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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

_12 比彻斯托夫人(美)
“烧了?胡说八道!快去拿,不然我可真要拿鞭子抽你啦。”
托普西哭起来,一边哭一边申辩着,说她真的拿不出来。
“你为什么要烧掉它们?”
“因为,因为我顽皮,我真是太坏了,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
就在这时,伊娃走了进来,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脖子上依然挂着那串珊瑚项链。
“咦,伊娃,项链是在哪儿找着的?”
“找着的?为什么?我一直戴着它呀。”
“昨天也戴着?”
“对。姑姑,昨晚上我忘了取项链,一直戴着睡觉。怎么啦?”
奥菲利亚如堕五里云雾之中,摸不着头脑。这时,罗莎也进来了,头上顶着一篮子刚烫好的衣服,那双珊瑚耳环在她耳朵上荡来荡去,奥菲利亚一见,更加迷惑不知所以了。
“我真不知道该拿这孩子怎么办!”她无可奈何地说,“托普西,这两样东西你没拿,为什么要承认?”
“嗯,小姐,你要我招认,我实在想不出什么东西可以招认。”托普西一面说着,一面擦眼泪。
“可是,我并没要你承认你没做过的事呀!”奥菲利亚无奈地摇摇头说,“这也叫做撒谎,和刚才撒谎是一码事。”
“天哪,是吗?”托普西露出惊诧万分、天真无知的样子。
“哼,这坏家伙嘴里没一句真话!”罗莎愤愤不平地望着托普西说道,“我要是圣克莱尔老爷,就抽她个鼻青脸肿,给她点颜色看看。”
“不,不,罗莎,”伊娃开口说道,表情严厉,居然是一副大人的派头,“不许你这么说,罗莎,我可听不得这种话。”
“天哪,伊娃小姐,你心地太善良了,你不懂怎样对付黑鬼。告诉你吧,对待他们这群人就得狠狠揍,没比这更管用的了。”
“住嘴,罗莎,”伊娃喝道,“不准你再说一句这样的话。”这孩子目光炯炯,满面通红。
一时间,罗莎给震住了。
“谁都看得出来,这孩子完全具备了圣克莱尔家族的血统,说话激动起来,活像她爸爸。”罗莎一边往门外走,一边自言自语。
伊娃站在那里望着托普西。这两个孩子分别代表了不同社会的两个极端:一个出身高贵,肤白如雪,金黄头发,眼睛深嵌,额头饱满而富于灵气,举止文雅;一个肤黑如炭,狡黠机敏,畏畏缩缩却也不乏聪慧。他们又分别是两个种族的代表:一个是撒克逊人,生长在世世代代享有高度文明、统治、教育,优越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环境里;一个是非洲黑种人,生长在世世代代遭受压迫、奴役、蒙昧,劳苦万端和罪恶无边的环境里。
这种思想朦朦胧胧地萌芽在伊娃脑中,只是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种思想是相当模糊不确定的,更多地带有天性的色彩。伊娃纯洁的心里,有许多这类思想在酝酿活动,只是她无法明确表达。当奥菲利亚小姐一一数落托普西的顽劣行径时,伊娃脸上显出迷惘而忧郁的神色,她天真地说:
“可怜的托普西,你为什么要偷东西呢!现在有人好好管着你,我也愿意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与你分享,希望你以后不要再偷东西了。”
这是托普西生平第一次听见真挚的话。伊娃话语中甜甜的腔调,她说话时的亲切感,一下子奇妙地感动着托普西那粗野的心。小女孩那亮闪闪的、灵动的眼眸里隐约有泪花闪动,可随即又轻轻笑了一声,像往常一样咧开了嘴――不,一个生平听惯了辱骂言语的人,陡然听见这么一句温暖人心的话,简直像做梦一样难以置信。
到底怎么管教好托普西呢?这确实给奥菲利亚小姐出了个大难题。她的那套显然行不通,她得慎重思索一番,制定可行的教育方案。奥菲利亚把托普西关进了黑屋子,这一方面是作为缓兵之策,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她认为黑屋子可以培养人的德性的奇怪思想在作怪。
“我看这个小家伙是不打不成器。”奥菲利亚对圣克莱尔说。
“噢,这个随你的便,你尽可以按照你的意图来管教她,反正我已把她全权委托给你了。”
“孩子不打不成器,”奥菲利亚小姐坚持说,“我还没见过哪个小孩儿不打就能教育好的。”
“哦,那是自然的,”圣克莱尔说,“你想如何处置就如何处置吧。不过,我倒有个建议,我看过她的主人用拨火棍揍她,有时用铁或火钳把她打到地上,总之怎么顺手怎么打。想想看,她对这样肯定习以为常,如果你不揍得更狠一点,恐怕难以奏效。”
“那该拿她怎么办呢?”奥菲利亚小姐说。
“你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圣克莱尔说,“在南方,鞭子对仆人失去效用,这太平常了,托普西就是一个。我希望你自己去找答案,该怎么对付这孩子?”
“我实在没辙,从来就没见过她那样的孩子。”
“这些孩子比比皆是,大人也是如此,你该用什么办法来管教他们呢?”圣克莱尔说。
“我不知道,也管不了。”奥菲利亚小姐说。
“我也不知道,也管不了啊,”圣克莱尔说,“报上有时登载的那些骇人听闻的事件,比如普吕事件,是如何发生的呢?恐怕好多是由于双方的心肠都逐渐变硬的结果――奴隶主变得越来越残忍,奴隶们则变得越来越麻木。鞭子和责骂就像鸦片烟一样,使人的感觉越来越迟钝。想要引起与先前同样程度的刺激,只能加大剂量。刚做奴隶主时,我便明白了这个道理,拿定主意决不开这个头,至少也要保住我的天性。结果呢,这群奴隶像宠坏了的孩子。不过,我仍然坚持认为这总比暴戾要来得好些。姐姐,你一直在我面前大谈教育他们的责任,现在我就给你一个孩子,让你亲自试验。这孩子只是千万个这类孩子中的一个。”
“这种孩子是你们现行制度的产物。”奥菲利亚小姐说。
“这我明白,可已经造成了,不是吗?现在的问题就是该拿他们怎么办?”
“啊,我并不感谢你把她送过来让我做这个试验,可是我已经答应了,就会说到做到,尽力而为。”奥菲利亚小姐说。这之后,她果然为教化这个小门徒投人了极大的心力和热情,简直令人赞叹。她给托普西规定了每天的作息时间,要完成的事务的项目,并着手教她识字,练针线活。
这小姑娘识字速度出人意料的快,不但学会了字母,还会阅读简易读物了。只是,做针线活对她来说是件麻烦事,这小女孩像猫一样灵活,像猴子一样好动,安安静静地做针线活对她是个束缚。因此,这小家伙不是把针折断,偷偷扔到窗外或塞进墙缝里,就是趁人不注意把毛线缠得一团糟,揉断或弄脏,甚至把满满的一轴子线团给扔掉。她的动作敏捷得像魔术师,而控制面部表情的本领也丝毫不逊于魔术师。就这样,虽然奥菲利亚也知道这样接二连三地发生意外情况是不可能的,但也看不出什么破绽――除非她整天啥也不干,只监视托普西的行动。
托普西很快成了全家的知名人物。她变着法儿找乐,扮鬼脸,惟妙惟肖地模仿各色人物的神态。她会翻跟斗,跳舞,唱歌,爬高,吹口哨,耍口技,她这方面的天资简直多得令人咋舌。做游戏的时候,全家的孩子都成群结队地跟着她,一个个都欢呼雀跃,对她佩服之至――就连伊娃也不例外。看得出来,她对托普西的戏法着了迷,就像一只鸽子被一条花花绿绿,色彩斑驳的大蛇所吸引了。奥菲利亚小姐看到伊娃和托普西成天玩在一块儿,心里有些惴惴不安,便去找圣克莱尔,提醒他尽早防范。
“哎,随她去吧,”圣克莱尔说,“托普西不会妨碍她的。”
“可是,这小东西精灵透顶,会把伊娃给带坏的。”
“不会的。她也许会带坏别的孩子,但不会是伊娃。坏东西落到伊娃心里,就像水珠落在菜叶上,一下子就滑落了,不会渗透进去。”
“别那么肯定,”奥菲利亚小姐说,“我决不让自己的孩子和托普西在一块玩。”
“好吧,你的孩子不和托普西一块玩,”圣克莱尔说,“可我的孩子会和托普西一块玩;要是伊娃会学坏的话,早就学坏了。”
起初,圣克莱尔家的所有上等仆人都瞧不起托普西,但不久就改变了看法。他们发现,要是谁欺负了托普西,不久便有一桩不大不小的倒霉事落到头上――要么是一副耳环或别的什么心爱的玩意儿不翼而飞,要么是一件衣裳忽然糟蹋得不成样子;或者,会意外地碰翻一桶热水;或者,当穿上漂亮衣服时,偏偏一盆污水从天而降,淋个正着。而且,事后你没法查出谁是肇事者。托普西多次被法庭审判传讯过,但每次都顶住了责问,表现出一副无辜、严肃而让人信服的神态。其实这些恶作剧是谁干的,大家心里都明镜似的一清二楚,但又找不出蛛丝马迹可以证明。再说,奥菲利亚小姐是非常公正的,没有证据决不轻易处理。还有就是,这些恶作剧的时间总选得十分巧妙,这就进一步掩盖了肇事者。譬如,报复罗莎和简这两个使女的时间总选在她们失宠的时候(这种情况经常发生)。这种时候,她们的申诉在主人那里得不到同情。总之,圣克莱尔家的仆人们不久便明白了,最好不要去招惹托普西,否则没好果子吃。
托普西干起活来灵巧、利索,精力充沛,什么东西托普西都是一学就会,速度奇快。只教了几次,她便学会了如何把奥菲利亚小姐的卧室收拾得妥妥当当,竟让十分讲究的奥菲利亚也觉得十分满意,无可挑剔。要是托普西乐意(当然她不会常那样干),她会把被单铺得平平整整,枕头放得讲讲究究,地扫得干干净净,屋子收拾得尽善尽美,无人可比。如果奥菲利亚小姐经过三四天耐心细致的督促,认为托普西终于走上正轨而丢下她去忙别的事务时,托普西便会放纵地嬉闹、玩耍上一两个钟头。她不理床铺,自个儿扯下床套取乐,把长满卷毛的脑袋往枕头上直撞,撞得满头粘满了羽毛,活像个丑八怪。她还会顺着床杆爬上去,再从上往下来一个倒挂金钩。她还抓住被单,满屋子飞舞,给长枕头套上奥菲利亚小姐的睡袍,并用它作各式各样的表演,又是唱歌又是吹口哨,还不时冲着镜子扮鬼脸。总之,托普西就像奥菲利亚所说的,是个“骚乱制造者”。
有一次,托普西把奥菲利亚小姐最好的一条大红轻飘的广东绉纱披肩当头巾裹在头上,在镜子前搔首弄姿,却被奥菲利亚撞个正着。原来是她疏忽大意把钥匙丢在了抽屉里,她犯这样的粗心以前还从未有过呢。
“托普西,”奥菲利亚小姐忍无可忍,厉声喝道,“你为什么这么干?”
“不知道,恐怕是我太调皮了,太坏了。”
“我真不知该拿你怎么办,托普西。”
“小姐,那您就打我吧,以前的女主人总是打我,不打我就不干活。”
“可是,托普西,我并不想接人。如果你愿意做事,总是做得很好,为什么你不乐意做呢?”
“哦,小姐,恐怕我是挨揍挨惯了,挨揍对我很管用。”
于是,奥菲利亚把那“管用的法子”使了出来。托普西又是尖叫,又是呻吟,大声求饶,一时间闹得不可开交。可半个钟头之后,她又蹲在阳台台阶上,身边围着一群羡慕她的“小黑鬼”们,听她讲如何对挨打受骂报以蔑视的态度。
“哈哈!菲利小姐还揍人呢!她连一只蚊子都打不死。我原来的主人才叫会揍人呢,直打得我皮开肉绽,真是厉害,那才真叫会揍人呢。”
显然的,托普西认为自己所做的各种荒唐事是值得骄傲的,她把它们当作她吹牛的资本。
“听着,小黑鬼们,”托普西向她的听众们郑重其事地说道,“你们知道你们每个人都是有罪的吗?记着,你,你是有罪的,咱们个个都是有罪的。当然,白人也有罪――这是菲利小姐说的。不过,我认为黑人的罪最大,而你们在座的都比不上我,我是罪大恶极,十恶不赦,谁都拿我没办法。我原来的主人成天咒骂我,我想我是这世上最大的坏人了。”说着,托普西翻了一个筋斗,爬到高处,得意洋洋地站在那儿,完全是一副神气十足、鹤立鸡群的模样。
每到礼拜日,奥菲利亚便非常认真地教托普西做教义问答。托普西对文字的领悟能力非同一般,她上课时对答如流,连她的老师都很受鼓舞。
“你认为这样教她有什么用处?”圣克莱尔问道。
“哎,教义问答向来对孩子有益,是孩子的必修课。”奥菲利亚小姐说。
“她能明白吗?”
“哎,一开始她们当然都不懂,时间长了,她们自然会懂的。”
“时至今日,我还不明白呢,”圣克莱尔说,“我非常清楚地记得,小时候你总让我背得滚瓜烂熟。”
“噢,奥古斯丁,小时候你学得真棒,那时,我对你期望多大啊。”奥菲利亚小姐说。
“难道现在就不期望了吗?”圣克莱尔说。
“奥古斯丁,要是你仍像小时候那样,那该多好啊。”
“姐姐,说实话,我也是这么想的,”圣克莱尔说,“好了,继续你的教义问答吧,兴许真有点用处。”
姐弟俩谈话时,托普西一直斯斯文文地叉着手站着,像一尊黑色塑像。这时,奥菲利亚小姐给了她一道指示,托普西马上接口背诵道:
“由于上帝准许人类自由运用自己的意志,我们的第一代祖先便从他们最初被创造的那个state堕落下来了。”
背到这儿,托普西的眼睛扑闪了两下,脸上露出困惑的神色。
“托普西,怎么啦?”奥菲利亚小姐问。
“小姐,请问那个州是不是肯塔基州?”
“托普西,哪有什么‘州’不‘州’的?”
“我们的第一代祖先堕落的那个州呀!我过去常听老爷说我们是怎样从肯塔基州过来的。”
圣克莱尔不禁哑然失笑。
“姐姐,你必须给她解释清楚,否则她就会自己瞎琢磨了,”圣克莱尔开玩笑说,“那句话可以理解为移民咧!”
“喂,奥古斯丁,拜托你别再多嘴多舌了,”奥菲利亚小姐说,“你老在旁边笑,我还怎么做事?”
“好吧,我保证不再打扰你上课了。”圣克莱尔拿着报纸走进客厅,坐下来看报,直到托普西背完为止。她背得挺不赖,只是偶尔把几个重要字眼换错了位置,这样听上去就显得滑稽新奇。尽管奥菲利亚使尽了种种办法,托普西仍然改不过来,圣克莱尔虽然再三表示要信守承诺,却依旧幸灾乐祸地对此类错误感到好笑。圣克莱尔把托普西叫到身边,专让她背诵那些让人头疼的段落,纯粹为自己取乐逗笑。奥菲利亚几次抗议,可他仍顽固不改。
“奥古斯丁,你老这么瞎掺和,我怎么教她?”奥菲利亚责怪道。
“是的,这样做的确不好,我以后再不这样了。可是话又说回来,这调皮鬼在大字眼上被难住了,真让我开心。”
“可你知道这是错的吗?”
“那有什么关系,对她来说,只是换个字眼而已。”
“是你让我把她教育好,引上正轨的,你忘了吗?她可是个有野性的孩子,你应该随时随地注意对她的影响才是。”
“唔,有这么严重?那我就注意吧!不过别忘了,我也像托普西常说的,实在太调皮,太坏了。”
奥菲利亚对托普西的教育就是在这种状态下进行了一两年。托普西就像一种慢性病,天天折磨着奥菲利亚小姐。渐渐地,奥菲利亚对这种折磨也习以为常了,就像病人对神经痛或偏头痛慢慢安之若素了。
圣克莱尔对托普西这个捣蛋鬼很感兴趣,正如一个人喜欢一只鹦鹉或一条猎犬。托普西只要闯了祸,碰了壁,总会跑到圣克莱尔的椅背后避难;圣克莱尔呢,也总是极力为她圆谎、辩白。托普西还时不时从圣克莱尔那儿得到个把硬币的赏赐,她就用来买坚果和糖块,慷慨大方地分给别的孩子。说句公道话,托普西本性不坏,也很大方,除非为了自卫,她也不怀恨、伤害别人。现在,她进入了我们的“芭蕾舞团”,轮到她时,她将和别的演员一道同台献技。
第二十二章  肯塔基
我们的读者也许并不介意停顿一小会儿去回顾一下肯塔基庄园里汤姆叔叔的小屋,看看自他走后那儿发生了什么事儿。
一个夏日的黄昏,大客厅里的门窗大开着,迎来了凉爽的清风。希尔比先生正坐在门廊上,这个门廊与房间相通,从整个屋子一直贯穿到两头的阳台。他悠闲地斜躺在一只椅子上,两只脚搁在另一只椅子上。希尔比太太正忙着做针线,她脑子里似乎正盘算着什么,想找个机会说出来。
“你知道吗,”她说,“克鲁伊收到了汤姆的一封信。”
“哈,是吗?看起来他在那边交上好运了。老伙计过得怎么样?”
“我想他的确是被一户好人家买走了,”希尔比太太说,“他们待他不错,活儿也不多。”
“噢,那就好,我很高兴,真的非常高兴,”希尔比先生发自内心地说,“我猜汤姆挺适应南方的生活,没准就不想再回来了。”
“恰恰相反,他非常急切地问赎他的款子什么时候能凑齐呢。”
“这我可不知道啊,”希尔比先生说,“要是生意上有个闪失,麻烦就会接二连三地来,好比人陷在沼泽里,刚爬出来又掉进另一个泥坑里;借了甲的钱还乙的,再借丙的钱还甲的,你还来不及歇下来抽根烟,转个身,嘿,讨厌的借据又来了。讨债信纷纷而来,让你防不胜防啊。”
“亲爱的,依我看,我们还是得想办法把问题解决掉。我们可以把马匹全卖了,再搭一个农庄,好还清欠款。你看这个办法行吗?”
“哼,这多可笑,埃米莉。你算得上是肯塔基最出色的妇女了,可你也不明白,你根本不懂生意。女人总是不懂,以后也懂不了。”
“可是,”希尔比太太说,“最起码你得让我知道你的处境呀,至少你可以开一张清单给我,上面写明别人欠你的和你欠别人的债务数额,这样,我就可以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帮你节省一点开支。”
“哎,别再烦我了,埃米莉。我实在说不清,我只知道生意大概发展到哪一步,这些事可不像克鲁伊做馅饼,把周边都修得干净利索。我不是说了吗,你不懂生意上的事。”
希尔比先生无法说服妻子,只好大声嚷嚷了,这是先生们在和妻子谈论生意时惯用的伎俩,既方便又让人无可辩驳。希尔比太太叹了口气,不再吭声。尽管她丈夫说她只是个妇道人家,诸事不懂,可实际上她却有一副思维活跃且讲究实效的头脑,她的意志力甚至比她丈夫要强得多,说她有经营生意的才能并不像希尔比先生所认为的那样荒谬。此刻,她的全副心思都放在如何履行对汤姆和克鲁伊大婶的诺言上,眼看希望越来越渺茫,她不禁叹起气来。
“亲爱的,难道你不认为我们该设法把钱凑齐吗?可怜的克鲁伊大婶一门心思指望着这个呢。”
“真是抱歉,看来当初我答应得太仓促了。我看你还是如实告诉克鲁伊吧,让她死了这条心。一两年之后汤姆会另娶别的女人的,克鲁伊也干脆再找个人跟了得了。”
“希尔比先生,我向来教育下人们说,他们的婚姻与我们的婚姻一样神圣。我决不劝克鲁伊干那种事。”
“真遗憾,夫人。你这套说教超越他们的身份地位,只会白白地给他们添烦恼。”
“这可是《圣经》上的道德观呀,希尔比先生。”
“好了,好了,埃米莉,我可没打算干涉你的宗教信仰,我只是说,这些对下人们并不合适。”
“确实不合适,”希尔比太太说,“这就是为什么我打心眼里憎恨奴隶制度。亲爱的,我告诉你,我决不会对那些无依无靠的黑人们食言的。万一别无他法,我就去教音乐课――我一定会筹足这笔钱的,我亲自去挣。”
“你该不会去干有损身份的事吧?埃米莉,我决不同意你那么干。”
“有损身份?!比起失去那些可怜人的信任,哪个更有损身份?不,绝对比不上。”
“好啦,你总是英勇无畏又超脱凡俗。不过,我认为你在采取这种唐吉诃德式的行动之前,最好考虑清楚。”
这时,克鲁伊大婶出现在门廊尽头,谈话就此中断了。
“对不起,太太。”她说。
“有事吗,克鲁伊?”希尔比太太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向门廊尽头走去。
“太太,请您看看这群poetry。”克鲁伊总喜欢把poultry(家禽)念成poetry(诗),尽管孩子们一再纠正,她还依然故我念poetry。“天哪,我可没看出这两个词有什么差别,poetry念起来很不错嘛。”她会如此说。
地上趴着一群鸡鸭,克鲁伊站在一旁,脸色庄重,若有所思。看见这情景,希尔比太太不由笑了。
“我在想,太太喜不喜欢吃鸡肉馅饼。”
“说实话,我随便――怎么都行。”
克鲁伊心不在焉地抚弄着这些小鸡,魂不守舍的神情显而易见。突然,她讪笑一声(黑人在做出没多大把握的建议时通常如此),说道:
“天哪!老爷太太何必费神去筹那笔款子呢?怎么不用手头现成的东西呢?”克鲁伊又笑了。
“我不懂你的意思,克鲁伊。”无可置疑,克鲁伊听到了希尔比夫妇的全部谈话。
“哦,天哪,太太,”克鲁伊又笑了,说,“别人都把黑奴租出去赚钱呢!咱们可别在家里白养着一群人啊!”
“嗯,克鲁伊,那我该把谁租出去呢?”
“天哪,我可没主意。只是山姆说路易斯威尔有一家蒲垫铺,需要一个做糕饼的能手,还说每周给四块钱的工资呢,他是这么说的。”
“噢,克鲁伊――”
“噢,天哪。我想,太太,萨莉可以单独做点事了,萨莉在我手下学着做也有段日子了。说实话,她的手艺和我的也差不离了,如果太太您肯让我出去做的话,我就能赚够那笔钱。我做的糕点不管放在哪一家蒲垫铺都不会让太太丢脸的。”
“是糕点铺,克鲁伊。”
“天哪,太太,反正也差不多,字眼总是那么别扭,我总爱出错。”
“可是,克鲁伊,你舍得离开孩子们吗?”
“天哪,太太,两个男孩子都长大了,能干活,还干得不赖呢。萨莉可帮着照顾我的小女娃,这娃娃精神好着咧,也不用老是照看。”
“路易斯威尔离这儿可不近呢!”
“天哪,谁在乎这个呢?它在河的下游,离我家老头子不远吧?”克鲁伊望着希尔比太太问道。
“不,它们还相隔好几百英里呢。”希尔比太太答道。
克鲁伊的脸色立刻黯淡了。
“别难过,到了那儿,你离他总比这儿近吧?”
“克鲁伊,你尽管去吧,你挣的每个子儿我都原封不动收起来做你丈夫的赎金。”
克鲁伊的黑脸立即满面生辉,熠熠闪光,犹如一朵乌云在明媚阳光的照耀下变成银白色。
“天哪,太太,您真是太好了。我刚才还琢磨着这事呢。我自己什么都不缺,衣服、鞋都有,每一厘都能省下来。一年有多少个礼拜,太太?”
“五十二个。”希尔比太太回答说。
“天哪!这是真的吗?一礼拜四块钱,一年多少呀?”
“二百零八块。”希尔比太太答道。
“噢!”克鲁伊惊喜地叹道,接着问,“我要多久能筹足这笔钱,太太?”
“大概要三四年吧。不过,克鲁伊,也不必你一个人等呀,我们也可以添补些。”
“我可不愿听到太太们说去教什么课,老爷说的对,这不行。只要我有一双手,我们家的人就不会到那种地步。”
“别担心,克鲁伊,我会顾全家里的面子的。”
“哦,我原本没什么打算,山姆要把几匹马赶到河边去,他叫我和他一块走,我这就去收拾一下东西。如果太太没意见的话,那我明儿一早就走了。对了,还得麻烦太太写一张通行证和一封推荐信。”
“噢,克鲁伊,如果希尔比先生不反对,我一定会把事情办妥。我这就去和他商量商量。”
希尔比太太上楼去了,克鲁伊大婶欢天喜地地回屋去准备。
乔治走进克鲁伊大婶的小屋时,她正忙着整理孩子们的衣服。“天哪,乔治少爷,你大概还不知道吧,我明天就要到路易斯威尔去了。”
克鲁伊招呼说:“我想了想,还是把妹妹的东西收拾一下,把一切弄得整整齐齐。我可要走了,乔治少爷。每个礼拜四块钱呢,太太答应要把它们攒起来赎我家老头子。”
“唷,”乔治说道,“这可是桩好差事呢!可你怎么去呢?”
“明天我和山姆一块走。乔治少爷,现在您能坐下来写封信给我家老头子吗?对,把这事儿告诉他。”
“那当然,”乔治说,“汤姆叔叔收到我们的信不知会高兴成什么样子呢!我去房间拿纸和墨水。然后呢,克鲁伊大婶,你看我们还可以把新添马匹的一揽子事儿也告诉他。”
“现在就写,开始吧,乔治少爷。你在这儿写信,我去弄点鸡肉和别的菜。唉,你和你可怜的老婶子一起吃饭的机会可不多了。”
第二十三章  花谢草凋
生命在一天天逝去,对汤姆也不例外。转眼两年过去,尽管他思念着远方的一切,但也从未感到过异常痛苦,因为人的情感就如一架装备完善的竖琴,只有“崩”一声弦都断了,才可能彻底打破和谐之音。当我们追忆那些充满贫困忧愁的日子时,总忘不了每一刻悄然流去的光阴曾带给我们的那些安慰和乐趣,因此,即使我们不是十分快乐,也不至于特别痛苦。
汤姆在他仅剩的《圣经》上读到了圣徒保罗的故事,他开始学会“在任何处境下都随遇而安了”,这对他是一条非常有用的原则,这也与他由阅读《圣经》而养成的深思的习惯很相称。
上一章里我们提到乔治少爷已代为回复汤姆的家信,这封信是用小学生圆体字母写成的,十分漂亮,以至于汤姆称赞道:“即使把信放在屋子的那头,从这头也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信中提及家里发生的各种各样令人高兴的事情:克鲁伊大婶到路易斯威尔的一家糕饼店做雇工,她将凭手艺挣下一笔钱,这笔钱会全部储存起来做他的赎金;莫塞和彼得长得很快,在萨莉的照料下,小女娃已经能满院子跑了。
汤姆的小木屋暂时上了锁,不过乔治在信上又说了,等到汤姆回来,他们就将小木屋重新布置一番,并对如何装饰扩建都作了一番绘声绘色的描述。
乔治还在信尾罗列了学校的各项科目,每一科目都用大写的花体字母开头。另外,乔治还把新添的四匹小马驹的名字告诉汤姆。同一段里,也提到他的父母身体很健康。这封信其实简单明了,可在汤姆眼中却是当今文章中最美妙的一篇,他看了一遍又一遍,简直是爱不释手,甚至和伊娃商量是不是该镶在镜框里把它挂起来。只是,这项工程有一个障碍,信的正反两面没法同时看到。
随着伊娃的逐渐长大,她和汤姆的友谊也日渐加深。伊娃在汤姆这位忠实温柔的仆人心中的神圣地位简直难以用语言来表达。汤姆一方面把她当作一个凡间的孱弱的孩童加以爱护,一方面又把她当作天上圣洁的天使加以崇拜。他敬慕而温柔的眼神望着她时,就像一个意大利水手凝视着自己的小耶稣神像。全心迎合伊娃的种种雅致的情趣,满足她成百上千种单纯可爱的向往,这是汤姆莫大的快乐。伊娃的种种憧憬就像一道彩虹一样笼罩照耀着她的孩童世界。汤姆变着法儿更换伊娃桌上的摆设,不时为她插一些奇异的花束。汤姆每天清晨到集市时,眼睛总盯着那些鲜花店,回去时,他就满载着为伊娃精心挑选的桃花或是香橙花。每当汤姆远远地看见伊娃从大门内探出金黄色的可爱的小脑瓜,天真烂漫地问道:“噢,汤姆叔叔,今天你给我带了什么?”时,总是欣喜若狂。
伊娃的热情也不亚于汤姆,她处处为汤姆效劳。别看她还是个孩子,朗读起文章来却美妙悦耳。良好的音乐感受力,敏感诗意的想像力和对神圣崇高的事物的天生的向往使得她读起《圣经》来格外优美动听,汤姆还从未听过有谁读得像她这样棒的。起初,伊娃读《圣经》只是为了运这位出身卑微的朋友开心,可没多久,她自身真诚的天性显露出来,被这本神圣的经书所深深吸引。伊娃酷爱这本书,因为它在她小小的心灵中所唤起的神奇的向往和一些强烈而模糊的情感,是大多数富于激情和想象力的孩童所喜爱的一种心灵体验。
伊娃在生活中最喜欢的是《启示录》和《预言书》,书中朦胧飘渺而又无比神奇的意象,热情洋溢的语言,正因为她不能完全理解,所以印象尤深。伊娃和她那位纯朴的朋友,一个老孩子,一个小孩子,有相同的感觉。他们只知道书中所描述的是天国里的荣光,他们的心灵为之欢欣鼓舞,却说不出为什么会这样。可是,在精神领域里,人们无法理解的东西并非一无是处,尽管自然科学上并非全然如此。这是因为,当一个人的灵魂在两个模糊的永恒点(永恒的过去和永恒的现在)之间苏醒过来时,周围的一切是那么陌生,让人毛骨悚然,惊颤不已。光明只照到他周围一小块地方,他必然十分渴望遥远的未知世界。透过灵感的雾柱,他听到人声喧哗,看到人影摇曳,这些与他内心的企盼遥相呼应,那些神秘的景象犹如刻有无人辨识的象形文字的符咒和瑰宝。他将这一切深藏于心,殷切等待有一天能穿越这层雾障,细致地加以辨认。
故事进行到这儿,圣克莱尔一家已暂时迁居到庞切特雷恩湖滨的别墅去了。所有能离开那闷热而肮脏的城市的人们,都受不住炎炎夏日而躲到湖滨去享受清爽的凉风去了。
圣克莱尔一家暂住的避暑之所是一幢东印度式的小型别墅,它的四周用竹子编成精致的回廊,可通向各处花园和游乐场所。别墅的公共起居室正对着一座大花园,园子里来自热带地区的奇花异草争相斗艳,园中有几条小路蜿蜒而至湖滨,湖水在阳光照耀下波光粼粼,宛如无数条小鱼在欢呼跳跃――这实在是一幅瞬息万变,美妙无比的图画。
此刻正是日落时分,霞光万丈,地平线上金光灿烂,碧水中倒映出另一面天空,湖面上荡漾着一道道排红或金黄色的波纹。点点白帆,如幽灵般荡来荡去,小小金星在灿烂的光辉中频频眨眼,俯身看自己在湖面上不断跃动的倒影。
花园里地势偏低的一顶藤萝架下,有一张长着青苔的小石凳。一个礼拜日的黄昏,汤姆和伊娃坐在这张石凳上,伊娃的膝盖上摊着一本《圣经》,她念到:“我望见一平如镜的海面,火焰跳跃,闪烁其中。”
“汤姆,”伊娃忽然指向湖面,“那不就是吗?”
“你说什么呢,伊娃小姐?”
“你没看见吗,汤姆?”那孩子说着,一手指向那玻璃般的湖面。湖水上下波动,反射着天空中金色的光芒。“那不就是有火焰跃动的镜面吗?”
“可不是吗,伊娃小姐。”汤姆说,接着唱道:
噢,如果我有清晨的翅膀,
我会飞向那迦南海岸;
圣洁光明的天使啊,
请把我送回我的家乡,
那个叫新耶路撒冷的地方。
“你知道新耶路撒冷在什么地方吗,汤姆叔叔?”伊娃问道。
“嗯……在天空的云彩里,伊娃小姐。”
“那我就能看见它,”伊娃说,“你看那些云彩,它们看起来就像珍珠镶嵌而成的一扇扇大门,透过它们,可以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噢,金光闪烁。来,汤姆叔叔,唱首《光明天使》吧。”
汤姆就唱起这首美仑美矣的赞美诗来:
我看见一群光明天使,
享受着天国的荣光;
身着纤尘不染的白袍,
手拿象征胜利的芭蕉。
“汤姆叔叔,我看见天使了!”伊娃说。
汤姆一点都不怀疑,连惊诧都没有。假使伊娃说她曾光临过天堂,汤姆也会相信的。
“这群天使呀,我在梦中经常看见他们。”伊娃的眼睛渐渐变得迷离,如梦幻一般,她轻声哼唱:
身着纤尘不染的白袍,
手拿象征胜利的芭蕉。
“汤姆叔叔,”伊娃说,“我要到那里去。”
“去哪里,伊娃小姐?”
那孩子站了起来,小手指向天空。此时,晚霞照耀着她金黄色的头发和粉红的脸颊,呈现出圣洁的光辉。伊娃的目光热切地投向空中。
“我去那儿,”她说,“我去光明天使那儿。汤姆,我不久就会去。”
忠心耿耿的仆人霎时觉得撕心裂肺般痛楚。他想起这半年来,小姑娘的手越来越纤瘦,皮肤越来越透明,呼吸也越来越急促。以前她在花园里嬉戏玩耍,一闹就是几个钟头,可现在没玩多久就疲乏无力了。汤姆常听奥菲利亚小姐提到伊娃的咳嗽用什么方子都不见效,就是现在,她滚烫的脸颊和小手还发着潮热呢。想到这些,汤姆似乎才领悟到伊娃话语的真正含义。
世上有过伊娃这样的孩子吗?有的,可他们的名字只出现在墓碑上。这些孩子甜美的笑容,圣洁的眼眸,不凡的谈吐都已像宝藏一样,深埋在人们眷念的心里。多少家庭流传着同样的故事啊!活着的人们的全部美德和优点,同某一个去世的亲人的不同凡响的美德比起来,多么微不足道啊!仿佛有那么一群特殊的天使,他们的使命只是在尘世间逗留一段时间,让误入歧途的心靠近他们,以便升天时把他们带回天堂。你若是看到一个孩子有着与众不同深邃而有灵性的目光,有着超出一般孩子之上的温柔聪慧的话语,请别指望留住这个孩子,因为天国的印鉴已盖在这孩子身上,永恒的灵光已在这孩子眼中闪现。
亲爱的伊娃,你就要走上回家的旅程,可是你的至亲仍然蒙在鼓里。
突然,奥菲利亚一阵急切的叫唤,打断了汤姆与伊娃的谈话。
“伊娃,伊娃!你这孩子,下露水了,不能再呆在花园了。”
伊娃和汤姆急忙往屋子里跑去。
奥菲利亚是一个富有经验的护理能手,她从小在新英格兰长大,对于缓慢而可怕的疾病的侵袭最熟悉不过,这疾病曾夺走了人世间最美丽可爱的生命。当你还没来得及发现有一根生命线已经断裂时,死亡的印记已无可挽回地盖在了他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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