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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与晚清四十年

_2 雷颐(当代)
由于招商局的成功,清政府主要是李鸿章又创办了“电报总局”、“上海机器织布局”等官督商办企业。这种企业一个天生的缺陷就是产权不明,对这类企业,清政府内部一直就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是国有企业,官家自可任意处置,因为本来就是以政府之名而设,而且在经营过程中得到政府的多种优惠待遇,甚至享有某种垄断权。更重要的是,他们认为私人资本强大之后,将削弱统治者的统治力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私人资本强大反会使国家富强,朝廷统治基础更加巩固,而且这些企业是商家出资经营,理应为商家所有,国家不应收回,如果收回,应给商人合理的补偿价格。两种政治力量斗来斗去,一时这派占优势一时那派占上风,长期没有定论。轮船招商局是创办最早的官督商办企业,所以围绕着它的争论自然最早、也最激烈。
当时长江的航运业为外国公司垄断,但这些公司却有很大比重的华人资本。有关资料表明,当时上海轮船业实际是“华洋合资,华资为主,洋商主持”,不少洋行的许多轮船实际为华商所有。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洋商将相当一部分赚取的利润运回本国,无意在中国境内迅速扩大规模;二是因为在洋行工作的华人,俗称买办,积攒了大量财富,想投资新式企业而得不到清政府的许可。而且,中国官员对“商”一直采取压抑政策,任意勒索刁难,一位中国商人写道:“夫商之不愿者,畏官之威,与畏官之无信而已”,只有依附洋商、挂外国旗,才能避免官员的敲榨。不过,洋商庇护是以丧失许多利润为代价的,所以不少买办希望能独立出来成为真正的“华商”。李鸿章的“官督商办”设想,客观上适应了华商的需要。
一开始,李鸿章仍习惯地任命官员经办此事,饬令浙江海运委员、候补知府朱其昂筹办轮船招商局。但朱是官员,根本不善于经营新式航运业,更加官僚习气浓重,商人避之唯恐不及,根本招募不到商股。不得已,李鸿章于1873年3月撤掉朱其昂,任命原怡和洋行买办唐廷枢为轮船招商局总办,重订局规和章程。同时,原宝顺洋行买办徐润被任命为会办。买办出身的唐、徐二人有长期经营近代航运业的经验,在他们的领导下,轮船招商局开始迅速发展。
唐、徐二位商人主事后,上海商人信心大增,招募商股进展顺利。他们按照商业模式、规则办事,规定每百股举一商董,由诸商董中推举一商总,总局和各分局分别由商总和商董主持,使投资人对局务有一定发言权,大股东享有经营管理权。
创办之初,招商局一方面面临洋商的竞争,另一方面面临国内守旧势力要将其改归官办的压力,形势不容乐观。但李鸿章仍坚持“商为承办,官为维持”的原则,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提供大力支援。当时沿海和长江航运已为外洋垄断,新成立的招商局简直没有“立足”之地,于是李鸿章为招商局奏准了运送漕粮和一些官府物资的专权。此举是轮船招商局可以建立、维持的关键。在与洋商的激烈竞争中双方大打“价格战”,因此招商局资金一直紧张,李鸿章多次指示拨借官款,有时还规定可以缓息。这些措施使招商局摆脱了困境,不到10年时间,货轮即由初期的4艘发展到30余艘,总装载量近24000吨。经过激烈竞争,轮船招商局在1877年收购了美商旗昌公司的全部产业,包括16艘轮船和长江各埠及上海、天津、宁波各处的码头、栈房,从而超过英商怡和、太古两家轮船公司。以后它的业务不断发展,先后在烟台、汉口、天津、汕头、福州、广州、香港等地及日本、新加坡等国重港口增设了分局。
有关数据表明,轮船招商局的建立确实达到了“分洋商利权”的目的。仅1873年到1876年间,外国航运公司收入总共损失4923000两,这其间中国商人少付给外国商人的费用当在136000两以上。因此,李鸿章后来在给朝廷的奏折中曾得意地说道:“创设招商局十余年来,中国商民得减价之益,而水脚少入洋商之手者,奚止数千成,此收回利权之大端。”
虽然招商局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仍然受到顽固派的攻击。本来,顽固派注重的就不是经济,而是所谓的名分,如果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不要看经济效果,而要看政治效果”,宁要符合自己思想意识、政治标准的草,不要不符合这些标准的苗。于是,有人奏请“轮船招商局关系紧要,急需整顿”,提出要收归国有,由南北洋大臣统辖。招商局成立以来,参劾招商局的奏本便一直不断,此奏一出,更得到许多官员响应,纷纷要求收归官办,起码要加强政府的监督控制。面对这汹汹群情,李鸿章立即上折坚决反驳。在此折中,他首先说明招商局是依照几年前所定章程经营管理的,当然,这也有提醒朝廷别忘了这些章程当初是经过你批准之意。他强调开始创办时就奏明“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诚以商务应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轮船商务牵涉洋务,更不便由官任之也”。与官无涉、商务应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这些见解远超出当时其他官员,显然,他认为“官督商办”应以商为主。对于顽固派提出经营者贪污、滥用公款的指责,他辩护说与其他官办局开支公款完全不同,只是在开办初期由“官”借了一些公款:“惟因此举为收回中国利权起见,事体重大,有裨国计民生,故须官为扶持,并酌借官帑以助商力之不足。”何况这些官款早已归还,与官更无关系。对于查账的要求,他知道这并非官无权查账的纯商办企业,而是官有权查账的“官督”企业,所以不能以官无权查账反驳之,只能晓以“利害”劝说不必查账。他解释说如果查账会使谣言更多,现在是与洋商竞争最激烈的时候,洋商一定乘机打压招商局,再度垄断长江航运,结果“殊于中国商务大局有碍”,总之“商局关系国课最重”,不能轻动。
由于李鸿章的坚决反对,此次收归国有之议不了了之。
不久,国子监祭酒王先谦又上奏弹劾招商局,认为企业“归商不归官,局务漫无钤制,流弊不可胜穷”,再次提出要收归官办。这一次次弹劾,引起的呼应比上次要强烈得多。李鸿章知道最为反对者忌恨、最为朝廷所担心的是这类企业对统治者的政权所起的作用究竟是巩固还是削弱,所以他在1881年3月中旬又上折反驳王先谦时,首先详细列举几年来该局的成就,证明正是招商局使洋人在长江水运所得之利大为减少,因此强调“其利固散之于中华,关于国体商务者甚大”,当然使统治者的政权更为巩固。有趣的是,李鸿章在此折中用得利的是“中华”而不用“华商”,说明他深知朝廷对“华商”等私人获取巨额利益仍心存警戒,所以刻意回避“华商”这种容易联想到私人的词汇。在激烈争论中回避朝廷敏感的字眼儿,当然更容易赢得朝廷的支持,而且华商得利确也可说是“中华”得利。一词之选,煞费苦心,反映了李鸿章写奏折的老练。然后,李鸿章才从有关章程、规定说明政府应遵守早先订立的章程,如果“朝令暮改,则凡事牵掣,商情涣散,已成之局,终致决裂,洋人必窃笑于后,益肆其垄断之计。是现成生意,且将为外人所得,更无暇计及东西洋矣”!值得注意的是,他强调政府遵守章程必要性的立论基础主要不是政府也必须遵守条约的“契约论”,而是一旦违约、生意受损的后果将是洋人垄断得利这种“民族主义”话语。因为他很明白,朝廷根本不会将政府与私人所订之约放在眼里,不会将此作为一个决策的参考因素,只有这种与朝廷根本利益有关的“民族主义”话语才是打动、说服朝廷的最有力的理由。所以,他强调一定要坚持“商为承办,官为维持”,如果开始垫有官款,则“缴清公款”后“商本盈亏与官无涉”。当然,他又一再表明“并非一缴公帑,官即不复过问”,而是强调官仍要尽督管之责。其实,这类企业的问题就在于政府从未放弃管制,干预太多,只是顽固派要求国家所有制应纯而又纯、容不得丝毫私人因素才会认为“商”的权力过大。李鸿章的观点,得到权力越来越大的“总理衙门”的支持,轮船招商局仍维持官督商办,而未被收归官办或官商合办。
在1885年以前,轮船招商局发展迅速,但以后就陷入停滞状态,直到李鸿章去世都没有大的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原因则是“官”的色彩越来越浓。
1883年迫在眉睫的中法战争在上海发生一场巨大金融危机,许多企业陷入困境,招商局也不例外。这时,一直存在的要求将其收归官办的呼声陡然强烈。在经济和政治双重压力下,李鸿章不得不于1885年重组招商局,札委官员盛宣怀为督办。盛是官员出身,在任督办期间一直保有官职,因此“官”“商”两面性在他身上反映最为鲜明。与商人相比,他显得“官气十足”,习惯“官场作风”;与官员相比,他又更像商人,后来还不乏维护商人利益之举。
在他主事期间,招商局“官督”大为加强,“商办”大为削弱。在挑选高层管理人员时,他按“官场”规则,挑选自己的亲信担任各种职务,而不是以“商场”规则按股份多少或任人唯贤。这样,大多数高层管理人员都有深深的官方背景,但却缺乏经营近代企业的经验。另外,招商局开始被官方视为“摇钱树”,户部不断要求“核查”(实为要钱)招商局账目,同时明确要求招商局总办应由高官会商遴派。从1891年后,谙熟官场规则的盛宣怀还不得不每年向官方“报效”10万两。
招商局已然成为一个“衙门”,既丧失了自主经营权,又不断被官方索财,终只能惨淡经营。在70年代末,它的船只数目和吨位远远超过英商怡和、太古公司,但到1894年它落到与怡和不相上下、远远不如太古的境地。
虽然如此,招商局仍是清政府重要的财政来源之一,总有人想将其“收归国有”,所以十几年后,即甲午战后的1896年,李鸿章因甲午大败为万民所指、被清廷投闲散置,大权尽失。这时,御史王鹏运认为时机来临,上奏请特派官员到招商局“驻局办事”,有些现在派“工作组”的意思,虽未明说,实际意图仍是收归官办。但“总理衙门”以“若无商局,则此利尽属洋商。是该局收回利权,实明效大验”,反驳了王鹏的建议,维持了官督商办原状。
创办于1880年的“电报总局”也面临同样命运。架设电线、成立相关机构对近代以来一直军情紧急的清政府本是重中之重,但与所有新事物在近代中国的命运一样,因顽固派认为这些是西方的奇技淫巧不能学而迟迟未有进展。李鸿章于1879年在自己的辖区内试架短短一线,后又于第二年藉沙俄准备侵略新疆伊犁以“电报实为防务必需之物”上奏请敷设电线。在这种情况下,清廷才批准架线设局。1880年10月,电报总局在天津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电讯业的诞生。
官办电报局经营未久,便面临经费严重紧张问题。在李鸿章的支持、筹划下,电报总局于1882年春改为官督商办。改制后的电报总局,完全是商股商办。
或许因为轮船招商局创办在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而成立稍后的电报总局命运则相对平稳,在1902年前未遇将其“收归国有”之议。
1902年秋,李鸿章病逝未及一年,新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的袁世凯开始设法要将轮船招商局和电报总局收归国有。袁以强硬著称,主张“强政府”,由政府兴办新式企业,所以想把“北洋”的官督商办企业都收归国有,增强政府、同时也增强自己的实力。此时,轮船招商局、电报总局的经营者盛宣怀父亲病故,袁世凯乘盛丁忧守制之机,夺去了盛宣怀的“督办”之职。
刚开始,清中央政府想派人将轮、电二局收归“央企”,以利中央财政,对此盛宣怀坚决反对,错误地想争取“实力派”袁世凯的支持。袁世凯当然也反对将此二局收归中央,但他的真实想法是一定要将其收归“北洋”,即“地方国企”。
盛宣怀是个复杂异常的人。他是李鸿章的心腹幕僚,精明超常,本身即是官员,对官、商两界都非常熟悉,深谙为官之道与经商门路。李鸿章乃至后来张之洞创办企业,都对他十分倚重。虽然他于1885年担任招商局督办、与前任相比他主政时的“官督”大为加强,官的色彩较浓;但与那些要完全官办的人相比,他又是“商”的代表,坚决反对“官办”。早在1894年2月初,他奉李鸿章之命接办官督商办的上海机器织布局时就担心企业办好后为官收回,向李建议道:“股商远虑他日办好,恐为官夺,拟改为总厂,亦照公共章程,请署厂名,一律商办。”以前的企业都是“局”,“局”乃官方机构名称,“厂”则是企业名称。由“局”改“厂”,一字之易,却是大有讲究。李鸿章同意盛的方案,将其改为“华盛机器纺织总厂”。1901年,由于棉花价格猛涨,工厂亏本,盛宣怀串通两江总督刘坤一上奏称由于亏损严重,“自应准其另招新商顶替,改换厂名,再接再厉”。经清政府批准后,盛宣怀以原价买下自己股权占优、一手经营的企业,改名为“集成纺织公司”。上海机器织布局——华盛机器纺织总厂——集成纺织公司,此厂终于从产权不明的“官督商办”经过逐步改制变成了产权明晰的盛氏“私产”。对他的这种改制是“合法”还是“非法”,是否“化公为私”或曰“侵吞国有资产”,一直争议不断。而吊诡的是这两种观点确实各有道理,正说明了在社会转型期造成了“制度灰色地带”,很难以简单的非黑即白来作判断。今天许多“戴红帽子”企业其实也是如此改制,盛氏百余年前的手法依然适用,历史何其相似乃尔!
由于早就担心这些“官督商办”企业可能被收归国有,盛宣怀在经营轮、电两局时就多次想方设法将盈利及各项收入转为商股,以便万一将来政府按票面价值将轮、电二局购归国有时,包括他在内的股东利益不至损失太大。
然而,此时“商人思维”的盛宣怀面对的却是“强政府思维”的袁世凯,他根本无意按股票票面价值将官督商办企业收归国有。1903年1月中旬,袁世凯被清廷派为电务大臣接收电报局。袁世凯以政府资金紧张、无法全付商股为由,表示商人仍可“附股一半”,而另一半商股则以大幅度杀价“购回”。此法一出,商情哗然,但毫无办法。但此时清政府因要支付巨额“庚子赔款”连超低价的“价购”都付不起,在降旨袁世凯接收之时宣布:“该局改官办之后,其原有商股不愿领回者,均准照旧合股”,对这种完全的“商股官办”朝廷还说是在维护既有体制之中“寓体恤商情之意”。无论盛宣怀及众商人多么不满,想出种种办法,都无法改变收归官办的命运。袁世凯的基本思路是:取之于商,用之于官。
接收完电报总局,袁世凯紧接着就强迫盛宣怀辞去招商局督办之职,派自己的亲信杨士琦担任该局总理。这样,袁世凯通过将电报局收归官办、轮船招商局由他派人督办,从而将这两个大型企业实际收归己有。
以前有李鸿章作靠山,盛宣怀做事一直顺风顺水,现在靠山已去、且面对的是“强势政府”袁世凯,自然毫无招架之力,顿时败下阵来。他当然不甘就此作罢,于是暗中准备,窥伺时机,以图夺回企业。他本来就是亦官亦商,现在对“官”权之大的体会更深,于是在积极联络股东的同时又向大太监李莲英巨贿买官,终于在1908年3月授邮传部右侍郎。铁路、电报、航运和邮政都归邮传部管,盛氏顿时权力大增。有了权后,他首先联络电报总局的入股商人与政府交涉,要求退还收归官办的电报总局的商股。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清政府最终按每股180元的价格将全部股票从股商手中买回,股商挽回部分损失。
就在这年11月,光绪、慈禧相继去世,政坛风云突变,袁世凯骤然失势,被贬归家,盛宣怀明白机会来临,于是开始努力夺回招商局。在被袁世凯收归官办的短短几年中,轮船招商局亏损严重,不仅未添几艘船只、未增加一处码头、栈房,反而不得不将上海浦东、天津塘沽、南京下关的码头卖掉。盛宣怀以挽救招商局为理由于1909年8月在上海召开股东大会,会上“组织商办隶部章程”,“注册立案”,并选盛宣怀为董事会主席。会议上报后,邮传部(盛宣怀任右侍郎)覆电承认轮船招商局“本系完全商股”,同意其设立董事会。招商局终于完全商办。
在招商局、电报总局的争斗中,中央(清廷)、地方(袁世凯)和商人都尽力争取自己的利益,在“产权不明”混沌状态下,自然是谁的力量大,权益就归谁所得。在这种时而“国有”、时而“民营”的各种力量的博弈中,影响最大、失误最严重的是清政府的铁路政策。
铁路最开始引入时受阻力最大,但铁路的巨大利益终于显示出来,成为各方争夺的对象,因此铁路的“国有”与“民营”之争渐渐成为斗争的焦点。
修路耗资巨大,财政极为紧张的清政府根本无此力量,所以又不得不招商股,而更多靠举借外债。1905年秋,湖北、湖南、广东三省民众集股从美商手中收回了粤汉铁路利权,朝廷也曾下令这三省由商民集股兴建铁路。而1904年在成都成立的官办的川汉铁路部公司也于1907年改为商办。湖南、湖北主要是绅商集资,广东主要是华侨商人集资,而四川的股本来源主要靠“田亩加赋”,靠“抽租之股”。抽租的办法一般是随粮征收,值百抽三,带有强制征收、集资的性质,贩夫走卒,都被迫参与。这样,全川民众无论贫富,都与汉川铁路有紧密的利益关系。
而清政府一方面允许民间自办铁路,另一方面又于1908年任命调入军机处的张之洞为粤汉铁路督办大臣,不久又命其兼督湖北境内的川汉铁路,实际又企图把铁路改为官控,遭到这几省民众反对,领导者恰恰是清政权的统治基础地方绅士和富商。在地方强烈反对下,清廷于1909年末和1910年初又先后准许粤汉、川汉铁路民办,于是入股民众更多。然而仅仅一年,“立宪运动”已经风起云涌,清政府却又不顾广大民众的强烈反对,于1911年5月在新任邮传部尚书盛宣怀的主张下悍然又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几年之内,于国计民生大有干系的铁路政策竟如此反反复复,清政府真是“自寻短见”。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久前还同意铁路民营、允许民众大量入股,现在突然宣布“国有”,广大股民认为这是政府有意设套圈钱,怒不可遏,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应声而起。使问题变得更加严重的是,财政极其困难的清政府根本无力给股民以合理(或者说让股民满意)补偿,而只能以折扣的方式,即以远远低于股民实际投资额的方式赎买股份。
清政府对湖南、湖北采取的倒是路股照本发还政策,由于绅商损失不大,所以最先兴起保路风潮的“两湖”却也最先平息。而广东路股,清政府只发还六成,不过由于广东股商主要为华侨,在备感愤怒之下一走了之,却也未有更大波澜。对四川路股,清政府采取的也是“低价”政策。由于入股的中下层民众最多,所以四川反抗“铁路国有”的风潮最为炽烈,最终成埋葬清王朝的辛亥革命的导火索。值得再次一提的是,当年极力维持商民利益的盛宣怀一旦就任邮传部尚书,观念即随地位的变化而变,成为“铁路国有”的主要策划者。因铁路属邮传部管,一旦铁路“国有”,邮传部的“地盘”、实力将大大扩充。在“国有”的名义下,实际是为了他的个人利益,并不考虑在各种矛盾已经十分尖锐激烈的情况下强行此项政策将危及整个王朝的利益甚至统治的根基。
“官督商办”企业的历史说明,近代中国的外资确实挤压中资,但外资却又是“中资”产生的温床,华商在自己的政府不许自己经办近代企业的情况下,正是在外资企业开始了初步的资本积累,学习到近代企业管理经验。在新式大机器生产和民间资本面对国内的重重阻力和外面的巨大压力的情况下,“官督商办”模式在当时对新式民用企业的建立、对民间工商资本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不过,随着社会与时代的发展,这种模式的负面作用越来越明显,其成败的关键之处在于“官方色彩”是渐渐淡化还是不断强化,“官”方对企业是支持、扶持还是将其作为一个下属“衙门”对待,这就是不容忽视的历史经验。
由于“民”远弱于“官”,所以在清末“国有”与“民营”的斗争中国家、政府的力量强如压卵之石,商民只能设法谋官才能维持自己的权利。而商一旦成了官,往往会如盛宣怀那样,反过来又以政府的力量为自己谋利。这样,官、商的界限便永难划清,腐败也将日甚一日。
导致清王朝灭亡的因素当然很多,从经济层面上说,先是为民营经济发展设置重重障碍,而后虽允许民营经济发展、但政策却又极不稳定经常大幅度摇摆,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之一。经常的大幅度摇摆,根本原因是清政府面对社会转型、面对从农业经济向近代工商经济转向这种深刻的结构性变化、面对新崛起的近代工商阶层完全不知所措,因此制定不出一个基本稳定的经济政策,更谈不上基本稳定的制度建设。由于没有稳定的政策和制度,结果必然是“人治”。而政坛风云向来变幻莫测,今天赞成商办的官员得势,政策自然是“商办”导向;明天力主国有的官员上台,政策立即转向“国有”。
经济政策和制度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社会政策和制度,能否制定出大致稳定的经济政策和制度,是统治者执政是否成熟的基本标准。没有大致稳定的经济政策和制度,人民不会安居乐业,社会没有安定和谐,统治者的政权基础自然也不可能巩固。清末的历史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洋务:被打出来的近代化 从前的人如何看待铁路?
晚清的铁路大争论一
直到今天,铁路对一个国家国计民生仍有重要意义,在一百多年前,其意义之重要更不待言。但是,修建铁路在近代中国引起的反对却最强烈,争论时间最长也最激烈。
洋务派造炮造船,当然知道修建铁路的重要,所以从19世纪70年代起就不断提出修建铁路的主张。1872年,俄国出兵侵占我国伊犁,李鸿章借机提出改“土车为铁路”的主张,指出俄国侵占伊犁,“我军万难远役”,如果不修铁路,新疆等西北边境就无法运兵,而且不仅俄国想侵占西北,英国同样垂涎云南、四川,如果中国自己开采煤矿、修建铁路,则列强将有所收敛,而中国“三军必皆踊跃”,否则,中国将面临更加紧迫的局面。但这种完全符合实际的救时之策,在当时却遭到一片反对,据说“闻此议者,鲜不咋舌”,视为骇人听闻之论。1874年,日本派兵侵略我国台湾,海疆告急,李鸿章又乘机提出修建铁路的主张。这年底,他奉召进京见恭亲王奕訢时,力陈中国修建铁路的重要,并请先造清江到北京的铁路,以便南北交通。奕訢向来支持洋务运动,当然同意李鸿章的观点,但他深知修铁路将会遇到顽固派的强烈反对,恐难实行,所以对李鸿章说此事“无人敢主持”。李鸿章仍不甘心,希望他有机会劝说慈禧、慈安,但奕訢回答说“两宫亦不能定此大计”。由此可见修铁路的阻力之大,而李鸿章便不再直接谈此问题,转而不断策动他人提修路建议。
1876年,丁日昌担任福建巡抚后,李鸿章要他上疏建言,因台湾远离大陆,只有修铁路、架电线才能血脉畅通,才可以防外安内,不然列强总会对台湾垂涎三尺。1877年,清廷表示同意丁日昌所请,但此事却因经费短绌而中止。转眼几年过去,到1880年,中俄伊犁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更加紧张,两国之间的大规模军事冲突一触即发,运兵成为重要问题。在这军情紧急时刻,淮军将领刘铭传应召进京,就防务问题提供对策。到京后,刘在李鸿章的授意下上《筹造铁路以图自强折》,正式提出修建铁路的主张,并认为这是自强的关节点。刘折中具体提出应修从北京分别到清江浦、汉口、盛京、甘肃这四条铁路。但由于经费紧张,不可能四路并举,建议先修清江浦到北京线。局势的演变和刘折的说理充分,清廷似为所动,命令分任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的李鸿章、刘坤一就此发表意见。
修建铁路是李鸿章的一贯主张,而刘折本就是他的授意,所以他立即洋洋洒洒地写了一折,约四千言,将压了几年的想法一吐而出。他知道反对修建铁路的最大阻力是“道义”、“传统”、“祖宗成法”,所以他首先必须进行“意识形态自卫”或“意识形态证明”,论证现在修建铁路与中国古代圣人刳木为舟、剡木为楫、服牛乘马、引重致远本质一样,目的都是以济不通、以利天下。如果现在不用火车,就如同早已用舟车的“中古”又放弃舟车回到茹毛饮血的荒蛮时代,必然要落后于人。针对顽固派一贯坚持的理论,即认为机器是败坏人心的“奇技淫巧”,他强调机器能使“人心由拙而巧,器用由朴而精,风尚由分而合”,而且,“此天地自然之大势,非智力所能强遏也”。机器能使人的心智由“拙”而“巧”、“朴”而“精”,既是一种“知识论”,但同时也含有肯定进步观念的价值观,他以此反驳机器使人心败坏的“道德论”,确有说服力。
然后,他再概述国际局势,强调铁路在列强兴起、强盛中的作用。从国际形势再说到中国面临的险境,自然引申出修建铁路的“九利”,在这“九利”中,经济与军事是富国强兵最重要的。对这“九利”,他不吝文字,详细陈说,以期打动朝廷。具体的修路方案,他完全赞成刘铭传的主张(其实,刘的方案本就是他的方案),先修清江浦到北京线。他当然明白,朝廷必然会担心修路经费和主权问题,所以直陈由于所需资金庞大,无论是官还是商,都难以凑集,只能向洋人借债。但他强调,在借洋债时必须在合同中订明一切招工、采购材料及铁路经营等事,都“由我自主,借债之人毋得过问”,而且还规定不许洋人附股,强调与海关无涉、由日后铁路所收之利归还借款。他不仅提出了由名望甚高的淮军将领刘铭传主持修路,甚至提出可用淮军“勇丁帮同修筑”,可谓中国“铁道兵”的首倡者呢。
由于创修铁路于国计民生确实至关重要,且是李鸿章的多年心愿,所以一折书后他感到言犹未尽,同时又附上《议覆张家骧争止铁路片》,对张家骧等反对者的观点作了进一步反驳。张等认为,修铁路会使市镇繁华、民众富裕,因此会更加刺激列强侵略的野心。对此李鸿章反驳说,“洋人之要挟与否,视我国势之强弱”,我们如果能自强、百姓富裕,“洋人愈不敢肆其要求”。相反,如果“我不能自强”、百姓贫穷,则国势更弱,将更受外人轻蔑、更易为外人侵凌。李鸿章顺势进一步论述了民富与国强的关系:“盖强与富相因,而民之贫富又与商埠之旺废相因”,如果像张家骧等人那样因担心列强侵略“而先遏斯民繁富之机”,其实未必能阻止列强的侵略;他甚至退一步说,即便这种百姓贫穷之法真能杜绝别人的侵略野心,“揆之谋国庇民之道,古今无此办法也”。对反对者提出的铁路将“有碍民间车马及往来行人,恐至拥挤磕碰,徒滋骚扰”的观点,他则不厌其详地描述了国人当时闻所未闻的铁路与普通道路交叉时的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旱桥”,即今天的“立交桥”之法,另一是“于两边设立栅门NE236望,火车将至则闭栅以止行人,俟火车既过,然后启之之法”。最后他情绪颇为激动地写道:“士大夫见外侮日迫,颇有发愤自强之议,然欲自强必先理财,而议者辄指为言利。欲自强必图振作,而议者辄斥为喜事。至稍涉洋务,则更有鄙夷不屑之见横亘胸中。不知外患如此其多,时艰如此其棘,断非空谈所能有济。我朝处数千年未有之奇局,自应建数千年未有之奇业。若事事必拘守成法,恐日即于危弱而终无以自强。”他还鼓励朝廷说:“臣于铁路一事,深知其利国利民,可大可久。假令朝廷决计创办,天下之人见闻习熟,自不至更有疑虑。”
然而,顽固派的反对更强烈、力量也更强大。如有人上奏指责说:“观该二臣筹划措置之迹,似为外国谋,非为我朝谋也……人臣从政,一旦欲变历代帝王及本朝列圣体国经野之法制,岂可轻易纵诞若此!”把修筑铁路说成是“为外国谋”,将改革者说成是汉奸、卖国贼,而把自己打扮成“爱国者”,凭借一套具有“道德优势”,但实际虚假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话语打压革新者,是近代以来顽固派的惯用伎俩。实际上,正是反对变革的顽固守旧,才是中国积贫积弱的重要原因,真正误国害国的,其实正是这些顽固派。
还有反对者奏称说铁路“行之外夷则可,行之中国则不可。何者?外夷以经商为主,君与民共谋共利者也;中国以养民为主,君以利利民,而君不言利者也”,修铁路是“蠹民”的“邪说”。对铁路,还要问一问是姓“君主”还是姓“共和”,看它是什么“性质”,这种传统,其实非常深厚呢!还有人上奏说铁路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是惊动山神、龙王的不祥之物,会惹怒神灵,招来巨大灾难……
洋务派重要人物、南洋大臣刘坤一以圆滑著称,知道反对修铁路者力量强大,所以上奏时态度模棱两可,认为修与不修各有利弊,最后要求清廷饬令刘铭传再仔细推敲修路的利弊后再作决定。
由于反对者力量强大,清廷于1881年2月14日发布上谕:“叠据廷臣陈奏,佥以铁路断不宜开,不为无见。刘铭传所奏,著毋庸议。”这次修铁路的争论以洋务派失败结束,中国近代化再次受挫,但李鸿章此折,成为洋务运动的重要文献之一,也是中国近代化思潮的重要文献之一。
洋务:被打出来的近代化 近代铁路海军造
晚清的铁路大争论二
1880年底,关于是否能修铁路的大争论以洋务派失败而告终。但李鸿章并不甘心,一直在寻机重提此事,而且,他明白修铁路虽然不可能作为一项“国策”,但有可能在他的势力范围内作为一项“地方”的“土政策”施行。
就在争论最激烈的1880年,他就悄悄开始试探性地动工修建开平煤矿唐山至胥各庄铁路,以便运煤;1881年这条约10公里的短短一段铁路建成后,他才正式奏报清廷,并有意将其说成是“马路”。李鸿章真不愧是后来“遇到红灯绕开走”的前辈。李鸿章汲取了在“大争论”中未得到朝中有力支持而失败的教训,所以在修路的同时积极活动,寻求权贵的支持。此时醇亲王奕環早已取代恭亲王奕訢,最为慈禧太后倚重,所以李鸿章全力做他的工作。他多次给奕環写信,说明兴办铁路的种种好处,奕環有所心动,所以李才敢将唐胥路修完。但李一直认为修路应是举国兴办,所以在给奕環的信中说修铁路在中国“阻于浮议”一直未能兴办,并且明确表示希望由奕環直接出面“主持大计”。
1885年中法战争结束,战争中暴露出海军调度协调的问题,清廷最终同意成立“海军衙门”;同时陆军调兵遣将行动迟缓的严重问题也暴露出来,清廷也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重新考虑是否应当修铁路。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奕環、李鸿章的努力,清廷终于在1886年决定将铁路事宜划归由奕環为总理,李鸿章等人为会办的海军衙门办理。由“海军衙门”负责修建铁路,也可说是当时的“中国特色”。同年,奕環到天津巡视北洋海口,与李鸿章具体商订修路办法。奕環后来说他对修铁路以前也曾“习闻陈言,尝持偏论”,反对修路,但经中法之战,又“亲历北洋海口,始悉局外空谈与局中实际,判然两途”,于是支持修路的态度更加坚决。但以奕環此时的权位之重,却也不敢大张旗鼓地主张修路,所以在天津巡视北洋海口与李鸿章商议时,也不得不想方设法避开强烈的反对意见。他对李鸿章说,如果修铁路,还必须从已修成的胥各庄一路修起,因为修唐山到胥各庄的铁路是为了运开平矿的煤,关系不大,反对的意见可能会小一些,这样此事才有可能办成。李鸿章也认为事情只有如此才可行,更加在唐胥铁路基础上逐年修建,相当一段时间内所经之地都在他管辖的直隶境内,更易办成。据此,李鸿章采取一点点来、稳步前进的策略。开平矿务局在李鸿章的授意下就在这一年便以要运煤以方便商业为理由,将唐胥铁路延长到芦台附近的阎庄,总长从10公里延长到约40多公里,改称唐芦铁路。同时,李鸿章趁热打铁,成立了开平铁路公司,招集商股25万两。就在1886年底,李鸿章又与奕環相商,提出将唐芦铁路延长修建到大沽、天津。1887年春,由奕環出面奏准动工修建,强调这段路是“为调兵运军火之用”,并将开平铁路公司改名为中国铁路公司。此路第二年便告建成,这条从唐山到天津的铁路全长终于达到130公里左右。可以看到,从1880年修唐胥路到1888年延长到天津,几年间李鸿章一直紧锣密鼓,不放过任何“可乘之机”,硬是一点点修成了铁路。其间当然也有小小的波折,如唐胥路刚修成时,一位英国工程师用矿上的废旧锅炉改造成一台蒸汽机车拉煤时,却遭到顽固派的反对,曾不得不改用骡拉运煤车皮,几经周折,方许蒸汽机车运行。唐山天津的线修通后,李鸿章视察了这条铁路,亲身体验了铁路的快捷,大为满意地说:从天津到唐山的铁路一律平稳坚实,所有桥梁和机车都符合要求。除停车检修时间不计外,全程二百六十里,只走一个半时辰,比轮船快多了。这时李鸿章信心大增,想趁热打铁再把铁路从天津延伸到京城附近的通州,于1888年11月通过奕環主管的海军衙门奏请修筑津通路,其理由是津通路将沿海与内陆联结起来,可以“外助海路之需,内备征兵入卫之用”,有利于军事、防务。这一奏请得到朝廷批准,没想到却捅了马蜂窝。顽固派本来可能是对醇亲王有所顾忌,对李鸿章悄悄修路忍而又忍,并未大张旗鼓表示反对,现在他要把铁路修到天子脚下,岂可容忍!反对声于是像炸开锅一样,一时弹章蜂起,纷至沓来,掀起了近代关于铁路的又一次大争论。顽固派有的上奏朝廷,有的致函奕環,想争取他而拆掉李鸿章的后台。为了耸人听闻,顽固派与前几次一样,首先指责修路是“开辟所未有,祖宗所未创”,还将修路与“灾异”联系起来,认为清宫太平门失火就是“天象示儆”。大体而言,顽固派的意见集中于以下几点:一,修铁路有利于外敌入侵。认为如修筑津通路,一旦外敌入侵即可经由铁路直达京师。二,修路扰民。铁路所经之地,要拆毁民间田庐坟墓,必致民怨沸腾。三,修筑铁路夺民生计。铁路修通后,将导致成千上万原来的水手、船夫、客店主贫困失业,断了他们的生计。面对众多位高权重的大臣的强烈反对,李鸿章这次因有醇亲王支持,所以与顽固派针锋相对,反复辩驳,毫不示弱。对于铁路“资敌”的责难,他反驳说敌人前来也必须用机车、车厢运兵,我方可先将机车、车厢撤回,使敌无车可乘;另外,到时还可以拆毁铁轨或埋下地雷,使敌人不可能利用铁路长驱直入。相反,铁路将使中国运兵更加快捷。针对“扰民”观点,他以修筑唐山到大沽、大沽到天津的铁路为例,认为修路应当尽量避免拆毁民间房屋坟墓,万一无法避免时,只要给居民以“重价”,民众就不反对修路。至于说到铁路“夺民生计”,他认为更没有道理,从国外和国内已修通的铁路沿线来看,铁路沿线生意发达,修铁路、通火车只会增加各种职业。
1880年底关于铁路的第一次大争辩时,双方基本只能空论修路的利弊,无法以经验、事实来检验,再加上顽固派比洋务派强大得多,以洋务派失败告终。而这一次大争论,则有已经修成的唐津铁路以事实证明了铁路的优越性;更加中法战争后奕環意识到铁路的重要,所以坚决支持修路,这样赞成与反对双方力量旗鼓相当。面对这种局面,朝廷一时也拿不定主意,于是认为各位“廷臣于海防机要,素未究心,语多隔膜”,而各省将军督抚向身处各重要地方,亲自办理防务,“利害躬亲,自必讲求有素”,所以慈禧于1889年2月14日发布“懿旨”,要地方大员也发表意见。但这些“地方官”都谙熟官场的“游戏规则”,知道赞成与反对两派在朝廷各有势力,不能轻易得罪,结果明确表态支持与反对的都是少数,大多数都是含糊其辞、态度暧昧。这时,两广总督张之洞经中法战争后已转而赞同洋务,所以明确表态支持修铁路。不过,他的建议却是停修津通路,改修腹省干路,即从卢沟桥到汉口的卢汉路。几经权衡,清廷最后采纳了张之洞的建议,决定缓建津通路,先建卢汉路,历时半年的大争论遂告结束。
从是否修铁路来说,这次争论以洋务派胜利告终,所以奕環在给李鸿章的电报中高兴地称赞张之洞的建议是“别开生面,与吾侪异曲同工”。然而,李鸿章的心情却复杂得多:一方面,若从1872年俄国出兵侵占我国伊犁他提出改“土车为铁路”的主张起,到现在已近二十年,虽然十分艰难、耽误了二十年宝贵时光,但朝廷最终同意修路,他当然为此高兴;但另一方面,张之洞的建议明显是为限制自己的北洋系势力进一步扩张,而朝廷决定也明显扬张抑己,所以又有深受打压之感,时有怨愤。而洋务派内部也有不少人对李鸿章北洋系扩张过快大为不满,如威望甚高的曾国荃上奏坚决主张要修铁路,认为今天不修明天肯定也要修,各国皆同,但对修津通线一事却三缄其口,决不附和。
不过,李并不甘心自己的计划落空、势力受损。他知道,要修长达三千华里的卢汉路谈何容易,约需三千万两白银,几乎是朝廷年收入的一半。所以他在给其兄的信中不满地说张之洞“大言无实”,最后“恐难交卷,终要泻底”。因此,他对修卢汉路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但张之洞不愧是洋务运动的后起之秀,也是官场高手,岂能让李鸿章作壁上观?想方设法也要让李鸿章“上马”为我所用,所以向朝廷建议卢汉路分几段修筑,先修南北两段;南段从汉口到信阳,由他负责;北段从卢沟桥到正定府,由李鸿章负责。他还提出以十年为期,前几年先建铁厂、钢厂,后几年再开始修建铁路,“两端并举,一气作成”。对此主张,李鸿章大不以为然,曾以此中前辈教导后辈的口吻致电张之洞说,从开采铁矿、炼钢到做成铁轨、机车实非易事。如日本一直在大修铁路,工、料虽然都用土产,但直到现在钢轨仍不得不从西洋进口。最后,他表示“自愧年衰力薄,不获目睹其成耳”!一是以此推脱,二是表示自己看不到那一天对张大泼冷水。就在他辞就两难之际,沙俄加紧修建东方铁路,直接威胁到“龙兴之地”我国东北的安全,他于1890年3月会同总理衙门上奏朝廷,提出东北、朝鲜受到日本、俄国严重威胁,因此建议缓建卢汉路、先修山海关内外的“关东铁路”以加强防务,此奏立即得到朝廷批准,谕令李鸿章督办一切事宜。李鸿章大喜过望,再不以“年衰力薄”推却,并迅速派人前往测量勘路。以当时形势而言,确应先修关东铁路,而李鸿章也确实善于“把握机会”扩大自己的势力。
关东铁路实行官办,将原来修卢汉路的每年200万两移作关东铁路之用。因为唐津铁路已修至滦州的林西镇,李鸿章决定关东铁路由林西造干路出山海关至沈阳,再到吉林,再从沈阳造到牛庄、营口的支线。然而就在这关键时刻,醇亲王于1891年元月病逝,李鸿章此时在山海关设立了北洋官铁路局,生怕此事因而生变,所以在此函中格外提醒新任海军衙门总理大臣奕NB036等人:“追思醇贤亲王临终之恨,未睹斯事之成”,大家都是这一提议的发起人,更加“责无旁贷”。他表白自己之所以敢于不畏劳苦、甘冒舆论反对担此重责,一因“欲报醇贤亲王之知遇”之恩,另外也是“自尽当官之职事也”。
当一切按计划进行,林西至山海关段一百多公里长的铁路于1894年春建成通车后,户部决定挪用关东铁路经费给慈禧太后作六十寿辰庆典之用,不得不停建。而奕環的去世使李鸿章在朝中失去强有力奥援,只能遵从停建之命。
“铁路”这种新式交通方式在近代中国几十年的命运真可谓一波三折。从要不要修铁路之争到怎样修铁路的明争暗斗,可以看到新旧观念的激烈交锋、各种政治力量的尖锐较量、利益关系复杂的你争我夺……不啻是一幅当日官场的“缩图”。
备忘:晚清政局中的象征性事件 备忘:晚清政局中的象征性事件
为官四十年,李鸿章的奏折、信函中自然透露出晚清政局的种种现象。
“地方”的崛起,是晚清政治格局最重要的变化。清王朝以人口绝对少数的满族统治人口占绝对多数的汉族,因此自“定鼎中原”以来,对汉族官员一直非常警惕,从中央到地方、尤其是军队,大权都在满人手中。但太平天国运动,却使这种局面发生深刻变化。在太平军面前,清王朝的“国家军队”不堪一击,最终还是依靠汉族地主、官僚曾、左、李的“私人武装”才将太平天国运动镇压,因此以曾、左、李为代表的汉族官僚在这个过程中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权力。对他们,清廷颇为矛盾,既不能不倚重,又不能不压抑控制。这样,“中央”与“地方”形成了紧张的博弈。剿灭完太平军后,曾、李密切相商如何处置湘军淮军才能既保持实力又不引起朝廷的警忌。“两江”是富庶繁华之地,慈禧曾想安排亲信执掌,却被曾、李联手巧妙抵制。“地方”的崛起,很大程度又与清廷的愚昧有关,虽然与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但清廷却将“外交”大权交“南洋”、“北洋”地方大臣处理,表示外国只能低一等地与中国的“地方政府”交涉而无资格与“中央”直接交涉,以此维持“天朝上国”的面子。结果,使“地方”获得外交大权,实力大增。
与所有病入膏肓的政权一样,晚清政局也是一片混乱、腐败不堪。晚清财政极为困难,但慈禧却执意要重修圆明园,主管其事的“内务府”因可借机大捞一笔而大肆怂恿,其余王公大臣虽不赞成却无人敢劝阻,还是李鸿章利用一个诈骗案才将此事拦阻。首个驻外使馆的外交官内斗不断,充分彰显了中国政治“打小报告”的悠久传统,由于矛盾无法调解,最终朝廷只得将双方全都调回。皇位承继程序、制度是一个王朝最重要、最核心的程序和制度,但慈禧连这种事关王朝安危的“祖宗之法”都任意破坏,将其玩弄于股掌之上,足见其心中根本没有任何“祖宗之法”;然而二十多年后慈禧发动戊戌政变、残酷镇压维新运动时,其最重要的“理由”却是维新改变了祖宗“成法”、违背了“祖制”和“家法”、破坏了传统,俨然又是“传统”的卫道士;慈禧对待传统这两段截然不同的态度提醒人们,固然要重视传统,但更要重视的是究竟是谁在掌控传统,又是如何利用传统的。慈禧以“练海军”之名挖昆明湖,实际是为自己修颐和园,这种“政治文化”也是源远流长。庚子时期,主和与主战的大臣先后都被朝廷杀害,在专制制度之下,臣属从来都是“替罪羊”……
备忘:晚清政局中的象征性事件 一百多年前的与世界接轨
最高的文化接轨——跪拜礼仪之争
近代以来,中国传统的精神世界受到的最大震撼便是“华夏中心”世界观的彻底崩塌。这种崩塌不仅是国家主权、领土等受到侵犯,而且与以往“狄夷”的入侵不同的是,中国文化受到了空前的挑战,传统的纲常伦理、声名文物、礼仪规范等等开始动摇。这一过程无疑是痛苦的,朝野都难以接受。而最不能忍受的是最高的礼仪、华夏文化最高的礼仪性象征——觐见皇帝的礼仪居然受到了“亵渎”。那些属于化外“生番”的“洋鬼子”作为“贡使”到位居“世界之中”的“朝廷”拜见皇帝即“真龙天子”时,竟然提出拒不跪拜,而只行鞠躬之礼。“是可忍,孰不可忍?”但在洋人的船坚炮利面前,“朝廷”亦无可奈何,不能强迫他们跪拜中国皇帝,然而又不能容忍有几千年传统的最高礼仪被破坏,于是陷入难解的两难之中。
今人可能已经很难理解这一切了,因此,且容我慢慢道来。
中国素以“礼仪之邦”自居,对“礼”自然格外注重。在所有的礼仪中,最为庄严、神圣、隆重、严格与不可“冒犯”的,当属觐见皇上之礼。大概中国的皇帝们早就“不教自明”如今才流行的后现代“文化理论”:礼仪的实质是一种“文化资本”,是“权威”的象征或来源,维护、加强“礼仪”就是维护、加强“权力”,所以要不顾一切地维护“成礼”,有时甚至重“名”远甚于重“实”。由于“中国”位于“天下”之“中”的“天朝上国”,所以华夏之外统统是“不文”的野蛮世界。其他民族、国家都是“化外之邦”的“夷”“狄”“蛮”“番”。而且,又以中国作为远近的标准把“化外”的“狄夷”或“蛮夷”划分为“生番”和“熟番”,对其名称的翻译往往还要加“犭”(以示尚未成“人”)或“口”(以示可“吃”,类同动物)旁。无论“生番”“熟番”,都要靠中国的声名文物、典章制度、礼乐规范来“教化”。
但就在乾嘉盛世,来自化外英吉利的“番臣”马戛尔尼和阿美士德却偏不肯行觐见皇帝的跪拜之礼,不仅明拒“教化”,自甘堕落,且生出一段又一段难了的“是非”。
乾隆五十八年(1793)马戛尔尼率领有七百余人的庞大船队从英国来到中国。这位大英帝国的特使以为大清乾隆皇帝祝寿为名,实想为经济正在飞速发展的英国开辟一个巨大的商品市场。他有两个具体目标,一是希望清政府开放市场,扩大与英国的贸易;二是在中国首都设立常驻外交机构,建立经常性的外交关系。
马氏一行辗转来到北京后,没想到却因觐见皇上之礼与清廷争论不休,最终没有达到目的。
正处盛世的大清王朝,上上下下没有一人认识到这件事情的重要与意义,反而满心欢喜地以为这是“吾皇”天威远被,使远在天边的英国与其他藩属一样,因仰慕中华文明、诚乞教化而远涉重洋来为大清皇帝纳贡祝寿。负责接待他们的钦差大臣徵瑞在给皇帝的奏折中充满赞许之情:“英咭利国远在重洋,经数万里之程,历十一月之久,输诚纳贡,实为古今所未有。”马氏一行自然得到中国官员的热情款待,不过使他们极为不快的是,他们的船队却被插上了“英咭利的贡使”的长幡;在他们的礼品清单上,“礼物”被改为“贡物”。马氏在递给中方的有关文书中译本以“钦差”自称,中方当然不能容忍,为此,乾隆皇帝谕旨曰:“此不过该通事仿效天朝称呼,自尊其使之词。无论该国正副使臣,总称为贡使,以符体制。”既然是“贡使”来“进贡”,觐见皇帝时当然要按“天朝”体制向皇帝双膝下跪,行“三跪九叩”之礼。对此,马氏提出只有对上帝才双膝下跪,对英王也只行单膝下跪吻手礼,所以坚决不同意向中国皇帝行双膝跪拜礼。由于中方一再坚持,马氏提出或者按“平等对待”原则,如果要他向中国皇帝行双膝跪拜之礼,中国官员也应向英国女王像行此礼,否则他只以向英王所行之仅屈一膝的吻手礼向乾隆行礼。此为中国官员严拒。从7月下旬到9月中旬这近两个月的时间中,双方一直为是否“下跪”争论不休,互不相让。最终,还是中方妥协,同意英使不行双膝触地的跪拜之礼、而只屈一膝的要求。或许,这是因为在清廷眼中,英咭利尚属完全不通礼仪的“生番”,不能强求,有待“天朝”将其慢慢化为“熟番”。这样,在9月中旬谒见皇上,“万邦来朝”同庆大清乾隆皇帝八十三岁大寿的庆典中,只有这几名不堪教化的“生番”拒不行双膝触地的跪拜礼,而行单腿屈膝礼,犹如鹤立鸡群。不过,当时就有人不愿正视此点,刻意编出英国使臣稍后觐见乾隆帝时“一到殿廷齐膝地,天威能使万心降”的神话。不过此时正值盛世,大多数人对此并不十分在意。无人料到此事其实是几十年后中国文化要遇到一个更强的文化的巨大挑战、产生严重危机的先声和预兆。
虽然“天朝”宽大为怀,免去这几个“生番”的跪拜之礼,但对驻使、通商这两项要求,乾隆皇帝则断然拒绝,并谕告英王:“奉天承运皇帝敕谕英咭利国王知悉:咨尔国王远在重洋,倾心教化,特遣使恭赍表章,航海来庭,叩祝万寿,并备进方物,用将忱悃。朕披阅表文,词意肫恳,具见尔国王恭顺之诚,深为嘉许……至尔国王表内恳请派一尔国之人住居天朝照管尔国买卖一节,此则与天朝体制不合,断不可行。”所谓“天朝体制”,是指凡西洋各国只有愿意来“天朝”“当差”者才准其长期居京,既然在“天朝”当差,实际就是“天朝”的臣民,因此要“遵用天朝服色,安置堂内,永远不准复回本国”。乾隆确实无法理解马氏提出的在各国首都互派外交使节,不能不认为这是无稽之谈。对通商要求,乾隆皇帝则认为毫无必要,因为“天朝德威远被,万国来王,种种贵重之物,梯航毕集,无所不有,尔之正使等所亲见,然从不贵奇巧,并无更需尔国制办物件”。马氏一行在受了一番羞辱之后,一无所获,于10月初被迫离京返国。
嘉庆二十一年(1816)又有阿美士德率团来华,中方仍认为这是英国“迭修职贡”,诚心向化。不想双方又因是否跪拜而争论不休,大清官员反复要他演练觐见皇上之礼,均被婉拒,最后称病,不见中国皇帝。嘉庆皇帝得知详情自然大怒:“中国为天下共主,岂有如此侮慢倨傲甘心忍受之理?”当日便传旨遣其回国。
若从“历史反思”的角度出发,乾嘉之际这两次英国使臣来华要求通商、互派使节,本为中国稍敞大门,与外部世界广泛接触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会。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历史机遇却被丧失。这种“礼仪”之争背后却潜藏着两种不同文明的碰撞冲突。英方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自己的文化建立在现代科学与经济制度之上,因此最先进,是人类历史进步的代表;中方则认为自己永居万古不变的宇宙秩序中心,处于“万邦来朝”的地位,自己的文化最完美,由此派生的礼仪是文明基础,理所当然负有将“生番”教化成“熟番”的责任。在这种语境中,二者的“对话”实际便无法翻译、沟通,一次历史机遇就此擦肩而过。
最终,“世界最强”的国家终于按捺不住,悍然发动鸦片战争,用暴力同中国“对话”,迫使“礼仪之邦”一点点屈服于西方的“语言”,中国终于在血与火中被强行纳入一个新的世界体系。当然,这个过程是曲折而痛苦的。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缔约谈判中,清政府对英、法侵略者割地赔款诸条照单全收,但对英法代表提出的向皇帝亲递国书的要求却严加拒绝,激烈抗议道:“此事关系国体,万难允许”,表现出少有的坚决。视“礼仪”重于“地”与“款”,后人可能难以理解。不过几经谈判之后,清廷还是不得不同意外国公使驻京,这使“天朝体制”被打开一个不小的缺口,觐见皇帝之礼便迟早要发生变化。咸丰帝严拒接见西方使节后,不久就病故,由其年仅五岁的儿子载淳(同治帝)即位,两宫太后垂帘听政,西方使节觐见皇帝之事便暂时搁置下来。
1873年2月,同治帝亲政,西方使节再次提出觐见皇帝的要求,对中国来说根本性的“礼仪”问题再也无法回避。这一次,各国使节采取公使团联衔照会总理衙门的方法,提出同治皇帝亲政之时,如果他们不代表本国亲见皇帝、递交国书,就是失职。而且,按国际惯例,一国使臣进入某国后,如该国元首不予接见并接受国书,显系不友好的表示。对此要求,中方提出如要觐见,必行跪拜之礼,但又为外国驻华使节严拒,于是双方开始了为期四个月的有关礼仪的激烈争执。
由于事关重大,在这四个月之中,各路官员纷纷发表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不少官员坚决表示绝不能允许不行跪拜之礼,但他们又知理由不足,所以提出“入境问禁,入国问俗”,即“中国出使之臣,在外国则行外国之礼”,外国驻华使节“在中国则行中国之礼”。由于外国不行跪礼所以中国“出使之臣”不必向外国国君、元首行跪礼,而外国使节在中国必须向中国皇帝行跪礼。
对此,洋务重臣李鸿章也奉命发表意见。其实,早在1868年中英修约之前,他与左宗棠、曾国藩等就对此发表过意见,都认为不必也不可能以中国礼法苛求,甚至提出西方诸国与中国远隔重洋,本非中国属国,现在自不可能向中国行属国的跪拜之礼。现在,李鸿章自然明白中国早已失去“天朝上国”的地位,传统的礼节不可能不改。但此事毕竟事关重大,反对改变者将其上到事关国体、“乾纲”的地位,而且被改者不是别人,正是皇帝本人。因此,在此李鸿章首先不说明自己的观点,而是“肯定”自己坚决反对的昧于时势、坚持要洋人行跪拜之礼的其他大臣,“所陈各节,皆系正论。朝廷体制,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在廷诸臣,共有此心”。其潜在意思是,无论什么观点,无论朝廷是否接受,都是“正论”,都是耿耿忠心为朝廷考虑。接下来他仍不说明自己的观点,而是肯定从咸丰九年到现在十好几年间,一直具体经办此事的总理衙门“每以中国礼节相绳,几于唇焦舌敝”,已尽了最大努力,不是亲办此事的人,很难体会其中甘苦。
然后,他以历史为据,指出嘉庆二十一年时英国使臣来华已不行三跪九叩之礼,“盖其国势渐强,而衅端已伏矣”。在崇拜“祖宗”的中国,指出这一点至为重要。行文至此,李鸿章并未明言自己的观点,但其观点又已明确表达。道光、咸丰年间中国已与侵略中国的一些西方国家订立条约,也表明这些国家与中国“俨然为敌体平行之国。既许为敌国,自未便以属国之礼相待”。明确说出这些国家与中国实际已是“敌体平行”而非中国属国,要朝廷放弃“天朝上国”观念,至为不易。因此,“各使臣拘执该国体例,不愿改从中国礼仪,固人情之常,无足怪者”。
对许多人主张的“中国使臣在外国,则行外国之礼,各国使臣在中国,当行中国之礼”的主张,他认为根本行不通。因为“洋人素性狡黠,贪得便宜,岂不知跪拜之输于不跪拜耶”?而且,“中国亦无权力能变其各国之例”。这样,只能接受他们“以敬其国君之礼敬我皇上”这一事实。对此,他提出“取其敬有余而恕其礼不足”,作为一种自我心理安慰。他进一步提醒甚至恐吓说,如果拘泥于礼仪而拒不接见外国使节,虽然眼下不至于“遂开兵衅”,但现在“中外交涉事件繁多,为日甚长,洋人好体面而多疑猜”,结果会“积疑生衅,积愧生忿,将来稍有龃龉,必先引为口实”。“倘拒之于目前,仍不能拒之于日后。甚至议战议和,力争而后许之,则所失更多,悔之亦晚矣。”而且,这也并非“圣主包容六合驾驭群雄之志量也”!在对“圣主”的赞扬中,使之难以反对。他进一步提醒朝廷,这种“礼仪”迟早要改,已是历史的趋势,如果“拒之于目前,仍不能拒之于日后”,历史潮流,确难抗拒。
当然,为表明自己实在是为皇上着想,并非完全任外国予取予求,他说自己已与有关大臣定好规矩:“各国使臣来京,只准一见,不准再见;只准各使同见一次,不准一国单班求见。”对那种怕外国使臣当面顶撞皇上的担心,李解释说递交国书只是礼节性见面,使臣“善言称颂,君亦善言慰答”,不会发生外国使臣“面质廷争,毫无顾忌”之事。
由于事关根本原则,所以李鸿章还必须从中国儒学经典中寻找根据。他以孔子的“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远人”和孟子的“以大事小者,乐天也”来为自己的论点辩护。“嘉善而矜不能”就是说对别人的优点要承认欣赏,对别人的不足要同情宽容,所以在“礼制”上洋人有缺点不足,我们要宽容才能“柔远”。现在中国在这方面迁就洋人,并非丢脸之事,而是孟子所说的“以大事小”的“乐天”表现,也就是朱子所说的“仁人之心”。总之,“礼制”的这一重大变化完全符合圣贤教导。凡事必须符合“本本”,符合圣贤经典,确是中国深厚的传统。
他看出朝廷还有一层担心,即废除洋人觐见皇帝跪拜礼节很有可能导致中国臣民对“跪拜”的怀疑,进而导致对皇权的怀疑。所以他在这篇原本是“对外”的奏折中特又指出:“圣贤持论,交邻国与驭臣下,原是截然两义。朝廷礼法严肃,中国臣庶所不容丝毫僭越者,非必概责诸数万里外向未臣服之洋人。”也就是说中国的“礼法”只能用于“内”而不能强行于“外”,他再次说明内外有别,“洋人”并非中国属国。他强调“礼”要随“时”而变,“我朝向有待属国一定之礼,而无待与国一定之礼”。现在十几个国家在京城和通商口岸驻有使节,“实为数千年一大变局。不但列祖列宗无此定制,即载籍以来,昔圣昔贤亦未预订此礼经。一切交接仪文,无可援据。应如何斟酌时势,权宜变通,是在议礼制度之天子,非臣等所敢妄拟也”。这里,他明确提出“列祖列宗”和古时“圣贤”都未对现在“大变局”时代的礼仪制度作出规定,所以根据时代变化权宜通变、议定礼法等事应由现在的“天子”决断。可以根据时代变化修改或自定礼法,确是大胆议论。朝廷对此的另一担心是改变体制恐被后世责备,对此他苦口婆心地劝说:“倘蒙皇上俯念各国习俗素殊,宽其小节,示以大度,而朝廷体制自在,天下后世,当亦无敢议其非者。”虽不行跪拜之礼“朝廷体制自在”,“天下后世”也无人敢非议。
最后,他表白说自己与洋人打交道已逾十年,“于洋人要挟毫无情理之事,从不敢附和依违,致乖大体”,并特别提出几年前中英修约时他与曾国藩、左宗棠等各有覆奏,“皆请格外优容”。搬出曾、左两位重臣,使自己的观点更有分量、更易为朝廷采纳。
觐见皇上的礼仪可说是最高的“原则”问题,但李鸿章此折通篇没有也不可能从抽象的“原则”来论述此问题,而是从历史、经典和现实情况这几个方面详细论述不得不改革变通的道理,极具说服力。
一直负责此事的总理衙门亦力主允许外国公使觐见同治帝。终于,朝廷在1873年6月14日降谕“著准”各国使臣觐见。6月29日,一些国家驻华公使以五鞠躬而非跪拜之礼,在紫光阁觐见了清同治皇帝。
中国,在与世界“接轨”的方向上,又迈出艰难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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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荒唐年代演绎出的一个荒唐离奇的故事。但“荒唐离奇”背后的政治脉络却并不离奇,彰显出晚清朝廷的“政治生态”,彰显出政治与工程之间的复杂关系。
圆明园是著名的皇家园林,自雍正帝以后,园居渐成宫廷风尚,尤其咸丰帝更是常年在此,几乎以此为宫。因为住在集中西园林之萃、景色宜人的圆明园,要比住在宏伟壮观、气象森严,每日必须“正襟危坐”的紫禁城自在、舒服得多。无奈圆明园被英法侵略军焚毁时,正值太平天国和捻军等农民起义军风起云涌之际,清廷统治岌岌可危,当然顾不得重修这座废园。但几年之后,太平天国和捻军刚被镇压下去,便渐起修园之声,引起清廷内部的激烈争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座花园的修与否,最终却引发了晚清政坛的一场轩然大波。
事情,还须从头说起。
1861秋,咸丰皇帝在热河病死后,慈禧与恭亲王奕訢联手发动“辛酉政变”,推翻顾命制度,确立太后垂帘亲王辅政体制。奕訢由于在政变中厥功至伟,被授为议政王,在军机处行走,权柄赫赫,炙手可热。由于奕訢总揽朝中大权,不久便与权势欲极强的慈禧产生矛盾,明争暗斗,终于势同水火。1865年春,经过精心筹划之后,慈禧突然下诏痛责奕訢,明令“恭亲王著毋庸在军机处议政,革去一切差使,不准干预公事”。此诏一出,却引起不少王公大巨、地方大员的强烈反对。经过一番波折之后,尚未掌握全权的慈禧于是召见奕訢,当面训诫后就发谕旨说:“本日恭亲王谢恩召见,伏地痛哭,无以自容,当经面加训诫,该王深自引咎,颇知愧悔,衷怀良用恻然……”所以决定奕訢“仍在军机大臣上行走”,但免去其“议政王”。经此羞辱打击,奕訢的权势与威望受到重创。
奕訢当然不愿就此罢休,一直寻机报复。1868年9月,深受慈禧宠信,一贯恣意妄为、不可一世的大太监安德海知道奢华成性的慈禧一直想修复圆明园,于是指使御使德泰奏请修复圆明园,讨好慈禧。由于修园需款甚巨,安德海同时又指使内务府库守贵祥拟出筹款章程,“请于京外各地方,按户、按亩、按村鳞次收捐”。此议一出,奕訢等人坚决反对,认为“侈端将启”,加饷派饷更会使“民怨沸腾”,“动摇邦本”,“丧心病狂,莫此为甚”。在奕訢的坚持下,德泰、贵祥二人受到革职和发落黑龙江披甲为奴的严厉处分。但安德海并未因此而稍有收敛,且于1869年秋违反祖制以为太后置办龙衣为名出京南下,为山东巡抚丁宝桢
执杀。慈禧闻讯大惊,不过碍于祖制,又有慈安太后、同治帝、奕訢及一些王公大臣的联合施压,只得接受既成事实,但却气急败坏,大病一场。
慈禧病愈之后,内务府人员又以太后休养为名,重提修园之议。内务府人员长期力主修园一是为了讨好慈禧太后,更是为了从中得利。晚清政治腐败,贪污成风,国家的大型工程项目,更成为有关人员大捞一把的好机会,所以有关方面总是千方百计以各种名目争取兴办各种项目,以中饱私囊。内务府人员这次吸取了前番德泰、贵祥的教训,采取了长期游说、引诱性喜游乐的同治帝的办法,终使同治帝在1873年秋以颐养太后为名,发布重修圆明园的上谕,并要“王公以下京外大小官员量力报效捐修”。但御使沈淮在上谕发出的第三天就上疏皇上,力请缓修。不想同治大怒,再次下谕修园。这两道修园上谕颁发之后,内务府立即行动起来,赶忙雇佣民工,清理旧园,同时命令南方一些省份立即采办大件木材三千件,限期报送北京。慈禧当然更是忙碌起来,多次召见有关人员,甚至审议一些具体方案,多次颁发有关谕令。对此,反对者依然不少,不过“帝师”李鸿藻苦谏同治毫无效果,御使游百川上疏恳请缓修反被革职。同治帝还严告群臣,再有奏请缓修者一定严惩。奕訢开始还声言反对,后见如此阵势,深知此次难以阻止,便三缄其口,反而首先“报效”工银二万两,表示支持。
1874年3月7日,圆明园正式开工重修。不过,此时修园的时机的确非常不好。法国正加紧侵略越南,作为北犯中国的跳板,直接威胁到中国的西南边疆;日本开始发动侵略我国台湾的战争;新疆又爆发阿古柏叛乱,左宗棠率军西征日夜为难以保障的庞大军需发愁。自鸦片战争以来的几十年间,中国的外患内乱不断,清政府的财政危机日益加剧,连办紧急军政大事的财力都无法保证,此时却还要大兴土木重修圆明园,根本就拨不出款来。与重新修园所需经费相比,官员个人的“报效”只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正在内务府为修园经费一直无着发愁之时,一个名叫李光昭的“候补知府”声称愿为修园报效三十万元的木材应急。李光昭原为贩卖木材、茶叶的小商贩,本有前科,后来“捐输”得来一个知府衔,但并未得部照。所谓“捐输”,就是用钱买官或官衔,可以直接交纳银两,也可以为地方公共事业捐银,按清政府规定的“统一价格”,以捐银的多少“购买”不同等级的官衔。鸦片战争以前,捐输只是用于特例,如筹措战事银饷、赈灾等等,并曾一度废止。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财政一直困难,捐输竟变成常例,并日渐成为清政府一个重要的财政来源。李光昭来京贩卖木材时与几位内务府大臣相识,知道这是一个发财的机会,便谎称自己在许多省份都购有木材,可以报效。他与内务府有关人员互相勾结,经内务府出面奏请后,他便打着“奉旨采办”名义南下办理此事,而且胆大妄为地私刻了“奉旨采运圆明园木值李衔”的关防。由于此事办得极不顺利,他只得到香港向一位法国商人购买,签订了购买三船价值五万四千二百五十元木材,先付定洋十元货到天津即付款的合同。李光昭回到北京后,却向内务府谎报自己购买了价值三十万元的木材“报效”。货船到天津后,同治帝闻讯大喜,急令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免税放行,迅速运京。不想李光昭根本无力付款,便称木材尺寸与原议不合,拒绝提货付款。法商当然不干,由法国驻天津领事出面,照会天津海关和天津道李光昭私自废约有意欺诈,要求清政府扣留李光昭,令其付款并赔偿法商损失。李鸿章本就不赞成此时修园,急忙将此情况奏报同治帝。同治帝大怒,责令将李光昭先行革职后交李鸿章严厉查办。李鸿章在查办此案时才发现,李光昭不仅根本无力购买这些木材,而且欺骗朝廷多报了二十多万元的货价;更严重的是,他竟私自以“圆明园李监督代大清皇帝”的身份与外商立约,此案险成外商与“大清皇帝”之间的诉讼,几乎要引发一场严重的外交纠纷。李鸿章查明,合同“原文翻译内有圆明园李监督代大清皇帝”与外商立约字样,“诘其何得如此狂悖”,但李光昭却狡辩说中文内无此语,不过中文合同已经丢失。李鸿章又请专人查看洋文合同,证实李光昭“捏造奉旨采办旗号”、擅自以“圆明园李监督代大清皇帝”签约。根据有关律令,李鸿章判处李光昭斩监候,秋后处决。
强烈反对修园、但不敢公开反对的李鸿章,知道此案是阻止修园的难得机会,所以他在上朝廷的奏折中,对李光昭诈骗细节的介绍不厌其详,桩桩件件,不容怀疑,皇帝读后能不龙颜大怒?他在历数李光昭的罪状时,同时就写明律书所规定的相应刑罚,提醒皇上诈传诏旨及诈称内使近臣两罪按律应斩监候。如此这般,李鸿章犹恐不足,在奏折最后再将李光昭罪行概数一番:并无家资却借“报效”之名行欺诈之实;本无存木却称是数十年前购留;定价实际只有五万多却虚报白银至三十万两之多;捏造自己的奉旨采办及圆明园监督甚至被洋商误认为是“李钦使”。“此等险诈之徒,只图奸计得行,不顾国家体统,迹其欺罔朝廷煽惑商民种种罪恶,实为众所共愤。本非寻常例案所能比拟,若不从严惩办,何以肃纲纪而正人心?”然而,他深知李光昭虽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一个,但此事实关宫廷内部权争,非他这种“外臣”、“汉臣”所能置喙,所以最后一句笔锋突然一转,针对皇上要他“严办”的谕旨说道:“惟定例并无如何加严明文,向来似此案件,应仍请旨定夺。”最终,还是要皇上定夺。
李光昭诈骗案的消息迅速传开,舆情大哗,人们拍手称快。因为上上下下反对重修圆明园的人数虽多,但在慈禧太后与同治帝的威压之下全都敢怒不敢言,李案为他们提供了公开反对修园的良机。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環与其他一些王公大臣联名上疏,痛陈修园之巨弊,恳请急停。他们担心仅有上疏还不够,又再三要求同治帝召见,面陈利害。经过再三恳求,终得觐见。8月27日,晋见皇帝时奕訢将折中所陈数条再一一详细讲解,同治帝不仅不为所动反而对他们怒斥一番。军机大臣、吏部尚书、大学士文祥见状伏地痛哭,几乎昏厥,为人扶出。醇亲王奕環则继续泣谏,痛陈必须停止修园之理由。这些初步打动同治帝,同意考虑停止修园。但最后的决定权实际在慈禧手中,于是李鸿藻又上疏慈禧,详论停止修园的种种理由;一些御史也上折参奏内务府大臣与李光昭狼狈为奸、中饱私囊的种种违法事例。在这种情势下,同治帝在9月9日又召见军机大臣、御前大臣等再议是否修园之事,同治帝与奕訢、奕環之间竟然反复辩驳。由于群臣都主张停工,同治帝不得不决定发旨停修,事情到此似已结束。
然而就在当天军机大臣拟就停修谕旨之时,内廷忽然发下一道同治帝朱谕,列举恭亲王种种罪状,革去一切差使,降为不入八分辅国公(清代宗室封爵共分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等共十四等,“不入八分辅国公”为第十等,奕訢的爵位由第一等降为第十等),交宗人府严议。9月10日又下一道朱谕,将对奕訢的处分改为革去亲王世袭罔替,降为郡王,仍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其子革去贝勒郡王衔。同时,以“朋比谋为不轨”的罪名将醇王、文祥、李鸿藻等十名力主停修的王公大臣尽行革职。但就在第二天,即9月11日,慈禧突然在弘德殿慰谕奕訢,表示“十年以来,无恭王何以有今日,皇帝少未更事,昨谕著即撤消”。同时懿旨赏还奕訢及其子爵秩。这一“夺”一“还”,其实都是慈禧在幕后操纵,意在再次向朝廷内外表明奕訢等王公大臣都可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中,她已大权在握,她的权威不容轻觑,更不容侵犯。
至此,历时半年的“修园之争”虽以“停修”而结束。但由此引发的政坛风波却进一步加强了慈禧太后的权威,再次严重削弱了恭亲王奕訢的权势。因此,当同治帝在几个月后(1875年1月12日)突然病死,在慈禧深违祖制、采取一系列阴谋手段强立载湉湉(光绪)为帝以独揽大权的过程中,曾经权倾一时的奕訢此时却只能听之任之,甚至随声附和,日渐成为晚清政坛一个无足轻重的配角。
是否重修圆明园本来是个工程问题,但在封建专制的政治体制中,这种“工程问题”往往会演变成为“政治问题”。一旦最高统治者决定要上某项工程,反对者就有“犯上”之嫌,因为事关最高统治者的颜面和权威。而且,由于政争不能透明、公开,所以各派政治力量经常借机生事,以此大做文章。围绕着“工程问题”的相互斗争往往会导致各种政治力量的此消彼长,使政治格局发生某种变化。在这种背景中,“工程”就成为“政治”,所以对一些重大工程是否应当立项便很难作比较科学、客观的评估,立项后的实施操作更充满复杂斗争。这当然是“工程”的不幸,但利用“工程”达到政治目的,却是这种政治体制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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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年,因滇案签定的中英《烟台条约》,其中一条是派钦差大臣到英国“道歉”,并任驻英公使。派驻驻外大使,今人看来是最正常、平常的一件事,可能认为与《烟台条约》中赔款、通商等项相比,此条不值一提。然而,当年这可是有“天翻地覆”之感的大事。
有外交关系的国家互派大使,这是近代国际交往的惯例和常礼,但中国从来以“天朝上国”自居,从无派大使到“属藩”之说。而近代以来却又屡遭西方列强侵略,一方面感到与“蛮夷之邦”的“洋人”打交道有失身份,另一方面又不能不屈从列强的压力和横蛮要求。这种对“洋人”既鄙视又恐惧的心理与坚持传统“礼仪”、中外从不互派大使的观念紧紧纠结一起,更不愿派驻驻外大使。互派大使,意味着承认“天朝上国”的崩溃。所以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争论最大、咸丰皇帝和王公大臣最为痛心疾首的一条即外国公使驻京。1858年中英天津谈判时,中方代表曾表示皇帝宁可一战也绝不让步。但在英国代表与其将来北京挤满了外国军队、不如现在就痛快答应的武力威胁下,咸丰皇帝最终勉强同意此点,批准了《天津条约》。同意外国公使驻京的消息传来,清廷大员一片怒斥,认为撼动国体,“从来外夷臣服中国”,来华朝贡均不许久留,允许外国公使驻京是“不修臣节”。咸丰皇帝则又强调外国公使驻京是只准暂住,而且“一切跪拜礼节,悉遵中国制度,不得携带眷属”;如果英、法两国以条约为依据一定坚持其公使常驻北京,则他们“必须更易中国衣冠”。同时又要中方谈判代表改订部分条款。英、法侵略者拒绝改订条约之议,决心以武力将其公使“送入”北京。1860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焚烧圆明园,咸丰皇帝仓皇出逃,不得不接受侵略者的全部要求,外国公使“史无前例”地开始常驻北京。但是,以后的十几年中,中国仍一直没有外派驻外大臣。对此,西方列强一直不满,认为这表明清政府仍以“天朝上国”自居。所以在中英因“马嘉理案”谈判时,英方一直坚持中国要派钦差大臣到英国“道歉”,并任驻英公使。
《烟台条约》规定中国必须派高官出使英国,但派谁出去却是清政府的一大难题。因为当时人们不仅将出洋视为畏途,更将离开“礼仪之邦”到“蛮夷之邦”视为一件奇耻大辱,出洋者将名声扫地,很难找到愿意出洋的高官。同时,出使者又必须懂“洋务”,在清政府的高官中懂洋务者实在太少。
选来选去,清廷决定派在政坛几起几落的湖南人郭嵩焘(字筠仙)担此重任,因其向以懂洋务著称。早在1856年春,他随曾国藩帮办军务时到过上海,对西方的种种器物和某些制度有了感性的了解,并认真研读了使他惊讶不已的《日不动而地动》等自然科学图书,倾心西学,后来一直参与洋务。他曾大胆提出由商人办理近代企业,在当时被人视为惊世骇俗之论;在洋务派与顽固派的斗争中,他以自己的学识不遗余力为洋务派辩护,成为洋务派的重要一员。1875年初,辞官在家闲居八年的郭嵩焘在李鸿章的推荐下,又作为懂洋务的人才奉诏来到北京,并被慈安、慈禧两太后召见,不久被授福建按察使。而“马嘉理案”几乎同时发生,最终中国同意向英国派驻公使。
中国对外派驻常驻公使,是中国走向世界的标志,当然,是在屈辱中被迫走向世界。
郭嵩焘被任命为出使大臣的消息传来,他的亲朋好友都认为此行凶多吉少,为他担忧,更为他出洋“有辱名节”深感惋惜。认为中国派使出去“徒重辱国而已,虽有智者无所施为”,郭“以生平之学行,为江海之乘雁,又可惜矣”。“郭侍郎文章学问,世之凤麟。此次出使,真为可惜。”更多的人甚至认为出洋即是“事鬼”,与汉奸一般,满城风雨,沸沸扬扬,有人编出一副对联骂道:“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当时守旧氛围极浓的湖南士绅更是群情激愤,认为此行大丢湖南人的脸面,要开除他的省籍,甚至扬言要砸郭宅,而李鸿章却对他出洋表示鼓励、支持。为了表示“平衡”,清廷任命了坚决反对洋务运动的顽固派刘锡鸿(字云山)担任副使。
在强大压力下,郭嵩焘几次以告病推脱,但都未获准,终在1876年12月从上海登船赴英。行前,朝廷应总理衙门之奏请,诏命郭嵩焘将沿途所记日记等咨送总署。此正合郭氏之意,他早就想将自己所了解的西方富强之道介绍给国人,使国人从“天朝上国”、视异域文明为异端的迷梦中惊醒。经过几十天的海上航行,他于1877年1月下旬到达伦敦,立即将这几十天极为详细的日记题名为《使西纪行》寄回总署。在日记中,他不仅客观记述了所见所闻,而且对这些见闻作出了自己的评价。如见到一些港口每天上百艘轮船进进出出却秩序井然,他不禁叹道:“条理之繁密乃至如此”。盛赞伦敦“街市灯如明星万点,车马滔滔,气成烟雾……宫室之美,无以复加”。从途经十数国的地理位置,风土民情,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到土耳其开始设立议会、制定宪法的改革,苏伊士运河巨大的挖河机器,“重商”对西方富强的作用……全都作了介绍,尽可能让国人对世界有更多的了解,摆脱夜郎自大的状态。但总理衙门刚将此书刊行,立即引来朝野顽固守旧者一浪高过一浪的口诛笔伐,一时间群情汹汹,有人痛斥他对外国“极意夸饰,大率谓其法度严明,仁义兼至,富强未艾,寰海归心……凡有血气者,无不切齿”。“诚不知是何肺肝,而为之刻者又何心也。”“殆已中洋毒,无可采者。”有人以郭嵩焘“有二心于英国,欲中国臣事之”为理由提出弹劾他,有人上奏,认为应将郭嵩焘撤职调回:“今民间阅《使西纪行》者既无不以为悖,而郭嵩焘犹俨然持节于外”,“愚民不测机权,将谓如郭嵩焘者将蒙大用,则人心之患直恐有无从维持者。”由于找不到合适人选,清廷未能将他召回,但下令将此书毁版,禁其流传。
但在朝野的一片反对声中,李鸿章却对郭嵩焘的《使西纪行》表示支持。郭嵩焘出洋后,李鸿章与他密切通信。在1877年5月9日给郭嵩焘的信中,李鸿章说从总理衙门得到他的“行海日记”后自己“循览再四”,赞扬其“议论事实,多未经人道者,如置身红海、欧洲间,一拓眼界也”。在1877年7月11日的信中,他更鼓励说:“西洋政教规模,弟虽未至其地,留心咨访考究几二十年,亦略闻梗概”,但二十年来自己仍冲破重重阻力、克服种种困难兴办洋务,因此更感郭的“崇论闳议,洵足启发愚蒙”。在给他人的信中,李鸿章为郭甚抱不平:“筠仙虽有呆气,而洋务确有见地,不谓丛谤如此之甚,若达官贵人皆引为鉴戒,中土必无振兴之期,日后更无自存之法,可为寒心。”
李鸿章的支持,对面临巨大压力的郭嵩焘当然是莫大的鼓励。但在驻英大使内,郭嵩焘还面临着与自己的副手刘锡鸿愈演愈烈的“窝里斗”。刘得到清政府中一些大员的支持,暗中监视郭的一举一动,从一开始就不断向清政府打郭嵩焘的“小报告”,列出种种“罪状”。清政府担心内斗会影响外事工作,于1877年4月改派刘锡鸿为驻德公使。刘与郭同为公使,使刘气焰更高,对郭的攻击更加猛烈,甚至达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程度。如有次参观炮台中天气骤变,陪同的一位英国人将自己的大衣披在郭嵩焘身上。刘锡鸿认为“即令冻死,亦不当披”。当巴西国王访英时郭嵩焘应邀参加巴西使馆举行的茶会,当巴西国王入场时,郭嵩焘随大家一同起立。这本是最起码的礼节礼貌,但刘锡鸿却将其说成是大失国体之举,因为“堂堂天朝,何至为小国国主致敬”!中国使馆人员参加英国女王在白金汉宫举行的音乐会时,郭嵩焘曾翻阅音乐单,刘也认为这是效仿洋人所为,大不应该。认为这都是“汉奸”行为。更严重的罪状是说郭嵩焘向英国人诋毁朝政,向英国人妥协等等。由于朝中有人支持,刘更是接连上奏朝廷,发函总署及南北洋大臣,诬陷郭嵩焘。对刘的陷害,郭嵩焘当然备感愤怒,竭力为自己辩诬,退意渐浓,多次上奏要求调回国内。
对郭刘之争,李鸿章当然支持郭嵩焘。1877年11月初,李鸿章致书郭嵩焘,密告朝廷将以李凤苞取代刘锡鸿出任驻德公使,要郭不要称病乞退,同时劝郭千万不要公开与刘决裂,让外人见笑。由于清政府外派大臣事宜渐次开展,一时人才奇缺,于1878年2月底任命郭嵩焘兼任出使法国钦差大臣。然而,刘锡鸿等人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于5月6日列举郭嵩焘十大罪状,洋洋数千言,大到造谣说郭嵩焘总“向英人诋毁时政,谓中国将作印度,或被吞并于英俄”,小到郭嵩焘不用茶水而改用银盘盛糖酪款洋人、想学外语等等全都是罪过。其用心之刻毒、言辞之激烈严峻,超过以往。
这些“罪状”,总理衙门无法核查,不能全信,又不敢不信,左右为难;同时,面对驻外使臣间势同水火的矛盾,总理衙门也感到难以调和处理,几次征求李鸿章的意见。李鸿章当然是为郭嵩焘辩护,1878年6月20日他给总理衙门的信中,十分巧妙地为郭辩解。由于他与郭的关系、对郭的支持尽人皆知,所以他首先不直接为郭辩护,而是借到德国了解中国在德学习军事的“武弁”情况的船政留学生监督李凤苞之口来指责刘锡鸿。当然,他先要强调李凤苞人品可靠:“监督李凤苞素最谨饬”、往回禀报时从来是只报告留学生学习情况而“不及其他”,但有一次来函却报告说德国的报纸对刘锡鸿一直“颇有微词”,而刘也经常“托病不出”。他强调“语多含蓄,然亦略见一斑”。然后他再谈自己对郭、刘二人的看法:“平心而论,筠仙品学素优,而识议不免执滞,又多猜疑。云生志气非不要好,而性情暴戾,客气用事,历练太浅。其短长互见,谅在烛照之中。”但他提醒总理衙门:“惟目前筠仙兼英、法二使,责任较重”,而且“英人尚无间言”。德国报界对刘“颇有微词”与英国人对郭“尚无间言”形成鲜明对照。最后,他婉转但又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由于郭刚从伦敦到巴黎,所以总理衙门应致函慰问,“以安其意”,等到找到合适人选再准郭离职。相反,刘锡鸿在德国若如“李监督等所云,于大局既无裨益,且与筠仙积怨成衅,咫尺相望而声息不通,徒为外人所窃笑,似属非宜,想高明必有以处之”。虽未明言,但留郭免刘之意却又极为明确。稍后,李鸿章专门致函反郭较力、素与自己作对的军机大臣兼总理衙门大臣沈桂芬,他在信中解释说之所以如此主张,“盖深知筠仙心肠尚是忠爱一路,惟素性褊急,自出洋以来为刘云生所窘苦,势难并立”,所以自己才“进此调停之说”,但自己并不知道郭刘互相参奏孰是孰非、朝廷谕旨如何处置、总理衙门又如何调停。由于郭嵩焘“退志既决”,英国报纸也报道说他将因病告退,所以还请总理衙门慎重处理此事,他认为此事重大,总理衙门应与恭亲王奕訢相商再作决定。
但是,朝廷内外反郭力量甚强,纵然李鸿章权倾一时,他的免刘保郭之论根本不可能为清政府接受,只能暂时维持郭、刘现状。但结果仍然是驻英与驻德大臣二人的关系势同水火,满城风雨,无法调和。在郭、刘二人“内耗”日甚一日、反郭拥刘者众的情况下,清政府决定将郭免职调回,不少人还想将郭嵩焘查办治罪。李鸿章知道事情已无可转回后,又专门在7月10日致信总理衙门再“论郭刘二使”,强调“惟英使一席,关系綦重,名位既须相称,才望亦要兼优。筠仙尚为英人所推许,颇难为继”,所以挑选继任者一定要慎之又慎。一方面是为总理衙门选人建言,另一方面也是为郭嵩焘美言,间接反对将其治罪。同时,他在这封信中还借一位德国人之口说刘锡鸿“职任名望俱卑”,并指刘在德“不甚见礼于当路”,因此他能否胜任外交工作大可怀疑。最后他明确说出自己对刘的处理意见:现在可“暂留”,但“将来似宜撤换”。
1878年8月25日,清政府下令将驻英公使郭嵩焘、驻德公使刘锡鸿同时召回,由曾纪泽、李凤苞分别继任。在这一纸“公平”对待郭刘二人的命令下,潜藏着两大政治力量的激烈较量,是经过了一番角力后才达到这种“平衡”。
在处理郭刘矛盾中,反郭力量在总理衙门中占优势,所以原本决定只召回郭嵩焘,而刘锡鸿仍任驻德公使,另派船政留学生监督李凤苞任驻德使馆参赞。李凤苞曾先后在江南制造局、吴淞炮台工程局、福州船政局任职,1876年由李鸿章推荐任船政留学生监督,是李鸿章一手培植的亲信。作为洋务派的一员,他自然与郭嵩焘关系融洽,与刘锡鸿不和,而到德国了解留学生情况时则与刘锡鸿龃龉不断。李凤苞听说自己被任命为要在刘锡鸿手下工作的驻德使馆参赞时大不乐意,于是分别给李鸿章和福建船政大臣吴赞诚(字春帆)写信,表示不愿从命,请代为婉辞。老于权谋的李鸿章立即意识到此事可用,于是在1878年7月18日给总理衙门写了一封信。此信虽短,但对清政府下令同时撤回刘锡鸿、较量双方“打个平手”起了重要作用。他在信中提醒总理衙门选派公使、参赞只有“各得其宜”才能“各尽其用”。李凤苞到德国本是为了监管留学生并兼查在德学习的军官,工作本就繁重,如果与公使关系融洽、配合默契“针芥素投”,则“尚可分身,乐为效命”,但由于刘锡鸿“性情诡变,难与共事”,所以无法就任参赞。李凤苞在给福建船政大臣吴赞诚(字春帆)的两封信中详述了刘的种种不是,故李鸿章将两信附上,强调“设身处地,似系实情,碍难相强”。但李凤苞派充参赞本是刘锡鸿奏请,所以李鸿章说自己开始并不知道此事,不便由自己“越俎”代为奏请撤销,究竟如何为好,请总理衙门“卓裁核办示覆为幸”,以此将了总理衙门一军。原来在德使馆的几个人现在都已离开,而李凤苞又坚决请辞,刘锡鸿“可谓独立无助”,而紧接的一句则十分有力:“其人之德器名望概可知矣”。最后他不无要挟地写道,如果你们要暂留刘锡鸿或又不便撤销李凤苞的任命,“鸿章等势不能强迫李监督驻德,致误学生功课”,万一刘锡鸿以李凤苞不赴参赞任职奏请惩罚,还希望总理衙门“大力保全之,以彰公道而惜人才”。
这封信的立论是不能强迫李凤苞赴德任参赞,但真正意图是要求总理衙门在撤换郭嵩焘的同时也要撤换刘锡鸿,否则有失公道。几天后,李鸿章又给总理衙门大臣周家楣写信,坚决反对对郭查办治罪,同时再次要求撤换刘锡鸿。他认为对郭嵩焘最多不过是免去他的官职“而不应更加余罪也”,而刘锡鸿“横戾巧诈,日记虽可动听”,但名声实在不好,德国驻华公使回德后对其“益加轻侮,于大局毫无裨益,亦须妥筹撤换耳”。对李鸿章一而再、再而三地坚持同时撤刘、反对将郭治罪的意见,清政府不能不认真对待;同时,也不能不认真考虑刘锡鸿是否胜任。而即将接替郭嵩焘赴英上任的曾国藩之子曾纪泽也上奏反对将郭治罪,并在临行前慈禧太后召见时当面为郭嵩焘申辩。经过紧张、激烈斗争,终使清廷改变初衷,同意不将郭嵩焘查办治罪,并且同时撤回刘锡鸿。
1879年1月末,郭嵩焘离开伦敦,启程回国。到达上海后,他心力交瘁,请假归乡。5月回到故乡长沙时,等待他的却是全城遍贴揭贴,指责他“勾通洋人”。不久,朝廷便诏允其休。就这样,他在一片辱骂声中离开了政治舞台。以后他仍时时深忧国事,常向友人倾谈自己对社会、政治的种种看法,一些开明之士对其学识也盛赞不已,对其不为朝廷所用深为惋惜,但终不再被朝廷起用。
备忘:晚清政局中的象征性事件 “传统”是个什么东西?:晚清立嗣丑闻
1875年1月初,同治皇帝病死。由于同治帝没有子嗣,皇位继承便成了问题。按照清代的祖宗家法,皇帝死后无子,应从皇族近支中选出一男性晚辈继承帝位。同治皇帝载淳是“载”字辈,其下是“溥”字辈,按祖制,应从“溥”字辈中选一人继承帝位。但立“溥”字辈的人继承帝位,慈禧将因其孙辈为帝而被晋尊为太皇太后,位虽尊却不能再垂帘听政,所以慈禧不惜违反众意、破坏祖制,置包括她自己在内的清王朝最高统治者一再强调不能更改的“家法”于不顾,坚持一定仍要从“载”字辈中选择嗣帝。也就是说,要从同治皇帝的平辈、即诸堂兄弟中再选新皇帝。即便从“载”字辈中挑选,皇室近支中最有资格入选的应是奕訢长子载澂,但慈禧一因奕訢与己不和,如立载澂,恭亲王的权力过大,对自己不利;二因载澂年已十七,如立为帝就要亲政,慈禧同样不便揽权。思来想去,挑来挑去,慈禧最后选中了醇亲王奕環的儿子载湉(即后来的光绪皇帝)。因为当时载湉只有四岁,即位后慈禧仍可重新垂帘听政,而且其母又是慈禧胞妹。在宣布立载湉为帝的会议上,无人敢反对,倒是作为新皇帝之父的醇亲王奕環当即昏倒在地,甚至难以扶起,究竟是对在如此重大问题上这种明目张胆违反祖制的做法心惊胆战真正昏迷,还是故作姿态向众人表示并非己意,已无法考证。但无论哪种可能,都说明违反祖制的严重性。唯一的争议是在选定载湉的诏书上有人主张应写明载湉过继给已死去十余年的“文宗”咸丰帝为子,有人主张写明为“嗣皇帝”,最后采取了两说并用的折中手法,定为“载湉著承继文宗显皇帝为子,入承大统,为嗣皇帝”。由于慈禧使光绪帝载湉为文宗咸丰帝之子,这就使同治帝皇后阿鲁特氏在宫处于既非皇后也非皇太后的尴尬境地,终因不堪忍受慈禧的折磨和凌辱,在同治帝死后不到百日便自杀身亡。由于慈禧早已大权在握,所以她强立载湉为帝并未引起大臣的公开反对,只有内阁侍读学士广安和御使潘敦俨上奏,非常曲折委婉地表示不满,但前者被慈禧传旨申饬,后者受到“夺职”的处分。慈禧这种“枉国法、干舆论”的做法只遇到一两个并无实权官员的温和的反对,很快为其压下,并未引起严重的政治危机。
然而,四年之后,即光绪五年三月(1879年4月),吏部主事吴可读借慈禧给同治帝及其皇后举行“大葬”之机却在蓟州的一所废庙中服药自尽,以尸谏抗议慈禧的行为。他在遗疏中公开指责慈禧强立载湉为帝是“一误再误”,力辩大清二百余年来“以子传子”的祖宗家法不能因慈禧的错误做法而改变;同时要求就将自己葬在蓟州。
吴可读(1812-1879),字柳堂,甘肃皋兰人。1835年考中举人,由举人官伏羌(今甘肃甘谷)训导,主讲朱圉书院近十五年。道光三十年(1850)成进士,授刑部主事,晋员外郎,十年职未动。1861年,丁母忧,归讲兰山书院。1865年春再入都,补原官。1872年补河南道监察御史,这年冬弹劾滥杀无辜的乌鲁木齐提督成禄,结果因朝中有心保成而吴复疏争辩“语过戆直”,反被降三级调用。1874年返里重讲兰山书院。1876年起用为吏部主事。
此次吴可读以死犯谏和遗疏的言辞激烈,使朝野震惊。自知理亏的慈禧明白,吴可读以死相谏,如果像上两次那样发一通上谕申斥不仅无用,而且有可能激起众怒,于是采取以退为进的方法,令王大臣、六部、九卿、翰、詹、科、道等全数“将吴可读原折妥议具奏”,看看是否有道理。这些大臣当然明白,慈禧的目的是要发动大家为她解围,同时也考验每人的态度,于是徐桐、翁同龢、潘祖荫连衔上疏,宝廷、黄体芳、李端芬、张之洞等一干大臣各上一疏,最后礼亲王世铎也具折上疏,反驳已经死去的吴可读,为慈禧辩解,这场风波终告平息。
精通权谋的慈禧为了向世人表示自己的“大度”,假惺惺表示“吴可读以死建言,孤忠可悯”,决定给吴以五品官例议恤的礼遇,以平息人们的不满。李鸿章因此提出由于吴可读死于蓟州,蓟州“士民”“倾心向慕”,请旨俯准为吴可读建专祠,供人景仰,藉以进一步安抚人心,以稍稍补救慈禧破坏祖制所造成的危害。
皇位承继程序、制度是任何王朝最重要、最核心的程序和制度。当这种事关王朝安危的程序都可以任意破坏、制度都可被玩弄于股掌之上时,对统治者造成的危害其实很难补救,而这个王朝离覆灭的命运也就不远了。
而且,当慈禧将皇位承继之规都视为玩物时,足见其心中根本没有任何“祖宗之法”。然而引人深思的是,二十多年后慈禧发动戊戌政变、拘禁当初由她亲自选定的光绪皇帝、残酷镇压维新运动时,其最重要的“理由”却是维新改变了祖宗“成法”、违背了“祖制”和“家法”、破坏了传统。
由于惟恐“维新”削弱自己的权利,所以她在1898年9月末发动政变,囚禁光绪皇帝,追杀维新党人。政变发生当天,慈禧太后重新训政,召一些重臣跪于案右,光绪皇帝跪于案左,对光绪疾声厉色问道:“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汝何敢任意妄为!诸臣者,皆我多年历选,留以辅汝,汝何敢任意不用!乃竟敢听信叛逆蛊惑,变乱典型。何物康有为,能胜于我选用之人?康有为之法,能胜于祖宗所立之法?汝何昏愦,不肖乃尔!”“变乱祖法,臣下犯者,汝知何罪?试问汝祖宗重,康有为重,背祖宗而行康法,何昏愦至此?”光绪战战兢兢地辩解说:“是固自己糊涂,洋人逼迫太急,欲保存国脉,通融用西法,并不敢听信康有为之法也。”太后又大声怒斥:“难道祖宗不如西法,鬼子反重于祖宗乎?康有为叛逆,图谋于我,汝不知乎?尚敢回护也!”光绪本已魂飞齿震,此时“竟不知所对”。
一句“难道祖宗不如西法,鬼子反重于祖宗”的质问便使光绪皇帝无言以对,足见其效力之强,如有“神功”,而此时慈禧俨然是“祖宗之法”的卫道士。
慈禧对待传统这两段截然不同的态度提醒人们,所谓“祖宗之法”、“传统”等纯粹为她所用,都只是她的手中玩物。当“祖宗之法”威胁到她的权利时,她便将其弃如敝屣;而一旦她的权利受到变革的威胁时,她又转身成为“祖宗之法”的坚决捍卫者,不许人“任意妄为”“变乱祖法”。因此,人们固然要重视传统,但更要重视的是究竟是谁在掌控传统,又是如何利用传统的。
备忘:晚清政局中的象征性事件 慈禧是如何修颐和园的
莫道昆明池水浅,原来是为练海军
慈禧挪用巨额海军军费为自己修建颐和园并兴建“三海工程”(北海、中海、南海),是晚清政局腐朽透顶的一个最明显的标志。在内忧外患不断、财政几濒破产、统治岌岌可危可说已到朝不保夕的险境之中,她竟能动用巨额军费为满足自己“颐养”、游乐之欲而大兴土木、修建奢华园林,且无人敢于劝阻,则不能不说大清王朝的“气数”将尽了。
不过,以慈禧的权柄独操、连皇帝都可玩弄于股掌上的“独尊”地位,从来是“朕即国家”、视举国为其私产,可以从各方各面拨钱为自己建园修海,为何独独“看中”创建伊始的海军、偏偏要动用海军军费?个中缘由,颇耐人寻味。
慈禧性喜享乐,曾几次想重修刚被英法联军焚毁的圆明园,但终因花费实在太巨且在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環及李鸿章等一批王公大臣或明或暗的联手反对下不了了之。此后,“修个花园”始终是她的一个“情结”。到了1877年冬,在慈禧的几次打压下,奕訢已经失势,奕環却日渐得宠。或许是为了弥补当年曾经反对重修圆明园之“过”,使自己在慈禧面前更得宠幸,奕環就想以在昆明湖边设机器局的名义为慈禧重建与圆明园一同被焚、原建于乾隆年间的清漪园,但为人所阻,未得实现。不过,奕環此后却一直惦记着为太后“修园”邀宠。耿耿此心,将近十年。1886年,慈禧借口即将结束垂帘听政,想建个花园以“颐养天年”,而这时早已主持军国大计、受命总理新成立不久的海军衙门事务的奕環奉慈禧之命巡阅北洋海防时却心生一念,找到了为慈禧修园的最佳理由,赶忙上了《奏请复昆明湖水操旧制折》。原来西汉时期,云南滇池有个昆明国,汉武帝为征伐昆明国,特在首都长安挖掘了一个大湖,名为昆明池以操练水军。而乾隆皇帝以为母亲祝寿、兴修水利和操练水师之名,将京城西北的瓮山泊据汉武帝挖昆明湖的典故扩改为“昆明湖”,健锐营、外火器营曾在昆明湖进行水上操练。在昆明湖练水师当然是“形式”大于“内容”,颇有些皇家观赏、娱乐性质,所以此制后来便被废除。据此,奕環在奏折中提出:“查健锐营、外火器营本有昆明湖水操之例,后经裁撤。相应请旨仍复旧制,改隶神经营,海军衙门会同经理。”当日即奉接“依议”的慈禧懿旨。这样,一年前刚刚成立的海军衙门就负责起恢复在昆明湖“水操”“练兵”的旧制。名为“水操”,实为给太后修园,慈禧当然明白此意,所以才会当天即批同意。在昆明湖“水操”,皇上和皇太后自然要“幸临”,各种设施自然不能简陋,所以奕環另一份奏折中“顺理成章”地写道:“因见沿湖一带殿宇亭台半就颓圯,若不稍加修葺,诚恐恭备阅操时难昭敬谨”,因此“拟将万寿山及广润灵雨祠旧有殿宇台榭并沿湖各桥座、牌楼酌加保护修补,以供临幸”。修园就在恢复水操旧制和筹建昆明湖水师学堂这种冠冕堂皇的名义之下正式开始,经费自然从海军出。人人明白这是“挂羊头卖狗肉”,翁同龢在日记中讽刺道:“盖以昆明湖易渤海,万寿山换滦阳也。”“渤海”指北洋水师的主要防区;“滦阳”是承德的别称,指实际是修建类似避暑山庄一样的行宫别馆。
1887年1月末,昆明湖水师学堂的开学典礼竟“不避嫌”,与专门为慈禧太后过生日受贺而建的金碧辉煌、气势宏大的排云殿上梁典礼同日举行;3月中旬,清廷以光绪的名义发布上谕,将清漪园改名为颐和园,不久水师学堂的内、外学堂先后竣工,还安装有电灯、锅炉房等“现代化”设备。给“老佛爷”造园当然是头等大事,有关官员自不敢有丝毫怠慢。如从外国购买、安装电灯多著李鸿章经办,而海军衙门当时还兼管铁路,所以李在1891年给海军衙门催要具有战略意义的关东铁路拨款信中,不能不首先详尽报告为颐和园买灯器情况:“颐和园电灯机器全分,业经分批解京,并派知州承霖随往伺候陈设”;他强调这批电灯是趁广东水师学堂的德国鱼雷教官回国休假时“令其亲往德厂订购,格外精工,是西洋最新之式,前此中国所未有”。这些灯具“鸿章逐加披视,实属美备异常”,“机括巧密,料件繁多”,虽然“承霖原是安设电灯熟手,惟此系新式,与寻常不同”,因此还非这位德国教官亲自到颐和园安装不可;而颐和园附近西苑“更换电灯锅炉各件”是由一洋行代办,不久就可运到天津,“闻器料尚属精美,一俟到齐,即派妥员解京,以备更换”。近代建造轮船枪炮、架设电线、修筑铁路这些于国计民生有重大干系的“近代化”事业阻力重重,认为是“奇技淫巧”、是“用夷变夏”,然而慈禧对直接供自己享用的“洋器”如颐和园电灯、锅炉,却是要求用最先进的,并无任何顾忌。
在此,李鸿章先报告颐和园路灯情况,再要修路款,可见要款之不易。然而,路款仍未如数拨到。1893年,户部为替“老佛爷”祝寿,还是要“商借”海军关东铁路经费200万两,因每年筑路专款恰为200万两。李鸿章无奈,只得照办,已修至山海关、购地已至锦州、具有重要军事意义的关东铁路只得在甲午战争爆发前的关键时刻停建。
1889年,朝廷命令李鸿章将部分北洋水师官兵和水师学堂新毕业的学员共计三千多人调来昆明湖,将“湖水浅”的昆明湖当成“汪洋大海”,用小火轮作“战舰”在湖面驶来驶去,水兵们做各种表演,与岸上的陆军同向坐在南湖岛岚翠间的“阅兵台”上的慈禧摇旗呐喊,欢呼致敬。这次“阅兵”既显示了慈禧对海军的关心和作为全国军队最高统帅的绝对权威、使其虚荣心又一次得到满足,同时又带有相当大的娱乐性、使性喜游乐的她兴奋不已,更企图以此向世人表明“修园”并非为己享乐、真的是为了大清海军的建设!可谓一箭数雕。
从1886年到1894年,颐和园一直修园未停,究竟动用了多少海军经费,准确数字已难考订,因为统治者其实也“做贼心虚”,惟恐为世为人所知,所以早就由海军衙门奏请,将其各项杂支用款不用造册报户部核销。准确数据,将成为永远的秘密。根据相关史料研究推算,多数研究者认为花费在二三千万两之多。总之北洋海军在1888年正式成军时,其实力大大超过日本海军,然而此后至甲午战前的六年,由于经费紧张便未再添置一舰、未再更新一门火炮。1891年4月,户部干脆明确要求停购舰上大炮、裁减海军人员。以后,正常维修都不能保证。相反,这六年中日本平均每年添置新舰2艘,日本天皇甚至节省宫中费用,拨“内帑”以充造船、买船费用。两相对照,夫复何言!也正是在这几年间,世界海军造舰水平和舰载火炮技术都有飞速发展,舰速与火炮射速都有大大提高。到甲午海战时,日本舰队的航速与火力都大大超过北洋舰队。其实,中日海战的胜负在此时已经判定。
慈禧等人当然知道如此修园会招世人强烈不满,因此在以光绪之名发布的上谕中专门强调:“此举为皇帝孝养所关,深宫未忍过拂,况工用所需,悉出节省羡余,未动司农正款,亦属无伤国计。”所谓“羡余”,是指赋外无名杂税;“司农”原是汉代主管钱粮的官名,清代因户部主管钱粮田赋,此处指户部主管的“正款”。海军衙门当然更要强调并未动用购舰专款,而“今日万寿山恭备皇太后阅看水操各处,即异日大庆之年,皇帝躬率臣民祝嘏胪欢之地。先朝成宪具在,与寻常仅供临幸游豫不同”。“未动正款”、“无伤国计”,“与寻常仅供临幸游豫不同”,恰恰“欲盖弥彰”,纯属“此地无银三百两之举”。
显然,只有以海军的名义才能“名正言顺”地修园,才能巧妙地无修园之名而有修园之实。以慈禧的地位之尊尚需有一个“正当”的理由,遑论他人!所以中国“官家”确实深谙此种“正名”之道,许多工程都是巧立名目,在堂堂正正的名目下其实是为了一己之利或某一小集团的利益。别的不说,当现如今在不少风景胜地看到许多达到豪华甚至超豪华“星”级水平的酒楼或休闲中心,居然是一些部委和政府机构的“培训中心”时,当在许多城市看到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时……确使人能直接感受到这种历史传统的深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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