铛奏出谐和的乐声。我打算教她们编织毛衣时,她们又是咯咯笑个不止,好象是观看滑稽木偶戏似的。
她们的纯真无邪之中,不带有无知或轻视。不论是接生小孩,还是料理丧事,她们都帮着忙活,并冷静自若地与老母亲商量有关的细节。有时,为了让我消遣,她们就讲类似《天方夜谭》的神话故事,都是喜剧风格的,对爱情的处理十分坦率、诚挚。这些故事的特色都是:女主角,不管是否贞洁,都强似男性人物,以胜利而告终。那位老母亲坐着,听着,脸上漾出几许笑意。
在这个封闭的女性世界里——不妨这么说——在它的高墙与防御工事的背后,我感到了一种伟大理想的存在。若无这种理想,卫士就不可能如此豪侠般地巡行。那理想便是百年盛世——女人取得至高至尊的地位。在那样的时候,老母亲就换新貌了,她将坐在王位御座上,犹如远古时代——先知的真主之前——威力赫赫的女神庞大的、黑色的象征。姑娘们对她一直敬重之至,但她们毕竟是讲求实际的人,一只眼睛还盯着现时的需要,随时都可以接受娱乐。
姑娘们好打听欧洲的风俗,对于白人女子的风度,教育、衣妆的介绍,听得都很仔细,仿佛全神贯注地要汲取远方的男人如何被征服、如何变得低三下四的知识,以充实她们的战略教育。
她们的衣服在生活中可谓举足轻重。这也无足为怪,因为就她们而言,衣服同时也是战争的物资、战利品、胜利的象征,犹如征服者的旗帜。她们的丈夫,本性上是克已的,对吃喝玩乐无所用心,其坚强与博大,如同他的祖国,唯有女人是他的奢侈物。在女人而前,他贪婪而永不满足。女人是其生活中最高财富。马匹、骆驼、牛羊,都可以列为财富,且令人思慕,但这些东西绝然超不过妻子的份量。索马里妇女对丈夫个性的两种倾向予以鼓励,对男人身上的任何软弱之处,她们严加训斥,同时又以极大的自我牺牲来提高丈夫的价值。除了自己的男人,她们连一双拖鞋都不收受,她们不属于自己,而必须从属于男性:父亲、兄弟或丈夫。但她们依然是生活中众人争求的最高奖品。叫人惊讶的是,为了双方的体面,索马里妇女从男人那里得到多少丝绸、黄金、琥珀及珊瑚。那漫长而紧张的商旅,那千辛万苦、出生入死,那种种心机、久久忍耐,到头来都化为奉献给女人的服饰。那些姑娘——尚无可榨取的男人,则在她们帐篷似的小闺房里精心梳理那美丽的卷发,期待着有朝一日去制服征服者,去敲诈勒索者。她们擅长互相借穿华美的服装,乐于打扮小妹妹——她穿上已婚姐姐最好的衣装,该是美中之美。她还说笑着戴上镶金的头饰——这在习俗上是不许处女佩戴的。
索马里人命里注定是诉讼人和常年冤家。我们几乎没有一桩案子不需要法拉赫多次奔赴内罗毕或出席庄园里的部族会议。在这些时候,老太太见到我便滔滔不绝地告诉我案子的情况,她的神情是那么安详而明智。她可能已问过法拉赫。法拉赫很敬重老岳母,凡她想知道的,都照实告诉她。但我想,她是从外交手腕上另辟蹊径,了解到情况的。在这方面,她依然能保持-一只要她认为合适的话——女人对男人事务的无知,女人理解男人的话的无足轻重。如果她提出建议,就必定以女巫的神态表达,神妙而富灵感,没人能让她承担责任。
逢到庄园里索马里人集会或重要的宗教庆典,妇女们在安排活动、准备饭菜方面,尽可大显身手。她们本人既不出席宴会,也不去清真寺,但人人雄心勃勃,志在宴会的丰盛与成功。就是她们之间,也不透露各自心中的设想和打算。每当这种时候,索马里妇女总使我深深地怀念起我家乡的老一辈,我心中浮现出她们忙得不可开交的神情,拥挤在又长又窄的车厢里的样子。我母亲,祖母时代的斯堪的纳维亚妇女——性情善良的野蛮人的文明奴隶——也无一例外地在那些盛大、神圣的男性节日里大显身手。男人的节日有猎野鸡节、秋季大狩猎,等等。
世世代代以来,索马里人是奴隶主,索马里妇女与土著和睦相处。她们的处世哲学是明哲保身,平稳随和。对土著面言,为索马里或阿拉伯人服务,较之为白人服务的难度小些,因为有色人种的禁忌处处都是一样的。法拉赫的妻子在庄园里的吉库尤人中颇有威信,卡曼坦多次告诉我,她很聪明。
对于常来庄园小住的我的白人朋友,如伯克里、戴尼斯,索马里少妇们也很友好。她们常谈论这些人,对他们出奇地了解。一旦遇到伯克里或戴尼斯,这些小姑娘会双手抚着裙子的皱褶,以妹妹的口吻与之交谈。但关系毕竟很复杂,因为伯克里、戴尼斯他们都有索马里仆人,这些男仆,是姑娘们一辈子都不能结交的。只要贾马或比里亚——戴头巾、黑眼珠,身材瘦削——在庄园里一出现,我的索马里姑娘们便随即消失,一点踪影都不现。若是这种时候她们想见我,会悄悄地来到房角前,扯起长裙一角遮住脸。英国朋友说,他们很高兴得到姑娘们的信任,但在他们的内心,我相信,对于被奉为如此正派无邪,多少有点受宠若惊。
有时,我带着姑娘们去兜风、访友。每一次我都小心翼翼地请教老太太,这样做是否符合规矩,因为我不想让她们如狄安娜①面容那般纯洁的名声沾上灰尘。在庄园的一隅,住着一位已婚的澳大利亚少妇,那几年一直是我的一位可爱的邻居。她常邀请索马里姑娘去喝茶。那可是非同一般的场合,她们打扮得象一束鲜花那么漂亮。在我们驶向澳大利亚邻居家的路上,我后面的车厢就象鸟笼似的,嘁嘁喳喳不停。姑娘们对房子、对服饰,甚至对我朋友的丈夫——他正在远处骑马或犁地——都饶有兴趣。上茶时,我发现只有已婚的姐姐及其孩子能享用。姑娘们禁茶,因为茶太兴奋。她们只能尝几块饼干,而品尝的风度优雅而端庄。大家议论那个随我们一起来的小女孩是否能用茶,抑或已到了喝茶危险的年龄,已婚的大姐姐认为她可以喝茶,但女孩却瞥了我们一眼——深沉、自豪的一瞥,拒绝喝茶。
① 月亮女神。
这位小表妹是个爱思索的姑娘,长着一双红棕色的眼睛。她能读阿拉伯文,会背诵《古兰经》的一些片断。她精神上正处于神学的转折。我与她常讨论宗教,也谈及世界的奇迹。从她那里,我听到了约瑟与波蒂法尔妻子的故事的真正解释。她承认基督耶稣是贞女所生,但不是上帝的儿子,因为上帝不可能有肉体的儿子。玛丽亚,处女中最可爱的一个,在花园漫步。天主派遣的大天使用羽翼碰了她肩膀一下:她受孕了。一天,在争辩中我给她看了哥本哈根大教堂里由索凡尔逊雕塑的基督神像明信片。从此,她温顺而入神地对救世主发生了感情。她永远听不够耶稣的故事,每当我讲述时,她感叹着,脸色也随之变化。她对犹大很关切——他是什么样的人?怎么会有此等人——她本人唯有剜了犹大的眼睛才高兴。这真是一种极为热切的情感,令人感到奇异而爽神,犹如索马里人屋里焚的熏香,采自于远山上墨绿的树木。
我曾询问法国教士,能否带我的穆斯林少女来教会。他们友好而快活地同意了我的请求,并兴奋地期待着有好戏可看。一天下午,我们驱车到了那里,一个接一个,肃穆地步入荫凉的教堂。她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大的建筑,仰望时,双手捂着脑袋,以防高楼坍塌砸在身上。教堂里有许多塑像,除了在明信片上,她们生来从未见过这些东西。法国教会有一座真人高大的圣母玛丽亚塑像,是白色、浅蓝色,一手持百合花。圣母像旁是圣约瑟的塑像。他的一只手臂上托着圣婴。在这些塑像前,姑娘们目瞪口呆,圣母玛丽亚之美令她们感叹不已。关于圣约瑟,她们早已了解,并对其评价甚高——如此忠诚的丈夫、圣母的保护者,此刻她们投之以感激的目光,因为他也为妻子抱小孩。法拉赫的妻子那时正盼望生儿育女,在教堂一直守在圣像旁。教士们为教堂的窗子颇为得意,是用仿彩色玻璃的花纸糊成的,象征着基督的激情。小表妹对这些窗子入了迷。她在教堂巡视时,眼睛老不离窗子,扭着双手,屈着双膝,似乎处在十字架的重负之下。在回家的路上。她们很少说话。她们担心,我想,怕提任何问题而暴露出自己的无知。只是在几天后,她们才问我,教士们能否将圣母或圣约瑟从底座上招下来。
小表妹从庄园出嫁了,住在一幢漂亮的平房里——那时没人住,我借给索马里人的。婚礼可谓壮观,持续,七天。我出席了首场仪式——一队妇女唱着歌,领着新娘去迎接唱歌的男队,他们给她送来新郎,直到那一刻,她还没有见到过她的新郎,我不知道她是否将他想象成索凡尔逊手下的基督形象,也不知她是否模仿那些骑士传奇,孕育着两个理想,天堂之爱与人间之爱,在那一周里,我不止一次驱车到她家。不论我什么时间到达那里,她家都洋溢着喜庆的气息,缭绕着新婚的香气。短剑舞,还有种种妇女的舞蹈,正跳得情深盛浓;老人们正在做着牲口大交易,礼枪在鸣放,骡车马车往来不息。夜晚,在走廊防风灯的光亮下,车上车下,屋里屋外,阿拉伯、索马里的种种最美丽的花布飘拂着,闪掠着:洋红,紫红、苏丹褐、玫瑰红,还有桔黄色。
法拉赫的儿子生在庄园里,名叫艾罕默德,小名唤萨乌费,其意——我想是“锯子”。在他的小心眼里,任何吉库尤小孩都不在话下。他还是小不点儿的婴儿时,裹在襁褓之中活象一粒橡树子,几乎没有什么躯体可以支撑他那黑黝黝的圆脑袋。当他笔直地坐起来,直视你的面容,你抱起他,他就象你掌上的一只小猎鹰,又象你膝上的一只小雄狮。他继承了他妈妈的开朗性格。当他能蹒跚地迈步跑动时,他成了一个快活的大探险家——在庄园年轻土著的世界里,他具有广泛的影响。

庄园逃亡之夜
有一个逃亡者,来庄园只住一夜就走了,一去不复返。从此,我时常想起他,他名叫埃曼纽松,一个瑞典人。我初识他时,他在内罗毕一家旅馆里当管事。他是个胖墩墩的小伙子,脸儿红红的,圆乎乎的。我在那家旅馆吃午饭时,他习惯于立在我椅子旁边,用一种古老国度的圆润声调应和。我与他就在那儿熟识起来。他总是那么絮絮叨叨,以至于有一度我不得不换到另一家旅馆去进餐——这在当时,是我们在城里仅有的两家旅馆之一。那时,我只能模模糊糊地听到一些关于他的消息。他好象有一种天赋,陷自己于纠葛之中。他的爱好、他对生活乐趣的见解也与众不同,异乎寻常。因而,他与居留在肯尼亚的其他斯堪的纳维亚人合不来。一天下午,他突然出现在庄园,显得颇为烦恼与惊恐。他求我借一笔钱给他,以便马上动身去坦噶尼喀,不然的话,他自信会被抓进监狱去。要么是我的帮助为时过晚,要么是埃曼纽松耽搁在其他事务上了,没过多久,我听说他已在内罗毕被抓起来了,但他没有蹲班房,而是从我们视野里消失了一阵子。
一天晚上,我骑马回到家,天色很晚,星星已出来了,我忽然看见我房外的石头上,有个男人正守候着。那是埃曼纽松。他以亲切的语调向我宣告:“巴伦夫人,瞧,流浪汉又来了。”我问他怎么会在我家门口相遇,他告诉我,他迷了路,被引到我的宅邸来。他应当赶哪条路去坦噶尼喀?①
这不大可能是实话——去坦噶尼喀的路是一条大公路,很容易找,而我的庄园并不在路边。打算坐什么去?一一我问他。准备步行去,他回答。我又说,那对任何人都办不到。那意味着在马赛依保护区穿行三天,没有水喝,而狮子正闹得凶。就在那一天,马赛依人还抱怨过狮害的情形,要我出去为他们射杀一只。
是的,是的,埃曼纽松清楚这一切,但仍要徒步去坦噶尼喀。因为此外他不知道还能干些什么。这会儿,他迷了路,不知能否打扰我,在庄园里吃顿晚饭,住一夜,明天一早就上路。要是我有所不便,他就即刻趁星夜明朗兼程而去。
①坦噶尼喀,湖名,在肯尼亚西南,还要越过坦桑尼亚全境。
我跟他谈话时,仍骑在马上,隐隐地暗示他并非我家的客人,我不愿他与我共进晚餐。但从他言谈话语的神情可以看出,他也不指望我一定会邀请他。他对我的好客程度及他恳求的份量并不抱有信心。在屋外的黑暗之中,他是一个孤苦的人物,一个没有朋友可求的人物。他这种恳求的模样所起的作用,不是挽回他的面子一一那已成为过去,而是给了我下台的台阶。如果我拒之于门外,也并非不仁,而可说完全在理。对一个遭受捕猎的动物,这是一种礼节——我把仆人叫来牵着小马,从马上跳下来。“进来吧,埃曼纽松,”我说“你可以在这里吃晚饭、住宿。”
在灯光下,他的形象真可怜。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长大衣,这在非洲没人会穿。他没刮脸,也没理发,那双旧鞋已经开了口。他两手空空,什么行李也投有。我似乎是在扮演将一头活山羊奉献给天主的教士,又把它赶到旷野里去。我觉得这会儿需要喝点酒。伯克里总是使我家不断酒,前不久刚给我送来一箱十分稀贵的法国勃艮第葡萄酒。我吩咐朱玛开一瓶送来。我们坐下来用晚餐,埃曼纽松的酒杯斟得满满的,他一口干了半杯,把剩下的酒放在灯前,凝神注视良久,那种态就象聆听音乐一样。“名酒,名酒,”他说道,“这是一九0六年入窖的。”此语非虚,我对他陡生敬意。
此外,他没有多少话题,我也不知跟他说些什么好。我问他何以弄到这个地步——什么工作都找不到。他说这里人搞的行当他一窍不通。他已被旅馆解雇,何况他也不是真正科班出身的管事。
“你懂点会计么?”我问。
“不,一窍不通。”他说,“两个数相加,我总犯难。”
“你懂点畜牧么?”我继续问。
“是牛么?”他问道,“不,不,我怕牛。”
“那你会开拖拉机么?”
他的脸上掠过一丝希望之光:“不会,”他说。“不过我想我能学会。”
“但不是拿我的拖拉机来学,”我说,“埃曼纽松,你告诉我,你一直干些什么?你在生活中究竟干哪一行?”
他站起来,直挺挺的,“我是干什么的?”他叫道,“奇怪,我是一个演员。”
我心想,我的天!我完全无能为力对这位迷路的人提供任何实际的帮助。现在该谈谈广义的人生了。
“你,是演员?这是一个好职业。你在舞台上喜欢扮演什么角色?”
“欧一一我是一个悲剧演员,”埃曼纽松说,“我喜爱的角色是《茶花女》里的阿曼德,《群鬼》里的奥斯瓦尔德。”
于是,我们议论起这两出戏,谈及我们在这两出戏里看到过的演员,谈及我们对表演的看法。埃曼纽松环视了一下室内:“你这儿没机会搞到易卜生的剧本么?要有的话,我们可以合作表演《群鬼》的最后一幕,如果你不介意扮演欧文夫人的话。”
我可没有易卜生的剧本。
“但也许你还记得住,”埃曼纽松还在挽救他的计划,“我自己从头至尾能背诵奥斯瓦尔德的全部台词。最后一幕极佳。你知道,真正的悲剧效果,是不可能磨灭的。”
屋外星光灿烂,好一个温暖而晴朗的月夜。大雨季不太远了。我问埃曼纽松是否真的打定主意去坦噶尼喀。
“是的,”他回答,“我要去的,现在我得给自己提台词。”
“你幸好没有结婚。”
“是,是,”他嗫嚅着,过一会儿又谦卑地补充说,“可是我已经结过婚了。”
言谈之中,埃曼纽松抱怨,在外面,白人没法和土著竞争,他们太廉价了。“要是在巴黎,”他说,“我总能在短时间内找到一份工作,比如在这家或那家咖啡馆里混个招待当当。”
“那你为什么不留在巴黎,埃曼纽松?”我问他。
他迅速地扫我一眼,“巴黎?”他说,“不,不,说实话,我不干。我离开巴黎正是时候。”
埃曼纽松在世界上有一个朋友,那天夜晚他多次提及。似乎他只要再遇到这位朋友,一切将会改观。因为那人既富有又慷慨。他是一个魔术师,周游世界。埃曼纽松最近得到的消息是这位朋友正在旧金山。
我们不时地谈及文学、戏剧,而后又回到埃曼纽松的前程上来。他给我讲他的本国老乡在这里是怎样一个个地背叛他。
“你处在困境之中,埃曼纽松,”我感慨道,“我不知道还能想出比你更走投无路的任何一个人。”
“是的,我自己也这么想。”他说,“但有一点,我近来想到了,可能你还没想到:总有人——不是你就是我——要受最大的罪。”
他喝干了那瓶酒,把杯子稍稍往外推了推。“这次旅行,”他说,“对我来说是一种赌博,不是红就是黑,成败在此一举。我有机会摆脱困难,我甚至可以摆脱一切。另一方面,我要是到了坦噶尼喀,我就可能进入转机。”
“我想你一定能到达坦噶尼喀,”我说,“你可以搭公路上来往的印度人的卡车。”
“是的,但是有狮子。”埃曼纽松顿了顿,“还有马赛依人。”
“你信上帝么,埃曼纽松?”
“信,信,信,”他答道,默默地坐了-会儿他又说,“如果我说出了我要说的话,也许你会认为我是一个极端的怀疑主义者。说实在的,除了上帝之外,我绝对什么都不信。”
“埃曼纽松,我说,你有钱么?”
“是的,我有。八十分。”
“那不够,”我告诉他。“我这屋子里没有钱。但也许法拉赫有一点。”法拉赫有四卢比。
第二天清早,日出前,我叫仆人喊醒埃曼纽松,并给我们俩准备了早餐。夜里,我一直在想,我应该用车送他走完第一个十英里。对埃曼纽松来说,这无济于事,他还有八十英里要走。但我不愿看到他从我的门槛直接迈入他那吉凶未卜的命运。此外,我还想让自己在这一喜剧或悲剧中留下点痕迹。我给他装了一包三明治和煮得硬硬的鸡蛋,还送给他瓶一九0六年入窖的佳酿,因为他识货。我想,这说不定是他一生中最后的一瓶酒了。
天亮后的埃曼纽松,显得象一个传奇行尸,其胡须在地下长得特别快,可是从墓穴中走出来时,却风度翩翩。我们驱车前行时,他十分镇静安稳。来到姆巴嘎西河另一侧时,我让他下了车。早晨的空气清新,天空一丝云彩都没有。他要向西南方向进发。我环视对面的地平线,太阳刚刚升起,暗中透红,象煮得很老的鸡蛋黄,我想着。再过三四个小时,它将变为白炽,在漂泊者的上空肆虐发威。
埃曼纽松向我道别,开始踏上征程,接着又折回来,再次向我告辞。我坐在车里,凝望着他。我在想,当他行进时,他会高兴有人在身后目送他。我相信,他那戏剧家的气质是那么突出,此刻,他一定深切而生动地感到自己正在离开舞台,正在消失,以他观众的眼睛,他会看到自己在离去。埃曼纽松出走了。这山峦,这荆棘树,这尘土飞扬的道路,难道不该予以怜悯,为他竖一块丰碑?哪怕只有一瞬间。
在晨风中,他的黑色长大衣飘卷在他的双腿上,酒瓶的长颈在一个口袋里露出来。我的心充满怜爱与感激之情。这种情感常从居家者的心头涌起,当他们想起那些徒步旅行者、世间的漂泊者,想起水手,探险家和流浪汉。当埃曼纽松登上小山顶时,他回过身来,摘下帽子向我挥舞。风吹得他的长发在前额飞扬。
法拉赫与我同坐车内,问道:“波瓦拿到哪里去?”法拉赫尊他为“波瓦拿”——先生,是因着他在我家留宿,显示了他是有身份的人。
“去坦噶尼喀,”我答道。
“走着去吗?”
“是的。”
“愿真主与他同行,”法拉赫祝福道。
整整一天,我老惦着埃曼纽松,还走到屋外,向通往坦噶尼喀的公路眺望。到夜里十点钟左右,我听到西南方隐隐传来狮子的吼声。半小时后,那吼声又传过来。我不知那狮子是否正蹲伏在那件黑色的旧大衣上。此后的一星期,我设法打听埃曼纽松的消息,还让法拉赫去问问他那些在坦、肯之间跑车的印度朋友,有没有见到埃曼纽松,或者从他身边驶过。可是,没有人知道他的任何音讯。
半年以后,我惊奇地收到一封来自多多马的挂号信——那里我不认识任何人。啊,这是埃曼纽松寄来的!信中有五十卢比——那是在他最初试图离开肯尼亚时向我借的,还有四十卢比是还给法拉赫的。除了这笔钱款——这是我期望再次见到的世界末日的钱币——埃曼纽松还有一封充满感情、极富魅力的长信。他在多多马找到份差事,酒吧管事。不管是什么酒吧,反正混得不错。看来他具有感恩知报的天赋。那天晚上在庄园里的每一个细节,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他信中还多次提到自己在这边有不少朋友。他详尽地叙述了他去坦噶尼喀的旅程。他对马赛依人作了很多好评。他们在路上发现了他,把他带回部落,给予热忱的款待,表现出伟大的仁慈。大部分路程,他们轮流和他结伴而行,轮回了多次。他写道,他对马赛依人也够意思,给他们讲了他在许多国家的历险故事,以至于马赛依人都不想放他走。埃曼纽松一点也不懂马赛依话,要表现他的“奥德赛”①,他一定重新拾起了哑剧的技艺。
我想,无论是埃曼纽松向马赛依人求助、避难,还是马赛依人接待、帮助了埃曼纽松,这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世界上真正的贵族与真正的无产者都理解什么是悲剧。对于他们来说,悲剧乃是上帝的基本信条、生存的基调——低音调。在这方面。他们与资产阶级的所有阶层迥然不同,资产阶级拒绝悲剧,忍受不了悲剧?对于他们来说,悲剧一词本身就意味着不愉快。白人中产阶级的移民与土著之间的许多误会皆源于此。表情严峻的马赛依人既是贵族又是无产者,在穿黑大衣的孤独漂泊者身上,他们会毫不迟疑地辨认出悲剧的轮廓,而悲剧演员,则在他们中间又恢复了本来的面貌。
①古希腊史诗。

朋友来访
朋友们来庄园做客,是我生活之中的一大乐事,我的兴奋溢于言表,庄园上上下下无人不晓。
有一次,戴尼斯的长途旅行即将结束,一个早晨,我无意中发现有个马赛依青年站在我的门前——一条修长的腿支在另一条腿上金鸡独立。“贝达(戴尼斯的别称——译注)正在路上,往回返,”他宣布,“两三天就到。”
当天下午,有个佃农的孩了从庄园外边赶来,在草坪上坐等,见我出来便说:“河边上有一群珍珠鸡。贝达回来,你要想为他打几只,等太阳下山我可以带你去。”
我的友人中不乏大名鼎鼎的旅行家。对他们来说,庄园之所以具有魅力,是因为它已成为一个稳定的落脚点,无论什么时候来这里,都保持素有的风貌。他们的足迹散布在广袤的异域土地上,他们的帐篷在多少地方支起,又在多少地方被折断、倒伏。现在他们回来了,都乐意围着我庄园的小径徜徉。这小径恰如行星的轨道,经久不变。他们愿意见到那些熟悉的面孔——我在非洲的整个期间,手下的仆人都没有变动,我身在庄园,向往远行,他们远行归来却渴望书籍、亚麻布床单,还有带百叶窗的大房间里的荫凉。篝火旁,他们一直沉湎于庄园生活的欢乐。他们一回来,就急切地问我;“你教会厨子做猎人蛋卷了么?“上次邮班带来派特罗乞卡公司的唱片了么?”我外出时,他们也来这里逗留。我回欧洲访问的时候,戴尼斯就占用我的房子。伯克里则称庄园为“我的森林疗养地”。
作为对物质文明的回报,徒步旅行家们给我带回他们的猎获物。可制作巴黎皮毛大衣的花豹和猎豹皮,可制皮鞋的蛇皮与蜥蜴皮以及秃鹳羽毛。
为使他们愉快,在他们出门期间,我从破旧的名菜谱中挑出一些新鲜的菜试着做。我还设法让欧洲的花卉生长在我的花园里。
有一次在丹麦老家,一位老妇人送给我二十五个芍药球茎,我费了一些周折将它们带回肯尼亚——因为植物进口的规定很严。我栽下的芍药成活了,几乎当天就拱出了一丛丛深红色的弯曲的芽芽,不久便伸展成轻盈的叶片,又抽出圆圆的蓓蕾,第一朵绽开的芍药被称为“内穆尔公爵夫人”①,这是一朵又大又白的单头花,丰满而高贵,散发出清新、甜美、馥郁的芳香。我把它剪下来,插在客厅里的小瓶中。每一个踏入客厅的人都要在花前驻足品评一番。为什么?因为它是芍药花!可是,此花开放不久,其他的蓓蕾都凋零了,我再也没有过第二朵芍药。
几年后,我同麦克米伦夫人的花工谈及芍药。“我们在非洲种芍药尚未成功,”他说,“只有想办法让进口的球茎在这里开花,然后取它的种籽,才能成功。翠雀花就是这样引进来的。”照此说来,我早该将各种各样的芍药引进肯尼亚了,而我的名字也早该和公爵夫人那样不朽了。可惜的是我毁了这已向我走来的荣耀,将那朵独一无二的花摘了下来泡进水中。多少次,我梦见那朵白芍药长势旺盛,我高兴之至,庆幸自己没有把它摘下来。
到我这里来的朋友们,有的来自内地的庄园,有的来自城里。修斯·马丁在土地局供职,他从内罗毕赶来为我消愁解闷。他很出众,精通世界经典文学。他这一辈子是在东方的文官生涯中平安地度过的。在那里,他还发挥了一种天赋,显得如同一个中国的弥勒佛。他把我称为“老实人①”而他自己则是庄园的“邦葛罗斯博士”。对于人类本性中的平庸与卑劣,对于宇宙之浩渺莫测,他有着自己根深蒂固的信念,并以此自怡——难道不该如此么?他往大靠椅上一坐,就难得动弹。眼前有酒,脸上放光,他慢条斯理地宣扬自己的人生哲学,那思想的火花不时迸发出来,恰似物质与意识的磷光,倏忽而过,令人痴迷。这个胖家伙在人世随遇而安,在魔王那里又逍遥自在,魔王的信徒们在他身上盖下了清白的印记,较之主耶稣的许多信徒更受宠爱。
①内穆尔公爵夫人:以写回忆录著名的纳沙泰尔女君王(1766年-?)。
古斯塔夫·穆赫尔是一位大鼻子青年,来自挪威。他常象一只鹰似的在傍晚突然飞临我的宅邸——他自己的庄园在内罗毕的另一头。他是个出色的农夫,不但在口头上,而且在实际的农活中帮助我,要比在肯尼亚的任何朋友出的力多。他那种随时助人为乐的劲头,单纯得就象他份内的义务。在他看来,北欧人似乎理应和衷共济。此刻,他又急如星火地飞临庄园,活象火山爆发飞出的一块石头。他说在这个国度里,人们一味谈论牛群与剑麻,他都要发疯了。他的灵魂空虚而饥渴,他再也不能忍受了。一进门他就絮絮叨叨,直至午夜时分。他什么都说——爱情、共产主义、圣经、卖淫,等等。他吸着劣质烟叶,麻醉自己。他不想吃,也不想听他人的话。我要是插一句嘴,他会咆哮起来,气冲牛斗。那野性的小脑袋在空中乱撞。他内心有许多苦楚想摆脱,可他越说,那痛苦就越甚。到了半夜两点,他突然哑口无言,于是,稍稍平静地坐一会儿,脸上一副苦相,就象医院花园里一个恢复期的病人。接着,他就以可怕的速度一溜烟地驱车而去,准备再一次地抖擞精神,暂且也沉湎于牛群与剑麻之中去。
① “老实人”及“邦葛罗斯博士”均为伏尔泰最出色的哲理小说《老实人或乐观主义》中的人物。
英格丽特·林斯特劳要是能摆脱一下自己在恩乔罗的农场、火鸡和花卉销售,也总是抽身来庄园小住一两天。她的父亲、丈夫都是瑞典军官。她皮肤白皙、心地纯正。她同丈夫带着孩子来非洲,原想作逍遥游,象搞一次野餐似的,可是为了赚点运气钱,置办了一片亚麻地。当时亚麻一吨销价高达五百英磅。可好景不常,这价钱一下跌到四十英磅,亚麻田和加工机器等同废物。这时,她全力以赴挽救庄园,支撑家庭。她规划了饲禽场、花卉种植园,象奴隶似地卖命干活。在奋斗中,她深深爱上了自己的庄园,爱上了她的牛群、猪群与蔬菜,爱上了土著,爱上了她自己的那一方非洲土地。她的激情是那么狂热,为了保住庄园,她简直能把丈夫、孩子都卖了。我和她在流年不顺之时曾抱在一起哭泣,为可能失去土地而忧郁。英格丽特来陪伴我,那真是快乐的时光。她具有瑞典农妇传统的那种宽厚粗犷的性格,活泼快乐而讨人喜欢。她那饱经风霜的脸庞总是笑容可掬,露出一排洁白坚固的牙齿。这种性格使瑞典人赢得了世人的偏爱。即使在悲哀之中,他们也能将一切归揽于自己的胸怀,如此豁达开朗,感人至深。
有一个吉库尤老头在英格丽特家帮佣、做饭。他名叫凯莫沙,常随女主人外出办事,将她的一切事务当作自己的事一样尽心照料。凯莫沙在花圃和饲养场里为英格丽特玩命干活,对她的三个小女儿,又象保姆似的接送于庄园与寄宿学校。我去恩乔罗庄园做客时,英格丽特告诉我,凯莫沙按捺不住心头的激动,也失去了对一切的控制力,操办了盛大得不能再盛大的宴会来招待我,还宰了许多火鸡,这是因为法拉赫的慷慨给他的印象太深了。英格丽特告诉我,凯莫沙把与法拉赫结交视为他生存的最大荣耀。
恩乔罗的汤普逊夫人与我素昧平生,却也来见我。医生通知她将不久于人世。她对我说,她刚在爱尔兰订购了一匹小马——跳马赛获奖者。马匹对于她,不管在世与否,都是生存的理想和光荣。而现在,医生谈话后,她也曾打算电告家里停止发运小马,可后来终于决定将它留给我——一旦她谢世。我没有太往心里想,然而,当她仙逝半年后,那匹小马——玻尔·鲍克斯却出现在恩戈庄园。与我们生活在一起后,它证实了自己不愧是庄园最聪明的马。从外表看,它不太美:又矮又壮,比实际年龄显得老。戴尼斯常骑它,我却不太骑。但是就其机敏与谨慎,就其深知自己的使命而言,它在一群俊美而年轻的烈马之中脱颖而出,被肯尼亚的大富翁们挑出来,参加由王尔斯王子主持的卡贝坦跳马赛,并光荣获胜。它带着惯常的谦逊稳重的风采与表情,捧回来一枚银质大奖牌。在我们整整一周的焦虑不安之后,它在我家以及整个庄园激起了喜气洋洋的、征服与凯旋的热浪。六个月后,它不幸病死,安葬于马厩外的柠檬树下。多少人哀悼它,玻尔·鲍克斯的英名长年不朽。
布尔派特老先生,在俱乐部人称查尔斯大叔,常来与我共进晚餐。他是我的一位崇高的朋友,也是我心目中的一种理想——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绅士。我们在一起十分自在。他曾经横渡赫勒斯旁海峡,也是最早登上曼德角山峰的旅行家之一。在他的青年时代——也许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他曾是奥坦萝①的情人。他告诉我,奥坦萝将他毁了,又抛弃了他。我俨然是与阿曼德②或格里沃克斯共进晚餐,他有许多奥坦萝的精美画片,很喜欢谈起她。
有一次,在恩戈庄园的晚宴上,我问他;“我见到奥坦萝的回忆录出版了,里面有没有你呀?”
“是的,”他回答,“我在里面,换了个名字,只是在书里。”
“她都写了你什么?”
“她写道,”他说,“我是一个年轻小伙,为了她,六个月花了成千上万镑钱,但我花得完全值得。”
“那你认为,”我笑了,“你的钱真花得那么值么?”
他稍稍思索了一会儿说:“是的,完全值得。”
在他七十岁生日那天,我、戴尼斯与他在恩戈山顶上野餐。我们一坐定便开始讨论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可以有一对真的翅膀,永远不能卸下,我们是否愿意。
①奥坦萝:当时巴黎名优。
②阿曼德:《茶花女》中的男主人公。
老布尔派特坐着,眺望着我们脚下那片广袤的国土,那恩戈山区的绿色土地,以及两边的大裂谷,仿佛已作好准备,随时可以起飞。
“我愿意接受这对翅膀。再没有比翅膀更令我向往的了。”他沉吟片刻又说,“我想,要是我是一位女士,这个问题倒是需要考虑考虑。”

飞行记
戴尼斯在非洲,除了我们庄园没有另外的家。他狩猎的间歇住在我这里,书籍、唱机之类也留在这儿。每当他回到庄园,一切都向他敞开。庄园也会说话——如同咖啡园会絮语一样。当雨季的第一场新雨之后,咖啡花开了,湿漉漉的花朵汇成一片白垩般的云朵。我等待着戴尼斯归来,听到他的汽车声响亮地由远及近,我会听见庄园里的一切都在叙说真实的故事。戴尼斯在庄园是愉快的,他只有在想来的时候才来。庄园深谙在他的心中有一种品性——世上他人不理解的——谦卑。他干的都是自己愿意干的事,从不越轨。他的嘴也很严谨,从来不耍滑头。
戴尼斯的性格中有一点很值得我珍惜。喜欢听别人讲故事。我总以为在弗罗伦萨遭灾之际,我可以崭露头角。时尚更迭,听故事的艺术在欧洲失传了。非洲土著不识字,却依然保持这种艺术。你只要对他们讲个开头:“从前有个人,走在草原上,在那里遇上了另一个人……”就会把他们都吸引过来,他们的心运行在草原上那个人不可卜测的轨道上。而白人,明明感到该听那个故事,也不屑一听。要是他们安静下来,记不起马上要干的事,他们就会入睡。这些人会向你要点什么读读,会坐到深夜,沉浸于他们拿到的任何印刷品,甚至连一篇演讲都会读下去。他们惯于用眼睛摄取对外界的印象。
戴尼斯则常年用耳朵生活,较之读故事更愿意听故事。他来到庄园便会问:“你有故事吗?”在他出门游猎期间,我编了许多故事。多少个夜晚,他津津乐道,在火炉前铺上垫子,象客车车厢似的,与我一起席地而坐,盘上腿。他忽闪着明澈的双眸,聆听那些长长的故事,从头至尾,兴致勃勃。对故事情节,比我记得还清楚。在某个人物戏剧性地出现对,他会打断我说:“这人在故事开头就死了,不过没关系的。”
戴尼斯教我拉丁文,教我读圣经和希腊诗歌。他能背诵《旧约》大部分篇章,外出时总带着《圣经》,这在穆斯林中赢得了高度评价。
他还送我一台留声机,这真叫我快活。留声机给庄园带来新的生命,变成了庄园的声音——“哥鸲是林间空地的灵魂”。有时我在咖啡园或玉米田里,戴尼斯会不期而至,带来新的唱片,打开唱机。当我沐着夕阳,骑马归来时,美妙的乐曲在黄昏清凉的空气中,如一股溪流向我涌来,宣告他的到来。仿佛他一直在冲我大笑,象平时那样。土著们也喜爱唱机,常常站在房子周围倾听唱片中飞出来的音乐。有时我单独与他们在屋里,他们会点一支爱听的曲子,要我播放。真有意思,卡曼坦出于偏爱,总是要求欣赏贝多芬的C大调钢琴协奏曲。他头一次要我放这张唱片时,不知费了多少功夫才解释清楚他所需要的乐曲。
可我和戴尼斯的音乐趣味并不一致。我喜欢古典的作品,而戴尼斯,似乎有必要弥补其与时代的不和谐,在一切艺术领域里,他的兴趣是尽可能地在现代。他爱听最新潮的音乐。“我也喜欢贝多芬,”他说,“如果他不平庸的话。”
我与戴尼斯在一起,不论什么时候,都有幸遇上群狮。有时他出猎两三个月归来,正在大伤脑筋——自己未能为欧洲客商捕获一只健美的狮子,恰好马赛依人来到我的宅子,求我出去打一只正在吃他们牛羊的雄狮或母狮。要是我和法垃赫赶到野外,在马赛依村落里宿营,守候狮子,或在清晨巡视,收获都不大,很少发现狮子的影踪。可是我和戴尼斯骑马出去,草原的狮群又好象总在附近一带恭候我们。有时野餐时能遇到,有时能见到它们走过干涸的河床。
一个元旦的清晨,日出之前,我与戴尼斯登上通往那罗克的新公路,路面很差,我们尽可能地开着快车。
头一天,有个朋友去南方赴狩猎会,戴尼斯借给他一支重步枪。到了夜里,他忽然想起来忘了向朋友交待步枪上的某个机关,弄不好会使微火触发器走火。他十分担心那个猎友不会操纵而误伤。于是我们想,没有什么好办法,只有尽早出发,抄新公路在狩猎会之前赶到那罗克。路程有六十英里,穿过几处坎坷不平的地段。狩猎队跟着重载的汽车,走的是老公路,行进较慢。唯一的麻烦之处是我们不清楚新公路是否一直通往那罗克。
非洲高原的清晨,空气之新鲜、冷冽几乎是可以触知的。一种幻觉反复地萦回你的脑际;你不是在地面上,而是在暗暗的深水之中,沿着海底向前行走。你甚至不敢肯定你是在移动,那冲着你的脸吹来的寒流,也许是深海的涌流;而你的汽车,就象有点呆滞的电动鱼正蹲伏在海底,朝着前方目不转睛地亮着光闪闪的灯眼,一任海洋生物掠过身旁,星星如此之大,它们不是真正的星星,而是星光的反射,在水上闪闪烁烁。沿着你的海底之路,种种生物,色彩比其周围更暗,不时地出现、窜跳,闪进长长的水草里,就象螃蟹与沙蟹夺路遁入细沙之中。光线越来越亮,在日出前后,海底升出海面,象一座新升起的岛屿。各种气昧在你身边急速地回旋,有橄榄林新鲜的气味,有野草燃烧后的咸腥味,也有腐烂物令人窒息的气味。
卡努西亚,戴尼斯的仆人,坐在方匣般的车厢后排,他轻轻地碰了一下我的肩头,指着右边。路旁,十二至十五码处,有一大堆黑糊糊的东西,俨若海牛憩息在沙滩上。它顶上不知有什么东西,在深水中搅和。过一会儿我才看清,原来是一头死去的大雄长颈鹿,看样子遭枪击有两三天了。长颈鹿系禁猎之物,事后我和戴尼斯不得不为自己辩护,否定杀鹿之过。我们能证实在见到它时它已死去好几天了,虽然一直没有破获是谁、为什么枪杀它。在长颈鹿庞大的尸体上,一只母狮正津津有味地大嚼特嚼。此刻,它抬头耸肩,观望着跑过的汽车。
戴尼斯停下车,卡努西亚拿起他肩上的步枪。戴尼斯轻声问我:“我可以打它么?”——他在恩戈山历来是服从我的狩猎助手。我们那时穿越的地方,正是马赛依人到我住宅报告牛群接二连三地受害的地方。现在终于到了结束这头害狮的性命的时候。我点点头。
戴尼斯从车上跳下来,往后退了几步。这时候,母狮也窜下来,躲在长颈鹿尸体后头。戴尼斯绕着长颈鹿跑了几步,站在射程之内,呼呼开枪。我没有见到母狮怎样倒下。当我下了车赶到那儿时,母狮已倒毙在一个黑色的大池塘里。
我们没时间剥下狮皮,为了及时赶到那罗克,我们必须迅速驱车前进。我们环视四周,记住了这个地方。长颈鹿的尸臭味是如此强烈,我们不至于在返程中错过。
但是,我们又行驶了二英里,前方没路了。修路工的一堆工具扔在那里。工具堆的另一边是一大片石头地,在清晨看上去灰蒙蒙的,似为人迹所未至。我们看看这堆工具,又望望那片石地,看来只有让戴尼斯的那个朋友靠自己的运气别出事才好了(事后我们得知他一直没有机会用那支步枪)。我们只好往回返。我们掉转车头,眼前是东方的天空正映红草原和山峦。我们驶向东方,一路上谈论著那头母狮。
长颈鹿尸体渐渐出现在视野内,这回我们可看得一清二楚了——光线投在它的一侧——皮毛上散布着深色的斑块。驶近它时,我们发现一头雄狮站在它身上。距离越来越近了,我们的位置稍低于长颈鹿尸体。雄狮直立其上,面部光线暗淡,“它身后的天空正燃得通红。好威武的雄狮,一缕狮鬃随风飘拂。我从车内站起来,雄狮的形象如此令人印象深刻。这时,戴尼斯说:“你该开枪了。”我从来不喜欢用他的步枪,那枪太长太重,后座力太强。然而,这一枪却是爱的宣言,这步枪难道不该是口径最大的么?我开枪时,依稀感到狮子腾空而起,又伸腿扑地。我站在草丛中喘息着,为远距离命中而喜形于色。我绕着长颈鹿尸体盘桓,那里正是经典悲剧之第五幕,它们都呜乎哀哉了。长颈鹿显得出奇地庞大、严峻,四腿挺直,长颈挺直,腹部被狮群撕破。母狮仰面倒毙,面庞上还留着干嚎咆哮的表情,它是悲剧中的女角色。雄狮倒在离它不远的地方。这雄狮怎么不记取母狮命运的教训呢?它的脑袋埋在两只前爪间,那威武的鬃毛覆盖着它,犹如一件王室的大氅。它安息在一个大水塘中。此刻,晨光如此美妙明亮,这水塘竟染成一片猩红。
戴尼斯与卡努西亚卷起袖口,在日出的时候剥取狮皮。休息时,我们喝起红葡萄酒,吃着葡萄干和杏仁。我带了这么多食品在路上吃,因为今天是元旦。我们坐在矮草中,吃着,喝着。那两只死狮子离我们不远,剥皮之后显得那么健美:它们身上没有一丁点儿过剩的脂肪,每一块肌肉都是一道遒劲的曲线。它们无需任何装饰,它们从头至尾都是天生的丰采。
我们坐着,坐着,骤然间一个阴影投在草地上,投在我的脚上。抬首仰望,在高高的蔚蓝的天空中,我能辨认出几只秃鹫在盘旋。我的心顿时轻飘飘的,犹如风筝系在一条细线上飞入高空。我即兴作诗一首:
苍鹰的影子在草原上盘桓,
飞向那远处蔚蓝的无名山峦。
斑马圆鼓鼓的影子,
一个个投落在它们潇洒的四蹄之间,
凝固着,一动也不动,
它们在等候黄昏,等候将四肢舒展;
等候草原上的一片瓦蓝,被夕阳涂染,
镀上砖红色,等侯
去池塘边徘徊唱晚。
我和戴尼斯还有过另一场与狮子戏剧性的遭遇。实际上它发生于我们友谊的初期。
那是小雨季的一个早晨,尼考尔斯先生,一位南非人,那时是我的经理,火急火燎地赶到我的住房,告诉我夜间两只狮子来到庄园,咬死了我们的两头牛。它们闯进了牛圈的篱笆,把咬死的牛拖到咖啡园。其中一头牛被它们在园里大嚼一顿,另一头倒卧在咖啡树丛中。我要不要给他开个条去内罗毕搞点“士的宁”药来?这样他可以马上往牛尾上撒药,他认为那两只狮子当晚肯定还会来的。
我考虑了一下,我不愿意给狮子投放“士的宁”毒药。我告诉了他。他一听,不由从激动转为恼怒。这些狮子,他说,如果放任不管,它们下次还会来。它们咬死的公牛是我们庄园里最强健的工作牛。我们蒙受不起再多的损失。他还提醒说我的马厩离牛圈不远,不知我想到这一点没有?我于是解释,我无意在庄园养狮子,只是认为不应毒死,而应枪杀它们。
“那谁去开枪?”尼考尔斯问.“我不是胆小鬼,可我是有家小的人,我不愿无谓地拿自己的生命冒险。”的确,他不胆小,他是一个有勇气的小人。“枪杀并不明智,”他说。不,我说,我无意强迫他去打狮子,戴尼斯先生头晚来了,住在庄园,我和他一起去打。“噢,那行,”尼考尔斯说。
我返身进屋,去找戴尼斯。“来吧,”我对他说,“让我们去无谓地冒险一下。如果我们的生命有什么价值,那是因为我们现在没有得到任何价值。生活自由自在,谁想去死?”
我们下山去,果然如尼考尔斯所言,我们发现了咖啡园里的死牛。它健壮得令人想象不出狮子能触动它。狮子在潮软的地面留下深深的清晰的足迹,两只大狮子夜里来过这儿。顺着足迹,很容易便穿过咖啡园,跟踪到贝尔克奈普住房的树林。可待我们来到树林边时,大雨倾盆而泻,很难看清任何东西。无论草丛还是灌木林,我们再找不见狮子留下的踪迹了。
“戴尼斯,你以为它们今天晚上还会再来吗?”我问。
戴尼斯对猎狮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告诉我,狮子今夜会早早赶来吃掉剩肉。我们得给它们点时间,稳住它们。等九点钟我们下来到达现场,我们从他的行囊中取出手电筒,用于射击照明。他让我自己选择我做些什么,我宁可让他开枪,而自己在一旁为他打手电。
为了在黑暗中能顺路摸到死牛那里,我们裁了一些纸条,系在我们穿行的咖啡树两侧,并用白石子撒在我们走的道上作标记。这条道直通行凶现场。在尽头,离死牛二十码处,我们在树上系了一大张纸片;在这里我们停下来,打手电、射击。黄昏时分,我们拿出手电试了一下,电池的电不足了,光线太昏暗,可又没时间去内罗毕买新的,只好凑合着用。
那天正是戴尼斯生日的前夕。我们吃晚饭的时候,他忧心忡忡,流露出低沉的情绪——他至今在生活中未得到满足。我安慰他,也许在他生日之晨到来之前,会有什么好事降临。我吩咐朱玛拿出一瓶葡萄酒准备我们回来喝。我一直在想那两只狮子:此时它们在哪里?它们正在过河么?是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慢慢地、悄悄地走来么?小河中轻柔凉爽的水流正淌过它们的胸脯和两胁么?
九点整,我们出发了。
天还下着小雨,但有月亮。月儿不时地在高高的夜空透过一层层的厚云,露出艨胧的白皙的脸庞,淡淡地返照在白花盛开的咖啡园里。我们远远地路过小学校,那里灯火通明。
见此情景,我心中不由掠过一阵胜利,欣喜的波浪,我为我的村民感到骄傲。我想起了所罗门国王的名言:“懒散的人说,一只狮子正在路上,狮子是在马路上。”此时此刻,两只狮子正在学校门外,而我的学童们并不懒散,并未为狮子而弃学离校。
我们找到了做了标记的两行咖啡树,稍稍停了一会儿,便一前一后在树间穿行。我们穿着鹿皮软鞋,悄悄地走着。我因激动而有些摇晃、颤抖,不敢走得离戴尼斯太近,怕他觉察出我的兴奋,把我赶回家。可我又不能离他太远,因为他说不定什么时候需要我打手电。
不久,我们发现那两头狮子已在其猎物的尸体上大啖其肉。它们听到了我们的动静,或是嗅到了我们的气味,从牛尸体上下来,悄悄走进咖啡田里,仿佛是为我们让路。也许它们觉得我们过得太慢,有一只狮子在我们前方和右侧发出低沉、嘶哑的吼声。那声音如此低沉,以至我们把握不定是否真的听到了狮吼。戴尼斯停了一秒,头也来回地问我:
“你听见了么?’
“是的,”我问答。
我们又朝前走了几步,那沉沉的吼声又响起来了。这回直接来自右侧。“打上手电!”戴尼斯命令。这可不是一件易事,他个子比我高得多,我得将手电光打过他的肩头,为他射击及前方照明。我亮起手电,整个世界骤然间变成一个明亮灿烂的舞台,咖啡树的湿漉漉的叶片闪着光亮,地上的泥块也清晰可见。
手电的光最先惊动了一只瞪着眼睛的小豺狼,模样很象狐狸。我继续晃动手电,这下照到了一只狮子。它迎面站着,显得很轻松,身后是黑沉沉的非洲夜色。一声枪响,就在我近旁。我毫无精神准备,甚至听不出是什么音响,象是雷鸣,又象是我的身子被推到狮子那头。狮子象块石头般地倒下了。“继续照!继续照!”戴尼斯冲我大叫。我挥舞着手电,挥呵挥,我的手颤抖得如此厉害,以至那光圈——控制着整个世界,在我的指挥下——跳起了舞蹈。我听到了戴尼斯在黑暗中的笑声。事后他对我说:“照见第二只狮子时,那手电光有点儿晃悠。”在电光舞的中央,是第二头狮子。它避开我们,半躲在一棵咖啡树后。当手电光扫到它时,它将脑袋转了过来。戴尼斯正好开枪。狮子倒在光环之外,可又站起来,进入光圈,踉踉跄跄地朝我们扑过来。第二颗子弹出膛,狮子发出一阵长长的、暴怒的呻吟。
非洲,在刹那间变得无穷寥廓,而我与戴尼斯站在非洲大地上,显得无限渺小。在手电光之外,除了黑暗,还是黑暗。在黑暗之中,两个方向陈放着两只狮子的尸体。天空中细雨霏霏,当那深沉的吼叫消逝之际,任何动静都没有了。狮子安详地躺着,脑袋侧向一边,似乎是一种厌恶的姿势。就这样,咖啡田里有两只死去的大动物,夜的沉寂笼罩着一切。
我们向狮子走去,步量着距离。从我们站的地方到第一头狮是三十码,离另一头狮二十五码。它们都是发育完全、年轻、健壮的雄狮。这一对亲密的朋友,进出山峦,周游草原,形影不离。昨天刚作了惊险的壮举,而今却因这壮举而丧生。
这时,所有的学童都从学校出来,涌向通道,看见我们便停下脚步,低声呼叫.
“姆沙布,是你在那里么?是你么?姆沙布,姆沙布。”
我坐在一头狮子身上,大声应道:“是的,是我在这儿。”
于是,他们走过来,壮着胆提高了声音:“是贝达打死的么?两只狮子都是他打的么?”当他们听到果然不出所料,轰地一下子散开,俨然夜间的小野兔,蹦蹦跳跳。他们即兴而唱,歌词是.“三枪。两狮。三枪。两狮。” 一边唱,一边变化调门,高音低音此起彼伏。他们信口编唱:“三枪打得准,两只大狮凶又猛。”然后齐声合唱每人陶醉的副歌:“A、B、c、D——”他们刚放学,头脑里充满着智慧。
不一会儿,许多人都赶到现场,提着防风灯,碾面厂的工人,附近村落的农民,还有我的仆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他们围着狮子谈论着。卡努西亚和他的助手拿来了刀子,开始剥狮皮。其中一张狮皮后来被我赠送给印度的大教主。泡伦·辛格也出现在现场,穿着一件长袍,显得说不出的轻快。他那印度人特有的甜笑绽开在浓密的黑须之中,他高兴得说话都结结巴巴了。这个印度人急切地要为自己搞些狮子油——他们很稀罕这种油脂,认为是一种妙药。从他打的手势中,我猜想此油治疗关节炎和阳萎有奇效。咖啡园里异常喧闹,活跃,雨也停了,月亮的清辉临照在所有的人身上。
我们回到家中,朱玛拿来那瓶酒,打开瓶盖。我们淋得太湿了,浑身是泥浆、血污,脏得坐不下来。于是就站在餐厅燃烧正旺的壁炉前,一杯接一杯地痛饮那欢乐、喜庆的醇酒。我们一言不发。在狩猎中,我们配合默契,融成一体,互相之间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可说。
友人们从我们的历险中汲取了不少乐趣。后来我们去俱乐部跳舞时,布尔派特老先生整整一个晚上没有跟我们讲话。
我想,正是有了戴尼斯,我的庄园生活才享有了那最激动心灵的、最大的愉快:我曾与他一起飞越非洲上空。非洲公路稀少,有的地方甚至没有,你尽可在草原上降落,飞行会成为你生活中至为重要的乐事。它为你打开了另一个世界。戴尼斯带来了他的“莫斯”型小飞机,能降落在庄园的草原上,离我的住宅只有几分钟的路程。我们几乎天天在空中飞行。
当你飞越非洲高原之际,你的视野中会出现如此壮观的景致:那令人惊喜的光线与色彩的组合、变化,那阳光普照的绿色原野上的一挂彩虹,那巨大的垂直的云朵;那气势非凡的黑色暴雨,这一切的一切在你周围追逐、舞蹈。急泻而下的雨水将天空冲得白茫茫一片。真没有恰当的词语来描绘飞行的经历,新的词汇须随着时光的流逝创造出来。当你飞越大裂谷和苏斯瓦,龙戈诺特火山时,你会感觉自己来到了遥远的月球背面的大地上空,有时候,你又能超低空飞行,清晰地观赏草原上的动物,就象上帝刚刚创造出这些生灵,你感到它们如此亲近,只差亚当为它们起名了。
但是,令你兴奋愉快的,不是幻觉,而是行动本身。飞行者的乐趣与荣耀全寓于飞行之中。常年住在都市的人们真是苦极了,象被奴役的奴隶,在一切运动之中,他们只知道一维空间的事物。他们沿着一条直线行走,恰似被一根线牵引的木偶。当你信步穿越田野,树林,从直线登上了飞机,你进入了二维世界,那是辉煌的奴隶解放,如同法国大革命。但只有在空中,你才进入三维世界彻底自由的王国,经过漫长岁月的流亡与梦想,那思乡的心扑入了宇宙的怀抱。重力与时间法则
“……蕴蓄于生命的绿树之中,
运动仿佛是被驯服的野兽,谁人知晓
它们将何等的温顺谦恭!”
每当我坐着飞机升腾,俯瞰大地,感到自己离开了地面,我就会产生一种豪壮的发现新大陆的意识。“啊,我明悟了,”我想着,“这正是我追求的观念。此刻,我无所不知。”、
一天,我和戴尼斯飞往纳特隆湖,该湖在庄园东南九十英里处,海拔二千英尺,比庄园地势低四千英尺。纳特隆湖盛产碱,湖底、湖岸有如白色的混凝土,散发出强烈的碱味。
天空一碧万顷,可是当我们从草原起飞,进入荒凉的岩石耸立的低地上空,一切色彩宛若被烧焦、烤糊了。我们下面的大地近乎微妙的布满斑点的龟壳。蓦然间,龟壳之中现出一方湖泊。那白花花的湖底透过水波折射出——从空中看来——一种强烈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蔚蓝。色彩是那么鲜明,你凝望一会儿,就会闭上自己的眼睛。浩瀚的湖水横嵌于光秃秃的茶色大地之中,活象一大块耀眼的海蓝宝石。我们一直向上飞升,此刻又开始下降。低飞时,我们自己的投影在浅蓝的湖面上映出深蓝色的色块,在我们下面抖动。这里生活着成千上万只火烈鸟,虽然我不明白它们是怎样生存在含碱的水中——那里面什么鱼也没有。我们靠近时,火烈鸟飞散开来,形成一个个大圆圈或扇面,恍如正在升起的太阳放射的光芒,又象丝绸或瓷器上中国的艺术图案。这些图案在我们眼前不时地变幻着。
我们登上白花花的湖岸,那热烘烘的劲头犹如烤箱。我们在机翼下的荫凉处席地午餐。你要是把手伸出荫影,那炙热的太阳会灼痛你的手。我们的瓶装啤酒,刚从飞机上取出时还十分凉爽,可一刻钟光景,我们还没喝完,这手中啤酒就如同一杯热茶了。
我们午餐时,一队马赛依武士出现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匆匆朝我们赶来。他们一定是在远处发现飞机降落了,决意过来仔细瞧瞧。徒步路程多远,即使在这片土地上,对马赛依人也无所谓。他们走来了,一个挨着一个,裸着身体,又瘦又高,手中的武器闪闪发光。那黑黝黝的形象,使人想到黄灰色沙地上的一块块泥炭。他们的脚下移动着小小的阴影——除了我与戴尼斯的,这些是这片土地上眼睛所能见到的仅有的活动的阴影。他们走到我们跟前时,站成了一排,互相交头接耳,评论着飞机和我们俩。要是在上一辈,遇到他们,简直会要我们的命。过了片刻,其中一个马赛依人走上前来跟我们搭话。他们只能讲自己的土话,我们又只能听懂片言只语,交谈很快就停顿了。那武士退回同伴们那里。几分钟后,他们转过身,一列纵队鱼贯离去,前方的盐碱地白炽刺眼,火烧火燎。
“你想飞往那依万霞湖么?”戴尼斯问,“不过这段路的地面崎岖不平,途中我们没法降落。我们只有拉高飞行高度——一万二千英尺。”
从纳特隆湖飞到那依万霞湖是九死一生的冒险。我们飞直线,一路保持一万二千英尺的高度——真高哇,底下什么也看不见。在纳特隆湖,我脱下了小羊皮的帽子,现在到了高空,空气冷得象冰水,直扎我的前额。我的头发全往后飘,脑袋好象都吹掉了似的。这个路线,实际上与阿拉伯传说中的大鹏每晚飞的路线一样,只不过方向相反。那只大鹏的两只利爪各擎一头小象,从乌干达返回阿拉伯半岛。你坐在你的驾驶员前头,你的前方是浩渺的宇宙。你觉得你在他伸出的手掌上飞行,就象迪金①在空中挟持阿里王子那样,托举你的正是他的翅膀。我们在那依万霞友人的庄园里降落。那些小巧的房屋及四周更小的树木,在我们降落时,仿佛纷纷向后倾倒。
①迪金:古卜林儿童读物《正是如此的故事》中的沙漠之神。
有时我和戴尼斯没有时间出远门,就在恩戈山上空作短途飞行,一般是在日落时分。这些山峰——居世界最美的山峰之列一一也许从高空俯视最为壮观。这四座山峰轮廓分明,随着飞机忽而上升,忽而前进,忽而又猛地下沉,恍若平展展的小草坪。
在山里有野牛。我年轻时——执意要将每一种非洲野生动物都打一个,制成标本——就在这儿打死过一头公野牛。后来,我打猎的劲头不如观赏的瘾头大,我在野外常见到野牛。我曾在半山腰的泉水旁宿营,带上我的仆人、帐篷和口粮。我和法拉赫还在黑沉沉、冷冰冰的清晨到灌木丛和高草里攀援、爬行,希望能发现野牛群。可是有两次都失败而归。野牛们生活在那里,是我西边的邻居,在庄园生活中颇有价值。不过,它们是心灵敏感、自给自足的邻居。山峦的古老风尚现在多少减弱了。它们接受的恩赐不多。
但是,一天下午,我正在与内地来的几位朋友喝茶,外面戴尼斯从内罗毕飞来,越过我们上空向西飞去。过了一阵,他返回来降落在庄园之后,我和迪莱米亚女士驾车去草原接他。可他没从飞机里走出来。
“野牛在山上吃草,”他说,“走吧,去瞧瞧它们。”
“我去不了,我家里有一个茶会,”我说。
“可我们去看一下,十五分钟就回来。”
这对我简直象在梦中得到人们的恩惠。迪莱米亚女士不想坐飞机,我便登机随行。我们在阳光下飞行,可山坡却处在一片半透明的褐色阴影里,我们很快飞了进去。不一会儿,我们就在空中望见了下面的野牛。在一处长长的、翠绿的山坡边——如一块巨大的苫布的皱褶,从山顶延伸到恩戈山的一侧——有二十七头野牛在吃草。起初,我们看到它们一长溜地倘徉,犹如一队老鼠缓缓行进在地板上。可当我们俯冲下去,在距它们一百五十英尺上空、最佳射程之内盘旋,点着数时发现,它们原来安详地组合、分散,分散、组合。牛群中有一头又大又老的野牛,一两头刚成年的公牛,还有一些牛犊。它们活动的草地开阔平展,处于灌木丛的环抱之中。一旦有陌生者接近,它们马上就会听出和闻出来。但它们从未提防来自空中的进击。我们必须一直在空中盘旋。它们听到马达的声音,停止了吃草,却似乎没有反应过来,不往上看看。最后,它们终于意识到附近出现了非常怪异的东西。老牛率先走到前列,昂起它那对沉甸甸的牛角,向看不见的敌人示威,四足牢牢地支在地上——突然,它向山坡下走去,一会儿又慢跑起来。整个家族都跟随它惊跑惊窜。它们扬起了一阵阵尘土与碎石片,转入灌木林。在丛林深处,它们停了下来,互相紧挨着:看上去,山里的这片空地象被深灰色的石头铺垫起来。在这里,它们自信不会被发现,严阵以待准备随时迎战任何地面来客。可是它们毕竟躲不过天空中飞鸟的眼睛。我们拉高飞开了。那经历俨如沿着一条秘密,未知的小路探进了恩戈山的心脏一般。
等我回到茶会上,石桌上的茶罐还热得很,把我手指都烫了。先知也有同样的经历,当他打翻了一罐水,天使长哲布勒伊莱①前来接他,带着他邀游七重天,待到先知穆罕默德回到世上的时候,那罐水还未溢出来。
在恩戈山还栖息着一对老鹰。每当下午时分,戴尼斯常说:“让我们去拜访那对老鹰。”有一次我曾见到其中一只老鹰蹲在山顶附近的一块石头上,又冲上天空。当然,它们的整个生命都是在空中度过的。多少回,我们追逐老鹰,在机舱中时面向一侧倾斜,时而被抛向另一侧。一定是这目光锐利的飞禽在戏弄我们。有一次,我们与老鹰比翼齐飞,戴尼斯在半空关了引擎,我都听到了老鹰的尖叫声。
①哲布勒伊莱:《古兰经》中的一位天使长。
土著们喜欢飞机,有那么一度,画飞机成为庄园里的一种时髦。我常在厨房的纸片上、墙壁上发现飞机的速写,连那四个字母AB AK也小心翼翼地模拟在上面。但我相信,土著并不是真正对飞机或我们的飞行产生兴趣。
土著不喜欢高速,正如我们讨厌嘈杂。高速,对于他们,至少是经受不住的。他们对时间也十分看重,脑子里从未有过消磨或浪费时间的打算。而实际上,你给他们的时间越多,他们越高兴。你若派给吉库尤人一个任务,要他在你外出时,牵着你的马,你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希望你走得越久越好。他不试图打发时光,而是坐下来,过日子。
土著对机器或机械也没有多少热情。有一伙年轻人为欧洲人开汽车的热情所倾到,但一个吉库尤老头却对我说,他们会早死的。看来他好象是对的,叛徒往往出自一个民族的弱处。在文明的发明中,土著欣赏、信服的是三大件:火柴、自行车和步枪。可是一说起母牛来,他们又会将这三大件弃置一旁。
福莱克·格莱斯沃特·威廉斯,移居在凯东峡谷,曾带着一名马赛依助手去英国。他告诉我,马赛依人到那里一周后,便在海德公园里骑马,就象他生来就住在伦敦似的。后来,这个马赛依人回到非洲,我问他英国什么最好,他神情严肃地思考我的问题,良久,才彬彬有礼地回答:白人的桥修得非常精美。
凡是未经人力或自然力的明显干预而自行起动的事物,老土著除了不相信或某些羞耻感觉外,我从未见过还有什么表示。人类从心底对巫术感到厌恶,如同厌恶什么不体面的东西。他可以对其效应发生兴趣,但对其内中隐秘不予探究,从不试图从巫婆那里掏出其酿酒的确切配方。
有一次,我和戴尼斯飞行归来,刚降落在庄园的草原上,一位年迈的吉库尤老人走来,跟我们攀谈:
“今天你们飞得太高,我们都看不见你们了,只听到飞机象蜜蜂似的唱歌。”
我承认我们飞得很高。
“你们见到上帝了么?”他问。
“没有,恩特维蒂,”我答道,“我们没见到上帝。”
“哈,那你们飞得还不够高。”他又说,“可是,告诉我,你觉得你能飞得高高的,高到能见到上帝么?”
“我也不知道。恩特维蒂。”我说。
“那你,贝达,”他转向戴尼斯,“你觉得怎么样?你能把飞机升得高高的,见到上帝么?”
“我真的不知道,”戴尼斯说。
“那么,吉库尤老人说,“那我就一点儿也不明白你们俩为什么要飞行。”

第四辑 一个移民的札记

萤火虫
高原上,大雨季一过,六月第一个星期的夜晚,天气开始变凉,我们的树林里就有了萤火虫。
你将在一个傍晚见到三两只萤火虫,象几颗孤零零的探险的星星,在凛冽的空气中浮动,忽上忽下,仿佛在波浪上,又仿佛在行屈膝礼。随着飞舞的节奏,它们亮起暗淡的灯盏。你可以逮住一只,放在你的手心上,让它闪亮,发出奇异的光彩,传出神秘的信息,而它身体周围,又映出一个萤绿色的光圈。到了第二天夜里,树林里就有成百成千只萤火虫飞来飞去。
也许是出于某种缘由,它们总是保持一定的高度——离地四五英尺。人们会不由地想象:一群六七岁的孩子,举着蜡烛穿过黑暗的树林,小小的棍子在神火里蘸亮。萤火虫们上蹦下跳,追逐嬉戏,兴奋地舞动小小的、淡淡的火炬。树林里充溢着狂热的、快活的生命,而这一切又如此安谧。

野生动物互救记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我的庄园经理为军队收购牛。他告诉我,他那时曾深入马赛依保护区,从那里买回一批小牛。据说这批小牛是马赛依的牧牛与野牛杂交的后代。家畜能否与野生动物交配是争议颇多的问题。许多人试图通过家马与斑马相交而培育出一个适于当地的小型马种,尽管我本人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杂交马。我的经理则一口咬定那些小牛确有一半的野性。马赛依人告诉他,这种牛比家牛长的慢得多。原先以这种牛而自豪的马赛依人,这会儿却巴不得送走它们,因为其性子太野了。
人们发现要驯服这种牛去拉车或拉犁,实在太困难。有一只杂交牛,身强力壮,却没少给我的经理和土著车把式捣乱。它对人暴躁易怒,挣脱牛轭,喷着白沫干嚎,好不容易把它套上,它又会铲得土块高扬,俨如掀起一片片黑色的浓云。它的眼球会充血,鼻子会流血。驯牛者如同牲畜一般,一场搏斗后,汗流涔涔,浑身酸疼瘫倒在地。
“为了打掉这头牛的蛮劲,”我的经理说,“我把它扔进公牛的牛圈,四足绑在一起,鼻子套上缰绳。即便如此,它无声地躺在地上时,鼻子里仍长久地喷出灼人的蒸气,喉咙里发出可怕的鼾声与呻吟。我期望将来总有一天能看到它被套在牛轭中劳作。我回帐篷睡觉,夜里不时地梦见这头黑牛。突然,一阵扎耳的吼叫将我惊醒。狗在狂吠,牛圈旁土著们在叫嚷,喧闹。两个牧童冲进我的帐篷,告诉我说,他们感觉有狮子闯进牛圈了。我们一起奔向现场,手中提着灯,我还拿着步枪。快跑到牛圈时,嘈杂声小了一点。借着灯光,我见到一只带斑点的东西倏然而逝。原来是花豹窜到被捆绑的黑牛旁,把它右边的后腿吃了。现在,我们再也不会见到这只牛套着牛轭劳作了。
“于是,”经理说,“我端起步枪,把黑牛打死了。’

艾萨的故事
在大战期间,我有一个厨师名叫艾萨,是个感觉丰富、性情温和的老头。一天,我在内罗毕麦基诺杂货店买茶叶、调料,一位面容透着精明的小个子女士走上前来,说她知道艾萨在我家工作。我说是有这么回事。
“但他以前在我家干活,”她说,“我想让他回我家去。”
我告诉她,很抱歉,她请不到艾萨了。
“唔,我不管请得到请不到,”她说,“我丈夫是政府官员。请你回去告诉艾萨,我想让他回来,他要是不回来,就派他当运输兵去。我知道,你没有艾萨,仆人也足够了。”
我没有马上把这些事告诉艾萨,直到第二天晚上我记起来了,才对他说我遇到了他以前的女主人,以及她对我讲的一番话。令我吃惊的是,艾萨当场就害怕和沮丧起来。
“哎呀,你为啥不马上对我说,姆沙布?那个太太对你说的话,她都干得出来。我今晚就走。”
“那都是废话,”我说,“我不认为他们会那样对待你。”
“上帝保佑我,”艾萨说,“我怕这一切已经太晚了。”
“可是,艾萨,我该怎么办?这厨师?”我问道。
“唔,”他回答说,“你不会有我当你的厨师了,我要么去运输大队,要么一命呜呼——这结局肯定是很快就会到的。”
在那一阵子,人们对运输大队是何等恐惧。艾萨根本听不进我说的话。他求我借给他一盏风灯,当夜就赶往内罗毕,随身夹着一个布包——他在世上的所有财富。
艾萨离开庄园将近一年。这期间我几次在内罗毕见到他,有一次在马路上相遇。这一年里,他变得老了,瘦了,脸上皱巴巴的。他那黑色的圆脑袋,头顶开始变得灰白了。在城里,他不敢停下来跟我讲话。可是到了平坦的马路上,再次相遇时,我停下车来,他也放下头顶着的鸡笼,踏踏实实地跟我说话。
他还象以前那样,慢条斯理的,但他毕竟变了,很难触及到他的内心。在整个谈话中,他始终心不在焉,象是远距离交谈。他被命运折磨坏了,出奇地恐惧,不得不借助于我所陌生的一种力量以支撑自己。在这些经历中,他变得与世无争。我感到自己就象在与一个进入修道院见习的老熟人交谈一般。
他问起庄园的事务,如土著仆人惯常的那样,总以为他不在,他的伙伴准不会为白人主人好好干。
“这战争什么时候能结束?”他问我。
我说,听别人讲,这战争不会拖得太久了。
“要是还得十年,”他说,“你要知道,我会把你教我的菜谱全忘了。”
这个吉库尤小老头,牵挂草原、庄园的心灵,与法国名厨师沙文利如出一辙。沙文利说过,要是大革命还继续五年,蔬菜炖鸡的技艺就失传了。
很明显,艾萨的遗憾主要是看在我的名份上,为了结束他的怜悯,我问起他本人的情况如何。他考虑了一分钟,似乎在回答之前,那些思想要从遥远的地方捡拾来。“你记得么,姆沙布,”他终于开口了,“你说过太难为印度木柴商的牛了,天天负重,从不停歇,就象庄园里的牛一样。现在,我在太太那头,就象印度木柴商的牛一般。”说完,他的头侧向一边,一副凄然模样。土著本身对动物感情甚少。我关于印度木柴商的牛的说法,当时他也许感到未免牵强附会了一些,而此刻在他身上却应验了。这对他来说是不可思议的。
大战期间,我所有收发的信件都被内罗毕的邮检员——一个睡眼惺松的瑞典小个子拆开。这使我十分恼火。尽管在信件中他找不到半点儿可怀疑的东西,但我相信,在单调的生活中,他渐渐对邮递对象产生了兴趣,读我的信就象阅读刊物上的连载。我常在自己信中加几句对邮检的警告,存心让他看。这种警告一直延续到战争结束。战争一结束,也许他记起了这些警告,也许他自己悔悟了。不论是哪种情况,他派了一个邮差到庄园报信儿:停战了。邮差赶到时,我一个人在家里。后来我出去到树林散步。林子里非常安静,一想起法国和佛莱达斯前线也静下来了,一切枪声都停息了,真有点不可思议。在这般的宁静之中,欧洲与非洲显得如此接近,似乎沿着森林小径,你就能走到前线要塞维米里奇。我回到宅子里,一眼瞥见有个影子立在房前。那是艾萨提着他的包袱。他见我就说,他回来了,有件礼物给我。
艾萨的礼物是一幅画,嵌在镜框里。画上有一棵树,用墨水笔精心描绘,数百片叶子,每一片都涂上鲜绿色。每片叶子上都用红墨水写着淡淡的阿拉伯语词汇,我估计典出于古兰经。可艾萨他无力解释其含意。他不住地用袖子擦拭玻璃一再叫我相信这是一件好礼品。他告诉我,这是他在艰难的一年里,请内罗毕的大阿訇绘制的。一定花了大阿訇许许多多的时间。
后来艾萨在我这里工作,直到离开这个世界。

鬣 蜥
在自然保护区,有时能见到一种大蜥蜴,人称鬣蜥。它常伏在河床里的石板上晒太阳。其模样有点丑陋,但皮肤的颜色却远比想象更为绚丽,象各种宝石竞放异彩,也象古教堂的窗玻璃璀璨夺目。当你接近鬣蜥时,它会嗖地遁逃而去,身后的石板上掠过一道天蓝、翠绿、浅紫的闪光,犹如彗星拖出的尾巴,明灿耀眼。
有一次,我用猎枪打了一只鬣蜥,满心以为能从它的外皮上撷取几许美色,可紧接着发生了一桩意想不到的事,令我终生难忘。那只鬣蜥伏在石板上正奄奄一息。我迈步上前,才走了几步,眼见着它的肤色渐渐变暗变淡,随着一声长长的喘息,它身上所有的色彩都消失了!当我伸手抚摸时,鬣蜥就象一堆混凝土,灰突突的,毫无光泽。鬣蜥之所以绚丽夺目,分明是它一腔奔腾的热血所迸射的光彩,而此刻,生命之火熄灭了,灵魂飞逝了,它便如沙袋似的瘫在地上。
也许是因为我亲手打死了鬣蜥,它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记忆里。在梅鲁山上,我曾遇见一个带着手镯的当地姑娘。她的手镯是一截两英寸宽的皮革,上面缀满了小小的绿松石珠子。珠子的颜色略有变化,有的青翠,有的淡蓝,有的藏青。这手镯非常奇妙,富有活力,似乎在姑娘的手臂上进行生命的呼吸。我真想戴戴,便叫法拉赫把手镯买过来。然而,这物件一到我的手臂上,竟然失灵了:它显得毫无出众之处,不过是一件小小的廉价装饰品。它在当地姑娘的手臂上那么生意盎然,恰恰在于色彩的变化与协调;绿松石与泥炭、黑陶般的肤色交相辉映。
我曾在南非彼得马里茨堡的动物博物馆见到陈列柜中的深水鱼标本,那色彩真是栩栩如生。我当时不禁有些茫然:在海底居然有这样的生命向陆地奉献蓬勃的生机与丰采。而今我在梅鲁山上,凝视我那灰白的手臂,那死气沉沉的手镯,它显得那么寒伧、凄凉,好象圣洁之物受到了亵渎,又象真理受到了压抑。我忽然想起儿时读过的一本书中主人公说的话:“我征服了一切,却站在墓群中间。”
生活在异国风情之中,必须设法衡量事物的永恒价值。我愿向前来东非的外国人进上一言:为了你赏心悦目,请不要枪杀鬣蜥。

法拉赫与《威尼斯商人》
有一次,老家的一位朋友写信给我,说到《威尼斯商人》重排上演。晚上,我又读了一遍来信,那出戏活灵活现地在我眼前闪现出来,似乎整个房子都洋溢着戏剧气氛。我把法拉赫叫来,与他谈戏,向他介绍这部喜剧的情节。
法拉赫,如同所有的非洲血统的人一样,喜欢听故事,但又只有在他确信房间里除了他与我而没有第三个人时,才乐意听。仆人们已回自己的茅屋,庄园里的任何过路人向窗口瞥一眼,都会认为我和他正在讨论家务。此刻,我开始讲《威尼斯商人》,他聆听着,一动不动地站在桌子一头,神情专注,直盯着我的脸。他庄重地听着安东尼奥,巴萨尼奥和夏洛克三个人物的故事。这是一桩复杂的买卖纠葛,多少涉及法律的界限,竟打动了这个索马里人的心灵。他对一磅人肉那一段提了一两个问题;对他来说,那情节显然是十分古怪的,但他又未必会反对,因为人是有可能沦落到那个地步的。故事发展到这里开始有血腥气了——他的兴趣也随之而上。当波希亚出场时,他侧耳细听。我想象得出,他一定把波希亚当作一位自己部族的妇女,法蒂玛,踌躇满志,狡黠而又含蓄,出手就想制服买卖圈的油子。黑人一般对于故事的枝枝节节不予关心,他们的兴趣在于情节的起伏跌宕。而索马里人在实际生活中有着强烈的价值观以及仗义执言的天赋。在他们的小说中,正是以这些道义为基点。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法拉赫这回却同情索赔金币的夏洛克。他对夏洛克的失败愤愤不平。
“什么?”他说,“那犹太人放弃了他的要求么?他不该那么做。那一磅肉应当归他,只要一点点就足以拿到那笔钱了。”
“但此外他又能做什么呢?我说,“条件是他不得割出一滴血。”
“姆沙布,他可以用烧红的刀子,那样不就不出血了吗?”他说。
“可是,”我告诉他,“只许他割一磅,不能多,也不能少。”
“这条件有什么可怕呢?特别是犹太人。他可以一次割一点,手头有一台小秤,一点点称,一直到正好一磅。这犹太人没有朋友给他出主意吗?”法拉赫问。
所有的索马里人,要赞成、支持某件事时,格外富有戏剧性。法拉赫几乎还是刚才那种风采与姿势,此刻却扮演一个危险的角色,仿佛他真的站在威尼斯的法庭上,面对一大群安东尼奥的朋友,为他的朋友或伙伴夏洛克打气、鼓劲。他的双眼朝着面前的剧中人威尼斯商人上下打量,他坦露着前胸,似乎准备挨刀。
“看,姆沙布,”他又说,“他可以一点点割,一点点。在割到一磅肉时,他可以使对方吃更多的苦头,遭更长时间的难。”
我说;“可是在这个故事里,那个犹太人没那么干呀。”
“是的,那真是太可惜了,姆沙布,”法拉赫无比遗憾。

波那马斯贵族之医生
我有个邻居是白人移民,在母国曾当过医生。一次,我的一个仆人的妻子难产,生命危在旦步,我没办法送她到内罗毕——大雨季把所有的路都冲毁了。我写了一封短笺,请那位白人邻居屈驾来我这儿帮忙接生。多蒙他好心,在可怕的雷鸣声中,冒着赤道豪雨赶来,在最后一分钟里,他以高明的医术,救了土著母子两条性命。
事后,他给我来了一封信,说虽然他应我的吁请来诊治一名土著,但我必须理解,此事下不为例。我当然能够充分理解他的自信与尊严。据他告诉我,以前在他的国家时,他是波那马斯贵族的私人医生哩。

尊 严
由于邻近野生动物保护区,在庄园地界外,栖息着众多的大动物,这赋予我们的庄园一种特殊的光彩:我们仿佛是一个伟大王国的邻居。我们为此殊感尊严,倍觉亲切。
未经开化的人,珍爱自己的尊严,厌恶或不相信他人的尊严。我自然十分开化,我爱我的敌人、我的仆人、我的情人的尊严。我的宅邸虽然十分简陋,可在荒野之中也堪称一片文明乐土。
尊严乃是信仰,上帝在创造我们时所具有的观念。自豪的人自觉地意识到这一观念,渴望兑现它。他并非为幸福或舒适而奋斗。那也许与他心中的上帝的观念相悖。他的成功是上帝的观念,他成功地奋斗,他钟爱自己的尊严。正如一个好公民在履行自己对社会的职责中寻求幸福,有尊严的人在实现自己的命运中获取幸福。
人无尊严感,则有负于上帝创造人类的观念,有时这种人使你怀疑,世上是否存在这种观念,或这种观念是否已丧失殆尽,又有谁来重新发现它?他们只得接受别人的成功,在消磨时光中追求乐趣。他们在命运面前颤抖,是理所当然的。
将上帝的尊严置于一切之上,加以珍爱。珍爱你的尊严,也珍爱邻人的尊严。珍爱狮子的尊严,不要将它们囚禁在动物园;珍爱狗的尊严,不要让它们过于肥胖。珍爱你伙伴的尊严,让他们无私。
珍爱被征服的民族之尊严吧,让他们维护父亲与母亲的尊严。


礼拜六下午是庄园享福的时光。首先,一直到礼拜一下午都没有邮班,这段时间里便不会有任何令人头疼的商业信函寄达。庄园似乎因此被封闭起来,就象处于围廊之中。其次,每个人都盼望着礼拜日,可以整天休息、玩乐,佃农们也得以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在周末,一想起耕牛,我特别愉快。我常在傍晚六点下山去它们的围场。这时候它们已结束一天的劳作和几小时的吃草,悠然归来。明天,我想,它们就能整天在草原上吃草而不必干任何活计了。
在庄园,我们有一百三十二头耕牛,分成八个小组,还有几头备用。此刻,夕阳下,道上的尘土也透着金黄色。它们排成长长一列,穿越草原,悠闲地在暮色中归来。它们慢条斯理地走着,如同干一切事那样。我怡然地坐在围场的篱笆上,安安稳稳地抽着烟,观望着它们。走过来了,尼约赛,恩古夫,法鲁,还有姆松古——意即白人。这些都是给耕牛起的斯瓦希里语名字。驾牛的又给它们起了非常合适的白人名字,迪莱米尼是牛常见的名字。走来了,老马林达,这是一头健壮的黄牛,是我最喜欢的一头牛。它的皮肤上出奇地点缀着一些影影绰绰的图案,就象海星似的。由于它这种花斑,人们贴切地叫它马林达,意即围裙。
在文明的国度,所有的人对贫民窟抱有一种惯常的内疚心理:一想到贫民窟,就感到不舒坦,在非洲,你见到耕牛的时候,也油然而生一种内疚之感,心中一阵剧痛。对于庄园里的耕牛,我感到——我想是这样——就象一个国王对贫民窟的感觉——“你们即是我,我即是你们”。
非洲的耕牛背负着发展欧洲文明的重担。无论何处,哪块新垦地不是它们开垦的呢?——它们在齐膝深的土壤里喘着气,拉着犁。长长的鞭子在它们上空甩响。哪一条道路不是它们开拓的呢?在没有任何道路的地方,它们沿着尘土与高草丛中的小径,在驭手的吆喝声、叫嚷声中,步履维艰地拖着铁器与工具。天未破晓,它们就被套在车上,热汗淋漓地在漫长的山坡爬上爬下。在炙热的白天,它们穿越荒漠,穿越干涸的河床。皮鞭在它们周身留下血痕,你经常可以见到独眼的、失去双目的耕牛,那是长长的锋快的鞭子抽掉的。许多印度人、白人承包商的拉车牛天天劳作,终生劳作,根本不知安息日是什么。
我们给耕牛的待遇是令人惊异的。公牛时时处于暴怒状态,转动着眼珠子,掀铲土块。在它的视野里的一切都惹它恼火,然而,它依然维持着自己的生活,从咽喉里产生火一般的热力,从肾脏里产生新的活力。它的日子充满渴望与满足。我们从牛那里获取一切,作为回报,我们却要求它们为我们生存。牛呵牛,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跋涉,时时刻刻拉着重负,牛呵牛,没有自己生活的生灵,供我们使唤的生灵,它们有着湿乎乎的、明净的紫罗兰般的眼睛,有着柔软的鼻子,有着丝绸般的耳朵。在一切方面,它们都那么呆滞而富有耐心,有时候,又显出沉思的样子。
我在肯尼亚时,有一条法规,禁止没有刹车的牛车上路。车把式都必须在下山坡时拉上车闸。但这法规没有被完全遵循,一半的牛车没有闸就上路,另一半有闸也不用。这就使下坡路成了牛的鬼门关。它们得用全身的力气挡住载重的车滑坡,它们的脑袋费劲儿地向后仰,以至于牛角碰到背上的脊梁骨。它们的两胁成了一对风箱。有许多回,我见到柴火商的牛车沿着恩戈路,一辆接一辆地开往内罗毕,就象一条长长的百足虫,在森林保护区的山下加速,一头头牛拉着车,走成了锯齿形的路线。我也曾在山脚下,见到牛承受不住重负,跌倒在地。
牛也许在想:“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世道。它们是艰难的,艰难的。一切都须忍受一一别无他法。拉车下山太可怕,太困难。这可是生死攸关的事,谁也帮不了忙的事。”
如果,内罗毕大腹便便的印度商——牛车的主人,能花两个卢比把刹车调试好;或者,货车顶上心安理得的土著青年能下车合上车闸,要是能做到这一点,就能助牛一臂之力,使它们稳稳当当地下山来。但牛对这一切茫无所知,一天天地干着,一天天地跟生活的困境作着英勇的殊死斗争。

战时旅次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我丈夫和庄园的两个瑞典助手自愿从军,开赴德属边界。那里有迪莱米亚勋爵组建的临时情报处。我当时孤身一人留在庄园。不久,有消息说所有在肯尼亚的白人妇女都要进入集中营,因为人们担心这些妇女留在土著跟前不安全,我害怕极了,心想,要是让我进妇女集中营待上几个月——谁知道这场战争何时了结呢?——我会困死的。几天后,我得到一个机会,与我们的邻居——一位年轻的瑞典农民结伴去基加贝车站。在那里,我们负责一个联络站,信使将边界的消息带到那儿,再由联络站发电报传递到内罗毕总部。
在基加贝,我的帐篷搭在车站附近,周围是供火车机车燃用的一堆堆木柴。因为信使随时都会来,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都得与那位印度果阿族的站长打交道。他个子矮小,性情温和,求知欲很旺,毫不受身边战事的影响。他问了我许多关于丹麦的事,还让我教他一点丹麦语——他认为迟早会很有用的。他有一个十岁的男孩,叫维克托。一天,我去车站,透过长廊的栅架,我听见他在教维克托语法:“维克托,什么叫代词?——什么叫代词,维克托?——你说不出来?——我告诉你五百次了!”
边界的部队不时地要我们送粮食、弹药过去。我丈夫来信嘱我装满四辆牛车尽快给他们送去。但是一定要,他写道,要配一个白人押车,因为没人知道德国人潜伏在什么地方,而马赛依人一想到打仗,都跃跃欲试,在保护区四处流动。那时候,德国人可能到处活动,我们在基加贝铁路大桥设了岗哨,防止他们炸桥。
我委托一个名叫克莱波罗特的南非青年押车,可是刚装好车,就在出发前的傍晚,他被当作德国人抓了起来。其实他并不是德国人,而且不难验证身份,事后没有多久就被放了出来。他换了一个名字。可在他拘留期间,我感到这阴差阳错全是上帝安排的,只好由我亲自押车了。凌晨,星星还在空中闪烁,我们踏上征程,沿着基加贝山的漫长坡道下山。在黎明的微弱光线中,马赛依保护区的草原显得一片铁灰色。我们举步跋涉,借着牛车下系着的风灯,曲折前行。一路上鞭声、吆喝声不绝于耳。我有四驾牛车,每驾车由十六头牛拉,另有五头备用牛。随同我的有一个二十一岁的吉库尤青年、三个索马里人:法拉赫、伊斯梅尔——扛枪夫,还有一个老厨子,也叫伊斯梅尔,为人正直。我的猎犬达斯克跟在我前后。
很遗憾,警察在逮捕克莱波罗特时,把他的骡子也扣下来了。在基加贝,我找不到其他骡子,开始几天,我只得徒步随车在尘土中跋涉。幸好不久我在保护区遇到一个人,从他手里买下一头骡子和鞍子。后来我又给法拉赫搞到一头骡子。
那次,我在野外奔波了整整三个月。我们到达目的地后,又被分派一个任务,去收拾一支美国狩猎队的仓库。他们在边界宿营,听到战争爆发的消息后,匆匆弃营而去。从美国人的营地,我们又将去其他地方,在行程中,我熟悉了马赛依保护区里的许多小河和泉眼,学会一点马赛依话。路的情况到处都出奇地坏,积土深厚,巉岩高过牛车,挡住去路。后来总算好了一些,多在草原上穿越。非洲高原的空气沁入我的头脑,如同葡萄酒那般,整天使我醉意微微。那几个月的乐趣实在难以名状。尽管以前我也曾外出狩猎,但唯有此次,我才是单独一人与非洲人在旷野里活动。
我和索马里伙伴对政府财产都具有一种责任感,时刻担惊受怕,唯恐狮子吃了我们的牛。狮群经常出没在道路上,尾随着浩浩荡荡的粮食与羊群的供应车队。而现在,我们进入了草原,继续护送着车队,向边界行进。每到清晨,我们赶着牛车时,都能见到狮子沿着长长的牛车车辙在尘土中新留下的足迹。而夜间,牛休息的时候也不得安宁,狮子总来营地转悠,恐吓牛群,把它们惊扰得在野地里四处乱逃,见不到影踪;为此,我们不得不在宿营地用荆棘树围成高高的篱笆,手持步枪,守在篝火旁。
这会儿,法拉赫、伊斯梅尔和老伊斯梅尔也许觉得在远离文明的地方,说话放开一点也不至于惹什么麻烦。他们讲起索马里的奇闻怪事或《古兰经》《天方夜谭》的故事。法拉赫与伊斯梅尔都在大海上航行过,因为索马里是濒海之国。我相信,在古代,索马里人曾是红海上的霸主。他们向我讲述陆地上的每一种生物,在海底都有复制品,马,狮子、女人、长颈鹿等等,都在那里栖息,水手们常常能观察到它们。还有怪马的故事。那些马生活在索马里的江河底下,月圆之时,从河底游上岸来,与草原上的索马里雄马交配,生下奇美的马驹,日行千里。我们席地围坐,夜的苍穹在我们头顶往后倾滑,新的星座从东方升起。篝火的青烟在凛冽的空气中载着火星缭绕,带湿的柴火散发出阵阵酸味。牛群常常猛然间骚动,乱拥乱挤,把鼻子伸向空中嗅闻。老伊斯梅尔这时就得爬上重载的车辆顶上观望,摇晃风灯,轰赶篱笆外的一切动物。
我们与狮群有不少次的遭遇。“到了西亚瓦,千万当心,”路上,我们遇到一支向北行进的土著运输队,他们的头领告诉我们说,“不要去那里安营,西亚瓦有三百头狮子。”于是我们抓紧赶路,以便在天黑前通过西亚瓦。谁料得到,在野外赶路越是匆忙越出乱子。到暮色苍茫的时候,最后一辆牛车的轮子偏偏堵在一块大石头上,怎么也动不了。我打着灯,给拉车的伙计照明,一头狮子在离我三码的地方,叼走一头我们的备用牛。我的步枪都在车上,只有一边甩牛鞭一边轰叫,总算把狮子吓跑了。那头牛被狮子仰面拖着,虽然回到了我们身边,终因挫伤严重,没几天就一命呜呼了。
我们还遇到过其他一些怪事。有一次,一头牛把我们的煤油喝光,当场死去,弄得我们一点儿照明的都没有了。后来我们在保护区发现一家印度铺子——主人已弃店而去,在铺子里我们居然找到一些完好的煤油。
我们曾在马赛依武士营房驻扎一个星期。那些年轻的武士,涂着打仗的油彩,手执长矛与大盾,头戴狮皮头饰,白天黑夜地围着我的帐篷,打听战事和德国人的消息。我的同伴们都喜欢这个营地,他们在这儿可以买到牛奶。武士们随行带着羊群,由莱伊奥尼——不够武士龄的小牧童放牧。马赛依娘子兵十分活跃,英姿飒爽,也曾来我帐篷里拜访。她们来是找我借我的小手镜。当她们挨个传递照镜子时,镜子里映出两排闪光的牙齿,就象怒气冲冲的食肉兽那般。
有关敌军行动的一切消息,都得由迪莱米亚勋爵的军营中转。但勋爵在保护区内四出流动,行军那么迅捷,没人能知道他的营地所在。我自然与情报工作无关,但我不解这种制度对其工作人员能起多大作用。有一次,我的旅程离迪莱米亚的营地很近,才一两英里,我与法拉赫骑马去营地,并和他们一起用茶。那个地方,虽然勋爵翌日便要拆营,可还是象小城市一样挤满了马赛依人。他与马赛依历来十分友好。他们在他的营地里那么欢快活跃,简直成了传说中的狮子窝那样:所有的足迹都是往里走的,没有往外走的脚印。一个马赛依信使送信到营房,却没有见到他带着回信出去。迪莱米亚是喧嚷中心,他个子不高,极有礼貌,又懂礼节。白白的长发披在肩上,在战时显得尤为潇洒,轻松。他详尽地给我讲有关战事的一切,请我喝加热牛奶的茶——这是马赛依的习惯。
我对牛、缰绳、选择道路十分无知,而我的随从们却表现出极大的耐心。实际上他们与我一样,急切地要走完全程。一路上,他们为我干得真不错,从不抱怨,虽然我由于没有经验,我得到的显然比期望他们干的更多——无论是人还是牛。他们在草地上长途跋涉,头顶来洗澡水给我用。午间休息时,他们用长矛支着毯子,为我搭凉棚遮阳。我们有点儿惧怕原始的马赛依人。而一提起德国人,他们不由火冒三丈,有不少关于德国人的流言都奇异得很。在这种处境里,远征队的伙伴关怀我如同保护天使或吉祥之神。
战事发生前六个月,我首次离家来非洲,与伏贝克将军同船抵达。他现在是德军在东非的最高司令官。那时我不知他将成为一个英雄人物,我们只是在旅途中结成好朋友。在蒙巴萨,我们共进晚餐,之后,他赴坦噶尼喀,我去内地。他送我一张戎装骑马照,上面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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