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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橙-阿麦从军

_2 鲜橙(现代)
  “壮士请讲。”
  阿麦从怀中掏出唐绍义给她的那块校尉铜牌,双手递给徐静,说道:“此为唐校尉信物,凭此物便可去青州求见城守,阿麦想请先生代阿麦去。”
  “可是——”
  “先生,请听阿麦说完,阿麦会护送先生至青州,然后立刻赶往豫州,”阿麦伸手抹了把泪,神色悲壮地说道:“唐校尉对阿麦有救命之恩,阿麦必拼死追随唐校尉。再说阿麦口舌蠢笨,说不清楚战事,不见得能说得动青州引兵来救,所以还求先生帮我了。”
  徐静似有犹豫,低头看了看手中沾染了血迹的铜牌,又抬头为难地看着阿麦,最后终于大义凛然地点头道:“壮士放心,徐静必用三寸不烂之舌说服青州发兵去救豫州危急。”
  两人又相互行了一礼,然后才直起身来,均是一脸悲壮,真真成了执手相看泪眼了。到了中午骡车停下打尖休息的时候,阿麦与徐静两人竟是执手下来,可是惊呆了车夫老张,一张阔嘴张得更是能塞进鹅蛋去。他趁着阿麦不在跟前的功夫,又是挤眼又是抹脖子地偷偷问徐静道:“先生,您怎么和山贼拉上手了?”
  徐静瞥了一眼远处的阿麦,脸上露出深不可测地笑容,想要说些什么,可又突然意识到身边的老张不过是个山中愚民,跟他讲了也是白讲,于是干脆翻了他一眼,不屑地说道:“赶你的车,管这么多事情干什么?老夫自有道理!”
  徐静和阿麦两人一路同行,虽各怀心思,却也相处融洽。走到第三日下午,车外有马蹄声由远而近。车内的两人均是皱眉,因为战乱骤起,这一路走来,路上很少遇到行人,更是少见骑马而过的客商。徐静轻掀车帘往外看了看,再转回身后脸上便有些凝重。
  “是斥候。”徐静说道。
  阿麦的脸色有些不好,既然有斥候在附近出现,那么定是有军方在,只是不知道是北漠的还是南夏的。难道说北漠人来了这么多,竟然把整个江北都侵占了么?
  徐静却已是认出这是南夏方面的斥候,可他却也并不兴奋。如果后面跟的是青州方面的军队的话,那么他去青州的意义不就全无了么?
  两人的担心均没有落到空处,过了一会,先头过去的那个斥候又返了回去。再过了少半个时辰,前面有十几骑冲着他们的骡车疾驰过来了。
  “阿麦,这恐是青州的兵马,”徐静低声说道,顿了顿又接着说道,“你可要小心说话,千万不可让他们把我们误作北漠的细作,如果你没有把握,不如装作我的子侄,等我们以后有机会见到唐校尉后再作解释——”
  “阿麦明白!”阿麦接道,她心里隐约猜到徐静想要利用她从汉堡逃出的这个经历,却不说破,只是点了头表示一切由徐静作主。
  果然,那十几骑团团把他们的骡车围住,有士兵用长枪挑开了车帘,喝道:“下车!”
  徐静和阿麦两人连忙下车,徐静从怀里掏出了唐绍义的那块铜牌,高举过顶,大声说道:“我们受汉堡城守军校尉唐绍义所托,有紧急军情需要禀承青州城守,望军爷引见。”
  那斥候接过铜牌,见的确是南夏军中之物,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徐静和阿麦两人,吩咐道道:“先捆上,我去禀报将军。”说完便掉转马头往后面驰去。
  往后行了有二十多里,便见到了南夏军队,正是从青州赶往泰兴的援兵。领军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将军,一身白衣银甲,看起来甚是俊美。正是青州的守城将军,人称“骚包将军”的商易之。
  他本是京城里有名的纨绔子弟。显赫的出身奠定了他在纨绔子弟中的领军地位。要说他这样的人物也不应该沦落到青州这个地方上来。可却由于犯在了男女之事上,惹闹了他那位行伍出身的父亲,于是便被发配到青州来了。
  一个纨绔子弟能知道什么军队么?这商易之到了青州号称有“四不”,不着军装,不进军营,不管操练,不研阵法。每日里穿了一身光鲜的白色锦衣,只是吟诗作对谈风弄月。于是,青州百姓在刚送走了他的上一任“草包将军”后,又迎来了他这个“骚包将军”。别说青州百姓嘴毒,你见过就连亲兵都挑着模样漂亮、身条顺溜的少年郎要的将军么?
  易之
  阿麦和徐静连带着车夫老张,三人被几个军士推搡到商的马前。车夫老张早已经是被明晃晃的刀剑吓得神魂俱破,军士刚一松手,他就跪倒在马前,一边磕头一边叫喊道:“军爷饶命啊,军爷饶命。”
  商易之剑眉拧了拧,有些不耐地扫了老张一眼,然后又看向阿麦和徐静。
  阿麦膝盖一软,眼看着就要跟着跪下,可眼角瞥到站地笔直的徐静,强忍了忍,也站住了。
  商易之有些意外,不由得多看了阿麦和徐静两眼。于是阿麦立刻就后悔了,心道学谁不好,学这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徐老头干吗!要知道这世界民跪官,下级跪上级那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她也就早习惯了的,怎么今天就跟着徐老头犯病了呢?
  商易之高坐在马上,手里把玩着那块印了唐绍义姓名的校尉铜牌,淡淡地问:“谁是唐绍义的信使?”
  阿麦偷偷地看了徐静一眼,见他仍一脸傲色地站在那里,决定还是自己出头,于是忙往前跨了一步,施礼说道:“小人是,四日前汉堡城破,唐校尉带了小人从城内杀出。他带了城守刘大人的遗孤赶往豫州,命小人前往泰兴送信求救。”
  “哦?”商易之剑眉挑了挑,不阴不阳地问:“既然是让你赶往泰兴,你怎么往青州而来了?”
  “小人到泰兴城外得知泰兴已被围多日,徐先生说北漠鞑子实北虚南,欲解豫州之险只能依靠青州。”
  “徐先生?”商易之问。
  阿麦心道你总算配合,老子等得就是你问这句呢。于是忙往旁边侧了侧身子,引出了早已经等候上场的徐静。“这就是小人路遇的徐先生,他见小人一身血污地从汉堡方向而来,没问小人一句,便把小人的来意和去处都猜到了,还告诉小人说如今豫州险极,说是豫州是我大夏什么之地,鞑子什么饿了就制住什么。”
  阿麦面露苦恼之色,明摆着没能把徐静说过的话都记下来。
  身后的徐静忍不住接嘴道:“是我大夏咽喉之地,鞑子扼一城而制我江北全境。”
  “对!”阿麦叫道,心道不管是高帽子还是屎盆子,我先给你扣上再说。
  徐静一怔,随即就在心里暗骂道,好一个小兔崽子,一路上我都没见你笨嘴拙舌的,怎么就今天到了这将军面前你就傻了呢?原来你小子是在这里等着我呢啊。
  果然,商易之再看向徐静的眼神已是不同。他轻挥了挥手,叫身后的副将上前,微侧着头吩咐他去安排军队安营扎寨,说今天就先停在这里。那副将领命去了,商易之又回头看马下的几个人,视线转到阿麦身上时隐约皱了皱眉头,便吩咐身边的亲卫先带阿麦下去换身干净的衣服。
  青州本有驻军两万余人,商易之接到南夏朝廷出兵援救泰兴的军令后,给青州城留了五千人以防有变,剩下的人全都带了出去赶往泰兴。这一万多人听着不算多,可放在野地里那也是无边无际了,光是营地就连绵了好几里地。
  那个长相秀气的小亲卫领着阿麦往后面去换衣服,他暗中得了商易之的授意,把衣服扔给阿麦之后并未走开,只是站在一旁守着阿麦。阿麦一看如此,知道此时自己稍有犹豫便会引人怀疑,只得一脸平静地解着裤腰带,脑子里飞速地转着。他们如此,是怀疑自己身上藏有什么东西,还是对她的性别产生了怀疑?
  这世上,换成任何一个女子,恐怕都不能当着陌生男人的面自然地宽衣解带的,当然,这里的女子说的是普通女子,某些从事特殊行业的女子除外,人家那是工作需要。可惜,阿麦实在不是这世上的普通女子。阿麦暗自咬了咬牙,先把脚上的破靴子扒了下来往远处一丢,然后当着那亲卫的面就把外面的裤子褪了下来。
  她的腿形很健美,笔直修长,虽然瘦削却仍能隐约看出紧致的肌肉形状,更妙的是她的肤色并不是一般女子的白腻,而是浅浅的麦色。就这肤色,商易之的亲卫队里有一半的人都比她白!在加上下面一双远算不上纤足的细长脚片子,所以那亲卫丝毫没有怀疑到她的性别上去。
  阿麦双手提了大裤衩子的裤腰,干笑着问那亲卫:“军爷?可有内衣让我换下?我这身上可着了虱子了,最好能让我里外都换了。”
  那亲卫一听她身上有虱子,连忙往后面躲了几步,面带厌色地说道:“你想的倒是美!有外面的给你换就不错了!知足吧你!”
  阿麦两忙点头哈腰地称是,匆匆地把拿来的新衣换上,更是趁着转身拿新衣的动作,背转了身子把上面的外衣也换了下来。
  那亲卫只顾着躲阿麦的脏衣服,生怕里面的虱子爬到他身上,压根就没有注意到阿麦上身只是脱了外衣,并没有换下中衣便把新的都套上了。
  换完了衣服,那亲卫又领着阿麦去洗了手脸。等他看清楚阿麦俊秀的五官之后,对阿麦的态度突然好了很多。所以当阿麦提出已经饿了好几顿了,想先吃点东西的时候,他并没有过多地斥责阿麦,更是好心地给阿麦找来了两个窝头。
  阿麦一边啃着窝头,忍不住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心道母亲说得还真没错,不管男的女的,这人要是长的好看了,就是沾光。
  那亲卫却不是这么想,他只是看到阿麦长得很是秀美,身条又顺溜,按照自己将军的喜好,阿麦很可能就会成为他在亲卫队里的同事了。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何必先把人得罪了呢。
  吃饱了喝足了,那亲卫领着阿麦去见主将商易之。主将的营帐已经都搭起来了,阿麦进去,见徐静也在里面,正和商易之围着桌子说着什么。阿麦不由得从心底里佩服他的本事,就她吃顿饭的功夫,他就混进了青州军的参谋队伍了?
  这人挺能往上爬的啊!而且从他站的位置来看,阿麦猜他可能爬得还不错。
  商易之见阿麦进帐,随意地抬了抬眼皮看过来,面上的表情稍微一怔,然后又低下头去接着看铺在桌面上的行军地图。倒是徐静很自然地开口叫道:“阿麦过来。”
  阿麦心道,嘿,你这人比我还自来熟啊。阿麦往前走了几步,在离桌子几步远的地方垂首站定。
  商易之又重新抬起头来,冷眼看向阿麦,说道:“你从北漠围汉堡城开始,把所有的情况都和我详细地说一遍。”
  阿麦连声应诺,忙把从她进汉堡城开始到登城抗敌,从杀出重围到路遇徐静,这一连串的经历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地讲了一遍。掩去了她曾被关入大牢和装死从城墙上逃入徐秀儿家里事情。
  她口齿伶俐,这一串的事情说起来甚是清晰,只听得商易之的眉头是越皱越紧。
  “你说北漠大多是骑兵?”商易之冷声问道。
  阿麦想了想,点头。
  “你和唐绍义并不能肯定北漠骑兵去了北面,是不是?”商易之又问道,“只是凭北漠人砍伐树枝猜测的?”
  阿麦怔了怔,连忙推脱责任:“小人不懂军事,是唐校尉这样说的。”
  商易之的面色更加阴沉下来,只是冷眼看着阿麦不说话。
  阿麦心里一阵犯虚,心道今年真是命犯太岁,去江南有那么多条道,她好好地非要走什么汉堡城。就算走了汉堡城吧,这好不容易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了,怎么又一时头热往青州来了呢?这宛江几千里的江面,哪还过不了江了啊,干吗就这么死心眼呢?难道是自己心里还是想着不辜负唐绍义之托,所以才会往青州去?
  徐静见帐子里静了下来,扫了眼阿麦又看向商易之,突然说道:“商将军可愿听徐静一言?”
  商易之看似对徐静甚为看重,听他如此说,温和地笑了笑,说道:“徐先生请讲。”
  徐静习惯性地捋了捋下巴上的几根胡子,沉声说道:“将军可曾想过北漠人为何要围我泰兴?”
  就这个问题,徐静他还真没问对人。商易之是谁?那是京城里纨绔子弟中的翘楚,是青州百姓口中的骚包将军,你还问他北漠人为什么要围泰兴城?
  商易之只是接到军令说要立刻出兵援救泰兴,军令上可没说北漠人为什么要围困泰兴城。不过要说这商易之也算个人物,他眼光一转便已看出徐静也没想让自己回答他的问题,于是只是谦虚地问道:“先生有何高见?”
  徐静等得便是他这句话呢,接着说道:“纵北漠有二十万大军,可泰兴城外不是西胡的草原,大队骑兵除了追敌并无他用,而且北漠来势迅速,并无携带大型的攻城设备,他们何以攻城?就周志忍用泰兴城外那碗口粗的树木打造出来的投石车?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凭着泰兴的城墙,泰兴城守上个一年半载根本不成问题。”
  这个问题,阿麦早就想过,她也觉得北漠人造这么大声势来攻泰兴实数不智,有个可能就是想围城打援。果然听见徐静接着缓缓说道:“除非,他们是想围城打援。”
  商易之面色微变,就算他再纨绔,那好歹也是出身将门,“围城打援”这个词还是能听明白的。他抬起头来看向徐静,眼中的精光一闪而过。
  徐静轻轻地笑了笑,又说道:“这一点老夫能想到,别人自然也能想到。”
  阿麦垂首在一旁静静站着,听徐静一时得意又自称起老夫来,不由得挑了挑嘴角。
  商易之却没在意这些,只是冷静地问道:“那先生还看出了北漠人其他的企图?”
  “不错!”徐静说道,脸上露出一丝神秘的笑容,接着说道:“将军可曾想过,此去援救泰兴,可会得什么结果?”
  商易之虽然有些骚包,却并不是个草包,略微思索了一下便说道:“如果北漠只是攻打泰兴,那么本将的青州军只是众多援救泰兴的援兵之一。如果北漠人是想围城打援,那么青州军就会成为被打的那个倒霉蛋。”
  徐静笑着点了点头,赞道:“将军英明,此去泰兴,总是不会有青州军太大的好处。可是将军莫要忘了,北漠人围困泰兴只是一个可能,他们还有一个别的可能。”他停下了嘴里的话,一双精亮的小眼睛眨也不眨地看向商易之。
  商易之剑眉一挑,有些激动地接道:“还有一个就是如唐绍义所言,北漠人虚泰兴而实豫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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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祖有言妃,宠幸异常,二月而进妃位。妃有一族姐,嫁于武将,曾为亲卫,侍成祖于龙潜之时。日,言氏妇人见一画卷于书房之中,内有少年,身穿戎装,面如冠玉,唇红齿白,貌七分似于言妃。言氏甚奇之,以画问于夫,曰谁家女子如此装扮。夫大甚惊怒,训斥之:“此大夏战神,岂容尔等妇人玩笑之。”后,言氏进于言妃,以此事告知。尝笑曰:“贵人色美,若为男子扮,甚美矣。”众人称是,言妃意颇动。一日,成祖倦于朝事,于园中独酌,令侍者守其门,众人莫能入也。言妃贿于侍者,以男装入园,以邀圣宠。成祖初视之,颜色大变,揽之入怀,呼曰:“阿麦,汝终来见吾。”遂附于言妃耳侧,喃喃低语,尽诉相思之苦。言妃大骇,身颤之。成祖酒释之,疑而视之,见为言妃,大怒之,拂袖而去。当下,侍于外者皆杖毙之。言妃亦贬为嫔,禁足之。三月后,言妃解禁,召族姐而问之。言氏妇人于夫酒后以此事问之,曰:“画中人真战神呼?”夫称是,妇人又问:“何为阿麦?”夫甚奇之,惊曰:“汝怎知战神之乳名呼?”后言氏妇人告于言嫔,言嫔痛呼曰:“汝误我也!”
  ——节选自《夏宫秘史》
  亲卫
  “不错!如果那样的话,将军的青州军可就是豫州的救命之军了。”徐静说道。
  商易之眉头微皱,又问道:“可北漠人真的会去偷袭豫州么?”
  徐静笑了笑,用手指了桌面上的地图从下往上一划而过,比划道:“如果是在下,必不会去攻泰兴,而会引兵从乌兰山脉西侧悄然而上,经此处缓坡穿过乌兰山系之后转向南,奇袭豫州,截断我江北南北之主线,使我靖阳边军不可回顾。豫州更是我江北粮仓所在之地,此时又是秋收之后,北漠轻装而来,军中所携粮草必然不足,攻豫州又可借粮于我。”
  “不错!”商易之猛地一拳捶在桌面之上,把帐中的众人吓了一跳。商易之看见众人惊讶的表情,忙强忍了心中的激动,面色平静地说道:“先生言之有理,我青州军应赶往豫州,迎鞑子铁骑于乌兰山外。”
  帐中的副将是个三十多岁的黑粗汉子,姓何名勇。听商易之如此说,面上有些犹豫之色,说道:“将军,可是我们接到的军令是急援泰兴,如果我们改道去了青州,朝廷怪罪下来怎么办?”
  徐静也静静地看着商易之,似笑非笑地问:“将军可敢冒这个风险?”
  商易之看了看副将何勇,又看了看徐静,挑眉笑道:“你说少爷我怕不怕兵部那些个草包呢?”
  徐静和商易之两人相视大笑,把副将何勇笑得有些摸不到头脑,只瞪着双牛眼迷惑地看向那二人。商易之停了下了笑,突然发现阿麦还垂首站在帐中,不由得皱了皱眉头,冷声问道:“你怎么还在这里?”
  阿麦一愣,心道你也没让我走啊。再说了你不吩咐,我敢走么?阿麦正想着怎么和这将军说些告辞的话,就听见商易之对身边的亲卫吩咐道:“把他带下去,”停了停扫量了阿麦一眼,又说道:“先归在帐下好了。”
  阿麦开始不明白这归在帐下是嘛意思,直到那亲卫把她带下去了,才知道商易之的意思是让她先跟在他的亲卫队里。
  南夏在二十多年前曾经历过一场大的军事改革,当时靖国公曾把兵部改为了国防部,下面置军区、军、师等编制,当时此项改革遭受到朝中老臣的强烈反对。后靖国公隐退后,历经二十余年的变化,南夏军中编制多有变化,直到前几年才渐渐稳定下来。国防部又被改回了兵部,下面的编制则新旧参杂地被分为军、营、队、伍。十人为伍,百人为队,千人为营,军则有大有小了,多则上万人,少则几千人。军衔更是分为了帅、将、校、尉、伍长、兵。从“尉”这一级军官往上便可以有自己的随从亲兵了。
  唐绍义虽被称为校尉,可确是占的“尉”这个衔,也就是说不过是个队长而已。商易之的军衔要比他高的多,算是一城主将,手下有两万多的士兵。按照标准可以用有千人的亲兵,不过这千把人倒都不是跟在他身边伺候的,有不少是担任了警卫、通讯等特别战地勤务。
  不过商易之所说的“帐下”却是指贴身跟着他的几十名亲卫了。刚才领着阿麦去换衣的那个亲卫又领着阿麦下去,自己不觉有些得意,觉得自己果真没有猜错,这个叫做阿麦的俊秀小子还真有可能成为自己的兄弟了。
  那亲卫自我介绍道:“我叫张生,我看你比我要小,以后就叫我张大哥好了。”
  阿麦嘴角隐隐抽了下,突然想起来很久以前母亲曾经讲过的一个故事,那里面就有叫张生的,现在想来已不太记得故事说了些什么,只隐约记得里面还有叫什么红娘的丫鬟和崔莺莺的小姐。
  “张大哥,您叫我阿麦就行了。”阿麦说道。
  “阿麦?姓什么?”张生问道。
  “姓麦。”
  “姓麦?叫阿麦?”张生被绕地有些晕,“麦阿麦?”
  阿麦嘴角又抽动了下,不过却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麦穗,那个父母随性而起的名字,好像已经离自己太远了,还是就叫做麦阿麦吧。
  当夜阿麦便在商易之亲卫队的营帐中暂时安下身来来。这个营帐中住了二十个亲卫兵,除了当夜在中军大帐内外当值的,里面还睡了十好几个。和这一帐子的大男人睡在一起,阿麦感觉很怪异。不过好在是在行军途中宿营,这些人又都是亲卫,不但得担负着主将的安全,还得准备着听他得使唤,所以哪里敢死睡,基本上都是兵器直接枕在头下,然后和衣而睡。
  阿麦总算是大松了一口气。
  可能是对阿麦还有所戒备,所以张生安排阿麦睡在了最里面,幸好他还记着阿麦身上有虱子的事情,面上虽然没有表示什么,可却下意识地往外挪了挪,尽量地离阿麦远一些。
  阿麦有些惊讶地发现,这主将的亲卫兵竟然大多是面目清秀的少年。她很不厚道地多想了些,想那个打扮很骚包的将军是否有些特殊的喜好。阿麦并不知道她真是冤枉了这个骚包将军,直到后来她真的成了一个小兵,入了真正的军营后,直到她用剑割断了一个人的喉咙之后,阿麦才明白商易之从各营中把这些面貌秀美的少年挑出来实在是存了些善念的。
  亲卫队的营帐紧靠着主将营帐,那主将营帐中的烛火亮了很久。商易之和手下的那些将领不知道在商议着什么。而徐静也一直留在了帐中,阿麦想他可能已经取得了商易之的信任,虽然不过短短半天的时间。
  第二日,青州军拔营。张生给阿麦牵来了匹枣红色的马,问阿麦是否会骑马。阿麦本想藏拙说不会,可扫了一眼大都靠腿的士兵们,赶紧点了点头。可点完头后她又后悔了,因为徐静竟然坐上了车。
  阿麦自从把上一匹马卖了换成盘缠之后,已是有近半年没有骑马了。这半年来脚丫子虽然受了些罪,可大腿内侧的皮肤却是细腻了很多。如今再上马,可谓是感慨良多。不过又安慰自己说道如果真的要跑的话,四条腿毕竟要比两条腿跑的快。可是虽这样想着,她却没胆量跑。军中对待逃兵向来只有一个待遇,那就是“刀削面”,这她还是知道的。
  阿麦几次骑马路过徐静坐的马车边,向他暗示了好几次,意思就是说他的目的也达到了,就做个人情,让商易之把她给放了吧。
  不过徐静每次都是高深莫测地笑笑,并不答言。
  大军行进速度慢了很多,虽然商易之一直下令要快速行军,可光是走阿麦他们来时的路就耗了近十天,所以当青州军赶到豫州城外时已是九月中。
  途中商易之先派了军士快马赶往豫州报信,过了几天那军士回来,说豫州城已是四门紧闭,如临大敌。青州军来到城下,一见果真如此,更想不到的是豫州守军竟不肯打开城门,说是怕来军有诈,是北漠鞑子假扮的。
  商易之听了大怒,立马城前放声大骂,说你们他妈的连自己人都认不出来了吗?本大爷大老远的来帮你们,你们就这德行?赶紧让豫州城守和守城主将出来,看看大爷是不是北漠鞑子。
  当然,商易之原话不是这么骂的,他毕竟算是个读过书的认,又是京城纨绔子弟中的翘楚,虽然骚包,文采还是有一点的。
  城墙上的守军一听城下这位大爷说话这么横,连忙就请了主将出来。那主将姓石名达春,做豫州军主将已经七年,中间只回过京城两次,还都没见到过商易之。商易之又是新任青州守将,还没来得及到临近的兄弟城市串串门子,所以这两人是谁也不认识谁。
  那商易之在城下大喊本将是青州军主将商易之,城上的石达春看了哪里敢随便相信。于是他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喊道:“可有凭证?”
  商易之气得只咂嘴,心道我一大活人都来了,你还管我要身份证明?怎么着?还得把我的将印给你扔上去验验?正想着,没想到城墙上果真喊道:“如果真是商将军,那请把将印拿出来看一下。”
  “嘿!行!真行!”商易之气急反笑。就连身下坐骑似乎都急了,喷了几个响鼻,在原地打起圈来。商易之的视线无意间转过身后不远处的阿麦,立刻又阴冷了两分,狠狠地看了她一眼。
  阿麦心里一惊,心道这人不会要迁怒于她吧?坐在马上连忙缩了缩身子,想避过商易之凶狠的目光。没想到还是听到商易之阴冷的声音,“阿麦!”他咬着牙叫道。
  “有!”阿麦下意识地应道,然后隐约听到旁边的张生小声骂道:“要喊‘在’,不是喊‘有’,笨蛋,都说了多少遍了!”
  阿麦现在哪里有功夫和他计较这些,只是双腿轻夹马腹控马出阵,心惊胆战地从商易之身边经过,来到城墙跟前仰头看向上面的那个豫州主将,喊道:“请问将军,汉堡城守军校尉唐绍义可在城内?”
  惊变
  城上静默了片刻,过了一会唐绍义的身影出现在城墙之上。阿麦一眼就认出了他,心里竟是莫名的惊喜,忍不住激动地高声叫道:“唐大哥!是我啊,阿麦!”
  阿麦生怕自己换了装束,唐绍义认不出来,忙摘了头上的帽盔拿在手里冲着唐绍义挥了挥手。
  “阿麦?”唐绍义一惊,忙从高大的城墙上探出身子来看向下面。只见城门前不远处一个身穿黑色战衣外罩软甲的少年高坐在马上,正仰着头脸冲自己露出开心的笑。眉清目灵,不是阿麦是谁!
  唐绍义忙回身向石达春禀道:“下面确实不是鞑子,阿麦就是和属下一起逃出汉堡城的人,属下来了豫州,阿麦则赶往泰兴报信。”
  石达春点了点头,可是还是谨慎地问道:“那下面来得怎么会是青州军?”
  唐绍义也不知道阿麦为什么带了青州军过来,只得又探出身去向问阿麦,阿麦连忙喊道:“泰兴被围,阿麦只得赶往青州,正好在半路遇到商将军去援救泰兴,将军听说豫州有难,便赶来这里了。”
  后面的商易之已是很不耐烦了,实在理解不了石达春一个武将,怎么就这么婆婆妈妈地没完没了呢,他纵马上前,抬了马鞭正欲破口大骂,就见这时城门缓缓地开了,唐绍义跟着豫州城的将领迎了出来。
  石达春虽然不怎么回京,可却也是听说过商易之的名头,知道这少爷是连皇宫都敢硬闯的混世魔王。刚才因为光顾着安全第一,盘问了他这么半天。石达春只怕这小爷恐怕早就不耐烦了,一见他就连忙陪了笑脸上来,使劲地解释说自己也是怕北漠人使诈,所以才对他无礼了,请他千万不要见怪。
  商易之似笑非笑地看着石达春,抱拳拱了拱手不阴不阳地说道:“石将军果真是谨慎之人,易之佩服,佩服。易之刚才在城墙之下时就想了,如果将军再不肯相信易之身份,易之就让人扔下绳索,把易之吊上来先验明正身再说。”
  此话一出,石达春只觉得心里这个凉啊,暗道这回可把这个小爷给得罪了,自己的官路恐怕是要走到头了。
  阿麦跟在后面,见商易之这么嚣张有些不解,趁无人注意偷偷地问旁边的徐静。
  徐静偷眼看了前面的商易之一眼,小声问阿麦:“你可知道商将军的父母是谁?”
  阿麦很配合地摇了摇头。
  徐静捋着胡子高深莫测地笑笑,也跟着摇了摇头。
  阿麦正迷惑间,肩膀就被人从后面大力地拍了一下,她回头,见是唐绍义。
  “想不到我们还能有再见之时。”唐绍义一脸感慨地说道,又上下打量了一下阿麦的装束,有些欣慰地笑了笑,说道:“做了商将军的亲卫也不错,兄弟,好好混。”
  阿麦心道我可不想在这里混,顾不上和唐绍义叙旧,急切地抓了他的胳膊,说道:“唐将军——”
  “我不是将军,”唐绍义连忙纠正道,“你还是叫我唐大哥吧,你刚才在城下不是就叫我大哥了么?呵呵,我觉得挺好,我们共过生死,情意早已经比兄弟深,如果你愿意,就叫我一声大哥。”
  “唐大哥,你——”
  “你要不要见见徐姑娘?”唐绍义又打断阿麦的话,笑道:“她也在豫州城,就在城守府内照看小公子呢。”
  阿麦一愣,想起了那个柔弱的小姑娘,又不禁想起了在汉堡城那个恐怖的夜晚,三人相互扶持着走出汉堡城的经历。徐秀儿既然跟了唐绍义一路,那自然也应该是在豫州城了,自己要不要去看看她呢?阿麦正矛盾着,突然想起她和唐绍义说的却不是这些,连忙拉回了思绪,对唐绍义说道:“唐大哥,你能不能和他们说一下,说我——”
  “唐校尉!”石达春突然在前面喊唐绍义,唐绍义连忙应了一声,顾不上听阿麦下面的话,忙往前面走去。他的衣袖在阿麦指间滑过,阿麦有些傻了。片刻她就恼怒了起来,她不就是想求唐绍义让那些人放她走么?就这么一句话都不肯让她说出来,他奶奶的老天,你到底想干吗!
  城守府内,豫州高级将领和商易之带过来的青州将领聚在了一起,表情都有些严肃。唐绍义比青州军早来了十多天,已经把他在汉堡看到的以及他的推测都和豫州守将石达春说了。石达春本接到了兵部的军令要他带兵援救泰兴,听唐绍义的介绍,一怕果真像唐绍义猜的那样北漠人趁虚攻打豫州,二是也猜到了北漠人围泰兴有围城打援的计划。所以为了稳妥起见,便驻兵城内想等先看看再说。没想到这一等就是半个来月,北漠兵一直没等到,却等到了商易之的青州军。
  商易之听完了石达春的军情介绍,脸色微寒,眯了眯眼睛问道:“为何不去乌兰山脉那边去堵截北漠鞑子?”
  石达春面色有些窘,这个提议唐绍义早就提出来过,不过他觉得这个计划实在是太过冒险了,如果北漠人没有往北而来的话,那他不派兵去援救泰兴,反而去守一个毫不相干的谷口,岂不是要人笑话。
  徐静先看了商易之一眼,说道:“就算不去谷口设伏,那也应该多派斥候去那里,难道石将军就弃那秦山谷口于不顾了么?”
  石达春脸色一松,连忙说道:“前几日已经派斥候过去了,估计消息马上也就要回来了。”
  商易之目光凌厉而冰冷,寒声问道:“前几日?”
  唐绍义早在半个多月前就把消息送到了,即便石达春不敢派兵去谷口设伏,那起码也应该多派斥候过去紧密监视着,谁想到他竟在几日前才想起来派斥候过去。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就连被称为“骚包将军”的商易之都懂得的事情,他作为一个从军几十年的将军,竟然大意到如此地步。
  商易之怒急反笑,气道:“石将军果真为谨慎老将啊!”
  这明显是反话,听得石达春脸色微变。按级别,他们是同级军官,按年龄,他比商易之大二十有余,当着两城将领的面,商易之如此不讲情面说话,让他的那一张老脸着实没地方搁了,于是也冷了声音不卑不亢地说道:“商将军有所不知,秦山谷口那里本就有我军的哨卡,如果北漠鞑子从那里而过,必然会有战报传来。”
  “哦?”商易之挑眉,冷笑道,“那就希望如石将军所言,鞑子并没有往北而来,易之在这里叨扰两日,便会引军南下泰兴城。”
  话音刚落地,就听见有传令兵从院外疾跑了进来:“报——,派往秦山谷口的斥候回来了!”紧接着,有兵士架着一个浑身血污的斥候进来,那斥候一进来就甩开旁边扶他的人爬倒在地上,强撑了身子起来向石达春嘶声哭喊道:“将军,北漠人偷袭了秦山哨卡,全营将士无一幸存。”
  石达春脸色刷地惨白,上前提了那斥候的衣襟,颤声问道:“那北漠大军呢?”
  “北漠大军早就过了秦山往北而去,他们还在秦山伏了骑兵阻杀我们的人,一起去的十个人只有小人一个逃了回来。”
  石达春高大的身形晃了晃,双手再也无力提住那斥候的衣襟。
  室内所有的人都被这个消息震住了,一时间屋里静地骇人。难怪北漠大军过秦山而无人知,原来他们早就准备好了这一切,先是偷袭了秦山哨卡,后又专门派骑兵留下来伏击豫州去的斥候,看来他们本就打算了要悄无声息地北上。
  “往北?弃豫州而就靖阳?”徐静喃喃自语,这北漠人真是敢赌。靖阳那里有南夏的三十万边军,他们竟然还想去攻靖阳关口?就算北漠人可以南北夹击靖阳关口,可靖阳北不只有天险可依,靖阳城也是百年的古城,城高池深,只有骑兵怎么可能攻下靖阳!
  商易之脸上似覆了一层寒冰,冷得不带一丝温度。只是默默地看着那个趴在地上的斥候愣神,突然间双眸一紧,失声喊道:“援军!”
  徐静稍稍一怔便是明白了商易之的意思,面色也不仅变了,有些迟疑地问道:“不会吧,靖阳边军乃是我国守国之军,朝廷不会也让靖阳边军回救泰兴吧?”
  商易之狠狠地踹了一脚柱子,恨恨说道:“谁知道那些草包会不会这么做!”转回身又寒声吩咐道:“赶快派人通知靖阳,死也要把消息赶在北漠人之前送过去。”
  可惜,已是晚了。
  八月二十九,靖阳边军接到兵部急令援救泰兴。靖阳边军主帅罗义成拒绝出兵,朝廷连出九道金令催促罗义出兵。重压之下,副将张雄领一半边军回援泰兴。
  九月初十,张雄领十五万靖阳边军出靖阳城,南援泰兴。溧水一线戍军全线收缩,回驻靖阳城内。
  九月十六夜,靖阳援军南归途中遭北漠骑兵偷袭。夜色之中,北漠骑兵如从天而降,杀入毫无准备的靖阳军大营,一时间,南夏军营成血腥地狱。南夏军死伤九万余人,近六万人降敌,皆遭坑杀。北漠骑兵主将常钰青一战成名,用十五万颗南夏士兵的头颅铺就了他的名将之路,世称 “杀将”。
  九月十九日夜,靖阳主帅罗义成于帅府之中遭人暗杀,靖阳城内一时群龙无首。
  九月二十一日,常钰青领军诈做张雄的靖阳军,骗开了靖阳城南门,北漠军杀入靖阳城内,从内部打开了靖阳边关,迎边关外的北漠大军入城。
  九月二十三日,靖阳、溧水一线全部失守。
  事隔了三十年后,北漠人又一次攻开了南夏的北大门。同时,北漠那个一直藏在后面的主帅终于浮出了水面。陈起,这个名字在最短的时间内传遍了四国,成为这个大陆上的不世名将。
  消息传来的时候,阿麦正跪伏在青州守将商易之的案前自请离去。
  商易之坐在案后临摹着卫大家的字帖,没有抬头,只是淡淡地说道:“你当军营是什么地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阿麦低垂着头咬了咬牙,沉声说道:“阿麦本就不是军人,是受唐校尉所托才赶往青州送信,现在阿麦已经完成了他的托付,又在豫州找寻到了失散的妹妹,小的妹子孤苦一人无人所依,所以小的特来向将军请辞。”
  商易之没有答言,只是低头专注地临帖。徐静有些不满地看了阿麦一眼,张嘴刚欲说话,外面有通讯兵疾跑了进来,把刚到的军报递到商易之手上。
  阿麦久等不到商易之的回答,忍不住偷偷抬头向他望去,见他双手展开军报看着,脸色渐渐惨白然后又转成青色,执着军报的双手竟隐约抖了起来。商易之突然撕扯了手里的军报,大叫一声后猛地抬脚把面前的桌案踹倒。
  阿麦心里一惊,下意识地闪身躲避飞过来的笔磨砚台。
  “三十万!三十万大军啊!”商易之愤怒地喊道,猛地从腰间拔出了佩剑,双手握了剑柄冲着屋子里的摆设狠命地劈砍起来。
  阿麦吓傻了,生怕他不小心劈在了自己的身上,慌忙连滚带爬地往边上躲去。谁知她这一动反而提醒了商易之,只见他血红着眼睛,竟提剑一步步向阿麦这里走过来。徐静见状,慌忙上前挡在了阿麦的身前,死命地抱住商易之的胳膊,急声喊道:“将军!将军!请你冷静一下!”
  往事
  商易之用力底甩开徐静,仍是一步步向阿麦逼了过来。阿麦坐在地上往后挪动着身子,只觉得背后被硬物一挡,竟是已经避到了柱子前。身后已经再也没有地方可退了,阿麦一咬牙急忙从地上爬起来,后背倚着房柱冷冷地看商易之,努力地控制着声音的音调说道:“将军,难道要迁怒阿麦?”
  商易之瞪着赤红的眼睛愤怒地看着阿麦,急促的呼吸催得他胸口快速地起伏着,如同一只被猎人的箭逼得暴怒的野兽。
  阿麦已经连呼吸都摒住了,只是强迫着自己和他冷漠地对视,那剑尖就在她身前的左下方映出点点的光。她知道,只要面前这个男人的手腕稍微一动,那锐利的剑就会向自己劈了过来。她很怕,可她现在除了站在他的面前什么也做不了。
  光芒一闪,那剑还是劈了过来。阿麦的瞳孔猛地缩紧,那里面清晰地映出了面前一脸铁青的男子,还有他手中劈过来的剑。
  剑尖在她的面前滑过,虽然没有碰到她的身体,可那霸道的剑气还是刺破了她面颊上的皮肤。没有觉出痛,她的左脸上突然多了条细细的红线,一条细的几乎看不出来的线,然后就有细小而圆润的血珠缓缓地渗了出来。
  “滚!滚!都给我滚!”商易之厉声喊道,提了剑转身走开,回到挂在墙上的军事地图前,用剑尖顺着地图指到北漠都城的位置,寒声说道:“陈起,我不杀你,誓不为人!”
  阿麦本已经走到了门口,听到商易之后面的话,人一下子就僵在了那里,像是被人突然抽掉了魂魄,目光涣散,脸上血色全无。
  豫州的城守府更加忙乱了起来,军中的各级将领面色紧张地在门口进进出出。阿麦静静地守在院门边,趁徐静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拉住了他,问:“陈起是谁?”
  徐静面上略带讶色,不过还是回答她道:“陈起是北漠大军的元帅,这次靖阳之战就是他操纵的,不,应该说是这次北漠军整个的军事行动都是他的杰作。”
  “他很厉害?”
  “我大夏靖阳三十万边军皆丧于此人之手,几十年经营毁于一旦,从此鞑子铁骑攻江北如入无人之地,你说他是不是厉害?同样是三十万的兵力,兵分三处,东西两路大军冒险深入我江北腹地,佯攻泰兴引我边军回救,然后又千里奔袭靖阳援军。”徐静轻轻地捋了捋胡子,感叹道:“这样险中取胜的战术,定是早已经在底下演练了很久,北漠东西路大军只要有稍许的差错都会把整个计划毁掉。唉,更骇人的是,根据我们在北漠细作回报,这个陈起竟还不足三十岁,此等鬼才,恐怕已能与我大夏二十多年前的靖国公比肩了。”
  阿麦听着,身体竟然要不受控制地发起抖来,吓得她连忙用力握了拳,绷紧了全身的肌肉才能让自己貌似无事地站在那里听着徐静的话。
  徐静说了几句后便停了下来,眯着小眼睛打量了一下阿麦,问道:“你既然都要走了,还打听这些干什么?”
  阿麦强扯了嘴角笑笑,摇了摇头,不理会徐静的惊愕,转身离开。她身上还穿着商易之亲卫的服饰,所以走在城守府里倒也没有人拦她。她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走到了豫州城的大街,街上还有着匆忙走过的行人。豫州城内的百姓只知战事将近,还不知道他们三十万戍边将士已经死在了北漠人的铁骑之下。所以城中居民虽然有着对战争的恐慌,可是日常的生活还在继续着。
  徐静的话还在耳边响着,那个还不足三十岁的北漠元帅,那个兵行险招的军事鬼才,应该就是他了,陈起,这个她一直努力遗忘的名字,就这样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南夏的细作真是不行,阿麦嘲弄地笑笑,竟然连他的真实岁数都搞不清楚,她记得很清楚,他长她七岁,今年应该是二十六岁了吧。
  阿麦到现在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陈起时的情景。她记事很早,很小的时候的事她都能记得,可是却没有一件像这件事记得那样清楚,好像就发生在前几天似的,回忆起来,几乎连他的每一个表情都还能记得住。
  她那时正好六岁,正是人嫌狗厌的年纪,爬树下河什么都敢干。有一次把母亲实在是气急了,母亲拿了小竹棍比量她的屁股,然后恨恨地威胁说:“麦穗!你给我记住,你是个女孩子!下次你要是再敢跟着牛家的小子下河,老娘就把你的腿敲折了!”
  她嘿嘿地笑,冲着母亲做了个鬼脸,然后撒腿就往院子外面跑,她知道,母亲是追不上她的,而且母亲一出了大门就会很温柔很贤慧的样子,绝对不会拿着竹棍子追她。谁知刚跑到大门口,她就撞到了刚进门的父亲,父亲一把把她从地上抱了起来,举到半空中笑道:“阿麦丫头,来让爸爸亲一口,想爸爸了没有?”
  她欢快地抱住了父亲的脖子,大声地喊:“想!”
  父亲笑着放下了她,又过去抱了抱迎过来的妻子,然后回身拉过一直静静地站在大门口的少年笑道:“这是陈起,以后就是我们家的一员了。”
  她好奇地看着他,圆滚滚地大眼睛滴溜溜地转着。
  父亲问她:“以后这个大哥哥陪着你玩,好不好?”
  她没有回答父亲的话,只是盯着他问:“你会不会爬树?”
  少年缓缓点了点头。
  她又问:“那你会不会去河里捉鱼?”
  少年还是点头。
  于是她就走到他面前,仰着头说道:“那好吧,以后我就带你一块玩吧。”
  她说得一本正经,跟小大人似的,惹得父亲母亲都笑了。父亲笑过了,拉了她的手放到少年的手里,温声说道:“陈起,以后阿麦就交给你了。”
  少年的脸色有些可疑的红晕,抿着唇角郑重地点了点头。
  那时的阿麦还不太明白父亲话里的意思,所以当偷听到母亲和父亲说陈起是不是比阿麦大得太多了点时,她立刻就从床上蹦了起来,大声地喊:“不大,不大,陈起哥哥正合适!”
  是啊,他正合适,他是她最好的玩伴和保护者。
  他们一起朝夕相处了八年,她从顽童长成了豆蔻年华的少女,而他则由青涩少年变成了高大英俊的青年。到后来,她已是渐渐明白了父母最初的用意。十三岁时,他成年,成年礼举行完了后她揪着他的袖口问:“哥,你是不是可以娶我了?”
  她没有一点少女应有的羞涩,反倒是他红了脸,甩开她的手急忙走开,一边走还一边低声嘟囔道:“笨蛋!”
  她十四岁时,拉了他坐在院后的那颗老槐树下,用肩膀撞了下他的,问:“哥,以后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他目光温柔地看了看她,然后又把视线投向远处的天空,轻声说道:“小桥,流水,人家。”
  她嘿嘿地笑,不等他说完就用手指了他的鼻尖叫道:“你是不是又偷跑到书房去看我爸的书了?”
  他轻笑着用手抓下她的手指,却没有松开。
  她凑近了他的脸,一本正经地问:“哥,你到底什么时候娶我啊?”
  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脸缓缓地低了下来。她突然想起来父亲经常避着他们和母亲做的事情,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瞪大了眼睛突然问道:“哥,你是不是想亲我?”
  他脸上闪过可疑的红色,忙坐直的身子,用手抵在她的额头把她凑近的脑袋推开,无奈地低声说道:“真是个笨蛋!”然后又转过身看着她,咬了咬下唇,轻声说道:“阿麦,以后不要管我叫哥。”
  她不明白,她都叫了他八年哥了,为什么以后就不能叫了呢?
  看着她一脸困惑的表情,他无奈,转过了头不看她,只是小声说道:“让你别叫就别叫了,笨蛋!”
  再后来,他突然因事要离开,和她讲好了等她十五岁及笄的时候回来娶她。她便等着,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那么久,她整天地跟在母亲屁股后面,问他什么时候可以回来,问她生日怎么还不到,陈起哥哥说了等她十五岁就回来娶她。
  母亲被她缠地直翻白眼,转了身怒道:“麦穗!你给我老实地待到二十再嫁人吧!十五你就想给我嫁人?你妈我跟你这么大的时候要是敢说这话,你姥姥能把我的皮都打熟了!”
  姥姥?她从来没有见过姥姥,所以母亲的恐吓对她没有什么威力。
  父亲听了总是笑,然后用眼角扫着母亲,拖了长音地念道:“女大不中留哦——。”
  她的十五岁终于到了,他没有失言,他回来了,同时也带来了一群杀手。
  那天的情景她永远不会忘记,甚至在开始的两年她闭了眼就能看到那个场景,刀光剑影、火光冲天,母亲凄厉的喊声就在耳边响着,她说:“阿麦,快跑,往后山跑,你要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
  阿麦握紧了拳头,用力地咬着牙关,生怕自己就在大街上发起疯来。已经过去四年了,可是那些情景为什么还历历在目?火焰的温度,乡邻的喊叫,甚至连空气中的血腥味都还能闻得到,她知道,那是父亲体内流出的血。
  她是想忘了的啊,为什么偏偏就忘不掉?母亲说不要她报仇,母亲说只想让她活下去,没有仇恨的活下去,快乐的活下去。母亲说她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可是,这样的她,还能幸福吗?
  下身窜出一股股的热流,有些粘湿。她想可能是月事来了吧,她十五岁才来的初潮,正好赶在生日的前两天,母亲当时还笑她,说这倒是真算成年了。可自从那场变故以后,她的月事就极其不准,经常是一年半载地才来一次,而且量也很少,基本上一天就过去了。她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反而觉得这样更好,她一直是扮了男装的,这样没有月事反而更加方便起来。
  阿麦用力地掐了掐手心,让意识清醒了些,数了数身上仅剩的一些钱,然后去布店里买了些白棉布,又买了里面换洗的衣服,拿着便去了客栈。这个战乱的时候,客栈里的住客很少,她又穿了身戎装,所以店掌柜的对她态度极好,很快就把她要的剪刀针线之类的拿来了。
  阿麦关了门,清理了一下下身,然后开始用厚实的白布缝制紧身坎肩。
  第二天,等月事干净了,她又向小二要来了热水,很认真地擦拭身体,她擦的很认真,知道这次擦完了下次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净完了身后,阿麦换上了新缝制坎肩,然后把下身的内衣也换了,这才又重新把外面的军装仔细穿好,开门出去。
  从军
  回到城守府,里面正乱作一团,原来是豫州守将石达春自杀了。
  石达春觉得正是由于自己对于军情的错误判断才导致了靖阳边军的战败,导致了三十万大夏男儿的损命。他在书房里瞪着眼直直地坐了一夜,天亮后用剑削破手指留下了一封血书,然后打散头发下来遮了面以表示死后于地下也无颜见先人之后,就把佩剑抵在自己的身前,打算一死谢罪。
  也是石达春命不该绝,正在这个时候,守在书房外的亲卫由于一直没等到石达春喊人进去伺候,心里有些奇怪,忍不住从窗户缝里瞄了一眼。这一眼下去可把那个亲卫兵吓得魂都掉了,一急之下也顾不上什么冒犯不冒犯了,一脚就踹开了书房的门,往石达春身边扑了过去,上去就把剑给抓住了。
  石达春的剑已经刺下去了个剑尖,见被亲卫抓住了,红着眼睛怒道:“放手!”
  那亲卫哪敢松手,一边死命地往外夺着剑,一边哭喊道:“将军!将军!您不能啊!”
  亲卫空手抓剑,锋利的剑锋立刻便嵌入了他的手掌之中,鲜红的血顺着剑身流下来,与石达春腹部冒出来的鲜血混杂在一起,一时艳丽无比。
  商易之被人喊来的时候,豫州军中的将领已经跪满了一地。石达春被几个手下死死地抱住了,手里的佩剑也被人夺了下去,正瞪着通红的眼睛怒喊道:“放手,你们给我放手。”
  那些将领哪里敢放手,只是把他的胳膊抱地更紧,哭喊道:“将军,胜败乃兵家常事,您想开些啊!”那些跪在地上的将领也是哭着连连磕头。
  商易之寒着脸进来,起脚就把跪在门口处的一名校尉给踹开了,厉声骂道:“哭他妈什么哭!”
  屋里的哭声一顿,众将闻言都转过头来看商易之,就连一直挣扎不止的石达春都停了下来,愣愣地看向商易之。
  商易之看了看劈头撒发的石达春,视线又在屋里慢慢地转了一圈,寒声说道:“都给我出去。”
  屋里的人都僵了僵,有些性子软弱的人身子晃了晃欲起身退出去,可大部分将领都是脾气犟直的,一个个梗着脖子杵在那没动地方,有的还很挑衅地歪着脑袋斜看商易之,心道这是我豫州军的地盘,你一个青州的守将凭什么来这里发号施令,就算你老娘是公主又能怎么样?爷爷这官职是提着脑袋杀出来的,还怕你给我小鞋穿?我们将军让着你那是不想和你这小白脸一般见识,你少来登鼻子上脸,以为我们豫州军就好欺负了。
  商易之和那个黑面大汉对了半天眼,气得冷笑起来。他商易之是谁?他人生的前二十年都是京都那个大坑里度过的,那里最多的是什么?那就是官!官最擅长的就是什么?那就是眉来眼去!那些人向来都是话只说三分透,剩下地全靠你自己去诼磨,诼磨什么?不就是诼磨他的一个眼神是什么意思,诼磨他的一个看似无意识的动作是嘛意思么?
  他从三岁的时候就知道办事得看父亲的脸色,说话得看母亲的眼色。就这黑面汉子的眼神,就差举个牌子上面写着商易之你就是个纨绔了!他商易之能看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笑话!
  商易之怒急反笑,嘿嘿地冷笑两声,看着那黑面大汉的眼神又寒了两分。
  石达春虽然自己不想活了,可却没想让部下也跟着他一起不想活了。黑面他不知道商易之这位少爷的厉害,可他不知道并不代表石达春不知道。石达春稳定了一下情绪,对着一屋子的部下沉声说道:“你们先出去。”
  “可是——”
  “出去!”石达春的语气也透露出严厉,那些豫州将领不敢违抗他的话,只得一一从地上爬了起来,往书房外退去,临走的时候还有人不放心,把石达春的佩剑也不露痕迹地顺了出去。
  石达春看在眼里苦在心里,嘴角忍不住挂了丝苦笑。
  商易之脸上的怒气却意外地消散了,只是淡淡地看着,等屋里终于空下来的时候,他脸上竟然还带了些笑模样,勾着唇角站在书案前看石达春留的血书。然后用手拿起那张血书冲着石达春抖了抖,似笑非笑地问:“就这张纸能抵我大夏三十万将士的性命?”
  石达春面色一恸,嘴唇抖了抖,还是没能说出话来。
  商易之冷笑一声,寒声说道:“事已至此,我也不和你说什么废话了,我只有三句话,其一,靖阳三十万边军被灭不是你石达春一个人的责任,你没有那么大的脑袋,也顶不了这么大的帽子。其二,作为一个军人,他只能死在一个地方,那就是沙场,而不是什么狗屁书房!其三,如果你还想死,我不拦你,可你得把你那伙子亲信一起弄死,然后把豫州军安安稳稳地交到我手里再死!”
  说完,商易之一拂衣袖就出了书房,只剩下石达春一个人呆在了那里。
  阿麦回城守府的时候正好赶上商易之寒着一张脸从石达春的书房里出来。她远远地就看出了商易之面色不善,下意识地转了个身往旁边的小路上避了过去,可还没走两步就有撞上了徐静。
  徐静惊讶地问:“阿麦,你怎么又回来了?”
  阿麦心中叫苦,冲着徐静挤鼻子弄眼地示意他别认她,可是已经是晚了,商易之已经从背后认出了她,并停下了脚步,目光如炬地往这边看了过来。
  “将军。”徐静叫道。
  阿麦也只得无奈地转回身来,低着头垂着眼帘极其恭敬地叫了一声“将军”。
  商易之目光一寒,冷声问道:“你不是走了么?怎么又回来了?”
  阿麦慌忙双膝一曲跪倒在地上,垂首说道:“昨日阿麦糊涂,请将军恕罪,鞑子犯我国境,阿麦身为大夏男儿,怎能为图一己之安危而临阵退却,阿麦想明白了,从今以后便誓死跟随将军,鞑子一日不灭阿麦一日不离军营!”
  一段话说的不仅商易之愣了愣,就连徐静都怔住了。过了片刻,商易之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过了后走近了阿麦跟前,寒声问道:“你真决定了要跟随我左右?”
  “是!阿麦誓死追随将军!”阿麦大声说道。
  商易之突然抬脚往阿麦肩上踹了过去,一脚就把阿麦踹倒了在地上,他看着阿麦,冷声问:“你当我青州军是什么?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阿麦倔强地和他对视,咬牙说道:“没有,阿麦昨日是糊涂了。”
  商易之盯着她,忽地笑了,往后退了两步,弹了弹衣角的灰尘,轻笑道:“那你现在是真要从军?”
  阿麦用力地点了点头。
  “好,”商易之说道,又吩咐身边的亲卫:“张生,你带阿麦下去,让李副将把他编入步兵营。”
  徐静一愣,欲开口替阿麦说句话,可一看商易之的脸色又把舌尖的话压了下来,显然商易之现在心情很不爽,阿麦在这个节骨眼上回来,真真是霉到家了。
  阿麦本是已在商易之的亲卫队里混了不少日子,现在突然被编入步兵营,而且是做一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兵,明摆着就是遭贬了,再加上步兵本就属于最辛苦的兵种,战争眼瞅着就在眼前,商易之把阿麦编入步兵营,显然是想让她去送死了。
  一路上,就连张生都有些同情阿麦了,反倒是阿麦一脸的平静,只是低着头跟在张生后面走路。
  从前几天开始,商易之就下了军令在豫州周边村镇招募新兵,这几日已是招了不少青壮年。如果是平时招募新军,必然把新兵独立编营已便受训,可如今战事紧张,再没功夫单独训新兵了,只是把新兵打散了插入到老兵中去,已练代训了。
  那李副将也是个不爱费事的主,见将军派亲卫送了阿麦过来编入步兵营,也没多想就把阿麦交给了他手下的军官,他手下的军官又把阿麦交给了他的手下。于是乎,阿麦这样被一层层地分下去,终于在青州军步兵营第七营第四队第八伍落了户。
  阿麦看着自己军籍牌上的那几个数字,低低地念了一边:“青一七四八,青一七四八,请你去死吧?”阿麦忍不住嘿嘿笑了两声,这数,还真是他妈的吉利啊!
  军营
  同时和阿麦编入第八伍的还有一名叫张二蛋的新兵,个子比阿麦矮了足足有一个头,细胳膊细腿小细腰,往那一站跟根麻杆似的,有他在旁边衬托,阿麦非但没显得单薄,反而有了点高大魁梧的味道。
  阿麦的伍长是个三十来岁的壮汉,长得不高,却极粗壮,阿麦和张二蛋两个人的腰加起来都赶不上人家的半个粗。他斜着眼睛瞥了瞥面前新分过来的两个兵,别着脸往地下狠狠地吐了口吐沫,骂道:“他奶奶的,豫州的水土就能长出这样的玩意?怎么都跟猴一样啊!”
  他话音一落,旁边的那些老兵哄地一声就笑开了,看笑话似地看着阿麦他们。
  阿麦一脸漠色,微垂着头站在那里无动于衷。张二蛋脸色却涨地通红,想说些什么却又不敢惹伍长,只能隐隐握紧了拳头。
  伍长背着手绕着张二蛋转了一圈,绕到他身后的时候猛地起脚踢了他一脚,张二蛋膝盖弯了弯,细瘦的身体剧烈地晃了晃,不过却没有倒。
  伍长咧了咧嘴角,冲着他的膝窝更用力地踹了下去。这一次,张二蛋没能停住,一下子跪趴在地上。
  “多大了?”伍长问。
  张二蛋紧紧地咬着牙,说道:“十六。”
  伍长点了点头,又转向阿麦。这回他刚提起脚来,还没踹下去阿麦就跪倒了在地上。伍长提着脚愣了,转头就嘿嘿笑了起来,说道:“嘿,你这小子倒是识趣,多大了?”
  “十九。”阿麦平静地回答。
  “老大,这小子长得可真他妈俊!”人群里有个人突然叫道。
  众人的视线都被这话聚到了阿麦身上,就连跪在旁边的张二蛋都扭头偷看阿麦。阿麦脸色有些苍白,忍不住绷紧了嘴角。
  伍长也仔细地打量阿麦,看这小子面皮是挺细嫩,眉毛稍有些细,却不是女子弯弯的眉毛,而是斜飞如鬓的剑眉,眼睛很亮,黑白分明,比女子的眼睛还要水灵,唯一可惜的就是鼻梁有些过高了,不够秀气,可下面的唇形却真他妈的漂亮,就这么微微绷着,让人光是看着就觉得心里痒了起来。
  若在平时,阿麦的长相虽然秀美了些,可她的身高在那里摆着,别人也就认为她不过是个俊美的后生。后来跟在商易之的亲卫队里,那里面也大都是面相俊美的少年,有的五官甚至比她还要精致些,所以她混在里面也没有人什么疑心过她的性别。可如今她是进了实实在在的军营,一群粗鄙汉子混在一起的地方,你身上的雄性特征稍微少点就会被别人瞧不起的地方,就她这样的能好蒙混过去么?
  人群中有人应和道:“嘿,还真是!面皮长得跟个娘们似的。”
  阿麦扭头看了看说话的那人,从地上站了起来走到那人面前,寒声说道:“你有胆子再说一遍!”
  那人一愣,随后就哈哈笑了两声,指着阿麦对旁边的人笑道:“瞅瞅,还急了,就是这急模样让人看着都心疼。”
  阿麦猛地挥拳冲着那人的脸就打了过去,那人被阿麦打得一愣,往后退了好几步,瞪着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阿麦,想不到阿麦一个新入营的小兵敢打老兵。
  “我操,你小子还敢打——”
  话音未落,阿麦的拳头就又到了,这回是狠狠地给了他肚子一拳,打的那人身体一弯,阿麦紧接着就用双手抓住那人的肩膀往下一带,膝盖大力地顶撞那人肚子,狠声说道:“打得就是你,你嘴里再敢喷粪,老子就弄死你!”
  那人被阿麦一下子给打蒙了,连还手都顾不上了,腹部遭到阿麦的重击,一口鲜血就吐了出来。四周的人也都是被弄愣了,想不到阿麦长了一副好模样,下手却是这样的狠,两句话不说就上了手,众人一时连拉架都忘了,只是都傻呆呆地看着阿麦狠揍自己的兄弟。
  其实阿麦并没有什么高深的功夫,她不过是小的时候跟着父亲练了些强身用的小招式,这几年又一直在外面奔波着,身上的力气也长了不少,再加上这一套动作她已经不知使了多少次,早就是练熟了的,所以使起来是相当的顺手。不过即便如此,她也不见得就能真的打赢这人,这次不过是胜在了出其不意,还没能人家反应过来呢,她就已经把他给打蒙了。
  旁边已是有人反应了过来,连忙上前拉开了阿麦。了不得了,刚来的就敢这么打老兵,那还有没有天理了?有人钳制了阿麦的胳膊,阿麦虽然有力气,可真得跟这些大老爷们比起来也差了不少,挣了没几下就被人把胳膊拧到了背后。有人冲着阿麦的肚子就给了她几拳,很用力,也很疼,阿麦只用力地咬了牙关,连吭都没吭一声。
  面前的人也有些佩服:“行,好小子,够硬气!”
  刚才被打的那人被人架到一边也清醒了过来,拨开人群冲了上来,抡圆了胳膊就给了阿麦两耳光,骂道:“让你敢打老子,让你敢打老子!”
  阿麦借着身后人钳制她的劲道,猛地踢向了那人,骂道:“滚!有本事就和老子单挑,一伙子欺负老子一个算什么好汉!”
  “哈!你还敢不服?”那人上前又扇了阿麦两下。
  “呸!”阿麦把嘴里含的血都啐向了那人,狠绝地看着他。那人本想再扇,可一撞到阿麦这样凶狠的目光,一时竟然不敢下手了。
  众人见阿麦这样硬气,也是有些佩服了,再说本就是那人先说阿麦像娘们才引起来的,他虽挨了阿麦的揍,可也打了阿麦了,算是也找回来了,便有人上前打圆场的抓住了那人的手,笑道:“行了,王七,你也打了,别和这雏一般见识了,您说呢?老大?”
  一直在旁边冷眼旁观的伍长看了看阿麦,又扭头冲着王七喊道:“够了!我看你们都他妈的是活腻歪了,等鞑子来了我看你们还有没有命打!军中斗殴,都他妈的给我饿一顿再说!”
  身后钳制住阿麦的人松了手,阿麦心中暗暗松了口气,心道这第一关总算是过去了,虽然挨了些揍,可从此以后这伙子人却再不会怀疑她的性别了。她伸手摸了摸已经被打地麻木了脸颊,不由得想苦笑,可刚一弯嘴角就扯地脸上生疼,只好又放下了嘴角。
  晚饭的时候,阿麦和王七果然被饿了饭,别人都去吃饭了,营帐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王七摸着肚子冲着阿麦骂道:“操,都是你这小子害咱们挨饿。”
  阿麦冷冷地瞥了王七一眼,王七讪讪地闭了嘴。
  过了一会,其他人都吃了饭回来了,张二蛋偷偷地拽了一下阿麦,示意阿麦跟他出去。阿麦隐约皱了皱眉头,跟着他出去。走到避人的地方,张二蛋从怀里掏出了个馒头递给阿麦,小声地说道:“给你,快点吃了吧。”
  阿麦问:“哪来得?”
  张二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我偷偷留下的,一个人两个呢,我吃不了。”
  阿麦道了谢接过来,倒没有立刻吃,想了想又对张二蛋说道:“你去把王七也叫出来。”
  张二蛋不解地看着阿麦,阿麦想笑,可刚咧嘴就觉得脸蛋子生疼,忙用手捂了捂脸,低声说道:“你叫他过来吧,以后你就明白了。”
  张二蛋听话地去叫王七,王七心中疑惑地跟着他出来,见阿麦正等在这里,还以为阿麦咬报仇,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戒备地看着阿麦,问道:“你小子不是又想打架吧?”
  阿麦没有说话,只是把馒头拿出来从中掰成两半,递给王七一半,说道:“这是二蛋省下来的。”
  王七怔怔地接过那半个馒头,却没敢往嘴里放,只是迟疑地看着阿麦。阿麦嗤笑一声,也不说话,只是低了头往嘴里塞馒头,很快就把馒头吃了下去,这才抬起头来对着张二蛋说道:“咱们赶紧回去吧,省得一会伍长点名找不到咱们。”
  张二蛋点了点头,跟着阿麦回去,后面只剩下了王七一人看着阿麦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馒头,迟疑地咬了一口,嘟囔道:“操,这小子心眼倒是不错。”
  要说这王七也不算是个坏人,只半个馒头就换得他不再找阿麦的麻烦,平日里反而比别人更照顾阿麦一些。操练的空当,士兵们都席地坐在校场的边上休息,王七挤开别人坐到阿麦旁边,用肩膀撞了阿麦一下,问道:“哎你小子怎么下手那么狠啊?”
  阿麦瞥了他一眼,淡淡地说道:“要是你再敢说我长的女气,我照常揍你。”
  王七嘿嘿地笑了,说道:“这夸你长得好看也不行啊?”
  阿麦冷冷地看向他,害的他连忙摆了摆手,说道:“得,我不说了还不行么?瞧你这小子这个小气劲!我还巴不得人说我长得好看呢,这样说媳妇多容易啊。”
  阿麦冷笑道:“那我来夸你,你王七长得可真是国色天香,闭月羞花,花容月貌,好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
  王七瞪着阿麦哭笑不得,过了半天才用拳头捶了阿麦一下,笑道:“我操,你小子可真记仇!”
  教官吹了哨子,一伙子人又急忙去站队,教官提着棍子在人群中穿梭,看着谁不顺眼就给一滚子,嘴里骂骂咧咧地:“还不用心练,他娘的到了战场上等着给人家砍去吧!”
  阿麦人本就聪明,练地极用心,学地也极快,不过几天的功夫就把手里的一把大刀舞得似模似样,连射箭的准头也提高了很多。这几天来,上面一直在强训他们步兵营的弓箭和刀法,倒是不怎么操练他们的阵法变化。阿麦心里有点数,看来上面这是要死守豫州了,如果是野战的话,步兵营就不会弃阵列变化而不顾。
  中午休息的时候,唐绍义突然找来了,他见到阿麦后有些惊讶,问:“你的脸是怎么了?”
  阿麦脸上的肿还没全下去,现在仍是有些青紫,如今听到唐绍义问,就连旁边的伍长都忍不住看向了这边。
  阿麦咧了咧嘴角,别过唐绍义的视线,淡淡说道:“自己撞的。”
  此话一说,不光是王七,就连伍长都忍不住松了口气。
  唐绍义也是从军队底层混出来的,自然知道阿麦没有说实话,不过见阿麦不打算说,他也就不再问了这个,只是又问道:“为什么好好的亲卫兵不做了?”
  阿麦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总不能说人家商将军不要她了,故意把她丢到这步兵营里来受罪吧?她抿了抿嘴角,淡淡说道:“我不要以近侍起身,我要实打实的军功,我要做将军。”
  佩剑
  唐绍仪面色微怔,抬着眉毛看了看阿麦,然后又随意地瞥了一眼不远处的人群,低声对阿麦说道:“以后这样的话不要在人前讲。”
  阿麦明白唐绍仪的意思,也觉得自己刚才太过张狂了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了。”
  唐绍仪伸手拍了拍阿麦的肩膀,点了点头,说道:“凡事还是谨慎些好。”
  阿麦有些奇怪地看着他,觉得这样的话不像是他会说的话。
  唐绍仪看到阿麦的眼神,无奈地笑了笑,却并没解释。汉堡城破,守军全军覆没,他现在已经归入了商易之的青州军,虽深得商易之赏识,可却遭不少青州军老人嫉妒,日子过得并不轻松,不过也不算全无好处,起码把他以前急躁耿直的性子磨圆了不少。
  唐绍仪扫了一眼阿麦身后暴土扬长的校场,又看阿麦满脸泥花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问道:“可还吃得住军中的苦?”
  “没事,比起我们从汉堡逃难来轻松多了。”阿麦说道。
  其实吃些苦倒不算什么,最难的是怎样遮掩住她的性别。晚上睡觉的时候还好说,因为已经入秋,为了暖和有不少人都是和衣而睡,她倒是不怎么显眼。最难的是每天的如厕,她每次都得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去,而且每次都是提心吊胆的,白天的时候更是连点水都不敢喝,干的嘴唇都暴了皮。
  阿麦虽这样说,唐绍仪也知道她在军中过的并不容易。军中的汉子大多欺软服硬,看她是个俊秀的后生,一些粗鄙的人少不了要起欺辱她的心。唐绍仪有心帮她,无奈自己在青州军中也尚算外来户,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远处校场上已经吹响了集合号,阿麦回头看了一眼,说道:“唐大哥,我得先去了。”说完就着急往校场上走,刚迈出脚去却又被唐绍仪拽住,阿麦不解地回头看唐绍仪,见他低了低头,然后把腰间的佩剑摘了下来递给自己,说道:“这把剑你带着吧。”
  这把剑正是唐绍仪在汉堡城外交给阿麦防身的佩剑,来到豫州之后阿麦又把剑还给了他,没想到他今天又要把剑送给她。阿麦连忙推辞道:“不用,我们发的有兵器的。”
  唐绍仪神态有些不自然,脸上却做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道:“给你就拿着,本来这剑也是送你的了,别这么婆妈!”说着就把剑直接别在了阿麦的腰上,然后又说道:“赶紧去吧,晚了还得挨罚。”
  南夏军官的佩剑都由军中统一配置,这样的佩剑是校尉一级以上的军官才可以佩戴的,阿麦有了这把剑,不但在营中不会受到士兵的欺负,恐怕连她营里的长官都会看在唐绍仪的面子上高看她一眼。阿麦已是明白唐绍仪把佩剑送自己的深意,心中不禁有些感动,第一次真心实意地叫了声“大哥”。
  唐绍仪却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也没说话,只冲着阿麦挥了挥手,便转身就大步离去了。
  回到队列中,阿麦已是随后一个到的了,管着操练的军官提着鞭子骂骂咧咧地过来,挥鞭打向阿麦的时候眼睛扫到了她腰间别的佩剑,于是鞭子便有一大半落到了空处,那军官仔细地看了一眼阿麦,又骂骂咧咧地往后走了去,不过却也没有再鞭打阿麦。
  下了校场,营里的弟兄看到了阿麦腰间的佩剑,面上都是又惊又羡,和阿麦亲近的王七、张二蛋等人更是凑了过来,王七用肩膀碰了碰阿麦,羡慕地问道:“阿麦,那位校尉大人是你什么人?”
  阿麦想了想,说道:“是结义的大哥。”
  众人一听这个更是惊愕,王七惊讶地说道:“阿麦,原来你有个当校尉的义兄啊,那你干嘛还来我们步兵营啊,干嘛不直接去给他做亲兵啊,或者干脆去做骑兵啊,怎么成了小步兵了?这最没前途啊!”
  阿麦淡淡笑了笑,没有回答。王七等人见她没有回答,也不敢再问了。若在平日,他们必是会再追问,可现在知道了阿麦是一个校尉的义弟,而且那校尉还把佩剑都送给了她,可见他们关系必然深厚,这些下级士兵心中对阿麦已是有了些畏惧,不敢再像平日那样随意。
  阿麦看出王七他们的心思,可却也没做什么表示。对她来说,这样的情形也不坏,起码能让这些人离她稍远一些,她的日子也会过得轻松一些。不过想到刚才王七说的步兵是最没有前途的,她心中又腾起些新的忧虑,她从军可绝对不是为了挣那点军饷,她要的是声望、地位、军权,她要的是能和陈起站在同一个高度。
  只看商易之对步兵的训练,就可以猜到他打算要死守豫州,那么等待她的将是什么?又一次的守城之战?不,她不需要,她需要的奇功,是能让她很快升上去的奇功!
  夜里,阿麦又一次失眠了,满脑子里想的都是怎么才能立下奇功。如果她现在还在商易之的身边,也许机会更多一些,可现在她不是了,她就得想怎么能从现在的位置快速地升起来。她又有些羡慕徐静,可如果让她去做他的位置,她又不愿意,她不要躲在幕后做一个谋士,她要的是战场上的厮杀,她要成为不世名将,她要在战场上质问陈起,为什么,。
  营帐中的众人早已经睡熟了,只她一个人还清醒着。她想,她体内传自父亲的那些血肉终于占了上风。
  黑暗里,阿麦从大通铺上轻手轻脚地爬了起来,一天里也只有这个时候她可以去茅厕。白天的时候,为了避免和众人一起去茅厕,她都是不敢喝水的,而为了补充体内的水分,她只能在晚上入睡前多喝一些水,然后在大家都睡熟了的时候偷偷地去厕所。
  今天,她没有带自己的刀,而是拿了唐绍仪送她的佩剑,然后尽量轻地出了营帐。军中的茅厕,都是临时搭建起来的,在营帐的后面僻静处,用一人来高的树枝子混着泥巴圈起来的茅厕,没有厕门,进去了就是一溜的蹲坑,臭气熏天。
  阿麦屏着呼吸进去,一边竖着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一边飞速地解决自己的问题。等她提起裤子站起来的时候,心中忍不住一松,幸好半夜里跑茅厕的人并不多。她整理好衣衫出来,也许是刚解决完人生大急之后有些松懈,也许是她脑子还在琢磨着刚才的事情,所以她并没有注意到前面的来人,直到撞到了来人的身上,她才猛地惊醒了过来。
  “妈的!没长眼睛啊!”那人骂道,提脚往阿麦身上踢去。
  阿麦下意识地避过,借着月光抬眼看面前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认出来这是另外一个队上的队正。她连忙弓着身子避在一边,垂了脸用诚惶诚恐的声音说道:“对不起,对不起。”
  那男人见脚没踢上,心中的怒火更大,提起脚又踹了过去。
  这一次,阿麦没有躲,咬着牙硬挨了他一脚。这人是队正,而且还是一个营里的,她不想得罪他,宁可挨他一脚也不想在这里和他起纠纷。
  这一脚踹的力气很大,正好踹在了阿麦的肚子上,一下子把她踹倒了在地上,阿麦忍不住闷吭一声,用手捂住了肚子。
  那男人本想再踹,可一听这声音却突然停下了。
  阿麦有些心惊,生怕刚才那声呻吟被他发现破绽,她虽然早在三年前就用草药喝哑了嗓子,嗓音即便比一般女子要粗一些,可毕竟不是真正的男子,平时注意些倒也不觉怎样,可像这种无意识发出的呻吟却是最容易露馅的地方。
  那男人果然是因为阿麦的这声闷吭而停了下来,这一声叫得他心里都痒了起来,他打量地上的阿麦,发现这人明显还是个少年,身形高挑而瘦弱,就这样倒在地上,竟然让他联想到了女人。
  只这样一想,他就觉得小腹下突然热了起来,他都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接触过女人了,一年,还是两年了?
  阿麦也觉出这人有些不对劲,一边压低声音道着歉,一边慌忙从地上爬起来,冲着这男人弯了弯腰就想赶紧回到营帐中去,可刚来得及转过身,那男人突然从后面扳住了她的肩膀……
  陆刚是青州军步兵营第七营的校尉军官,当他身边的亲兵把他从睡梦中叫醒,然后告诉他说有个刚入营的小兵把他第二队的队正给杀了的时候,他先是愣了愣,然后一下子就从床上跃了起来,愤怒地嚷道:“妈的,谁干的?给我宰了那个王八羔子,妈的,连队正都敢杀,反了天了!”
  七营二队的队正被人抬了进来,他早已经死了,喉咙被割短了,连吭都没来得及吭一声就死了,要不是有巡逻的士兵正好路过听见了之前的动静,恐怕杀他的人那个小子早就跑了。
  陆刚气得脸都青了,这个队正是他手下的一员悍将,曾一人宰过五个山贼,没想到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死了,而且还是死在了一个小兵的手上。
  他抬起眼看被士兵押进营帐的那个小兵,觉得有点面熟,突然想起她就是今天挨了自己半鞭子的小兵,这人叫阿麦,长得很俊,他只扫了一眼就记住了。
  陆刚瞥了眼地上沾着血的佩剑,他知道这是那个姓唐的校尉的,今天那人来见阿麦了,送了这把佩剑,当时他好看在这把剑的份上少给了阿麦几鞭子。
  “为什么要杀长官?”陆刚问道。
  阿麦被五花大绑地绑着跪在地上,身上满是血迹,脸上的青肿还没下去又添了不少新的,还有星星点点的血点,可见刚才被士兵抓住的时候没少挨揍。她抬头看着陆刚,刚才杀人时的惊慌已经平复了下来,只是冷静地说道:“我不想杀他,是他要欺辱我,我才反抗的,不小心用剑伤了他。”
  陆刚冷眼看阿麦,她脸上虽然青肿,可仍能看出她五官的俊秀,甚至可以说是漂亮。他又瞥了一眼阿麦的身形,知道她并没有撒谎,像她这样少年,在军中是极易受到侵犯的。可即便这样,她就敢杀了一个队正么?
  陆刚冷笑,把唐绍仪的佩剑踢到阿麦的身边,寒声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有唐校尉给了你佩剑,你就可以随意杀害长官了?”
  阿麦直视着陆刚,并没有回答,因为她知道,不论她怎么解释,她都把那个队正给宰了,这在军中便是大罪。不管她有什么理由,她的命都保不住。
  她还不想死,所以,她现在必须想个法子,一个可以保住她性命的法子。
  权宜
  陆刚见阿麦沉默不语,心中怒火更盛,噌的一声拔出了佩剑抵在阿麦的喉间,怒道:“回答!谁给你了胆子让你连长官都敢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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