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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之城

_7 萨拉·沃特斯(英)
  那女人带我走上楼,魏先生在一旁看着。楼梯台阶不是很平,地毯不时绊到我,新靴子让我走起来很笨拙,我还摔倒了一回。
  “起来,孩子,”我摔倒时,那女人说道;此时她手放在我身上,我就不再挣脱了。我们走了两段楼梯,越走越高,我越来越害怕——天花板高高在上,那墙壁跟疯人院里光秃秃、未经装饰的墙完全不同,挂满了肖像,盾牌,生锈的刀剑,还有摆着动物标本的支架和盒子。楼梯盘旋而上,把大厅四周变成了画廊。每个转弯处都有走廊,在走廊的阴暗处,有些面容苍白的仆人站在那儿,半个身子隐没在黑暗里——就好象蜂巢里待孵化的蜂蛹——探头探脑地张望着,看着我行进在这个房子里。
  而我不知道他们是仆人。我看到他们的围裙,还以为他们是护士。我想那些阴森的走廊里肯定有好多房间,关着安静的疯子。
  “他们看什么?”我对那女人说道。
  “看什么,看你,”她答道。“看你是不是生的跟你母亲一样漂亮。”
  “我有二十个母亲,”我闻言说道;“我比她们都漂亮。”
  那女人停在一扇门前。“人漂亮是因为举止漂亮。”她说道。“我是说你死去的亲生母亲。这就是她的房间,现在是你的了。”她把我领进屋,然后又领进旁边的更衣室。
  窗户在咔哒作响,仿佛被拳头敲打着。即使在夏季,这房间里也很冷,而现在是冬天。我走近燃着小火的壁炉——我个子太小,够不着壁炉上的镜子,看不到自己的脸——站在那儿,瑟瑟发抖。
  见我往手里呵气,那女人说道,“应该戴着你的毛手套。”
  她取下我的斗篷,说道,“这个可以给英克尔先生的女儿穿。”她又结开我的发带,用一把缺了齿的梳子给我梳头。当我推开她时,她说道,“想推就推吧,这样只会伤害到你自己,又伤不到我。怎么搞的,这些女人把你脑袋搞成什么样了!谁见了都会以为她们是蛮子。她们把你搞成这样,我怎么才能看到你整齐的样子?这可真没法说。好,看这个。”她钻到床下。“让我们看看你的夜壶。过来,别傻瓜样儿的扭扭捏捏了。你以为我没见过小姑娘撩开裙子解手吗?”
  她双臂叠在胸前,望着我,然后用水打湿一块布,给我洗脸洗手。
  “我还在这儿当礼宾女仆的时候,就见过他们这样帮你母亲洗漱。”她说道,
  “她比你还难伺候,他们在那个疯人院里没教过你,在你房间里该有什么规矩吗?”
  我渴望我的小木棍在手边,那我能让她尝尝我都学了些什么规矩!不过我也留意过疯子们,我知道如何佯装放低身段,伺机抗争。
  最后她终于擦着手从我身边走开,
  “神啊,这孩子!你舅舅带你来这儿,我希望知道他自己在干什么,他似乎想把你调教成大家闺秀呢!”
  “我不想做大家闺秀!”我说道。“我舅舅支使不了我。”
  “我得说,在他家里,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她答道。“都这会儿了!你把我们耽搁到这么晚!”
这时,一阵喑哑钟声传来,钟声响过三下。那是个时钟;而我将此理解为给屋子里人发信号,因为我听类似声音成长起来,钟声告诉疯子们,起床,穿衣裳,做祷告,吃晚饭。而此刻,我以为,就要看到疯子们了!
  可当我们走出房间,宅子里跟先前一样冷清寂静,连张望我的仆人都不在了,都休息去了。我的靴子又绊到地毯上。
  “走路轻点!”那女人攥住我的胳膊低声说道。 “这是你舅舅的房间,瞧。”
  她敲门,随后带我进去。多年前,他就把窗玻璃漆上了,冬日太阳照在玻璃上,房间里浸着奇异的光线。墙壁上黑压压的都是书。我以为那都是一种中楣或者雕饰。我只认识其中两本书,一本书脊皱着的黑皮书——那是《圣经》。另一本是赞美诗集,粉色的,人们认为适合给狂躁病人看。我以为印在书上的话都是真的。
  那女人让我挨着门站好,她站在我身后,手象鸡爪一样抓着我肩膀;被他们称为“你舅舅”的那个男人,从他书桌后面站起来,书桌上到处是成堆的纸。他头戴一顶绒帽,帽上悬着一根磨得起毛儿的绳,绳端系了束流苏。
  他眼睛上戴着另一副颜色稍淡的墨水镜。
  他朝我走过来,动动下巴说道,“那么,小姐,她脾气如何?斯黛尔太太?”他问道。
  “很不好,先生。”
  “我看得出,从她的眼睛里。她的手套呢?”
  “扔到一边儿了,先生。不肯戴手套。”
  我舅舅走近了,“令人不快的开始,把手给我,莫德。”
  我才不会把手给他。那女人抓住我胳膊,掰着我的手腕,把我的手拽出来。我的手很小,肥肥的指节上有肉窝。我以前用疯人院的劣质肥皂洗手。我指甲里是黑的,那是疯人院里带出来的泥。我舅舅拈着我的手指,他手上有一两块墨水印。他摇摇头。
  “瞧,我怎能这双粗糙的手染指我的书?”他说道,“我应该叫斯黛尔太太帮我找个保姆。我不该给她手套,让这些粗糙的手指变的细腻。不过,我还是会把你的手变细腻的。瞧这儿,我们怎么才能不用手套,又能让儿童双手细腻呢?”他手伸进外套口袋,掏出一样东西——那是藏书家们用的一种家什——一根穿着金属珠子的绳子,珠子上紧紧包着丝线,这可以压住飞起的书页。他把这绳子挽了个环儿,拿在手中掂量了一下;然后挥着它,又准又狠地抽到我长着肉窝的手指上;在斯黛尔太太的协助下,他又抽了我另一只手。
  那串珠子如同一根鞭子,而包在珠子外面的丝线可以防止皮开肉绽。抽第一下,我象只小狗一样叫起来——为了疼痛,愤怒,和震惊。
  这时,斯黛尔太太放开我的手腕,我把手指放到嘴边,哇哇大哭起来。
  我舅舅被我的哭声惊得退了一步,他把那串珠子放回口袋,手捂住耳朵。
  “安静!姑娘!”他说道。我摇头,抑制不住地哭叫。斯黛尔太太掐了一下我肩膀,却让我哭的更凶了。这时,我舅舅又要掏出那串珠子,我终于停住了。
  “好了,”他轻轻说道。“以后你还会忘记戴手套,嗯?”
  我摇头,他几乎要笑了。他望着斯黛尔太太。“你会让我外甥女时刻不忘她的新职责吧?我希望她温顺些。我家里不能有人大发雷霆,狂怒咆哮。很好。”他挥手。“现在,让她留在这儿。记住,别走的太远!你应该不离她左右,免得她变野了。”
  斯黛尔太太行了个屈膝礼,又掐了我一下。天上流云蔽日,黄色的窗玻璃时明时暗,不停变幻。
  女管家走后,我舅舅说道,“现在,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带你来这儿?”
  我把深红色的手指放到脸上,擦擦鼻子。
  “为了让我变成大家闺秀。”
  他干笑一下。
  “为了让你变成一个秘书。看到这些墙了吗?你看到什么?”
  “木头,先生。”
  “是书,姑娘。”他说道。。他走过去抽出一本书打开。那书封面是黑色的,看封面我认出那是本《圣经》。其他的书,我推断,都是赞美诗集。我猜想那些赞美诗集,统统是,按照颜色不同分类放置,或许是为了适应不同程度的疯病人。我想到这一点,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我舅舅手拿着书,举到胸前,轻叩着书脊。
  “你看到这个书名吗?姑娘?一步也别动!我要你读出来,没要你跳起来。”
  可那书离我太远。我摇摇头,感觉泪珠儿去而复返。
  “哈!”我舅舅见我不高兴,不由叫道。“我说你看不到,看下面,小姐,地板上。下面!这边!看到你鞋边上的手吗?那手是照我吩咐放的,为此我咨询过一位眼科大夫——看眼睛的大夫,这些书非同寻常,莫德,不能给寻常人看。如果让我看到,你越过那个手指尖,我会用对家里仆人一样的家法对待你——用鞭子抽你眼睛,抽到你眼睛流血。那只手标出此地的清白界限。很快,你就能越过那只手;不过得有我的吩咐,等你做好准备。你明白吗?嗯?”
  我不明白。我怎么能明白?不过我已变得谨慎小心,我不懂装懂地点点头。他将书放回原处,摆弄了一会儿,将那本书的书脊对正。
  那本书的书脊精美考究,而且——很快我就会知道这本书了——是他最珍视的一本书。那书名为——不过此时我仍保有懵懂纯真的天性;尽管上天并未令我将此天性保持太久。
  我舅舅言罢似乎就忘了我。我立着待了一刻钟,他才抬头望见我,挥手命我离去。
  我奋力拉开房门的铁把手,合叶的摩擦声又让他吓了一跳;待我关好门,斯黛尔太太从暗处闪身上前,领我到了后楼梯。
  “我猜你饿了。”我们下楼时,她说道。“小姑娘老是要饿,我敢说,现在你见了白煮蛋要感激不尽了。”
  我是饿了,可我是不会承认的。她摇铃唤来个姑娘,这姑娘端来一块饼干和一杯甜丝丝的红酒。她把这些东西放在我面前,笑面相迎。不知何故,那笑脸比曾经的掌掴更叫我难以忍受。我觉得我又要哇哇大哭了,然而我伴着饼干强咽下泪珠儿,那姑娘和斯黛尔太太站在一处,窃窃私语,留意着我。后来她们把我独自留在房中。房间渐渐昏暗下来。我躺在沙发上,头枕垫子,把我的小斗篷披在身上,绻着受伤红肿的小手。红酒让我昏昏睡去。等我再次醒来,我见到晃动的人影,见到斯黛尔太太拿着灯站在门口。
  一阵惶恐袭来,我彻底清醒了,我感觉我睡了好几个小时。我想时钟刚刚敲过。我相信这会儿得有七点或者八点了。
  我说道,“现在我想,你是否行行好,带我回家吧。”
  斯黛尔太太笑了,“你是说那个疯人院?和那些粗俗的女人?”
  “我想她们想念我了。”
  “我得说她们很乐意摆脱你——你这个肮脏的白脸小东西。过来。到睡觉时间了。”她将我从沙发上捞起来,开始帮我解袍带。我使劲推开她,还打了她一下。她抓住我胳膊,扭成麻花。
  我说道,“你不能伤害我!你跟我什么关系也没有!我要我妈妈,她们爱我!”
  “这才是你妈。”她扯出我颈项上的小画像说道。“在这儿你就这一个妈。你应该感到庆幸,你还见过她的脸。现在,站着别动。你必须穿这个,这能让你有个大家闺秀的形象。”
  她取下我硬邦邦的浅黄色外衣和所有亚麻内衣。然后她将我紧紧捆到一件女士胸衣里,这胸衣箍我比那袍子还紧。胸衣之外,她又给我穿上件睡衣。手上给她套了一双白色手套。此时我只有脚还光着。我倒在沙发上,又踢又拽,想摆脱这些劳什子,她把我拎起来,摇晃两下,再一动不动地抓着我。
  “瞧这儿,”她说道,她面颊红里透白,呼吸重重地冲到我脸上。
  “我有过一个小女儿,她死了。她有一头漂亮的黑色卷发,性情象小绵羊一样乖巧,为什么黑头发好脾气的孩子就得死呢?我也说不清。为什么你妈妈那么有钱,却变成废人,死掉了,而我呢,我得看护着你,让你的手指变的细腻光洁,把你养育成大家闺秀,这真让人想不通。你就尽管哭吧,尽管抹眼泪吧,你怎么使坏,也休想让我的铁石心肠变成菩萨心肠。”
  她把我拎起来,带我进了更衣室,将我扔到又大又高,满是灰尘的床上,然后放下床帷。壁炉墙上有扇门:她告诉我那门通向另一个屋子,有个坏脾气女孩睡在那个屋子里。那个女孩夜里会听着动静,如果我有任何不乖,不安生,不安静,她都能听到,她手劲非常大。
  “祈祷吧,”她说道,“请求圣父宽恕你。”
  说完她提灯离去,我被投入到可怕的黑暗中。
  我觉得如此对待一个孩子,实在骇人听闻。即使现在,我仍觉得这十分可怕。我躺在床上,心中充满悲伤和恐惧,我竖起耳朵聆听这寂静之声——我空前的警醒,不适,饿,冷,孤独,这黑暗如此深沉,连我眼睛闭起带来的一片黑都无法与之比拟。身上的胸衣箍着我,我象被个拳头攥住了,我那被强行塞进手套的手指上,伤处开始隐隐作痛。
时不时传来时针转动的声音,还有报时的钟鸣声;我想象着,这宅中某处有疯子在走动,旁边还有照看他们的护士。从如此想象中,我尽力汲取着安慰。
  我开始对这个地方的规矩好奇起来。
  或许在这里,他们允许疯子四处乱逛;或许某个疯女人会走错房间,走进我的屋子?或许睡在隔壁的那个坏脾气女孩自己就是疯子,她会跑过来,用她有力的双手掐死我!实际上,我心头一冒出这个念头,就立即听见一些令人窒息的动静,就在旁边——不合常理地,在向我靠近:我想象着无数鬼祟的身影,他们面孔贴在床帷上,无数摸索着的手。我开始哇哇大哭,我身着的胸衣箍得太紧,想哭也不得便,泪珠儿来的有点不可思议。我期望能静静躺着,这样潜伏着的疯女人们就猜不到我在那儿了,可我越是想安静,就越是怕的难受。过了一会儿,一只蜘蛛还是一蛾子掠过我的面颊,我以为那只要扼杀我的手终于来了,惊慌中我猛地抽搐起来,而且,我估计,我还尖叫起来。
  那边传来开门的声音,接着光线从床帷间透进来。出现了一张面孔,这张面孔凑近我的脸——那是一张好看的面孔,不是疯子的脸,而是早先给我午茶端来饼干和甜酒的那个姑娘。她穿着睡衣,头发披散着。
  “现在,好了,”她轻柔地说道。她的手一点也不硬。她把手放在我头上,拍拍我的脸,我平静下来。我的泪珠儿顺势滑落,我说我被疯子吓住了,她笑起来。
  “这儿没疯子,”她说道。“你把这儿当成另外一个地方了。现在,你给人从那儿带出来,是不是很开心?”我摇摇头。她说道,“好,你就是觉得这里有点怪,你马上就会习惯这儿的。”
  她拿起灯,我见状立即开始嚎啕。——“干嘛,你应该立马睡觉!”她说道。
  我说我不喜欢黑暗,我说我害怕一个人躺着。她犹疑一下,大概想起了斯黛尔太太。可我敢说,我的床比她的床软和,还有,正值冬季,寒冷令人心生惧意。最后她说她可以陪我躺着,直到我睡着。
  她吹熄了蜡烛,我嗅到黑暗中飘散的烟火味儿。
  她告诉我她名叫芭芭拉。她让我把头靠在她身上。她说道,“瞧,这儿不是跟你以前的家一样好吗?难道你不喜欢这儿?”
  我说如果她肯每天晚上陪着我睡,那我还是有点喜欢这儿;听了这话,她又笑,然后舒舒服服地躺到鸭绒床垫上。
  她立时就睡了,象女仆那样睡的很香。她闻起来有股紫罗兰面霜的味道。
  她睡衣胸前有些带子,我用戴着手套的手把这些带子揪出来,在等待睡意降临的空挡里,我就握着这些带子——仿佛那是我堕入无边黑暗时的救命绳。
  我跟你说这些,是想你明白,曾经有怎样的苦寒磨砺,才令我成为我。
  第二天,他们让我待在那两间阴冷的屋子里,做针线。那时我忘记了夜里对黑暗的恐惧。因为戴着手套,我笨手笨脚的,针老扎到我的手。“我干不来!”我撕扯着手中的布料叫道。斯黛尔太太就打我。我的袍子和胸衣太硬,她打我的背,反倒打疼了自己的手。由此我得到些许安慰。
  我到这儿最初的那些日子,经常被他们打。不然还能如何呢?我曾有过生龙活虎的生活,有过在病区的玩闹,有众位母亲的溺爱;如今,我舅舅这里噤若寒蝉、千篇一律的生活逼迫着我削足适履,令我虚火旺盛。我是个可爱的小孩,我想,我是被种种约束激得野性大发。
  我把茶杯和餐盘扫翻在地,我躺到地上,跺脚撒泼,靴子也被我踢飞了,我尖叫不止,叫到喉咙出血。我激情四溢,却遭遇到一次比一次重的惩罚。我被捆住手,封住嘴,我被关进黑房子,或者壁橱。有一次——弄翻了蜡烛,烛火烧着了椅子上的流苏,冒出烟来——我被魏先生带到花园,他带我走过一条僻静的小路,走到冰室。现在我不记得那地方的寒冷;我记得灰白色的大冰块——我当时觉得那冰象水晶一样洁净无瑕——在清冷的寂静里,冰水滴答作响,就仿佛有许多的钟表。冰水滴答了三个小时。等斯黛尔太太过来放我出去时,我已蜷成一团,站也站不直了,人象被他们灌了蒙汗药一样虚弱无力。
  我想她被我吓坏了。她悄悄地把我从仆人楼梯带回去,跟芭芭拉一同把我泡到热水里,拿出全副精神帮我揉搓胳膊。
  “如果她手没用了,我的上帝,他会让我们永世不得翻身的!”
  见她惊慌,是件令我颇感快意的事。此后一两天里,我抱怨手指疼痛,身体虚弱,就眼着她干着急;后来我得意忘形地掐了她——掐一回她就知道我手上多有劲儿了,然后马上又惩罚我。
  这种状态持续了一段时间,大概有一个月;然而以我幼小的目光看来,这段时光格外漫长。
我舅舅一直静候着,正如静候一匹烈马放弃抗争。他时不时地命斯黛尔太太带我去他书房,询问她我有何进展。
  “现在如何?斯黛尔太太?”
  “还是很糟糕,先生。”
  “还是很好斗?”
  “好斗,还有暴躁。”
  “你跟她动过手?”
  她点头。他把我们打发走。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坏脾气大发作,更多的愤怒和泪珠儿。
  晚上,芭芭拉大摇其头。
  “一个小姑娘怎么会生得这样淘气!斯黛尔太太说她从没见过你这样的小鞑子,你为什么不能表现得好点?”
  我表现得很好,在我以前的家里——大家都看到,我得到过怎样的奖赏!
  第二天,我弄翻夜壶,还用脚把秽物踩到地毯里。斯黛尔太太见状举起双手,尖叫起来,随即给了我一耳光。接着,她把衣衫不全又头昏眼花的我拖出卧室,拖到我舅舅的书房。
  我舅舅见到我们,又惊得一退。“神啊,这是什么?”
  “噢,可怕的事儿,先生!”
  “就是她闹事了?你带她来这儿,万一她发作起来,我的书可如何是好?”
  他让她讲明原委,眼睛始终盯着我。我身子僵硬地立着,手捂着发烫的脸,暗淡的头发披散在肩上。
  最后,他取下眼镜,闭起双眼。他眼睛赤裸裸地呈现在我面前,眼睑非常柔软。他伸出大拇指和沾着墨迹的食指,捏捏鼻梁根儿。
  “好,莫德,”他边捏边说道,“这是件令人遗憾的事。斯黛尔太太,还有我,还有这里所有人,都在等你表现好起来,我曾寄希望于那些护士们,能把你教的比现在好点,我曾希望能发现你的温良性情。”他走到我面前,眨眨眼睛,把手放在我脸上。“不要退缩,姑娘!我就是想看看你的脸,我想你的脸很烫。好了,斯黛尔太太的手很大。”他环顾身边。“来,我们用什么给你脸降温呢?嗯?”
  他有一把细长的黄铜刀,刀刃很钝,裁纸用的。他弯下腰,将刀背贴在我脸上。他手势轻缓,却令我恐惧。他声音象姑娘一样柔和。他说道,“看到你受罪,我很遗憾,莫德。我确实感到遗憾。你以为我想要你受罪吗?我怎么会那么想呢?只有你这么想,因为是你自讨苦吃。我想你肯定喜欢挨打——有没有凉一点?”他把刀背翻过来,我胳膊上泛起一阵寒意。他又开口。“都在等着,”他重复道。“等你表现好起来。是的,我们善于等待,在布莱尔。我们可以等,等啊等啊等。斯黛尔太太和我的仆人们拿了钱,就是干这个的;我是学者,我天生就善于等待。看看这儿,看看我的收藏吧。你觉得没耐心的人能做到这样吗?这些书都是从隐秘途径慢慢落到我手里的,我可以气定神闲地等很长时间,就为得到那些比你还可怜的书籍!”他干笑起来,笑声或许曾经也丰润过;他把刀尖移到我下颚上,顶起我的脑袋,端详着我。然后任刀滑落在地。他走到一旁,把眼镜的金属丝腿架到耳后。
  “斯黛尔太太,我建议你用鞭子抽她。”他说道,“如果她再惹麻烦。”
  也许儿童都象烈马一样,都会放弃挣扎,终被驯服。我舅舅又回到他的故纸堆里,把我们打发走了。我温顺地回去做针线。使我恭顺的并非对鞭打的恐惧,而是我认识到耐性的冷酷之处。再没什么比偏执狂的耐性更可怕的了。
  我曾见过疯子无休止地劳作——把沙子从一个漏杯子里倒到另一个漏杯子里;数旧袍子上的针脚,或者数光线里的尘埃;把算出来的总数填写到子虚乌有的帐本里。如果他们是绅士,是有钱人——而不是女人——那么或许他们会做学者,或手握重权的人。——我也说不清。
  当然,等到后来我完全了解到我舅舅的特殊嗜好,我才有了这些想法。
  那天,以儿童的视角,我只窥见了这种疯狂耐性的皮毛。但我知道那是阴暗的,我知道那是悄无声息的——实际上,这耐性的本质,也就是如水似蜡般充盈在我舅舅家的阴暗和静谧的本质。
  假使我抗争,抗争会将我拖入更深的深渊里,我将在其中溺毙。
  此后,我对抗争不再抱有期望。
  我完全停止抗争,自我放逐到浑浑噩噩、循环往复的生活中,随波逐流。
  也许,那正是我受教的第一天。
  而次日夜里,我的功课就正式开始了。我没有女家庭教师:舅舅亲自指导我,他命魏先生在他书房靠近那个手指的地方,为我放置了一套桌椅。椅子太高了:我腿挂在上面,沉重的靴子令我的脚麻木难当,最后完全失去知觉。然而,如果我坐立不安,如果我咳嗽或是打喷嚏,我舅舅就会过来,用那串包着丝线的珠子抽我的手。他的耐性终于消失得无影无踪;尽管他一再声称,并无意伤害我,他还是经常打我。
还好,书房比我自己的房间暖和,这是为了防止灰尘落到藏书上;我发觉相比做针线,我更喜欢写字。他给我一支写起来悄无声息的软芯铅笔,还有一盏绿灯罩台灯,那是为了保护我的视力。
  台灯发热时挥发出的气味,有股,一种奇怪的味道——日后令我痛恨的味道!——那是我青春时光无声无息燃烧的味道。
  我的功课是最单调乏味的,主要是把古书上的文章,誊抄到一个蒙皮的精装本子上。本子比较薄,等本子抄满了,我再用橡皮把它擦干净。比起我抄写的那些文章段落,这些环节更令我印象深刻:因为那些书页,经过无数人的翻阅,都已泛黄发脆,一扯就碎;看到书页上的潮斑,或者听见书页破碎的丁点声响,都是我那目光如炬的舅舅所不能容忍的。
  人们说照常理,小孩都怕死人的幽灵;而我小时候最恐惧的,是抄好的课文没擦干净,留下一条条鬼影子。我学着朗诵,我学会以轻巧而清晰的声音朗诵;却从没学过唱歌。我没学过花鸟的名称,却学会辨认某本书的封面蒙皮是什么材质——比方说,摩洛哥皮,俄罗斯皮,小牛皮,仿皮皱纹面,还有纸张的质地——荷兰纸,中国纸,杂色纸,丝绢。我会辨识墨水,辨识羽毛笔的切口,辨识有否用过吸墨粉,还会辨识字体样式和大小:无衬线体,古体,埃及体,十二磅因的字体,八磅因的字体,绿宝石,红宝石,珍珠……这些字体以珠宝命名,其实都是骗人的。因为这些玩意儿跟壁炉里的炉渣一样生硬而无趣。
  不过我进步神速。季节轮换。我得到些小奖赏:新手套,软底鞋子,一件紫色的新袍子——跟第一件一样硬邦邦。我被准许在餐厅吃晚餐,坐在一张摆着银质餐具的大橡木餐桌的一端。我舅舅坐在另一端。他在座位旁边放了一个阅读架,用餐时很少说话。可如果我不幸失手,把叉子弄掉了,或者餐刀切到盘子,他就会抬起脸,用一双潮湿骇人的眼睛凝视着我。“莫德,你手上是不是没力气,才会这样折腾餐具?”
  “刀太大太重了,舅舅。”有一回我焦躁地回答他。
  然后他把我的餐刀拿走,我只好用手拿着吃。他喜欢的菜是还带着血的牛肉,牛心,小牛腿,我的小山羊皮手套变成深红色——仿佛回复到皮革最初始的样子。我胃口尽失,更愿意喝酒。我用一只刻着字母“M”的水晶玻璃杯喝酒,束着我餐巾的银环上也标着同样的大写字母,字母已褪色发黑。
  这些字母令我念念不忘,那不是我名字里的“M”,而是我母亲名字中的“M”,她名为玛丽安。
  她被安葬在那个荒芜花园最孤寂的角落里——她的灰色墓碑孤零零地矗立在在一片白色墓碑中。我被他们带去看过,他们叫我为她扫墓。
  斯黛尔太太双臂交叠在胸前,看我清理墓边的杂草,说道,“你应当觉得庆幸,将来谁会来给我扫墓呢?我会被人忘得一干二净的。”
  她丈夫去世了。她儿子是个海员。她拿她小女儿的黑色卷发做装饰品用。她给我梳头,仿佛我的头发是荆棘,会刺伤了她,我倒希望我头发真是荆棘。我觉得她为不能拿鞭子抽我而遗憾。她还会掐我胳膊,我的顺从比以前的爆发更能激怒她;发现了这一点,我变的更温顺了,我以坚忍又虚伪的温顺,慢慢摸到她心上的伤口,并使这伤口历久弥新。这更撩拨得她掐我——丝毫没用处——责骂我,结果她更难过了,因为又被触到了伤心事。我常常带她去墓地,在我母亲的棺石上,我故意竭尽肺腑之力长吁短叹。很快——我多狡猾呀!——我发现了她死去女儿的名字;后来,厨房的猫生了几只小猫,我捉了一只做宠物,还用她女儿的名字为小猫命名。只要斯黛尔太太在附近,我就会以全副音量喊出小猫的名字:“过来,珀丽!噢,珀丽!多可爱的孩子啊!你这一身黑毛毛多好看啊!过来,亲亲妈妈。”
  你看到吗,我制造出的这番场面?
  斯黛尔太太颤抖着,听了我的话,她眨眨。
  当她忍无可忍时,她对芭芭拉说道,“把这个肮脏的小东西拿走,叫英克尔先生淹死它!”
  我埋着脸跑开了。我想起我过去的家,那些爱我的护士们,思念令滚烫的泪珠儿从我眼中奔涌而出。
  “噢,芭芭拉!”我叫道。“说你不会把它拿走,说你不肯!”
  芭芭拉说她不能这么做。斯黛尔太太把她支走了。
  “你是个奸诈、讨厌的小孩,”她说道。“别以为芭芭拉不知道,别以为她看不透你和你的处心积虑。”
  然而后来号啕大哭的人是她,看到她的眼泪,我自己的泪珠儿瞬间就蒸发掉了。
  因为她对我来说,算什么东西?这些人又算什么?我曾想到我的母亲们,护士们,她们会派人来救我;过了半年——再过了半年,又过了半年——她们谁都没派来。我确信她们已经忘了我。
  “想念你?”斯黛尔太太满面笑容地说道。“什么呀,我敢说你在疯人院的地位已经被一个新来的好脾气小女孩取代了。我敢肯定,她们很高兴摆脱你。”很快,我就信了她的话。
  我开始遗忘。往日的生活被如今的一切冲刷得日渐模糊——也许,正如我在抄写本上抄下又擦去的课文,那些擦掉的笔画,往日偶尔会浮现出来,在梦中,在残存的记忆里,印衬出当前的阴暗,乱我心神。
  我恨我的亲生母亲。难道不正是她,在其他人之前抛弃了我?我把她的小画像放在床边一个小木盒里;然而她白皙美丽的面容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渐渐地我憎恨起这个小画像来。有一回,我打开盒子说道,“让我来给妈妈一个晚安吻。”而我这么做,就是想折磨斯黛尔太太。我把小画像举到唇边,这时斯黛尔太太望着我,以为我正难过呢——“我恨你。”我喃喃低语道,我的呼吸沾湿了小画像的金边。那天夜里我这么做了,之后的夜晚我也如此这般;最后,就好象钟表有规律的滴答转动一样,我发觉我睡前必须这么做,不然躺在床上就心神不宁。再后来,那个小画像必须妥善放置,上面的丝带不能弄皱了。如果那个相框碰到盒子的绒布衬里,我就会把它拿出来,再仔细地重新归置好。
  斯黛尔太太一脸好奇地看着我做这些。而我从不肯安静老实地躺着,除非芭芭拉来了。
  与此同时,我舅舅关注着我的功课,他发现我的字体,我的手,我的声音,都大有长进。他以前偶尔会在布莱尔招待绅士朋友:现在他叫我站在他们面前朗读。我读的是外国文本,我并不理解他叫我读的是什么东西,绅士们看我的目光很古怪,就象斯黛尔太太一样。
  我渐渐习惯了这些。我读完了,我舅舅示意我行屈膝礼。我的屈膝礼做得很好,绅士们纷纷鼓掌,还走上前来与我握手,拍拍我的手。他们经常跟我说,我有多杰出多难得一见。我相信我是个天才,我会在他们的注视下羞红了脸。
  如此这般,白色的小花在凋零之前变成了红色。
  有一天,我到了舅舅的书房,发现我的小桌椅被挪了地方,挪到他的藏书中去了。
  他见了我的目光,招手唤我过去。
  “摘掉手套,”他说道。我摘下手套,手接触到寻常事物时不由得颤抖起来。那是个寒冷静谧的阴天,那时我在布莱尔已经待了两年,我面颊仍然如孩童般圆润,声调尖细。我还没有开始象女人一样流血。
  “好,莫德,”我舅舅说道,“你终于越过那个手指,走到我藏书当中来。你将要了解你职责的真正含义。你害怕吗?”
  “有一点,先生。”
  “你会做的很好。因为这需要敬畏。你认为我是个学者,嗯?”
  “是的,先生。”
  “那好,我不仅是个学者。我还是个毒药看护人。这些书——瞧,注意这些书!好好看看这些书!——这就是我所说的毒药。这个——”说着,他手虔诚地放到一大摊纸堆上,那些纸张墨迹斑斑,乱糟糟堆在书桌上——“就是毒药的目录索引。这些索引将指导他人收藏或者做适当研究。当此索引编纂完成,将是此领域中无与伦比的成就。我花费多年心血,进行释义和修订;我还将投入更多时间和心血,因为这项工作需要如此。我在毒药中浸淫多年,早已对此免疫,我打算令你也对此免疫,你可以协助我完成此事。我的眼睛——莫德,看着我的眼睛。”他摘掉眼镜,将脸凑到我面前,一见到他轻柔的毫无遮挡的眼睛,我如往常一般退缩着——不过此时我也看到,他眼睛表面有一层薄膜,乳状物的样子。“我视力变差了,”他戴好眼镜说道,“你的眼睛将代替我的眼睛,你的手也将代替我的手。因为,在普通人的世界里——这屋子以外的寻常世界——掌管胆矾和砒霜的人必须用这些玩意儿做防腐剂,以使肉味保持鲜美,而你保持着最新鲜的触觉来到这儿,你跟他们不同。这里才是你的归属。此事由我一手促成,我已让你尝试过点滴毒药。现在,来点大剂量的吧。”
  他转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递给我,把我的手紧紧按在书上。
“这本要跟其他的区分开。记住,我们工作很罕见。在没受过教育的人眼里,这项工作或许有点怪。如果你跟他们说起,他们会认为你思想败坏。你明白吗?我已将毒药点在你嘴唇上了,莫德,要牢记。”
  那本书名为《帘幕大开》,又名《劳拉的教育》。我独自坐下,翻开封面,最后终于明白我读过的东西,那些令绅士们热烈鼓掌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世人称之为乐趣。我舅舅收藏这种乐趣——保持整洁,顺序摆放,摆在书架上,防范周全——并不是为了书籍本身,不是,绝不是;而是因为这些书籍对满足一种奇异的欲望,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是说,读书人的占有欲。
  “看这儿,莫德,”他会轻声对我说道,拉开他书柜的玻璃门,手指划过他显摆的书的封面,“你注意到吗?这本书纸张上有大理石花纹,书脊是摩洛哥皮,还镶着金边?注意看这个做工,看。”他斜捧着书给我看,却并不让我碰一下,惟恐有失。“还不行还不行!啊,你也看看这个。黑体字的;这些标题,看,用红字标出来。大写字母是花体的,天头、地脚、切口跟版心一样宽。多么奢侈啊!还有这个!普通版式;可是你看这儿,这幅插画”——那插画是一位女子斜靠在沙发上,身边坐个男子,男子的阳物露出来,顶端深红色——“仿波莱尔而作,最为珍贵。我年轻的时候从利物浦的小摊子上买到这本书,花了一先令,现在给我五十镑也不卖。——过来过来!”他见我面红耳赤的。“别象女学生那样矜持!我带你来这儿,传授你藏书之道,难道就是要看你面红耳赤?好了,别再让我看到你这个样子。这是工作,不是玩乐。如果你仔细研究过行文形式,很快就会忘掉那些东西。”
  这番话他跟我说了好几次。我才不信他。我十三岁了。刚开始,那些书令我满心恐惧:因为那似乎是件可怕的事,小孩子正成长发育为成年男女,他们会按图索骥,有样儿学样儿——欲望萌发,私处发育,血气方刚,不惜冒险,一门心思只想着追求没完没了的肉体交合。我想象着我的嘴在亲吻中静默下来,想象着我两腿分开,想象着我被手指抚过,我的身体被穿刺……毕竟,正如我所说过的,我十三岁了。这恐惧令我心神不宁:我夜夜躺在芭芭拉身边,她呼呼大睡,而我开始彻夜难眠。
  有一回我掀开毯子,观察她胸部的曲线。我还在她洗澡或更衣时偷偷观察她。她的腿——我舅舅书上说应该是光滑的——黑而多毛;她的下身——我舅舅书上说应该是整洁而美好的——却是最黑的。这令我颇为困惑。最后,有一天,她发现我在看她。“你看什么呢?”她说道。
  “你的阴部。”我答道。“那儿为什么那么黑?”
  她仿佛被吓了一大跳,从我身边跳开,双手护胸,结果裙子落到地上。她双颊通红。“噢!”她叫道。“,你从哪儿学到这些词?”
  “从我舅舅那儿。”我说道。
  “噢!你说谎!你舅舅是正人君子。我要告诉斯黛尔太太!”她真这么做了。我以为斯黛尔太太要揍我了;谁料,斯黛尔太太跟芭芭拉一样也跳起来了。接下来,她拿了一块肥皂,让芭芭拉按住我,她往我嘴里塞肥皂——她力气好大,她用肥皂在我嘴里前前后后、上上下下地又搅又擦。
  “还要说那些脏字吗?”她边塞边说道。“还要学荡妇和畜生说话吗?还要学你那个废物母亲吗?还要吗?还要吗?”
  然后她松开我,任我跌落在地,她站在那儿,双手难以抑制地颤抖着,在围裙上擦着手。
  那天晚上开始,她让芭芭拉回自己床上睡;让她把房门半开着,还放了盏灯。
  “感谢上帝,她至少还戴着手套,”我听她说道。“戴着手套不至于让她错的太远……”
  我漱口,洗嘴,一直洗到舌头破了流出血来;我一直哭啊哭;然而我嘴里还是有熏衣草味道。我甚至以为,我的嘴巴中了毒。
  可很快,我就不在乎了。我私处发育得跟芭芭拉的一样黑,我明白我舅舅的书里充斥着不实之词,而我居然信以为真,我为此深深鄙视自己。我火烧般的面颊冷却下来,红晕消褪,心神不宁变成了轻蔑不屑。我变成我舅舅希望将我教养成的那个样子。我变成了一个图书管理员。
  “那本《淫荡的土耳其人》放在哪儿?”我舅舅会从他的纸堆里抬起头来问我。
  “在这儿,舅舅。”我如是说。——不到一年时间,我就对他书架上每本书的位置了如指掌。我知道他想做索引目录的宏伟计划——他的《普瑞艾波斯和维纳斯书目大全》。他把我的青春献给普瑞艾波斯神和维纳斯神,正如别的姑娘把青春献给针头线脑。
我认识了他的朋友们——那些前来拜访并聆听我诵读的绅士们。我现在知道他们都是出版商,藏书家,拍卖人——都是他的狂热支持者。他们给他捎来书籍——每周都有很多书——还有信件来往:“‘李先生:于克里兰德。《巴黎的黑短尾猴》一书中并无不为人知的鸡奸内容,我是否继续寻找此书?’”
  “你怎么想?莫德?”他说道。“——好了,现在别管它了。我们得让克里兰德继续折腾下去,希望春天有好消息。那么,那么,让我想想……”他理理桌上的纸堆里的纸片儿。“现在,我们是不是只有从霍粹那儿借来的第二卷?你得把它抄下来,莫德……”
  “我会抄的,”我说道。
  你觉得我温顺,可我还能如何作答呢?早些时候,有一次,我一时忘形,打了个哈欠。我舅舅盯着我。他从书上拿起笔,慢慢转动着笔尖。最后他说道,“看来你觉得你的职责乏味无趣?或许你想回到你房间里去? ”
  我没作声。
  “想回房间吗?”
  停了片刻,我答道,“有点想,先生。”
  “有点想,很好。那就把书放回去,去吧。不过,莫德——”当我朝房门走过去时,他扔出来一句。“告诉斯黛尔太太不要给火添煤了。你不会指望我付钱就是为了让你暖暖和和地什么都不做吧?嗯?”
  我稍事犹豫,还是离开了。这回又是冬天。——那儿好像总是冬天!我裹着外套坐在房间里,一直等到换衣裳吃晚饭。然而当我坐到饭桌边,魏先生要往我盘中添菜时,我舅舅阻止了他。“在这所房子里,不做事的人没肉吃。”
  于是魏先生把托盘端走了。他的手下查尔斯看上去一脸同情,我真想上去给他两下子。可我不能,我必须老老实实坐着,将心中的怒火一点一点吞下去,正如我曾吞下那些泪珠儿,耳朵里听着肉滑过我舅舅那被墨水染黑的舌头,直到他允许我离开。
  第二天早晨八点,我回去继续工作,当心留意着,再没打过哈欠。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长高了。我变苗条了,也更苍白了。我变漂亮了。我的裙子、手套和鞋都小了——我舅舅不动声色地注意到了,他命斯黛尔太太按旧样式给我做新袍子。她照办了,还让我缝那些袍子。遵照他的喜好来装扮我,我相信她定然从中获取了某种恶毒的快感;也许她沉浸在女儿的悲惨遭遇中,忘记了小姑娘会长成大姑娘。总之,我在布莱尔住的太久了,现在对清规戒律已处之泰然。
  我渐渐习惯了手套和硬邦邦的袍子,解下胸衣带子会令我畏缩起来。脱下衣裳,我就感觉自己象我舅舅摘下眼镜的眼睛一样,赤裸裸的,没有安全感。
  睡觉时,我会被梦。有一回我发烧了,医生来看我。他是我舅舅的朋友,听过我诵读文章。他拨弄着我柔嫩的下巴,大拇指按在我颧骨上,掀掀我的眼皮。“你是不是为一些不同寻常的想法而困惑?”他说道。“好了,我们应该想到这一点,你是个不同寻常的姑娘。”他摸摸我的手,给我开了个药方——一颗药丸,杯水送服——“可以安抚精神的。”芭芭拉把药混到水里,斯黛尔太太在旁边盯着。
  后来,芭芭拉离开了我,她结婚了,我又有了个新女仆。她名叫阿格尼斯。她很瘦小,象小鸟一样娇小——那种绅士们捉来关进笼子里的小小鸟。
  她一头红发,皮肤很白,上面还有雀斑,就仿佛长了潮斑的纸。她十五岁,如凝脂般纯净。她以为我舅舅是好人,刚开始她以为我也是好人。她让我想到我原先的样子。她让我想到原先的我,让我想起我应当是什么样的,我再也不会是那个我了。因此,我非常厌恶她。
  一旦她迟钝,一旦她动作慢了,我就打她。这令她更加笨拙。那我就再打她。我打得她哭哭啼啼。泪水之下,她还保持着那个曾经的我的模样。我出手越重,脑海里就越是浮现出那张相似的面孔。
  我的生活就是如此度过的。你也许会认为我会缺乏常识,我会觉得常识都很奇怪。可我也读过我舅舅的其他藏书;我听到很多仆人的议论,注意到他们的目光,于是,由此——由那些礼宾女仆和男仆好奇又怜悯的目光中!——我心知肚明,我变得有多古怪。
  我无所不知,又一无所知。接下来的故事中,你得牢记这一点。你得牢记,什么事是我力所不及的,什么事是我闻所未闻的。
  比如说,我不会骑马,也不会跳舞。我从没拿着硬币去买过东西。我没看过戏,没见过铁路,没见过高山和大海。
  我没去过伦敦;不过我觉得从我舅舅的书里我也了解了伦敦。我知道伦敦坐落在一条河边——就是从他花园外面流过的那条小河,流到下游河面变宽阔了。
我喜欢走在河边,想起这些事。河边有条古旧破败的船,都快烂掉了——船壳上的破洞,对于我,仿佛是在嘲笑我被束手束脚的景遇;不过我喜欢坐在船壳上,凝视着水边的芦苇丛。我记得《圣经》里的故事,一个婴儿裹在毯子里,被一个国王的女儿发现了。我也想发现一个婴儿,我会喜欢这个婴儿,但决不是要抚养他!——而是要代替他躺到毯子里,把他丢在布莱尔,让他长成我。我经常想到,如果我在伦敦会有怎样的生活,有谁会来认领我。
  那时我还小,喜欢胡思乱想。后来我年岁稍长,就不再到河边散步,而是站在窗边凝视着我知道有水流的地方。我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前,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而且,有一天,在我舅舅书房那些个刷了黄油漆的窗户上,我用手指抠出一个小而弯的月牙儿,后来我偶尔会把眼睛凑到这个月牙儿上——仿佛一个好奇的妻子,在从秘室的钥匙孔里窥探着其中的秘密。
  然而我就是被关在这么一间密室里,渴望出去……
  
  理查德.瑞富斯来到布莱尔时,我时年十七。他带来一个计划,一个承诺,他说了个故事,有个轻信的女孩,她会上当受骗,好帮我逃出去。
第八章
  如前所述,我舅舅的一个习惯,是时常请些有同好的绅士朋友来布莱尔,与我们共进晚餐,餐后请众人聆听我的诵读。这天他就安排了一次餐会。
  “今晚装扮的妥帖点,莫德。”他对我说道,其时我正立在他书房中,将手套纽儿逐个扣起。“我们要招待几位客人,霍粹,哈斯,还有个年轻人,他是新客人。我想请他整理装订我们的藏画。”
  
  我们的藏画。我舅舅另辟一间书房,其中满是淫秽版画,都是我舅舅伴着书籍零零散散收集而来的。他总说要请人来整理装订这些画,却一直没找到称职的人物。那须是个性情独特的人,方可胜任此事。
  他盯着我的眼睛,努了一下嘴唇。“另外,霍粹说要给我们带件礼物来。是一本我们尚未收录的书。”
  “这真是个好消息,先生。”
  也许我的话有些干巴巴的;不过我舅舅自己就是个干巴巴的人,他根本没留意。他着手整理面前的稿纸,将纸堆分成一高一低两垛。“那么,那么。让我想想……”
  “我可以走了吗?舅舅?”
  他抬起眼。“敲过钟了?”
  “敲过了,我确信敲过了。”
  他从口袋里取出怀表,拿近耳朵。他书房的钥匙——钥匙把上包着褪色的绒布——在怀表后面无声地晃荡着。
  他说道,“那就去吧,去吧,把老头子丢到他的书里去吧,去吧,耍吧,不过——轻一点,莫德。”
  “是的,舅舅。”
  有时我会好奇,他以为我会如何消遣掉他用不到我的那些时光呢?我觉得他太沉浸于书本构成的特殊世界了,在那个世界里,时光以奇异的方式流逝着,或者根本就停滞不动了,而我则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有时候我自己也这么想——那短而紧的袍子和天鹅绒腰带,仿佛是中国女人的三寸金莲鞋,将我束缚起来,无法挣脱。至于我舅舅——我估计,他此时年不过五十——我总认为他的年纪是亘古不变的,就好象苍蝇掉进浑浊的松脂中,形态凝固下来,永恒不变了。
  我离开时,他正眯缝着眼看文献。我脚穿软底鞋,悄无声息地走开了。我回到我的房间里,阿格尼斯在那儿。
  我看到她在做一件针线活儿。她见我回来,随即面露惧色。你知道这样的畏缩神色性情如我者?我站在一旁,看她做针线。她感受到我的注视,开始发抖。她手里针脚变的又粗又歪。最后,我从她夺过手中的针,将针慢慢地扎进她的肉里,再拔出来,再扎进去,如此这般六七回之多,直扎得她手上的雀斑之间冒出许多疹子般的针眼。
  “晚上有几位绅士拜访,”我边扎她边说道。“有一位是新客,你觉得他会是个年轻人吗?他会是个英俊潇洒的人吗?”
  我以调侃的口吻,若无其事地说出这番话。我根本不在乎她。而可她听了这话,脸上变了颜色。
  “我也说不出,小姐。”她答道,目光闪烁,别过头去;她还是没把手抽回去。“可能是吧。”
  “你这么想?”
  “谁知道呢?也许他正是那个样子。”
  我仔细端详着她,心里闪出个新念头。
  “如果他是那样的,你高兴吗?”
  “高兴,怎么?小姐?”
  “高兴,阿格尼斯。看起来似乎你会高兴的。我应该告诉他怎么去你房间吗?我不会趴在门上偷听。我会锁好门,你会有充分的自由。”
  “噢,小姐,无稽之谈。”
  “是吗?好,把手翻过来。”她照办,我扎的更狠了。“现在,敢说一句不高兴,我就在你大拇指上扎一下!”
  她手缩回去放进嘴里吮吸着,她开始哭了。看到她的泪珠儿——她轻咬着被我扎过的地方——我心中先是涌出一阵快意,随后是烦乱,紧接着我心生厌倦。我站到喀哒作响的窗边,留她独自哭泣;我凝视着窗外延伸到围墙边的草坪,远处的芦苇丛和泰晤士河。
  她还是抽抽达达的,我说道,“你能安静点吗?看看你吧,为个男人哭哭啼啼!难道你不知道他既不英俊也不年轻吗?难道你不知道,那些绅士从来都不英俊年轻吗?”
  可是,当然,他既年轻又英俊。
“理查德.瑞富斯先生,”我舅舅说道。这个名字对我似乎是个吉兆。稍后我就会发觉,这是个假名字——跟他的戒指,他的微笑,他的做派一样,都是假的。不过这会儿,我在绘画室里,他起身向我鞠躬行礼,我为何要对他心存怀疑?他外表光鲜,牙齿整齐洁白,人比我舅舅高出几乎一尺。他头发梳理过,上面还抹了发油,头发挺长:有一绺卷头从一侧翻过额头,他老是伸手去捋那绺头发。他的手细长光滑——只有一根手指被香烟熏黄了——非常白皙。
  弯腰行礼时,他口里念道,“李小姐,”那绺额发滑落下来,他伸出那根被烟熏黄的手指把头发拢回去。他音量很低,我猜是考虑到我舅舅的缘故。
  霍粹先生肯定事先叮嘱过他。
  霍粹先生是伦敦的书商和出版商,他曾多次拜访布莱尔。他执起我的手,亲了一下。他后面进来的是哈斯先生。他是位彬彬有礼的收藏家,也是我舅舅年轻时就相识的朋友。他也执起我的手,却是把我拉近他身边,亲了下我的面颊。“亲爱的孩子。”他说道。
  我曾有几次在楼梯上被哈斯先生吓到。他喜欢站在那儿,望着我拾级而上。
  “你好,哈斯先生。”我向他行了个屈膝礼。
  而我一直暗中留意着瑞富斯先生。有那么一两回,我脸转到他所在的方向,就发现他眼睛盯着我,他的目光若有所思。他在掂量我。也许他没料到我会如此俊俏。也许我并不如他听闻的传言中那般俊俏。我也说不出。不过,当正餐的铃声响起,我走到我舅舅身旁,准备走到餐桌边时,我见他犹豫了一下;然后他挑了我旁边的位子坐下。我希望他没这么做。我想他要继续留意观察我,而我吃饭的时候,并不想被人注意到。魏先生和查尔斯在我们身边无声地穿梭来去,为我们的杯子加满酒——我那只刻着M的水晶酒杯。食物已在盘中摆置妥帖,仆人们随即退下:我们聚会时,他们从不在旁伺候,只是用餐结束要转朗诵会的间隙,他们才会回来。
  在布莱尔,我们用餐,跟我们做其他事一样,都依钟点行事。绅士们用晚餐,要吃一个钟头之久。
  这天晚餐我们吃的是野兔汤;还有鹅肉,皮脆肉嫩,鹅内脏上裹了芥末,在饭桌上传了一圈。霍粹先生拣了一块肾,瑞富斯先生拣的是鹅心。他将盘子递到我面前时,我摇摇头。
  “我想你还不饿,”他注视着我的脸,轻轻说道。
  “不喜欢吃鹅肉吗?李小姐?”霍粹先生说道。“我大女儿也不喜欢。她老是想起小鹅仔,然后就眼泪汪汪。”
  “我希望你把她的泪珠儿收集保存起来,”哈斯先生说道。“我时常想,我能见到一种用姑娘的泪珠儿做成的墨水。”
  “墨水?我求求你,千万别跟我家姑娘们提起这个。那我就得听她们抱怨啦,真够受的。要是让她们知道这个主意,她们的泪珠儿能做成墨水写到纸上,还让我见到,那我敢跟你打保票,我的生活就永无宁日了。”
  “泪珠儿?做墨水?”我舅舅说道,有点没跟不别人。“什么烂玩意儿?”
  “姑娘的泪珠儿,”哈斯先生说道。
  “完全是无色的。”
  “我不这么觉得。真的,先生,我不这么觉得。我想象那些泪珠儿都有种淡淡的精妙绝伦的颜色——也许是粉色,也许是紫色。”
  “也许,”霍粹先生说道,“那颜色由激发出泪珠儿的情感决定。”
  “正是。你说到点子上了,霍粹。紫色的泪珠儿,可以写一本忧郁的书;粉色的,写欢乐的书。也可以用姑娘的头发,来绣……”他看我一眼,随即神情变了。他拿起餐巾擦嘴。
  “现在,”霍粹先生说道,“我真觉得奇怪,至今尚无人进行如此尝试。李先生,你听说过许多文印届匪夷所思的故事……”
  他们就此话题聊了一会。瑞富斯先生一言不发地听着。当然,他的心思都在我身上。也许他会开口说话,我想,趁着他们闲聊的工夫。我希望他说话。我希望他不要说话。我轻啜着杯中酒,忽然感到厌倦。如此餐会我经历得太多了,以前我也这么坐着,听我舅舅的朋友们为一些闷煞人的细枝末节而追根究底,喋喋不休。让我自己意外的是,我竟想到了阿格尼斯。
我舅舅清清了喉咙,而我视若无物。
  “那么,瑞富斯先生,”他说道,“霍粹先生告诉我,他让你翻译过东西,法文的东西翻成英文。我估计都是些平庸货色,如果跟他的出版社有关联。”
  “确实是些平庸货色,”瑞富斯先生答道;“不然我也不会尝试,这不是我兴趣所在。在下在巴黎学到些个必需词语;不过我在巴黎主要学到的是美术。我期望能为我的才能寻觅到更适合的施展之地,先生,而不是玩三流法文变二流英文的戏法。”
  “好的,好的,我们会看到的。”我舅舅微笑道。
  “你会喜欢欣赏我的藏画。”
  “确实非常乐意。”
  “好的,改天我们赏画。我认为你会发现,那些画美不胜收。不过我更看重我的书。也许你听说过”——他停了一下——“我的索引?”
  瑞富斯先生侧着头。“听起来是件了不起的事。”
  “非常了不起——嗯,莫德?不过,我们是不是太过谦了?我们为什么要脸红?”
  我知道此刻我两颊冰冷,而他苍白如蜡。瑞富斯先生转头,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我的脸。
  “这项宏伟工程进展如何?”霍粹先生轻快地问道。
  “即将大功告成,”我舅舅答道。“胜利在望,我正与完稿员商洽。”
  “有多厚?”
  “一千页。”
  霍粹先生扬起眉毛。如果我舅舅脾气允许,他还要吹一声口哨呢。他又取了一片鹅肉。“那又多了二百页,”他说道,“比我上回见着你的时候。”
  “当然,这是第一卷。第二卷将更是宏篇钜制。你怎么想,瑞富斯先生?”
  “惊世骇俗,先生。”
  “在如此领域中,出现过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书目大全吗?他们说这门学问在英国已失传了。”
  “而你令此起死回生,成就非凡啊!”
  “成就非凡,确实如此——而且,如果人们了解到,我是如何遮遮掩掩,想方设法不引人注意地开展收集工作。要知道:我藏品的那些作者必须隐姓埋名,况且,这些文本自身,就其刊行地、刊行时间,存在着种种谬误,和令人曲解的细节描写,这些书被冠以隐晦虚妄的书名,须经秘密渠道,或者假借谣传和假想的掩护,在暗中流通。先想想编纂者面临的这些难题,再跟我讲什么叫非凡成就!”他冷笑道。
  “我无法想象,”瑞富斯先生说道。“那么这本索引的编排是依照……?”
  “依照书名,依照作者姓氏,依照收藏日期,以及,请注意这个,先生:依照乐趣的种类。我们将此分门别类,做了最精确的分类。”
  “书籍的分类?”
  “乐趣的分类!现在我们进行到哪儿了?莫德?”
  绅士们都转头过来看着我,我啜了一口酒,说道,“到恋兽之欲望了。”
  我舅舅点头。“是的,是的,”他说道。“你看到了吗?瑞富斯先生,我们这本书将为此领域学子提供的便利?此书将成为一本真正的《圣经》。”
  “肉体书写的文字。”霍粹先生说道,他面露微笑,玩味着这句话。他与我对视一下,朝我使了个眼色。而瑞富斯先生依旧满脸诚挚地望着我舅舅。
  “伟大的理想。”此刻瑞富斯先生说道。
  “伟大的工程。”哈斯先生说道。
  “确实如此。”霍粹先生说道,他又转过来看着我。“李小姐,只怕你舅舅要一直这样毫不留情地使唤你啦。”
  我耸耸肩。“我为此项事业而生,”我说道,“如同仆役一般。”
  “仆役之人与年轻的大家闺秀,”哈斯先生说道,“那可是完全不同的人啊。我不是说过很多次吗?姑娘的眼睛不应为阅读劳累,姑娘的小手也不应为握笔而变得粗糙。”
  “我舅舅也这么想。”我说道,抬手亮了亮我的手套。当然,这其实出于他保护书籍的热望,而绝不是为了我的手。
  “那里,”我舅舅说道,“若说她一天做五个钟头?那我一天得做足十个钟头!”我舅舅说道。“如果不编书,那我们还能做什么?嗯?想想斯麦特,巴瑞,要么想想笛宁斯,多么痴迷的藏书家,为藏书事业不惜杀人越货。”
  “想想法瑞尔.文森特,他为收藏书籍杀了十二个人!”霍粹先生连连摇头。“不成,不成,李先生。如果你非得外甥女帮忙,那么你可以使唤她。可如果为藏书的缘故而将她引入暴力的歧途,那我们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在座的绅士们笑起来。
  “好了,好了。”我舅舅说道。
我盯着自己的手,没说话。透过杯中深色的酒,我的手指红如宝石,我母亲的“M”字消于无形,我转过杯子,它忽然显现出来。
  还有两道菜,我方可退席,然后我得一直独自坐着,等敲过两回钟,客厅里的绅士们才会邀我加入。我听到他们谈话的嗡嗡语声,心下颇好奇,我不在场时他们会讨论些什么。等终于见到他们时,他们都满面红光,口喷烟气。霍粹先生带来个用纸包起来的包裹,包裹外面系着绳子。他将包裹交给我舅舅,我舅舅摸索着那包装纸。
  “好的,好的,”他说道;他眼睛凑到未开封的书上:“啊哈!”他动动嘴。“看这儿,莫德,看,看这个小淘换给我们带什么来了。”
  他给我看那卷书。“瞧,你想说什么?”那是本平常小说,装祯华丽,是扉页上一幅不常见的插画令此书成为珍品。看到此书,我也不由得感到口干舌燥,心中一阵激动。这感觉令我昏昏欲呕。我说道,“毋庸置疑,这礼物太美妙了!”
  “看这儿,这个纹饰,看到吗?”
  “看到了。”
  “我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本书。我们都没料到,我们得重来,我们不是以为那个条目完成了吗?明天我们得重新修订一下。”他仰首舒颈,沉浸在期许的快意之中。“那么现在——好了,姑娘,把手套掉。你以为霍粹先生给我们带书来,是为了让你手上的油腻玷污书页吗?这样才好。让我们来听一小段。你坐这儿,读给我们听。哈斯,你也得坐着。瑞富斯先生,请留意我外甥女的声音,她诵读的声音温和而清晰。我亲自调教出来的。好了,好了。——莫德,你把书脊弄皱了!”
  “没有啊,李先生,她没把书弄皱。”哈斯先生盯着我没戴手套的手说道。
  我将书放在一个台子上,小心翼翼掂量着。我调整灯光,让灯光正好照在书页上。“我该读多长一段?舅舅?”
  他将怀表对到耳边。他说道,“读到正点钟响。现在,请注意,瑞富斯,然后告诉我,在英国,你还能在谁家的客厅里见识到如此妙事!”
  如前所述,那书里满是寻常无奇的淫词秽语;然而我舅舅非常高明,我已经被他训练至圆滑熟练,我的声音清晰真挚,几乎令那些文字变得美好起来。
  等我读完,霍粹先生劈啪拍手,哈斯先生的面孔红上加红,他表情颇为痛苦。我舅舅摘了眼镜坐在那儿,仰着脑袋,眉头紧锁。
  “文笔够糟糕,”他说道,“不过在我书架上,尚可获一席之地。一席之地,以及众多同侪(chai,二声)之辈,明天我们就能见到此书适得其所。这个纹饰,我看我们都没料到有这个——莫德,书合上了吗?书页没折着吧?”
  “是的,先生。”
  他架上眼镜,将铁丝腿儿绕到耳后。哈斯先生倒了杯白兰地。我扣起手套,抚平裙子上的折痕,将灯复归原处,并关了灯。可我感到不自在,我感觉到瑞富斯先生的关注。他刚才听我的诵读,明显地并未投入其中,眼睛只是望着地板;而且他双手合握,大拇指神经质地彼此轻触着。这时他站起来,他说壁炉太热,烤到他了。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直直地探着身子,研究我舅舅的书柜——此时他双手背在身后,而一双拇指仍在互相轻触。我觉得他知道我在看他。很快,他就过来了,与我对视着,认真仔细地行了个礼。他说道,“这儿很冷,离壁炉太远,李小姐,你不喜欢离壁炉近一点吗?”
  我答道,“谢谢,瑞富斯先生,我更愿意坐在这儿。”
  “你喜欢冷静点。”他说道。
  “我喜欢坐在暗处。”
  我再次面露微笑,他将之视为一种邀请,于是撩起衣襟,提了下裤管,在我身边坐下,没有坐的很近,眼睛仍旧盯着我舅舅的书柜,仿佛被书籍搅得心烦意乱。而当他开口说话时,他将声量压得很低。他说道,“你瞧,我也喜欢坐在暗处。”
  哈斯先生朝这边看了一眼,霍粹先生手拿酒杯站在壁炉边。我舅舅坐在椅子上,椅子侧翼挡住了他的眼睛。我只能看到他干巴巴的嘴,嘴唇上的皱纹。“艳情文学的最伟大时代?”他说道,“我们都没赶上,先生们,错过了七十年了!如今那些偾世嫉俗,神乎其神的小说,还被称为艳情文学,我都羞于展示给我家钉马掌的人看……”
我暗地打了个哈欠,瑞富斯先生转过来对着我。我说道,“请原谅我,瑞富斯先生。”
  他点了下头。“或许,你并不喜欢你的舅舅的话题。”
  他仍以耳语的声量讲话。我答话时也刻意压低了声音。“我是我舅舅的秘书,”我说道,“他谈论什么话题我都无所谓。”
  他又点了一下头。此时我舅舅还在絮叨。瑞富斯先生说道,“那么,或许吧,我只是有点好奇,见识到一位女士,在本意令人激情勃发的事物面前,冷静持重,无动于衷。”
  “我觉得,其实有不少女性对你所说的事物无动于衷;难道这些事情不是愈多了解,愈少感怀吗?”我迎着他的目光。“当然,我所说的这些,并非源自先验的世界,仅仅是阅读心得。而且我得说——哦,即便是牧师,假使整日钻研圣物,也会发觉他对宗教神秘感的热情会变成腻味。”
  他一瞬不瞬地看着我。最后,他面带笑意。
  “你非常与众不同,李小姐。”
  我眼睛看向别处。“我明白。”
  “啊。现在你口气略带酸涩。也许你会觉得,你所受的教育是一场不幸。”
  “恰恰相反。明智一点吧,这怎会是不幸呢?我再不会被蒙蔽,比方说,被绅士的关怀所蒙蔽。我对绅士们追求女性时,花样百出的种种手段,了如指掌。”
  他抬起白皙的手,捂在胸前。“那我倒真是有些失望。”他说道,“刚才我就是想恭维你。”
  “我不知道绅士们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欲求。”
  “也许,在你时常接触的书籍里是这样的,不过在生活中——他们有很多欲求;归根结底,也只有一个。”
  “我猜,”我说道,“那就是书里写的那个。”
  “噢,不是。”他微笑。他声量压得更低。“人们读书确是为寻求此事,写书倒是为了满足更热切的欲求。当然,我是说,对金钱的欲求。但凡绅士,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象我们这样,并不具有十足绅士派头的人,更是对此孜孜以求。——非常抱歉,令你尴尬了。”
  初时我闻言变色,颇为畏缩,此刻又恢复常态。我说道,“你忘记了,我被教养得早已超越尴尬。我就是有些吃惊。”
  “能令你吃惊,那我也可心满意足了。”他将手放下。“这对我很重要,”他继续说道,“能为你平稳而规律的生活,留下一个小小的印记。”
  他如此婉转谄媚,我的脸颊不禁微微发热。
  “你对我的生活,”我说道,“又了解些什么?”
  “没什么,仅仅是个人猜度,来自在下对贵府的观察……”
  这时,他的声音和神情又变的柔和起来。我瞧见哈斯先生歪着头在端详他,然后他叫道,“你怎么看这事儿?瑞富斯?”
  “什么事,先生?”
  “霍粹对摄影术津津乐道呢。”
  “摄影术?”
  “瑞富斯,”霍粹先生说道。“你是个年轻人,我得跟你说说。世上还有哪种情爱之举的记录——”
  “记录!”我舅舅颇为恼怒。“文献!时代的灾难!”
  “——能比摄影术更完美?李先生认为摄影技术与帕福斯式生活的精神背道而驰。我说它是浮世绘,还有高于生活的优势:当生命终止,为时代大潮所遗忘——尤其是帕福斯式的生活,那放荡的瞬间——而浮世绘会流传下去。”
  “书籍就不能流传下去吗?”我舅舅揪着椅子扶手问道。
  “书籍可以传世,与文字一起传世。不过,从相片里,你能获得超出文字和语言描述的东西。一张相片,可以唤起英国人的热望,法国人的热望,野蛮人的热望。照片会活的比我们都长久,我将唤起子孙们的情感。它将游离于历史而存在。”
  “它摆脱不了历史!”我舅舅答道。“它将因历史发展而腐烂变质!相片所表达的历史不过是过眼云烟!——你看看相片里的人,身穿合身适时的鞋子、袍子,头戴饰品。把相片给你孙子看:他要研究一番那套衣着装饰,然后觉得那些玩意滑稽有趣。他要嘲笑你胡子尖上抹的蜡!然而文字,霍粹,文字——嗯?文字在黑暗之中指引我们,以其自身时尚,为我们勾勒出衣着和肉体。你不这么想吗?瑞富斯?”
  “我也这么想,先生。”
  “你知道我不会将相片或类似的无稽之谈纳入我的收藏。”
  “我觉得你这么做是对的,先生。”
  霍粹先生摇摇头。他对我舅舅说道,“你还是认为,摄影术是一种时髦玩意,流行一时就过去了?你得到霍尼韦尔街来,在我店里待一个小时。现在我们有整理成集的相册,供人挑选,我的主顾们都是专为此事而来。”
  “你的主顾都是粗鄙之人。我跟他们有什么关联?瑞富斯,你见过他们。你对霍粹生意的档次有什么看法……?”
 辩论还要进行下去,他无可回避。他应了一声,然后看着我眼睛,仿佛表达歉意,就起身走到我舅舅那边去了。他们一直聊到十点——是我离开的钟点。
  那天是周四。瑞富斯先生要在布莱尔待到周日。第二天,他们在书房查看那些书,我没去书房;晚餐时,他留意着我,之后又聆听我诵读,不过那会儿,他又被叫到我舅舅那边,没法到我身边来。周六那天,我和阿格尼斯在花园散步,没见到他,不过周六晚上,我舅舅叫我读一本古书,他藏品中最精美的一本书——然后,等我读完,瑞富斯先生走过来,坐在我身边,研究起那本古书的精美封面。
  “你喜欢这个吗?瑞富斯?”我舅舅见状问道。“你知道这本书异常珍贵。”
  “我想一定是的,先生”
  “你是否认为,我意指此书印本寥寥?”
  “是的,我正是此意。”
  “我料到你会这么想。其实,对于我们收藏家而言,衡量藏品珍稀与否,我们另有一套标准。如果是无人问津的孤本,那你会觉得这孤本珍贵吗?这种书,我们称之为废书。不过,二十本一模一样的印本,若有千名藏书家争厢收藏,那每套印本都比孤本珍贵。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瑞富斯先生点点头,“我明白。文本珍贵与否,与它被渴求的程度休戚相关,”他望着我。“这很有意思。有多少人想要我们刚才听到那本书?”
  我舅舅扭捏卖弄起来。“究竟有多少人?先生?我将这样回答你:拿这书去拍卖,然后在一边看着!哈?”
  瑞富斯先生笑起来。“那是当然,是的……”
  然而在他的礼仪之外,他的神情若有所思。他轻咬着嘴唇——他牙齿被深色胡须衬得有些黄,狼牙似的,而他嘴唇柔软,有种令人惊奇的粉红色。他一言不发,我舅舅饮着酒,霍粹先生大惊小怪地抱怨着炉火。
  他又开口。“如果有两本书,李先生,”他说道,“被同一位收藏家找寻着,那这书应该如何估价?”
  “两本书?”我舅舅摘下眼镜。“一套,两卷本?”
  “互为补充的两卷本。藏书家得其一,寻找另一本,以求周全。后一本的价值比前一本,应该会大大增加吧?”
  “当然了,先生!”
  “我就知道。”
  “人们为此类事物付出荒唐离谱的金钱。”哈斯先生说道。
  “是的,”我舅舅说道。“是的,当然,你可以从我的索引里发现这类事的参考事例……”
  “那个索引,”瑞富斯先生轻声说道;其他人还在谈论着。我们俩坐在那儿听着——或者装模作样地听着——过了一会儿,他转过头来,望着我的脸。
  “我可以问你些事情吗?李小姐?”他说道。见我点头,他又说道:“你舅舅的工作完成后,你要做什么呢?——嗯,你为什么这样?”
  我猜我肯定是给了他一个苦涩的笑脸。我说道,“你的问题毫无意义,我回答不了。我舅舅的工作永远也结束不了。那么多新书写出来,需要添加到原有目录中;那么多旧书被重新发掘出来;那么多未知因素。他和霍粹先生要永远争论下去。看看他们。如果他如愿以偿,出版了那个索引,他也只会立刻开始编纂增补本。”
  “那么,你会一直守在他身边,”——我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你要象他一样献身于此?”
  “我别无选择,”最后我说道。“我的谋生之技,为数有限,况且,正如你曾说到,我的谋生之技非比寻常。”
  “你是一位女性,”他轻声说道,“年轻,漂亮。——我说此话,并非为了献殷勤,你明白的。我只是陈述事实。你能做一切事。”
  “你是一位男性,”我答道。“男性的道理跟女性不同,我什么也做不了,我肯定。”
  他犹豫一下——也许,是在调整呼吸。接着:“你可以——结婚。”他说道。“那是终身大事。”
  他说出这句话,眼睛还看着我刚才念过的那本书;我听闻此言,放声大笑。我舅舅以为我是为他讲黄段子发笑,他看过来,点头说道,“你也这么想?莫德?你看,哈斯,连我外甥女也觉得这个太……”
等我舅舅又把脸转过去,不再注意这边,我伸出手,轻轻翻开台子上那本书的封面。“看看这儿,瑞富斯先生。”我说道。“这是我舅舅的藏书章,他每本藏书上都有,你见过这种印章吗?”
  那藏书章里有我舅舅的徽记,他自己设计的玩意,颇为巧妙——一支百合,怪里怪气地被绘成阳物模样;根部有石南茎缠绕其上。瑞富斯先生歪着头研究这个藏书章,他点点头。我合上封面。
  “有时候,”我眼睛仍看着书,说道,“我觉得,我身上必定也盖了这么一枚藏书章——我也被打了标签,记录在案,上架保存——就跟我舅舅的书差不多。”我抬起眼,望着他的眼睛。我的脸有些热,然而我的声音冷静依旧。
  “两天前,你说过,你研究过这所宅子里的规矩,那么,真的,你已心知肚明。我和那些可怜的书籍,都不是拿来做寻常用途的。我舅舅让我们与世隔绝,他称我们为毒药;他说我们会伤害到未及设防的眼睛。还有,他称我们是他的孩子,他拣来的弃儿,从世间各个角落流落至此——有的出身富贵,美丽英俊,有的破旧残败,有的伤痕累累,有的拦腰折断,有的华而不实,有的粗俗下流。虽然他百般挑剔,我相信他最偏爱的,正是那些粗俗下流的;因为那是别的收藏家和读书人抛弃的。我曾象那些书一样,有过一个家,然后又失去了它——”
  此刻,我的语气不再冷静。我的理智已被自己的话语压倒。瑞富斯先生望着这一切,随后探身,非常小心地从台子上取过我舅舅的书。
  “你的家,”他喃喃低语,同时他的脸凑近了。“那座疯人院。你经常回忆起在那儿的时光吗?你想起你母亲了吗?感觉到她根植于你的疯狂吗?——李先生,你的书。”我舅舅看过来,“你不介意我这样拿着吧?先生,你是否指点一二,这本书的珍贵之处在于……?”
  他说得飞快;他的话令我极度震惊。我不喜欢震惊,我不喜欢失去冷静。然而此刻,当他站起身,拿着那本书,回到壁炉边,有那么一两秒钟,我也说不清过了多久。最后,我发现自己的手捂在胸口,呼吸急促。我置身其中的那片阴影,深沉浓重更甚于前——如此地深沉,我的裙子似乎融进沙发的布面纤维里,我的手在心口上起起落落,惨白得象一片落叶漂浮在暗夜的池塘中。
  我不会昏厥。只有书中的姑娘,为了绅士能行方便,才会那样。可我猜我的表情惨白古怪,因为当霍粹先生含笑望着我时,他的笑容忽然消失了。“李小姐!”他说道,他走过来抓住我的手。
  哈斯先生也过来了。“亲爱的孩子,怎么了?”他抱紧我,手放在我腋下。
  瑞富斯先生犹豫着没过来,我舅舅看上去颇恼怒。“好了,好了,”他说道。“怎么了?”他合上书,同时小心翼翼地把指头夹在书页中间。
  他们摇铃唤来阿格尼丝。她来了,惊愕地望着绅士们,朝我舅舅行了个屈膝礼,一脸惊恐。这会儿还不到十点。“我很好,”我说道。“各位不必忙乱。我就是忽然间有点累。我很抱歉。”
  “抱歉?噢!”霍粹先生说道。“应该说抱歉的是我们。李先生,你是个暴君,你让你外甥女劳累过度,没有一点怜惜之情,我一直跟你说,现在这就是证据。阿格尼丝,扶着你家小姐的胳膊。走得稳当点。”
  “你好上楼梯吗?”哈斯先生关切地问道。我们走过大厅时,他站在大厅里。在他身后,我看见瑞富斯先生,不过我没接触他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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