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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妖奇谈

_112 可蕊(现代)
  他们在这里四处打听有没有进入萯山的方法;游荡了一些日子后,一个全身蒙着黑色斗篷的女子主动找上他们。对方开门见山的问他们是不是在打听进入萯山系的方法,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她表示自己有办法帮助他们,条件是一个交易:要他们从一个猩猩精那里拿回一封信。
  这个女人虽然言词闪烁,除了信件封皮的模样和自己的字迹之外,什么都不肯说,不过在打听了那个猩猩的为人之后,刘地已经大概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猩猩精是个风流的人,平时喜欢拈花惹草,到处留情(刘地:“不就是一个好色之徒吗?那些女子的眼睛都有毛病,喜欢这么一个人,怎么不看上我?”火儿:“这家伙怎么跟地狗一个德行?”瑰儿:“原来这个家伙跟刘地一模一样!”),这个女子大概就是他猎艳名单中的一员。他们热恋之后当然也是依照惯例地黯然分手,但是女子曾经写给他的一封火热书信却还留在他的手中。大概感情淡去之后,这封信便成了一张废纸,当事人双方早就把它遗忘了。而现在这个女子之所以想起来,一心要让这封信从世界上消失,是因为她有了新的婚约。
  这个婚约是家族为她决定的。
  对方的家族实力雄厚,本来是他们这个小家族高攀不上的,但族长的长子却忽然对他们家的女儿求婚,而且是一口咬定要聘她当正妻,令族中的长者们都有些受宠若惊,几乎是未加思索就代替女子答应了下来。
  前来求婚的男方不仅身分地位不同一般,而且长相英俊,法力高强,性情也和善,不知道有多少芳心系在他身上,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缘分,他就偏偏在一次擦肩而过时一眼看上了这个已经无心于感情的女子,不惜降低身分来求婚。
  这个女子知道在长辈们摆出的家族利益面前,自己根本没有拒绝的权利,所以也就默认了这桩婚事。也许这个男子可以给她全新的生活;几次见面之后,对方的温文和善令她已经封闭多年的心也开始有所期待起来。
  现在的问题是,留在老情人手中的信件已变成了阻碍,万一哪天被翻拣出来,不但自己没脸见人,自己的家族和未婚夫也会难堪至极。到那时候,即使自己的未婚夫不愿意退婚,本来就对这桩婚事不太满意的男方家族长辈们也绝对不会接受这种媳妇。如此一来,婚事肯定会告吹,这样自己要如何对家族交代。
  为了家族的利益和名声,她不敢公开索要信件——那个花心人说不定早已经忘记自己和那封信件的事,如果自己提醒他,岂不是自掘坟墓——也没有办法凭自己的本事取得,想要找人帮忙,却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族人是不敢吐露的,更别说那些盼着她婚事不成的外人。就在婚期一天天接近,不得不远嫁他乡的她心里越来越焦急的时候,她无意中看见了三个外乡来客。
  地狼、山鬼和毕方,真是从没见过的奇怪组合。可是她知道凡是这些四海流浪的妖怪,或多或少总有几分本事,不然怎么能活着走到这里?知道他们想要进入萯山,她便找上他们,提出了这样一笔交易。
  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对刘地来说根本是家常便饭,果然没出几天便跟猩猩这样大闹了一场,说不定对方根本就没留意到自己在火灾中少了一封书信,即使留意到了,也只会以为是在火中焚毁罢了。事情办得妥妥当当,双方也各自顺利拿到了想要的东西。
  不过经过这么一闹,这个地方也待不下去了,刘地在火儿的叫声中笑嘻嘻地说:“饿了就会大叫大嚷,看看我是怎么弄吃的!”
  “还不是因为你不让我弄好吃的东西吃!还不是因为你!”火儿在刘地的头上跳来跳去,把他的头发弄得一团乱。
  “瑰儿,还想不想帮周影……”刘地话音刚落,瑰儿已经伸手把火儿从他头上捉了下去。
  “瑰儿,你也向着刘地,我要回去告诉周影你们合伙欺负我……”
  在火儿的嚎叫声中,刘地潇洒地走向了山脚的田地。
  “地瓜和马铃薯,地瓜和马铃薯……烤着吃啊炖着吃,加上肉片当佐料……啦啦啦……”一个黑影在田地中上下翻腾着,口中还哼着奇怪的小调,不一会儿,在他经过的地方就堆了许多挖出来的地瓜。
  “火儿,来,来,烤一下,可别都烤了啊,剩下的带在路上当乾粮。”刘地从地下冒出头来对火儿招手。
  火儿眼都没睁,便是一道火浪对着刘地喷射而去。刘地早有准备,在被烧到之前便缩回地底下,周围的庄稼顿时烧了起来。
  “我说过一百次了,我讨厌蔬菜!”火儿愤怒地叫。
  “有东西吃就不错了,你们什么都不管,只累我一个人,还不停抱怨。”刘地从地下跳出来说。
  瑰儿把地上地瓜收起来,白了刘地一眼:“是谁在帮你们做饭啊?还敢这么说。”
  “我不吃蔬菜!不吃蔬菜!”火儿在他们头顶上飞来飞去。
  “小偷!抓小偷!”一个尖锐的声音传来,“天啊,他们偷了东西还放火烧庄稼!抓住他们!”
  随着他的叫声,四面八方都有人影跑了过来;刘地抓住瑰儿撒腿就跑。火儿不甘心地扫了追来的人们一眼,悻悻地跟了上去。当追兵赶到田地中时,三个小偷早已逃之夭夭。
  大家气愤不已,各自在田地里巡视着,施展法术将火扑熄。旅人们走累了、走饿了在地头歇歇,自己从田里弄些东西吃也是常有的事,田地的主人根本不会介意,可是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不只席卷了半亩地的收成,临走前还放了一把火。
  “又是那个外来的地狼和毕方!刚刚烧了猩猩的家的那个!”
  “哪里来的这些混蛋!抓住他们!”
  “流氓、小偷,站住!”
  “以后别让我们再看见你们!你们这些强盗!”
  “……”
  失主们的怒吼当然传不到这几个盗窃者的耳中,因为他们已经逃得很远了。
  “烤呀嘛烤地瓜呀,烤呀嘛烤地瓜……”不得不承认,火儿的烧烤技术绝对是一流的,即使主要目的是针对刘地,但还是把地瓜烤得松软香甜,十分可口。刘地一手拿着一块,边走边吃,继续哼着他那刺耳的小曲;瑰儿虽然不愿意吃“赃物”,可是既然失主都“没有”计较,她就不再那么坚持原则,也大口大口地吃得香甜。只有火儿气哼哼地飞着:“我再说一次,我不吃蔬菜,我要回去跟影说,你们虐待我,不给我吃饭!”
  “不吃正好!省下来的我吃,你一个吃的比我们两个加起来都多!”刘地毫无爱护儿童的美德,含着烫嘴的地瓜,不停地吧嗒着嘴说。
  “我烤的凭什么我不吃!给我拿过来!”火儿拍他一翅膀,抢走了他手里的那块。
  打打闹闹中,他们填饱了肚子,也走到了萯山脚下。在几个雄壮的巡山神兵凌厉的目光注视下,刘地一边把手上的灰渍、瓜瓤往身边的树上乱抹,一边取出那个女子给他们的东西——一面小小的令牌,在那些巡山的士兵眼前一晃。
  巡山神兵们看看令牌,再看看刘地他们,虽然对这一行人的形迹有着颇多怀疑,但还是依照着自己的职责,接受了令牌示意他们可以通过。
  刘地一挥手,瑰儿和火儿跟着他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
  在身后的士兵手中,那个令牌已经化作荧光消失,只听见那个士兵似乎在自言自语:“又是那家发出来了。真是的,少主人到底是看上了那家哪点好?非要跟他们结亲。看看他们家的这种朋友,就知道是不怎么样的人家。”
  “就是啊,那个女人我也见过,要模样没模样,要本事没本事,少主人到底看上她哪一点……”
  “主人家的事你们也敢多嘴,都给我好好站着。”
  “是……”
  ※※※
  瑰儿在河水中洗过手,用衣襟擦着,站起来向四周眺望。这座山上没多少树木,但随处可见的嶙峋山石还是挡住了她的视线,使她暂时没发现出去探路的刘地身影。火儿在一块岩石的顶端睡觉,此时闻到烧好食物的香味,已经在蠕动着,快醒过来了。
  瑰儿提着长裙往营地边走去。她本来一路都穿着原来的衣服:T恤、牛仔裤加上登山鞋,可是来到萯山境内后,刘地要求她换上这里人们常穿的装束。瑰儿本来就不习惯穿这种齐到脚踝的裙子和薄底布鞋,何况脚底下还有各种“碎石”在打绊,所以她走得有些狼狈,边走边用脚重重把那些绊脚石踢飞。
  这些在她脚下打着滚的碎石有的一碧如洗,有的洁白晶莹,有的光彩夺目,仔细看就会发现那其实都是些美玉翡翠之类的宝石。如果在人间界,把这些石头当中的任何一块拿到珠宝店里,都会成为身价高贵的宠儿。可是在这里,不但河滩上布满了这种石头,在阳光照射下,让荒芜的山间到处闪闪点点,根本和普通石头没有区别。
  瑰儿回到她用几块大块玉石临时搭起的锅灶边时,火儿已经飞下来,边用嘴在锅里挑肉吃边问:“地狗还没回来吗?”
  瑰儿摇摇头,又对刘地去的方向眺望起来。
  经过了多日跋涉,他们终于来到了萯山的地界,这里是萯山最西面的一列山脉,叫作和山,从这里到青要之山还要经过宜苏山与魏山,看起来似乎比东边的敖岸山过去要远得多,但是他们在刘地的建议下还是走了这条路线。因为敖岸山是神熏池的居所,与那位严厉的神人相比,居住在和山的神泰逢的性情要随和得多;他们这个由山鬼、地狼、毕方组成的奇怪小团队,也许更容易通过这里。
  可是不论传说中泰逢的脾气有多好,这里毕竟还是神的居所,低等的妖怪擅自进入神的居所,本身就已经是极不尊重的事了,如果不小心触怒了大神、甚至他的巡山神兵,都不是好玩的事。所以他们抱着尽量小心的心态,刚一踏入河山范围便停了下来,试探性地在这里扎营,如果神不欢迎他们进入,在边界被发现总比进入山中才被发现来得好些。
  刘地留下瑰儿煮饭和看住火儿之后,独自去了前方探路,本来是说好看看附近的情况就回来,可是现在饭都做好了,还是没见到他的影子。
  “不是被神仙吃了吧?”瑰儿托着腮,坐在那里自言自语,“可是身为神人,应该不至于去吃那么没有品味的东西吧?还是遇到什么美丽的仙女,就色迷迷地跟着人家走了……”
  来到异界后,他们一路上不知经历了多少凶险,幸亏有刘地曾经遍历十洲的经历和火儿还过得去的实力,他们总算有惊无险地到达这里。可是瑰儿知道,最艰难的旅程才刚开始。
  与之前走过的地方不同,萯山地界是神的居所,她再也无法用山鬼的身分与这里的山神套交情,也无法让火儿伪装成神、魔、仙的灵兽进行恐吓,就连刘地那一肚子诡计也恐怕派不上用场了。而在这里会遇见什么,他们连半点概念都没有。
  吉神泰逢是位和善的神人,如果他们能侥幸过了他这一关,接下来还要经过两座大山才能达到青要之山。那两座山中虽然没有知名的神人,可是不知有多少妖怪异兽隐居在那里——说不定还有仙人灵兽,能与神人们邻山而居,估计也不会是一般角色。等渡过这些险阻到达青要山之后,又要如何去寻找帝下之都的方位?又怎么过得了武罗神的看守取得神药呢?想到这些,心中真是一片茫然。
  吃饱了的火儿跳到她的膝盖上,不知道咕哝了一句什么,就再次进入了梦乡。这个本来一天要睡十几个钟头的孩子,来到异界之后,就因为忙着赶路而始终睡眠不足,因此只要一有机会就睡觉。
  瑰儿抚摸着他,心里充满了怜惜。这孩子自幼就被周影娇惯坏了,从来没吃过这种奔波跋涉的苦吧?周影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他与南羽留在立新市里,不知道会不会遇上什么麻烦?瑰儿满脑子都是这样的胡思乱想,双目虽然望着远方,人却发起呆来。
  ※※※
  刘地逛了一圈,发现这座山中竟然出奇地处于不设防状态。他在里面转悠了半天,连个巡山的士兵都没有遇到。偶尔有妖怪、神民迎面相遇,对于刘地这个生面孔也只是好奇地看几眼就算了。特别热情的居然还向他挥挥手来上一句:“外来的,没地方吃饭就来我家,我就住前面山崖底下。”刘地感叹这里的治安条件,真不愧是神人居住的地方啊。正准备回去,前面山坡上的一件事物忽然跃入眼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他走上前几步,擦擦眼再仔细看看,终于确定了眼前确实不是什么幻影。
  只见在不远处的山坡上,一个大汉正倚着山石,枕着自己的胳膊,另一只手往怀中抱着一只酒坛睡得香甜。
  仅看外表,这个人只是个看起来豪爽憨厚的汉子,可是在他身后,一条老虎般毛色斑斓的尾巴,正随着他的鼾声有一下没一下地摆着,一圈淡淡的光晕环绕着他的身体,不时自行流转着,在阳光下变换出各种瑰丽奇幻的色彩——听说能够见到他就会得到好运气,自己的运气真有这么好吗?居然一进和山地面就遇上了?
  刘地抓着头,连自己都难以置信。
  泰逢迷迷糊糊中察觉到有谁在摸自己手里的酒坛子,以为又是山中那些没大没小的小妖怪想趁自己睡着来小偷小摸,便抬手拍了一下:“去去去,这是少昊帝送我的美酒,岂是你们这些小家伙懂得喝的,小心喝了长出羽毛来。我的厨房里还有几坛子果酒,自己搬去。”
  谁知对方安静了片刻,又伸过手来。
  “去去去,一群馋猫……”他不耐烦地挥着手驱赶,并且翻了个身,把坛子压在身下,又继续入睡。
  这次再也没有人打扰,泰逢一觉醒来时已是彩霞满天,他长长伸个懒腰,打个哈欠,顺手提过酒坛子,准备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后再回家去,谁知本该还有小半坛子酒的坛子居然轻飘飘的,他张口举着坛子倒了倒,结果只有几滴酒液落入口中。
  “哪个小混蛋偷喝了我的酒?”随着一声大喝,一道明亮的光芒在这片山坡上闪动,亮度甚至胜过了天上的太阳。
  ※※※
  “再来一杯吧。”刘地拿着杯子向瑰儿劝酒,“这种琼浆玉液不是轻易能喝到的,你不喝我就全喝了。”
  瑰儿端端正正地坐着,连理都不理他。从来不沾酒精饮料的好孩子火儿只是好奇地把嘴在刘地带回来的酒浸了浸便醉倒了,仰面躺在地上呼呼大睡。刘地毫不客气地把他当作火炉暖酒用,一边啜着微烫的酒,一边心满意足地叹着气:“能尝到这种美酒,真是不虚此行啊。”
  “我看你是忘了我们来干什么的了吧?”瑰儿带着怒气说。
  刘地悠然地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多亏周影,才给了我能喝到这种好酒的机会啊,如果还能弄到,我会带些回去给他尝尝的。”
  “哼。”瑰儿用一个字回答他。
  瑰儿因为刘地去了那么久不回来而提心吊胆,还不禁在心里设想了种种可怕的后果:遇上了厉害的妖怪被吃掉了?迷路了?被巡山的神兵抓走了?偷看仙女洗澡被打死了……她望眼欲穿的盼着刘地回来,好不容易他的身影从远方出现,迈着踉跄的步子,瑰儿惊慌失措地含着眼泪迎上去想搀扶他时,却发现他步子不稳的原因居然是他正捧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酒在喝着。
  瑰儿问起他打探的道路时,他打着酒嗝眨着眼,用天真而无辜的表情回答:“啊?我忘了?这酒可是少昊帝的神酿,来,你们也尝一点吧,机会难得喔。”
  瑰儿怒目圆睁,可是刘地视而不见,独自抱着酒坛子慢慢品尝着。
  时间就在刘地的一杯、一杯再一杯中慢慢逝去。
  瑰儿独自生了一阵子闷气,然后渐渐平静下来。她本来脾气就不大,心里也相信刘地绝对不会拿周影的事开玩笑,也许是刘地是太累了,他这些日子劳心劳力,是该放松一下了。
  瑰儿坐在一边凝视着远山发呆,不由得自言自语地说:“不知道他们好不好?”
  “好得很,放心,人家好不容易可以两人世界了,当然会很好!嘿嘿嘿……不知道周影会搬到南羽家里住?还是南羽搬到周影家里住……”本来漫不经心的刘地这时候耳朵马上就竖了起来,一脸阴险地说。
  瑰儿丢了一块玉石过去,打断了他的贱笑:“开始看你挺认真的,我还以为你转性了,原来只能装这么短短一段日子而已!周影真倒霉,交上你这个朋友!”
  “不会的,我刚刚发现我的运气非常好!呵呵呵,跟着我,你们都会交好运的!我的运气……啦啦啦,非常好,我是一只,英俊的地狼,啦啦啦,我是一只幸运的妖怪,啦啦啦……”他大概已经醉了,手舞足蹈地唱起歌来。
  瑰儿慌忙用手堵着耳朵,跑到了一边。
  月亮不知何时升上了天空,用水晶一般的色彩笼罩着这片山坡,地上的玉石闪动着晶莹而柔和的光芒,一只地狼的嚎叫声正在月光下飘荡,“一只妖怪,一只妖怪,啦啦啦……我是妖怪,啦啦啦……谁能比我更英俊,啦啦啦……”
  瑰儿抱着火儿躲得远远的,担心地看着他:“他是不是最近这段日子压力太大发神经了?他再嚎下去,真的要把巡山的神兵引来了。”
  火儿撇着嘴说:“我要是这里的神,凭他这种污染环境的声音,就判他死刑!”
  瑰儿打个寒颤,忽然意识到这里可不是可以任由刘地为所欲为的立新市,如果在这里酒后闹事,说不定真的会被巡山的申兵们惩处。她心中着急万分,忍不住拿起锅子跑到河边,准备用冰凉的河水把刘地浇醒。
  “我是最幸运的地狼,啦啦啦……我的女朋友遍天下,啦啦啦……”刘地边舞边打转,忽然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小子,就是你偷了我的酒吧,按照老规矩,来给我刷一年酒坛子吧!”说着,把刘地拎了起来,又“咦”了一声:“奇怪,我没见过这只狗啊。”
  “谁是狗!”刘地张口就往这个来人的手咬了下去。
  那个人连躲都没躲,任由他咬在手背上,然后就响起了刘地捂着嘴的嚎叫声。
  来人把刘地拎在手中端详着:“真的没见过啊,你不是和山的原住民吧?胆子不小啊……”
  刘地的回答是恶狠狠的一爪子。
  ※※※
  瑰儿带着惊恐缩在一边,脚下是她失手打翻的锅子,里面的冷水倒在自己的衣摆上。她手里死死搂着火儿,生怕他会一不小心飞出去,再制造别的麻烦。
  由于刘地在来到和山的第一天就完成了一件丰功伟业——偷了吉神泰逢的酒,并且在喝醉了发酒疯时,在前来抓贼的泰逢鼻子上印上了一个完美无缺的狗爪印,所以现在他和他的两个“同伙”一起成了这位神人的囚犯。
  沐浴着柔和月光的山坡明亮如白昼,只是月亮的光芒被泰逢身上闪耀的神光给掩盖了。整整一大块地方都被白色的光芒笼罩着,如同牢房的边界线,把几个胆大妄为的囚犯困在里面。
  泰逢的怒火不仅仅起自刘地,他还好像非常讨厌毕方,看见火儿之后,两只眼睛就开始冒火,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瑰儿与火儿这两个无辜者跟刘地关在一起。然后在旁边转来转去,身上的光亮越来越耀眼,这似乎代表他的心情很不好,眼前的三个囚犯非常不受他欢迎。
  不过,坐在地上的刘地却东张西望,一点也没有身为犯人的觉悟,大咧咧地叫着:“关公脸,你知不知道非法囚禁是不对的啊。”
  “谁是关公脸!我的脸天生就这样,那时候那个关什么的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泰逢气冲冲地踢了他一脚,“要怎么处罚你呢?只是偷酒应该刷一年坛子,再加上抓我的脸……”
  “我只是按了一下!”
  “你给我闭嘴!我看干脆罚你给我当一百年看门狗吧。”红脸的吉神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如果把这只黑狗养得再大一些,嗯,像马匹那么大就行了,再加上一根独角,一对翅膀,一条龙尾巴,口里能再吐火的话,栓在门口一定很威风,那些来串门子的老朋友一定会羡慕死的。把地狼培养成那样需要什么法术呢?嗯,看我这脑袋,好像真的有点醉了。
  “我抗议!”即将上任的看门狗大声叫着,“你凭什么抓我啊,神也要讲道理吧!”
  “凭什么你不知道吗?是谁偷了我的好酒啊?”泰逢眯着眼教训他。
  “可是这不能怪我啊,要怪就怪你的酒太好了,你想想看,如果你在荒山野地里看到那么好的酒,你能不顺手拣来吗?遇到那么好的酒不把它喝掉,多么对不起它呀?像我这样的爱酒之人,怎么可以做出对不起酒的事情。”
  “也对……”泰逢听到他的言论,不由自主地点着头,但是马上就醒悟了过来,“不对,什么在荒山野地遇见好酒,你明明是从我怀里偷的!”
  “美酒当前,我怎么可能看得见你?”刘地依旧理直气壮,似乎这位浑身发光的吉神当时是个透明人。
  “哼,那你抓我的脸又怎么解释,一个小小的妖怪胆敢冒犯神灵,我罚你看门太轻了,应该罚你去各界为我背酒。”
  “这能怪我吗?谁教你从背后拍我,像我这么英俊迷人、潇洒帅气的妖怪,不知道有多少女子跟在后面想偷袭我、拥有我的身心,我不小心点,哪一天不就落入魔爪了吗?回头看到的不是美女而是你的脸,我也很痛苦啊。”
  “你这个满嘴油舌的滑头,我要干脆吃了你的狗肉!”面对这样厚颜无耻之徒,连一向脾气温和的泰逢也生气了。
  “我不服,你凭什么吃我!”
  “就凭我是神!我有本事吃你。”
  “你是神,能打得一个妖怪无力反击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这样我就应该被吃掉,那你跟我们这些用武力猎食的妖怪还有什么区别?我不服!除非你能在别的方面赢过我。”
  “别的方面?”
  “比如说谁的女朋友多?或者谁更能喝酒!”
  “谁更能喝酒,哈哈哈哈……”听到这个,泰逢大笑起来,“跟我比喝酒,小子,你有胆量。”
  “哼,如果我输了,我就心甘情愿给你当三百年看门狗!”
  “好,这个看门狗你当定了。”
  “那你这位神人万一输给我的话,要怎么办啊?”
  “我会输?你作梦去吧!好,我输了就给你三百坛子好酒。”
  “不,不,不,如果你输了,我要你送我们三个去青要之山。”
  “什么?去那里干什么?我讨厌满是规矩的地方,不去!”
  “其实是这样的,”刘地的神情忽然郑重起来,“我有个朋友,因为跟九尾狐比斗而损失了大半的法力,听说武罗神那里有可以帮他恢复的灵药,所以我们才到这里来的。如果你输给我,就帮我们三个到青要之山。”
  泰逢顿时皱起眉头:“原来是这样,你小子一开始就在打我的主意。”他本来对刘地还有一些好感,这下子顿时消失。既然知道了刘地喜欢喝酒、要和自己比试酒量,都是为了利用自己而装出来的之后,他对这个地狼已经失去了兴趣,挥挥手说:“偷酒的事我不计较了,你们走吧。要去青要之山是你们的事,但是别再踏上我和山的地界。”那道光栏瞬间消失,让出了让刘地他们通行的道路。
  刘地抱着手臂说:“神也会说话不算数吗?”
  泰逢看着刘地,目光越来越严厉。
  在神的威严之前,就连一向不知天高地厚的火儿都缩进了瑰儿手中,低声咕哝着什么。瑰儿身为山鬼,在神人面前还能比较自若,可是心里也是在怦怦地打鼓。只有刘地还是一脸讨人厌的表情,似乎不知道眼前的神人只要愿意,随便就可以把他变成一只真正的狗。
  泰逢似乎很介意说话不算数的评价,盯了刘地半天后,见他并没有退缩的打算,心里倒是后悔自己不该这样不谨慎,随便就跟这种来历不明的妖怪打赌,看来自己这个毛病得改一改了。
  “你想要怎么样?”
  刘地见他终于开口,心中略微放松,但仍尽力在脸上保持着那副流氓的样子,说:“就是打的那个赌,比喝酒。你赢了,我做你三百年的看门狗;我赢了,你送我们到青要之山,帮我们得到灵药。”
  泰逢不耐烦地说:“我可没有这样答应你!青要之山是帝之下都,那个武罗性子高傲、脾气又坏,我可不愿意去招惹她。再说,她还有那样蛮横的朋友……所以我一直都讨厌毕方……”说着,恶狠狠地盯了火儿一眼,把瑰儿吓得连忙把火儿搂进怀里。火儿也难得老实,似乎知道神人的厉害,一动都没有动,眼珠却紧紧跟着泰逢移动。
  不过,如果泰逢看到火儿此时的表情,就会发现那根本不是害怕,而是一副在认真思考:“眼前的家伙我打不过,要用什么阴谋诡计才能对付得了他呢?”这样的神情。要是泰逢看见的话,他说不定会真的狠狠地教训这只毕方一顿,把未来的“恶魔”扼杀在摇篮中。
  他这种神人居然做出这种吓唬小孩的行为,显然是因为他对毕方实在是厌恶至极,而刚才的对话令他想起一些不愿意回忆的往事。
  刘地不由得浮想联翩,是不是这位看来实力雄厚的神人,其实在过去的某个时候,曾经被一只毕方……嘿嘿,心里想着,脸上不由得露出了幸灾乐祸的奸诈笑容。
  泰逢一见他的样子,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一把把他拎在手里吼道:“你小子跟我来!我就跟你比试、比试喝酒。如果你输了,就做我的看门狗,我要是喝不过你,我就送你们到青要之山,另外告诉你们一个可以得到武罗的灵药的办法!”
  “喂,这种赌约对我们不公平啊……你至少也要帮我们把灵药弄到手才算吧……”刘地虽然身体无法反抗,嘴上却是一点都不闲着。
  “你给我闭嘴!”
  “就算是神仙也要讲道理啊……”
  “我要真的有那些神仙的脾气,现在就把你做成狗肉汤……”
  在他们的争执声中,泰逢带着刘地转眼就不见了踪影。地上的牢笼不知道什么时候重新闪烁了起来,把瑰儿和火儿困在里面。多半是把他们当做了人质,如果刘地再敢做出什么大胆的举动,再敢惹下什么麻烦,他们两个就要连带受罚。
  瑰儿眼看着他们消失,茫然得不知如何是好。
  ※※※
  “原来神人住的地方是这样……喔,不错、不错……”
  “用不着忙着东张西望,反正你就要在这里看三百年的门了。”
  “先别忙着说大话嘛……”
  刘地跟着泰逢一路走来,眼前的景象越来越奇异。各种从未见过的树木不是高耸入云,就是不及人膝,错落有致地生长着,上面有的开着美丽的花朵,有的结着香气扑鼻的果子,各种珍禽异兽留连其间,一点也不怕人——其实认真想来,要是刘地与他们发生冲突,需要害怕的是哪一方还不一定呢。地上柔软地刚没过脚背的草地间,散落着不少巨大的石头,每一块石头上都有大小不等的坑洞,里面盛着不同色彩的液体,其中浸泡着各种树果。看到这些,刘地明白一走进来嗅到的淡淡酒香是从哪里来的了。
  刘地东张西望,不时动手动脚地摸摸这里、碰碰那里,把手指头伸到每一个石头“酒罐”沾沾,然后伸到嘴里尝味道。觉得味道合适的,就从口袋里掏出器皿来装走。同时顺手从一路见到的结着果子的树上摘了不少,一边吃一边往口袋里塞。如果那些生着美丽羽毛或者华丽毛皮的动物从他的身边经过,都会惨遭他的毒手,不是被扯下一根羽毛,就是被他拔掉耳朵上的毛。这些动物都对他怒目而视,要不是泰逢与他并肩同行,这些异兽珍禽早就一拥而上,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地狼了。
  刘地把他的贪婪、无耻、不要脸等等美德,都在这个难得进入神人庭院的时刻发挥得淋漓尽致,几乎像一阵旋风般地把他路过的能拿走的东西全部拿走。
  当遇见泰逢责备的目光,他就会厚着脸皮说:“难得见到这么好吃的东西,你不介意我多摘一点吧?像你这么大方的神人当然不会介意了。你这里有没有吃了马上就能成仙的?有的话介绍介绍!我也尝尝鲜。”
  泰逢摇摇头,懒得跟他生气,索性对他的行为视而不见。
  渐渐走进了泰逢的住所,那是一座在这绚丽的树林中显得非常朴素的房屋,既不是一座宫殿,也不是刘地希望的一所装满酒的酒吧,只是数间高大的石头房子矗立在那里,无论是式样还是装饰,都毫无出奇之处。泰逢这样一位神人的住处没有全副盔甲的神兵、神将守卫,反倒进进出出有不少人影,热闹得像个集市。
  刘地仔细看看,这其中神民、妖怪、人类什么样的都有。他们看起来也不像泰逢的侍从、仆人之类的,穿着都十分随便:袒胸露背的、长袍马褂的、身上裹着兽皮的、长裙委地的……真是千奇百怪。
  一见泰逢回来,这些男男女女远远就迎了出来,领头的是一个红脸大汉,长着鸟嘴的他说起话来不仅声音清脆悦耳,而且速度极快:“大人,您回来啦,房子打扫过了饭菜做好了树木修剪过了书库整理好了酒坛子全洗过了里面的酒也喝完了我们告退了。”他连标点符号都不加地一口气说完,挥挥手叫上一大群同伴,一窝蜂出来,没多久就不见了。
  泰逢声如鸣雷地在后面大喊:“你们这群小王八蛋又偷我的酒喝!不知道给我留点吗!”
  刘地噗嗤笑出声来:“你的酒被喝光了?那么不用比了,这样应该算你输了吧?来,带我们去青要之山吧。”说完,往屋子里张望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很清楚的说明,他对于不能到神的住处大肆搜括一番很是遗憾。
  泰逢一把拎住了正想调头的刘地的衣领:“想溜?没门!你以为我会把酒放在一个地方等他们偷吗?狡兔还有三窟呢,汪汪,开门!”最后一句话不是对刘地说的,而是对着屋子那两扇装饰着青铜兽头的大门说。
  一只威风凛凛的金毛狮子应声出现在空气中,他晃动一下毛茸茸的大脑袋,屋子的大门缓缓地大开,露出了宽敞的厅房——一只金毛狮子却被叫作“汪汪”,似乎令这只狮子很不满意,他摇着尾巴叹口气,正要回到原来趴着的地方,忽然看见了刘地。
  汪汪眼睛一亮,兴奋地冲了过来,摇着尾巴叫:“你终于找到新的看门狗了吗?那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想得美,他是要给我看后门的!”
  “你作梦吧,我才不会输给你,帮你看门呢!”
  ——泰逢与刘地同时说。
  汪汪失望地摇着头,连听他们把话说完的耐心都没有,重重把门一关,险些把泰逢压在门底下,自己悻悻然地跑到一角,倒头大睡去了。
  “做了我的看门狗你吃亏了吗?原本只是一只被仇家追杀的普通狮子,现在法力也长了,模样也漂亮了,仇人也走了,酒量也长了,你高兴点吧你!”泰逢对这只狮子的不知足很是不理解,踢他一脚嘟囔着。
  “可是我这样还像狮子吗?”汪汪气冲冲地说,“你见过狮子长龙角?你见过狮子长狐狸尾巴吗?”
  刘地现在也觉得这只狮子还真是与众不同,不仅外表奇特,就连他的气息扑面而来,也给人一种深沉的压迫感。不愧是神人的看门狮子啊,就是与众不同。
  “我以后怎么见人……呜呜……我嫁不出去了……”
  她竟然是只母狮子!刘地明白她为什么要哭了。看看那蓬松的鬃毛,那硕大的头颅,外表看起来这分明就是一只雄壮威武的雄狮啊。
  “这样比你原来漂亮多了!嫁不出去没关系,等我赢了这次赌注,把你许配给我后门的看门狗!”泰逢大方地说,“我会给他装上比你还漂亮的龙角。”
  汪汪摆过身子,用屁股对着他。
  “哼,她就老是这副样子,所以我才想换一只看门狗。”泰逢这样对刘地说。
  刘地耸耸肩:“我觉得她不错了,你还想要什么样的。”
  泰逢上下打量他一番,那意思很明显——他真的很想要一只黑色的地狼来做看门狗,当然要在装上龙角、翅膀什么的之后。
  ※※※
  瑰儿与火儿站在山坡上,发现他们无法离开这块地方,不论他们走向哪个方向,一道金色的光幕就会忽然升起,将他们弹回原地。那股力量十分柔和,不论是瑰儿直直向前走的力量,或者火儿狠狠一头撞过去的力量,把他们送回来时都是那么柔和,就像生怕伤到他们般。
  瑰儿焦急地在这十步见方的地方踱着步,心情越来越烦乱。而火儿更是再难以忍受,拼命地在这个牢笼里撞来撞去。可是他的怒火在这里一点用处都没有,就好像尽力往水中扔石头,却连涟漪都激不起来,这让他的愤怒越来越控制不住,使尽了全身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冲撞着。
  瑰儿正在一圈圈走着,忽然一蓬火苗落到了她肩上,把她吓得跳了起来。她抬头一看,发现了火儿疯了一样的举动。
  “火儿,你在干什么?快停下来!快停下来!”瑰儿吓得大喊起来,一种极度懊恼的情绪在她心里蔓延开来。是周影用最郑重的态度把火儿托付给自己的,不是给刘地,而是自己。可是自己却没有做到这件事,自己只是顾着自己沮丧又焦急的心情,却没有去关心火儿。只是因为他是个强大的毕方,自己就忽略了他还是个孩子。
  自己一路上都在依靠刘地的智慧和火儿的力量,自己应该做的事都没有做到。周影并没有过分的期望,他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靠自己的努力重新修行,对于虚无飘渺的仙丹没有抱太多的希望,他没有叮嘱自己要拿到仙丹,而是要照顾好火儿,可是自己却没有做到。
  “火儿,你快过来!”瑰儿费了好大力气才把火儿哄下来,把他紧紧抱在怀里对他说:“火儿,你不用为了这种事生气。他是个神,他想要把我们关起来,我们出不去是理所当然的事,他是个神。”
  火儿咂着嘴没有说话,由于周影一心想要修成正果,他也曾经在心里不只一次刻画神魔仙的形象,可是泰逢和他见过的妖怪们几乎没多大区别,他知道对方比自己厉害,却不觉得有非得服从的必要——打不过就用卑鄙手段,这是常识性的知识。没想到自己连对方布置的一个小小囚牢都无法破坏。
  他一肚子的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气呼呼的叫:“神仙有什么了不起,影将来也会成为神仙的!等到影成为神仙,我就让他知道厉害!”他从来没有像现在感觉这般无力,所以更加像一个需要长辈庇护的小孩子了。
  “对,将来有一天周影也会成为神仙的,所以现在我们要帮他恢复法力,我们得帮他做我们要做的事!”瑰儿拍着他的翅膀说。
  “我们要帮他带仙丹回去才行。”火儿点点头:“我要去帮影找仙丹,等我再去把这个笼子撞开!”说完跳了起来。
  “不,火儿,那没用。”瑰儿连忙制止了他。“我们得想办法,不能用强硬手段我们可以动脑子,我们不能用法术,就想别的办法!”说着站起来,仔细地观察着周围。
  火儿在那里愣了一会儿,飞起来自言自语:“我要证明我比那个神仙聪明!等着瞧吧!”
  “喂,你们两个,听不听得见啊!”一个人影远远出现在山坡上,对着囚牢里的瑰儿和火儿大声喊着,同时扬着手中拿的一些东西。
  “食物!”火儿欢呼一声,向那边冲去,结果一头撞在了升起的光幕上。
  “泰逢大人让我来给你们送饭!”那个鸟嘴妖怪乐呵呵地把手里的各色食物递进来。这个光幕让火儿他们不能出去,从外面往里面递东西倒是没问题。“你们别担心,大人不会把你们怎么样的,他那个人刀子嘴豆腐心——虽然长得吓人点,心肠很好的。”鸟嘴妖怪一脸善意地安慰他们。
  “请问,被大神带走的那个地狼现在怎么样了?”瑰儿发现这个妖怪很好说话,客客气气地问。
  “那个黑色的地狼啊。”鸟嘴妖怪吧搭吧搭地,十分不满意的说,“也不知道他哪里好?大神居然看中了他,想选他做看门狗。难道我的样子不比他好看,不比他忠心老实……”看来这个妖怪很是眼红那个看门狗的工作,正对刘地忌妒不已。
  居然有人愿意做人家的看门狗?即使对象是神,瑰儿也觉得难以理解,可是在鸟嘴妖怪一转身的功夫又听见他在嘟囔:“唉……要是我做了看门狗,那整整一地窖的好酒可就任我品尝了……唉……那些好酒啊……”
  原来是这个缘故,瑰儿真是佩服这些酒鬼,为了喝酒,简直是什么都能做得出来。
  鸟嘴妖怪一点都没有辜负他那张嘴的外形,在瑰儿与火儿进餐时,他的嘴就没有闭上过,叽叽喳喳不停说着:幸亏他的声音悦耳如同音乐,瑰儿与火儿才勉强忍了下来。
  基本上,瑰儿已经明白为什么泰逢拒绝这位如此主动的妖怪担任看门狗了——姑且不说为了藏酒的安全,单单是考虑上门来的客人的精神压力,也不能留下一个这么罗唆的看门妖怪。不过由于这个鸟嘴妖怪的多嘴,倒是令瑰儿对泰逢有了更多了解。
  按这位土生土长的妖怪所言,泰逢是位随和可亲的神人——不包括喝醉了发酒疯的时候——喜欢饮酒、交朋友、种花果、酿酒,或是四处云游访友。他对小妖怪也好、神族也好,甚至普通的凡人也好,从来没摆过神人的架子。不论对什么对象,泰逢总是用同样的态度对待,所以在有多位神人居住,甚至还有帝下之都的萯山地界,和山就成了一个堪称桃源的地方,很多妖怪、神民都搬到了这里,来与这位随和的神人比邻而居。按照鸟嘴妖怪的说法,就是:宁愿做泰逢的看门狗,不做熏池的座上宾。
  瑰儿心里稍微放松了一些,看来刘地应该是早就知道这些了,所以他才坚持要经和山前进。他偷走泰逢的酒,激泰逢和他打赌,这些都是那个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刘地早就算计好的。
  与神人拼酒?看来他为了周影真是豁出去了。可是如果他输了,真的被留在这里做了看门狗怎么办?
  瑰儿不知道泰逢的酒量怎么样,可是她知道刘地虽然号称喝遍立新市无敌手,其实连泉先儿都喝不过,如果刘地在这里做了看门狗,对他自己来说或许不算是坏事,能够做泰逢那样的神人的看门狗,对于刘地这种实力的妖怪来说,简直就是找到了一个一步登天的梯子,没听过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吗?神人的看门狗也许无法成神,得道成仙的可能性还是很大吧?可是那样的话,自己和火儿该怎么办?周影的事该怎么办?
  瑰儿有些茫然不知所措。如果没有刘地带领,她和火儿连回去的路都不知道要怎么走。虽然口口声声说着要帮周影找灵药,其实自己是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刘地身上,现在刘地被神人带走,她立刻就失去了主意。
  瑰儿都不知道那个鸟嘴的妖怪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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