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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闹了费曼先生

费曼(美)
别闹了,费曼先生
序 天才中的小飞侠 牟中原
费曼是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物理系教授,任教约40年。
30年代在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后,随即被征召加入制造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费曼生性好奇,在严密的保安系统监控之下,他以破解安全锁自娱。取得机密资料以后,留下字条告诫政府小心安全。
费曼被戴森(《全方位的无限》及《宇宙波澜》的作者)评为本世纪最聪明的科学家,他的一生多采多姿,从也没闲着。他在理论物理上有巨大的贡献,以量子电动力学上的开拓性理论获诺贝尔物理奖,在物理界有传奇性的声誉。
但他的轶事也传颂一时。他爱坐在上空酒吧内做科学研究,当那酒吧被控妨碍风化而遭到取缔时,他上法庭辩护。他的桑巴鼓造诣很高,巴西嘉年华会需要领队贵宾,本来预定的大明星珍娜露露布丽姬妲缺席,临时由费曼先生取代,他引以为豪。他一向特立独行,以不负责任闻名。
领了诺贝尔奖之后,同事维斯可夫(Weisskopf,欧洲高能物理中心主任)和他打赌10元,在10年之内费曼先生会坐上某一领导位置。费曼在1976年拿到10元。事实上,费曼几乎从不参与加州理工学院系内如经费、升等、设备等任何行政工作。别人可能认为他自私。但对他,这是他保卫自己创造自由的方式。他甚至连续5年努力辞去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的荣誉位置,因为选举其他院士的责任颇困扰他。晚年,他却应美国政府之邀,参与调查“挑战者号航天飞机爆炸事件”,在全国电视上,当场做实验证明爆炸起因出在橡皮环上。
多年来,费曼经常和同事的儿子拉夫·雷顿一起玩鼓。
玩鼓时,费曼就聊他的故事。后来雷顿开始录音,他叫费曼“Chief”,一再鼓励他说下去。经他整理后成为这本妙书。费曼不认为这是一本自传,但他亲自参与,连书名也是他坚持的。书中的对话方式,完全保留了他的风格、他的自我形象。
有关费曼的书,有好几本,都颇为精采可观,然而,在这些书中,《别闹了,费曼先生》仍最能传达费曼的性格。他最有趣的智慧游戏多半出现在本书里。物理学家拉比曾说,“物理学家是人类中的小飞侠,他们从不长大,永保赤子之心”。理查德·费曼永不停止的创造力、好奇心是天才中的小飞侠。
本书就是费曼一生各种奇异的故事,绝没有任何说教,也没什么深奥难懂的物理学,有的是费曼各种笑闹轶事后面,透露出天才的一些天机。
作者序一费曼自述
我想简单地提一下我的过去,1918年我在法洛克卫出生,那是纽约州靠近海边的一个小镇,在那里度过了17年。
1935年进麻省理工学院;4年后,大约是1939年间到普林斯顿念研究所。还在普林斯顿时我就加入曼哈顿计划,后来在1943年4月到罗沙拉摩斯,直到1946年的10(或11)月,到康奈尔大学任教。
1941年我跟阿琳结婚,她于1945年我还在罗沙拉摩斯工作期间,因肺病逝世。
我在康奈尔待到1951年,1949年夏天曾经前往巴西访问,1951年再在那里教学半年,然后转往加州理工学院任教至今。
1951年底我到日本访问两周。过了一两年,当我刚和第二任妻子玛丽露结婚后,曾再度造访日本。
目前我的妻子是温妮丝,她是英国人。我们有两个小孩,即卡尔和米雪。
——理查德·费曼
注:费曼于1988年2月15日病逝。
  作者
  序二带来无限灵感
雷顿
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我跟费曼经常在一起打鼓,共度许多美好时光,本书所搜集的故事,就是这样断断续续地从费曼口中听来的。
我觉得这些故事都各有奇趣,合起来的整体效果却很惊人: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居然会发生这么多神奇疯狂的妙事,简直有点令人难以置信,而这么多真、顽皮的恶作剧全都由一人引发,实在令人莞尔、深思,也给我们带来无限启发和灵感!
(作者为本书共同著作人)
第一部小顽童的成长
他单靠想便把收音机修好
我十一二岁时,就在家里设立了自己的实验室。实验室的设备很简单:在一个旧木箱内装上间隔,外加一个电热盘;很多时候我会倒些油在盘子里,炸些薯条来吃。其他的设备还包括了一个蓄电池、一个灯座等。
灯座是自制的。我跑到“五分一毛”平价商店买了一些插座,钉在一块木板上,再用电线把它们连接起来。我早就晓得靠着并联或串联等不同连接方式,你可以让每个灯泡分到不同的电压。但当时我不知道的是,灯泡的电阻跟它的温度有关,因此我的计算结果与实际在灯座上看到的现象大有分别。但那也无所谓,因为当灯泡全部串联在一起时。它们会慢慢地亮起来,那种情形美极了!
我在线路中安装了一个保险丝,以备如果有什么东西短路,顶多把保险丝烧断。我的保险丝很“克难”,只不过是在一个烧断的旧保险丝上,用锡箔纸把断处包接起来。
我又在这个自制的保险丝上外接了一个五瓦的小灯泡,当保险丝烧断时,原来的电流就转移到小灯泡上,把它点亮。
我把小灯泡装在电键板上,在它前面放了一张咖啡色的糖果包装纸,当背后有亮光时,包装纸看起来是红色的。因此如果出了什么状况,我只消看看电键板,便会看到一大团红光,表示保险丝烧断了。对我而言,那真是妙趣无穷!
我很喜欢收音机。最初我买了一台晶体收音机,经常在晚上带着耳机躺在床上,边睡边听。偶尔爸妈因事外出,深夜才回来时,都会跑到我的房间,替我把耳机拿下来,担心我究竟听进些什么东西。大约在那时候,我造了一个防盗铃。其实它的结构很简单:我只不过用电线把一只电铃和蓄电池接起来而已。如果有人把我的房门推开,房门会把电线开关推到蓄电池上,把线路接上,电铃便响起来。
一天夜里,爸妈很晚才回家。为了怕吵醒我,他们很小心翼翼、轻轻地打开我的房门,想走进来替我把耳机拿下。突然之间铃声大作,而我则高兴得从床上跳起来大叫:“成功了!成功了!”
另外我有一个福特线圈,那是从汽车拆下来的火花线圈。我把它接到电键板上,然后把一支充满氩气的灯管接到火花线圈的两端,线圈的火花使管内发出紫色光芒,实在棒透了!
有一天,我又在玩那福特线圈,利用它发出来的火花在一张纸上打洞,却把纸张烧着了。我没法拿住它,因为手指也快烧着了,我赶紧把它扔到一只金属垃圾筒里。垃圾筒中有很多旧报纸,而旧报纸烧得最快了,在小小的房间内火势看来相当惊人。我赶忙把房门关上,免得母亲——当时她正在客厅跟朋友玩桥牌——发现我的卧室失火。然后随手拿了一本杂志压在垃圾筒上,把火闷熄。等火熄灭后,我把杂志拿开,可是这时房间内都是浓烟。垃圾筒还是太烫手了,于是我用钳子挟着它,走到房间另一头放到窗外,让烟消散。
没想到,窗外的风一吹,旧报纸却死灰复燃起来!我只好把垃圾筒再拿回来,跑去拿用来盖垃圾筒的那本杂志。
这样做十分危险,因为窗户两旁都有窗帘。
总之,最后我拿到杂志,再次把火闷熄。这一次,我随身带着那本杂志,把垃圾筒内红光闪闪的灰烬倒到楼下的街道上;然后走出房间,把门关上,告诉母亲:“我要出去玩了。”让房间里的烟慢慢散去。
收音机和孩子王
我用电动马达做过一些小玩意。有一次我买了一只光电池,并且为它设计了一个线路。把手放在光电池前面时,这个系统能够使电铃响起来。可是我总觉得意犹未尽,因为母亲经常打断我,要我出去玩。不过我还是想办法待在家里,在实验室内搬东弄西。
我经常在慈善园游会上买一些收音机。我没有多少钱,好在它们也不贵;这通常都是人家捐出来的破旧收音机,我买来之后,就设法把它们修好:而收音机的损坏原因也往往很简单,像电线没接好、某个线圈损毁了或没有绕牢等,因此有些一修就灵。有一个晚上,我在其中一部修好的收音机上,居然收到远在德州瓦哥市(Waco)的WACO电台播音。那一刻,真是有说不出的兴奋!
同样的,利用这台电子管收音机,我可以在实验室内收听到商纳塔迪市(Schenectady)WGN电台的广播。那时候,我们这帮孩子——包括我的妹妹、两个堂兄弟,以及邻居小孩等——常常围绕在我们家楼下的收音机旁,收听纽约一个电台的“以罗罪案俱乐部”广播节目(很明显,节目的赞助厂商是“以罗果子盐”),这是我们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而我发现,我可以在纽约台播出这个节目之前一个小时,躲在实验室里从 WGN频道上听到同样的节目!
因此,我可以预先知道剧情发展,然后当我们聚在楼下的收音机旁,一起听“以罗罪案俱乐部”时,我会说:“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某某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我猜他等一下就会赶来解围。”
果然才过两秒钟,他就来了!大家为此兴奋得不得了。
之后,我又猜中了其他一些剧情细节。这时他们才开始怀疑其中一定有什么蹊跷,我只好从实招供,说一小时之前便在楼上全听过了。
你当然猜到结果如何:他们再也没耐心等到惯常的广播时间了;他们迫不及待,全都挤在我那实验室内,靠那叽嘎乱叫的小收音机收听WGN的“以罗罪案俱乐部”。
费曼广播电台
那时候我们住着一幢很大的木头房子,是祖父留下来给我们的。我在屋子周围装上电线,每个房间内也装了插座,那样一来,我随时随地都可以听到放在楼上实验室内的收音机。我还有一只扬声器——但不是完整的,它缺了牛角式的喇叭部分。
有一天,我把耳机接到扬声器上,观察到一些新现象:当我用手指碰扬声器时,从耳机可以听见碰触的声音;用手抓它,在耳机里也听得见。因此,我发现扬声器可以当作麦克风使用,甚至连电池也不需要。那时候,刚巧学校讲堂上讲到贝尔(A1exander Graham Bell)的故事,我就表演扬声器接上耳机的功能;当时我并不知道,但现在回想,那就是贝尔最初使用的那种电话了。
有了这只麦克风,再加上我从旧收音机上拆下来的扩音器,我可以从楼上到楼下,从楼下到楼上,双向播音。
那时候,比我小 9岁的妹妹琼安才两三岁大,而她很喜欢收音机上一个唐叔叔播音的节目。节目中会唱一些像“好孩子”之类的儿歌,有时又会朗读某些小孩父母寄来的卡片,例如:“这个星期六,是住在弗莱布希路的玛丽的生日。”
有一回,我和表弟弗朗西斯叫琼安坐下,告诉她有个非听不可的特别节目。然后我们飞奔到楼上,开始广播:“我是唐叔叔。我们听说,住在新百老汇大街上的琼安是个很好很乖的小女孩;她的生日快到了——不是今日,而是某月某日。她是个很可爱的小女孩。”我们唱了一首歌,接着“奏”了些音乐:“嘀嘟哩嘀,嘟嘟落嘟……”演完了唐叔叔的全套节目后,跑到楼下问琼安:“怎么样?喜欢这节目吗?”
“节目很好,”她说,“可是你们的音乐为什么也是唱的呢?”
小小修理工
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先生,你就是理查德·费曼吗?”
“是。”
“我们这里是一家旅馆。我们的收音机坏了,听说你可以帮得上忙。”
“但我只是个小孩子,”我说,“我不明白怎样……”“对,我们知道,但我们还是希望你能跑一趟。”
事实上,那家旅馆是我姨妈开的,不过事前我并不知道。一直到了今天,他们还津津乐道,说那一天我跑到旅馆时,裤子后头口袋里塞了一把大螺丝起子;不过,那时候我个子很小,任何螺丝起子在我口袋里看起来都显得特别大。
我跑去看那台收音机,试着把它修好。说实在,我对它不太了解,不过旅馆里有一名杂工,记不清是他还是我,发现控制音量的可变电阻器上的旋钮松掉了,使得可变电阻器的转轴没法转动。他跑去把什么锉了几下,把旋钮固定,就把收音机修好了。
我被请去修理的下一台收音机,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原因却很简单:它的插头没有插。而随着修理任务愈趋复杂,我的手艺也愈来愈高超,花招也更多了。我在纽约买了个毫安培表,经过计算后,替它接上不同长度的细铜线,把毫安培表改装成伏特表。它并不怎么准确,但至少我能够量出线路上各接点间的大约电压值,从而晓得问题出在哪里。
其实他们之所以会请我去修理收音机,主要是因为碰上经济大衰退,大家都穷得要命,没有余钱花在修理收音机上。当他们听说有这么一个小孩能修收音机,收费又便宜,当然是趋之若骛。结果我经常要做些奇奇怪怪的工作,像爬上屋顶校正天线等;工作愈来愈困难,但我学的也愈来愈多了。我曾接过一件工作,是要将使用直流电的收音机改装为用交流电的,其中最困难的是不让它发出“嗡嗡”的声音,而我用的方法不大对。回想起来,那次我不应该接下那件工作的,不过那时我有点不知轻重。
我在想!我在想!
另外一次也很有意思。当时我在一家印刷厂上班,印刷厂老板的朋友听说我在替人修收音机,便派人来印刷厂找我。这个人看来很穷,他的车子破烂不堪,简直是一堆废铁,而他们的屋子也坐落在城中最贫穷的地区。半路上我问:“你们的收音机出了什么毛病?”
他说:“每次我扭开开关时,它都会发出一些声音。
虽然过一阵子声音就停止,一切正常,可是我不喜欢刚开始时的声响。”
我跟自己说:“算了吧!如果你没钱,就活该忍受一点点声音!”
一路上他不停地说:“你懂收音机吗?你怎么可能会弄收音机?你只是个小孩子罢了!”他就这样不停嘴地损我,而我脑袋中一直在想:“他出了什么毛病了?只不过是一点点声音罢咧!”
可是,等我们到他家,把收音机打开时,我真的吓了一跳。一点点声音?天哪!难怪这个可怜的穷光蛋也受不了!这部收音机先是大吼大叫,不停颤动,“轰——蹦蹦蹦”地吵翻天,然后,安静下来,运作正常。我想:“怎么可能发生这种事?”
我开始来回踱步,不停地想、想、想,终于领悟到可能是收音机内各个真空管启动的次序颠倒错乱掉了——换句话说,它的扩音部分不依规矩地暖身完毕,真空管也都待命工作,但这时收音机却还没有给它任何讯号;又或者由于其他线路讯号回输,甚至收音机的前段线路——我说的是跟射频(RF, radio frequency)有关的部分——出了问题,才会发出这许多声响。而最后当射频线路全热起来,真空管电压已调适好,一切便回复正常。
那家伙不耐烦了,对我说:“你在干什么呀?我请你来修理收音机,但你只在这里走来走去!”我说:“我在想!我在想!”然后决定:“好!把所有真空管拔下来,依相反的顺序放回去。”事实上,在那个时期的收音机内,不同部分的线路上往往还是用同一型号的真空管,印象中是编号212或212A的那一种。总之我将真空管的次序颠倒过来,再把收音机打开。它果然静得像只绵羊一样,线路乖乖地热起来,然后开始广播节目,很完美,没有任何杂音。
如果有人曾经这样瞧不起你,但你立刻展现实力,通常他们的态度会来个180度的转变,有点补偿的意味。这位仁兄便是如此。后来,他还介绍我接其他工作,不断告诉其他人我是多伟大的天才,说:“他单靠想便把收音机修好了!”他从没想过,一个小孩子居然有能耐静下来想,然后就想出将收音机修好的方法。
死不服输
那年头的收音机比较好对付,因为只要你把它拆开来之后(最大困难反而是确认该动哪一颗螺丝钉),便可看出来这是电阻,那是个电容器等等,它们甚至都贴上标签。
假如你看到电容器上的蜡已开始滴出来,那么它一定是太热,大概已烧坏了;同样,如果某个电阻上有焦碳出现,它也一定出了问题;又或者,如果你看不出什么名堂来,你可以用伏特表测量线路上的接点,看看是否都有电压。
基本上那些收音机结构都很简单,线路并不复杂。真空管的栅电压通常都是1.5或2伏特,而屏极电压都是100到200伏特不等,因此对我来说,要弄清楚那些收音机的线路,看看哪里不对,把它们修好,并不算是多难的事。
不过有些时候还真蛮费时间的。记得有一次我花了足足一个下午,才找到罪魁祸首:一只看来毫无异状、实际上却已烧断的电阻。那次请我修收音机的刚好是母亲的朋友,因此我可以从容不迫地弄,没有人站在我背后说:“你现在在干什么了?”相反的,他们会跑来问我:“想不想喝点牛奶或吃块蛋糕?”不过,我后来之所以能修好那台收音机,是因为我毅力十足。从小,只要一开始研究某个谜题,我便停不下来,非要把它解开不可。如果当时我母亲的朋友跟我说:“算了,这太费事了!”我一定大为光火,因为我非要击败这台鬼收音机不可。反正这么多工夫都花了,绝不能半途而废,我必须坚持到底,直到找出它的问题才能罢休!
猜谜高手
面对谜题时,我有一股不服输的死劲。这是为什么后来我会想把玛雅象形文字翻译成现代文字或者是碰到保险箱就想办法打开它。记得在高中时,每天早上总有人拿些几何或高等数学的题目来考我,而我是不解开那些谜题便不罢休。通常我都要花上一二十分钟才找出答案;然后在同一天内其他人也会问我同样的问题,那时我却可以不加思索便告诉他们答案。因此我在替第一个人解题时花掉20分钟,可是同时却有5个人以为我是超级天才!
慢慢名头愈来愈响。高中念完时,恐怕古往今来的每个谜我都碰过了,总之凡是由人类想出来的任何疯狂古怪谜题我都晓得。后来到麻省理工念大学时,有次参加舞会,一个大四学长带着女朋友同来,碰巧她也知道很多谜题,而他告诉那个女孩我很会猜谜,因此她便跑过来对我说:“他们说你很厉害,让我来考考你:有一个人要砍八段木头……”我马上说:“首先他把单号的木头劈为三块。”
我早已碰过这道题目了,她只好夹着尾巴走开。
不久她回来问我另一个难题,也难不倒我。这样一来一往好几次,舞会快结束时她又跑过来,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说:“有一对母女在旅行……”我接着说:“那个女儿得了黑死玻”她气死了!她才刚开始说题目呢!事实上,原来的谜题长得很,大意是说某个母亲带着女儿住进旅馆,各住一个房间,第二天女儿却失踪了,她问:“我的女儿呢?”旅馆经理说:“什么女儿?”登记册上也只有那位母亲的名字,故事一直讲下去,变成一件大悬案。
而答案是:那位女儿得了黑死病,店方害怕因此被停业,便偷偷把尸体搬走,房间清理干净,一切不留痕迹。故事很长,但由于之前我已听过,因此当那个女孩子开始说:“有一对母女在旅行”时,虽然我只听过类似的题目,我还是大胆地猜出答案,而且猜对了。
中学时代还有一个叫做“代数队”的团体,队上有5名学生,经常跟别的学校比赛。比赛方式是大家一字排开,坐在两排椅子上,主持比赛的老师抽出装着题目的信封,信封上面写着“45秒”等等。她打开信封,把题目抄到黑板上,说:“开始!”因此实际上我们可以用来解题的时间多过45秒,因为她一边写你便可以一边想答案了。比赛规则是:每个人面前都有纸和笔,你怎么写都可以,重要的是答案。假如答案是“6本书”,那么你要在纸上写上“6”,把它圈起来。只要圆圈内写的是正确的,你便赢了。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题目都不是用传统套公式的方法便可以解出答案的,你不能“设A为红色书本数、B为蓝色书本数”,套入公式,解、解、解,直到你得到“6本书”这个答案。那样做至少要50秒,因为出题目的人早就试算过,再把时限缩短那么一点点。你必须想:“可不可能单用‘看’便找到答案?”有些时候真的一眼便看出来答案是多少,有时却必须发明一些新方法,然后拼命计算,找出答案。这是绝佳的训练,我也愈来愈精于此道,最后还当上队长。学会如何快速解代数,对我往后念大学时甚有助益。例如当我们碰到微积分的题目时,我便很快看出题目的方向,而且很快地把答案算出来——真的很快。
自创数学符号
那时我还试过自己编题目和定理。比方说,当我在计算一些式子的时候,我会想这些式子在实际情况下可否派上用常例如我编过一堆跟直角三角形有关的题目,但我的题目不像传统那样已知两边求第三边,我给的已知条件是两边之差。典型的实际例子是:这里有根旗杆,从杆顶垂下一根比旗杆长3英尺的绳子。把绳子拉直时,它的末端距离杆底5英尺。我的问题是:旗杆究竟有多高呢?
我研究出一些方程式,用以解答这类题目。而在这过程中,我发现了三角数学上的某些关系,像sin2+cos2=1之类。事实上在这之前数年,当我还只有十一二岁时,便曾经从图书馆借过一本关于三角的书来读,不过那本书早就还回去,不在手边了,依稀只记得三角谈的净是正弦及余弦之间的关联。于是我动手画了些三角形,把所有的三角方程式弄清楚、一一加以验算证明,我又从 5度的正弦值开始,利用自己验算出来的加角公式(addition angleformula)及半角公式(half-angle formula)计算出10度、15度……等角度的正弦、余弦及正切值。
几年后,学校里开始教三角课了,这时我还留着笔记。
比较之下,我发现我的证明方法跟课本上的不一样。有时候,由于我没有注意到某个简单的方法,结果花了许多力气、绕了一大圈才找到结果。但有些时候,我用的方法可聪明极了,书中所用的方法却复杂无比!因此我跟课本可谓互有输赢。
做这些计算时,我很不喜欢正弦、余弦和正切等符号。
我觉得“sin f”很像s乘i乘n乘f!因此我另外发明了一套符号。我的符号跟平方根有点类似,正弦用的是希腊字母Σ最上的一笔拉出来,像伸出一条长手臂般,f就放在手臂之下。正切用的是T,顶端的一笔往右延伸。至于余弦,我用的是Γ,但这符号的坏处是看起来很像平方根的符号。
那么,反正弦的符号便可以用同样的Σ,不过左右像照镜子般颠倒过来,换句话说,长手臂现在伸向左边,函数 f放在下面。这才是反正弦呀!我觉得教科书把反正弦写成sin-1的方式简直是发神经!对我来说,那是1除以sin f的意思;我的符号强多了。
我很不喜欢f(x),那看起来太像f乘以x了。我更讨厌微分的写法:dy/dx,这令人很想把符号中的两个d互消掉,为此我又发明了一个像“&”的符号。对数(logarithm)比较简单:一个大写L下面的一笔往右延伸,函数放在手臂上便成了。
那时候我觉得,我发明的符号绝对不会比大家都在用的差,而我用哪一套符号也跟其他人无关,可是后来我发现其中关系很重大。有一次当我跟同学讨论问题时,我想也不想便开始用我的符号,同学大叫起来:“那些是什么鬼东西?”于是我醒悟到:如果我要跟别人讨论,便必须使用大家都知道的标准符号。往后,我终于放弃了使用我那些符号。
除此以外,我还发明过一套适用于打字机上的符号,就像Fortran电脑语言用到的符号那样,使我能用打字机来打方程式。我也修理过打字机,用回形针及橡皮圈;当然,我不是职业的修理人员,我只不过是把出了毛病的打字机修到勉强可用的地步而已。不过对我来说,最有趣的是发现问题在哪里,想出法子来把它修好。这些跟解谜一般好玩有趣!
我切,我切,我切切切!
有一年夏天,我在姨妈经营的旅馆打工。当时,大概是十七八岁吧!我不太记得薪水究竟是多少了,好像是一个月22美元。工作十分简单,我通常不是在柜台值班,就是在餐厅打杂。而如果一天工作11小时,隔天就要值班13小时。每天下午在柜台当班的人员,要负责把牛奶端上楼给一位狄太太喝。她是个病人,从来不给我们小费。我那时想,这就是现实世界——你每天做牛做马,但什么也得不到。
这家旅馆位于纽约郊区的海滨休闲区。白天,作丈夫的到城里工作时,太太就聚在旅馆里玩牌,因此我们每天都得把桥牌桌搬出来。晚上,则轮到男士玩扑克牌,事前我们又得把牌桌准备好,把烟灰缸清理干净等等。通常,我都要熬到深夜 2点左右才能收工,所以一天实际工作时数是11到13小时。
那里有些事情令我很不喜欢,小费就是其中一桩。我认为我们应该多领一点工资,而不需要跟客人拿小费。但当我跟老板提议时,只惹来一阵嘲笑。她告诉每个人:“费曼说他不要小费,嘻!嘻!嘻!费曼不要小费,哈!哈!
哈!”我的结论是,世界上多的是这种爱自作聪明、其实却懵懂无知的人。
有一阵子,那群男人从城里下班回来,都会立刻要我们送冰块过去让他们调饮料。和我一起打工的家伙过去是柜台伙计,他年纪比我大,做事也比我老练多了。有一次他告诉我:“听着!我们老是送冰块给恩格那家伙,但是他从不给小费,连一毛钱都不给。下次他们再要冰块的时候,先别理他们。然后,他们会叫你去,这时候你就说:‘噢,对不起,我忘了。人难免都有健忘的时候呀!’”我照做了,恩格果然给了我一毛五的小费!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我那位同事真有一套:他叫别人去冒惹上麻烦的风险。让我去“训练”那家伙养成给小费的习惯。他不明说,却直接指使别人去做。
我的工作还包括清理餐桌。我们的作法是把桌上所有的杯盘堆在桌旁的托盘上,堆得够高时,就把托盘端去厨房,再换个新托盘。这总共需要两个动作:先把旧托盘拿走,再换上新的托盘。但我想:“我要一次就把这两件事做完。”所以我试着在抽出旧托盘的同时,就把新托盘从底下塞进去。结果托盘一滑——哗啦啦!所有东西都掉到地上。接着,自然是一连串的质问:“你在干什么?东西怎么会全砸了?”我怎么可能解释得清楚,我只不过是想发明处理托盘的新方法而已嘛!
餐厅甜点中有一道咖啡蛋糕,端出来时总是放在小碟子上,衬着漂亮的小垫巾。但是如果你到后面厨房去,就会看到负责管理食品的家伙(这家伙过去一定是个矿工,或是做过其他粗活。他身材魁梧,手指粗短结实)。他会拿起粘成一叠、经过某种压花处理的小垫巾,然后用他粗短的手指,试着把一张张的小垫巾分开,放到碟子上。我总是听到他边做边嘀咕:“该死的垫巾!”我觉得很惊讶:“多么强烈的对比——餐桌旁的客人品尝着放在小碟子垫巾上的精致蛋糕;后面厨房里那个手指粗短的食品管理员却嘀咕着‘该死的小垫巾!’”可见真实的世界与表象的世界有多大的差别!
第一天上工时,另一位管理食品的女士告诉我,通常她会替值夜班的人准备火腿三明治或其他宵夜。我说我喜欢甜点,如果晚餐有剩下来的甜点,就再好不过了。第二天晚上,我值大夜班,侍候那群玩扑克牌的客人。凌晨两点多,我坐着无所事事,正觉得无聊,突然想起有甜点可吃。打开冰箱一看,她居然留了六份甜点给我!有巧克力布盯蛋糕、果冻,应有尽有!我坐下来把六份甜点吃个精光,真是过瘾!
第二天,她对我说:“我留了份甜点给你……”“甜点很棒!”我说,“真的都棒极了!”
“但是我留了六份甜点的原因,是我不知道你喜欢哪一种。”
从此,她都会留六份甜点给我,种类也许不一样,但总是有六份。
有一次,我在柜台当班,有个女孩到餐厅吃饭,把书留在柜台的电话机旁。我瞄了一眼,看到书名是《达芬奇的一生》(The Life of Leonardo),心想这本书非看不可。后来我跟她把书借来,一口气把它读完。
我睡在旅馆后面的小房间,旅馆里有个麻烦的规矩——离开房间时一定要顺手关灯,但我老是记不祝不过我从达芬奇的书得到灵感,设计了一套由绳子和重物组成的小机关,重物是装满了水的可口可乐罐。我一推开房门,拉绳触动开关,灯便点亮;等我关门时,灯也就熄掉。但是,我真正的“成就”还在后头。
我常常在厨房里帮忙切菜,其中一项工作是把四季豆切成长 1英寸左右的小段。一般的标准动作是一手拿刀,一手拿着两根豆荚,刀刃贴近大拇指往内切豆荚,但这样做一不小心就会切到拇指,而且很慢、很没效率。所以我花了一点心思,想到个好主意。我坐在厨房外的木桌旁边,把一只大碗放在膝盖上,接着将一把锋利的菜刀插在桌面上,刀刃朝下,与桌面成45度角。然后,我左右各放一堆豆荚,一手拿一根,左右开弓,快速挥向刀锋,一段段的四季豆就滑到我膝上的大碗里。
于是我一根接一根地切着四季豆——切!切!切!切切切!每个人都来递豆荚给我,我切得更像风一般快了。
这时老板走过来问:“你在干什么呀?”
我说:“你看我切豆荚的方法!”稍一分神,我把自己的手指推上刀口,立刻血流如注,而且全滴在豆荚上,引起一阵混乱。她不停数落着:“瞧你糟蹋了多少豆子!
怎么会这么笨!”因此,我再没机会改良我的发明了。其实真要改也不难,只要加个护手套就好了。
改革连连碰壁
在旅馆的那段日子,我还有另一项发明,但也是差不多的命运。事情是这样的:为了做马铃薯沙拉,我们得把煮熟的马铃薯切成片;煮熟的马铃薯既温又粘,很难对付。
于是我想到,可以在架上并排装上好几把刀子,同时落下,便可以将马铃薯整个切开。想了半天,终于让我想到了用铁丝固定刀架的方法。
我跑到杂货店买刀和铁丝,却看到一个正好符合我所需的小玩意——切蛋器。到了下一次要切马铃薯时,我就把切蛋器拿出来,飞快地把马铃薯切了拿去给厨师。厨师是个德裔大块头,是厨房的龙头老大。没想到过了一会儿,他怒气冲天从厨房冲出来大喊:“这些马铃薯是怎么回事?
根本没有切开!”
我已经切好了,但是马铃薯又全粘在一起了。他说:“我怎么把它们分开?”
“泡在水里。”我提议说。他鼻子里都要喷出火来了:“泡在水里?呃?”
还有一次,我想到一个真正的好点子。在柜台值班的时候,要负责接听电话。每当有电话进来时,除了电话铃响,电话总机还会有片盖子翻下来,让我们知道是哪一条线路有电话进来。有些时候,我正在帮客人铺牌桌;或是下午没什么电话进来时,在前面阳台闲坐——都离电话总机有段距离,电话却突然响起来。我赶快跑去接,但由于柜台的设计很不理想,你得先跑到很里面,才能绕过柜台,走到后面,看看总机,才知道究竟是哪一条线在响,这得花很多时间。
因此我想到个好主意。我在总机的每个盖子上绑上线,把线绕过柜台面,垂在外面,再在每一条线的末端绑上一张小纸片,电话筒就放在柜台上。这样一来,我不必绕到柜台后面就可以接电话。有电话进来时,我只要注意是哪张纸片在动,就知道是哪个小盖掉下来,也就知道是哪条线路了。重要的是,我可以直接在柜台前面接电话,节省很多时间。当然,我还是得绕到柜台后面的总机那儿去,把电话转进来,但至少我可以先回答“请等一下”,然后再绕到后面去转电话。
我觉得这个设计无懈可击,但是有一天老板进来,想要接电话,却怎么也搞不清楚这个复杂的设计。“这些纸是干嘛的?话筒为什么放在这边?你为什么不……哗啦哗啦……”我试着向我的姨妈解释其中原因,但是你的姨妈若是个精明的旅馆老板时,你就是有理也说不清了。这件事让我充分了解,在现实世界中,进行改革创新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谁偷了我的门?
在麻省理工学院,所有兄弟会都要举行所谓的“面试会”,每年他们都在这种聚会中吸收新会员。进入麻省理工学院之前的那个暑假,我也应邀到纽约参加一个名为“费·贝他·得尔塔”(Phi Beta Delta)犹太兄弟会的聚会。那时候,只要是犹太子弟或者在犹太家庭中长大的小孩,根本就没有机会参加其他的兄弟会,其他人根本不会眷顾你。
说实话,我并没有特别期盼和其他犹太同学在一起,犹太兄弟会的那些家伙也不在乎我有多像犹太人。事实上,我根本没什么犹太信仰,更不能算是虔诚的教徒。在这次聚会中,兄弟会的几个家伙问了我一些问题,也给了我一些忠告,例如我应该在大一就参加微积分检定考试,这样就可以免修一些学分等等。事后,我发现这是个很好的建议。我还蛮喜欢在纽约碰到的那几个兄弟会会员,说动我入会的那两个家伙,后来都成为我的室友。
麻省理工另外还有个犹太兄弟会,简称SAM(SigmaAlpha Mu)。他们的点子是让我搭便车到波士顿(麻省理工位于波士顿),然后我可以先借住在兄弟会里。我接受了他们的安排,到了波士顿的第一晚就睡在 SAM兄弟会楼上的房间。
第二天早上我往窗外看,正好看到我在纽约认识的那两个家伙。有几个 SAM兄弟会会员迎向他们,双方激烈地争辩起来。我朝着窗外大喊:“嘿!我应该是和他们在一起的!”然后就跑出去,完全不晓得双方正在谈判,争取我入会。我对于搭便车这件事没有特别觉得需要感恩,更没有想到别的事情。
书呆子学交际
费·贝他·得尔塔兄弟会在之前一年,由于内部分裂为两派而几乎瓦解。他们一派人喜欢交际、喜欢跳舞以及在舞会后开着车子四处鬼混;另一派则全是书呆子,整天只知道读书,从来不参加舞会。
就在我加入成为会员之前,他们才开了一次大会。会中两派人马都有重大的让步和妥协,最后他们决定团结、互相帮助:每个人的成绩都必须在一定的水准之上,如果有人功课落后,专啃书本的那一派就要为他们补习,辅助他们做功课。另一方面,每个人也都必须参加舞会,如果有人不懂得怎样和女孩子约会,爱交际的那一派就要想办法为他找个舞伴;如果有人不会跳舞,他们也要负责教会他。于是一派人教其他人如何思考,另一派人则教别人如何交际。
对我而言,这样的安排倒是恰到好处,因为我本来就不擅交际。每次我出入兄弟会的大门时,都会碰到坐在台阶上的兄弟会学长和他们的女朋友,我总是害羞得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从他们身旁走过。即使有个女孩说:“噢!他真可爱!”也于事无补。
没多久,大二的学长就带着他们的女朋友以及女朋友的女朋友来教我们跳舞。后来,有个学长还教我开车。他们很努力想教会我们这些“智慧型”的家伙跳舞交际,学会放轻松一点;我们也尽力协助他们度过课业的难关——这是种很好的平衡。
我想我永远搞不懂“会交际”究竟是什么意思。在那帮会交际的家伙教我怎么结交女孩子之后,有一天,我独自在餐馆吃饭,看到一个漂亮的女服务生。我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问她愿不愿意在下一次兄弟会舞会当我的舞伴,她居然答应了。
回到兄弟会,当大家讨论到下次舞会的舞伴时,我告诉他们这次不劳他们费心了,我已经找到自己的舞伴,我还觉得扬扬自得。但等那些学长发现我的舞伴居然是个女服务生时,都大惊失色。他们告诉我那可不行,他们会另外为我物色一位“合适的”舞伴。这让我觉得很迷茫。后来他们还决定出面处理此事。他们到餐馆去找到女服务生,说服她退出,为我另外找了个舞伴。他们想教育我这个“任性的小孩”。从头到尾我都觉得他们错了,但当时我只是个大一新生,还没有足够的自信来阻止他们破坏我的约会。
新来者野地求生
我正式宣誓入会的时候,他们有各式各样戏弄新来者的花样,其中一项是在酷寒的冬日里,把我们双眼蒙住,带到荒郊野外,丢在冰封的湖边。那里杳无人烟,四周看不见一幢房子,什么也没有,我们必须自己找到回兄弟会的路。由于大家都很年轻,不免有点害怕,但大家都没怎么交谈,除了一个叫梅尔的家伙,不停在开玩笑,净说些蠢笨的双关语,一副听天由命、毫不在乎的样子,好像在说:“哈!没什么好担心的,这不是很好玩吗?”
我们对梅尔愈来愈冒火。特别是当其他人忧心忡忡,不知如何找到出路的时候,他总是落后我们几步,而且不停地拿我们的处境开玩笑。
走到了离湖不远的交叉路口,举目四望,仍然一片荒凉,什么也没有。大家正在讨论该走哪条路,梅尔赶上我们,说:“走这条路。”
“梅尔,你懂什么?”我们都气死了,“你老是不停地开玩笑。为什么我们该走这条路?”“很简单呀,看看这些电话线便知道了。电话线愈多的地方,就一定是通往人多的地方。”
这个看起来对任何事都漫不经心的家伙,却想出了这绝妙主意!我们依他的话,一路走回城里,没有走错路。
遭到“绑架”
第二天是全校大一新生与大二生的污泥对抗赛,就是说,大家在烂泥中进行摔跤及各种竞技。当天深夜,一群大二生跑到兄弟会那里绑架了我们,他们有些是兄弟会里的学长,有些是从外面来的。他们想让我们疲累不堪,这样第二天他们就能轻松获胜。
他们很轻易就把大一生绑了起来,只有我例外,我不希望兄弟会的哥儿们发现我是个“娘娘腔”。我不擅长运动,打网球的时候,只要球越过网飞向我,我就害怕;因为我从来没有办法把球打回去,球总是还没过网就落地。
但是我发现这是个新的状态、新的世界,我可以为自己塑造新的名声。所以,为了不要让自己看起来像一副不会打架的样子,我拼了命和他们缠斗,结果三四个家伙费了好大力气才能把我绑祝大二生把我们带到树林中的一间屋子里,把我们全绑在地板上。
我试了各种方法逃走,但是有大二生看守着我们,我的计谋全部无效。不过其中有个年轻人他们不敢绑,因为他吓得脸色发青,而且不停发抖。后来我才知道他来自欧洲,当时是30年代初,欧洲正是动荡不安的时候:他不明白我们被绑这件事其实只是个玩笑,他惊吓的样子简直令人不忍卒睹。
天亮前,只剩下 3名大二生在看守我们20个大一生,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个状况。他们偶尔把车子开进开出,弄出各种声响,好像很忙、很多活动的样子。可惜我们没注意到,其实一直都是同样的车子和同样的人在活动。
我爸妈刚好在那天来看儿子过得怎么样,兄弟会的人拼命拖延,直捱到我们被释放回来。由于我一晚未睡,而且曾经费力挣扎,因此样子十分邋遢。他们发现儿子在麻省理工学院竟然是这副德性,简直吓坏了。
经过那天晚上的折腾,我的脖子也僵硬不能动了。我还记得那天下午上后备军人训练营时,排在队伍里等候校阅,但我一直无法向前直视。指挥官抓着我的头用力扭转,吼叫着:“向前看!”
我缩起头,肩膀歪一边,说:“我没有办法,长官。”
“噢,对不起!”他吓了一跳。
无论如何,我奋战许久不肯被绑的经过,居然为我赢得绝佳名声。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用担心“娘娘腔”这档事了,真令我松了一大口气!
伯劳拉拉方程式?
我的两个室友已经大四,我经常旁听他们讨论物理。
有一天他们很用功地解一道看来很简单的习题。我终于忍不住了,说:“你们为什么不用伯劳拉拉方程式试试看呢?”
“那是什么东西?”他们叫,“你在说什么呀?”
我跟他们说明我的意思,以及怎么把这个方程式用在习题上,结果破解了这道题目。后来,我才发现我指的是“伯努利”方程式。由于这些知识我全是从百科全书里看来的,之前从来没有和别人讨论过,所以根本不知道怎么发正确的音。但我那两位室友很高兴,从此他们都和我讨论他们的物理习题,尽管我的手气并不真那么好,许多题目还是解不出来。有趣的是,到大二那年开始修物理课时,我的物理也突飞猛进了。我经常觉得,练习大四的物理习题和学习怎么发正确的音,倒真是受教育的好方法。
舞会奇遇
在一次舞会中,我和一个女孩跳了好几支舞,但都没有说什么话。最后她说:“你——胡——条灰常好。”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她说话有点困难,但我猜她八成是在说“你舞跳得非常好。”于是我说:“谢谢,跟你跳舞是我的荣幸。”
我们走到桌边,跟她一起来的朋友也找到男伴,我们四个人就坐在一起。这两个女孩,一个有严重的重听,另一个几乎全聋了。
她们交谈的时候,用许多快速的手语动作,偶尔发出一点声音。我倒不觉得这有什么关系,她们人很好,舞也跳得好。
再跳了几支舞以后,我们坐下,她们又开始以手语交谈,比来比去。最后,她终于和我说了一些话。我猜她的意思是,要我们带她们去某家旅馆。
我问另外那个家伙想不想去。
“她们要我们去旅馆干嘛?”他问。
“我不知道,我们还没沟通得那么好。”但其实我不需要知道这些,我只觉得这很好玩。我很好奇将会发生什么事,就像探险一样。
另外那个家伙害怕,不想去。最后,我带着这两个女孩搭出租车去那家旅馆。到了以后,发现那里有一个专为聋哑人举办的舞会,他们都是同一个俱乐部的会员,而且很多人都能感受到音乐的节奏,随之起舞,还会在乐曲结束时鼓掌。
真是太有趣了!我觉得我好像在语言不通的国外一样。
当然,我还是可以讲话,但没有人听得到我的声音。大家都用手语交谈,我一点也看不懂!后来,我请一个女孩教我几个简单的手语,就好像学外国话一样,完全是为了好玩。
每个人都很快乐而且自在,彼此开开玩笑,脸上全挂着微笑,似乎没有什么沟通上的障碍。他们交谈的情况和使用其他语言没什么两样,只有一件特别的事:不用手语沟通的时候,他们的头会不停地转动。我突然省悟到那是怎么一回事:如果有人想插嘴或打断别人的话,他不可能大喊:“嘿!杰克——”他只能以手语表示,因此如果没有经常环顾左右的习惯,根本察觉不到有人想插话。
他们在一起非常的轻松自在,反而是我要想办法不那么局促不安,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验。
舞会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舞会结束后,我们到餐厅去,大家都以手代口,点了东西。在等餐点时,有人以手语问我的舞伴:“你是哪里人?”她也以手语拼出:“纽约人。”还有一个人对我比手势:“顶呱呱!”他竖起大拇指表示顶叭叭,这套系统真管用。
大家散坐四周,开开玩笑,我也不知不觉融入其中。
后来我想买一瓶牛奶,便走到柜台,以口形表示“牛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柜台职员一脸疑惑地看着我。
我再比了“牛奶”的手势,两手作出挤牛奶的动作,他还是不懂。
我试着指着价目表上牛奶的位置,但他好像还是不懂。
最后,旁边有人点了牛奶,我立刻指了指牛奶。
“噢!牛奶!”他说,我点点头表示:“对。”
他递给我一瓶牛奶,我开口说:“十分谢谢你!”
“你这个家伙!”他边说边笑起来。
一群不知变通的家伙
在麻省理工学院念书的时候,我很喜欢捉弄别人。有一次在上机械制图课的时候,有个爱开玩笑的同学拿起一把曲线尺说:“我很好奇曲线尺上的这些曲线有没有特殊的方程式?”
我想了一下,说:“当然有,这些曲线都是很特别的曲线,我表演给你们看。”我拿起一把曲线尺,慢慢转动。
“曲线尺的特色就是不管你怎么转动,每条曲线最低点的切线一定都是水平线。”
于是班上所有同学都拿起曲线尺,依着不同角度转动,手上拿着铅笔,沿着曲线最低点比着切线的位置——当然,他们发现切线呈水平。他们都为这个“新发现”而兴奋莫名,其实他们应该一点也不意外,因为他们早已学过微积分,学过任何坐标图上曲线最低点的切线一定都是水平线(用数学的说法,最低点的微分都等于零);只不过他们没有把二加二摆在一起罢了,他们连自己究竟“知道”什么都不清楚!
有些时候,我真搞不清楚人是怎么回事:他们都不是透过了解而学习,而是靠背诵死记或其他方法,因此知识的基础都很薄弱。
4年后,我在普林斯顿又玩了一次同样的把戏。当时,我正和一个老练的物理学家聊天,他是爱因斯坦的研究助理,对地心吸引力有很深刻的了解。我问他,如果你坐在火箭上被发射升空,火箭里放一个时钟,地面上也放一个时钟。假定我们要求地面上的时钟走了一小时的时候,火箭必须回到地球,因此你会希望火箭开始飞回地球时,上面的时钟尽量领先。根据爱因斯坦的理论,如果火箭飞得愈高,地心吸引力愈小,时钟会走得愈快。但由于你必须在一小时内回到地球,你的飞行速度就必须非常快,因此反而减慢了时钟走的速度,所以也不能飞得太高。问题就在于,你应该怎样调整速度和高度,才能让火箭上的时钟尽量领先?
这位爱因斯坦的助理研究了很久,才领悟到这个问题跟一般的自由落体问题没什么两样。他只要想象把一个物体往上发射,再限定它往上及往下飞的时间总共不能超过一小时,那就是正确的运动了,事实上这正是爱因斯坦的基本重力定律之一,即所谓的“本位时间”(proper time)——对任何真实的曲线来说都达到最高值。有趣的是,当我用时钟和火箭的方式来问他,他却认不得这个问题了。
尽管层次不一样,但他跟我机械制图课的同学犯了同样的毛玻看来有这种弱点的人也真多,连学有专精的人也不例外。
捉弄女服务生
大三、大四的时候,我经常光顾波士顿的一家餐厅。我常常一个人连续几个晚上都到那里吃饭,所以餐厅的人都认识我,负责招呼我的是一个叫苏丝的女服务生。
我注意到他们总是非常匆忙,奔进奔出。有一天,纯粹是出于好玩,我把小费——两个 5分美元的硬币——放在两个玻璃杯里、把玻璃杯装满了水。用卡片覆盖在杯子上,然后把杯子翻过来放在桌上,把卡片抽走。由于我把杯子盖得很紧,空气进不去,因此一滴水也没漏出来。
我把小费分别放在两个杯子里,是因为我知道他们总是很忙,如果我把小费全放在一个杯子里,他们在收拾桌子时,匆忙中一定会把杯子拿起来,水全部流出,然后就此结束。现在的情况是,她拿起第一个杯子,发现有水之后,她要怎么样处理第二个杯子呢?她一定不敢直接把杯子拿起来。
走出餐厅的时候,我向苏丝说:“小心,你拿给我的玻璃杯有点古怪,上面是满的,下面却有个洞!”
第二天我再到这家餐厅去,发现他们换了个新的女服务生来招呼我,苏丝再也不理睬我了。新的女服务生说:“苏丝气坏了,她叫老板出来,两个人研究了老半天,但他们没空慢慢讨论该怎么办,最后决定还是就那样把第二个杯子拿起来,结果水流得满桌,简直是一塌胡涂,苏丝还滑了一跤,他们都很生气。”
我大笑。她说:“这一点都不好笑。如果有人这样对你,你会怎么办?”
“我会拿一个汤碗,很小心地把杯子滑到桌边,然后让水流到汤碗里,水就不用流到地板上了。然后,我再把铜板拿起来。”
“噢!这主意不错。”她说。
那天晚上,我把咖啡杯翻过来盖在桌上,把小费放在里面。
第二天晚上我到餐厅时,还是同一个服务生在招呼我。
“昨天晚上你为什么把咖啡杯盖在桌上?”
“我是想,即使你那么匆忙,你还是会跑回厨房,拿一个汤碗,然后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把杯子移到桌边……”她抱怨:“我就是这么做,但杯子里却一点水也没有!”
谁偷走了门?
我的恶作剧经典之作是在兄弟会中发生的。
有一天早上我很早就醒来,大概才 5点钟左右,我再也睡不着了。我走下楼去,迎面看到有张海报写着:“门!
门!谁偷了这扇门?”有人把门从枢纽上拆了下来,这扇门上原先挂了块牌子,上面写着:“请关门!”
我马上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住在那房间的是一个叫班尼斯的家伙以及另外几个男孩,他们很用功,不喜欢别人吵闹,如果你晃到他们房里找东西或者是问他们功课,离开时他们都会大叫:“请关门!”
很显然有人不喜欢他们这种作法,所以把门拆走。但这个房间本来是有左右两扇门的,因此我想到一个主意:我把另一扇门也拆掉,搬到楼下,藏在地下室的油槽后面,然后静悄悄回到楼上睡觉。
那天早上我假装晚起,下楼时看到其他人像无头苍蝇般四处乱转,班尼斯和他的朋友都很烦恼:房门不见了,而他们还得读书……一见到我,他们便问:“费曼,你有没有把门拿走?”
“噢!有啊!”我说:“你们看我手指关节上刮伤的痕迹,那是我把门搬到地下室的时候,在墙上擦伤的。”
他们不满意这个答案;他们根本不相信我!
偷走第一扇门的那些家伙留下太多线索了,例如牌子上的字迹——他们很快就发现是谁的杰作。我的想法是:当他们发现是谁偷去第一扇门的时候,每个人都会以为他也偷了第二扇门。我的计划果然天衣无缝,偷第一扇门的那些家伙被每个人拷打逼问。受了种种磨难之后,他们终于说服了逼供者:他们只偷了一扇门,尽管这个说法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我冷眼旁观,觉得好玩极了。
另一扇门失踪了整整一个星期,班尼斯他们愈来愈焦急了。最后,为了解决问题,兄弟会的会长在晚餐的时候宣布:“我们必须解决这个问题。但我自己对这个问题已经无能为力了。因此我希望你们能提一些建议,班尼斯他们真的很想好好念书。”
大家纷纷提出建议。
过了一会儿,我站起来说:“好吧!”我装出一副委屈的声调,“不管是谁偷了这扇门,我们知道你很棒,你很聪明!我们猜不出来你究竟是谁,你一定是个超级天才!
不必告诉我们你是谁,我们只想知道门在哪里;所以,你只要在某个地方留一张字条,告诉我们门在哪里,我们会永远尊你为奇才。你太聪明了,居然可以把门偷走,而不让我们猜到你是谁。但看在老天爷的份上,留张字条给我们吧!我们会永远感激你。”
接着有个家伙站起来说:“我另外想到个主意。身为会长,你应该问每个人,要他们以兄弟会会员的名誉担保,说清楚他们有没有把门偷走。”
会长说:“这真是个好主意!以会员荣誉发誓说真话!”
于是他绕着桌子,逐一问:“杰克,是你把门偷走的吗?”
“没有,我没有把门偷走。”
“提姆,是你偷走门吗?”
“没有,我没有偷走门。”
“墨里斯,是你把门偷走的吗?”
“没有,我没有偷门。”
“费曼,是你把门偷走的吗?”
“是的!是我把门偷走的。”
“别闹了!费曼,我们是很认真的!山姆,是你偷走的吗?”
他绕了一圈,每个人都很震惊,兄弟会里一定有个真正的卑鄙小人,竟然不尊重兄弟会会员的荣誉!
那天晚上,我留了一张纸条,上面画了一个油槽,旁边有一扇门。第二天,他们把门找出来,重新装上。
后来,我终于承认门是我偷走的,大家立刻指责我说谎。但他们不记得我当时说了些什么,他们只记得当兄弟会会长绕了一圈,问过每个人之后,结论是没有人承认把门偷去。他们只记得笼统的结果,却记不得每个人的实际说词。
很多人常常觉得我是个骗子,但事实上我都很诚实,只不过,我常常诚实得没有人相信而已!
你在说什么鬼话?
纽约布鲁克林(Brooklyn)有个意大利电台,我小时候一天到晚都在听他们的节目。我爱死意大利话那种滚动的声音了,它让我觉得好像徜徉在风平浪静的大海上——我很喜欢沉浸在这美丽的意大利语音大海中。
节目里经常有爸爸和妈妈在家中争辩不休的场景。你会听到一个尖嗓子说:“尼欧——泰科——梯埃——科佩托——突托……”然后低音大声嚷:“德罗——托内——帕拉——突托……”以及用力击掌的声音。
真棒!于是我学会了用不同声调表达各种喜怒哀乐的情绪;我能哭、能笑,意大利文真是种可爱的语言。
那时,我家附近有不少意大利人。有一次我骑着自行车,后面几个意大利卡车司机因为嫌我挡路而大为恼火,把头伸出车窗外,比着手势大叫:“咪——阿鲁仟—拉姆佩——埃塔——提切!”
我觉得自己像个呆瓜。他在说什么鬼话呀?我很想回他几句。
于是我问学校里的意裔同学,他教我:“你只要说:‘阿贴!阿贴!’意思是‘你也一样!你也一样!’就可以啦!”
这主意很棒。从此我都回答:“阿贴!阿贴!”而且还加上手势。等我愈来愈有信心之后,还自己做了一些发挥。例如有一次在骑脚踏车的时候,有些女士开车挡着我的路,我就说:“普吉亚——阿——拉——玛洛许!”她们害怕地赶紧让开,心里大概在想,这个可怕的意大利男孩刚说了些什么可怕的咒语!
要发现我讲的是冒牌意大利话并不容易。在普林斯顿念研究所时,有一次我骑着自行车要进入帕尔默实验室(Palmer Laboratory)的停车场,有人挡住我的路。我习惯性地对那家伙一边比着手势、一边说:“欧瑞兹——卡澎卡——米切!”
老远的一大片草地上,有个意大利园丁正在整理花草。
他停下来,挥着手,高兴地大喊:“瑞扎——玛——里亚!”
我回喊:“隆地——波尔塔!”他不知道我根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事实上他也不知道我说了些什么。但是无所谓!我们这样居然还可以讲得通!真是妙极了!
常常当我那样开口说话时,他们立刻认定那是意大利话——也许是米兰口音或罗马口音——认定我是意大利人!
只要你有绝对的自信,只管装下去,绝对不会出什么问题。
拉丁文?意大利文?
有一次,我回家度假,发现妹妹有点不开心,快要哭了。原来她隶属的女童军团要办父女会,但是父亲出差去了。于是我说我以大哥的身分带她去。由于我比她大上9岁,因此这样做也不算太离谱。
到了父女会那儿,我先坐在父亲坐的一方,但很快就觉得厌烦。这些爸爸带着女儿来参加这么美好的小宴会,却都在谈论股票市场!事实上,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和自己的孩子交谈,更不必说孩子的朋友了。
宴会进行当中,女童军站出来表演短剧、吟诗等娱乐节目。突然她们拿出一件好像围裙的滑稽衣服,上面有个洞,可以从头上套在身上。她们宣布,现在轮到当爸爸的来娱乐她们了。
于是,每位父亲都得站起来,套上那件怪衣服,说些话。他们都不大知道该怎么办,有个爸爸朗诵童谣“玛丽有只小小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但轮到我上台时,我告诉大家说我要朗诵一首诗,虽然我很抱歉这不是首英文诗,但我相信他们还是会一样地欣赏。然后我念:但托——撒卡——突尔纳提,纳普塔——突奇——普提提拉。
伦托——卡塔强托——强塔——曼托——奇拉提达。
亚尔他——卡拉——苏尔达——米——恰塔——皮仟—皮塔——提托布拉尔达——培堤——奇纳——纳那——穿达拉拉——钦达拉拉!
我就这样念了三、四节,把意大利电台听回来的各种表达情绪的声音都用上了,女孩子都乐不可支,在走道上跑来跑去,笑个不停。
宴会结束后,童军团团长及学校老师都走过来告诉我,他们刚刚一直在讨论我的诗。有人觉得我念的是意大利文,另一个则觉得是拉丁文。学校老师问我:“到底谁猜得对?”
我回答说:“你得去问问那些女孩——她们全都晓得我念的是什么文!”
好险,又过关了!
念麻省理工学院时,我只对科学有兴趣,其他科目都不在行。但是,学校有个规矩:你得修几门人文课程,好沾染一点“文化”气息。于是,我拿着选修科目表从第一行开始看起。没想到“天文学”被归作人文科目!那一年,我就藉着“天文学”逃过一劫。到了第二年,我又拿着选修科目表继续往下读,看看除了天文学之外还列了些什么玩意。终于,跳过了法国文学之类的科目后,我发现了哲学。这是我所能找到跟科学最接近的东西了。
在谈哲学课的事之前,让我先谈谈英文课。教授规定我们要按某些题目来写文章。例如我们奉命评论米尔(JohnStuart Mill)讨论自由的文章。但是我没有像米尔般讨论政治上的自由,我写的是一般社交场合中的自由问题,像为了表示礼貌而假装或说谎;还讨论这种永无止境的伪装把戏,会不会带来“社会道德的败坏”?这是个有趣的问题,但并不是原来的写作方向。
另一次,我们要评论的是赫胥黎(Huxley)的《一枝粉笔》(On a Piece of Chalk)。在文章里,他谈到了手中握着的一枝普通的粉笔,原是动物骨头残骸,地球内部的力量把它往上推,成为白灰崖的一部分。后来被人采来做粉笔,在黑板上写东西、传达观念。
我没有依照老师指定的文章,而另外写了一篇模仿之作,题目是《一颗灰尘》,讨论灰尘如何造成夕阳的五彩缤纷以及促成雨水凝聚等等。我总是耍赖,永远在逃避。
但当我们要就歌德的《浮士德》写作文时,我简直没辙了。《浮士德》是本长篇大论的巨著,要模仿它或变其他花样都很难。我简直发狂了,在兄弟会宿舍内走来走去,不停地说:“我写不出来,我不要写了,我就是不写了!
兄弟会的哥儿们说:“好吧,费曼,你不要写。但是教授会认为你是因为不想写才没做功课。你还是应该写一篇字数差不多的文章,附张字条说你实在看不懂《浮士德》,你对这本书就是没感觉,没办法写出来。”
我照着做了,我长篇大论地写《论理性的限制》。我确实曾经想过“以科学技巧来解决问题”可能会有的种种限制,像道德价值就不可能靠科学方法来评定等等。
这时候,又有另一位兄弟提出建议。他说:“费曼,这样是不行的,你不能交一篇和浮士德毫不相干的文章。
你应该想办法把你写的文章和浮士德扯上关系。”
“这太荒谬了吧!”我说。但其他兄弟会的朋友都认为这个主意很好。
“好吧!好吧!”我心不甘情不愿地说,“我会试试看。”
于是,我在写好的文章后面又写了半页,说浮士德代表精神,魔鬼则代表理性;歌德在作品中要展现的是理性的限制。我加油添醋,东拼西凑,把文章交出去。
教授把我们一个个叫去,个别讨论我们的文章。轮到我时,我作了最坏的打算。教授说:“文章开头写得不错,但关于浮士德的内容有点太简略了,否则这会是很不错的文章,你得B+。”我又过关了!
探讨睡觉哲学
现在谈哲学课。哲学教授是个留胡子的老先生,叫鲁宾逊,上课讲话时总是咕哝咕哝的,我一点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其他同学好像比较明白他在说什么,但他们却不怎么专心听课。我有个1/16英寸粗的小钻头,上课时我都拿在手里,在鞋底钻孔打发时间,很多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
终于有一天下课时,鲁宾逊教授又“获卡墨卡墨卡获卡获卡……”地咕哝了一阵,大家都很兴奋!纷纷交头接耳,讨论个不停,我猜他一定讲了些什么有趣的事情了,真要感谢上帝!我真好奇他到底说了什么?
我问旁边的同学,他们说:“我们要写篇论文,四星期后交。”
“写些什么呢?”
“写他一年来讲过的东西。”
我真的被难倒了。整个学期我听过而刚好记得的只有一次当他说:“墨卡获卡意识流墨卡获加,”然后“呼!”
的一声又回复一片混沌。
但是“意识流”这个名词,倒是让我想到多年前父亲问过我的一个问题。他说:假定一群火星人来到地球,假定他们从来不睡觉,只是不停地活动,从来没有叫“睡眠”的现象。而他们问:“睡觉时有什么感觉?睡觉时到底发生什么事?你的思想会突然停顿吗?还是只是脑袋会转得愈——来——愈——慢?你的心智如何关起来的?”
我兴趣来了。现在我要回答这个问题:睡觉时我们的意识流是如何停顿下来的呢?
于是接下来的四星期,我就这题目进行研究。我把房里的窗帘拉下、关掉灯、睡觉,我要观察自己入睡时发生的事情。晚上我会再睡一次,因此每天有两次观察机会——太好了!
起初我注意到的都是跟入睡无关的小事。比方说,我注意到我会跟内在的另一个我对话,进行思考。我也会幻想出很多影像。而当我逐渐疲倦时,我发觉自己居然可以同时想两件事情!我是在进行内心对话时,发现这个情形的。当时我一边对话,一边呆呆地想象着床尾绑着两条绳子,穿过很多滑轮,绕过一个旋转中的圆筒,慢慢把我的床吊起来。起先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只不过在想象着这些绳子;直到我开始担心其中一条绳子会缠上另一条、以至运转不顺畅时,我内心说:“噢,不用担心,绳子上的张力会摆平这困难。”以致打断了原先的思路——让我发觉自己同时想着两件事。
搞不懂为什么搞不懂
我又注意到,入睡时思想还会继续产生,但各种意念之间愈来愈不合逻辑;但起先你不会注意到这点,直到你问自己:“我怎么会这么想?”而你勉强回想,却完全记不起来是什么鬼东西让你有那个想法!因此各种逻辑幻象都会出现,但你的思想很快便不受控制,独断独行,全不相连,然后,你就睡着了。
过了四星期昏昏沉沉的日子,我写了一篇论文,说明了所有观察结果。在文章的结尾,我指出:我都是在看着自己入睡的状况下进行观察的,而我实在不知道当我没有看着自己入睡时,入睡又是怎么一回事。我以一首小诗作结,指出进行内省的困难:我搞不懂为什么,我搞不懂为什么;我搞不懂为什么我搞不懂。
我搞不懂为什么我搞不懂为什么,
我搞不懂为什么我搞不懂!
大家都缴了卷。到下一堂课,老教授在班上念了其中一篇:“墨波获卡墨波……”我完全没法搞懂那位同学写些什么。他又念另一篇:“墨卡获卡墨波获卡获卡……”这一篇我还是听不懂;但到了结尾,他念:获卡波刀惟深哥,获卡波刀惟深哥;获卡波刀惟深哥获卡波刀。
获卡波刀惟深哥获卡波刀惟深哥,
获卡波刀惟深哥获卡波刀!
“阿哈!”我说,“那是我的论文!”我真的听到结尾,才把自己的文章认出来!
功课应付过去之后,我的好奇心却停不下来,每次入睡时仍会观察自己。一天晚上,我发现在梦中也可以自我观察,我已深入到睡眠的层次了!
我身处一列火车的车顶上,火车正要走进山洞里,我害怕了,拼命趴下来,呼的一声连人带车进了隧道!
我跟自己说:“原来在梦中也可以有害怕的感觉,车子进入隧道时也能听到声音的改变。”
我也注意到梦里有颜色。有些人说他们的梦是黑白的,但我的梦是彩色的。
现在我又在火车厢内,甚至感觉到火车的晃动。
我跟自己说:“看来还能有运动的感觉呢。”我往车尾走去,有点举步维艰。突然我看到一面大窗户,好像橱窗一般。后面是三个穿泳衣的女孩——是真的女孩,而不是模型那种,她们看起来漂亮极了!
我继续走到另一节车厢,边走边抓紧车上的吊带,这时我跟自己说:“嘿!如果现在能兴奋起来——在性方面——那一定很好玩,那么我应该回去刚才那节车厢。”我发现我能够转过身来,穿过火车走回去,换句话说,我能控制梦的方向。回到有特别窗户的车厢,却看到那里只有三个老头在拉小提琴,但他们立刻变回女孩子!
因此我确实可以改变梦的方向,但并不那么随心所欲。
我真的觉得很兴奋,但除了性方面之外,部分是因为我跟自己说:“哗!这是可能的!”然后就醒过来了。
我在梦中还有其他的观察,除了不停地问自己:“我的梦真的是彩色的吗?”我还会很好奇:“梦里能看得多清楚?”
在下个梦里,我看到一个红发女孩躺在草地上。我努力尝试能不能看清楚她的每根头发。我发觉我连绕射效应——太阳照射的地方出现一点点彩色光——都能够看到!
似乎在梦中你要看得多清楚都可以,这简直是完美的视力!
另一次梦里,有个图钉钉在门框上。我伸手顺着门框摸,感觉到图钉的存在。因此我认为脑袋中的“视觉部门”跟“触觉部门”似乎是相互关联的。但我问自己:它们可不可能分隔开?我再看门框,图钉不见了,但当我顺着门框再摸一遍时,却依旧能感觉到有图钉!
还有一次,我在睡梦中听到“笃笃、笃笃”的敲击声。
敲击声跟梦中的情节切合,但又不那么吻合,声音好像来自外面。我想:“这敲击声绝对是来自外面,不是梦里头的,我只不过听到声音才制造出这个梦而已,我要醒来看看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敲击声仍然持续,我醒过来……一片死寂,什么也没有,这声音跟外面环境无关。有人告诉过我,他们把外面的声音编到梦里去;但在我这次经验中,我很小心地“在里头观察”,而且很确定声音来自梦外面,结果却不然。
在所有这些实验里,我觉得醒过来是个颇为可怕的过程。刚开始醒来时,你会感到全身僵硬,好像被很多层棉花压着一样;这感觉很难解释清楚,但有一刹那感觉好像逃不出来了。于是我告诉自己——在醒过来之后——那太荒谬了,我还未听过有哪种病是令人自然入睡后醒不过来的。而我那样告诉自己很多次之后,我不那么害怕了。事实上,我发现醒过来这个过程还蛮刺激呢,有点像坐过山车;当你不害怕以后,才开始懂得享受其中滋味。
大家也许有兴趣知道,我后来如何停止这种实验。有个晚上我像平常一样作梦、进行观察,看见面前的墙上挂了面三角形旗子。我大概已回答过自己几百次了:“是的,我的梦是彩色的。”突然意识到我的头一直睡在一条铜杆上。我伸手去摸后脑勺,感觉软软的。我想:“呀哈!那就是为什么我能够在梦里观察到这么多的原因了,这根铜杆扰乱了我的大脑皮层。只要我睡在这根铜杆上,就随时有办法进行实验了,我想不必再观察了,睡觉吧。”
等我醒过来后,那里没有铜杆,我的后脑勺也没有软软的。不知怎的,我厌倦了观察这些事情了,便发明出这些借口,作为停止观察的理由。
梦的解析
根据这些观察,我想出了一点理论。我之所以喜欢研究梦,是因为我很好奇人类怎么能够在眼睛闭上、没有外来讯号输入的情况下,却还能看到影像?也许你说,那只不过是脑神经随机出现的活动;但事实上,你醒着的时候,反而没法控制脑神经,让自己能像在梦里看得那样的清楚。
那么,为什么我们在睡眠时能“看”到彩色,而且“看”得清楚?
我的结论是,我们脑袋中一定有个“解读部门”。当你实际在看东西时,你不会单看到一块块的颜色;有些东西会告诉你。你在看着什么。一切都必须被解读;当你作梦时,解读部门仍在运作,但变得乱七八糟。它会告诉你,你在看着这个人,而且看得很清楚;实际上却什么也没有。
它只是把所有跑到你脑袋中的杂七杂八的信息,都解读为很清楚的影像!
还有一件跟梦有关的事。我有个朋友叫岱殊,他太太来自维也纳一个心理分析学家的家族。一天傍晚,我们促膝长谈梦的种种,他告诉我梦的重要性:梦里出现的符号都可以解释。我不相信这个说法,但那天晚上我作了个很有趣的梦:我们在玩撞球。那里有三个球,颜色分别是白色、绿色及灰色,游戏的名称居然是“奶头”,规则是把球打到球袋里。在梦里,白球和绿球都很好对付;但灰球呢,我怎么打都不成功。
醒过来后,我发现这梦很容易解释:游戏的名称指的当然是女孩子!其他的也不难解释,白球是个在餐厅里工作的出纳员,她是个有夫之妇;但我那时偷偷地跟她约会,而她的制服是白色的。绿球代表了两天前晚上,跟我一起去汽车露天电影院看电影的女孩子,她穿的正是绿裙子。
但灰球呢?那代表了什么?我晓得它一定代表了某个人,我甚至都可感觉到了——这有点像你在回忆某个名字,已经在你舌尖上,却差那么一点点没法记起来。
我想了老半天,才记起来大约在两三个月前,我才跟一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子分手。她去了意大利,人很好;我也打定主意当她回来以后,我会再跟她交往。我记不清楚她有没有灰色的衣服,但我一想到她,就觉得她一定是灰球了。
我跑去找岱殊,告诉他,“梦的分析”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但等到他听我描述那个有趣的梦时,他却说:“不,那样分析太简单、太肤浅了,你要更深入分析才行!”
伟大的化学部主任
从麻省理工学院毕业的那年暑假,我想找个暑期工。
之前我已应征过贝尔实验室两三次,也拜访过他们。萧克利(William Bradford Shockley,1956年获诺贝尔物理奖)在麻省理工的实验室里见过我,每次到贝尔时,他总会带我到四周参观;我参观得很过瘾,但他们都没有录用我。
我的教授替我写了推荐信给两家公司,一家是包殊洛布(Bausch and Lomb Company)公司,工作是研究透镜的光线进程:另一家是位于纽约的电器检验实验室。那时候,没有人知道物理学家到底是什么,工业界更不会提供物理学家任何职位。工程师可以,但物理学家呢?大家根本不晓得该怎么去“用”他们。有趣的是过不多久——就在战后——情况整个逆转过来,到处都想聘请物理学家。
但在大萧条的日子里,我这个物理学家却处处碰壁。
大概在那时候,我在老家法洛克卫(Far Rockaway)的海滩上,碰到一个老朋友。我们一起长大,十一二岁时在同一家学校念书,是很好的朋友,而且我们都是科学型思考的人。他有一个“实验室”,我也有,我们经常玩在一块,讨论事情。
我们也常常为邻近的小孩表演魔术——利用化学原理的魔术。我这朋友很会表演,我也觉得那样很好玩。我们在一张小桌上表演,桌上两端各有一个本生灯(Bunsenburner),上面放了盛着碘的小玻璃碟子——表演时,它们冒出阵阵美丽的紫烟,棒极了!
我们玩了很多花样,像把酒变成水,又利用化学颜色变化来表演。压轴是我们自己发明的一套戏法。我先偷偷地把手放在水里,再浸进苯里面,然后“不小心的”扫过其中一个本生灯,一只手便烧起来。我赶忙用另一只手去拍打已着火的手,两只手便都烧起来了。(手是不会痛的,因为苯烧得很快,而皮肤上的水又有冷却作用。)于是我挥舞双手,边跑边叫:“起火啦!起火啦!”所有人都很紧张,全部跑出房间,而当天的表演就那样结束了!
后来,念大学时,我告诉兄弟会的兄弟这些故事,他们都不相信:“胡扯!不可能的!”为了说服他们,我经常必须做各种示范表演。像有一次,我们争论尿液是不是由于地心吸引力作用而排出身体外,我是持反对意见的一方。为了证明,我便一边倒立、一边小便给他们看。另外一次,有人说如果阿斯匹林跟可口可乐一起吞进去,你会立刻昏倒;我跟他们说这真是废话连篇,便提议试给他们看,接着,他们却开始争论到底要先吞阿斯匹林再喝可乐,或者先喝可乐再吞阿斯匹林,还是把阿斯匹林溶在可乐里喝。于是我找来六颗药片和三瓶可乐:第一次,吞了两颗阿斯匹林,然后喝可乐;第二回,我把阿斯匹林溶在可乐里头,喝掉;最后,我把第三瓶可乐喝下去,再吞阿斯匹林。每一次,那些呆瓜都站在我身旁,预备我昏倒时把我扶着;但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倒是记得,那个晚上我睡得不怎么好,最后起来做了很多功课,证明了好几条黎曼-西塔函数(Riemann-Zeta function)。
我说:“好吧,各位兄弟,我们去找些苯回来吧!”
他们把苯找来,我把手放在水里浸,再放在苯里,然后点火……却痛得要命!原来,隔了那么多年,我手背上长出毛来了——它们就好像灯芯的作用一样,吸收苯而燃烧;但小时候表演时,手上根本没有毛!不过。在众多兄弟面前表演过后,我的手背上的毛也没有了。
权充化学家
我和那位童年老友在海滩上碰面之后,他告诉我现在他懂得一套在塑胶上镀金属的方法。我说这不可能的,因为塑胶不导电,你无法接上电线的。但他说他可以在任何材料上镀上金属。为了要让我心服,他还捡起沙里的一个桃子的核,说他能在上面镀上金属。
整件事情最好的是,他安排我到他的小公司工作。公司位于纽约一幢房子的顶楼,全公司总共才四个员工,他的父亲负责筹措资金,是公司的——我想——“总裁”。
我的朋友是“副总裁”,另外一个家伙负责推销,我则是“化学研究部主任”,他那不怎么聪明的弟弟负责洗刷瓶子什么的;公司内有六个金属电镀槽。
他们的电镀程序是这样的:首先在硝酸银溶液里加入还原剂,再让由此产生出来的银沉淀在要镀的物体上,情形就好像在制造镜子一样;接下来把铺着银的物体放在电镀槽里,金属就可镀到银上面。问题是,那层银会一直粘在物体上吗?
答案是不会,它剥落得才容易呢。因此在中间往往要多加一道手续,因材料而异。比方说,像电木(Bakelite,酚醛树脂)——这是当时很重要的一种塑胶——我的朋友就发现,他只要先把电木喷砂打磨过,再把它放在氢氧化亚锡(stannous hydroxide)溶液里泡上几小时,让溶液渗进电木表面的小孔里,那么在电镀之后,银层就会牢牢地附在电木上。
但这个方法只适用于少数几种塑胶上,而当时新塑胶材料不断出现,例如甲基丙烯酸甲酯(methyl methacrylate,我们称为压克力的塑胶材料),开始时简直无法电镀。又像价钱便宜的乙酸纤维素(cellulose acetate),起初也是无法处理。后来我们发现可以先把它放到氢氧化钠溶液里泡一下,然后再放进氢氧化亚锡溶液里,电镀效果就会很好。
我在那里当“化学家”当得还蛮成功的。我的优势是我那朋友从未学过化学,从来没做过什么实验;他做的很多事情都是碰巧做对、无法重做一次的。我则把不同材料的球放在瓶子里,把各种化学品倒进去,详细记录,因而找到方法,能电镀更多种类的塑胶材料。
我也试着简化他的方法。根据书上所说,我改用甲醛为还原剂,因此能够立刻释出百分之百的银,而不像以前那样,往往要等好一会才能回收溶液里的银。此外,在准备氢氧化亚锡溶液时,我在里面加了点盐酸,使氢氧化亚锡能在水里溶得更容易、更快,这是我从大学的化学课上学来的。结果以前要花上几个小时的步骤,现在只要五分钟就够了。
我的实验不停被担任推销员的家伙打断,因为他每次回来时,都从正在争取中的客户那里带回来一些塑胶材料。
往往当我把瓶子排好,全都做好标记时,突然,“你要停下所有实验。先替行销部做这件‘超级案子’!”许多实验都要重做许多次。
有一次,我们碰到前所未有的大麻烦。有个艺术家替人设计杂志封面,题材是汽车,他很小心地造了个塑胶车轮。不知怎么的,这个推销员告诉他,我们什么也能电镀;艺术家便要我们把轮壳镀上银,好让它闪闪生光。但这是种新塑胶材料,我们并不很清楚如何电镀它——事实上,那个推销员从来搞不清楚我们能镀什么、不能镀什么,他永远随便答应人家——我们的第一次尝试便失败了。这时候我们要把轮子上的银弄下来,但那很不容易。最后我决定用浓硝酸去溶解它;结果没错,把银层弄掉了,但同时也在塑胶上留下许多坑洞。那时真的身陷水深火热之中呢!
其实,类似的“水深火热实验”,我们也做了不只一次。
有一阵子,公司的其他人觉得我们应该在《现代塑料》(Modern Plastics)杂志上刊登广告。我们有几样东西电镀得很漂亮,在广告里看起来棒极了。公司里也设了一个展示柜,里面放了几件东西让来访的潜在客户参观。不过,没有人能把广告上或展示柜内的成品拿下来,仔细看看电镀部分是否牢靠耐久。有些的确镀得很不错,但基本上它们都是经过特别精心泡制的,不是平均水准的出品。
暑假结束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到普林斯顿大学;而他们随即接到一宗大生意,做的是塑胶“钢”笔。于是大家可以买到又轻便、又便宜、银光闪闪的笔——这种笔销路很好。看到周围的人带着这种笔走来走去,而且又知道它们从哪里来,着实令人兴奋。
但是他们公司处理这种塑料的经验实在不足——又或者是在处理塑料的填料上,经验不足——大部分的塑料都不是纯净的,它们使用“填料”。那些时候,大家对填料的特性都不大能有效控制。结果塑胶笔上会出现一些泡泡,而如果你手上有件东西,它开始出现小泡泡并且剥落,你会忍不住去弄它;因此,周围都看到有人撕笔上剥落下来的金属碎屑。
这时公司陷入紧急状况,必须想办法补救。我的朋友觉得他们需要一台大显微镜。事实上,他并不知道要看些什么,或为什么要看;但这项盲目的研究却花掉公司很多钱,最后他们还是没能解决问题。公司失败了,只因为他们接的第一宗大买卖,居然大大失败了。
几年后,我在罗沙拉摩斯工作,碰到一个叫狄霍夫曼(Frederic de Hoffman)的人。他也算是个科学家,但他更擅长管理;虽然没受过多少训练,他却很喜欢数字,也很用功,这弥补了他在训练上的不足。后来他成为了通用原子公司(General Atomics)的总裁或副总裁什么的,之后一直是工业界的大人物。不过那时候,他只是个活力充沛、机灵和干劲十足的小伙子,尽其所能地为原子弹计划贡献力量。
有一天我们在富勒小馆吃饭,他提到来罗沙拉摩斯之前,他都在英国做事。
我问:“你在那里做些什么工作?”
“我是实验室里的研究人员,我研究塑胶的金属电镀方法。”
“你们进行得怎么样?”
“还算顺利,但我们碰到不少困难。”
“哦?”
“正当我们开始研究出我们的方法时,纽约有家公司……”“纽约的什么公司?”
“它的名字是金塑企业(Metaplast Corporation),他们的进展比我们快。”
“你们怎么晓得?”
“他们一直在《现代塑料》杂志里刊登全页广告,炫耀他们镀出来的成品,我们就明白他们进度比较快了。”
“你们拿过他们的东西来看吗?”
“没有,但从广告就看得出来,他们的技术领先我们太多了。我们的方法也不错,但要跟美国人那一套拼,是拼不过的。”
“你们实验室里有多少个化学家?”
“我们有6个人。”
“你觉得金塑企业会有多少个化学家在工作?”
“噢!他们一定设有真正的化学部门。”
“你能不能形容一下,在你心目中,金塑企业的化学研究部主任是什么模样?他们的实验室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猜他们一定有25或50名化学家,化学研究部主任有自己的专属办公室——很特别、装了玻璃的那种,你知道,就像电影里看到的那样——不停有下属跑进来,手里拿着研究计划的资料,向他请教,再冲回去深入一点研究,人来人往的。他们有25或50个化学家,我们怎么拼得过他们?”
“你一定很有兴趣知道、也会觉得很好笑,现在跟你聊天的就是——金塑企业的化学研究部主任;而他当时的部下呢,总共只有一个洗瓶子的工人!”
第二部误闯普林斯顿
“别闹了,费曼先生!”
在麻省理工学院念书时,一切都惬意极了。我觉得那是个很棒的学校,因此很自然地想留在那里继续念研究所。
然而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史莱特(Slater)教授时,他说:“不,我们不会让你留在这儿。”
我大叫起来:“什么?”
史莱特说:“你为什么觉得应该留在这里念研究所?”
“因为麻省理工是全美国最适合念科学的学校呀!”
“你真的这样想?”
“当然。”
“这正是为什么你应该去别的学校。你应该看看其他地方长什么样才对。”
这就是为什么我去了普林斯顿大学。千万别误会我的意思,事实上,普林斯顿是所很优雅的学府,从某个角度来说,他们很有英国的传统。我在麻省理工兄弟会的哥儿们(他们都很清楚我不修边幅、随便的性格),却开始调侃我:“等他们弄清楚来普林斯顿的是谁时,可有得瞧了!
那时候他们才明白犯了多大的错误!”当下我便决定,到了普大之后一定要好好表现一番。
父亲开车送我到普大,看着我搬进宿舍后便离开。我在那里待不到一个小时,便有人来找我,带着浓重的外国口音说:“我是这里的舍监。今天下午院长举办茶会,他希望你们每个人都来参加。也请你通知你的室友——薛瑞特先生。”
就这样我被引进普林斯顿大学的研究院了。这里的特色是,所有研究生都住在一起,整体说来有点像牛津或剑桥的翻版——各种外国口音一应俱全,例如,舍监是法国文学的教授。宿舍楼下有仆人,房间很舒适,每天,所有人都要穿上学生袍子、在镶满彩色玻璃的大礼堂内一起进餐。
总之,我到普林斯顿的第一天下午,便跑去参加院长的茶会,不过当时我连“茶会”是什么都没弄清楚,更不用说聚会的用意何在了。我是个社交白痴,在这类事情上毫无经验。
抵达聚会地点时,艾森赫(Eisenhart)院长站在大门口,跟新生打招呼:“噢,你就是费曼先生了,很高兴你来普林斯顿。”那令我觉得好多了,因为他一眼就认得我,不管他是怎么把我认出来的。
穿过大门,看见一些女士和年轻女孩。那是个很正式的场合,我开始担心自己的言行举止,脑袋中光想应该往哪儿坐,要不要坐在这个或那个女孩身旁。突然背后有个声音响起:“费曼先生,你的茶要加牛奶还是柠檬?”原来是艾森赫夫人在跟我说话,她正在替我们倒茶。“哦,两样都加吧,谢谢。”我一边说,一边四面张望,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忽然听到她说:“嘻嘻嘻……别闹了,费曼先生!”
别闹了?我刚刚说了些什么来着?然后我立即醒悟,自己又做了什么好事!这就是我生平第一次的茶会经验了。
在普林斯顿待了一段日子之后,我才深切体会出这“嘻嘻嘻嘻嘻”的真正意义。其实,就在那次茶会上,当我要离开时,我就明白那代表“你犯了社交错误”。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我再听到艾森赫夫人的“嘻嘻嘻嘻嘻”,是有个人在向她告辞时,吻了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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