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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脚与西服 全

张邦梅(美)
第1节:民国那些事儿(序)
  民国那些事儿(序)
  新近发生的事儿虽然轰轰烈烈,却总不能引发我的兴趣,也许我是个孤独的人,最不喜欢热闹;也许它太靠近了,让我本能地反感。或者说我雾里看花,一时还看不清这些事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还需要用时间来沉淀与感悟。但如果是太遥远的历史,我知之甚少,因而无从说起—处于不远不近的民国年代,正好填补了我写作的空当。换句话说,民国那些事儿,就是我感兴趣的事儿,那也确实是一个新旧交替令人百感交集的时代。
  从思想文化上来说,它一点也不输于开放的当下,甚至在某些层面上,它开放、包容的程度比当下有过之而无不及。当然,它确实也奇特,奇特之处在于,一方面八股文盛行不衰,另一方面新文化风云激荡:有先生乘坐飞机、欣赏电影,享受与欧美同步的现代文明;也有老爷四世同堂、妻妾成群,保持着千年不变的古老生活。走在马路上举目四望,常常是高跟鞋与三寸金莲同行,鸦片烟馆与威士忌酒吧同在;吃花酒的男人长袍马褂,梳爱司头的女郎旗袍摩登—生活表面的色彩缤纷源于社会内部的巨大蜕变,漫长的封建专制腐败没落却根深蒂固,中国人在这坛霉大酱中腌制了几千年,一个个从里到外都腌成了老酱瓜,如此黑漆漆霉烘烘的日子让人如临绝望的深渊。也就在这时候,鸦片战争来了,《南京条约》签订了,毫无疑问它是丧权辱国的。但是它推开了锈迹斑斑、霉气重重的封建国门,让太平洋上的季候风浩浩荡荡地吹了进来。在这股强劲的东南风的影响下,我们看到了引领风潮的现代文明,先进的中国人借此建立了民国,发动了令人目眩神迷的新文化运动,这是中国融入世界的第一次文化大碰撞,是吴刚遇到嫦娥,是天雷勾动地火—
  面对这样的时代,要写的实在太多,《西装与小脚》这本小书当然不可能包罗万象,我只是将笔对准那些领风气之先的人,对准那些留洋教授和他们的小脚太太,他们的婚配是民国奇事之一,也是我的好奇心所在:一个个都是满腹经纶、学贯中西的大教授,何以将目光越过那些志同道合、时髦摩登的女性而投向千万里之外那些目不识丁的小脚女人?他们承受着怎样的心灵煎熬、又经历着怎样的人生抉择?无论是郁达夫的藿香或陈独秀的玫瑰,还是鲁迅家的古井或胡适头上的克星……这里不存在谁对谁错谁是谁非,有的只是大时代里个体生命的悲怆以及与生俱来的无望。所有与生命相关的有趣与无趣,都在这些情感故事里。
  我将用一个系列来抒写民国那些事儿。历史,从来就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我一定要用我的眼光、我的审美,将她从头到脚全新装扮,让她焕发出另一种光彩—当然这不一定最美,但却一定是我的。
第2节:孙荃:郁达夫身旁的藿香(1)
  上辑
  海归文人和他的元配太太
  孙荃:郁达夫身旁的藿香
  压倒前清老秀才
  1917年夏天,回国探亲的留日学生郁达夫,在老家富阳第一次见到孙荃—这是一个乡下姑娘,当她挪动着一双小脚向少年郁达夫姗姗走来时,郁达夫十分惊讶:这完全不是一个土气的乡下姑娘,她文静、秀气,静静地坐在他面前时,郁达夫能感受到她周身散发出的书卷之气。一番交谈得知,这个乡绅的后裔,从小饱读诗书,且能吟诗作文。
  这样一位才女让郁达夫眼前一亮,他目光躲躲闪闪地看着她长裙下的小脚。孙荃并不太避讳,主动对他说:“你一定很遗憾我这双小脚。”郁达夫有点不好意思,连连点头说:“现在是民国世界,外面世界风云激荡,女学生都不缠足的,他们和男子一样是天足,读书学文化,然后奔走天下做大事。”孙荃不无遗憾地说:“哎呀,你这样一说我要哭了,为了这双小脚,我不知哭过多少次。这是小时候父母逼着缠的,是姑娘就要缠足,我也没办法。现在看看这双小脚,我心痛啊,那种痛不是身体上的,是心里头的痛啊,一辈子就被这双小脚给害了。”郁达夫看着孙荃,满心眼里只有同情。孙荃却说:“我其实对缠足深恶痛绝,我还写过一篇《戒缠足文》,我拿来给你看。”孙荃一扭一扭走到厢房,拿出了那篇《戒缠足文》递给郁达夫。郁达夫被孙荃并不软弱且自强自立的精神所打动,两人很快订下百年之好。
  郁达夫回到日本后,与富阳乡间才女孙荃书来信往诗词唱和,他在日记中说:“孙潜娣(孙荃又名潜娣)氏手书,文字清简,已能压倒前清老秀才矣。”同时他还将孙荃的一首诗署上自己的名字拿去发表,竟然无人识破。那首诗是:
  风动帘珠夜明月,
  阶前衰草可怜生,
  幽兰不共群芳去,
  识我深闺万里情。
  郁达夫将杂志寄给孙荃,调侃她说:“你的诗才比我还高了,这首诗发表,大家都一片叫好,说我郁达夫古体诗、现代诗无所不能。”孙荃说:“我不敢贪天之功,只能说你郁达夫诗名太大了,无人敢怀疑罢了,要说这诗有多好,也不见得。”郁达夫说:“你说的是实话,但我还是那句老话,你一个乡间姑娘,能写出如此清丽诗句,已是了不得的,起码压倒了前清老秀才。”
  1920年6月,郁达夫与孙荃结婚,孩子一个个出生,两个人夫唱妇随感情深厚。郁达夫工作繁忙,孙荃每每做好饭菜,总要等郁达夫回来两个人一同吃。有一天郁达夫到半夜才回家,进门一看,孩子们都睡了,孙荃一人守着饭菜在等他。郁达夫说:“你真傻啊,我不回家,你就不能先吃呀?你这样下去,非把胃搞坏不可。”孙荃热着饭菜,说:“也奇了,你不回来,我想不起来吃饭,不和你同桌吃饭,我一个人也吃不下饭。”孙荃做得一手好菜,郁达夫常常将创造社的一帮人请到家里来吃饭,也让孙荃露一手。孙荃的才情也让创造社的才子们刮目相看,有一次郭沫若请客,成仿吾等都带着家眷来了。郭沫若那个日本老婆不会做家务,只买了几块火腿和一些鸡蛋,做不成菜。郭沫若把孙荃请去,孙荃又不会说日本话,在厨房里急得不得了,只好眼睁睁看着那个日本女人将火腿蒸熟了,切成五六块,来客一人拿一块在手,像小孩子吃零嘴一样吃着。事后孙荃对郁达夫说:“哪有女人这样请客的,郭沫若真苦。”
第3节:孙荃:郁达夫身旁的藿香(2)
  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孙荃在结婚七八年后,却迎来了不幸:这一年的夏天,一个叫王映霞的女人出现在了郁达夫的身边。王映霞第一次烫着卷发穿着旗袍出现在孙荃家中时,孙荃心里凉透了,她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不必与王映霞争,也不必和郁达夫吵,她只想静静地离开—
  藿香清凉,清凉藿香
  1927年6月5日,郁达夫与王映霞在上海订婚时,孙荃正在北平某产房里痛苦地呻吟着。订婚那天,郁达夫喜气洋洋,身上穿的那件羊皮袍子,正是孙荃从北平寄来的。产后,孙荃憔悴瘦弱,像大病了一场,连性情也变了,以至郁达夫回到北平见到她,发现她好像变了一个人。
  那次郁达夫从北平回上海,临行前看到孙荃瘦得皮包骨,也有些于心不忍。矛盾再三,还是走进了孙荃的房间。孙荃将脸掩藏在灯影里,冷冷地说:“你要看孩子就好好看一回吧,我要带着他们回富阳去住。”郁达夫一番吞吞吐吐之后,才期期艾艾地说:“你这是何苦呢?我不在富阳,你住在那里,会有诸多不便。”孙荃坚定地说:“我一定要回富阳,我哪儿也不去,就回富阳住,再不方便,那儿毕竟是我家。要说不便,北平才不便,这里人生地不熟,我孤儿寡母在这里,更不方便。你过你的日子,我不必让你操心,你的好日子才开头呢。”郁达夫几乎在哀求孙荃:“潜娣,我已经照顾到了你的名分,不管怎么说,你仍然是正妻,这个地位无人能撼,她王映霞再大的能耐,也只是小妾。”孙荃始终不给郁达夫好脸色:“我不管你正妻和小妾,我也不要你给我的名分,我只是和你分居,你别以为我娘儿仨离开你郁达夫就会活活饿死,告诉你,离开你我照样活得好好的。”孙荃从大椅子上立马起身,弄出很大的声响,她的身体语言告诉郁达夫,她已经不欢迎他了。郁达夫无奈地摇摇头,离开了孙荃。
  孙荃果然很快就搬离北平,回到富阳郁家老宅。无论是在福建当官还是到国外谋生,郁达夫对孙荃母子始终关心备至,经常给他们寄东西:奶粉、毛线、围巾、衣料等。当然,更多的还是寄钱,寄学习用品。孙荃照收不误,也不回信,她除了照顾好身边的几个孩子,就是从容淡定地过自己的日子,对郁达夫与王映霞的花花草草一概不管不问。一有时间就去寺庙里烧香、食素。自从搬离北平后她就开始食素,她把食素当成一个女人决绝的行动—当然,她并非对生活绝望,只是更加淡泊。富阳许多上了年纪的老人都记得孙荃,她永远一身蓝竹布旗袍或青衣,浆洗得干干净净。郁家门前有几棵高大茂密的藿香树,孙荃喜欢在初夏明月之夜,搬一张小凳子坐在藿香树下。平常人们不大能看到孙荃,只有当夜晚来临月光如水时,孙荃才会在藿香树下出现。藿香树有清凉的薄荷一样的香气,树下没有蚊子。孙荃就坐在树下给围坐在她身旁的几个孩子说故事、读诗词。孩子们睡去了,她就默诵一阵佛经,再伸手摘下几片藿香叶子插在发髻上。很多年里,孙荃身上总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藿香气息。
第4节:孙荃:郁达夫身旁的藿香(3)
  孙荃在故乡老宅照料孩子侍奉婆婆,郁达夫在花天酒地之余心生羞愧,可是他又无法离开香艳热辣的名门之女王映霞,他曾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可怜我的荃君,可怜我的龙儿、熊儿,这一月来竟没有上过我的心。啊,到头来,终究要回到自家破烂的老巢里去。这时候荃君若在上海,我想跑过去寻她出来,紧紧地抱着痛哭一阵。我要求她饶赦……”他试着给孙荃写了几首恳请原谅的诗,可是孙荃只当没有看见,又将原诗退回。郁达夫无奈,再发信给孙荃,说他某月某日来富阳看望他们,孙荃也只当没有这回事。郁达夫更加悔恨,立马起程回到富阳,他做好了挨孙荃一顿臭骂的准备。可是没想到,孙荃对他的态度出人意料。
  “闲人免进”的告示
  1931年春天,郁家老宅前的藿香树刚刚萌出叶芽,郁达夫与王映霞之间战火升级,这时候他想起孙荃的种种好处,突然起了归家之心,回到了富阳老家。
  当时孙荃正站在藿香树下梳头发,看到一辆黄包车停在面前,她还有点愣怔。正犹豫不决间,郁达夫从车内走出来,轻轻地又似乎有点胆怯地叫了一声:“潜娣—”孙荃见是郁达夫回来了,十分高兴,甚至有些激动,但不与他搭话,而是冲屋子里高喊:“龙儿、熊儿,你们看看,是谁回来了?”她叫了半天,屋内没有一点反应,孙荃扭动小脚,连跑带颠地进了屋,将几个有点胆怯的孩子牵出来,指着郁达夫说:“是你爹,叫啊,快叫爹啊,傻啦?是你爹啊。”
  看到孩子眼里一片陌生,郁达夫内心一阵酸楚,自己这些年在外和一些文朋诗友混在一起,尽做一些依红偎翠拈花惹草的事,实在太对不起孩子们,对不起孙荃了。他希望借这次回家来化解他与孙荃之间的隔阂。他放下行囊,将几个孩子抱的抱搀的搀,一团和气地回到家,开心地说:“我回来了,我可回来了。”他将孩子看了又看,还亲了亲龙儿,说:“龙儿长得这样大了,浓眉大眼,惹人喜欢,可惜是个女孩儿,在家留不住。还是熊儿好,熊儿好呀,大头大脑的,又健康又强壮,你看看,这双手就像面团一样。我这一回要多住些日子,和你们在一起好好玩玩。”
  孙荃看着喜不自禁的郁达夫,也十分开心,连忙舀来洗脸水,又进厨房忙碌起来。她知道郁达夫的胃口,他最爱吃的那几道菜当然少不了,比如富春江的白水鱼、东坞山的豆腐皮,几乎是每餐必备。清明还未到,孙荃就等不及了,她派人到宵井,在娘家竹园里挖掘了还没露尖的春笋“土里黄”,用来炒酸菜和肉丝,那也是郁达夫的最爱。当然还有新茶,她亲手炒制的,让郁达夫尝鲜。在潜意识里,她似乎想用这些乡土美味拢住郁达夫的心,让他不要忘记富春江,不要忘了她和孩子们。可是在生活细节上,她又一点也不让步。
第5节:孙荃:郁达夫身旁的藿香(4)
  郁达夫此次回家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想改善和孙荃的关系并取得她的谅解。回家的头一天晚上,看到孙荃在楼下他们结婚时的房间里准备了全新的被褥,郁达夫的心里十分高兴。可孙荃准备好这一切,又拎来几只竹壳热水瓶,说:“这里有热水,是给你泡脚的,你睡吧。”说完转身要走,郁达夫心凉了半截,他捉住孙荃的手,试图留住她。孙荃却果断地甩了一下手,无声却是态度强硬地拒绝了他,匆匆走出房间。郁达夫感慨万千,眼前浮现出孙荃幽怨的眼神,他再也睡不着,起身上楼,想和孙荃倾诉衷肠,向她忏悔。可是楼上卧室的门却紧紧关闭,上面贴着一张纸条,是孙荃的手迹:“卧室重地,闲人免进。”显然,孙荃是冲着他来的。郁达夫一气之下撕掉纸条,用力敲门。孙荃披着衣服开门出来,转身就下楼:“跟我来,半夜三更的,别吵醒了孩子们。”
  郁达夫跟着她下了楼,用几乎是乞求的口吻说:“潜娣,我知道你这些年过得不容易,我常常想起来也觉得对不起你。可是,你应该明白我的心呀,我的心一直在孩子们身上,一直在你这里,这次回乡就是来向你道歉的。”孙荃说:“夫妻有十多年了,你就别来这一套了,你不过是和王女士闹了些小别扭,感情找不到出口,就来我这里忏悔,你这是何苦呢?你在这里吃好喝好,过几天还是去找王女士吧,小别胜新婚,男人都这样的,我心里明白着,真人不说假话,做戏就免了。”
  郁达夫碰了一鼻子灰,几天后灰溜溜地走了,孙荃心胸也不狭窄,还是牵儿带女一直将他送到了轮船码头。
  郁达夫后来越走越远,一直走到新加坡,并且和王映霞离了婚,与华侨姑娘何丽有结了婚。孙荃则一直生活在富阳郁家老宅,一直到1978年病故。一直陪伴在她身边的,除了几个孩子,还是门前那几棵她最喜爱的藿香树……
第6节:目不识丁的大家闺秀(1)
 目不识丁的大家闺秀
  1896年,18岁的陈独秀福星高照,报名参加科举考试,以一篇“不通的文字,蒙住了不通的大师”名列安庆秀才第一名—真正是一枝独秀,引得无数官宦与富商纷纷想将女儿许配给他。陈独秀的养父陈昔凡趋炎附势,经过选择,他与安庆营统领高登科做了儿女亲家。
  那一场婚礼轰动了江边小城安庆,22岁的新娘高晓岚是一个小脚女人,一字不识。生在这样的官宦之家,家中也有私塾,按说她不应该目不识丁。但因为后母的霸道与虐待,她在高家生活得很压抑,甚至养成了古怪的性格。但从本质上来说,她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女子,而陈独秀少年得志,是个不安现状、叛逆又激进的才子。陈独秀的好友潘赞化说:“独秀与高氏思想距离不止一个世纪。”隔着一个世纪的两个人生活在一起,迟早要暴发激烈的冲突。果然,在新婚短暂的甜蜜过后,疾风暴雨来了。
  最初是从生活小事开始,有一天陈独秀刚写完的稿子放在桌上不见了,陈独秀很着急:“哎,我的稿子,我刚刚写成的稿子哪儿去了?”陈独秀到处翻找找不到,高晓岚正在厨房择菜,对此充耳不闻。陈独秀过来问她:“你看到我放在桌上的稿子了吗?昨晚上写的,刚刚上了厕所,这稿子就不见了。”高晓岚没事似的说:“哦,那纸啊,我拿去包了油条给孩子吃。”陈独秀急得跳脚:“我花了一晚上写成的,你拿去包油条,快给我找回来。”高晓岚说:“他上学堂去了,一张纸头随手就丢了,哪儿去找?你再重写一篇就是了。”陈独秀差点被噎死,气得一天没吃饭,想来想去就因为她没有文化不识字,对文化人没有景仰之心,他决定教她读书认字。
  隔了几天,他拿了一本《三字经》来到高晓岚面前:“我教你认字写字吧?”高晓岚一听,马上摇头:“我不学,我不学,我不认字照样过日子,读书写字的人一肚子花花肠子,口是心非,没几个是好东西。”几句话又将陈独秀噎住,他认定高晓岚是在说他,来火了,将《三字经》往高晓岚面前一扔,然后坐下来,黑着脸说:“你学也得学,不学也得学。”高晓岚一向脾气不好,听陈独秀这样一说,她火气更大,抓住这本薄薄的小书,几下就扯得稀巴烂。陈独秀站在她面前,又不能伸手打她,只是气得说不出话。高晓岚撕完书,也不理他,砰地一声关上房间门,睡觉去了。陈独秀觉得这种日子没法过了,离开她的念头就这样产生了。
  冷战一连持续了半个月,高晓岚不理陈独秀,陈独秀也不和她说话。高晓岚平时就对陈独秀的新潮激进不满,现在更不愿搭理他。陈独秀没办法,待在小城安庆他要闷死,就来到了邻近的芜湖。芜湖与安庆差不多,还是觉得眼界太小,没多大发展,就想去日本留学,可是手头又没有钱,歪脑筋就想到高晓岚丰厚的嫁妆上了。那次回到安庆,他厚着脸皮向高晓岚开了口,叫着她的乳名:“大众,借我一点银子作盘缠,待日后我出名了,会加倍偿还于你。”高晓岚一听就不高兴:“你在安庆好好做你的先生,这日子过得好得很,成天想那些天高皇帝远的有何用?你想到何处去?”陈独秀期期艾艾地说:“大众,我想到日本去留学。”高晓岚一听就跳了起来:“中国的书够你读的了,还要跑到国外去读?我日日跟你在一起,我没银子。你都看见的,我没银子,在娘家积攒的一点私房钱,早贴补家用了。”陈独秀说:“我就是看见你有银子,否则也不会开口。”高晓岚说:“你在何处看见我有银子?”陈独秀说:“就在大衣橱,你那只箱匣里,一匣子首饰,就将你那只十两重的金手镯借我……”高晓岚听陈独秀这样一说,当即过去将身子靠在衣橱上:“别打我的主意,我放高利贷也不会借你,拿着我的银子找外花,别做梦了,你要出洋,我就离婚。”高晓岚转身拿起钥匙,啪嗒将衣橱锁上,陈独秀鼻子都气歪了,便离开了家。
第7节:目不识丁的大家闺秀(2)
  姐夫爱上小姨子
  1908年底,高晓岚在安庆老家又一次见到在杭州陆军学堂教书的丈夫陈独秀,这一次是陈独秀的二哥去世,他扶棺回老家奔丧。因为父亲陈昔凡病重卧床,他在老家多待了几天。也就在他滞留安庆的这几天里,他与高晓岚同父异母的妹妹高君曼相遇—这是他生命中第一枝红玫瑰。
  陈独秀与高晓岚结婚时,高君曼尚小,他完全没有印象。这一次在老家重逢,陈独秀吃了一惊:高君曼二十出头,一件紧身小红袄穿在里面,外罩一件豆绿色格子外套,一条雪白丝巾扎在脖子上,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两眼秋水汪汪。此时她正在北平女子师范读书,周身洋溢着新潮女生时尚又高雅的气质,看得陈独秀春心萌动。晚饭桌上两个人倒没说什么,饭后高君曼与姐姐说话:“姐,我真羡慕你,找了这么个好夫君。”高晓岚一听,白了她一眼:“妹妹,你是站着说话腰不疼,这样的男人叫好夫君啊?又不挣钱,只晓得伸手朝我讨钱,写些破文章能换几文钱?还不知天高地厚说大话。”高君曼不满地说:“你这样说姐夫啊,你不知道,他现在是著名的新派人物了。”话一说完,就见陈独秀站在厨房门前笑着说:“哈哈,小众(高君曼的乳名)也拿我开心,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女子,一张嘴也学会了得理不饶人。”
  穿一身老对襟衣裳的高晓岚说:“小众这次回来,想托你帮她找个事做做。”陈独秀说:“别急别急,女子师范高才生,又长得这么漂亮,哪会找不到事情做?”高君曼也趁机冲陈独秀眨着眼睛:“姐夫,有你这句话,我就拜托你了。”陈独秀一笑:“好,好,包在我身上,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高君曼从此就住在姐姐家,陈独秀也不再想回杭州,两个人成天坐在房间里高谈阔论。有一天不知不觉谈到婚姻问题上,陈独秀大声说:“中国的婚姻就是不如西洋、日本,洋人别的不好,有一条好,婚姻男女双方可以自己做主,不像我们中国,父母包办,媒妁之言,男女双方自己一点也做不了主。”高晓岚在客厅里听到了,一时很生气,这话不是故意说给她听的么?她脸气得通红,出现在书房门前,里面的景象更让她愤怒:高君曼双手托腮凑在陈独秀面前,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他,因为激动,她两腮绯红,面带桃花。因为有少女崇拜,陈独秀说得越发起劲。高晓岚敏锐地感觉到了什么,碍于情面,她不好意思直说,只是对妹妹旁敲侧击。可是高君曼被爱情冲昏了头,完全不管不顾。
  这天吃完饭两个人又开始在房间谈心,他们在一起仿佛有谈不完的话,这一次陈独秀有意识地谈到退婚问题,陈独秀说:“我主张男女都可以退婚,终身抱恨委曲求全硬凑在一起,于己于国都是不利的。婚姻不幸福,天天不是东家吵就是西家闹,闹得家与国都不安宁。”高君曼想到了什么,说:“你与我姐怕也是受罪的一对。”陈独秀看着高君曼小鸟依人的模样,一时激情难耐,说:“不合适的就该退掉,我主张退婚,并不主张滥退。再说,退了婚找不到合适的,不如不退。找到合适的,又何必非退不可呢?”这仿佛是向高君曼发出一个信号,她心有灵犀地捕捉到了这个信号,脸刷地一下红了,刹那间将姐夫的心地全部洞穿。隔了一天,陈独秀又送她一首诗:
第8节:目不识丁的大家闺秀(3)
  花开不张口,
  含羞又低头,
  拟似玉人笑,
  深情暗自流。
  面对姐夫赤裸裸的表白,高君曼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勇敢大胆地扑进了他的怀里……一次,两次,三次,尽管他们做得很隐蔽,但是终于有一天,在一阵激烈的敲门声之后,高晓岚愤怒扭曲的脸出现在门外—
  私奔的“孽种”
  高晓岚指着高君曼一阵痛骂,她气疯了,语无伦次地骂了半小时,然后堵在门前不让两个人出门。陈独秀一言不发,在那里直摇头。
  高晓岚骂够了,才回到厨房,又在里面哭哭啼啼。高君曼只好快速离开,谁知经过客厅,高晓岚再一次扑上来又是一阵痛骂:“你不要脸,家里花钱送你到北平上学,指望你断文识字知书达理,谁想到别的没学好,就学了一手勾引男人,不要脸的东西,不要脸的东西。”陈独秀在书房里一拍桌子,怒吼一声:“够了!”这一声吼仿佛给高君曼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她本来已经走到门前了,却突然回身冲到厨房门前:“你就知道骂人,我到底做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了?”高晓岚大怒:“说你不要脸你还有礼了?骂你?我还要打你个小娼妇。”她出其不意地冲上来,甩手就给了高君曼一记耳光。高君曼也火了,抬手就要打她,高晓岚一阵嚎哭:“不要脸,还打人,还要打人,我不想活了,这没法活了。”两个女人揪头发扯衣裳,在家中闹得一塌糊涂,陈独秀这时吓得再也不敢露面。陈昔凡拄着拐杖颤巍巍地出现在门前一通怒喝,高晓岚和高君曼才停住了手。陈昔凡说:“晓岚,你别哭,你是陈家明媒正娶的媳妇,没人敢把你怎样。”高君曼趁机溜出了陈家。
  当天晚上,高晓岚也回到娘家,两姐妹在父母面前坐了许久,就是都不肯说话。后来在父亲的开导下,高晓岚才说:“我这么多年对小众如何,别人不知,她自己最清楚不过,她从女师毕业,我一直操心她的工作,让她来家里做客,就是让他和独秀接触接触,我也开口和他说了,让他帮忙替小众找工作,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好心被当成驴肝肺,她竟然要和他有一腿?小姨子跟姐夫好,这样的事传出来还让不让人活?”高君曼说:“我没有偷偷摸摸,我也没做见不得人的事,我就是爱他,他也爱我……”高晓岚气得浑身发抖,冲上前要打她,这次高君曼早有准备,举起一只手架住她的手腕:“你们是封建包办的婚姻,毫无爱情可言,这样的婚姻才不道德,你不会明白我和陈君,你永远也不会明白,我们就是要做旧礼教的挑战者。”眼看着两姐妹在家中又要闹起来,高登科叫人将高君曼拉了出去。高晓岚一直在哭:“这日子没法过了,这日子没法过了,他们做下这种不要脸的事,不感到丢脸反而如此嚣张。”高登科坐在太师椅上直叹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高晓岚说:“当初我就劝过你,姑娘家就不必送她外出读书,你看,在北平读了几年书,本事没学到,倒变得不要脸了。”高登科摇头说:“这世道变了,这世道变了,到处都在议论陈独秀,狂生一个,狂生一个啊,爹爹将你嫁给他,本来以为是你命好,是福分,结果反倒害了你。”
第9节:目不识丁的大家闺秀(4)
  姐夫爱上小姨子之事,很快在安庆城传得沸沸扬扬。高君曼走到哪里,都有人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即便思想再新潮,她也受不了安庆小城这让人透不过气来的氛围,高君曼一天比一天消瘦、憔悴,一见到陈独秀就泪流满面。陈独秀很长时间不和高晓岚说话。高晓岚自恃有公公陈昔凡支持,谅陈独秀也不敢怎么样。
  一连几天的相安无事,让高晓岚有些庆幸,可能风波就这样过去了。这天晚上她正在照顾公公吃饭,陈昔凡安慰她:“你别怕,我和一些人说过,大家都说大众好,没人同情小众,理在你这边,你怕什么?”就在这时候,出去一整天的陈独秀回来了,他后面还跟着一个人,是高君曼。陈昔凡和高晓岚都愣住了,不知道陈独秀要干什么。陈独秀突然抓住高君曼的手,在父亲面前跪下:“孩儿不孝,孩儿不孝了。”陈昔凡吃惊地问:“你想做什么?”陈独秀说:“我今晚想和小众一道离开安庆,这个家,我再也不会回来了。”陈昔凡大怒,用拐杖捣着地,痛心疾首地说:“禽兽不如,禽兽不如啊,家门不幸,出此孽种,实在是我陈氏不幸啊……”陈独秀在骂声哭声中牵着高君曼的手,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陈家大院。他没有写旧式的休妻书,也没有领新式的离婚书,他以离家出走的方式给第一次婚姻画上了一个句号。
  高晓岚一直守在安庆陈家,一直守到1930年,最后在郁郁寡欢中离开了人世。在她死后的第二年,她的妹妹高君曼也因病离开人世。陈独秀后来与小他20岁的烟厂女工潘兰珍生活在了一起。
第10节:江冬秀:胡适头上的克星 (1)
  民国七大奇事之一
  小脚女人江冬秀与西装教授胡适的婚姻,被称为民国七大奇事之一。张爱玲对这样的奇事很好奇,就去了胡适家,回来后说:“他太太带点安徽口音,我听着更觉得熟悉。她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模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使我立刻想起读到的关于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江冬秀是安徽旌德江村人,与胡适的老家绩溪上庄只隔着一座大山。两家沾亲带故,有一年江冬秀的母亲到绩溪旺川胡适姑婆家看“太子会”(民间一种祈福仪式),一眼相中了眉清目秀的胡适,拉着胡适的姑婆,一定要将自己的女儿江冬秀许配给他。江胡两家都算是官宦之家,但是胡家败落了,江家却仍富裕。另外,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绩溪的乡风是:“宁可男大十,不可女大一”,因而胡家不想攀结这门亲事。胡家不想高攀,江家却想低就,托本家叔叔上门联姻。胡家不忍再拒,加上算命先生说两人八字相合,最宜婚配—民国七大奇事之一就这样开了头。
  订婚后胡适先后去上海、美国读书,其间他与江冬秀还通了几封信,让她放开小脚。江冬秀虽说是错别字大王,但也经常给胡适写信—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信越来越少,谣言却在江村和上庄传开来,说胡适娶了洋婆娘,不会回来了。说胡适和洋女人的孩子都上学了—江冬秀年纪一年年往上长,成了老姑娘了,胡适还是没个影子,她沉不住气,有事没事就翻过高高的山头,来到上庄胡适家,帮婆婆做家务—这也是她小小的伎俩,她在家也是有丫头使唤的大小姐,但是到了胡适家,身为未来的儿媳妇,却连重活粗活都得做。江村有一个本家某年夏天到胡适家来办事,天还没亮,他发现院子里一个女人正挪着小脚在扫地,这人是谁呀?起这么早?他凑上前一看,原来是江冬秀。他大吃一惊:“冬秀,你在娘家可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呀,胡家怎能将你当粗丫头使?”江冬秀一下子哭起来:“这里老小人人都起早摸晚干活,我在这里什么都不做,像什么话?你回到江村不可对人讲,讲出去我会很没面子。”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江母后来还是知道女儿在胡家的遭遇,每逢冬秀来胡家,她就派一个女佣跟随,让她代替江冬秀做活,好让江冬秀减轻一些心理负担。江冬秀的苦心得到胡母的激赏,她左一封信右一封信催胡适回来结婚。这个婚胡适实在不想结,但是为了不让母亲大人失望,他以一种“舍身”精神在27岁那年回到徽州。这时候他已在北京大学当了教授,他翻山越岭来到江冬秀家,就想在婚前见一见江冬秀。
  江冬秀得知胡适来了,却躲到房间里不出来,徽州的风俗是未结婚的姑娘不可以见到夫婿。这种陈规陋俗让留洋归来的胡适不屑一顾。喝了几杯酒后他一时冲动,推开房门进入房间。但是江冬秀仍然不想让他看到她真面目,一头钻到纱布蚊帐里。胡适相当恼火,如果他也进了蚊帐,江冬秀想必会钻入被窝吧。胡适很不高兴,最后只得怏怏离去。就在这年冬天,胡适和江冬秀结了婚。他在新房门上贴了一副对联:“三十夜大月亮,二十七老新郎”—新郎27岁,新娘28岁,28岁老新娘在一向早婚的徽州,是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姑娘了。
  就像一只母老虎
  徽州女人给人的印象一向是坚贞、隐忍、孝顺、沉默,村中的孝女祠和村头的贞节牌坊时时提醒着她们一个徽州女人的标准与规则。可是,江冬秀却是另一种徽州女人,她当然也孝顺,也坚忍,伺奉公婆、回报故里她也时时不忘。但她绝不逆来顺受,也绝不老实可欺,她是属虎的,她就像一头母老虎,一生都将属兔的胡适制得服服帖帖—他们的错位婚姻能一直维持下来并成为民国七大奇事之一,与江冬秀身上的杀气与狠劲不无关系。
第11节:江冬秀:胡适头上的克星 (2)
  1918年冬天,江冬秀在老家伺奉婆婆一年后,来到北平与胡适共同生活。她一个小脚女人,大字识不了几个,来到文人堆里,按说应该怯懦,或者说畏畏缩缩—但是她没有,她反而以一种女主人强悍的姿态与京都一帮子作家教授打交道,她不造作,也不虚伪,完全是以本色出现,将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当然她也有女人的小手段,这手段就是掌握了胡适要做圣人、充大师的弱点,出其不意然后致命一击,将胡大师制得服服帖帖,这一招百试不爽。
  1923年秋天,胡适到杭州疗养,江冬秀不放心,还写了一封别字连篇的信给表妹曹诚英,托她照顾一下表哥。曹诚英是她与胡适结婚时的伴娘,此时正在杭州读书。可是江冬秀做梦也没有想到,西湖的风花雪月让表哥表妹掉进了温柔乡里,瞒着她做了一对要死要活的情人。好像人们都巴不得他俩成为一对金童玉女,湖畔诗人汪静之最先知道了不说,后来徐志摩去看望胡适,发现两个人好,开心得不得了,把这事告诉了陆小曼,然后在北平教授作家圈子里到处八卦。最后差不多全北平的文化人都知道了,只有江冬秀一个人蒙在鼓里。当然,最后她也知道了,想着自己真是傻大姐一个,还写信托表妹照顾他,结果两个人彼此照顾到床上了,母老虎发怒了—发怒的母老虎是要咬人的。
  胡适回到家,还像往常大爷到家一样,让她伺候着。江冬秀一声断喝,把胡适吓傻了,胡适当然抵赖,死不认账,并摆出一脸无辜,说江冬秀冤枉好人。也可能他做贼心虚,也可能他从没撒过谎,反正一撒谎就脸色苍白,等于不打自招。江冬秀横了脸:“半斤鸭子四两嘴,你至今还嘴硬,你诚心娶你表妹,就将我娘俩先杀了。”她手里正抱着儿子,儿子胡乱踢蹬着腿脚,哭得小脸一片通红。胡适也犯了犟脾气:“别拿死啊活的吓唬人,有本事你想去……”话没说完,江冬秀就从桌案上抓起一把裁纸刀,高高举过头顶对着儿子:“不如我先杀了他再自杀,省得我娘儿几个碍人家娶小老婆。”胡适一看江冬秀一派要杀儿自残的模样,吓得小白脸变了色,他从小到大哪见过这等场面,想上来劝解又不敢,嘴里只是不停地说:“冬秀,你别胡来,冬秀,别乱来。”江冬秀哭着说:“就让我娘俩死给你看。”早有家佣过来抢过江冬秀手中的裁纸刀,可江冬秀并不罢休,又抓过一把剪刀朝胡适扔过去,差点戳伤胡适的脸。胡适吓得手脚冰凉,就差跪地叫姑奶奶了。
  感情的事一旦发生,就像干柴遇上烈火,一时难以扑灭。曹诚英与胡适仍保持着通信联系,尽管他们刻意绕开江冬秀,但一封信不知怎么就落到了江冬秀手中:“……我们在这个假期中通信,很要留心,你看是吗?不过我知道你是最谨慎而很会写信的,大概不会有什么要紧……糜哥,在这里让我喊你一声亲爱的,以后我将规矩地说话了!”江冬秀听人念着这些气疯了,老虎屁股摸不得,这下母老虎真给惹毛了,将胡适从床上拎小鸡似的拎起来,打开大门,面对四合院里左邻右舍大喊大叫:“你让大家评评理,你这个大学者大文豪像什么话,好歹也是最有名的大教授,人前人五人六的,背地里一肚子花花肠子,整天想着要做妻妾成群的老地主,吃着碗里霸着锅里,你让大家评评理,这肉麻的信是人写的么?”胡适冷得直哆嗦,脸青一阵紫一阵。
第12节:江冬秀:胡适头上的克星 (3)
  江冬秀并没有放过曹诚英,后来曹诚英在四川谈了个男朋友,谁料想有一次江冬秀在麻将桌上正遇上那个男朋友的表姐,她恶狠狠地将曹诚英骂得狗屎不如,表姐赶紧回家叫表弟退了婚。曹诚英受不了这个打击,跑到峨眉山要做尼姑……
  教授圈子里的女强人
  江冬秀占得上风,从此以强势女人的形象出现在教授夫人之中,她的大名和胡适怕老婆的“丑闻”就这样同时传了出去。在家受气的太太都来请她拿主意,拿主意是客气话,其实就是想从她这里学几招。江冬秀越发人来疯,甚至强出头打抱不平—梁实秋为了娶新派小姐,要与元配程季淑离婚。程季淑哭得眼泪巴拉的,来找江冬秀:“冬秀姐,这日子没法过了,我在梁家这么多年,生儿育女,柴米油盐,真是操碎了心,你说我哪里能比得上外面那些整天想着吃喝玩乐的狐狸精?”江冬秀拍案而起:“这还得了,妹子你别哭,我来替你做主。”她的气愤想来可以理解,一是程季淑是她的徽州小姐妹,帮她是应当的;二来她也兔死狐悲,从程季淑身上联想到自己的命运,梁实秋带了这个坏头,如果大学教授们群起效仿,小脚太太们哪有日子过?她站出来给程季淑撑腰,鼓励她打官司,还自愿出庭作证,最终让梁实秋败诉,此案一时轰动京华,江冬秀的名气一时不让胡适。
  当时的北大校长蒋梦麟也离了元配太太,要迎娶陶曾谷女士,邀请胡适做证婚人。那天晚上胡适显得很兴奋,刮了胡子换上西装,忙得屁颠屁颠的,就好像他自己要结婚一样。江冬秀看着就来气,死活不让胡适去,指着他的鼻尖说:“你要去证这个婚,你就别想回来。”胡适苦苦恳求:“我亲口答应了呀,我不作证,他们结不成婚。”江冬秀板起脸:“结不成才好,这个婚根本就不该结。”胡适说:“哎,人家是离了婚结婚的,又不犯法,怎么就不该结呢?”江冬秀说:“哪有这样的事,离了老的讨小的,个个都这样,这不是黑了天?别人我管不着,我就是不让你去。”说着就趁胡适不注意,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啪嗒一声锁上大门到别人家打麻将去了。眼看着大婚时间已到,胡博士急得跳脚,来到窗口爬了半天也爬不出来。一个家佣发现了他,从外面拉了半天也拉不出来,只得跳进来,托着胡适屁股和大腿,托了半天,他才翻出窗子。衣服弄脏也不管了,马上就往婚礼现场赶。江冬秀发现后,不但罚家佣一天不准吃饭,也罚胡适两天不许回家,胡适就在办公室打地铺。
  几十年夫妻做下来,胡适这只小兔子就被江冬秀制得服服帖帖,离开中国在美国做寓公那几年,他不拿工资,境况不好。江冬秀却仍然天天沉迷于麻将桌,有时为了赶场子打麻将,也不做饭,煮一锅茶叶蛋给胡适慢慢吃,胡适也不生气。碰到没有牌搭子麻将打不成,他怕江冬秀生闷气,就到处打电话替她找“麻友”。有老朋友骂胡适没出息,被小脚女人训成这样。江冬秀则理直气壮地说:“他一个大教授现在不挣钱,家里一应开销全靠我牌桌上的收入,我不打麻将,他就要饿肚子。”
  江冬秀的脾气到老也没改,1962年2月,胡适突发心脏病去世,她一个人平静地生活到85岁,在台湾无疾而终—还是张爱玲说得对,她说:“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确实是罕有的幸福的例子,胡适那么帅那么有才,却与她相守一辈子,没有纳妾,又那么听话。
第13节:廖翠凤:林语堂的芸娘 (1)
  我代替的心上人
  1916年秋天,厦门鼓浪屿上,槟榔树在海风中轻轻飘摇,廖翠凤喜气洋洋地在家忙碌着,因为今天二哥的好友兼同窗林语堂要来做客,她明白二哥的意思,心里很高兴,却又一阵阵发慌。突然,楼下传来二哥的说笑声,廖翠凤透过槟榔树丛看到二哥和一位相貌帅气的青年学生一同走来,她吓得一声尖叫,躲到房间里不出来。后来二哥带着林语堂上楼,廖翠凤仍不好意思面对,其实她透过屏风早已将林语堂的模样记在了心里。当然,她最喜欢的还是他的才情,二哥说他曾三次拿到奖学金,并且还有很高的文学才华,发表过小说。
  当天晚上,林语堂留宿在廖家,廖翠凤待他睡下后,才来到客厅,悄悄地将他换下的衬衫洗得干干净净。第二天林语堂看到自己的衣裳被人洗了,很感激,对女佣说:“你们真勤快,谢谢。”女佣说:“不是我洗的,是我家小姐洗的。”林语堂一惊,将衬衫拿在手里抚摸了许久。当天林语堂回了漳州的家,廖母得知女儿应下这门婚事,很不高兴,对她说:“你二哥也没有脑子,听说林家很穷,是个穷牧师人家,你还是不要答应的好。”廖翠凤说:“我想好了,就是他。”廖母一听直摇头,说:“你是吃白米饭的人家长大的,嫁到吃糙米的人家,你受得了吗?”廖翠凤说:“白米糙米都是米,其实一样的。”廖母仍不罢休:“我听说这个林语堂花花肠子,他真正喜欢的是隔壁陈家陈锦端,陈家不同意,他才相中你,你不过是在替代陈锦端。为何陈家不要的东西,你要捡起来?”廖翠凤一时说不出话,过了半天,她才说:“喜欢就是喜欢,我也说不好,反正就是他,我相信他会喜欢我。”
第14节:廖翠凤:林语堂的芸娘 (2)
  1919年1月,廖翠凤与林语堂结婚,婚后林语堂赴美读书,廖翠凤陪读。本来是有助学金的,可是留学生总管拿着学生津贴做股票投资失败,自杀了。廖翠凤和林语堂一下子失去生活来源,廖翠凤着急,只好出去打工,变卖首饰补贴家用。那些玉器外国人一点也不喜欢,就三钱不值两钱卖掉了,廖翠凤割肉一样心痛。林语堂说:“凤啊,以后我挣了钱,再买给你。”廖翠凤说:“我不喜欢这些。”林语堂无以报答,便拿出结婚证对她说:“结婚证书只有离婚时才用得着,我们烧掉它吧,反正今后用不着它。”廖翠凤笑了,她明白林语堂是借此向她表明:这一辈子他只死心踏地爱她。
  廖翠凤点点头,林语堂划着一根火柴,将结婚证烧了。
  堂啊,堂啊,堂啊
  林语堂在美国终于以写作成名,成为当时最有影响的华人作家,版税拿得很高,可是他从不花心,一下班仍规规矩矩守在家中,与廖翠凤和孩子们在一起。只是廖翠凤知道,他心里仍旧装着陈锦端,明显的例子就是:他每一幅画上的女人,都画得有点像陈锦端。廖翠凤并不吃醋,她怕自己疑神疑鬼,将画子拿给孩子们看:“你们看看,这画上的女人像谁?”孩子们看了半天不太明白,廖翠凤就提示他们:“是不是像鼓浪屿上哪一位?”孩子们一下子就想起来,连声说:“像锦端姨,像她,好像。”廖翠凤的怀疑得到证实,有点无聊,她收起画,又故意将画打开,摊在桌案上。晚上林语堂回来看到了,就说:“你动过我画了?”廖翠凤有点恶作剧地:“是的,孩子们都说画上那个女的像锦端姨,我认为也像,你又想她了吧?”林语堂没想到廖翠凤这样作弄他,又气又恼却无可奈何。
  几年后,林语堂回国,在廖翠凤家做客,一个人有点无聊,在书房里看书,廖翠凤突然在门外大呼小叫:“堂啊,出来,快出来。”她经常这样乍乍乎乎的,林语堂只是答应着,坐着没动。廖翠凤又在外面叫起来:“堂啊,听到没有,快出来接客,快出来接客,你看看谁来啦?”林语堂很好奇,起身一看,廖翠凤正带着陈锦端进门,面对陈锦端,他一时非常紧张,手脚都无处放。廖翠凤好像故意要出他洋相,大声说:“快倒茶,快倒茶,你不是经常在家念叨锦端吗?怎么见了面又不睬人家?锦端,你是最了解他,他就是这么个人,外冷内热,热水瓶一个。”廖翠凤亲自给陈锦端倒了杯茶,说:“你们好好聊聊,我去做饭,锦端,我们好多年没在一起吃饭了,今天一定要尝尝我的手艺。”
  那顿午饭林语堂吃得一脑门子汗水,一直到陈锦端离开,他才松了一口气。廖翠凤说:“我是为你好,想你这些年,一直在心里想着他。”后来林语堂常常将廖翠凤比作《浮生六记》中的芸娘,他认为芸娘是中国文学里最可爱的一个女人,陪着丈夫沈复读书,一心只想着沈复好。看见一个漂亮的歌妓,想方设法让沈复娶她为妾。歌妓被达官贵人抢走,她气得大病一场,竟然气死了。林语堂后来写《京华烟云》,里面的姚木兰就有芸娘的影子,也有廖翠凤的影子。他总是在廖翠凤面前夸芸娘,廖翠凤说:“你别将我夸成一朵花,我就是一个家庭妇女。”
  廖母说的林陈之恋也确有其事,陈家与廖家相邻而居,陈家两个儿子也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与林语堂是同窗。去年暑假,林语堂去陈家玩,与陈家女儿陈锦端一见钟情,但是陈家父亲对林语堂家境不满,这让林语堂非常伤心,意外被邻家女廖翠凤爱上,实在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但是在很长时间里,林语堂爱的仍然是陈锦端,每次来廖家,他都要站在阳台上偷偷眺望隔壁陈家,看看能不能见到那个曼妙的倩影。有一次他和廖翠凤外出,回来经过陈家门前,他一直痴痴地朝陈家看,不想脚下被砖块绊了一下,差点跌倒。廖翠凤推了他一下:“要看就大大方方进去看,别跌倒一跤撞破头,那可划不来。”林语堂很难堪,廖翠凤说:“我跟你好了一年,你还是拿我替代她啊。”林语堂越发难堪,脸像一块红布。
第15节:廖翠凤:林语堂的芸娘 (3)
  廖翠凤说得没错,她就是一个家庭妇女:不爱赶时髦,头上梳一个简简单单的髻,一身青布旗袍,不懂哲学文学,对国家大事也不感兴趣,她的兴趣就在柴米油盐上。甚至,在她眼里,林语堂也不是什么名扬国际的华人作家,他就是一个老男人,一个挣钱养家的老公。她将他当成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一张嘴整天就在林语堂身上。两个人若是出门,林语堂比较马虎,不想束缚,廖翠凤不行,一定要他系上领带和腰带,鞋带也要系得一丝不乱,另外自己的胸针、手表、耳环也得一应俱全,两个人才一同出门。出门前还得像镜子似的,拿眼光在林语堂身上扫一遍,嘴里说:“堂啊,你有眼屎,快擦掉。堂啊,你的鼻孔毛也得修剪了,你的牙让烟熏得黑了,刷牙时要细心刷刷。另外,你回来要去理发了。”林语堂不耐烦地:“这么啰唆啊?”廖翠凤说:“什么叫啰唆?面子总得要的。”
  风情万种与不解风情
  林语堂与廖翠凤结婚多年,心里却始终装着陈锦端,有时候不免也觉得廖翠凤过于世俗。有一次,他带着廖翠凤到希腊雅典卫城参观,庄重肃穆的古城墙,深蓝幽静的爱琴海,人类的巧夺天工与大自然的神奇造化融为一体,看得林语堂目瞪口呆,他喃喃地说:“要是能居住在这里,与大自然对话,那该多么有诗意哦。”廖翠凤则捶着发酸的腿脚,不屑一顾地说:“你发什么神经,这个鬼不拉屎的地方哪里能住人?我才不会住在这里,买一块肥皂都要下山去,多不方便。”林语堂听了直皱眉头,心里埋怨她怎么就说出如此煞风景的话来?联想到她在家整日烧煮一些鸡鸭鱼肉,想到陈锦端的清丽脱俗和风情万种,就无端生出一股怨气,一连好几天不理睬她。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廖翠凤理也不理他,照样做她的家庭主妇,故意买来鸡鸭鱼肉,在厨房里砍得案板咚咚响。忙完了,就推着个吸尘器,像轰炸机似的,从厨房推到客厅,又从卧室推到书房。林语堂烦不胜烦,生气地说:“你明知我在写作,为何要干扰我?不能等到明天再吸尘吗?”廖翠凤蛮不讲理地说:“不行,脏成这个样子,你还有心气写东西么?”廖翠凤很多时候讨厌林语堂的小资情调,她反感一切邋遢的画家、长发诗人和大话连篇的作家,她一概认为他们都是神经病。林语堂多次动了离开她的念头,可是他确实又离不开她,他的烟斗、鞋子、皮包、眼镜乃至书,一眨眼就不知丢到了什么地方,他只得不停地喊:“凤啊,凤,我的书呢?我的眼镜?我的眼镜哪儿去了?我的鞋子,我的系带皮鞋呢?”廖翠凤吃定他离不开她,一句话不说,变戏法似的将他要找的东西放到他面前。
第16节:廖翠凤:林语堂的芸娘 (4)
  林语堂和廖翠凤在上海的时候,有一天廖翠凤接到一个电话,是陈锦端打来的,廖翠凤简单向她问好,就将话筒递给林语堂,转身就进了厨房。整个下午林语堂在家坐立不安,一会儿转到书房,胡乱翻一下书,一会儿又转到厨房。廖翠凤看着心烦,来到卧室取出擦得锃亮的皮鞋往林语堂面前一放:“不就是想见陈锦端吗?去吧,否则你今晚不得安生,我今晚也不得安生。”林语堂一时哭笑不得。廖翠凤手一挥:“去,在外吃饭还是带回家来吃饭随你,我不怕她抢了你,抢走我倒省心。”林语堂换上皮鞋打好领带就真的走了,快到约会地点时,他突然不想见了,家里这个老婆好得像传说中的芸娘一样,我到哪里去找这样的好太太?他在外转了一圈,就回来了。廖翠凤见他回来,一愣,说:“人家一日不见还如隔三秋呢,你这多年不见,这么快就回来了?你对不起她也对不起我了。”林语堂坐下来,缓缓地说:“凤啊,我才不要什么才女做妻子,我就要你这样的贤妻良母。”廖翠凤说:“人家西装教授一窝蜂离了黄脸老妻娶新潮女生,你就不想赶这个时髦?”林语堂摇摇头:“离了你,我活不成呀。”廖翠凤说:“我倒想离,可我们的结婚证让你给烧了。”
  林语堂对廖翠凤满怀感恩,两个人相濡以沫地在一起生活了60多年,林语堂后来对朋友说:“婚姻生活如度大海,风波是一定有的,婚姻是叫两个不同的人过同一种生活,女人的美不是在脸上,是在心灵上。等到你失败了,她还鼓励你,你遭诬陷了,她还相信你,那时,她是真正的美。你看她教养督促女儿,看到她的牺牲、温柔、谅解、操持、忍耐,那时,你要称她为安琪儿,是可以的。”1969年,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半个世纪,在林语堂的安排下,亲朋好友们举办了盛大的金婚纪念晚会,林语堂送给廖翠凤一个手镯,上面刻着一首诗—《老情人》。
  1976年,林语堂病逝于香港,廖翠凤将他的灵柩运回台湾,下葬于林家庭院后园,继续陪伴着他。
第17节:朱安:鲁迅家的古井(1)
  鞋子里头塞棉花
  1996年7月,烈日当空,绍兴的知了在水边的乌桕树上叫疯了,朱安也在这个七月流火的日子里和鲁迅结婚了。
  在中国民间,结婚的日子一般都放在冬季—那个时候人们一般较为清闲,酒菜放两天也不会馊掉,更重要的是,人们只有清闲下来,才会有闲情逸致去筹办婚姻大事。如果一对男女在盛夏之日举行婚礼,必定是家中出了意外,或者是家父行将过世,守孝三年不得结婚,或者是女子怀有身孕,再不结婚行将露丑。鲁迅与朱安在不该结婚的季节结婚,则是例外中的例外—当时朱安与鲁迅订婚已达8年,朱安已经28岁,并且还比鲁迅大三岁,即便用现在的眼光来看,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老姑娘。对朱安来说,想结婚想得有点发疯,巴不得马上就与那个留日的洋学生鲁迅结婚,只要鲁迅同意,哪里还管什么季节不季节?
  这年的7月,朱安就在忙碌与憧憬中度过,她知道鲁迅讨厌她的小脚,曾经从日本写来信让她放脚,她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没有听鲁迅的话。因为从小到大的亲身经历告诉她:一个大脚女人是顶难看的,不会有人愿意娶一个大脚婆娘。可是,她又怕鲁迅会嫌弃她,在即将上花轿的最后一刻,她还是选择了一双大一号的绣花鞋,这双鞋子确实有点大,她的小脚放进去显得晃晃荡荡的,她特地在鞋头塞进了一些棉花,这样看起来,她就有一双比较大的脚了。她左右看了看,有点得意,这么漂亮的一双脚,先生一定会喜欢的。可是就是这双塞了棉花的绣花鞋害了她—迎亲花轿从乌篷船上上了岸,进入鲁家花团锦簇的洞房时,朱安小心翼翼地被喜娘搀扶着从花轿上下来。看到新郎鲁迅一身长袍马褂,还扎着一条长长的假辫子,她的心就扑扑地跳动起来,刚伸出一只脚想迈过绑着红丝绸的轿杠,没想到鞋子因为太大,突然脱落,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她的一双尖尖的粽子似的小脚一览无余地暴露在鲁迅面前,朱安看到鲁迅的脸色苍白如纸,她的心仿佛跌入冰窖一般。
  鲁迅看到朱安,从心底里生出一股怨气,首先是朱安生得矮小瘦弱,面色苍黄,连一个姑娘青春期最起码的活泼也没有。再者她没有文化,还缠着小脚,尽管他多次写信让她读书,放开那又臭又长的裹脚布,朱安似乎并没有听从他的话。更可气的是,他这次回国是因为接到“母病速归”的电报才赶回来的,换句话说,就是家里人用这种骗人的方式骗他回来结婚的。他一进家门,就让他脱下西装,换上长袍马褂,再绑上一根假辫子,和这个与他没有一丝感情的、鞋子里塞着棉花的朱安结婚,作为一个留学海外的新进学生,他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羞辱。那个新婚之夜,他和衣躺在沙发上,碰也没碰朱安,甚至,都没有正儿八经地看她一眼。
  几天后,鲁迅带着周作人又赴日本,走的那天,朱安怀着侥幸的心理守在大门前,心里想也许先生要和她打个招呼,这是最起码的面子。但是,她从大清早一直守到中午,鲁迅进进出出仿佛就没她这个人,当他提着行囊与周作人一起离开周家老宅时,朱安正在门前晒太阳。鲁迅在家人簇拥下迈过门坎,在朱安面前他略略停顿了片刻,似乎是想有所交代,又似乎没什么好说的,他一扭头就离开了家门。一个邻居对他说:“大先生,刚回家娶了娘子就走啊?”鲁迅说:“不是,不是我娶娘子,是老太太在娶媳妇。”
  朱安泪水婆娑,一颗心碎裂在地,如河边埠头上被鸟啄烂的紫红桑葚。
  名叫许广平的女生
  富家小姐朱姑娘开始了在周家死水古井一样的人生,作为一个媳妇,她是合格的—她嫁进周家有婚约,有婚礼仪式,有婆婆赞许满意的夸奖。同时她做得一手好菜,女红也拿得起放得下,来客招待,侍奉公婆她也做得滴水不漏。可是,作为一个媳妇,她又是不合格的—她与鲁迅结婚多年,一直没有生下孩子,延续周家香火。对此,她也很无奈,曾经淡漠地对亲友说:“大先生从来不曾和我在一起,我如何能生得出孩子?”一个尚且年轻的女人,如果不是过于麻木,乃至绝望,大概是不会将这个属于女人绝对隐秘的事情说给外人听。也可能在潜意识里她想刺激一下鲁迅先生,但是来自鲁迅那里的反应是没有任何反应,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完全将她当成透明人,她的所有对丈夫的了解,完全来自于婆婆。好在婆婆一直对她这个媳妇很满意,这多少给了她一些对婚姻失望的补偿。
第18节:朱安:鲁迅家的古井(2)
  但是朱安仍然爱着鲁迅,那是一个女人对丈夫、一个文盲对文化的天然亲近。1909年,鲁迅先生意外地回来了,在绍兴一所学校教书,离家只有十分钟路程。朱安满心欢喜,她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开学的那个晚上,她细心地将结婚用的被子铺在婚房里,那床十八斤的新棉被她晒了又晒,散发出好闻的阳光气息,晚上她细心地梳妆打扮了一番,就守在房间里静候鲁迅。从门外传来的每一阵脚步声都让她耳热心跳,可是一直到鸡啼三更,奇迹并没有出现,仆人告诉他:“大先生睡到学校里去了。”朱安眼前一片漆黑。后来,鲁迅要到北洋政府任职,要将家属全部带到北平去,这名单里有朱安,那一刻朱安欣喜若狂—北平,那个多风沙多大雪的地方,朱安的生活或许会从此翻开新的一页。可是后来她渐渐失望,乃至绝望,因为在北平,无论住在八道湾还是砖塔胡同,她的生活仍然如旧,就像一口深深的古井,永远死水一潭。
  这时候鲁迅成了新文化运动的一员闯将,家中客流不息,来客都是京城的名人。但是朱安不能出现在客厅,甚至连上茶的机会也没有,这等活儿自有仆人去做。最适合她的地方,永远是厨房—这么多年来,鲁迅习惯了她做的家乡菜,她不能做女人抚慰他的身心,那么就为他做一做菜吧,在年复一年的烹炒煎炸中,她是满足的,她习惯了这种影子一样的生活。可是没能为周家生下一儿半女,她也十分着急。那天她鼓足勇气请一个先生帮她写了一封信,劝鲁迅先生纳妾,生一个继承家业的儿子。她一连几个晚上没有睡着觉,最后还是咬咬牙,将那封信放到了鲁迅书桌上。鲁迅看到那封信,气得暴跳如雷,却仍然没有和她直接说话,只是提笔在信上写了两个字:颇谬。
  1923年秋天,鲁迅和兄弟周作人决裂,带着朱安迁入砖塔胡同,一场肺病让他死里逃生。这场病却给了朱安意外的惊喜,病中的鲁迅十分虚弱,只能靠流质维持生命。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朱安挪动着一双小脚,细心照顾病中的丈夫,给他喂饭喂水端屎端尿。结婚17年了,她第一次有机会与丈夫单独相处,甚至接触他的身体,就像天下所有妻子那样亲近自己男人的身体。鲁迅也十分感动,破例让她住进与他卧室一门之隔的书房,以便他只要一声轻唤,她就会及时出现在他的身边。那六十个夜晚是最值得朱安回忆的日子,在潜意识里,她一定想过,如果大先生的病一直不好,或者越来越厉害,他就会一直需要她,她也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一直守在他的身边。可是一转念他就诅咒自己:他是自己最疼爱的丈夫,自己竟然想象他的病症永远无法治愈,真是罪过。
第19节:朱安:鲁迅家的古井(3)
  慢慢的,鲁迅的病好起来了,他们的关系又回复到从前。这时候,一个白衫黑裙的女生出现在了鲁迅的身边。凭良心说,那个叫许广平的女生并不漂亮,细心地看,她的嘴巴还有点歪。但是她年轻,又有文化,就显得文静雅致。朱安凭着女人的直觉发现这个女生与鲁迅的关系非同一般。果然,两个人越走越近。几年后的某一天,朱安得知,鲁迅与许广平生下一个儿子叫周海婴。她看着大先生一家三口的照片,喃喃地说:“他们真好。”
  此时的朱安忘了自己是鲁迅的发妻,世人也都忘记了她的存在,他们只知道鲁迅身边,有一个许广平。
  “我也是鲁迅先生的遗物”
  1936年10月19日,鲁迅突然在上海逝世,朱安得到消息并没有过于悲伤。也许因为消息来得太突然,因为一个星期前还听说先生的病已好转,现在又突然传来这个消息,朱安似乎并不太相信。一直到第二天,有记者来采访,朱安才确信先生真的去世了,她也没有能力去上海操办先生的后事,只是烧了几样先生爱吃的小菜,燃起香烛供在桌案上,算是对先生的祭奠。
  鲁迅的葬礼结束后,朱安的生活开始越来越不好过,婆婆去世时,将周作人每月给她的15元供养费遗留给朱安,在上海的许广平也时有汇款寄来。现在,许广平被捕入狱,周作人的供养费又时断时续,朱安体弱多病,手头连看病的钱也没有,只好向相熟的人借债。有借有还才可能再借,她一借借了好几千块大洋,总借不还,就再也无法借到。借不到钱,日子还得要过,这日子就过得太艰难。
  有一年冬天,朱安发着高烧,几天没吃东西。烧退了一些,她想吃点东西,口袋里只有两块铜板,只够买两只烧饼。外面风雪弥漫,她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好拄着根棍子去找周作人。当时周作人和妻子羽太信子仍住在八道湾,那本是鲁迅先生的房产。朱安在雪地上摔了好几跤,总算摸到周作人家,周家生着大炭炉子,家里温暖如春。看到上门的嫂子,周作人倒也客气,留她吃了饭,也送给她几个钱。钱是羽太信子给的,她话里有话地说:“北平开销大,我们的日子也不好过,守着大先生那么多书稿手迹,怎么可能过苦日子?那可都是钱呐。”她的意思是让朱安变卖鲁迅的遗产,那可值大价钱。一句话提醒了朱安,虽说她并不想这样做,可是身无分文,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没有办法,也只好对不起大先生了。
  朱安出售鲁迅手稿和藏书换取度日之资一事,很快被报界知道了,其中上海的反应最为激烈。两名鲁迅的粉丝几天后就赶到了北平砖塔胡同,他们质问朱安:“这是鲁迅先生的遗物,是我们民族的遗产,全都要得到妥善保护的,你一个老太太,有什么资格出卖鲁迅先生的遗物?”朱安正在吃午饭,所谓的午饭就是几片萝卜干和半碗冷粥,听得来人这么说,她心一酸,将饭碗亮给他们看:“你们看,我过的是什么日子?你们口口声声说要保护鲁迅的遗物,我也是鲁迅的遗物,你们谁来保护我?”上海来人被噎住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后来经过商议,由上海方面每月汇一笔数目不大的生活费给朱安,使她能勉强度日。后来他们又为她争取了八道湾的产权,让她有房租收入。1946年,出狱后的许广平来北京整理鲁迅先生的遗物,在八道湾和朱安住了两个月,这是两个女人最亲近的一段日子。许广平每日奋笔疾书抄录整理先生的著述,朱安挪着小脚进进出出为许广平准备饭菜。许广平十分感动,叫她姐姐,每晚接过她递上来的泡脚热水后,想请她坐下来好好聊一聊,聊一聊先生,聊一聊离开多年的水乡绍兴。可是朱安都小心回避了,她不会说话,也不想打扰许广平,她坐在一角静静地抽着水烟,她仍然沉默着,像一口古井。
  1947年6月,朱安在北京去世,临死前她向许广平提出要求,想葬在鲁迅先生墓旁。不过这个要求未能如愿,她的葬礼是许广平安排的,她最终下葬在了婆婆鲁瑞墓旁,坟墓上没有任何标记,只是插着一支黄竹镶铜的水烟袋—她一辈子的喜好,就是在劳累之后,静静地抽上几口水烟。
第20节:李惠仙:梁启超的“雨伞”(1)
  大小姐爱上穷小子
  1890年,广东乡试试题是以“熔金铸史”为题写一篇文章,来自新会的贫家少年梁启超从小饱读诗书,在纸上一挥而就。这篇文章得到了主考官李端棻的激赏,梁启超被录取,榜上排名第八。
  李端棻是内阁学士,历任学政、刑部侍郎等职,爱才心切,这次广东乡试出了个梁启超,让他喜出望外,回到家一直在说这个事。当天晚上睡在床上,听到表妹李惠仙在院子里不知因何一直在笑,突然心头一亮,起身来到走廊招手:“惠仙,你过来。”李惠仙扭着小脚过来:“表兄,何事如此急迫?”李端棻让李惠仙坐在他对面,郑重地对他说:“惠仙,你年纪老大不小了,眼界高,这个看不上,那个瞧不起,表兄替你介绍一个如意郎君,如何?”李惠仙说:“表兄的朋友皆是文朋诗友,表兄相中的人,必定我惠仙也中意。”李端棻点头:“好,有惠仙这句话,这个媒表兄我做定了,实话说与你听,此人名叫梁启超,我做主考官这些年,阅文无数,像梁弟这样才高八斗之人,实属罕见,他才16岁,比你小4岁,家在新会,全家务农家境清贫,不过这些无事,以梁兄之才,他日必定成为家国之栋梁。”李惠仙频频点头:“表兄,妹之婚姻大事完全交与你做主。”
  李端棻找到梁启超一说,主考官相中,女主角又是身出名门的大家闺秀,穷小子梁启超岂有不应之理?婚事当即由李家操办,梁启超诸事不管,只是一门心思读书,准备第二年的京城会试。
  没想到第二年的全国会试,梁启超发挥得很不理想,榜上无名,这对他来说是个重大打击。李惠仙心里当然也不好受,不过,她没有挂在脸上,反而拿得起放得下:“卓如(梁启超乳名),我相信你的才华,相信你会有出头之日,这一次落榜并不是代表你无才无能,婚礼还是如期举行,大婚后你我回归新会,你去看望父母,我去拜望公婆。”李惠仙这一番话让梁启超分外感动,两个人婚后回到新会。
  到了梁启超家,李惠仙第一次知道什么叫一贫如洗。梁启超家除了一些吃饭必备的陶碗陶盆外,就是几条破被子。梁启超带着儿媳妇回来,梁家甚至都腾不出一间房来。梁母急得直跺脚,幸好一个本家和梁母耳语几句,借一间房给梁启超和李惠仙暂住。可是梁启超要面子,不肯和李惠仙说真话,李惠仙当然明白,但是她不说,怕梁启超难堪,她毫无怨言地在广东新会一住就是许多年。那些年的日子对这个出身官宦人家的小姐来说,特别难熬,不单单是贫困,连气候也让她无法忍受,北平干燥、凉爽,而新会湿热、郁闷,她身上很快生满了疹子。所有无法忍受的,李惠仙都忍受下来,她学会了做家务,做农活,与农人相处……
第21节:李惠仙:梁启超的“雨伞”(2)
  在李端棻的提携下,梁启超凭着过人的才情进入政界,野心也越来越大。“百日维新”失败后,慈禧命令两广总督到梁家捉拿他的家人。此时梁启超已逃到澳门,梁家老老小小面对追兵哭哭啼啼,束手无策。就在众家小要被带走的刹那,李惠仙挪着小脚走到带兵的头目面前,镇定自若地说:“一人做事一人当,你们也是有爹娘有家小的人,他梁启超就算杀了人放了火,砍他头我答应,但不能害他的家小,他们都是无辜无罪的。你们如果没法交差,就将我李惠仙带走好了,不必抓走这些老老小小。”李惠仙说着走到头目面前,一帮清兵竟然被李惠仙镇住了,得知她是刑部侍郎李端棻的表妹,大家也不敢做得太过分,但是有慈禧传令,又不敢放走李惠仙。后来上面得知梁启超跑了,只捉到他妻子李惠仙,就不了了之。李惠仙回到家成了梁家支柱,梁启超一连写了七八封信赞扬她的镇定与大气。李惠仙也颇为得意,后来她对梁启超说:“我是你的一把雨伞。”
  看住花心的男人
  还是在1898年,梁启超在北平和康有为等几个动静越来越大的时候,光绪皇帝相中了他们的变法主张,向西方学习,改革政治、教育制度,发展农工商,这些变法主张与光绪皇帝的想法不谋而合。尽管慈禧太后强烈反对这些做法,但是光绪还是满怀希望地召见了梁启超。
  进宫时梁启超信心满满的,既然连皇上都支持自己的变法主张,戊戌变法岂有不成之理?跪见皇上之后,光绪说:“先生名噪京华,久闻大名,只是宫中杂务甚繁,拖延至今才见先生,实在有愧,今日得空,想亲闻先生维新高见。”光绪皇帝的一番官话梁启超是听得懂的,但是轮到他一开口,一口拗口难懂的广东白话让光绪帝听得云里雾里。梁启超急得抓耳挠腮,光绪帝听得心烦意乱,梁启超越急越出乱,最后说得口干舌燥连带一脑门子汗。光绪帝好心情全没了,起身挥挥手,梁启超就退朝了。
  因为方言问题让光绪帝生气,梁启超追悔莫及,又没有办法,这几十年习惯的方言,哪能说改就改?正苦闷间,得知光绪下圣旨,只赏了他一个小小的六品官衔。李惠仙的心往下一沉,她倒不是觉得这个官职太小,凭梁启超的才气,与六品官衔确实不相配,那么光绪赏一个小官,只能说明他很不高兴。这样一来,梁启超就很难有出头之日。李惠仙唉声叹气,梁启超愁眉不展,吃饭的时候,李惠仙突然说:“要不,我做你老师,教你说官话?”梁启超犹疑地问:“你不出去见世面,官话你能说得好?”李惠仙说:“你娶我这么多年,我一直说的就是官话,你没听出来?我不做你先生谁来做?你这个官话说不好,你在北平想做什么也做不成。你不想想,因为听不懂官话,你这些年吃过多少亏。”李惠仙从此就做起梁启超的老师,日日教他说官话,一年下来,梁启超学会了一口流利的官话,在京都文化圈有了一席之地。
第22节:李惠仙:梁启超的“雨伞”(3)
  戊戌变法失败后,谭嗣同等人被砍头,梁启超逃往日本,后来辗转到檀香山,在一次华人举办的聚会上,遇到了一位侨商的女儿何蕙珍。何蕙珍当年才20岁,却已做了四年教师,长相清丽脱俗,外语尤其了得。她在一家英文报纸上发表文章为梁启超辩护,精妙的观点,流畅的思维,让梁启超看后击节赞赏,仿佛天涯遇知己。临别时,何蕙珍依依不舍:“我十分敬爱梁先生,今生或许不能再相遇,愿有来生再会,如能得先生赐一小像,即遂了心愿。”几天后,梁启超送了小像给她,她回赠亲手所绣的两把精美小扇子。梁启超把玩小扇几近痴迷,同行友人劝他与何小姐结合,梁启超婉拒,说:“昔日我与谭嗣同君创办‘一夫一妻世界会’,我不能有妻又纳妾,自打嘴巴。再说我一颗头被清廷悬赏10万,连老妻都聚少离多,又怎能害人家姑娘。”
  可是爱情一旦产生,就难以遗忘,梁启超眼前总浮现出何蕙珍活泼妩媚的样子,他的心蠢蠢欲动,有一次给李惠仙写家书,绕来绕去就提到何蕙珍,想试试李惠仙的意思。李惠仙自然十分生气,口口声声提倡一夫一妻制,私下却一肚子花花肠子,要讨小老婆。李惠仙也不顶撞他,却搬出父亲大人来,回信道:“你不是女子,不必从一而终,如果你真的喜欢何蕙仙,我就和父亲大人说,成全你们。”梁启超极要面子,自然不想将这件并不名誉的事张扬得人人知道,更不想从老父那里讨骂,赶紧回信说:“千万不可与父亲大人说,我不过是与你开个玩笑。”是玩笑吗?李惠仙不相信,她带着刚出世不久的梁思成与梁启超相会,以便看住自己的男人。
  一箭双雕之计
  何蕙珍的存在让李惠仙时时感受到威胁,她年轻漂亮、又懂外语,李惠仙当然与她不能比。看到梁启超官越做越大,在北平出任民国司法总长,而何蕙珍也从檀香山来到北平,李惠仙断定他们仍在暗中来往。女人自有女人的办法,她找了个机会对梁启超说:“你和何蕙珍小姐还是很合适,我想这个事还是让父亲大人梁宝瑛决断。”李惠仙这样一说梁启超就急了:“你何必总是旧话重提?你明知吾父绝不会同意此事的,再说我与何小姐早就以兄妹视之,也求你手下留情,此事禀告堂上,我必挨骂,即使不挨骂,也会惹老人生气。吾之此身,为众人所仰望,一举一动,报章登之,街巷传之,而无端牵涉儿女之事,天下之人岂能谅我?其于蕙珍,亦发乎于情,止乎于礼。”既然夫君如此坦白告之,李惠仙自然也不想得寸进尺,当年她认定梁启超是个大才,才毅然南下与之结婚。现在梁启超成就大业,她当然不想因为生活小事影响到他的前程。
第23节:李惠仙:梁启超的“雨伞”(4)
  这时候,梁启超家出现了一件令李惠仙揪心的事:梁思成体弱多病,常常发烧,连学堂都去不了,这让李惠仙十分焦急。有一天她一人在家,梁思成又发高烧了,看着小思成细得像麻秸秆儿一样的胳膊,她十分难过,又哭了一场。这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中一个婴儿脑袋很大,身子极小,一路哭着跟着她跑。她跑得快,他也跑得快,她跑得慢,他也跑得慢。李惠仙总是摆脱不了他,十分害怕,就一路猛跑,最后吓醒了,浑身上下大汗淋漓,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她当即找到算命先生算了一卦,算命先生说:“你现在的儿子是你第二个儿子。”李惠仙点头称是,算命先生说:“是你死去的那个长子托梦,要承认他的地位。”在算命先生指点下,家人从此改称梁思成为老二。李惠仙还是不放心,梁家就这一根独苗,身体一向不好,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这高门深宅无儿继承哪行。正好女佣王来喜进来上茶,跟随她多年的王来喜性情温和,又听使唤,李惠仙十分喜爱她,细细看得王来喜有点不好意思,李惠仙想说,又忍住了。过了几天,她想妥当了,才叫来王来喜:“来喜,你来梁家这些年,你一心一意照顾太太老爷,太太心里都清楚。”李惠仙好好的突然说出这样的话,王来喜心里一惊,继而说:“要说好,还是太太对我好,太太待我算是恩人。”李惠仙说:“你心里明白,我心里明白就好。来喜,有句话我一直想跟你说,愿意嫁给梁老爷吗?”王来喜一听,突然泪流满面地跪下:“老爷太太多年待我如待女,来喜一直感恩在心无以报答,今太太有此心,来喜当感激不尽,会一如既往尽心尽力侍奉老爷和太太。”李惠仙说:“我就是相中你懂事、本分,老爷在外的事你可能也略知一二,何蕙珍不时来北平走动,古戏中唱,穿破十条裙,不知郎的心,与其让外人进来,不如我成全你。来喜,你我相知交心,这肥水也不流外人田。再说,思成身体一向不好,我这身体也差,你与老爷圆房,也好早早为梁家再添子孙。你我应该齐心协力,拴住老爷的心。”王来喜点头如小鸡吃米:“那自然是,只是不知老爷对我中不中意。”李惠仙横下脸:“我这样替他着想,已经美死他了,他还想挑食?”
  1908年,王来喜(另名王桂荃)成了梁启超的侧室,她聪明勤快,深得梁启超夫妇喜欢,后来家中事务和经济来往全由她掌管,她也为梁家生下了近十个孩子。大概碍于一夫一妻制的主张,梁启超从来不在人前提到王来喜,对外也只是称“王姑娘”或“三姨”。
  1924年,李惠仙因病去世,梁启超十分悲痛,写了篇《祭梁夫人文》,表示哀悼:“我德有阙,君实匡之;我生多难,君扶将之……我唱君和,我揄君扬;今我失君,只影彷徨。”
第24节:张幼仪:徐志摩脱下的布鞋(1)
  “一个十足的乡下土包子”
  张幼仪比徐志摩小4岁,出生于上海宝山一个巨富之家,她与诗人徐志摩结婚,是四哥张嘉璈做的媒。
  当时,12岁的张幼仪在“江苏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读书,张嘉璈是浙江都督朱瑞的秘书,他巡视学校时发现,杭州一中有一位才华横溢的学生叫徐志摩,才情让人惊叹,远近都知道这徐家少爷将来会成为名震天下的天才诗人。徐家是江南富商,有着庞大的政治经济地位的张家主动来联姻,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求之不得,马上就订下了二人的婚约,这一年张幼仪才15岁。
  徐志摩心高气傲,根本不想结这个婚。家里人将张幼仪的照片递到他手上,他淡淡地扫了一眼,说:“十足一个乡下土包子。”家里人以为他不结,就说:“人家也是读书人,才学不比你差多少,你答应也好,不答应也好,这事是老爷点了头的,板上钉钉。”徐志摩说:“结结结,反正是我的一个任务,任务完成了,就没有我的事了。”果然一结婚,他就将张幼仪丢在一边不管不问,去杭州,跑上海,成天疯疯癫癫的,看他的风景写他的诗。不久,就一拍屁股出洋留学去了。
  张幼仪在徐家可苦了,她本身就是个小孩子,又拖着个孩子,心里的苦无人倾诉,只好回娘家哭诉。张嘉璈看不下去,写信给徐志摩,希望他回来接妻儿出国团聚。徐志摩那时正在苦追林徽因,心里根本没有张幼仪,就一拖再拖。徐申如看不下去,一来,这个儿媳妇实在懂事、孝顺;二来,自己的儿子长得帅,又有才,也有点花心,外国洋女人那么开放,他可不想自己的儿子弄得妻离子散,家不成家。有妻儿老小在身边,也好管管他,让他收收心。他给徐志摩写了一封信,也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就买了张船票让张幼仪去找徐志摩。
  徐志摩爱林徽因爱得死去活来,哪里想见张幼仪呀,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来到轮船码头。张幼仪没出过远门,又晕船,在海轮上吐得一塌糊涂,比死了还难受。总算到码头了,她早早收拾好就站到船舷边,一眼就在接船的人群里看到了徐志摩。多年之后她回忆说:“我斜倚着尾甲板,不耐烦地等着上岸,然后看到徐志摩站在人群里东张西望。就在这时候,我的心凉了一大截。他穿着一件瘦长的黑色毛大衣,脖子上围了条白丝巾。虽然我从没看过他穿西装的样子,可是我晓得那是他。他的态度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不会搞错的,因为他是那堆接船的人当中唯一露出不想到那儿的表情的人。”张幼仪恨不得马上就回国,可是船已到了,她亦无奈,只好上岸。一上岸她就吐得一地狼藉,徐志摩站得远远的,厌恶地说:“你真是一个十足的乡下土包子。”说罢,他自己也狂吐不止。张幼仪逮着机会总算报了一箭之仇:“原来你也比我好不了多少。”
第25节:张幼仪:徐志摩脱下的布鞋(2)
  既然不想她过来,那么张幼仪差不多是厚着脸皮来到他身边的,这样的日子可想而知,徐志摩几乎很少与张幼仪交流。张幼仪又怀孕了,徐志摩得知后大惊,想也不想就大声说:“快去打胎,快去打胎。”张幼仪对打胎有点恐慌,期期艾艾地说:“听说堕胎有危险,要出人命的。”徐志摩马上补她一句:“那我还听说坐火车会出轨,也要死人的,那你就不坐火车吗?”张幼仪被噎住,一时说不出话来。为了维持与徐志摩的关系,张幼仪一忍再忍,两个人难得去看一场电影,坐在黑暗中徐志摩只是专注地看着银幕,就当坐在身边的她是透明人。偶然她没话找话和他套近乎,他一句话就将她推开:“你懂什么?”张幼仪只好装做没听见,谁让她嫁的丈夫如此出名。可是,她忍耐的结果是徐志摩得寸进尺,终于有一天,他将一个女学生带到了家里,这回张幼仪再也没法忍受了。
  “不做志摩太太,仍做徐家媳妇”
  徐志摩是突然宣布的,他对张幼仪说:“今天晚上家里要来个客人,她是从爱丁堡大学来的一个朋友,我要带她到康桥逛逛,然后带她回来和我一道吃晚饭。”张幼仪只当是一般的女作者,并没太在意,忙着将家里打扫一遍,还抽空去做了头发。后来那位小姐来了,徐志摩也不告诉张幼仪她叫什么名字,张幼仪只得背地里称她为明小姐。第一眼看到明小姐,她有点怪怪的感觉,那个明小姐仿佛在努力追赶时髦,她竭力想表现得洋里洋气,头发剪得短短的,擦着暗红色的口红,穿着一套毛料海军裙装。张幼仪顺着她那穿着长袜的腿往下看,她惊讶得透不过气来,那两只挤在绣花鞋里的脚,分明是小脚—原来这个新潮女子也裹了双小脚。张幼仪心里很不好受,徐志摩口口声声称她为土包子,原来他带一个女人回来,也就是缠了小脚的土包子—她在洗碗时突然想到,徐志摩那么坚定地让她打胎,是不是就是为了让这个女生进门呢?他带这个明小姐回来,一定是在试探她,是不是有可能接受三个人共居一屋?因为他对明小姐的好是摆在脸上的,他就是在告诉张幼仪,这个明小姐不光是他的女朋友,很有可能变成他的第二位太太。想到后来,张幼仪心烦意乱,对徐志摩气愤、失望、厌恶之极,决定离婚。她洗好碗从厨房出来,坐在客厅的徐志摩突然开口说:“你对明小姐有什么意见?”张幼仪不看他,只是板着脸说:“呃,她看起来很好,虽然小脚和西服不搭调。”这一下让徐志摩气疯了,他以为张幼仪在挖苦他,他大声高喊:“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离婚。”徐志摩声音之大把张幼仪吓了一跳,她突然感到,那间房子容不下她张幼仪母子了,他的心,早就不和他们在一起,或者说他的心从来就不曾和他们在一起。
第26节:张幼仪:徐志摩脱下的布鞋(3)
  第二天,徐志摩就从人间消失了,一天,两天,一个星期过去了,他还是不见人影。他好像不是计划好的离家出走,因为他最爱的书就散乱地放在桌上,如果他计划好了的话,起码应该带上那几本书。张幼仪胡思乱想,就在她孤立无援的时候,一个叫黄子美的男子来了,他是替徐志摩来当说客的。他坐下后东扯西拉一阵,然后说:“他在外面其实很想知道你的意思—”他轻轻皱着眉头,好像正在一字不漏地搜索徐志摩说的话,停了一下,他又说:“……我是来问你,你愿不愿意只做徐家的媳妇,而不做志摩的太太?”张幼仪想了半天才明白他的意思,那其实是徐志摩的意思,她突然火冒三丈:“徐志摩忙得没空来见我是不是?你大老远跑到这儿,就是为了问我这个蠢问题吗?”她突然站起来,表示起身送客。在黄子美背后,她重重地关上门,那一刻她知道,徐志摩再也不会回来了。不久,她与徐志摩签字离婚,据说他们的离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桩西式文明离婚案。
  离婚后,张幼仪擦干眼泪,投靠了在巴黎的二哥张君劢。二哥劝她重新嫁人,张幼仪拒绝了,她将孩子托付给保姆,自己进入裴斯塔洛齐学院攻读幼儿教育。1925年痛失爱子彼得后,她回到上海。这时四哥张嘉璈已经是中国银行副总裁,正在着手成立上海女子商业银行,举贤不避亲,当下他任命妹妹为女子银行副总裁。而八弟张禹九在静安寺路开了一家云裳服装公司,张幼仪又出任该公司总经理。身兼副总裁与总经理,她的经营能力和才情得到了极大发挥,银行和公司被她打理得井井有条,抽空还去看望徐志摩的父母,她说:“志摩托人问我是不是愿意只做徐家媳妇,不做志摩太太,当时我很生气,现在我则很高兴,我不做志摩太太,也要做徐家媳妇。”徐申如十分感动,说:“志摩待你如此无情,你难得对我们还如此孝顺。”后来将海格路(今华山路)125号范园送给了张幼仪。
  此时的张幼仪,俨然成了上海滩上的一个人物,每日来找她处理公务的人川流不息。这天,一个漂亮的女性出现在她办公室门前,她定眼一看,惊呆了—这个时髦的女子正是徐志摩现在的恋人陆小曼。
  海外漂零的日子
  陆小曼是来取徐志摩的一件手稿的。离婚后张幼仪仍然与徐志摩时有联系,但是徐志摩颇不耐烦。特别是儿子彼得因脑膜炎夭折后,她多次致电徐志摩,约他一起喝茶,陪她看戏散心,在最悲伤的时候,她想到的还是徐志摩。徐志摩后来和陆小曼说:“近期张幼仪经常来电话,下个星期我要见她,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这件手稿他早就想过来拿,但是因为怕见张幼仪,只好一拖再拖,最后无奈,就派陆小曼过来取。
第27节:张幼仪:徐志摩脱下的布鞋(4)
  张幼仪将陆小曼带回家,从玻璃台板下取出那篇手稿郑重地交给她,台板下面还压着徐志摩刊载在报刊上的最新照片,以及剪下的有关徐志摩的新闻。张幼仪对徐志摩的关注让陆小曼很吃惊,其实,张幼仪对徐志摩的这份感情一直没变。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发了一封电报给林徽因,说他坐飞机从南京过来,叮嘱她下午三时雇车到地苑接他。可是一直等到四时半也不见人,林徽因十分着急,就告诉了他们的老朋友胡适。胡适安慰她说:“飞机时间有变化是正常的,再等等。”等了一夜没有消息,第二天早上,胡适看到《北平晨报》上一则报道说一架飞机在济南之南遇大雾坠落山中,司机与乘客皆死。胡适失声叫道:“哎呀,不得了—”马上借车去中国航空公司询问,结果他们也不知道乘客姓名。一路辗转致电给山东省教育厅,回电说死去的乘客里有诗人徐志摩。像当头浇下一盆凉水,胡适呆在了那里。
  徐申如闻听凶讯,整个人被悲伤击倒,而凌叔华、林徽因、陆小曼则开始争抢徐志摩遗留的“八宝箱”,生怕自己和徐志摩的那些风流隐秘流传出来。这时候只有张幼仪站了出来,当即带着孩子赶到事发地点,在胡适的帮助下料理徐志摩的后事,这给徐申如带来了莫大的安慰。
  新中国成立前夕,张幼仪赴香港定居,因为有房出租,她结识了医生苏记之—苏记之是一个专门治疗性病的医生,性情温和,谈吐风雅,不料妻子弃他而去,他独自抚养着四个孩子,常常搞得狼狈不堪。租下房子的第二天,最小的一个孩子啼哭不止,苏记之想尽了办法,也无法制止他的哭泣,看到孩子哭哑了嗓子,苏记之几乎要崩溃。同在一个屋檐下,作为母亲的张幼仪自然无法漠然视之,她微笑着走进去说:“让我看看,让我看看。”苏记之正不知如何是好,便将孩子送到她手上,她用胳膊将孩子半托起来,然后揽在怀里,腾出一只手来轻轻拍打着孩子的后背,嘴里发出喃喃自语:“哦,哦,哦哦……”奇迹出现了,孩子马上止住哭泣,睁开眼睛看着张幼仪,并且发出微笑,继而大笑,笑出了声。苏记之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两个离婚的男女,一方还带着孩子,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一起,难免日久生情。第二年,苏记之便向张幼仪求婚。张幼仪没有马上答应他,她说:“让我考虑考虑”。她给儿子写了信,阿欢很快回信说:“母职已尽,母心宜慰,谁慰母氏?谁伴母氏?母如得人,儿请父事。”
  1953年8月,张幼仪和苏记之在日本东京一家大酒店举行了婚礼,53岁的张幼仪漂泊到此,终于找到了一个停靠的港湾。两位历经沧桑的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和美平静地生活了20年后,苏记之因为肠癌先走一步。张幼仪又赴美,和儿子生活在纽约。晚年,她的侄女张邦梅为了写作《小脚与西服—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家变》,多次和她进行彻夜长谈。有一次,她这样问:“徐志摩给你带来如此伤害,作为你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个男人,你现在对他有什么感情?还爱他吗?”面对晚辈的质问,张幼仪说:“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跟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的家人叫做爱的话,那我大概爱他吧。在他的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第28节:程季淑:梁实秋的“毛笔”(1)
  卖毛笔的小姐
  程季淑第一次见到梁实秋,是在自己家的笔墨店里。那是冬天,北平下着很大的雪,梁实秋穿着长长的黑呢大衣进来,先跺一跺脚上的雪,然后说:“你们家小姐程季淑在吗?”程季淑说:“先生找她有何事?她好像并不认识你?”梁实秋恭敬地递上名片,站在曲尺形木柜台里面的那个文静的女子突然惊叫一声:“哎呀,你是梁实秋君?”梁实秋点点头,发现柜台内的小姐低头不语,脸红了,他好像明白了什么,说:“小姐,你不会就是程季淑吧?”程季淑的脸更红了,一直红到脖颈根部,她点点头说:“我正是。”
  这是一个戏剧性的开头,后来梁实秋与程季淑交往时,曾问过她:“你身出名门,祖父曾官至直隶省大名府知府,家里一直在京经营文房四宝,是大户人家,哪里用得着你来亲自站柜台?”程季淑抚摸着货架上那些产于徽州的毛笔、砚台和墨锭,还有那些层层叠叠的宣纸,用力嗅着鼻子,深深地呼吸一口,说:“你闻闻,你闻闻,有多香?这就是书卷气,成天与徽州的文房四宝打交道,我身上也会沾染上文气,我喜欢,你是个读书人,你更会喜欢。”梁实秋听了点点头,就在这一刻,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喜欢卖毛笔的徽州姑娘。
  在这之前,梁实秋几乎对程季淑有着本能的反感,主要的原因是这桩婚姻由父母包办—那是1921年秋天的一个周末,正在清华高等专科学校读书的梁实秋回到家中,在书桌上发现一张红纸条,上面用小楷毛笔端端正正地写着一行字:“程季淑,年20岁,1901年2月17日寅时生。”他马上意识到,这是父母在为自己选未婚妻。当时他是个追慕新潮的青年学生,父母包办婚姻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他放下纸条坐在桌旁不动声色。过了一会儿,母亲走过来说:“你是如何想的?”梁实秋不说话,他是个孝子,怕一说出口让母亲难过。母亲也不逼他,过了几天,母亲说:“你可以和她见面谈谈,很有文化的一个小姐,家里开着一爿笔墨店,专卖徽州的文房四宝,你都用得着的。”梁实秋突然对这个没见过面的姑娘产生天然的好感,祖籍徽州,家里一直经营文房四宝,那应该是书香门第,这样的女孩子,应该是个文静、心慧的女孩子吧?他决定来笔墨店看看她。一见面,果然与他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梁实秋与程季淑交往不久,就被她所吸引,程季淑家里暗示梁实秋,从清华一毕业就结婚。可这时梁实秋考取了留美官费生,即将去美国读书,这一去,意味着两人几年的离别,梁实秋一时很矛盾,甚至打算放弃出国留学,与程季淑结婚。可程季淑却制止了他,她对梁实秋说:“官费留学期限是五年,但满三年也可回国,我在国内等你三年。”梁实秋说:“这三年我在国外,你就不怕我变心?”程季淑说:“该变心的天天在一起也得变,不变的日日不在一起也不会变,你放心去吧。”并且资助了梁实秋一笔钱,梁实秋非常感动。1927年2月,学成回国的梁实秋与程季淑在北京南河沿欧美同学会举行了婚礼。婚后十几天,北伐的国民革命军逼近南京,两人仓促南下,又在战乱中被迫转赴上海。程季淑这时已怀孕,梁实秋不让她出去工作。从此,程季淑从一个职业女性退回家庭,开始做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
第29节:程季淑:梁实秋的“毛笔”(2)
  离奇的伤逝,传奇的爱情
  梁实秋与程季淑的家庭模式,是所有才子佳人梦寐以求的,先生在外谋生养家,太太在家掌管家事。先生一进家门,饭香菜美,一入夜,孩子睡了,书房里烛影摇红,两个人或互相依偎喁喁细谈,或一个研墨一个奋笔疾书。程季淑家经营文房四宝,她给梁实秋拿来的笔墨都是上品,墨香浓郁纸香扑鼻,梁实秋越写越有劲,常常一晚上就写出几千字。梁实秋后来对朋友说:“程季淑就像我的一支毛笔,离开了她,我真不知道该如何生活、写作。”
  1937年,北平陷落,梁实秋因为早先的言论,决定逃离北平。可是岳母年老体衰,不堪奔波之苦。他和程季淑权衡几日,决定他一人先走,待局势稍缓,再作打算。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这一次分别竟是长长的六年时光。1943年春天,程季淑母亲病故,她和孩子们带着大堆行李站在梁实秋面前时,两人都泪流满面。这一年程季淑已经43岁,眼角布满深深的皱纹,耳旁已有白发。梁实秋说:“对不起,这六年让你受苦了,从此以后,我们再不会分开。”梁实秋确实是一诺千金,从此开始,三十年间,无论天涯海角,他与程季淑始终相偕相行。一直到1974年,美国西雅图,一场意外的灾难猝不及防地降临到梁实秋头上。
  那天是4月30日,梁实秋和程季淑到市场购物,走到街上,梁实秋的鞋带散了,程季淑弯腰替他系好,两个继续往前走。街边正扎起脚手架给一幢旧房子刷新,不知怎么回事,临街靠在脚手架上的一只梯子突然倒下,不偏不倚正砸在程季淑身上。梁实秋慌得不知如何是好,在众人帮助下将程季淑送到医院,可是仍然没有挽回她的性命。程季淑的离去对梁实秋来说,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他有很长时间没有缓过来,他特地为程季淑写了一本书—《槐园梦忆》,寄托对亡妻的悼念。台湾远东图书公司接到书稿后,立即发排,并邀请他到台湾来小住,就是这次台湾之行,他认识了韩菁清,71岁的梁实秋再次萌动爱情之火。
  那次韩菁清的义父谢仁钊要写一封英文信,借她刚买的《远东英汉大辞典》,就在餐桌上边吃饭边翻辞典,韩菁清说:“谢伯伯,吃完饭再看吧,饭桌上有油,会弄脏辞典的。这是我用一千多元买来的。”谢仁钊说:“一本辞典有什么了不起的?远东图书公司的老板,当年还是我送他出洋的呢,这种辞典,我去远东要多少本他就会给多少本。明天,我带你去要一本新的。”第二天,谢仁钊果然带着韩菁清去了远东,要了一本崭新的大辞典。正好梁实秋也在,几个人一起去统一饭店喝咖啡。谢仁钊与老板谈兴很浓,将梁实秋与韩菁清晾在一边,梁实秋很无聊,就和韩菁清说起话来:“你就是韩菁清小姐,我听过你唱的歌呢。不过,我第一次在电视节目中看到你的名字,就觉得很别扭。”韩菁清听了一惊,梁实秋说:“你想想,菁念jing,这‘菁清’多拗口!要么叫菁菁,要么叫清清,才顺口。”韩菁清说:“菁清是我的艺名,是我自己取的。我本名叫韩德荣,小时候在上海百乐门唱歌,用韩德荣这个名字不行,我就从《诗经·唐风·杖杜》一句‘其叶菁菁’里,取了‘菁菁’两个字作艺名。不过我很快发现,在歌星中用‘菁菁’作艺名的有好几个,我就改成了‘菁清’。”梁实秋说:“你不简单呢,小小年纪的时候,就知道《诗经》里‘其叶菁菁’。”两个人越谈越熟,越谈话越多,分手时,双方都有点依依不舍。
第30节:程季淑:梁实秋的“毛笔”(3)
  “就是火山也要跳”
  韩菁清生于1931年10月,祖籍湖北,父亲是一位富商,后移居上海。7岁时韩菁清在上海儿童歌唱比赛中一举夺魁,14岁荣登“歌星皇后”宝座,很快有电影导演请她出演《樱花处处开》,片约滚滚,一发而不可收。可是婚恋却屡屡失败,与梁实秋相识后,两人一同吃饭、散步……一个星期时间,感情的潮水在一寸寸涨起,最后泛滥成灾。
  这时韩菁清内心既激动又慌乱,平心而论,梁实秋确实是个很有魅力的男子,是可托付终身之人。然而,她已过了满脑子幻想的年龄,不能不考虑很多,横亘在她面前的最大障碍就是,梁实秋已经71岁了。她明白爱情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如果梁实秋是五十岁或者六十岁,她肯定不会犹豫,可他已到了古稀之年,戴着助听器才能听到声音,又患了严重的糖尿病……可是,梁实秋似乎毫不担心这些,自相识韩菁清的第六天开始,他就像做功课一样,每天写一封情书给韩菁清,而且都是当面送到她手上。面对韩菁清的犹豫,梁实秋说:“菁清,我的心就放在你手上,你不能犹豫。我知道很多人反对,但是我不管不顾,现在不要说是悬崖,就是火山也要跳,我们拥抱着跳下去。”发展到后来,他几乎不能离开韩菁清,那时他要去美国处理妻子死于非命的索赔诉讼,只是分开半个月时间,他一想到要分离就觉得不能忍受,对韩菁清说:“上天不仁,残酷乃尔。”他离开后,韩菁清分外孤独,她给梁实秋写信说:“秋,你走了,好像全台北的人都跟着你走了,我的家是一个空虚的家,这个城市也好冷落。”
  梁实秋从美国回到台湾后,他和韩菁清立马成了各大媒体追逐的对象,报纸上成天是这样的大幅标题:“教授与影星黄昏之恋”—诸多文章中充斥着浓浓的火药味:韩小姐年轻美丽,为何要嫁一个70多岁的老翁?是图名还是谋财?让韩小姐这样一个演艺圈中的红星嫁给一个国宝级的大师,是对文化的亵渎?嫁一个行将就木的人,就是图他那笔遗产—韩菁清差一点就崩溃了,许多朋友也奔走相告,动用各种关系为她介绍男朋友,有作家,有名流,也有高官。同时,梁实秋的粉丝也没闲着,他们甚至打出“护师团”的旗号走上街头,反对梁韩之恋。
  “热心”的人们没有想到,他们的破坏力并没有见效,反而使两人更加亲爱。韩菁清叫他“我最最宝贝的小秋秋”,并告诉他:“我不需要什么,只要你在我的爱情中愉快而满足地生存许多许多年,我要你亲眼看到我的脸上慢慢地添了一条条的皱纹,我的牙一颗颗地慢慢地在摇,你仍然如初见我时一样用好奇的目光虎视眈眈,那才是爱的真谛。”对于梁实秋来说,这是一份与生命相关的爱情。他说:“我像是一枝奄奄无生气的树干,插在一棵健壮的树身上,顿时生气蓬勃地滋生树叶,说不定还要开花结果。小娃,你给了我新的生命,你知道么?我过去偏爱的色彩是忧郁的,你为我拨云雾见青天,你使我的眼睛睁开了,看见了人世间的绚烂色彩。”梁实秋不满足于纸上谈兵的情书,他拿出一生办报纸副刊的本事,给他“最最亲爱的小娃”办了一份《清秋副刊》,把每天读报得来的时事趣事,抄写下来专为他的小娃一人阅览消遣。他们共同穿越了由舆论组成的惊涛骇浪,把爱情的小舟驶向了幸福的彼岸。1975年3月29日,梁实秋提着一箱书信,飞过太平洋,去台湾和他的小娃结了婚—
  那天梁实秋比新娘子还光彩照人,他的礼服是韩菁清千挑万选的一身玫瑰色西装,配着一条橘黄色的花领带,胸前插着一束康乃馨,手上戴着韩菁清送他的戒指。比起当年那个穿着叠裆裤子,裤角上缠着布带子在大学讲台上给学生讲英国文学的梁实秋不知潇洒多少,爱情在梁实秋身上施了魔法。
第31节:盛佩玉:邵洵美佩戴的美玉
  洵美的名字是爱的见证
  在祖父盛宣怀的葬礼上,盛佩玉发现一双明亮有神的大眼睛,那双眼睛一直注视着她,那是一个俊朗飘逸的美少年,他的名字叫邵洵美。
  那是1916年4月,正是春光明媚的多情季节,葬礼上的悲伤抑不住少年一颗萌动的春心。盛佩玉长这么大,依稀还是很小的时候见过这位小表弟。她是盛宣怀的孙女,母亲与邵洵美的妈妈是亲姐妹,她应该叫四姨。大家庭里子女众多,大家平时并不居住在一起,逢年过节才聚上一次。聚会时人山人海花团锦簇的,见不着面也不奇怪。盛佩玉奇怪的是,从前这个很不起眼的小表弟,怎么会一眨眼之间就出落得如此美貌,那样的美少年只能在西洋画报或在传说中才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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