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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亮的日子》比尔布莱森

比尔·布莱森 (美)
《闪亮的日子》
作者:[美] 比尔布莱森
前言与致谢
总体说来,小时候我过得很不错。父母宽容和蔼,基本正常。他们不会用铁链把锁我在地窖里,不会唤我做“阿猫阿狗”。我生来是个男孩,他们就让我像男孩那样长大。您稍后会读到,只有一次母亲让我穿着卡布里裤 就打发我上学去了。此外,从小到大,我几乎没受过什么创伤。
成长很容易。我既不用思考也无需努力,就这样长大了。因此我恐怕接下来并没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发生。然而在很大程度上,这是我生命中最恐惧、最刺激、最有趣、最有益、最瞠目结舌、最骚动不安、最渴望、最烦恼、最无忧无虑、最迷茫徘徊、最平静、最紧张的时刻。巧的是,这也正是当时整个美国所经历的。
本书中记录的每件事基本都是真实的,都确实发生过,但为免尴尬,几乎所有名字和大部分细节都有所改动。本故事的一小部分曾以其他形式在《纽约客》上发表过。
像以往一样,许多人慷慨相助,在此我仅表示衷心的感谢,他们按字母先后依次为:奥索夫阿夫扎尔、马修安格尔、查尔斯埃利奥特、拉里芬利、威尔弗朗西斯、卡罗希顿、杰伊霍宁、帕特里克詹森—史密斯、汤姆及南茜琼斯、弗雷德莫里斯、史蒂夫鲁宾、玛丽安威尔曼斯、丹尼尔威尔斯,依阿华州德雷克大学、得梅因公立图书馆及英国杜伦大学图书馆的全体工作人员。
我还要特别感谢我的出版人格里霍华德,他目光敏锐、考虑周全,为我提供了一叠《男孩生活》杂志,这是这么多年来我收到的最好最有用的礼物之一。感谢佛罗里达州萨拉索塔的杰克佩维里尔,为我提供了大量丰富有用的材料。当然,我还要对我的家人表示永远的感激,我的妻子辛茜娅,她的帮助我无法一一列出,我的哥哥迈克尔,为我搜集了许多档案材料,不仅他们,还有我精彩绝伦、无限宽容的母亲,玛丽麦圭尔布赖森,没有她,接下来的一切显然都不可能发生。
目录
第一章故乡
伊利诺斯州,斯普林菲尔德 (美联社)——昨日,伊利诺斯州参议院“因效率和经济原因”解散了其效率和经济委员会。
——得梅因论坛报,1955年2月6日
20世纪50年代末,加拿大皇家空军制作了一本关于静力锻炼法 的小册子,父亲短暂而狂热地迷上了这种锻炼方式。静力锻炼法的主旨是借助任何坚硬物体如树木或墙壁,从不同方位用力挤压,以增强各肌肉群的力量。由于树木或墙壁随处可得,也就无须购置昂贵器械,我想这才是吸引父亲之处。
不幸的是,父亲会在飞机上进行他的静力锻炼。每次飞行到某个时候,他会踱到机舱后部的食品供应处附近,或在紧急出口的空地上,摆出一付试着挪动笨重机器的架势,开始用背或肩拼命顶住飞机舱壁,偶尔暂停做几次深呼吸,接着小声哼哼着继续锻炼。
父亲的行为看上去怪诞不经,让人不明就里,他似乎想在飞机舱壁上钻个洞,自然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周围座位上的商人们从眼镜片上方盯着他。空中小姐会从食品供应处探出头来,同样也是盯着他,却明显带有很高的警惕性,好像想起以前接受过的某方面的培训,只不过此前还没有机会应用。
发现有人观看,父亲会直起身子,亲切地微笑,开始简单介绍静力锻炼法的迷人要领。然后他还会亲自向观众示范,可围观者马上作鸟兽散了。真奇怪,似乎这种情形丝毫没让他觉得难为情,但还好,我为我们两人羞愧不已——实际上,我为我俩和其他乘客、为此次航班及机组人员,为我们正在飞过的那个州感到羞愧。
有两件事让他的这类行为可以忍受。首先,回到坚实的大地后,父亲大部分时候都不会像在飞机上那般傻。其次这些旅行的目的地总是全美棒球协会的某个城市,住在闹市区的大酒店里,去观看棒球比赛,这令很多事都可以原谅——嗯,其实一切都可以原谅。父亲是《得梅因 纪事报》的体育记者,该报是当时全美最好的几家报纸之一,他经常带着我做穿越中西部的旅行。有时候,是坐汽车去苏城或伯灵顿这类地方,至少每年夏天有一次我们会坐上银色大飞机——那可是那个年代的大件事——飞机轰隆隆飞过夏日长空,穿行在朵朵白云间,到圣路易斯或芝加哥或底特律去观看主场比赛。对父亲而言,这种工作更像是度假。
棒球,像其他一切一样,是那个年代相对单纯的世界的一部分。我获许与他一起进入球员更衣室或赛场上球员休息处,在比赛开始前还可以到球场上去。斯坦穆西尔 把我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我将威利梅斯 没接到的球递给他,把双筒望远镜借给了哈维库恩 (也可能是比利休夫特 ),这样他能仔细搜查上层看台上的大胸脯金发妹。一个炎热的七月下午,在里格利球场 左外野正面看台下让人窒息的更衣室里,我坐在小熊队优秀的游击手厄尼班克斯 旁边,他正在一盒盒崭新的白色棒球上签名(顺道说一句,这是世上最香的东西,在它周围花上大把时间也值得)。虽然未获邀请,可我觉得,既然坐在他身边,理所当然就该递给他每只新球。这大大减缓了签名速度,可他每次都朝我微笑,说声谢谢,仿佛我帮了他好大一个忙。他是我遇到过最好的人。就像与上帝交朋友一样。
我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时代、什么地方能像生活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那样让人心满意足。没有哪个国家曾那么繁荣过。二战结束后,与战前相比,美国新增了价值260亿的工厂。有1400亿的储蓄与战争债券等着被挥霍,没有遭到炸弹的破坏,实际上没有任何竞争。所有美国公司要做的只是停止生产坦克和战舰,开始生产别克汽车和北极牌冰箱 ——哦,好家伙,它们就是那样干的。
到1951年,当我开始玩滑滑梯时,几乎90%的美国家庭都有冰箱,大约四分之三的家庭有洗衣机、电话、吸尘器、煤气炉或电炉——这些东西当时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大部份人都只能梦想。美国人拥有世界上80%的电器产品,控制着世界三分之二的生产能力,发电量占世界的40%多,石油产量占全球的60%,钢铁产量占全球的66%。美国人口只占世界人口的5%,却拥有比其他95%的人口还要多的财富。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财富都是美国人自己创造的。例如,1954年在美国销售的750万辆车中,99.93%的车都是美国人在美国生产的。我们成为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我们不需要世界上其他国家。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比一张照片更能传达出那个时代的快乐与富足(该照片翻印在本书前后的衬页上),这张照片刊登在我出生前两周的《生活》杂志上。照片上是俄亥俄州克里夫兰市的泽克林斯基一家——斯蒂夫、斯蒂芬尼,还有两个儿子,斯蒂芬和亨利——围绕他们的是普通蓝领家庭一年所吃的二吨半食物。其中包括450磅面粉,72磅起酥油,56磅黄油,31只鸡,300磅牛肉,25磅鲤鱼、144磅火腿、39磅咖啡、690磅土豆,698夸脱牛奶,131打鸡蛋,180块面包,以及八又二分之一加仑的冰淇淋,购买所有这些食品都基于25美元一周的预算。(泽克林斯基先生是杜邦公司的船务文员,每小时挣1.96美元。)1951年,一个普通美国人吃掉的竟比一个普通欧洲人的多一半。
也难怪人人快乐。突然他们可以拥有以前想都没想过的东西,他们简直无法相信自己如此幸运。那时人们的愿望也非常简单,拥有烤箱或威化饼烘模就会欣喜万分,可惜后来此情此景不再。如果你买了大件家用电器,你会邀请周围邻居过来看看。我快四岁时,家里买了台阿曼纳—斯托莫牌冰箱,至少半年内它就像我们厨房里的尊贵客人。我敢肯定要不是太重的话,晚餐时父母会把它摆到桌上来。如果有谁偶尔来访,父亲会问:“噢,玛丽,阿曼纳里还有冰茶吗?”然后他也会意味深长地对客人说:“我们一般都会有的。这可是斯托莫冰箱。”
“噢,斯托莫,”男客人扬扬眉毛说,一付十分欣赏其冷冻效果的样子。“我们考虑过买斯托莫的,但最后我们买了菲尔科—舒酷牌的。爱丽丝喜欢滑动蔬菜抽屉,你可以在冷冻盒里冻整整一夸脱冰淇淋。你可以想得到,那可真是小温德尔 的一大卖点!”
他们哈哈大笑,接着坐下来品尝冰茶,就家用电器谈了一个多小时。以前可没谁能这样快活。
人们也盼望着未来,以后他们再也不会有这般热切了。不久,所有杂志纷纷描述,我们将拥有水下城市,就在海岸线之外,在巨大的玻璃球里拥有空中殖民地,有原子火车和原子飞机,有个人喷气式背包、家家户户的私人车道上停着旋翼式直升机,汽车可以变成船,甚至变成潜艇,自动人行道不费吹灰之力飞快地把我们送到学校和公司,圆顶无人驾驶汽车自己在平坦的超级高速公路上飞奔,让妈妈、爸爸、还有两个孩子(叫做片片和蓓蓓或者蹦蹦和踏踏 )可以在车上玩棋盘游戏,朝经过身边的旋翼式直升机里的邻居挥手致意,或者只是靠着后背坐着,嘴里说着在五十年代非常时髦而现在再也听不到的词汇:油印机、电转烤肉架、速记员、冰盒 、折扣店、芜菁甘蓝、斯都德贝克 、内衣袭击 、女短袜、史泼尼克 、披头族 、凯纳斯特 、宽银幕立体电影、驼鹿牧场庄园 、皮纳克尔 、爹地—欧 。
对等不及水下城市和无人驾驶汽车的那些人来说,成千上万的新产品、小发明现在随手可得。如果你想用某一期杂志上刊登的广告,比如说,1956年12月的《大众科学》上的广告,你可以自学腹语术,可以学习如何切肉(可通过函授,也可亲自前往俄亥俄州托莱多市的国立切肉学校学习),可以挨家挨户给人磨冰刀,收入不菲,可以安排在家里销售灭火器,可以一劳永逸解决疝气毛病,可以自制收音机、修理收音机、在收音机里表演、通过收音机与不同国家的人甚至是不同星球上的人们交谈,可以提升你的品格,拥有自己的个性,锻炼强壮体魄,可以学习跳舞,可以制作个性化的文具盈利,或利用业余时间在家里搭建草人和其他新颖装饰品“来挣大钱”,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我哥哥,正常情况下是个相当聪明的人,有次他购买了一本小册子。那上头承诺教他如何发声。他从僵硬的嘴唇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然后飞快地走到一边,说,“听上去像从那边发出来的,是不是?”他还看了《机械画报》上的一则广告,说只花65美分外加邮费就可以坐在家里享受彩色电视,于是定货,四周后收到邮件,是一块彩色透明的塑料薄片,使用说明要求哥哥把它粘在电视屏幕上,透过它看电视画面的变动。
既然花了钱,我哥可不打算承认这多少有点令人失望。当电视上一个人的脸正好移动到塑料板上粉红色部分,或草地正好与绿色部分吻合,他会兴奋地跳起来。“看!看!彩色电视就是那样的,”他还说。“你知道,这还在试验中。”
其实,彩色电视直到五十年代末才出现在我们邻居家里,住在圣约翰路上的基斯勒先生买了一台巨大的RCA胜利牌 落地电视,这可是RCA产品舰队中的旗舰。至少两年中他是我们知道的唯一一个拥有彩色电视的人,大家觉得非常新奇。星期六晚上,街坊上的孩子们,全偷偷溜进他的院子,踩在花圃里,从他沙发后面的平推窗里观看一档名叫《我活生生的洋娃娃》的节目。我敢肯定基斯勒先生没发现二十多个大大小小、高矮胖瘦的孩子们与他一起默默地看电视,否则每当性感迷人的茱丽纽玛跳到电视屏幕上时,他不会那么起劲地手淫了。我当时还以为这也是某种静力锻炼法呢。
从1945年开始到父亲退休前,四十多年间的每一年中,他都要代表《纪事报》观看世界职业棒球联赛。这绝对是他每年工作中的高潮时刻。不仅因为他能够连续两周在这个国家最令人兴奋的一些国际性大城市里纵情享乐——与得梅因相比,所有的城市都是国际大都会,都令人兴奋——而且他还能亲眼目睹棒球史上最难忘的一些时刻:1947年艾尔乔弗里多 神奇地单手接住了乔迪马乔 的平直球,1956年唐拉尔森完美比赛 ,1960年比尔马泽洛斯基 再见全垒打。这些对你可能毫无意义——我想,它们对今天许多人而言也毫无意义——但在当时却是举国上下为之疯狂的时刻。
在当时,世界职业棒球大赛赛事都在白天举行,因此如果想看一场比赛的话,你得逃学或适逢其时地胸部感染(“天啊,妈,老师说到处都有肺结核”)。收音机、电视在播放的地方人群逗留聚集,观看或收听任何一场世界职棒比赛,哪怕是在午饭时看上半场循环赛,也能给人一种偷情般的兴奋。如果当某个纪念性事件发生时你正好在场,这辈子你都不会忘记。我父亲就有这样不可思议的本事,这种时刻他总是在场——尤其1951年我们的故事刚刚开始的那个种子(有时这个字眼是多么切题啊)赛季。
在国家联盟赛中,布鲁克林道奇队连续多场轻松获胜,到八月中,他们的同城对手巨人队,突然恢复了生气,开始卷土重来,让人难以置信。在那个年代,棒球统治人们心灵的方式是现在无法想象的。当然职业橄榄球和职业篮球赛那时也有,紧随棒球之后,但基本上只是用来打发棒球赛季重新开始前的寒冷月份。超级杯那时还没创设,还是几年后的事情。唯一能攫取这个国家灵魂的体育赛事——每年中的那个时候即使连你母亲也知道体育界发生了什么大事——这就是世界职业棒球大赛。几乎没有哪场职棒赛比1951年秋夏之交的那场那般紧扣美国人的心弦。
巨人队昏昏然打了好几个月后,突然变得场场不出错。进入决赛圈后的49场比赛中他们赢了37场,打破了道奇队一度牢不可破、似乎早已命中注定的领先地位。到9月中旬,街谈巷议都是道奇队究竟能不能保持领先。全国球迷为这般激烈的比赛兴奋得要命。当最后一天的比赛结束、一切尘埃落定后,两队得分完全一样,因此只得紧急安排三场季后赛来一决高下。《纪事报》像其他遥远地区的报纸一样,不会派记者去参加这类突如其来的季后赛,到职棒赛开始后,由于收音机的覆盖率,它决定信任收音机的新闻报导。
季后赛给全国增加了三天无比痛苦的煎熬。前两场比赛两队各赢一场,因此接下来的第三场就是真正的决胜局。最终道奇队看似恢复了他们的无敌水准,轻松地以4比1的比分进入第九局,只要再有三人出局即可赢得比赛。但随后巨人队在最后关头夺得一分,还让另外两个跑垒者上了垒,接着巴比汤普森踏上本垒板,在那个暮色苍茫的秋日,汤普森的惊人之举多次被评为棒球史上最伟大的时刻。
“昨天道奇队投手拉尔夫布兰卡的投球创造了历史,”有位在场记者写道。“不幸的是,它是为另一个人创造了历史。巴比汤普森,‘苏格兰飞人’重击布兰卡的第二个投球至左外野,击出了一个决胜的本垒打,这是如此重要、如此震惊,全场片刻间一片沉寂。
“接下来,当人们意识到这个奇迹时,马球球场 的双层看台剧烈摇晃起来,简直憾动了它四十年的根基。巨人队最终赢得了锦旗,完成了棒球史上最不可能的一次惊天大逆转。”
这些话是我父亲写的——在汤普森的这一重大时刻,他出人意料地在场。天知道他是如何说服吝啬成性的《纪事报》管理层,从得梅因把他派到1132英里之外的纽约来看这场关键性比赛的——这般轻率的开销几十年从无先例——再说如此之晚,他是如何设法拿到记者证并在记者席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呢。
不过他必须得在那里。这一半是由于他的命运。我并非暗示巴比汤普森的本垒打是因为父亲在场,或暗示如果父亲不在场,他便打不出那一击。我想说的是父亲在那里,而汤普森也在那里,还打出了一个本垒打,换个方式这些事情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父亲继续留在那里,报导世界职棒联赛,如洋基队在六场比赛中轻松击败巨人队——我猜想,这是因为在一个秋天里,世上最多只能创造出那么多刺激,或者说只能承受那么多刺激——然后再回到得梅因平静的日常生活中来。又过了一个多月,在12月初寒冷飘雪的一天,他的妻子住进了慈善医院,没费什么劲就生了个男孩:他们的第三个孩子、第二个儿子、第一个超级英雄。他们用他父亲的名字给他取名为威廉。他们会叫他比利,直到他长得够大,要求他们不要这样叫为止。
除了棒球史上的最伟大本垒打和霹雳小子的出生外,1951年美国并没发生什么惊天大事。哈里杜鲁门是当时的总统,但没多久便让位给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朝鲜战争全面爆发,但进展不顺。朱利斯罗森伯格和埃瑟尔罗森伯格作为前苏联间谍被判定有罪 ,坐了两年牢后被送上电椅。在堪萨斯州托皮卡市 ,性情温和的黑人奥利弗布朗起诉当地教委,因为教委要求他女儿穿过二十一条街区去一所全黑人学校就读,而在七个街区之外就有一所优秀的白人学校。这件官司成为著名的布朗诉教委 案,在美国现代史上意义深远,但直到三年后这场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时,它才为司法界之外的大众知晓。
1951年美国人口1.5亿,差不多是今天的一半稍多一点,没有州际高速公路,汽车数量只有现在的四分之一。男人们不管到哪都戴礼帽,打领带。女人们做每顿饭都要从零开始。牛奶装在瓶子里送来。邮差步行送信。整个政府一年的支出只有500亿,而现在已高达2.5万亿。
10月15日《我爱露西》在电视上首演,接着12月罗伊罗杰斯,唱歌的牛仔亮相。在田纳西州的奥克里奇,那年秋天警察逮捕了一名年轻人,因为他身上有些可疑的褐色粉末,怀疑他藏有麻醉品,后来发现那不过是名为速溶咖啡的新产品而获释。新出现的或即将发明出来的东西有圆珠笔、快餐、冷冻食品、电子开罐器,大型购物中心、高速公路、超市、城市扩张、家用空调、助力转向、自动变速、隐形眼镜、信用卡、卡带式录音机、垃圾处理系统、洗碗机、慢转密纹唱片、手提式录音机、圣路易斯以西的棒球队以及氢弹。微波炉已经有了,但重达七百磅。坐喷气式飞机、维可劳尼龙刺粘搭链、晶体管收音机,还有比小型建筑物小不了多少的计算机,这些东西还要过几年才会出现。
核战争已开始出现在人们头脑里。12月5日,星期三,纽约所有街道在七分钟内奇异地空无一人,原来这个城市在进行“原子时代最大的空袭演练,”据《生活》杂志记载,当时一千个警笛同时拉响,人们乱做一团(嗯,实际上是快活地走着,半道上被要求摆个姿势留影时停下来),要到指定的防空洞去,一般是相当坚固的建筑里面。从《生活》杂志的照片上可以看到,圣诞老人领着一群孩子从梅西商场 走出来,一半脸是肥皂泡的男人和他们的理发师三五成群地从理发店里走出来,正在拍泳装照、曲线玲珑的模特,哆嗦着从工作室里走出来,假装处变不惊的样子,得知《生活》杂志上的照片对她们的职业丝毫无损十分高兴。只有饭店主顾豁免参加这个演习,因为如果纽约人不付钱就从餐馆出来的话,餐馆十有八九别想再见到他们。
在离家较近的地方,得梅因开展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扫黄活动,警察在市中心位于第七街和格兰德大街的卡吉尔旅馆里因卖淫罪拘捕了九名妇女。这次活动非同一般。八十名警察在午夜冲进大厦,但是常驻旅馆的女士们遍寻不着。经过六小时仔细搜索、严格测量后警察才发现楼上墙壁上的洞。在那里面他们找到九个哆嗦着、几乎全裸的女人。她们全因卖淫被捕,罚款1000元。我忍不住想如果搜寻的是九个赤身裸体的男人,他们还会这般勤奋地锲而不舍吗。
1951年12月8日是美国进入二次世界大战的十周年纪念日,是日本突袭珍珠岛的十周年零一天纪念日。在依阿华州中部,那是个寒冷的日子,有点小雪,华氏28度的高温,但随着大风暴的团团云朵从西而至,得梅因,一座20万人口的城市,那天迎来了十位新市民——七个男孩三个女孩——同时只失去了两位市民。
圣诞节快到了,到处弥漫着圣诞节的气氛。那年的圣诞广告里一片繁荣气象。挂有冬青树枝和其他圣诞装饰的一箱箱香烟最受欢迎,还有各种类型的电器商品也是。小玩意也很时尚。父亲那年买了一个手动碎冰机给母亲,可以在调制鸡尾酒时制作冰屑,这机器能很好地将冰块在二十分钟的剧烈振动后转化为凉水。过了1951年的新年后,就再也没用过它,但直到七十年代,它确实为厨房台面的一角增添了光辉。
然而,在微笑的广告和快乐的气氛里隐藏着一丝更深的焦虑。那年秋天的《读者文摘》提出了“谁在控制你孩子的头脑?”(很明显是同情共产党的教师。)小儿麻痹症也很流行,甚至《美丽家居》杂志也刊登了一篇关于如何减少孩子们受感染风险的文章。提供的小窍门(几乎全是无效的)有:把食物都盖起来,不要坐在冷水里,不要穿湿的浴袍,保证充足的休息,还有,最重要的是,要提防,“不要让新人进入家庭圈子”。
《哈泼》杂志12月号刊登了南茜B马维蒂写的一篇文章,针对令人不安的新现象而写,文章笔触冷静,指出这种现象是:一个家庭中夫妻俩都出去工作,两个人都有收入,可以过得更好。马维蒂担忧的不是女人在抚养孩子和处理家务之外如何应对职业需求,而是这将会对男人养家活口的传统地位产生何种影响。“让妻子工作我会很羞愧,”一个男人尖刻地对马维蒂说。从马维蒂的语调里,很明显感到她希望大部分读者都同意这观点。值得注意的是,直到二战时许多妇女仍无法工作,不管她们想与不想。珍珠港事件发生时,四十八个州里有一半都将雇用已婚妇女视为非法。
在这方面父亲相当开明,值得表扬——我甚至要说——他开明得接近狂热,因为没什么比母亲的挣钱能力更让父亲开心的了。母亲也为《得梅因纪事报》工作,是家居装饰版的编辑,在急于想知道在卧室里用佩斯利花纹是不是时尚,沙发垫是该用方形还是圆形,甚至他们的房子本身是否符合潮流的两代主妇们那里,母亲能冷静地让她们放心。“一层楼的牧场式住宅仍然会存在下去,”在因为生我而消失前写的最后一篇文章里,她这样安慰西郊的读者,令他们倍感轻松。
由于他俩都工作,与那些社会经济背景相同的人家(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得梅因大部分人都是如此)相比,我们家的生活要更好些。我们——就是说,父母、哥哥迈克、姐姐玛丽伊莉莎白(或贝蒂),还有我——与父母同事们相比,我们家的地更大,房子更宽阔。它在镇上位置最好的地方,位于阴凉的山顶上,一幢白色尖顶房屋,有黑色百页窗和大大的封闭式阳台。
姐姐和哥哥比我大很多——姐姐大我五岁,哥哥大我九岁——所以在我看来他们都算得上成年人了。他们都够大了,在我童年时期很少出现在我周围。在我生命中的最早几年里,我和哥哥共住一间房,相处融洽。哥哥经常感冒、过敏,他至少有四百条棉手帕,专供擤鼻涕之用,用完后随手塞进任何一个可供容纳之处——床垫下、沙发靠垫间、窗帘下。我九岁那年,他离家上大学,然后在纽约市当了一名记者,再也没回来过。从那之后,我就独个儿拥有那间屋子。但直到我念高中,我还能找出他的手帕来。
母亲上班的唯一缺陷是处理家务不便,特别是做饭这上头让她略感压力,坦白说这不是她的强项。母亲做家务总是做到很晚,再者十分健忘。不久你就知道每晚六点差十分时你得站开,别挡道,因为母亲会飞奔进后门,把某样东西扔进炉子里,然后消失在家中另外某个角落,开始干其他上千件每晚都等着她处理的家务活。结果她几乎总是忘了做晚饭,直到晚得不能再晚时。老规矩,当听到炉子里土豆的爆裂声,你就知道吃饭的时候到了。
在我们家,厨房我们不叫厨房,我们管它叫做糊房。
“有点烧糊了,”每顿饭母亲都会抱歉地说,递给你一块肉,看上去就像从一场灾难性家宅大火中抢救出来的某样东西——也许就是一只深受宠爱的小动物。“可我想我已剔掉了那些烧糊了的地方,”她会加上一句,全不管凡称得上是肉的每一丁点都给剔掉了。
令人开心的是,这正合父亲的口味。他的味觉只对两样东西有反应——糊味和冰淇淋——因此任何东西只要够黑,没有太过吓人的口味,都适合他。他们的婚姻真是天作之合,因为再没人能像母亲那样把饭菜烧得那样糊,也没人能像父亲那样把它吃掉。
作为工作的一部份,母亲买了好几摞家政杂志——《美丽家居》、《房屋与花园》、《美好家居》、《美好家园》——我怀着极大热忱来读这些书,部分因为这些书就散放在我周围,部分因为在我们家所有空闲时间都花在阅读之上了,还因为书里所描绘的生活与我们的真实生活有着天壤之别,令人好奇。母亲那些杂志里的家庭主妇们如此从容不迫,如此有条不紊,如此冷静熟练地打理各项家务,她们的食物很精彩——她们的生活很精彩。她们从炉子里把食物端出来时也是盛装打扮!她们炉子上方的天花板上没什么黑圈圈,被她们忘了的炖锅锅沿上也没爬满粘腻东西。每次她们打开炉门时无须命令孩子们站到一边。还有她们的菜肴——热烤阿拉斯加、龙虾纽堡、卡西多尼意式焖鸡——啊,这些菜肴我们在依阿华梦都没梦见过,更别提碰到,或吃上一次。
像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依阿华州的大部分人一样,我们家吃东西很谨慎 。偶尔遇到让我们不舒服或不熟悉的食物时——坐飞机、搭火车,又或受邀请吃一顿某人做的饭菜,而她不是依阿华人——我们往往用刀小心地把食物拨开,从各个角度仔细检查,好像在拆炸弹一样。有一次父亲去旧金山旅行,被一个朋友带到中国餐馆吃饭,事后他向我们描述时,那种严肃的口吻像是在回忆死里逃生的经历。
“他们用棍子吃饭,你知道,”他见多识广地补充说。
“天啊!”母亲说。
“我宁愿得气性坏疽,也不愿再吃中国菜了,”父亲阴沉地说。
在我们家,我们不吃的东西有:
意大利面食、米饭、奶油干酪、酸奶油、大蒜、蛋黄酱、洋葱、咸牛肉、熏牛肉、意大利腊肠、或任何类型的外国食物,法式烤面包除外
非白色、空气多于65%的面包
除了盐、胡椒、枫糖浆以外的调味品
任何鱼。除了长方块状的、未裹上明亮桔黄色面包屑的鱼,而且只在星期五,只有母亲记得是星期五时我们才吃,事实上她很少记得。
除金宝汤 出品的很少几种汤外,其他汤一概不喝
任何来自可疑地区的食物,如叫什么“玉米饼” 或“秋葵汤” 的,或不论何时被认为是奴隶或农民主食的食品。
所有其他种类的食品——咖喱、玉米卷饼、豆腐、百吉饼、寿司、粉蒸肉、酸乳酪、甘蓝、芝麻菜、帕尔玛火腿,任何非明黄色,亮得足以看到你的倒影的奶酪——要不是还没有发明出来,要不就还不为我们所知。我们真是单纯得灿烂。鸡尾酒虾 并非如我一直想象的那样是泡着虾的鸡尾酒,我年纪一大把时才知道,那副惊诧表情至今我也难忘。
我们每顿饭都是吃过的剩饭剩菜。在母亲那里,食物仿佛总也用之不竭,有些曾经上过餐桌,有的甚至几上餐桌。除了一些容易腐烂的奶制品外,冰箱里的任何食物都可能比我年纪大,有些还大上好几岁。(母亲所有食物中年纪最大的,不用说,可算是放在金属罐里的果糕了,可追溯到殖民时期。)我只能认为母亲在四十年代时就已做好了所有饭菜,这样她就能在余生里从冰箱门后找出隐藏着的食物来让自己大吃一惊。我从来记不得她扔掉过什么食物。凭我的经验来说,如果你打开盖子,里面的东西没让你立刻弹起来,踉跄着往后至少退一大步的话,看来基本还可食用。
父母亲是在大萧条时长大的,只要可能,他们不会扔掉任何东西。母亲通常会把纸碟洗净、弄干,把剩下的锡箔纸抚平以备下次使用。如果你的盘子里还剩有一颗豌豆,它会出现在下一顿饭里。我们家的糖都是在饭店里顺手放入大衣口袋中带回家的小包糖,我们家的果酱、果子冻、(牡蛎和椒盐)薄脆饼干,鞑靼沙司,还有一些调味蕃茄酱、黄油、所有的餐巾纸、还有一个机缘巧合的烟灰缸莫不如此;真的,任何东西都是从餐馆餐桌上拿回来的。父母生活中最快乐的时候是餐馆的枫糖浆改用一次性小袋包装之时,这样枫糖浆就能加入我家的食物储备大军了。
在洗碗池下面,母亲收集了数量巨大的坛坛罐罐,包括一个尿尿罐。在我们家“尿尿”是小便的意思,我小时候,无论何时,临要出门,不巧正好有人——我说“有人”,当然是说最小的孩子:我——突然想小便,尿尿罐就派上了用场。
“噢,那你得去尿尿罐那里,”母亲会略带恼怒地说,并不无担忧地瞥了一眼厨房里的时钟。好长时间后我才发现尿尿罐并不总是——并不经常是——两次同一个罐子,如果当时我想过这个问题,我想我当时以为尿尿罐一般会给扔掉,然后用一个新罐代替——必竟我们有上百个嘛。
因此,有个晚上当我第二次去冰箱拿切成两半的桃子吃时,发现我们都是从一个罐子里拿的,而那个罐子,仅仅几天前,还接过我的尿,你可以想象得到我惊恐万状的样子,接着便是越来越深的沮丧。我立刻认出了这个罐子,因为罐子上有一道Z形标记,让人神秘地想起佐罗的标志——事实上,这是在我用我宝贵而甘美的体液注满这个罐子时,高兴地观察到的,当然别人没听说过。而现在它却出现在这里,装着我们的甜品桃子。即使有人递给我一叠我妈和某人,比如说,和加油站的那家伙做爱的照片,我也不会这般吃惊。
“妈,”我走到餐室门口,举起我刚才的发现,说,“这是尿尿罐。”
“不是,亲爱的,”她头都没抬起来,就顺口说道。“尿尿罐是个专门的罐子。”
“什么尿尿罐?”父亲问道,一付觉得很有趣的样子,正舀着一勺桃子要放进嘴里。
“就是我用来尿尿的罐子,”我解释说。“这个就是。”
“比利在罐子里尿尿?”父亲有点困难地说,不过不再吃放进嘴里的半个桃子,而是让它停留在舌头上,等着下面有关它近期动态的更多信息。
“只是偶尔罢了,”母亲说。
父亲现在几乎完全糊涂了,可是他嘴里满满一口还没吞下去的桃子汁水,无法说出有意义的话来。我相信,他当时想问,为什么我不能像正常人一样上楼去洗手间里尿尿。在那种场合下这个问题问得合情合理。
“嗯,有时候我们来不及,”母亲继续说,有点不安。“所以我在洗碗池下放了个罐子——专用罐子。”
我又从冰箱那边过来,怀里抱着更多罐子——能拿多少拿了多少过来。“我敢肯定这些我全用过。”我宣布说。
“那不可能,”母亲说,但有个问号不情愿地拖在话尾。她接着补充道,也许有点自毁形象:“不管怎么说,再用前我总会非常仔细地洗一次。”
父亲站起来,走到厨房里,弯腰冲着垃圾桶,把半个桃子全吐了出来,连带还有半升粘液。“在罐子里尿尿可不是个什么好主意,”他说。
这就是尿尿罐的结局,这算是最好的了,这些东西的结局都还不错。从那以后,只要母亲提到她有什么好东西放在冰箱里的罐子里,父亲就会突然有种冲动,想带我们去毕肖普,市中心的一家饭馆去吃饭。这再好不过了,因为毕肖普是迄今为止最棒的餐馆。
那里一切都非常完美——食物、低调的装饰,身着灰色制服的和蔼女招待,为你把盘子端到桌上,如果你不喜欢桌上叉子的样子,她会很开心地为你换一副。每张桌上有一盏小灯,如果你需要什么服务,扭亮小灯即可,用不着伸长脖子,向路过的女招待打手势。你只要扭亮自己桌上的小灯,没多久,一位女招待就会走过来,看看她能为你做些什么。这岂非奇思妙想?
毕肖普餐馆还有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原子能抽水马桶——至少是我曾遇到过的唯一一家。当你冲水时,座便器会自动抬起来,缩回到墙上座便器形的凹陷处,在那里,座便器沐浴在紫色灯光下,用一种温暖、卫生、科学先进的方式得到冲洗,然后再慢慢放下来,非常干净、十分温暖、几乎散发出原子能热光。天知道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有多少依阿华人死于难以解释的屁股癌,可人人为伊消得人憔悴,也无怨无悔。我们那时总是把外地来的客人带到毕肖普餐馆的洗手间向他们展示原子能马桶,他们一致认为这是他们见过最好的抽水马桶。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得梅因的很多东西都是同类中最棒的。我们陶德屋 里的香蕉奶油派最滑腻、最可口,我还知道“约翰尼和凯”餐馆的奶酪蛋糕也是。可是一吃好东西,或上高档场所,父亲就浑身不自在,他对钱看得太重,从不曾带我们去佛勒大道上的这家美食前哨。我们在里德餐馆吃到过最美味的霓虹七彩冰淇淋。里德餐馆是一家十分奢华的小店,靠近格林伍德公园的艾希华斯游泳池,格林伍德公园有最好的网球场,最得体的湖水,最漂亮的车道,艾希华斯游泳池本身就是世上最漂亮、最优雅的公共泳池,那里还有最苗条、最黝黑的女救生员。从艾希华斯游泳池游完泳,开车经过格林伍德公园回家的路上,绿荫在头上飞驰而过,身上还湿滑滑的,一股氯水气味,你知道不久就可以埋头于三勺稠稠的里德冰淇淋里,凡人所能体会到的幸福安康莫过于此了。
在芭芭拉蛋糕店里可以吃到最美味的烘焙食品;一家名为“乡村绅士”的饭馆里,可以吃到最多肉、最油腻的肋排,最酥脆的炸鸡;在乔治辣椒王免下车餐馆里有最好的垃圾食品。(还有吃完后最好的屁,乔治辣味汉堡几分钟就能吃完,可是据说,这些屁却会永远放下去。)我们有自己的百货商店、餐馆、服装店、超市、药店、花店、五金店、电影院、汉堡包连锁店,但凡你能想得到的——每样东西都是它们同类中最好的。
好吧,实际上,谁又能说清楚他们是不是最好的?要弄明白这点,你非得游遍全国成千上万的大小城市,品尝各种冰淇淋、巧克力派等,因为那个时候每个地方都不一样。那就是生活在一个还没形成全球性连锁店的世界里的福份,每个社区都不相同,没有哪个地方会像另一个地方。如果得梅因的商铺不是最好的,但至少它们是我们的。退一万步说,它们全都有它们自己的东西,正是这些令它们有趣而与众不同。(所以它们是最棒的。)
我们邻近的达尔超市,有个超凡脱俗、卓越不群的特色,那就是儿童天地。这是个温馨的小天地,牛仔围栏式样,里面有很多连环漫画,妈妈们把孩子放在那儿,再去购物。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连环漫画铺天盖地——仅1953年就出版了100万册之多——而大部分的归宿就在儿童天地里。儿童天地里满是漫画书。要进入那里,你得爬上围栏顶,然后跳进去,再游到中间。你才不在乎妈妈购物要多久,因为有那么多的漫画足够你忙活的。我相信有很多孩子就住在儿童天地里。有时候在找《橡皮人》的最新一集时,你发现有个孩子埋在一尺厚的漫画书下睡得很香,或可能只是在享受纸张可爱的气味。没有哪个机构曾为孩子们做过这般体贴周到的事情。无论是谁想出了儿童天地这样的点子,毫无疑问他现在已身在天堂;他该得诺贝尔奖。
达尔的另一个特色更值得夸赞。当你采购的日用杂货装好袋(在依阿华,是说“塞满”)付过钱后,你用不着像在其他普通超市里那样提着它们去你的车那儿,而是把它们交给一位身系白色围裙的友善男人,他会给你一个塑料牌,上面有号码。然后他把你的东西放在一个特别的斜面传送带上,经过一个盖子进入神秘黑暗的隧道,传送到地下。而你可以去取车,把车开到停车场旁边一座小型砖砌建筑那里,也就一百尺左右的距离。一两分钟后,你的食品杂货经过地下历险后重新出现,它们给摇匀了,看起来完全新鲜。那里也有一个身系白色围裙的男人,他会帮你把食品杂货放进车里,收回塑料牌,并祝你今天愉快。这并不是个特别高效的系统——说实话,小砖房前经常停着一长串车,抖动的隧道之旅对所有碳酸饮料产生非常危险的刺激,要两个多小时才会消,除此之外别无他用——可是人人都喜爱并赞不绝口。
那年月,无论你去到得梅因的什么地方都一样,每家商店都有某些与众不同之处值得一提。市中心的新尤蒂卡百货商店里,每个收银台上有根充气管,你购物的钱放进一个圆筒里,然后塞进充气管内,发射——像鱼雷一样——到集中收款中心,钱给紧急数好,再流通回经济社会。参观新尤蒂卡商场就像一次未来世纪之旅。
弗兰克尔,位于市中心罗卡斯特街上的一家男装店,它有一座相当雄伟的楼梯通往夹层。在夹层漫步就像在航船的甲板上漫步一样有种奇妙的满足感,比那还有趣些,因为不像在甲板上往下看,只能看到空荡荡的海水,从这儿往下看,你饱览的是男人们购物的活跃世界。你能听到人们的谈话,看到人们的头顶。尽情窥探却毫无风险,这真是人间乐事。如果你爸爸花很长时间试件上衣,或忙于向售货员们演示静力锻炼法也不打紧。
“没问题,”你高高在上,大方地朝下喊道。“我再绕一圈。”
就居高临下的快乐而言,沃纳街上的购物大厦还要好。这是幢可爱而古老的办公大楼,有七、八层高,建筑上略带摩尔风格 ,一楼大堂里有间颇受欢迎的咖啡店,咖啡店的上方,直到天花板是个中央天井,在天井四周是大楼的楼梯和长长的走廊。走楼梯上到顶层这可是每个小男孩的梦想。
要想到达楼梯口,需要机智狡诈和恰到好处的冲锋,因为你得通过咖啡店女掌柜这一关,这是个邪恶、目光如隼的瘦长女人,人称穆斯格罗夫太太,她讨厌小男孩(她自有道理,我们接下来就会明白)。可是如果你选择时机适合,在她一不留神时,一溜烟跑到楼梯那里,直上到漆黑而高得可怕的顶层,从那里往下看用餐者,你会有种从枪管里观看的效果。再进一步说,如果你随身带有某种硬糖——花生M&M糖因其光滑的流线造型特受欢迎——糖块可以畅通无阻地掉下七、八层楼。花生M&M糖从七十英尺高掉落到一碗西红柿汤里四处飞溅的样子,我可以告诉你。
如果炸弹没击中目标,而是打到餐桌上,你就不会再有第二次射击机会了——而情况几乎总是这样——糖块会壮观地爆炸成上千块糖衣碎片,把用餐者吓得好一跳,而穆斯格罗夫太太好似接到了战斗号令,但见她以M&M掉落的速度飞奔上楼,只给你留下不到五秒钟的时间爬出窗户,上到太平门,逃生得自由。
得梅因最大的商业机构是洋克兄弟公司,这是市中心最大的百货商场。洋克商场巨大无比,占地两幢大楼,地面一层被一条公共小巷隔开,这是我曾见过的唯一一家百货商场,也可能是唯一一家从男装部到化妆品部你可能被车压着的商场。洋克商场在这条街上还有家前哨分店,名为家居用品店,是商场的家具部。通过大型家用电器部,穿过第八街下的地下通道可以到达。我不明白为什么,但从第八街东面进入洋克商场,一会儿买完东西后从西边出来人会特别满足。州内其他地方的人们专程来到这里,走过地下通道,从街的另一边走出来,然后幸福地大叫:“嘿!哇!天哪!”
洋克商场是依阿华州最优雅、最新潮、最高效,最令人满意的城市去处。员工1200人,有全州第一架扶手电梯——早些年人们管那叫做“电动楼梯”——还有第一台空调。它的一切——它那丝绸般光滑快速的旋转门、滑行的楼梯、沙沙作响的电梯,每架电梯里还有一位手戴白手套的操作员——似乎都是设计好要把你拖进去,让你在里面快乐、满足地消费。洋克商场那么大,连绵不绝,以致你很少遇上一个真正完全弄清楚它的人。书店藏在一个阴凉、隐密的阳台角落,要走过一段破旧狭窄的楼梯才能到。这让书店看上去很舒适,有点俱乐部的感觉——只有书痴们才知道这个地方。这是家非常出色的书店,可是你能遇上一些五十年代在得梅因长大的人,他们压根不知道洋克商场竟然有家书店。
可洋克商场的圣殿是茶室,溺爱孩子的妈妈带她们的女儿在购物时来点优雅的地方。茶室本来我一点也不感兴趣,直到有天姐姐偶然提起,我才知道它有一个礼节。原来小客人能获邀伸手到装着许多小礼盒的木匣子里挑礼物。这些小礼物都用白色绉纱包起来,还扎着丝带,十分漂亮,挑中的礼物可作为永久纪念带走。有一次姐姐随手递给我一件她不怎么喜欢的礼物——印模压铸的四轮马车和马。只有二寸半长,但作工十分精致。车门可以打开。车轮可以转动。小车夫手握细细的缰绳。整件礼物显然是由太平洋彼岸战败国某个虔诚而低薪的工人手工涂色的。之前我从没见过,更别说拥有这样一件好宝贝。
其后几年间我不时哀求她们去茶室时也带上我,可她们总是含糊其词地说她们也不再喜欢去那里了,要不就说她们要买好多东西,没时间去那里吃午饭。(许多年后我才知道其实她们每周都去那里;那是只有母女共同做的女人事,好像来例假、试胸围什么的。)可是终于有一天,我大概八、九岁的时候,有一次我跟妈妈一起在市中心购物,姐姐没有在场,母亲对我说:“我们上茶室去吧?”
我相信自己从没如此迫切地欣然应允。我们坐电梯上到一个楼层,我竟从不知洋克居然还有这么一层。茶室是我见过最优雅的地方——就像白金汉宫的国事厅被神奇地搬到了美国中西部大平原一样。它的一切都那么矜持、优雅、宁静。悠扬的轻音乐、瓷器撞击时叮当作响、冰水小心翼翼地倒入杯中。当然我才不在乎吃什么。我等着那个时刻的到来,我受邀走到玩具匣子那儿,挑选玩具。
当那一刻终于到来时,我久久做不出决定。每件小礼物都包得那么完美、洁白,等着被人欣赏。最终,我挑了个中等大小、不轻不重的,我斗胆轻轻摇了摇,里面有东西喀嗒作响,听上去好像是压铸而成的。我拿着它回到座位上,仔细打开包装。一个迷你洋娃娃——是个印第安小孩,做得十分精美,但显然是给女孩玩的。我拿着它、还有拆烂了的包装一起又回到看管玩具箱的家伙身边,那家伙稍稍扭头瞥了一眼。
“看来我得了个洋娃娃,”我自嘲地干笑了几声。
他又仔细看了看它。“真的很可惜,因为你只有一次机会在礼物盒里挑礼物。”
“是的。可这是个洋娃娃,”我说。“给女孩子玩的。”
“那你只好把它给你的女朋友了,对不?”他回答道,还露齿一笑,冲我倒霉地眨眨眼。
真可悲,这就是那个可怜的家伙的临终之语。片刻之后,他发出一阵压抑的尖叫,变成地毯上烧焦的一点。
他接受这个重要的教训太晚了。人们真的永远不要惹毛霹雳小子。
第二章 欢迎来到儿童世界
密歇根州,底特律(美联社)——有关男孩的特大新闻!著名医生捍卫男孩肮脏的权利。《家庭医生》杂志主编,哈维弗莱克医生在该杂志9月号上撰文指出:“男孩们似乎本能地知道高深的皮肤病学真理——即保持皮肤健康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皮肤自身的油脂保护层。该保护层的清洗不应太过频繁,以免受到破坏。”
——《得梅因纪事报》,1958年8月28日
其实本书没什么重要内容:不过是关于儿时的种种状况及如何慢慢长大。生活的伟大神话之一便是说孩提时代过得太快。其实,儿童世界的时间走得才叫慢——若是炎热的下午坐在教室里上课,时间要慢上五倍;五英里以上的旅程,时间要慢八倍(若是开车纵向穿越内布拉斯加或宾夕法尼亚,则慢上八十六倍);生日、圣诞节、暑假前的最后一周过得最慢,慢到无法计算其倍数——用成人方式衡量的话,相当于好几十年。成人生活才是转瞬即逝。
在年轻天穹的一隅中过得最慢的时刻莫过于坐在D.K.布鲁斯特医生裂了口子的牙科皮椅上,等着他收集齐工具,开始干正事。布鲁斯特医生是我们的牙医,神经兮兮,像死尸一般。在他那里时间似乎根本不会往前挪动,它就那么悬在那里,不动了。
布鲁斯特医生是全美最令人害怕的医生。首先,他大约有108岁了,从他哆嗦的手来看,还有较明显的帕金森症状。他的一切都无法让人振奋、给人信心。他总是对自己设备的力量惊异不已。“哇!”他说。随随便便就给这种或那种触目惊心的器械赋予了生命。“我打赌,用它可以搞点破坏!”
更糟的是,他不相信奴佛卡因 。他觉得这药很危险,也未经证实可用。当布鲁斯特医生一边没头没脑地哼哼着,钻穿坚硬的臼齿,发现一团果肉般柔软的牙神经时,足以让你的脚趾顶破鞋尖。
我们可能是他仅有的几个病人。我过去总是奇怪为什么父亲要让我们经受这季节性恶梦,后来有一天我听到布鲁斯特医生恭维他勇气可嘉,勤俭节约,我顿时明白,原来父亲是二十世纪最便宜的人。“承担奴佛卡因的危险与花费毫无意义,除非你要摘除整个或部分下巴,”布鲁斯特医生这样说。
“对极了,”父亲同意道。他说的更像“啊呣嗯,”实际上当他从布鲁斯特医生的椅子上起来离开时,他至少有三天无法说清楚话,但他仍点头同意。
“我希望有更多像你这样的人,布莱森先生,”布鲁斯特医生加上一句。“请付三美元。”
星期六和星期天是儿童世界里最漫长的日子。由于季节不同,光星期天上午最长就能长达三个月。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大部分时候,在依阿华州中部,星期天上午根本没电视看,因此通常你只能坐着看电视上的测试画面,面前一碗泡甜麦圈。直到11点25到12点之间的某个时候,WOI-TV 台劈里啪拉开始有动静——WOI台在星期天一天之初相当放松——通常是一集《天空之王》 ,由包着头巾、干净利落的科比格兰特主演“美国最受欢迎的牛仔飞人”(是唯一的牛仔飞人;也是唯一一个姓和名可互换的牛仔飞人 。)斯盖(天空)是个牛仔,可他的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开着他最心爱的塞斯纳 飞机“歌鸟”在亚利桑那州的天上巡逻,找出偷牛贼和其他人间恶棍。他的侄女彭尼,有着甜美的酒窝,结实的屁股,帮着他抓坏人。她也帮了我们很大忙,在通往精力充沛的异性恋之路上,她让我们第一次感受到模糊的兴奋。
即使在我六岁时,即使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这种对智力要求不高的年代,你无须非凡敏锐也看得出:哪怕对一部动作系列剧而言,牛仔飞人也是个相当浅薄的题材。斯盖只会捉那些徘徊在飞机降落跑道两旁青草地上的坏蛋,那些坏蛋从不会逃跑,只会等着斯盖降落下来,滑行、安全停住,从驾驶员座舱中爬下来,摆出一个权威性姿势,大吼道:“好了,伙计们,别动!”——这个过程得花上一两分钟。因为,不得不说的是,科比格兰特已过了风华正茂的青春年华。《天空之王》总共拍了七十二集,几乎集集雷同。在我生命中第一个十二年中,可能还远远不止十二年,WOI电视台不知疲倦地(我们也可以假设是经济节约地)反复播放这些东西。它只有一样好处,那就是总算比测试画面有趣一点。
无穷无尽的周末既是件好事,也是件必不可少的事。因为在那些日子里你总有很多事可做。可用整个上午来把跑鞋鞋带系好,因为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所有跑鞋至少有八十多个鞋眼,鞋带长达十四英尺。每天早晨,从床上跳下来,发现一边的鞋带不知怎么比另一边长出四英尺,鞋子摆在地板上明明没人动,如何一夜之间变成此番模样,这真是难以回答的问题——它有点像修女、坏天气那类东西,生活时不时把它们扔给你——你需要无尽的耐心和科学地判断才能穿好,因为无论你怎样千辛万苦把鞋带穿过鞋眼,它们总还是长短不一。实际上,你越仔细,通常它们越不一样长。只有靠着奇迹,你最终才能让它们正好一样长,可通常这时候第二根鞋带总会断掉,你只能叹叹气,重新来过。
跑鞋制造商也很体贴地在鞋底留下了无数缝隙、凹痕、V形波纹、错综复杂的纹路、麦田怪圈,还有其他有弹力的象形文字。当你一脚踩上一堆湿乎乎的狗屎时,这是你出门三步内肯定会遇上的,它们又给你提供了格外有趣的休闲时光,你手持木棍把它们剔干净,低声干呕的同时竟也有奇怪的满足感。
更多的周末时光献给了挑袜子上的线头、拨瓶盖上的软木塞、剥冻硬了的冰棍纸;掰开奥利奥饼干,而不弄碎两块巧克力饼,也不弄坏中间的夹心;没有任何理由地小心撕下瓶瓶罐罐上的标签。
在这样的世界里,受伤、身体上的其他磕磕碰碰都大受欢迎。如果你给根小刺扎了,可以打发掉一个下午,并引来一小群忠诚的围观者,看看你能把一根针插到皮肤下多深位置——看你离外科手术有多近。如果晒伤了,你巴望着能把整个身体大小的半透明皮肤剥下来的那个时刻快点到来。伤疤在儿童世界里受到的精心照料,不亚于老人们培育的兰花。我膝盖上的伤疤一直保存了四年,一块一又四分之三英寸厚的伤疤,你就是往里摁进一枚图钉,我也没有感觉。不用说,流鼻血更受人崇拜,流鼻血的人会受到名人般的对待,只要鼻血一直在流。
由于日子这般漫长,又没什么大事发生,你得做好准备,大把时光将是枯坐,呆看,心存侥幸地等着什么趣事发生。多少年来,只要父亲宣布说他要动身去木材堆置场,我会丢下一切,跟他去,只为静静地坐在锯木房的长凳上,看着摩在电动圆锯上把木材修饰整齐,希望他会把仅剩的几根手指中的哪根再锯飞。摩已经没了六、七根手指,能现场观看一场事故的机会颇大。
那时候得梅因的公共汽车全是电车,它们从头顶上方密如蛛网的电线中吸取能量,每辆车都靠一条金属臂与电线相连。天气潮湿的时候,当汽车金属臂一路与电线摩擦,电线会像在墨西哥节日上放的焰火一样迸射火花,生动地强调了电的潜在危险。汽车金属臂时不时与电线脱离,司机只得走出来,用一根长棍把它拨回去——这事儿我看得津津有味,因为姐姐向我保证他这样做很有可能触电。
其他漫长的日子专门用来等着看会发生什么事——如果用手捏着还烫的火柴头会怎么样;或者制作难喝得要命的饮料,再抿上一口会怎么样;要不趁迪克叔叔打盹时,用放大镜把一束白热太阳光汇聚起来,专照他光秃秃的部位,看会怎么样。(结果烧得那么快,烧出那么深一个洞,让迪克叔叔和依阿华路德医院的一队专家好长时间都困惑不解。)
感谢这种探究,感谢有这么充裕的时间来进行这种探究,我生活中头十年知道的事情,比此后我自以为知道的事情还多。首先我了解我家的一切。我知道桌子下面写着什么,我知道从书架或衣柜顶上看东西的效果。我知道在每个壁橱背后能找到什么,哪张床下的灰尘最厚,哪个天花板上的污渍最有趣,哪处的墙纸花纹贴重复了。我知道如何脚不着地的穿过每间屋子,我知道父亲把他的零钱放在哪里,可以安全地拿走多少而不会引起他的注意(二角五分的硬币你只能拿走七分之一,五分和一角的硬币可以拿走五分之一,如果是一分的硬币,能拿多少可拿多少)。我知道如何用一百种以上的姿势在躺椅上放松,如果是在地板上的话,我也知道七十五种以上。我知道如果用果子冻当透视镜,世界看起来会像什么样子。我知道很多东西的味道——湿洗碗布、铅笔铝箍、硬币和钮扣、几乎所有比自动开关收音机要小的塑料制成品、当然还有各种粘液——怎么试的我现在有点忘了。我知道我家的裸体女人画片放在哪里,也能立即领你去,从《世界名画》中鲁本斯的肉感胖女人到彼特亚诺在最近一期《纽约客》上的卡通画再到父亲小型女子色情杂志私人图书馆,这个图书馆隐藏在卧室的秘密处,只有他、我以及我的111位亲密朋友才知道。
我知道如何进到相邻两座房子之间,无论隔开它们的篱笆有多高,树篱是如何难以通过。我知道油毡贴在光皮肤上的感觉,知道地上一切东西闻上去是什么味。我知道痛苦的滋味,正如你也知道一样,尤其当好玩的痛苦刚发生时——例如,一块烤棉花糖放进嘴里,里面的糖浆烫得有如岩浆时你的痛苦。我准确地知道七月的午后云是如何飘过的,雨点的滋味,瓢虫如何打扮自己,毛毛虫如何波浪似地向前蠕动,坐在矮树丛里是什么感觉。我知道如何欣赏一个真正的好屁,不管是我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这个别人几乎总是巴迪杜伯曼,他住在小路对面,这是条秘密小道,友好地打我家屋后经过。巴迪是我人生第一阶段的最好朋友。我们非常非常亲密。我唯一看过的人类的肛门就是他的,或者说基本上看过,我只是为了看看它什么样(红红的、紧紧的,微微收缩有很多皱纹,我现在还记忆犹新,真叫人不安),巴迪脾气很好,有好多好玩的玩具,他父母都很大方,是有钱人。
巴迪傻得可爱,这是他的一个优点。我们四岁那年,他爷爷在他的工场里给我们做了一对木头海盗剑,我们带上剑差不多直接从范佩尔特夫人钟爱的路边花坛里踩过,这花坛沿着那条小道将近三十码长。一通狂砍乱伐,这种狂乱只有几年后的割草机那活生生的破坏行径才能与之媲美,我们在一两秒钟内斩首、切除了她心爱的百日菊,一株不剩。意识到我们犯下的滔天大罪后——因为每年范佩尔特夫人会在州博览会上展出这些花;她还跟花儿说话,把花儿当作自己的孩子——我告诉巴迪,虽然大家都还不知道,其实我爸爸得了某种致命的疾病,此时我真不能卷入这场麻烦,所以他能不能背下所有罪名?他同意了。结果,那天下午三点他给遣回自己的房间,余下的时间里,你透过高高的窗户可以看到他眼泪婆娑的小脸,我则坐在我家后门廊上,两脚高高搭在栏杆上,狼吞虎咽地啃着新鲜西瓜,听着姐姐手提留声机里极棒的精选音乐。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重要道理:撒谎值得一试。接下来的六年里,我把生活中所有坏事都归罪于巴迪。我相信最后他甚至承认了是他把迪克叔叔头上烧了个洞,尽管他压根就没见过迪克叔叔。
和现在一样,那时的得梅因是个安全、干净的城市。街道又长又直,两旁树叶茂盛,干净整洁,有着实在的美国中部地名:伍德兰德、尤尼维塞蒂、普莱曾特、格兰德 。(当地流传着这样一个笑话,说一个妇人在格兰德被人戳了一下屁股,还觉得很高兴 。)这是个美好的城市——一座舒适的城市。许多生意买卖紧靠路边,因此路边常常是一块草坪,而不是停车场。公共建筑——邮局、学校、医院——总是壮丽堂皇的样子。加油站看上像村屋。餐车饭馆 (或路边店)让你想起钓鱼路上可能看到的木板房。没什么东西在设计时会特别考虑汽车。那是个绿得多、宁静得多,没什么打扰的世界。
格兰德大街是横穿城市的主干道,连接到市中心,人们都在那里上班,重大购物也在那里,市中心之外就是住宅区。城里最好的房子都在城市西部的格兰德大街南面,喷泉公园和浣熊河一带都树木繁茂、多山坡。在那里你可以沿着蜿蜒小路走上好几个小时,目之所及只有漂亮的草地,古老的树木、刚刚洗得干干净净的车辆,还有可爱、快乐的房子。那是连绵不尽的美国梦。那是我的地盘。那就是南格兰德。
过去与现在最大的区别在于那时候有许多孩子。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美国有大约3200万十二岁以下的孩子,每年还有400万新生儿呱呱坠地。所以那时到处都是孩子,数量之多现在难以想象,尤其是有什么趣事或不寻常的事情发生时更多。每年初夏,蚊子季节还没到时,市政人员会开着敞篷吉普车来到小区,车子疯了似地到处开——过草地,进树林,钻涵洞,在闲置地上颠进颠出——用喷雾器喷出浓浓的、彩色杀虫剂。这一天,至少有11000个孩子在快乐地奔跑。杀虫剂真可怕——尝上去很恶心,让你的肺白垩化,给你苍白的脸上留下一道番红花粉印迹,再怎么擦洗也去不掉。多年后,我捂着白色手绢咳嗽时还能带出一星星彩色粉末。
可是从没人想过要阻止我们,没人说在呛人的杀虫剂喷雾中奔跑不明智。也许还觉得浓烈的DDT粉尘对我们有好处。这便是那个年代。也可能只是觉得我们经得起消耗,必竟我们 太多了。
那时候与现在的另一个区别是孩子们都在户外活动——我知道孩子们在早上八点后就被推出家门,不到下午五点不准回来。除非他们身上着火了或流了好多血——孩子们总能找到事情做。如果你踩着单车站在某个角落——随便哪个角落——总会有100多个孩子冒出来,问你要上哪儿去。他们中好多你还不认识。
“可能往下走,到高架桥那儿去。”经过深思熟虑后你说。高架桥是浣熊河上的一座铁路桥,如果你不介意在死鱼、旧轮胎、汽油桶、海藻粘液、重金属污水,还有些说不上名字的粘液中划水的话,你还可以从桥上跳下去游泳。这座桥是我们这里公认的十大地标之一。其他地标还有:树林、公园、小联盟公园(或者说“棒球场”),池塘、河、铁路路轨(通常只是“路轨”)、闲置地、格林伍德(我们学校),还有新房子。新房子可以是任何一座在建房屋,因此它是经常变化的。
“我们能去吗?”他们会说。
“行,好吧,”如果他们跟你差不多大,你会这样说,或即使他们很小,“如果你觉得你可以忍受”,你也会这样说。结果,当你们到达高架桥或闲置地或池塘时,那里已经有六百个孩子了。如果在两个街区交界的地方——如,公园里——那数量将会上千。我曾经在格林伍德公园里的湖边参加过一次冰球比赛,那次差不多有4000个小孩,大家全挥着球棍一顿乱砍,到有人意识到我们根本就没有球时,比赛至少已进行了四十五分钟。
无论你去哪里,儿童世界的生活没人管,无拘无束、精力旺盛——有时候甚至疯狂——儿童世界可真是个异常和平的地方,孩子们打架不会太离谱,令你觉得现在的孩子们脾气特别火爆。有一次,大约六岁时,我看见有个小孩从很远的地方朝另一个孩子扔了块石头,石头打中孩子的头还弹了回来(我得说相当漂亮地弹回来),害得那孩子流血了。就这事人们议论了好几年。邻县的人都知道。打人的孩子给送去接受1万个小时的治疗。
另外我们也不会使用暴力,仅偶尔为之,虽然我们有时候(实际上是经常)确实会给一个名叫米尔顿米尔顿的孩子几个丁当,因为他有那么傻的名字,也因为他一生都在假装发动机。我从来没搞明白他该是辆火车还是机器人或什么别的,可他走路时,双臂总是像活塞样上下扑腾云,嘴里发出扑哧扑哧的噪音,所以我们很自然地就敲他几个丁当。我们只能这样做。他天生就该挨敲。
至于说到意外流血,我可以小小吹嘘一下,我曾为邻里间做出了最难忘的贡献。十岁那年的一个宁静下午,我们在里奥科林伍德家的后院里玩橄榄球。像往常一样,大概有150个孩子在玩,所以你被绊倒,掉进一大群棉花糖般软和的身体里,也很正常。如果你够幸运,你会落到玛丽欧黎瑞身上,还可以在她身上小憩片刻,等着别人下来。她身上一股香草味——香草和新鲜青草的味道——她又柔软,又干净,美极了。真是可爱的时刻。可是这次,我掉到人堆之外,头撞在防护墙的石头上。我记得当时后脑勺上感到一阵尖锐的疼痛。
我站起来,看到大家痴痴地看着我,往后退,给我让路。朗尼布兰科维奇查看了一下我的伤口,立刻瘫倒在地晕了过去。他哥哥坦白地说:“你快死了。”当然,我不明白是什么吸引了他们,但从后来的形容中知道我当时看起来好像头上接了个草地喷淋器,非常快乐地往四下里喷血。我抬手摸了摸,一团湿乎乎的。那感觉更像是卡车撞上消防水龙头后的水流量或俄克拉荷马州油田的喷射。这似乎是红色魔鬼抢险队 的工作。
“我想我最好还是找人去看看,”我冷静地说,五十尺一步,大步流星地出了院子,三步就跳回了家,进了厨房,血还在慷慨地流着。我看见父亲端着杯咖啡,站在窗前,梦幻般地欣赏着布柯斯基太太,隔壁年轻的主妇。布柯斯基买了依阿华州第一件比基尼,出来晾衣服时也穿着它。父亲看到我喷血的头,顿时头脑一片空白,立即跳起来,轻车熟路地陷入惊慌失措状态,同时朝六个方向冲去,扯起嗓子冲母亲喊,要她赶快来,带很多很多毛巾来——“旧毛巾!”——因为比利在厨房里,血流得快死了。
那之后一切都记不太清了。我只记得父亲让我坐下,把我的头紧紧摁在厨房桌面上,努力想止住血流,同时成功地联络上我们的家庭外科医生阿兹梅尔医生,请求指导。而这时,母亲沉着冷静、有条不紊地找来许多可以放心地贡献出来(或本来就是红色的)的旧抹布、布条,应付一队出现在我家后门的孩子,他们手里拿着据说是他们仔细从石头上拣起的碎骨头、还有一点灰色组织,他们想那可能是我脑袋里掉出来的东西。
当然,我什么也看不到,头给压在桌上,可我确实从烤面包机的反光中看到一些东西,似乎是父亲整个小手臂,快到手肘处都伸进我头上的洞里去了。同时,他还在跟阿兹梅尔医生说话,措辞无法给人安慰。“基督耶稣啊!大夫,”他说,“你想不到有多少血。我们在血里游泳。”
另一边,我听到阿兹梅尔医生不急不忙的声音,神经出了毛病似的。“好,我想我过得来。”他说。“只不过我在看高尔夫巡回赛,精彩极了。本霍根 这一轮打得太棒了。看他在这个年龄还打得这样好,不是很过瘾吗?好了,你有没有设法止血?”
“呃,我在试。”
“好,好。太好了——太好了。可能是他失血过多。告诉我,小东西还有呼吸吗?”
“我想是的,”父亲回答说。
我也给予帮助地点点头。
“是的,他还有呼吸,大夫。”
“那好,那太好了。好吧,我跟你说。给他两片阿斯匹林,隔一会儿推他一下,确信他没有晕过去——无论如何不要让他失去知觉,你听到了吗,因为你可能会失去这可怜的小家伙——巡回赛结束后我就过来。噢,看那——他马上过了果岭,进入长草区。”接着只听到阿兹梅尔医生的电话放回机座,传来挂断了的嗡嗡声。
幸亏我没有死,四小时后,我坐在床上,头很夸张地包扎起来,小睡一觉后休息得很好, 这是前三个小时内父母忘了检查我是不是还清醒时睡着的。我吃了好几盆巧克力冰淇淋,像帝王般地接见来看望的邻居,那些带了礼物的人我优先接见。阿兹梅尔先生到得比他应承的还晚些,他闻上去一股波旁酒的味道。整个探访期间,他基本上坐在我床边,问我岁数够不够大,还记得鲍比琼斯 吗。他根本没看我的头。我相信,阿兹梅尔医生的费用也是非常合理的。
除医生外,依阿华州几乎没什么自然危险,只有我六岁那年,一种名叫捕蝉蜂的巨大昆虫肆虐横行。请不要将捕蝉蜂与蝉弄混,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蝉有目不转睛的红眼睛,奇形怪状的钳子。嗯,捕蝉蜂更坏。他们十七年才从地上冒出来一次,所以没人,就连大人们也不太了解它们。人们就“捕蝉蜂”中的“捕”字到底意味着他们是蝉的杀手,还是杀人的蝉争论不休。大多数人倾向于后者。
捕蝉蜂有蜂鸟那么大,从头到尾长满了邪恶的刺,它们真可怕。它们深居在地穴里,如果你惊扰了它们的窝,它们会出奇不意地从地下飞上来,伴着可怕的嗡嗡声,说是链锯启动的声音更像点。最可怕的是他们会朝你短裤裤腿射过来,钻进你的内裤里,然后在里面疯狂地甩动。如果捕蝉蜂叮了阴囊附近,很可能你就得立马在路边被阉割,这是正常的紧急处理方法——据悉,它们很少会去叮别的地方。你从没真正看见过一只,因为一旦它们从地洞里急旋而出,你就得像见鬼了一样腾空而起,跳到一边,严严实实地捂住自己的短裤,两条腿紧紧夹着。
最坏的慢性威胁来自于毒漆树,虽然我从不知道任何人,大人或小孩,有谁真的知道它是什么或有谁准确知道它是如何杀人的。这真的只不过是某种谣传中的灌木。即使这样,只要是在有树林的地方,你可能突然举起手,庄严地宣布:“我们最好不要再向前走了。我想前面可能有漆树。”
“毒漆树?”比你小的伙伴眼睛瞪得老大。
“所有的漆树都有毒,吉米,”另外某人会说,同时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是不是真的很糟?”吉米会问。
“这么说吧,”你睿智地回答。“我哥哥的朋友米奇考克斯认识一个家伙,有次,他掉进一小块漆树丛里,全身都被漆树罩住了,你知道,医生只得截掉他整个身体。现在他只剩一个头放在盘子里。他们把他装在一个帽盒里带着他到处走。”
“哇!”每个人都会这么说,除了亚瑟伯根,他聪明得叫人讨厌,知道世上一切不可能的事情,而这些不可能之事恰好就是你听过的那些惊人之事。
“一个脑袋是不可能自己在盒子存活的,”他会说。
“哦,他们有时候带他出去。给他呼吸点空气,让他看会电视什么的。”
“不,我是说他没有身体,自己没法存活。”
“呃,这个头可以。”
“不可能。没有心脏,你怎么让一个脑袋充氧?”
“我怎么知道?我是谁——基尔戴尔博士?我只知道这是真的。”
“不可能,布莱森。你听错了——要不就是你编的。”
“好吧,我没有。”
“一定是。”
“好了,亚瑟,我向上帝发誓这是真的。”
此话一出,四下里顿时一片沉寂。
“如果这不是真的,你却这样说,你会下地狱的,你知道。”吉米在一边发表意见,但完全没必要,因为你早就知道这一点。所有孩子都自动知道,打一出生就知道。
向上帝发誓是终极手段。如果你向上帝发誓,而后来却证明你错了,即使是意外被发现,甚至只错一点点,你还是不得不下地狱。这是规矩,上帝不会因任何人而改变规矩。因此你这样说时,不管在什么场合下,你都会开始觉得不安,万一给发现某处错了呢。
“好吧,这是我哥哥说的,”你会说,尽量修正你永生的责任。
“你现在不能改了,”伯根——在此我特地说明,他长大后成为一名人身伤害律师——指出。“你已经说出口了。”
你太了解这一切了。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一件事可做:敲米尔顿米尔顿一个丁当。
比毒漆树稍好一点,没那么可怕的是多汁红莓,在每户人家的后院里,一簇簇长在灌木丛里。这两样,都有点模糊,灌木和红莓都没有一个名字——它们只是“那些红莓”或“那些长着红莓的灌木”——可全世界都认为它们有毒。如果你碰过或拿过一颗红莓,即使是很短暂地碰了一下,接着你完吃饼干或三文治,再想起自己没有洗手,你会花上一个小时认真思索,你是否会随时倒毙。
妈妈们也很害怕红莓,永远从厨房窗户里冲外喊别吃它们,其实根本没必要。因为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孩子们不会吃任何野生的东西——事实上,根本不吃任何东西,除非它裹了层糖衣,由著名运动员或电视明星推荐,随带还有免费赠送的奖品。她们也告诉我们不要吃我们发现的死猫。我们压根就没想这样做。
有趣的是,红莓根本没毒。我能这样充满信心地说,是因为我们曾让兰尼科瓦尔斯基的小弟弟松包 ,吃了大约四磅红莓,想看看红莓会不会杀死他,然而没有。我得赶快加上一句,这是一场可控试验。我们一次喂一颗红莓给他吃,等上神圣的片刻看看他的眼球有没有翻到头顶上去什么的,然后再喂他第二颗。但是除了吃到2磅半时的呕吐外,他没什么异常症状。
生活中唯一真正的危险来自巴特男孩。巴特们是一大群杂种人,人多得数不清。他们季节性地生活在浣熊河沼泽地附近长年阴暗的树林中,那儿叫河底。几乎每年春天河底都会遭水淹,巴特们全会回阿肯色州或亚拉巴马州去,他们从哪来回哪去。
可在没涨水的期间,他们会威胁我们。他们的专长就是折磨比他们小的孩子,尽管大家都是孩子。首先巴特们个头大,因为他们年年留级,最后比同班同学大得多得多。到六年级时,他们中有些人已大到无法穿过教室门了。他们也很丑,笨得要死。他们还吃松鼠。
通常最好的选择是有某个比你小的孩子可供你当牺牲品。松包科瓦尔斯基就是理想人选,因为他对痛苦与恐惧无动于衷,永远也不会告发你,因为他不能,或很可能只是没有,说。(到底怎么回事永远也弄不清楚。)再者,巴特们也很讨厌他的脏裤子,所以他们只是粗暴地抓他一会儿,然后带着痛苦迷惑的表情把他放了。
最坏的结局是自己被一个巴特或几个巴特男孩给捉住。我十岁时,有次被巴迪巴特给逮住了,他是我们这一年级的,但至少比我大七岁。他把我拖到一大片松树林里,让我面朝上躺在地上,不准动,还告诉我说他打算整晚这样守着我。
我等了看似很长一段时间,然后说,“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
“因为我能,”他回答说,但发音听上去像“宁”。接着发出一种粘乎乎、很欣赏地擤鼻涕的声音,这声音在巴特们的世界里就是笑声。
“可你也得在这里待上一整晚,”我指出这一点。“你会很无聊的。”
“才不管,”他回答说,无比尖锐,过了好久他又加上一句:“我还能做这个。”他给我玩吊口水游戏——处于上方的那人慢慢吊出一口唾液,让它成根细线一样地挂在那里,微微颤动,如果受害者投降就把这口唾液吸回去,要不就让唾液落下来,有时候一疏忽也会掉下来。这不像唾沫——至少不像人类的唾沫。更像是某种巨大的昆虫反刍回出来、吐在前肢,再擦到触角上的某种东西。这种粘液青苔样,里头还有一道道红色血丝,除非我的记忆在玩花招,我记得粘液边上还有两根突出的小小灰色羽毛。它那么大,闪闪发亮,我在它那里看得到自己的倒影,扭曲了的倒影,就像MC艾歇尔 的画一样。我知道如果这种东西的某部份碰到我的脸,我脸上肯定会烧得咝咝响,留下丑陋的伤疤。
事实是他把唾沫吞回去,放我走了。“好吧,这是给你的一个教训,你这个小讨厌,娘娘腔,”他说。
两天后,滂沱的春雨来了,整个巴特们都坐到他们的焦油纸屋顶上,他们一个个被人用小船救下来。1000个小孩站在岸上欢呼。
他们不知道,带来这场醒神雨水的暴雨云是大草原上谦逊的超级英雄霹雳小子,眼放强力X射线吸引来的,他可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第三章超级英雄诞生
康涅狄克州,东汉普顿(美联社)——波科多宝格湖(Lake Pocotopaug)搜索落水者的行动于本周二被取消。原因是自愿协助搜索者中现年23岁,来自东汉普顿的罗伯特豪斯曼就是被搜索者本人。
——《得梅因纪事报》1957年9月20日
在我成人之前(无庸置疑成人之后好久亦是如此),每次母亲做饭时,总会在每个盘子里放一大块脱脂干酪。对她来说,每顿饭中有凝结成块或有点粘软软的东西似乎非常重要。我不喜欢脱脂干酪情有可原。在我看来,脱脂干酪像呕吐出来,而非要吃进去的东西。实际上,这才是我不喜欢它的症结所在。
我有个远房叔叔名叫迪(现在想来,其实他根本算不上什么叔叔,只不过是在大型家庭聚会上露露面的陌生人),年轻时受过的伤或手术创伤之类的,使他没有喉,在咽部留下个永久的洞。实际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咽部会有个洞,但这是生活中的事实。五十年代依阿华的许多乡下人都有些显眼的生理特征——木头腿啦、少了一截的手臂啦、头凹进去一块啦、手掌上没有手指、嘴里没有舌头、眼眶里没有眼睛,几尺长的伤疤,有时候甚至是从这个袖子进那个袖子出。天知道那时人们都搞些什么,可他们遭受过某种不幸,这是肯定的。
不管怎么说,迪叔叔喉咙上有个洞,他用一块棉纱轻轻地遮起来。可棉纱经常松脱,特别是迪叔叔情绪高昂时更容易掉落,而他又常常兴致高昂,只见不是棉纱半吊在那里,喉洞给打开了,就是棉纱干脆脱落了。不管哪种情况,你都能看到这个洞,黑乎乎的,可以看到里面,大小约九英寸的样子。迪叔叔通过他脖子上的这个洞说话——实际上,是通过它打嗝般吐出一种说话。大家都同意,从音量和输出量的稳定方面——他对此很在行,他是个奇迹;许多人会联想到节流阀完全打开的舷外发动机——实际上没人能听懂他说的话,哪怕一丁点也不明白,这真是不幸,因为迪叔叔是那般健谈。当几个人站在他身边(必须指出,他们往往是这个家庭圈子中的新人),勇敢而狐疑地看着他的喉洞时,他会带着感情地打嗝。偶尔他们会说,“是吗?”和“哦,我会的,”以及一连串若有所思的点头,然后说,“好了,我想我要去拿点柠檬汽水,”慢慢走开,留下迪叔叔在他们身后猛打嗝。
只要迪叔叔不吃东西——一切还行——至少不错了。可当迪叔叔吃东西时,你真不想与他生活在同一个县,因为迪叔叔满嘴食物时说话。不论他吃什么,都会从他那个喉洞里喷点出来。那就像与微型植绒机、也可能是小型吹雪机一起吃饭。我曾见过,吃午饭时,平静和蔼的成年人,有着极好基督教素养的人们——慈爱的姐妹、父子,还有一次难忘的场合下,从邻近会众来的两位路德教牧师——为争抢一把椅子,展开了一场沉默而激烈的战斗,只为午饭时避免坐在迪叔叔旁边或对面。
迪叔叔最吸引我注意的特征是无论他把什么放进嘴里——巧克力奶油派、乡村牛排、烘豆、菠菜、芙蓉甘蓝、果子冻——等到食物经过他脖子上的喉洞时,已变成脱脂干酪了。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情况就是那样。
这便是我厌恶这东西的确切而明显的原因。母亲从不明白这点。但那时候她把许多事情忘得一干二净,这种健忘真叫人不知所措,也让人没有脾气。过去我们总是让她说出我们的生日来逗着玩,如果还让她费力的话,就要她说说是什么季节出生的。对我们中间的名字她也没有很大把握。在超市里,她经常到收银处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不知在哪里,推走了别人的购物车,现在拥有的商品——整个菠萝、栓剂、给一条非常大的狗吃的多袋狗粮——她压根不想要或没打算买。她很少能准确地记得哪件衣服是哪个人的。她对我们喜欢吃什么完全没有概念。
“妈,”每个晚上我都会用一片面包盖住我盘子里那堆讨厌的东西,有点像人们用毯子盖住路边交通事故的遇害者,“你知道我真的讨厌吃脱脂干酪。”
她会说,“是吗,亲爱的?”同情而困惑地问:“为什么?”
“看起来有点像迪叔叔喉洞里掉出来的东西。”
在场的每个人,包括父亲都会严肃地点点头。
“那好,只吃一点点,把你不喜欢吃的剩在那吧。”
“我全都不喜欢吃,妈。这不是什么有些我爱吃,有些我不爱吃的问题。妈,每晚我们总要这样说一次。”
“我打赌你从没尝过。”
“我从没尝过鸽子粪,我从没尝过耳屎。有些东西你没必要去尝。这个我们每晚也会说一次。”
更多严肃的点头。
“好吧,我一点也不知道你不喜欢吃脱脂干酪,”母亲会很吃惊地说,到第二天晚上又是脱脂干酪。
偶尔,她的健忘让人到了绝望的边缘,特别是当她赶时间时。我记得一个特别匆忙、慌乱的早晨,那时我还很小——太小了,不管怎样,小得完全信任别人,真是笨死了——她给我穿上姐姐的旧卡布里裤,让我上学去。这裤子是明亮的青柠色,很紧,屁股上还有点裂开。裤腿只齐我小腿四分之三处。我从后厅镜子里打量自己,迷惑而怀疑。我看起来像《双重保险》中的芭芭拉斯坦威克。
“这不对,妈,”我说。“这是贝蒂的旧卡布里裤,不是吗。”
“不是,宝贝,”我母亲安抚我说。“它是海盗裤,非常时髦。我相信《日落大道77号》里的怪人库克森 穿过。”
库克森,一个大方地梳着飞机头的明星,电视上每周播出,颇受欢迎。对我来说是个英雄,实际上,对于许多喜欢有趣发型的人来说他也是。他能够接受新奇事物,那是肯定的。所以人们把他叫做怪人。即使这样,我还是感觉不对。
“我想他没穿,妈。因为这是女孩子的裤子。”
“他穿了,亲爱的。”
“你敢向上帝发誓吗?”
“噢,”她转移话题。“你这周再看看,我肯定他穿了。”
“可你敢向上帝发誓吗?”
“噢,”她又说。
所以我就穿着这裤子上学去了,几里外都听得到笑声。那天大部分时间都是如此。校长,非正常巨胸夫人,在通常情况下是那种即使椅子着火了,也不会挪一下屁股的人,那天竟特地来看我,笑声之剧烈竟绷掉了她上衣的一颗钮扣。
当然怪人从不会穿哪怕些微有点像卡布里裤的东西。放学后我问姐姐。“你开什么玩笑?”她说。“怪人库克森可不是同性恋。”
你不可能因母亲健忘而老是责怪她,因为这是一种显而易见、无可救药的病态,一种怪癖,是她的本性。我们可能会因为她对圆点花纹面料和双色鞋的热爱而感到恼怒。她就是那样。再说她为此用了一千种法子来补救——对每一次错误,她都温柔和蔼、耐心大方、真诚迅速地道歉,并渴望做出补偿。这世上人人都喜欢母亲。她相信一切,没有坏心眼。她从不提高嗓门说话,对任何要求从不说不,从不说其他人的坏话。她喜欢每个人。她活着就是做三明治。她希望每个人都快乐。她几乎每周都会带我去吃饭、看电影。这是我和她共同做的一件事。
父亲因为工作原因,很多周末不在家,所以每到星期五,实际上确定无疑,母亲会对我说,“今晚我们去毕肖普吃晚饭,然后去看电影,你说怎么样?”听上去好像是个难得的款待,其实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是这样过的。
因此,星期五放学后,我会赶紧回家,把课本往厨房桌上一放,抓一把曲奇饼,出发去市中心。有时候我会搭公共汽车,但通常我会省下钱,走路去。到市中心只有几里路,如果我沿着格兰德大街走(这里没通公共汽车;它们给流放到英格索尔去了——那是佣人上街的入口),一路上让人愉快。我非常喜欢格兰德大街。那时候,从市中心到西郊路两边全都是高高耸立、纠缠盘结的榆树,这是最美丽的林荫树,一到秋天,金黄的落叶纷纷飘落,铺满路面,穿行其间,其乐无穷。不仅于此,格兰德有一条街应有的气息。办公楼和公寓紧贴马路而建,令这条街十分友善。格兰德大街还有古老的住宅——流光溢彩的大厦,几乎所有的大厦都有角楼、塔楼和门廊,看上去像船甲板——尽管这些建筑现在大部份都作他用,如办公室、殡仪馆之类。时不时有几幢庞大机构的建筑物明智地穿插其间,作为间隔:花岗石教堂、天主教女子高中、庄严的康曼德酒店(直通大街的一条走道上摆满了遮阳伞——有点曼哈顿的怡人感觉),还有一座怪异的孤儿院,那里从没见过孩子玩耍或站在窗口;而州长官邸,一幢简朴的大厦,插着白色旗杆和国旗。一切看来比例得当,位置准确,精心装扮过。这是最完美的街。
走到规模庞大、笨重得像工业建筑的梅里迪斯出版 大楼(《美丽家园》的家)这儿,就算出了住宅区,进入市中心。格兰德街在这里突然往左一个急转弯,好像突然想起有个重要约会似的。当初,本打算从这里开始,让这条街像中西部的香榭丽舍大街一样继续朝市中心进发,直抵州议会大厦的台阶。这种设计考虑的是当你沿着格兰德前行时,你望向前方,正中间就是金色光芒笼罩下的议会大厦。(它是本国最好的建筑之一)。
可是在十九世纪下半叶规划这条街时,某天夜里下了场暴雨,显然土地测量员的量杆给移动了——至少我们听说是这样——道路偏离了正确路线,使议会大厦奇怪地偏离了中心,结果看上去好似逃跑时给当场捉住一般。对此有人珍爱,有人不愿提及,真真怪哉。我作为一个不厌其烦、沿着这条街从西往东走向市中心的人,老是面对如此不恰当,如此不正常的景色,我常想:这么一大队人马修这样一条重要的路,却从没有人抬起头来看看他们在朝哪里修。
得梅因市中心最初的几条街区略微有点破旧,但还算宜人。那里有昏暗的酒吧、名声可疑的小旅店,邋塌的办公楼,商店里卖的东西也很古怪,如橡皮图章、桁架什么的。我很喜欢这一带。在这里总有机会听到楼上窗户里传出的激烈争吵,我满怀希望接下来有枪声,能见到有人从窗户里掉出来,落到遮阳蓬上,就像好莱坞电影一样,至少能见到有人手捂淌血的胸口,蹒跚着走出大门,轰然扑倒在街上。
很快,市中心就体面得多、真实得多地矗立在前方,很像一个真正的闹市。这个大都会悸动的心却相当谦逊——仅只有三到四个街区宽,四到五个街区长——可它有密密麻麻的高大砖砌建筑,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生活。空气有点脏,有点忧郁。来往的人们,步伐大,节奏快。它是严格意义上的城市。
到市中心后我有条永不改变的路线。首先我会去平基,这是信孚大厦里一间卖笑话和新奇小玩意儿的小店,那里有许多沾满灰尘的恶作剧小玩意儿——如:里头有苍蝇的塑料冰块、卡嗒作响的牙齿、橡胶做的粪便,各种场合的玩具都有——从没人买。平基的存在只是哦市中心无所事事的水手、打零工的、还有小男孩提供一个去处。我不知道它是如何撑下去的。我只能假设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你无需卖太多东西就能维持下去,不会关张大吉 。
看过那里的所有东西后,我会在弗兰克尔店里的夹层兜上一、两圈,然后去洋克商场的书店里去看看最新的《哈迪男孩》 有没有到。通常我还会去伍尔沃斯长长的冷饮柜台喝上一杯他们店里最有名的绿河饮料,有糖浆、冒绿色汽泡的清爽饮料,那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男学生的开胃酒,最后朝着第八街和罗卡斯特街交汇处的R&T(纪事报和论坛报的缩写)走去。在那里我总会花一两分钟朝阔大的厚玻璃窗里张望一下,窗户跟街道齐平,可以看到里面宽敞的印刷车间——我常想,这可能是看轧报纸的最好去处——接着走向通往纪事报休息间的时髦的旋转门,为了休息间侧室里那个巨大而缓慢转动的地球仪,我总要在休息室里恭敬地停上几分钟,瞻仰旁边房间里的地球仪,它前面有玻璃挡着,玻璃摸上去总是温热的,真有意思。
《纪事报》颇以这个地球仪为荣。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地球仪之一:大地球仪显然不容易造。这个至少有我两倍大,制作、漆绘十分精美。地球仪按照科学、精确的角度绕轴倾斜,以与地球自转相同的速度旋转,每二十四小时完成一次旋转。简言之,它神奇,庄严——得梅因市除毕肖普餐馆里的原子能抽水马桶外,最佳技术奇迹非此莫属,显然它们已自成一派。因为它那么大那么雄伟、栩栩如生,你看着它就像看着真正的地球一样,我绕着它走,感觉自己像上帝。即使现在我想着地球上的国家,我看它们就像看到它们在那个大球上的样子——如坦噶尼喀 、罗得西亚、东、西德国,汤加群岛。地球仪除了我也许还有其他粉丝,但我从没见过任何路过的人朝它哪怕看上一眼。
5点30分,一分不差,我会坐电梯上到第四层的编辑部——一个典型的编辑部,甚至有个摆动门,你像《小报妙冤家》里的罗塞琳德拉塞尔一样轻松自信地穿过这门——穿过体育部,冲那儿所有人打个招呼,说声“嗨”(毕竟他们是父亲的同事),经过卡嗒卡嗒响个不停的电报机,把自己摆到妇女部母亲办公桌前。我能看到她优雅地坐在灰色金属办公桌前,头发略有点歪,在她的打字机上不停地敲,那是台古老的史密斯科罗拉牌竖式打字机。我愿意付出一切——真可以说一切——只要能再次穿过那门,看到体育部那帮家伙,经过他们来到我亲爱的老母亲埋头打字的桌前。
我的到来总能让她又惊又喜。“哎呀,比利,你好!我的天啊,又到星期五了?”她会这样说,好似我们好几周没见面了。
“是的,妈妈。”
“好,我们去毕肖普吃饭,然后去看电影,你说怎么样?”
“那太好了。”
接下来,我们会静静地、心满意足地在毕肖普吃晚饭,饭后散步到市中心某家电影院看电影。市里有三家宏伟而古老的电影院:派拉蒙、得梅因和雷电华,每家都像鬼火荧荧的巨大地穴,装修得格调优雅,让人回忆起古埃及鼎盛之时。派拉蒙和得梅因两家影院都能容纳1600人,雷电华稍少些,尽管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每次放映时能有三、四十人就不错了。从来也没有,今后也不会有比电影院更好的消磨星期五晚上的地方了。坐在一立方英亩的黑暗里,手捧一大盆奶油爆玉米花,面对着巨大的荧幕。荧幕大得你看得清电影里书架上的书名,日历上的日期,驶过汽车的车牌。真是太神奇了。
五十年代涌现出大批优秀电影。《变形异体》、《X星来客》、《飞碟入侵地球》、《外太空来的僵尸》、《惊异巨人》、《人体异形》、《奇怪收缩人》都是那个充满无穷想象力的年代的颇具灵感的创造。然而,我和母亲从来不看这些。我们看剧情片,演员通常都是二三线影星——理查德康特、伊莉莎白斯科特、拉娜透纳、丹迪厄耶、杰夫钱德勒。我自己从来也不明白这些电影有何吸引人之处。五十年代电影里的人只会忧郁地、一本正经地、责难地说、说、说。那些角色几乎总是在说话时掉过脸去,对着书架、落地台灯说话,而从不对站在他们面前的人说。这点颇为费解。有时候音乐变得很响,角色之一会(通过幕布)告诉另一人他们再也受不了了,他们要走。
“我也是!”我会调皮地对母亲说句俏皮话,轻松溜达到男洗手间,换个场景。市中心这家剧院的男洗手间巨大无比,柔和的灯光抚慰你的心,时髦极了。里面有全身穿衣镜,所以你可以在那里练习枪手拔枪的姿势,还有好几种机器——梳子售卖机、避孕套售卖机——差不多伸手便可摸到。长长一排厕所隔间,它们的那些隔板让你看得到旁边隔间里上厕所的人的脚,对此我从来不明白,到现在也没弄懂。(想不出在一个独立环境里,看到隔壁人的脚对谁会有什么好处。)我的标志性动作是:进到最左手边的隔间,锁上门,从隔板下面爬到隔壁去,这样一间一间直到我把它们全锁上。这能给我一种奇怪的成就感。
天知道为了完成这个小小的壮举,我爬过些什么,但那时我真是蠢死了。我是说真的,蠢到家了。我记得六岁那年我整场电影都在抠座位下有趣而好闻的东西,还以为是座位本身的东西,后来才发现那不过是以前观众嚼过后吐出来的口香糖。
我为自己可笑而不卫生的行为恶心了两年,一想到我用这只摸过别人吐掉的口香糖的手指吃奶油爆米花和一大袋果冻糖就恶心不已。我甚至——噢,呸呸!呸呸!——舔过那些手指,急切地将一桶桶梅毒口水、无法分门别类的泔水从吐出的箭牌和果汁口香糖转移到我干净的嘴里,光滑的消化道内。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最多几小时——我便陷入精神错乱胡言乱语的状态,发烧痛苦得死去。
看完电影,我们常在陶德屋停留,吃那里的馅饼——这是格兰德大街上一间热气腾腾的小店,店里舞动着的油火、坏脾气的侍应,舒适完美。陶德屋不过是间小砖房,只有一个柜台,几张旋转高脚凳,但从没哪个封闭的空间能制作出这样精美的食物,能在寒冷的冬天提供比这更宜人的温暖。那些馅饼——层层酥皮,奶油夹心,总是慷慨地切成大块——真乃盘中的极乐天堂。通常这是整晚的最高潮,但这个晚上,我心烦意乱、悲愤不已。我觉得肮脏,又觉得死到临头。我做梦都没想到还有比这更糟的事会降临到我身上,可实际上它就要发生了。我坐在柜台前,无所事事地戳着面前的香蕉奶油派,为自己感到难过,为我判了死罪的肠道难过,我端起杯子喝了口水,然后才发现坐在我旁边的老人也正从这个杯子里喝水。他大概200多岁了,两边嘴角都沾着灰色的唾沫星子。当他把杯子放下时,一些小小白色的咀嚼物沉到水下。
“啊呀呀,啊呀呀,啊呀呀,”当我看清楚时,两手紧紧卡着脖子,恐惧得低哑地叫着。叉子丁丁当当掉到地下。
“我说,我是不是一直在喝你的水?”他快活地说。
“是的!”我绝望地喘息着,盯着他的盘子。“你在吃……荷包蛋。”
荷包蛋是第二种最显而易见,千万不能与不干不净的老人分享的食物,只有脱脂干酪在其之上,不过也刚刚超过而已。作为一种吃的口水副产品,这两样东西实在无法区分。“噢,啊呀呀,啊呀呀,”我喊道,我在盘子上弄出些噪音,好像猫在努力吐出毛球。
“哦,我真希望你没有虱子!”他边说边快活地拍拍我的背,起身付账。
我望着他,目瞪口呆。他结完账,口里叼着根牙签,从容抬脚,扬长出门,去他的皮卡车那里。
他永远也到不了那里。当他往外走,打开门时,闪电从我怒目圆睁的双眼里射出来,扫遍他全身。他立即闪闪发光,痛苦得扭曲,简单、沉默地呲牙咧嘴,然后消失了。
这便是霹雳之眼的诞生日。此时,对白痴来说,世界成为恐怖地。
关于霹雳小子如何获得他的神奇魔力,有多个版本——多得我自己也不完全确定——可我从父母的谈话中找到的蛛丝马迹,相信自己不是地球人,我一定来自其他某个星球(后来我才知道,是来自兹星系的电子星球)。童年时我用了很多时间倾听——实际是监听——父母的对话。他们一说说很久,可似乎总在奇怪而错乱的边缘快乐舞动。我记得有一天父亲走进来,十分兴奋,手里拿着张纸,上面写了个字。
“这是个什么字?”他对母亲说。那个字是“躺椅(chaise longue)。”
“汤骑(shays lounge),”她说,发音像所有依阿华人,甚至可能与全美国人的发音一样。那年月躺椅专指当时流行的一种可调节的长椅。它们还配有一个靠垫,如果你觉得有人会把它们拿走,晚上你可以把椅垫带进房间。我们的椅垫上绘有一匹四轮马车和四匹马的图案。晚上也不会把它拿进屋内。
“再看看,”父亲催促说。
“汤骑(shays lounge),”母亲重复念道,一点没被唬住。
“不对,”他说,“看看第二个字。靠近点看。”
她看了看。“噢,”她说,理解了。母亲又试着念道。“汤—衣—椅(shays long gway)。”
“呃,只是‘衣,’”父亲温和地说,但发出高卢人的咕噜声。“汤亚(shays lohhhnggg),”他重复读着。“这个字不简单,不是吗?我见这个字不下一百遍了,可从未发现那不是个‘骑’(lounge)字。”
“亚(lawngg),”母亲有点惊奇地说。“那得要慢慢适应。
“是法语,”父亲解释说。
“是的,我想这是个法语字。”母亲说。“我想知道它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噢,看,鲍勃下班回家了,”父亲看着窗外说。“我要去试试他。”所以父亲在鲍勃家的私人车道上逮住他,他们进行了让人吃惊的十分钟交谈。接下来的一小时里,你看到父亲在小路上大步走来走去,有时候还走进邻近的街道,手里拿着那张纸,把它给邻居看,他们之间都会有一场惊奇的交谈。后来,鲍勃还过来问他能不能借下那张纸,他要给他太太看看。
大概就是这个时候,我开始怀疑我不是这个星球上的人,这些人不是——不可能是——我的亲生父母。
后来有一天,我还没六岁时,无聊得在地下室里瞎逛,看看有什么我以前没发现的尖利或易燃物,结果发现壁炉后面挂着一件棒极了的羊毛针织衫。我套上去。对我来说,它大了好多好多个码——如果我不是不停地把袖子往上捋,袖子一定拖到地上了——可它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衣服。它是用浸过油的有光泽的羊毛织成的,深绿色,那种酒瓶绿,非常温暖,很重,还痒痒的,有些地方有虫咬的洞,总之非常棒。衣服前胸上,用某种绸缎绣了个金黄色的闪电,有点褪色了。有趣的是,没人知道它打哪里来。父亲认为它可能是大学生的旧橄榄球服或冰球服,历史可追溯到一战以前。至于它如何跑到我家来的,父亲也想不明白。他猜是这房子从前的主人把它挂在那里,搬家时忘了带走。
可我知道得比他们多。显然它是神圣意志之衫,是我已故的亲生父亲,沃尔顿国王留给我的,在地球年1951年(电子年是21000047002年),就在我们那阴郁可怕但建筑林立的星球壮观地爆炸成十亿片彩色碎片之前,他用银色宇宙飞船把我送到地球上。他把我放在美国中部这个平淡乏味家庭里,给他们施以催眠术,让他们恍惚相信我是个平常男孩,这样我就能永远拥有电子能力,保持电子信仰。
这件衣服便是我超级能量之源。穿上它我脱胎换骨,力大无穷、肌肉鼓鼓、眼放X射线,我可以飞檐走壁,需要时还可以隐身,我拥有牛仔的索套捕物技巧、远距离射飞持枪人的手上的枪,篝火晚会上有一副动听的歌喉,头顶上有一缕奇怪、可爱的青黑色卷发。总之,它使我成为男人羡慕、女人仰慕的人。
我从自己现有的存货中为这件运动毛衫添加了好些行头——佐罗的鞭子和配剑,天空之王的领巾和领巾扣(里面藏有口哨),罗宾汉的弓、箭及箭袋,罗伊罗杰斯 的盛饰牛仔背心、镶有珠宝的马靴,马靴上还有丁当响的锡制马刺——它们增加了我的力量与光辉。我的腰带上挂着一个丁当响的锡制军用水壶,不管装什么东西装进去后,再尝起来都有种奇怪的金属味;我身上还挂着罗盘、正规童子军餐具(刀、勺、叉),在野外美餐一顿、击退野猫、灰熊以及有恋童癖的童子军团长的全套行头都准备齐了;还有蝙蝠侠可以发信号的手电筒(把消息送到空中)、橡胶鲍威猎刀,等等。
我有时候也带上个军用背包,装着小吃和备用弹药,可我不打算常用它,因为那包闻上去有股子奇怪而难消掉的猫尿味。我脖子上系着红色沙滩浴巾,以备飞翔之用,背着背包碍事。有一小段时间,我学着超人(这是个人人想一探究竟的着装怪客)在裤子外面穿了条内裤,可是这身打扮在儿童天地里引来一片笑声,害得我不久就放弃了。
随着季节变幻,我有时头戴绿色牛仔毡帽,有时戴顶大卫克罗戴的那种浣熊皮帽。为了高空作业,我穿上约翰尼尤尼塔斯 认可的橄榄球头盔以及结实的塑料护面罩。整套行头,完全装备起来,重达70多磅。与其说我穿着它还不如说我拖着它走。全副武装后我就是霹雳小子(后来是霹雳船长),这名字是父亲在一阵哈哈大笑、高度赞扬后,赠送予我的。在我家后走廊上,他解下我的配剑,把我举到五级台阶上,省得我花十分钟才能爬上来。
所幸,我用不着四处走动,因为我的超级能力实际上并非用于抓坏蛋,或帮普通人做好事,我主要用X射线眼来窥视有魅力的女人的衣服里面,再碳化和消灭一些人——老师、保姆、索吻的老太太——她们都是我快乐的障碍。那个时代的英雄各有所长。超人为真理、正义、美国生活方式而战。罗伊罗杰斯专抓那些策划在水中下毒、破坏和侮辱美国生活方式的共产党特务。佐罗为了隐晦但明显有理的原因,折磨一个名叫加西亚警官的傻瓜,独行侠 为早期西部的法律和秩序而战。而我呢,消灭笨蛋。现在也这样。
我过去总是赋予X射线多种思想,因为我不明白它如何发挥作用。我是说,如果你能看透人们的衣服,你当然也应该能看透他们的皮肤,直接看到他们的身体里去。你该看得到血管、跳动着的器官、食物在身体里被消化,在一圈圈的肠道中蠕动前进,还有其他一些不雅、惹人不快的东西。即使你不知何故能把自己的X射线局限在粉红皮肤上,可你目光凝视的身体也不一定就迷人,而是被看不见的紧身胸衣压缩、扭曲。首先,乳房就被奇怪地包起来、托住、装在一个看不见的胸罩里,而不是让它们放松,撩拨人心,让人心旌荡漾。根本不满意——一点也不。这便是为什么必须让霹雳眼TM完美无缺,镭射样的凝视,让我可以把内衣剥下来,而不会弄坏皮肤或外面的衣服。霹雳眼升了一级,目光如炬,也能用作强大武器来汽化让你生气的人,这是个愉快而完全意外的收获。
不像超人,没人跟我解释我的能量来源。我只能自己在超级世界里艰难前行,寻找自己的榜样。这不容易,因为尽管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是个英雄频出的年代,却也是个奇怪的年代。那个年代几乎所有的英雄人物都有点古怪,令人不安。许多人都与另一个男人同住,除了歌唱牛仔罗伊罗杰斯,他与一个女人戴尔伊文斯住在一起,可她的穿着也像个男人。无疑蝙蝠侠和罗宾穿得好似要去参加男同性恋狂欢;超人也好不了多少。令人困惑的是,实际上有两个超人。连环画里的超人头发发蓝,从不会笑,也不会听任何人的废话。而电视里的超人则亲切得多,胸部有点松垂,实际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软弱、优柔寡断。
同样,独行侠,已经不是那种你想与之共享露营帐篷的人了,而且,电视里这个角色是由两个演员来演的——1949到1951,1954到1957是由克莱顿摩尔演的,中间几年则由约翰哈特主演——可是由于当地电视台时不时重播,给人一种印象,独行侠不仅戴着一顶愚弄不了任何人的面具,而且外型还不断变化,这让他显得更加奇怪。他还有句醒目的口号——“快如闪电的烈马,卷起飞扬的尘土,一句热心的‘嗨—你,银子’:独行侠”——绝对没有任何意义。我以前看电视时,每集总得花一半的时间思索这口号到底什么意思。
罗伊罗杰斯,我的第一个真正英雄,在许多方面最让人迷惑。首先,他怪异地时空错乱。他生活在西部小镇米诺尔市,那个城市似乎还生活在十九世纪。那里有木板人行道,拴马桩,房子里点的是油灯,大家都骑马,带着六名枪手,司法警官穿得像个牛仔,戴着徽章——可是当人们在戴尔咖啡馆里要杯咖啡时,端上来的咖啡却是用电炉上的玻璃锅煮的。时不时现代警察或FBI特工会出现在汽车里,甚至用小型飞机寻找逃亡的共产主义分子,当这些发生时,我清晰地记得当时还在想,“搞什么鬼?”或一个五岁小孩能有的类似表达方法。
除了佐罗——他真的知道如何把剑舞得上下翻飞——打斗总是很简短,不流血,从不会有住院治疗一说,更别提昏迷、大面积创伤或死亡之类。大部分打斗是这样的:一个人从大岩石上跳下来,扑到一个正打此处骑马疾驰而过的人身上,接下来是大量快速的格斗。然后两个打架的人会站起来,好人把坏人打趴下。罗伊和戴尔都带着枪——每个人都带着枪,包括他们滑稽可笑的黑佣人木兰、厨子帕特布拉迪都带着枪——可从来不开枪杀人。他们只把坏人手中的枪射掉,再一拳把他们打倒在地。
关于罗伊罗杰斯另一件记忆犹新的事——我特别记得是因为如果父亲碰巧经过这间房时,他总会加以评论——罗伊的马,“扳机”在演员表上的排名竟然在他的妻子戴尔伊文斯之前。
“‘扳机’是更有才华些,”父亲总会这样说。
“也更好看些!”我们实事求是地,异口同声地说。
天啊,那时候我们多么快乐啊。
第四章兴奋年代
研究显示:餐前饮酒对心脏没有损害
宾西法尼亚州,费城(美联社)——餐前一两杯鸡尾酒,另外可能再喝上第三杯,对你的心脏不会有任何损害。实际上,甚至有好处。兰克瑙医院(Lankenau)研究人员经过研究后得出这一结论,该研究得到宾州东南部心脏病联合会的支持
——得梅因纪事报,1958年8月12日
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做到的,但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当权派创造了一个万事万物都对人有好处的世界。餐前喝点酒?越多越好!抽烟?当然没错!香烟实际上让你更健康,广告上说香烟可以安抚你受刺激的神经,让疲惫不堪的心灵敏锐。“这就是医生的命令!”L&M香烟广告如是说。直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有些香烟广告还愉快地为《美国医学会期刊》所接受。X射线对人体无害,所以鞋店里也装上特殊机器,用X射线来量脚的尺寸,射线穿透你的脚跟,直到你的头顶才出来。你体内所有组织,一点不剩地沐浴在X射线的光辉之下。难怪当你从机器上走下来时觉得能量充沛,准备买一双克兹牌新皮鞋。
我们坚不可摧,这真让人开心。我们不需要安全带、气囊、烟雾探测器、瓶装水以及海姆利克氏操作法 。我们的药瓶不需要儿童安全瓶盖。骑自行车时我们不需要头盔,滑冰时不需要护膝、护腕。我们无需书面提示就知道漂白剂不是提神饮料、汽油暴露在火柴附近可能会导致燃烧。我们不必担忧吃下去的东西,因为几乎所有食物对我们都有好处:糖给我们能量,红肉让我们强壮,冰淇淋给我们健康的骨骼,咖啡让我们警醒,有创意地打嗝。
每周都有形势变得更好、更快、更方便的兴奋消息传来。没有什么是荒谬、不值一试的。美国邮政服务公司从大西洋的一艘潜艇上发射火箭雷古拉斯1号到100英里外佛罗里达州梅波特空军基地,火箭上携带有三千封优先投递邮件,1959年6月8日清晨《得梅因纪事报》明显带着一丝兴奋和骄傲报导邮件可通过导弹传递。该文章向我们保证,很快装有邮件的火箭将会从美国上空一闪而过。人们该想象得到,特别投递的邮件每隔一小时砰的一声,倒插在我们家后院里的样子。
“我相信我们将看到导弹邮件发展到一个很高水平,”邮政部长亚瑟萨姆菲尔德在随后的愉快庆祝仪式上承诺,实际上从此再也没听说过导弹邮件。也许有人想到即将到来的火箭可能会不幸地偏离目标,撞毁工厂或医院的屋顶,或火箭会在飞行中爆炸,炸毁经过的飞机,或者每一次发射可能花费成千上万美元来投递当时最大邮资也不过120美元的信件。
事实上,火箭邮件不管何时来看,都不是个现实的提议,用于测试的一百万美元中的每一分钱都浪费了。没关系。重要的是知道只要我们想用火箭投递邮件我们就可以。毕竟,这是个梦想的年代。
现在回头再看,那时要找出不让人兴奋的事很难。即使剪头发也能带给人不同寻常的快乐。1955年,父亲和哥哥去理发店,回来时每人头上的头发都成立正状,短得直贴在头皮上,这种惹眼的发型便是有名的平头。那十年内,他们看似时刻做好准备,在紧急状况下为某种小型试验飞机,也可能是用迷你火箭发送的特殊投递邮件提供降落点。人们从来没有同时看上去那样可笑而又那样快乐过。
那个时代纯真得可爱。1956年4月3日,据新闻报道,来自马里兰州哈格斯顿的一位名叫朱丽娅谢兹的女人,在参观白宫的旅行中,从团队中开溜,消失在这幢大楼中心。四个半小时后,谢兹太太,事后被形容为“头发散乱、茫茫然神智不清地”在白宫里游荡,放了些小火——一共有五堆。可见当时的保安措施是如何严密:一个神智不清的女人能够在工作时间在一幢行政大楼里游荡上半天而没人发现。你可以想象如果现在有人试图这样做的后果:即刻警笛长鸣,空军飞机结集,SWAT 从天花板上降落进来,坦克碾过草坪,机枪连续九十分钟朝目标区域扫射,之后慷慨颁发英勇勋章,包括事后追认在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州东部被误杀的七十六人为勇士。而在1956年,找到谢兹太太后,她被带到员工厨房,递上一杯热茶,之后释放回家,交由家人监护,此后再没人听说过她。
兴奋的事情厨房里也有。“几年前,家庭主妇每天要用五个半小时为四口之家准备一日三餐,”1959年《时代》杂志的封面文章报导道,我敢保证母亲肯定怀着极大的热情读过这篇文章。“今天,不用九十分钟——她就可以为国王或挑剔的丈夫端上美味佳肴。”《时代》未署名的消息灵通人士继续列举所有即将到来的新奇方便食品。冷冻沙拉、可喷射的蛋黄酱,可用刀涂沫的奶酪、装在喷壶里的液体速溶咖啡、管状比萨饼套餐。
这篇文章以最深切的赞美之词,提到一流的厨房理想主义者——通用食品公司主席查尔斯格里诺莫蒂默。传统蔬菜的乏味、烂糊状、令人气馁的前景令他恼火,结果他派最好的手下在通用食品公司试验室里研制“新”蔬菜。莫蒂默的厨房奇才已经拿出了一种名为“卷条”的产品,他们把多种蔬菜捣成泥——如豌豆、胡罗卜、利马豆——混合成糊状,然后再冻成条状,忙碌的主妇可以把它放在烘烤盘里,在炉中加热。
“卷条”与火箭邮件下场一致(实际上查尔斯格里诺莫蒂默也一样),但大量其他食品却在我们胃里、心里赢得了一席之地。到五十年代末,美国消费者可以从几乎一百个品牌的冰淇淋、五百种早餐麦片、几乎同样多品牌的咖啡中进行选择。同时,全国食品工厂都在他们的食品中注入了美味的染色剂、防腐剂,以加强和保持食品的吸引力。超市食品中大约含有二千多种不同的化学添加剂,(据调查显示)包括“九种乳化剂、三十一种稳定剂和增稠剂、八十五种表面活化剂、七种防结块剂,二十八种抗氧化剂,以及四十四种螯合剂。”有时候那里面也会有些食物,我相信。
甚至死亡也是种乐趣,尤其是安全地折磨他人致死。1951年《大众科学》杂志预测来年最重要的科学突破,为此采访了我国十多名最主要的科学记者,有一半人提名核武器的改进——其中还有几人对此津津乐道。比如,《芝加哥每日新闻》的亚瑟J辛德就是一位,他兴奋地提到不久美国地面部队人人皆能装备核弹头。“小型核炮可以击中几股敌人,战术战争将被颠覆。”辛德热情地说。“过去能持续抵抗上几周、几个月的地区现在能在几天内甚至几小时内被消灭。”万岁!
人们对原子弹的炽热权威、非自然神力着了魔、中了蛊——真的,敬畏得无法动弹。当军队在拉斯维加斯外围的内华达沙漠上一个名叫“法国人平地”的干涸湖床上开始测试核武器时,那里成了当地最热门的旅游景点。人们来到拉斯维加斯不是为了赌博——至少不全是——而是为了站在沙漠边上,感受脚下大地的振颤,观看他们面前空气中翻滚的烟尘柱。游客会待在原子能景观汽车旅馆,从当地鸡尾酒会上要一份原子能鸡尾酒(等量的伏特加、白兰地、香槟,加上少许雪利酒),吃上一个原子能汉堡包,做一个原子能发型,观看年度原子弹小姐的加冕或名叫康迪丝金的脱衣舞娘的夜夜旋转,她给自己取名“原子能冲击波。”
在高峰期,内华达州一个月进行四次以上的核爆炸。蘑菇云在市内 任何一家停车场都可见,可许多游客还是来到爆炸区域边上,通常还带着野餐,现场观看核测试,享受随后而来的辐射尘。这些都是大爆炸。有些爆炸连远在几百英里之外太平洋上的飞行员也能看得到。放射性尘埃经常飘过拉斯维加斯,给整个地平线覆盖上一层尘埃。早期测试结束后,政府技术人员身穿试验室白大褂,拿着盖氏计量器走遍全城,检测一切东西。人们排队等待测试,要看看他们自己的放射性有多大。这仅是部分乐趣罢了。坚不可摧是多么快乐啊!
观看核爆炸、接受温暖的核放射光芒令人愉快,但那个年代真正的快乐——比平头、火箭飞机、喷洒蛋黄酱、原子弹加在一起还要快乐的——是电视。现在人们几乎无法体会到当时电视受欢迎的程度。
1950年,美国许多家庭还没有电视。百分之四十的人还没看过一个电视节目。接着我出生了,全国也陷入狂热(虽然这两件事可能没有直接关联)。到1952年末,三分之一的美国家庭——大约2000万个家庭——购买了电视机。如果不是因为大部分乡村地区电视信号还没有覆盖到(或者甚至还没有通电),这个数字甚至会更高。在城市里,电视普及要快得多。1953年5月,合众社报导波士顿的电视机(78万台)已多过浴缸(72万个),人们在民意调查中承认他们宁愿挨饿,也不愿没有电视。许多人可能就是这样做的。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普通工厂工人一周的税后收入远没达到100美元,而一台新电视的价格高达500美元 。
电视这般令人兴奋,以至麦克格雷格服装公司(McGregor)为表达对电视的敬意生产了一系列服装。“随着电视令人瞪目结舌的发展,成千上万的美国人越来越多地待在室内,”该公司在它的广告中这样说道。“现在,为这革命性的生活方式,麦克格雷格公司进行了运动装革新。无论你是看电视——还是被人看——这都是一款新概念运动装。”
这个系列服装被称为电视影像,为推广这个系列,该公司展示了说明图,以诺曼罗克韦尔 插图风格画成,健康清新、关注细节。图上四个运动员般的年轻小伙子懒洋洋地躺在他们舒服的窝里,前面是闪着荧光的电视,每个人都在炫耀一套崭新的电视影像概念服装——可正反两面穿的格伦格 夹克,全天候家居三防夹克、杜罗西家居休闲夹克,以及与此相配的客厅家常裤,还有,那位有些快活的人,身穿佩斯利花呢的阿拉伯骑士运动恤衫,整洁地配上另一件全天候夹克。图画中的年轻人看上去非常高兴——连同电视、连同他们的全套装束,他们健康的牙齿、干净的皮肤,一切一切——他们的衣服显然是户外装束,但丝毫不以为意。也许麦克格雷格指望他们站在邻居家的花圃里,透过窗户看电视,就像我们在基斯勒先生家看电视一样。不管怎样,麦克格雷格系列不是很成功。
后来发现,人们看电视时并不想要什么特别服装,他们想要特别食品。1954年,史云生食品公司、奥马哈公司推出了1954年最好的产品:电视便餐(正式名称为“电视牌便餐”)可能是生产出来的最佳糟糕食品。我的意思是,这是我真心真意的恭维。电视便餐用分隔式铝制托盘为你提供一整套正餐。你要添加的不过是一付刀叉,在土豆泥上抹上少许黄油,你便有完整的套餐,通常会让你(至少在我们家是这样)从盘子的不同分隔区进行一次有趣的温度体验,从微温到湿热(炸鸡)到烫得惊跳起来(汤和蔬菜)再到部分冷冻(土豆泥),所有的食物都有种奇怪的金属腥味,然而多少还让人满意,也许只是因为它是全新的,还没有什么其他东西跟它一样。接着,某些其他创新天才生产的特殊折叠托盘,你可以边看电视边从托盘里吃东西,那是最后一次孩子们——实际上,是任何男性人类——主动坐在餐桌前吃饭。
当然那时的电视不是我们现在所了解的电视。首先,广告直接插入节目里,使它们具有一种可爱而单纯的魅力。在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乔治伯恩斯和格蕾茜秀》里,名叫哈里范泽尔的报幕员会在节目演了一半时出现,踱进乔治和格蕾茜的厨房,在厨房桌子上为康乃馨牌浓缩牛奶打广告(“满意奶牛的牛奶”),而乔治和格蕾茜则在一旁亲切地等着,等他讲完再继续那周的幽默故事。
只为确保人们记住电视是家广告公司,节目标题通常大方地与赞助商的名称结合:高露洁喜剧时间、力士施利茨剧场、黛娜萧 雪佛兰秀、通用戏院、吉列体育系列,还有反复播放的你的凯撒 经销商特约播出的凯撒-弗雷泽“神秘探险。”广告商控制着节目的方方面面。受骆驼牌香烟赞助的节目撰稿人不得在戏里写进坏蛋抽烟,不得涉及火或纵火的内容,也不得提及对烟或火苗不利的东西,戏里更不得有任何人出于任何原因咳嗽。J罗纳德奥克利在《上帝的国度:五十年代的美国》一书里写道:在一个名为“你相信自己的妻子吗?”的电视游戏节目上,竞赛者回答说他妻子的星座是巨蟹座 ,“赞助这个节目的烟草公司下令重拍,这位妻子的星座被改为白羊座。”更让人难忘的是,在90剧场连续播放《纽伦堡大审判》时,赞助商美国煤气公司,设法把所有提到煤气炉或犹太人被煤气毒死的片断都从剧本上删掉了。
超越美国人对电视痴迷的,唯有他们对汽车的热爱。从来没有哪个国家像我们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那般对汽车如醉如痴。
二战结束时,美国道路上只跑着3000万辆车,这个数字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差不多,但随后发生了飞跃。接下来的四十年里,正如一位作家在《纽约时报》上写道的一样,这个国家“铺设了42798英里的州际高速公路,人们购买了3亿辆小汽车,并开着上路。”美国人购买新车的数字从1945年的6万9千辆到四年后的500多万辆。到五十年代中期,美国人一年买了800万辆新车(而这个国家只有4000万家庭)。
他们不仅想买,他们也不得不买。在艾森豪威尔任职总统期间,美国将联邦交通预算的四分之三用于修筑高速公路,投资于公共交通的预算不到1%。如果你想上哪去,渐渐地你只得自己开车去了。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美国几乎成了二车国度。1956年雪佛莱广告得意地宣布:“拥有两辆车的家庭处理家事的速度会快上两倍,这样他们就有更多一起休闲的时光!”
这都是些什么车呢?用一位观察家的话来说,它们似乎该灯光熠熠,登台上场。有些车竟自我吹嘘说几乎拥有空中飞行的特殊功能。庞蒂亚克公司推出了同温层飞奔V-8引擎、同温层飞行液压变速器。克莱斯勒公司推出了二档变速器,扭杆空气悬架,与此同时雪佛莱的双门敞篷跑车有一个“坐稳,当心”的特别功能,名为“三倍速涡轮滑翔”。1958年,福特汽车公司生产的林肯轿车车身超过19英尺。到1961年,美国汽车购买者有多达350款车型可供选择。
人们如此迷恋他们的汽车,有些人多少想试试在汽车里生活。他们在免下车餐馆吃饭,在免下车电影院消磨一晚,在免下车银行办理银行业务,在免下车干洗店洗衣服。父亲从不会做这类事情。不知何故,他觉得这不够体面。他不会在没有火车座和餐具垫的餐馆吃饭。(既然说到这里,顺带提一句,他也不会在任何比有火车座和餐具垫的餐馆更好的餐馆吃饭。)所以我的免下车体验还是跟里奇雷蒙外出时获得的。里奇雷蒙没有爸爸,但他妈妈有辆红色的庞蒂亚克天王巨星 敞篷跑车,他妈妈喜欢头冲下开快车,同时让音乐轰鸣。他妈妈开车到市东边露天市场附近的爱德熊免下车餐馆吃饭,所以我爱她。我肯定里奇是她在车上怀上的,可能正是在咬一个爱德熊汉堡的时候。
到五十年代末,美国道路上几乎有7400万辆车,差不多比十年前翻了一番。洛杉机的汽车数量比整个亚洲还多,通用汽车公司是个比比利时更大、更令人兴奋的经济实体。
电视和汽车结合完美。电视向你展示了一个兴奋的世界——拉斯维加斯的原子弹;佛罗里达州柏树花园的靓女们在滑水;纽约市的感恩节大游行——而汽车则让你可以去那里。
对此的理解没人比沃特迪斯尼更到位。1955年,当他在洛杉机南部二十五英里之外一个不知名小镇阿纳海姆附近开发占地面积达60英亩的迪斯尼乐园时,人们以为他脑子出了毛病。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游乐园在美国已经死掉。游乐园成了穷人、移民、上岸休假的水手、其他没钱没身份的人的避难所。可是迪斯尼乐园一开始就与此不同。首先,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可通往那里,所以没钱人到不了那里 。即便他们设法到达门口,他们也掏不出进去的门票钱。
但迪斯尼的绝招在于充分利用电视进行大肆宣传。在乐园开园前一年,迪斯尼就推出了电视系列节目,基本上每周一小时为迪斯尼企业做广告。实际上这个节目早在头四年就叫做迪斯尼乐园,这个系列中的大部分节目,包括第一期,都用于庆祝、鼓吹那个梦幻天堂如何有趣、如何刺激,这座天堂在烟雾弥漫的加利弗尼亚边境桔子园迅速兴起。
到乐园开园时,人们已迫不及待要去那儿了。两年内,迪斯尼乐园每年吸引了450万人。根据《时代》杂志统计,普通游客每天在迪斯尼花费4.9美元——车费和门票2.72美元,食物2美元,纪念品1角8分。这费用对现在的我来说似乎很公道——现在也很难相信当时竟会觉得这不合理——但显然当时这些价格令人震惊。据《时代》杂志说,头两年迪斯尼游 客最大的抱怨便是花费不菲。
在我们邻居当中,如果你父亲是脑外科医生或正牙医师,你才能去迪斯尼。对其他人而言,那里太遥远,太昂贵。在我们是完全不可能去的。虽然父亲对把我们塞进车里,去远方有瘾,但只有这种旅行便宜、有教育意义,歌颂了美国光荣历史上被遗忘的某个角落,包括大屠杀、不同寻常的艰苦,或快递邮件等才行。一张票要1角5分钱,才能坐一次旋转茶杯的可不是这类旅行。
我们家一年中的最低潮是隆冬时节,父亲在房间里休息,消失在一堆巨大的公路交通图、旅行手册、发霉了的美国历史卷册、以及让他惊奇,满足他兴趣的社区宣传折页之中,选择我们来年暑假旅行的目的地。
“好了,各位,”当他经过两晚的研究后再次现身时,郑重宣布,“今年我想我们要去参观不太为人所知的菲律宾家仆之战的战场。”他注视着我们,希望我们能开心得大叫。
“噢,我都没听说过,”母亲会说,礼貌地装出热情的样子。
“呃,实际上与其说是战争,不如说是次屠杀,”他承认。“三个小时就结束了。不过从那里去黑斯泰克的国家农具博物馆很方便。显然他们那里有七百多种锄头。”
他边说边摊开美国西部各州地图,指着堪萨斯州或达科他州的某个炙热角落。之前没有外地人愿意去那里。我们差不多总是去西部,可从没远到迪斯尼或加利福尼亚,或落基山脉。因为有太多内布拉斯加茅屋我们要先看。
“在西温德索克也有个蒸汽机博物馆,”他接着快活地说,拿出一本手册,可没人伸手去接。“他们还有两日游家庭套票,看上去很合理。比利,你有没有见过蒸汽钢琴?没有?我一点也不吃惊。没多少人见过!”
西行最糟糕之处在于它意味着路上要在奥马哈停留,去拜访母亲古里古怪的亲戚。奥马哈之行对每个人都是场煎熬,对我们去拜访的人也是。所以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还去那里,可我们总是中途停下来。可能是父亲被那里的免费咖啡所吸引。
母亲小时候特别穷,住的只是一间小房子,其实就是窝棚,在奥马哈著名的牲畜围场边上,围场甚是广阔。房子有个小小的后院,院后是陡峭的悬崖,悬崖之下便是广袤无垠,一眼忘不到边(或至少记忆中)的雾蒙蒙的围场。每头牛不远千里被带到那儿,歇斯底里地哞哞直叫,再拉上一些稀乎乎、软塌塌的牛屎,然后再被牵走,变成汉堡包。你从未闻过牲畜围场上的那种气味,尤其是热天时的气味;你也从听到过这般不幸的喧嚣,连绵不绝,震耳欲聋——这声音直达云霄,碰到云层后几乎弹回来——其后一个月内所有肉制品你都会打量上两遍。
母亲的父亲,是个善良的爱尔兰天主教徒,名叫迈克马克圭尔,成年后一直在牲畜围场上当帮工,收入微薄。他妻子,我母亲的母亲,在母亲很小时就去逝了,外公一人养大五个孩子,母亲和她妹妹弗朗丝包下了大部分家务。母亲读高中时,在全市演讲比赛中获讲,奖励便是得梅因杜雷克大学的奖学金。她在杜雷克大学学新闻专业,暑假便到《纪事报》打工(在那儿她遇到了父亲,年轻的体育专栏作家,笑容爽朗,有爱打花哨领带的毛病,如果老照片可供指南的话),她再也没回来过,我觉得她内心一直对此感到欠疚。弗朗丝最后也走了,成为一个胆小而爱唠叨的修女。她们的父亲去世时也很年轻,离我的出生还早,他把这房子留给了母亲的三个懒散兄弟,乔伊、约翰森和里奥。
我很小时,十分惊奇母亲和她的兄弟姐妹竟然出自同一基因。我相信她自己可能也那样想过。父亲称她的兄弟为“三小丑”,尽管这词可能让人觉得他们活着,还活得很快乐。可别提他们叉开手指,互戳眼睛的找乐法,这是根本没有的。他们是我曾见过的最没趣的三个人类。他们一辈子就生活在这间小屋子里,即使他们三人必须、不得不共挤一张床。我不知道他们有谁工作过,哪怕走出过这间房子。他们仨中最小的里奥,有一把电吉它和一个小扩音器。如果有人请他唱歌——这他最喜欢——他会消失在卧室20分钟,然后身穿绿色亮片的牛仔装再度出现,把人吓一跳。他就会两首歌,用的是同样的合弦,弹的是同样的次序,所幸他的独唱音乐会不会太久。约翰尼一生都安静地坐在光秃秃的桌前喝酒——他有个怪异的红鼻子;我只是说怪异——乔伊根本就没什么可弥补他短处的特质。我相信他的死没人会在意。我想他们可能只是把他的尸体从悬崖上滚下去就不管了。总之,你在那里真的无事可干。我现在记不得他们到底有没有一台电视。那儿肯定是没有玩具可玩,也没有足球可踢。甚至没有足够的椅子让大家同时坐下。
多年以后,乔伊去世时,母亲发现他有个同居妻子,他从来没有对母亲提起过。我想,当我们在那里时,这位妻子可能躲在壁橱里或地板下或其他什么地方。因此,他们总是急切地想赶我们走,也就不足为奇了。
到1960年,就在我九岁生日前,一件真正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父亲宣布我们要做一次冬季旅行,就在圣诞假期,但他没说去哪里。
那是个奇怪的秋天,也是个美好的秋天,特别是对父亲而言。你知道,父亲是他同辈人中最好的棒球专栏记者——他真的是——1960年秋天他证实了这点。那时候大部分体育专栏还很沉闷,读上去仿佛作者是个狂热但些微有点才华的14岁孩子。父亲写的文章却有深度、时尚、相当老道。当他从打字机上抽下最后一张纸时,他总会说,“简洁却不花哨,”带着某种炫耀的满足。要说赶稿,更是无人能及。1960年10月13日,匹兹堡世界职棒大赛时,他证明了这无可争辩。
联赛总是戏剧性地结束,那个时代的棒球似乎擅长于这种方式:匹兹堡海盗队的比尔马泽洛斯基在第九局时的一个全垒打,奇迹般从洋基队手中攫取了胜利,意想不到地传给了谦逊的海盗队。实际上全国所有报纸以同样冷静、平淡的语调报道了这则新闻。比如,下面是第二天上午《纽约时报》首页上这则新闻的第一段:
今天海盗队给匹兹堡带来了三十五年来的首个世界联赛冠军。第九局比尔马泽洛斯基一计全垒打,高高越过了历史上著名的福布斯球场的左外野围墙。
而下面是依阿华人民读到的:
星期四下午稍晚,匹兹堡棒球史上最神圣的一块财产,用一件脏兮兮的灰色运动夹克包着,在警察的护送下离开了福布斯球场。当然,这是那块本垒板,比尔马泽洛斯基就是站在其上完成他那震惊全场的本垒打的,与此同时,裁判比尔杰科维斯基耸起宽阔肩膀,张开两臂,长时间挡住人群,让比尔的本垒打有效。
第九局时,当马泽洛斯基朝洋基队拉尔夫特里投球狠狠一击时,这个古老球场上人群发出的呼喊声,就连匹兹堡钢铁工厂里的噪音也自叹弗如。待球飞出爬满常青藤的砖墙时,看台上的人群蜂拥而下,这些突然疯狂的人威胁不让马泽跑垒触板,因为那样将以10比9击败狂妄的洋基队,赢得冠军。
注意这个故事可不是从容写就的,而是在拥挤的记者席上、在一片喧闹疯狂中、在比赛结果出来后顿时的雷鸣声中写就的。没有一个想法或一个整齐的语句(如“耸起宽阔肩膀,张开两臂”)能提前准备或不经意地落笔在纸上。由于马泽洛斯基的全垒打粗暴地颠覆了全国人民对“狂妄的洋基队”必胜无疑的期望,每个在场的体育记者只好放弃心里准备好的话,甚至在上一击时头脑里想的东西都得扔掉,重新写过。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搜索,不管何处的档案中你再也找不出比这更好的世界职棒比赛报导了,除非那是我爸爸的另一份稿件 。
可是我当时不明白。我只知道父亲在世界职棒联赛结束回家后精神异乎寻常地亢奋,提出了他惊人的计划,要在圣诞节带我们去一个神秘所在。
“你们等着吧,你们会喜欢的。走着瞧,”不管谁去问他,这就是他的回答。整个想法是难以言说的兴奋——我们不是那种做事轻率、仓促、不合时宜的人——可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也很紧张。所以12月16日下午,我的格林伍德小学解散了快乐的学生,把他们放到积雪的街上。为期三周、辉煌的圣诞假期开始了(要我说,那时的学校假期很长,很慷慨),我们家的汽车漫步者等在前门口,夸张地冒着热气,甚至是急切地、准备穿越下雪的大草原,开辟一条路。我们像往常一样,朝西在康西尔布拉夫市渡过雄伟的密苏里河,一路排除艰难险阻越过奥马哈。然后我们继续前进。我们开车似乎(实际上就是)好多天都在一望无际、风雪弥漫、道旁许多断株的大平原上穿行。
我们经过了一个又一个诱人的景点——小马驿站、水牛盐碱地、一块漂亮的巨石——可父亲甚至都不瞟上一眼。母亲开始有点担心了。
第三天早晨,我们看到了第一眼的落基山脉——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地平线上的东西,而不是地平线。然而,我们继续前进,走入崎岖陡峭的大山里,又从大山另一边出来。我们出现在加利福尼亚的温暖与阳光之中,花了一个星期来感受各种奇迹——巨大的红杉林、葱翠的英佩尔河谷、大瑟尔 、洛杉机——还有12月温暖的阳光晒在脸上、光胳膊上的美妙而奇怪的感觉:没有冬天的冬天。
我很少——我在说什么呢?我从没有——看见父亲如此大方、无忧无虑。在圣路易斯-奥比斯波吃中饭时,他鼓励我、催促我,要了一份大大的热焦糖圣代,当我说,“爸爸,你肯定吗?”他说,“去吧,你只活一次”——这种伤感的话以前从不会从他嘴边冒出,肯定不会在商业场合下冒出。
我们整个圣诞假期都在圣塔摩尼加海滩上漫步,圣诞节后有一天,我们驾车开上蜿蜒盘旋的高速公路,向南经过洛杉机附近许多雾蒙蒙、炎热的不知名小镇。最后我们停在一个巨大的停车场,那里几乎空得可笑——我们是六、七辆车中的一辆,所有车都来自其他州——走几步就到了庄严的入口处,我们手插在口袋里,抬头看着一块神话般的锻铁招牌。
“呃,比利,你知道这是哪里吗?”父亲问我,这纯属多余。世界上没有哪个孩子不认识这传说中的大门。
“这是迪斯尼,”我说。
“当然是,”他同意,颇为欣赏地凝视着大门,仿佛大门是他私人委托订做的一般。
片刻间我还在想,这是不是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欣赏大门——然后我们会返身回到车里,继续开车去别处。可是父亲要我们在这里等着,然后大步朝售票亭走去,在那里他进行了一次简短但非常开心的交易。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两张二十美元的钞票同时离开父亲的钱包。他在窗口等着拿票时,朝我们露出一个无聊的微笑,还挥了挥手。
“我得了白血病什么的吗?”我问母亲。
“没有,亲爱的,”她回答说。
“爸爸得了白血病吗?”
“没有,亲爱的,我们都很好。你父亲只是有种圣诞情节。”
此前或之后,我生命中再也没有比那天更吃惊、更满足、更快乐过。我们几乎把乐园据为己有。我们玩了个遍——在真人大小的茶杯里开心地旋转,爬上小飞象,对未来国度中的孟山都全塑料小屋里的各种便利设施惊叹不已,享受了潜水之旅、内河泛舟之行,坐火箭上月球。(实际上座位也在颤抖。“哇!”我们全都开心恐惧得大叫。)那时候的迪斯尼乐园是个奇迹,不花哨、少雕琢,是我见过的最棒的——可能是当时全美国最棒的,可它后来慢慢变了。父亲为这个地方、为它的整洁、干净、充满想象力、如画般的魅力心醉神迷,不停地反问为什么全世界不能像这个样子。“不过,当然要再便宜点。”他加上一句,舒服地回归本来面目,领着我们灵巧地穿过了纪念品售卖部。
第二天清早,我们上了车,开始了一千英里的穿越沙漠、高山、大平原之旅,返回得梅因。那是漫长的旅程,可是每个人都很快乐。在奥马哈,我们没有停留——甚至都没放慢步伐——只是继续前进。如果还有什么比不在奥马哈停留更好的假期结束办法,那我还不知道。
第五章追寻快乐
底特律的多萝茜?范?多恩太太起诉离婚,控告她丈夫:1)把他们的所有食品都放在冰箱里,2)把冰箱锁上,3)要她为所吃食品付钱,4)还向她征收3%的密歇根州消费税。
--《时代》杂志 1951年12月10日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乐趣是种不同的东西,主要是因为那时候没什么乐趣。要我说,那也不是坏事。不好也不坏。你要学会等待你的快乐,当快乐来时,要懂得欣赏。
那些年我最快乐的经历发生在1959年8月一个炎热的下午,母亲告诉我,她以我的名义接受了米尔顿?米尔顿一家的邀请,去阿夸比湖上玩一天。这个轻率的接受绝对不会成为我的部分快乐,相信我,因为米尔顿?米尔顿是世间最烦人、最讨厌、烦不胜烦,厌不胜厌的人,他父母和妹妹比他更糟。他们聒噪不已,白痴般争论不休,讲些愚蠢的笑话,吃东西时嘴张得老大,如果你顺着看下去,看得到他们嘴里的小舌,或更深处。米尔顿先生的喉结大小有如香槟酒软木塞,长相与迪斯尼人物高飞狗不可思议地相像,几乎跟卡通狗别无二致。他妻子跟他一样,不过体毛更多。 他们认为请客款待便是分送一盘费格?纽顿牌无花果曲奇,这是所有曲奇中唯一真正难吃的一种。他们笑起来可是真正的哈哈大笑--这是件大事,让他们机会向你展示仔细咀嚼过的费格?纽顿曲奇在吞咽下去前的最后样子(黑乎乎、粘稠、可怕)。与米尔顿一家相处一小时就像去第二层地狱 走了一趟。不用说,我反复使用霹雳射线想把他们熔化掉,奇怪他们竟无法消灭。
以前我领教过一次他们的好客之情,那是个睡眠派对 ,结果我发现自己是唯一的客人,也可能是唯一露面的获邀者。米尔顿太太强迫我--我就是要重复一次:强迫我--吃薄片牛肉脯,一碟几乎像呕吐物的东西,然后八点半就打发我们睡觉去了,那时米尔顿已模仿了十六个小时的蒸汽挖土机,在电视《我有个秘密》放到一半时就昏睡过去了。
所以当母亲通知我,她蠢得可爱地再次把我托付给他们照看时,我的沮丧之情几乎无边无际。
“告诉我这不会发生,”我说着开始不安地在地毯上绕圈子。“告诉我这只是个可怕的、可怕的梦。”
“我以为你喜欢米尔顿,”母亲说。“你还去他们家参加过一次睡眠派对呀。”
“妈,那是我有生以来最糟的一晚。难道你不记得了?米尔顿太太强迫我吃烤过的呕吐物。因为你忘了给我带牙刷,还强迫我用米尔顿的牙刷。”
“是吗?”母亲说。
我点点头,一副过于淡泊,不以为意的样子。她搞错了,给我带的是姐姐的化妆包。里面有两个纸包的止血棉条、一个塑胶浴帽,可是没有我的牙刷,也没有向我信誓旦旦许诺过的深夜秘密盛宴。我整晚只好用止血条敲打米尔顿昏睡的头,打鼓玩。
“我有生以来从没那么无聊过。以前我都告诉过你啊。”
“你有吗?老实说我不记得了。”
“妈,在米尔顿吃过费格?纽顿曲奇后,我还不得不用他的牙刷。”
她同情地缩了缩身子,表示听到了我的话。
“求你别让我跟他们一起去阿夸比湖吧。”
她稍稍考虑了一下。“嗯,好吧,”她说。“可我怕你只能跟我们一起去看望贡查加修女。”
贡查加修女是位举止吓人的姨婆,是母亲家族中众多修女中的又一位。她有六英尺高,非常可怕。家里很多人一直疑心她是个男的。你总觉得在那般古板僵硬之下,有浓密的胸毛。1959年夏天,贡查加修女在当地医院里奄奄一息,如果你问我的意思,我觉得死得还不够快。整个下午待在濒死修女之家(我不确定是不是这名字)中贡查加修女的房间里,这可能是唯一一件比跟米尔顿一家外出还糟的事情。
所以我只好屈服,神情抑郁地去了阿夸比湖。我们挤在米尔顿家小得可怜的老古懂纳什车里,这车还带有一个舒适而时髦的卧式冰柜。我等待着最糟糕的事情,并准备承受。我们在州议会大厦附近就迷路了近一个小时,大家情绪激昂--对任何一个正常的得梅因家庭来说,这几乎不可能--九十分钟后我们终于到了阿夸比湖,大家一边争吵,一边把东西从车上卸下,在人工沙滩附近的小草坪上安营扎寨。米尔顿太太给大家分三明治,三明治中间是一团粉红色糊糊,就我看来,像奶奶过去用来将假牙固定在牙龈上的那东西。我带着三明治散了一会儿步,把它留给小狗,估计小狗也不会动它。我后来发现,甚至一队蚂蚁,为躲开它也绕道三尺。
吃过饭,下水游泳前,我们得安静地坐上四十五分钟,以免双脚抽筋,在六英尺深的水下可怕地死去。这里长年流传着在阿夸比湖深褐色的水下栖息着凶猛的鳄龟,会错把男孩的小鸡鸡当作美食,所以小伙子们最深也只敢冒险游到水下六英尺左右。米尔顿太太用一个煮蛋器来为这段宁静时光计时,还鼓励我们闭上眼睛,在游泳时间到来之前小睡片刻。
有个大大的木头平台固定在湖的深处,上面矗立着高得不能再高的跳板--一个木制埃菲尔铁塔。我相信,即使它不是中西部,也是依阿华州最高的木制建筑。平台离岸边那么远,几乎没人去过那里。只是偶尔有几个十多岁不怕死的年轻人会游过去看看。有时他们会爬许多级梯子上到高层的跳板上,即使小心翼翼地爬出去看一下,他们总会立即缩回来。下面的水那么深,跳下去简直有如自杀。从来没听说有人类从这里跳下去过。
当煮蛋器鸣叫起来宣告我们解放后,米尔顿先生跳起来,开始扭脖子、伸胳膊,并宣布他打算从高高的跳板上跳下来。真让人目瞪口呆。米尔顿先生在林肯高中读书时算得上是跳水明星,不管是谁,只要与他待上三分钟,他从不会忘记告知对方这一点,可那是在室内泳池十英尺高的跳板上。阿夸比湖却是另一个数量级的。显然,他疯了,可是米尔顿太太却异常平静。“好吧,亲爱的,”她从一顶可笑的帽子下懒洋洋地回答。“你回来后我给你一块费格?纽顿曲奇吃。”
到米尔顿先生慢慢淌进水里,开始游向平台时,这个看上去长得像高飞狗的男人的疯狂念头已经传遍了整个湖岸。待他游到平台那里时,他不过是个渺小而遥远的线条画,即使距离这么远,高高的跳板看上去仍是赫然耸立在他上面,足有几百英尺--实际上,看上去几乎要插入云霄。他至少花了二十分钟才费力地爬过之字形楼梯来到最上面。上到最高处后,他在跳板上来来回回地走着,那跳板真是十分长--它必须往外伸,超出下面平台的边缘很多才行--他在上面试着弹跳了两三次,然后深呼吸,最后站在跳板的固定端,双手放在身体两侧,摆好姿势。从他的姿势和泰然自若的表情看,显然他准备跳了。
此时,岸上、水里的所有人--加在一起有几百人--大家不论在干什么,都停下来,默默地看着。米尔顿先生站了好一会儿,接着他略带戏剧性地抬起双手,沿着长长的跳板拼命跑过来--请想象一下奥林匹克体操运动员朝着跳板疾跑的样子,你大致知道他那样子--高高地弹起,一个完美的燕式跳水把自己射入空中。我得说,这样看起来十分漂亮。他落下来,完美无瑕,无比优美,似乎持续了几分钟。这般漂亮的时刻,观众们屏息静气,整个水面上唯一听得到的声音就是他身体朝着很深很深的下方,撕破空气时发出的呼啸声。这可能只是我的想象,可过了一会他开始发红光,正如袭来的流星。他真的在移动。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是他失去了勇气,还是意识到自己正在以杀人速度冲向水面或什么--可下到四分之三的距离时,他对整件事似乎另作他想,突然开始拼命舞动四肢,就像有人梦魇在床,或有谁打不开降落伞一般。当他离水面可能只有三十尺时,他放弃了舞动,又换了一种新方法。他伸开双臂双腿,成X形,显然想让身体表面积最大,多少可以降低下降速度。
可没有。
他以每小时六百英尺的速度撞到水面上--说撞击真的更合适--爆炸声大得树上的鸟都飞走三里远。这样的速度有效地将水变成固体。我相信米尔顿先生根本没法穿透它,可能被弹回来十五尺高,四肢突然松散,像一片秋天的树叶,慢慢旋转,然后平摊于水面上。他被两个路过的渔民用小艇拖了回来,在草地上,十多名围观者小心地把他放在毛毯上。那个下午余下的时间里,他仰面躺着,四肢微微弯曲,被牵引着。他的正面,从头上的发际线直到脚趾甲,每一处表皮都严重擦伤,看上去好像他极其不幸地掉入工业打磨机里去了似的。他偶尔可以吸一小口水,可伤得太厉害,无法说话。
还是那个下午,过了没多久,小米尔顿用告诫过他多少遍不能碰的斧头把自己割伤了。就这样,同时,他也以流血加痛苦加陷入麻烦而告终。这就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候。
当然,从这点上说,一想到小时候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是我们不太喜欢的一位老师,斯皮科维奇先生舔林肯圆木 的时候,上述故事就谈不上有多快乐了。
林肯圆木是种木头玩具,你可以根据圆桶包装盒上的说明图,建堡垒、牧场平房、木栅栏、农场茅篷、畜栏,还有许多对牛仔有趣实用的建筑,虽然实际上供应的材料不够建一个一门一窗的小小长方形木屋。
我和巴迪?杜伯曼发现如果你往林肯圆木上拉尿,你可以把圆木漂白。接连好几周,我们创作了世界上第一个得了白化病的林肯圆木木屋,我们把它带到学校,作为有关亚伯拉罕?林肯早年岁月的作业的一部分。自然,我们拒绝说出我们漂白圆木的方法,弄得老师学生们都迫不及待地想找到线索。
“我打赌你们用的是柠檬汁,”斯皮科维奇先生说。他是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很讨厌,不幸对俗艳领带有着不一般的品位。有一个学期,他竟是格林伍德小学唯一的一位男教师。我们还没来得及阻止他(当然,我们也没有任何意图或愿望想要那样做),他已伸出长长的爬行动物一样的舌头,优雅地、实验性地--迟疑地、眼睛鼓鼓地--舔了舔木屋后墙上最长的那根圆木,而那根,恰好是我们当天早上才准备好的,这时,它还有点湿。
“我能尝出柠檬味来,对不对?”他满意而会心地看着我们说。
“不完全是!!!”我们大叫道,而他又试了试。
“不对,就是柠檬,”他坚持说。“我能尝出酸味来。”他又舔了一下,品尝那味道,那么投入、那么专注,身体几乎在颤抖,那一刻,我们以为他会大吃一惊,会要跌倒,可是那只不过是他品味这一时刻的方式。“绝对是柠檬,”他愉快地说,把圆木递还给我们,通体舒泰。
当然,斯皮科维奇先生的自愿舔试行为给我们带来快乐,可真正令我们快乐的是我们知道自己是史上第一批从林肯圆木中找到真正娱乐的男孩,因为林肯圆木绝对既无意义又乏味--这是它们与那个年代其他玩具的共性。
很难说谁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最愚蠢或最让人失望的玩具,因为大部分玩具要么愚蠢要么令人失望,要么两者兼而有之。有一个玩具总是跳进我脑子里,毋庸质疑它是最让人不满的玩具,那便是弹性橡胶泥,一种油乎乎的粉红色塑胶材料,除了一顿乱跳后,消失在下水道里外(实际上这才是它最好的出路),没什么用。然而,说到其他无聊的玩具,我可能会选土豆头先生,庄重无趣的一盒塑料零件,让孩子们明白了一个根本道理,即使有耳朵、有四肢、加上愚蠢的笑容,死疙瘩就是死疙瘩。
还有,另一个令人失控发狂的有名玩具是拉环软弹簧。它是个金属线圈,你可以让它头朝下下一段楼梯,除此之外别无他用。如果你让某人拿着一端--松包科瓦尔斯基总是最适合做这事的--你执着另一端,沿着街道一直走,迎面上坡走到半道中,然后松手,软弹簧会像炮弹似的打到他们。这稍为可替它挽回一点面子。与此相似的还有呼拉圈,这些毫无意义的圈圈,只在诱捕绊倒路过的蹒跚学步的孩子时,稍稍能派上用场,可作特大号圈圈用。
说到那个年代有限的快乐,也许没什么比得上儿童时代的糖果,那时最受欢迎的糖果都是蜡制的。你可以在蜡制牙齿、蜡制汽水瓶、蜡制桶、蜡制头骨中选择,每块糖里都包有小量彩色液体,尝上去很像小剂量咳嗽糖浆。即使你不是十分满意,至少也能颇有兴致把它吞下去,接下来嚼上十或十一个小时。现在你可能觉得你对快乐的理解哪里有问题,因为你发现自己花真正的钱,却嚼着乏味的蜡。你这样想当然没错。可是我们确实吃了,还很享受,因为我们知道不会有比这更好的东西了。我得说,在吃味道差又不营养的东西时,还是有些好处,有些健康的。
你也可以买到小小人工雪糕筒,雪糕筒是由某种易碎的、像粉笔一样的东西做成的;还有装着砂糖的吸管糖,酸极了,酸得你整个脸颊都凹到嘴里,就像沙子陷入洞里一样,还有根汁汽水桶、又红又热的肉桂球、甘草糖卷、甘草糖条、油腻腻的小糖条、草莓味浓厚的橡胶糖,那味道尝上去像不熟悉的水果味道(实际上并不喜欢),可还花了不少代价,因为吃一块得花上三个小时(再花三个小时把你牙齿上粘着的糖扯出来,有时候会连着假牙一起扯出来),还有大块的硬糖,大小及密度赶得上弹子球,这是所有糖果中最好的了,因为它们可能得连续吃上三个月,它们有很多层,当你顽强地想一层一层溶化它们时,你的舌头也一层层变换着颜色。
在毕肖普餐馆,收银台上摆着各种各样的一分钱糖果,倍受重视,你也可以从一个异常敏感的糖果,黑鬼娃娃--实际上除了我奶奶,没人再用那个词了--中享受到甘草的美味。有时,她从老家温菲尔德来看我们,跟我们一起在毕肖普吃饭时,她会塞给我二角五分钱,让我去买些糖果,待会儿我们俩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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