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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如来不负卿

_7 小春(现代)
  在她引导下进入了她的身体,我由生涩到熟稔,猛烈撞击她,想要籍此将心中的压抑尽数发泄出来。起码在高潮来临的那一刻,我是快乐的。
  完事后我一言不发坐起,看着眼前凌乱的一切,还有那个气喘不定的赤裸女人。其实很简单的不是?我以前为什么那么想不开,到底在坚持什么啊?有必要么?上次床而已,我又没丢掉什么。
  “你好猛呢!真看不出来是第一次。”她趴上我肩头,巨大的双乳摩擦着我的背,一副娇软无力的样子。她浑身尽湿,
香气里夹杂着一股无法掩盖的刺鼻味道,突然猛冲进我的鼻子。空空的胃里翻腾着,想吐。一把推开她,自管自穿上衣服,
头也不回地离开这个令我生厌的地方,听到她在身后喊:“下回什么时候来?”
  我不会再来了,那股浓烈的刺鼻味道,我今生都不想再闻到。在街上一直晃到更夫敲响午时。我的十七岁生日,就这样结束了。
  我成了真正的浪荡公子,都记不清到底跟多少女人上过床了。凡是对我有意思的,我都可以接纳。我只有一个条件,身上不能有那股令人恶心的味道。
  父亲看我的眼神越来越绝望,母亲也更嫌恶我。无所谓了,反正,你们眼里有哥哥就行……
  母亲和哥哥不久搬到了四十里外的雀离大寺。离得远远的好,这样我就可以不用违心地老陪父亲去我不愿意去的地方。哥哥做了雀离大寺的主持,信誓旦旦要将整个龟兹改信大乘。无所谓,改什么都行,反正王舅宠他,所有的人敬他,他想要怎样,都有人叫好。
  二十岁那年母亲决定离开去天竺,她要去证什么三果。父亲带着我去雀离大寺为她送行,我们住在哥哥在苏巴什的别院里。房间不够,我就睡在哥哥的房里。
  那天夜里无聊,在哥哥的书柜里打算找本书打发时间。不经意间看到书后露出了一个暗格,好奇心大盛,拨开暗格,里面是个长方型木盒。
  木盒里面是一叠画像。看到了一双活灵活现的眸子,爽朗明媚的笑,浅浅的酒窝,柔软的长发随意披散在肩上,记忆之门突然全打开了。是她!对了,她就是长这个样子!一瞬间,她身上的暖,她清丽的歌声,全部在脑子浮现,那么清晰,那么鲜活,仿佛就是昨日发生的一般。我真该死,怎么能十年间都忘了她的长相呢?
  我如饥似渴地一张张看下去,她骑在骆驼上好像要掉下的样子真的太逗了,她仰头张着大嘴,对了,这是她在唱儿歌时自编自导的舞蹈动作。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这个睡姿我也见过好几次,傻得特别可爱。突然觉得光是看着这些画,就能平复烦闷的心,阴郁一扫而空。我不禁笑出声来,心底流淌过一股暖流,好想再见到这个纯纯净净如蓝天的女孩啊。
  最后几页不是她的画像,而是少年时的哥哥。猛然醒悟,这些不同姿态的她都是哥哥画的。他画了多少年?他在心里描绘过多少次才能将她如此传神地画下?他,原来一边念着佛一边偷偷地揣着个仙女在心中。他六根也是未净的呢,冷笑浮上脸,我顿时有了主意。
  “还给我!”他果然来寻我了,瞅个无人的时机偷偷在我耳边说,声音里透着些急。他不是心如止水的么?居然也会急躁啊?
  “什么啊?”我懒懒地明知故问,挑眉迎上他。他一怔,盯着我好一会儿,不再说话,转身离开。
  “她是仙女,你想也没用。”我冲着他的背喊,“我是在帮你,心有魔障怎能伺奉好佛祖?”
  他停住脚步,背有些抖动,却不回头,顿了一会儿,继续再走。看了这样的他,心突然又无端烦躁起来。
  温暖在哪里?——小弗的番外(
  我烦的时候就去找女人,运动一场,片刻的刺激,心情就能好转。可那天不知怎么回事,我抱着将军府的三小姐,居然兴致全无。
  “怎么啦?”她的手在我身上游走,向下探去,有些不置信地问,“你往日都那么猴急,今天是怎么啦?难道是为你妈妈离开难过啊?”
  “谁说的!”我一翻身将她压下,收回飘去不知何处的思绪,认真对付起来。眼前的她面容逐渐模糊,一张笑得纯真的脸在我面前晃动,我突然浑身燥热,很快就有了反应。激情迸发的那一刻,忍不住喊出那个藏在心里的名字。
  事毕她问我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我笑着说是不知哪里听来的汉语。不顾她的挽留,匆匆穿衣走人。
  我无论在外面玩得多野,一定会回家睡觉,也从不带女人回家。那晚回来,躺在床上,我拿出那些画,一张张仔仔细细地看。真的好喜欢她那双纯净的眼,我周围的女人没有一个有那样纯净的双眼。突然觉得孤独笼罩全身,我想她,第一次那么想一个女人,想她回来。
  起床找出《诗经》,她说过背出《诗经》她就会回来。再把尘封已久的那张她画的怪物找出来,看到那怪猫的模样,又忍不住笑。弹一弹怪猫的胖脸,自语:“我背出《诗经》你就会回来了么?那好,我背。”
  从那以后,每晚我都会到她房里背《诗经》,她的房间依旧是十年前的摆设。抛了好久的汉语,重新拾起,还真是挺累的。每每背不出了,就躺在她床上,看着她的画像,摩挲着她枕过的被,想像她的一举一动,这样就能消磨掉一整晚时间。好久没去找女人,非但不觉得寂寞,反而内心满满的,有了期待,果真让人精神振奋。
  父亲看我不再浪荡,以为我收了心看上了哪家女子。问起我,我只笑笑说,我要娶的是个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女子,她现在还没出现,我在等。说这话时,突然心底拂过一丝温暖,回忆起了年少的我抱住她时的感觉。
  就这样背了一年,期盼了一年。我已经全部背出了,她马上就会回来。我每天去街上走一遍,凡是汉人女子,都仔细地盯着看,生怕错过了她。只不过,又给自己惹了些麻烦。要是以前,我马上就会答应上床,可是现在,没有心思了。我的整个心,都放在了等她回来。
  苏幕遮上就有预感她会回来。她喜欢凑热闹,这样的场面她不会错过吧?在人群中反反复复寻觅着,怕人人都戴着面具会让我看不到她。远远地看见一个汉人女子,在街角吃羊肉串,满嘴油乎乎的,却是毫不在乎地瞪着眼看街上的人。心里狂跳,那个自然不做作的女子,会是她么?
  渐渐地走近,看到了那双期盼了一年的灵动眸子,突然想起十岁时第一次见她,也是被这双眼吸引。那么多年过去了,她依旧是画里的模样,一点都没变。凡人怎可能如此?我的仙女真的回来了……
  她似乎认出了我,定定地看着,眼里居然有期盼。
  “艾晴,是你么?”我的声音有些颤抖,是她,当然是她,只是我总不敢相信,这莫不是幻境?
  “当然是我。”她晃着手里的羊肉串,还是记忆里的傻笑,比画中的那个她鲜活太多。
  一把抱住她转圈,她身上依旧暖和。第一次由衷地感谢佛祖,我愿意皈依,只要能让她留在我身边。
  带着她去吃饭,我却没胃口,她连吃饭都那么有趣。真的好喜欢看她的纯真,光这样看着就能满心喜悦。她说她刚回来,我更加喜出望外。这一次,我终于比哥哥快了。无论如何,我不会让她再跟他有过多牵扯。他还是乖乖地当他的僧人,仙女就让我来照顾罢。
  带她回家,背《诗经》给她听,看她感动。那一夜,我居然睡不着。想着她就在离我不远处,心砰砰跳个不住。我怎么啦,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情窦乍开似的。活到二十一岁,这是第一次。
  迷迷糊糊熬到天亮,实在忍不住了。起来到她房间,静静看着她。她侧卧着,一上一下的的呼吸吹拂着脸上一丝发缕。替她痒痒,为她理好发,突然好想吻她。为这个念头,手心居然起了汗,偷偷凑上前,她的唇近在咫尺,天然红润的颜色比任何修饰过度的女人都诱人。突然,她翻了个身,嘴里嘟哝着,我吓得跌倒在地。幸好,她没醒。不禁有些好笑,我弗沙提婆,也会想偷吻女人,还会为自己有这样的念头起了罪恶感。
  这个苏幕遮是我过得最愉快的,因为有她在身边。喜欢逗她玩,喜欢看她气急。讲到男女情事,她便会脸红。那样的反应,是一个真正纯净的女子才有的。心下窃喜,她如同含苞欲放的玫瑰,希望采摘到她的是我。若是换了其它女子,不论调情了多久,最后肯定会上床。只是对她,我却没像对其它女人那样很快下手。我应该是不敢吧?她的相吸相恋相依理论,让我觉得又新奇又有些五味杂陈。原来上床简单,相恋却难。要一生一世相依到老,更是难得。我以前心中无爱,所以跟女人的关系只剩下性了。原来我渴望的一直是另一种温暖,而不是这样稍纵即逝的片刻欢愉。那我对她呢?是爱么?
  我不知道是不是爱她,我只知道这个世界,唯有她可以给我想要的温暖,唯有她的笑能感染我的心情。从看到她的画那刻起,我便在等待着她来填充我寂寞的心。如果她愿意,我可以给她一生一世。只是,与她在一起越久,我便越来越厌恶以前的自己。与清澈如水的她相比,我真的太龌龊了。如果她肯原谅,我绝不会再过以前的日子。
  在去苏巴什接她的路上,我就一直这么想着。我甚至考虑怎么向她求婚,不过她会不会觉得太快了?可我已经等了一年了,不想再等下去。到了哥哥的别院,她不在。向摩波旬夫妻询问,才知道原来她回来三个月了,原来她一直住在这里!
  一下子懵住了。她骗我!她居然骗我!!!她跟他,是什么关系?在一起三个月了,每晚他会来看她,他们之间还会干净?他想还俗么?也不是没有可能啊,父亲不就是看见母亲后还的俗么?我以为起码这次我比他抢先了一步,可是为什么他连我唯一的温暖都要夺走?他已经拥有那么多了……
  所以看见她时我的理智尽失,唯一想到的居然是拉她上床,让她变成我的女人,这样,他便无法跟我争了。哥哥的到来,更加激怒我。我当着他的面吻她,我可以这么做,他敢么?可是一吻我就知道错怪她了,她连吻都那么生涩,肯定还没跟他发生过什么,我还有时间去争她。
  被她咬了舌头,我反而平静下来。对着哥哥喊:“你已经拥有一切,不要再跟我争她了。”
  我可以说得更恶毒,却还是想跟他好好地陈述事实:我要她!
  其实后来想想,真的很后悔当时的举动。我不知道她的手有伤,那样强迫她,只是适得其反。从回了国师府,凡是看见我有碰她的举动,她都像小兔一样惊恐地跳开。唉,是我自作自受,她本来都已经慢慢接受我对她的亲昵了。不过,父亲的病让我无暇顾及这些。希望父亲病好了能对她好好道歉。
  父亲终于敌不过病痛,我一生最亲的亲人就这样带着对母亲的思念离开了人世。母亲过世我并没有太大感伤,失去父亲的疼却让我很长时间缓不过来。当我自己爱过了,才能够理解父亲那种深入骨髓的思念。我以前,真的该好好听他的话,不该做出那些让他伤心的举动。可惜他到死,都没有看见我真心的忏悔。
  我向她求婚,尽管这一个多月来我已经看出她的心不在我身上。可我还是想努力,他不能给的,让我来给你。可我终究还是晚了,我争不过他,从来都争不过他。当听到她亲口承认时,我觉得自己的心空了一大块。艾晴,是你教会我什么是爱,当我终于学会爱了,你却告诉我,你从来都不曾爱我。
  在家等她从苏巴什回来的两天里,我一直在思索。她要走,她爱他却仍旧要成全他所谓的宏愿。我没那么伟大,我爱她,就要尽一切将她留在我身边,时间能改变一切。
  所以我偷走了她的大镯子。汉人不是有个传说么,仙女下凡在湖里洗澡,凡间小伙偷走了仙女的衣服。仙女无法回天上,就留下来与凡人成亲。我希望这个传说是真的。
  果然她无法回天上了,她一直想去它乾城,她想做什么我都为她安排,只要给我时间。可是,没想到她会再度受伤,当御医跟我说她的手臂会坏死,只能截除否则性命不保时,我偷偷哭了。原来强要留下仙女是要受惩罚的,可是,这惩罚为什么不冲着我来?我愿意为她失去胳膊,我不在意,可我忍受不了她受苦……
  我静默了很久,终于狠下心派人用最快的速度将他叫回来。其实她看到画时我就明白,我彻底输了。早在十年前,我就输了。既然如此,我成全你,只要你别再受苦……
  她的伤却无法再等,只要她回天上,她的手臂就能好。我将镯子还给她,为她穿那身怪异的衣服,为她收拾那个能容很多东西的大包。一想到这样的分别,即是天上地下的相隔,没有她之后,我到哪里去寻找温暖?
  可终究得放手,仙女从来都不属于我。我在她额上留下最后的印记,为我自己。在门口最后看她一眼,天上一日,世间十年。这次,我不会再忘记你的容颜。等你回来时,我已鹤发鸡皮,蓬头历齿,但愿你还能认出我。
  关上门,我走到院子看天,那是你的归所。泪水滑过,告诉自己,我会幸福,因为我真正长大了。
  大门被用力撞开,是跌跌撞撞的哥哥。面色惨白地看我一眼,就要冲进她房间。我死死架住他,她说过她走时不能看那道光。
  他挣不过我,对着房门大喊她的名字,那样的撕心裂肺,那样的痛苦绝望,连我也震撼了。这一刻,我不再嫉妒,他也跟我一样,是个得不到爱的可怜人罢了。
  当我们走进那人去楼空的房间时,我一阵恍惚,她到底有没有存在过呢?还是她只是我心中的一个幻像?佛说一切皆空,那她呢?
  哥哥看到桌上的画像了,战栗着拿起。画像上有她的血,已成暗红色,血也掩饰不住的笑依然纯净。他跌坐在她床上,将头埋进画像里,两肩耸动。我静静退出房间,在院子里对天深吸一口气,抬脚向小舅家中走去。我要好好活下去,活着等你回来。
  他在她的房里静坐了三天,我让仆人除了送吃的进去,不要打扰他。宫里和寺里来人寻他,我只推说他病了,要在家中静养。现在我是一家之主了,我有责任照顾整个家,包括他。
  三日后他出来了,人瘦了一圈,两眼却仍是清澈。他们俩的眼睛尽管颜色不同,却是一样的干净无垢。我的长相不比他差,但那种唯有内心纯净的人才会拥有的清澈眼神,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有。
  我以为他会就此一蹶不振,我以为这样的打击会让他失去向佛之心。没想到过一段时间去雀离寺看他,他仍然积极地推行大乘,甚至更加卖力地讲经说法。
  与他单独待在休憩堂时,看着他无波的脸,轻声问:“怎么现在如此笃定了?”
  他直视着我,平静地说:“不过再等十年而已,专心弘扬佛法,十年很快便过。”
  “如果她十年后还不回来呢?”
  “那就去中原汉地。即便不为找她,也为渡更多中原人出苦海。佛法要传扬,也不可只在龟兹一地。”
  他的脸刚毅坚定,神色斐然,仿佛十年只是弹指即过。手伸出来时露出那串磨旧的佛珠,还能再戴十年么?不禁真正佩服起他来,这样虚渺的等待,我却做不到。与他相比,我甚至不算爱过一场。我只是在他们中间横伸了一脚,什么都算不上。
  他突然问:“你为何跟王舅起如此大冲突?还被他逐出了禁卫军。”
  该我值夜时带着弟兄私自出行,送她去它乾城。回来后我只顾她的病,一日都不曾去过王宫,王舅召过我好几次都不理。她走后我才回了王宫,将弟兄们的所有责罚扛下。
  “他这是报复,谁叫我碰过他的女人。”我嗤笑,“现在父母都不在了,他也不需要留什么面子了。”
  “我去跟王舅说说罢。”
  “不用!”我站起来拍拍手,“我早就腻了当军人。”
  “那你今后……”
  “说不定我从商更有天赋呢。”
  我走出雀离大寺,冬日已至,寒风逼人。看一眼阴沉沉的天,吸口冰凉的空气,你现在已经在天上了吧?你的手治好了么?你是否会偶然地想起我呢?
  将羊毛袍子的大翻领竖起,钻进马车,对着车夫说:“直接去小王爷家。”
  一个人的狂欢
  我呆坐在火车上,眼睛盯着窗外迅速倒退的风景。已是寒冬一月,树叶凋零,一片萧瑟,如同我的心情。眼前递过来一个纸杯,是热气腾腾的绿茶。我接过,道了声谢。
  老板在我身边坐下,叹了口气:“别再想了。回去以后好好把书读完,七月份就正式毕业,该考虑找工作的事了。”
  我“嗯”一声,手在杯子上取暖,眼睛仍盯着窗外。
  回来有三个月了,我一直卧病在床。医生说幸好我回来得及时,不然手臂差点坏死。身上背着的两个NORTHFACE大包帮我挡了一下落地时的冲力,手臂没有进一步受损。动手术清理了腐烂的肉,再让新肉慢慢长出来。可是,手终归不如以前灵活了。这就是改变历史的代价么?
  详细地汇报身体状况,然后做全身检查,得出我的确在四次穿越中积累的辐射超标,我已不再适合这个项目。曾经试着说服他们我可以再穿一次的,还没到小组讨论的层面就被我老板无情地毙掉。老板说我现在需要静养,每天坚持吃药,一点点将身体里的毒素排出。我还年轻,他不希望我得什么后遗症。
  老板一直很内疚,听说跟研究小组的人大吵了一架,然后愤愤然退出了项目。他告诫我从此不要再想什么穿越,我们学校已经跟这个穿越项目完全脱离关系了。然后,等我恢复了差不多,他就带着我回了学校。当然我得了一笔不小的奖金,足够我完全不工作生活好几年的。可是当拿到那张存折时,我的心里只有苦涩。
  学校?有多久没回过学校了?落下的课不知道还能不能补上。老板安慰我,学分和课业上他会帮我。带回来的两个大包价值无法估量,我的笔记还有很多孤本书籍,都需要我和一群专家共同努力研究。那些文物,我都上交了,只留下了几件:罗什送的艾德莱斯绸丝巾,他在我柜子里为我放进的几块手帕,还有纪念弗沙提婆的狮子佩玉。
  就这样结束了我的穿越生涯?我从读上研究生开始,课没上过几次,就一直围着这个穿越项目跑。二十二岁准备试验,二十三岁成功穿越,二十四岁带着遍体鳞伤回来。两年多了,我一直在梦境中么?如果没有那条艾德莱斯绸和颈上挂的那块狮子佩玉,我都不敢相信我居然在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生活过,呼吸过,爱过……庄生梦蝶,到底我是庄生,还是蝶?
  回到学校自然引起了轰动。许久未见的老师同学朋友,个个都瞪大眼睛看我。当天晚上,同学们就在卡拉OK里给我开了个PARTY,喝酒,K歌,玩骰子,闹腾到凌晨两点。凌晨两点?呵呵,费力睁着搭拉的眼皮,太久没有在十点之后睡觉了。
  许久没回到现实,一下子变得有些不适应了。
  原来嫦娥真的奔月了,正在绕着月球奔得欢。原来通货膨胀了,食堂里的包子价钱变了还练塑身。原来是个人就能赚得欢的股市现在套住了许多人。原来汽油涨价了,怪不得老师们都开始坐校车,甚至叫嚣着改骑宝马牌自行车。现在最流行的是看《色戒》学体位,最热门的话题是明年五一要取消。
  宿舍里的女同学们个个谈起了恋爱,每天一入夜就花枝招展地跑得一个不剩。一到周末六个人的宿舍经常就只剩我一个人,其它人都是第二天一早带着暧昧的笑回来的。
  朋友们都对我抱以惋惜。声称如果我没有消失那么久,现在也早就谈上了。可惜,我们班那些本来对我有点意思的男生,都等不及,名草有主了。我笑着说,不然哪有你们的份啊。
  跟着姐妹们逛街买东西,她们总取笑我落伍,不知道流行的款式又变了。不是我落伍,是这世界变化太快。有时,真的好想念那个纯净的世界,没有污染,没有喧嚣,慢慢悠悠的田园生活,干干净净的天,甜得发腻的葡萄与哈密瓜,明亮净朗的人。
  在街上走着,会突然回头看,似乎在人群中看到了那个孤高的身影,追上前,却是一个毫不相像的人。人群中,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便会努力找寻,却总是失望地对人道歉。一个人走着,眼光搜寻着,然后突然蹲在路旁放声大哭,不管有多少人射来诧异的目光。现代人的神经已经锻炼得无比坚强,哭完了抹抹眼泪继续走,从来就不会有人上前问侯一声。
  原来,孤独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你爱上那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叶子是不会飞翔的翅膀,翅膀是落在天上的叶子
  天堂原来应该不是妄想,只是我早已经遗忘,当初怎麽开始飞翔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爱情原来的开始是陪伴,但我也渐渐地遗忘,当时是怎样有人陪伴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
  只是心又飘到了哪里,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
  夜深时听得最多的就是这首《叶子》,一遍一遍反反复复,听到没电为止。“心又飘到了哪里,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每听到此处,总是禁不住泪下。依旧能感觉出唇上温暖的吻,可我终究失去了。失去的到底是什么?只是一份爱吗?我连自己的心都彻底失去了……
  寒假回家过年,妈妈看到我手臂上的疤,心疼死了,我骗她说是自己跌的。过完年照例在初十给我过二十五岁生日,吹蜡烛,吃蛋糕。我啃着甜腻腻的奶油,突然想起了罗什每年为我画的素描。他现在还在画么?不对不对,哪有什么现在?他所有的一切,对我而言,都是过去时了。
  寒假回来,已经没有课上,大伙找工作忙得鸡飞狗跳。我们这种专业工作不好找,留校当老师,进考古研究所或博物馆,都不是什么赚钱的行当。有同学顶不住了,进公司当文秘,当销售的都有。“将来”的话题是大家凑到一起讲的最多的,只有我一点都没兴趣考虑它。写了几篇关于克孜尔千佛洞的论文,在学术界引起了轰动,也带来了争议。工作的事,老板有跟我提起,让我留校,一边读博,一边教书。我没立马答应,想先过一过“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的日子。
  日子平淡,每天都是流水账。穷极无聊时上晋江看看穿越文,而且只看那些超极搞笑的。什么《穿X与反穿X》,《当穿X女遇见古代X人》,《当灭X爱上杨X》,《我是康X的祖奶奶》。看完了哈哈大笑,衷心祝福那些穿越在古代得到幸福的女孩,她们比我幸运得多。在这样的笑声中,我也学会如何遗忘。
  四月到来时终于忍不住又背上行囊,不敢去新疆,怕自己会忍不住到库车。再去看一千六百五十年后的废墟,已经跟我当时考察的心境完全不一样了。在同一地点却相隔千年时间,相爱而不能相守,那样的折磨,我会发疯。所以我选择去西藏,一个可以净化灵魂的地方。
  我由川藏南线入藏,从成都出发,经过雅安、康定,到理塘时缅怀了一下六世达赖仓央嘉措。他的那句““洁白的仙鹤啊,请把双翅借给我。不飞遥远的地方,仅到理塘转一转”使得理塘多了一份难以言喻的神韵。美丽的聂格峰和一望无际的毛垭大草原,在海拔四千米的高原上,看上去那么纯净,让人烦恼顿除。
  一路过了芒康、波密、八一,路上的风景随便一拍就是一张绝好的照片,风景的多样化让人时常忘了呼吸。当看到山顶的布达拉宫远远出现时,我终于到了圣地——拉萨。
  我一路上跟不同的驴友搭伴,大家某一段路同行,AA制。到了下个地方,再分手另结伴。一路认识了不少朋友,大家都是年轻人,也都有一定社会阅历,可以聊的东西很多。经常这样的旅行,就会有一对对男女凑成双。与我同屋的女生,就会有一夜不归的。只是,这种旅途中的恋情来的快去的也快,极少能回去各自的生活还继续保持。
  在拉萨,跟着在青年旅馆刚认识的一群年轻人,去北京东路的“念”酒吧。大家喝了酒,劲头上来,便玩起“真心话,大冒险”。我刚开始还算玩得开心,可是,看到问“真心话”的都是性的问题,玩“大冒险”的都是KISS来KISS去,我便了无兴致了。
  轮到我讲真心话时,一个年轻的北京男孩问我:“你第一次MAKE LOVE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当时感觉如何?”
  我叹气,尴尬地说:“我还没有。”
  一阵哄堂大笑,几个男生都用赤裸裸的眼光盯我,甚至有人以开玩笑的口吻对我说可以帮我。
  我几乎是逃着出了酒吧,我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到底怎么了,我这样的年龄还没经验在他们看来简直就是怪物。现在流行的是快餐似的性,快餐似的爱,迅速吃掉,抹抹嘴,继续下一餐,来不及咀嚼。我所寻觅的,那种纯净的爱,那个连吻我都要挣扎半天问可不可以的人,到底存在么?还是在21世纪,这样的爱,已经成为稀世珍品了呢?
  我不会再参加这样的泡吧喝酒了。这种狂欢,难道不是一群人的寂寞么?那我,宁愿一个人寂寞,一个人狂欢。在夜半的拉萨漫无目的地走着,头顶的夜空真正纯净,闪烁的星星似乎触手可及。城市里,能有这样美的夜空,已经不多了。曾经那个沙漠里的绿洲古国,也有同样美丽的夜空。
  在大昭寺,在布达拉宫,在哲蚌寺,凡是看到庄严的法相,我都跟虔诚的藏人一起参拜,磕等身跪。听到沉沉的法螺吹起,我会浑身颤抖,感觉那一刻灵魂飘去了不知处的远方。在跪拜了上百次后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我无论逃到哪里,终究逃不开那个深入灵魂的结。
  回学校后,高我一届的师兄来找我,他如今在考古研究院工作。扭扭捏捏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向我表白。而我,立刻答应了。他那一刻的脸红,让我想起那个风清云淡的身影……
  我不想为自己辨白,说自己无法忍受寂寞,说自己其实心里一直念着那个人。我接受他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他是现实中的人,而我,终究活在现实中……
第三部:风雨,我们一起渡过
  我愿意再织梦
  我去历史系主任办公室,要将申请留校读博的表格交给老板。其实已经内定了,这些表格只是走走过场而已。
  在窗外听到里面有谈话声,老板有客人在,有些犹豫要不要进去。
  历史系是全校最穷的系,所以楼也是最为古老。建了七十几年的房子隔音效果不太好,尽管不是有意,但里面的谈话声还是不可避免地传进了耳朵。
  “老季,真的是因为别的志愿者都失败了,所以实在没法子来求你的。到目前为止,也只有她一个人成功过,而且成功了两次。”这个声音,怎么听上去有点耳熟?
  “老李,别再劝了,我是不会同意的。她还那么年轻,你真要她为了这个试验丢了性命不成?”这个是老板的声音,听上去很沉重。
  “哪有丢性命那么严重,我们又改良了机器……”
  “再怎么改良你能否认她身体不会受到一丁点的伤害么?你看看她这次回来多惨,如果不是你们还算有良心动用全国最好的医生,她的手就废了!”我心一动,老板在说的是我,赶紧凝神听下去。
  “老季,关于受辐射这点,我们之前也没想到过。要不是她这次的伤,我们也以为是安全的。她在古代如果小心些不受伤,应该也没太大问题……”我已经听出来了,这是研究组的负责人李教授。
  “谁说没问题的?”老板严厉地打断他,“那个机器,她过去一次就要受一次辐射。还有那个时间穿越表,那件防辐衣,都是辐射源,每时每刻都在损伤她的身体。”
  “她如果停留时间短一些,伤害就会小一些。”李教授急急辨白,“我们这次也不需要她停留太久,只要验证我们新发明出来的时间地点定位功能是否成功,就可以了。而且她回来,我们保证用最好的医疗设备让她恢复身体。”
  “你们这些新功能,以前不也试验过多次,人还没去机器就会故障。”
  “这次真的总结了很多以前的经验教训,我们都很有把握能成功。”
  “老季,你是历史学家,想想看你可以把时间地点定位在任何一个重要的年代,去目睹秦始皇一统中国的风采,去验证唐太宗的玄武门之变,甚至可以亲自去参加开国大典见见毛主席周总理。”李教授的声音里满是憧憬,“老季啊,我们只是需要一个试验者帮我们。”
  “不行,那种未知的情况,存在太多变数,我不能……”
  “我同意。”我推门进去,平静地看着眼前诧异的两位学者,“不过我要求去我指定的时间和地点。”
  “好好,没问题。”李教授兴奋地点头,“只要你答应参加试验,去哪里什么年代,都由你定。”
  “那我的身体在那边最多能支持多久?”
  李教授有些愣住:“这个,现在还不好说,没有数据。但是如果你尽快回来……”
  我打断他,定定地说:“我要去公元384年的龟兹。”
  老板猛地抬头,看我的眼神突然变得复杂起来。
  又回到熟悉的试验基地,我忙着做检查,锻炼身体,吃各种增强抵抗力的药。每天研究人员忙着记录数据,反复测算,八月刚开始,便是我第五次的穿越。
  我趁此机会,再把跟他有关的所有资料,还有十六国的历史,都仔细复习了一遍。希望自己能牢记这些,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而看他的资料,有些地方,却是越看越糊涂。其实有关他的记载,都很语焉不详,甚至矛盾很多。如同他的生卒年代。
  他去世的年代就有两种说法:南朝梁代僧人慧皎著的《高僧传》中“以伪秦弘始十一年八月二十日,卒于长安,是东晋义熙五年也”也就是公元409年。而僧肇《鸠摩罗什法师诔》一文云:“什诔癸丑之年,年七十,四月十三日,薨乎大寺”。癸丑之年即弘始十五年,是公元413年。
  如果按照僧肇的说法,罗什年七十死于公元413年的话,那么他的生卒年代就是公元344-413年。而慧皎则认为罗什年六十死于公元409年,那么生卒年代就是公元350-409年。现在学术界普遍接受的是僧肇的说法,因为僧肇自称在罗什门下十有余年并于罗什死后的第二年也去世了,因此肇弄错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所以第五次中日佛教学术会议上,中日双方仅就鸠摩罗什的卒年进行讨论研究,依其生年为344年,卒年为413年之说。
  可是我却知道,慧皎是对的。吕光逼他破戒之年,也就是我即将要去的公元384年,罗什正是三十五岁。他小时候听到的那个预言惊人的准确,让人感慨冥冥中命运那只无形的手。
  《晋书》上说:吕光“既获什未测其智量。见年齿尚少。乃凡人戏之。强妻以龟兹王女”。吕光因为看到罗什年纪尚轻所以让他娶妻。如果罗什已经四十一岁,在那个时代,则无论如何算不得年轻了。而三十五岁,年轻一说还勉强可以成立。可是,吕光真的是因为他“年齿尚少”,逼他破戒的么?这短短几句话,后面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湮灭了的故事?我要过去面对的,又是怎样一番情形?
  掩卷沉思,心情忐忑。回到试验基地后我就整夜整夜无法安睡。既期盼着穿越的到来,能尽快回到他身边,又害怕着回去后看到我不愿看的场景。十一年,十一年间能改变多少事?有多少人能一直守着十一年前的情感?如果这不是我唯一一次穿越机会的话,我绝对选择回到他匆匆赶回见我的那一刻。概率论说,如果两个相爱的人为对方等待的概率都是80%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真正能相守的概率就是80%X80%=64%。64%,这样的概率让我心情沉重。可是,哪怕只有1%的概率,我也要去。否则,留在现代便是行尸走肉,因为,我的心不在这里。
  临试验前一晚,老板来找我。我们在试验基地的草坪上坐着聊天。
  “是鸠摩罗什吧?”
  老板突然这样问,倒让我一时有些发懵。
  “别人不知道,我怎么可能猜不出?”他叹气,“你的两次成功穿越都是碰到他,又是在他少年和青年时。我读史料都知道他的风采卓然,何况你一个年轻女孩见到他真人呢?”
  我苦笑,咬了咬唇,低头无语。
  “你一向都是个理智聪明的孩子,碰上感情,就这么无药可救么?”
  “季老师,你也年轻过,也爱过吧。”我抬头,眼前的一切被泪水浸得模糊不清,“我就是因为太理智,太顾忌历史,所以这样跟他擦肩而过。我后悔,回来的每一天我都在后悔,恨自己为什么不自私一点。所以我一定要去见他,我不想再管什么历史了……”
  “可你这次去,又能改变什么呢?”老板的声音透着无奈,“你该知道这一年发生了什么,他的妻是龟兹公主。”
  “我知道。”终于蓄不住的泪沿着脸颊滚落到草丛中,“这是他的命运转折点,我想要陪着他一起走过他一生中最难熬的时间。我始终觉得,他会等我,他会希望我在他身边。但很有可能我什么都做不了,如果按史书记载的那样,他已经有能伴他的人了,那我就在一旁默默地祝福他,然后回来继续我的生活。”
  老板重重地叹气,“现在我就算要你别改变历史,你恐怕也听不进去了。”
  我咬着唇苦涩地说:“季老师,你总告诫我不要改变历史,焉知我可能就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人呢?”
  老板沉默了一会:“章熙打电话给我了。”
  我讶然。自从知道自己还是有机会回到他身边,我就跟师兄说了分手。其实自从答应了他,我几乎都没跟他单独呆一起多久。凡是约我去吃饭看电影,我都是毫无兴趣能推则推。所以分手也只是形式上的,这本来就不像在谈恋爱。没想到他会给老板打电话。
  “他要我告诉你,他会在这里等你梦醒。”
  苦笑一下,老板肯定告诉他我同意再次穿越的真正原因了。等我么?虚无飘渺的等待,还不是真心爱他,现代人有几个能做到?
  “老师,如果我不愿意醒呢?”
  “丫头,你要记住,就算你跟他再怎么情投意合,那也只是女孩子心中一场风花雪月的梦。这里才始终是你的家,这里的生活,才是一个普通人该过的现实生活。”
  老板一脸严肃地对着我:“你过去一次积累的辐射,会慢慢破坏你的免疫系统,要及早回来治疗。”
  “千万别逞强,我知道女人动起感情就没有理智而言,但是为爱丢了性命不是什么伟大的做法。”他顿一顿,接着说:“为了爱活下去,才伟大。”
  “我已经叫他们研制出寿命最长的电池了,两年之内,你都可以回来。虽然带着时间穿越表和防辐衣会对你身体有损害,但是你一定要好好保存。说不定,在那样的乱世,这些东西可以救你的命。”
  我点头,默默地站起看夜空。连夏夜也看不到星星,这个时代,真的污染太多了。
  我躺上了试验台,周围检查的人路路续续地退出密封的房间。老板突然靠近我,在我耳边低声说:“记得,千万别做傻事。科技在不断进步,你只要回来,就能多一次再见的机会。”
  他握了握我的手:“千万小心,别受伤。”
  再看我一眼,老板走了出去。看着他苍老的背影,我有些泪湿。
  重回龟兹
  背上好像碰到了一个磕人的东西,我手伸出,还没到背后,就摸到了另一样奇怪的东西。同时,一股极端的巨臭直冲脑子,刺激得我马上睁开了眼。
  面前有一双瞪大的眼睛对着我,血块凝固在头部,表情狰狞恐怖。我惊得一蹦而起,却因为踩到了不平的地方又跌坐下来。手一撑,咯嗒的声音,向下看去,一个人的腿被我坐断了,手上粘着湿哒哒的暗红色液体。天,这是什么地方?举头四顾,立刻恶心地吐了。
  我落在了一个大坑里,一个死人坑。直径十几米的大坑里只有我一个是活人。层层叠叠的尸体堆积在一块,腐烂的特有气味不停冲击着我,我吐到无东西可吐为止。我捂着鼻子,惊恐地打量这诡异的场面。这些缺肢断腿甚至脑袋都没有的死人看穿着和脸型应该是龟兹士兵,还有很多看上去像中亚游牧民族的人种。如果机器的时间地点功能正确的话,眼前就是白纯和吕光大战的结果了。
  我不是没有见过尸体。埃及博物馆里一具具木乃伊,新疆各地的博物馆里都有干尸陈列。我也跟着考古队进入地下陵墓,实地考察过那些古尸。更不用说古格王国的藏尸洞,都是无头尸体,因为高原空气稀薄,尸体历经六百余年仍未腐烂干净,现在还在散着恶气。南京大屠杀纪念馆里的万人坑,纪念馆建在地下,走进去时便被历历白骨包围,场面令人不忍多看。我的胆子不算小,不然就不会读历史专业。但是,没有一次像现在这么胆战心寒。这样直面死亡,这样呼吸着新死的腐气,我连一块可以不用踩着尸体的地方都没有。我抬头看,离地面有一人多高。
  我的背包里有爬墙的钩绳和一些简易的工具。为了能在视人命为草芥的乱世生存下去,研究小组特意请了健身教练和特种兵突击训练我。我穿着迷彩服爬墙过沟,学搏击和女子防身术。虽然学的时间太短,还是菜鸟级别,可好歹多门技术。但眼下的情况是,我连到背包里拿工具的力气都没有,手抖得太厉害。除非我能闭上眼不看这些血淋淋的断肢残臂,塞上鼻不闻这世间最难以忍受的腐臭。所以我脑子塞住了,连背包的扣子都接不开,急得哭出声来。
  又一具尸体抛下,差点砸中我。上面有人!我像是溺水的人见到救命稻草,赶紧疾声呼救,上面露出了几个头,满脸恐惧。他们把我当成诈尸了,我赶紧表明自己是活人,不留神掉了下来的。叫嚷了一段时间,终于抛下了一截绳子。
  我被拉上去后依旧七窍离身惊魂未定,可是发现被救了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救我上来的人看上去应该是吕光这边的小兵,一般做掩埋尸体清扫战场的都是老弱病残之兵。可是被一群老弱病残之兵围着,脸上还露着不怀好意的表情,我不禁叫苦连连了。
  还没从刚刚的震惊中回神,就得赶紧应付眼下的局面。战争中,女人永远是战利品。这些伤残人员,无法像冲锋在前的先头部队那样得到女人和财宝,肯定将意外掉到死人坑的我当成老天的馈赠。我虽有麻醉枪,可是这么近距离围了太多人,如果开枪,我不确定在他们将我拿下前能撂倒几个。
  脸上堆笑,看着绝大多数是关中汉人的脸型,对着他们盈盈一拜,用汉语说:“诸位大哥,妾身是杜进将军麾下参军京兆段业在龟兹刚纳的妾室。到城外寻些草药,不慎踏入坑中,打扰诸位大哥做事,妾身赔礼了。”
  我对吕光带来西征的汉人,只知道杜进和段业。杜进是吕光的得力部将,吕光定河西,杜进功劳甚大,吕光封为辅国将军、武威太守。因为权高一时,出入羽仪,甚至与吕光相差无几,被吕光所嫉,寻了个理由杀了。
  而段业,则是十六国时期北凉的建立者,在吕光西征龟兹时还只是杜进的僚属,后任建康(今甘肃酒泉)太守。公元397年,匈奴人沮渠男成叛吕光建的后凉,为了服众,将段业推为王,于是这个“儒素长者、无他权略”的汉人因缘际会地成为十六国之一的北凉国主。
  吕光的部队里各色种族都有,吕光是苻坚一族,是氐人。而我的脸一看就是汉人,还是找个军中的汉人比较能骗得了眼下这群人。之所以借段业的名,是因为杜进职位太高,说是他的妾怕有人怀疑。而段业此刻还只有二十来岁,只是个参军京兆的文职,能够详细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我这么一号妾室的应该不是太多。行军打仗一般不能带家眷,但吕光一攻下龟兹就打算长久驻扎,应该会同意军官找女人的。
  果然那些人脸上悻悻的,毕竟不敢得罪上级领导。我嘘口气,打算开溜。没想到他们的一个小头目死活要陪我去找段业,估计是想拍马屁。我推脱不掉,想想我一个人要进城也的确困难,就跟上他走了。
  往城里走,一路都能看到战争刚结束的痕迹。还有人和马匹的尸体没有清理干净,到处散发着恶臭。一些用废了的攻城车,大石块,随意弃着。血已发黑刃已卷曲的刀剑不时阻塞着路面。龟兹高大的城头有缺口,城上的戍楼破烂不堪。
  没有亲眼看见这场战争是如何打的,我只能回忆史书里的记载。
  吕光是七万步兵,五千骑兵,再加上鄯善和车师前部为向导的兵力,在十万之数。而白纯倾国财宝请救狯胡,狯胡派了二十余万来支援。加上温宿、尉头等地的兵力,合起来有七十余万对抗吕光。
  这样一场实力悬殊的战斗,吕光却赢得漂亮,不愧是苻坚手下得力战将。《晋书》记载,当时诸将领认为敌众我寡,要连营结阵,吕光却不同意。他说:“彼众我寡,营又相远,势分力散,非良策也。”
  吕光命士兵在城南,五里一营,深沟高垒,以木为人,披上铠甲,戴上头盔,遍插旌旗,以为疑兵,迷惑城中的龟兹人。自已率大军在龟兹城西迎击狯胡的联军。狯胡有铁甲骑兵,阵势严整,甲胄坚硬,吕光军的弓箭不能穿透。而且狯胡偏师多是轻骑,以革绳为武器,策马掷人,多有中者。所以,战争初期,吕光处于下风。
  吕光看到狯胡也就这铁甲骑兵是精锐部队,其余虽然人数众多,却都是临时征调的牧民。他想到的克敌之法就是砍马腿。这些重甲骑兵跌下马后身体太沉,只能任人宰割。吕光部队斩万余首级,吓傻了城内的白纯。龟兹王白纯收拾珍宝,弃城逃走。西域王侯听说了龟兹败落,纷纷来降,有三十余国。
  白纯兵败时已年近六十,他逃去了何处,史书上不再有任何记载。吕光进占龟兹,立了白纯最小的弟弟白震为王。
  龟兹在西域诸国里力量最为强大,早就引起其它西域小国的不满。所以鄯善王,车师前部王与白震到长安进贡时私下与苻坚会面,请求西征,并“请为向导”。吕光能够顺利经过三百里流沙,行军茫茫戈壁沙漠,和这些向导的指引有很大作用。而这里面,就有白震的功劳,因为白震早就有篡位的野心。
  我一路回想着史籍里的记载,一路走进了城门。昔日繁盛的龟兹王城,如今看上去萧瑟零落。大街上极少人走动,家家户户紧闭房门。吕光的士兵们都面色酡红,东倒西歪地在街上晃荡。看到哪家门面好些的,就破门而入,然后里面响起凄惨的哭喊声。
  吕光入龟兹城时,看见宫室壮丽,就命段业著《龟兹宫赋》用以讥讽。龟兹人生活富足,厚于养生,家家酿有葡萄酒。有些人家藏有千斛,经过十年都酒香淳郁。吕光为了大飨将士,纵容士兵抢掠,士卒沦没酒藏者多不甚数。
  “段参军!”
  思绪被打断,身边护送我的那个汉人小头目正在朝着一个书生打扮的人作揖。啊哟,姓段,不会就是段业吧?
  再不走要穿帮了,我想脚底抹油走人,却发现最近的小巷子也有二十来米。这样明目张胆地开溜,怕走不出几步就被拿下。一面脑子飞速旋转,一面又抵挡不住好奇心,想看看北凉国主的真面目。唉,学这专业真不好,好奇害死猫啊。
  段业也就二十来岁,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子,脸有些方正,总体看上去很儒雅。他正拿着纸笔跟一个军官打扮的人谈话,看到了那个小头目,也回了一揖。
  “段参军,太好了。正要找你呢。嫂子一人出城采药可不安全,段参军新婚燕尔,怎就舍得?”
  段业自然无比诧异,对我看了一眼,正要开口否决,我赶紧装作看到亲人的喜悦,飞奔到他面前,低声说:“妾身曾得高人指点,可一窥天机。段参军若救得妾身,自有回报。”
  史书上载段业本人并无权谋,只信任卜卦巫术。我这一招,希望能正中他下怀。
  他满腹怀疑地看我,看他的神色似乎并不相信我有这本事。其实也不奇怪,我长得太过年轻,又是一身血污臭气,浑身没有半点神棍的样子。心下着急,低声问:“吕将军在攻破龟兹前夜可曾夜梦金象飞越城外?”
  这是《晋书》里的记载,吕光因为这个梦信心大增,“此谓佛神去之,胡必亡矣”。因为《晋书》里写了太多怪力神论,所以后世史学家往往不把它当成正史。我现在是在押宝,押的是吕光为了安抚敌众我寡下的军心,的确编出了这个梦说给将领听。押错了,再想别的办法。
  果真他惊讶地抬头,沉思一会,对着我看了又看,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谢了那个头目,再拜别与他说话的军人,在他们的调笑中带着我离开。
  跟着他走时心里还是惴惴。不过,以我所知历史上的段业,不是吕光那种武夫,再不行,对着他一个人我也还能应付。他带着我走进了一所民房,里面有好几个文人模样的向他打招呼。应该是强行征用了龟兹人的房子,而住在里面的都是文官。
  进了房间,只剩我们俩时对着他一拜:“段参军,妾身冒充参军家眷,实是为保身。无奈之举望参军见谅。”
  “小娘子无需多礼,段某能明白小娘子的苦心。”他倒是彬彬有礼,一下子让我对他多了几分好感。
  “妾身所说高人,乃是名震西域的大法师鸠摩罗什。妾身有缘,曾于法师处管窥蠡测,已是受益非浅。此番入龟兹城,也是希望能再见法师天颜。若还能得法师点拨,妾身定可更具神算。”
  我不知道罗什现在是什么状况,只能用这些会让段业感兴趣的话从旁打听。
  “嗯,鸠摩罗什大法师之名如雷贯耳,段某亦知法师深解法相,善闲阴阳。心中一直神往呢。”
  “哦?段参军还不曾见过法师么?听说法师正在吕将军处,段参军应该能常见到啊。”我不动声色地看他的反应。
  他脸上有丝无奈:“段某何尝不想。只是法师现正被将军所羁,段某无从相见啊。”
  “妾身曾与法师有缘,若能得参军相助,见上法师一面,妾身定让法师为参军指点一二。”
  “这,怕是不能。”他似乎很心动,却犹豫着。“听说将军将法师羁留在王宫,以段某职位,应该无法得见。”
  我失望了。现在得到的消息只有他被囚王宫,但到底吕光有没有逼他破戒,估计段业这样的级别,又不是氐人亲信,估计也不知道。
  只好再问段业一些其它问题,知道龟兹城被攻破已经五日了,破城第三日白震就登基当了龟兹王。
  想想只能求段业:“段参军,不知能否派人送我去找鸠摩罗什法师的弟弟弗沙提婆呢?”现在孤身出去,无异于羊入虎口。那些抢掠的士兵恐怕不是我一支小小的麻醉枪能对付的了的。
  怕他不答应,赶紧压低嗓子,神神道道地说:“以妾身所学相人,观参军非池中虾蟹,参军身被磷光,日后定有番大做为。”
  “此话当真?”他还真是很迷信,脸上也是一副诡秘的样子,同样压低声音,“却是在何时何地,万望小娘子告知。”
  为了让他愿意送我,吊吊他胃口:“参军若肯送妾身,妾身即回报谶语。”
  谶纬在汉晋南北朝时期非常盛行,与儒学、玄学密不可分,其实就是很隐讳诡秘的预言。王猛为了让苻坚杀了来降的鲜卑人,就利用谶纬叫人散布“甲申乙酉,鱼羊食人”。苻坚仍然厚待慕容垂等人,但他超时代的民族政策没有奏效,王猛的这个谶纬惊人地准确。公元384年就是甲申年,这一年开始,前秦解体。鱼羊为“鲜”,虽然苻坚是被羌人姚苌所杀,但前秦最终的覆灭,是在鲜卑人声势浩大的复国运动中。
  所以段业会亲自护送我,实在是谶纬的力量强大啊。
  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过了那么多年,不知道弗沙提婆现在怎样了,他能在这战乱中好好活下来么?忐忑地走到当年的国师府,却发现门口居然有人把守,看样子是龟兹士兵。幸好段业身上有吕光部队的腰牌,龟兹士兵不敢得罪吕光的人,进去禀报了。
  门面也有重新粉刷装饰过,虽然不奢华但是很雅致。再加上这样士兵把守的阵势,看来我的担心有些多余,弗沙提婆混的似乎不赖。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偷偷跟段业说:“初显华光是建康,功业成就在河西。记住,切莫泄漏天机,否则无法灵验。”这是我一路走来时在脑中拼命搜刮出来的,当然没啥文采,不过谶纬就是要这样隐讳。建康是指他会被吕光封为建康太守,河西指的是河西走廊,他称王的北凉所在地。而现在,他可能会以为建康是东晋的地盘,河西的指称也很泛泛。哈哈,我用谶纬这种方式,不算泄漏历史吧?
  其实他称王后只活了不到五年,便在跟沮渠蒙逊的争斗中兵败被杀,沮渠蒙逊继立为北凉国主。段业死时,不过四十来岁。不过这些当然不会告诉他,我用的可都是好字眼,所以他向我告辞时,满脸的恍然大悟加欢欣雀跃状,美美地走了。
  府里面出来的人,我认识。是当年的管家胥刹加,更加老态龙钟,对着我咦呀了半天也没想起我的名字。我笑笑,问他弗沙提婆是否在家。
  他将我带进府,告诉我弗沙提婆在宫里,晚上才会回来,他去叫夫人。夫人?我一愣,旋即明了。弗沙提婆已经三十二岁,当然成家了,不知道他的媳妇会是怎样的女人。我在客堂里等时,细细打量周围。现在的国师府,跟当年鸠摩罗炎在时有很大变化。整个的布局,典雅中透出一丝女性气息,用具简单却精致。原来浓厚的佛教气息现在只剩下角落里香案台上供的一尊佛像。
  感觉背后有人,回转身,是个汉人女子,中等个子,身材苗条,容貌不甚出众,却有双清澈的大眼睛,整个人看起来清爽舒服。看见我便轻盈地一拜,眼睛笼在我身上,似乎在揣测我的来意。意识到她应该就是弗沙提婆的妻子,我急忙回礼,用汉语说:“这般不请自来,望夫人莫要见怪。小女子来此,是想让尊夫帮小女子见到鸠摩罗什法师。”
  直接亮明来意,希望能打消掉她的疑惑,免得她以为是弗沙提婆的情债上门。
  她微有些诧异:“大伯现在吕光将军处,姑娘为何要见他?”
  “为了一段缘。”我含糊地回答,“希望夫人能帮小女子带个口信给尊夫,就说艾晴回来了。”
  “艾晴?”她念着我的名字,似乎在搜索,然后突然醒悟,怔怔地看我,“原来姑娘就是住那个房间的女子。”
  有些呆滞,我住过的那个房间,还保留着……
  “夫人切莫误会。那个房间,是法师要求,与弗沙提婆无关。”
  “妾身自然明白。每次大伯回家,总要在姑娘住过的房间静坐许久。””她微微一笑,“只是不知原来姑娘如此年轻。”
  我讪讪,其实我的年纪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几个孩子的妈了。只是在护肤品技术不发达,人的平均寿命都不到五十岁的一千六百五十年前,我的长相跟那些十七八岁的也差不多。
  她叫来一个仆人,叮嘱他去宫里叫弗沙提婆。然后请我坐下,言谈举止得体,落落大方。不禁赞一个,弗沙提婆果然挑了个好媳妇。
  门口探出一个小小的脑袋,眨巴眨巴的大眼睛正盯着我。她唤一声,一个胖呼呼的身子拖着另一个更小的孩子颠颠地跑进来。
  好可爱的孩子!大的是个男孩,小的是个女孩,她介绍说一个五岁,一个三岁。两个孩子都有吐火罗名,但弗沙提婆还是给他们起了汉文名,男孩叫求思,女孩叫泳思。
  “相公喜读《诗经》,便取《诗经》之《汉广》为孩子们取了名。”她脸有些红,一抹笑挂在嘴角,似乎想起了什么美好的回忆。
  我却有些发懵。这首诗写情之深切,痛入肌肤。诗人追求汉水边的女郎,汉水深长宽阔,游泳也到不了对岸,筏子也划不到她身边。最终追求失败,眼睁睁看着她嫁给别人,还要为她割草把马儿喂饱。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是为谁在求思泳思呢?我抱起小小的人儿,看着他传承自父亲的浅灰眼珠,那一刻,仿佛看到了他小时候,那个会撒娇会耍小把戏会赖着让我唱歌的小孩。二十多年如白驹过隙,眨眼,当年的别扭小孩也有了自己的血脉。走时他说过会幸福,如今,幸福就在那个如解语花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身上。
  门口传来匆忙的脚步声,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扶住门框不置信地打量我。“艾晴,你回来了……”
  我站起,微笑着看他,鼻子有些酸。
  他急急向我走来,那阵势,以我对他的了解,估计会拥抱我。想到他妻子还在旁边,我有些犯难。还好,两个孩子帮我解了这个难题。肉呼呼的身子扑进他怀里,挡住了他冲我伸来的手。
  他的妻也站起,笑盈盈地看着两个孩子在父亲怀里滚作一团。她上前将孩子拉开,对着丈夫说:“妾身带孩子去洗澡,在院中玩了一日,满身尽是灰。”又回头对我点点头,“艾晴姑娘,妾身先告退。”
  心里对她的好感又增。如此识大体的女子,难怪能让弗沙提婆浪子回头。
  等屋里只剩我们俩了,我仔细看十一年后的他,他比年轻时更壮实,蓄起了龟兹男人流行的两撇小胡子,眼角的皱纹明显,笑起来时有丝沧桑感,男人的成熟魅力散发地淋漓尽致。
  “老了。”他笑,又露出招牌的挑眉动作,“哪像你,永远年轻。”
  “不老啊,正是最有魅力的年龄呢。”我也笑,能看到幸福的他,真好。
  “果真还戴着,看来没把我忘了。”有丝难掩的鼻音,他低头吸一吸鼻,又抬头笑。
  愣了一下,看到他盯着我的脖子,才明白说的是那块玉。眼睛落在他颈上,看到他也戴着,只是绳子有些磨得发黑。
  想说点什么,却怕张口,眼泪就会滚落。他长臂一伸,把我搅进怀。我正要挣扎,头顶传来他颤抖的声音:“别动,让我抱一下。知道你不是为了我回来,只想这样抱一抱你。”
  心中感动,潸然泪下,任他抱了一会儿。怕时间久了被他妻子看到,偷偷擦去泪,提醒他:“真是有眼光,挑了个好媳妇。”
  他果真放开了我,侧过脸用手背抹一下眼角。回头对着我,抿一抿嘴:“几年前跟小王舅去长安进贡,救了晓宣。她本是世家之女,因战乱不得不卖唱为生。”他嘴角挂上温柔的笑,“一个弱女子在那样困厄中也能笑着面对,让我想起你的坚强。而且,她的眼睛很像你。”
  我吸一吸鼻子:“弗沙提婆,好好珍惜她和两个孩子。”
  “嗯。”他点头,有些感慨,“如今我也有拼出性命也要保护的人了。”
  问出最想知道的事:“罗什他……现在如何了?”
  “你是回来救他么?”他微微叹气,脸色一下子凝重起来,“只是,也许来不及了……”
  我心一凉,地怎么在转,被他一把扶住。巍颤颤地抓他的袖子:“他……他已经破戒了?”
  “你怎知吕光逼他破戒?”旋即又苦笑一下,“对了,你是仙女,未卜先知。”
  “他,他跟阿素耶末帝……”
  “还没有。”他扶着我坐下,“不过也快了罢。已经三天了……”
  我再抓他的袖子,他拍拍我的背,给我一个莫要着急的眼神。“吕光早就听说了哥哥的大名,却不相信他虔诚奉法,定要污他的德行。吕光跟他的部将打赌,若哥哥三日内破戒,前王的几百名妃子就尽数归他。不然,就分给每个有品级的将领。”
  这,这,我呆住,史书上从来没有这样的记载。原来吕光逼他破戒,是为了这样一个拿女人当物品的赌局。享有盛名近三十年的罗什,却无法反抗这样的亵渎。
  “他已经抗拒了两日,仍坚持不破。只是今日是三日之约的最后一日,听说吕光命人将两人衣服剥去。刚刚从宫里回来,打听了一下,他还在抵死不从。我从来没有对哥哥如此敬佩过,这样的逼迫,仍能坚守心志,也只有他能做到了。只是……”
  他犹豫着,叹口气:“他再不从,吕光会命人灌酒。吕光势在必定,今夜他若还不肯,让吕光输了这场赌的话,只怕……会受到更残忍的对待。”
  我一下子站起,拉住他的手:“弗沙提婆,救他……”
  “艾晴,相信我,三天来,我已经想尽办法救他了。我自己求过吕光,我让王去求他,我想过用钱,用女人,我贿赂他儿子和部将,都没有用。如果是早几年,我肯定冲杀进去把他劫出来,逃到其他国家。”他痛苦地摇头,看向庭院,“可是,如今我不得不考虑妻儿啊。”
  “那就帮我,我要见吕光。”
  “没用的,吕光刚愎自用,已经有多少人劝过,只能更加激怒他。何况你人微言轻,他是绝对不会听你的。”
  “那——”我深吸一口气,“把我跟阿素耶末帝对换呢?”
  他将我额上的碎发拂开:“艾晴,可能,这是唯一救他的办法了。”
  我和弗沙提婆走出客堂,他的妻子正从厨房出来,看到我们急匆匆向外走,对着丈夫轻喊:“相公,已是晚膳时辰,何不吃过饭再走?何况,艾晴姑娘也得换身衣服。”
  忽然意识到自己从死人坑中爬出,衣服上沾着发黑的血迹,还有臭气,这样去见吕光的确不合适。被她引到房间,早已备好的衣物就放在床头。将里面穿的防辐衣脱下,换了她准备的衣服。她选的仍是汉服,色彩淡雅,但很舒服。比起我的大大咧咧,她的细心玲珑,让人赞叹。
  不想再为吃饭多耗时间,催着弗沙提婆赶紧走。他跟妻子道了别,带着我直奔王宫。吕光自从攻入王城,就一直住在王宫里,与名义上的龟兹王白震各居一半。
  为了见吕光,颇费了一些时间,幸好弗沙提婆是白震的亲信,不会有人阻拦。在等待吕光宣布接见时,弗沙提婆问了他在宫里的眼线,得知罗什已经被灌了酒,但仍在坚持。
  弗沙提婆神色凝重地对我说:“艾晴,一会见到吕光时不要说话。吕光脾气暴戾不能容人,只能顺其意思,有意见相左者都会被他除去。”他深深叹口气,“大哥遇到此人,真是命中的劫难啊。”
  杀段业而立的北凉国主沮渠蒙逊就曾经说过吕光“荒耄信谗”。他听了侄子说“河西之人只知杜进不知吕光”,就杀了功劳甚大的杜进。他在继承人问题上做出的荒唐决定,让后凉在他死后不过短短两年就换了三个国主,亡了国。所以,本来仍抱一线奢望,想着如何让吕光放弃,被弗沙提婆一番话灭了幻想。要让他放弃羞辱罗什,恐怕只会陪上我的性命。对不信佛的吕光而言,放弃不光是输了美女,更重要的是面子。
  辗转通报,天色完全黑下来时,我们终于站到了吕光的面前。
  这个改变罗什一生的人正在王宫大殿看军报,旁边站立的是四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与吕光长的都有些像,估计就是他死后乱作一团打打杀杀的子侄们。虽然是氐人,他的长相却是一副北方的粗犷汉子模样。此刻是四十七岁,已经谢顶,发髻盘在脑后,满脸络腮胡子,眉毛夸张地翘起。看见弗沙提婆,客气地让他坐下。
  弗沙提婆对着吕光一鞠,用汉语说:“家兄一向是臭脾气,不懂将军好意,让将军为难了。”
  吕光不置可否地歪嘴笑了笑,眼里却流出阴冷:“令兄如此坚贞,让吕某佩服啊。看来,吕某真是小看令兄了。”
  弗沙提婆抬头,小心地说:“将军,在下此番前来,就是为了帮将军赢得这场赌局。”
  “哦?”吕光的浓眉挑起,“不知国师有何良计呢?”
  我一愣,看得出弗沙提婆混的不赖,可是万万没想到他继承了当年父亲的职位,做了白震的国师。
  “将军不防将在下表妹换成这位姑娘。”
  吕光扫了我一眼,有些诧异:“吕某愿闻其详,这位汉人女子,到底比娇媚的公主高明到哪里,能让法师甘心破戒呢?”
  “吕将军有所不知,此中自有段孽缘。”弗沙提婆顿一顿,看成功吊起吕光胃口,继续说,“这位姑娘的姑母当年曾教过家兄汉文,与家兄心意暗通已久,却迫于家兄佛门身份,不得已嫁人。但家兄十数年来一直念念不忘,呵呵,佛门中人,亦有七情六欲,只是不被外人知道罢了。”
  “这位姑娘与其姑母长相酷似,若家兄见到,便不会再逆将军之意了。而在下表妹,因为年龄相差甚多,从小与家兄便不亲厚。将军不如换了这位姑娘,定能成功。”吕光看来已经动摇了,他再添一句,“将军只要家兄破戒,至于是何人所破,有何要紧呢?”
  吕光对着我看了几眼,探究地玩味,随即哈哈大笑:“也对,这龟兹女子丰满高大,说不定还是这等汉人的小家碧玉更让令兄疼惜呢。”
  他对着身边的年纪看起来最大的年轻人说:“纂儿,带国师和这位姑娘去法师处。”
  这个年轻人就是吕纂?偷眼看他,也是一副五大三粗的样子。他是吕光庶出的长子,为人暴戾,喜游猎酒色。吕光死后,吕纂自立,将自己的弟弟吕绍逼死。可惜,王位没坐稳几个月,就被吕光的侄子吕超杀死。
  吕光嘴角挂着阴笑,叮嘱他:“记得回来复命。”又转头对弗沙提婆意味深长地说,“国师,莫要叫吕某失望啊。”
  蜕变
  被带到了王宫里一间侧殿,门口有两人看守,看到吕纂忙站起敬礼。吕纂叫人打开了门,我急切地朝里望去。没看到罗什,只有一个浑身赤裸的女子双手抱住胸缩在床上,眉眼依稀能看出当年的小女孩模样,看见我们时赶紧往床角缩,低头用褐红色的长卷发遮住了脸。
  “怎么样了?”吕纂询问看门的。
  两人脸上挂着暧昧的谄笑,急急禀报:“今日按将军吩咐先将两个人都剥得光溜溜的,却是没用。所以刚刚强灌了鸠摩罗什很多酒。呵呵,小的还在酒里掺了点药。可是都大半天了,仍旧没动静。唉,这么个娇滴滴的公主摆在眼前,细白嫩肉的,是个男人早就扑上去啦,何况喝了带药的酒。以为这个和尚不能人道呢,却又不是。他还拼命让自己吐出来,都不知道哪里来的硬气。不过这种定力让人佩服,没准真是个高僧……”
  吕纂狠狠一盯,那人马上打住。吕纂转身对着我,冷冰冰地说:“今夜要是他还不肯破戒,我父亲输了的话,你该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他们这样折磨罗什,我已经气得浑身打颤。史料的确有载罗什是在被剥衣被灌醉下破戒,可是却没有说过这酒还掺了春药!再听到吕纂这种无人性的话,脸一抬,差点爆发。
  眼前人影一晃,是弗沙提婆挡在了我面前:“小将军不必顾虑,今夜就放心交给她。先王后宫的美女,定是将军和小将军的。”
  弗沙提婆看看房里,走到大殿的一张长型案桌前,将桌布抽出来。然后他走进房间,用桌布裹住阿素耶末帝,扶着她起来。走出房间时,弗沙提婆对着一角凝视片刻,脸上飘过一丝不忍,细微地叹气。他搀着脸色发白的阿素耶末帝,走过我身边用汉语说:“快进去吧,别让吕将军失望。”然后又轻轻改用吐火罗语:“他已等了十年,一定要让他幸福啊。”
  他看上去一脸平常,唯有眼里流出心疼。我对上他眼睛,平复一下跳得有些快的心,毅然点头,走进房间,门在身后吱呀一声关上。
  看向先前弗沙提婆盯过的角落,果然有个高瘦的身影缩在那里。呼吸突然停住,竟不敢看他。罗什,我的九个月对你而言便是十一年的时光,几个月的刻骨思念都折磨得我形销骨立,你是怎样在青灯古佛旁一日复一日度过十年的寂寂长夜呢?时间对你我真的很不平等,若是换了我来等这十年,我会变成怎样的行尸走肉?原谅我让你等了太久,原谅我在此生最后一次的穿越机会里选择了这个时间。但愿现在是你最需要我的时候,如果可以,这次我绝不会再走,让我来补偿这逝去的十年光阴。
  屏住呼吸,轻轻走近他,还没看清十年的时光在他脸上刻下些什么,就一阵心酸加心跳。他浑身赤裸,垂头抱膝,蜷缩身体,似母体里的婴儿,麦色肌肤在房间亮堂的照明下泛着光洁的晕。用眼光到处搜索,却发现房间里没有窗帘,没有桌布,没有床单被子毯子,没有一切可以遮体的东西。苦涩地笑一声,吕光还真是想得出啊。
  到背包里寻出一件自己的长衫,抖开,靠近他。他的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另一旁的地上有呕吐物。我蹲下,将衣服披到他身上,触及到他的肌肤,竟是滚烫。他一惊,猛地抬头,如深渊一般见不到底的浅灰色眼睛里遍布血丝。他又瘦了,脸显得更狭长,下巴上一片青色胡茬,整张脸如火烧一样通红。十一年了,他仍然清俊,只是岁月无情,在额上刻了几道浅浅的皱纹。这些天的折磨让他憔悴无神,泛白的嘴唇有些干裂。嘴角有道破口,血凝固在上面,看上去有些像牙印。
  “罗什……”我细细地打量他,越看越心碎。他这样受尽羞辱,苦苦支撑着,普通人如何能做到。他在坚持的,不是破戒与否,而是一生的信念。吕光以此打击他,真的只是为了那个无聊可笑的赌么?
  失神的眼睛抬起,茫然地落在我脸上,突然睁大,深灰色的瞳仁里射出一道亮光,不置信地在我脸上徘徊。干裂的嘴唇微张,嘴角扯动,如风中的枯叶颤抖。
  “是我,我回来了……”
  “艾……晴……”他的眼睛在我脸上盘旋许久,才颤抖着开口,声音沙哑干涩。然后,发烫的脸上露出羞愧,更加抱紧双臂,全身颤抖,偏过头痛苦地挤出声音:“莫要看罗什……”
  “罗什……”心在翻腾倒转,一尘不染的清高之人要受这种羞辱,情何以堪啊!
  “别哭……”他回头对着我,纤长的手臂缓缓伸出,要抚摸上我的脸,在触及肌肤的那一刻,突然又缩回手,两眼紧闭,右手中紧攥着磨得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的残破佛珠,一颗颗数着念经文,把我无视成空气,那是我二十多年前送他的。左手上戴着一串红得晶莹通透的玛瑙臂珠,连这个,也有十一年之久了……
  “罗什,你怎么了?”看着他身上唯一的外物——戴着的这两串珠子,我死死咬住嘴唇才不让泪再度落下。
  “幻由心生,非是实相。业障蒙眼,一切皆空。”他仍是闭眼,涩着嗓子说完这几句汉文偈语,又重新念起梵经。
  抹抹泪,他大概把我当成了幻觉了。他一直坐在地上,虽然有地毯,又是盛夏,可夜晚的绿洲还是有些凉意。站起来走到门口,打开房门时看到吕纂和那几个人在聊天,他竟然还没走。我开口要毯子,吕纂哈哈大笑,轻佻地说:“无论要何东西,都得破了他的戒才行。”
  我黑着脸,再提出要杯水。吕纂让人去拿,斜眼看我:“可得抓紧时间,本少爷还得回去复命呢。还有,务必要在床上。”
  他朝窗子那边努努嘴,我顺着他的眼光看去,菱格图样的窗子正对着房间里的床。太羞辱人了!他还要亲眼看到才罢休,他把我们当什么?一场好玩的游戏,一个变态的赌注么?
  我气得差点把水杯摔到他脸上,吸气呼气好几次,才强忍着走回房间,听到吕纂在背后邪邪地笑:“若是破不了,就来陪本少爷好了。”
  心里厌恶到极点,这种人,真想告诉他以后他会不得好死。
  “罗什,喝点水好么?”我低声问,将水送到他嘴边。许是太渴了,他没有拒绝,就着我的手将一整杯水都喝完。水顺着嘴角流下,我掏出手帕为他抹嘴。
  他的眼定定地盯在手帕上,我看一眼帕子,对着他温柔地笑:“还记得这帕子么?是你送给我的。你说我从来都不用帕子,要擦嘴就用手拍不好。这帕子我一直放在身上,却一直没舍得用……”
  忽然跌入一个滚烫的怀,他咚咚的心跳声震着我耳膜。炽热的脸在我的颈项上磨挲,脖子上胀起的青筋一跳一跳拨着我心弦。他一手插入我发间,含混不清地低吟着我的名字。
  我倒在他怀里,那个熟悉的怀抱眼下却有些许陌生。赤裸的肌肤烫着我的脸,一股异样的波动流过周身,我一下子被他燃烧了。
  他将我拉开一小段距离,在我脸上细致地搜索着,眼光迷乱。然后,不及我出声,他附身上前吻住我。
  他的吻不同以往反复回忆的温柔,急切地撬开我的唇,近乎疯狂地搅动。嘴里浓重的酒味,强烈地传导到我舌间。细密的胡茬扎在脸上,有些发痒也有些疼。他的呼吸愈发急促,一用力,将我放倒在地上,整个人覆身上前。
  “罗什!”我用手臂抵住他,在他耳边轻语,“我们去床上。”
  他身子一顿,似乎回复了片刻的清醒。圈我的手臂放开,重重咬着嘴角已经破口的伤,一丝血流出,染得唇异样红艳。
  又催出了许多泪,他苦苦强忍,克制自己,如果有任何别的方法,我都会尊重他的意愿。可是,房间外面那群心理已经变态的人,他们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我和他,在这样的乱世,都只是弱者。为了能生存下去,今夜的我们,必须在人前完成我们的成人礼。
  我抹去眼泪,定一定神,将已经滑落在一边的长衫重新披在他身上。然后将他的手臂放在我肩上,搀起他,向那张羞辱的床一步步挪动。佛祖,你应该看到你弟子虔诚的心,你应该悲悯他。他已经做到了常人不能做到的隐忍,求你,任何责罚加在我身上,我愿意为他承担一切罪孽。
  他的身体很沉,整个人的分量几乎全压在了我的肩上。我们一起踉踉跄跄地走,眼光不由自主飘到他的身下,惹得我心一阵狂跳,无论如何强忍,在药物作用下他还是跟普通男人一样有欲望。这是人的天性,佛祖也抹煞不了。起码今夜,就让他做个普通男人吧。
  躺上了床,他无力地倒在我身边,还在死死咬着唇,眼睛却一刻不停地追随着我,眼底里流出普通男人的极度渴望。我深吸一口气,伸手解衣。汉服简单,将衣结打开,我的现代内衣便露在他面前。脸上烧得让我鼻间渗出细密的汗,手停了下来,我实在没胆再脱下去了,何况菱格窗外还有那么多双眼睛在邪恶地盯着。
  他的右手里依旧紧攥着那串佛珠,我想让他放到床头的柜子上,他不言语,只是死死攥着,在我细声劝说下也只允许我将佛珠缠绕在他手腕上。
  他侧起身,与我咫尺相对,浅灰眼珠闪烁,挣扎的欲如水纹波动。他滚烫的手抚摸我的身体,局促地从我的脖子一路滑到胸到腰间。我勾住他的脖子,舔他咬破的嘴角,一丝咸滑过舌底,他疼得哼出声,猛然低头含住我的舌,用力吸吮着。瘦长的身体覆在我身上,气息紊乱。
  他嘴里的酒味并不好闻,不知道他们到底灌了他多少酒。这样一个从来不沾酒的人,在酒精和药物驱动下能意识到他面对的人是我么?我愿意相信他仍保留着一丝清明,我愿意相信因为是我,他才肯任欲望流露。否则,他就不必苦撑到现在了。
  苦笑着将酸涩的思绪拔回。如今是什么情况,我还在想这些不实际的东西。我应该考虑的是如何让他尽快破戒。只有这样,窗外的人才会放过我们。不然,只怕那些毫无信仰的人会用更残忍的法子折辱他。他已经苦撑了三天,身心俱疲,他需要放松下来休息。
  既然历史记载他的确破了戒,与其让他跟阿素耶末帝,不如换成是我。爱情是自私的,改变历史又怎样?我只知道我爱他,无论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我也要成为他破戒的对象。日后他懊悔,我也情愿!
  这样想着,我给自己壮壮胆,手抚上他的背。光洁的肌肤滑腻柔韧,一寸寸抚摸下去,感觉手下的肌肉渐渐紧绷。腿上有他的炽热顶着,已经箭在弦上了。胡乱地要破门而入,却不得其法,脸上显出急躁来。
  他伸手摸到我的内裤,有些用劲地扯,我赶紧拉住他的手:“别急,我来。”
  褪下内裤时我的手都汗湿了,不敢看他,眼睛闭起,希望他能早点结束。
  身上一凉,却半晌没动静。我睁眼,见他半撑起上身,重重喘息,眼神迷离混乱却又有丝犹豫痛苦。叹一下,他的定力真非常人能耐,都已经到这地步了,心理还在尽全力对抗着生理的原始反应。我咬一咬唇,手往下探,轻轻抓住。脸辣辣地烧,原来男人的这里在这种时候果真硬如烧红的炭。
  他不可遏抑地呻吟,眼里的犹豫全然消失,眼神如火,半跪在我双腿间,由我引导着抵住最隐秘之处。我闭上眼,剩下的就凭他的本能了。被贯穿的那一刻,天旋地转,人如被生生撕裂成两半,疼得大喊出声,眼里立马蓄满泪水。想要抓住什么东西以减轻痛楚,却发现身下的席子太滑,连指甲要抠进都不易,只能硬忍着等待那一波的痛过去。
  听到我叫喊,他突然停住,支起身看我,胸口急速起伏,额上的汗水顺着狭长的脸集中到发青的下巴,又重重滴落在我胸上。他布满血丝的眼里依旧迷乱,脸上却有不忍。
  “我没事……”我强行支撑着不让眼泪滚落,咽一下嗓子,勉强扯出我的艾晴牌傻笑。心底有一丝微弱的希望,但愿这个笑能让他明天醒来时,还能有丝温暖的回忆。
  他没有继续多久,临到最顶点的那一刻,他涩哑的声音颤抖着喊:“艾晴~”
  泪水蓄得太多,眼眶承载不住,滚落到枕上。一股酸楚的温柔弥漫在心间,他始终都是记得我的……
  眼睛看向屋顶的天窗,漫天星斗明净晶亮,可我却看见了天空的坠落。斗转星移,千年时光,我们在这一刻,相连在一起。我完成了蜕变,不仅仅从女孩到女人,我的灵魂从此刻起,与你紧紧相依,不离不弃……
  他沉沉地睡着,脸上安宁平和。三天了,他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抚上他消瘦的脸,指间轻柔地触摸他细长的眉,深陷的眼窝,高挺的鼻梁,鲜明的唇。这个我每日每夜牵挂的人,如今正躺在我身边安静地睡。这种场面,我以前连幻想的勇气都没有……
  起身穿上衣服,下身如火炽的热辣疼痛让我动一动都艰难。席子上一滩血已经凝固,我的大腿内侧还沾着斑斑血迹。忍着疼下床,走向门口。每走一步都在牵动撕裂的伤,难怪几乎所有女人对自己的第一次用的词语都如出一辙。
  打开门,朝着那群笑得猥亵的男人冷冷地说:“现在可以给我毯子了吧。”
  苏醒
  我坐在床边静静地看他。
  昨天本来是极其疲倦的一天,却因为身边多了一个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好好安睡。房间里又没有其它寝具,我只能在他身边蜷缩了一夜。这一夜真是煎熬,怕自己的翻身会惊醒他,怕自己不留意间碰到他的肌肤,怕自己比他晚醒让他尴尬。这样不敢动的睡,一直熬到全身发麻。天一亮就爬起来,在房间里走动时蹑手蹑脚地,生怕吵到他。
  细细打量眼前安睡的他,他已经三十五岁,虽然少了十一年前的青春朝气,却依旧丰神俊朗,纯净如水。许是一直在佛门中静心修为的缘故,他比这个时代其它的三十五男人显得年轻许多。壮年的他,眼角与额上淡淡的皱纹纹路,更添年轻时不具备的成熟魅力。昨日的憔悴,经过一夜休息,此刻看来气色已经恢复很多。嘴角有一丝淡到极点的笑,衬得鲜明的唇一抹亮色,似乎在做什么好梦。
  我就这样蹲在床前如痴如醉地盯着他。已经中午,他仍在沉睡,估计他一生都没有睡到这么迟。可我的脑袋却越来越沉,头一低,趴着睡着了。
  头上似乎有什么在轻轻抚摸,我恍惚地醒来,看到一双梦里出现无数次的浅灰潭水滢滢荡漾在那么近的距离,心跳一下子快得自己都按耐不住。
  “你……你醒了……”我赶紧起身,问他,“饿么?我已经叫他们送了吃的……”
  摸一摸床头放着的碗:“哎呀,冷了。我去叫他们热一下……”
  衣袖被抓住,回头,看到他拽着我的袖子,眼里满是留恋。我心里滑过柔意,轻唤一声:“罗什……”
  “果真每过十年,你就会回来。”他仍旧躺着,闭一闭眼,一丝叹息,嘴角微微上扬,“回来就好……”
  我蹲下靠近他,将他纤长的手贴在我脸上,笑着说:“是的,我回来了……”
  被我贴在脸上的右手,颤抖着一寸寸缓慢地移动,从眼睛到鼻子到嘴唇,每滑过一处,眼底闪动的晶亮光芒便多一分。然后,他突然坐起,用力地将我搂进怀中,下巴搁在头顶,胡茬刺着我的头皮,一阵阵发痒,让我想笑却笑出的是泪。
  “佛祖真的太厚待罗什了……”战栗的叹息在头顶飘来,“他让你回来了……”
  他扶住我的双肩,仔细打量:“十一年了,你一点未变……”
  “我有老,我现在二十五岁了……”笑着对上他的眼,抽一抽鼻子。
  “天上一年,地上十年么?”他轻柔地抚着我的发,如同对着世上最珍贵的珠宝:“第一次见你,你比罗什大十岁。第二次,跟你一样大。现在,罗什比你大了十岁。”他的手指摩挲着脸颊,凝视我的双眼,“艾晴,这个‘十’,是冥冥中的定数啊……”
  我笑,是啊,老天故意这样安排的么?看到他赤裸的胸,不由想起昨夜,脸上发烧,有些尴尬地对他说:“嗯……你先清理一下身体,然后起来吃点东西吧……还有,你可能会头疼,我也叫人熬了醒酒汤……”
  我自己已经一早就叫人打了水进来,偷偷洗过了。本来想为他擦洗的,可是怕惊醒他,也没胆子为他拭身。他昨晚一身的汗,三天里又有酒气又吐过,实在不太好闻。
  听我这么说,他突然意识到什么,将我放开。身上的毯子滑开一角,露出昨晚凝固在席上的血迹。来不及看自己的状况,他将我的右手牵到面前,撩开袖子,查看我的手肘。伤口经过手术已经看不太出来了,只有一点淡淡的疤痕。
  “果真上天法力无边,已经完全好了。”他抬头看我,眉头皱起,疑惑不解,“只是,何处又受伤了?”
  现在才明白他是为了这血迹,扭捏着轻声说:“我没受伤……那些,只是女子第一次……”面对着的是他,我从来没有像此刻般害羞,“反正我没事,你不用担心的……”
  “第一次?”他喃喃念着,脸上的疑惑越来越重。有点失落,他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么?
  不愿多想这个问题,得去做点什么才好。我起身打算去端水盆,动作太大,扯到了下身的伤,疼地“嘶”一声。
  “到底是哪里疼?”他忙将我拉住,清澈的眼光波动,探究地在我身上打转。
  “我真的没事。”轻轻挣开他的手,忍着疼将水盆端来,盆里浸的毛巾是我从现代带来的,这个时代的毛巾太粗糙。我脸红着绞干毛巾,摊开递给他;“擦一下身子吧。”
  他没有接,将毯子掀开朝里看了看,突然脸红得如同夏日的艳阳。怔怔地出了一会神,转头问我:“是罗什害你受伤的么?”
  这……我真真好气又有些好笑了。这个绝世聪敏的人,居然在这个问题上如此迟钝,叫我一个女生怎么说好呢?“不是你害的,是我自愿的。”
  他又发怔了一会,目光凝重地问我:“艾晴,你何时回来的?又怎会在这里?”
  “昨日到的。”我还是得告诉他实情,“昨晚弗沙提婆帮我见到了吕光,他同意用我换了阿素耶末帝……”
  他身子震颤一下,面色突然转白,用低不可闻的声音犹豫着问:“昨晚,是真的见到你了?”
  我点头。
  “原来不是梦……可笑罗什还一直觉得这次的梦为何感觉如此真实。”他凑近我,张着嘴,半天才挤出话来,“是真的……破戒了?”
  “罗什,是我诱惑你的。”我咬着唇,轻轻抓住他的手,“佛祖有灵,会知道你的诚心。在所有人都不可能坚持的情况下,你苦撑了三日。他们还给你喝了下过催情药的酒,所以不要再去想昨晚发生的一切,不要再苛求自己,你本就无过……”
  他低头不语,手紧抓着毯子,微微颤抖,抓得指结发白。我知道他一时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叹口气,将水盆和衣服放在柜子上。
  “我先出去,你洗一洗穿上衣服吧。”那是一身丝绸窄衫,他们只拿来了这种俗世衣服,不肯给僧服。“暂时找不到僧衣,你先将就着穿吧。”
  端起已经冷的食物,我走出了房间。
  门口依旧有人看守,依我的吩咐去热吃食。他们虽然不做难,对我也还客气,要的东西基本都能保障,却不允许自由活动。外面庭院里阳光正媚,如此湛蓝的天空下,却发生了普通百姓最不希望见到的战争与离乱。若没有这场战争,罗什可能也就淹没在了1650年的历史长河中,不复后世的盛名。但这盛名却要用一生的苦难来交换,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我端着热过的肉汤和馕重新回到房里时,看到他穿着那身衣服,在地毯上盘腿坐着念经。他身材高挺,其实穿龟兹这种束腰短衫很显英气。如果没有那个光光的脑袋,光看背影就可用玉树临风来形容。
  我将托盘放在几案上,看到水盆里有些浑浊的水,他已经洗过了。唤他来吃点东西,却无回应。他一直闭眼念经,我不好打扰他,便在一旁静静地等着。
  可是,他念了近两个小时仍不停息。越到后面我越是悲哀地发现,他不是在补早课,而是以此惩罚自己。他一刻不停地念着,他打算念多久?
  实在看不下去了,抓住他的手哀求:“罗什,求你别念了。是我的错,诱惑了你。诱人犯戒者才是罪大恶极,一切罪孽我来担,与你无关。”
  他睁开眼,凄清地看我一眼,微微摇头挣开我的手,又继续喃喃念着。
  扫一眼房间,看到一个瓶子里放着鸡毛掸子,拿了过来。“罗什,你若认为自己罪孽深重,我可以帮你。”
  “极西方的人信奉一种教,他们认为犯色戒的罪孽可以通过自笞来弥补。鞭打自己,以肉体的伤减轻心里的痛苦,便能得到上天宽恕。”我蹲在他面前,轻声问,“你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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