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女少年 秋微

秋微(现代)
《女少年》 第一部分??
我看见那个小女孩儿,小小的年纪,小小的身量,在那个下午,坐在自己家门口青砖的台阶上。
画面如此平静和美。在棉花糖与银杏叶交替的那个安静的下午,女孩儿默不作声地把一本图画书打开,摊在膝盖上,脸上应该是自动带着微笑的。
独自一人的时候,小女孩儿喜欢微笑。
第一章 我爸梁朝伟(1)
一直没敢跟我妈说,在内心深处,我多少有点怀念我爸“出轨”之后的那段光景。
那好像是个九月。
喜欢九月。总是觉得,时光在九月,就开始像一幅点彩画,不再是无法割断的串联着冗长悲喜的绳索,而是,轻轻巧巧的各自独立起来,重现了“时光”本就应有的和美。九月因此就有一些属于它自己的味道,它就是那样轻盈的在重叠着结束又开始的过程里显得有一些卓尔不群。
忽然,只是走神,或是不常见地定了定神,那一瞬间,记忆横空出世,九月特有的味道,让人顺着它穿过记忆的防线,没有防备的,就这样回到好多好多年前的那样一个安静的九月。
那个时候,四季都很安静,各式各样不同的安静。夏天的安静是软软的俏皮,像一大朵粉红色的棉花糖,仿佛随时都可以被它包起来,陷进它无声的热络。而秋天的安静则像从枝头飘落的银杏叶,有些些诗意,有些些失意,还有些些忽闪忽闪的不确定。
我看见那个小女孩儿,小小的年纪,小小的身量,在那个下午,坐在自己家门口青砖的台阶上。
画面如此平静和美。在棉花糖与银杏叶交替的那个安静的下午,女孩儿默不作声地把一本图画书打开,摊在膝盖上,脸上应该是自动带着微笑的。
独自一人的时候,小女孩儿喜欢微笑。
那本图画书表达的意思是“匹诺曹等待蜗牛从二楼下来似乎要好几个时辰的光阴”。那正是我当时对“岁月”最确切的感受,如果简化成一个词,刚好很像她的名字,“悠悠”。
对了,“我”姓梁,叫梁悠悠。
我们家有四口人,我妈叫陈萍,我哥叫梁小飞,我爸叫梁朝伟。
哦,想当年我爷爷给我爸取这个名字的时候,肯定没有料到,过了大约二十年,有一个日后成为大明星的人也被取了同样名字。而且,客观地看,“梁朝伟”这名字本身也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跟“木须肉”差不多。
那个九月的下午,我那位和大明星同名的爸爸也在家,他独自在屋里看书。
我爸梁朝伟原本不是那种会不吭不哈在家看书的人,尤其,那是一个天高气爽适合出去耍的下午。他在当时之所以表现的那么特别,主要因为他失恋了。
一个中年男的,已经有两个娃,却“失恋”了,其对象自然不是俩娃们的娘。没错,和很多家庭的情况一样,我父母的婚姻也曾经历过“第三者”,出轨的是我爸--这也和很多家庭的情况一样。
学龄前的我对我爸的失恋没有太大知觉和同情,那个下午我很快乐,边看书边吃糖,那是一颗椰子糖,是我妈出门上班前留给我的。对那时候的我来说,消磨岁月的最佳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吃”,一种是“盼望着吃”。
似乎,我的童年记忆都是被雕刻在味蕾上的,因为回想到很多画面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一定是某一个对应的食物或味道。
用椰子糖消磨时光有一大好处是它很大,可以吃很长时间。设计这种糖的人好像很不情愿让小孩子吃一样,每次把它放进嘴里我都觉得我其实是往嘴里放了个鞋撑子。然而它味道又不错,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心含怨恨地渴望它。它总是成功地占满我整个的嘴,迫使我只能不断主动地去吸吮,就算这样口水还是有可能随时顺着嘴角流出来,滴在我的衣服上,手臂上,或摊在膝盖的那本书上面。
第二章 我爸梁朝伟(2)
椰子糖是当时最流行的糖果之一,棕色的,有一种特别的香甜,我只是很奇怪它为什么叫椰子糖,因为它和我后来吃到的真正的椰子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味道方面的关联。那时候的糖大概是胡乱起名字的,另一种更普及的“高粱饴”和真正的高粱之间,似乎也没什么关系。不过,这些都不妨碍童年因为这些没心没肺的糖果们的存在,就那么很容易的甜蜜起来。
除此之外我手里还仔细地攥着一个半青半红的小桃子。午后,沈奶奶买菜回来,路过我面前,像布施一样笑眯眯地从菜篮子里掏出那个小桃子给我。那小桃子在我手里被捂热了,我不舍得吃,已经小心翼翼攥了整整一下午,连去上厕所我都带着它。
我常常会得到街坊邻居的“布施”,别的小孩也一样。是否能得到邻居由衷的“布施”是衡量一个童年是否优质的标准之一。
就在我正在踌躇要不要咀嚼嘴巴里吮到最后的一点椰子糖的时候,我哥梁小飞忽然“从天而降”。
梁小飞在15岁之前经常走“从天而降”路线。那时候的城市以平房为主,小男孩儿们当时“耍帅”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的从这家屋顶到那家屋顶。我哥是这方面的强手,只要他愿意,基本上他可以几公里之内都脚不沾地。他那段时间放学的路线一般都是一出学校就上房,到家才落地,中间没有房屋衔接的地方则是用各种树作为过度,穿越房顶树杈对少年的梁小飞来说如履平地。
那天也是那是,他像猴子猩猩等灵长类动物一样,不知道是从哪棵树还是哪家的房顶跳下来,“嗖”的一下就出现在我面前。
在我还没完全搞清状况的时候,梁小飞就已经迅速地完成了和我打招呼的全过程:他先是轻轻一掌踢翻我膝盖上的小人书,顺便敏捷地一把抢走我手里的小桃子,并毫不犹豫地“吭哧”一口,又马上“呸”地吐出来,说了句:“什么破桃,想酸倒老子的牙吗?!”。边骂边飞起一脚把它踢上了沈奶奶家的房顶。小桃子从高空坠落的时候砸中了一只正在屋顶歇晌的野猫,随着它“嗷”的一声惨叫,宣告被我哆哆嗦嗦保护了一下午的那个半青半红的小桃子一命归西。
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我哥看见我哭,马上熟练地一步上前,动作麻利地捂住我的嘴,嬉皮笑脸地用威胁哄我说:“别哭了,再哭!再哭我把妮妮也扔到房上去!”
“妮妮”是我的布娃娃,每天和我如影随形,这通混乱发生的时候,它正无辜地端坐在我身旁的台阶上,通身充满着我的口水味儿,用“相濡以沫”来形容特别贴切。
接下来,我跟我哥就屋里屋外地展开了每天例行的追跑打闹。
那年我6岁,还没上小学,梁小飞12岁,上小学5年级。
小学5年级大概是男人人生中第一个不懂得如何与异性相处的年龄段。我哥在不知道如何跟我相处的情况下,选择了最简单直接又能体现优势的一种:打架。
以我的身高体重年龄经验等各种综合条件,明显打不过他,梁小飞又继承了我爸他们山东人的秉性,骨子里认定惜香怜玉是修正主义和西方虚假文明的做作产物,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哪有让着女人的道理!尤其对于山东大汉来说,对女人礼让根本就是耻辱!羞辱女人才应该是齐鲁大地男人们的传统!没听过吗,子曰“天厌之”,就是冲女人曰的。连武大郎那样的货色尚且无师自通地靠欺负潘金莲这般香玉之人建立尊严,何况我哥,一个小学还没毕业就比传说中的武大郎高两头的人,自然无需让着我,尤其,我生就的还不美。往好处想,梁小飞没学武松那样三拳两脚把我早早打死已经是我天大的运气。哈哈。这就是兄妹。亲兄弟姐妹之间打打闹闹的密度是衡量一个童年是否优质的另一个标准之一,比邻居的布施更重要。
第三章 我爸梁朝伟(3)
我们在交手3分钟之后,和平常一样,我又处于劣势且绝对没有任何反击的可能,这时,我灵机一动,不再恋战,转身跑去找我爸,假装告状,实际是求救。
梁朝伟当时正沉浸在他绵绵不绝的悲情中,书本是他的不想理我们而制造的屏障,对于我打破屏障呜啦哇啦说不太清楚的投诉,他似乎没太理解,报以了一种相当迷离的眼神,好像他瞬间老花了,需要调整一阵子焦距才能分辨出我是谁。梁小飞一看梁朝伟的态度没有对我明显偏向,正中下怀,立刻也跑过来对我进行了捏造和反诉。
我爸那次,一反常态,没有当场把我们轰走,而是表现出了不多见的耐心。他把把我们兄妹左右两边分别揽在他的两个臂弯,然后皱着眉头相当动情地以一个故事给我们讲了应该重视手足情深的深奥道理,还夹叙夹议的。
梁朝伟讲的那个关于曹操俩儿子如何为争夺帝位互相残杀的古代故事伴着一首诗,他也深情并茂地对我们诵读了一遍。之后,我爸要求我和我哥就地偃旗息鼓,到院子里背诗去,说不背出来别互相招惹,也不许再回来找他。
那是我生平学会的第一首古诗,也是我爸教过我的唯一一首诗。我当时应该是真的是去背了,因为直到今天,我都还没有忘记:“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喏,我小时候学会的第一首古诗,竟然不是著名的“唐诗”。 而且,我和大多数小孩学第一首诗的契机也不是太一样。
童年的影响是深远的,也是充满奥妙的。
我在童年远去,并又过了几十年“败絮其中”的成年生涯之后重又走进校园。一切的缘起竟然还和梁朝伟教我们的那首诗有点关联。
那年,我的第一次婚姻以离婚告终,离婚后我长久地陷入对自己严重否定的挫败感当中无力自拔。在某个失眠的晚上,我百无聊赖,在房间里原地打转了几十圈之后,随手打开音响,房间里悠然响起肖邦的那首世人皆知的《降E大调夜曲》,那是前夫留下的唱片。那样的乐曲,在那样的夜里饱含情意地款款而来,击中了我不知名的软肋,心头随之涌出许多并非伤感的饱涨的感怀。
无所是从之下,巡视四周,这个已经住了几年的房间忽然间陌生起来,我的目光最后落书架上,在以往的已婚生涯中我从未留意过它的存在。我的手指仔细地划过那些我前夫的爱物,脑海里出现了他因为它们而忽略与我对话的画面,我忽然对这些他还没搬走的“情敌”们有些好奇,就很随缘地从书架上抽出我的手指正停落的那本书。
就这样,在想睡而睡不着的心情中,再次,读到了曹植。
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的想象中,肖邦和曹植有很诡异的相似之处,我的才情有限,无法用简练到位的语言描述清楚。或许那就是一种情怀,被他们的作品在瞬间触动的情怀。那一刻,我内心最底里的某一种热度,就像是被短笛勾引出的舞蛇一样,无法阻止的摇摆着坚定的钻上心头。
在之后那些痴迷于听肖邦和读曹植的日日夜夜,我甚至少有点开始念起我前夫的好来。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他内心深处繁华着的金兰,竟是庸俗如我这样的一个普通妇人之前眼浊没有来得及发现的。
因曹植的缘故,我独自谅解了我的前夫在现实的婚姻中给我带来的残缺,不堪,和不少也不多的那些伤害。
第四章我爸梁朝伟(4)
是啊,很多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常常因为对方有一些自己想有又没有的特质,我们讨厌一个人常常因为对方有一些我们自己也有又不愿意面对的特质。
当年我爱上我的前夫曾因为他博学,燃起我们离婚官司的硝烟则是因为我无法再忍受他在现实生活中过分沉溺于修葺他的博学而表现出的冷漠和自以为是。直到,我透过客观的回忆,发现,“博学”的另一面就有可能是“冷漠和自以为是”。只不过,我在结婚之初没有想明白,要接受一个人,不但要接受他的优点,也要接受他的缺点。更重要的是,要接受一个人优点的那一面,就一定要想清楚,任何优点背后,都有隐藏着的问题和短板。而我自己在这一段关系中的表现,又何尝不是他无法理解的一种狭隘和偏执?
之后多年,曹植都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男人。我因为借由读他的过程在自我救赎。也因为爱上他而爱上了和我恍若只有一岸之隔,却永远都迷离在没有返程那世界尽头的魏晋时光。
也或许,我爱的并不是我浅读之下的魏晋,而是,它代表的某种真性情,那种不论男女都因它的存在而美丽的一种叫做“风骨”的东西。而不像现在,几乎每个人都有的,已渐入骨髓的“风湿”。
这些思考又带我重新想到我的爸爸,在他对我们疏于照顾的那些时日里,曾经不经意的播下过最初的种子:那个下午,万水千山纵横,梁朝伟失着恋,信马由缰地上下嘴唇随便一碰,就把曹植和我不知道的“建安风骨”,悄然留在了我的生命里。
虽然说,初初,我一个学龄前儿童,也没有真的领会曹植那首诗的精神,甚至我爸讲的意思我也半懂不懂,有很长时间,我还都以为“何太急”是一个人的名字,因为这样念起来比较顺嘴。。
那天我很快就背会了那首诗,扯着嗓子在院子里冲各种人显摆。大概这让梁朝伟很有成就感,没几天之后,在另一个又不得不继续独自面对我的下午,他来了兴致,教我写字。
我会写的第一个字,不,确切地说我学会写的第一个词儿,是“毛主席”。
再来依次是“天安门”“大米”“我”“爸爸”“妈妈”“是”
当梁朝伟把这几个字摊在我眼前的时候,我人生第一次想到了“死”。
“死”在这儿是指一种情绪的喜乐程度,跟真正的“死亡”没啥子关系。一个人欢喜到一个特别的境界,别的任何词汇都无法准确形容的时候,通常,直接蹦入脑海的,就是“死”。所谓“欲仙欲死”,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学写字足以让我有欲仙欲死的感觉。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情绪到达这种程度,第二次是和初恋偷偷摸摸的初吻时刻,中间隔了起码有漫长的十几年。
整整下午我都无比快乐。我把那几个字颠来倒去写了很多遍,那种快感比现在看到股票翻了很多倍还要实在。
等我妈下班回到家,我忙不迭的举着我人生写的第一张字欢快地向她展示。期待着她的赞扬和分享。
人最珍贵的是“自由意志”,可最需要的又往往是“认同感”,所以,这两个从逻辑上互相抵触的因素,让所有人都无法避免地注定随要时迎接悲剧,甚至连儿童也不能幸免。
就在我期待陈萍认同的时候,她却给了我一个意外的打击。她看到我写的那些字之后大惊失色,一把抢过去团成一团,俯身瞪着我问:“这个,谁教你写的?!”
第五章我爸梁朝伟(5)
她在俯身问我之前还左右看了看,好像要确定方圆十米之内没有旁人,这一警惕的态度让我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我被她突如其来的惊悚表情吓了个半死,“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同时立刻指着里屋把责任完全推给了教我的梁朝伟:“是爸爸。。。”
陈萍不顾我的哭泣,继续怒目圆睁地恐吓我道:“以后再也不许写了听见没有?!再写我就不要你了!”接着三两步冲进屋里抖着那张纸跟我爸吵了一架。
顺便说明一下,我那天在纸上扭扭哒哒写了很多字,其中有一个组合是“毛主席是爸爸,天安门是妈妈,大米是我”
看吧,也不能怪我妈态度简单粗暴,对于他们那一代人来说,这几个字如果再早写个几年,又被旁人看到,恐怕足以导演出一部家破人亡的真正的惊悚片了。
陈萍和梁朝伟在屋里为教我认识什么字儿拌嘴的时候,梁小飞放学回来了。他先是倚在门口探听究竟,等听明白之后,就冲到我面前严肃地把我写的其他字拿起来也撕了个粉碎。接着我继续大哭,梁小飞把书包一扔,若无其事地出去玩儿了。
那天,对我造成的最大损失是,从此我爸再也没教我写过任何字。
又再后来,我上学了,凭着对认字的热情,迅速掌握了让我勉强能看懂小人书的字数。
那也是一段不错的时光,我无意中继承了梁朝伟的方法,用书本当盾牌,可以整天和家人没什么交流。
只有一次例外,那时已入冬了。我跟我爸像两个石像一样分别坐在炉子的两边,他在看一本小说,我在看一本神话故事。
那本神话对我来说生字太多,什么女娲的“娲”,被大禹的“禹”,后羿的“羿”。。。我很崩溃,只好攒了几个壮起胆向我爸请教。
我端着书,蹑手蹑脚地绕过炉子走到梁朝伟身后,很虔诚地叫了他一声,他一回脸,吓我一跳--那是一张我从来没见过的布满泪水的脸。
我尴尬地僵住,梁朝伟则坦然自若地用手背胡乱抹了抹脸上的眼泪,又清了清喉咙,然后逐一耐心地把每个生字的读法和意思都给我大致讲了一遍。
前提是梁朝伟平时对我的耐心相当有限,如果不是他的反应如此不一般,我大概不会知道失恋之痛在梁朝伟心里持续了那么长时间。表面上他早已恢复了常态,该吃吃,该笑笑,该吹牛吹牛。全家人差不多已经忘记了他的恋爱和失恋。
没想到,他偷偷流泪泄露了他内心的秘密。那张泪脸超出了我对世界的想象。我偷偷瞄了一眼他正在看的那本书,叫“什么什么格小说选”,幸亏他当时在看的那篇的所有字我都认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或许是失恋的折磨让梁朝伟在私下成了一个伤春悲秋沉闷寡言之人。我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啥都不懂,以为是那本书本身的魔力,后来我趁他不在家的时候偷偷翻出来看,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内容过于晦涩,生字过于频密,实在没觉得有什么非哭不可的必要。
我第一次看小人书哭到不行的是《红楼梦》。第一次看小说哭到不行是《茶花女》。茨威格的那部小说,是一再被拍成电影之后才又把它从我的记忆中挖了出来,我又看了几遍原文,都没哭,但,之后的“没哭”,是“欲哭无泪”。
第六章 爸爸的第三者(1)
我爸梁朝伟先生的那次失恋是他个人性情的一个拐点,他在之前和之后的个性都不是那样的。要写清全貌,还是要从他那段突发的婚外情讲起。
梁朝伟的情人出现的那年,我刚上幼儿园小班,所以很多事情发生时,我还处于糊涂没立场的懵懂状态。只知道,那一段时间,家里的气氛变化多端,大人们总是有很多突发的情绪,非常不符合我对这个世界才刚刚建立的小小的认识。为了防止不知道哪时因为何事就踩到了哪位大人的尾巴,我只好自己先行夹起尾巴,过得碍手碍脚,怪里怪气。
整个“外遇事件”被发现的过程是这样的。
有一天我爸外出闲晃,回家之后,我妈刚做完晚饭。
吃饭的过程中,我妈忽然发现,我爸的假领子不见了。
“咦,梁朝伟,你的假领子呢?”陈萍问。
在继续这个画面之前,大概还是要解说一下什么是“假领子”。
那是上个世纪刚步入80年代的时候,在那个多数人还不太买得起衬衫的年代,为了制造“里面穿了衬衫”的假象,“假领子”应运而生。尤其是在很多穷但有追求的小城市,“假领子”代表着女人的体贴和男人的自信。
假领子有它不能深究的明显缺陷:除了“领子”和普通的衬衫领子看起来没什么两样之外,领子之下一般都是潦草的收尾,通常的长度就只到胸部,所以,脱掉外衣之后,这个装饰品尴尬地搭在胸前,看起来挺滑稽的。
在那个“行头”严重缺乏的时代,一个男人的假领子能一时制造一种假象,让他在陌生人面前有更多挺胸抬头的动力。是的,很多人,尤其是很多男人,特别在意“自己在别人眼中是怎样的”。“假领子”的作用就是制造给别人假象的道具。或是应该这样说,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不同的“假领子”。它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表现成为“假领子”,到后来,被更多符合“时代特色”的其他东西取代,从“标签缝在外面的西服”,到“皮尔卡丹”T恤,到滞留在国外当非法移民,到路虎保时捷玛莎拉蒂,到雪茄红酒马术EMBA领袖俱乐部。。。
普通男人在意别人看待的程度常常高于实际感受本身,时间久了之后,实际感受会在别人的看待中遭到蒙蔽,时间更久之后,感受力下降,“真实”也就没那么重要了。然而,真相往往是,所有以别人的眼光当做生活主要标准的人都不会过得很快乐,这确实残忍,毕竟,这个世界上,虚浮的“假领子”很多,真实快乐生活的人很少。
我爸是普通男人,当然相当介意别人怎么看自己,至于快乐不快乐,他可管不了那么多,男人嘛,先保全面子再说!
所以,在正式的外出时,他都会穿假领子。
若干年过去,当我业已成人,自己结婚之后,会因对“婚姻”本身的不解而自然地想到我父母的婚姻,诚实地说,这个回忆中令人愉快的部分不多,然而梁朝伟的“假领子事件”是其中难得的亮点,每每回想我都会忍不住发笑。那是多么有趣的画面:一个男的,偷腥。
想必他本来就有点颤颤巍巍——那个时代,偷情的人可不像现在这么大鸣大放——在终于进入宽衣解带的阶段,忽然,对方发现,这厮,里面穿着个假领子。
哈哈,哈哈哈哈。
这画面真太好笑了!
无从知道那女的作何感想,亦不好意思想象那女的如何眼睁睁地看着我爸脱下他的假领子而不笑。
第七章 爸爸的第三者(2)
每个男人的人生中都有很多给他带来动力的假象。然而,一个给男人制造动力的那玩意儿,也很可能在不料的时候给他制造出尴尬。
我猜我爸实在没有勇气当着他情人的面再把那个破坏他形象的假领子穿回去。他把怎么处理掉的?不得而知。但,那一次假领子的不翼而飞开始引起了我妈妈的怀疑。
陈萍这一句“你的假领子呢?”问的梁朝伟猝不及防。他顾左右而言他地胡诌了句:“打牌的时候热,脱在老祁家了吧。”
“去,到你祁叔叔家,把你爸假领子拿回来。”我妈冷着脸对我哥说,说完低着头继续吃饭。
“你这是干嘛?还不相信我了?”我爸急了,梁小飞刚站起来,一看形势复杂,又坐下了。
我妈这时才正式狐疑地盯着我爸又问了一句:“这假领子,跟‘热’有什么关系?你脱它干什么?”
“我,我,我就是把它扔了!怎么样?!”我爸忽然发火了。
“干吗扔啊?!怪了!你胡乱扔东西你还有理啦?发什么火啊你?!”我妈也嚷起来。
“我,他妈的,老子不吃了!”我爸把碗往桌上一丢,走了。事实是他也吃完了。
梁朝伟由于做贼心虚,情绪波动的很没道理,陈萍这才开始察觉到有一些不正常。
其实她让我哥去祁叔叔家要假领子完全没有表达任何“不信任”的意思,她只是出于一个家庭主妇专业化的管理精神和负责的态度。没想到,梁朝伟心里有鬼,自己往“不信任”上引,这才勾起了陈萍的怀疑。
我家因此开始一段不安宁的日子。我爸的行迹越来越诡异,我妈暗自产生了很多猜疑和揣测。她唯一没想到的是,我竟然是梁朝伟那段婚外情的直接目击者。
要说这桩婚外情的起源是我爸的一次“制造门面”的壮举。
那年我将近5岁,当时我们居住的那个城市的人民平均年收入大概在500元左右。我爸瞒着我妈,把我们家仅有的全部250元积蓄借给了一个跟他一点都不熟的牌友。虽然那个牌友和我爸不熟,但他很快就发现了我爸的软肋,然后三招两式就找到了主导我爸的方法,显得比我妈更了解我爸。整个的説服过程大约也就一顿饭功夫。也许拿钱给他并非我爸本意,只是,他在那一刻活活被他制服了。很快,梁朝伟就像提线木偶一样从我们家偷偷摸摸把全部的钱都拿出来,给了牌友。
当然了,制服我爸也没什么技术难度,重点就两条:第一,使劲捧他,把他说成一个天下无双的仗义之人;第二,使劲挤兑他,说他不愿意的做什么事儿都纯属怕老婆。
那是我爸最明显的两个“死穴”。梁朝伟先生生平最希望得到的评价就是“仗义”,最害怕听到的评价就是“怕老婆”。这两点刚好和陈萍的愿望形成一组鲜明的对立:我妈最不愿意的做的事儿就是违心地捧我爸,最大梦想就是他会听她的。
有这么一对意见相左然而情商相当的夫妻,我们家的生活质量就可想而知喽。
糟糕的是,正如我妈预言的一样,那个人在借到钱之后就不再来跟我爸玩儿牌了,还有我妈没有预言到的更糟糕的结果是,那个人在被我爸催了几次债之后,竟然“逃逸”了。
“逃逸”是一个具有当时时代特色的事情,集中发生在中年男人身上。好像那时候的男的内心和行动都更自如,很多原因都有可能导致他们逃逸。什么婚姻不幸啦,欠债啦,工厂出事故啦,不想承担家庭责任。。不一而足。只要感到乏力或无助,都能随时随地轻松地选择溜之大吉。且那时候的通讯相当不发达,不太可能像现在这么容易地来个“人肉搜索”什么的,弄的连离家出走都失去了最后的一分悲情的浪漫。那年代不同,说逃逸就逃逸,茫茫人海就是茫茫人海,“沧海一粟”随时可以汇合为“粟米粥”,没个性的时代有的是更多安全。所以逃逸成了一个介乎于严肃与不严肃之间的回避现实的方式,大概跟古代名士的“归隐”相似,基本上属于司空见惯。
第八章 爸爸的第三者(3)
我小时候就见识过有个邻居“逃逸”。
那邻居是个大叔。他逃逸的原因是他老婆太凶恶,导致他跟她无法正常相处,他对此也无力解决,就只好一走了之。好玩儿的是,他逃掉一阵之后又会自动溜回来。每次他回到家,他的老婆都会摆酒庆祝,并当着众人的面赌咒发誓说从此要举案齐眉,跟他百年好合。但总是坚持不了俩月就又原形毕露,他只好又逃掉。最后一次他老婆坚持的“最不久”,那回是在他又出走了好几年之后。一次,他在大街上看到了他儿子,父子久别重逢,情绪一激动,又经儿子一劝,他就跟在儿子身后回到了我们那个大院。那时他儿子已经上中学,他和老婆双双步入中年,很有落叶归根的氛围。哪知,他老婆在大宴席宾朋欢迎他回家的酒席中就当场旧病复发。如果从理解她的角度想,可能她真的很开心,所以喝醉了。也或许是太开心,渐渐表现成了撒酒疯,在没人劝酒的情况下一直狂灌了自己。就像喝了黄酒的白素贞一样,那位婆姨原形毕露,借着酒力撒泼打滚地当着众人说了些腌臜的话。
起初男的还忍着,谁成想他的忍助长了她的泼,最终他终于忍不住跟她对骂起来。直吵到女的滚在地上,男的掀翻饭桌。一众邻居实在看不过,好言相劝,男的收起怒气,起身说去趟厕所,众人帮着收桌子也没太在意。结果,半个小时还不见踪影,婆姨急了,说了句“又要出事儿”。就直奔男厕所去了。到那儿想都没想直接冲进去查看,吓得一个正在拉屎的男邻居此后一年多都落下了便秘的毛病。反正,逃逸的大叔确实再次逃逸了,且据说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那女人,从那天起,从泼妇变成了酒鬼,依然撒泼,变本加厉,孤独终老。
因着有这样的“芳邻”,我们对欠钱的人选择出逃没有感到十分惊讶,但就感到了十分的懊恼—主要是我妈懊恼。
我爸在我妈的指责下坚持继续去讨债。陈萍的理论是,欠钱的虽然走了,可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他老婆和小孩总归无路可逃吧。
很难想象一个为了250块钱就背信弃义抛妻弃子的男人是个什么样的混球,但,一个被这样的男人抛弃的女人确实是挺可怜的。
梁朝伟在向那孤儿寡母讨了几次债之后,鬼使神差,竟动了恻隐之心,继而,迅速转化成一段计划外的婚外情。我爸在内心深处大概把这段婚外情粉饰了一通,先美化了自己。后来在跟我妈的争吵中我听到他把自己描述的特别侠肝义胆,好像他完全是出于同情的原因身不由己地想要照顾被混球撇下的可怜母子。
唉,每个人都有一个“想象中的自己”,我爸那个想象中的他自己是一个仗义,有爱心,有责任的大男人。
也不能说这些完全是他虚构出来的,在梁朝伟的一生当中确实有过一些行径能用“仗义”“爱”和“责任”去形容,只不过,他很少把这些元素用在自己的家庭中而已。
说回那段婚外情。试想,一个男人有多少种可能会爱上一个女人呢?不知道,但,“同情”一定可以成为男人对女人产生爱情的动因之一。
我喜欢的美国女星戴安娜莱恩演过一个不怎么出名的电影,在那部电影中,她扮演一个因失恋而远走他乡的人。在异乡定居的日子,初初很多生活琐事她都不能自理,不得不频繁向隔壁善良的熟男邻居求助。一次,当她愁眉不展地请那位邻居帮她修理壁炉的时候,那个中年男人看着她,可怜巴巴地说了一句很朴实的话:“请你不要再这么难过好吗?你再这么难过,我就只能跟你做爱了,可是我从来也没有背叛过我的太太。”
第九章 爸爸的第三者(4)
在已经想不起那个电影的曲折发展之后,我依然记得这句台词,并且,我绝对相信那是那男人的肺腑之言。
男人的天性让他们更愿意扮演承担者或拯救者的角色,女人的天性则应该是扮演被承担或被拯救,但凡演不好这个“被动角色”的女人,在男人的世界中就会显得不那么受欢迎。
我妈陈萍就是一个这样的“反面教材”。
在我父母漫长的婚姻道路中,陈萍这个天性本来相当小鸟依人的女子,在经历过一段企图继续小鸟依人而未遂的坎坷之后,终于不得不走上了“自食其力”的不归之路。
为什么说它是不归之路呢?
因为“自食其力”和“婚姻”确实是没必要同时存在的。婚姻的真谛就在于“相辅相成同甘共苦”,而我妈,在婚姻中的大多时候只是“单打独斗自甘自苦”。婚姻在这样的精神独角戏中成了摧残她的累赘。她之所以没有想过主动离开她的婚姻,主要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当时那个时代的道德标准,“自我”和“公众评价”比起来微不足道。第二个原因是,很多女人,即使在经济和情感上可以独立,也很难在精神上独立,她们需要依托某一种东西才能扎实地感到自己的存在,那个东西,常常是婚姻中最不咸不淡的那个“名分”。
比起我妈,我爸婚外情的女友就保存了更多的天性,或说,她显然更懂得“现实主义”的价值。她一出现就表现得比我妈更像个需要照顾的人,她没有因为情感事件而放弃婚姻,也没有因为婚姻的存在而放弃情感的肆意生长,她把侵略隐藏在外表柔弱的自私当中,以至于,到后来,大家都忘了,整件事里,她明明就是侵略者,梁朝伟是破坏分子,而我妈才陈萍是唯一的,真正的受害者。
是啊,对于陷落在“情感”中的男女,“是非”有时候显得不那么重要,梁朝伟在找到一个令他神魂颠倒的温柔乡之后,迅速把讨债抛在脑后,也迅速把我妈我哥和我自行屏蔽,那女人似乎也暂时忘记了逃逸的丈夫,和梁朝伟当真吊起膀子来。他们的婚外情就在那么一个奇怪的“欠债还钱”的夹缝中热烈的展开。
那个女人还有另一个身份是我就读的那家幼儿园的老师,虽然教的不是我那班,但我们彼此认识,我每次看到她都会乖巧地叫她“冯老师”。
梁朝伟和冯老师勾搭上以后,就常常到幼儿园去接我。起初我妈还感到很慰藉,以为我爸醒悟开始分担家庭内务了呢。
我一个5岁的小孩,当然不知道他心怀鬼胎,有人接我我就高兴,哪里知道我这位亲爸爸只是为了给自己的约会拿我当一个冠冕的幌子。
当他们进入热恋的阶段后,梁朝伟不再满足于借接我之机在幼儿园跟冯老师眉来眼去,就非常大胆地带着我去冯老师家。他们幽会,我和冯老师的儿子在院子里玩儿。
那个小男孩叫王乾,比我大个一两岁,刚上小学。很好笑的是,我们这两个无知的小孩儿竟然相当能玩儿在一起。王乾跟我哥咋咋呼呼的个性不一样,他是一个天性内向的男孩儿,白白的,怯怯的,说话很小声,像个女孩儿。直到今天都对他当时给我那团白白的印象记忆犹新,所以在回忆的时候,都叫他“小白孩儿”。诚实地说,不知道是出于新鲜感还是什么,我喜欢和小白孩儿王乾一起玩儿,我也能清楚的感到他也喜欢跟我玩儿,我们迅速建立了小朋友之间天真烂漫的友情。那时我哥梁小飞已开始有大男孩的骄矜,不屑跟我一起玩儿,我童年的孤独,生出来一个很大的缝隙,放得下好几个能跟我玩儿在一起的男孩儿女孩儿,小白孩儿在梁朝伟出轨的那些日子成了我主要的玩伴之一。
第十章 爸爸的第三者(5)
而小小的王乾,在那个不管不顾就出走的爸爸,和一个没头没脑便热恋的亲妈之间,想必也寂寞的很。我们两个很傻很天真的小孩儿,一见如故,是那个多层次关系中感情最纯稚的两个。
记忆中,冯老师家有个院子,院子里没什么设计地胡乱种了几株夹竹桃,两盆月季,一丛指甲草和一墙的牵牛花。那些牵牛花从地上顺着牵引它们的一排绳子一路爬上屋顶,朝北的窗户因此整个被遮挡的严严实实,好像有预谋一样,把梁朝伟和冯老师这一对儿偷情的狗男女挡在屋里。
我还记得,那天,冯老师像变魔术一样贤淑地帮我把十个手指甲都用指甲草绑好了。我相当高兴,一直很小心地把手放在眼前举着。冯老师会玩儿很多把戏,染个指甲啦,剪个窗花啦,捏个泥人啊什么的都十分像样。这些事我妈从来不屑也没空带我玩儿的,而且冯老师说话的语速又慢,声调又细,跟我妈妈的雷厉风行言简意赅形成鲜明对比。所以,那阵子,我打心眼儿里相当接受和喜欢冯老师。
等我开心体验着人生第一次染红指甲的时候,梁朝伟还很阴险地跟我说:“不叫你别进屋啊,一进屋指甲就不红了。”
“哦哦”我虔诚地点头如捣蒜,完全没明白我爸说这句话冯老师为什么要娇嗔地用粉拳虚张声势地打他几下,嗲声说:“讨厌讨厌”。
接着他们就进屋了。
我和小白孩儿被留在院儿里,闲来无事,折磨蚂蚁。
折磨蚂蚁是我们这两个小孩儿最爱玩儿的游戏,要说那真是天赐的好游戏啊,反正那时候,蚂蚁有的是,而且蚂蚁对折磨相当有反应,这就制造了游戏的前提,可以一直玩儿都不厌倦。
我们在充足的实践过程中发明出很多折磨蚂蚁的桥段:掘开它们小小的洞穴,拿开水烫,拿铲子铲,拿树枝捅,拿放大镜灼烧,拿蜂蜜胶水一类的粘稠物制造城墙,有时候小白孩儿还亲自撒尿浇灌。
当我和这个陌生男孩废寝忘食地捣毁蚂蚁们的家园时,哪里能想到,我自己的家正在经历被捣毁,并且,我在无意中为这场捣毁制造了烟雾弹。
然而,终究它还是东窗事发了。
“假领子”是警钟,我妈在它莫名遗失之后加强了警戒,又经过各种明察暗访,终于成功捉奸。
确切地说,我妈只是确认了奸情,仅一步之遥,控制着自己,没捉。
就是那个下午,距离梁朝伟追债未遂同时陷入恋情的几个月之后,当时我正举着缠满指甲草的手和小白孩儿在他们家院子里不亦乐乎地玩儿蚂蚁,一个人影悄然出现在夏天午后被阳光洒满的院子里,我抬头一看,惊喜地发现这人竟然是我妈。
陈萍当时头顶上是灼灼的烈日,我抬头的一瞬间她恍若被镶嵌了金边儿,那股母仪天下的浩然姿态仿佛传说中的圣母玛利亚。
我欢快地扑进她怀里,又欢快地指着那个闩了门的房间说我爸和冯老师在里面,还欢快地向她展示我可能已经变红的手指甲。
现在想想,陈萍女士确实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女性,她很镇定地向我确认了我爸和冯老师在屋里的事实,又很镇定地把我手上缠着的指甲草一个一个地拔掉,狠狠丢在地上,用同样的镇定地对我说了句:“记住,你是好人家的女孩儿,不许弄这些!”
“哦哦。”我再次虔诚地点头如捣蒜,内心充满迷惑。
那句话对我的影响是,我一直到30岁之后,才开始涂指甲油,因为在那之前,指甲油在我的内心深处,代表着某种“不贞”与“不洁”。
我妈把我抱起来离开冯家的时候,用她能做到的最后一丝镇定对小白孩儿王乾说:“你跟梁叔叔说,悠悠被她妈妈接走了,记住,接她的是她妈妈!”略沉吟,又说:“你告诉梁叔叔,他不用回去了,就住你们家吧!”
我妈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声音抖动起来,眼圈儿也红了,我没懂,但直觉感到很害怕。
那天回家的路特别漫长,起初我妈抱着我,等出了冯老师家的胡同,她就把我放下,牵着我的手走,可是她走得太快,我跟得相当费力,她不得不又把我抱起来,继续疾步前行。我在她怀中跟着她的步伐颠簸,一口大气也不敢出。她在走到公共车站的时候把我放下来,她开始流泪。整个坐车的过程她的眼泪一直都没停下来,吓的我看到空座位也没敢坐。等下了车,她重又一把抱起我,直到快走到我们家的时候才再次把我放下,自己仔细擦干了脸上的眼泪,在走进我们家院子的时候变魔术一样地恢复了微笑,没事儿似的跟对面走过的邻居打招呼,互相问“吃了吗?”,跟平时平和的光景别无二致。
然而,“平和”只是演给外人看的,对内,我爸妈无可避免地开始闹离婚了。
第十一章说谎和家暴
我在19岁的时候,认识了我的初恋。几次见面之后,即使那之前我没有任何恋爱经验,也迅速感觉到了“他喜欢我,我喜欢他”的那种电磁波在我跟那个男孩之间麻嗖嗖的存在。
那男孩虽然比我大那么几岁,但也是新手上路,所以,在任凭麻嗖嗖的感觉持续了一两个月之后,他对于如何能来个质的飞跃并无建树。
我被人生初见的美妙刺激到,决定自己掌握命运。
在一个我感觉到他想约又苦于找不到新理由的傍晚,我主动打了个电话给他。在电话中,我们例行了扭捏的问候苦于没有话题继续的关键时刻,我急中生智,换了一副悲切的语气伴着抽泣说道:“那个什么,我爸,他,好像得了很严重的病。”
说完继续抽泣。
15分钟之后,他出现在我面前。
我们在我的学校附近找了一个相对僻静的小树林里溜达,他对我进行了语言的安慰,我又持续抽泣了15分钟,当他终于试探地牵起我的手时,我开始停止谈论我爸。之后在我们交往的好几年里,我都再也没有主动提过我爸,因为“我爸”在促成我和初恋的关系中,功成身退,已经用不着再提。
我的初恋就在我编造的梁朝伟的病情中愉快的展开。
举例说明。
说谎好处之一:得便宜买乖。
小时候跟父母去别人家,当对方拿出诱人的糖果或丰美的小点心时,我的第一反应必须是说谎。
那种说谎的方式是那个时代当小孩的经典桥段:你在已经被糖果点心挑逗的食指大动的时候还得强作镇定,扭捏地摇头说:“我不要”或“我不想吃。”之后,要经过那个大人一再的央告,再经过自己爸妈勉为其难的应许:“阿姨(也含叔叔,爷爷,奶奶等所有称谓)给的,就快拿着吧!”这样,在得到糖果点心之后,才能得到父母的表扬。
说谎好处之二:明哲保身。
家里的大人们总是问小孩一些极其没有营养的问题。比如“你更喜欢妈妈还是更喜欢爸爸”或“咱们家谁和的饺子馅儿最好吃?”
所以,解决方案就是说谎:“都喜欢!”“妈妈和的香,爸爸和的鲜,姥姥和的最营养!”
这种小白谎,不疼不痒,皆大欢喜,还有可能被赞扬是“表达能力强”。
说谎好处之三:息事宁人。
好多家长特喜欢利用小孩经常在家的特点,旁敲侧击,想从我们这些孩子嘴里打听其他们大人彼此之间的立场和互相对对方的评价。这个时候,一个孩子能做到的,只能是粉饰太平,编造一些探秘者想听到的瞎话。
谎言好处之四:省却麻烦,或一劳永逸。
以前学校最喜欢使用的招数之一就是“家长签字”。我一直都觉得,这个方法吧,多少显得有那么点儿推卸责任的意思。
陈萍的各种监督制度让我看起来俨然像个不被信任的贼。
每次我拿着纸条哆哆嗦嗦找老师的时候,都感到很多的羞辱。
但陈萍对此的说法是“你哥我就管的不严,看吧,他现在这样!到了你我绝对不能再放松了。”结果就是,梁小飞和我听了这话都很不爽。
在经历了无数次被老师和家长当皮球一样来回踢的过程后,我发现了用说谎加造假来减少三方麻烦的方式:自己写“凭证”。
我勤奋的默默练习,不久就掌握了人生首批“草体”。
在所有我会写的草体字里,“阅”这个字是我写的最熟练的。一眼望去几乎能乱真,简直就像是出自于一个没什么学问的大人的手笔。
除了“阅”,我还特别会写“好”和“同意”这些用于家长和老师之间互相糊弄的字眼。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没有蓄意设计之下,就成了同学们中最早会写草体的少数人。
我起初只给自己写,后来,渐渐也开始给同学写。我小学的后半阶段到初中三年,先后受到过很多成绩不好男同学的追捧,很大原因是他们都曾经红着小脸排队找我写过“阅”“好”或“同意”。
在漫漫说谎的征途中,我还发现一个要诀,在大人面前一定要装出对谎言很陌生,听到谎言很恐慌的模样。只要被大人认定是“不说谎的小孩”,基本上就算是在说谎的道路上创造了坦途。
屡屡胜算,让我在品尝说谎甜头的同时,也对说谎这事儿充满自信。
我最辉煌的说谎造假历程碑是有一个学期一门课全学期逃课都没被发现。那年,我因为实在不太喜欢我们的那个口臭极其严重的政治老师,干脆在开学初的时候自己给自己写了个长期的假条,假条上虚拟了陈萍的语气,说我因为先天心脏问题,每周二下午四点要去例行检查和治疗。
周二下午四点正是上政治课的时间。我还记得我带着自己写的假条去班主任办公室的情形。那个戴眼镜的老师看完假条又看了看我,嘟囔着问了一句:“你心脏怎么了?”
我抬起眼,用胆怯的,无辜的,属于传说中那种“良善小女孩”的眼神看着她,懦懦地,颤抖地,就快闪出泪光似地说了句:“我也不知道。我妈不告诉我。。”
如预料之中一般,班主任立刻相信了。
是啊,得多没安全感的成年人才会怀疑一个手捧假条,“懦懦地,颤抖地,就快闪出泪光”的女少年呢—何况她还得了连她自己都也不知道的心脏病。
第十二章 美好的同学
天上掉馅儿饼带来的愉悦也弥漫在我们这些小孩子当中。
梁小飞那一阵成了我们那一带著名的“散财童子”。而我炫耀的方式最初是邀请同学来我们家看彩色电视,白天没有节目,我就强迫他们看电视屏幕上的彩色格子。那是真正的彩色啊!在更新家电这件事儿上,我们家一直是努力保持领先的。在有了黑白电视之后,我们家还依次更新过电视屏幕尺寸和颜色,更新的方式是买一个放在电视前面的特质放大镜,又在放大镜上贴了个彩色贴膜。那个贴膜是专门为黑白电视设计的,从上到下的颜色分别是蓝红绿,代表蓝色的天空,红色的衣服和绿色的草地,那是那个时代因渴望彩色电视而出现的伟大发明。只是,尽管当时电视节目非常单调,但那些内容仍然不是那么服从这块三色屏风的调度。
所以我们常常会看赵忠祥的脸由从上到下三个不同的色块构成。
我上高一那年有一次我大姑父从外面回来兴致勃勃地说他在他常去的那家清洗假发的地方碰上赵忠祥了。
“你们谁也想象不出他不戴头发的样子,而我,看见了。不仅看见了,我还跟他交谈了!”大姑父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假发从头上摘下来,那时候大姑父早已对自己秃顶戴假发了,但,为自己是个无发者感到骄傲,那倒是唯一的一次。
可我不愿意按姑夫的描述去想象秃顶的赵忠祥。
在我的记忆中,赵忠祥,拜我们家彩色贴膜所赐,曾经是个有着“天蓝色头发”的人。
然而好景不长。咳,好景那哪叫“不长”,好景在我们家的一闪即逝根本就是一个不负责的广告时间。只不过,当我沉浸在暴发户人家小孩的那种恶俗加市侩的欢喜中时,完全没有料到厄运正在向我降临。
我爸和我妈在分配最后一笔钱的时候发生了严重的分歧:我爸想买一台YAMAHA摩托车,我妈想买一架YAMAHA钢琴。
最终我妈取得了胜利,不过钢琴不是YAMAHA,而是更经济实用的“星海”牌。
钢琴运回来的那天梁朝伟气呼呼地出门了。
我妈势单力薄,一个人完全不可能把钢琴搬回家,只好强颜欢笑去各个邻居家倒酒发烟卷儿,把全院儿几乎所有的壮劳力都招呼出来,像纤夫一样喊着“1,2,3”,一起动手,才把那个立式钢琴搬进家门。我倚在门口边吃棒棒糖边悠然自得地看着这一幕,对于它的到来,我不知如何看待。更没料到,我的悠然的童年,在钢琴来到我家的那一刻,被断送了。
我的好人缘始于那年开学,我像圣诞老人一样在我每一个喜欢的同学的座位抽屉里放了一颗酒心巧克力。那时候,即便是过年,能用酒心巧克力招待客人也是值得夸耀的事,何况是“开学”这么个非年非节的日子。
这一招是跟梁小飞学的。我通过观察发现梁小飞拿着我们家的小东小西到处送人,很快他就里三层外三层地被很多小男孩儿拥戴着,他和他们的关系很单纯:他给他们东西,他们听他使唤。
这种关系同样也适用于我和我的一部分同学。很多以前没怎么跟我说过话的女同学开始向我靠拢,那个感觉也很像酒心巧克力,包裹着一种多层次的醉人的甜蜜。我从来不知道在学校里人缘好是这么有意思的。
最让我惊喜的是,连陆建蓉都来跟我说话了!
陆建蓉是我们班的班花。她爸爸是我们那个市的一个干部,好多次我们都看见她爸坐着小汽车来接她放学。在那个时代,能坐上公家派的小汽车的威力超过现在拥有某个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岛屿,至少我是这么看的。陆建蓉身上拥有我艳羡的一切优点:漂亮,人缘好,学习成绩中上,上课总是敢于踊跃回答老师提问。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她还有个体面的,常常坐着小汽车来来去去的爸爸。
我呢,相貌平平、人缘平平、学习成绩平平、15岁以前最害怕的事情就是老师提问,“爸爸”则更是我心头永远的痛。
所以,当陆建蓉向我走来,对我说了第一句话的时候,我心底的涌动,很像张爱玲说的:“从尘埃里开出了花”。
陆建蓉那天对我说的那句话是:“这个我也有。”
她指的是我头顶上戴的一个透明的宽发卡。
陆建蓉居然跟我说话!虽然这句话本身没什么大意义,但这个“发生”本身意义重大。我太激动了!因为太激动,所以我什么都没回答。回家之后的那天晚上,我辗转反侧,险些失眠,前半段我一直在回想自己什么都没有回答是否失态,中间半段又一直在假设各种回答方式,后半段则想的是如何补救。直到确定了补救的方法,我才勉强睡去。
我没有特别计较,陆建蓉愿意听我说话已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事了。为了不让她听的失望,我特地编造了一些“口味浓重”的秘密。除了“佣人”这种超现实主义的题材外,我还告诉她说我喜欢我们班的班长韩东。在我们那个时代,一个儿童如果承认自己“早恋”,简直比现在一个成年人被发现有“恋童癖”更可怖。
我自己心里知道,这个“秘密”也并非完全的空穴来风。虽然说,喜欢一个异性对于小学五年级的我来说确实来得有点早,产生的有点突兀,可,我能怎么样呢?它就是事实啊,它就那么自然地出现在我心里,像一颗早就埋下去的蓖麻种子,到了季节就扭动着纤细的腰身破土而出,并没有跟我商量。
第十三章 幻觉(1)
我在最后一年半的小学生涯中彻底变成了一个公认的性格孤僻的小孩。或许来自因失去和陆建蓉这段虚幻友情的打击,或许来自周秀英带给我的对虚伪的成人世界的失望,或许开始厌倦当暴发户小孩的那种浮夸,也或许,只是为了装病,反正,我彻底成了一个独来独往的女少年。
在那段时间,我意外见识了很多超乎寻常的画面。
你会不会知道,紫色蓝蜻蜓是什么样子的?
假如,没有其他人也和我一样的见到过它美丽的存在,那么,世界上,究竟算不算有过紫色的蓝蜻蜓?
紫色的蓝蜻蜓,反正,我确定,我见过这样的一种美丽的昆虫。
某次我逃课在郊外,享受独处时就看到过的一只,它那么美,美得我忍不住对着它微笑。它在我周围飞了很久,后来我索性就躺下了。躺在草地上,躺在其它友善的小昆虫身边,我就那样微笑着注视了它很久,大概我太专注了,完全没发现自己几时睡着,直到太阳下山,露水悄悄爬上草地,我才轻松愉快地醒过来,回到无趣的现实。尽管如此,我还是难掩内心的欣喜,背上的露水在晚风下凉飕飕地抚摸着我,让我坚信刚才的一切都是那么真实。
在回家吃饭的时候,我很兴奋地跟我爸我妈我哥分享我下午见过的“紫色的蓝蜻蜓”。
陈萍忙着给大家布菜压根没接茬。
梁朝伟说:“什么紫色的蓝蜻蜓!它要么是紫,要么是蓝!你这个形容根本就是个病句!”
梁小飞说:“不可能!蜻蜓只有蓝的和绿的,你说的那是‘老虎招招’!‘老虎招招’也没紫的,只有黄的和红的!什么紫色的,你色盲吧你!哈哈哈!”
我没争辩,低头继续吃饭,怕说多了会暴露自己逃课的事实。
然而,忽地有那一刻,我竟然感到食不甘味,这感觉对我这样一个嗜吃如命的小孩来说,很不平常。
我的灵魂独自回到了一小时前的那个郊外,我看到紫色蓝蜻蜓确实的存在。
它们是那么的特别,背上的紫色和翅膀的淡淡的天蓝色混搭而成的奇异的美丽可以匹配的上这个世界上任何美好的形容词。
而我,一个描述能力十分有限的女少年,只能用“紫色的蓝蜻蜓”这六个最写实的字来表达它们带给我无比的感动。
然而这是一个尴尬的、无法被分享的死角。
我顿时又回到了我最熟悉的孤独感当中。
这也是我不解的:为什么在对童年的回忆中,很多的画面都会终结在一个孤独感当中。它确实是“死角”,没有向前的方向,也没有迂回的退路,你只是独自一人,带着原本欢欣雀跃的喜悦,面壁。
等一下,我想补充说明的是,“孤独”在那些时候,未必全都代表着“不好”。“孤独感”在我年少时期的语境中只是一个没有太多指向性的状态,当被拒绝或被误读发生太频繁之后,“孤独”是一种条件反射,“孤独感”反而能制造一种令我感到平静的常态。从另一个角度来剖析,我想我喜欢这种感受上的“面壁”,至少它可以对自己丢盔卸甲,回到我想要的轻松和真实中去。
只不过,那种“真实”和大人们世界的真实有时候是对立的,以至于,在我自己成了大人之后,我始终不太确定“真实”的意思。
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小学生到了夏天就得被要求午睡。重要的是,你不想睡的时候,被迫去睡,才刚睡到深处,又被强行叫醒。
折磨啊。
第十四章 幻觉(2)
午睡的折磨好像一场注定无疾而终的婚外情,茫然不得已的走进,被迫悲切的离开。即使曾经有过小小的甜蜜,它的作用仿佛也只是来助长被折磨的现实。
而且,午觉这东西,你不睡,困倦也不会来,它也影响不了什么,一旦睡了,醒的时候反而会特别困,仿佛困倦是被午觉特地睡出来似的。重要的是,它还让我在困倦中产生厌世感。
和起初很多时候一样,一天,我在某个没醒过来的困倦中,没想明白,仍旧试图跟我的父母分享,一不留神,就袒露了内心的真实。
“厌世?!”梁朝伟听了这两个字之后先是眼睛瞪得很大,然后,根本没理我,就很没礼貌的冲出家门到院子里去了,一边走还一边笑:“啊哈哈哈哈哈。。。”
“神经病。。。”我心里说,真不知道厌世有什么好笑。
但我被他彻底笑醒了。
院子里的大人比我更懂我爸,他们对他的笑话非常响应,那之后好多天,很多大人见了我都会故意问一句:“悠悠,你今天厌世了吗?”
不管我回答还是不回答,跟着的都一定是一串肆无忌惮的笑声。
那是我童年生涯中又一段无地自容的时光。
在我被确诊为近视不久之后的一天,还发生了另一件不寻常的事件。
那天,阳光灿烂,整个院子弥散着一种夏天特有的天蓝色的气味。空气透明的令人发指,在那种没有阻挡的自由的如飞翔般的感觉中,我的眼睛又愉快地自动恢复了正常的视觉能力,仿佛,只要我愿意,就能一眼直看到或西山或东海或开在郊外的某一株迎风流泪的绛珠草。因此我不敢到处乱看,怕太早看穿这个本来很透明的世界。
我的眼神,小心的,虔诚的,心无旁骛地仰望着我的视线能企及的一片小小的天空,天空在那一刻,是那个城市里我唯一敢放眼望去的方向。
那天的云真美啊。
在我被教育彻底改造之前的那些天真尚存的年月,“云”是我诸多亲密的伙伴之一。而且那时候的我认为云是有生命的,否则它为什么比周围大人更了解一个孩子某些时候对世界简单的期许?
和很多时候一样,自如的如同有生命的云在天空中变幻出各种刺激我想象的形态,我在心里默默地和它们玩耍起来,十分惬意。
不知道玩儿了多久,忽然,有一条长着翅膀的鱼,没有预料的,从我视线望向的空中飞过。
我至今都记得那条鱼的样子。
她是彩色的,那些不规则的彩色中最醒目的是橙色和蓝色的条纹。她就是那么旁若无人,悠然自得的,在云彩的映衬下,从天空中缓缓飞过。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都没觉得奇怪,也没有任何恐慌。在那一刻,似乎,鱼就应该是会飞的,并且,鱼就应该是彩色的。
她大概用了将近1分钟才飞出我的视线。那真是人生中值得被好好收藏的一个1分钟。
只有以下的一些这些事带来的感动略微算是能和它同日而语:第一次被巧克力刺激味蕾的感觉;第一次被冰激凌刺激到味蕾的另一种感觉;第一次被湿吻刺激到不知道算不算是味蕾的某个神经耸动的感觉。
反正很不一样就是了。
第十五章 宠物(1)
关于爱,在说太多想太多之后,行事中却依然无解,这令人十分气馁。
在成人之后我无数次凝眉蹙目地奋力回想我的家里关于“爱”的画面,答案总是非常潦草和模糊。仅有的几幅特别情真意切地,很不好意思,又都不那么纯粹地跟其他飞禽走兽有关。
这也很怪,你觉不觉得,好多时候,好多人都会这样:当我们对人与人之间的互爱感到无力和麻木的时候,我们对动物的爱反而会特别敏锐。好像“爱”在心头有一些恒定的指标,用不完的会自动跑到别的领域里去。
说来好笑,我们这一家子不太懂得彼此抒发爱的四个人,在对动物表现爱的时候,却十分有兴头,简直电光石火各不相让。
我爸梁朝伟又堪称是我们家热爱其他小动物的代表人物。
在我从幼年到少年的岁月中,我们家除了固定的我们四口和流动的我姥姥之外,还前后左右出现过几十只鸽子,无数条热带鱼和两条狗。
先说说狗吧。
我家有过那两条狗,一条是主动养的,一条是过境的。
那条主动养的狗是一只正宗的哈巴狗。要说,这狗来我们家的过程略有点不光彩—它是被偷来的。
有那么几个月,我哥被我妈指派学小号。那是我父母在成为富人之后的诸多举措之一,我和我哥在当时都被分配认领了一些尚未致富的人家的小孩儿玩儿不起的活计。
不过,和曾经学过的无数其他活计一样,“小号”在梁小飞七上八下的学习生涯中也没能持续超过半年。
但,任何的事情的发生都不会完全没有意义,事情的意义往往存在于人们对事情看待的高度,或时间的流转带来的角度的扭转。
后来我们全家人都坚信,学习小号在梁小飞纵横阡陌的人生中最大的意义就是给我们家带来了一条人见人爱的哈巴狗。
那条本名叫“毛毛”的哈巴狗在午后其它狗都老老实实歇晌的时候大摇大摆地闯入了梁小飞那位演奏老师范建民的宿舍。我猜,毛毛,作为一个马戏团资深艺人可能从来也没有把自己当做一条狗,它对待人的态度不像狗而更像另一个人,既不特别谄媚也不特别畏惧,它那种平起平坐的姿态速捕获了梁小飞的心。
我哥后来一辈子都特容易迷恋那种给他“平起平坐LOOK”的异性,大概从毛毛出现的那一刻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毛毛在之后30分钟对梁小飞和范建民爱答不理的优异表现让这两个男人完全为它折服。于是,他们对它起了歹念。范老师作为一个成人,又已为人师,只能动于心而止于礼。但,他并不介意他的学生梁小飞付诸行动。
之后的十几分钟,在范老师的协助下,我哥把毛毛装进原来装小号的大背包里,成功地躲过马戏团工作人员的耳目,走出文工团,大大咧咧把毛毛带回了我家。
毛毛来到我们家之后,马上在我哥的逗弄下小小展示了一下它的狗艺,它的那种人来疯见面熟的个性立刻受到了除我妈之外的全家人民乃至全院子人民的热烈关注和欢迎。
我妈出于对维护居家环境清洁程度的考虑,所以素来对豢养任何宠物都没有太大兴趣。我爸始终对清不清洁特别无所谓,在我哥和我相继出生之后,他对我妈的感受也变得更加无所谓。所以,在我的记忆中,我们家飞禽走兽游鱼从来都没停过,而最终所有的打扫工作又全部落在我妈身上。
我们家因此上有个没循环的情绪线,从上至下依次是:不管不顾亦不抱怨的我爸,又管又顾又抱怨的我妈,不爱被管无所谓被顾但不喜欢听抱怨的我哥,和常常被管但不怎么被顾只能默默听抱怨的我。
第十六章 宠物(2)
一家人沉浸在哈巴狗毛毛带来的新刺激中,对我原本就不算太多的留意又打了一个折扣。
看吧,天知道,住别人家感到寄人篱下没什么了不起,住在自己家感到寄人篱下才真的了不起。
那段时间梁小飞放学回家头一件事儿就是大声呼唤“奥利咖~~”
奥利咖只要一听见我哥叫它就会放下眼前的所有表演冲出200米以外准确地找到梁小飞。
奥利咖在热热闹闹地成为我们家家庭成员半年多之后消失了。
只有我知道奥利咖的下落,但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
恩,真相是:奥利咖是被我们家门口菜市场的一个卖豆芽的小贩子给偷走的。
准确地说,那也不能算偷,它只是被卖豆芽的小贩子抱走了。抱的过程没有任何惊险可言。那个卖豆芽的小贩子,二十来岁,一米七的身高。他和很多其他长年在我们家门口买菜的小贩子们一样,对奥利咖十分熟悉,大概也十分垂涎。
这一人一狗在互相错会之后,人类起了歹念。他看了我一眼,估量我不是对手,于是,用他摩挲奥利咖的手把它抱起来,带走了。
我最后一眼看到奥利咖的时候,它的两只前爪自然而驯服地搭在豆芽贩的肩上,那情景好像它和他根本就是知根知底的亲戚朋友。
我发誓,如果它露出任何正常宠物在被陌生人抱着的时候应该露出的慌张神色或小小挣扎的话,我都会立刻冲上去拦住豆芽贩然后抵死去把它抢下来。
然而它没有,奥利咖是势利的,它对我始终轻蔑的眼神导致我彻底放弃了争取它的念头。它临别之际回头瞥我的眼神依然是一种不屑,一如它始终看我的眼神。我爸妈从来不相信奥利咖对我和对他们的态度不一样。因为它在他们面前决然不会露出同样的眼神,因此我对它的投诉因无法拿出证据而变成了它对我最好的反诉。
那天我没阻止它被抱走也正因为它对我的态度。
奥利咖从大树下返之后,从歇晌到被抱走仅用了15分钟时间。
卖豆芽的抱着奥利咖经过我正对面的时候和我对了一下眼神,他的眼神是试探的,想以我的反应来决定他自己采取什么策略。
我没什么反应,只是很漠然地看着他,甚至没有要走近他的意思。那卖豆芽的于是胆子大起来,加快了步伐。
当奥利咖和那个买豆芽的一起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后,我赶紧把纱窗打开,制造了它从窗户跳出去的假象,然后,我走出去,锁上门,假装自己没有回来过。
我去一个同学家玩儿了两个小时,不管同学家长如何暗示,我就是死都不走,硬赖地在人家家混了晚饭,心里估算着我爸我妈我哥肯定都回去了,这才磨磨蹭蹭地回了家。
在回家路上我还编造了很多晚回去的理由,想着要应对陈萍的质询。
结果那天根本没有人问我为什么回来晚了—梁朝伟梁小飞都出去找狗去了,陈萍嘀嘀咕咕在判断到底是谁忘了关纱窗。
没有人怀疑我。
我在家给自己成功制造了一个“老实”的假象,所以,我们家不论发生任何的坏事一般都不会怀疑到我头上。
两天,一星期。。一个月之后,没有任何奥利咖的下落,我爸终于彻底绝望了。
梁朝伟处理奥利咖“后事”的方式相当滑稽。他把它的照片拿到照相馆去放大,并上了彩色。那个时候,“彩照”在日常生活中还没有普及,所以,所谓有颜色的照片都是人工上色的。奥利咖的照片,在梁朝伟执意的要求下被涂得颜色相当夸张,严重失实:原来黄白相间的毛被涂成了泛金色,眼球明显加了黑,最可笑的是狗脸上竟然还涂出了两坨潮红,要多做作都有。
这张做作的照片镶在我们家一个很有些年纪的相框里,那个相框是我们家的传家宝,以前里面放我的是爷爷和一堆人的合影,上面写的是“辛亥革命”云云。
梁朝伟煞有介事地把这个换上了奥利咖照片的相框摆在我们家五斗柜的正中央,五斗柜是我们家最重要的家具,一般人的照片很难放上去的。如果旁边在摆一盘水果或烧两柱香,基本上,奥利咖就等同于我们家列祖列宗中的一员了。
我不知道梁朝伟怎么做到的能在做出这么滑稽的举动时还能保持严肃。更可怕的是,他在摆好照片之后,忽然嚎啕大哭起来。
除了奥利咖之外,我们家还有过一条过境的狗,它出现在奥利咖消失的将近半年之后。
说真的,我不是特别确定应不应该把它和奥利咖写在一起,它甚至没有过一个确切的名字,我们全家从它来到它走,都很默契的始终按它的种类直接叫它“狗”。
为了写它,此刻我想给它取个名字,不如,就叫它“念念”。
第2部
我很纳闷陈萍并没有表现出太过悲伤,她更多的是慌乱和焦灼,她用了很多时间反复练习,试图编撰一个梁小飞失踪的理由,为了说服她自己,也同时作为向亲戚朋友们的说明和交代。她甚至没有特别尝试着去西藏寻找梁小飞,对于长年宣扬自己信仰基督教的家庭来说,梁小飞选择消失在了西藏而不是耶路撒冷让全家人陷入了诡异的尴尬。
第一章 梁小飞
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小孩儿,大概很多都不会经历这种情感。有时候想想,被计划生育后的家庭好可怜,因为他们的孩子们不会知道“兄弟姐妹”是一个人一生中多么重要的感情构成。
我哥梁小飞在离第三次婚之后,苦闷,就跟几个朋友一起去了一趟西藏。接着的一年里他又去了两趟,都是独自去的。
在第二次独自进藏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
我想他是有备而去的,他走后我妈发现了他给她的信,确切地说,那是一张不到200字的纸条,上面写着他仅有的一个存折的取款密码,和拜托我妈帮忙照顾他儿子云云,说明他去意已决。
我很纳闷陈萍并没有表现出太过悲伤,她更多的是慌乱和焦灼,她用了很多时间反复练习,试图编撰一个梁小飞失踪的理由,为了说服她自己,也同时作为向亲戚朋友们的说明和交代。她甚至没有特别尝试着去西藏寻找梁小飞,对于长年宣扬自己信仰基督教的家庭来说,梁小飞选择消失在了西藏而不是耶路撒冷让全家人陷入了诡异的尴尬。
对于梁小飞的彻底出走,我一点都不讶异,在我看来,梁小飞是我们一家四口中最懂得忠于自己的人,而最后离开我们就是他忠于自己的一个终极表现。
这大概就是“兄妹”情分中最珍贵的部分。有些父母不懂的,兄弟姐妹之间可以不那么费力就心照不宣地懂得。这份懂得又只能存在于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无法解释太多,一多说就走样。
梁小飞被曲解最严重的一次是在我上小学二年级他上初中二年级的那年。
我们小时候住大杂院,每天必须要面对的重要事件之一就是上公共厕所。
那个时代的公厕千姿百态什么样的都有,只有一个特色恐怕是全国统一的,就是甭管哪个地方的公厕都难免会有偷窥的人,俗称“臭流氓”。
得弹珠心切的梁小飞忍辱负重地又去了。
不过,运气不好的是,正当梁小飞的脸贴在女厕所的外墙屏住呼吸耐心等待前来上厕所的女邻居们时,被院子门里一个祖母级的老太太给发现,并生擒了。
结果当然是他啥也没看见,且一个弹珠也没得着,唯一的“获得”是因此而跟随他整个青少年时期的坏名声—“梁小飞是臭流氓”。
梁小飞在我父母的“运作”下成了一个大家公认的坏小孩,有这样的认定,他正常的行为也时常受到苛责。
更可笑的是,后来,我父母又把明明是他们一手制造出的到处转学,总结成梁小飞天性就“半途而废”。实际上,在我看来,梁小飞是一个坚持力很强的男孩儿,单就以为了赢得弹珠而被冤枉成“臭流氓”的事件就不难看出,他绝对是一个为了目标能够不惜代价委曲求全的高情商高智力的少年。
还有很多事,我猜,我哥也想过要坚持到最后,比如,他是养鸽子的行家里手。
我们家有将近一年的时间有将近一百只鸽子,一半是信鸽和一半是观赏鸽。
那些鸽子本来是梁朝伟弄回来的,和他所有过往的行为模式一样,三天热度之后,他就不管了,好像鸽子这事儿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梁小飞接手了那些鸽子,并迅速展露出他饲养鸽子的超然天分。
最初的那十几只鸽子在我哥的照料下幸福快乐的成长,并没多久就知道了报答。报答方式是每隔一阵,它们在出去放风的时候就会带几个“朋友”回来。各种不明来路的鸽子陆续跟在我们家那十几只元老级的鸽子后头投靠我家,并坚决定居。不久我们家门口的屋顶上就不得不搭出很多新的鸽舍,为方便那些陆续投靠来的野鸽子们把这儿当成水泊梁山。
到后来,梁小飞养的那些鸽子中,最起码有三分之一是飞出去的鸽子“招”来的,还有三分之一是鸽群彼此通婚制造的后代。它们不分彼此快乐地生活,没有闲暇思索“命运叵测”这四个字的深意。
陈萍在最初同意梁小飞代替梁朝伟继续养鸽子的时候肯定没想到鸽群队伍会如此神速的发展壮大。我们家渐渐像西欧很多国家的广场一样鸽影密布,但我们家的面积还不足广场的一个脚趾头,所以,问题就来了。
由于鸽子们不仅自由地起飞和降落,自由地吃食儿和产卵,也自由的拉屎和掉毛。
很快,我们家门口就屎迹斑斑,甭管怎么打扫都无法完全清除。那阵子除了我哥之外,全家人都食不甘味,因为不管吃什么都得就着一股挥之不去的鸽子屎味儿。
第二章 闰爸(1)
在我整个少年时期所有见识过的人当中,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人,我始终把他放在心上,而他的出现,则是我人生的一份意外的“礼物”。
那是在梁小飞被定性为“臭流氓”之后,我那对在“爱面子”这件事上旗鼓相当的父母,无法承受每天出没院子都要见到那些暗中议论我们的倒霉邻居。他们用了两三个星期时间就迅速做出了决议并迅速做出安排。随后,打着要监督改造梁小飞的旗号,把他暂时转学到了南方,我爸妈随行。由于当时我奶奶已跟大姑姑去了北京,我姥姥跟我舅舅回了上海,姑姑和舅舅又都快速干脆地做出了无法收留我的回应,我就被我爸妈潦草地丢给了他们的一个朋友。
我在怀孕的那几个月里,写了一厚本日记,我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你是我的宝贝》,这本日记献给当时尚未来到世界上的我的女儿趴趴。
其中的一段如下:
“亲爱的宝贝,我在想,如果,如果有一天,我迎接了你的到来,我会向你承诺,在你成人之前,我绝对不会轻易离开你,绝对不会因任何理由把你丢弃给任何除了我和你爸爸之外的人。不管那个理由听起来是多么的‘合理’”。
我像发誓一样一字一顿郑重地说出这句话,是因为我对“被丢弃”这事儿实在太有经验了。
小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我自己脸上有俩戳,分别印着“累赘”和“被嫌弃”。
当然,在所有被我爸妈甩的经历中,也有一段,是特别不同的,它好像萤火虫,在我最害怕的夜里,带来小小的光亮,小小的温暖,和原本就应该属于童年的童趣。
就是那次,在梁小飞被冤枉为“臭流氓”之后,我爸妈带他南下,我被托付给一对陌生夫妻。
再次重放一下我被托付给别人的理由:彼时,早年支边的青年都络绎不绝回到各自的“原产地”,所以,我奶奶跟我大姑姑梁朝心一家一道回了北京我大姑父的家。我姥姥则跟我舅舅们回到上海。
我父母对回谁的祖籍意见无法统一,只好先按兵不动。就这样,我成了没去处的临时孤儿。
代替我爸妈照顾我的那两个人是邵闰生夫妇。他们是我爸妈的好朋友。到了他们家之后,我分别管他们叫闰爸和闰妈。他们还有一对儿女,都比我大,我叫他们淳哥和小梅姐。
闰爸是那样的一个人。恩,怎么说呢,他长得,很像我们小时候红过的一个香港男影星郑少秋。
他很瘦,好像很高。说“好像”,因为当时我是小孩,所以对他有“很高”的记忆,或许,他并没有很高,但不管怎样,都不会妨碍我“仰视”他。
他嗓音有一点沙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他从不大声说话,确切地说,他话不多,总在微笑,笑的时候眉毛有点踌躇似地会撇下来一点点,有一边的嘴角往上牵着,整个的笑容里有那么一种仿佛很无奈的慈爱。
和闰爸他们在一起那短短的时光,让我人生首次相信人肯定有灵魂,并且也肯定有前世,有来生。
回忆全部的童年生涯,那一年居然是我最快乐也最没心没肺的时光。我没什么准备的终于做回一个真正的小孩,不用时刻神经紧绷地时刻担心,虽然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
回忆那年,最常常出现的画面是“散步”。每天的晚饭后,闰爸和闰妈常常一人一边牵着我的手走在暮色渐蓝的路上。淳哥和小梅姐则骑着自行车忽前忽后地跟在我们左右。只要在他们身边,我随时会把自己的手放进他们的手里。我的手很小,在他们的大手里,感觉特别温暖特别安全。
第三章 闰爸(2)
是哦,牵手,牵手是一件多么温存的事。
如今,我都已经是一个座三望四之人了,在我的感受库里,依然觉得“牵手”是特别温暖特别安全的一件事,这真不可思议。
我自己的亲爸亲妈比较不擅温存,跟孩子们之间的一切肌肤之亲仿佛都表现得特吝啬,有时甚至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警惕。在我自己家,一家四口最常见的发生肌肤接触的诱因通常是“挨打”。
起初是梁朝伟打梁小飞,时间久了,梁小飞依葫芦画瓢,学着梁朝伟的样儿打我,我再告状,梁小飞又挨打,他再伺机打回我,就是这样,一来二去的,我们家形成了由“打”与“挨打”构成的亲密关系。
陈萍是家里唯一的君子,主要负责每次有人挨打的时候她在旁边嚷嚷,积极号召大家要文斗不要武斗,但由于每次的号召都以无效收场,令看起来她更像是个啦啦队队长。
所以,当我驯服地沉浸在一个不吝惜牵手的家庭中时,很快就接受并十分享受这种单纯温暖的亲密接触。
闰爸是一个给孩子们很多温度的大人。他处理事情的方式,让我经历了人生第一次的“豁然开朗”。所有在我家可能变成吵架或打人的“事件”,到了闰爸那儿,都会三言两语的被化解成一个无需动怒的“情节”。
“事件”和“情节”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不该发生”,后者是“自然发生”。
事实是,当一个事情已经发生,不管它被定义为什么性质,都不能改变“已经发生”这一事实。
我的父母好像始终没办法理解这一点,所以,他们的怒气总是针对既成的事实,闰爸不同,他对反正已经无法改变的事,总有一种换位思考的本能。
我刚到他家那个星期,一天,淳哥把自行车撞坏了,闰爸说:“我儿子没事就好”。全家人就都松了口气,为淳哥没事而高兴。
又过了俩月,一天,淳哥连车带人一起撞坏了。闰爸说:“也好,我儿子终于能老老实实在家呆两星期了。”
闰爸像“塞翁失马”中的智者,对一切“好”的东西都特别敏感。他总能用最快最有效的解说去化解那些本来令人焦灼的突然发生。而他的确总能让人心悦诚服地看到好的那一面。
当一个人,还是小孩子的时候,第一次与自己的梦想照面,大概,是会哭的吧。
回忆过去,我对闰爸的感谢激增,如果不是他这样的一个人曾经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我大概会错误的以为世界上的男人都是自私而偏执的。之前对“正常”没有什么概念的我在那天默默地给闰爸闰妈剥了很多葵花籽。那是我当时能想到的表达爱的最直接方式。我自己平时特别喜欢剥好多瓜子然后一把一起
都放进嘴里,那种满口留香的感觉是我希望我爱的人能分享的。
下一页 尾页 共2页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