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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妖奇谈

_116 可蕊(现代)
  “老婆,你太好了。”田尤俊喜孜孜的留下一句肉麻话,抱着已经开始厌腻了这个追妈妈游戏的儿子走了。
  “唉……”区小妹叹了口气,又败给了他一次。
  ※※※
  “说吧,这次又要给什么人治病?还是需要多少钱?还是怎么样……”区小妹喂饱了孩子,引诱他去玩积木之后,才终于腾出时间来问丈夫。
  田尤俊伸着脖子把口中的食物咽下去,喝了一大口汤才说:“不是啊,我不是说了吗,是关于鬼的事。”
  “鬼?你们医院?”区小妹多问了一句。
  “对啊,我们医院可能真的闹鬼了!”田尤俊加重了语气,向前探探身子,“你知道,我以前上学的时候都敢晚上独自待在解剖室里,可是这一次听他们说了,我偏偏觉得……有点可怕啊……我们科的那些护士们都吓坏了。”
  田尤俊为了使自己的话更有气氛,采用了阴森森的语气,并且作着夸张的表情。可惜他的妻子不仅不是那种听见鬼怪就会尖叫的小女人,反而她自己就可以说是个“怪物”。
  她皱着眉头,想着为什么那家医院中会闹鬼?有南羽在,在那里捣乱的话,别说小小的鬼魂,就是刘地等级的妖怪,也会被她扔出去的——至于是不是丈夫在夸大其词或是受了那些想向他撒撒娇的护士们蒙骗,她连想都没有去想。
  “按道理说,不应该这样啊……你们医院有……总之……”区小妹记起南羽不愿让别人知道她的身分,区小妹也不愿意冒险让丈夫作出去纠缠人家、求人家用妖术救人之类的失礼行为,所以从来没对田尤俊说过南羽是妖怪的事,于是在关键时刻改了口,“总之你把情况说说吧?”
  田尤俊清清喉咙,背着手跟在收拾餐桌的妻子后面,开始对自己的妖怪老婆讲起这个医院深夜的鬼故事。
  第一个遇到怪事的是小陈。你记得小陈吧?就是上次你去医院给你领路……
  区小妹:“并且告诉我,我配不上你,她才是最适合你的女人的那个雀斑脸,对吧?”
  ……什么?她平时是很乖巧的,怎么会说这种话!难道上次她的眼睛短期失明是……咳咳,我们进入正题,正题……
  那一天,小陈值夜班,到了晚上十一点左右,她巡房走到二十七床的病房。二十七床是一个得绝症的老人,已经陷入了昏迷。医生护士和他的家人心里都明白,他的那一刻就是这两天的事了。所以走到这间病房中时,小陈刻意多停留了片刻,观察一下老人的情况。
  看护这个老汉的家属因为过度疲倦,已经在旁边的空床上呼呼大睡,并且发出巨大的鼾声。小陈走到老人床前,发现他还在呼吸,于是为他理理被子,准备去下一间病房,可是就在这时候,那个老人动了一下。
  因为对方已经好几天没有意识了,小陈感到很惊奇,正想靠近仔细检查一下病人时,老人的双眼猛的睁开了,他的眼中闪出两股幽光,幽蓝、幽蓝的,直直盯着小陈,就像是两团鬼火一样。小陈马上捂住了自己的嘴,才没让自己发出尖叫声来。等她再去看时,老人的眼睛已经重新闭上,依旧是一个濒死的老汉。
  小陈觉得可能是因为今天下午听同科的另一个护士讲了许多鬼故事的关系,所以自己产生了幻觉。做我们这一行的人看惯了生老病死,胆子也就比别人大一些,她就那样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也没有对别人提过,直到几天以后的另一件事,才使她又想起了这天晚上看见的可怕一幕。
  那是几天以后,这天值夜班的,是另一位姓韩的护士,就是那位快要三十出头……
  区小妹:“……矮冬瓜!就是上次来我们家作客,然后对我说什么‘我老公不如你老公,可是你老公的老婆比不上我老公的老婆’的那个白痴吗?”
  嘿嘿……那个,她这个人就是这么自以为是,不过她的专业确实是没话说……
  田尤俊这个人并不是个迟钝的烂好人,他能清楚的看明白周围的一切,只不过他会选择自己忽略对方的缺点,而牢记对方好的一面。这也是区小妹最欣赏他的地方,上千年的生命,看惯了自私自利的人与妖,田尤俊这种无条件的宽大与善良,却是她从未见过的。她温柔的朝丈夫笑一笑,要他接着说下去。
  那一天韩姐夜间巡房,也走到了二十七床的病房,因为小陈从来没对别人提起她遇上的事,韩姐自然一无所知,如平常一般地走进了病房。这几天来。老人的情形令他的家人和医护人员都有点诧异,大家都认为他的生命之火随时都有可能熄灭掉,可是他却偏偏坚持了下来,虽然昏迷不醒,却保持微弱的生命迹象,不肯放弃。
  这一夜,老人的看护换成了他的另一个儿子,这个中年人也正在旁边的空床上呼呼大睡,对于他们来说,其实老人的病情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意外情况让他们去应付了,他们只是默默的等待那一刻的到来。
  韩姐走进去,简单的看了一下便准备离开,可是转身的一瞬间,一个声音响起来;“你……在……哪……里?”
  田尤俊捏着嗓子,用阴森森的口吻说着这一句被拉长了的话。区小妹抿着嘴摇摇头,把最后一个洗好了的碗放进橱子后问:“那个老头说的?”
  是啊,当时可把韩姐吓了一跳,她四下看看又没别人,便以为是旁边老人的儿子在说梦话,但是接着,老人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身上维生用的管线全因为他这种举动被拔了出来,用更大的声音叫:“你在哪里!”
  韩姐看到他的双眼猛地张开,发出的是两道幽蓝的光。这次情况这么明显,以至于韩姐都没来的及反应,已经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尖叫。等到尖叫声把所有病人、看护、值班医生吸引来时,那个老人已经倒回了床上,唯有那些原来应该接在他身上的仪器管线,显示着他曾经移动过——不过别人并不那么想,老人的儿子被惊醒后,根本不相信韩姐的话,他认为是韩姐拔掉了那些维生装置,更对韩姐说的怪事嗤之以鼻。于是他们吵了起来,一直吵到主任那儿……
  不过毕竟老人的情况已经是那样了,主任答应给他们减免一些费用,也就不了了之。韩姐受到长官训斥,又气又怕,哭哭啼啼地坚持自己看到的事,这时小陈也想起自己前几天的经历,站出来为她作证。这一来事情就闹大了,并且越传越广,越传越玄,二十七床……总之,我们科已经是一团乱了。当然也有人认为是韩姐和小陈串通好来为她的失职找藉口,于是有一天,护士长在深夜亲自到那间病房去。
  田尤俊他们科的护市长三十多岁,是个有点严厉的女性,可是区小妹很喜欢她,不是因为她是少数几个对田尤俊的婚姻没有说三道四的人,而是区小妹喜欢一个能如同田尤俊、南羽一样,真正把救死扶伤看作事业的人,她欣赏那种为了救护病人而执着的态度。
  她点着头:“如果护士长也遇见了,就没人会不相信了,她不是个会为了包庇手下而说谎的人。”
  对,大家都是这么想的。本来她待了三天,什么事也没发生,大家都认定了一定是韩姐与小陈在说谎,可是在第四天的夜里,护士长自己终于遇见了一次。
  那天,护士长巡房之后,便停在二十七号床的病房里,老人的家属虽然对于医院方面对老人的“怀疑”感到很生气,可是护士长在老人重病期间给了老人很多照顾,也给了这些亲属很多的帮助,所以他们实在无法对她说出什么不满的话来,很客气的跟护士长说话。他们聊到午夜之后,护士长准备告辞,并且发誓这是最后一夜,明天一定要把串通好说谎的韩护士与陈护士好好的说一顿。就在她站起来时,韩护士说过的那种声音蓦地响了起来:“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这次老人的家属也没睡,他们两个明明白白地听见声音就是来自那个昏迷多日的老人口中。
  正在他们面面相觑的时候,老人如同韩护士说的,一下子坐了起来,把所有的管线挣开。这一次他的动作更大,不仅坐了起来,并且下床向门口跑去,口中一直用没有起伏、阴森森的语调重复着那句话,眼中还闪着幽蓝色的光。
  两个人都吓坏了,眼睁睁地看着老人冲到了病房门口,扑倒在地,才反应过来去扶他。把人扶回床上,他依旧是个奄奄一息的老人,从医学角度来说,他现在的状况完全不可能再移动才对。
  于是,二十七号床发生的这件怪事马上传遍医院。
  按理说大家都是医务人员,却把话题全都集中在鬼啊、冤魂啊之类的事情上面。有人说老人重病不死,其实已经是妖孽;有人说老人是做了缺德事,有冤鬼来报仇了;也有人说是医院里招惹了什么妖魔邪怪,将要附在这个老人身上作怪……反正已经是乱成一团了。老人家的家人也不敢继续陪伴,就把老人扔在医院中了。
  老婆,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就算是人体未知的潜力暴发,他的眼睛也不该冒蓝光啊,是不是真的有鬼?
  区小妹终于收拾好厨房,在围裙上擦着手,问了一句不相干的话:“你们科的南医生怎么说?”
  “南医生?”田尤俊不知道区小妹怎么会忽然想起这个人来,“南医生去外地进修,要一个月后才会回来呢。”
  “难怪……”区小妹低声咕哝一句,然后对丈夫说,“放心吧,不是鬼、也不是冤魂,听起来好像是什么小妖怪搞的鬼,大概就是恶作剧,吓唬吓唬人什么的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真的只是小妖怪?”田尤俊总认为这件事很可怕。
  “对,不是什么有本事的妖怪,水准不错的不至于使用这么低级的法术。”
  “大妖怪啊……”田尤俊偷偷看了老婆一眼,没敢多说。老婆是千年蛇妖,当然不会把这种事放在眼中,医院中全是凡夫俗子,可受不了这种惊吓折腾。
  “我今天晚上去看看,把那个捣乱的家伙给你抓来,你要怎么处置他就自己看着办好了。”区小妹轻描淡写地说。这样一点小事,她还真的没放在心上。
  “老婆,你太好了……正好二十九床有个病人快不行了,你都去了,就顺便……”
  “你给我倒垃圾去!立刻去!”
  ※※※
  医院走廊中的灯光按照惯例并不明亮,加上这几天“闹鬼”的传闻,一到了深夜,医护人员与病人、病人家属都不愿意随便走到外边来,四处静悄悄的,更增加了一种怪异的气氛。
  区小妹边走边向身边的田尤俊抱怨:“你非得跟来干吗?还抱着孩子,真是的,没事带小孩子来这种地方……”
  她身边,田尤俊抱着儿子步步紧随,振振有词:“老婆,我可是一家之主,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让你独自来这种地方跟妖怪对决!至于儿子,总不能把他扔在家里吧?这小子从小胆子就大,不会害怕的。”
  他们的儿子有一半妖怪血统,所以不仅身体比一般小孩强壮,胆子也格外地大,大慨从妖怪的视野看人间万物,总是有些不同吧。区小妹叹口气,他知道丈夫想把儿子培育成一个法力高强的半妖医生,将来子承父业去施展妈妈不屑施展的法术救死扶伤,所以现在净找理由把他往医院里带。
  “总之现实会让你死心的……”区小妹喃喃地说。一个半妖医生,不论什么病都胡乱用法术把他治好,就算政府不把他抓去做人体实验,修行者们也不会放过他的。
  二十七号床的病房在走廊的转角处,里面静悄悄的,连陪伴的人都没有。
  区小妹带着丈夫儿子穿门而入,看了一眼床上的人,皱眉说:“这根本就是个死人嘛,怎么还放在这里?”
  “他还没死,呼吸、心跳……”田尤俊马上对她列举老人的生命特征,以证明他还活着。
  区小妹一句:“三魂六魄早就消失了也叫活着?不过是具臭皮囊罢了。”便把他的科学依据给堵了回去。
  区小妹在屋里一转,点点头说:“虽然是有个妖怪在搞鬼,不过倒也不是有意吓唬人,而是使用了一个法术在寻找他;对方并不知道他现在这样,所以用的法术是追踪他的灵魂,那个法术到了他这个空壳子里,就停止不动了。对方一着急,不停地施加新法术,于是这个空壳子感应到对方的一些行为,并且表现了出来。看到的人以为这个人在变异,其实他倒挺冤枉的。”
  “是吗?”田尤俊听她这么一解释,忽然觉得事情好像一下子变的微不足道。失去了所有的神秘感之后,这件事与鬼故事的气氛就距离的越来越远了。
  区小妹向老人做了个手势,低声嘀咕了几句,然后对田尤俊说:“我已经回应了那个妖怪,对方将以为他已经找到自己要找的人,一定会马上赶过来的,然后……”她冷笑一下,结束这句话。对方只会使用这种小手段,可见道行并不高,要他出手对付这样的妖怪,让她觉得有点自贬身分。
  区小妹和田尤俊坐在空的病床上,一边逗孩子一边说闲话,田尤俊口中与妻子应对着,两眼却不时地看看门口、看看窗外,有点紧张的等待着。一直过了大半个钟头,连区小妹都忍不住咕哝:“怎么这么慢,他应该早到达了这附近,有了确切的地址,怎么还要过这么长的时间?该不会连飞都不会,跑着来的吧?”
  “也不至于用跑的吧,至少也该搭个车。”田尤俊的话招来区小妹一个白眼。要是那个妖怪真的笨到这种程度,那么特地全家出勤来对付他的自己也未免太可怜了,传出去会在立新市成为笑柄的。区小妹做了个仰天长叹的姿态。
  又过了差不多二十分钟,病房门口终于传来轻轻的开门声。
  “也许是护士来查房,快把咱们藏起来,不然她们会对我问东问西的。”望眼欲穿的田尤俊连忙向区小妹说;他认为妖怪即使不是凭空出现、从墙里冒出来,至少也应该是从窗外飞进来才符合身份,绝对不会做出大大方方从门口走进来这种行为,所以在他的观念中,走进门来的就一定不是妖怪(他似乎有意忽略区小妹的前夫、他最讨厌的孟蜀到他家拜访时,也是大大方方的敲门而入)。
  不过推门进来的女子,显然不是一个护士。
  她白皙瘦弱,穿着一袭粉红色如纱般的长裙,赤着双脚,整个人笼罩在一种淡淡的光华中,美丽的面容上尽是种混合了茫然与愁绪的神情。她在病房中转了一圈,一股甜美的花香顿时在屋子中弥漫开来,令田尤俊不由自主地深吸了几口气。
  不过这个女子好像既没有看见田尤俊他们一家子,也没有看见病床上的老人,很慌乱地又在病房中转了几圈,然后从裙子中洒出了无数花瓣;然而,花瓣在屋中飘飘洒洒忽飞忽聚,却始终像无头苍蝇般找不到目标。当这女子终于意识到事情不太对劲时,区小妹撤销了对自己的隐身法术,一道电光代作锁链,把她牢牢地捆了起来。
  “原来是个才成气候的小花精,早知道我就不费这个劲儿了。”区小妹从少女时代就和孟蜀一起生活,不知不觉已经培养出一种自大的习惯,想到以自己的实力对付一个小花妖还要用诱敌上门的手法,心中有几分无奈和恼怒。
  田尤俊却一直在盯着那个女人,看她惶恐可怜的样子,不由得对区小妹说:“我看她也不像个坏人……”
  区小妹又白了他一眼,自己是为了谁才出手的?而且妖怪们一旦动上手,仇便算是结下了;自己就算放了对方,对方也不见得不记自己的仇。区小妹就曾经独自追杀仇人几百年,直到数名杀女仇人全部都血债血偿为止,她比谁都清楚仇恨带来的力量。
  “你是谁?为什么来这家医院捣乱?”区小妹严厉地问女子。
  “我、我叫绛紫,是、是来找人的……”叫绛紫的花妖显得十分害怕,她从来没遇过别的妖怪,也没遇过这么严厉对待自己的对象,所以有点不知如何应对,浑身发抖,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那种楚楚可怜的模样,看的田尤俊又是一阵怜悯:“老婆……”
  “闭嘴!”区小妹瞪了他一眼,手一挥,在屋里的空气中空手抓出了一大团粉红色雾气,然后在手中一合,让它们消失的无影无踪:“知道这是什么吗?这种雾气可以让闻到的人都对她产生好感,进而言听计从的花粉!你可怜他,不知道她已经在耍手段对付你吧!”
  “什么?”田尤俊缩缩脖子,这女子也太狡猾了,用这么令人愉悦的香味伤人。
  “我、我不是想伤你们,那种味道是天生的,我一高兴、害怕、紧张……都会自己散发出来。你们又是谁?为什么要抓我?我的花期已经过了,你们这时候抓我,也卖不了多少钱的!”女子战战兢兢的解释着,并且说了一番把田尤俊夫妇当妖怪贩子看待的话。
  卖掉她?区小妹眨眨眼,她发现双方的沟通似乎有问题,于是改变了口气,温和许多地问:“我们只是想知道谁在这里胡乱使用法术而已,你为什么要用法术追踪这里的病人?”
  “病人……他病了?病的怎么样?严重吗?”女子一下子变的更慌乱,眼泪在眼眶中打着转,声音抖的更加厉害,可是稍一停顿,马上又咬牙切齿地说:“反正我是来找他报仇的,他死了更好!得病是他的报应!”
  区小妹与丈夫对视了一下,挥手撤除了困住这名女子的法术,然后开始听一个发生在遥远过往的故事……
  那时,绛紫还是一株平凡的花草,稍稍有了点灵性,却远远不足以凝聚成形,也没有什么能力自保。在一个大旱之年,一个少年出现在这株花草周围,把它移入盆中,摆在案头,浇水、施肥、捉虫,还对它说一些听不懂的话。已经有灵性的花儿对少年十分感激,于是努力地生长,努力地让自己开出更美、更香的花来报答这位少年。
  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几年之后,花儿已经有了一个名字“绛紫”。
  绛紫的灵性渐渐增强,想和少年说话的愿望也就越来越强烈,她开始试着进入少年的梦境与他接触。最初失败了很多次,可是慢慢地,她终于做到了。她在少年的梦中化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子,与他交谈、相伴、情意绵绵,日子每天都那么愉快、那么完美。可是后来,那个信誓旦旦要与这位花仙一生一世厮守的少年,作出了一件令绛紫难以置信的事,永远地隔断了这段“恋情”。
  “他把我卖掉了。”绛紫带着恼怒的神情这么说,“他把我高价卖给了别人,什么也没说,便带着钱走了……”
  又是一段痴情妖女无情男的故事,这种故事可谓俗之又俗,这些老掉了牙的桥段如果当作故事来讲,恐怕都没有什么听众去听,不过对当事人而言,尤其是对于被抛弃、被伤害的那一方而言,却是刻骨铭心,永世难忘,万一这个妖怪再记仇一点,一段追杀负心人的剧情必然会紧接着上演。
  果然,绛紫握着拳,咬着牙,一字一句地说:“从那一天起,我就发誓终有一天我会找到他,让他为把我卖掉这件事付出代价!我日夜苦修,不惜用法术诱惑人类,让他们把我放在庭院中经受风霜,也经受日月洗礼。我曾多次被人类转卖,一次比一次价格要高;一次比一次受到更小心的呵护,可是我已经看多了人类的心思,他们不过是想把我养育的更好,然后用我去卖更多钱罢了,所以我再也不对周围的人产生什么兴趣,只是拼命地修练,我要尽早修成实体,然后去找那个负心汉报仇!我要报仇!我要让他为了把我卖掉而后悔终身!”绛紫双眼散发着恶狠狠的光芒。
  “终于在前些日子,我发现自己可以化出实体了,而且老天有眼,我正好被卖到这座城市;而施展法术之后,知道他也正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他了,哈哈哈,我要把他、把他……”把他怎么样呢?她这么多年日日夜夜都在计划怎么找到这个男人,然后对他施展什么样的报复,可是现在事情的结果就在眼前了,她反而不知所措起来。
  “他就在这儿,喏,要杀要剐随便吧,反正他已经死了……”区小妹让那个老汉显现出来。
  “什么……”绛紫看着这个皮包骨头,全身插满奇怪管子的老汉,当场愣住了。
  “他就是你要找的人,不过在几天前,已经因为病重,魂魄都飞散了。你能在几十年间就从一颗灵草修炼出形体,也算很厉害了,可是人类的时间比你想像的要少的多……”区小妹摇头叹息。
  这个花妖凭着一身骨气修练,大概完全忽略了时间这个问题吧?只是对于人类而言,“时间”意义与妖怪不同,这可以称之为“天才”的妖怪,刻苦修练的几十年,对于人类已经是漫长的一生了。
  绛紫呆滞地看了半天,忽然大叫着扑了上去:“你怎么可以死了!你怎么可以就这么死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你,你怎么可以死了……”她用力抓着老人摇晃了几下,可是就在这一瞬间,所有仪器上的显示忽然变成一连串的直线,表示这具肉体最后的生命之火也在这一刻完全熄灭了。
  “我不要你死,你活回来啊、活回来啊……你快活回来啊……我不嫌弃你是个负心汉,也不嫌弃你变成了糟老头,只要你活回来就行了,快活回来吧……你不是说过要带我去你留学的国家看樱花吗?我现在可以变成人了,你带我去吧,你带我去!你不能三番两次地骗我……我为什么这么笨,我为什么不能早一个月回来找你……你这个负心汉,你给我活过来……”
  区小妹在这间病房施加了一个法术,令它与周围的病房暂时隔绝,留下那个抚尸痛哭的花妖,与丈夫相互依靠着离去了。
  几天后,田尤俊下班,带回了一张报纸,上面在不起眼的角落中有一条“名贵兰花离奇被盗”的新闻,夫妻俩一起看了这张报纸,什么也没有再说……
54 圈套-张倩
  奇谈之五十四:圈套
  “大姊,大姊?倩倩,倩倩你们在吗?”张阅仲自己拿钥匙开门进屋后,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顺手拿起桌上的零食,往嘴里丢。
  “在、在,等一下啊,还没作饭呢。”张倩连声应着,却没有从浴室中出来,只听见里面的水哗啦哗啦地响着,并不时传来两个女孩的笑闹声。
  但是浴室的门没关,她们应该不是在洗澡吧?不然,张欣早就吼着要自己滚出去了——张阅仲这样想着,翘着二郎腿,靠在沙发上看起电视来。
  早些时候,他和张倩的大堂姊张欣一同考上了张倩就读的大学的研究所,两个同校堂姊妹索性就搬出学校宿舍,合租了这间学校附近的房子住。由于是两个女孩单独住外面,长辈们难免不放心,于是同校的张阅仲就成了这里的常客。长辈们催着他来的目的,无非是让他当当堂姊妹的保镖,帮忙一些需要体力的事什么的。而对于张阅仲来说,吃腻了学校餐厅的东西,到她们这里来换换口味也不错,所以基本上只要到吃饭时机,他就会自动出现在这里。
  “倩倩,你在干什么啊?我饿了……”张阅仲不敢指使堂姊,只呼唤着张倩的名字。
  “桌上有零食,自己吃!”张欣不耐烦的声音传来,马上就让张阅仲老实了。
  “按住它……小心……”
  “哎呀,弄了我一脸水……”
  “这里还是太脏,再洗洗”
  “拿浴巾来,那条大的!”
  张阅仲一边大吃特吃,一边听着浴室传来的两个女孩的声音。
  “哇,洗干净了,真可爱啊!”
  “好想抱一抱啊!”
  “好漂亮的眼睛啊。”
  “小家伙,马上就好,再忍耐一下。”
  当张阅仲听着这些对话,终于把所有零食都啃光之后,张倩和张欣抱着一只刚洗完澡的小狗,从浴室中走了出来。
  这是一只小小的斑点狗,湿淋淋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可怜;两个女孩正一边用大毛巾帮它擦拭,一边准备吹风机。
  就知道是这样,又捡到小动物了。
  张阅仲早就知道,他的这个堂妹张倩,从小就有两种特殊的“专长”:
  其一,是吸引“神棍”。
  大概每隔十天半个月,张倩就可能在街上偶遇和尚、道士、尼姑、奇人异士、瞎子大师之类的人。这些世外高人经常会对她说一大套神神道道的话,不外乎是:“女施主天赋异禀,如果跟我修行,有朝一日必可得成正果”,或是“小姑娘,你的印堂发黑,近日必有大难,如果听我的指点,包你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之类的内容。
  不过这些神棍都是些虎头蛇尾的家伙,只要遭到了张倩的严厉拒绝,他们就会老老实实地消失,再也不会出现,倒是对于张倩的日常生活影响不大。
  其二,便是容易捡到各种流浪动物。
  张倩从小到大,总是会在街上、垃圾箱里、花园、屋顶、窗台等等地方捡到动物,其中包括猫、狗、兔子、小鸟、乌龟、猴子等等,种类之多难以细数,数量之多也难以计算。
  二十年来,张倩经历了无数次这两类事的发生,已经修练到可以心平气和、淡然面对的境界。
  有神棍上门,她总是视若无睹,不加理睬;心情不好的时候,干脆一顿臭骂,将他驱离;遇到可怜的小动物,她倒是总是能心怀慈悲地捡回家来养上几天。不过这些小动物与神棍之间有一项相同之处,那就是虽然起初看起来对张倩热情或依恋无比,但是不出几天便没了踪影,从此之后就再也不见了。如果说张倩刚开始对于失去这些宠物还会伤心的话但是次数多了习以为常以后,现在则是一捡回来的同时就抱着它们总有一天会离去的心理准备。
  “这是从哪捡来的?”张阅仲对小狗倒是有些兴趣,拎过去反复地打量。并且宣布自己的发现:“公的。”
  张倩从他手上夺回小狗,一边打开吹风机给它吹毛,一边说:“它自己跟我回来的。那时它全身是泥巴,挺可怜的。”
  “倩倩,你上辈子不会是兽医吧?怎么专有这落难的动物找上你。”张阅仲对此十分不解。
  “我这个人一看就心地善良啊,小动物和小孩子一样,都很会看人的。”张倩一点也不脸红地自吹自擂,而手中的小狗也“汪汪”叫了几声,似乎在赞同她的话。
  “这个小东西跟倩倩之前捡到的不太一样,是只名种狗呢。”张欣对一切与“名牌”有关的东西都很有研究,“倩倩你养不养?不养送给我,我正想买只好狗呢。”
  “你喜欢就带走吧,带回你家去,千万别养在我们这里啊,我是养不住宠物……”张倩不甘心地叹了气。
  她自认为对宠物不错,把它们从街上捡回来,又替它们疗伤治病、洗澡打扮,喂得好、住得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动物多则一、两个月,少则十天便会不见,即使给狗栓上铁链,把鸟关进笼子,它们也有办法逃走。
  真无法想象,它们是怎么从房子里跑出去的?究竟是动物这种东西根本养不熟、没有感恩之心呢,还是真的因为自己的体质问题?动物讨厌与自己一同生活,即使救了它们的命,对它们多好也没用?
  “不过真奇怪,小倩老是会捡到流浪动物呢,上次捡到那只猫到现在,还不到两个月吧?”张阅仲抓着下巴,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地打量着这条狗。
  看着他的一张大脸越靠越近,小狗用恐惧的姿态蜷着身子,后退着向张倩求救。
  “它一定是被人类欺负过,所以看到你会害怕,滚开点!”张欣一巴掌把张阅仲讨厌的大头拍开。
  张阅仲咕哝一句,坐到了对面的沙发上。
  三个人谁也没看见,那只把头埋在张倩手中的小狗,眼睛中闪过一抹古怪的光芒。
  张阅仲对这条小狗总觉得有些不放心,所以趁两个堂姊妹去厨房作饭时,把原本在睡觉的小狗抓到手中,再一次研究起来,口中还咕哝着:“居然会自己跟着进电梯,还自己求救?真的是狗吗?喂?你是不是披着狗皮的人?”
  小狗发出一连串哀鸣,声音之凄惨,彷佛张阅仲不是在观察它,而是要把它掐死一样。
  厨房里的两个女孩马上大吼:“张阅仲,不准欺负小动物!”
  实在可疑……张阅仲看着这只小狗嘀咕:以我二十年的养狗经验,我肯定这只狗不太正常!
  张阅仲可没有张倩那种接触过的宠物会在一段时间之后消失的古怪体质,他从小喜欢养狗,而且和宠物的感情深厚,养得最久的一条狗更养了十五年。现在他的家里也还有一条大狼狗和一条小北京狗。所以对于狗的神态、习惯、行为,张阅仲可以说是了若指掌。对,狗确实是一种聪明的动物,可是聪明成这样,就未免太不正常了。
  反正你很奇怪。张阅仲自言自语着,再次开始摆弄小狗,于是小狗又开始哀叫求助。
  “张阅仲,你竟敢把我的话当耳边风!”张欣腰系围裙,手持杆面棍,大步冲了过来。
  她是他们这一辈的老大,性格又有点暴躁,张阅仲、张倩等这一班堂表兄弟姐妹,可以说都是在她的淫威下长大的;此时一见她扑来,身为运动员的张阅仲,充分发挥自己优越的运动细胞,“嗖”地一下,便过蹿过了沙发背,飞快地逃走。
  “哼!敢不听我的话!”张欣成功扞卫了自己的权威,得意洋洋地走回厨房。
  张阅仲摸着怦怦跳的心口一回头,发现沙发上的那只狗正看着自己的背影,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而在张阅仲回头的瞬间,它飞快地把头埋了下去,速度之快,令视力三?零的张阅仲都有种看花了眼的错觉。
  张阅仲眯着眼,盯着那只狗很久,若有所思,直到两个女孩叫他收拾餐桌为止。
  “咳咳……”张阅仲清清嗓子,开始对张倩与张欣念起一张纸上的文字:“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这条狗的不正常之处有以下几点:一、过于聪明。它的聪明程度已经超过了一般的狗,这一点是无庸置疑的,你们两个也不能否认吧?二、来历古怪,咱们这个大厦门禁森严,连苍蝇都飞不进来[张欣:那是卖房子的广告词,你也相信]它是怎么溜进来的,还能跑到十七楼,又找上小倩?三、饮食习惯古怪,你们以前见过喜欢可乐、汉堡和薯条,但是不啃骨头的狗吗?[张倩:也许外国狗就是这样的啊。]四、举止古怪,不肯和你们一起洗澡,不肯到你们的卧室和你们一起睡觉,却喜欢看选美比赛之类的电视节目。根据以上几点,你们还认为它是一条普通的狗吗?”
  听了他的话,张欣和张倩也开始点头。
  张倩托着下巴赞许地说:“想不到啊,你的观察力还挺强的嘛,我一直以为你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呢。”
  张欣则思索一会儿,开始皱起眉头:“对啊,我觉得仲仲说的很有道理,它确实很古怪啊!小倩,狗呢?在哪里?”她跳起来四处打量,原本在客厅洒进的阳光中打瞌睡的斑点狗,已经不见了踪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不用找了,我敢赌一百块,它一定不见了,而且再也不会出现了!”张倩制止了想要去找的张欣和张阅仲,笑着说。
  “什么?”张欣和张阅仲一起叫了出来。
  “它刚才在那里听到我们说它怎么古怪的话了嘛,怎么还能留在这里?”张倩理所当然地回答,彷佛她说的并不一只狗儿,而是另外一个人。
  “什么?”张欣和张阅仲又一起大叫出来。
  “什么什么啊?”张倩白了从刚才就只会说这两个字的堂哥堂姊一眼。
  “你到底在说什么!那条狗怎么回事!”张欣一拍桌子。
  对于这个堂妹经常性地不知所云,她从小就在努力帮她纠正,可惜二十几年了,一点效果也没有,难道喜欢写点东西的人,大脑的思考方式跟正常人不一样?
  张倩耸耸肩说:“不用大惊小怪啊,我以前养过的宠物,或多或少都有类似奇怪的地方。”
  张欣和张阅仲再一次对视说;“什么?”
  他们还是不放心,开始在屋子里展开地毯式搜寻,从窗帘后面到床底下,再到洗手间、阳台和厨房的柜子,所有能够藏下一只狗大小的空间,全被他们翻了一遍,结果果然与张倩说的一样,到处都没有那条狗的踪影。进门的时候,那条狗明明就趴在窗户下面睡觉的,怎么可能这么一眨眼就不见了?而且门窗关的好好的,它怎么出去的?这里可是十七楼啊!
  张倩并没有和他们一起找狗,而是开始收拾狗的床垫、碗、玩具。把它们洗的洗、迭的迭,然后不知道从哪里拖出一个写着硕大“狗”字的袋子,开始一件一件地往里面塞——难怪当天一把小狗捡回来,她立刻就可以拿出所有狗的用具,原来一切是早有准备的。
  “狗的、猫的、鸟的、乌龟的……我全有一套,遇到什么就用什么。”张倩让他们看柜子里面,果然几个大袋子迭得整整齐齐,上面分别写着“猫”、“鸟”、“兔”等字样里面装的是根据不同的宠物种类而准备的用品。看来她也知道自己随时有可能捡到各种宠物,于是做了万全的准备。
  “可是,该不会以前你养的宠物,也都这么怪吧?”张阅仲难以置信地问。
  要是换了他,一看到那种怪物狗,不是把它好好地研究一番,就是害怕得扔掉了,亏张倩这么多年老是在养这种东西。
  “也不是都这样,大部分都还是很正常的,只是其中有些怎么看也不像是普通的动物,不是聪明得过了头,就是举止古怪极了,而且一旦查觉了我对它们有怀疑,就会马上不见了。”
  在这些动物中,说起来最好笑的是一只猫,它最喜欢躺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吃着零食看电视,简直跟张阅仲的习惯一模一样。有一次发现自己在看它,居然吓得连滚带爬,最后拉开窗户就往外跳——那时候张倩还和父母一同住在六楼。张倩及时抓住了它,把它抱出门外,它才感激地依依不舍走了。
  “天啊,该不会是妖怪吧!小倩,我带你去庙里求一下平安符!”张欣平时豪放泼辣,却最怕这些鬼鬼怪怪的事情,相对地也就格外迷信。虽然是一个理科的研究生,平时却总是相信神佛、僧道、神婆、新兴宗教什么的,一遇到什么解释不了的怪事,马上就会烧香拜佛、求神请符,张倩这种对怪事泰然自若的态度,她实在受不了。想到两个堂姊妹同住,张倩的事难免会牵扯上自己,不由得更加惶恐不安,把自己脖子上挂着的一个不知道什么教的护身符抓在手中,紧紧握住,一连声地催促张倩去庙里烧香。
  “没关系的,你们放心好了,我这么多年老是养这些怪动物,一次不好的事也没遇到,相反地,每这些东西走了之后,都会遇见好事呢。比如说遗失好久的钱包又自己出现了,里面的钱还多了一倍;本来医生说至少半年才能痊愈的骨折,一夜之间全好了;下大雪时走夜路,前面一直到家门的路已经不知被谁扫干净了;眼看就要被自行车撞上的时候,对方却连车带人忽然腾空翻滚,刚好从我头顶飞过去……很多、很多呢,不知道接下来又有什么好事情,嘿嘿……”张倩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这么安慰着堂哥、堂姊。
  “你该不会是为了这些好事,才乐意收留那些动物的吧?”张阅仲大胆假设。
  “当然不是,又不是每次都会有好运气。就算不会有好事发生,我也会帮助它们的——它们那么可怜、可爱。”张倩毫不客气地把自己的行为提升到一个极高的境界,不过张欣与张阅仲却不约而同地“呸”了一口,充分表示出他们对张倩的了解程度。
  “不过这也太奇怪了,最近又没打雷,为什么小倩会捡到这种动物呢?张阅仲看着窗外的白雪世界,抓着下巴,不解地自语。
  “我捡动物和打雷有什么关系?”张倩不解。
  “你们不知道吗?每当有天劫到来,那些妖啊、怪啊什么的,就会吓的现出原形,选择一个有大福或者有大造化,将来会位居高人的身边避天雷,如果顺利避过了雷劫,他们才能继续修炼下去,而那个帮他们避了劫的人。往往就会遇到好事,被他们用种种方式报答,甚至会有以身相许的呢。这种故事《聊斋》等书里多得是,你们没看过吗?”出身于书香门第,却对看书极为反感的张阅仲,难得有机会在自己两个书痴堂姊妹面前表现自己的阅读心得,有些得意洋洋地说。
  “妖怪,天劫?”张欣咧开了嘴。
  张倩也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将来高官厚禄?好吧,张阅仲,现在你去帮我洗碗,等我将来当了总统,我会报答你的!”她一挥手,对张阅仲做出了承诺,要他代替自己负责今天洗碗的重任。
  “等你当上总统,离亡国也就不远了!”张阅仲自然不会领这种口说无凭的好处。
  “不过要真是妖怪报恩,这恩也太廉价了,一个钱包、扫扫雪就完了,至少也得送个上亿大奖什么的吧?”张欣侧着头做美梦,恨不得有个妖怪马上来报恩,双手奉上一张头奖彩券,却没注意到落地窗帘在无风的屋子里,轻轻地抖动了几下。
  “你也太贪心了吧?要是小倩像你这样,救过那么多动物的她,早就成了亿万富翁了!”张阅仲说着,然后问张倩:“小倩,如果真有妖怪来报恩,你有什么愿望?”
  张倩想了想,带着一丝狰狞的神情宣布:“我要书!我要一座全世界最大的图书馆!我要把全世界的书全装进去,看谁还敢跟我抢!哼哼哼……”说完,迈着重重的脚步,走进厨房洗碗去了。
  “她这是怎么了?像是受了什么刺激?”张阅仲不解地问张欣,“以前老祖宗的藏书楼,她不是都不愿意接手吗?要个全世界最大的图书馆,她受的了啊?”
  “刚才在旧书摊上,因为少带了十块钱,她看中的一本旧书被别人买走了。”张欣摊摊手解释。
  “呵呵…”张阅仲笑着躺到沙发上,又摆出那种翘着二郎腿、吃零食看电视的姿势来。
  “圈套!一切都是圈套!”一个青年一边努力地在烈日下搬着货物,一边大声地咆哮着,“是谁跟我说,去那个女的身边装成小狗躲几天,就可以逃过刘地的追杀!是谁跟我说,那个女人不贪心,只会提一些微不足道的小要求!圈套,这一切都是圈套!”
  “那个……小鹏,我、我真的不是有意骗你啊……那个、那个张倩平时都是很好打发的。以前那个高大个子在她那里住了好几月,被她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到头来也只是帮她扫了一次雪而已……我、我也不知道她这次怎么……”鹿九在一旁十分不安地跟对方解释着。
  他本来是一片好意帮这个得罪了刘地的妖怪指点一条明路的,没想到向来容易满足的张倩,这次竟转了性,看这个青年快要抓狂的样子,可见她一定提了一个了不得的要求。
  “她……跟你要什么了?”鹿九小心翼翼地问。
  “她要全世界第一大的图书馆,还要装进全世界所有的书!”青年大声吼叫着,“她一定是和那个刘地串通好的!对了!还有你,你也是他们一伙的,你们三个串通好,设下圈套让我钻!”青年有点气急败坏地向鹿九挥舞着拳头。
  一旦受了人类的恩惠就一定要报答,这是妖怪们的一条不成文规则,可是这个恩人的要求自己怎么可能满足得了?这不就意味着自己永永远远欠着她的债,在债务还清之前,永永远远不能得成正果,也不能离开人间界!这、这简直是得不偿失,本来只要被刘地打一顿就可以解决的事情,现在反而赔上了一辈子。
  “这是圈套!圈套!你们是同一伙的骗子!”他只好语无伦次地吼叫着来发泄自己的不满,狂呼乱叫着,把鹿九吓得缩回了场长办公室。
  “圈套啊!这是刘地、鹿九和那个女人设的圈套啊……”
  刘地抓抓耳朵,看着窗户中正在整理书橱的张倩笑了起来,如果她知道自己将来可能真的拥有一座全世界最大最大的图书馆,里面放着全世界的书籍,她会不会惊喜若狂呢?不如,在今夜的梦中告诉她一点吧……还是她会被要管理那么多书的责任吓坏,又忙不迭地捐出去?
  下一次送个什么宠物给他解闷好呢?对了,听说新来的一个青耕很是张狂,把他送到哪里住个几天吧?反正她也已经很久没有养过鸟了?
  在刘地不怀好意地转着这些念头时,张倩已经走到窗边,眺望着城市的风景,目光从刘地的肩头越过,飞向了很远的地方……”
  注:青耕,是一种吉鸟,样子像鹊,羽翼青色,嘴喙、眼睛、尾巴都是白色,叫声有如呼唤自己的名字,据说可以御役禳灾。
  《山海经?中山经》中记载:“堇理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鹊,青身白喙,白目白尾,名曰青耕,可以御役,其鸣自叫”
55 桃源记
 奇谈之五十五:桃源记
  怎么还没到啊?我快走不动了!”
  “你身为一个山鬼,居然在山里说走不动了,丢不丢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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