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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之城

_6 萨拉·沃特斯(英)
  “我不知道,我不清楚。”
  她闷闷不乐地说道。不过她又动了一下,这下她离我近了点。她的嘴离我更近了,她好象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许她知道,可她忍不住。她又说道,“我害怕。”
  “别怕,”我立刻答道。因为我知道她肯定不是害怕。难道她说她非常害怕,于是就不跟他结婚了?
  
  我就是这么想的。我觉得我得教教她怎么做那事儿,不然她的恐惧会搅乱我们的计划。
  所以,我又吻了她。接着我开始抚摸她。抚摸她的面庞。从我们吻在一起的地方——柔软湿润的嘴角——开始,她的下巴,她的面颊,她的额头,我以前帮她更衣或者沐浴时,也抚摸过她,但都跟这次感觉不一样。
  她身体如此光滑,如此温暖!仿佛在我手中,这黑暗变成一种立体的,快速蔓延的物质,我好象在用这种物质,塑造着她的身体,她的生命。
  她颤抖起来,我以为她还有点怕,这时我也颤抖起来。绅士已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我心里只想着她。泪水沾湿了她的面庞,我吻掉了泪珠。
  “珍珠,”我说道。她真白!“你是珍珠!我的珍珠!珍珠!”
  在黑夜里,如是说如是做都很容易。可第二天早晨醒来,看到床帷之间透进的灰白色光线,想起我的所作所为,我心想,上帝啊。莫德躺在我身边,她还睡着,眉毛皱成一团。
  她嘴微张着,嘴唇已经干了。我的嘴唇也干了,我抬起手想摸一下嘴,手到嘴边又赶紧放开。我手上都是她的味道。这味道让我五脏六腑深受震撼。这震撼,同我昨夜抚摸她身体时感受的震撼,如出一辙。昨夜我伏在她身上,那震撼的感觉牢牢抓住了我——抓住了我们俩。
  被搞定了,镇上的姑娘们会这么说。他搞定你了——?他们会跟你说,这感觉就象打喷嚏;可相比这种震撼,打喷嚏根本不算什么——想到这里,我又战栗起来。我把一根手指放进嘴里。这手指上味道鲜明——象醋,象血,又象金钱。
  我害怕起来。莫德动了动。我赶紧起床,不敢看她。我回到自己的卧室,开始感觉不舒服。可能酒喝多了,可能昨天晚饭喝的啤酒没酿好。也可能是发烧了。用冰冷刺骨的水洗过手和脸,又洗了洗下身,然后穿好衣裳,坐下来等着。我听见莫德醒了,动了动,我慢慢走过去。我从窗帷间的空隙里看到她。她自己坐起来了,正在系睡衣上的带子。那是我昨晚解开的。
这场面令我五脏六腑再次深感震动。可当她目光落在我身上时,我眼睛看向了别处。别处!她没有叫我到她身边去。她没说话。她望着我在屋里忙来忙去,却什么都没说。玛格丽特来了,带来煤和热水。玛格丽特蹲在炉边拾掇煤火时,我满面通红,在衣柜边收拾衣服。莫德还没起床。玛格丽特走了,我拿出裙子,衬裙和鞋子。我把水倒好。
  “你要过来更衣吗?”我说道。
  她过来了,她站着,慢慢抬起胳膊,我脱掉她的睡衣。她大腿上还留有红晕,两腿间的绒毛是黑的。她胸口有道淤青,青中透着深红,那是我吻得太重了。
  我遮住那个吻痕。她大可不让我这么做。她大可把手放在我身上。毕竟,她才是小姐!然而,她什么也没做。
  我把她带到壁炉上的银镜子跟前,给她梳头。她站在我面前,眼帘低垂,她感觉到了吗?我手指触到她脸时的颤抖?她没说。只有当我快给她梳好头了,她才转过头,望着我的眼睛,她眨眨眼,似乎在想该说些什么。
  她说道,“我睡的多沉啊,是吧?”
  “是的,”我说道。我声音颤巍巍的。“没做梦。”
  “没做梦,”她说道,“有一个。不过是个美梦,我想——我想在那个梦里,我梦到你了,苏。”
  她凝视着我,似乎期待着什么。我看到她颈项上血管跳动,我的心也跟着一起跳,在胸膛里翻腾着。我想,如果我把她拉过来,她还会吻我。如果我说,我爱你,她也会说同样的话;那整个故事就不一样了。我就能救她了,我可以想个办法——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办法——让她避开那悲惨的命运。我们可以联手把绅士蒙过去。我可以带她走,带她去蓝特街——不过,如果我这么做了,她就知道我是什么样的坏家伙了。我想告诉她真相,我左思右想,颤抖不止。我做不到。她太单纯,太善良了。如果她有那么一丁点儿瑕疵,如果她心里有那么一丁点儿不好的地方——就好了!可是,她毫无瑕疵。只有那个吻痕。一个吻留下的痕迹。到了镇上,她能做什么?到时候,我怎么会,我怎么,回到蓝特街,身边多了个她?我耳边再次响起约翰的嘲笑声。我想起萨克丝比太太。
  莫德注视着我的脸。我给她别上最后一根发卡,再给她戴上天鹅绒发网。我咽了下口水,说道,“梦到我了?我不觉得,小姐,不是我,我应该说——我应该说,是瑞富斯先生。”
  我走到窗前。“看,他在那儿!他的烟快抽完了,你再不过来,就要错过他了!”
  我俩一整天都别别扭扭的。我们散步,分开走,她过来要挽我胳膊,我让开了。我服侍她上了床,帮她放下床帷,看到她身旁的空位,说道,“现在晚上暖和多了,小姐,你不觉得你自己也能睡的很好……”
  我回到自己的小床上,钻进如湿面团般的被褥里。我听到她在辗转反侧,不断叹气,一整夜都这样。我自己也辗转反侧,不停叹息。我感觉我们之间那根连线被扯紧了,它牵扯着我的心——扯得好用力,扯得我好疼。
  千百次的挣扎,我几乎要起来了,几乎要走过去;千百次的思量,到她那儿去!为什么干等着?回她身边去!然而每一次,我都会想,如果我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
  我清楚,躺在她身边,我没法儿不去碰她。感觉到她的气息拂过我嘴边,我没法儿不去吻她。而一旦吻了她,我又没法儿不去救她。
  所以,我什么都没做。次日夜里,我还是什么都没做,后来亦如是;很快,我们在布莱尔的夜晚就所剩无几了。
  时光流逝,慢时太慢,快时又太快。终于到了四月底。而此时,再想改变什么,为时已晚。
第六章
  
  绅士先走。李先生和莫德站在门口送他,我从她房间窗户里看着这一切。她跟他握手,他朝她鞠躬。然后马车把他带走,带到马洛村的火车站去。他双臂交叠坐在马车上,帽子推后,面朝布莱尔,眼睛一会儿看看她,一会儿看看我。
  这混蛋终于走了。我思忖道。
  
  他没留下任何指示。他没必要那么做。他早就给我们交代过他的计划,我们都熟记于心。他跟火车出去三英里,就下车等着。我们在莫德的客厅待到半夜再走。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时,他会在河上跟我们会合。
  那天过得一如往常。莫德象以前一样去见她舅舅。而我在她房间里慢慢地走来走去,检查她的东西——当然,只是这次,我是在检查我们该带什么东西走。我们吃午餐。我们在花园里散步,到冰室,墓地,河边。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散步了,不过一切似乎跟以往一样。是我们改变了。我们走着,没说话。我们裙子时不时地碰到一起——还有一次,我们手碰在一起——仿佛被针扎了似的,我们赶紧分开。不过,不知她是否象我一样,脸上变了颜色,我没看她。回到她的房间里,她一动不动地站着,象座雕塑。我只能听到她不时叹息。
  我坐在桌旁,身边是她的盒子,里面装满胸针,戒指,还有一个醋碟,一些闪闪发光的宝石。我只想这么坐着,我什么也不想干。她来看过一次,然后揉着眼睛走开。她说醋太刺激眼睛了,我也觉得醋太刺激眼睛。
  夜幕降临,她去吃她的晚餐,我去吃我的。楼下的厨房里,每个人都阴沉沉的。
  “好象不一样了,现在瑞富斯先生走了。”他们说道。
  凯克布莱德太太面孔阴沉沉的象雷雨天。玛格丽特的勺子掉了,她就用长柄勺敲玛格丽特,敲得她嗷嗷叫。
  
  我们刚开始吃晚餐,查尔斯就在饭桌上嚎啕大哭起来,他抹着下巴上的鼻涕,跑出厨房。
  “他太当真了!”一个礼宾女仆说道。“他一心要去伦敦给瑞富斯先生当跟班。”
  “你给我回来!”魏先生站起来,唾沫星子四溅地喊道。“你这个年纪,要跟他一起混,简直是给我丢人!”
  可是查尔斯才不会回来,他才不会听他的,更不会听任何人的。以前他给绅士端早餐,给他擦靴子,给他刷奇装异服。现在他得待在英格兰最安静的房子里,磨菜刀,擦玻璃。
  他坐在楼梯上哭,头往楼梯栏杆上撞。魏先生过去揍他,我们听到他皮带抽到查尔斯背上的声音,还有叫喊声。
  这令晚饭的气氛更加沮丧,我们默不作声地吃着,等我们吃完,魏先生才回来,他脸色发青,围裙翘起来,我没有跟他和斯黛尔太太一起去餐具室吃布丁。我说我有点头疼。我好象真有点头疼。斯黛尔太太仔细端详着我,然后目光转到别处。
  “你体质真差,史密斯小姐。”她说道。“我得说,你肯定是把健康留在伦敦了。”
  可她想什么对我来说无所谓。我再也见不着她了,还有魏先生,玛格丽特,凯克布莱克太太——再见不着了。
  我道过晚安就上楼去了。莫德,当然,还跟她舅舅待在一起。收拾起所有的裙子和鞋,还有我们决定带走的零零碎碎。都是她的东西。那件褐色的旧衣裳,穿了还不到一个月,我不带走了。我把那衣裳放在我箱子的最底下。那个箱子我也不带走。我们只能带包袱走。莫德找出她母亲的两个旧盒子。上面的蒙皮都泛潮了,烙着一朵白色的花。这两个盒子上都用黄铜标着她母亲名字,字母笔画很粗,粗到我都能看来上面有一个M和一个L——很象莫德的名字。
  我往盒子里塞了些纸,塞得紧紧的。其中一个盒子里——那个重的,得我提着——装着我擦过的珠宝。我用亚麻布包好盒子,防止晃荡,也让它们看上去不惹眼。我还在里面装了一只她的手套——一只白色小山羊皮手套,带着珍珠钮儿。她曾经戴过这只手套,后来以为这手套丢了。我想留着它,好让自己想起她。我想我的心破成两半儿了。
这时她从她舅舅那儿回来了。她绞着双手,“噢,”她说道。“真头疼!我以为今晚他要一直留着我!”
  我猜到她回来会这样;我从魏先生那儿给她搞了点酒,帮她壮胆。我叫她坐下,酒倒出来一点,手绢蘸着酒,擦擦她的太阳穴。酒把手绢变成粉红色,象朵玫瑰,她太阳穴上我擦过的地方变成了深红色。她脸庞冰冷,眼皮盍动。当她睁开眼时,我从她身边走开了。
  “谢谢你,”她轻轻地说道,她眼神非常温柔。
  她喝了不少酒。这酒不错,我把她喝剩下的都喝干净了,酒一下肚,就象火一样烧起来了。
  “现在,”我说道。“你得把衣裳换了。”她穿着晚餐的衣裳。我拿出她的裙子。“可我们不能穿裙衬了。”
  因为没时间换裙衬。没有裙衬,她的短裙最后变成了长裙,她好象也比以前苗条了。她瘦了。我给她穿上一双结实的靴子。然后给她看看包袱,摸了摸,摇了摇头。
  “你都办妥了,”她说道。“没有你,我肯定想不到这么周全,我肯定一样也做不了。”
  她看着我的眼睛,眼神里尽是感激和忧伤。上帝知道我是什么样的表情。我把脸别过去。
  又传来一阵钟声,九点半了。她说道:“还有三个小时,他才来。
  我听到她又用同样慢吞吞的声音,闪烁其词地说了一句,“三个星期。”
  我们把灯提到她的客厅里,站在窗前。我们看不到河边,不过我们眺望着花园的围墙,想着墙那边的河水,冰冷沉静,象我们一样等待着。我们站了一个钟头,几乎一句话没说。
  有时她会发抖。“你冷吗?”我见状会问道。可她不冷。到后来,等待让我烦躁不安,几乎要泄露我的心事了。我觉得我不应该那样收拾她的包袱,我觉得我应该丢下她的亚麻布,她的珠宝,还有那只白手套。我清楚,我已经把手套收好了;可我变的象她一样,坐立不安,象只跳蚤。
  我走进她的卧室,打开包袱,留她一个人在窗边。我把裙子和亚麻布都拿出来,重新收拾。这时,我抻一个带扣上的带子,带子抻断了。我找了根针,开始缝带子,针脚缝得粗大杂乱。
  然后,我听见莫德房门的开门声。
  我的心猛力地跳了一下。我赶紧把包袱放到看不见的地方——床边阴影里,站起来侧耳倾听。什么声音也没有。我走到客厅门口,瞅瞅里面。窗帘拉开了,月光照进来;可房间是空的,莫德不在。
  她的房门虚掩着,我蹑手蹑脚走过去,从门缝里瞄着走廊。我觉得在这所房子寻常的咯吱声和滴答声之外,还有别的声音——或者,是远处某扇门的开门关门声,不过我也不确定。我小声叫出来。“莫德小姐!”——可在布莱尔,即便是这么小的声音,听上去也很大声,我觉得这静默令我耳朵紧张,我用力看着黑暗,在走廊里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侧耳倾听。
  我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心里难以言表的紧张,同时,说实话,我也很不高兴——,因为这么晚了,不打招呼,一句话也没说,人就不知到哪里去了,这不象她。
  十一点半的钟声响起时,我又小声喊了一回,在走廊里又走了一两步。可这时我的脚给一块地毯绊住,险些摔倒。莫德可以不用蜡烛走来走去,她对这里了如指掌。我可不敢去找她。设想一下,如果我摸黑转错了弯可怎么办?那我就再也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所以我只好等着,一分一秒地数着。我回到卧室,搬出包袱。然后我站在窗边。天上一轮满月把夜晚照的分外明亮。草坪在房子前面伸展,一直伸展到围墙边,围墙外面就是那条河。
  绅士在河上的某个地方,我望着外面的时候,他正朝这边来。他会等多久?最后,正当我烦躁不已浑身冒汗的时候,时钟敲响了十二点。我站在那儿,一下下钟声传来,我身子跟着一下下战栗着。最后一响余音未消,回音袅袅。
我思忖道,“时间到了。”——这么想的时候,我听见莫德靴子轻轻的声音,她到了门口,黑暗里她脸色格外苍白,呼吸象猫一样急促。
  “原谅我,苏,”她说道。“我去了我舅舅的书房。我想再最后一次看看那儿。可非得等他睡熟了,我才出得来。”她颤抖着。我望着她,把她的苍白,瘦弱,沉静,从这黑暗的一幕幕中抽离出来,刻画在心底。
  “不要紧,”我说道。“不过,我们得快点了,过来,快!”
  我给她披上斗篷,又系紧我自己的斗篷。她打量着周围,打量着她将要抛下的一切。她的牙开始得得打战,我让她拎着最轻的包袱,然后走到她面前,一个手指竖到她嘴唇上。
  “现在,镇静。”我说道。
  本来我已经灵魂出壳了,此刻又忽然冷静下来。我想起妈妈,在他们抓住她之前,为了讨生活,她必须光顾的那些黑暗的、静悄悄的房子。我血里的罪恶涌出来,象酒一样。
  我们从仆人楼梯走下来。此前,我曾小心翼翼地在这楼梯上走上走下,留意着那些踩上去特别响的的阶梯;现在,我拉着她的手,盯着她的落脚处,带她越过那些阶梯。
  走到通往厨房和斯黛尔太太的餐具室的过道头上,我让她停下来等着,竖起耳朵听动静。她还拉着我的手。一只老鼠沿墙跟儿快速爬过;再没其他动静了,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让我们走起来悄无声息。只有我们裙子悉悉嗦嗦的声音。
  通往院子的门用钥匙锁起来了,可那钥匙就留在门上。我先把钥匙拔下来,在上面抹了点牛油,再插进锁眼转动起来,开锁开门;然后,我又往门上边和下边的锁舌上抹了些牛油。牛油是我从凯克布莱德太太的碗橱里拿的。碗橱里还有她从屠户家伙计那儿搞来的六便士!莫德见我往锁上抹牛油,大吃一惊。我轻轻地说道,“这样方便些,如果我们走其他路,就没那么容易了。”
  这时我冲她睒睒眼。这是对自己做的活儿的得意,就这会儿,我真心地希望,这事儿难办点。我舔干净指头上的牛油,肩膀顶着门,把门严丝合缝地顶进门框:然后,钥匙无声无息地转动,锁舌滑入锁框,轻柔地如同婴儿被放进摇篮里。
  外面空气寒冷清爽。月光在围墙边上投下大片阴影,这令我们感激不尽。我们沿着院墙,拣着墙边最黑的地方,轻巧而迅速地折来折去,然后飞快地从草坪一角跑过去,跑到草坪那边的篱笆和树林边。她又抓起我的手,由我给她带路。
  有那么一瞬,我感到她在犹豫,我回过头,看到她神色古怪地望着李宅,脸上好象有点惊恐,又带着一丝微笑。李宅窗户里没有灯火,也没人。这房子看上去平淡无奇,象是某出戏里的房子。我由着她站了将近一分钟,然后拽拽她的手。
  “现在你得走了。”我说道。
  她转过头来,再不看了。我们快步走向花园的围墙,然后顺墙边一条潮湿曲折的小路一直走。树枝把我们斗篷挂出了毛,挂断的枝条要么掉到草地里,要么挂在我们面前;还有蜘蛛网,细如须发,闪着光,象玻璃拉成的丝,我们撕破这些网走过去。那声音真可怕。我们气喘得越来越重,走了这么长的路,我都觉得我们走过了围墙上那扇门。可这时,脚下的小路变的清楚起来,那扇拱门忽然出现在眼前,被月光照的清晰明亮。莫德走到我前面,拿出她的钥匙打开门,我们穿过去,然后在身后把门紧紧带上。
  现在我们走到花园外面来了,我的呼吸轻松了点。我们放下包袱,静静地站在围墙阴影的黑暗里。月光照耀着远处河岸边的芦苇,勾勒出芦苇叶长矛一样的影子,带着可怕的尖儿。
  河面几乎是白色的,这会儿只能听见水流声和几声鸟叫;又传来鱼在水里翻腾跳跃的声音。绅士人连影儿也没看到,我们比计划时间提前到了。我竖起耳朵听动静,什么都没听到。我望着夜空,望着点点繁星。星星多得有点不正常。然后我望着莫德。
  她手拽着斗篷捂住脸,而当她看到我转过来时,伸手拉住我的手。她拉着我的手,不是要我给她带路,不是想取暖,就是想拉着它,因为那是我的手。
  一颗流星划过夜空,我们不约而同地扭头望着它。
  “运气来了。”我说道。
  这时布莱尔的钟声响起来,十二点半了——钟声穿过花园,清晰地传过来。我觉得清爽的空气使这钟声听起来颇为凄厉。钟声回响萦绕在耳边,持续了一秒钟;这时又传来一个很轻的声音——我们听见了,赶紧分开——那是船桨小心翼翼划水时,流水打在船桨上的声音。
  在银色河水的转弯处隐隐约约一艘船过来了。我看得出船浆起落,还有水面上粼粼月光;这时船浆高高荡起来,停在那里。小船朝芦苇这边漂过来,然后绅士从船上站起来时,船身又晃了一下。他看不到我们,我们等在围墙的阴影里。他看不到我们;不过先走上前的可不是我,是莫德。她踉跄地走到水边,然后接过他扔过来的一卷绳子,以一己之力牵引着船,直到船停稳了。
  我不记得绅士有没有说话。我相信绅士没正眼看我,除了有一次,他帮莫德越过那座古老的栈桥后,朝我伸出手,跟刚才帮她一样帮我跳过那些腐朽的木板。我觉得我们悄无声息做这一切。我发觉小船很窄,我们坐下来时,裙子都鼓起来了——因为,当绅士划起船浆,要调转船头时,船又晃起来,突然间我恐惧起来,我怕船翻了,我想象着河水涌进来,淹没这些虔诚的信徒和虚情假意,把我们都卷到水底。而莫德镇定地坐着。我看见绅士仔细打量着她。可还是没人开口说话。
  只花了一会儿工夫,我们就上路了。船划得很快,顺流而下。船行出去一分钟,河水还沿着花园围墙流淌着;我们经过了上次我看到他吻她手的地方,然后蜿蜒的围墙就到了尽头。取而代之的是黑黢黢的一行树木。
  莫德坐在那儿,眼睛盯着膝盖,眼神空茫。我们走的十分小心。夜晚非常安静。绅士划着船,尽可能地把船划在河岸边的黑影里:只有时不时,树木稀疏了,我们才会划到月光下。不过周围也没人,也不会有人看到我们。河边的房子都关门闭户,黑灯瞎火的。
  这时,河面变宽了,河中央出现了几个小岛,岛上停着些驳船,放养着马匹,绅士不划了,让船在寂静中滑行;还是没人听到我们经过,也没人跑过来看一眼。河道又变窄了,我们继续行进。这之后,再没看到房子,也再没碰到船只了。周围只有黑暗,零零落落的月光,船浆吱吱咯咯,绅士的手起起落落,他胡须之上惨白的面颊。我们在水上没走多远。划到离布莱尔二哩远,他就把船停到岸边,那就是他来的地方。他在那儿留了一匹马,马背上系着一个女用马鞍。他把我们从船上接下来,扶莫德坐到马背上,再把她的包袱拴在旁边。他说道,“我们还要走一哩路,怎么样,莫德?”她没作声。“你得勇敢点,我们就快成了。”
  然后他望着我,点点头。我们出发了——他牵着马缰绳走在前面,莫德浑身僵硬地坐在马鞍上,我跟在后面。我们什么人都没碰到。
  我又抬眼仰望星空。你在家里永远看不到如此明亮的星星,如此黝黑清澈的夜空。
马蹄上没钉马蹄铁,走在泥地里,马蹄声沉闷迟钝。
我们走的很慢——我觉得是为了莫德,慢点儿她就不会太颠簸,太难受。可她看上去还是不舒服;当我们到达他找好的地方时——那儿有两三座歪歪倒倒的农舍,一座昏暗的大教堂——她看上去比刚才更不舒服了。一只狗跑过来,汪汪叫着。绅士踢了狗一脚,狗狂吠起来。他带我们走向那座离教堂最近的农舍,农舍门开着,一个男人走出来,后面跟着一个女人,手里提着灯笼。他们一直在等我们。那个女的就是给我们准备房间的:她打着哈欠,打哈欠时还伸着脖子,想好好看看莫德。她朝绅士行了个屈膝礼。
  那个男的是牧师,教区牧师——随便你怎么称呼他吧。他鞠了一躬。他身穿一件白色的脏袍子,胡子拉碴的。他说道,“大家晚上好,小姐晚上好。对私奔的情人来说,这是个多美好的夜晚啊!”
  绅士只说了一句,“都准备好了吗?”他向莫德伸出胳膊,把她从马上扶下来:她手紧紧抓着马鞍,笨手笨脚地滑下来,一落地就从他身边走开了。她没走到我这边来,就一个人站着。那个女的还在打量莫德。打量着她苍白,坚定,美丽的脸庞,她的病容,我知道这女人在想——我估计每个人都会这么想——她有喜了,要靠结婚冲喜。或许绅士以前跟她交代事情时,有意让她这么想的。
  因为,如果李先生为了他跟她在布莱尔有了一腿,而跳出来妨碍他,那这个说法就对他大有好处了;以后呢,我们可以说孩子流产了。
  这话应该由我来说,我思量着,思量了至少五百遍。
  我思量这些事,站在那儿看着那女人打量莫德,为她的无礼而暗自恼恨;我也为想到这些而恼恨自己。
  牧师走过来,又鞠了一躬。“都准备好了,先生。”他说道。“还有点小事儿——在这种特殊情况下——”
  “好的,好的,”绅士说道。他把牧师拉到一旁,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
  马甩着头,这时有个小男孩从一栋农舍里跑出来,牵走了马。他也盯着莫德看;不过他的目光由莫德转向了我,看到我,他手轻触帽子,行了个礼。当然,他没看到是她骑着马来,而我穿着她的一件旧裙子,看上去很象个千金小姐;她卑微又畏缩地站在那儿,看上去就象个女仆。
  她没注意到这些。她眼睛望着地面。牧师拿了钱,塞进袍子里面的口袋。然后他搓着双手,“万事俱备,好极了,”他说道。“这位小姐要换一下衣裳吗?她想看看她的房间吗?要不我们马上就举行仪式?”
  “我们马上举行仪式。”绅士抢在其他人答话前说道。他取下帽子,捋捋头发,挑过耳边的卷发。莫德直挺挺地站着。我走到她身边,把她的头巾竖得好看点,再帮她整理好斗篷;然后我手抚过她的头发和面庞,她没看我,她面庞冰凉。她裙子边上都黑了,仿佛涂了一种悲伤的染料。她斗篷上溅上了泥巴。我说道,“小姐,把你的手套给我。”——因为我知道,她在这双手套里还戴着一双白色小山羊皮手套。我说道,“婚礼上戴白色手套比戴黄色手套要好一些。”
  她由我把手套摘下来,然后她站着,双手交叉。那个女人对我说道,“没有花,给小姐吗?”我看着绅士,他耸耸肩。
  “你想要一束花吗?莫德?”他漫不经心地说道。她没答话。他说道,“好吧,我想我们得忽略花了,现在,先生,如果你——”
  我说道,“你至少应该给她找一朵花!就一朵,给她带进教堂呀!”那女人不说,我还想不起这事儿;可这会儿——噢,连朵花都没有,就让她嫁给他,其中的残忍似乎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我忍受不了这个。我的话冲口而出,几乎有点疯狂,绅士盯着我,皱起眉。
  莫德目光转向我,慢慢地说道,“我想要一束花,理查德。我想要一束花。苏也应该有一束花。”
  这句话里的每个“花”字,听起来,一个比一个古怪。绅士呼出一口气,烦躁不安地看看周围。牧师也在东张西望,这会儿可能是半夜一点多,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分外黑暗。
  我们站在泥泞的草地上,旁边是树枝搭起的黑色篱笆。即使那边儿有花,我们也发现不了。我对那女人说道,“你就没有什么可以拿出来的?你的花瓶里一朵花也没有?”她想了一下,敏捷地跑回她的农舍;后来她跑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把干花,象先令一样的圆花朵,白的象纸,点缀在几根细弱的枝干上,颤抖着,那枝干看上去随时要断。
就这么一束花,我们呆立在原地,看着这束干花,谁都叫不出这花的名字。莫德接过花,分了几枝给我,大部分留在手里。
  干花捏在她手里,倒抖得更厉害了。绅士点了一根烟,猛吸了两口,又把烟扔了。烟头在黑暗里闪着光。他冲牧师点点头,牧师提起灯笼,带我们进了教堂的门,歪歪斜斜的墓碑中有一条小路,我们沿小路走过去,那些墓碑在月光下拖出又黑又长的影子。
  莫德走在绅士身边,他挽着她的胳膊。我跟那女人走在一起。我们要当见证人。她是克里姆太太。
  “从很远的地方来?”她说道。我没答话。
  教堂是石头砌的,尽管月光照进来,里面还是很黑。教堂墙上涂着白石灰,不过白石灰已经泛黄了。祭坛和座位上点了些蜡烛,几只蛾子围着蜡烛飞来飞去,有些被烧死在蜡上。我们没坐下,径直走向祭坛,牧师手拿《圣经》站在我们面前。他有点惊愕地看着《圣经》,嘴里念叨着,乱七八糟的自说自话。
  克里姆太太呼吸沉重起来,象马一样。我站在那儿,强抑住我那卑微的,不伦不类的一点良心,望着站在绅士身边的莫德,她紧紧挨着他。
  我吻过她,我曾将她紧紧拥在怀中,我曾抚遍她全身,我曾经叫她珍珠。她对我比对别人都好,只有萨克丝比太太这样待我。我原本是要陷害她,可她让我爱上她。
  她要嫁人了,然后将在恐惧中死去。马上,就不会有人爱她了,再也不会有了。
  我看到绅士望着她,牧师抱着书咳嗽起来。他已经照例询问过,在场是否有哪位有充足理由说明他面前这对男女不可成婚;他眼睛翻上去,看着自己的眉毛,等了一秒钟,教堂里静悄悄的。我屏住呼吸,什么都没说。
  于是他继续主持仪式,他望着莫德和绅士,跟他们问了同样的问题,说什么,到面对上帝裁判的那一天,他们得屏弃心中所有秘密;那么最好现在就放下这些秘密,并且接受这些秘密。
  又是一阵静默。
  他转向绅士。“你会,”他一股脑儿地说道——“你会一生都拥有她,尊敬她吗?”
  “我会的。”绅士说道。
  牧师点头,又面朝莫德,问了同样的话,她稍事犹豫,然后开口。
  “我会的。”她说道。
  这时绅士的背影看上去轻松点了。牧师从衣领里抻抻脖子,又清清喉咙。
  “由谁把新娘交给新郎?”他说道。
  我坐着没动,直到绅士转过来看我,他头偏一下,我走上前,站在莫德旁边,他们教我该怎么样抓着她的手,再把她的手放到绅士手里。我觉得叫克里姆太太干这个,实在比什么都强。她没戴手套,手指僵硬冰冷,象是用蜡做的。绅士握着她的手,说了一遍牧师念给他的话;然后莫德握着他的手,说了同样一番话。
  她声音很轻很细,好象一阵烟雾,在黑暗中扶摇直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后绅士拿出一枚戒指,他又抓起她的手,把戒指套在她手指上,其间一直在重复着牧师的话,他会尊敬她,给她他的所有。那戒指戴在她手上,看起来有点怪。烛光下那戒指似乎是金的,可是——后来我看到它——那是假的。
  那是个假戒指,假的不能再假了。
  牧师又念了一段祷文,然后抬起手,闭上眼。“上帝已让这对新人结合,”他说道,“没人能将他们分开。”
  诸如此类的话。
  他们就结婚了。
  绅士吻她,她站在那里摇摆着,仿佛头晕似的。克里姆太太低声说道,“她不懂自己干了什么,看看她吧。过一会儿她就会明白了——象他那样的壮汉,嘿嘿。”
  我没转头去看她。如果我转过头去,我会揍她的。
  牧师合上《圣经》,带我们从祭坛走到他们结婚登记的房间。在这里,绅士写下了他的名字,莫德——她现在是瑞富斯太太了——写下了她的名字;克里姆太太和我把名字写在他们名字下面。绅士教过我怎么写“史密斯”;可尽管如此,我写起来还是笨手笨脚的,我感到羞耻——羞耻,为这个名字!这房间很黑,味道闻起来很潮湿,房梁上有什么东西在呼扇着——可能是鸟,可能是蝙蝠。
  我看到莫德盯着那些黑影,好象生怕那些东西会突然掉下来。
绅士拽住她的胳膊,带她走出教堂。这时,天上云彩遮住了月亮,夜更黑了。牧师我们一一握手,再朝莫德鞠了一躬;然后他就走了。他走的很快,边走边脱掉了袍子,他袍子下的衣服是黑色的——看上去好象是他把自己当成烛光扑灭了。克里姆太太领我们去她的农舍。她提着灯笼,我们走在她后面,磕磕绊绊地跟着:她的门太矮了,绅士在门框上磕掉了帽子。她带我们走上一段歪歪扭扭的楼梯,那楼梯太窄了,我们的裙子差点过不去。然后走到楼梯平台上,平台只有碗橱那么大点地方,我们就挤在那儿待了一会儿,莫德的斗篷边儿靠在灯笼罩子上,被烤焦了。
  那儿有两扇紧闭的门,分别是两间小卧室。第一间卧室里有个单人稻草床垫,放在架子上,那是给我睡的。第二间里有个大点的床,一把带扶手的椅子和一个衣柜,那是给绅士和莫德准备的。她走进去,站在那里,眼睛看着地板,房间里只点了一支蜡烛。她的包袱放在床边。我走过去,把她的东西一件一件拿出来,再放到衣柜里。克里姆太太说道,“多好的亚麻布料啊!”——她在门外瞧着呢。绅士跟她站在一起,看上去有点古怪。
  他说道,“好了,我到楼下抽支烟。苏,你会把这里收拾的舒舒服服吧?”
  我没回答。他和克里姆太太下去了,他俩的脚步声象雷声一样响,房门、地板和弯弯曲曲的楼梯都在震动。我听到他走到外面,划着一根火柴。
  我看着莫德,她手里还抓着那束干花。她朝我走了一步,很快地说道,“如果等下我喊你,你会过来吗?”
  我拿过她手里的花,又帮她解下斗篷。我说道,“别这么想;那事儿一分钟就结束了。”
  她右手紧紧抓住我手腕,手上还戴着手套。她说道,“听我说,我想你这样做。别管他干了些什么,如果我喊你,你就过来,快说你会过来。你过来我会给你钱的。”
  她声音有点奇怪,她手指颤抖着,可还是用力抓着我。我说道,“你的药呢?瞧,这里有水,你可以吃几片药,药片能帮你入睡。”
  “睡觉?”她说道。她笑起来,深吸了一口气。“你以为在我的新婚之夜,我会想睡觉?”
  她推开了我的手。我站到她背后,开始给她脱衣裳。当我取掉她的裙子和胸衣,我转过来,小声说道,“你最好用一下夜壶,最好再洗洗腿,在他上来之前。”
  我觉得她在发抖。我没看她,不过我听到水的声音。然后我给她梳头。这里没有镜子,她不能站到镜子跟前照自己了。她上床时,看了看她那一侧床边,那边没有桌子,没有盒子,没有小画像,没有光亮——我看到她象盲人一样探出手。
  这时,农舍门关上了,她缩在床上,抓着毯子,把毯子拽到胸前。她的面庞好象被白色枕头衬得有点暗;然而我知道,她脸色是苍白的。我们听到绅士和克里姆太太在楼下房间讲话。他们的声音很清晰。地板上有些缝隙,还有微光从这些缝隙里透过来。我看着莫德。她看到我的目光。她眼睛漆黑,却象玻璃似的闪着光。
  当她见我把头别过去时,以耳语的声音说道,“你还是要把脸转过去吗?”
  于是我头又转过来。我忍不住,尽管她的脸色很可怕,
  绅士还在说话。一阵清风潜入房间,烛光摇弋起来。我颤抖着。她仍旧凝视着我的眼睛。然后她又开口了。
  “过来。”她说道。
  我摇摇头。她又说了一遍。我又摇摇头——可我还是走过去了——轻轻走过咯吱作响的地板,走向她。她伸出胳膊,捧过我的脸,开始吻我。她吻着我,用她香甜的嘴唇,混合着她咸咸的泪;我忍不住,只有回应她的吻——这时,我感觉我胸腔里的心,象冰块一样,被她唇上的热力融成了水。
  她手放在我头上,用力把我按向她的唇;她抓住我的手,先放在她胸脯上,又滑进毯子里,放在她两腿间。
  她握着我的手指,直到手指都要烧起来了。
  这个吻在我身体里唤起的畅快和甜蜜,变成了一种惊恐,或者说惊慌。我推开她,收回我的手,“你不想这样了吗?”她跟我一起坐起来,轻轻地说道。“为了今晚,你以前不是这样做过吗?现在,你丢下我,让我一个人面对他,你就不能让我带着你的吻,你的抚摸,好让我忍受他的亲近吗?别走!”她又抓住我。“上一次你走了,你说我梦到你,我现在没做梦,我希望我是在梦里!上帝知道,上帝知道,我希望我是在做梦,醒来发现我又在布莱尔了!”
她的手指从我胳膊上滑落下来,她倒下去,跌到枕头上;我呆立着,手不知该怎么放,为她的样子,她的言语,她忽然升高的声音而害怕;我怕她会尖叫,或者昏过去——我害怕,上帝惩罚我吧!她会哭出来,哭声会被绅士或者克里姆太太听到,他们就会知道我吻过她。
  “嘘!嘘!”我说道,“你现在跟他结婚了。你不一样了,你是个妻子,你得——”
  我忽然停住,她抬起头。楼下的灯光被拿起来了,在移动着。
  绅士的靴子声又在窄窄的楼梯上响起来。我听到他放慢了脚步,在门口犹豫着,也许他在犹豫是不是该敲门,就象他在布莱尔敲门那样。最后他用指头慢慢拨开门闩,走了进来。
  “你弄好了吗?”他说道。
  他带进来一股夜晚的寒冷。我没说话,没跟他说,也没跟她说。我没看她的脸。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黑暗中,我穿着斗篷和裙子,和衣躺下,抓过枕头盖住脑袋。夜里每次醒来,我都能听到,面庞下面的稻草垫里,小东西的爬行声。
  第二天清晨,绅士来到我房间。他穿着衬衫走进来。
  “她想要你帮她更衣。”他说道。
  他下楼吃早餐。他们给莫德端上来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个盘子,盘子里有鸡蛋和一个腰子,她碰也没碰一下。她一动不动地坐在窗边,坐在那把带扶手的椅子里。
  她面颊光滑,而眼圈发黑,手上没戴手套。黄澄澄的戒指闪着光。
  她看看我,她用一种轻柔,怪异,茫然的眼神,看着盘子里的鸡蛋,窗外景物,还有我举到她头上的裙子;我跟她说话,问她一些零碎的事儿,她听着,迟疑着,然后回应我,她眨着眼,仿佛这些问题和回答——她喉咙里挤出来的回答——都一样令人惊异,一样古怪。
  我给她穿好衣服,她又坐回窗边。她手腕朝上弯着,手抬着,指头竖起来,仿佛手放在裙子那柔软的布料上也会伤着她的指头。
  她侧着脑袋,我觉得她是想听到布莱尔的钟声。可她一句也没提到她舅舅,还有她过去的生活。
  我把她的夜壶端出去,倒在屋后的厕所里。在楼梯底下,克里姆太太走过来,胳膊上搭了条床单。她说道,“瑞富斯先生说他们的床单要换一下。”
  她那样子,似乎是想跟我使个眼色。我看到她有这个意思,就没再看着她。我都忘了还有这回事。我慢慢走上楼,克里姆太太跟在我后面,她的呼吸沉重起来。她给莫德行了个屈膝礼,然后走到床边,掀开毯子。床上有几处小块黑色血迹,床单凌乱。她站在床边望着那些血迹,然后扭头看看我的眼睛——眼神仿佛在说,“瞧,简直难以置信,自由恋爱的婚姻!”
  莫德坐在那儿,眼睛盯着窗户。楼下房间传来绅士的餐刀切到盘子的声音。克里姆太太掀起床单,想看看血迹有没有染到床垫上:没染上,这让她松了一口气。
  我帮她换了床单,看着她走到门口。她又行了个屈膝礼,然后她看到莫德古怪温柔的眼神。
  “她受累了,是吧?”她低声说道。“或者是想她妈妈了?”
  刚开始我没说话,后来我想起我们的计划,接下来还要办些什么事。我恨恨地思忖道,快点吧,计划进行得越快越好。
  我跟克里姆太太关上门,一起站在小楼梯平台上,我轻轻地说道,“也不是受累了,是出毛病了,脑袋里。瑞富斯先生太宠爱她了,他听不得半点闲言碎语——他带她来这个安静地方,是希望乡下空气能让她平静下来。”
  “平静下来?”她闻言说道。“你的意思是——?天啊,她不会发作起来——把猪都赶出来——放把火,把这里烧掉吧?”
  “不是的,不是的,”我说道。“她就是——就是脑子里想的太多了。”
  “可怜的太太,”克里姆太太说道。可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没算计到要在这农舍里接待一个疯女人。每次端托盘上来,她都要偷着斜眼看莫德,飞快一瞥就不再看她了,似乎害怕莫德扑上来咬她。
  “她不喜欢我。”莫德有两三次看到她这样之后说道。我咽了下唾沫说道,“不喜欢你?你怎么会这么想?她为什么不喜欢你?”
  “我说不出,”她轻轻地答道,眼帘低垂,看着自己的手。
  
  后来绅士也听她说起这话;他把我带到我的房间。“干的好,”他说道。“就让克里姆太太怕她,让她怕克里姆太太,虽然表面上看不出——非常好。到请医生来的时候,这就对我们有帮助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他才去请医生。我觉得那是我这辈子里过得最难受的一个星期。他跟莫德说他们只待一天;可次日清晨,他望着她说道,“莫德,你脸色多苍白啊!我想你大概不舒服吧。我想我们应该多待一段时间,直到你的精神又回到你身上来。”
  “多待一段时间?”她说道,她的声音发闷。“可我们就不能到你伦敦的宅子去吗?”
  “我真的觉得你状况不够好。”
  “不好?可是,我很好——你问问苏就知道了,苏,你能告诉瑞富斯先生我身体有多好吗?”
  她坐在那儿颤栗着。我没说话。“就多待一两天,”绅士说道。“等你休养好了,等你平静下来。也许,如果你能多在床上静养——?”
  她开始哭泣了。他走到她身边,令她抖的更厉害,哭得更厉害了。
  他说道,“噢,莫德,看到你这样我的心也在哭泣啊,如果我发现这对你身体有好处,那我当然会立即带你去伦敦——我会让你在我怀里——你以为我不会吗?可现在你看看你自己,你还能跟我说你很好吗?”
  “我也不知道,”她说道。“这里太古怪了,我担心,理查德——”
  “那伦敦不是更古怪吗?伦敦更嘈杂、更拥挤、更黑暗,那你到了伦敦不是得更害怕了?哦,别这样,这是让你休养的地方,在这儿你有克里姆太太服侍,她会让你过得很舒适——”
  “克里姆太太讨厌我。”
  “讨厌你?噢,莫德。现在你变的有点傻气了;我应该说非常遗憾,觉得你傻气。苏也会觉得遗憾——不是吗?苏?”
  我不想回答。
  “当然她会的。”他说道,蓝色的眼睛紧盯着我。莫德也望着我,然后她目光转开了。
  绅士双手抱着她的头,亲了亲她的额头。
  “现在呢,”他说道。“我们不要再争了,我们多待一天——就一天,直到你脸上的苍白消失,直到你的眼睛再次明亮起来!”
  到第二天,他又说了同样一番话。第四天上,他对她凶起来——说她似乎是有意要让他失望,有意让他等着,而他只是渴望把他的新娘带回切尔西;然后到第五天,他把她抱在怀里,都快哭出来了,他说他爱她。
  
  这之后,她没问他们还要在这儿待多久。她的脸色没有红润起来。她的目光还是暗淡的,绅士吩咐克里姆太太给她做点有营养的东西,结果她端上来更多的鸡蛋,腰子,猪肝,油腻的熏肉和猪血。
  猪肉让房间里闻起来酸酸的。莫德一样也吃不下。倒是我把它们吃了——因为总得有人吃掉这些东西。我吃的,她就坐在窗边望着外面,抻着双手,转着手指上的戒指,要么拽过一绺头发挂在嘴唇上。
  她的头发跟眼睛一样暗淡无光。她不让我给她梳头,她说梳子刮头皮令她受不了。她一直穿着从布莱尔来时穿的那件裙子,裙子后面都是泥。她最好的一条裙子是丝绸的——她给了我。她说道,“我为什么要在这里穿这条裙子?我更愿意看你穿这条裙子。你还是穿上吧,总比放在衣柜里好。”
  我们的手在丝绸裙子下面碰到了,我们吓了一跳,赶紧站开。初夜之后,她再没试着吻过我。
  
  我接过裙子。坐在那儿放开裙子的腰身,这有助于消磨掉那些令人烦恼的时光;她似乎乐于见到我缝那条裙子。我缝好裙子,穿在身上,站到她面前。她表情怪怪的。“你多好看啊!”她说到,血色涌到脸上。“裙子的颜色同你眼睛、头发的颜色很相衬,我就知道会很相衬的。现在你多漂亮啊——不是吗?我太不起眼了——你不觉得吗?”
  我从克里姆太太那里帮她要了个小镜子。她用颤抖的手拿起镜子,走过来,在我们面前举起来。我想起那次她在她的房间里帮我穿衣裳,还说我们是姐妹;那会儿她看起来多开心,傻乎乎的,气色多好。她那会儿喜欢站在镜子跟前,让自己看起来漂亮点,为了绅士。这时——我看到!我看到,她绝望的目光中另有深意!她现在乐于见到自己变得蓬头垢面,她以为这样他就不想要她了。
  我跟她说过,无论怎样他都会想要她。
  
  现在,我并不知道他对她做了些什么。如果不是必须,我就不跟他讲话。我把该做的都做了,不过做这些事时,我完全处于一种深深的、令人痛苦的恍惚中,我逃避着思考和感觉——我情绪很低落,简直象她一样低落
而绅士,凭良心说,他似乎忙于自己的算计。他就是过来亲一下她,或者吓唬她,每天待一会儿;其余时间,他待在克里姆太太的客厅里,抽烟——烟雾从地板冒上来,跟肉酸味,夜壶味和床单味混做一处。
  有一两次,他骑马出去。他去打听李先生的消息——却只听说,布莱尔好象出了什么乱子,没人知道究竟是什么事儿。
  晚上,他会站在房后篱笆旁,盯着黑猪看,要么在小道儿或教堂门口空地上走一会。不过,他的走路姿势,似乎知道我们在看着他——他没有象过去那样装腔作势的伸懒腰,抽香烟,而是急匆匆扯着腿迈步,仿佛忍受不了我们目光烙在他背上的感觉。
  到晚上,我会帮她更衣,然后他过来了,我就走开,回房间独自躺下,头埋在枕头和悉瑟作响的床垫之间。
  我敢说他跟她只做了一次。我估计他担心她怀孩子了。可我觉得,他应该喜欢她干点别的,现在他已经知道,她的双手有多光洁,她的胸脯有多柔软,她的嘴唇有多温暖多光滑。
  每天清早,我走进她的房间,她似乎都比前一晚更苍白,更消瘦,也更茫然;他不太看我的眼睛,他拔着胡子,堂皇作派荡然无存。
  他至少明白他在干一桩多么可怕的事,这个该死的恶棍。
  最后,他找来了医生。
  我听到他在克里姆太太的客厅里写信。医生是他认识的,我敢肯定他以前就被蒙骗过,也许就是在女士用药方面,他喜欢疯人院之类的事,因为这样更稳妥。然而对于我们来说,蒙骗他就是为了安全
  此外,这个故事太真实,还有克里姆太太可以佐证。莫德涉世未深,莫德命里注定要死去,一直以来她就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她好象爱着绅士,他也爱着她;可他们结婚还不到一个小时,她就开始变得行为异常了。
  我想所有医生都会象那位医生那样做,听绅士讲故事,看望莫德,还有我,就向我们那时做的一样。
  他跟另外一个人一道来——另一个也是医生,是他的助手。你需要两位医生的诊断,才能把一位女士送进疯人院。他们的医院离雷丁不远,他们的马车样子很怪,上面带着百叶窗,车后面的窗户上还钉着栏杆。他们来,不是为带走莫德,虽然——这次不带走她;他们来就是研究她的病情。接下来才带走她。
  绅士跟她说,他们是他的两位画家朋友。她似乎并不在意。她让我帮她收拾了一下,把她暗淡的头发弄整洁点,整理一下她身上的衣裙;可那时她仍旧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只是当看到他们的马车停下来时,她瞪大了眼睛,呼吸开始急促起来——我不知她是否象我一样,注意到马车上的百叶窗和栏杆。医生下了车。绅士快步走出去,跟他们聊起来,他们握手,脑袋凑到一起,从窗户里看过去,他们神神秘秘的。
  然后绅士走回来,留他们在外边等着。他走上楼,搓着双手,面带笑容。他说道,“好了,你觉得怎么样?那是我朋友,格瑞夫斯和克里斯蒂,从伦敦来拜访我们。你记得吧,莫德,我跟你说过他们?他们不相信我真的结婚了!他们要来亲眼看看!”
  他依旧面带笑容。莫德没看他。“你介意吗?亲爱的,如果我带他们来见你?这会儿我让克里姆太太陪着他们呢。”
  这时,楼下客厅里有人在低声交谈,我听不清楚,那声音听起来很认真。我知道他们在问些什么问题,我也知道克里姆太太会如何作答。绅士等着莫德开口,看她什么都没说,他望着我说道,“苏,你能跟我来一下吗?”他使了个眼色。莫德眨着眼睛,目光追随着我们俩。我跟他到了那个高低不平的楼梯平台上,他在我身后关上房门。
  “我想他们来看她的时候,”他轻轻地说道,“你应该让我待在她身边,我会看住她;这也许会让她紧张。你老在她身边,会让她太镇静的。”
  我说道,“别让他们伤害她。”
  “伤害她?”他几乎笑起来。“这些人都是混蛋,他们喜欢把他们的病人安置的妥妥帖帖。如果有可能,他们会让病人住在有防火房顶的屋子里,就象保管金条一样,他们不会伤害她。可是他们也知道他们该做什么,一点流言蜚语就能毁了他们。我说的是真话,不过他们还得看看她,跟她谈谈;他们也得跟你谈谈。当然,你知道应该怎么回答问题。”
  我做出个怀疑的表情,“我知道吗?”我说道。
  他眯缝起眼睛。“别跟我开玩笑,苏。我们可不是现在才拴在一根绳上的。你知道该跟他们说什么吗?”
  我耸耸肩,依旧阴沉着脸。“我知道。”
  “好姑娘。我会先带他们跟你谈。”
  他刚要把手放到我身上,我闪过去了,然后走开了。我回到自己那个小房间里等着。
过了一会儿,医生来了。绅士跟医生一道进来,他关上房门,站在门前,眼睛盯着我的脸。
  医生的个头儿都很高,跟绅士一样,其中一位颇为健硕。他们身穿黑色外套和有松紧的靴子。他们走动时,地板、墙壁和窗户都发出轻微的震动。他们中间,只有那个瘦的开口讲话,他是克里斯蒂医生,另一位在一旁看着。他们向我鞠了一躬,我也行了个屈膝礼。
  我行礼时,克里斯蒂医生轻轻地说道,“啊,我想,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如果我们问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你不会介意吧?我们是瑞富斯先生的朋友,我们听说他结婚了,新娶了妻子,都很好奇。”
  “是的。”我说道。“你说的是我的女主人。”
  “啊,”他又说道。“你的女主人。好的,这倒让我想起来了。她是谁?”
  “瑞富斯太太。”我说道。“结婚前是李小姐。”
  “瑞富斯太太,结婚前是李小姐。嗯。”他点点头。旁边那个默不作声的医生——格里夫斯医生——拿出一支铅笔和一个本子。发问的医生还在继续问:
  “你的女主人。那么你是——?”
  “她的仆人,先生。”
  “当然。那你叫什么名字?”
  “苏珊.史密斯,先生。”我说道
  克里斯蒂医生紧紧盯着我的脸。“你似乎有些犹豫,”他说道。“这是你的名字,你能肯定吗?”
  “我当然知道自己的名字!”我说道。
  “当然。”
  他笑了。我心跳的更剧烈了。也许他察觉到这一点。他好象和善些了。他说道,“好的,史密斯小姐,现在,你能否告诉我们,你认识你家小姐多久了——?”
  这有点象那次在蓝特街,我站在绅士面前,他让我讲那套编造出的身世。我跟他们说了梅费尔的爱丽丝女士,还有绅士的老保姆,我死去的妈妈,还有莫德的一些事。我说她以前好象是喜欢瑞富斯先生的,不过现在,新婚之夜只过去一周,她就变的非常伤心,对自己漫不经心,这让我很担心。
  格里夫斯医生把这些都记下来了。克里斯蒂医生说道,“担心,你是不是说,为了你自己的缘故?”
  我说道,“不是为我,是为她。我觉得她会伤到自己,她那么可怜。”
  “我明白。”他说道。“你喜欢你的小姐。你为她说了很多好话,现在,请你告诉我。你觉得,你的小姐应该接受什么样的治疗,才会让她好一些呢?”
  我说道,“”我觉得——”
  “什么?”
  “我希望——”
  他点点头,“继续说。”
  “我希望你们能收留她,先生,看住她。”我一口气说出来。“我希望你能把她收留到什么地方,没人接触到她,也没人伤害到她——”
  我的心几乎要悬到喉咙里了,我的声音被泪珠打乱了。
  绅士的眼睛还盯着我。那个医生拉起我的手,很随便地握着我的手腕。
  “好的,好的,”他说道。“你不必这么伤心,你的女主人会拥有你希望给她的一切。她是幸运的,真的,有你这么好,这么忠诚的女仆。”
  他拍拍我的手,然后松开手。他看看旁边的医生,再跟绅士对视一下,然后点点头。“非常好,”他说道。“非常好,现在,你是不是可以带我们看看——?”
  “当然,”绅士飞快地说道。“当然可以,这边。”他打开房门,他们转身,给我留个黑色背影,都要走了。我看着他们,心里忽然涌起一种感觉——我说不出是悲伤还是恐惧。我跟进两步,在他们身后叫起来。
  “她不喜欢鸡蛋!先生!”我叫道。克里斯蒂医生半转过身来,我原本抬着手,这时我手放下来。“她不喜欢鸡蛋,”我有气无力地说道,“不管做什么饭。”
  我就只能想到这么多了。他笑笑,弯了下腰,姿势有点滑稽。格里夫斯在他本子上记下——或者是假装记下——“不喜欢鸡蛋”。绅士带他们俩进了莫德的房间,然后他回来找我。
  “你待在这儿,直到他们跟她见完面好吗?”他说道。
  我没回答。他关上我的房门。不过这墙壁跟纸一样:我听到他们的走动声,捕捉到医生提问的嗡嗡声;然后,过了一两分钟的样子,传来她高高低低的细微哭声。
  
  他们没有跟她待太久,我估计他们从我和克里姆太太这里,已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一切。他们离开时,我过去看她,绅士站在她椅子后面,两手抱着她苍白的面庞。他探着身子看着她,也许在轻声哄她。当他看到我进来,他直起身子说道,“看,苏,看看你的女主人。你不觉得她的眼睛亮一些了吗?”
她眼睛是亮的,眼眶里还有泪水,眼圈也是红的。
  “你还好吗?小姐?”我说道。
  “她很好,”绅士说道。“我觉得有朋友陪着,能让她高兴起来。这些可爱的家伙,克里斯蒂和格里夫斯,很会逗她开心;对了,苏,你告诉我,你什么时候见过,在一位绅士快乐情绪的感染下,有哪位女士没有笑逐言开呢?”
  她别过头去,抬起手有气无力地想掰开他的手指。他站在她身后,又捧了一会儿她的脸才走开。
  “我以前多傻呀!”他对我说道。“我请瑞富斯太太坚强点,在这么个安静的地方,思考一下平静的生活对她有好处。现在我明白了她需要的是都市的匆忙。格里夫斯和克里斯蒂也发现这一点了。他们非常希望能在切尔西跟我们相聚——瞧,克里斯蒂给予我们便利,可以用他的马车和车夫。我们明天就走,莫德,你觉得怎么样?”
  她原本盯着窗户,这时她抬起头望着他,一丝血色涌上她苍白的双颊。
  “明天?”她说道。“这么快?”
  他点头。“明天我们就走。我们要去一所大房子,那儿有漂亮安静的房间,优良的仆从,静候你的光临。”
  第二天早晨,她如往常一样,将鸡蛋和肉做的早餐推到一边;而我也没胃口吃早饭。我给她穿好衣服,眼睛没看她。我了解她身上每一寸每一分。她还穿旧裙子,就是那件沾了泥巴的,我穿了一件漂亮的丝绸裙子。她不让我换掉这件裙子,连出远门也叫我穿着,虽然我知道这裙子已经皱了。
  我想到穿着这件裙子回蓝特街,我无法相信,天黑之前我又能回到家里,跟萨克丝比太太见面。我收拾起她的包袱。我收拾得很慢,拿了些什么东西,我几乎无知无觉。
  一个包袱里装着她的亚麻衬衫,她的鞋,她的安眠药,一顶帽子和一把刷子——那是给她带到疯人院去的。其他的东西装到另一个包袱里。那是给我带走的。只有那只白手套,我想我提到过的,那只我收起来的白手套;包袱都装满了,我悄悄把它塞进裙子里面的胸衣里,贴着心口。
  马车来了,我们都准备好了。克里姆太太看着我们走到门口。莫德戴了块面纱。我扶着她从歪歪扭扭的楼梯上下来,她抓着我的胳膊。当我们走出农舍时,她抓我抓的更紧了。她在房里足不出户待了一个多星期。看到天空和教堂,她不禁有些退缩,仿佛感觉到轻柔的空气穿过她的面纱,扑面而来,象一只手拂过她面颊。
  我握住她的手。
  “上帝保佑你!妈呀!”当绅士付钱时,克里姆太太叫道。她站在那儿望着我们。头天晚上牵马的那个小男孩,这会儿又出现了,看我们走;另外还有一两个小男孩也跑出来看热闹,他们扭扭捏捏地站在马车旁,研究着马车门,黑漆底儿的门上有个旧金质徽章。车夫朝他们甩着鞭子,他把我们的包袱拴到车顶上,然后跳下来。
  绅士从我手里拉过莫德的手,把她送进马车。他盯着我的眼睛。“现在,现在,”他以一种警告人的口吻说道。“没时间多愁善感了。”
  她坐在车里,仰着头,他坐在她旁边。我坐她对面。马车门上没有把手,只有一把钥匙,好象是为了保险:车夫关上马车门,绅士就把门锁上了,然后他把钥匙收进口袋。
  “我们要走多长时间?”莫德问道。
  他说道,“一个钟头。”
  好象走了不止一个钟头。好象走了一辈子。天气很暖和,太阳直直照着窗玻璃,车厢里被烤的异常闷热,而车窗是固定住的,打不开——我猜想,这样一来,疯子就没机会跳车而逃了。
  最后绅士拽了拽绳子,合上百叶窗,我们就摇摇晃晃地坐在闷热和黑暗里,没有人说话。
  很快,我开始感觉不舒服了,我看到莫德脑袋靠在靠垫上摇晃着,不过看不出她眼睛是睁是闭。她手放在身前,双手紧紧握着。而绅士却坐立不安,他放开了领子,看着怀表,摘着袖口的线头。有两三次,他掏出手绢擦拭额头。
  每次马车放慢速度,他都要凑到窗边,从百叶窗里张望出去。
  这时马车走的非常慢,慢到好象停下来了,在转弯:他又凑过去看,然后坐直了,拉紧领带。
  “我们就要到了。”他说道。
  莫德转过头对着他。马车又慢下来。我拽拽百叶窗的绳子,把窗叶拉起来。我们前面是一扇带石头拱顶的铸铁大门,门里有一条绿色通道。一个男的拉开大门,马车朝前抽了一下,就走驶上了绿色通道。马车最后走到通道尽头的一所房子前。那房子就象布莱尔的李宅一样,虽然比李宅小点儿,整齐点儿。房子窗户上都钉着铁条。我望着莫德,想看看她会做什么。她把面纱掀到后面,以她惯有的呆呆的样子,从窗户上盯着外面。可在那呆滞的表象后面,我觉得我看到一种觉醒,或者说恐慌,正在冒出来。
“别害怕。”绅士说道。
  他就说了这么一句话。我也不知他是跟她说,还是跟我说,马车又转了个弯才停下。格里夫斯医生和克里斯蒂医生在那里等我们,他们旁边站着一个高大健壮的女人,她袖子挽到肘部,裙子外面系着一块帆布围裙,象个屠户一样。克里斯蒂医生走上前。他拿着一把钥匙,跟绅士收起来的那把一样,他从外面打开马车门。莫德听到他开门的动静,面露惧色。绅士把手放在她身上。
  克里斯蒂医生鞠了一躬。“日安,”他说道。“瑞富斯先生。史密斯小姐。瑞富斯太太,你当然还记得我喽?”
  他伸出一只手。
  
  他朝我伸出那只手。
  有那么一秒钟,我感觉到,一切安静极了。我望着他,他点点头。“瑞富斯太太?”他再次说道。这时绅士凑过来抓住我的胳膊。起先我以为他要把我留在座位上;接着我就明白了,他是要把我从座位上拽起来。医生抓住我另一只胳膊,他们把我拽得弯下了腰,我脚牢牢踩在马车上。我说道,“等等!你们干什么?干什么——?”
  “别乱动,瑞富斯太太,”医生说道。“在这里我们会照顾你的。”
  他招招手,格里夫斯医生和那个女人走上前来。我说道,“你要找的不是我!你在干什么?什么瑞富斯太太?我是苏珊.史密斯!绅士!绅士,快跟他们说!”
  克里斯蒂医生摇摇头。
  “还是坚持着那老一套,悲伤的想象?”他对绅士说道。
  绅士点点头,没说话,仿佛他难过得都说不出话了。他要真这么难过就好了!他转身取下一个包袱——莫德母亲的包袱。克里斯蒂医生抓我抓得更用力了。“现在,你怎么会是住在梅菲尔镇威尔克街苏珊.史密斯呢?”他说道,“你不知道根本就没有这个地方吗?好了,你知道的。我们会让你认识到这一点,即便这要花掉我们一年的时间,现在,别这么倔了,瑞富斯太太!你会弄坏你的漂亮衣裳的!”
  我曾奋力挣脱,想摆脱他的把持。用他的话说,我平静下来了,我瞪着自己的丝绸袖子,瞪着自己的胳膊,我的胳膊因为饮食良好而日渐丰满光滑,我又瞪着脚边的包袱,包袱上的黄铜字母——M,和L。
  终于,就在那一秒,我想到了,绅士在我身上布下了怎样的肮脏陷阱。
  我嚎啕起来。
  “你这个该死的猪!”我叫道,又挣扎起来,不顾一切地冲向他。“你这个奸贼!噢!”
  他站在马车门旁边,拉着门。医生用力抓着我,脸色变得严厉了。
  “我的医院里不允许说这种脏话,瑞富斯太太,”他说道。
  “你个王八蛋,”我对他说道。“你没看到他都干了些什么吗?你没看出其中的名堂吗?你要找的不是我,是——”
  我仍旧在挣扎,他仍旧攥着我的胳膊;而这时,我的目光越过他,望向摇晃的马车。
  莫德坐在那儿,从百叶窗漏进去的一道道光线照在她脸上。她面庞消瘦,头发暗淡无光。她衣着破旧,那象是仆人穿的衣裳。
  她目光狂乱,眼里隐隐泛出泪光;然而这泪光之下,她的眼神冷酷无情。象大理石一样冷酷,象黄铜一样冷酷,象珍珠一样冷酷,那铁石心肠的眼神。
  克里斯蒂医生看我瞪着她。“嗯,你为什么瞪着眼?”他说道。“我想,你认识你的女仆?”
  我说不清楚。可是她能。
  她开口了,用一种颤抖的仿佛不属于她的声音说道,“我可怜的女主人,噢,我的心都碎了!”
  你以为她是一只小白鸽。小白鸽,我这个笨蛋。这个贱人什么都知道。她从一开始就什么知道。
第二部分 第七章
  
在我的最初,我想我非常了解。那是我第一个错误。
  在我的想象中,有一张桌子,桌上都是血。我母亲的血。好多血,那么多血,多到令我觉得,那血如墨水般流动起来了。我想,为保护桌下地板,一个女人在下面放了个瓷碗,如此一来,我母亲惨叫的间隙也不平静了——滴答,滴答——那是血滴落的声音,如同机械交错的钟摆声。
  滴答声之外,有隐约的哭喊,那是疯子在尖叫,护士在呼喝怒斥。这是一座疯人院。我母亲是个疯子。那桌上有皮带,以防她挣扎着跳到地上;还有一条皮带捆住了她的嘴和下巴,免得她咬自己舌头。
  我出生的时候,母亲就被皮带绑起来了,她们怕她把我扯成两半。她们把我放在母亲胸前,我的小嘴寻找到母亲的乳房,我吮吸起来,屋里顿时安静下来,只有那个声音,母亲的血滴落的声音——滴答,滴答——这节奏宣告了我生命的起点,和母亲生命的终点。因为随即,滴答的节奏减慢了。我母亲的胸脯升起,落下,又升起;又落下——永远地落下了。
  我感觉到了,我吮吸的更用力,她们把我从她身上抱开。我哇哇大哭,她们就打我。
  作为疯人院护士们的女儿,我度过了生命中的头十年。我相信她们是爱我的。病区里有只虎斑猫,我想她们看待我,如同看待那只猫,用丝带打扮一下,把我当宠物养着。
  我穿着蓝灰色袍子,式样跟她们的一样,再围上围裙,戴顶护士帽。她们给我一条带子,上面有个钥匙环儿,拴着些小钥匙,她们还叫我“小护士”。护士们轮流带我睡觉,她们在病区值班,我就在后边跟着。疯人院很大——我觉得,对幼小的我而言,似乎更大——病区分成两半,一边关女疯子,一边关男疯子。我只能看到女疯子,我从不把她们当回事儿。有的疯子会象护士一样,亲我抱我;有的疯子会抚摸着我的头发,涕泪横流。我让她们想起她们的女儿。也有些疯子很难伺候,护士们叫我勇敢地面对她们,还给我一根趁手的木棍教训她们,看到我教训疯子,护士们笑做一团,说从没见过这么滑稽的事。
  由此,我学到纪律和秩序的雏形,顺理成章地,我领会到对待疯子的态度。这些都很有用,后来都用上了。
  等我年岁成长,心智渐开,她们给我一个金质项圈,据说是我父亲的,里面有我母亲的小画像,于是我明白了,我是个孤儿;不过,从未领略过双亲挚爱——又或许,是从众位母亲身上领略到太多宠溺——我并未因此感到烦恼困惑。
  我想护士们供我穿衣吃饭,就是出于喜爱我。我是个相貌平常的孩子,然而,在那个没有儿童的世界里,我被当成个小美人。我有歌声般甜美的声音,还有一双能识文断字的眼睛。
  我曾以为,我要一辈子做护士,安心情愿地戏弄着那些疯子,以此终老。在我九、十岁的年纪,护士们和我都坚信这一点。
  十一岁时的某天,我被护士长叫到办公室。我以为她要给我开小灶。我想错了。她没给我开小灶,而是不同寻常地问候我,却并不看我的眼睛。她旁边还有个人——她说是一位绅士——不过当时,这个词语对我来说无关紧要。很快,这个词对我就意味深长了。
  “走近点,”护士长说道。绅士在一旁看着。他穿黑色套装,戴一双黑色丝手套,手持一根象牙把手的手杖,人斜斜地支在手杖上。他头发黑白相杂,面颊苍白,双眼完全隐没在一副墨水镜后面。
  普通人家的小孩见到他,难免心生畏惧,可我不是普通人家的小孩,我无所畏惧。
  我径直走到他面前,他张开嘴,舌头舔了一下嘴唇,他舌头尖上是黑的。
  “她人虽小,”他说道;“走路动静倒不小。她声音怎么样?”
  他语音低沉震颤,语气幽怨,仿佛瑟瑟发抖的人影。
  “跟这位绅士说句话吧,”护士长静静说道。“说你好不好?”
  “我非常好,”我说道。或许是我语气太坚决,这位绅士惊得缩了一下。
  “好了好了。”他抬起手说道。然后他又说:“我希望你说话能轻一点,我希望你能点头?”
  我点头。“哦,是的。”
  “我希望你能安静点?”
  “我能。”
  “那就安静点。——这样好多了。”他转过去朝着护士长。“我看她样貌跟她母亲一样。很好。这能时刻提醒她,她母亲的厄运,也免她重蹈覆辙。她嘴唇太丰满,食言而肥,不过我丝毫不介意。还有她的后背,软绵绵的,太懒散了。她的腿是怎么回事?我可不想要个粗腿姑娘。你为什么要把她的腿藏在那么长的裙子里边?我这么要求过吗?”
 护士长脸上变了颜色。“先生,这是护士们拾掇着玩的,让她跟这里人穿的一样,没坏处的。”
  “我付钱给你,就是让护士们拾掇着玩?”
  他手杖在地毯上点了点,动了动下巴。他又转向我,嘴里还在跟护士长说话。他说道,“她读书如何?她的手漂亮吗?来,给她一段文章,让她念给我听听。”
  
  护士长递给我一本打开的《圣经》。我念了一段,绅士又被惊得缩了一下。“轻点!轻点!”他不停地说道,直到我喃喃低语。然后他让我把那段写下来,他在旁边看着。
  等我写完,他说道,“女孩子的手,压印刷线太用力了。”他嘴上虽这么说,语气却颇愉快。
  我也颇感愉快,从他的话语中,我领会到,我写在纸张上的字迹,犹如天使字迹般美好。而后来,我宁愿此刻我写的都是鬼画符,把纸搞的墨迹斑斑,一塌糊涂。
  美好的字迹正是我悲剧的缘起。
  这位绅士重重地倚在手杖上,头低下来,在他眼睛腿儿后面,我都能看到他那没有血色的眼眶。
  “好的,小姐,他说道。“你愿意跟我走,住到我家里吗?注意,不要冲我撅嘴巴!没礼貌。你愿意跟我走,学着知书达礼吗?”
  他有点惹恼我了。“我压根就不想去。”我当即回道。
  护士长说道,“真丢人,莫德!”
  这位绅士鼻子嗤了一声。“也许,”他说道,“她遗传了她母亲不祥的性情,她至少遗传了她秀丽的脚。所以你就喜欢跺脚,是吗?好的,我的房子很大,我们可以在远离我灵敏双耳的地方,给你找个房间,随你跺脚。你可以让自己融入那儿,适应那儿,没人会注意到你;或许我们应该注意到你,你这么小,我们可能会忘了喂你吃饭,然后你就会饿死。你以为如何?嗯?”
  他站起来,掸掸外套上的灰尘,外套上其实没有灰。他给护士长做指示,再没看我一眼。等他走了,我把刚才念的《圣经》抓起来扔到地上。
  “我才不去!”我叫道。“他支使不了我!”
  护士长把我拽到自己跟前。我曾见过她对狂躁的疯子抡鞭子,而此时,她把我捂在身前的围裙里,象个姑娘一样哭哭啼啼,神色严峻地跟我说,在我舅父的家里,我的未来会如何。
  有些人要吃小牛肉,就让农夫为他们饲养小牛。我母亲的兄长让疯人院的护士为他养育我。现在他要带我回家,准备让我任他宰割。
  忽然间,我得脱下我的小袍子,放下我的钥匙环,我的小木棍:他交给他女管家一套衣裳,叫她把我打扮成他喜欢的样子。她给我带来靴子,羊毛手套,和一件浅黄色袍子——一件可恨的、女里女气的袍子,裙摆裁到小腿,袍子从肩膀到腰的部分被骨片撑的硬邦邦。女管家带子拽的太紧,我抱怨起来,他拽的更紧了。护士们望着她,叹着气。到她要带我走的时候,护士们过来亲我,眼睛躲闪着,不敢看我。然后,其中一个护士迅速拿出一把剪刀,举到我头上,剪下我一绺头发装进一个小盒子里;这一来,别的护士见了,她们夺过她的剪刀,或者掏出自己的小刀和剪子,又揪又拽,又割又剪,直到我的头发见了根儿。掉落的发丝也令她们纷纷伸出手来你争我夺,吵吵闹闹不亦乐乎,象争食的海鸥一样——她们的吵闹让关在病房里疯子们激动无比,疯子们也尖叫起来。
  我舅舅的仆人赶忙把我从她们身边抢过来。她带来一辆马车和一个车夫。疯人院的大门在我们身后重重关上。
  “在这么个鬼地方养育小姑娘!”她说着,拿出一块手帕按在嘴上。
  我是不会跟她讲话的。我的新袍子太窄,箍得我呼吸急促,靴子磨脚,羊毛手套扎手——最后我摘下手套。她颇为得意地看着我这么做。“发脾气了,是不是?”她说道。她有个装毛线活儿的篮子和一包吃的。那些吃的是面包卷儿,一小袋盐和三个煮鸡蛋。她把两个鸡蛋放在裙子上滚了滚,磕破蛋壳儿。蛋壳儿里的蛋青是灰白色的,蛋黄煮的太干,都成了粉末样儿。那气味我永志不忘。她把第三个鸡蛋放在我腿上。我是不会吃这个蛋的,只让鸡蛋在我裙子上摇摇晃晃,直到蛋摔到地上,弄脏了马车地板。“哎,哎,”她见状说道。她取出毛线活儿,织了一会儿头就垂下来,她睡着了。我坐在她身边,心中悲愤难抑。
马走的很慢,旅程似乎颇为漫长。有时我们穿过树林。这时,我看见我的脸在车窗玻璃上的倒影,昏暗如血。
  除了我出生的那座疯人院,我再没见过其他房子。我习惯了疯人院里的严酷无情和孤立隔绝,习惯了高墙,紧闭的窗户。到舅舅家的第一天,那宅子的巍然架势就把我镇住了,令我惊惧交加。
  马车在一个门口停下来,高高拱起的大门从正中间缓缓开启:我们注视着门,那门被人从里面吃力地拖动着,似乎还有些抖。开门的男人身穿黑色丝绸马裤,戴着顶扑了粉的帽子。
  “那是魏先生,你舅舅的管家,”那女人说道,她脸凑到我的脸旁边。魏先生观察着我,又看看她;我想她肯定使了什么眼色。车夫为我们放下踏步,不过我才不让他碰我的手呢;魏先生向我鞠躬,我想他这么做纯粹出于揶揄——因为有许多次,我看到护士们嬉笑着给女疯子行屈膝礼。他示意我从他面前走过去,走进漆黑的屋子,我浅黄色的袍子好象被黑暗淹没了似的。
  当他关上大门,那片漆黑立时更加深沉了,我感觉耳朵里满满当当的,仿佛被注入了水或蜡。那是寂静,是我舅舅在他家里精心营造的寂静,正如别的男人在家里养葡萄藤和会开花的爬山藤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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