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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妖奇谈

_97 可蕊(现代)
  白头携老,那将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如果自己在工作、生活中有了这样的意外,自己的她会不会象这位老妇人这样伤心、关切、焦急……那个超速行驶、撞人后逃逸的司机真是混蛋!随便就破坏别人的幸福!千万别让我抓住你,不然的话……
  他有些歉意地向老妇人解释:“不好不意思,我没看清楚对方的长相——他的车上没有挂牌子,所以,所以……。”
  老妇人慈祥的摆手一笑:“这已经多亏了你了,要不是有你帮忙……唉,反正老头子也没什么事,得饶人处且饶人,算了吧……”
  “那怎么行!”孙剑义愤填膺地叫,“那种人让他逍遥法外的话,他下次还会干出同样的事来,又会增添无辜的受害者!我就是个警察!大娘,你放心我一定把他绳之以法的!”他看了看表说,“我单位还有点事,我先走了,下午再来看二位,你放心,那个肇事司机我一定帮你们抓住他!”说着告辞而去。
  孙剑一离开病房,老头立刻便从被子下面睁开一只眼问:“走了吗?”
  老妇人白他一眼说:“走了。”
  “可算走了,闷死我了。”老头长出口气,从床上骨碌爬了起来,自言自语地说:“现在人类不是说人际关系冷漠,都不管别人的闲事吗?这个人人怎么这么跟不上潮流!我就说应该干脆消除掉他的记忆算了,还得我还要装病,还要打针。”
  老妇人在他额头伸手一戳:“你不知道他是周影的朋友啊,消除他的记忆,也不怕周影找上门来!”
  “找上门来又怎么样?周大侄子还能把我怎么着不成?”老头死要面子地咕哝着,却不再坚持自己的意见了,又躺回了床上。
  老妇人为他掖掖被角说:“你就安安生生地在这里躺几天吧,既然要装成人类就装得像点,哪有人类老头子出了车祸还能又叫又嚷的!”
  “那倒是,要是真的是个人类老头子,那一下子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了。你说怎么会有那么缺德的人,撞了人连车都不停,不用等那个警察找他,我这就去把他好好教训上一顿,让她做肥料最合适了。”老头越说越生气起来,觉得要是就此放过那个撞自己的人类,会对自己的一世威名有所损害,于是摩拳擦掌的准备去教训对方。
  老妇人又白了他一眼:“你最好老老实实地呆在床上,那个孙剑说下午还要来看你呢。”
  “我才不希罕他来看我。”
  “那也要给我装出个受伤的样子来,不然看我怎么收拾你。”
  老头儿哼了一声,拉过被子蒙住了头。
  下午,孙剑果然又提了几斤水果出现在病房中。
  老头已经苏醒了,但是精神十分萎顿,说话也前言不搭后语,仿佛有点老年痴呆的先兆。孙剑问他对肇事司机还有没有印像,他也也嗫嚅着说不出什么来。
  “看来大爷伤着了头,别急着出院,多休息几天吧。”孙剑自己揉着自己因为熬夜加加班而通红的眼睛对老妇人说,“大娘,你也别自己在这里硬撑着,叫子女们都来陪陪床吧,自己的身体要紧,别在这个时候您再累着了。”
  老妇人眼圈一红:“我们一辈子都没儿没女的,本来指望老俩口平平安安过一辈子也就知足了,谁知道……唉,他万一要有点什么三长两短,我也没什么活头了,我那里也不去,死活我是要守着他的!”(走路的时候连时速不到二百的汽车都躲不过去,简直是老糊涂了!在医院里不看着他,他再给我弄出个什事情出来怎么办!)
  “唉……”孙剑听得一阵心酸,长长叹了口气,不由脱口说:“大娘,不然你回去歇歇,我在这里帮您守着大爷?”
  “不用了,怎么能这么麻烦你。”老妇人连忙婉拒,“你自己也是一副累坏了的样子,快回去休息吧,年轻人的身体更重要。”
  “那我先走了,大爷,您好好休养身体。放心,那个肇事司机的事包在我身上了,我一定负责给你抓住他!明天我再来看你。”难得的周末,孙剑却毫不吝啬打算把自己宝贵的休息时间用在了陌生人身上。
  孙剑与老妇人退让了半天,才百般不放心地走了。老妇人看着他的背影叹息:“真是个不错的人类,难怪周影都会跟他成了朋友。”
  “哪里不错?多管闲事又啰嗦。”老头儿拿起孙剑带来的水果狠狠咬了一口说。
  老头儿说得没错,孙剑确实是个喜欢多管闲事又热情的过头的人。自从老头儿住院之后,他就每天都来看望,对这个本来是萍水相逢的老头子嘘寒问暖,弄得本来想象征性的在医院住几天就出院的老头不得不一直住了下来。
  好在他还知道不要打扰老人休息的道理,每次都是坐了一会便起身告辞,并且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一定会将肇事者绳之以法。
  此时,老头儿在听到他说出那句“我先走了”刚刚喜上眉梢,就听见孙剑后头又扔下一句:“今天要是没任务的话我晚上再来陪您说话。”这才出门而去。
  “他说晚上还来。”孙剑一出门,老头便嚎叫一声,从床上弹了起来,“他有完没完了,一天两次,他也不嫌麻烦!”
  老妇人连忙捂住了他的嘴:“小声点,他还没走远呢!”
  老头耍赖似得向床上一躺:“我不管,我晚上还有想看的节目,我要回家看电视!我要回家!”
  老妇人安抚他说:“你就别闹了,他这么热心,你能保证他不会跑到咱们家去吗?咱们家是能让他去的地方吗?你还是安安全全地在医院里住几天,遮遮他的眼,让他死了这份好心之后再回去吧。”
  “那怎么行,选美大赛今天是泳装组的比赛,错过的话我会后悔一辈子的!”老头情急失言,脱口说出了不该说的话。老妇人眉头一扬,脸上那老妇人特有的和蔼慈祥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双目如火一般地在老头身上扫了几遍,声音象万年寒冰中倒出来的一样问:“你很喜欢泳装吗?用不用我帮你讨个小老婆,天天让她穿着泳装陪着你啊?”
  老头尚不知已经死到临头,正沉浸在对泳装美女们的幻想中,完全没留意到妻子的异常,做梦似得说:“那到是好!不过我不知道你那个脾气吗?给我纳妾?我多看别的女人一眼你不跟我闹三五天别扭我就谢天谢地了,男人啊,娶了老婆就算把欣赏美女的权利交待了,难怪刘大兄弟说,男人啊,你的名字叫做风筝,线的那一头拉在老婆手中,想要你飞你就飞,向要你落你就落,想要你……”
  “砰”一条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粗壮藤蔓重重拍下,把老头象棒球一样打出去,撞到墙上以后贴着墙壁滑落在地上。“你还敢打讨小老婆的主意,还敢背着我跟刘地来往!我不发威你以为我是病猫是不是!”老妇人吼声震天,一把提起老头斥责着。
  老头自知失言,连连求饶:“夫人,夫人啊,你怎么可能是病猫呢!你是母老虎,真真正正的母老虎啊!”
  “敢说我是母老虎!大了你的胆了!你天天把母老虎挂在嘴边上,是不是跟斑家那个‘母’的有什么勾勾搭搭的事了!你给我说!给我说!”
  “没有啊,没有啊,我跟黄妹只是普通朋友,因为你不喜欢,我们已经二十多年没见过面了啊!”
  “还敢一口一个黄妹!”
  “没有啊,我冤枉啊……”
  青年坐在沙发上发呆,正对面的电视在“哇啦哇啦……”地响的着,但是他根本什么都没听进去、看进去。他的脑海中不住盘旋着的,是两天前的那次意外的车祸。
  那天他本来在一个交往了一年多的女人家中过夜,却在无意中发现了那个女人除了他之外,同时还在与其他几个男人交往的事实。虽然两个人只是普通的交往,还远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是这样的事他还是难以忍受,与女人争吵了几句,在女人一句:“你也可以去找别的女人啊,我们不过是玩玩,你以为我是你老婆吗?”的刺激下,他抓起衣服便冲了出去。
  带着被怒火烧得发烫的头脑,在没有多少行人和车辆的道路上,他开着车狂飓,完全忘记了世界上还有交通规则这回事。到了那个一个路口时,虽然看到了红灯,但是他还是速都没减就冲了过去,根本没有考虑路上会不会有行人。人倒霉了真是什么事都倒霉,在那么早的清晨,本来应该路上没什么人才对,结果他却偏偏就撞到了一个早起晨练的老人。
  他已经有了好几年的驾龄,这还是第一次出事故,原本就陷入在混乱中的头脑更加成了一团浆糊,完全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在开车逃逸的路上了。
  “……在××路与××立交桥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撞上了一辆公交车,造成了……”虽然不是在报道自己闯下的祸,但是关于交通事故的报道还是令他打了个寒颤,从胡思乱想中清醒过来。
  不知道那个被撞的老人怎么样了?他的年纪那么大了,自己当时的车速又那么快,万一……每当思路到了这个地方,他都不愿意再继续下去,也许那个老头根本什么事也没有,自己开车离开后,他站起来骂几句,拍拍屁股就走了(事情本来是会如他所幻想的发展的,可惜有个孙剑冒冒失失地插了进来,使事情偏离了他原有的轨道)。青年反复这样安慰着自己,站起身来,想再去拿一瓶冰镇啤酒。
  “就是你!”一个老人愤怒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青年惊讶地回过头,见一个怒目圆睁的老头正站在自己的身后。“你,你是谁?怎么进来的?”独居的房子里出现不相识的陌生人,任何人都会象这个青年一样表现出惊讶。他一只手扶着冰箱门,一只手抓着一罐啤酒,准备向对方砸过去。
  “就是你开车把我撞了,然后不管不顾地逃走!”老人怒气冲冲地指着青年大骂,“年纪轻轻的居然这么没有良心,开车撞了人马上就逃走,也不管伤者的死活,你父母是怎么教育你的,一点公德心也没有!害得我这么惨,我不会放过你的!”老头连气都不换一口地喝骂着,“缺德带冒烟,你将来生儿子没屁眼,生女儿……”
  丰富的人生阅历使老头口中的词句如同淘淘江水一般连绵不绝,青年被他骂得头昏眼花,一时分不清东南西北,等他终于准备不顾一切地开口问问对方是什么人,怎么来到自己家中的时候,墙上的时钟敲响了七下。
  老头忽然闭上了口,站在那里自言自语地说:“糟了,时间到了,他马上就要来了!”说完狠狠地一把夺过青年手中的啤酒,“砰”地拉开来大口喝了几口,“小子,算你运气好!等我回头再来收拾你!”不等青年再做出什么反应,老头就忽然不见了——对,就是那们凭空消失了,周围平静的连空气的流动都不曾有,可是就是有一个刚刚还在的人完完整整地失去了踪影,青年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呆了十几秒,伸手试挥似的触摸了一下那个地方的空气。
  也许是自己这几天精神过于紧张,产生了幻觉?可是他回头数一数,冰箱里的啤酒确实少了一罐,地上,有一个小小的拉环静静地躺在那里,可是那罐啤酒却消失了,跟随刚才那个奇怪老头一起……
  他到底是什么“人”?对了,他开始的时候说过,自己开车撞了他之后逃走了,那么他是那天的那个老人吗?
  青年努力回忆,可是在那次意外的车祸中受害者并没有给他留下任何印象,他最多只能想起对方确实与刚才那个老头一样,穿了件灰色的外衣而已。如果真的是他到好,看起来他没受什么伤。那么即使他没有受伤他又是怎么找到自己的?怎么进到自己家里来的?怎么那样凭空消失的……天色正在慢慢暗下来,夕阳最后的几抹余辉从天边透进了厨房的窗子,把所有的景象镀上了一层暗色调的红色,青年的影子拉的长长的,从他的脚下一直延伸到门上。他忽然打了寒颤,一股恐惧从心中蔓延到了全身。
  “大爷,我又来看您了!”孙剑提着一个大西瓜,高高兴兴地走了进来。
  老头今天的气色不错,脸颊红通通地正靠在床上看电视。电视里的人物咿咿呀呀唱个不停,却是孙剑最害怕的京剧。
  糟了,今天有选美比赛的泳装组!孙剑蓦地想了起来。这可是重要的节目,呆会一定得赶回家看!早知道不来医院看他了,不行,得赶快唠几句就走人。刚想到这里,他心里忽然生出了对老人家的极大歉意。想想看一位老人在医院中,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弹,身边只有老伴陪伴,是件多么寂寞的事情啊。他心里肯定很想找人说说话聊聊天,自己难得来了,心里却想应付一下就回去看选美,实在太自私了。自己怎么也变成这种人了?
  于是孙剑在内心的自责中顶着刺耳的京剧声,硬是与老头聊了四十分钟,其间还顺着老头的话,对电视上那个京剧演员的唱腔,身段作了一番点评,一老一少谈的是热火朝天,极为投机。等孙剑一告辞,骑上他的摩托车风驰电掣地赶回家看泳装选美之后,本来在对着京剧唱段摇头晃脑十分陶醉的老头也用不逊于孙剑的极其快捷的速度,抓过遥控器把台调到了那个孙剑一直期待着的节目之上。一边气哼哼地说:“小小年纪居然喜欢京剧,难怪象个七老八十的一样那么罗嗦!不懂得欣赏的笨蛋,耽误了我看选美比赛!”
  荧屏上的选美比赛还在继续着,不过泳装的项目已经结束了,选手们正在舞台上接受主持人种种古怪的问题,身上穿的是绝对称不上暴露的服装,老头对着屏幕发出了一声失望地咆哮。当然,匆匆地赶回家的孙剑打开电视的时候,更是只看见了选美节目片尾的字幕,失望地坐在了沙发上。
  “至少我是为了做好事才耽误了的。”孙剑在心里这么安慰自己。“不过为什么老年人就一定会喜欢那种呜呜嗦嗦地戏剧呢?他们年轻的时候一定也喜欢过美女吧?为什么老了就会产生那么大的变化?但愿我老了之后不要变成那样……”
  幻想着自己上了年纪之后还可以带着饱满的热情躺在沙发上欣赏泳装美女的青年与本来想悠闲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观赏泳装美女的老人之间,明明有着相似的爱好,却因为年龄的代沟而失去了彼此交流的机会,并且对对方的审美观大加抱怨。
  老头躺在病床上,耳边听着老太婆的唠叨,胸口的火气越积越多,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我要出院,我要回家!我恨那个黑皮警察,我再也不想看见他了!”
  “不行!”老妇人头也不抬地反驳,“医生说你至少还要观察几天。”
  老头咆哮:“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老婆,非要把好好的老伴关在医院里不可!你想这样作对吗?谁不盼着自己的老伴好,你却偏偏相反,巴不得我住院。”
  老妇人把手中正在整理的衣物一扔,霍地站了起来,用手指戳着老头的额头,一字一句地说:“是谁变成血淋淋地样子跑到医院来的?是谁在医生检查的时候故意装作昏迷不醒的!到了这种时候你还能怎么办?忽然好起来?打破人类的医学常识?你会被送去当试验品的知不知道!提前出院回家休养?那个警察穷好心,就不会跟到咱们家里去‘探望’你?你想把他引到咱们家里去不成?”
  “去就去,谁怕谁!惹急了我吃了他!”
  “你敢吗?”老妇人瞄了他一眼悠然地问。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老头气地拍床大叫。“都是那个肇事司机不好!害得我不得不住院!我不会放过他的!”他不敢真地把孙剑怎么样,于是把怒火转嫁向了罪魁祸首,那个肇事司机。
  青年躺在床上,额头上敷着热毛巾,他相信自己一定是因为自己这几天过分的紧张而起了幻觉,所以希望用好好休息的方式来缓解症状。虽然心中反复地对自己说,这个世界上没有鬼,一切都是幻觉,但是他还是打开了屋里所有的灯,并且把母亲以前为自己买的,早已被他扔进了抽屈角落的所谓开光了的佛像翻了出来,珍重地套在了头上。看来自己是太累了,好好睡一觉,明天早上一切都会好的,他一直这样催眠着自己,却不知道为什么精神地偏偏十分振奋,一点儿睡意都没有。只要一闭上眼,那个老人冲冲大怒的样子便会出现在脑海中。
  对,就是那样,一张满是皱纹但是红通通的脸庞上,一双圆睁的怒目,仿佛要喷火一样的看着自己,并且近在咫尺的看着自己……青年低低呻吟着,企图伸手去触摸一下自己眼前的所见到底是不是真的。
  “混蛋!都是因为你!”老头一把拍开青年试探着伸过来的手,拽着睡衣的领口地把他拎了起来,“你害得我这么惨,自己到是可以悠闲地躺在床上看电视!向你这种人一定不会放过看泳装选美的机会吧?可是我却因为你没有看成!你这种没有公德心的畜牲!不知道尊老爱幼的混帐,把握的泳装美女还给我……”老头的话语再次淘淘不绝而来,这次由于他与青年的距离较近,所以青年甚至可以感受到他口中晚餐中大蒜的气味和飞溅唾液。
  如果是“那种东西”,不是应该没有影子,没有体温,而且害怕大蒜的吗?且不说青年由于长久以来接受西方文化太多,对于本国土生土长的鬼魂的习性出现了误解,但是在他心目中疑惑却大起来,不管怎么看对方也象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他原本以为的鬼魂。这个老头一定是用了什么途径打听到了自己的住址,并且用不法的手段潜入了自己的屋子,想到这里他胆子陡然壮了起来。
  青年抬手拍开老头抓住他的手,一把老头从床上推了下去:“你是谁?怎么跑到我家里来的?告诉你,再不给我说明白的话,我就打电话报警!你说我开车撞了你?证据呢?诬陷也是犯法的你知不知道。”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天,现场肯定是不可能还保留着了,而自己的车也已经维修完毕,什么痕迹也没有。当时时间那么早,路上肯定根本没有目击证人,反正已经肇事逃逸了,索性不如不承认到底。如果说青年心中本来还有几分愧疚的话,在被老头子这样几番的胡搅蛮缠之后,也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老头猝不及防被他从床上推下去,摔了个难看之极的四脚朝天。“好小子,你还敢打我!”他难以置信地用完全不象老年人的动作蹦了起来,手指几乎指点到青年的头上,“你自己做了亏心事,还敢动手打受害人!报警!你报啊,报啊,看看到时候坐牢的是谁。”
  青年当然不会真的去报警,因为对于他来说,想把一个老头子赶出自己家门的力量应该还是绰绰有余的——至少他自己是真心诚意地这么认为。所以他拉起老头就把他向大门口推去:“出去!给我出去!谁给你的权利三番五次的跑到我家里来!我的脾气可不是一直那么容让!给我滚出去!”
  老头这下更是火上浇油,掰开他的手吼:“你居然一点认错的打算都没有!做错了事还敢嚣张到这种地步,我今天要是不教训教训你,你就不知道马王爷长着三只眼!”说着卷起袖子向青年伸出了拳头。青年当然也不甘落后,对着这个两次进入自己住宅,把自己吓得够呛的老头一点忍让之心都没有的迎面一拳打过去。
  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与一个门十出头的老汉之间的斗欧,如果正常的情况下胜负是没有什么悬念并且马上就会见分晓的,今天也是这样,青年自以为马上就可以给来战斗的想法并没有错,只是令战斗结束的一方并不是他,而是那个貌不惊人的老头。
  老头迎着青年的拳头窜过来,随手一拔便把青年弄了个跟头,接着抬脚把青年踹倒在地,跨到他的身上拳脚齐下,对着他就是一顿暴打!口中还骂声不绝:“叫你撞我!叫你害我看不上电视!叫你冲我吼!叫你敢对我动手动脚!我打得你以后再也不敢欺负别人!”
  青年格挡几下便全无了招驾之力,在如雨点般的拳脚下打着滚的求饶:“大爷,大爷,我下次不敢了,不敢了……”
  “还想有下次。”
  “我是再也不敢了,永远不敢了……”
  阳光穿过窗帘的缝隙落在床上时,青年睁开了眼,身体仿佛还带着极度地疼痛,使他一时分不清昨晚的事情是不是梦境。他试着移动了一下身体,没有到什么不妥,当然身体上也没有被殴打之后的任何痕迹。那个身手堪比成龙、李连杰的老头当然也不存在。他长吁了口气,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因为那个幻觉,自己连睡觉也不得安心。当放下心来的他抬起头时,却看见屋子的地面上的狼籍:翻倒的茶几,打碎的杯子,打烂的博古架……应该说是梦中的斗欧场影却在眼前重现出来。
  他伸手按住太阳穴,靠在门框上无法动弹。
  “大爷,我来看您了……”随着孙剑阳光灿烂的声音,老头因为暴打肇事者而恢复了一些的心情立刻再次降到了冰点之下。他躺到床上,用被单蒙上头向老妇人吩咐:“告诉他我送去太平间了。”
  老妇人根本不理他,笑容满面地迎向孙剑,与他热情的寒暄起来。
  “大爷明天就出院了吧?身体感觉怎么样了?”
  “好多了,回家再休息几天就没事了,这几天麻烦你天天往这里跑,真是过意不去。”
  “大娘,你这是哪里话,到现在也没能抓住那个肇事司机,我过意不去呢,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他绳之以法的。”
  “其实得饶人处且饶人,反正我们家老头子也没什么事,就算了吧。”老妇人一脸慈祥地说。
  老头儿在床单底下小声咕哝:“凭什么算了?他害得我住了这么多天院,我决不会放过他的!昨天打他一顿你都赶着给他治疗,是不是很不能得我被撞死了,你好再找个后老伴。”
  老妇人接着为他掖被子伸手到床单下狠狠地在他大腿上狠狠一拧,脸依旧笑着说:“算了,老头子没有事我们就谢天谢地了,不计较了,你们警察平时已经那么忙了,别再把精力用在了我们这些小事情上。”
  多么好的老人啊,自身经历了那样的灾祸承,受了那样巨大的痛苦之后,依旧对待那个肇事者抱着这样的宽容。同样是人,有的撞伤老人家之后逃逸,有的却对施加伤害自己的人都如此宽容,孙剑为此感叹不已。
  老头对老妇人的话不以为然:“你看着吧,我才不会放过他呢,非把他……”大腿上又是狠狠一拧,老妇人借着转身为孙剑倒水之际向他恶狠狠地警告:“你昨天晚上把他打成那样,花了老娘多少工夫为他治疗!你要敢再多说话,看我不把你真的送进停尸房去!”老头儿撇着嘴不出声了。
  孙剑接过老妇人送来的水问:“明天出院的时候用不用我借辆车来送送你们?虽说可以出院了,医生还是交待要多多休息是吧。”
  “不用了,我们自己打个车回去就行了,又没有什么东西要拿,我们家的老头子身体好着呢,你看着吧,出院用不了几天就又活蹦乱跳的了。”
  “我现在就……”老头的话音又被一次“转花拧”打断,在孙剑耳中只听见了他似乎梦呓的一串声音。“那我就不打搅大爷休息了,那我们说好了,明天我来接你们出院。”孙剑完全不考虑对方的立场,自顾自地就做了决定,“你们不用跟我客气,到时候我保证来。”
  第二天,孙剑开着骗来的公车来到医院,两位老人却已经办理了出院手序走了。
  他们一定是为了不麻烦我才悄悄的出了院,真是好人啊,社会上这样的人再多一些,也许我们的工作也就不用整天这么忙。孙剑这样感叹着,转身离开医院时与一行人擦身而过。
  那群人由四、五个男子按着、驾着一个躁动不安地青年正匆匆赶向精神病科,孙剑依稀听见他们议论着“好端端地上着班怎么突然发了神经!”
  “他满口都是说这几天见了鬼,被鬼骂被鬼打什么的。”
  “你怎么也相信这些,他一定是平时工作压力太大,最近又被女人甩了精神受了刺激才发疯的。”
  “不管怎么说你们先按住他,现在他的力气太大了,也不知道我的手指头被他咬断没有……”
  “你才要小心抓着他的手,我的眼睛现在还在冒金星呢。”
  “……”
  人们的议论与青年男子疯狂的大喊大叫在走廊上渐去渐远,孙剑耸耸肩,感叹一句现在社会的工作压力真大,又向前走他自己的路去了。
  与此同时此时,在立新市郊外的一所装饰的十分像电影中吸血鬼豪宅的住宅中,老头正躺在豪华的大床上,一边喝葡萄酒,吸烟,一边看着电视,虽然泳装的项目错过了,但是低胸露背,裸露出大片肌肤的晚礼服同样十分好看。老头看着自己最喜欢的十九号带着迷人的笑容在舞台上翩翩来去,满意地叹口气:“还是自己家里好啊!”
  “哼,”面容恢复成二十出头模样的“老妇人”穿着比舞台上的美女更加暴露的服装,斜倚在窗台下边涂着指甲边问:“你把那个人弄疯了?”
  老头的注意力全集中在电视屏幕上,头也不抬地说:“先让他疯个三五年再说吧,免得那个黑皮警察找到他,又来找我们的麻烦。”
  “真是个倒霉鬼。”“老妇人”叹息一声,她本来还可怜那个人,想要救他一命的。不过这样也许是最好的办法了,毕竟那个孙剑遇事有点儿热情的过火,还是以防万一他真地找到那个肇事者吧。她的心思也马上就被电视上的时装吸引,转个身子身上的服装变成了舞台上的那套,向老头问:“死鬼,这件衣服我穿怎么样啊?”
  “胸口太松腰太紧。”
  “那么这套。”
  “显得人比原来还黑。”
  “这套……”“露出萝卜腿来了。”
  “老头子,你看我这样怎么样啊?”
  “咦,你显出原形来干什么?小心把屋顶撑破了!啊,你要干什么,别过来,别打挠我看电视!别过来!啊……”
  “你竟然敢说老娘坏话,去死吧……”
43 最倒霉的罪犯
  奇谈之四十三:立新市非人方纪录之最倒霉的罪犯
  一、纵火狂
  不管报纸上面的报道怎么写,钱名都自认为不算是个坏人,他觉得自己只是有一个比较奇怪的嗜好的人而已。这个世界上古怪的人很多:喜欢偷窥的,明明很有钱还喜欢偷盗的,喜欢喝过期饮料或者喜欢吃西瓜皮的人,而钱名的怪僻不过是自幼就喜欢点火。
  一根小小的火柴棒,轻轻的摩擦,就会在一瞬间闪起一团跳跃的火焰。这样的情形使钱名无比的着迷,也使他不论走到哪里总是带着一盒火柴,一有时间就躲到一个无人的角落一根根划着,反复感受这种激动。为此也他自小到大不知道挨了父母多少次责打,可是却从来没有更改过这个爱好。
  大部分人长大之后会遗忘掉幼年时的爱好,可钱名不是这样的人。他终于长大成人后,为了自己可以尽情地去点燃和享受那令人心醉的火焰而兴奋不己。当他越是可以尽情与火焰相互新近就越是对之迷恋不己,终于他发现仅仅是一根火柴,一根蜡烛的火焰已经不能满足自己的渴望了。于是他开始用别的办法来寻求满足。
  今晚,与自己渴望的辉煌分离了整整两月的钱名再也忍不住了,今天是外无论如何也要见到它,不然心中的那股冲动会撕破胸膛,会把血液烤干。
  于是钱名带上道具,匆匆出了门。
  在立新市这样的大都市中,穿梭在街道上的人们永远也不会去留意身边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在想些什么,他们只是匆匆忙忙地奔向各自的渴望。钱名知道,自己也是这样的人们中的一员。他不知道眼前这座楼中的人们是谁,他们在做着什么样的美梦,可是今夜,钱名将邀请他们一起参加这次盛宴。
  钱名的手因为激动而颤抖着,却依旧准确地划亮了小小的火焰,然后在他面前,这团火焰速度膨胀起来,那火焰扭曲跳动,欢快地“啪啪”地欢腾,仿佛其中也包含了无数奇形怪状的精灵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舞会一样。
  钱名眯着双眼,贪婪地看着这一切,而且他也期待着舞台的高潮上演:楼中的居民应该马上就会发觉窗外这场火焰舞台正在邀请他们加入吧——他们当然会加入的,尖叫逃跑呼救跳楼或跌倒,嚣闹地扑救,飞溅的水花……想到这些,钱名的心脏快速跳动着,呼吸越来越急促。
  “嗨,这火放的也太不专业了。”
  突然在耳边响起的唠叨让钱名全身一震,他紧张地四处张望时肩头一沉,肩膀上传来被鸟类的脚抓紧紧抓住的微疼,而一只鸟的轮廓也在他肩上浮现出来:那是一只火焰凝结成的鸟儿,它的每一片羽毛都是一簇闪着迷人光芒的,那么令人迷恋,仿佛要吸走人的灵魂,这正是他心中的梦想,是他梦中的精灵,是他的寄托……
  钱名迷恋地向那只火鸟伸出了手,那是他的,那是应该属于他的,为了得到它,他可以付出一切……
  “你真是太笨了,放这样的火,用最简单的法术就可以扑灭了,火,应该这么放!”说着它一挥翅膀,面前的火焰猛然升腾,直到五层楼的高度。一片鬼哭狼嚎的呼叫声与远远的警笛把沉迷于火鸟的魅力中的钱名惊醒过来,正当他犹豫着带上这只火鸟向哪个方向逃跑时,火鸟又慢悠悠地说:“唉呀,影居然和那个黑皮警察一起来了,我本来还想帮你打那讨厌的家伙一顿呢。”说完它展翅飞向了一辆正疾驶来的红色桑塔纳出租车。
  钱名正想追过去带这只梦中的的精灵一起逃跑,但是火鸟已经飞进了出租车的车窗。那辆出租车在发出刺耳的刹车声后下来了两个男子。其中一个大喝一声:“我是警察!”向钱名扑过来。钱名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对方已经越过脚下的障碍来到面前,一下子就把钱名撂倒在地。当钱名被按在地上的瞬间,他看见那只火鸟落在了另一个男子头上用翅膀指着钱名,依稀听见它在大声叫:“是他,他干的,不关我的事!”
  钱名带着极度地愤怒挣扎着,那只火鸟应该是他的,那是从他梦想中飞出来的精灵,那个男人凭什么把它带走。他要把它夺回来,那应该是他的,可是他怎么可能挣脱眼前这位武艺高强,人技巧娴熟的警员,被对方几下就铐住双手,眼睁睁的看着他的火鸟跟着那个男人上车走了。
  钱名昏昏沉沉地靠着墙闭着眼,因为只有这样那火焰精灵的身影才能被地下留在他脑海中。他几乎忘记了自己已经身险囹圄,只是渴望着能够再次见到那令人迷醉的火焰之鸟。
  “喂,喂,纵火犯。”钱名还没分辩出耳边响起的声音是梦是真,头上已经被狠狠打了一下:“我叫你你还敢睡觉!找死啊,给我起来!”
  钱名睁开眼一看,立刻惊喜地跳了起来。那只令他魂牵梦绕的火鸟正拍动着翅膀,悬停在他正上方。“我的梦想,我的精灵……”钱名颤抖着向它伸出了手。
  火鸟飞下来一翅膀拍开他的手:“别动手动脚的。”它用仅有的一只脚爪却轻松地抓着钱名的衣领把他拎了起来,大模大样地说:“走,我来教教你怎么放火── 看见你这样放火的我就生气,那点火连地地瓜都烤不好,你还想烤人吃!”它咕咕哝哝地向墙壁直直地飞撞去,钱名吓一闭眼,以为这下子必然是头破血流了。谁知等了半天还没有撞墙的感觉,他睁开眼看时,发现已经身在拘留所的走廊上。那只鸟拎着他正摇摇晃晃地从两个警员之间飞过去,而那两个警员依旧聊着天向前走,一副丝毫没发觉一次越狱行动正在他们鼻子底下进行的样子。
  钱名被带着穿过大门,飞上天空,速度越来越快,高度越来越高,立新市的万家灯火就在脚下,钱名在呼啸的风中俯望大地,觉得心脏跳动的越来越急,终于失去了知觉。
  就好像躺在飘荡的小船上在波浪中轻轻摇晃,船下的大海发出轻柔的波涛声,使人昏昏欲睡。一轮红日跃出海平面,照的暖洋洋的。太阳沿着海浪的方向漂过来,越来越温暖,越来越温暖……
  “嗷嗷嗷嗷……”钱名惨叫着从平地上弹起来。他迅速在地上打着滚,好不容易才把身上的火苗扑灭。火鸟正在他旁边抱着翅膀等看热闹,见他熄了火才冷笑着说:“我辛苦带着你飞,你居然敢给我睡觉!”
  “精灵!我的精灵!”钱名忘记了身上的疼痛,连滚带爬的向火鸟扑过去,想把它紧紧抱在怀里。
  “叫你别动手动脚的你没记性啊!”火鸟举翅膀劈头盖脸的就打。它的翅膀象铁铸的一样,力气又非常的大,一下一下直打得钱名抱头讨饶才停下。这只火鸟的行为和钱名梦里的精灵相差甚远,施暴之后还用一幅宽宏大量的口吻说话:“你最好给我记住我的吩咐。以后再忘了我说过的话的话,我可就不这么好说话了。”
  “喂,你叫什么名字?”火鸟想起来还没彼此介绍,并且用翅膀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叫火儿。”
  钱名正在四顾。他发现自己已经身在郊外,不远处是一大片麦田,在地平线的方向则可以看见立新市的灯火。难怪刚才在风中老是有种快窒息的感觉,原来这只火鸟飞这么快,短短几分钟竟飞出这么远。
  “砰!”钱名的头上重重挨了一翅,打的他眼前乱冒金星,火儿身上的火苗乱窜,怒冲冲地对他叫:“问你名字没听见啊!”
  “钱名,我叫钱名。”钱名摸着头赶忙回答。
  “签名?谁找你签名了?连罗天的签名我都不屑一顾。”火儿对这个人类的名字也十分不屑。“喂,我看你挺喜欢放火的,可是你那水平实在不怎么样啊。”
  钱名唯唯喏喏,生怕说错了话它又打过来。
  火儿拍拍他的肩:“从今天开始我来教你放火──说到放火,我可是天下第一,哈哈哈……”说完一挥翅膀,一头猪不知从哪里落下来,重重摔在钱名面前:“去把它烧成外焦里嫩的八成熟。”
  钱名摸摸身上,即没有火柴也没有打火机,为难地看着它。
  “看我干什么?快动手!”火儿躺在一棵树上吩咐,“记得把猪尾巴留出来,我要带给狐狸吃。”
  “我没带火柴!”
  “笨蛋,放个火还要火柴,我怎么从来不用火柴?”它这句话给钱名提了醒,他收集了一些柴草把猪堆起来,用一根干树枝伸到火儿身上取了火,终于把猪烤了起来。皮肉被火炙烤时特有臭味夹在柴火味中扑鼻而来,熏地钱名连连后退。火儿连眼也不睁就评论道:“什么破水平,外面都成炭了,里面还没熟,就这样还算立新市第一纵火狂吗。”等到火熄灭后正如它说的,猪的外表已经烧成了炭状。钱名用树枝一捅,里面的内脏却流了出来,看的钱名扶树呕吐起来。
  “不及格,继续努力!”火儿再次从树上扔下一头猪。
  钱名一头接一头的烤着猪,烟熏火燎之下弄得自己变成了一个黑人,他很怀疑再继续这么烤灼下去,自己也会像那些猪一样发出烤熟的味道。终于在第七头猪时,火儿发出了进入沉睡的鼾声。对于钱名来说这无疑是宣布大赦的声音,他扔掉手里的树枝颓然的坐在地上。自从遇见火儿后,他第一次有时间认真考虑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
  自己因为纵火被捕,然后又被一只火鸟带着越狱,然后又被强迫在荒郊野外烧猪——这一切是真的吗?是不是自己的精神终于出了问题,一切都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呢?哪里会有那么容易的越狱?哪里会有会说话的火鸟?对了,这一切都是出自自己的臆想……看来自己真得快疯了。
  钱名认定了自己整完的记忆和树上的那只火鸟都是幻想后,决定先回家去好好睡一觉。也许一觉醒来自己就恢复正常了。他抬脚踢开眼前的灰烬,蹒跚的向立新市远远的身影走去,
  过了好久,睡梦中的火儿流着口水醒来:“肚子饿瘪了,喂,要签名的,你的猪烤好了没?”树下没动静。火儿低头一看大怒:“竟然敢趁我睡着了逃跑!”它展翅飞去,不一会就把钱名拎了回来,重重往地上一摔。火儿踩着钱名,把脖子伸到他面前,用凶恶的表情问:“猪烤好了吗?”
  钱名发现自己幻想中的事物竟然真实到可以一再殴打自己,他茫然的摇头,盯着火儿想知道它是不是很快就会消失在空气中。
  “没烤好你就敢走?你要上哪儿去啊?”火儿不但没消失,反而贴着他的眼睛说话,使钱名有身在火炉的错觉。
  “我,我想回家。”
  “谁批准你回家了?”火儿咆哮,“给我烤猪,我还等着吃呢!烤不到要求我就亲自动手把你烤来吃!”
  幸亏钱名不知道火儿的威胁变成事实的几率有多高,不然他恐怕连做接下来的事情的勇气都没有——他抓起那根木棍敲向火儿,企图用自己的方式解决掉出现的幻觉。火儿身上的火焰迅速变成了近乎透明的白色,这代表它的愤怒已经到达了极限,接下来要出现的,是足以烧毁整个城市的火焰风暴……不等它的翅膀挥出,钱名已经感到自己身上冒出了火苗,那不仅仅是衣物在燃烧而已,而是从他的肌肤血液里烧出来的火焰……自己要死了,要被火烧死了……钱名第一次觉得火焰这么可怕,原来或竟然是一种可以把人烧成灰烬的力量……那根本不是火的精灵,那是火魔,魔鬼……
  钱名在地上打滚嚎叫间,所有的火焰忽然都消失了,一只手按在他的身上,仿佛吸走了那些火:“火儿,果然是你干的……”这个有些平板的声音在钱名听来无比美妙,他抱住对方的腿喊:“叫救护车,我快被烧死了!开帮我叫救护车!”
  “我听孙剑说纵火犯从看守所莫名其妙不见了,就知道是你。”来人根本没理钱名,抚摸着落在他肩上的火儿说,“你弄他出来干嘛?”
  “好玩啊,我喜欢纵火犯。”火儿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有错,“我好心教他放火,这家伙不好好学还敢打我,教训他一下!”
  “别领着他到处防火啊。还有,瑰儿作了一大桌子饭菜问你怎么不回去吃?不吃她就倒掉。”
  火儿怪叫一声:“糟了,我忘记回家吃饭了。都是你这个笨蛋害的,我是为了教你才忘掉时间的!”它虽然急着去吃饭,但是临走前还没忘了扑过来对钱名抓扑几下,再次把钱名打的嗷嗷直叫。
  “火儿,这个人怎么办?”火儿径自飞走前那个男子问。
  火儿头也不回的吩咐:“帮我存鹿九那里,咱家冰箱放不下了。”不一会它的身影就变成了天空中的一个小红点。
  钱名好不容易挣扎起来,他现在才开始打量眼前这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男人。钱名试探着问:“你……”
  男子没跟他搭话,一只手抓住他的脖子拎起来,等钱名反应过来已是又一次身在半空。钱名挣扎喊叫:“你要带我去哪?你想干什么?”
  “去养猪场放进冰箱里。”即使在高空的风中男子的声音依旧没什么情感变化。
  “养猪场……冰箱……”钱名从这些字眼中的到浓浓的不祥的信息,这时男子最后的几个字也悠悠的传进他耳朵,“火儿喜欢把肉存着慢慢吃。”
  “吃人了,妖怪啊,救命……”钱名声嘶力竭的吼叫起来,手刨脚蹬的向挣脱这个男子,也不想想自己如果现在从他手中掉下去的命运也比进冰箱好不了多少。
  也许是钱名的挣扎起了作用,男子忽然在空中停住。只见他慢慢把手插进口袋,钱名惊恐的睁大了眼,不知道他会拿出什么样的凶器,谁知这男子最后居然拿出一只手机来:“孙剑,你找我?……喔,你请客的事取消?好的,没关系……是,我本来就没指望你真请客……我没取笑你,你说请客十次有五次是我付钱啊……你还在找那个越狱的纵火犯?丢也就丢了,不找了不行吗?……非得找到啊……”
  男子提着钱名,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你自己想去冰箱呢?还是想去监狱?”——他无法在朋友和儿子的不同要求中做出抉择,只好民主的询问钱名自己的意见。
  “我去监狱,我自首……坦白从宽,我自首,不要吃我……”钱名声嘶力竭的嚎叫着,然后昏了过去。
  几天后,孙剑实践了他请客的诺言。拖着周影去了一家小餐馆,边吃边夸夸其谈:“你说起怪不奇怪,那个纵火狂不知道是怎么越的狱也就罢了,居然怎么回来的也没人知道,凭空的就又出现在看守所里了。”他挥舞着鸡腿加重语气,“而且好好的一个纵火狂,就那么得了火焰恐惧症,看到别人点个打火机都会吓得上蹿下跳的,真是从没见过的怪事。”
  “那他现在……”周影问。
  “送神经病院了,十年八年出不来了……”孙剑惋叹着一代纵火狂人的结局。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我是孙剑……什么?死人!在哪?……我马上到……对,我直接去……现场见……”他跳起来抓起外套:“有案子我得马上走,回头再聊。”说完冲了出去。周影又坐了良久,才醒悟到孙剑又没有付这顿他请客的饭钱,只好慢慢的掏出钱包……
  二、盗窃犯
  公共汽车以它特有的节奏摇晃,王富裕半闭眼,被公车的晃动弄的昏昏欲睡。他打着哈欠,心里对身边的鹿九过份小心的样子很是不以为然。看他把包牢牢抱在怀里,不时小心翼翼地打量整个车厢的样子,简直就是把所有人都当成了小偷似的。如果不是王富裕知道哪个包里装的是一些还没有签字的合同的话,看他这样子一定会以为里面装满了钞票。王富裕又打了个哈欠,对于身为他老板的鹿九的行为不加评价,自己继续闭目养神。
  在王富裕迷迷糊糊中,车厢里一个情景出现在他眼中。“偷东西!”王富裕眼尖的看到前面的一个男人把手插进了另一名乘客的裤兜,忍不住叫出声来。坐在他身边的鹿九眼疾手快的捂住了他的嘴。可是他的那声低叫还是引起了裤兜主人的注意,被偷的人迅速低下头来查看,使得那个伸手的男人无功而返。他装作抓痒的样子低着头咂着嘴,一道阴冷的视线在王富裕身上扫来扫去。被偷的男子在人群中挤到了远离他的地方,居然没有作声。
  那个伸手失败男子面对车厢里无数厌恶、防范、遣责、卑视的目光,丝毫没有半分愧疚慌乱之意。反而哼着小曲,若无其事地环视着车厢,目光飘过鹿九和王富裕时,总带着一种冷冷的气息。鹿九被他看的不安,每当他的目光掠过,鹿九就象屁股下面有针扎着一样惶恐地扭动身体。王富裕颇看不上自己老板的这种懦夫相──本来就是偷东西的人不对,自己看到后揭发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没道理见义勇为的好人反而怕小偷。如果世界上都是鹿九这样的人,那这社会还得乱成什么样。王富裕心胸坦荡,毫不畏惧地同样盯着对方。
  车到了站,鹿九和王富裕下车之后那个小偷也跟着下了车,另外还有三个男人同时下车,他们与那小偷交头接耳,毫不掩饰的跟在了鹿九他们后面。对此鹿九十分惊恐,拉着王富裕飞逃,几乎是一路跑进了他们要去的地方。
  顺利的与生猪加工厂签订了供猪合同,走出门后鹿九轻松了不少,刚刚做成的“大生意”总算使他一改小心翼翼的样子与王富裕有说有笑起来。谁知他们走出没多远便被拦住了去路,七、八个男人挡住他们,其中一直都跟着他们的那个小偷用半点也不把周围行人放在眼中的态度宣布:“敢管老子们的闲事,活的不耐烦了吧!不教训教训你们,你们就不知道我们的厉害!”说完便扑了上来,围住鹿九与王富裕拳打脚踢。
  被殴打中的鹿九早早的便就地一滚,蜷起身体双手抱头,极有经验地护住了要害,任由拳脚落在身上。而王富裕却气愤地要想还击。这是大白天,地点就在大路上,路边的行人那么多,他们怎么敢!那么多路人难道他们不怕有人看见,不怕有人见义勇为!到底还有没有王法了!
  没有人见义勇为,甚至没有人流露出看到这场斗殴的样子,大家都远远地绕开现场。就连应该管这事的执法人员也没出现。招架得越来越勉强的王富裕气愤不解,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这么冷漠。他虽然身强体壮,原本在乡下时也是村里打架的一把好手,但是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不多会儿还是被打倒在地,和鹿九滚倒在一起。那群人气焰嚣张,边打边满口秽语的叫骂,直打到心满意足,才扔下几句警告,吐下几口口水,放过在地上呻吟着的鹿九与王富裕扬长而去。
  王富裕浑身每一寸都在作痛,用手支撑着身体却爬不起身来,旁边的鹿九挨的打似乎比他多,却非常轻松地爬了起来,四下观望确定那些人走光了,拍拍一直紧抱在怀里的包上的尘土,用力扶起王富裕说:“咱们快走,警察就要来了。”
  “警察来正好,我要报警抓他们!”王富裕擦着嘴角的血迹恨恨地说。
  “你在说什么,不走我们会被抓……”鹿九的话还没说完,警车已经呼啸而至。王富裕正开鹿九的手奔向警车,希望能让警察们在那些人还没走远的时候追上他们。警车上跳下几个英武的警员,在王富裕跑近时一把按住了他的脖子。“干什么?我不是你们要抓的人?他们刚刚向哪边跑了!”王富裕边挣扎边解释。可是根本没人听他说话,满身是伤的他轻易的就被警员们制服,戴上了手铐。同时看到鹿九也带着手铐被推上了车。不过因为鹿九聪明的没有反抗,倒是没有被警员们再给他增添新伤。
  直到被用手铐铐进了派出所,王富裕才依稀明白了鹿九刚才的话的含意。警员们一不问打他们的是什么人,二不问他们为什么挨打,先给他们扣上了顶打架斗殴,防害社会治安的帽子,之后就把他们扔在了那里不闻不问。直到过了大半天才过来略审问几句,便要他们一人交两千元罚款走人。
  王富裕今年刚离开故乡出来打工,而且前边两份工作都被黑心老板赖掉了工钱,至到来了鹿九的养殖场才过了几个月他原本期待的努力工作,安心领钱的日子,挣的工资除了吃用还有大半寄回了家里,要他一下子怎么拿的出两千元。他正想跳起来与警员理论,却被鹿九及时制止。
  吃了这么多亏以后,王富裕终于觉得还是鹿九的人生态度是正确的,所以选择了乖乖听他的话。
  鹿九在口袋摸找手机,却不知是被打时掉了还是被那些人偷了,半天也没找到,只好低声下气地借警局的电话打了个电话。不多会便有一个自称鹿九叔叔的老头带着钱匆匆赶来。这老头一身名牌,气度不凡,与一副农民模样的鹿九没有半点相似之处,就连警员对着他也不自学觉的客气不少,加上钱已送到,便立即让鹿九他们跟他离去。
  王富裕出门后越想越不甘心,嘴里不免骂骂咧咧的,对这些警察打着执法旗号坑人的行为十分愤慨,鹿九却闷着头不发一言,不知心里在想什么。那个老头一直在絮絮叨叨,不住抱怨着鹿九太老实任“人”欺付,害得他破财,还得他来警察局这种不吉利的地方,并且不住耸勇鹿九去找那些人讨回来。
  鹿九叹着气:“叔叔,你的钱我会还你的,求求你别再唠叨了好吗?我现在浑身都疼呢。”
  王富裕想到自己的罚款也是人家代交的,正想说几句一定会还的话,鹿九却说出了一句让他难以相信自己耳朵的话:“叔叔,你带富裕去医院看看伤,我去找那些人有点事。”
  “你终于想通了?就该这样,被人欺负了一定要找回来,你自己去不行久交上刘地,它不是你的朋友吗,有他在立新市没有你干不了的事……喂,别走啊,不找刘地没关系,用不用我叫黑冰去帮你?”老头在身后叫着,鹿九却已经走的远了。
  吴黑铁在窄巷里与几个同伙分配赃物。失主们的钱包被他们顺手扔掉,而里面的现金,信用卡自然转移进了他们的腰包。对于吴黑铁而言,最初下海干这一行也是迫不得已:离家出来打工时想挣钱回故乡盖房子、娶媳妇,却在大城市飘荡了一年多,不但没挣到钱,还被人骗走了身上的路费。实在没有别的法子了才在一个老乡的教导下干起了掏包的行当。可是当刚开始出手时的胆怯与恐惧渐渐消失之后,他便喜欢上了这份来钱即多又容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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