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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森林

_6 蔡智恒(现代)
她也常到我研究室,打打计算机,跟其它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苇庭的背影。
14
升上研二,开始感受到写论文的压力。
但我跟苇庭的相处,丝毫不受影响,每周二的垒球也照打。
我们在同一间学校念书,又都住在学校附近,相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反而是彼此之间如果碰到要赶报告之类的事,才会刻意选择独处。
我知道苇庭喜欢浪漫,因此尽可能以我所认知的浪漫方式对待她。
不过只要我意识到正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便会出状况。
比方说,我将一朵玫瑰藏进袖子里,打算突然变出来给她一个惊喜时,
花却压烂了,而我的手肘也被玫瑰的刺划伤。
共撑一把伞漫步雨中,但风太大以致雨伞开了花,反而淋了一身狼狈。
冬夜在山上看星星时,我脱掉外套,跟她一人各穿起一条袖子避寒,
但外套太小,我们挤得透不过气,想脱掉时却把外套撑破。
我买了一个冰淇淋蛋糕帮她庆生,但冰箱强度不够,蛋糕都化了。
蛋糕上用奶油写成的可爱的苇庭,爱字已模糊,看起来像可怜的苇庭。
情人节当晚我带她去一家看起来很高级的餐厅吃饭,服务生说:
「我们客满了。请问有订位吗?」
『还要订位吗?』我说。
服务生的表情变得非常奇怪,脸上好像冒出三条斜线。
他应该是很惊讶我竟然连「情人节要订位」这种基本常识都没有。
虽然苇庭总是以笑容化解我的尴尬,但我还是会有做错事的感觉。
「没关系,你毕竟是选孔雀的人。」她总是这么说。
我越想摆脱选孔雀的形象,这种形象却在她心里越加根深蒂固。
我不曾吻她,顶多只是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或是轻轻拥抱她。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觉得那几乎是一种亵渎。
就像我如果走进旅馆的房间,看到铺得平整又洗得洁白的床单时,
便会觉得躺上去把这张床弄皱是一种亵渎。
我有病,这我知道,而且病得不轻。
所以每当看见她的漂亮脸蛋扬起甜美笑容时,我便不敢造次。
倒是有次打垒球时,准备接高飞球却被刺眼的阳光干扰,球打中额头。
所有人都笑我笨,只有她抚摸着我的额头,轻轻吹了几口气后,
趁大家不注意时亲了一下。
从此我开始矛盾,既舍不得她被球打中,又希望她也被球打中,
这样我便能亲她一下。
我常会幻想我跟苇庭的未来,幻想跟她以后共同生活的日子。
彷佛可以听到我在礼堂内对着穿白纱的她说出:我愿意;
也彷佛可以看到她在厨房切菜时回头看着我的笑脸。
也许会生几个小孩,看着小孩一点点长大,终于会开口叫我们爸妈。
不过我不敢吻她又该怎么生小孩呢?
没关系,这是技术性问题,我一定会克服的。
苇庭曾问我:梦想中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每天都可以看到妳的甜美笑容。』我说,『这就是我的梦』。
「才不是呢。」她笑了笑,「你是选孔雀的人,不可能会这么浪漫。」
『我是说真的。』
「是吗?」她一脸狐疑,「如果你现在做一件浪漫的事,我就相信。」
我绞尽脑汁想了很久,想到的事都与浪漫沾不上边,只好说:
『我们现在往西走,途中碰到的第一家电影院,就进去看电影。』
「可是你待会还有课,不是吗?」
『不管了。』
「你要逃课?」苇庭睁大了眼睛。
我点点头,然后问:『这样算浪漫吗?』
「嗯。」她笑了笑,「就算吧。」
我载着苇庭一路往西,十五分钟后经过电影院,立刻停下车。
牵着她的手走进电影院,发现上映的是恐怖片。
片名叫:我的爱人是只鬼。
我相信苇庭一定不会认为看恐怖片是件浪漫的事,
所以我不知道她是否相信我的梦就是每天都可以看到她的甜美笑容?
但对我而言,那确实是我的梦想,它是否浪漫并不重要。
15
苇庭是个好女孩,我深深觉得能跟她在一起是老天的眷顾。
因此我很珍惜她,想尽办法让她脸上时时洋溢着甜美的笑容。
她是个很容易因为一些小事情而开心的人,取悦她并不难。
苇庭的脾气也很好,即使我迟到20分钟,她也只是笑着敲敲我的头。
我只看过一次她生气的表情,只有一次。
那是夏天刚来临的时候。
我停在路口等红灯,眼睛四处闲晃时,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她距离我应该至少还有30公尺,但我很确定,她是刘玮亭。
毕竟我太习惯看着她从远处走近我的身影。
我心跳加速,全身的肌肤瞬间感到紧张。
她越来越靠近,只剩下约10公尺时,我又看到她的眼神。
她的眼神依然空洞,彷佛再多的东西都填不满。
不知道是因为心虚、害怕,还是不忍,我立刻低下头不去看她。
再抬起头时,只能看见她的背影。
望着她越走越远,而跟她在一起时的往事却越来越清晰。
直到后面的车子猛按喇叭,我才惊醒,赶紧离开那个路口。
『妳知道……』我一看见苇庭便吞吞吐吐,最后鼓起勇气问:
『刘玮亭现在在哪里吗?』
「嗯?」她似乎听不太懂。
『妳的学妹,刘玮亭。』
「哦。」苇庭应了一声,淡淡地说:「去年她考上台大的研究所。」
『可是我刚刚好像看见她了。』
「那很好呀。」
『如果她考上台大,人应该在台北,我怎么会在台南遇见她呢?』
「我怎么知道。」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这需要大惊小怪吗?」苇庭说,「即使她考上台大的研究所,她还是
可以出现在大学的母校附近吧。就像你是成大的学生,难道就不能
出现在台北街头吗?」
我听出苇庭的语气不善,赶紧说了声对不起。
她没反应,过了一会才说:「为什么你这么关心她?」
『不。』我赶紧摇手否认,『只是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而已。』
「我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苇庭叹口气说:「她应该过得还好吧。」
『希望如此。』我也叹口气。
苇庭看了我一眼,就不再说话了。
从那天以后,我知道在苇庭面前提起刘玮亭是大忌;
但也从那天以后,我又常常想起刘玮亭的眼神。
毕业时节又来到,这次我和苇庭即将从研究所毕业。
苇庭毕业后要到台北工作,而我则决定要留在台南继续念博士班。
搬离研究生宿舍前,刻意跟机械系室友聊聊。
平常没什么机会聊天,彼此几乎都是以研究室为家的人。
我想同住一间寝室两年,也算有缘。
「我突然想到一个心理测验,想问问你。」他笑着说,
「你在森林里养了好几种动物,马、牛、羊、老虎和孔雀。如果有天
你必须离开森林,而且只能带一种动物离开,你会带哪种动物?」
『孔雀。』我回答。
他瞪大眼睛,上上下下打量我后,恍然大悟说:
「你就是那个选孔雀的人!」
『喔?』
「我们一起上过课,性格心理学。」他说,「难怪我老觉得看过你。」
我笑了笑,也觉得恍然大悟。
『你选什么?』我问。
「我选牛。」他说,「只有牛能确保我离开森林后,还能自耕自足。」
『你确实像选牛的人。』我笑了笑,又问:『那你毕业后有何打算?』
「到竹科当工程师。」他回答。
『然后呢?』
「还没仔细想过,只知道要努力工作,让自己越爬越高。你呢?」
『念博士班。』我说。
他似乎很惊讶,楞了半天后终于下了结论: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
连他都这么说,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16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
由建筑的样式和材料看来,应该是四十年左右的老房子。
这房子在很深的巷弄里,有两层楼,占地并不大。
楼下有间套房,还有客厅和厨房;楼上也有个房间,房间外有个浴室。
房子周围有大约一米五高的围墙,围成的小院子内种了些花草。
这房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楼梯并不在室内,而是在院子旁围墙边。
楼梯是混凝土做的,表面没做任何处理,保留了粗犷的味道。
经过长年风吹日晒雨淋,显得斑驳而破旧,有些角落还长了一点青苔。
屋主把楼下的房间稍微清理一下,然后把所有杂物堆在楼上的房间。
因此他虽然把整个房子租给我,但只算我楼下房间的房租。
房租便宜得很,我觉得很幸运;唯一的缺点是楼上看起来有些阴森。
不过这没关系,我考虑把它借给电影公司当作拍恐怖片时的场景。
苇庭在我搬进这里后的第三天,离开台南,到台北工作。
她走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过日子?
不知道该吃什么、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入睡;
更不知道该如何不想起她。
相聚的时间突然变得珍贵,我开始后悔不够珍惜以前的每次相聚。
我空闲的时间比较弹性,星期三或星期四都有可能;
但她空闲的时间一定是假日,而且假日不一定空闲。
刚开始分离时,我大约每两个星期上台北找她。
我们会一起吃个饭、逛逛街、看场电影、出去走走。
后来这种时间间距慢慢拉长,变成一个月,甚至更久。
如果你每天看着一棵树,即使连续看了一年,可能也看不见树的变化。
但如果你每10天或是每个月才看一次树,你可能会发觉:
树干粗了、树枝长了或弯了、叶子多了而且颜色变深了。
我每次看见苇庭时,都有这种感觉。
甚至有时候,我会觉得这棵树已经变得陌生。
有次我到台北找她,那天下着雨,打算出去走走的念头只好作罢。
我们在一家意大利面餐厅吃饭,餐厅内几乎不亮灯只在餐桌上点蜡烛。
苇庭一定会认为很浪漫,但我觉得点那么多蜡烛只会让空气变糟而已。
微弱的火光中,她显得娇艳,有一种我以前从没看过的美。
离开餐厅后,我撑起她的伞,她的伞有些小,于是我们靠得很紧。
我很讶异她似乎变高了,低头一看,才发现她踩了双高跟鞋。
可能是她穿高跟鞋的关系,我已经不容易掌握她走路的速度,
只得快一阵慢一阵地走,配合她的步伐。
以前在台南时,别说是步伐了,我们甚至连呼吸的频率都相当一致。
我们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是在巷弄间随处走走。
记得第一次跟她吃饭时,饭后也是这般漫无目的乱走。
『说真的。』我想起那时的对白,便停下脚步说:『我们要去哪里?』
苇庭停下脚步转头看着我,似乎也忆起当时的情景。
「说真的。」她笑着说,「我也不知道。」
我也笑了起来。
在那短暂的一分钟内,我们同时回到过去。
「我们要去哪里?」苇庭说,「我不知道。」
『嗯?』
「我们要去哪里?」她又说,「我不知道。」
正想问她为什么重复两次自问自答时,她却怔怔地流下泪来。
我右手把伞撑高,左手环抱着她,轻拍她的肩膀。
「你该走了。」
她停止哭泣,轻轻推开我,然后用手擦了擦脸颊,勉强挤出笑容。
上了出租车,隔着紧闭的车窗跟她挥挥手。
车子动了,她也往前走,那是她回去的方向。
车子在雨中的车阵走走停停,有时甚至比她走路的速度还慢。
我望着窗外,有一种说不出的孤单。
然后又看见苇庭。
她并没有看见我,只是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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