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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旷传奇

飘灯(现代)
《苏旷传奇》全集(精校版全本)
作者:飘灯
内容说明:
草根武侠新概念——逍遥江湖,快乐武侠,江湖很险恶吗?我怎么不知道……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可咱天下第一名捕的首席大弟子苏旷,却硬是有本事挨了刀子后依旧仰天大笑——为啥?因为朋友,因为信念,因为热血因为理想因为知己红颜。更因为,乐观和快乐是种力量,它可以感染很多人。包括你。
苏旷传奇 第一卷·沽义天下
“东篱把酒黄昏后”,天下第一杀手沈东篱吟诗漫步;“探著南枝开遍未?”妙手无双的沽义山庄主人明眸巧笑;苏旷的朋友到底都是些什么人物?就连苗疆异蛊金壳线虫居然也位列其中……江湖很险恶吗?他怎么不知道?
苏旷传奇 第二卷·平生肝胆
“南沽义,北箜篌”,天下水楼的主人冷姑娘是何等奇女子?
一瓶“观音石乳”引得四位好友天南海北而聚,一张千手观音图,续接沈东篱三年之前未完成的一场追杀;一骑茫茫,万里黄沙,一场隐没于敦煌之内的惊天奇谋,正在等待苏旷……
苏旷传奇 第三卷·海上镖船
慕容家暗镖失落,引来了海上霸主云家的掌门——云小鲨张狂明媚,惊艳江湖客。
镖局内突发奇袭,牵扯进一个世代以修史为己任的家族——司马琴心心无城府,耿直纯澈。
茫茫大海,碧波无涯,阴谋纠结着道义乾坤,一船驶去,天涯为岸。海应连天天应笑,子当击筑吾当歌。
作者介绍:
飘灯,女,1982年5月14日生人,职业撰稿人,年少时辩才无碍,经年漂泊,逐渐木讷寡言。
一个无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热爱古龙,热爱BEYOND,热爱辗转过的每一座城市。
少年时期曾对自己许诺,即使此生宏愿太多无法达成,也要乐观坚定地活下去,因为生命值得热爱,时代值得思考。
如今,一切尚在艰苦奋斗中执行。
简历:平生独来独去独往,穿梭于不同的城市和人群。
介绍:厌恶青菜、厌恶早起,一个在黑夜里唱歌的灵魂,不算老、不算年轻,维系着最初的理想,做着各式筹样的梦,不时热血沸腾。
寄言:有些故事,是让人哭的;有些故事,是让人笑的。我的理想奢侈一点,我总希望,我写出的故事,是足以令你动容、令你激动、令你震撼、令你扼腕,让你愿意长长久久收存在柜中的。Hi,何其有幸,我的灵魂,穿越时空,与你在此握手。因为寂寞,所以写作;因为寂寞夹杂着理想,所以写小说;因为理想里交融着热血,是以写武侠。
作者自白:
行万千里,识百十人,
交三五个,取一瓢饮。
写过多部作品,文学功底扎实,作品汪洋大气,内蕴振奋人心之力量,写作多年,有相当读者基础,是时下古派路线武侠的代表人物。
现在居于北京。
2004年开始写作。
已经出版六本长篇小说.
编辑推荐:
从飘灯《苏旷传奇》说武侠喜剧
一般认为,王度庐和金庸引入悲剧意识,是针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场革命,使得武侠小说能够在人性透析的层面上具有深刻性。我想,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只有他们二位的作品,能够在以主流文化为视域的中学语文教材中占据一席之地的重要原因吧。如果承认上述假说,那么,我们就有必要澄清一个问题:中国古代的“大团圆”是喜剧吗?由此引出来的话题是:喜剧之于悲剧又如何呢?放眼世界,伟大的悲剧家大有人在,而伟大的喜剧家则寥寥无几。喜剧到了某种高度,“狂欢”外表下的喜剧,往往是和悲剧同样沉重的。这也说明,喜剧比悲剧要求着更高的技巧,要求着喜剧家自身要有于生活与人生更加另类的东西。
自金庸小说以悲剧色彩张扬了新文学的人生关怀和历史沉思之后,武侠小说的品位得到了全面的提升。可是,遍观金庸小说,其悲剧只是体验在主人公成长过程中的,其结局多数还是喜剧收场,或者退一步说,是以略带遗憾的喜剧收场。于是,什么是真正的悲剧,在金庸小说中并没有得到较完整的体现,他人学金庸大多也只是学了皮毛,悲剧不到位,喜剧精神也失去了。古龙试图以“优雅的暴力”与金庸分道扬镳,更以《欢乐英雄》为代表要把武侠写成喜剧。而我以为,他或许是把马大哈人物、无厘头情节、非常态悬念、大团圆结局组合起来就成了古龙式喜剧。这样,人的存在虽然不是为了杀人,人的存在也不是为了被杀,古龙式的道德理念却在一种日常生活教条中被平庸化了,或者说,古龙小说的喜剧就变成了道德教条的传声筒。从这个意义上说,古龙并没有超越金庸,即使是在金庸并不擅长的喜剧层面上。
我读飘灯作品,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她想要写出和金庸人物不同的形象;有人说她像古龙,我也不以为然。苏旷的心态,既不同于令狐冲无可奈何中的旷达,也不同于楚留香、陆小凤的天生际遇,不同于李寻欢的忧郁寂寞,透过苏旷可以看见对真正的喜剧精神的探求。
如飘灯自言,苏旷是“一个贫穷的乐天派,一个快乐的独行者”,我以为这里包含了两层非常重要的东西:
第一层,贫穷的乐天派,换句话说,这里展现的是侠之萌生基础的草根文化。章太炎曾说:“其在蒿莱明堂之间,皆谓之侠。”蒿莱是民,明堂是官,都是体制内的。侠则在官民之间,并不在体制之内,但其作为正义的私力救济者,则是以一种不同于体制社*会的立场而体现其道德力量的。正如孔子在陈绝粮而称“君子固穷”,在宋为司马桓魋所迫而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他可能不为官喜,不为民悲,但他有自信,他的心态是平和的。所以,苏旷断了一臂,仍然快乐;沈南枝本来要给他做最好的义臂,他却无其所谓。相比之下,杨过断臂的悲伤,苏旷好像是没有的。他不当自己的命如何,因为本来就是身在草野,他不是陈家洛那种大有来头的命。
第二层,快乐的独行者,换句话说,这里展现的是侠之发展基础的个性文化。韩非子不满意侠,不仅是因为侠以武犯禁,更因为侠弃官宠交、肆意陈欲。如果把这作为侠最初的三大人格特征,以武犯禁还可以情理揣度,其他二者往往不被常人理解,侠的个性其实是不能安稳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的。所以,到了汉代,侠的主流形态,就由韩非子的“有侠”变成了司马迁的“游侠”。侠只有不停地变换环境,才能在人间安稳生存。如果只在一处,多数是少者变成了流氓而老者变成了豪强,已经与侠的本义相悖了。苏旷要保持侠的人格,内心必然处于矛盾之中:他做出的事义无反顾,这是快乐的一面;他最后的指向却面临着需要巨大的勇气来做出选择,而这种选择往往是无人可以诉说的。他对师尊堕落的真正的痛心,金庸十分痛快地用一句“书剑恩仇”将一切消泯,苏旷却不可能,否则他就只能是金庸人物的拙劣翻版。最后的结局是出乎我意料的,我先前以为飘灯会“大义灭亲”,或者是让此间事偷梁换柱、烟消云散,而飘灯却暗示着会另有一番天地,师徒共有的天地。这样的结局,我以为真是精彩。苏旷之所以独特,因为他的内心其实是面对天下无可告语,于是我们就和那个非常喜剧地辞官、打人、熬药然后不知究竟不有没有戏的铁敖一起,会心一笑,尽在不言了。
飘灯当然也试图阐明一个道理,这就是:“不放弃,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轻言放弃,即便到了最后关头也不能放弃,江湖总是人走的,人心总是肉长的,天下大多数绝境其实都有转机,只看自己有没有勇气去冷静思索,闯出一番天地。”其实,我以为,这倒多余了。此间道理并不是什么新鲜物事,兴许已经是第一万个说姑娘像朵花人的人。当然,飘灯本人还是很像一朵花的,风中飘着的美丽灯花。
曾和飘灯谋过一面,南方的灵秀,本就是无言之美,意会即可,说到现代人的话语,就说是体验吧。读苏旷,最重要的,何尝不是在体验。
体验苏旷,心中会有许多希望,会有如风中飘灯一样的阳光,这就是喜剧吧。大*陆新武侠说要超越金庸,必须是在一个新的心灵层面上去表现新的文化氛围,我想,是体验,而不是道德观念、也不是行为模式,才是真正的革命和超越,才是真正的喜剧所在。
第一卷·沽义天下
第一章 沽义山庄
相貌猥琐不得入。
衣衫不整不得入。
为官者不得入。
纳妾者不得入。
十五以下五十以上不得入。
未时以前申时之后不得入。
本姑娘心情不佳不得入。
擅入者,杀无赦。
一条长街,却只有尽头处的院落,森严气势,不可方物。
大门虚掩,一股龙涎香夹着桂花糕的香气从门缝里隐隐透出,门外一众江湖豪客自清晨等到晌午,早就饥肠辘辘,被这香气一勾,忍不住聒噪起来。
“这是哪门子臭规矩!沈南枝的架子就这么大?”一个十余岁少年愤愤叫道:“十四岁怎的就不能进去?”
人群中一名中年文士开口:“这位小兄弟你有所不知,沈姑娘立下七不入的规矩,说是十五以下尚不成人,五十以上不为夭折,不可入。”
少年气道:“那,那剩下六不入又是什么规矩?”
文士笑道:“沈姑娘风华绝代,相貌猥琐衣衫不整自然有损芳目,不得入;为官仕宦与江湖无关,不得入;纳妾……这个,沈姑娘说不得入就不得入,没什么道理可言。”
少年急接:“那未时之前申时之后呢?”
文士手中折扇在掌上轻轻一敲:“未时之前沈姑娘尚未起身梳洗用膳,自然不便打扰;申时之后沈姑娘要品茶,也不便待客,不得入。”
少年厉声笑:“好,好,就算前六条都有道理,第七条又算什么?难不成我们这帮人等了半天,那丫头说一声心情不好,想不见,就不见?”
大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叉着腰笑嘻嘻说道:“然也,孺子可教。”
那中年文士忙上前一步,拱手一揖:“想必这位就是沽义堂似雪姑娘了,不知沈姑娘今天心情可好么?”
小女孩脸圆圆,一笑便是两个酒窝:“好,怎么不好?昨儿一昔风雨,院子里海棠花倒还没落,我家姑娘欢喜着呢。这位想必就是停云剑客方舞榭了吧?方先生候了半个月,想必也该急了。”
小女孩一句话出口,方舞榭身后许多江湖客便喊叫起来——“我也等了数月,怎么不问我?”“俺都快急死了,人命关天。”有几个自恃身份不急不躁的,也在人群之中皱了皱眉头。
方舞榭却是大喜:“这么说姑娘愿意见我了?”
小女孩嘴一撇:“用手向门口石碑一指——你瞧不见么?”
方舞榭脸上顿时搁不住了:“七不入的规矩,方某明白的很,只是不知犯了其中哪一条呢?”
小姑娘嗤之以鼻:“当头第一条就犯了,你还敢问?”
方舞榭强自按捺怒气:“这就怪了,方某自问虽不是什么潘安再世,相貌倒也堂堂,沈姑娘就算瞧不上,也不必拿这条做挡箭牌吧?”
小姑娘嘻嘻笑道:“方先生,非也非也,我家姑娘说的是,相貌猥琐者不得入内,可不是相貌丑陋者不得入内——”
一言既出,众人哈哈大笑,方舞榭面上再也搁不住,一跺脚,转身就要离去。
“慢着!身份被喊破还想走?”小姑娘的脸色沉了下来:“老规矩办事,有谁杀了姓方的,进来见我家姑娘。”
停云剑客方舞榭,在江南武林之中实在非同小可,昔年一人独剑力挑黄山,点苍两大剑派,一夜之间名闻天下——他何曾受过这等窝囊气?冷笑一声:“有胆子的只管上来吧!”
在场众人面面相觑,他们心下也在掂量,江湖上并没有几个浪得虚名之辈,方舞榭绝迹江湖近十年,剑术自然精进,又有谁自问一定胜得过他?即便是胜得过他,在众人面前杀人换取一个进门的机会,实在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等等!”刚才急冲冲问话的少年眼看方舞榭要走远,忽然一声大喊——也不见这少年如何动弹,只是长腿一迈就闪到了方舞榭之前,不少人当即惊呼了一声。
方舞榭冷笑:“小子,你刚才说,你还不满十五岁?”
少年点头,唇角一圈绒毛还是淡淡的黄色,显然初出茅庐,还没打过几场硬仗。
方舞榭忍无可忍,“反正不过十五,死了也不算成人,方某今日成全了你这小子!”
说罢,右手一抖,折扇哗啦展开,九把泛着蓝光的短剑印成九宫之数,竟然将那少年从头到脚罩了个严严实实。少年背后就是墙壁,根本避无可避,旁观几个人想要出手相救,已是不及。
只是漫天的剑光忽然消失不见,停云剑客方舞榭已经缓缓倒在地上,九把剑从半空中落了下来——他的胸口,赫然印着一个脚印,少年依旧好端端地站在那里,脸上犹自是淳朴羞涩的神情,却连靴子上的灰尘也没有落下来。
好快的腿法,好狠的腿法,哪里像是一个十四岁少年施展出来的?
少年匆匆跑到一个头戴斗笠的黑衣男子身边:“爹,爹,我赢了。”
男子一言不发,好像什么都没有看见一样。
圆脸少女微微一笑:“既然令公子杀了姓方的,这位先生,请进吧。”
黑衣男子略一迟疑,迈步走入——众人这才看见,他的黑袍之下,竟然是一只木脚。
“等等!”人群里,一个老者忽然喝道:“阁下莫非是昆仑山的凌先生?”
黑衣人身影一顿,未曾转身。
老者却又喃喃自语:“不可能……这世上又有什么人能砍下凌寒初的腿?”
“哼”,黑衣人冷笑:“你既然看出来我儿子的路数,又何必惺惺作态?”
这下,才真是惊天动地的消息。
昆仑山凌寒初三十年前自创奔日腿法,二十年前就已经无敌于江湖,早已是传说中的人物,寻常人就算想见他一面也是求之不得,何况和他过手?更惶论斩下他的腿了。
小姑娘却叹了口气:“凌前辈果然孤傲,明知喝破身份进不了沽义山庄,还是一口应了下来。唉,不过就算是小女子也想知道,究竟什么人能胜得过凌前辈?”
凌寒初沉默半晌,还是答道:“老夫的腿,是我自己砍下来的。”
小姑娘大吃一惊:“什么?”
凌寒初低头:“我和别人比试腿法,有言在先,若是输了,就自断一腿——”
这话就更加骇人听闻了,凌寒初虽然名震天下,但是江湖之大,总有几个尘外高人胜得过他,但是若说在腿法上被人胜过,实在没有人可以相信。
少年急道:“爹,都是你,那个人明明也受伤了,你偏偏放过他!”
凌寒初怒斥:“不得胡说,他武功人品,老夫心服口服,他若不是怕我难堪,最后也不必受我那一腿,只是凌寒初言重如山,岂是可以自欺欺人的?”
众人暗自钦佩不已,江湖比武赌命也是常事,但是能让旁人输了一条腿还不吐怨言,实在难得。
小姑娘悠悠叹了口气:“只是不知道那是何方神圣,我倒想见上一见。”
远远的,一个人纵声朗笑,缓缓踱步而来:“小妹妹,那个人么,长得是风流倜傥,衣着素来很有品味,连芝麻大的小官也不是,今年二十七岁,尚未婚配,更不用说纳妾了。”说着,他已经缓缓走到小姑娘面前,嬉皮笑脸道:“如今不早不晚,沈姑娘起床了,我也起床了;我保证她一见我心情就大好。”说罢,自顾自向前走去。
小姑娘急道:“不许再往前走,擅入者死——”
那年轻人已回头对凌寒初笑道:“凌兄,久违了。”
凌寒初又好气,又好笑,伸手将斗笠摘下,露出一张冰冷肃穆的面庞,嘴角浮出一丝微笑:“苏旷,你就不能正经一次么?”
苏旷看了看地上方舞榭的尸体,眉梢一扬,忽然一脚踢开大门,喝道:“沈姑娘,你七七八八不嫌麻烦?出来,出来——”
大门訇然中开,一个白衣女子手握一束海棠枝,面如寒霜:“大胆!”
苏旷耸耸肩:“姑娘,做人要讲信用,你家牌坊写着擅入者死,又没写开门者死,我老老实实站在这儿,又没打算进去,姑娘何必那么不开心?”
说着,他走过去,拍了拍那个圆脸小姑娘的脸蛋:“不过说真的,小妹妹,你天天逼人杀人,不觉得累么?
圆脸小女孩甜甜笑:“杀人那么恶心的事情,我当然不会做,不过看着别人杀人,就有意思多了。”
苏旷淡淡道:“方舞榭做错了什么事情?非杀他不可?”后面半句,竟然有了森森之意。
凌寒初一惊,低声提醒道:“苏旷,你见沈南枝,是要打架的么?”
苏旷微笑:“本来是有点,有点……那个别的事,不过现在我改主意了。”
小姑娘瞪着他,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眼:“你的左手断了?”
苏旷哀叹:“往事不堪回首。”
小姑娘一字字道:“你既然来沽义山庄,自然就是求我家姑娘替你装一只假手了?”
苏旷眼珠一转:“八九不离十吧。”
小姑娘立即跳了起来,一手指着他鼻子骂:“你懂不懂你是来求人的?你懂不懂求人有求人的规矩?哪儿轮得着你先踢我们家门后骂我们家人?你算哪根葱?”
苏旷歪着头,笑嘻嘻地,也一字字问:“我再问一遍,方舞榭做错了什么事情?非杀他不可?”
门后的白衣女子一声叹息:“方舞榭上黄山比武之时,是败在黄山剑派掌门丹松子手下,后来把酒言欢之时又施以暗算,为防报复,将丹松子一门上下屠戮一尽,这也罢了,他为灭口,连黄山峰上药农猎户也一并除去,我说他面容猥琐,就是这个缘故,不知苏先生满意不满意呢?”
苏旷沉吟:“证据呢?”
小姑娘怒道:“你他妈捕快啊?”
苏旷点点头:“巧了,我还真挂了个捕快的名分,这几年虽然没干什么活,不过每月领了一两二钱银子,今天正好重操旧业。”
白衣女子冷冷道:“有没有证据,我不必向苏先生解释,请回吧。”
苏旷哼了一声:“我和你家小姐说话,你多什么嘴?”说着又笑嘻嘻地看着圆脸小姑娘:“沈姑娘,你说对不对?”
圆脸小姑娘用力瞪着眼睛,半天才对着苏旷点了点头:“好眼力。”
说罢立即对着一众云里雾里的江湖客喊道:“今天没有名额了,都走都走,明儿请早!”
苏旷和凌寒初相对大笑——天下最神秘的沈家二小姐,居然是个胖乎乎圆滚滚的可爱小姑娘,天天坐在大门口迎来送往,实在也是一大奇闻。
沈南枝用力跺着脚:“你还真有那么点意思……好,好极了,好久没见你这么有趣的客人了,请。”
苏旷连忙对凌寒初点头:“凌兄请。”
“苏兄请。”
“不敢不敢,凌兄在此哪有小弟放肆的去处?还是凌兄先请。”
沈南枝看着他们一唱一和旁若无人地走进沽义山庄,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脸蛋上的酒窝深深凹陷下去,分外可爱诱人。
……
沈南枝蹲在一张宽宽大大的太师椅上,忍不住骂道:“笑笑笑,你笑够了没有?有什么可笑?”
苏旷笑得前仰后合:“据说,傲来国花果山上有一块大石头,哈哈哈哈。”
沈南枝皱眉:“嗯?”
苏旷继续笑:“有一天,石头忽然裂开,蹦出一个石猴,蹲在山顶上——”
沈南枝叫:“你骂我是猴子?”
苏旷继续笑:“不敢不敢,哪有这么胖乎乎的猴子。”
奉茶的似雪也忍不住掩口胡卢。
苏旷挤挤眼:“不过,沈姑娘,按照江湖传闻,你好像成名也许久了,怎么……”
沈南枝没好气:“老娘长得青春可爱,不行啊?”
“行,当然行……”苏旷眉开眼笑:“方舞榭的事情,算我误会沈姑娘了,没想到姑娘还真有几分古道热肠。”
沈南枝用力一拍桌子:“你到底要不要我帮你装左手?我可告诉你,就你那只破手,天下除了姑奶奶我,可没人伺候得了。”
苏旷喝了口茶:“好茶……只是,沈姑娘,我什么时候说要你帮我换手了?我是想请姑娘替凌兄做一只义足。”他放下茶盏,深深一躬:“苏某感激不尽。”
凌寒初一愣,看了看苏旷。
沈南枝摆足架子:“我的规矩你该知道?要我出手,自然要有东西来换。”
“早有耳闻。”苏旷从包袱里取出一方烫金礼盒:“京城五福斋全套点心,沈姑娘笑纳。”
沈南枝一笑:“点……点心?你拿点心换我的手艺?你知不知道别人送得是什么?”
苏旷不以为然:“昔年杨玉环倾城倾国,唐皇也不过是千里送荔枝罢了,我五天六夜不眠不休送来姑娘最喜欢的东西,大概也抵得过了吧?”
沈南枝皱皱眉:“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五福斋的点心?”
苏旷抬头看天:“身为天下第一名捕的得意弟子,职业素养总是有的。”
“有意思……有意思……”沈南枝缓缓笑了起来,本来就是胖乎乎的脸庞,一笑起来,眼睛更是眯成一条缝,她从袖子里抽出一份拜贴,慢慢推到苏旷面前:“你们果然有意思。”
苏旷一惊,回头道:“凌兄,你——”
拜贴上写着龙飞凤舞的一行大字:昆仑山镇山之宝千年灵芝一本,求取苏旷左手一只。
那少年急忙叫:“爹,你怎么?”
凌寒初连忙低头品了口茶,淡淡道:“我只是觉得你这样的年轻人,太过可惜了而已。”
两个人千里迢迢赶到武夷山,居然都是为了昔日的对手而已。
沈南枝用力一拍桌子:“好,好礼物,你们两个的礼物我一并收了,破例一次,倒也值得!”
苏旷站起身,恭恭敬敬道:“多谢沈姑娘。”
沈南枝跳下椅子:“废话少说,你们跟我来。”
一旦将那些瓶瓶罐罐,钩钩铲铲摆上台面,沈南枝立即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好像肉嘟嘟的脸蛋忽然焕发出不可一世的神采。
苏旷甚至忍不住屏住呼吸,生怕打扰了沈南枝的检查和思索。
“凌先生义足大致没有问题,虽然不可能回复如初,但我保证奔日腿不受什么影响就是。但是苏旷,你要明白,手和脚不同,单凭肌肉的控制,无论如何也无法回复五指的灵活与力度,就算是大罗金仙,也不可能真的做一只手还你。”沈南枝反反复复看着苏旷的断腕,郑重道:“你可以试试在左腕上安一只钩子或者一个机关什么的,行走江湖,也方便得多。”
“切。”苏旷撇撇嘴:“钩子?万一方便的时候勾到了怎么办?再说我还没娶媳妇,弄得凶神恶煞一般,谁家姑娘愿意嫁我。”
沈南枝无语了,“好,好,那你的意思,宁可装一只没用的手做摆设?”
苏旷笑了:“沈姑娘你不必那么费心,马马虎虎装只手充充门面就好,只要旁人提起我时,不总是说‘那个断了手的男人’,苏某就谢天谢地了。”
沈南枝从没见过要求如此之低的客人,她无可奈何点头:“好吧,一个月。”
“一个月?”苏旷起身:“一个月后,我再来山庄拜会。”
沈南枝急道:“等等,你怎么能走?这一个月里要反复调试才能配合你的手腕——你以为我做的是手套?”
苏旷勉强笑了笑,拍了拍她的面颊:“我信得过你。”说着又低声道:“不过我怎么也不信你有二十多岁……丫头,你一定撒谎了。”
“苏旷!站住!”沈南枝眼看苏旷大踏步离开山庄,怎么喊也停不下来,只气得连连顿足:“你,你把我沽义山庄当成什么?”
凌寒初却在一旁皱眉道:“奇怪,苏旷走得这么急,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不成?”
沈南枝一手托着下巴,一手轻轻把玩着一把铁钳,眨了眨眼睛,若有所思……
第二章 东篱把酒黄昏后
东篱把酒黄昏后,
有暗香盈袖。
莫道不销魂,
帘卷西风,
人比黄花瘦。
暗香盈袖沈东篱,绝对是近年江湖上最富盛名的杀手,在苏旷还拥有一份正当捕快职业的时候,师父就曾经告诫过他,在任何情况下,不要动那个人。
沈东篱只接一种活,那就是追杀其他的杀手,这比普通的生意实在刺激太多。
早在没出塞之前,苏旷就已经听说过这个人,而且不幸的是,他终究还是忍不住去招惹了他——苏旷认为,一个捕快如果有不敢碰的对象,无疑是比死还难受的耻辱。
他输了,输得无话可说,但是沈东篱也曾赞许过,说他是十年来第一个从自己剑下活着走出去的人。
苏旷不仅活着走了出去,还多了个朋友。
谁也说不清为什么,苏旷天生就有一种交朋友的本事,甚至说,是本能。
此刻,苏旷在马背上愉快地微笑——如果有一天,他在女人堆里也这么受欢迎,多好。
可惜微笑很快就变成了沉默,三年了,从那个苍茫寒冷的地方回来,已经三年了,他苦练腿法和轻功,将全部心力都寄托在武学上,上天并没有辜负他,他做得很是成功,只是那又如何?他不再是捕快,却也不是浪子,他没有家没有父母,心爱的女人随着那只黄金的凤凰飞向远方,他一无所有。只是一无所有似乎也没什么不好,无牵无挂地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应该也是一种自由和幸福吧?
这样开解着自己,苏旷很快又开心起来,太阳升了起来,力量从胸膛涌起,与天地呼应,苏旷仰起头,哈哈一笑。
“江湖险恶,我真是想不明白,你一个人怎么傻笑得出来。”远处,黎明中,有一道黑影笔立如刀,淡淡道。
苏旷勒住马:“江湖很险恶吗?我怎么不知道?”
那个人摇了摇头,逆着光向苏旷走来,初升的朝阳勾勒出金色轮廓,双眼隐藏在阴影之下,显得无比深邃,那人静静说:“你还是一点基本的常识也没有,你一直正对着阳光,如果我现在出手,你的反应一定比我慢,慢就是死。”
苏旷跳下马:“大好人生我还没享受完呢,弄那么紧张,一点乐趣也没有……沈东篱,我见你妹妹啦,嘿嘿,小妮子真可爱,忍不住想要摸摸——”
沈东篱掌中寒光一闪,剑尖已经抵住苏旷喉头,冷冷道:“你少打我妹妹主意。”
“年轻人真冲动”,苏旷低头照了照霜明雪亮的剑刃,顺手理了理散乱的头发,又歪着脑袋照照侧面:“旅途劳顿,果然憔悴了不少,诶,举高点儿,我看不清了。”
沈东篱一脸没好气,还剑入鞘。
苏旷随手拍了拍他肩膀:“天天站得像望夫石一样,累不累?啧啧,大男人搞这么香,你不是有狐臭吧?”
沈东篱负手道:“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你这种人俗人,自然是不懂风雅的。”
“你没毛病吧?”苏旷摸摸沈东篱的额头:“真以为啃两朵菊花,连放屁都是香的?”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沈东篱终于板不住脸,一拳打在他肚子上,自己也忍不住笑道:“难怪没有女人愿意和你这种人在一起。”
“嗤,好像你身边红粉无数一样。”苏旷最恨别人哪壶不开提哪壶,“说,到底出了什么事,千里迢迢要我过来?”
沈东篱沉吟道:“你还记得不记得,你有一个亲生兄弟也叫苏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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