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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的成员

_7 卡森·麦卡勒斯(美)
  “你以为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她说,“但这只说明你有多无知。”
  他们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但她会让他们看个究竟。尽管婚礼与她无关,她还是要去闯荡天下。去哪里她不知道,但是,当天晚上就得走。如果不能按预想的那样,好好地与哥哥和新娘在一起,也一定要离开,就算因此犯下所有的罪也在所不惜。自从昨晚以来她第一次想起了那个士兵——但只是一闪而过,,因为她正忙着匆匆做出打算。两点钟有一趟列车经过镇子,她要上车。列车前进的方向大体朝北,也许会开到芝加哥或者纽约。如果到芝加哥,她就继续前进,去好莱坞,写剧本或者演些小角色——再不济的话,就算演喜剧也行。如果列车是去纽约,她就扮成男孩,谎报年龄和姓名参加海军。现在,得等父亲睡着,她还听得到他在厨房活动。她坐在打字机前写了一封信:
  亲爱的父亲:
  这是一封告别信,直到我从别的地方再写信来。我告诉过你我要离开镇子,因为这是必然的。我不能再忍受这种生活,因为我的生活已经成为负担。我拿走了手枪,谁也说不准它什么时候会派上用场。一有机会,我就会把钱寄回给你的。告诉贝丽尼斯不要担心。一切都是命运的嘲讽,是注定的。我会再写信来。爸爸请不要找我。
  
  
你真诚的
  弗兰西丝?亚当斯
  绿白两色的飞蛾紧张不安,趴在纱网上,外面是个古怪的夜晚。热风已经停下,空气凝滞得像是固体,你一走动总觉得被牵扯着。偶尔有隆隆的轻雷。弗兰西丝一动不动坐在打字机前,穿着带圆点的细薄纱裙,扣好的手提箱放在门边。没过多久厨房的灯熄了,父亲站在楼梯下喊:“晚安,娇气包。晚安,约翰?亨利。”
  弗兰西丝等了很长时间。约翰?亨利打横睡在床尾,衣服鞋袜都没脱。他的嘴张开,眼镜的一条腿滑了下来。她等到再也等不下去,拿起箱子,蹑手蹑脚走下楼梯。下面很黑,父亲的房间也没有光,整座房子一片黑暗。她站在父亲房间的门口,他轻轻地打着呼噜。最艰难的时刻就是站在这儿倾听的几分钟。
  剩下的部分很容易。她父亲是个鳏夫,生活有固定的习惯。每天晚上,他都将裤子叠好放在直背椅上,钱包、手表、眼镜都摆在五斗橱的右边。她于黑暗中悄无声息地走上前,伸出手去,几乎立即就摸到了钱包。她小心翼翼拉开橱柜抽屉,只要有一点点动静便立即住手细听。枪在她火热的手里沉重而冰冷。一切都很顺利,除了心跳得太快太响以外。还有一点小小的事故,就发生在她溜出房间之时。字纸篓绊了她一下,呼噜声停止了。父亲动了动,嘴里喃喃有声。她屏住呼吸——终于,过了一会儿,鼾声重又响起。
  她将信放在桌上,踮着脚走到后门廊。但有一件事她没有料到——约翰?亨利突然大声叫唤起来。
  “弗兰淇!”尖细的童音在暗夜里仿佛响彻每一个房间,“你在哪里?”  
  “嘘!”她悄声说,“回去睡觉。”  
  她出来的时候没关自己房间里的灯,他站在楼梯门里,看着下面黑沉沉的厨房。“你在下面黑乎乎地干什么?”  
  “嘘!”她稍微放高一点声音又说道,“你回去睡,我马上就来。”
  约翰?亨利走后她又等了几分钟,然后摸索到后门,将它打开,走了出去。但是,虽然她已经轻手轻脚,他一定还是听到了动静。“等等,弗兰淇!”他尖叫道,“我来了!”
  孩子的尖嗓门吵醒了父亲,她不等赶到房子的转角处就知道了。夜色深沉,她边跑边听到父亲在叫她。她从转角后面看过去,看到厨房亮起了灯。灯泡前后摆动,投到葡萄架上和黑暗庭院里的金黄色光影也摇摆不定。他正读信呢,她想,然后就追上来要把我抓回去。她跑过几个街区,箱子敲打着她的腿,有时候还差点将她绊倒,这时她才想起来,父亲得穿上裤子和衬衫——因为他不会穿睡裤追着她满街跑。她停了停,看看后面。没人。在第一盏路灯下她放下手提箱,从裙子前面的口袋里掏出钱包,用颤抖的手打开它。里面有三美元十五美分。她得扒货车,或诸如此类。  
  就在此时,当她孤身一人站在空荡荡的夜街上,才猛然发现自己茫然无措。跳上一辆运货列车说来容易,但流浪汉们到底是怎么跳的呢?车站在三个街区以外,她朝那边慢慢走去。车站已经关门,她四下里徘徊,望着月台,在惨淡的灯光下月台既长又空。车站的围墙边上靠着奇客来口香糖自动售卖机,月台上口香糖纸和糖果纸随处散落。铁轨井然有序,闪着寒光。几节货运车厢远远地闲在侧轨上,没有连接火车头。要到两点火车才会来,她能跳上其中一节车厢,就像在书里读到的那样,然后远走高飞吗?沿铁轨下去不远处有一盏红色的信号灯,她看到一个铁道工背着红光慢慢走来。她不能就这样转悠到两点——可是离开车站的时候,她一边肩膀被沉重的行囊压得往下坠,心中却不知道能上哪儿。
  星期天的晚上,街道冷冷清清。招牌上大红大绿的霓虹灯与街灯互相辉映,在小镇上方形成一片热腾腾的雾气,颜色若浓若淡。但天空漆黑一团,不见星光。一个歪戴帽子的男人拿出一支香烟,当她经过身边时扭头直盯着她看。不能再这样在镇里瞎逛,因为这时候父亲一定正到处找她。在芬妮小店后面的巷子里,她坐在箱子上,这时才发现,她的左手一直握着那支枪。竟然一路提着枪乱跑,她觉得自己简直疯了。她曾扬言,如果新娘和哥哥不带上她,就自行了断。她用枪指着太阳穴,有一两分钟。如果扣动扳机就会死——而死意味着黑暗,别无其他,除了恐怖的黑暗一直一直持续,永不终结,直到世界末日。她放下枪,告诉自己,她是在最后一刻改变了主意。她把枪放进箱子。
  巷子里很黑,一股垃圾桶的味道。就是在这里,在那个春日的下午,朗·贝克被人割开了喉咙,他的脖子像一张血污的嘴,在日光下切切低语。就是在这里朗· 贝克被人杀死。她是否也杀死了那个士兵,在她用水罐砸向他的脑袋的时候?她在黑暗的巷道里惊恐不已,觉得心神已经散乱。如果有人和她在一起就好了!如果她能找到哈尼·布朗,他们能一起走就好了!但哈尼去了福克斯福斯,明天才会回来。或者如果她能找到猴子和耍猴人,跟他们结伙逃走有多好!突然一阵急促的响动,她吓得浑身一颤。一只猫跳上垃圾桶,趁着巷子尽头的灯光,她看见它黑暗中的轮廓。她轻声叫:“查尔斯!”然后:“查林那!”但那不是她的波斯猫,当她磕磕绊绊地朝垃圾桶走过去时,它一溜烟蹿走了。
  她再也受不了酸臭扑鼻的黑巷,拿起箱子朝尽头的灯光走去。她靠近人行道站着,但依然躲在一面墙的阴影里。如果有人告诉她该怎么办,去哪里以及怎么去就好了!大妈妈算的命如今已经应验——关于旅行的短暂,出发和回归,连大包的棉花也在其中,因为从冬山返回时他们的汽车曾经过一辆满载此物的大货车。而那所谓的一笔钱正在父亲的钱包里,所以她已经将大妈妈预见的命运一一实现。她是否应该回到苏格维尔的那座房子里,说她的运程已经走完,现在该怎么办?
  小巷的阴影以外是幽暗凄清的长街,空等着什么似的。可口可乐的霓虹灯招牌在下一个拐角处闪烁,有个女人在一盏路灯下徘徊,像是在等人。一辆小汽车,长车身,车窗紧闭,也许是辆帕卡德,慢慢驶过街道,那种贴着路边滑行的样子让她想起黑帮的汽车,她不由得更往墙根缩去。然后,在对面的人行道上,有两个路人经过。一种感觉,就像心里骤然迸发的一点火花,让她有那么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以为是哥哥和新娘来找她,现在就在那边。但这感觉转瞬即逝,她看到的只是一对陌生的夫妻沿路走过。她的胸腔里有一个空洞,但这虚空的深处,沉甸甸地坠着什么东西,硬生生硌着她的胃,让她感觉想吐。她对自己说要行动起来,抬起脚离开这里,但还是站在原地。她合上双眼,将头抵在余温犹在的砖墙上。
  当她终于离开小巷,已是午夜过后很久了,此时她已经到了任何一闪念都会以为是好主意的地步。她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念头。搭顺风车到福克斯福斯,找到哈尼,或者发电报给伊芙琳·欧文,约她在亚特兰大见面,甚至回到家里带上约翰·亨利,这样至少会有人和她在一起,她也不用只身走天涯。但这些想法总有行不通的地方。  
  然后,在各种被否决的可能性纠结成的一团乱麻之中,她蓦然间想起了那个士兵。这一次的想法不是昙花一现——它逗留不去,一直粘着她。她想在永远离开镇子之前,是不是应该去趟蓝月亮,看看那士兵到底有没有被自己杀死。这个念头一出现,便显得像是个好主意,她开始往前街走去。如果她没有杀死士兵,那么找到他时该说些什么呢?接下来的念头是怎么冒出来的,她不知道,但她突然觉得完全可以叫士兵跟她结婚,然后他们两个就能一起离开此地。他发疯之前,还是有一点可取之处的。由于这主意来得突然,而且新鲜得很,因此也显得颇为有理。她想起被忘记的一部分预言,说她会和一个浅色头发蓝眼睛的人结婚。那士兵就有浅红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这个事实像是证明了她的决定不会有错。 
  她加快了脚步。昨天晚上离现在好像隔了很漫长的时间,记忆中的士兵变得好懂一些了。但她想起了旅馆房间里的寂静,紧接着是前屋里的抽筋和当时的安静,还有车库后的下流话——这些零散回忆在她混沌的意识中拼凑集合,就像探照灯的光柱交汇于夜空的一架飞机,于是电光石火间她有了某种理解,一种冷冰冰的诧异在心里升起。她站了片刻,然后又继续向蓝月亮走去。商铺都已打烊,典当行的窗户用十字交叉的铁条上了锁,以防夜盗。仅有的灯光来自楼房外面露天的木楼梯,和蓝月亮处的一片绿光。某处楼上传来争吵,街道远远的那一头有两个男人远去的脚步声。她不再想那士兵,刚才的发现把他从她心头驱走了。她只知道一件事,一定要找个人,随便什么人,只要能和她一起走就行。现在她承认,她实在太害怕,没有力量只身闯荡世界了。  
  那天晚上她没有走成,因为给警察在蓝月亮抓住了。当她走进去时,怀利警官也在那儿,但她没看到。她走到窗边的桌子旁坐下,箱子放在身边的地上。自动点唱机播着一支俗气的怨曲,葡萄牙老板闭目而立,手指跟着点唱机悲惨的曲调,在木柜台上起起落落。只有几个人聚在角落的火车座里,蓝色光让这个地方好像沉入了海底。她一直没看到警察,直到他走过来站在桌边。她抬头看见他,饱受惊吓的心微微一颤,然后静止不动。
  “你是罗伊·亚当斯的女儿,”警察说,她的头轻轻一点,承认了,“我会打电话告诉总部你已经找到,待在这儿别动。”
  警察走进后面的电话间。他正召唤囚车前来抓她,将她关进监狱,但她无所谓。很可能士兵被她杀死了,他们追踪线索,找遍全镇要捉拿她。或者警察已经知道了她从西尔斯—罗伯克商店偷走三折刀的事。她到底为什么被捕目前还不清楚,漫长的春夏两季她所犯下的罪叠加在一起,成为一种她已无力理解的罪愆。她所做的一切,所犯的罪,好像都是另一个人的所为——很久以前的一个陌生人。她僵坐在那儿,两条腿交叉,紧紧地扭在一起,两只手互握在膝头。警察的电话说了很久。她的眼睛茫然瞪视着前方,看到两个人离开座位,依偎着开始跳舞。一个士兵砰地推开纱门,穿过厅堂。只有她心里那位遥远的陌生人认出了他。等他已经爬上楼梯,她只是缓慢地,不带任何感觉地想,生着那样红色鬈发的脑袋,就像水泥做的。然后她的思绪又回到了监狱、冷冰冰的豌豆和冷冰冰的玉米饼,以及铁条封锁的号子。警察打完电话回来,在她对面坐下说:
  “你怎么会来这里?”
  穿着蓝制服的警察块头很大。而且一旦被捕,撒谎或糊弄都是不智之举。他有一张厚重的脸,额头很窄,两只耳朵不对称——一只比另一只大些,表情疲惫痛苦。当他向她问话时,没看她的脸,而是看着她头顶上方的某一点。 
  “我来这儿干什么?”她重复道。她一下子全都想不起来了,最后的回答确实也是实话:“我不知道。”  
  警察的声音好像来自远处,仿佛站在一条长廊的另一端发问。“你要去哪里?”  
  世界此时那么遥远,远得让弗兰西丝无从想起。她眼里的地球并未像过去那样,分裂、飘零、时速千里。地球如今是巨大、静止而平展的。她和任何地方都隔断了,中间横亘一条深阔的鸿沟,是她无计飞渡或跨越的。关于电影或海军的打算不过是孩子气的空想,永无实现的可能。她再三斟酌,说出自己所知道的最小、最丑陋的地方的名字,逃向那里在别人看来还不至于错得太离谱。
  “花枝。”  
  “你父亲打电话给警察局,说你留下一封信离家出走了。我们在汽车站找到他,他马上就会来接你回家。”
  警察是父亲招来的,她不会被投进监狱。她莫名地感到有些遗憾。关进监狱还是不错的,可以猛砸墙壁,胜似囚禁于看不见的牢笼。世界太遥远,她不再有任何办法可以参与其中。与世隔绝的感觉去而复返,她重新回到夏天的惊怕之中——对婚礼的失算将这种惊怕催生为恐惧。曾经一度,就在昨天,遇到的每一个人好像都与她相关相联,他们瞬间就可产生共鸣。弗兰西丝看看葡萄牙人,他还在柜台上跟着点唱机的曲调,弹奏莫须有的钢琴。他身子摇摆,手指在台面上上下跳动,柜台另一端的人不得不用手护住玻璃杯。一曲既终,葡萄牙人交叠双臂抱在胸前。弗兰西丝眯起眼用力看着他,想引他看过来。他是昨天第一个听她说起婚礼的人。但他用掌柜的眼神在店内逡巡,漫不经心地从她身上一掠而过,那其中不带丝毫联系的意味。她转向屋内其他人,他们全都一样,都是陌生人。在幽蓝的光影里她有一种古怪的溺水的感觉。最后她盯着警察,他的眼睛也终于向她直视。那是一对玩偶脸上的陶瓷眼睛,里面只映出她自己那张迷失的面孔。  
  纱门猛地拉开,警察说:“你爸爸来带你回家了。”
  弗兰西丝绝口不提那次婚礼。季节已换,天气不同了。发生了很多的变故,而弗兰西丝也满了十三岁。在他们搬家的前一天,她和贝丽尼斯一起待在厨房里,这是贝丽尼斯和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下午。她和父亲要与派特姑妈及尤斯塔斯姑丈共住一幢房子,在镇子边的新区。这事决定之后,贝丽尼斯便提出辞职,说她也许还是嫁给T.T.算了。这是十一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即将逝去,东边天际一片冬日的嫣红。弗兰西丝回到厨房,因为其他房间已经空了。货车已将家具全都运走,只有楼下的卧室里还有两张床,加上厨房里一些用具,留待明天搬走。这是很久以来,弗兰西丝第一次重回厨房,单独和贝丽尼斯打发下午的时间。这已不是夏季的那间厨房,那个夏天似乎已成遥远的过去。铅笔画了无痕迹,覆盖在一层石灰浆下面。新的油地毡遮住了破裂的地板。就连桌子也挪了位,向后推到墙边,因为现在已经没有人和贝丽尼斯一起吃饭了。  
  厨房已改头换面,几乎有些现代格调,没有留下任何让人想起约翰·亨利·韦斯特的东西。尽管如此,有几次弗兰西丝还是感觉到他在场,阴郁、灰白、徘徊不去。此时房间里会陡地静默下来——颤动着无声话语的静默。同样,每当提起哈尼,或者想到他,相同的寂静也会出现,因为哈尼正在外地服八年的刑期。在这个十一月末的下午,这样的静默又出现了,此时弗兰西丝正在做三明治,把它们切成花巧的形状,施展着浑身解数——因为玛丽·利特约翰五点钟要来。弗兰西丝看了看贝丽尼斯,她身穿一件磨坏了的毛线衫,呆坐在椅子里,两手软软地垂下。她的膝上搭着那条多年以前鲁迪送的、又小又皱又单薄的狐皮,上面的毛已经打结,狐狸的小尖脸显得狡诈而愁苦。炉子里红色的火焰,把跳动的光和变换的影洒满房间。 
  “我疯狂地迷上了米开朗基罗。”她说。  
  玛丽五点钟会来吃晚饭,并留下过夜,然后明天坐货车去他们的新家。玛丽收集大师的画片,将它们贴在美术册子里。她们一起读丁尼生等人的诗。玛丽要当一名大画家,而弗兰西丝要当大诗人——或者是关于雷达的顶级权威。利特约翰先生曾在一家拖拉机公司工作过,战前他们一家住在国外。等到弗兰西丝十六岁,玛丽十八岁,她们就要结伴周游世界。弗兰西丝将三明治放进盘子里,再配以八块巧克力,和一些咸果仁。这是为午夜准备的美餐,留到夜里十二点在床上吃。
  
  “我告诉过你我们要一起环游世界。”
  “玛丽·利特约翰,”贝丽尼斯阴阳怪气地说,“玛丽·利特约翰。”  
  贝丽尼斯没法欣赏米开朗基罗以及诗歌,更不用说玛丽·利特约翰了。一开始她们在这个问题上还有过口角。贝丽尼斯说玛丽粗粗笨笨,又白又胖像块奶糖,弗兰西丝对之予以激烈的辩驳。玛丽有长长的辫子,长得几乎能自己坐在上面,黄棕相杂的辫子,末梢以橡皮圈系上,有时候是丝带。她有棕色的眼睛,黄色的睫毛,当她咬指甲的时候,便可看到手背上的肉涡儿,越收越细的手指,还有指尖粉色的小肉团。利特约翰一家是天主教徒,甚至,在这一点上,贝丽尼斯也突然变得心胸狭窄起来,说罗马天主教徒都是偶像崇拜者,希望教皇统治世界。但对弗兰西丝来说,这一不同之处,正是完成她的爱的奇迹的最后一笔,平添了诡异的色彩,饱含着无声的恐惧。 
  “某些人我们讨论也没有用,你永远不可能了解她。不在你的能力之内。”她以前曾这样对贝丽尼斯说过一次,从她蓦地黯淡并沉默的眼神中,她知道这话已然伤害了她。现在她又这么说了,因为激怒于贝丽尼斯说那个名字时拿腔捏调的作态。可是话一出口她又感到抱歉。“不管怎么说,玛丽选我作为她最知心的朋友,这是我生命中最荣幸的事。我!在所有人中!”
  “我说过任何反对她的话吗?”贝丽尼斯说,“我只是说,看到她坐在那儿啃那些猪尾巴,我就神经紧张。”  
  “辫子!”  
  一群大雁,舒展刚健的翅膀,列队从院子上空飞过。弗兰西丝走到窗边。今天早上有霜冻,萎黄的草叶和邻居家的屋顶都镀了一层银,连生锈一般的葡萄架上寥寥几片叶子也不例外。她回身面朝厨房,那静默又潜入屋里。贝丽尼斯手肘撑着膝盖,额头埋在手心里,一只颜色斑驳的眼睛愣在煤桶上。  
  变故大约同时发生,在十月的中旬。在那之前的两个星期前,弗兰西丝在一次有奖销售活动上认识了玛丽。那时节,有数不清的白蝴蝶、黄蝴蝶,在最后的秋花上飞舞翩跹。那也是博览会的时间。第一个出事的是哈尼。一天晚上他被大麻迷了心窍,那种被人叫做烟或雪的东西。他闯进那家向他供货的白人店铺,不顾死活地想多弄一些。他被关进了监狱,等待审判。贝丽尼斯四处奔走,筹集钱款,求助律师,想获得探监的许可。第三天她来了,心力交瘁,眼里已经有了那块红斑。头痛,她说。约翰·亨利·韦斯特将头伏在桌子上,说他也头痛。但没有人在意,以为他在学贝丽尼斯。“去,”她说,“我没心思跟你胡闹。”这是他在厨房里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后来贝丽尼斯回想时,认为这是上帝对她的惩罚。约翰·亨利得了脑膜炎,十天过后他就死了。直到一切结束,弗兰西丝都还未曾有一分钟认真相信他会死。那时正是黄金般的天气,是大滨菊和蝴蝶的季节。空气清冽,天上日日一碧如洗,透亮明媚,像清浅的波光水色。
  弗兰西丝一直没被许可去探望约翰·亨利,但贝丽尼斯每天去给护士帮忙。她会在向晚时回来一趟,她沙哑失声的嗓子所讲的事,让约翰·亨利·韦斯特显得那么不真实。“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让他这样受苦。”贝丽尼斯说。弗兰西丝无法将受苦这个词与约翰·亨利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叫她畏惧躲避的词,就像面对心里一个不可测的黑暗空洞。  
  那时正逢博览会,大大的横幅跨在主街上方,六天六夜的博览会在广场举办。弗兰西丝去了两次,两次都和玛丽一起。她们把能骑能坐的东西几乎都玩了个遍,但没有进怪物屋,因为利特约翰太太说盯着畸形人看又可怕又变态。弗兰西丝为约翰·亨利买了一支拐杖,还把她抽奖得的小地毯捎给他。但贝丽尼斯说他用不上了,这些话听着怪异而不真实。明朗的日子一天又一天联翩而过,贝丽尼斯的话变得越来越骇人。她怀着恐惧恍惚地听着,但心里总有一部分不相信。约翰·亨利惨叫了三天,他的眼珠倒插进眼角回不来,什么都看不见了。到最后他躺在那里,头向后弯,已经失去了尖叫的力气。他死于博览会结束后的那个星期二,一个金光灿烂的早晨,有着最多的蝴蝶,最清朗的天。  
  在这期间,贝丽尼斯请到了一个律师,去监狱里探望了哈尼。“我不知道自己造了什么孽,”她一直在说,“哈尼出了事,现在又是约翰·亨利。”至此,弗兰西丝还是有些不相信。但到了那一天,他被送到奥佩莱卡的家族墓地,那个同样葬着查尔斯大叔的地方,到看到棺材,然后才明白。他有一两次在噩梦里造访过她,像从百货公司橱窗里逃出的假孩子,蜡一样的腿,行走间只有关节能动,蜡一样的脸皱巴巴的,惨淡地描着颜色。他一直朝着她走过来,直到恐惧将她惊醒。但这种梦只有过一到两次。现在的白天被雷达、学校,还有玛丽·利特约翰占满。她记忆中的约翰·亨利更多是以前的样子,如今她已很少感觉到他的魂灵出现。只在早晚时分,或者当那非常的静默降临到屋里时,他才偶尔显身——阴郁、灰白、徘徊不去。 
  “我从学校顺便去了珠宝店,爸爸收到贾维斯的信。他在卢森堡,”弗兰西丝说,“卢森堡,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吗?”  
  贝丽尼斯强打起精神:“哦,宝贝儿——它让我想起肥皂水。不过它是个好听的名字。”  
  “新房子里有个地下室,还有一间洗衣房,”过了一会儿,她又说道,“等我们环游世界的时候,很有可能会从卢森堡经过。”  
  弗兰西丝回到窗前。五点钟就快到了,天空已敛去那片红霞,地平线上最后一抹清清冷冷的天光正被收回。夜,说来就来,冬天就是这样。“我真是迷上了——”但这话没有说完,因为静默已被击碎,幸福像电流一刹那击中了她,她听到了门铃声。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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