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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

江勇振(当代)
  舍我其谁:胡适
  第一部:璞玉成璧(1891-1917)
  前言
  胡适是中国近代史上著述最多、范围最广,自传、传记资料收藏最丰、最齐的一个名人;同时,他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最被人顾盼、议论、窥伺,却又是最被人误解的一个名人。这当然跟他自己处处设防、刻意塑造他的公众形象有很大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之下,我们可以说,在中国近代知名的人物里,胡适可能既是一个最对外公开、又最严守个人隐私的人。他最对外公开,是因为从他在1917年结束留美生涯返回中国,到他在1948年离开北京转赴美国的三十年间,作为当时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思想界领袖、舆论家及学术宗师,他的自传资料产量与收藏最为丰富与完整。这些自传资料,他有些挑出来出版,有些让朋友传观,有些除了请人转抄以外,还辗转寄放保存。然而,在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极其谨守个人隐私的人。他所搜集、保存下来的大量的日记、回忆以及来往信件,其实等于是已经由他筛选过后的自传档案。从这个意义上说来,那就好比说他已经替未来要帮他立传的人先打好了一个模本(a master narrative),在他们为他立传之先,他已经把那些他不要让人窥密或分析的隐私、以及他思想成熟以后所放弃的主张和想法,都一一地从他的模本里剔除了。
  胡适一生中所收集保存起来的自传档案,卷帙浩瀚,对研究者来说,当然是一大挑战。然而,最大的挑战并不在于数量,而毋宁在于它是一个筛选过的传记模本。面对这个传记模本,研究者必须能取其所用,而不为其所制;要能不落入那“浮士德式的交易”(Faustian bargain)的窠臼;要能既赢得资料,又不赔去自己的灵魂。换句话说,研究者必须要能入胡适的宝山,得其宝,而且能全身而出,不被宝山主人收编为他的推销员。
  胡适的日记与书信,都不属于那种秘而不宣、写给自己看的私领域的产物。一般所谓的私密文件,比如日记与书信,用在胡适的身上,已经是在公众的领域。就像我在一篇文章里所强调的,胡适的日记不但不属于秘而不宣之物,而且它更是他“知识男性唱和圈”里一个重要的环节。这是因为胡适的日记并不只是留给后人看的。就以《留学日记》为例,他在留美的时候,就把日记寄给许怡荪浏览、保存和选刊。在他一生中,他不只让朋友借他的日记去看,有时还主动把日记借给朋友。更重要的是,胡适的日记所记载的,和他个人或家庭的生活几乎毫无关系。即使我们用他所用的“札记”这个字眼来形容他的日记,即使他在《留学日记》的〈自序〉里,说那是他“私人生活、内心生活、思想演变的赤裸裸的历史”,但整体来说,我们与其说胡适的日记是他个人心路历程的记录,不如说是他和友朋唱和的记录。从这一点说来,他的日记实际上是他的来往书信和学术著作的延伸。如果借用崔芙?柏洛芙屯(Trev Broughton)对十九世纪末期英国传记文学所下的断语,我们可以说,胡适的日记,就和他所有的自传写作一样,是“一个社会和文化的行为(activity),而非一个单纯的文学成品(literary event);是脉络(context)、是介于文本之间(intertext),而非文本”。
第2节:前言(2)
  无怪乎美国名作家威廉?盖司(William Gass)会说:“如果我已经顾虑历史会怎么写我;如果我知道在我走了以后,我所留下来的涂鸦会让人家拿去审视、赞叹和品评,我可能就会开始埋下一些能帮助我开罪的伏笔、重新排比片段、把故事稍微改编一下、报一点小仇、改写、让自己看起来像样一点。于是,就像莎士比亚戏剧里的独白,它们等于是说给全世界听的。” 琳?卜伦(Lynn Bloom)说得更直接,她认为专业的作家所写的东西,没有一件真正是属于私人性质的。她说:“专业作家没有下班的时候。”
  作为胡适传记的“模本”,最典型的莫过于他的〈四十自述〉了。试问到现在为止,哪一个为胡适立传的人,对胡适早年生涯的叙述不是跟着〈四十自述〉亦步亦趋?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脍炙人口的故事,从他母亲的订婚、慈母兼严父、三岁入塾读书、发现白话小说、无神论的萌芽、在上海进了三个学堂却没有一张毕业证书、《竞业旬报》的白话撰述、叫局吃花酒到酒醉打巡捕进巡捕房、闭门读书考上庚款留美、以致于“逼上梁山”的文学革命,都几乎被依样画葫芦地搬上了坊间林林总总的胡适传里。套用胡适在世时喜欢用来批评人“人云亦云”的话来说,这就是被胡适牵着鼻子走的结果。
  〈四十自述〉当然是了解胡适早年生活最重要的资料。这就好像他的《留学日记》是了解胡适留美生涯不可或缺的史料一样。只是,俗话说得好,“尽信书不如无书。”套用后现代、后结构主义的话来说,就是必须解构(deconstruct)。〈四十自述〉,顾名思义,是胡适在四十岁的时候所作的回顾。任何人作回顾,都不可能避免以今释古、选择记忆、隐此扬彼的倾向,更何况是胡适这样一个已经替未来要帮他立传的人先打好了一个传记模本的高手呢!对当时功成名就、时时放眼历史会如何为他定位的胡适来说,他自然有他觉得应该凸显的,以及不妨让它随着大江东去的往事。为他立传的我们,如果不能识破胡适的取舍、渲染与淡出,则当然只有落得被他的〈四十自述〉牵着鼻子走的命运。任何有心人只要把〈四十自述〉拿来跟胡适在上海求学时期的日记,以及他在《竞业旬报》上所发表的文章对比,就可以很清楚地寻出〈四十自述〉斧凿、嵌入、建构的痕迹。
  同样地,尽管《留学日记》是了解胡适留美生涯最重要的史料,它的局限性也是不言而喻的。没有其它资料作佐证、给脉络、供背景,日记是不可能自己说故事的。我们必须用胡适的《留学日记》作基础,去参对当时的报纸,特别是康乃尔大学的学生报,以及胡适当时所作的演说与发表的文章。不但如此,我们还必须把胡适放在当时美国和中国的政治社会以及中国留学生的组织和活动的脉络下来观察与分析。只有如此,我们才可能栩栩如生地描绘出留学时期的胡适。
第3节:前言(3)
  胡适是二十世纪中国思想界的第一人。有名的中日古典文学名著翻译大家英国人韦利(Arthur Waley, 1889-1966)说得好。他1927年10月18日在《北京导报》(The Peking Leader)上发表的一篇文章里,称许胡适是当世六大天才之一。他说:
  首先,他绝顶聪明,可以说是当今世界上最聪明的六个人之一。同时,他天生异类,他的思考模式(cast of mind)完全是欧洲式的。任何人只要跟他作几分钟的交谈,就会心服口服,说他的聪明绝不只是教育和后天的产物,而只能说是天生的异禀。
  胡适在1926年7月17日启程,经由西伯利亚、俄国、欧洲大陆到英国去。后来又在1927年1月11日转道美国。韦利这篇文章发表的时候,胡适已经在五个月前就从美国回到中国了。胡适在英国的时候跟韦利过从相当频繁,以他的日记作依据,就有九次之多。韦利说中国人常常表示他们无法忍受西方人对中国文学与思想的了解。然而,他认为中国人应该检讨他们自己作的努力实在太不够了。他认为中国人很少花心思去了解西方人到底在这方面作了多少的努力。他说:“一个人如果要想为某一门知识作出贡献,他必须先知道那门知识的现况;要使山加高一点儿的方法,是在山顶上加块石头,而不是老是在山脚下堆巨石。”
  韦利说胡适不同于其他中国人的地方,在于他了解西方人,所以他知道他们要的是什么。他说西方人碰到胡适,就好像是第一次跟中国的知识分子有了真正的心智上的接触一样。问题是,胡适不是一般的中国知识分子。他说胡适天生异类,虽然形体上是中国人的样子,但根本等于就是西方人。所以韦利说:“如果胡适只是一个一般的中国教授,唯一跟他的同侪不同的地方只是他会说我们的话,这只‘会说人话[注:英语]的鹦鹉’(oiseau qui parle)或许还可以比较如实地为我们呈现出当代中国的心态(mind)。事实是,他压根儿就不具有代表性。”
  韦利一句话就点中了关键的所在:胡适不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典型。换句话说,我们不能透过胡适来了解二十世纪中国的知识分子,因为他根本就是天生异禀的奇葩。要想用胡适来作为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典型,就仿佛把天才当作一个社会的典型一样地荒谬。然而,这并不表示研究胡适就等于是象牙塔、孤星式的研究,没有其普遍的意义。事实恰恰相反,胡适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重要性,就正在于他是龙头;他具有指标性、前瞻性与规范性。作为一代宗师,他订定了当时中国史学、哲学、文学研究的议题、方法和标准;作为白话文学的作者和评论家,他不只是推行了白话文,他根本上是规范了新文学的技巧、形式、体例与品味;作为一个政论性杂志的发行人、主编、撰稿者,他塑造了舆论;作为中国教育文化基金会最具影响力的董事,他透过拨款资助,让某些特定的学科、机构和研究人员得以出类拔萃,站在顶尖的地位。
第4节:前言(4)
  二十世纪前半叶的中国,能带领一代风骚、叱咤风云、臧否进黜人物者,除了胡适以外,没有第二人。正由于胡适是二十世纪中国思想界的第一人,正由于胡适是当时中国思想、学术、舆论界的领袖、宗师与巨擘,他的一生正是用来管窥二十世纪前半叶中国学术、知识、舆论界最理想的透视镜。我撰写这部《舍我其谁:胡适》的理想,是希望能在栩栩如生地呈现出他的学术、思想、生活与事业以外,透过这部传记,来重建胡适所处的社会与时代的风貌——不管是他生于斯、长于斯、功成名就于斯的中国大陆,还是他留学、访问、持节出使以致于流亡的美国,甚至是他龙困浅滩以致于终老埋骨的台湾。
  胡适的一生是灿烂的。在他人生的巅峰,国际是他的舞台。他一生中与之往来唱和,在思想上平起平坐的,是奥林帕斯巅峰上的杜威、罗素、王国维、梁启超等等众神及其山腰上的众仙;在他的大使任内,往来的冠盖,有美国罗斯福总统、访美的王公将相、美国的国务卿及其司长、各国驻美使节以及美国显贵富豪的社交圈。有多少人,人云亦云,说胡适“肤浅”,说他西学根柢薄弱,浑然不知他们自己就是庄子的寓言里所说的蝉与斑鸠。他们不识鲲鹏之大,坐井观天,正坐庄子所谓“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之讥。试问,在胡适出生百年后的人如果能看出胡适“肤浅”的所在,其所反映的不过是学术的渐进,而不是哓哓然贬抑胡适者个人的聪明与才智;反之,在胡适出生百年后的我们,既有坐拥群书之利,又有能坐在研究室里,随时手打键盘,上图书馆期刊网搜索、阅读论文之便,如果不能超越胡适,则该汗颜的是自己,而不是反其道而行,津津乐道地细数胡适的“肤浅”。
  一个不能向天才致敬、虚心反求诸己的社会,就是胡适所说的“侏儒的社会”。1927年4月10日,如日中天的胡适为韦莲司对他所在的“侏儒的社会”所下的定义是:“人人都盲目地崇拜着你,甚至连你的敌人也一样。没有一个人能规劝你,给你启发。成败都只靠你一个人!” 胡适百年以后,都已经过了半个世纪,不去追问胡适对杜威的了解如何,不去细思实验主义说的是什么,不去读读胡适所读过的书,不去追寻胡适思想的来源、时代与脉络,而仍然只会施施然、人云亦云地说胡适肤浅、西学根柢薄弱、觉得自己比胡适高明,那就比胡适口中的“侏儒的社会”更等而下之了。
第5节:前言(5)
  胡适说他在1920年代中期,曾经跟鲁迅兄弟在闲谈中,谈起他对《西游记》的“八十一难”最不满意。他说应该这样改作:“唐僧取了经回到通天河边,梦见黄风大王等等妖魔向他索命,唐僧醒来,叫三个徒弟驾云把经卷送回唐土去讫,他自己却念动真言,把当日想吃唐僧一块肉延寿三千年的一切冤魂都召请来,他自己动手,把身上的肉割下来布施给他们吃,一切冤魂吃了唐僧的肉,都得超生极乐世界,唐僧的肉布施完了,他也成了正果。”如此结束,最合佛教精神。胡适这段话是写在他1930年4月30日给杨杏佛的信上。他接着说:“我受了十余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得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得太过火了,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愿挨骂。如果有人说,吃胡适一块肉可以延寿一年半年,我也情愿自己割下来送给他,并且祝福他。” 我们如果把这一段话当成胡适的自况,就不免有不知诙谐之讥;这段话必须以寓言来读,是胡适教人挣脱“侏儒的社会”的法门。
  “侏儒的社会”与“胡适肤浅论”是相生相成的。就像“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一样,侏儒当然不识天才。但那是有眼无珠的社会自身的损失,天才既已如孤骛归去,秋水长天,也只不过是落霞余晖最后的一瞬。如果天才还肯回眸,那是他割肉反馈的布施之心未了;善哉!善哉!历来鄙夷胡适的人,上焉者直指他肤浅,下焉者用歇后语谑称他为“胡一半”——“下边儿没有了”——以其主要著作都只出了上半部也:如《中国哲学史大纲》以及《中国白话文学史》。他们不能体会胡适的“一半”,其实“开山”的意义远胜于“定论”。这固然可以归之为见仁见智的问题。然而,他们所不求甚解的,是胡适的“一半”是他知识论、方法论推至其极致的必然结果。
  胡适说他是实验主义者。其实,他是一个实证主义者。他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基础是“事实”,是用“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的方法去找出来的“事实”。这句傅斯年说的话,胡适引以为共鸣的佳句,其实就是他的夫子自况。问题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如果不能适可而止,可以演变成一个无止境、不知伊于胡底的历程。当然,找资料、作研究可以是一种让人乐在其中而不思蜀的乐趣,可以是一种让人可以心甘情愿地浑然忘却找资料只不过是研究过程的手段而已。胡适脍炙人口的考据癖,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考据的乐趣,郎格卢瓦(Charles-Victor Langlois)和塞诺博(Charles Seignobos)形容得最为生动。他们在其所合著的《史学导论》(Introduction to Historical Studies)里说:就像集邮、益智拼图、拼字有其中的乐趣一样,考据学家也自有其辨伪、解谜、拆障之乐;不管多么钻牛角尖,问题越难,解决以后的成就感也就越大。他们用了一个法国考据家的话来形容这种乐趣:“是的,毫无疑问,这是一种雕虫小技。但世界上有多少其它的工作,它用来回报我们的辛劳的方式,是让我们常有机会狂呼:‘我找到了(Eureka)。’”
第6节:前言(6)
  找资料、作考据与下诠释、作综合当然是相辅相成、不可须臾剥离的过程。然而,它们也同时代表了两个不同的层次。用建筑来作比方,资料就是建材,诠释与综合的完成就是建成的房子。胡适当然很清楚他选建材的目的是为了盖房子。比如说,他在1920到1921年六个月的病中,开始对整理《诗经》产生兴趣。1921年春天,他认定研究《诗经》“必须下死工夫去研究音韵、训诂、文法,然后从死工夫里求出活见解来”。 一直要到1922年8月间,他才又有时间重新拾起这个工作,兴致勃勃的他,连题目都订好了,就叫做《胡适诗经新解》,他认为至迟两年可成。 然而,才不到半个月,他就发现自己想得太容易了:“研究一个字,其难如此……这部《诗经新解》真不知何日可成了。”他从这个经验悟出了一个道理:“从前我们以为整理旧书的事,可以让第二、三流学者去做。至今我们晓得这话错了。二千年来,多少第一流的学者毕生做此事,还没有好成绩;二千年的‘传说’(tradition)的斤两,何止二千斤重!不是大力汉,何如推得翻?何如打得倒?”
  “大力汉”的胡适,一辈子发了好几次宏愿要把他的哲学史写完。到了1940年代,他已经改用中国思想史来称呼他未完的夙愿。我们从他写给王重民的信,可以知道他在搜集各类书籍,准备着手写他藏诸名山之作。他不但订好了两汉、三国为《中国中古思想史》的第一期,而且也发愿,说他要重写汉魏思想史。然而,那些累积了二千年、二千斤重的“传说”,还是得他这个“大力汉”亲自出马去推倒。然而,他才着眼汉初,就发现连“太学”这个题目都没有可资利用的材料:“〈博士考〉一个题目,我欲借此作汉代经学变迁的研究。偶一下手,始知谨严如王静安先生,亦不能完全依赖!……本意只想为王先生〈博士考〉作一跋,结果也许还得我自己重写一篇〈两汉博士制度考〉。” 哪知半年以后,《水经注》就开始吸引了他的注意,仿佛着魔似的他,还以为只要费六七个月时间,全力为之,就可以竟全工。到1944年3月,他还很乐观,虽然他同时也提醒自己还有更重要的工作在等着他:“作《东原年谱》,我久有此意。但为《水经注》案搁置《中国思想史》太久,此案结束后,恐须用全力写书,不能再弄‘小玩意儿’了!” 试想,《中国思想史》都还没开始写,他居然又动念想写《东原年谱》!
第7节:前言(7)
  胡适一定很清楚,即使自己是“大力汉”,也不可能独力推翻、打倒那两千年的传统。然而,他必须坚持科学实证的精神;他不能在还没有作校勘、训诂、辨伪的工作之前,就去作综合、解释的工作。套用余英时的话来说,没有先经过“小心的求证”,胡适没有办法推出他“大胆的假设”; 但是,这是他实证主义的盲点,完全不是杜威实验主义的论点。如果胡适学术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中国的考证学,那是因为中国传统所留下来的东西,都必须要先由他亲自“下死工夫去研究”、实证主义地去重新整理过,然后再“从死工夫里求出活见解来”。胡适注定没有写出他发愿要藏诸名山的中国思想史,我们可以想象他晚年的掷笔之叹:“予不得已也!”
  胡适晚年之所以会有“予不得已也”的掷笔之叹,“胡适肤浅论者”之所以能施施然夸言胡适肤浅,“胡一半论者”之所以能继续眉飞色舞地传诵其自以为是的刻薄无比的盖棺论定,正是因为胡适还有一个更深层的才情的因素,那是人所不知、众所不察的。英国的柏林(Isaiah Berlin)爵士在他的《刺猬与狐狸》(The Hedgehog and the Fox)一书里,引用了古希腊诗人阿给勒克司(Archilochus)的一句话:“狐狸知晓许多事情;刺猬就知道一件大事。”他说思想家、文学艺术家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有一个中心的思想或系统,其完整性与一致性不一定必须完备,但这中心思想或系统是他们用来理解、思考、感觉事物的根据;第二种类型则没有定见,他们所追求、探索的事物可以完全是不相干,甚至是互相矛盾的。前者是刺猬;后者是狐狸。柏林爵士用“刺猬与狐狸”这两个隐喻来分析托尔斯泰。他说历来的学者和批评家都误解了托尔斯泰。就以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为例,大家都说这本小说在文学艺术上举世无双。然而,其所表露出来的历史哲学,则荒诞不经、不忍卒睹。柏林爵士说这是对托尔斯泰的误解。他说我们如果要了解托尔斯泰,就必须认识到:“托尔斯泰从才情上来说是一只狐狸,但一直以为自己是一只刺猬。”
  柏林爵士说托尔斯泰洞识人间众殊相的能力无人能及。他能精准地刻画出各个具体殊相的特征,能捕捉出其韵味、感情与律动。不管描写的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社区或者是一整个国家,他都能够把其独特、复杂、微妙的每一个面向栩栩如生地为我们呈现出来。然而,像狐狸一样火眼金睛的托尔斯泰所坚信的,却是一种刺猬所执着的单一的理念。柏林爵士说:“他所宣扬的不是万象(variety),而是一真(simplicity);不是意识的多重性,而是化约到单一的层面。在《战争与和平》里,这个单一的层面是好人的典型,是一个独特、自发、开放的灵魂;后来,则是农民,或者是那摆脱了烦琐的教条和形上学的束缚的素朴的基督伦理;一种朴实、准功利主义的标准。在这个标准之下,事事相连,事事都可以用这个标准来作衡量的准据。” 换句话说,托尔斯泰的才情是“彻底地属于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冷眼面对事实(toughminded)、写实主义的。然而,其感性的来源是自己明明是一只狐狸,却偏偏执拗地要像刺猬一样,热切向往地追求着一个一元的人生观”。
第8节:前言(8)
  胡适跟托尔斯泰一样,是狐狸才、刺猬心。柏林爵士用来描述托尔斯泰的才情的话完全适用于胡适:“彻底地属于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冷眼面对事实、写实主义。”胡适跟托尔斯泰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托尔斯泰以刺猬自居,而胡适则以狐狸自视。托尔斯泰以刺猬自居,所以他一味地追求一个单一的理念来作为人生、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尽管与此同时,他拒绝所有玄学的冥思,排斥所有编年排比的历史,睥睨所有大放厥词谈历史定律的夸言。胡适以狐狸自视,所以他会说“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所以他喜欢教诲人家,说社会的改革、人类的进化是一点一滴造成的。
  胡适的“非主义论”和“点滴进化论”很自然地会让人觉得他彻头彻尾是一只狐狸。自诩为实验主义的胡适,照理说当然应该是一只狐狸。然而,胡适是不是一个实验主义者,或者,更正确地说,胡适是如何挪用实验主义,是一个人云亦云了一个世纪,早就应该被厘清的问题。胡适有所不自知,他是刺猬心。他跟托尔斯泰一样,喜欢把人间的事物“化约到单一的层面”。这个“单一的层面”可以是科学、民主;也可以是“人性化”、“社会化”;也可以是文学的进化论,或是白话“活”文学千年的“自然演化”。胡适这种对“单一的层面”的追求,跟他的“非主义论”与“点滴进化论”是不相冲突的。就像他在〈《科学与人生观》序〉里所说的:“我们信仰科学的人,正不妨做一番大规模的假设。只要我们的假设处处建筑在已知的事实之上,只要我们认我们的建筑不过是一种最满意的假设,可以跟着新证据修正的。”
  对于这个从事实出发,到建立假设,以致于作为人生准则的正当性,胡适的解释是:“我们如果深信现有的科学证据,只能叫我们否认上帝的存在和灵魂的不灭,那么,我们正不妨老实自居为‘无神论者’。这样的自称并不算是武断;因为我们的信仰是根据于证据的:等到有神论的证据充足时,我们再改信有神论,也还不迟。”换句话说,那“待证的假设”在胡适的眼里,就成了“待证的定律”。所以他会大胆地说:“我们带着这种科学的态度,不妨冲进那不可知的区域里。正如姜子牙展开了杏黄旗,也不妨冲进十绝阵里去试试。”
  问题是,这种从事实出发、到建立假设的刺猬心,是唯证据、精准、秩序是问的,是容不下一丝的疑窦与不确定性的。刺猬心的胡适,是不可能放心地责成“第二、三流学者”去推倒那“二千年”、“二千斤重”的“传说”的。这个重任是只有作为刺猬的“大力汉”自己才可能胜任的。试想:连王国维的〈博士考〉他都不满意,“结果也许还得我自己重写一篇〈两汉博士制度考〉”!刺猬求证据、精准、秩序之心到如此地步,还有什么不是胡适必须亲自出马勘定的呢?
第9节:前言(9)
  胡适在大使下任以后,接受了“美国学会联合会”(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两年的资助,从1943年开始,每年美金六千元,供给他从事“中国思想史”的撰述计划。眼看着两年就要结束了,胡适没有任何成绩可以交出。他在第二年度的报告里,一开始就承认这是一份细数自己“壮志未酬与不务正业”(frustrated objectives and dissipated time)的报告。胡适说自己“不务正业”,是因为他把八个月的时间都拿去审理《水经注》一案了。审理这个公案的乐趣难以用笔墨来形容,他说他在那八个月里,几乎专注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既然交不出成绩,他说他的良心告诉他不可以再继续接受“美国学会联合会”的资助。然而,仿佛晚年的胡适终于心里有了自悟:狐狸才、刺猬心,可以是一个诅咒(curse);这个矛盾一日不解,狐狸就会继续当道,刺猬永远出不了头:
  只要我继续使用中文的史料,我必须招认我有一个无法克制的强烈的智性上的嗜欲(temptation):为了稽核一个事实或厘清一个疑虑,我可以用上几个星期甚至是几个月的时间去作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工作。于是,这就妨碍了我写中国思想通史的正务。
  胡适“为了稽核一个事实或厘清一个疑虑”、“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狐狸才,注定终究“妨碍”了他想要写中国思想通史的刺猬心的“正务”。然而,这也是胡适“予不得已也”的另一面。他的刺猬心促使他必须在万千的事实中理出头绪、找出其“单一的层面”。不到这个境界,他没办法动笔从事综合的工作。怎奈他的狐狸面,动如兔脱,即使刺猬面的他,驷马都难追。他越纵容他的狐狸才去任意驰骋,积累的“事实”就越多,他的刺猬心也就越发望洋兴叹。
  狐狸才、刺猬心。这是胡适年龄越大,越发无法挣脱的矛盾;而这也是《舍我其谁》故事里重要的一环。
  这套《舍我其谁:胡适》的传记,预计共分五部。第一部,即本部,从1891到1917年;第二部从1917到1927年;第三部从1927到1937年;第四部从1937到1942年;第五部从1942到1962年。这第一部,在十个月沉醉于斯的撰写过程里,不觉写了将近五十万字。不识者或有下笔不能自休之讥。其实不然。就像胡适在1922年想写《胡适诗经新解》时的掷笔之叹:“二千年的‘传说’(tradition)的斤两,何止二千斤重!不是大力汉,何如推得翻?何如打得倒?”胡适一生的思想,亦复如是。从胡适在世时就已经层层积累起来的所有误解、传说、人云亦云、甚至胡适云、众亦云,也不啻是“何止二千斤重”!研究者不下死工夫,何如能“从死工夫里求出活见解来”?《舍我其谁:胡适》写五部、每部五十万字的构想,下笔不能自休非其咎也。所有的误解、传说、人云亦云、胡云亦云,套用胡适自己的话来说,都须要先去“推翻”、“打倒”。然而,这只是第一步而已。在抽丝剥茧、解构之余,还必须更上一层楼,要去重新分析、重新诠释并重新编织出一幅不为胡适预设的图案所羁,而且比它更全面、比它更花团锦簇的胡适的一生。所有这些,都不是三言两语所能道尽。“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
  本书从研究到写作的过程中,得到许多人的协助。台北南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谢国兴,胡适纪念馆的杨翠华、黄克武、潘光哲等历、现任馆长鼎力支持;胡适纪念馆的柯月足小姐、郑凤凰小姐,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张显菊女士、茹静小姐,以及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大学文库的邹新明先生,都在多年来帮我调阅资料,给予诸多的方便。北京的徐进良先生、韩子荣书记夫妇在起居、找资料上,给予我多方的协助,不胜感激。我任教的德堡大学(DePauw University)所提供的研究资助,是我多年来得以长期从事胡适研究的经费来源。大学的休假制度,更是让我能够规划写作的要素。陈宏正先生慷慨的资助,让我能够跟学校安排协商,多享有了一学期不须要教学的时间全力完成这《舍我其谁》的第一部,在此特别申谢。最要感谢的,是我的妻子丽丰,谨献上此书。
第10节:序幕(1)
  序幕
  半夜时分,胡适坐在书桌前,在一盏煤油灯下,一手翻着书,一手夹着一根强盗牌的香烟不时吸着,额上微露着青筋,全神贯注。当时,他住在《竞业旬报》社在上海公共租界里的爱尔近路(现在的安庆路)庆祥里的一个房子。他的房间在二楼。房间里没有书架,书就堆在一张空着的床铺上,堆得满满的。他常往上海二马路(现在的九江路)外国墓园附近的旧书店里跑,左一部、右一部地买书回来。他常吸的香烟,是英商英美烟草公司出品的,烟盒上原来只印有英文牌名,叫Pirate,是海盗的意思。广州人叫它老刀牌或“派律”,即Pirate的广东音,后来才印上老刀牌的中文字。烟盒正面印的画面是一个站在甲板上的海盗,左手握着一把弯刀,刀尖抵着甲板,右手叉着腰,腰间还插着一把腰刀。反面印有两幅画面,上幅像是一名军官指挥着三名水手开炮,下幅则是炮弹在几艘多桅高帆船之间的海面上爆炸,溅起水花的画面。据说,强盗牌香烟是1902年开始出品的,后来改名为老刀牌,1952年再改名为劳动牌。
  强盗牌香烟有很多促销的手段,其中之一,就是在香烟盒里附赠的手绘彩色画片:有人物、山水、动物等等,可以收集成套,背面印有香烟广告。我们今天还可以在网路上查到强盗牌香烟所附赠的五十二张以鸟为画面的一组扑克牌画片。胡适就利用这画片,在上面写着某日购得某书共几百几十几卷,限几日读完,插在书桌显明的地方,一伏案就看到自己在画片上所立的期限。他是用这种方法来督促自己读书。当时住在楼下房间的叶德真看到胡适这样一往直前,深夜还不休息的读书态度,大感惭愧。他于是也去买了香烟,等夜晚读书疲惫想睡的时候,拿来作为刺激提神之用。从那天以后,他只要看到楼上的灯还亮着,就告诉自己不能先睡。叶德真在他日后所作的回忆里说,从他跟胡适的交往中体会到:“一个人的成功,真不容易,有天才而不能苦干不行;没有天才,苦干也还不行;既没有天才,又不能苦干,那就更糟。”
第11节:序幕(2)
  叶德真在这段回忆里所描述的,是1908到1909年之交的胡适。当时的胡适到上海已经四年了,上海话说得溜口,普通话也说得流利了。他喜欢读诗,也喜欢作诗。据叶德真的回忆,胡适当时手头所常把玩着的,是一部苏东坡诗集。他说胡适很喜欢李后主的〈浪淘沙〉:“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叶德真说,他自己也因为听胡适吟诵这首词而心生欣赏。当时,胡适是《竞业旬报》的主编,叶德真替旬报写稿,交给胡适,不妥当的地方,胡适会老实不客气地帮他修改。叶德真读《汉书》,胡适会拿《汉书》里的典故来考他。当时叶德真只认得几个英文,胡适还教了他半年的英文。
  [胡适02-01-01-001-1.jpg照片放置在此处]
  图1:摄于上海(1)。当时18岁(胡适纪念馆授权使用)
  [胡适02-01-01-002-1.jpg照片放置在此处]
  图2: 摄于上海(2)。当时18岁。应该是与图一同时所摄(胡适纪念馆授权使用)
  胡适从1908年8月起,开始担任《竞业旬报》的主编,每出一期,社中送他十块钱的编辑费,但吃住则由社中负担。后来,在1909年2月以后,胡适又兼在中国新公学教英文,每天上六点钟的课,一星期教课三十个钟头,月薪八十元。然而由于学校财政困难,薪水常不能全领到。由于《竞业旬报》不能按期出版,新中国公学又常欠薪,胡适偶尔会用典当物品来买书。有一回刚把皮袍质了八元,却忽然病了。躺在床上几天,连书也读不得。这时,社中住的人也渐稀,又加上连日风雨,更使客寄他乡的游子感慨多端。在胡适病中,叶德真常上楼去看他,聊天以排遣。等胡适病稍好了,需要喝牛肉汁,可能就是从英国进口的补品保卫尔(Bovril)。由于价昂,正在犹豫,才想到前些天典当皮袍的钱还有,于是由叶德真替他去黄浦滩的一家铺子买了一瓶,用掉了三块多钱,即三块银元。
  这进口的保卫尔的价钱确实不便宜。我们记得胡适在《竞业旬报》担任主编的时候,虽然吃住由报社供给,编辑费每个月却只有十块钱。即使他后来在中国新公学教英文,每个月也只有八十元,而且还领不到全薪呢!当时中国的物价及民众购买力的低落,由此可见。当时,在城隍庙吃一碗酒酿园子只要两个铜元;肉面,四个铜元;乘电车,一个铜元;米价每担三元六角;学徒满师后工钱一个月一元;普通职员,六元。当时铜元和银元的兑率大概是一比一百二十八。强盗牌香烟的价钱在胡适在上海的年代待查,但据说在1920年代,一包(十枝装)三个铜元。
  叶德真的这段回忆最宝贵的地方,在于它为我们绘出了一幅年轻困顿时候的胡适的肖像。〈四十自述〉里固然有胡适描述他在上海困顿、拮据的一段游子生涯。然而,在胡适的自述里,他所着墨的,荒唐更甚于困顿。这幅肖像最令人注目的地方,是胡适的用功与上进。诚如叶德真所说的,胡适后来的成功是天才加上努力的结果。胡适一生当中常常思索天才和努力在一个人的成功上所占的比例问题。这是天才所特有的焦虑:知道自己有天才可恃,却又唯恐被天才所误。越焦虑,就越加倍努力;越努力,就越发与其天才相得益彰。
第12节:“穈先生”初长成(1)
  第一篇
  从“穈先生”到敝裘鬑鬑少年郎(1891-1910)
  客里残年尽,严寒透窗帘。
  霜浓欺日淡,裘敝苦风尖。
  壮志随年逝,乡思逐岁添。
  不堪频看镜,颔下已鬑鬑。
  ——胡适,〈岁暮杂感〉己酉除夕(1910年2月9日)
  第一章 “穈先生”初长成
  胡适是在1908年8月搬进《竞业旬报》社的。虽然他不可能预知他在上海的学生生涯就要结束,他的困顿将会加剧,但是敏锐善感的他,定然可以从周遭所发生的事物中,对茫茫的人生滋生出无所适从之感。他念了两年的中国公学,从那年春天起发生风潮。原来由学生自治管理的学校,由于经费短缺,从1907年开始接受两江总督的专款补助,一年以后,又得到大清银行的贷款建校舍。既然接受了政府的拨款与贷款,中国公学于是成立了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校长以及行政主管。这与中国公学原来不设校长,而由学生公选斋务、教务、庶务等等干事来主持校务的自治传统相违,冲突自难避免。胡适在1908年春天写的一封信里,已经提到冲突的恶化。这封信是写给当时他在绩溪里仁村的思诚学堂教书的朋友程玉樨(字春度)的:“公学近日几起大风潮,苟非监督[即校长]明白事理,则公学已破坏矣。” 到了9月,冲突终于白热化。由于校长和行政人员拒绝承认学生有参与学校行政的权利,并进而禁止学生集会演说。这些举动激起学生全体签名罢课,校方于是开除学生领袖,并威胁将罢课学生集体解散。这种压迫的手段激起了绝大多数学生的公愤,于是决定集体退学,另成立中国新公学。
  中国新公学成立后,胡适却没有入学。他当时如果继续上学,第二年就可以毕业,拿到一张毕业证书。然而,由于他二哥事业失败,把他们家在上海的瑞兴泰茶叶店让给了债权人,他们家只剩下了汉口一家无利可图的酒栈,叫两仪栈。他没钱住宿舍,于是搬进了他担任编辑的《竞业旬报》社里去住。 他在1908年12月30日给程春度的信上说:“弟来年以家境之困迫,人事之错迕,遂决计暂且辍学,专为糊口之计,鄙意此为万不获已之举。盖不如此,则弟读一日书,中心一日不安,吾寿或且日促一日。且弟年尚少,一二年后俟境遇稍裕,再来读书,正复不晚。年来以此问题大费踌躇,今决计向此途,此心反觉泰然自得。此时种种留学西洋研究文学之妄想已不再入梦矣。明年啖饭处大约仍在上海,近拟与新公学订约教授戊己两班英文,每日四时,月可得八十元,此外或尚可兼任外事。惟此约尚未订定,故行止尚未大定,大约上海一方面居其多数。盖弟意在上海有三利:人地两熟,一也;可为吾绩旅沪旅淞诸人作一机关部,二也;课余之暇尚可从人受学他国文字,三也。弟来年境况大略如是。足下闻之,千万勿为吾悲。人各有志,吾行吾素而已。” 胡适在〈四十自述〉里也提到他在中国新公学担任低级班的英文老师,但没有写下明确的时间,只是在叙述他在1908年8月搬进《竞业旬报》社的同时,笼统地说:“正在这个时候,李鹤琴君来劝我在新公学作教员。”然而,这封给程春度的信是1909年1月21日写的,他说他当时跟中国新公学已经订了约,但还没有签。看来,他开始在中国新公学教英文恐怕还是1909年初以后的事。
第13节:“穈先生”初长成(2)
  这封信里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胡适说:“此时种种留学西洋研究文学之妄想已不再入梦矣。”换句话说,他当时早就有了留学西洋的念头,只是一旦辍学,他的留学梦想来是更加不可能如愿了。眼看着清廷即将招考第一次庚款留美学生,郁郁不平的胡适在《竞业旬报》第27期的〈时闻〉栏里写着:“学部现在又要考试出洋留学生了,那一班想作‘外国状元’的东西,都一个一个的赶进京去了。听说这一次考试,先要考一考各种普通学,好像考举人的要考一次录遗,才得进场。普通考过了,再考各人专门学。又听说这一次投考的人,有百余人,内中有几十个被部里驳去,不许应考,唉,何苦呢!何苦呢!” 其实,胡适自己也是一个“想作‘外国状元’的东西”,只是时间未到,他自己是在1909年第二次招考庚款留美学生的时候“赶进京去”考上的。
  更有意思的是,胡适还在下一期里批评美国退还庚款的动机以及其应该运用的方法。他说:“看官要记得庚子那年的赔款,美国也派着许多万。后来美国的政府怀着诡计,就想把那些赔款一齐退还中国[按:不正确,不是一齐退还中国]……列位中国国民要晓得,这赔款的钱,是谁种下的祸根?这一年一年的赔款,可不是我们国民的血汗钱么?如今美国退还了这么多的赔款回来,政府就应该拣那受害最大、担任最多的几省,摊派了,每年减少几成,使我们国民的担子,轻一些儿;官民的勒索,少一些儿;关卡的厘金,减一些儿;各项的加捐,少一些儿。” 更令人玩味的是,胡适已经有了要出洋留学研究西洋文学的梦,却又在《竞业旬报》里,说中国文学的伟大,是没有一个其它国家所能企及的:“我们中国最擅长的是文学,文哪!诗哪!词哪!歌曲哪!没有一国比得上的,我们应该研求研求,使祖国文学,一天光明一天,不要卑鄙下贱去学几句‘爱皮细低’[a, b, c, d],便稀奇得不得了,那还算是人么?”
  这种看见别人去考庚款留学,自己却因为辍学无缘叩门投牒一试,油然心生酸溜溜之处的心情是不难理解的。这并不是胡适第一次吐露出他有出国留学的想法,在这半年以前,他已经在一封家书里提起,也就是我们在下一段会提起的那一封。然而,更令人值得玩味的,是他在这里所批判美国退还庚款的动机,以及他说中国的传统文学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比得上的论调。这些论调都是留学归国以后的他所深恶痛绝的。就像他1929年10月10日在杭州火车站买了一张庆祝“双十节”的报纸,猛然看见 “中国本来是一个由美德筑成的黄金世界”这句大胆的话,吓得他“连忙揩拭眼镜,仔细研读”,这才发现原来是国民党宣传部长叶楚伧说的话。 他后来每听到这种过度颂扬中国国粹或传统的论调,都会嗤之以鼻,叱其为“夸大狂”、“迷梦”、“反动”。
第14节:“穈先生”初长成(3)
  然而,十七岁时颂扬“祖国文学”最为伟大的胡适,其实可能是言不由衷的。如果〈四十自述〉里的回忆是可靠的,那么在编辑《竞业旬报》的时候,梁启超的〈新民说〉就已经把他从这些夸大狂的迷梦里救醒过来了。他说:“〈新民说〉诸篇给我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我彻底相信中国之外还有很高等的民族,很高等的文化。” 他在用英文写的〈我的信念及其演化〉(My Credo and Its Evolution)里,说得更为激动和彻底,他说是梁启超的这些文章“的棒喝,把我从我国的古文明是自足的,除了武器与商业机制以外,没有任何东西须要向好战、物质的西方学习的这种迷梦里惊醒过来;它们为我呈现的,是一个彻底不同的新的世界观”。 当然,人的回忆是靠不住的,胡适的〈四十自述〉和〈我的信念及其演化〉都是他四十岁以后写的,他当时的想法与境遇跟十六七岁的他当然大不相同;胡适十六七岁时所说的那些“夸大狂”、“迷梦”、“反动”的话, 也许并不是言不由衷的,而很可能就是他当时的信念。如果所有的回忆都是建构、过滤、筛选之下的产物,则在有意、有心之下所作的回忆更须作如是观。梁启超当时给他的影响只不过是播下了种子,毕竟他出国以前所能看到的西洋文学的书还是有限。梁启超给他开辟的新世界的这颗种子,还必须等他到了美国留学才能生根发芽。无论如何,这个胡适在上海时代所形成的“彻底不同的新的世界观”为何?就是我们在下一章所要分析的一个主题。
  胡适当时的问题不止在经济、学业与未来,同时还面临他母亲要他回家成婚的压力。原来他在1904年到上海上学以前,他母亲已经让他跟江冬秀订了婚。他在一年前回家养病的时候,他母亲已经跟他提起要他及早完婚的想法。现在,他母亲以为他会在1908年夏天毕业,于是催促他回家完婚。7月31日,胡适写了洋洋洒洒的一封长信,举出六大理由,斩钉截铁地拒绝了。除了用家里经济困难作为一个主要的借口以外,胡适用的是“以情动之”的妙诀:
  今日接得大人训示及近仁叔手札,均为儿婚事致劳大人焦烦。此事男去岁在里时大人亦曾提及,彼时儿仅承认赶早一二年,并未承认于今年举行也。此事今年万不可行。一则男实系今年十二月毕业,大哥及诸人所云均误耳。此言男可誓之鬼神,大人纵不信儿言,乃不信二哥言耶?二则下半年万不能请假。盖本校定章若此学期有一月中请假一小时者,于毕业分数上扣去廿分;有二月中均有请假者扣四十分,馀以次递加。大人素知儿不甘居人下,奈何欲儿以此儿女之私使居人后乎?(一小时且不敢,何况二三礼拜乎?)
第15节:“穈先生”初长成(4)
  三则吾家今年断无力及此。大人在家万不料男有此言,实则二哥所以迟迟不归者,正欲竭力经营,以图恢复旧业。现方办一大事,拮据已甚,此事若成,吾家将有中兴之望(此事亦不必先行禀知,以里中皆非善口,传之反贻人猜疑,贻人啧啧烦言也)。若大人今年先为男办此事,是又以一重担加之二哥之身也。且男完婚,二哥必归,而此间之事将成画饼矣。大人须念儿言句句可以对越上帝,儿断不敢欺吾母。儿今年尤知二哥苦衷,望大人深信儿言,并以此意语二嫂知之。
  四则男此次辞婚并非故意忤逆,实则男断不敢不娶妻以慰大人之期望。即儿将来得有机会可以出洋,亦断不敢背吾母私出外洋不来归娶。儿近方以伦理朂人,安敢忤逆如是,大人尽可放心也。儿书至此,儿欲哭矣,嗟夫吾母!儿此举正为吾家计,正为吾二哥计,亦正为吾一身计,不得不如此耳。若此事必行,则吾家四分五裂矣,大人不可不知也。若大人因儿此举而伤心致疾或积忧成痗,则儿万死不足以蔽其辜矣。大人须知儿万不敢忘吾母也。
  五则大人所言惟恐江氏处不便,今儿自作一书申说此中情形,大人可请禹臣师或近仁叔读之,不识可能中肯,以弟[儿]思之,除此以外别无良法矣。大人务必请舅父再为男一行,期于必成,期于必达儿之目的而后矣。
  六则合婚择日儿所最深恶痛绝者,前此在家曾屡屡为家人申说此义。为人父母者,固不能不依此办法,但儿既极恨此事,大人又何必因此极可杀、极可烹、鸡狗不如之愚人、蠢虫、瞎子之一言,而以极不愿意、极办不到之事,强迫大人所生、所爱之儿子耶?以儿思之,此瞎畜生拣此日子,使儿忤逆吾所最亲爱之母亲,其大不利一;使儿费许多脑力宛转陈词以费去多少光阴,其大不利二;使吾家家人不睦,其大不利三;使母亲伤心,其大不利四;使江氏白忙一场,其不利五;使舅父奔走往来,两面难为情,其不利六;有大不利者六,而犹曰今年大利,吾恨不得火其庐、牛马其人而后甘心也。儿言尽于此矣,大人务必体谅儿子之心,善为调停,万不可待至临时贻无穷之忧。男手颤欲哭,不能再书矣……
  尤有一事,男不敢不告于大人者,男自得此消息至今消瘦甚矣。昨日拍有一照,他日寄归,大人当亦伤心,儿何憔悴至此耶!
  ……儿以昨日作两书,今日又作致江氏书,天气太热,作字太多,致背脊酸痛,今不能多作书矣。今万言为一句曰:“儿万不归也!”
   儿子嗣穈饮泣书
  这时,胡适还不满十七岁。
第16节:徽州家乡(1)
  徽州家乡
  胡适1891年12月17日(清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出生在上海大东门外。他的本名是洪骍,乳名叫嗣穈(音:门),家乡是安徽绩溪。 在清朝的时候,绩溪属于徽州府。徽州府位在安徽最南部,其治下有六县,绩溪为其一,是徽州府最北的一县。安徽南部多山,有名的黄山就在这里。这里的河水是向东南流,注入钱塘江。徽州是一个高移民的社会。先说移入,避乱是北方人移民迁徙到徽州的第一个原因。徽州多山,“东有大鄣山之固,西有浙岭之塞,南有江滩之险,北有黄山之阨”,“其险阻四塞,几类蜀之剑阁矣,而僻在一隅,用武者莫之顾,中世以来兵燹鲜焉”。 然而,徽州也是一个向外迁徙的高移民社会。由于徽州多山,耕地稀少,一年收成,只够三个月的粮食,因此,粮食得靠外供应。徽州人出外经商的人于是很多。一千年来,徽商闻名全国。他们四出经商,往东去浙江,往东北去江苏,往北则是长江沿岸的城镇。他们到了一个村落,就会开一个小铺子。等小铺子变成一个杂货店以后,这个村落也就成为一个小镇了。所以中国有一句俗话说:“无徽不成镇。”
  很多徽商从作小生意起家,刻苦积累,成为大商贾。徽商所从事的买卖,盐是其中之一。几百年来,徽商垄断了盐的贸易。另外一个主要的买卖是当铺。从前当铺所扮演的脚色,相当于现在的银行。“徽州朝奉”指的是当铺的掌柜,但后来成了徽州士绅或徽商的泛称。胡适在一篇〈四十自述〉的增订残稿里说徽商有“徽骆驼”的绰号,他说那是“嘲笑徽州人的笨做省用,实在是很恭维我们的民族的”。注意,也许是无心或笔误,但胡适在这里是用“民族”这个名词来称呼徽州人。可能就因为如此,胡适把徽州人比作中国的犹太人。 这个犹太人的比拟,并没有在〈四十自述〉里出现,更没有在胡适晚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所作的《口述自传》里出现。当然,在当年美国社会仍然歧视犹太人的脉络下,胡适不用犹太人来比拟徽州人是可以理解的。在《口述自传》里 ,胡适用了另外一个说法来描述徽州人遍布中国各城市的现象,他说:“这就是为什么你在旅行的时候,常会看到姓汪、程的,他们一律都是徽州姓。其它像叶、潘、胡、余、俞、姚等姓,也多半是徽州来的。”
第17节:徽州家乡(2)
  徽州治下辖有六县,即:歙县、黟县、休宁、祁门、绩溪与婺源。其中,胡适的家乡绩溪在经济上是最落后的。绩溪可能是徽州府治下人口最少的一县,而且,不但村庄数低,而且名族聚居的村庄数仅为歙县或休宁的18.54%。这与绩溪的地理条件的限制是分不开的, 乾隆《绩溪县志》说:“绩邑与歙为接壤,而独受多山之累”,“山压水冲,遍绩有难耕之确土。”绩溪人外出经商也比歙县与休宁为迟。前引的乾隆《绩溪县志?风俗》篇中说:“惟绩鲜挟资之游人。” 绩溪人多半在家经商,很少出外闯天下。唯一把绩溪人带出乡里去作买卖的,是茶行的生意。胡适家作的就是茶行的生意。
  胡适在〈四十自述〉的增订残稿里说,他出生的绩溪县上庄村叫做上川,“人都叫它做‘上庄’”,在绩溪县城以北五十里。全村都姓胡,“都是我们一族”,属于中国南方所常见的单姓村。根据胡适的说法,在太平天国乱前,上庄男女老小有六千人。种地是他们的本业,出外经商则是他们的副业。上庄人显然很有经商的本领,胡适说,在太平天国乱前的极盛时期,上庄一村在上海有“九鼎十三万”的说法,“就是有九个‘鼎’字的大店,十三个‘万’字的大店。” 胡适家的茶行生意,是由他的高祖开始的,到了胡适这一代已经有了一百五十年的历史。他高祖创业的地方在上海附近的川沙镇,这个茶行开业的资本只有一百银元。他们的经营方式,就是每年春天在家乡附近的山区收购茶农的茶叶,然后再运到川沙的茶行去卖。在胡适的祖父及其伯祖的努力经营之下,他们在川沙镇上又开了第二家茶行,目的是在防止别人跟他们竞争。1843年,他们又在上海开了一家支店。胡适的祖父显然很会作生意,除了茶行以外,他还开了一家酒肆,叫做大酺楼,胡适说是“徽州酒馆(通称‘徽馆’)的创始者” 。太平天国之乱,上海的支店被毁,川沙本店也受损。根据胡适父亲胡传的估计,在1880年的时候,川沙、上海两家店值三千银元。这就是胡适一家四房、二十几口衣食的来源。因此,胡适先世的背景是在商业方面。他们家第一个在科举功名上下功夫的,是胡适父亲胡传的大伯。只可惜他在科场上并不顺遂,只拿了秀才,是他们家破天荒的第一个秀才,胡传则是第二个。这好像是上庄的宿命,胡适说:“科举一途好像瞧不起我们的村子,开族以来,村子里只不过□个举人。” 胡适写这篇改订稿的时候想不出上庄出过几个举人,只好留白了。
第18节:徽州家乡(3)
  在汽车运输、高速公路发达的今天,我们很难想象从前徽州人出外经商是徒步的。就以跟胡适的故乡上庄村接壤的宅坦村为例。宅坦村,古名龙井,自古以来村民外出都要靠步行,翻过崇山峻岭才能抵达歙县和旌德的水码头。然后至新安江去杭州,再转水路至金华、衢州及江西的玉山、铅山,或是沿徽水(青弋江主要支流)北溯至芜湖,再经由长江去南京、苏州、上海和武汉等地。这也是宅坦的徽商外出经商的主要路线。一直要到1933年芜屯公路通车,宅坦人外出方可免去艰难的跋山涉水,不过从村落到绩溪县城还得靠步行。 宅坦村如此,上庄当亦如是。胡适1904年到上海去念书的时候,就用了七天的时间,多半是走路的。1928年,他接受苏雪林的一篇访问里,就有一段很生动的描述。当时胡适住在上海英租界的极司非而路(今万航渡路)49A号。胡适在这篇访问里,是从请苏雪林吃的徽州面饼谈起的:
  仆人送上一杯咖啡调的牛乳和一盘切开的烤面饼,先生说我今天起身迟了,所以到此刻才用早点。我是徽州人,用的也是徽州点心,请你们不要见笑,我还愿意将这东西介绍给你们呢;这烤面饼是面做的,馅子是香桩、萝卜干,不易霉坏的材料,这是我们徽州人的“国宝”。我们徽州人在商业上的成功,都要归功于这“国宝”。
  ……
  先生拈起一片面饼对我们说道:我们徽州是多山的地方,大凡山国的出产都是微薄的,不足供居民生活的需要,于是居民不得不冒险到外边求谋生之道了。我们徽州人的习惯,一家若有两个或三个以上的男孩,把一个留在家里耕种田地。其余的孩子,到了十三岁,便打发出门学生意。出门时不要带多少川资,只用几尺蓝老布做成一个袋,两端缝合,中间开一个口,每袋一端,装进五个这样的“国宝”,就算是孩子长途的粮食了。[这个蓝布做的褡裢,胡适在那篇〈四十自述〉的残稿里说叫做“信马”,显然是徽州话 。 ]好在这“国宝”的馅子都是干材料,过上十天八天也是不要紧的。到了宿店的时候,一点火,袋里掏出一个“国宝”,在火上烘烤一会,吃下去就算一顿饭。至于宿费,每夜只需大钱二十一文,由徽州走到杭州,二百文川资,绰有余裕。徽州人穷得不能聊生的时候,有句安慰自己的口号,说是“不要慌,十天到余杭”!
  胡适认为徽州人因为耕地少养不活人口,而必须冒险出外经商的传统,对徽州人在思想上产生了正面的影响。由于在城镇经商,他们就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思想和教育上的潮流。他们又常把孩子带到城镇里去受教育。因此,徽州人的思想视野一般说来是比较宽广的。他接着推论说,这也是为什么中国思想界里的几个重要人物都是徽州人。例如:十二世纪的朱熹、十八世纪的江永和戴震以及十九世纪的凌廷堪和俞正燮。
第19节:胡适的父母(1)
  胡适的父母
  胡适的父亲胡传1841年出生在上庄村。由于他从小就长得很健壮,胡适说每年春天他祖父回乡采购茶叶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已经是一个得力的帮手了。十六岁的时候,胡传就被带到川沙店里。由于胡传的伯祖,也就是他们家族里第一个从事举业的人,看出胡传天资聪颖,认为他不应该被埋没在茶行里,于是就请了塾师教授他诗文。1850年,胡传九岁的时候,太平天国起。其后,胡传可能是被带回家乡避难。1860年,太平天国已近尾声,胡传在那年结婚,娶了冯姓女士为妻。不料,从1860年到1862年,太平军三度侵入绩溪境内。胡传和邻居避难山巅,情势危急,甚至还在1862年的时候,到邻县休宁避难。然而,由于休宁也不安靖,他们又在年底回到上庄村。没想到就在翌年年初和夏天,太平军又两次进犯。最不幸的是,胡传的妻子就在这1863年夏天太平军第二次进犯时死难,是他们家族二十几口里唯一的死难者,没有生下任何儿女。
  1865年,太平天国已经灭亡,胡传考上秀才。接下去的一关,胡传试了好几次,可惜就是中不了举。他在1868年进了上海的龙门书院,一共三年,到1871年。 胡传再接再厉去考举人,却始终不能如愿。他在自撰年谱里,说他一生“五次入场,皆不中式” 。1873年,胡传父亲过世,他扶柩返回绩溪。从1873年到1881年,胡传在家乡从事重建宗祠以及重修族谱这两件大事。胡传很显然在第一任妻子死了不久以后就再婚。胡适没有说他父亲是什么时候再婚的,但从他大女儿是1866年生的这个时间来推算,他最迟是在1865年再婚的。他的第二任妻子姓曹,跟他生了三男三女。胡适在《口述自传》里说,胡传的第二任妻子,“由于生育过多而体弱,其中,有一对双胞胎[即胡适的二哥和三哥, 1877年生 ],死于1878年”。至于是什么病,胡适并没说。他在〈四十自述〉小说化了的〈序幕〉里虽然说得有点轻佻,但却点出了病名:肺结核。在这一段叙述里,胡传的伯母要替胡传作媒,娶他的第三任妻子冯顺弟,也就是胡适的母亲。她对冯顺弟的爸爸说:
  “三哥今年四十七,前头讨的七都的玉环,死了十多年了。玉环生下了儿女一大堆,三个儿子,三个女,现在都长大了。”
  “我们种田人家的女儿哪配做官太太?这件事不用提。”
  “我家三哥有点怪脾气。他今年写信回来,说,一定要讨一个做庄稼人家的女儿。”
第20节:胡适的父母(2)
  “什么道理呢?”
  “他说,做庄稼人家的人身体好,不会像玉环那样痨病鬼。”
  无论如何,胡传在第二任妻子曹玉环过世以后并没有马上续娶。他在1881年离开家乡,到北京找出路。也许因为北京没有机会,他就带着两封在北京拿到的介绍信,到吉林的宁古塔去找钦差吴大澂,当了他的幕僚。胡传在中国的东北追随着吴大澂六年,一直到1886年他母亲过世,才返里奔丧。翌年,他到广州去追随当时已经转任广东巡抚的吴大澂。1888年,黄河在郑州决口,吴大澂被调任河道总督,胡传又随吴大澂到了郑州。由于胡传襄理治河有功,吴大澂就保举他以直隶州候补知州分发各省侯缺任用。1889年,胡传利用返乡探亲的机会跟住在离上庄村十里的中屯的冯顺弟结了婚。新婚后,不到两个月的时光,胡传又单身赶回郑州继续他治河的工作。次年,胡传到北京抽候补缺的签。幸运的他,抽到了江苏的缺。于是,从1890到1891年,甫新婚即别离的胡传,终于把妻子带到苏州,共享了一段新婚燕尔。随后,胡传被派到上海,担任淞沪厘卡总巡。这就是胡适为什么是绩溪上庄人,却在上海出生的原因。
  胡适在〈四十自述〉的〈序幕〉里,用小说的写法写他母亲的订婚。他用很生动的笔调,描写了他母亲的家庭。他母亲冯顺弟的父亲除了种地以外,也出村帮人作裁缝。他跟他妻子先生了大女儿顺弟,而“顺弟”也果真天从人愿地帮她的父母在又生了一个女儿以后,带来了个弟弟。他们夫妻一共生了三女一男。胡适用上庄村的“太子会”庙会作引子,让顺弟和胡传在庙会上打了个照面。庙会散的时候,顺弟听得有人低声说:“三先生来了!”只见路人纷纷让出一条路,顺弟抬起头看,见到的是“一个高大的中年人,面容紫黑,有点短须,两眼有威光,令人不敢正眼看他;他穿着苎布大袖短衫,苎布大脚管的裤子,脚下穿着麻布鞋子,手里拿着一杆旱烟管”。错身而过的胡传没说话,继续大步向前行,但是跟他同行的月吉先生则停下来跟顺弟的姑妈说了话,他看着顺弟说:“你看这姑娘的头发一直拖到地!这是贵相!是贵相!许了人家没有?”羞得顺弟满脸绯红,牵着弟弟的手,就往前飞跑。胡适的表亲石原皋说胡适这段描述是小说化了的,不免有些虚构。他说事实上是胡传听说顺弟贤惠,“一天,趁着风和日暖,他邀友人胡月吉陪往中屯村看人。恰巧顺弟牵着一头黄牛,在村边放牧。胡父看着了她,她也看到他。她有觉,而处之泰然。胡父甚为满意,请人去说媒。”
第21节:胡适的父母(3)
  胡传跟顺弟在“太子会”上不期而遇的故事,是很戏剧化的,胡适自己说是用小说式的文字来写的。他说这个写法不但很得到徐志摩的赞许,自己也很喜欢,因为这种写法“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并且可以让我(遇必要时)用假的人名地名描写一些太亲切的情绪方面的生活”。这篇〈序幕〉显然是太小说化了,所以胡适自己承认:“因为第一章[即〈序幕〉]只是用小说体追写一个传说,其中写那‘太子会’颇有用想象补充的部分,虽经堇人叔[胡适的叔叔兼童年成长的挚友,胡近仁]来信指出,我也不去更动了。但因为传闻究竟与我自己的亲见亲闻有别,所以我把这一章提出,称为〈序幕〉。”
  胡传跟顺弟结婚的故事,最可能的,就是传统的媒妁之言。事实上,胡适在描写“太子会上巧遇”这一段以后,写胡传的伯母替胡传作媒,去顺弟家提亲那一段对话,可能是最近真实的。我们已经在上文引了胡传的伯母说的话:“我家三哥有点怪脾气。他今年写信回来,说,一定要讨一个做庄稼人家的女儿。”胡适在〈四十自述〉改订残稿有一句划掉的话,跟这个说法一致,他说:“我父亲写信回家,说要娶一个农家女儿,因为农家女子的身体最健,不像[以下缺。亦即:不像第二任妻子曹氏死于肺病 ]”。 其实,胡传自己也留下了纪录。胡传在日记里的叙述,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传统日记体例的限制,另一方面也许是因为它如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习俗,则完全没有在婚前打量过对方的痕迹:
  [光绪十五年(1889)二月]十六日[农历],行五十里,抵家……
  二十一日,遣媒人订约于冯姓,择定三月十二日迎娶。
  ……
  三月十一日,遣舆诣七都中屯迎娶冯氏。
  十二日,冯氏至。行合卺礼。谒庙。
  十三日、十四日,宴客……
  四月初六日,往中屯,叩见岳丈岳母。
  初七日,由中屯归……
  五月初九日,起程赴沪,天雨,行五十五里,宿旌之新桥。
  冯顺弟是1873年农历四月生的。她跟胡传1889年3月结婚的时候,才快满十六岁,胡传那年四十八岁。胡适透过月吉先生,这样描述他母亲的长相:“圆圆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面貌并不美,倒稳重的很,不像个庄稼人家的孩子。”有关顺弟那一头落地的长发,胡颂平作了这样的描述:“冯太夫人身高五尺三寸,但发长五尺八寸。每次梳头时,都要站在矮凳上,分三节来梳。第一节梳好了,用头绳扎住,再梳第二节、第三节。一次梳头要费三点多钟。”他声明这是胡适和江冬秀亲口跟他说的。
第22节:胡适的父母(4)
  胡传和顺弟的新婚生活显然是很美满的。1891年,胡传被派为淞沪厘卡总巡以后,他们从苏州搬到上海。胡适就在这年12月17日出生。那年,顺弟才十八岁。只可惜好景不长,胡传被调往台湾。他在1892年3月启程赴台,把妻子和才几个月大的儿子留在上海川沙,大概就住在他们家在川沙的茶行里,在那里一住就是一年。一直要等胡传被任命为台南盐务总局提调以后,顺弟才带着胡适,在四叔、二哥、三哥的照应下,于1893年4月到台南和胡传团聚。没想到一家人好不容易团聚,胡传又在第二年六月被调任为台东直隶州知州。由于台东是新设的州,一切草创,胡传便把顺弟和胡适留在台南。顺弟和胡适一直要到1894年1月初,才到台东和胡传团聚。他们一家人在台东住了整一年。
  胡传、顺弟的燕尔,以及他们一家三口在这几年间的快乐生活,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有一段非常生动的想象的描述:“我父又很爱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认字读书,这几年的生活是很快乐的。我小时也很得我父亲钟爱,不满三岁时,他就把教我母亲的红纸方字教我认。父亲作教师,母亲便在旁作助教。我认的是生字,她便借此温她的熟字。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我们离开台湾时,她认得了近千字,我也认了七百多字。这些方字都是我父亲亲手写的楷字,我母亲终身保存着,因为这些方块红笺上都是我们三个人的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纪念。”
  俗话说,天不从人愿。胡传夫妇的恩爱以及一家三口的天伦之乐,也就只有这短短五年不到的时光,其中还不包括他们因为胡传一再被调任而分别的时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2月,胡传请他的四叔把顺弟和胡适送回家乡上庄村,只留他二哥在台东。那年四月,中日签订马关条约。胡传一直要到6月25日才离开台东。那时,电报已不通,饷源也已断绝。胡传的脚气病已经很严重,双脚浮肿,已经不能动了。他8月18日到厦门,四天以后就死在当地。胡传死的时侯五十四岁,顺弟则才刚满二十二岁又三个月。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说:“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
第23节:胡适的父母(5)
  顺弟作为胡传的第三任妻子,结婚才不到六年半,二十二岁就成了寡妇。前妻留下来的三男三女,一半比她还大。胡传的大女儿比顺弟大七岁,顺弟过门的时候,这个大女儿已经出嫁了,而且已经生了一个儿子。二女儿比顺弟大五岁,从小就抱给人家了。大儿子比顺弟大两岁,在顺弟过门后三天,他也娶亲了。三女儿比顺弟小三岁,二哥、三哥这对双胞胎,比顺弟小四岁。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最为感人的描述,可能就是他描写他母亲作为一个寡妇、后母在大家庭里容忍的功夫。例如,说到同父异母的大哥:
  大哥从小就是败子,吸鸦片烟、赌博,钱到手就光,光了就回家打主意。见了香炉就拿出去卖,捞着锡茶壶就拿出去押。我母亲几次邀了本家长辈来,给他订下每月用费的数目。但他总不够用,到处都欠下烟债赌债。每年除夕我家总有一大群讨债的,每人一盏灯笼,坐在大厅上不肯去。大哥早已避出去了。我母亲走进走出,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只当做不曾看见这群人。到了近半夜,快要“封门”了,我母亲才走后门出去,央一位邻居本家到我家来,每一家债户开发一点钱。作好作歹的,这一群讨债的才一个一个提着灯笼走出去。一会儿,大哥敲门回来了。我母亲从不骂他一句。并且因为是新年,她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
  顺弟对她儿媳的“忍”功,更是人上人的榜样:
  大嫂是个最无能而又最不懂事的人,二嫂是个很能干而气量很窄小的人。她们常常闹意见,只因为我母亲的和气榜样,她们还不曾有公然相骂相打的事。她们闹气时,只是不说话,不答话,把脸放下来,叫人难看;二嫂生气时,脸色变青,更是怕人。他们对我母亲闹气时也是如此。我起初全不懂得这一套,后来也渐渐懂得看别人的脸色了,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
  我母亲的气量大,性子好,又因为做了后母后婆,她更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大哥的女儿比我只小一岁,她的饮食衣料总是和我的一样。我和她有小争执,总是我吃亏,母亲总是责备我,要我事事让她。后来大嫂、二嫂都生了儿子了,她们生气时便打骂孩子来出气,一面打,一面用尖刻有刺的话骂给别人听。我母亲只装做不听见。有时侯,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或到左邻立大嫂家去坐一会,或走后门到后邻度嫂家去闲谈。她从不和两个嫂子吵一句嘴。
  每个嫂子一生气,往往十天半个月不歇,天天走进走出,板着脸,咬着嘴,打骂小孩出气。我母亲只忍耐着,忍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这一天的天明时,她就不起床,轻轻的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命苦,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先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我醒了起来劝她,她不肯住。这时候,我总听得见前堂(二嫂住前堂东房)或后堂(大嫂住后堂西房)有一扇房门开了,一个嫂子走出房向厨房走去。不多一会,那位嫂子来敲我们的房门了。我开了房门,她走进来,捧着一碗热茶,送到我母亲床前,劝她止哭,请她喝口热茶。我母亲慢慢停住哭声,伸手接了茶碗。那位嫂子站着劝一会,才退出去。没有一句话提到什么人,也没有一个字提到这十天半个月来的气脸,然而各人心里明白,泡茶进来的嫂子总是那十天半个月来闹气的人。奇怪的很,这一哭之后,至少有一两个月的太平清静日子。
  顺弟在大家庭里对儿媳的百般容忍,恐还不止于此。胡适晚年曾说他写〈四十自述〉时“是很客气的,还有许多都没有写出来”。比如他说:“我在〈四十自述〉里没有写我的三嫂呢!我三哥出继出去,后来穷得什么都没有了,我母亲又接他回来,从此我母亲受的气更大。” 这个三嫂叫曹细娟,她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就是后来跟胡适在杭州烟霞洞一起过了三个月“神仙生活”的曹诚英。
  其实大家庭里的问题何只是婆媳妯娌之间的不和与争吵。胡适虽然由于母亲能大忍,在自己的家里只看到妯娌之间的勃谿,但是左邻右舍的例子就够他触目惊心了。他说:“我天天听见隔壁立大熳家里的婆媳争吵和姑嫂不和,我常常听见邻舍人家的妇人到我家来诉说冤苦。”他也“听见我母亲的大妹子在家如何受丈夫和婆婆的虐待”。婆媳妯娌姑嫂之间的勃谿至少还多半是冷战,顶多是拉扯扭打,兄弟之间阋墙就真可怕了。胡适亲眼看到他那个不肖的大哥,为了分产,用刀刺伤了他的二哥。
第24节:进康乃尔,作新鲜人 (1)
  第四章 进康乃尔,作新鲜人
  对二十世纪前半叶留美的中国学生来说,那航向美国之旅的心情是忧喜参半的。最令他们担心害怕的,是那些吹毛求疵的移民局官员。美国1882年通过的“排华法案”(the Exclusion Act),禁止所有中国人入境;唯一豁免的,是官员、商人、教师、学生和观光客。但是,由于不少中国人以各种方式,假冒为上述五类豁免阶级的身份进入美国,移民局的官员对中国旅客的检查特别严格。证件稍有不符或错误,就会惨遭被囚禁或遣返的命运。早期囚禁中国人的囚房就在旧金山码头海关的二楼,美国移民官员就称之为“棚房”(the “Shed”) 。最有名但是也最鲜为人知的两个例子,是孔祥熙及宋霭龄。这个梦魇式的“天作之合”与他们两位后来成为夫妻当然没有关系。他们两个人的遭遇都是自作聪明反为聪明误的结果。孔祥熙在1901年抵达旧金山的时候,因为他的护照是李鸿章的衙门所发,而不是美国海关所认可的天津道台——李鸿章的下属——颁发的,证件不符,就在那“棚房”里被关了一个星期;1904年抵美的宋霭龄,她父亲为她买的葡萄牙护照被海关人员识破了。只是她运气比较好,在一个美国女传教士“舍命陪君子”的坚持之下,没被送到“棚房”,但被关在码头的船上十九天。孔祥熙、宋霭龄都是在美国教会的营救下脱险的。
第25节:进康乃尔,作新鲜人 (2)
  无巧不成书。在二十世纪前半叶叱咤中国的赫赫孔、宋家族里,还有一个宋美龄,也就是后来的蒋介石夫人,也是美国种族歧视下的受害者。宋美龄是在1907年跟宋庆龄一起到美国去的。当时,她才十岁。四年以后,宋美龄想进乔志亚州梅坎市(Macon)的葛雷仙中学(Gresham High School)念书的时候,却吃了闭门羹。根据当地报纸的报导,葛雷仙中学拒收宋美龄,是因为她不是白人。留美中国学生所办的《留美学生月报》的编辑,特别为了这件事致书位在梅坎市的卫斯理言(Wesleyan)大学的校长安司沃斯(W. N. Ainsworth)。安司沃斯的回信回答得非常技巧。他解释说问题不在种族歧视,而是学校爆满。他说:“宋美龄小姐最近被所有梅坎市的公立学校拒绝入学。理由是,根据乔志亚州州议会的规定,该市的公立学校是为毕卜县(Bibb County)的公民所设的。如果收了外人,就恐有剥夺当地纳税者受教育的机会的可能。她想进的学校已经人满为患。” 安司沃斯校长接着解释说,他已经为宋美龄请了一个家庭老师,并且让她住在卫斯理言大学。他说这样做,更符合宋美龄父亲宋家澍的要求。宋家澍要他的两个女儿在一起,而当时宋庆龄就在卫斯理言大学上学。不管到底是因为种族歧视,还是因为当地学校人满为患,宋美龄在两年以后,也进了卫斯理言大学就读。但后来她转学到麻省的卫斯理女子学院(Wellesley College),1917年毕业。
  宋美龄的故事充分地说明了当时中国人即使过了移民局那一关,进得了美国,也并不表示就天下太平了。种族歧视可以是如影随形,无孔不入的。我们且回国头来说完旧金山码头那个主要是用来囚禁中国人的“棚房”的故事。由于那个“棚房”太小不敷使用,地点又不理想。于是,就开辟了那有名的“天使岛”(Angel Island)。所谓的“天使岛”是美国移民局在1910年到1940年之间,在加州旧金山湾里的“天使岛”所设的移民检查站。 从亚洲来的旅客,在抵达旧金山的时候,如果一切证件齐全无误,通常最多只要几天就可以获准登岸。其它有问题的——多半是中国人——则用渡船载到“天使岛”,关进拘留所里,等待进一步的审讯。审讯的过程一般说来是两到三天。被判拒绝入境的人,有上诉的权利。但是,上诉成功的机会很小,而且既费时又费金钱。在“天使岛”被拘留最高的记录,长达两年之久。
  唯一受到特殊待遇的中国人似乎是清华的留美学生。因为移民局官员知道他们是所谓的“庚款学生”(Indemnity Students),是用美国退还的庚款送到美国留学的;他们不但集体行动,而且有带队护送的专员——可以是清华的校长、院长或教授——不太可能是以学生为名,而以偷渡为实的华工。就因为这个原因,从1909年开始派送庚款留美生开始,每年八月中下旬,清华留美生所搭乘的邮轮,总是像磁铁一样,吸引了其他三五成群的公、自费生,浩浩荡荡地载着每年人数最众的中国留美学生驶向旧金山或温哥华。留美学生另外一个类似买保险的作法,就是一定要乘坐邮轮的头等舱,以便向美国的移民官显示他们不是没有钱、坐三等舱想混进美国的华工。享受公费的清华留美生既然由国家出钱,自然是搭乘头等舱的娇客。
第26节:扬帆西渡仙山,求救国灵芝(1)
  扬帆西渡仙山,求救国灵芝
  清华留美生还有几个与众不同的地方。他们除了每个月有八十美元的奖学金以外,还有赴美的治装费以及装置他们行头的手提箱和行李箱。当时男学生出国,订做西装自然不在话下。庚款以及后来清华的学生有学校发给的三五百元的治装费。在清朝覆亡以前,唯一头痛的问题,就是脑袋瓜后头的那一根辫子。自费生可以比较果决,像顾维钧和蒋梦麟都是出国前,在上海就把辫子剪掉了。从今天看回去,我们很难想象当时人会把辫子的问题看得那么严重:顾维钧回忆他的母亲看到他剪掉辫子以后,为之失声痛哭。就连蒋梦麟自己,也形容理发师的大剪刀搁在他辫子上的一刻,他“仿佛就身在断头台上——一股寒气串身”。 与之相较,公费生就没有这个自由了。像胡适、赵元任这些在1910年放洋的第二批七十名庚款留美学生,各个都拖着一根辫子,浩浩荡荡地到了美国。根据胡适晚年的回忆,他显然在美国把辫子剪掉以后,还把它寄回家保存起来:“我十九岁还不到就出国的,那是宣统二年。我记得我的头发剪断后寄到家中保藏起来?”
  他们所搭乘的邮轮都是美国、日本和加拿大的。那些名为“中国号”、“南京号”或“满洲号”的邮轮,实际上也是美国“太平洋航运公司”(Pacific Mail Steamship Company)所属的。 这些邮轮的路线通常是先从上海抵达日本的长崎、神户和横滨,然后取道夏威夷,最后再直驶旧金山。胡适这批批庚款生所搭乘的“中国号”,赵元任在回忆录里说是一艘一万吨的邮轮,胡适则说它只有几千吨。他们在8月16日起航,第一站就是长崎。 在长崎,他们上岸作了游览。第二站是神户,由于他们在神户停留的时间太短,只够他们飞快地浏览了一下布引(Nunobiki)瀑布。等他们抵达横滨,船长给了他们一个好消息:“‘中国号’下礼拜三[8月24日]下午三点整,准时出航。”这等于是意外地给了大家时间,让他们到东京去作游览。
第27节:扬帆西渡仙山,求救国灵芝(2)
  我们不知道胡适是否也跟大伙儿们去了东京,但我们知道在长崎、神户、横滨,他都上岸作了游览。在横滨的时候,就在邮轮快开之前,当时在日本留学的任鸿隽突然出现,让他在惊喜之余,跟他倚着船舷,有了几分钟的交谈。胡适1915年8月底,要离开旖色佳转学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之前,曾经跟任鸿隽有诗唱和,回忆了这件事。任鸿隽的诗云:“秋云丽高天,横滨海如田,扣舷一握手。”胡适的和诗比较详细:“横滨港外舟待发,徜徉我方坐斗室。柠檬杯空烟卷残,忽然人面过眼瞥。疑是同学巴县任,细看果然慰饥渴。扣舷短语难久留,唯有相思耿胸臆。”
  徐然与张履鳌在他们所合写的〈1910年庚款生〉赴美记里,说由于他们的邮轮延迟到8月24日下午才从横滨开船,让他们有了三天的时间去东京游览。这个“三天”的说法,是大略的说法,其实只有两夜三天。胡适晚年的回忆也有不正确的地方,他说他们到横滨的日子是8月29日:“那天(八月廿九日)船到横滨,看见岸上的日本人,疯狂的发号外。到处挂满了国旗,成千成万的人在狂欢着,原来是宣布高丽并入日本本国的一部分,就是说高丽正式亡国的一天。” 胡适说那天是韩国的亡国日,这个记忆是正确的,因为看见日本人在游行庆祝韩国变成日本的殖民地,这个印象不容易磨灭。但是,他记的日子是错的。韩国变成日本的殖民地是在8月22日。这两相对照之下,我们大概可以确定他们的邮轮是在8月22日抵达横滨,然后在8月24日离开横滨直驶夏威夷。
  胡适对日本的印象并不好。他觉得他所看到的日本,还远比不上当时的上海和天津。当然,胡适对日本的印象,也很有可能是典型的三棱镜(prism)作祟之下的产物。这三棱镜的组合,是传统华夏天朝中心观之下对日本的鄙夷之心,以及他当时强烈的爱国心:
  过日本时,如长崎、神户、横滨皆登岸一游。但规模之狭,地方之龌龊,乃至不如上海、天津远甚。居民多赤身裸体如野蛮人,所居属矮可打顶、广仅容膝,无几、无榻,作书写字,即伏地为之,此种岛夷,居然能骎骎称雄于世界,此岂[非]吾人之大耻哉!今日、韩已合并矣。韩之不祀,伊谁之咎!吾国人犹熟视若无睹然?独不念我之将为韩续耶!呜呼!伤已!
  胡适他们这一行庚款生所搭乘的“中国号”邮轮,在8月24日离开横滨以后,就直驶向夏威夷。在这大约一个星期的航程里,日子绝不是单调和无聊的;这些横渡太平洋的邮轮,除了丰盛的餐饮以外,还为旅客提供了各式各样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从扑克牌、麻将、推圆板(shuffleboard)、掷圆环(quoit)、到后来才有的电影。其中,留学生所唯一没有尝试的,大概是社交舞。比胡适早两年留美的蒋梦麟在回忆里说,在1908年赴美的邮轮上,那最让他目瞪口呆的是社交舞。他说:“对于一个在男女授受不亲的社会长大的我来说,我一开始真的是无法接受。然而,我多看了几次以后,还是能看出其优美的地方。” 一直到1924年,一个上海圣约翰大学——当时中国最洋化的大学——的毕业生,还会在他的游美纪行里说:“晚餐后在甲板上的舞会是外国人的娱乐。”
第28节:扬帆西渡仙山,求救国灵芝(3)
  胡适也写过片断的游美纪行的回忆。他说:“那年我们同时放洋的共有七十一人……船上十多天……我是一个爱玩的人,也吸纸烟、也爱喝柠檬水、也爱打‘五百’及‘高、低、杰克’等等纸牌。在吸烟室里,我认得了宪生,常同他打‘Shuffle Board’;我又常同严约冲、张彭春、王鸿卓打纸牌。” 当时的胡适的样子,赵元任有一段很生动的描述:“他给人的印象是健谈、爱辩论、自信心极强。当时大家都留着辫子,胡适讲话时喜欢把辫子用力一甩;生气的时侯就说要把辫子拿掉。他的身体很瘦,看起来并不十分健康,可是精神十足,让人觉得他雄心万丈。”
  二十世纪初年中国留美的学生等于是自成一个特殊的阶级。他们固然自以为是天之骄子,人们也视其为天之骄子。他们在上海出航以前,就有各界的欢送会。路过夏威夷的时候,有夏威夷中国学生联合会、基督教青年会、基督教女青年会的接待,抵达美国的旧金山或者西雅图,也一定会有更大规模的欢迎接待活动。这种欢迎的活动制度化以后,一般是两到三天。接待的单位也颇为庞大,其骨干除了最早就从事接待、而且最为热心的基督教青年会、基督教女青年会以外,当然包括了“全美中国学生联合会”(Chinese Students’ Allia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以及“北美中国基督徒留学生协会”(the Chinese Students’ Christian Association of North America)。1911年的欢迎会,还包括了一项新鲜的活动,由旧金山的商人招待留学生坐汽车游览旧金山市区及金门大桥。 1919年的汽车游览活动,气派更大,总共动用了五十部汽车。
  胡适他们这一批留美生当然也不例外,沿途受到欢迎接待。“中国号”还没到夏威夷,邮轮上的庚款留美生就收到了夏威夷中国学生联合会的欢迎电报。“中国号”才一停泊在檀香山港,夏威夷中国学生联合会的代表就带着庚款生参观州长官邸、中国领事馆、博物馆、水族馆以及有名的卡外阿好修道院(Kawaiaha’o Seminary)。徐然与张履鳌在〈1910年庚款生〉赴美记里,描写他们是如何依依不舍地离开檀香山,以及他们抵达旧金山所得到的欢迎:
  没心肝的“中国号”邮轮的笛声,把我们叫离了夏威夷的大都会。我们只好在我们飘摇着的海上堡垒里,和蓝天和大海又作伴了一个星期。唯一能够消解旅途的单调的,只有做梦、玩游戏、读点消遣的东西。一直要到九月十日抵达美丽的旧金山,我们的旅途方才告终。一下船,各界代表就给了我们一个盛大的欢迎会。他们为我们安排了一个非常丰富的节目。我们在旧金山的三天,就跟在故乡过年一样,令人难以忘怀。
第29节:扬帆西渡仙山,求救国灵芝(4)
  由于每年夏天都有许多中国留学生抵达,从1909年开始,每年最大的一批就是庚款生,后来就是清华留美生。这些欢迎团体跟美国政府,以及轮船、铁路运输公司就商量好了办法,在火车上安排了专门车厢,来运送那些须要继续往东,到其它西部各州、中西部、甚至东部入学的中国留美生。胡适他们这一行必须继续往东前进的学生,有余日章作陪伴。余日章当时是“北美中国基督徒留学生协会”的副总干事,特别从美国东岸来到旧金山,陪伴这些学生东行。欢迎接待新生的活动,并不止于美国的西岸。芝加哥是一个大站,也是中西部“全美中国学生联合会”欢迎新生的一个重镇。比如说,1911年9月,中国留学生专车抵达芝加哥的时候,在火车站欢迎他们的有五十人之多。迎新的节目,除了例行的欢迎演说、午餐以及简短的余兴节目外,还包括游览芝加哥市区、参观芝加哥大学。 我们从下述胡适给他在中国的四个朋友的信里,可以知道他1910年抵芝加哥的时候,应该也受到了同样热烈的招待。
  根据中国驻美大使馆秘书兼庚款生监督容揆的报告,第一与第二批庚款生共116名:第一批47名;第二批69名。第二批原来是70名,显然少了一个。其中,19名就读纽约州的康乃尔大学,人数最多。密西根大学次之,有16名;伊里诺大学第三,有14名;维斯康辛州第四,有13名。 这是中国留学生涌入美国中西部的全盛期的开始。根据康乃尔大学中国同学会1910年秋天的一份报告,也就是胡适入学以后,康乃尔大学的中国学生人数居全美之冠,共有49名;纽约州的哥伦比亚大学居次,有39名;伊里诺大学与维斯康辛大学再次,各有30名。除了哥伦比亚大学以外,其它三个大学,都以农科学生居多。哥伦比亚大学则几乎有一半的中国学生是念政治和矿科。
  徐然与张履鳌说,1910年的第二批庚款生在旧金山停留了三天。胡适在给中国四个朋友的信上则说是两天。他说,他们继续东行的学生,在火车上过了四天才到芝加哥。再过一天,也就是9月18日,当天是中秋节,才到康乃尔大学所在的旖色佳。“途中极蒙学界欢迎,每至一城,可不费一钱而得周游全市。” 他在给他的叔叔胡近仁的信,除了报平安以外,也透露了他得偿留美之夙愿的踌躇满志之情:
  七月十二日(8月16日)去国,八月七日(9月10日)抵美国境,中秋日抵旖色佳城。计日三十三昼夜,计程三万余里,适当地球之半。此间晨兴之时,正吾祖国人士酣眠之候;此间之夜,祖国方日出耳。乘风之志于今始遂,但不识神山采药效果如何,又不知丁令归来,能不兴城郭人民之叹否?
  [胡适02-01-02-001-1.jpg照片放置在此处]
  图5:1910年秋初抵美国所摄。前排:右二是胡明复、右三是胡适、左三是周仁;后排:左一是陈茂康、左三是赵元任(胡适纪念馆授权使用)
第30节:“文章真小技”、“种菜种树”以救国(1)
  “文章真小技”、“种菜种树”以救国
  我们在上节提到胡适给中国四个朋友的信。胡适写那封信的时候,他已经在康乃尔大学的农学院办完了注册的手续:
  学生三千余人,中有吾国学生约五十(并新生而言),弟已得大学许为正科生,专习农科Agriculture。此校农科最著名,为国家科大学。凡农科学生概不纳费,即此一项,一年可省百五十金,可谓大幸。
  胡适晚年在台湾的一个演讲里,也解释了他当时选农科的原因:
  家兄……以家道中落,要我学铁路工程,或矿冶工程。他认为学了这些回来,可以复兴家业,并替国家振兴实业。不要我学文学、哲学,也不要学作官的政治法律,说这是没有用的。当时我同许多人谈谈这个问题,我以铁路矿冶都不感兴趣。为免辜负兄长的期望,决定选读农科,想作科学的农业家,以农报国。同时美国大学农科是不收费的,可以节省官费的一部分,寄回补助家用。
  胡适这个学习农科的决定,很可能并不是出国以前完全底定的。我作这样的推测,是因为他在出国的行囊里,居然带了一千三百卷线装书。他给前引胡近仁的信上说:“此行携有古籍千三百卷,惟苦暇日无多,不能细细研读,甚恐他日学殖荒落,有手生荆棘之惧也。”他这一千三百卷线装书的数目,恐怕不是夸张之词。一旦决定学农,他便开始把这些书分送给朋友。1917年6月1日,胡适回国前写给任鸿隽、杨杏佛、梅光迪的一首诗云:“我初来此邦,所志在耕种。文章真小技,救国不中用。带来千卷书,一一尽分送。种菜与种树,往往来入梦。”
  现存的《胡适留学日记》,第一天的日记是1911年1月30日。当天是第一学期期末考的第一天。换句话说,已是第一学期的尾声。由于胡适之前的日记已经不存,我们因此完全不知道他在康乃尔大学第一学期前大半部的情形。我们知道胡适进康乃尔大学那一年,以新生的数目来说,文理学院最大,有329名新生,胡适就读的农学院次之,有321名新生。但如果把一、二年级的学生合并计算,则机械工程学院最大,有1,060名学生;文理学院次之,有956名学生;农学院第三,有688名学生。 根据该年12月7日的《康乃尔校友通讯》,康乃尔大学农学院有1,230名学生,是全美国学生最多的农学院。 无怪乎胡适在给上述四个国内朋友的信里说:“此校农科最著名。”
第31节:“文章真小技”、“种菜种树”以救国(2)
  康乃尔大学1910年度开学的第一天是9月30日。这个二十世纪初年的行事历跟今天的康乃尔大学相比,可以说是晚了一个月才开学。不但如此,胡适进康乃尔大学的那一年,康乃尔刚开始实行新的学期制度,第一学期一直要到一月才结束。换句话说,学生在过了圣诞节的假期以后,还要回到学校上三个半礼拜的课,然后才考期末考。 这个制度很类似哈佛大学到今天仍然采用的制度,但康乃尔大学今天已经不使用了;康乃尔大学现在的学期制度跟大部分的学校一样,第一学期是在圣诞节以前就结束了。由于这个新制的实行,胡适在康乃尔第一学期期末考的第一天,1911年1月30日——目前所存胡适第一天的《留学日记》——刚好就是农历的新年。当天考的是生物。农历新年还得考试,使得胡适在哭笑不得之余,写了一首诗自况:
  永夜寒如故,朝来岁已更。层冰埋大道,积雪压孤城。
  往事潮心上,奇书照眼明。可怜逢令节,辛苦尚争名。
  胡适在这首诗里所指的“奇书”,是他买的一套丛书,刚好当天送到。他在当天的日记里,如此地描述了这套丛书:
  今日《五尺丛书》送来,极满意。《五尺丛书》(Five Foot Shelf)又名《哈佛丛书》(Harvard Classics) ,是哈佛大学校长伊里鹗(Eliot)主编之丛书[1909年出版],收集古今名著,印成五十巨册,长约五英尺,故有“五尺”之名。
  胡适才刚进康乃尔大学的农学院,就买了这套《五尺丛书》,这是非常有意义的。这意味着说,虽然他进了农学院,他并不想只过“种菜与种树,往往来入梦”的生活,而毋宁是像传统理想里所说的耕读并修的生活。或者,像他跟梅光迪说的,“要读尽有用之书而通其意。”
  我们从他在康乃尔大学的成绩单,可以知道他第一学期选了四门课:“英文一”、“植物学一”、“生物一”以及“德文一”。由于现存的《留学日记》是从他第一学期期末考的第一天开始,我们不知道他上课的情形。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他第一学期的成绩:“英文一”,他得了80分;“植物学一”,82分;“生物一”,75分;“德文一”,90分。 胡适第一学期的德文显然念得很好,曾经考过全班第一名。他显然在家信里报告了这件荣誉,所以他母亲在回信里勖勉他说:“德文乃新入门,遂考得全班之冠。可见学问无穷,只需专心一志,未有不成就也。”
第32节:“文章真小技”、“种菜种树”以救国(3)
  期末考结束四天以后,第二学期就开学了。胡适在康乃尔的第二学期选了六门课,其中,“英文一”、“植物学一”、“生物一”,似乎是一学年的课,是上学期的继续;“德文二”、“植物学二”以及“气象学一”则似乎是以学期计的。他在1911年春天的 《留学日记》里提到的书,绝大多数都是课堂上必读的书。比如说,根据英文系的课程规划,“英文一”要读的书包括:三个莎士比亚的戏剧、五本近代小说以及一些诗歌和散文。 胡适在《留学日记》里列出来的书,“英文一”是:四个莎士比亚的戏剧,亦即《亨利四世》、《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无事生非》;培根的散文以及Joseph Addison与Richard Steele所编的《旁观报论文集》(Spectator)。在“德文二”课上则读了Heinrich Seidel (赛德,1842-1906)所著的《虚馨传》(Leberecht Hühnchen)、Gottfried Keller (凯勒,1819-1890)所著的《人靠衣装》(Kleider Machen Leute)、Gotthold Lessing (莱辛,1729-1781)所著的《敏娜传》 (Minna von Barnhelm)以及歌德的《赫曼和多罗西亚》(Hermann and Dorothea)。在“生物一”的课上读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
  然而,天才又好学如胡适,读课堂上必读的书对他来说,是游刃有余。所以,他还是继续他出国以前的习惯,广泛地涉猎群书。他在1911年2月初,第一学期期末考结束以后,就跟一个美国友人艾司 (Ace)进城去买了一本拉丁文法的书,因为艾司答应要教他拉丁文。 1911年暑假的时候,虽然他选了一门化学课,他还去买了一本希腊文法的书来自修。 不但如此,他在1917年那首诗所写的“带来千卷书,一一尽分送”也不见得是实情。我们从他的《留学日记》知道他在农学院的时候,还时常在课余读他带到美国去的线装书,如:《左传》、《古诗十九首》、《杜诗》、《诗经》、《说文》、《水浒》、《王临川集》、 周星誉的《鸥堂日记》、《陶渊明诗》、《谢康乐诗》、《荀子》。除此之外,胡适甚至还能找出时间练字。他从朋友那儿借来颜真卿的〈元次山碑〉来临摹。
  胡适第二学期的课显然重一点。他在开学两个星期以后的日记里说:“下学期之课虽未大增,然德文读本《虚馨传》,英文Henry IV[《亨利四世》],皆需时甚多;又实习之时间多在星期一与星期二两日,故颇觉忙迫。” 胡适虽然人在农学院,但他对农学显然从一开始就兴趣索然。他在日记里一再地提到英文、德文以及其它文学的课程。相对地,他提到农学院功课的地方很少,最多只是写说他作了生物学或植物学的报告。比较特别的有两则:第一则是1911年4月12日的日记:“今日习农事,初学洗马,加笼辔,驾车周游一周。” 有关这个洗马、驾车的故事,胡适1952年在台湾做的一篇演讲里也提起过,只是在时间上,他显然是记错了。1911年第二学期开学的日期是2月13日,他在日记上说他第一次学习洗马、驾车是在4月12日。换句话说,这个故事发生在他进农学院以后的第二学期第八个星期以后,而不是他记忆中所说的第一学期的第三个星期:
第33节:“文章真小技”、“种菜种树”以救国(4)
  进农学院以后第三个星期,接到试验系主任的通知,要我到该系报到实习。报到以后,他问我:“你有什么农场经验?”我说:“我不是种田的。”他又问我:“你作什么呢?”我说:“我没有作什么,我要虚心来学,请先生教我。”先生答应说:“好。”接着问我洗过马没有,要我洗马。我说:“我们中国种田,是用牛不是用马。”先生说:“不行。”于是学洗马,先生洗一半,我洗一半。随即学驾车,也是先生套一半,我套一半。
  第二则是5月15日的日记:“生物学课观试验脑部,以蛙数头,或去其头部,或去其视观,或全去之,视其影响如何,以定其功用。” 他在日记里所显示的兴趣,毕竟还是在文学方面。比如说,由于他英文课的成绩一直保持得很好,期末考于是得以免考,他在6月3日的日记里说:“本学期英文科,余得免考(Exempt),心颇自喜。实则余数月以来之阴大半耗于英文也(每学期平均分数过八十五分者得免大考)。” 我们从他的日记里,可以知道胡适这时已经开始试写英诗了。他在5月29日的日记里说:“夜作一英文小诗(Sonnet),题为‘Farewell to English I’[〈挥别‘英文一’〉],自视较前作之〈归梦〉稍胜矣。” 可惜这两篇今皆已不存。
  1911年康乃尔大学第二学期在6月3日结束,期末考在6月5日开始。胡适第二学期的成绩如下:“英文一”,89分;“植物学一”,80分;“生物一”,82分;“德文二”,80分;“植物学二”,64分;“气象学一”,70分。 胡适在期末考结束以后,就去了宾州的孛可诺松林城(Pocono Pines)参加了“北美中国基督徒留学生协会”举办的夏令营。在这个夏令营里,胡适几乎皈依基督教,这我们将在第五章再分析。总之,他回到康乃尔以后,那年夏天的暑期班,他选修了“化学A”,7月5日开始上课,8月16日结束,当天,是他乘坐“中国号”离开中国的一周年。他在“化学A”这门暑期课所得的成绩是73分。
  对康乃尔大学农学院来说,1911学年度是一个转捩点。康乃尔大学的农学院原来是免学费的。然而,由于学生人数暴增,从1909年的932名学生,增加到1910年的1,254名,增长幅度达到25%。于是,康乃尔大学农学院决定从1911年秋季班开始,向非纽约州居民的学生收取学费。 北京的胡适档案里,藏有一张康乃尔大学向胡适收1911年秋季班学费的通知条,是美金55元,外加1910年度上下学期的学费美金100元,总计是155美元。 虽然这张学费通知条上没有时间的注记,我们可以假定这是胡适从农学院转到文学院以后才收到的学费通知。根据新规定,他从1911学年度开始,就必须付学费。同时,根据康乃尔大学的规定,学生如果从免学费的学院转到须缴学费的学院,就必须补缴学费。 胡适从农学院转到文理学院是1912年初,也就是1911年第二学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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