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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星汉天空-今何在

今何在(现代)
故事之前
  
  壁炉里烧着精灵的头骨,紫色藤条爬上了长在泥中的旧木桌,绿色蒸腾的雾气使石墙湿淋淋的,我在淡蓝的烛光前发着愁,不知怎样在我的羊皮纸上写下第一个字。
  “依奇兰克,是什么事在让你烦恼呢?”一个影子从石墙中渗出来,在我的炉前聚拢,“你的人物史记不知如何下笔么?”他在魔火中烤着它的袍子,串串细微的莹星从袍中飘了出来。
  “尊敬的胡优达,所困扰我的,正是关于骑士康德,我该把他算入哪一种族的人物呢。这个人有着人族的信仰,亡灵的身体,运用着魔界的力量……”
  “在这个时代写关于这个人的传记依然是危险的,礼天教会不愿意人们提到这个人的黑暗一面,而矮人与精灵不喜欢有人歌颂他的勇敢,尽管无数的传说版本中都有着他将灵魂出售给亡灵大祭司的内容,但没有信史和记载,也许,那些都被烧去了。”
  “可是我有些不同的发现,在康德的一生历程中,有着一些神秘人物影响过他的一生,可是这些人物的名字却在所有的史料中被离奇抹去了,比如说我现在看着的这本《最后一个圣骑士》,象是四世纪的作品,文字也粗陋之极,简直就象是倒吊着写出来的,却有着一些很有趣的内容,能解释那些历史中困扰我的空白。”
  “可怜的学者,你本该是个优秀的亡灵法师,现在却被几本骑士小说迷了心窍,或者你还会愚笨到去背颂那里面所记载的咒语,并相信用精灵头骨盛龙血喝可以魔力倍增吧……看看这一段,”胡优达用手指拈起那书页,象拎一只试验中的鼯鼠,“法师罗恩终于发现了那古卷中的秘密,他欣喜若狂,大声的吟颂着:‘阿坎,琴拉尔,精灵之眼,路其华,姆拉斯,依柯依哥,苏里法,米尤拉达……’完全不懂得一点法术也敢写书,你见过世上有这种音节的咒语么?”
  这时忽然那本书象是狂吸了一口气,我的朋友胡优达消失了,那书象一口吞下什么的猛的合上,摔落在地上。
  我叹了一口气,捡起那本书,可刚才他所翻开的地方却合成了一页,再也分不开了,我也再回忆不起他刚才念了什么,只有把那本书丢进一边成山的书堆中,开始我的编著:
  “有人说,若星汉的历史,是一部三大种族的征战兴衰史,有人说,若星汉的历史,是一部历史真相掩埋和发掘史,而有人说,若星汉的历史,就是大法师罗恩与圣骑士康德的争斗史……这两个巨人的影子对后世影响之深,以至于任何的史卷都无法不提到他们,而每一部史册上,每一种传说中,他们的形象又是那么的不同啊……”
序(附编年史)
  
  仰望着深暗的天空,看着满天的星辰垂落下来,划出不灭的长痕……
  “太耀眼了么?”他问。“……我看见你的眼泪。”
  “不,这很美……”她说,“这是你一生所坚守的,在这一刻变成奇迹。”
  ※※※※※
  若星汉史诗
  若星汉大陆的名称是一种古精灵语中“天空闪耀”的意思,这是一种古老的语种,在创元之前的古老世纪里,它曾一度统治从斯塔洲直到亚得斯帮海的广袤土地,若星汉大陆也是其中一部分。但目前,只有很少的几个词汇流传了下来,现在我们看到的据传是十三世纪流传下来的若星汉史诗(民间歌本又称十八骑士传)中,还能找到一些它们的影子,如一些种族英雄的姓名,原本都是有含义的,而现在只是成为一些拗口的音节。还有很多长诗中的语句,有着奇异独特的语法,但在漫长的口头传唱历史中相信它们大多为便于演唱被变的失去了本来面目。现在没有人可以知道最初的若星汉史诗版本是什么样子的,这成为历史学者和语言学家永远的课题,也是学者们用来申请研究拨款永远的“里可依姆之口”(注1)。
  更有来自民间术士们的传说,说在原始的若星汉史诗中,记录着古世纪神奇的咒语,但由于据传原版是由古精灵语写成的缘故,现在人们无法再得知那些召唤过强大神灵的音节与句子的本来面目。可笑的是宫廷也有人相信这种无端的想象,居然由某位赫赫有名的大学者出面成立了个研究会。这真让我们这些不曾见识过大神学院高大殿堂的“尤路卡”(注2)学士大大的惊讶了。
  现在编写纪元前史的学者,所依的也大多不过是来自民间的若星汉史诗的内容,由于民间流传着七百二十八个版本(这是大学者古里尤兰考证出来的),所以各地学者们的史学书也编的各有不同,甚至出现了范德尔王是男性王还是女王,金星洲是岛屿还是大陆,圣殿战争是发生在三百年前还是三万年前这样的差异之争。为了证明自己的研究是对的,史学家们踏遍各洲去寻找那个失落的时代的任何一点遗物,为此他们都成了挖掘与鉴定的高手,当你在某个山头发现一个蓬头垢面的家伙在敲打可怜的被丢了一地的古人的尸骨,不要以为是盗墓贼而抓他报官,那说不定就是某国的某席学者哩。
  而神学家们更是有理由把若星汉史诗当成神殿的宝典供在丰碑神像的一旁,因为如果若星汉史诗中所说的古老文明被证明真的曾存在,那么就将引发所谓信仰的地震,古非得斯教(龙形教)将重新兴起,因为若星汉史诗中写的明白:“最初的人都是由龙化成。精灵来自土,极少数能化成龙,而人又是龙进化的最高一阶。”这句话是在史诗的七百二十八个版本或是九千多种纪元前史学书中都一致记录的。如果传说被证明是历史,那么现在据说创始人席鲁是得到在海边听到神谕而创立并成为若星汉大陆第一大教的礼天教(人来自于天上,矮人,精灵和魔人由地而生。)就将遭遇前后未有的冲击。而各大教派都在巴望着把礼天教的至高无上神从福里斯山神殿中最高的座上赶下来呢。
  语言学家寻找若星汉史诗的原始版本,据说这是当年一位伟大的语言学家从古精灵语中译来的,而现在的学者则以能把它译回去为荣。这几乎以成不可能,不说那种语言剩下的词不到一百个,排除那些伪造的和错译的,能确认含义的只有三个词而已,“若星汉”就是其中一个。而在长年的流传过程中,它已经从一本由精灵族的视角记录故事的长诗变成了人类赢得战争的颂歌。在神学者,皇家学院院士卡休理以他的威望抄定了若星汉史诗的王国统一版本,并由国王亲自写书名为:《范德尔王和他的十八骑士带领人类英雄们在这篇大地上的伟大而永不可磨灭的胜利》后,相信所有对人类不敬的的语句都被抹去,而真正成为了一部通篇以范德尔王和他的银月光华军为主角的英雄打败恶魔的七百万行的剧本。当然,那只不过是剧本而已,因为有历史价值的东西都被涂改的面目全非了。现在那些仍在寻求若星汉史诗原始版本的人都将被视为对皇家学院的不敬。他们的研究再也得不到王国的一个钱币。
  历史学家在土地里挖掘着它,神学家在神殿里念诵着他,魔法师们把全书反过来倒过去的念,语言学家在世界各地请不同的人用不同的语言朗诵他,皇城大剧院用了几千个演员并出动了皇家卫队在大角斗场上演它,而小村庄里,孩子们在树下听着老人们用他混乱的记忆颤三倒四的说着它。它就是《若星汉战记》,天地间最伟大的传奇,无数人美好或险恶的梦境。我想现在读者们一定以经迫不及待想要看到这本书了,但是报歉,我手头上没有。因为目前还没有一个平民能凑齐全套一千四百七十九卷,通常的做法是一个城的人分别各去首都的大图书馆抄一本然后交换看。它的羊皮纸精装版有堆满一件房子那么多,只有大图书馆和神学院里有两套,可是不久前听说大图书馆里的那一套离奇失窃了,哦我的鲁姆神,是谁能在一夜之间一点声响也没有的搬走那么多的书呢?
  (注1:里可依姆洞:若星汉史诗中通向地下魔宫的洞穴,相传当年魔王卡奇云德被银月光华洲军在地面上击败,带领上千万魔族逃入其中。后人用此来比喻‘永填不满的’。“
  注2:尤路卡:若星汉史诗中一个没有得到任何师传却自创出“封”咒语系,成为一代大魔法师的人物。后人用来比喻无师自通。
  ※※※※※
  附:种族与宗教起源:
  礼天教的说法:
  人类从天而降,受天主卡斯命为若星汉大陆的主宰。精灵顺从人类而得以共生,但要做人类的仆人。魔人反抗人类而被赶入地下。
  龙形教的说法:
  万物由大地之神莫比所生。他怕与他一同造化天地的神龙夫斯会争夺他的权势,将它骗去杀死分开三段丢在若星汉大陆化成夫斯山脉。结果头化出精灵,身化出魔人,尾化出人类。魔人始祖比利西丁最为英俊,却好暴力,常与中性人精灵始祖里卡德西儿争斗。莫比害怕三者的联合会重新变成神龙,设计赐下一碗圣汤,称喝下者将成为大地主宰。比利西丁为争斗莫比赐下的圣汤而把里卡德西儿劈成两半,人类始祖平迪制得解药救活了他,但无法复合而变成美丽女性水精灵始祖力丁和粗鲁的男性雪山矮人始祖鲁德,他们都认为自己才是里卡德西儿而结下仇怨。比利西丁独自喝下圣汤,变的强而有力,却因喝的太多而变的丑陋,只得躲入地下,但莫比的女儿月神云达同情他,常与他相会。从此他只有借助“月神的镜子上的露水”才能恢复英俊外形。他痛恨莫比欺骗了他,总想实现诺言成为大陆之王。从此他们的后人,大陆三大种族争战不休。
  ……
  大陆上不时有龙出现,三方都认为那是自己族的圣兽,谁也不知龙的真正来源。人误认为龙是从地下飞出,又常与人类与精灵冲突,人类中一部分人开始认为龙是由魔人驱使的,他们创立礼天教,以杀龙为勇气的象征。为此人类间也发生战争。后来礼天教渐强,控制了大陆大部分,并建立了帝国,礼天教成为国教。龙形教渐渐只在民间流传。著名的若星汉史诗因记载大量龙传说而一度被禁,后生出太多版本,渐失原貌。皇家也开始按礼天教的教义修改它想制订统一的权威版本取代民间传说,而一些有识之士还在偷偷做着抢救寻找原始版本的工作。
  ※※※※※
  附:若星汉纪元前编年史
  (据流传较广的若星汉史诗阿里斯法版编写,部分参考其它版本内容和考古成果)
  前10000:传说中人类始祖出现在若星汉大陆
  前7999:精灵族人部落被发现
  前6853:魔人建造地下城,并开始召唤亡灵守护他们的城市。
  前4291:亡灵巫师K‘JOHN借魔王重生的短暂时机,毁去魔王身体。带领亡灵攻占了魔城路兹里亚,一部分魔族开始往地面逃亡。
  前3399-前2104:来到地面的魔族开始入侵精灵族部落,并企图寻找合适的身体复活魔王。
  前2104:地上魔族新魔王诞生,但地下魔族拒绝承认。魔族正式分成两部。
  前1396:人类亚德古王朝建立。
  前1196:魔军驱驶矮人军团越过夫斯河,向人类城市进攻,但在柯柯古城外尤米河边被击败。人类俘获大批矮人做为奴隶。
  前1194:为解决精灵族对人族土地的侵占。王国公布法令,宣布人类可以自由捕捉和贩卖精灵族,鼓励各城邦组织军队进攻精灵族。这就是柯柯古法案。法案调动了各城邦的力量为王国所用,精灵族开始被赶回夫斯河东侧。
  前1195-前993:地上地下两部魔族争斗,无法顾及人类与精灵族的战争。
  前1181:亚德古王国国王里德三世发动“神圣土地东征”,召集各城邦二十万军队越过夫斯河,但在从林中失去方向被击败,只有少数人回还。
  前1105:地上魔族在新生魔王卡奇云德的带领下击败地下魔族,回归城下,与亡灵族达成和约共同生活在魔城坎图斯蒂,这座地下城市一度达到上千层,横跨数千里。面积是地上人类最大城市平图培的三百倍。
  前1012:人类第二次东征,这一次在东部建立起城市金星。
  前962:魔王卡奇云德开凿长达千里的信道直通亚德古王朝首都平图培地下。称为魔神之眼,魔族语里可依姆。又称里可依姆通道。
  前959:魔族的企图被人类法师姜发现,但没有人相信他,他开始疯狂的到处警告他人,三月后被关入疯人院。只有无方骑士相信他的话,并开始暗暗准备。
  前955:通道贯通,平图拉城倾斜,几乎一半陷入地下,关键时刻法师姜以生命向天神献祗,感动平衡之神。在他的神示下,平图拉城民以不可想象速度抢修起金步斯神殿。镇住了信道出口。战争在出口处反复争夺了近百年。
  前861:随着无方骑士的寿命到了尽头,魔军终于等到了最后的胜利,天空变的黑暗,地下的千万魔族和亡灵冲出地面,神殿被焚烧,平图培城完全沉入地下,成为魔族的堡垒。亚德古王朝覆灭。
  平衡之神感到震怒,它将若星汉大陆一分为二,从原来的夫斯大河裂开成为海洋,把西部黑暗魔域和东部大陆金星城隔开,并立下神谕:除非人类重新在里可依姆出口修起神殿,否则若星汉大陆将永不复合。
  前850-755:东部金星洲人发动几次跨海远征均告失败。而魔军对金星洲的进攻也因为神在海上的咒语而无功而返。
  前759:里由奇斯出生。
  前744:里由奇斯参加义军银月光华。
  前738:里由奇斯成为银月光华军的领袖,他得到精灵女王和矮人们的帮助,将银月光华的成员不仅仅限制于人类,军队的力量迅速增强。
  前701:银月光华军与魔军大战在暗夜平原,银月光华军胜利,而里由奇斯战死。
  前601:银月光华城建立。
  前579:银月王朝建立
  前393:克‘范德尔出生
  前374:范德尔成为银月王朝之王,手下拥有了一批强大善战的骑士,最著名的有十八位。
  前310:魔军被击溃,退回里可依姆信道,但仍占据着通道口。
  前299:年老的克‘范德尔发动对里可依姆的决战冲击,此时十八骑士仅剩七位,除了伤残的惊颤骑士,其余全部参加了这次战斗,几乎全部战死。里姆可依出口被渐渐封闭,神殿矗起,魔城坎图斯蒂将被永封地下。魔王卡奇云德战死的最后时刻发布了诅咒:若星汉大陆重合之际,一定是若星汉大陆覆亡之时。
  若星汉的金星洲和银月光华洲开始靠拢。两块大陆的合拢引起了海啸,冲刷着两块平原,大陆撞击在一起,新的山脉,也就是现在的夫斯山脉耸起,并形成巨大的火山,将无数地心巨石喷向天空,天空黑暗,千万火痕坠下。人们停止了战斗,等待着最后的结局,是覆灭,还是新纪元。
  299年后,大陆完全合拢,金星洲的人类跨过山脉来到西部,发现战场上的一切几乎都被抹去,再难找到战士们的身影,传说他们在最后时刻被指引上了天堂,也有人说他们全部被火山熔岩所深埋。不论如何,若星汉大陆的新纪元开始了。这时一部诗歌开始在人们中口头流传,没有人知道作者是谁。这部万行长诗叫做:若星汉史诗。
若星汉天空下(Lingering Tale)
  “我的兄弟
  我苍老的兄弟
  你还记得
  当那巨盾遮去了阳光
  恐惧在孩童的梦中穿行
  My brothers.
  My aged brothers.
  Do you remember the time,
  When the Giant Shield shadowed the sunlight
  And when demons haunted every night?
  沉沉黑夜里
  群山间响起战马蹄声
  那是谁
  象流星划过平原
  带来了克德尔王胜利的消息
  他手举着旗高喊着:
  “火,与荣耀!”
  那万众惊醒了
  他们谈论着那英雄的名字
  和所有在天际的光辉来临之前
  倒下的人
  Here in the deep darkness
  Comes a cavalryman
  Like a shooting star streaks
  With a banner in hand
  “Fire and glory!”
  He announces the victory,
  Aroused from dream
  The multitudes prays for him
  And those who have fallen
  Before the long missing light return.
  在鼓声里
  上帝派来的战士
  被重新引导回天堂
  但一样东西留了下来
  那是上下流动着火焰的旗帜
  召示着这片大地的奇迹”
  Conducted by the mysterious drum-like tone,
  The holy hero returns home.
  Nothing left except
  The burning banner
  With flames lingering up and down
  Summoning a miracle to come.
若星汉英雄传说
  最初的时候。
  起源:
  礼天教的说法:人类从天而降,受天主卡斯命为若星汉大陆的主宰。精灵顺从人类而得以共生,但要做人类的仆人。魔人反抗人类而被赶入地下。
  龙形教的说法:万物由大地之神莫比所生。他怕与他一同造化天地的神龙夫斯会争夺他的权势,将它骗去杀死分开三段丢在若星汉大陆化成夫斯山脉。结果头化出精灵,身化出魔人,尾化出人类。魔人始祖比利西丁最为英俊,却好暴力,常与中性人精灵始祖里卡德西儿争斗。莫比害怕三者的联合会重新变成神龙,设计赐下一碗圣汤,称喝下者将成为大地主宰。比利西丁为争斗莫比赐下的圣汤而把里卡德西儿劈成两半,人类始祖平迪制得解药救活了他,但无法复合而变成美丽女性水精灵始祖力丁和粗鲁的男性雪山矮人始祖鲁德,他们都认为自己才是里卡德西儿而结下仇怨。比利西丁独自喝下圣汤,变的强而有力,却因喝的太多而变的丑陋,只得躲入地下,但莫比的女儿月神云达同情他,常与他相会。从此他只有借助“月神的镜子上的露水”才能恢复英俊外形。他痛恨莫比欺骗了他,总想实现诺言成为大陆之王,从此他们的后人,大陆三大种族争战不休。但大陆上不时有龙出现,三方都认为那是自己族的圣兽,谁也不知龙的真正来源。人误认为龙是从地下飞出,又常与人类与精灵冲突,人类中一部分人开始认为龙是由魔人驱使的,他们创立礼天教,以杀龙为勇气的象征。为此人类间也发生战争。后来礼天教渐强,控制了大陆大部分,并建立了帝国,礼天教成为国教。龙形教渐渐只在民间流传。著名的若星汉史诗因记载大量龙传说而一度被禁,后生出太多版本,渐失原貌。皇家也开始按礼天教的教义修改它想制订统一的权威版本取代民间传说,而一些有识之士还在偷偷做着抢救寻找原始版本的工作。
  这本秘史缩写本,是以礼天教建立王朝之后一些学者以皇族迪力斯丁家族史为原本编著的。由此让现在若星汉大陆上那些懒的读大部头的后辈和海外的读者们了解煌煌万卷数千万行的若星汉史诗中的部分故事吧。
  迪力斯丁的传说:(参考史料:若星汉史诗第五卷——第十六卷,第一八七四卷——一九七一卷,第六一四三卷,密加版若星汉史注第九二卷,新路斯法史历代国王传)
  帝国建立的漫长的年代前,汤美加‘迪力斯丁生活在西部平原的加平部落中,他外出打猎时遇上了骑飞鹿的美丽女子尤基卡。他把她抢回家娶她为妻。但尤基卡的哥哥鲁将是另一个部落迪加的勇士,他带着弓箭来找他的妹妹。横扫加平部落,射伤了汤美加,并夺走了尤基卡的第一个孩子奇比南。汤美加心怀仇恨带尤基卡逃走。若干年后汤美加带女儿利米骑飞鹿去康利部落与康利族长之子者相达明克订亲,可是已成为加平族长并不明真相的奇比南半道杀出抢走了自己妹妹利米,并想与之成亲。汤美加联合者相达明克攻入迪加部大战。奇比南差一点杀死汤美加,而者相达明克杀死了年老的鲁将。利米得知真相出来制止战争,奇比南不能接受现实而远走,逃入南部森林中精灵族部落并娶了美丽的精灵族的女祭师丁丁西丽,并帮助她们打败了雪山矮人。这时者相达明克与利米已成亲,但受了强大已半封建制的路斯法王国的攻击,者相达与王国大将天祖达英大战,他的骁勇被王国公主冰西所倾慕,一直想说服他归顺,但者相达一直保护着利米过被追杀的生活。当他们向南来到奇比南的部落中,奇比南因仇恨者相达杀死鲁将而拒绝帮助他们,好心的丁丁西丽偷偷帮助者相达也被他视为不忠,利米也误会,两对夫妇出现裂痕。这时路斯法王国的年轻大将天祖达英带兵进入了森林,在林中迷失,他杀死湖中怪兽帮助了另一位精灵女祭师加达’琴,得到她的帮助而得知进入部落的方法。他孤身进入了部落,与加达琴甜蜜相处,但为执行公主冰西的命令他还是恨下心找机会离开她擒走利米,丁丁西丽为救利米化成她的模样顶替她被擒,而此时奇比南和者相达还在林中争斗。天祖达英抓错人而深受骄蛮的冰西公主责罚。并要他带兵攻克精灵部落。但天祖达英感激加达琴的帮助,心中不情愿,而他又曾答应国王保护并遵从于冰茜。犹豫着他带兵在森林中徘徊,这时奇比南和者相达明克出现与他大战将其杀死,把他的头颅带回了部落,加达琴十分伤心,发誓要让奇比南与者相达明克得到责罚,在月神图腾前立下诅咒他们将永远迷失在黑暗中,事后她有些后悔,因为她与丁丁西丽有姐妹般情谊,但为时已晚,她带着复杂心情离开了部落。奇比南与者相达明克汇集各自部落冲入路斯法王国救援丁丁西丽,因天祖达英死而伤心的公主冰茜此时才发现自己更爱一直默默守护她的天祖而不是英武的幻影者相达。但天祖达英一死王国的士兵挡不住两个英雄与其部落的冲击。王国将亡,奇比南想抢夺冰茜作为第二个妻子,而天祖达英赠给冰茜的护身短剑发出光辉使他惊止。冰茜将使人疯狂的怪药放入丁丁西丽的食物中后逃走,但奇迹出现丁丁西丽没有任何事。
  战后丁丁西丽在月神图腾前恳求将加达琴给二人的诅咒转到自己身上,不知是否上天感应,诅咒的事一直没有发生。直到几个月后丁丁西丽生下了一个男孩。男孩一生下来就天性疯狂如野兽一般,已成为路西法国王的奇比南不得不将其囚于地下,并起名为雾达明,意为“猛然清醒”。这时逃走的冰茜为报亡国之恨委身于将斯即国的王子——英雄孟方硕,带兵重新攻破路斯法国。夺回了天祖达英的头颅。奇比南与丁丁西丽逃往妹夫者相达的王国尤吉。者相达带兵反攻,冰茜称要将和平还给几个国家,在天祖达英的墓前服毒自尽。者相达默默退兵。孟方硕发现心爱的人只在利用自己,赢得再多的王国他也觉得自己已一无所有,心灰意冷。这时他在地下室发现了雾达明,给他改名沙琴金斯(意为“悲伤的胜利者”)来纪念冰茜。并称他为自己和冰茜的儿子。离国出走,带着沙琴金斯遍寻四方求医。
  英雄孟方硕的传说
  孟方硕是将斯即国王达立的长子,从小体弱,达立请来巫师看病,巫师称只有三千里外紫发女子的血作药的一部分才能救他,达立派人四处寻找都没有用,孟方硕长大无法参加父弟们的征讨战争,他的王位继承权也被疑。孟方硕离家出走,
  (此后卷宗在继续发掘整理中……)
若星汉国家政区图
若星汉二战地形图一版
星汉出版序 网络后记与评论合集
  星汉出版序·网络后记与评论合集内容魔王们做过许多事情,比如在大地上建了许多堵墙,那不是为了守护他的领地,只为了拼出一个单词给天主看到,当那句太空中能看到的唯一脏话印在辽阔的大地上,神们一定会后悔他们有那么遥远的眼界。
  或把男男女女们抓来放牧在一片几千公里的草原上,下令他们除了相爱不许做别的事情,但是又不许他们建造一间房屋,他喜欢看人们这样象驯鹿一样的活着,喜爱看男人和女人在草原上追逐,而嘲笑教堂里的钟声与誓言。
  魔都是个奇怪的地方,没有一座建筑是风格相同的,但是却涂成共同的黑色,你会觉得走进了一块黑板,却无数不现出诡异的线条,那些线可以无限的远近组合,所以人们每天早上醒来都发现自己在一个新的地方。巨大的广场上是血池和肉林,所有人都到这里来吃饭饮酒,因为没有人家里有锅,也没有钱币黄金和白银,因为任何和黑色作对的耀眼的东西都是被宣布为丑陋的。
  所以魔都的人没有容貌的概念,因为他们永远都在黑暗中,没有人知道对面的人长什么样,只能用语言和歌唱交流,声音浑厚动人者成为王。男女之间用互相抚mo来感知,强壮和性感主宰婚姻,以便生下卓越的孩子。而孩子们从小就被送去训练战斗,他们不知自己父母是谁,魔王是他们的唯一信仰,可是……没有人知道魔王在想什么。
  所有的魔族都怕光,因为他们长期生活在地下的缘故,当他们出现在地面上,他们一定带着面具,狰狞的面具,魔族把自己隐藏在黑铁之后,用血在地上写字,倔强的捍卫着某些被看来是可笑的东西,比如关于神龙化育人类的传说。
  在礼天教统治大地三千年之后,在天主造人的故事成为不可动摇的学院经典后,龙,早就是被骑士们寻找屠杀用来证明勇气与武力的邪恶物种。事实上龙只是龙,出生,求偶,死亡,守护自己的山谷,如果他们被神官宣布是邪恶的,那么只是因为他们听不懂礼天教的布道。
  魔族和人族总是难以沟通,和精灵和矮人也一样,人族岐视精灵和矮人,因为礼天教说天主是在第一天造了人,然后在第二天造了精灵和矮人做为人的随从,至于魔族,好象天主不想造他们,他们却自己从地下钻出来了,这似乎证明天主并非全能的控制一切。于是天主说魔族的出现是为了考验人的信念与忠诚,所以人族的使命就是把魔族赶回地下。
  于是,魔族和人族几千年的战争就注定不能停息了。人类的勇敢圣骑士与大法师们总能获得最后的胜利,之所以说“总能”是因为魔族就象地下的草根一样,白雪一化就又冒了出来,魔王终于被杀死但魔王又总是存在着,一代一代,假如魔王不愿意被打败,那么故事就永不能结束,它们被写成各种版本,庄严的、动情的、诙谐的、无稽的,而这一个,是你从未听过的,也无法证实的,显然是编造的,但又是确有其事的——关于魔王的真面目。
  ———————————————————————————————— 网络评论收录之我最感激的一篇评论。
  那一刻,泪流满面——《若星汉》的震撼 Lily 那一刻我有点后悔不该在妈妈睡觉的房间看书,那一刻我也后悔不该在耳朵里塞上《炎和永远》(乐器版)那忧伤的调调,但那一刻我更后悔我看的是这本书。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什么能给我这样的震撼。
  当眼睛忍受了“魔族战歌”的一片模糊后,当鼻子忍受了那一句“希望将来你记得九头蛇卡夫娜”的无比酸楚后,这一次,泪水终于无法抑制,随着地心的引力在我的脸上肆无忌惮地划下一道道泪痕。
  那一刻,我,泪流满面。
  一个英雄横越过大陆,创造着奇迹,改写了历史,我们看到了旁观者的狂热,看到了那丰功伟绩,也看到了英雄那盔甲里伤痕累累的心。
  为什么在一部英雄的史诗里我看到的都是忧伤,都是痛苦呢?
  英雄从来就不是什么真正的英雄,在力量还是自我这天平的两端,他始终都站在一个艰难的平衡点上,为了自我而放弃力量,但是没有力量他便无法坚持自我。
  这对矛盾一直一直地煎熬着他,但多少年他都用自己的冷酷挺了过来。
  关于生命、命运的思考在书里已经有过太多太多。现在只是把书浏览了一遍,尚未仔细揣度作者的意图,就不敢妄论。只能从一些小说要素的角度谈一点看完后的想法。
  首先是人物的设计。
  可以说,相当不错。很少有一本书的每个人物都能引起读者的注意,就算是在第一次看《神雕侠侣》时,我也没能耐住不见小龙女的寂寞而直接翻去了后面,但现在这本书却是让我按部就班地一点点读了下来。
  出场人物的繁多是肯定的,这奠定了这本书史诗般的基调,总有英雄有小丑,有正义有阴暗。但似乎没有人物让人觉得很单调。主角如康德,次主角如罗恩、云迪,配角如琼娜、百亚、难道、如果、华优冰其斯等等,乃至那个阿依古王,他身边的毕斯麦老头和他的女儿耶芙,都是非常有个性的人物。
  对于人物的刻画是非常仔细的,在主角们上这点做的很好。
  康德、云迪、罗恩的心理描写总能让人在第一时间抓住主角们的心理感受,无论是痛苦还是欢娱,或者是矛盾。这些心理活动主宰主角们的言行,推动故事的发展,让人不由自主地就为主角的命运而牵肠挂肚。
  也许写好一个主角不希奇,因为作者总是把最多的笔墨放在他们身上,但是配角也能让人过目不忘就需要一点功夫了。总体来说,给人印象很深的两个配角,如果和难道,是属于性格极端类型的,也就是说,某种特性非常鲜明。他们不循常规的办事方式,幽默的谈吐,对任何事情都很乐观的态度,以及骨子里的坚韧和傲气,都在并不算太多(但也不少)的笔墨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而其他的,以阿依古王那里一堆人为例,则是让他们在特定的事件中表现他们的个性。愚蠢或者虚伪,或者别的。笔墨不多,但是放在对主角起决定性作用的事件里,就能显出分量。
  而魔族诸将的勇猛,银月光华军诸人的鲜明个性,也足够让人觉得记忆深刻。他们都是抓住了一种特征,或者血性,或者热烈,或者坚毅,或者单纯。
  不得不说这些人物本身的魅力抓住了我的心,就算一时看不到想看的人物,也不舍得跳过这些配角,因为他们每一个都是有故事的人,也是一样的栩栩如生。
  由这些人物串联的故事当然是不会差的。
  一开始的那句反复出现的“圣骑士必须死,因为魔王必须生”留给了人很大的悬念,主角历险中出现的神秘人物也不时给人以强烈的探究心,随着一个谜的揭破,主角在前进的路上遇到的重重险阻和问题也浮现出来,但是,场景又不单是为了主角加一点EXP而出现,在地下洞、在亡灵法师的城堡、在银月光华军的成立大会、在精灵森林……每个地点都对主角的历程起了作用,而不是如同奥特曼一般,每一次都出现一个什么,让主角杀了,EXP加上一点,完。
  这些场景给主角的历险过程加上了很多元素,比如伙伴的离散聚集就使读者不至于老是面对着一些老面孔,而同时也不会因为新面孔的出现而感到不适应。这点就做的很好。过场人物少,每一个都有作用,作者并没有忘记曾出现过的哪个 “小人物”,无论是那个精灵公主还是一时半会儿在亡灵法师的城堡消失了的难道。他们总会在适合的时候再次出现,构成了小说丰富的支线剧情。
  主线康德的历程和支线上的云迪、魔族军等等就像是一些奇妙的旋律,时而独奏,时而共鸣,分分合合里虽然也会有显得有些混乱的时候,但是总体上已算是把握的非常不错了。
  (要说混乱,恩,不能说没有啊。光是穿梭时间带来的混乱就够多了。未来的百亚死在了现在,那么未来的她又怎么会存在呢?她现在就死了啊!但现在的百亚没死的话,在未来她又会存在,并且未来她不用回现在,就不会死……那,死了的是谁?百亚死了。可她又活着……这一串就够人晕的。当未来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碰到时时间的秩序就已经被打乱了,希望作者不要不可收拾才好啊。而且而且,参加完比武康德不是已经不能动了嘛?怎么后来又莫名其妙地能自己走了?
  包括第二部雪山,魔族已经到过地面了,远征时不用那么激动吧?怎么又好象从没见过地面一样……)
  关于文笔和气氛,真的不由我不用五体投地来形容。
  开首五个分句不夸张地说就已经把我看的傻了!
  “壁炉里烧着精灵的头骨,紫色藤条爬上了长在泥中的旧木桌,绿色蒸腾的雾气使石墙湿淋淋的,我在淡蓝的烛光前发着愁,不知怎样在我的羊皮纸上写下第一个字。”
  色彩的浓烈,烧(红色),紫色,绿色,淡蓝,羊皮纸(黄色);形象的饱满,精灵头骨,藤条和木桌,雾气和墙,蜡烛;感情的衬托,忧愁而神秘;场景则是清楚的古代魔法。
  一股浓烈的令人兴奋的气息扑面而来,没错,就是这感觉!多少年来好象总没有寻找到的那种感觉在这一瞬间就把人完全攫住了。那是魔法的味道。
  接着的几个重要的场景就更不要提了,魔族之战那旷大的地下城,古堡,森林,哪一个不让人叹为观止。
  而全文几乎没让人打什么格愣的流畅文笔更是值得学习。真的让我感叹很久很久没看过这样的书了。可惜我认识它认识的还是太晚了。
  有一些非常经典的句子很值得欣赏(当然,我现在写在这里,没看过书的人可能没有什么感觉,那么我要说,去看一看吧!)比如魔族之战中的“山之巅,华优冰其斯还站着”。
  这个场景中从他本人,从亡灵族,从魔族战士几个角度写了他站立于山巅的景象,造成的感觉就像是看镜头推近,然后旋回特写,接着是一个远镜头,山下无数战士奋勇血战,而山巅的他就屹然而立,奋勇迎敌,昭示着前进的决心,成为血战中整个种族的精神支柱。
  作者没有多写他是怎么怎么和敌人战斗,没有说他处境怎么怎么凶险。就这一句 “山之巅,华优冰其斯还站着”就足以刻画出铮铮铁骨的将领的形象。
  最后还是不能不对书里的感情描写说上一两句。那似乎也是引的我的眼泪都不听话的原因。
  有人对我说,其实生死之苦是这本书里最轻的苦了。但就这生死之苦已让我不能不动容。
  山谷里震天的战歌两相呼应,为即将死在自己手中的敌人,同时也是自己血肉相连的兄弟而歌。没有切齿的痛骂,没有怨恨,没有敌视,有的就是那份理解,那份无奈。牺牲的壮烈,鲜血都要染红山谷。那种鲜明而强烈的感情就这样冲击着人的神经,几乎让人无法不动容。
  接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卡夫娜。
  这九头蛇妖在死去了八个头的时候,我第一次为她担心,我怕她会死掉。过去我从没想过,这个恶毒的生物如果死了会怎么样。但幸好,没有。
  接着,路上,她对康德说,就把我扔到火里吧,这样你就不用背着很重了。康德没有。
  城堡里当火焰吞没了一切时康德回到了她身边,卡夫娜说,疯子,你是骑士,如果我是美丽的公主,你或许有舍命救我的理由,可是我只是一只脏污的蛇怪。但他仍然没有离开。
  直到她生命的最后,说道,骑士,再见了,希望将来你记得九头蛇卡夫娜。
  这时,我已经再无法克制自己了。就为了那么单纯的理由吗?也许。别嘲笑我的泪腺发达。当有一天,那个以为自己冷静的可以的我居然发现还有东西可以让自己感动,而且,只是那么简单的一些话。
  没有什么煽情的描写来催人的眼泪,也不是那一串串的爱情告白,只是两个朋友间的一些东西,单纯的刺人的心。
  (不过好在,作者没折磨我太久……她又在烈火里复活了……)
  至于后来康德回到了城堡,看见了死去的琼娜,即将被射死之时,那种纯真和感动更是让人无法不动容。
  “我终于没有再让一个人为我而死。现在,我可以坦然的面对一切了……”
  “我虽然弱小,没有力量,但今天,我能够坦然的俯视这些人,心中没有羞愧,这样的时刻,一生能拥有一次也足够吧。
  ”
  在亡灵的身躯中被囚禁的心灵在此刻终于奏出了生命的音符,这才是真正的康德,真正的骑士。
  由他口中发出的呐喊在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后显得那么灼热,那么洪亮,那么震人。
  应该说,此刻不是难过,而是令人感动吧。
  如他说的,一生中只有一次就足够。哪怕主角就此死去,也至少是带着满足吧?
  此刻的眼泪也正是为他终于得到了自我的感动而流。在陪主角经过了这漫长的黑暗寒冷和孤独之后,看到他终有一天又能以一个人的形象站立,这种心理上的解脱实在让人觉得松了一口气。(虽然也不否认,如果他就此死去还是会很让人难过,但看到这里,已经很了解作者了,他是不会轻易地杀了谁的……在这点上真的很人道。鞠躬谢谢作者。)
  废话了那么多,觉得好象自己还是什么都没说一样……
  这本书的时间好象已经满久了,也许也有很多前辈对此作过评论。但不管怎么样,这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
  实在是看了后忍不住要说点什么,所以,说错处,或者是写的太感情用事了,请大家不要见怪。
  最后的最后就是说,大家如果没看过,那么有空时可以翻一翻,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
  向我推荐他的人说,这本书的排名并不怎么很高,但看过的人都说它非常精品。
  那么,现在这说它精品的人里又多了一个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比较有特点的评论,说好话的就不发了 [回复本帖] 2004-08-30 13:24:13 新浪网友 就 若星汉天空发表评论IP:202。96。164。* 思想水平还是和《悟空转》在同一档次上没有进步,可惜了这3年的时间,但书里的西方魔法知识使我想起《魔法门》的游戏,建议多看几遍《黑客帝国2、3》提高一下认识论的水平。希望能看到你写出更好的文章。总的来说,你的思想水平不错,比王小波强,挺想和你聊聊。我的EMAIL: [回复本帖] 2004-08-30 07:47:25 新浪网友 就 若星汉天空发表评论IP:218。92。214。* 我不知道大家怎么搞的,反正这本书我是好久前就已经看过的了,这个人完全是抄袭!!怎么这么多人就没有看出来!
  2004-08-2501:11:30新浪网友就若星汉天空发表评论 IP:211。83。124。* 关键是,这是人看的书吗?
  2004-08-24 15:44:43 新浪网友 就 若星汉天空 发表评论IP:61。171。13。* 本书从一开始就设定了一个极为老套的主线:魔王转生的某人,也就是本书的主角康德,在文章开篇仍然是不起眼的市井小子,身无分文,武功平平,空有一个骑士的头衔,自己不甘心就此碌碌无为,终老一生,想方设法要混迹于上流社会,却处处被人讥笑。(实话说,灰长灰长地武侠啊~~~~)然后出现了一个照顾他,平等看待他的女孩,就是本书的女主角云迪姑娘 ^ ^ 这是多么通俗的情节啊啊啊啊啊~~~~然后,魔使百亚出现了,不用说,一定又是个美娇娘~~~偶脑子里立马出现以下念头:介个魔王还真是艳福齐天啊~~~~魔法师云迪为了保护他,默默在他身边多年,更为了救男主角,身受重伤~~~ 嗯哪,现在不是英雄救美的年代了,现在的女生都很强悍,包括虚构的奇幻小说 ~~~~ ^ ^ 魔使百亚为了自己的主子,穿越时间门,来到魔王没有苏醒的时代,一心要为主子改变未来……这个这个,好像又很科幻的说~~~~~:P 现在我们有了男主角,有了两个女主角,有个一个看起来非常平庸非常白滥的开头,接下来,还有什么?好像是该砍怪升级了~~~~~~嗯哪,还有一堆杂七杂八的骑士啦游吟诗人啦啦啦啦……然后就是很俗的寻找魔王……啊偶说错了,偶才看到第十章~~~~~~偶还8知道会出现什么……
  纵观本书,最一语中的的评论就是:丫根本就是一RPG游戏脚本!这话是偶说的么?默默,可能是,偶8记得了~~~~~ 8过,从文字上来说,若星汉比悟空传好很多,至少,这是一本偶看得懂的小说 ~~~~偶就是没文化,怎么着?
  默,现在看完第一部了。
  本书至今的优点就是,故事发展极为流畅,时空门跳转一节略有点绕人(偶还是很想说,好科幻啊~~~~~)。
  2004-08-24 15:39:44 新浪网友 就 若星汉天空 发表评论IP:61。161。95。* 痛苦急力量,若星汉天空下的传奇。3年的等待。终于等到了它的出版。也许它的出版本就是个传奇。主角康德没有毁天灭地的力量,可以说他是整个故事中最为脆弱的,但他的精神与那份执着是我们每个人都该为感 2004-08-2321:55:31新浪网友就若星汉天空发表评论 IP:218。21。109。* 坦白的说,还是原来的版本好看。
  2004-08-2313:51:18新浪网友就若星汉天空发表评论 IP:61。235。251。* 一部僵尸作主角的小说,看着真让人难受,作者难道不能让他变成健康人吗?
  2004-08-2114:21:48新浪网友就若星汉天空发表评论 IP:219。239。98。* 可以看出作者写的很用心,立意主要着眼于人生的创造性和宿命性的两难上,较之同类小说较有深度。但文章读起来颇为冗长,许多段落处理得不经济,可以看出作者本人对于情节的发展也很茫然,作者的文字修养和人生阅历都还不能驾御这么深的命题,颇有些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味道。就目前来看,不如《悟空传》。不过通过你两本书的选材来看,作者并非太商业的写手(如郭敬明),所以只要用心,发展的空间还是颇为乐观的,这些这是本人愚见,请不要见怪。
  ———————————————————————————— 媒体评论之魔王归来修罗与那些同样源于龙与地下城设定的故事所不同的是,这一个故事,试图从一个特别的角度来描叙魔王的真面目,不禁地,教人大吃一惊。
  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人是生来如此的。那个冷酷无情的黑暗骑士康德,当他站在那里,黑色的甲胄罩住全身,座下的黑马喷出火焰般的气息,他的威严罩住了每一个人,甚至连声音也不敢靠近,光线也伏在地面,那是高大与恐惧的象征。但他曾经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渺小而真切,有血有肉,会哭会笑,有一颗善良而正直的心,带着平凡人的梦想,想得到爱并去爱着别人。
  他的意外身死是命运转折的开始,他顽强地拒绝着成为魔王的命运,但为了得到力量保卫自己所爱的人,他不得不一再借助黑暗的力量,为此他所付出的代价是每一次使用那力量,身体就更朽坏一分,他的心灵,日渐一日被黑暗力量中的冷酷无情所左右,他所有的力量,都只有从痛苦中得到。
  他的所作所为不会换得人们的尊重和景仰,而只是仇恨和背叛。他使用那力量越多,他所失去的就越多,他所爱的人也离他越来越远。他的选择是痛苦的,因为无法选择,即使以为他能选择,可是最后也只不过是选了唯一的答案。那些人们想把他拉向不同的命运,但他却不能恨她们中的任何一个。
  他时时感受到两种力量在争夺着自己,只要一瞬间的放弃,便将永坠黑暗,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比肉体上的痛苦更重千倍。其实让任何人承担了这样的痛苦和仇恨,他都会变成魔王。所以当他作为最高的圣骑士时,他的希望却只是抛开那沉重的盔甲,抛弃一切的重量,扑向大地,散化成沙,溶入泥土,消失无痕。
  他与罗恩的最终决战,是他用自己的生命所做的偿还,他希望他的死能够平息仇恨,能够让在他体内迅速苏醒的魔王与自己同归于尽,力量对他已毫无意义,他统一了各个王国的力量,阻止了魔军的脚步,盟约终于签下了,和平即将来临,他已做完他所该做的事,十年之中他从没有为自己活过,现在他终于可以得到死亡所带来的解脱了。
  “我听见众生的恐惧之音……
  我看见大地甫伏在我脚下白骨围绕着上帝的花园儿童们手拿骷髅好戏耍玩。
  天上飘下雪花,落满田间谷地,白色殓衣裹住了百合花那僵直的躯体。
  沉寂时代面前,坟墓成行,那里既无人轻歌曼舞,也无人祈祷下跪。
  骷髅堆成的山丘,那里只能听到风声,听不见人的欢笑。
  我所看到的全是痛苦和忧伤,世人为何沉醉不醒?”
  魔王康德就这样走向自己的宿命,但如果时间可以重来,神可以实现他的一个愿望,那会是什么呢?
  我想……骑士拍拍脑袋,那愿望该是——恢复原来的我自己。
  我会拿起我的木片刀,去一点点的锻炼我自己。
  我会找到我最爱的姑娘,用最深切的爱意对她好,哪怕她都烦我了。
  看到美丽的公主,我会希望她幸福,而不是成为我的又一个老婆。
  当英雄的骑士驰过,我不恨嫉恨他,因为他拥有的未必有我多。
  更不要成为没有自己,只会毁灭一切的神 ……
  云迪是这个故事中的关键人物,她来到这个世界,穿着美丽的蓝袍,高傲而纯真,她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可是却不能预测到自己的未来。
  她是这世界上唯一知道他秘密还愿亲近他的女子,也可能是最想毁灭他的仇敌。
  许多年来为了那个人的命运而生存,从隐藏身份相伴在他的身边,看到他成为魔王前的那一面,成为他的朋友,看到他为着寻找自己而一次次的苦苦努力不惜自己,不知不觉中,她早已经从为了消灭魔王而活变成了为了拯救康德而活,正是她,在悬崖边缘奋力的拉住康德。她改变了康德的生命,她为了他投入了自己的全部。
  这是一种怎样的感情?所以她才会对那个年轻的大法师说“你不明白,罗恩。一个人总要为什么而活着,我的一生已经和他系在一起,再也无法割断。”
  康德也是是爱着云迪的,但这种爱亦是他痛苦来源的一部分,他爱她,又怀疑这种爱,他无法抑止自己去想,这爱是否因为云迪改变了他的生活,使他变得不平凡同时也使他经尽痛苦,他是否应该接受这种爱?所以他才会在最终选择是否堕入黑暗之前问她:“现在历史已改变了,我将成为某个默默无闻的名字了,也许是倒在战场上的士兵之一,也许老死在有阳光的山坡之上……我身边所有的人都会离去,在最后……云迪,你还会跟着我么?”
  但在那个晚上,当命运还未决定之夜。康德和云迪,这两个命运相系的人拥在一起,轻轻的唱合。那是他们最快乐的晚上。虽然那一生只拥有那一晚,但漫长岁月里,为了幸福的那一刻,谁又不是愿意付出所有呢?
  “你莫出声,我的心!宇宙听不到你的声音。
  你莫出声,我的心!哀号者听不到你的声音。
  我的心啊,你莫要出声!夜下的人影不会留心你的低声细语。黑暗组成的大军不会冲击你的美梦。
  我的心啊,你莫要出声!且莫说话,直到黎明。耐心等待曙光的人,定会迎来清晨;得到光明喜欢的人,必然热爱光明!”
  ……
  ……
  ……
  如果说云迪象是透明的珍宝,而百亚象是艳丽的魔花。这个有着敌人也舍不得去终止的灿烂微笑的魔族女孩,在时空中往来,只为了在那最后的时刻,那个人告诉她,如果有魔法能让时间倒流,他希望能有另一种命运……月光下初见时她有着一双倔强而清澈透明的双眼,大声地说出:“我的理由就是我愿帮助你,这也是我的生命所唯一还有意义的事了。”
  十年前她带领着康德走向魔王的宿命,却在过程中一再地犹豫了,只是因为,那是他的梦想,想成为一位英雄的圣骑士,一个健康正直快乐的人,而不是让人恐怖畏惧的黑暗骑士。
  十年后她是他的忠诚部属,一身银色战甲,和圣骑士康德一样,她那弯月般的眼睛,却总是看向圣骑士那沉默的背影,她无保留地信任着他,也许是因为感恩,也许不止这些。
  她一直在期望着,能接近他的身边,了解到他的真实内心。即使所有的人都说康德邪恶,但她仍然忠于他,即使在面对人群的仇视目光时她是孤独而痛苦的。这是她以生命为证的誓言。
  她两次来到他的身边,每次都执着的完成了她的宿命——为他而死……而死在他的怀里,也许是她一生中最大的幸福。
  “康德,我无力拯救你……请你原谅我……”,临死之前,百亚抓住了康德的手,“我一直在想……是什么……使我们相遇……又是什么……使我们分离呢……”
  而康德的身体也是冷的,他没有体温可以温暖她。
  “穿过黑暗的泥土穿过黑暗的泥土穿过黑暗的泥土,象经受考验百合花试探她洁白的脚,毫不颤抖她的信念,不知畏惧从此以后,在草地上摇晃她绿宝石的铃铛泥土中的生活,此刻,全都遗忘在幽谷中,欣喜若狂……”
  当罗恩为了那些被改得乱七八糟的若星汉史诗和其他的歌者打架的时候,他根本没有预见到自己将成为魔王命运天平上的第三极,成为那个打败邪恶康德的至高法术的掌握者。
  那时他虽然是神殿战争后最后一个圣骑士的弟子,却不懂得任何剑术和法术。他曾经被矮人阿兹不费吹灰之力地掳走,并被灌下蹩脚的魔药,长成一个“蘑菇怪”。在为拯救康德而组的队伍中,他常常为一切都围绕康德旋转,而自己备受忽略而郁闷不已。但他仍然一直留在队伍之中,因为在他心里有着成为圣骑士,成为人类救世主的狂热梦想。这种梦想完全不同于康德那样带有浪漫骑士风格的遐想。
  为此,他曾经试图偷走那套封闭着魔王灵魂的战甲,他最终zhan有了康德为了拯救云迪而交给他的若星汉古卷,正是在那古卷上,有着能打败康德的终极法术。罗恩的命运总是不自觉地与康德联系在一起,他不能理解,不能理解为什么他拥有传统、智慧、才华、力量,但是却永远要站在那个总是傍惶总是弱小的康德的阴影之下。
  所以在云迪苦苦哀求他放过自己和康德的孩子时,罗恩有这个力量,但是他想到的是——去成全她和康德?不……不!随着这个 “不”字,罗恩才真正成为了未来的那个罗恩,他终于用康德交给他的若星汉古卷上所记载的强大法术打倒了康德。
  他不是康德,面对力量,他总是上前一步,而康德却总是退后一步。而当一个人手中握有的力量越多,他能握住感情的地方就越少。这就是要成为一个大法师所必须付出的。
  在决战的山坡上,罗恩冷笑着。
  “我们需要魔王,来成就英雄。”
  如果没有魔王,伟大的拯救世界的法术又有何用呢?没有人听见他们的对话。历史在每双眼中折射成不同的场景,但有太多东西是看不见的,也永远不会被记录下来。
  …………
  “最深的海底
  和最遥远的天空
  都是同样的黑暗神秘
  凡者世间行走
  千里万里
  遥不可及
  因为他们没有飞升的翅膀
  和划破未知的剑……”
  魔族,在幻想故事中一向作为黑暗力量的象征,是邪恶恐怖的存在。但在这个故事中,魔族与人族却本是同出一源的兄弟。人类自己点燃了仇恨之火,千年之前斯昂部族用剑与火将依德尔族赶入地下,建立了自己的文明和宗教,将地下的依德尔族称为魔鬼。在斯昂部族重写的历史中,事实被遮蔽,真相被掩盖。战争,除了仇恨什么也不能证明,而历史是很快就容易被忘记和修改的。
  被驱入地下的魔族,是有血有肉的一群,有着自己的信仰,崇尚与诸神抗争的勇气,视痛苦为磨练,视战死为光荣。从一代魔王格顿到魔王卡奇云德,魔族无日不梦想着重回地面,从而发动一次又一次的战争,最庞大惨烈的一次一直打了九百多年。在地下,所有的孩子一到四岁就开始接受巡练,一到十二岁就送上地面战场,整场千年战争中,魔族共建立过一万九千一百一十二个军团,而战死者有有数千万人之巨,在他们的守护者神殿里刻满了名字。无数阵亡者的名字簇拥着神殿中心那块由卡奇云德亲手刻出深槽,溶岩流淌其上而形成的血红大字:重返阳光之土!这样的勇决和气魄,教人动容。
  魔族几次大战是本书中描写最为惊心动魄的段落,无论是魔族本族之间相互厮杀的墨苦城守卫战还是魔族与亡灵族之间进行的枯法卡宫战、失却荒原大战和温泉关之战,以及魔族重回地面后与人族联军进行的巴斯诺城之战、丁法城之战,之至最后在魔森中与精灵族的战斗,无不气势恢弘惨烈无比。魔族战士上至四大军团长,下至难道如果这样的普通士兵,无不强悍坚忍,勇猛豪傲,视死如归,战至最后一人亦不后退。当魔族战士们唱起他们的战歌,那种直冲云霄的英雄气概直教人热血沸腾,忍不住想大啸大吼,以抒心中豪气—— 看天边的惊雷 炸响了 炸响了
  看海上的风暴咆哮了咆哮了
  看天国的神殿动摇了动摇了
  我仰天大笑
  是我们进攻的时候了
  地下汹涌的溶岩喷涌了喷涌了
  山中沉睡的巨龙长啸了长啸了
  魔王狂怒的召唤听见了听见了
  我仰天大笑
  是我们进攻的时候了
  我们要重返阳光之土!
  哈哈哈哈哈哈哈……
  和其他的故事不一样,这本书不象其他书那样上来就写大战魔王怪兽,它既有着史诗的庄严肃穆,有具备了民谣式的风趣俏皮。作者讲述了那些传奇中的人物们平常的生活,让人觉得骑士和魔王也是人,原来也是会乱打架说脏话骂人为了没饭吃而发愁的。
  书中既有宏大惨烈教人动容的战争场面,亦有轻松幽默让人不禁捧腹的搞笑细节,也不乏对人物内心的深入探寻和对历史命运的沉静思索。时空门作为引领着情节的转换和前行的关键道具,造成时空交错的奇妙效果。而欧洲古典诗歌的适当运用,既强化了故事的中世纪色彩,又深化情节,颇有画龙点睛之妙。
  掩卷长叹,情与仇,欢笑与恐惧,生与死,什么是必须敬仰,什么是必须遵从,什么是必须爱,什么是必须恨?依德尔人的命运,斯朗人的命运,精灵的命运,矮人的命运……天空中大笑的究竟是谁的神灵?人生不过也是匆匆划过天空的一支箭,而无数人奔向他们终点的历程,就汇成了恢宏壮观的奇景。
  结局终会来到……但是,却没有一个结局,是注定的……
  而将来的故事,正在未知处慢慢成形……
  —————————————————————————— 若星汉网络连载结束后记作者其实远没到写后记的时候,大的背景才刚刚展开,但还是先告一段落好。冷处理一下后,然后也许我会更明白要如何打磨它。
  这样的话大家只要看完第一卷就好了,虽然也许对很多人来说它不象有结局。主角仍然没有得到力量,也没有悲壮的战死。没有打败宿敌的高潮。也许我该从康德进骑士学院写起来一部升级练功成长型的小说,也许该让他率银月光华军与最后的魔军来一场决战。还有太多人的结局没有交待,不,似乎是一个都没有交待才对……路华美亚、云迪、罗恩,百亚、里德,亚漠斯,阿华依,毕斯麦、银瓶、将将丽斯、阿兹、水华、卡夫娜、莫卧儿、卡奇云德、大祭司、华优冰其斯,难道,如果……还有康德。可是本来也就没有结束。目前的版本也不是最后的定稿。
  若星汉对我来说是一部很特殊的小说。2001年初它的第一部就完成了,但是我没有将它上网,因为我并不满意它。因为它是我的第一部带有商业色彩的作品,也是我第一次尝试写长篇的通俗小说。在这之前,我只是放纵的四处挖坑。按我的脾性很难有写完的长篇作品,因为我总是很难对它感到满意,总是在等待灵感,而只有若星汉是例外,我写它很重要的原因是在于有人喜欢它,它不是我最满意的孩子,但是有那么多人喜欢它,所以它才得以长大。所以它可以说是在被我扼杀的边缘被读者救出来的一部作品。
  但三部几十万字的作品,在总计一年之内,在同时需要写其它工作上的剧本的情况下,的确是极仓促的,所以文笔结构情节构思上都有许多缺陷与疏漏。如果只是这样的水平,在网上或许还能混得过去,但实在是觉得对不起自己和喜欢过它的读者们。
  当然,如果将来按我的意思大修之后,或许它反而会让读者们觉得陌生,所以还是快些把现在的第一卷打包吧。
  如果可能,修订之后想在内地找一家出版社出了它,可惜似乎奇幻在国内的市场和声誉并不好,月亮还是总是外国的圆一点,这固然是国内许多奇幻写手太浮燥,而读者们你们是否也已养成了快餐的习惯了呢。谢谢所有看完了前三部的朋友。
  也许你们还有遗憾,希望看到更多象魔族战歌那样的情节,不过我想感动不能有太多次,能记住一次已经很好了。我喜欢听到战鼓响起而流泪,也喜欢眺望星空时的平淡与静静回忆。将来若星汉也许会续下去,变成银英那样的大部头,也许被遗忘淹没在网络书海中,那要看还有没有人会记得它了。
若星汉读者评论:另一种结局的结局——终于读完《若星汉天空》
  在命运之轮开始转动之时,没有人能预测什么。谁也无法预知未来,即便最终的结局貌似相同,也总有一些东西脱轨而去。
  我想到北岛的诗: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只带着纸、绳索和身影,为了在审判前,宣读那些被判决的声音。
  告诉你吧,世界我--不--相--信!
  纵使你脚下有一千名挑战者,那就把我算作第一千零一名。
  我不相信天是蓝的,我不相信雷的回声,我不相信梦是假的,我不相信死无报应。
  如果海洋注定要决堤,就让所有的苦水都注入我心中,如果陆地注定要上升,就让人类重新选择生存的峰顶。
  一个想要改变命运、想要战胜体内魔神的人,想来便该发出如此的呐喊。
  然而康德不是。他以怯弱而卑微的姿态面对着自己和魔神,他始终不肯使用魔王的黑暗力量,是出于内心对那无法遏制的力量的恐惧,是怕彻底失去自我,还是仅为了维系一个不切实际的诺言。
  察看命运的轨迹,康德以一种难以想象的方式对抗着这被过早预知的命运。他甚至采用了放纵的姿态,消极地等待着即将来临的一切。他嘲笑那嘲弄他的上天,然而却无法彻底泯灭那一丁点可怜的感情。
  云迪爱康德吗?若他不是被命运和魔王捆绑在一起,云迪还会这样挂怀他吗?云迪先以拯救者的身份出现,然后却等待康德的拯救。她将一切希冀放在康德的身上,这是依赖还是爱呢?在云迪的生命里,康德是无法替代的中心,他渐成为一个精神的支柱,一种信仰的力量。而这可以称作是爱吗?
  百亚呢?对魔王敬仰的百亚在最后读懂了魔王的心思,她阻止康德使用黑暗的力量,因为她知道,如果有另外一个结局,魔王并不希望成为魔王,他想要逆转这命运,那个坐在阴暗里的人,只希望自己是康德,永远不成为魔王的康德。而那个魔族少女百亚呢,她问:我和云迪,你选择谁?听到康德言不由衷的话赌气而去的少女,最终选择为捍卫康德而死。她爱康德吗?或者只是一种敬仰?
  然而,云迪和百亚的生命中,都已有值得她们牺牲自己的信仰了。这信仰来自康德。而这信仰本身,却是缺乏信仰的。面对质问,康德说:“我信仰光明的守户神,那是一本骑士小说……写得好的我都信。”没有信仰,使得他在自我与魔神的争斗中愈加疲惫不堪、倍受煎熬。
  那些居于地下的魔族,仅仅凭借“重返阳光之土”这简单的信念,便可以不惜一切。当魔族的战歌响起,这种对魔王的信仰到达顶峰。所以,纵然是惨烈的牺牲和肉体无比的折磨,他们内心将获得大解脱。当魔族的士兵仰视天空,被阳光灼伤眼睛的时候,内心应是及至的大欢喜吧!
  而人族,对礼天教的信仰形同虚设。一旦看到魔族的威胁,他们最快作出妥协的决定,而将所谓的信仰抛之脑后。他们更关心的是权力和名望,同族间的嫉妒与猜疑被披上漂亮的外衣。罗恩,这个曾经四处游历的游吟诗人,终以**师的形象使得自我满足。而这满足的同时,他却还是告诉自己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因为,他丧失了太多,他必须以这些谎言弥补感情空虚的恐惧。
  康德所有的,仅仅是那连他自己都怀疑的感情,那并未泯灭,不断挣扎的感情。康德真的不是一个可以讨好读者的主角,当看完书想要发挥一下花痴精神的时候,我无法对康德产生任何花痴的联想,只好想着:魔族那紫色的头发和暗红的眼眸,若是再配合头上一对尖尖的小角,哎,好帅啊!
  命运之轮转动,开始另外一种可能。
  也许这次轮到康德变成蘑菇怪,也许罗恩会成为热爱土系魔法的游吟者,也许邪恶的亡灵法师最后皈依礼天教……
  没有什么结局是注定的。
  每一座坟墓的上面,鲜花都冷静地开放。
  即便因虚无而注定是一个悲剧的人生预言已经展现在面前,你仍可尽情舞蹈。
  因为没有什么结局是注定的,在虚无之旅中,仍可寻找信仰,于荒芜与迷惘中,前行。
  P。S:不知道是不是对原先的网络版做了比较多修改的缘故,也许还有印刷的纰漏,发现不少情节上的BUG,害我翻回去好几次找前面的情节。不知道能否找到没修改前的网络版。
第一章 歌手罗恩
  
  战争已过去了三百年,游呤歌手罗恩在街头唱着这史诗的歌本,可是没有人驻足停留。人们在城市中穿梭,象工蚁在蚁窠中一刻不停。罗恩又唱了一段,叹了口气想收起四弦琴离开,可一个小人儿站在了他的面前。
  “再唱一遍给我听好么?”他问。
  罗恩想那不行,因为站在他眼前这个小人儿,是个矮人。他的身体包在连帽麻布长袍里,只有一双大的与头不相称的眼睛和把帽子支起来的尖耳朵证明他的身份。
  “不,你不需要听,这个故事与你们无关。”罗恩说。
  “可我很喜欢听。”那精灵说,“我也可以给你钱。”
  他伸出了他的细胳膊,罗恩看见那黑色的手掌上有一个闪亮的小东西。“这算什么?”他说。
  “哦,我身上只有这东西,这是我用一天采集的草药从巫师杰尔那换来的。”矮人的声音沙哑干涩。
  “他对我有什么用?哦,好吧,听着,我不想要你的什么东西,这儿的人不喜欢矮人,被人发现了你会被拿去奴隶厂卖的,被贵妇人买去看门,或在台上当小丑,喏,就象那个一样。”罗恩一指街对面,一辆马车停在旅馆边,一个矮人迈着短腿上去把门打开,他想要点小费,却被眼前的长腿一脚踢开了,在角落里呜噜着。
  “他很生气。”那个要听歌的矮人说,“他为什么不逃走?”
  “你以为身上盖了驯奴厂主史台比的魔法烙印的奴隶是那么容易逃走的么?”
  “驯奴厂……呵呵呵”矮人忽然用难听的调门笑起来,“我也想弄一个人类去做我的奴仆了,不过现在,我只要听歌。”
  “你快走吧!”
  “你不肯唱?”矮人忽然生气了。
  罗恩看着脚边这个企图威吓他的小东西笑起来,“对的,我要回家了,我想吃饭了。”
  矮人一直跟在他的身后:“我可以再给些好东西给你,只要你唱给我听史诗的全本……我雇佣你可以吗?你要多少钱。”
  罗恩感到厌烦了:“对不起,我收工了。”
  “那么明天怎么样?明天我来找你……”
  罗恩回身弯腰凑近他:“嘿,小家伙,如果我唱歌给精灵族的人听,不仅这个城市的人会笑我,圣佑骑士团也会找我麻烦的。这个城不欢迎你们的。你还会快点出城吧,乘还没人看见你。”
  “小家伙?你叫我小家伙?我活了三百年,你不懂得尊重老者的吗?”矮人怒气冲冲,两只短手挥着。
  忽然他被人从背后抓住衣服拎了起来。“嘿,看我找着了什么?一个刚从土里新长出来的矮人,卖到史台比驯奴厂可以换30金币呢!”一个穿着旧短衣腰里插着把短剑的大汉说,他身边还有几个和他一样的壮汉。
  “胡说!我不可能只值那么点!”矮人咆哮着,双腿在空中乱蹬。
  “他不是东西,你不可以捡他,放他走!”罗恩挺直了身子,对那大汉说。
  “什么?我不是东西?小子我反对你的说法!”矮人叫。
  “嘿这个路边弹琴的小子居然命令我?他不知道基洛城的凡奥。哈哈哈。”那人回头对他的同伙大笑着,忽然转回挥出一拳把罗恩打出老远,琴也飞了出去。
  “这个矮人是你什么人?大哥?哈哈哈,我捡走了,想要就去驯奴厂买吧哈哈哈!”凡奥一伙扬长而去。
  矮人在凡奥手上还在对着罗恩喊:“嘿!我明天再来找你听歌。”
  罗恩爬起来第一件事先捡回他的琴:“哦,该死!”他骂道。
  他唯一的琴已经摔破了。周围的人笑起来。
  “你们笑吧!看一个为矮人说话的傻瓜是吗?尽管笑吧,当心别把下巴笑掉了!”罗恩对看热闹的人扬扬手,气恼的向城东的住所走去。
  说是住所,其实不过是一个流浪者的营地,这样的营地在基洛这样的大城有好几个,但毁弃的破屋,临时的草棚,乱飞的苍蝇,连倒处窜的野狗看起来都是一样的。罗恩这个月已经把几个地方都住过了。他想找一个能月光下静静弹琴的地方,但这种地方老是臭气熏天,嘈杂不堪,半夜也常听见酒鬼的干嚎、斗殴的喊声和男女吵架的尖叫。看来只有城中心的花园区和城外的树林是安静的。但花园里警卫在巡逻不准流浪汉进入,而城外则潜伏着野兽和传说中的妖魔。
  “这个时代是不需要歌手的。”罗恩在一件只有一半屋顶的破屋的一角叹了一口气,拨弄琴弦,听见了敲破锅般的声音,这琴算是修不好了。他一生气把琴狠狠甩了出去。但刚扔出手他又后悔了,于是他纵身窜出,在琴撞到墙上之时又把它接在了手里。
  他警惕的看看周围,被人发现他有这样的速度总是一件可能招来麻烦的事,没准会招来卫队的审查,那会牵出很多事。他白天没有躲凡奥那一拳也是因为这个。但除了一个从来不说话的老头儿傻傻的望着这边之外,没有人发现他刚才瞬间的动作。他松了一口气,想起白天那个矮人,说来好笑,他算是唯一一个欣赏自己弹唱的人,可为什么居然是个矮人呢?没有救下他罗恩有些自责,如果以后在城里哪个地方见过他在被人驱使,自己可能会很不好受呢。但是这个城里有那么多各族奴隶,他能怜悯的过来么?谁又来怜悯这些破屋里的流浪者呢?所以罗恩决定不再去想,躺下睡觉,明天去城外转转,看看能不能找到好的木料再做一把琴。
  在梦中他忽然觉得什么掀开了自己的眼皮,却好象是那个矮人,他说话的声音却变的苍老,象师父的声音:“你还在这里干什么?你还有那么重要的事要做!”矮人的怪脸直凑过来。
  罗恩惊醒过来,这时他听见城西传来人的大声喊叫,接着他看见那屋顶的半边夜空闪过一道蓝光,象是闪电,却没有雷声。城西的喊声越发响了起来,由一两个人的叫声变成了很多人的,还夹杂着许多古怪的声响。
  出事了。有强盗了?起火了?罗恩跳了起来,奇怪的是这间破屋里的其他人却没什么动静,最多懒懒的翻个身,或是小声的谈话,没有人起来。罗恩想这是被日积月累的劳顿流离磨出的冷漠,看来自己做流浪汉的资历还是太短。
  忽然一些什么东西尖叫着飞过罗恩头上的破屋顶,吓了他一跳,而那喧哗声也渐渐在向全城漫延。
  罗恩走到街上,但还是什么也看不见,城东的街上还是寂静着的。
  忽然他感到一阵颤动飞速由西向东而来,穿过他脚下的地面。象是什么从地下钻了过去?那决不会是一群老鼠,什么东西才能这么快的挖掘速度从土中穿过呢?一丝不安掠上他的心头,他有些羡慕那些什么也察觉不到的普通人,他们不会体察术也许会更安逸些。
  可是他的体察术还是慢了,等他发现一股颤动变了方向直向他的脚下向冲上来的时候,他脚下的土已经翻开了,土飞溅起来,泥沙中罗恩觉得那地上长出了一张大嘴把自己直吸了下去……
第二章 剑士康德
  
  康德走进基洛岗城的时候,除了一身破旧衣装,只有80个铜币。
  这个城市每天有无数渴望闯荡与历险的新面孔出现,他们站在城门口呢喃不休,或苦苦发呆,谋划着自己未来的伟大道路。他们的面前是一条坑洼不平的碎砖路,两边全是板棚的店铺,挂着五花八门的招牌:
  “绝对有效的魔药,伤口一抹就消失。”
  “强力手套,让你可以轻松举起一头大象,只需五十币。”
  “魔狼召唤卷轴,基若岗魔法行会信誉制作,绝对保证能有五十只,免费传授口诀。”
  普通的农夫在走过这条路之后,掏光兜里的钱,就能变成一个全身包铁的罐头或是挥舞着不知从哪颗树上折下来的魔杖的法师了。但没有人知道他们之后去了哪里,如一场浩浩荡荡的长跑,人们只会记住最后看到的人。
  ……
  康德终于看中了一把铁片刀,也他唯一买得起的含铁物体。不过一张小纸片标明着“保质期三天,这期间内不花钱修理就会锈”,他有些犹豫了。
  兵器铺老板是一个大胖子,他叫古拉恩。他费力的抬起眼皮看了看康德说:“没关系,因为你这样的很快就会完蛋在某个街角,所以你不用担心修兵器那么长远的事。”
  “那就给我最便宜而且又不用修理的,谢谢!”这乡下人一气之下说。
  一分钟后康德拿着把木剑出了门,身上还剩下71个铜币。好心的老板说附赠一个纸袋做剑鞘,康德高傲的扬了扬手说不必了。
  在药品店里,面对满柜注明“二十四小时迅速补充体力”的药瓶康德想起了兵器店老板的话,但最便宜的也要100铜币。
  “用这把木剑抵可以么?”
  “等兼并对门的当铺后你再来吧!”瘦瘦高高的药店老板华指看着柜台上飞舞的苍蝇骂。
  “这多少钱?”康德指着门口一叠布袋。
  “那是人买了药装药用的,你看街上人人挂的全是有我这个药店商标的物品袋。”瘦华比挥舞着长手。
  “也就是说不要钱罗?”康德说着抓了一把扬长而去。
  听说城里很多欺负新来外地人的恶人团伙,出了门,康德小心的沿着墙根的黑影摸到装备铺,象一只白天出门的老鼠。装备铺的老板娘阿加莎也象是哪个秘密帮会的成员,康德不说对暗号她就是不理康德,后来康德发现暗号就是——钱币落在桌上的声音。最便宜的布衣也要50元一件,腰带15,靴子30,“头盔……不好意思,”康德说,“我的意思是角落里那个太阳帽——这也要35?”
  “50+15+30+35=……71,这答案绝对正确不是我算数不好我就只有这些你收不收吧。”康德摆出一副大无畏的无赖嘴脸。老板娘看了看康德,一声叹息,把布衣的袖子扯下来后扔给了他,还找给他四个铜币。
  没想到这里也象家乡能讨价还价啊,康德穿着背心遮阳帽在街上高兴的走,现在一个游历战士该有的他全有了。接下来,他想该象那样传说中的伟大英雄一样迈出第一步了。
  ……
  “没有人告诉我那些传说中伟大的英雄们的第一步都做了什么啊!”康德叫起来。他决定先去买一本XX英雄回忆录或是什么城战记、历史上最伟大的一百个魔法师的日记、XX大骑士神奇传之类的,这种东西小摊上有很多。
  但康德感到风吹过他露在外面的胳膊一阵发冷,想起自己就象城中心的裸体石像一样身无分文。他丧气的在街上踱步,忽然听见一阵琴声。嗯这不是那些游呤歌手们在街头演唱么?一听那旋律,他的心喜悦了起来,正是他从小喜欢听的十八骑士传,象十八骑士赌赛比谁先从困龙岛救出里路茨国公主的那段,他听了二百遍。不过那时村中老人好象也没讲过十八骑士刚出道时是怎样的,据说全传有一千万行。老人也只记得一部分,毕竟不识字啊。
  康德走了弹唱人处,那里已站了不少人,只听见人群中的歌手唱:
  “那少女终于开启了她的玖瑰的嘴唇
  低声低呤在夜行者的耳边
  她的娇羞使那骑士心醉
  把那沾着魔血的宝剑落在脚边
  打败魔龙的手此刻拂上那柔弱双肩
  那冰雪的肌肤儿在微微颤抖
  这骑士再也不能抑制自己身上火焰
  他一把抱起公主叫着她的名字
  把那洁静玉体外的白纱扯落
  哦……哦啦……啦啦……“
  “别啦了,快接着唱下面的!”人群中有人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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