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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外传·七夜 》作者:裟椤双树

_8 裟椤双树(现代)
  他以为她早不记得这段对话,就算记得,也没有放在心里。
  看着脖子上翠绿通透的玉佛,方岳的心突然莫名地矛盾起来。
  不要睡太晚,不要总吃没有营养的东西,要多吃些水果,无谓的人不要去多计较,自己问心无愧就好。路上,罗影不厌其烦地叮嘱他。
  机场里,罗影笑着跟他挥手。
  方岳面无表情地站在后面,看到她轻松无比的背影,却没看到她红了的眼眶。
4
  两年之中,方岳与罗影相聚的日子,加起来不过三十天。
  每次都是罗影来到他的城市,然后不厌其烦的收拾乱七八糟的房间,买回红枣和雪梨熬汤给他喝。
  看着她的身影,方岳突然觉得有点烦躁了,虽然这念头很快被他压了下去。
  为什么她每次都要穿那些不好看的衣服,为什么她不能像那些他所认识的别的女人一样,把自己打扮得有女人味一些,为什么她只会反复叮嘱自己要注意健康这些可有可无的话。
  她除了会写一些东西,会帮自己改一下稿子,会安慰一下人,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出色的地方。
  罗影在他心目中的光环,随着时间的流失,越来越黯淡。
  三个月前,不可一世的副总终于因为一个不可弥补的错误,被大老板踢出了杂志社,而一直按兵不动、兢兢业业的方岳,在作出一系列出色策划之后,理所当然被本就赏识他的大老板提成了副主编。
  这一次质的飞跃,让他身边所有曾排挤过他的同事收起了所有不良的企图。纷纷对他换上一副笑逐颜开的模样。
  方岳对他们的转变,面带微笑,心存蔑视,不过只要他们明白如今的形势,不要跟自己乱来,也不必同他们一般计较了。
  这时的方岳,隐约有了些春风得意的意思。
  随着职位的上升,他接触的形形色色的人也越来越多,作为一本时尚杂志的副主编,免不了出入那些衣香鬓影、花团锦簇的场面。见的人,尤其是女人越多,方岳的眼睛就越迷乱。这个圈子里的女人,几人不是修饰精致的美人,看得人心旌摇荡。
  回到空荡荡的家中,方岳解开领带,手指无意触到脖子上的玉佛,罗影的笑脸突然晃过面前。
  那丫头不止一次问过他,能不能到她的城市去工作,如果她没有年迈的外婆要照顾,她会放弃一切到方岳身边,结束这种天各一方的生活。
  说这话的时候,罗影是小心翼翼的,一如当初方岳对她的小心翼翼一般。
  对方岳来说,他孤身一人,没有照顾亲人的牵绊,不论在哪个城市生活都是一样的,他也知道,如果要跟罗影生活在一起,他们两人之中,势必有一个要放弃现在的生活。
  他也曾想过到罗影身边去。不过,那是在许久前,他郁郁不得志的时候。
  到了现在,他的事业已经出现了转机,要他为了罗影而放弃,似乎不太可能。每次想到这个问题,他就纠结于自己的矛盾。面对罗影,他说不出分手,可是在最初的热情过去之后,他同样无法忍受这种回到家中却孤单一人,有一个所谓女友,去在千里之外的生活。以他现在的资本,要找一个近在身边的女人,不是难事。可一想到当初对罗影的承诺,他又犹疑不决。
  这时,MSN上,罗影的对话框跳了出来:“你那边天气越来热了,注意多喝凉的东西。上次寄给你的夏桑菊,一定要喝啊!每天喝!”
  说完,又是一个方岳再熟悉不过的笑脸表情。
  看着桌上堆着的一大包罗影寄来的药品,他突然有些厌烦,他想要的,根本不是这些可有可无的东西。
  “嗯。”隔了许久,他敲了一个字给她。
  其实,连这一个字他都不想敲。他越来越不愿同她说话。
  另一个对话框跳了出来,那是一个叫绿衣的女子,是他前几天参加一个时装发布会时遇到的模特。
  见到她来找自己,方岳顿时有了精神。迅速关掉罗影的窗口,一门心思地同绿衣聊起来。
  方岳长得不错,又身兼CHARMING杂志副主编的职位,出口成章,要吸引女人很容易。
  在那之后,他MSN名单上的女人越来越多,而罗影,渐渐被他搁置在最深的角落。
  有时候,他会有一点歉疚,在看到立在书桌上,那个用矿泉水瓶子剪成的“笔筒”时。这个东西,是罗影做的,在她收拾他乱得一塌糊涂的书桌时,一边唠叨他不要总乱扔东西,一边帮他把散落在桌上的笔和硬币整齐地放进瓶子里。
  可是,一想到绿衣这类让人如染毒般放不下的女子,他那小小的歉疚,转眼消失于同她们暧昧的乐趣里。
  当然,这一切罗影是不知道的,他也不打算让她知道。对罗影,他已经搞不清楚是怎样的态度,索性就这样吧,只要她不问,自己就不说,就让时间这样过去,也许有一天,她自己会明白。自己会离开。
  就这样,在不断的自我矛盾中,方岳把罗影屏蔽了,再不主动找她说话,没有电话没有短信,冷处理是他不是办法的办法。
  然而,罗影似乎并不能理解他的“苦心”,依然没心没肺,三不五时在MSN上朝他调皮眨眼睛,然后很高兴地跟他汇报前天救了一只流浪猫,昨天去剪了一个新刘海之类的事。
  起初他还回个“好”、“嗯”之类的话,到后来烦了,终于在有天晚上对她说出了“一切都是我的向题,你很好,你没有任何错误,但请不要跟我说话,等我主动来找你好吗?”
  说完这句话,他有片刻的内疚,但转瞬即逝。
  现在的罗影,于他已经是一个负担,如果她曾是自己的救命稻草,那么她现在的浮力已经不够了。该放开她了吗?
  这个晚上,方岳带着复杂的心情,躺到了床上。
  当夜,下起了这城市数十年不遇的大暴雨,雨点敲在窗户上砰砰直响,像无数双大手,在用力拍打。
  因为喝过酒,方岳睡的比平时更沉,外面的糟糕天气并没有影响到他。
  只在恍惚间,他觉得耳边似有一声炸裂般的响动,震得脑子“嗡嗡”作响,然后胸前又有一阵灼人的热气扩散而出,之后,四周陷人死一般的静寂。他的双眼,被一种无形的压力压住,无法睁开,身体也无法动弹,仿佛陷入一场最深的梦魇……
  天亮后,他睁开眼,发现质量不错的窗户,被全部打得粉碎,甚至连窗框都被某种力量撞击成了向内扩开的变形模样。
  再看地上,除了一地的碎玻璃之外,还有几个形状奇怪的黑印,像脚印,又像是被火烧过的痕迹。
  方岳下意识摸了摸脖子上的玉佛,发现原本碧绿如水的它,竟然褪去了颜色,变得一片苍白。
  这是怎么了?方岳心里突然蹿过一丝T不安,没来由地觉得,好像失去了什么。
  也许是昨夜打雷闪电,自己的窗户被炸雷击中了吧。他定了定神,这么安慰着自己。
  至于那块变了颜色的玉佛,此刻就像世上最寒的冰,贴在他的身上,让他寒入骨髓。
  他赶紧摘下玉佛,把它塞进了抽屉的最里面。
  过了几天,报纸上报道了一则新闻,说是本市锦华区一民居内发生爆炸,原因不明,屋内居住的一家三口下落不明,现场有血迹,却未发现尸体。
5
  那一夜的事,他没有对任何人提起。那种惴惴不安的感觉。在回到现实之后,渐渐消失。
  之后的日子,他依然过得顺风顺水,跟各路红颜知己仍旧和谐一片。
  今夜,历来嗜睡的方岳却在一场人影瞳瞳的奇怪梦境里醒来,是那双藏在众多女人脸孔后的眼睛,那道熟悉的、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的目光,让他赫然睁开双眼。
  罗影……他在一片黑暗里默念着她的名字,心上像被一件钝器猛撞了一下。
  奇怪的感觉。
  他翻身起床,打开电脑,又回到MSN上,发现罗影的头像居然还亮着,在一片灰色中分外惹眼。
  此刻,已是凌晨三点半。
  “你在干什么?”他忍不住发给她这句话。
  一个瞪眼惊讶的表情回了过来。
  “不要再给我表情了,说话!”
  一个笑脸回了过来,对方依然不说话。
  方岳怒了,“啪”地关了显示器,回到床上继续睡觉。
  她在用自己的方式发泄对他的不满么?方岳这么想着。一定是的,那个家伙,那么孩子气,一定是在为之前自己要她不要跟自己说话的的事记恨着。
  也罢,要发脾气就让她发吧,谁在乎。
  这么想着,方岳翻过身。很快睡着了。
  一周之后,方岳失业了。
  大老板的资金出了问题,为了尽快套现,他把杂志社卖给了别人。
  新老板很铁血,更有自己的心腹,作为前朝臣子,在新老板果断的宣布下,收拾东西走人。
  这是方岳没有想到的,从高处突然跌下的感觉,震得他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
  脑子里似是充满浓雾,带着一身麻木,方岳在夜幕中回到了家。
  把东西扔到一边,他习惯性地坐到电脑前。
  MSN上的红颜知己没几个在线,今天是周末,她们应该去了热闹的PARTY吧。看到绿衣在线,方岳马上跟她打了招呼,正预备跟她倾诉自己肚里的苦水时,绿衣冷冷回了他一句:“抱歉我很忙,你现在没有工作了,还是多想想看以后的日子吧。再见。”
  绿衣是他今天遇到的第二个“意料之外”。
  网络时代,信息就是快,中午丢了工作的事,到晚上便人尽皆知。
  方岳苦笑,没有了时尚杂志副主编的职权,他无法再为绿衣安排专访,提高她的人气,她不念及自己曾帮她的点滴,总该还有些普通朋友的情分吧。
  可是,没有,绿衣的头像很快就灰了,方岳不知道是她已下线,还是她已经把自己给阻止删除了。
  这个夜晚,过得特别漫长。
  方岳怔怔地盯着显示器,目光又一次落在了那个唯一亮起的,名叫“罗影”的头像上。
  只有她,一直不曾离开过。
  一种逝去巳久的感觉如潮水般复生,方岳迫不及待地点开对话框,就像两年前初识她一般,小心翼翼地把自己遇到的一切讲给她听。
  良久,罗影回给他一个表情,不是眨眼,也不是笑脸,而是一个举着“加油”横幅的小猴子。
  就是这短短的“加油”二字,让方岳第一次红了眼眶。
  人在脆弱的时侯,旁人只言片语的鼓励,总会起到强大的作用。想到这里,方岳突然意识到,自己心底最深的一层安全感,原来一直来源于罗影,来源于她时时亮起的头像,来源于她没心没肺的笑脸,来源于她不离不弃的静守。
  方岳突然很想听到她的声音。他抓起手机拨她的电话。记得罗影说过,她没有关机的习惯,只是怕重要的人要找她却找不到。
  电话拨过去,却是机械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方岳失望地放下电话,片刻,他突然跟罗影说:“我来看你,我明天就订机票!”
  很快,一个摇头的表情传来。
  “为什么?”方岳有些急了,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我想见你!我们以前不是说过要在一起么!我来找你,我们重新开始!”
  罗影还是一个摇头的表情。
  然后,她的头像灭了。
  方岳颓然瘫在椅子上,用力抱着头,努力让自己平静。
  从来没有,如今夜一般孤独……
  方岳趴在电脑桌前,迷迷糊糊睡了一夜。
  突然,MSN熟悉的消息声从音响里扩散到他耳中,他猛地睁开眼,显示器右下角的窗口上,罗影的对话框跳了出来。
  他赶紧点开一看,数月不曾跟他说过一句话,只晓得发表情的她,居然敲了一行字——
  “你来吧,我在家等你。”
  方岳大喜过望,如同溺水的人又一次抓住了稻草。
  如果时间可以倒退,方岳希望马上收回自己曾对她说过的不该说的话,撤销所有不该对她做的事。
  也许,事情没有糟糕到自己想象的地步,起码,罗影依然在等着自己,一切,都还有重来的机会。
6
  两年了,方岳第一次去到罗影生长的城市。罗影不止一次邀他来这里,哪怕玩一个星期都好,希望他能看看自己的家是什么样子。可他总是以种种理由拒绝。
  是的,千里迢迢,劳心劳力去看一个不太重要的女人,还不如留在家里睡觉。有时候他就是这么想的,虽然他也知道这种想法很混账。
  站在那座位于市郊,外头的围墙上写着大大“拆”字的旧楼前,方岳思索着自己有没有找错地方。
  上到六楼,他按响了十二号的门铃,挂在门把上的带着铃档的粉红猪,终于让他确定自己没有走错门,那个丫头,总喜欢在自己的包包或者手机上挂这些小动物,尤其是粉红猪,是她的最爱,曾经还硬要给他挂一个在手机上,被他严词拒绝。
  想到这些往事,方岳多日不见笑容的脸上,情不自禁地有了一抹微笑。
  门开了,可站在门后的,不是罗影,而是个黑衣黑裤、披着一头长长卷发的年轻女子,长着跟罗影相似的大眼睛,只是她的眼中,没有罗影的热情,只有一层如蒙薄冰的寒意,与他漠然对视。
  “是方岳吧。”女子抢在他前头发了话,优雅地给他让开一条路,“进来吧,罗影等你很久了。”
  方岳有些纳闷,虽然他不曾到过罗影的家,但是他知道罗影一直是一个人住,她瘫痪的外婆一直住在老人康复中心。那这女的又是谁,难道是她的室友?!
  进了屋,方岳看着落满灰尘的家具和地面,心头有些怪怪的感觉。
  “罗影她……”他疑惑地看向黑衣女子,依照常理,这样的房间一看就是长时间没有住人的。尽管他清楚地看到,自己跟罗影为数不多的合照,被端端正正摆在电视柜上最显眼的位置,可他还是不敢确定,这真的是罗影的家?!
  “她在房间里。”黑衣女子指了指唯一的一间里屋,虚掩的房门上依然挂着一只粉红猪。
  方岳放下手里的行李,走到房门前,小心地推开。
  里屋的光线比外头暗了许多,因为窗帘被放下,更刻意合拢得一丝缝隙都没有。
  只有一台开着的显示器,在窗下的书桌上荧荧发亮。
  房间并不大,方岳没有在里头看到罗影。
  正要问那黑衣女子,房间里的灯却冷不丁被人掀亮了。
  待至眼睛适应了突然亮起的光线,方岳落在显示器前的目光,骤然惊诧一一
  摆在显示器前的鼠标上,一只白森森的手掌,准确说,是一只仅剩下一半大拇指、其余的手指都已断裂不见的掌骨,有些吃力地覆在鼠标上,没有借助任何外力,像有生命似的,缓缓移动着。
  方岳踉跄着后退,脚下一软,坐在了地上。
  “那就是罗影。”黑衣女子横抱着手臂,站在方岳身边,面无表情。
  “你……你说什么?”方岳身子止不住地颤抖,那只是一堆白骨,怎么可能是罗影,他仰头看着身边这个身姿修长、气质沉定的女子,“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朋友们都叫我裟椤。”女子坐到了一旁的床沿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信世上有妖怪么?如果我告诉你,我是一只活了上千年的树妖,游荡人世,找一些我感兴趣的人和事写成故事赚零花钱,然后有一天无意中做了你女朋友的邻居,你信么?”
  妖怪……方岳下意识想告诉自己,这有多么的荒谬,可眼前所见,又实在无法用常理来解释……他的脑中已是是前所未有的混乱。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沉寂半晌之后,方岳终于抓狂地大吼,“罗影呢?!她到底去了哪里!”
  女子收起浅笑,恢复了最初的漠然。
  “你眼前的断骨,便是罗影留在这世上最后的痕迹。”她冷冷道,“罗影曾经告诉我,她有一块家传的玉佛,在她还是婴孩时,有一高僧曾嘱咐她的家人,说她命中有个生死劫,必须将这块玉佛贴身佩戴,直到二十五岁方可取下,否则必有大祸。可是,在她第一次从你那里回来之后,我便没有见到她脖子上的玉佛了。呵呵。”
  玉佛……那一夜间褪去了颜色的玉佛……方岳嚅嗫着,语无伦次:“大祸……什么意思?”
  “一个月前的某夜,你可记得那场暴雨?”黑衣女子缓缓道,“世有妖物,名合口,人面彘身,隐匿地下不喜阳光,以人果腹,每二十年现世觅食,此物现世,必招大水。”
  惊怕之间,方岳听得糊涂,哆嗦着问:“这……跟罗影有什么关系?”
  “合口虽然凶猛,但终是邪物。那高僧跟罗影有缘,知她命中的生死劫与这妖物有关,只有玉佛可以替她挡这场劫数。”黑衣女子面露惋惜,“只可惜,她把这救命符给了你。可恨,那夜我不在此地,否则这姑娘也不至于……”她柳眉微皱,抿了抿嘴唇,将一丝难过逼了回去。
  食人的妖怪,褪色的玉佛,生死劫……那个如一场噩梦的雨夜在方岳的眼前越发清晰,当时那耳边的怪响,胸口发出的奇异热量,留在房间里的古怪脚印,一切一切都在向他证明一个最荒唐但又最真实的故事。
  “如果罗影没有因你的一句闲聊,而把玉佛给了你,被合口吃掉的,该是你。”黑衣女子冷睨着面色苍白的他,“那一夜发生的一切,你该知道并非噩梦一场。如果你看过你们那里三天后的报纸,就该知道那个雨夜,在你家附近的小区里,有一家三口莫名失踪。另外,若你把那天世界各地的新闻聚拢在一起,会发现在那个夜晚,莫名失踪的人远不止那一家三口。合口的数量不算多,但我们所在的每一块土地下,都有它们的踪迹,以他们自己的习惯划分好各自的领地,一旦对机成熟,便集体出动。你很走运,玉佛拼尽全力替你挡走了凶悍的合口,褪去了应有的颜色。而罗影所在的这个地方,同样也藏着祠机而动的合口,但是,她用自己的命换回了你的。褪去生命的躯壳,只剩一块无色的白骨。”
  “你……你怎么知道我们的事……你……”方岳的胸口大起大落,恐惧地看着这神态自若、有着天使样的安详、却又身藏恶魔般冷酷的女子。
  黑衣女子的嘴角一翘,轻笑:“我说过我是一只千年的树妖,如果我想知道一些事,就一定可以知道。普通人类,对我而言没有秘密。”
  说罢,她起身走到书桌前,有些入神地看着那只斑在鼠标上,呈无意识移动中的掌骨,淡然道:“当我赶回来时,罗影已经没有了,房间里,只留下这块残缺不全的掌骨。”
  她没有再多看方岳一眼,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很快,我发现这块掌骨,竟然是活的。我看着它用唯一的一截指骨,打开电脑,然后便一直覆在鼠标上,让MSN上的头像在那个早晨重新亮起。这一个月,我一直留在这里,看这块骨头究竟想做些什么……”
  她的话,让方岳像石头一样,僵在原地。
  “一块白骨在玩电脑,呵呵,也许外人想来,会觉得如此滑稽。”她转过头,直视着方岳呆滞的双眼,“许久前,晚上我偶尔会到罗影这里找她聊天,发现她总是很晚都不睡,一直开着MSN,却又不见有任何人跟她说话。我问她,她说,她怕男友要找她说话时,她不在,她最怕他有心事无法纾解,所以,总是让自己的头像亮着,如果他需要找人倾诉,第一时间就能找到她。我还见过这粗心的姑娘,在走夜路不小心摔得满身伤的时候,还坐在电脑前三天,帮她的男友修改什么策划案……我还吃过她做的饭,不好吃,她不好意思地说,她正在锻炼厨艺,等以后跟男朋友真正生活在一起之后,把他喂得胖胖的。”
  “你……她……”方岳的嘴唇已经没了血色。如今的他,连一个完整的词语都无法说出。
  “我问过一位朋友,他告诉我,情深义重,白骨亦生。”黑衣女子幽幽叹了口气,“如今你该明白,为何这段时日,跟你对话的‘罗影’只会发一些表情符号了吧。她不是只会,是只能。它只是一块附着罗影生命的残骨,没有办法在键盘上敲出字来,只能用最机械最简单的方式,用鼠标点出表情给你,起码让你知道,他还在你身边。”说着,她顿了顿,“要你过来,是我的意思。作为这整件事里的男主角,你有知情权。若再让这块生骨继续下去,这份牵挂会让罗影入不了轮回,我得帮她。”
  黑衣女子走到方岳面前,伸出手指在空中划了道弧线。
  无数张纸片,从空中纷纷扬扬落下,像去年冬天下的那场雪,
  “罗影的日记,作为遗物,该交还给你。她的外婆,我会照顾。”黑衣女子的语气平静得像在念一段最平常的对白。
  说完,她举步朝门外走去,走了两步,她又侧过脸,说:“你们人类的感情,我本不想插手。可我还是想跟你说,也许你觉得她能给你的东西太少太渺小,连那块救命的玉佛,最终也只是被你草草塞入抽屉。你这样的家伙,要怎样才能了解,她给你的,是她能给你的全部。”
  黑衣女子的声音很好听,像最精致的风铃在和风中敲击,但是,那份抹煞不去的伶俐,像一片最薄最锋利的刀刃,切进了方岳的血脉之中。
  一阵薄烟腾起,黑衣女子的身影在氤氲的空气中淡去。
  方岳的魂魄似乎已与肉体分割开来,他翕动着嘴唇,用颤抖的手拿起面前的一张张日记——
  “下个月是他生日了,一定要记得买生日蛋糕。听到他说已经很久没人给他过生日,我难受。”
  “妈呀,好痛啊,那个不长眼的衰人!害我摔得一身伤!不过还好,终于赶在期限之前把他要的东西全部改好了!明天还是去医院吧……我哭。”
  “他是个善良的人,我一直相信他是。不要胡思乱想了,睡觉!”
  “亲爱的,我昨天梦到我们结婚了呢。哈哈,真希望别那么快醒过来,婚纱真漂亮!你今天说很忙,所以没跟你说,呵呵。”
  方岳的喉咙,像被鱼刺给卡住了。
  这时,一阵疾风从他头顶上旋过,紧闭的窗帘猛然被掀开来。
  耀眼的阳光从蒙着雾气的玻璃上穿透而进,端端照在那块雪白的骨头上。
  无声无息间,白骨化作烟尘,腾起在空中,组成一片奇异的图案……
  一个姑娘,故作凶悍地叉着腰,一手捏着沾满灰尘的抹布,撅着嘴数落:“你这家伙,我不在的时候你好歹也擦擦桌子嘛!灰都能把人淹死了!”
  无际的眩晕中,方岳像个死人一般,躺倒在地,手里的日记纸,紧紧攥成一团……
尾声
  黑袍五号并不是一个讲故事的能手,从头到尾,语气平淡,像在念一本长长的流水帐,有时候还会卡壳,要我等半晌才能听到下文。
  “你从哪里搞来这样的故事?”这次是敖炽抢先发话了,边问眼睛还边瞟向我。
  “从一本旧书摊上的过期杂志里看到的。”黑袍五号道,“我只是觉得,这个故事很适合讲给一对夫妇听。”
  “喂,你们是为了女王殿下讲的故事,又不是我们。”我瞪了他一眼。
  黑袍五号突然将手里的头骨扔给我,说:“你们也好,女王也好,正因为天下有太多相守之人未能了解,身边那个人所给出的,已是他们所能给的全部,世上才有如此多的白骨。”
  “我了解。”我笑起来,“就像故事里那个树妖那般了解一切。”
  话音未落,敖炽将我拽到一旁,还没开口,已经被我打断:“我知道你想问什么,等七天之后我再告诉你。”
  说罢,我抱着那块白骨走到帐篷外,挖了个坑埋了它。
  还是有血有肉的时候是最好的,等到生命空剩一块白骨时,哪里再有回头路!
小倩
楔子
  时间比我想象中快得多。
  当这个说话细声细气、像个小孩子一样的黑袍六号坐在我面前时,我才惊觉今天已是第六夜。
  帐篷里的气氛好像有一点不一样,大家都跟打了鸡血,兴奋而又默默地期待着什么。
  连敖炽都变得有一点点轻微紧张,刚刚悄悄问我:“明天就该你了!”
  “又怎样?”
  “万一那个女王是真的……”
  “那咱们就发大财了!黄金城啊!”
  “消失呢?”
  “有你垫背,我怕啥呀!”
  “最毒妇人心!”
  “我不介意。”
  这厢,黑袍六号轻轻咳嗽了两声,不太自信地说:“呃,这个故事嘛,我也是从一本过期杂志上看到的。讲得不好,大家多担待。”
  “不怕,讲不好大家就一起去地下给女王挖煤!”我很坏心眼地鼓励。
  “别吓我好不好?”六耗有点委屈,然后用她蚊子一样小的声音讲,“有个姑娘,叫做宁小倩……”
1
  一年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我好歹是个男人,你能不能给我换个不那么卡通的饭盒?宁小倩说,好,换。可这个饭盒是可以保温的。
  一个月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能不能不要老让我穿那么厚的衣服?我说过我不冷。宁小倩说,好,不穿。可那样你会感冒的。
  十天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还是花点时间在正事上吧,整天学人家做女工什么的,太浪费时间了。宁小倩说,好。我做完这个抱枕就不做了,你可以把这个抱枕绑在椅子上,这样脖子就会舒服点儿。
  三天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睁开眼睛看着我,跟我说说话吧!可是,这次,宁小倩却没有回答。
  当医生宣告宁小倩因心脏病突发猝死时,聂采展望着面无表情的医生,以一种认真到执著的语气说,我老婆每年都会按时体检,一切都很正常,她怎么会死呢?
  医生摇摇头离开了。
  三天后,宁小倩的葬礼冷清地举行了,除了她的父母与几个老同学从千里之外的城市赶来,再无他人。
  聂采晨和宁小倩来这个城市已经三年了,可是,对这座繁华的城市来说,他们依然是陌生人,虽然他们已经在这座城市拥有了一个家。
  一年前,聂采晨和宁小倩以低得不可思议的价格,买下了安居苑的九楼A户,低价的原因周围众人传得沸沸扬扬,大致就是多年前这里有个女人死于非命,之后周围的老住户们都觉得在这里住得不踏实,因此能卖的都把房子给卖了,能租的都租了出去。
  在付房款的头天晚上,聂采晨很认真地问过宁小倩,你怕不怕?宁小倩挽住他的胳膊,夸张地仰天大笑三声说,我便是那顽皮鬼加开心鬼投胎,有我在,哪个鬼怪还敢上门?再说,以我们夫妇俩这名字,住在有这种传说的地方,才更搭调嘛!
  聂采晨也笑了。四年前,他还在那座小城市里当中学语文老师,那个夏天,语文组分来了几个师专的实习生,其中之一便是宁小倩。他们俩在互道姓名的一刹那,便注定了一段不解之缘。
  聂采晨,宁小倩,这两个名字互换一个姓氏,就是名扬四海的千古传说——倩女幽魂。需要多少机缘,才能促成如此一段巧合,他们身边的人,无不以此称奇,之后更有好事者,起哄要他们早日修成神仙眷侣,莫要辜负彼此的姓名,更何况聂采晨斯文俊朗,宁小倩可爱动人,横竖看去都是一对璧人。
  也许是姓名带来的默契,也许是莫名而生的亲切,总之,他们的爱情,以一种最迅速也最平凡的姿态——一见钟情降临下来了。
  一对倩女幽魂版的夫妇,住进一座有凶宅美誉的楼宇,似乎是个黑色的幽默。
  记得当他们捏着新家的钥匙,站在空荡荡的新家大厅时,宁小倩跑过去,刷地一下撩开了布满灰尘的窗帘,阳光透过窗户洒下一地金色,宁小倩拉起聂采晨的手,指着阳光说,阳光万里,空气清新,这就是我们的家了!
  有那样的阳光,有宁小倩那样的笑容,还有充盈于室的幸福感,这一切都让聂采晨认定,所谓凶宅,其实是无稽之谈。
  在动手收拾这个家时,宁小倩最爱说的一句话便是“有爱便无敌”,她还把这句口头禅写在用报纸叠成的帽子上,乐呵呵地戴着它打扫屋顶的蜘蛛网。聂采晨则一边粉刷墙壁,一边笑她是孩子气与琼瑶气结合的怪胎。
  他们两个,就在这样的氛围里,一点一点构筑着自己的家。
  今天是星期一,聂采晨躺在床上,茫然地望着天花板。公司批了他一周丧假,今天该销假上班了,床头的闹钟已经响过了很久。
  从葬礼开始到现在,七天就像七年一样漫长,又像七秒一样快,快得让身体失去了对饥饿与疲倦的感知,仿佛只是一觉醒来。
  聂采晨起身,掀开身上印着三只小猪图案的被子,坐在床边用力揉着布满血丝的双眼。
  “别老揉眼睛,会出皱纹的!”
  聂采晨停下来,模糊的视线里,他看到有个熟悉的影子在眼前晃动。
  “老婆!”他喊出了声,习惯性地伸出手,想握住那人影的手臂。
  从前,宁小倩总会在闹钟响起前半个小时起床,做好早餐,然后回到床边,抓住他的胳膊,以拔萝卜的方式叫他起床。
  聂采晨也乐于配合她,反捉住她的手,把她拖到自己怀里,两人笑作一团,然后宁小倩总会拉开他揉眼睛的手,告诉他这样会长皱纹。
  可这次,聂采晨的手却扑了个空,渐渐明亮的视线告诉他,眼前什么都没有,人影,只是自己的幻觉,世界上已经没有宁小倩了,只有一捧灰,长埋于地下。
  聂采晨头重脚轻地站起来,朝厨房走,里头还有方便面,应该可以当早餐。他并不饿,就是觉得应该吃点东西,因为还要工作。
  从卧室到客厅,再到厨房,经过的每一处都蒙着一层薄灰。聂采晨是个爱干净的男人,以前,如果宁小倩没有把桌子擦干净,他总要替她再擦一次。但是这一周,他宁可让家里落满灰尘,不是因为伤心过度,只是因为不敢。摆在茶几上的花瓶,斜靠在花瓶旁的绒布小熊,还有那些大大小小的物什,每一件都还保持着宁小倩给他们的位置与角度,他不敢去擦,一旦碰倒了它们,便再也无法回到原位了。
  回到公司,看到每个同事都像小蜜蜂一样忙碌着,没有几个人留意到他回来,同部门的人简单慰问了他几句,又继续自己的工作了。
  聂采晨翻开文件,把枯燥的数据机械地印入放空的大脑。他今天的工作效率竟出乎意料的高。
  聂采晨在走出公司大门时,发现工作似乎让他忽略了悲伤,那今天之前呢,在宁小倩还活着的时候,工作又让他忽略了什么?他苦笑,把外套搭在肩头,迎着夕阳的余晖回家。
  “聂先生,方便帮个忙吗?”
  当聂采晨裹着一身夜色下的寒气,低着头朝电梯口走去时,一个头戴红色绒线帽子的年轻姑娘有些羞涩地看着聂采晨道。
  聂采晨这才发现,那姑娘身边放着好几个大箱子,而这个姑娘,他也认识,是住在他家对面9C的苏绡。以前,宁小倩在电梯里碰到苏绡,两人常闲聊几句,因此,聂采晨知道了苏绡的老家在南方一个偏僻的县城,现在,他正在这个城市的一所大学读大四,为了打工方便,所以就出来租房子住了。
  同是背井离乡出来打拼的人,不知不觉,心就近了许多,除了相遇时的闲聊之外,双方谁做了好吃的,也会给对方送一些。只是,这姑娘总是早出晚归,彼此碰到的时间非常少。
  现在,苏绡有了困难,聂采晨遇见了,当然是要帮忙的。
  “真是抱歉,快递公司的人见电梯坏了,把东西搁下就走了。”苏绡抱着其中一个略轻一点的纸箱,边爬楼梯,边向聂采晨解释,“给您添麻烦了。”
  “没事,举手之劳。”聂采晨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随口说道,“平时很难看到你。”
  “嗯,最近忙着联系工作,还要当几个孩子的英文家教。”苏绡无奈地笑笑,“现在的大学生就是这样,压力很大。”
  “呵呵,当初我们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跟你情况差不多。”聂采晨回忆起他跟宁小倩初来这座大城市时,生活很困难,一度三餐都吃方便面,现在,他竟然无比怀念那一碗碗方便面的味道。
  当聂采晨把纸箱放到苏绡家的客厅后,转身便要走,苏绡却叫住了他,很过意不去地说:“真是给你添麻烦了,你若不嫌弃的话,在这里吃顿便饭吧?”说罢,她颇不好意思地看了看茶几上的两包方便面,“也没什么可吃的,而且,我只有煮方便面最拿手。”
  当时,聂采晨心里正怀念宁小倩做的方便面,听苏绡挽留,心里一动,道:“那就打扰了!”
  苏绡顿时露出很欢喜的表情,当下,拿起方便面便向厨房走去,边走边说:“稍等片刻,很快就好。”
  聂采晨坐在沙发里,打量着这间简陋但还算干净的房子,少得可怜的家具零落地摆在客厅里,墙角的书桌上有一台看上去笨重无比的笔记本,除此之外,好像再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这时,一阵热气腾腾的香味扑面而来。
  “久等了。”苏绡端着一个大碗,小心翼翼地放到茶几上。
  聂采晨举着筷子,闻见方便面里除了香气四溢的热度之外,还有胡椒面特有的味道。
  “你加了胡椒?”他轻轻挑起几根面条问。
  宁小倩煮面的时候,总会加一点胡椒粉,说吃了散寒。起初聂采晨不太习惯,可后来,他就渐渐爱上了这种略带刺激性的调味品,喜欢吃完了之后,从喉咙到肚子里,那一片延伸的暖意。
  苏绡挑起面条吸到嘴里,笑着说:“不知道你习惯不,小时候,一到冬天,我妈就会在那口煮着青菜还有一点点面条的大锅里加胡椒粉,每次吃了之后,我们兄妹几个就觉得特别暖和。”她慢慢咀嚼着,目光沉淀在某个虚迷的方向,“只是,那年的一场车祸,让我家只剩下了我一个。我总想再吃一回小时候的青菜煮面条,可我试过许多次,都做不出原来的味道。”
  聂采晨举起的筷子,慢慢放了下去。
  “聂太太的事,我已经听说了。”苏绡叹了口气,“她是个好人,如果真有来生,她会很幸福的。”
  聂采晨略略一怔,点点头,埋头吃了一大口面条。
  味道真的很好,区区一碗方便面,在这个时候,却比任何珍馐佳肴都要可口。
  可是,当味蕾充分感受过这行有的美味后,聂采晨觉得还少了些什么。
  聂采晨又吃了一口,依然找不出答案。
  这时,一阵异常嘹亮的电话铃声从苏绡家半开的大门外传来,清楚地传到了聂采晨耳中。
  这铃声,他再熟悉不过了,这是他家座机的铃声。聂采晨脸色一变,忙放下筷子,跟苏绡说了声抱歉,便匆匆开了自己家门去接电话。
  沙发旁的三层木架上,白色的话机还在发出丁零零的声音,可是聂采晨却愣在了原地:电话线从木架上垂下,线头,孤单地落在地上……从聂采展开始休丧假的那天起,他便拔掉了电话线,直到现在也没有插上。
  四个钟头之前,77路公交车站牌下。
  “你想见她吗?”
  一个精瘦的老头儿,穿着一身单薄的深蓝色中山装,手里攥着一串发散着幽暗香气的念珠,慢吞吞地从公车站的站牌后,踱到聂采晨身边,双眼平视着前方,似在对空气说话。
  聂采晨侧目看了看这举止奇怪的老头儿,没有答理他。
  今天他比往日晚了两个钟头下班,环顾一下四周,寒夜之中的站台上,除了另一端站着一对呵欠连天的男女外,便只有他与这个老头儿了,他下意识地朝旁边挪了一步,拉开老头儿跟自己的距离。
  “今夜,小倩会回来。”老头儿继续自言自语,念珠在他指间溜溜滚动,“有缘相见,无缘永别。”
  聂采晨一个激灵,转过身问道:“你在说什么?你怎么知道小倩?”
  老头儿呵呵一笑,光滑的念珠上流动着美妙的光泽。
  “爱人的眼里,都刻着对方的名字。我能看到。”
  聂采晨微张着口,一时不知该说什么。老头儿从兜里掏出个小小的黑色锦囊,递到聂采晨面前:“把它放在身上,当它发出光彩时,第一个出现在你面前的生命,就是她灵魂的宿主。”
  聂采晨盯着这锦囊,迟迟没有伸手接过来。
  “你究竟是什么人?”聂采晨警惕地看着眼前这张布满皱纹、五官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脸孔。
  老头儿又是一笑:“不忍见人相思苦的路人。”说罢,他一扬手,锦囊被高高地抛起。
  聂采晨本能地伸手接住了即将落地的锦囊,抬眼再看,那老头儿竟已走远了。
  昏黄的路灯下,聂采晨走得飞快,放在衣兜里的手,紧紧攥着那只黑色的锦囊。
  其实他打心眼里不愿意碰触这个玩意儿,可是,他又需要它。他的心,一半为自己的荒唐而自嘲,另一半,却存着某种莫名而强烈的希望。
  衣兜里的锦囊,似是开成了一朵罂粟,在聂采晨掌心的温度下,散发出魅惑的吸引力,令人难以抗拒。
  当聂采晨清醒过来时,电话铃已经停下,而他发觉自己已经瘫到了地上,可是,并不觉得哪里摔疼了,只觉得身下一团绵软舒适。
  他低头一看,宁小倩亲手做的沙发垫,此时正垫在自己的屁股下。当初,他还嘲笑她的手艺太差,做出来的垫子又厚又丑,不圆不方。
  聂采晨站起身,拾起这个沙发垫,摸着上头歪歪扭扭的针脚,眼前渐渐浮现出宁小倩笨拙地举着缝衣针的模样,想起她坐在台灯下,一边跟自己八卦着白天的见闻,一边孜孜不倦地“创造”着自己的伟大作品。这样的情景,一直都像翻过一页又一页的书,似乎没有任何值得被记住的地方。但现在,聂采晨却像着了魔一般,恨不得让这一幕幕永远定格在眼前。
  叮咚!门铃清脆地响起,同时,一圈浅浅的五色光华,从聂采晨的衣兜里透出。
  他赫然一惊,老头儿的话在耳畔炸响。
  他打开门,看见苏绡正握着一个手机,朝他晃了晃:“你把手机落在我家了。”
  “啊……谢谢啊……”聂采晨接过手机,看着对面那张笑意盈盈的脸孔,平日尚算灵活的舌头竟打起了结。
  “不请我进去坐坐吗?”苏绡朝他背后瞅了瞅。
  “请进。”聂采晨愣了愣,略为尴尬地让到一旁。
  进了屋,苏绡突然变得异常安静,她抿着嘴唇,自顾自地在客厅里缓步而行,手指从每一件家什上轻轻抚过,垂着流苏的米色窗帘,摆放着瓷娃娃跟维尼熊的木质小桌,包括墙上的布艺画,都留下了她的指痕。
  聂采晨看着她的脸,突然觉得右掌下一阵炽热,低头朝衣兜里一看,那锦囊发出的光线越发强烈,眨眼间,竟从他紧紧捂住的手中嗖地一下飞出,在空中拉成一条五色交织的直线,另一端直落到背对着他、盯着婚纱照发愣的苏绡身上。
  一层美好的光环,霎时点亮了苏绡的轮廓,她的手指,恋恋不舍地从聂采晨跟宁小倩的结婚照上移下,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后,她慢慢转过身。
  “我回来晚了,对不起。”
  那张脸,哪里还是苏绡,眉眼鼻口,活脱脱就是宁小倩。
  聂采晨的心跳猛然加速,他不可思议地看着对面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女人。
  “我一直想早些回来,可我找不到回家的路。”苏绡,或者说宁小倩,沮丧地撇着小嘴儿,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闪着委屈的泪光,“直到今天,有个老头儿,给了我一个会飞的锦囊,要我跟着它走,我才……”
  她尚未说完,聂采晨已经上前一把抱住了她,俯首在她耳畔激动地喃喃道:“是你吗?真的是你回来了吗?”
  “老公,你抱得我好紧,我快喘不过气了。”宁小倩瞪大了眼睛,撅嘴道,“你今天是怎么了,我感觉好奇怪……”
  “别说了,什么都别说,听我说,小倩。”聂采晨直起身子,像捧一件至宝般捧起妻子的脸,噙着眼泪道,“是我错了,我不该忽略你的感受,我不该用忙碌来搪塞,我不该对你不耐烦……你回来好不好?我们重新开始。”
  “老公,你在说什么?”宁小倩迷惑地看着他,伸手去摸他的额头,“你是不是发烧了?”
  “小倩……”看着那双魂牵梦绕的眼睛,聂采晨再也控制不住,再次把她拥入怀里,“既然上天让你回来,我死也不会再让你离开我了,给我个机会,我愿意用一切去弥补。”
  “弥补?”宁小倩的神色渐渐有了变化,“真的可以吗?”
  聂采晨埋首在她的秀发间,狠狠地点头。
  “用什么才能弥补呢?”宁小倩幽幽地问。
  “什么都可以!”聂采晨毅然道,“哪怕用我的生命。”
  宁小倩的嘴角,绽放出一个美丽的笑容,似等到了一个期盼已久的东西。她搂住聂采晨的手,缓缓地朝他的后颈上移动。
  在惊喜与悲戚中沉浮的聂采晨,没有发觉背脊上那只娇嫩的小手,突然生出了粗黑的硬毛,透着粉嫩的指甲赫然浸出一片乌紫,并暴长出五寸长,尖端锐利成刀,直朝他裸露在外的颈椎处刺下!
  扑的一声响,聂采晨突觉颈窝处有一股毛茸茸的感觉,伴着隐隐的疼痛,怀里的宁小倩,原本柔软的身体也瞬间变得如石头般冰凉而坚硬,他猛地抬头一看,面前站的哪里还是自己的妻子,分明是个人身兽首,顶上生着四只青角的怪物,而它那只高举的锋利巨爪上,正戳着一个厚厚的维尼熊,那指甲的尖端已经戳穿了小熊肚子,在另一面略略露出一点尖。
  如果没有这只突然出现的玩具替聂采晨挡住这一爪,只怕他现在不止是后脖子破点皮那么简单。
  聂采晨大叫一声,一把推开这怪物,自己朝后退开,没走几步,却发现自己被一种像蚕丝般的白色细线粘住了,这线的另一头,竟是从那怪物的耳朵里长出的。
  “放开我……你到底是谁?”聂采晨拼命地喊叫着,无奈,他身上的白丝却一点点将他朝那怪物拉去。
  那个长得颇似山羊、却远比山羊狰狞百倍的家伙,咧开獠牙森森的大嘴,一把甩开爪上碍事的维尼熊,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聂采晨,发出呼呼的声响,那双布满红丝的凸眼里,尽是看到猎物的贪婪。
  聂采晨用力撕扯着胸前的白丝,可这些玩意儿比钢丝还要坚硬,任他用上多少力气都纹丝不动。
  “救命啊……救命……放开我!”眼看着那怪物流着涎水的大嘴就要贴上自己的身体,聂采晨本能地抱住了头。
  空中突然传来嗖嗖的声音,一股灼热之气直扑聂采晨心口。他定睛一看,花瓶、椅垫、水果盘,还有墙角的冰箱,居然全都飞到了空中,每件东西都被一层闪烁的红光包裹着,朝那怪物猛扑过去。其间,一把利光闪闪的水果刀,在空中打了几个旋儿,朝那白丝猛切下去,砰砰两声巨响,怪物跟聂采晨分别朝相反的方向倒了下去,连着他们的白丝被那把貌不惊人的小刀切成了两截。
  接着,哗啦啦一阵响动,那些家什全都砸在了怪物头上,紧跟着便是轰隆一声巨响,那冰箱直落下来,狠狠地压在了怪物身上,让只露出头跟四肢的怪物一时动弹不得,只能发出吱吱呀呀的怪叫。
  这时,一阵轻风自紧闭的窗外吹进来,窗帘轻摇之下,一道黑影闪电般落进屋内。
  聂采晨还没看清来者何人,便见一块手绢样的黑布从一只白皙的手中飞出,准确地落到那怪物头上。
  伴着数缕滋滋有声的青烟,一阵刺人耳膜的惨叫从怪物抽搐不止的身体里爆发出来。
  聂采晨看着冰箱下的怪物像泄气的皮球一样,慢慢地瘪了下去,最后缩成拳头大的一块灰色肉球,被那黑手绢一裹,刷地一下飞起,回到了那只十指纤纤的手里。
  瘫坐在一片狼藉里的聂采晨,双眼直直地望着窗前那个身材修长,黑发过腰,一身黑裙的年轻女子,结巴着问:“你……你是谁?”
  当他突然意识到这女人是从墙里直接穿进来的时,他身子一哆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我是你的邻居,住在你家楼下。我是在你妻子过世那天搬进来的。”黑衣女子朝他莞尔一笑,抛玩具似的抛着手里裹紧的手帕,“今天顺便来抓这只讨厌的土蝼。”
  “你……我不明白你……你在说什么。”聂采晨惶惑地看着她。
  “头如山羊而生四角,寄生于人体之中,最喜以人心之中的精气为食,这就是土蝼。”女子将手帕收进精致的提包里,走到聂采晨面前,出其不意地伸手拍了拍他的头顶。
  聂采晨顿觉胃中一阵翻腾,侧头哇的一声吐出一股发出刺鼻恶臭的黑色黏液。
  “刚才你吃的方便面里加了这妖怪的血。”女人掩着鼻子说,“逢生辰而饮妖血的人,只要说出愿意为对方献出生命等之类的话,妖怪便能轻易上身。这只土蝼已经觊觎你的身体很久了,差一点儿,你就成它的新宿主了。”
  “妖怪!”聂采晨无法接受自己脑子里出现这个词语,那存在于传说中的东西,怎么可能活生生地摆在自己面前?
  “据我所知,它以这座楼为据点已经很久了,之前跳楼的女人,也是它的宿主,只因为它不喜欢那具躯壳,便想毁掉它脱离出来,换个宿主,然后便找上了这个女大学生,现在它又看上了年轻力壮的你。”
  女子以淡淡的口吻讲述着这匪夷所思的事情,她灵动的目光落到地上碎裂的相框上,那照片里,穿着婚纱的宁小倩在幸福地微笑。
  “土蝼这种妖怪,必须在取得人类的信任之后,才能伤人。”女子收回目光,叹了口气,“你妻子就是被它吸走了心脏中的精气才死的,医生根本查不出真正的死因,他们所看到的,只是一个有问题的心脏。”
  聂采晨觉得自己的呼吸已经停止了,宁小倩不是死于心脏病,而是被一只扮作可怜女大学生的妖怪杀死了,这样的事实,他无法接受,可那黑衣女子慧黠而坦诚的眼睛,又让他不得不相信,一切都是真的。
  “这妖怪看穿了你思念妻子的心思,才幻化成老头儿的模样,以一派高人之姿,给你一个沾染它妖气的锦囊,诱你相信,你见到的这个苏绡是你妻子。你已经毫无防备地喝了它的血,一旦你说出愿意交付生命的话,它便能轻易占据你的躯体。”女子俯身从地上拾起那张婚纱照,遗憾地摇摇头,“如果我早点儿来这里就好了。”
  “是你一直在保护我吗?”聂采晨捶了捶乱作一团的脑袋。
  黑衣女子一笑:“保护你的不是我。”
  聂采晨一愣,呆呆地问:“维尼熊、水果刀,还有冰箱……不是你吗?”
  “呵呵,保护你的,一直都是这间屋子。”她缓步走到已经摔坏的电话前,拾起听筒,“或者说,她觉察到你的危险,把你叫了回来。”
  “什么?”聂采晨越发糊涂了。
  “你在寻找你的妻子吧?”她回过头,看着糊涂的聂采晨,“你以为她的灵魂真会附在某个生物上回到你身边吗?”
  聂采晨沮丧地低下了头。
  女子走到他面前,把宁小倩的照片跟坏掉的听筒放到他手边,说:“其实,她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你们的家。”
  此话一出,聂采晨如遭雷击,他猛地抬起头,抓住女子的胳膊大声道:“你说什么?她在这里?她真的在这里?”
  “替你挡了一爪的维尼熊,切断妖丝的水果刀,还有其他攻击土蝼的家什,换言之,这个家里的每一件东西上,都寄住着宁小倩的灵魂。”女子转身朝窗口缓步而行,“人类的真爱,是很奇妙的东西,就算躯体已经死去,爱也会以某种方式存在,永远留下来,并且蕴藏着连我都感到惊讶的力量。原本我打算在土蝼的家里就出手,可从你家中传来的电话铃声让我改变了主意,我想看看,人类的爱究竟有多大的力量,事实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她在窗前停下脚步,优雅地撩开窗帘,银白的月光洒在她身上,柔和出一个曼妙的轮廓。
  聂采晨怔怔地看着她的背影,她口中的每一个字,突然像刀子一般刻在他心上。
  “小倩!”他手足无措地站在一堆碎片上,下意识地伸出手去,“你在这里吗?”
  黑衣女子侧目浅笑:“她在这里,还想跟你说话。只是,人类无法直接听到灵魂的语言。”
  聂采晨一惊,回了魂般跑到女子身边,抓住她急问:“你究竟是什么人?你能让我见到小倩吗?”
  “我?”黑衣女子的笑脸,似开
于月光下的花,“如果我说,我是一个游荡于人间的千年树妖,我喜欢把我遇到的所有异事写成故事,投给杂志社骗零花钱,你信吗?”
  “我……”聂采晨语塞。
  “呵呵,你会听到你妻子跟你说的话的。”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星子般的光彩,望着窗外沉睡于夜色中的城市,淡淡道,“许多时候,爱并不是轰轰烈烈地死去活来,也许它只是一句惹你不快的唠叨,也许只是一件亲手织的并不好看的毛衣,但是,它就是如此深刻地存在于平凡的生活里,温暖你,保护你,不要任何回报,就这么简单。”说罢,黑衣女子朝前轻迈一步,身体在月光下渐渐透明,像梦一般消失在聂采晨面前。
  聂采晨微张着嘴,看着女子消失的方向,怀疑自己是否沉入了一场离奇的梦。
  他紧攥着宁小倩的照片,迟缓地走回房间,看着这个由他跟她亲手建立起来的家,百般滋味纠结于心。
  “小倩,对不起。”他拾起已经破烂不堪的维尼熊,紧紧抱在怀里。
  一室寂静中,墙边歪倒的电脑突然自动开了机,一首歌从音响里传出来:相信你还在这里/从不曾离去/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若生命只到这里/从此没有我/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动听的音符在屋内流淌,聂采晨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宁小倩的照片上,耳朵里依稀传来妻子的笑声,还有那句曾被他认为土得不能再土的——有爱便无敌。
尾声
  “我,我讲完了。”黑袍六号怯怯地说。
  敖炽吸了口气,瞟了我一眼:“故事里怎么又有树妖出场啊?要不要这么多树妖啊?”
  “不好意思,我也是照着那本杂志上的内容讲的,里面的确提到了树妖。”黑袍六号赶紧解释,又指着黑袍五号道,“可能我跟他凑巧看了同一本杂志?”
  我把敖炽拨到一边,不以为然道:“天下有这么多树,多几个树妖有何不可?再说,故事里这个树妖,也算自食其力,人家搜集故事来换零花钱,多么有节操!”
  敖炽郁闷地扭过头去,哼哼道:“个个都有节操,就你没有!”
  “你说什么?”我把脸凑到他面前,“再说一次?!”
  “忙碌,永远是对不重要的人的借口!”敖炽掐住我的脸。
  “这句话有什么问题?”我咧着嘴问。
  “我让你做这个你说忙,做那个你说忙,整天瞎玩瞎吃就不忙了?”敖炽的眼睛蹭蹭冒火。
  我拉下他的手,没甩开,认真地看了他很久,当我觉得他已经被我看得发毛之后,才语重心长地说:“敖炽,若有一天你真有危险,我再忙,也会去救你,哪怕你身在地狱。”
  帐篷里,一片东倒西歪之声,黑袍们个个捂着手臂喊:“酸死了!好肉麻!好冷!”
  “真的啊?”敖炽的脸,从错愕到惊喜。
  我点头。
  他一把将我抱在怀中,在我耳畔低语:“既然我对你如此重要……最后的那个蜜汁烤鸡腿,就让给我吧!”
  说罢,他闪电般地从烤架上抢过了那个异常肥美、滋滋冒油、香气四溢的鸡腿。
  黑袍们大笑。
  好吧,我不生气,一点也不。
  让出一只鸡腿,也是爱的一部分,总好过将来我想让,却已经没有人来拿。生活嘛,不就是柴米油盐,平平凡凡。轰轰烈烈、光芒万丈的黄金城,离大家其实都很远。
  有人相伴,有人笑闹,够了。

楔子
第七夜!
该我了!终于该我了!我的内心在咆哮!
“你要加油啊夫人!一定把你当初在‘不停’里学来的八卦本事满血发挥!你不是听了那么多故事吗?找个最好的出来震死他们!”
敖炽一边聒噪,一边不停捏我的嘴,说给我放松肌肉,被我一巴掌呼开。
今夜的星光是七夜之中最灿烂的,连老天都给足我面子。
我也选在帐篷外讲故事,开讲之前,还在篝火上烧起了一壶水。
“烧水干嘛?”黑袍一号很腹黑地猜测,“难道你想用开水去毁女王的容,如果你的故事失败的话?”
“这么大的人,就别这么幼稚了。”我白他一眼,从包里取出一个白色的小瓷瓶来,“这几天白吃白住,有点愧疚,且不管咱们这七个故事能不能让女王开恩我也得表一表我的心意,请大家喝点东西。”
找出杯子,我举起瓷瓶,挨个往里倒。
四周所有的眼睛都聚集在我的手里,四下安静异常。
干燥的空气里,飘起一阵淡淡的香,还带着些许氤氲的滋润,温柔地笼罩着这片特别的、有帐篷有火光有人气,还有故事的沙漠……
1、孟婆
我要说的盼盼不是亚运会那只熊猫,盼盼是个女人。准确说,是个女孤魂。她终年都留在奈何桥的这头,有点呆,又有点开心地坐着、等着,托着腮认真看每一个经过奈何桥是男魂女魂,眼神时而迷离时而失望。
这一留,就是四十年。
清水在桥头舀了四十一年的汤,打他从父亲手里接过汤勺,到他完全习惯机械式的派送动作,用了整一年时间。要当一个合格的孟婆,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那一勺汤,多一滴不行少一滴不可,多了会让投胎的魂变得蠢钝,少了则抹不净前世的记忆,为来生徒增麻烦。作为孟婆家族第一百零二代接班人,清水很努力地尽着自己的职责。
是的,孟婆并不是具体的一个人,而是个家族,是份历史悠久的职业,能稳坐此位千百年,只因孟婆家族的成员天生没有情腺,换言之,他们没有感情,连结婚这样的事,也只是是一种繁衍后代的工作。所以,他们可以坦然面对所有哭求着不要走过奈何桥、抗拒忘记今世牵念的悲情男女。每当遇到这类泪水成河死不过桥誓不喝汤的主,清水总是摇摇头,举起汤勺在他们头上轻敲一下,他们便即刻止了哭,乖乖饮下汤,然后从桥这头走向另一段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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