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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条橙》作者:[英] 安东尼·伯吉斯

安东尼·伯吉斯(英)
《发条橙》作者:[英] 安东尼·伯吉斯
有意思的《发条橙》——代序
 
  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一九一七~一九九三),英国当代著名作家,生于一九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自幼丧母。他出身天主教世家,父母都从事音乐舞蹈,但他却心安理得地背叛了在英国不算主导宗教的天主教。为此,他在小说中频频展现“自由意志”和“命中注定受天主拯救”观点之间的对立;除了《发条橙》,还有《缺少的种子》(一九六二年)和《尘世权力》(一九八○年),都表明他的信仰游动于残存的贝拉基主义(五世纪在英国本土上出现的基督教异端,认为人类性本善,享有自由意志。到了近代,它演化为人道主义宗教)和奥古斯丁教义(六世纪自罗马帝国传来的基督教正宗,有原罪之说教)之间。本书的主题颇有哲理意味,原因即在于此。
  他曾希望成为作曲家,却入读了大学英文系。前半生随军队的职务调遣而东西奔波,从事教书作曲;五十年代他在马来亚和文莱做官,负责教育,积累了大量创作素材。他著有马来亚三部曲(一九六四年)。
  一九五九年,他被诊断得了不治之症,医生说最多还能活一年,于是他回国成了职业作家,希望为妻子留下一些生活保障。他活了下来,六十年代以后,他接二连三地发表了三十多部小说和其他作品,除了描写异国风情,也讽喻本国的奇异习俗。但没有人预料到《发条橙》的出现。《发条橙》的内容和风格被为该书美国初版写后记的评论家海门(Stanley Edgar Hyman)评为“野蛮”。连作家本人也在美国新版本引言“再吮发条橙”中对作品的成功表示意外。
  一、《发条橙》的故事与后现代社会
  故事发生在似乎不太遥远的未来英国社会。那时人类科学技术相当发达,已经在“月宫”上建立了定居点,地球上的环球电视转播也已经形成了电视文化;而就在室外,冬夜里,却恶梦迭出。正如作者所提出的,“发条橙”外表像普普通通的橙子,内部却是机械装置,并非自然物产,作者之所以选用了发条橙的象征,而不是“发条苹果”,“发条葡萄”,是因为英语的“甜橙”称为orange,马来语的“人”称为orange。原来是机械控制下横冲直撞的人啊!具体落实在本书主人公身上,我们便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反社会行为。
  我们说,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从科学发达导致人类堕落的悲观论调看,都属于科学幻想小说中的“幻想小说”范畴。
  中国的读者大概还记得,美国的科幻电影中,不是外星人袭击地球,就是人类自己发明的机器人企图奴役人类,或者用生物工程再造的恐龙失控伤人,现实的发达文明秩序有毁于一旦的危险,《发条橙》中并没有直接描写科学发明,却呈现给我们一幅人类移民月球,“再也不去关心地球上的法律秩序”的社会景象。伟大的英国居然成了小流氓制造夜间恐怖的场所。外星人、机器人会损害我们的物质文明,而本书所关心的是精神文明的前途,即作者在书中强调的个体自由。他认为“道德选择权”比行善更重要,所以他举了一些极端的例子:“纳查奇”(青少年)们滥施超级暴力。由于惩罚犯罪的手段出了问题,主人公最后尽管吃尽苦头,却还能够回到社会上继续作恶,直到娶妻生子,才与恶行告别。不像传统社会秩序所要求的那样,他没有杀人偿命。这似乎令人费解。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变成了问题……主人公应该为自己的恶行负责吗?
  其实,我们首先应该认识到,这是科幻,故事发生的时代属于后现代社会。中国读者如果对后现代社会的背景不熟悉,就会影响小说的阅读。
  按照西方社会学家的观点①,这种后现代社会的属性是“消费资本主义”,其特质是由于自反性(社会内部的批判反思功能)的作用,政治经济学的主体(劳动力)。客体(货币、生产资本、商品;发条橙貌似主体,实为客体)流通加快。我们发现,纳查奇小流氓一晚上要连续作案多起,不仅是出于情节戏剧化的考虑。随着周转时间不断加快,客体包括文化制品在内,都成为一次性商品,其意义耗竭很快。如此整个发展过程是这样的:某些客体,例如电视机、音响,本身又会产生大量的文化制品或符号(“能指”),令人目不暇接、无法应付;人们受到超额能指的轰击,渐渐无法赋予其“所指”(意义),人们开始身在福中不知福了。亚历克斯喝的牛奶搀有毒品,强奸的时候听着贝多芬的音乐。人们已经不大看报,书本要撕掉,而且通过药物加心理刺激矫正罪犯的现代(而非后现代)方法,被证明行不通。
  传统社会是客体流通不畅,能指所对应的意义虽然强有力,其作用却发挥不开,“藏在深山无人识”。而后现代社会中,能指极大丰富,能指反而耗竭了,“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要有效消灭犯罪,只有通过招募小流氓来对付小流氓了。
  【① 见斯科特·莱希约翰·厄里著《符号经济与空间经济》,王之光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即出。】
  总之,由于文化制品的日益丰富和加速流通。后现代主义对现代主义不是批判或激进否定,而是加以极度夸大,说明它比现代主义还现代。由于一系列形式上的否定之否定,现代社会的许多准则都不管用了;本来,犯了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在后现代社会中,原本是主体的人成了客体,他对自己的行为还怎么负责?还有,主人公钟爱的贝多芬《第九交响曲》合唱歌词被篡改,成了喧闹、屠杀、打架的颂歌。电视机里播出的节目、音响里的音乐,到底算不算主体的行为记录?难怪西方知识分子这么痛恨“音乐电视”,对成天守着电视机的电视瘾君子不屑一顾。
  有一点我们是深有感触的,美国经常发生青少年持枪不问青红皂白向人群扫射的事件,他们视性命如儿戏,是否以为被杀死的人可以像电视中所表现的一样转身站起来,若无其事地走开?而传统社会中,人们可是对鬼神、死亡充满了恐惧的,提起地狱的名称,也足以吓住胆小鬼。《发条橙》教育囚犯的一种方法,就是宣传地狱的可怕景象,这一套会灵验吗?
  发条的程序是如何设计和运行的呢?我们还是来看看社会学家关于文化商品的论断。唱片厂商的营销手段是使音乐成为青少年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不得不听,欲罢不能。也就是说,文化商品不再是超验的表象,而是被包装成为弥漫在信息和传播结构中的一个内固性客体,是日常生活的实在。“流行音乐”成了“流行文化”。在分化程度不大的前现代部落社会中,文化只有象征符号的功能;只有在文化性得到现代化和自由意志化(也就是分化)之后,文化才变得以表象为主。到了后现代社会,我们已经看到,表象接管了客体的功能位置,这些客体与日常生活中其他客体的差别,仅仅在于它们具有非物质形式和审美类特性,明星麦当娜不仅仅是一个形象,一个表象,她是文化客体,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她的形象作为文化制品,出现在年轻人的T恤衫上,他们纷纷仿效她的穿着。这种文化制品构架着年轻人对事物分类的方式,并告诉这些年轻人:他们是何种人。
  随着社会结构在意指上的式微,并为信息和通讯结构所部分置换,日常生活的审关化才有可能出现。原来,意义的耗竭是为了腾出位置给所谓的“品牌”,就是文化公司通过施加象征符号暴力……商业炒作……打出来的。于是,文化制品的使用价值、交换价值让位于符号价值,物质客体的符号价值增高。审美化发生于物质的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之中,其最终结果是产生一个取代现有权威的新统治阶级。理论家巴赫金(Bakhtin)提出了狂欢节的概念。它不仅仅是一个非结构性时空,而且是浪荡子们戴上面具的区域,他们可以从一个面具的集合中自由地挑选,即随变换身份,“我跳迪斯哥儿,彼得戴猫王普雷斯利,乔治戴英王亨利八世,可怜的丁姆戴着一个诗人的面具,叫做什么雪莱。”从叙述口气上看出,亚历克斯除了面具店伙计告诉的雪莱是诗人,对哥们所戴的面具身份一无所知。本来,品种多样的面具是成系列推出,任意选购的,可在这个社会学上的非结构区域提供一个初露端倪的通讯结构。在当今高度发达的信息和通讯结构框架中,狂欢节面具已经成为无所不在、不断流通的大众文化审美容体。这里存在一个悸论,巴赫金的狂欢节中,人们试戴着面具;而在当代大众文化的流通性信息、通讯网络中,面具大有可能在试戴着人们。于是,大众艺术吸引大量观众的条件是社会结构相对弱化,为自反性开辟空间。例如,《发条橙》中,小流氓有意给依赖社会施舍的老太太一些小恩小惠,让她们提供自己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老太太一方面是见利忘义,反过来也说明社会对于她们的救济力度不大,在商品极大丰富的时代,没有保证她们满足喝酒的基本愿望。因而社会对她们的约束力也很有限。这些弱不禁风的老太太,通常的作案对象,结果却成了帮凶。社会中的批判力量。自反疏远现象来自方方面面,到处揭竿而起,令人防不胜防。而小流氓们如此考虑周到,是不是电视节目提醒他们的呢?
  自反性必然伴随着评判,评判均需要有一般普通项包括特殊项。在认知、道德评判中,这种普通项是高度抽象的,中介层次多,而在审美评判中,普通项相对没有中介,比较具体。也就是说,在意义耗竭的当口,作者跃跃欲试,企图拿自己的价值观念乘虚而入,从而成为新兴的社会统治者。作为职业作家,他的写作起码能保证养家活口,积累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还能在社会上赢得一点发言权,可是,如果通过操纵审美化过程,往往事半功倍,把自己的世界观灌输给读者,何乐而不为?看完此书,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作者对未来的发展没有把握,十分忧虑,宁愿保持现代社会的现状。这也可以解释为他对现实生活的热爱吧。另一方面,作者对美国书商和电影导演大赚其钱颇有微词,而相比之下他自己境况不怎么样。据此,国内理论界有人认为,后现代主义者名利双收,是因为他们不加反思地沦落为资本主义文化产业的生产机器。这不符合实际情况,是对西方社会不了解而造成的盲人摸象式的推理,正因为他们有品牌意识,使原有的普通能指置换为某种品牌,并使自己成为该知识产权的拥有者,才成为流行时尚的引导者。他们具有极强的权力意识,这是成功的保证。他们是知识经济时代的统治阶级,我们不能由此认为他们丧失创造性、前卫性、批判精神,否则后现代主义文学艺术就不会为大众所接受,列入大学必读节目,收进博物馆了。
  《发条橙》的作者对此又何尝没有作过尝试呢?他十分成功,小说主人公以“我”的身份出现,十五岁的小流氓,“我”的赎罪表现得模棱两可。社会处于西方人想像中的软弱不振的苏联式“社会主义”阶段,人们不爱看书学习,尽管街道仍以艾米斯、普里斯特利等作家命名;俄国通俗歌手日瓦戈风靡世界,而青少年通用语纳查奇词汇大多采用俄语词根;“除了小孩、孕妇、病人,人人都得出去上班”;由于所有监狱必须腾出来关押政治犯,罪犯们不得不接受快速改造;反对党还存在,并举行选举,但当政者总是连选连任。高压统治威胁着自由意志。“哥们”一起昼伏夜出,用“超级暴力”恐吓公众,并从事“抽送”勾当。连说话的语言也要独树一帜,以打破统治结构的语言霸权,使作为“失去品质的符号”的语言,恢复成为“作为意义载体”的语言(借用符号学家霍克海默Horkhaimer和阿多诺Adorno的说法)。事实证明,经典著作《发条橙》在书店里经常脱销,伯吉斯的柯罗瓦奶吧已经开到了因特网上,人们可以随时通过点击鼠标,到柯罗瓦奶吧去泡泡,发表自己的看法。好事者还开发了纳查奇语翻译软件,供《发条橙》迷下载使用。访问光顾者也真不少。
  伯吉斯作品中还出现大量圣诞的超现实主义描写,并在《发条橙》中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小流氓驱车作“不速之客”的时候,压到一个大家伙,它有一张嗥嗥叫的满口牙齿的大嘴,嘎咂一声扑倒,回城时,又一路碾过“尖叫着的怪物”。亚历克斯对女人不感兴趣,只把她们当作暴力和奸淫的目标,在她的语汇里,性行为描写得很有特色,是机械的“抽送抽送的勾当”。对于女性肉体的说明仅限于乳房的尺寸,而小流氓们喝的是搀了毒品的牛奶,这足以引起精神分析医师的注意。他惟一的“审美”情趣是对交响乐的热衷。他赤条条地躺在床上,四周是立体声音响器材,一边倾听莫扎特或巴赫的音乐,一边憧憬着用靴子踩别人的面孔,或者强奸被灌得酩酊大醉、猛烈尖叫的姑娘。音乐达到高潮时,他的情欲也迸发了。
  有鉴于此,《发条橙》尽管只有百余页,到今天却成了经典之作。故事分三部二十一章,写作以轮廓勾勒为主,富有象征性。
  小说第一部翔实地陈述了主人公的犯罪事实:殴打老人、打群架、持长柄剃刀。强奸、大喝搀毒品牛奶,最后攻击老太太致死。哥们将他出卖,送他吃了官司。
  第二部记叙了他的狱中经历,主要讲政府对他的治疗过程,方法十分奇特:药物加上恐怖视觉刺激,以改造他的思想。他到头来落得一想到色情、暴力、乃至音乐,就会恶心呕吐。他陷入了自身的人性遭到怀疑的地步,伯吉斯探索着道德选择和自由意志的基本问题,问道:“难道一个人不能选择作恶,就必然从善吗?”
  最后一部讲述几年后主人公成为牺牲品,无法反击以前树立的诸多敌手,人人都揍他,他却无能为力,只得跳楼了事。美国和电影版本原本删去了最后一章,其实它是最有趣的文字。在此他遇到了唯一忠于自己的哥们,对方已经成家立业,于是,主人公自由意志复苏,终于领悟到,自己得到了一次新生的机会。他立刻意识到也想结婚,也想要生儿育女,同时又感到困惑:自己的孩子会走上相同的自我毁灭的道路吗?
  二、拥有自由意志的主体性何在
  小说始终贯穿着关于自由意志的说教,有教师的,也有作者本人的,这充分说明,本书的主旨是基督教的。伯吉斯仿佛在说,亚历克斯被科学剥夺了道德选择的能力之后,就沦落为“发条橙”。而有了自由意志,哪怕选择过犯罪,灵魂也能够得到拯救。不过,这样分析就把作家的冷嘲热讽和语言歧义固定于单纯的正统信仰之内了。亚历克斯自始至终是发条橙,是从事远低于选择层次的机械暴力的器具,而他所在的悲凉的“社会主义”英国,更是一个硕大无朋的发条橙。
  西方哲学体系自十七世纪笛卡儿提出“我思故我在”,就预设了主体性与客观现实脱离,并必然地高于后者。这在为现代科学的高速发展,客观真理的深入探索打开空间的同时,也使人们时时操心要保持主体性(孤独的心灵)的高贵地位。
  到了二十世纪,现象学理论试图调和主体和客体的二分法,修正笛卡儿的观点。德国哲人布伦塔诺。弗雷格就指出,人们思考月亮时,不仅仅思考月亮的概念,而且思考着月亮本身。月亮和月亮的概念是两码事,存在客体不能简化为概念(其心灵对应物)。内容是精神行为主体的客体化,它不一定是桌椅之类的容体。意向容体由主体直接掌握,与外部客体相对。例如,人们对月亮的意向是意识心灵通过“憧憬”意识前的客体这一行为而直接(内在)掌握的月亮。作为意向行为内容存在的月亮不一定是月亮本身。月亮仅作为心目中的内在精神客体才能加以考察,但这不涉及那个绕地球转的天体。月亮、星星、森林和人等实际客体并非魔术般缩小而进入脑袋;也不能简化为某种人工表象,可意向某物远离,或不同于意向客体本身。问题是意向容体不一定与精神行为之外的客体相同,且往往有距离。例如,西方神话中月宫是狄安娜(月亮女神)的宫殿,还与卢娜(月亮)神有关,由此与精神错乱(卢娜蒂克)联系起来,因为西方人认为神志受月亮的影响;而中国文化中,月亮是檐宫,是嫦娥的住处,里面还有吴刚在砍桂树。不管怎么样,在阿波罗宇宙飞船登月之前,没有人认为月宫是个荒凉世界。待到月宫移民成功(小说的时代背景)之时,人们的思维应该已经调整并聚焦到真实的月亮本身,而不是以前根据肉眼观察所作的美妙联想了。
  当西方人与月亮这个新世界的现实达成谅解的时候,内心会出现很大的不平衡。按照上述德国人的分析,人们好不容易掌握了月亮这一内在精神客体,排除了神志受它控制的迷信,从而维护了主体的唯我独尊。而现在,却有凡人移居月宫,连小流氓们都在问:
  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在这种东西上会发生什么事呢?
  ……很可能像这里一样有生命,有人挨刀子,有人捅刀子。……
  这是超出主体意志掌握范围的东西,急得作者大声疾呼要保持道德选择的自由,哪怕出现犯罪也在所不惜。而在后现代主义社会,主、客体的身份出现令人眼花缭乱的变化,使人们的价值体系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在这种转型过程中,出现《发条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人们越是呼唤自由意志,越是得不到,因为传统的主体变位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三、一位热爱语言艺术的人
  本书最最有趣的地方是语言创新,主人公说话。思考用的是未来的纳查奇语汇。书中有一些说明:
  “零零星星的押韵俚语,”布拉农大夫答道……“还有一点吉卜赛话。但词根大多数是斯拉夫语系的,赤色宣传。下意识的渗透。”
  由于同属印欧语系,操英语的人对于纳查奇语汇不难猜测;它毕竟不是古希腊的线形文字,令人无从入门,而且在叙述中主人公也解释了一些。同名电影中照搬了这些词汇,并没有妨碍英美人理解。美国人还整理了一个词汇表供读者参考,而且贴在了因特网上。我们甚至还可下载到纳查奇翻译软件,因为这部著名导演库勃里克拍摄的同名电影已经家喻户晓,曾被认为是英国题材电影走向世界电影艺术的里程碑。许多人是看了电影才去找小说来看的。也许电影语言解除了晦涩文字的障碍。
  某些评论家认为,作者使用纳查奇语汇,除了表现超现实主义氛围外,也是为了避免赤裸裸的色情描述。在本书发表之后的许多年,英国才允许与这些语汇对应的热辣辣的英语语汇出现在小说中。按网上调查结果,女青年对电影的反应是“恶心,但很好看。”
  伯吉斯是公认的语言创新大师,《柯林斯英语词典》的封套评语,第一条就是摘录他在《观察家报》的评论,庆贺该词典编撰的新套路。但对于汉语读者来说,书中二百余个纳查奇语汇是难以领略的风景。故汉译时要忠实、达意地表现原著风格,实非易事。中国人使用东方语言,保留斯拉夫词根的音译将大大影响阅读,故翻译时不得不作了大量舍弃处理。具体的做法分三种:
  (一)意译,汉语方言的发音不同,却并不在文字上体现出来,所以译者在处理下列情形时采用意译:
  1.某些斯拉夫语词与英语同根,由于发音有差异,拼写也不同,但英语读者一眼即可识别。例如,banda‘band(帮派),danla’dame(妇女),gruppa‘group(小组),minoota’minute(分钟),prod‘pro’duce(拿出),takar一sugar(糖),vayasy‘W.C.(厕所)。
  2.某些斯拉夫语词属于英语的别字词,例如,chai(茶,英语应作tea,但俗语也作cha),gazetta(报纸。英语应作newspaper,但报名也作gazette),tass’cup(方言词,杯子)
  3.某些词语是变造的英语单词。例如,appy polly loggy‘apology(抱歉),baddiwad’bad(坏),eggiweg‘weg(鸡蛋),guttiwuts’guts(勇气),jam‘miwam-jam(果酱),sarky’sarcastic(讥讽),cinema‘cinema(电影院),skolliwoll’schllo,sod‘sodomy(鸡奸,骂人话,译作“淫棍”)。
  4.现成的英语俚语,例如,charles,charli’chaplain(教诲师),dung(动词,拉尿),snuffit(嗅死神,翘辫子),warblle(歌声)。
  (二)尽量保留原文的形象。
  作家有不少形象化的创造,翻译时尽量保留。
  例如,cancer(致癌物,指香烟),solly(辅市名,戈里,听起来象前苏联的戈比),in‘out in’out(译作“抽送”,指性交),hoacious glory(光亮的荣耀,指头发,这是押韵俚语,谐upper story【楼上】之韵母),panhandle(锅柄,指阴茎,译作“肉棒”),pee and em(popand mom“父母”的缩写,译作“P和M”),pelyclef(万能钥匙,借用希腊语词根poly‘加进入英语后有形变的拉丁词构成,英语clef表示音乐中的谱号,其拉丁词根的意思是key,而英语中key又表示钥匙),prettypolly(花票子,指钱),O my brothers(吉卜赛语,弟兄们哪)。
  (三)基本上舍弃,作适当补偿。
  近两百个词语是操英语者都不认识的斯拉夫词语,还有吉卜赛语(cutter,指钱)等,虽然仅占纳查奇词汇量的一小部分,但出现频率颇高,若音译后保留在中文版内,必将拒人于千里之外。对这种情况,一般舍弃外来语形式,采用直接意译的方式,不过,少数几个词因为上下文的要求,必须保留原形,这既举证了原文风格的一个方面,又保证了故事情节的逻辑连贯性。例如,纳查奇语gulliver“脑袋”来自俄语的发音,但英语Gulliver是斯威夫特创作的《格利佛游记》的主人公。中文版译作“格利佛”,也许能引发一些类似的联想。小说中的“牛奶”也是特殊的道具,音译作“莫洛可”;衣服音译作“布拉提”。
  其他的语汇用汉语难以表现,例如,作者借用俄语词并不机械地照搬,khorosho(好)被英化为horrorrhOw(恐怖+表演),译作爽快;indi(人)变成lewdics(好色+词尾),neezhary(低)变成meezhaing(表示短裤)。
  词法上的创新更加丰富多彩,作者打破了代词。疑问代词,主格与宾格的区别,语气词like在句子中随处可见。词序有时很不符合现代语法,中古英语的词尾也常常出现,尽管在表面上伯吉斯用粗野的意象向我们揭示着可怕的未来,但在内心深处,他显示出爱:热爱人类,热爱人类的发明……语言艺术。
  《发条橙》是一部很有哲理意义的小说,在情节结构上,人为安排的因素较多,故事的对称性颇受东方固果报应思想的影响,这当然加强了这个中篇小说的戏剧色彩。不过,作者的意图是要说明,小流氓们的所作所为……恶,是不好,但也不一定是最糟的情况;其理由是“善”里面包含了大多的伪善,而伪善部分地源自社会的发展,“人类登上月宫,就不顾及地球社会了”;社会为了惩恶扬善而作出的过激反应,如警察暴力等;这些才是书中所竭力反对的。作者对恶并不抱欣赏态度,但也反对用成见对待恶,所以他使用了大量的纳查奇语,以排除富含“文化”意义的常用词。主人公反对现存的社会,采取了极端的行动方式,最终反对一切老的东西,连语言也不例外。
  值得一提的是,国内对此书介绍不多。例如大部头的《二十世纪英国小说》对其只字未提,另外也有人说纳查奇语是主人公没有文化的表现;其实哪位主人公会自我暴露自认为不行的东西呢,否则为什么要将所经历的故事告诉“弟兄们”,以争取同情呢?他懂音乐,穿高档衣服,也能说绅士语言,只是反对大众电视,这附和了英美中产阶级、学术界的观点,未必全是痞子思想。
  小说坚持以“客观”的态度对待恶。他在讽刺“善”的同时,也鞭笞了恶,给读者一种超脱、谐和的氛围,这是作品中人文精神的一个成分,它能促使我们读下去,不会产生厌恶感而中途掩卷。这也是区分上乘佳作和平庸作品的重要因素吧。
  王之光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于杭大新村
《发条橙》作者:[英] 安东尼·伯吉斯
引言:再吮发条橙
 
  我的中篇《发条橙》于一九六二年初版,现在时间已过去很久了,久得足以为世界文学界所忘却了。然而,它拒绝被忘却,这主要归功于斯但利·库勃里克的同名电影。我自己非常乐意与它断绝关系,理由有许多,可惜做不到。我收到过学生的来信,说要写论文讨论它,日本的戏剧界也要求将它改编成能剧①。这部作品似乎可以天长地久,而我看重的其他作品却在堆灰。对于艺术家,这不是异乎寻常的经历。拉赫玛尼诺夫就常常抱怨,他的成名主要靠孩提时写的升C小调前奏曲,而成熟期的作品却从不进入节目表。贝多芬创作G调小步舞曲是为了鄙视它,但孩童们却用它来上钢琴启蒙课。我不得不继续忍受《发条橙》的流传,这意味着我对这本书拥有某种著作者责任。在美国我对它拥有一种特殊的责任,专此加以说明。
  【①从中国引进的一种戏剧。】
  还是开门见山吧,《发条橙》在美国从未全文发表过。原书分为三部,各七章。取出计算器一算便知,共计二十一章,而二十一是人类成熟的标记,至少过去曾经是,因为人到二十一岁拥有选举权,开始承担成年人的责任,不管二十一具有什么样的象征意义,我起先就是使用这个数字的。像我这种小说作者,都对所谓的算学感兴趣,也就是在处理数字的时候,要使之对人类有所意味。章节的数目从来都不是完全任意的。正如作曲家写谱的时候拥有一个含糊的总体和持续度概念,小说家也拥有长度的概念,它通过作品所分章节的数目表达出来,故二十一章对我很重要。
  但对于纽约出版商来说,它们是无关紧要的。他出版的小说只有二十章,执意要砍掉第二十一章。当然,我是可以提抗议的,把书稿拿到其他地方出版,但考虑到他接受此书本身就表现出乐善好施,而纽约、波士顿的其他出版商说不定会将书稿一脚踢出的。我在一九六一年的时候缺钱花,连给我的一丁点预付款也不无小补,如果出版此书的条件就是删节,那就删吧。所以,英国的《发条橙》和美国的同名薄书也就相去甚远了。
  更有甚者,世界其他地方是从英国订购此书的,所以大多数外文版,当然包括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加泰罗尼亚文、俄文、希伯来文、罗马尼亚文、德文版,都拥有原来的二十一章。斯但利·库勃里克拍电影的时候,尽管是在英国拍的,却取法美国版本;对于其他国家的观众来说,似乎故事提前结束了。观众倒没有嚷嚷着要求退票,只是纳闷库勃里克为什么把大团圆排除在电影之外,人们便给我写信,我的后半生确实有大量时间在复印关于创作意图和意图落空的声明,而库勃里克和纽约出版商却在恬不知耻地享受肆意歪曲带来的回报。当然,人生不如意啊。
  第二十一章里发生了什么呢?读者现在有机会一睹真面目了。简单说,我的恶棍小主人公长大了,遂厌倦了暴力,承认人的能量用于创造胜过用于破坏。无谓的暴力是青春的特权,因为青少年能量充沛,却没有从事建设性活动的才能。其精力必须通过砸电话亭、撬火车铁轨、偷窃并破坏汽车来发泄,当然,摧毁人命是更令人满意的活动啦。然而,总有一天,暴力要被看做年少气盛的产物,令人生厌,是愚昧先知者的急智。小说中的小流氓幡然醒悟,人生应该有所为……结婚生子、使世界这甜橙在上帝的手中转动,甚至有所建树……比如说作曲。毕竟,莫扎特和门德尔松在十几岁的纳查奇,即青少年时代就创作了不朽的乐曲,而我的所有人物却在冲杀和抽送中取乐。这位长大的青年颇为羞愧地回顷着自己肆意破坏的过去,他需要有迥然不同的未来。
  第二十章里面并没有暗示这种意图变化。孩子的心理状况被硬性调整,接着再作恢复调整,他还愉快地预见到自由暴力意志的恢复,“我真的痊愈了,”他说,美国的版本就这样收尾了。电影也是这样结束的。第二十一章使全书产生了真正虚构小说的品质,小说是建立在人生变迁的原则之上的艺术。除非能够表明主角或人物有道德改造、智慧增长的可能性,创作小说其实是意义不大的。连垃圾畅销书都能说明人们在变。如果小说不能表明变化,只是说明人物性格是固定的,僵硬的、不可洗心革面的,那就离开了小说的领域,而步入了寓言或讽喻的范畴了。美国版本或电影版本的《发条橙》是寓言,而英国或世界性版本是小说。
  纽约出版商认为,我的第二十一章是见利忘义。它是地地道道的英国方式,知不知道?它温和乏味,活像主张性本善和自由意志的贝拉基主义,不愿意承认人可以成为估恶不俊的典型。他的意思是说,美国人比英国人更坚强,更能够面对现实。他们很快就在越南面对现实了。我的书属于肯尼迪主义,接受道德进步的概念;而实际所需要的是一部尼克松主义的书,丝毫不容纳乐观主义。让我们由着邪恶在字里行问活跃吧;直到最后一行,都嘲笑着一切传统的信念,犹大的、基督教的、穆斯林的和摇喊教的,还侈谈什么人能够改善自己呢。这种书会轰动世界的,果然如此。但我认为,这并不是对人生的公正描绘。
  我这样认为,是由于人在定义中就被赋予了自由意志,可以由此来选择善恶。只能行善,或者只能行恶的人,就成了发条橙……也就是说,他的外表是有机物,似乎具有可爱的色彩和汁水,实际上仅仅是发条玩具,由着上帝、魔鬼或无所不能的国家(它日益取代了前两者)来摆弄,彻底善与彻底恶一样没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选择权。恶必须与善共存,以便道德选择权的行使,人生是由道德实体的尖锐对立所维持的。电视新闻讲的全是这些,不幸的是,我们身上原罪深重,反而认为恶很诱人,破坏比创造更加容易,更加壮观。我们喜欢看宇宙分崩离析的幻象,哪怕吓得裤子拖地。在无聊的房间里坐下来创作《庄严弥撒曲》、《抑郁剖析》,就无法上头条新闻,无法成为电视的插播新闻。不幸的是,我的讥讽小书竟吸引了许多人,因为它就像一筐坏蛋,散发着原罪般的臭气。
  否认写作此书的意图是刺激读者的窥恶癖好,似乎有点自命不凡或盲目乐观。我自己继承的原罪是健康的,这在书中体现出来了,我喜欢看别人烧杀奸淫,由于小说家与生俱来的怯懦,他才把自己不敢犯的罪恶假托到虚构人物身上。不过此书也有道德教训在内,这就是强调道德选择的根本重要性这一有气无力的传统观念。这个教训显得不合时宜,为此我倾向于贬低《发条橙》,这么充满说教的作品是不可能富有艺术性的。小说家的任务不是说教,而是要展示。我展示得足够多了,但新创外语词的屏障非常碍手碍脚,这又是我怯懦的表现,我使用了带俄语意味的英语……纳查奇语,借以缓和色情描写可能引起的露骨反应,它把此书变成了一场语言冒险。人们更喜欢看电影,是因为他们对小说语言望而生畏,这是正常现象。
  我想没有必要提醒读者,书名的意义是什么。发条橙本身是不存在的,但老伦敦人用它作比喻。其寓意比较怪异,总是用来形容奇怪的东西。“Heissasqueerasaclockworkorange他像发条橙一样怪”,就是指他怪异得无以复加。尽管queer一词在限制性立法出台以前的英语里有同性恋的涵义,此处主要不是指这个,意大利语译作AranciaaOrologeria(时钟橙子),法语译作OrangeMecanique(机械橙子),所以欧洲大陆人不会理解伦敦土语中可能有的共鸣,还以为这是定时手榴弹,是廉价的椰子手雷。我的原意是,它标志着把机械论道德观应用到甘甜多汁的活的机体上去。
  第二十一章的读者必须自己确定,它是增强了他们或许熟悉的小说的感染力,还是可以截去的肢体,我的本意是让全书这样结束,不过我的审美判断不一定正确,作家很少能正确对待自己的作品,但批评家也是如此。彼拉多任命那稣为犹太人国王的时候说过,“我写下的东西是改不动的。”
  我们可以毁弃已经写下的东西,但不能推倒重写。我漠不关心地(英国作家约翰逊博士采取此策略)把写下的东西留给美国人口中对此在乎的亿分之一的人去评判吧,可以吃掉这瓤甜甜的橙子,也可以吐出来嘛。悉听尊便。
  安东尼·伯吉斯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
第一部 第一章
 
  “下面玩什么花样呢?”
  一伙子人里面有我,名叫亚历克斯①,另有三个哥们,分别是彼得、乔治和丁姆②,丁姆真的很笨。大家坐在柯罗瓦奶吧的店堂里,议论着今晚究竟要干些什么。
  这是个既阴冷又昏暗的冬日,阴沉沉的,讨厌透了;幸亏没下雨:柯罗瓦奶吧是个奶杂店,弟兄们哪,你们可能忘了这种店铺的模样;如今世道变化快,大家忘性也大,报纸也不大有人看了。喏,就是除了奶制品也兼售别的货。尽管店里没有卖酒的执照,但法律还没有禁止生产某些个新鲜东西,可以搀在牛奶中一起喝嘛。例如搀上速胜、合成丸、漫色等迷幻药,或者一两种别的新品,让人喝了,可带来一刻钟朦胧安静的好时光,观赏左脚靴子内呈现上帝和他的全班天使、圣徒,头脑中处处有灯泡炸开。也可以喝“牛奶泡刀”,这种叫法是我们想出来的,它能使人心智敏锐,为搞肮脏的二十比一做好准备。
  当晚我们就喝着这玩意儿。故事也就从这儿讲起吧。
  【① 亚历克斯,英语的意思是大人物。】
  【②丁姆,英语的意思是笨伯。】
  我们口袋里有的是叶子①,实在没有必要去考虑抢更多的花票子,在小巷里推操某个老家伙,看他倒在血泊中,而我们则清点捞到手的进项,然后四人平分;也没有必要去店里对瑟瑟发抖的白发老太施以超级暴力,然后大笑着,卷着钱箱里的存款扬长而去。
  俗话说得好,金钱不是万能的。
  【① 叶子,就是钱的别称。】
  我们四人穿着时髦的服装,当时时兴黑色贴体紧身服,它缀有我们称为果冻模子的东西,附在下面胯裆部,也能起保护作用,而且把它设计成各色花样,从某个角度可以看得很清楚。当时我的胯裆是蜘蛛形的,彼得的酷似手掌,乔治的很花哨,像花朵,可怜的丁姆拥有一个土里土气的花样,活像小丑的花脸。丁姆待人接物没啥主见,实实在在毫无疑问是四人中最愚笨的一个。我们的束腰前克没有翻领,但假肩很大,可说是对同类真肩的一种讽刺。弟兄们哪,我们戴着米色宽领带,料子像土豆泥用叉子扒拉出的花样;头发倒留得不太长,靴子非常坚硬爽快,踢起人来很带劲。
  “下面玩什么花样呢?”
  坐在柜台上的小姐总共才三个,我们倒有四个男的,通常搞成一个为众人服务,大家为一个服务的局面。
  这些小妞也打扮入时,格利佛①上是紫色。绿色、橘红色假发,每染一次的花费,看样子不低于她们三四个星期的工资,还要配以相应的化妆品,眼睛周围画着彩虹,嘴已画得又宽又大。她们的黑色连衣裙又长又直挺,胸前别着银质小像章,上面标着男孩的名字:乔、迈克之类。据说那都是她们十四岁不到就睡过的男孩。
  她们不停往我们这边看,我差一点想说而没出口,只是从嘴角上表示出来:我们三个该过去来一点交欢,让可怜的丁姆留下,只消给他买半升一客的白葡萄酒就可以打发,当然这次要搀点儿合成丸进去,可是那样就不像玩游戏啦。丁姆丑陋不堪,人如其名,笨手笨脚,不过打起臭架来他可是把好手,使起靴子来也很灵巧。
  【① 纳查奇语,即脑袋。】
  “下面玩什么花样呢?”
  三面墙边都摆着这种又长又大的豪华座位,坐在我旁边的一个家伙已经烂醉如泥。他目光呆滞,口中不停念叨着“亚里士多德希望淡淡弄出外向仙客来花变得叉形时髦。”他确乎是入了幻境,醉得晕头转向。
  我知道那情形是什么样子,曾经跟别人一样尝试过;但这次我开始认为那样做太窝囊,弟兄们哪。喝过莫洛可①之后就躺倒,心里出现幻象,似乎周围一切都成了往事,的确看得清清楚楚,一览无余……有桌子、音响、灯光、男男女女……不过就是似曾相见,如今都已消失殆尽了,似乎被自己的靴子或指甲所催眠,同时又好像被老渣滓提起来,像猫咪一样摇动。摇啊,摇啊,直到什么也不剩。丢失了姓名、躯体,自我,却也毫不在乎,直等到靴子或指甲变黄,一直黄下去,黄下去。接着灯光开始像原子弹一样爆裂,而靴子、指甲,或者好像是裤屁股上的一点泥巴变成一个很大很大很大的地方,比世界还要大,当你正要被引荐给上帝时,这一切忽然都结束了。回复到现时现地后仍啜位着,嘴巴呜呜呜地嘟起,咳,那样很舒服,却很窝囊。
  人来到世上不只是为了接触上帝的。那种事情会把人的元气、人的潜能统统抽干的。
  【① 纳查奇语,即牛奶。】
  “下面玩什么花样呢?”
  音响播放着,可以感觉歌手的嗓音从酒吧一端传向另一端,直飘天花板,再俯冲而下,在墙体间飞腾。那是伯蒂·拉斯基,沙哑地唱一首老掉牙的;日曲,叫做“你使我的口红起泡”。
  三个坐台小姐之一,染绿头发的,伴着那所谓的音乐把肚子一挺一收的。
  我可以感到莫洛可中的“刀”开始刺痛,说明我已经预备好来点二十比一了。于是,我喊道“出去!出去!”,像小狗似的叫,接着挥拳猛砸坐在我旁边的家伙,他烂醉如泥,念念有词的,正好砸在耳朵孔上,但他毫无感觉,继续念叨“电话机,当远远可可变成咚咚呛”。他出幻境酒醒之后,准会感到疼痛的。
  “去哪里?”乔治问。
  “哎,不停地走,”我说,“看看有什么事会发生,哥们。”
  我们跑出门,融入冬夜暮色之中,沿着玛甘尼塔大道走一程,然后转入布斯比街,在那里找到了所期望的东西,一个小小的玩笑,这晚上的生意总算开张了。
  有一个羸弱的老教师模样的人,戴着眼镜,张着嘴巴,呼吸着寒冬的空气。他手臂下夹着书籍、破伞,正从公共图书馆那边拐过弯来,如今去那里的人可不多了。
  这年头,天黑之后,很少看到老年中产阶级出门的,本来警力不足,又有我们这批好小伙子神出鬼没的,因此这位教授模样的人,可以说是整条街上惟一的行人。
  我们于是走近他,毕恭毕敬地,我说,“借光,老兄。”
  他看到我们四个那副不声不响、礼敬有加、满脸堆笑的样子,便有点害怕。但他说,“哦,什么事?”嗓门很大,像老师上课,似乎要向我们表明,自己并不害怕。
  我说:“看到你夹着书本嘛,老兄,如今碰到有人还在看书,真是少有的开心啊。”
  “噢,”他浑身颤抖着说,“是吗?我懂了。”他轮番打量我们四个,好像自己闯入了一个笑容可掬、彬彬有礼的方阵之中。
  “对,”我说,“请让我看看夹着的是什么书,我很感兴趣的,老兄。这个世上我最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干净的好书啦。”
  “干净,”他说。
  “是干净吗?”
  此刻彼得夺过这三本书,迅速传阅开了。只有三本,我们每人看一本,丁姆除外。
  我拿到的那本是《晶体学基础》,打开后我说:“很好,真高级,”
  不断翻动书页。然后我很吃惊他说:“这是什么?这个脏词是什么?看到它就让我脸红。你让我失望,老兄,真的。”
  “可是,”他试探着,“可是……可是……。”
  “咳,”乔治说,“我看这里是真正的垃圾:一个词f开头,一个词c开头。”他手里的书是《雪花的奇迹》。
  “噢,”可怜的丁姆说,他在彼得的身后瞧,而且像平时一样言过其实,“这里说了他对她做了什么,还有照片什么的呢。嗨,你只不过是个思想肮脏的老放屁虫。”
  “像你这种年纪的老头嘛,老兄,”
  我说着开始撕手里的书本,其他人纷纷仿效,而丁姆和彼得抓着《棱面晶体系统》在拔河。
  老教授模样的人开始大喊:“书不是我的,是市里的财产,你们这样肆无忌惮,你们在破坏公物……”
  他试图把书本抢回去,这真是可怜。
  “应该教训你一顿了,老兄,”我说,“没错的。”
  我手里的这本晶体书装订得很结实,难以撕破,虽然很旧了;大概是讲究结实耐用的时代的产物,但我还是把书页撕开,一把一把像硕大的雪片一样,向大声疾呼的老头没头没脑地扔过去。
  其他人依样画葫芦,丁姆则东舞西跳,小丑本性大暴露。
  “拿去,”彼得说。“玉米片的大鲭鱼,给你!你这个看脏书的下流胚。”
  “你这调皮捣蛋的老头,”我说。
  接着我们开始戏弄他,彼得抓住双手,乔治把他的嘴巴绷得大大的,丁姆把假牙脱出来,上下腭都脱,他把假牙扔在人行道上,我照样用靴子踩踏,可那鬼玩意儿硬得很,是某种高级树脂新材料做的。老头开始咕噜咕噜抗议……
  “喔哇哇”……乔治也就松开绷嘴唇的手,用拳猛揍了一下没齿的嘴巴,老头顿时狠命呻吟开了。
  弟兄们哪,血就涌了出来,啊!真好看。
  我们当时把他的外套扯掉,只剩下背心和长内裤(很旧的,丁姆差一点笑掉了牙齿),然后彼得滞洒地踢了大肚皮。
  我们随后把他放了。
  他跌跌撞撞地起步走了,其实,这次不是什么太狠命的推揉,他发出“哦哦哦”的声音,不知所在,不知所以。
  我们痴痴地笑着,把他的口袋翻转过来。同时丁姆举着破伞东舞西跳。
  口袋里东西不多,几封旧信,有的早在一九六○年写的,上面有“我最最亲爱的”之类的废话;一个钥匙圈,一支漏水的旧钢笔。
  丁姆中止了他的“破伞舞”,当然,他得大声念信,仿佛要告诉空荡荡的街道他还识几个字似的:“我的亲爱,”他朗诵道,用这种大嗓门,“你出门在外,我会思念;夜间出去,要注意冷暖。”接着他放声大笑……“哈哈哈”……假装用信纸去擦屁股。
  “好啦,”我说、“算了吧,弟兄们哪。”
  这老头的裤兜里,只有很少的叶子(也就是钱),不超过三个戈里,气得我们把乱糟糟一把硬币撒播得到处都是,因为它跟我们已经拥有的花票子相比,简直微不足道。
  接着我们摔破了雨伞,撕破布拉提①,迎风播撒开,也算打发了这个教师模样的人。
  我们所做的,确实算不了什么,但这仅仅是今晚的开场白而已,我并不是向你或你的人辩解这事。此刻加料牛奶泡刀里面的“刀子”开始兴风作浪了。
  【① 纳查奇语,即衣服。】
  接下去要做善事,那是卸掉部分叶子的一种手法,以便逼迫自己更有劲头去入店洗劫。况且它也是预先收买人心、洗脱罪名的妙计。于是,我们进了艾米斯①大道的“纽约公爵”店。
  【① 作家名。】
  雅座中果然有三四个老太太,在用政府布施款喝黑啤。
  现在我们成了很好的小伙子,向大家微笑着做晚祷,可这些干瘪老太婆开始不安起来,青筋暴起的双手端着杯子颤抖起来,把啤酒点点滴滴洒在桌子上。
  “别捉弄我们吧,孩子,”其中一个脸上积有千年的皱纹,她说,“我们不过是穷老太。”
  但我们只是磨磨牙齿,唰唰唰,坐下,按铃,等待仆欧(仆役)过来。
  他来了,神情紧张,在油腻腻的围裙上擦手,我们点了四份退伍兵……退伍兵就是朗姆酒搀樱桃白兰地,当时喝它的人很多,有的人还喜欢添加少量酸橙汁,那是加拿大喝法。
  我对仆欧说:“给那边的穷老太太来点营养品。每人一客大杯苏格兰威士忌,再弄点东西兜着走。”
  我把一口袋叶子都摊在桌子上,其他三人也学样。
  弟兄们哪,于是,老太太们得到了双份的高度金酒,她们战战兢兢的,不知道做什么事,不知道说什么话,其中一个放出一句“谢谢小伙子”的话,可以看出,她们以为不吉利的事情就要发生。
  总之,她们每人得到一瓶扬基将军干邑白兰地,可以带回家,我还出钱给她们每人订购一打黑啤,第二天早上送货上门,并让她们把臭婆娘家庭地址留给柜台。
  剩下的票子嘛,我们把该店家的肉馅饼、椒盐脆棒、奶酪小吃、炸土豆片、长条巧克力统统买下,弟兄们哪,这些也是赏给老太婆们的。
  接着我们说声“等着,一会儿回来,”
  老虔婆们还在念叨:“谢谢小伙子;”
  “上帝保佑你们!”
  而我们则身无分文地出了店堂。
  “让人觉得特爽快,”彼得说。
  可以看出,可怜的笨伯丁姆仍然摸不着头脑,但他不声不响,生怕被人称作傻冒的无脑巨人。
  好了,我们拐弯抹角到了艾德礼大道,却有这家烟糖商店还开着。我们已经有近三个月没管他们了,整个街区总体上比较宁静,所以武装条子①、巡警不大来这一带;他们这些日子主要在河北区域活动。
  【① 条子,指警探。】
  我们蒙上面具;这是新产品,非常好使,做得很地道。面具使用历史人物的脸谱,购买的时候店家会告诉你面具所扮演的名字。我戴迪斯累里,彼得戴猫王普雷斯利,乔治戴英王亨利八世,可怜的丁姆戴着一个诗人的面具,叫做什么雪莱;这种面具化装得惟妙惟肖,毛发俱全,是用一种特种塑料制成的。而且用完后,还能卷起来,塞迸靴统里去。
  我们三个走了进去,彼得在外边望风,倒不是外边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我们一冲进店,就向店主斯洛士扑去,这家伙长得像一个大葡萄酒果冻,一眼看出情况不妙,就直奔里屋,里面有电话,也许还有擦得锃亮的左轮枪,六发肮脏的子弹装得满满的。
  丁姆如飞鸟一般快捷地绕过柜台,把一包包香烟撞向一大幅广告剪贴,上面是一个乳峰高耸的小妞在宣传新牌子的香烟,满口大金牙向顾客闪耀着。
  只见幕布后有一个大球在滚动,方向是里屋,是丁姆和斯洛士你死我活地扭打成一团。接着可听到喘气声、哼哼声、踢脚声、东西倒地声、咒骂声,再就是玻璃破碎的啪啪声。
  斯洛士之妻似乎在柜台后呆住了。可以想见,她随时会喊杀人啦,所以我飞快地跑到柜台后抓住她。
  她可真是一个大块头,浑身散发着香气,大奶子上下跳动着。
  我用手捂住她的嘴,防止她喊死喊活,呼天抢地,但这母狗狠狠咬了我一口,反而轮到我狂喊一声。然后她张开大嘴巴,挣扎着高声报警。嗨,我们想,她必须用台秤舵子好好砸一砸,接着用开箱子的铁撬敲一敲,如此这般,红血老朋友就流出来了。随后我们把她放倒在地板上,把布拉提扯去取乐;轻轻一顿靴子踢,她就止住了呻吟。看到她躺着,袒露着奶子,我就考虑要不要动念头,但那是后来发生的事。  于是清理收款机,那晚上的收获真不赖,每人拿上几包最好的极品烟,就扬长而去了,弟兄们哪。
  “真是地地道道的重磅杂种,”丁姆不断念叨着。
  我不喜欢丁姆的外貌,又脏又乱,就像打过架的人,当然这是没错的,但打归打,吃相还是要的。他的领带好像有人踩过似的,面具也扯掉了,还沾上了满脸的地板灰。所以我们把他拉进小巷,稍微整理一下,用手帕蘸唾沫擦去地板灰。这些都是我们替丁姆代劳的。
  我们很快就回到了“纽约公爵”店,从我的手表估摸,离开还不到十分钟。老太太们还在,喝我们赏的黑啤和苏格兰威士忌。
  我们说:“嘿嘿,姑娘们,下面玩什么花样?”
  她们又开始念叨:“好心的小伙子;上帝保佑你们!”
  我们按铃,这次来了另一个跑堂,我们点了啤酒搀朗姆酒,我们渴坏了,弟兄们哪,还买了老太婆要点的东西。
  然后我对老太太们说,“我们没有出去过,对不对?是不是一直在这儿呀?”
  她们都迅速领会了意思,说:“没错,小伙子们,没有离开半步。上帝保佑你们,”
  接着喝酒。
  其实,那也没啥关系。过了半个钟头才有警察活动的迹象,而且进来的只是两个很年轻的警察,大警帽底下脸色红红的。
  一个警察问:“你们知道今晚斯洛士小店发生的事情吗?”
  “我们?”我若无其事他说,“怎么?发生什么事啦?”
  “偷盗、动粗。两个人送了医院。你们这伙人今晚去哪里啦?”
  “我不喜欢挑衅的口气,”我说,“不希罕话里有话,恶狠狠的。这是他妈的多疑本性,小兄弟。”
  “他们整个晚上都在这里,小伙子们,”老太婆们开始咋呼。
  “上帝保佑他们,这些孩子善良、大方,盖帽了。一直呆在这里的,我们没看见他们走动过的”
  “我们只是问问,”另一个小条子说,“大家都一样,是当差的嘛。”
  但他们离开小店前狠狠瞪了我们一眼,我们随后报之以唇乐:卟卟卟什。
  不过,对这些天的现状,我本人不由自主地觉得很不过瘾,没有动真格的奋力抗争,一切都像拍我马屁一样轻而易举。
  话说回来,这夜色还早着呢。
第二章
 
  我们出了“纽约公爵”店门,发现灯光通明的主柜台长橱窗边,靠着一个哼哼卿卿的老醉鬼。他干嚎着老一辈们唱烂了的歌,还夹着卟咯卟咯的过门,仿佛臭肚于里装着一个脏乐队。
  我所忍受不下的就是这种东西,不能容忍一个又脏又醉的人,边唱还边打饱嗝;不论年纪大小,但碰到这样的老老头尤其恶心。他好像平贴在墙上,身上的布拉提真败坏风气,皱巴皱巴的,尽是屎尿泥巴什么的。
  于是我们抓住他,好好揍了他一顿,可他还是唱个不停。
  歌词道:
  我要回到亲爱的身边,
  等你,亲爱的,离开以后。
  当丁姆对着醉鬼的脏嘴打了几拳之后,他不唱了,大喊:“接着打,干掉我,你这杂种窝囊废,反正我不想活了,这样的臭世界没意思。”
  我让丁姆停一下,因为听听这种老朽物谈人生,谈世界,会吊起我的兴趣。
  我说:“哦,臭在哪里呀?”
  他嚷道:“臭就臭在世界上允许以小整老,就像你们这样,没大没小,无法无天。”
  他大声疾呼,挥舞手臂,遣词造句十分了得;只是肚子里冒出来卟咯卟咯的怪声,就像里面有什么东西在旋转,或者像某个鲁莽的家伙发出声音想要打断他,所以这老头不断用拳头加以威胁,喝道:“如今不是老人的世界啦,也就意味着我一点也不害怕你了。老兄,因为我己醉得你打我都不觉得疼,你杀我都乐于死。”
  我们大笑,狞笑而不说话。
  他就说:“如今究竟是什么样的世界呢?人类登月,人绕着地球转,就像飞蛾绕着灯火打转,再也不去关心地球上的法律秩序。恶事干脆做绝吧,你们这些肮脏窝囊的流氓。”
  随后他给我们一些唇乐……“卟卟卟什”,就像我们对待条子那样。
  接着他又唱开了:
  亲爱亲爱的国土啊,曾为汝玩命
  奠定汝和平胜利……
  于是我们痛快地揍他,满脸堆笑;他还是继续唱,接着我们绊倒他,他沉甸甸地倒下,噗噗地呕出一桶啤酒。
  那样子真恶心,我们改用靴子伺候;一人一脚,接下去老头儿脏嘴里吐出的就不是歌曲或啤酒了,而是鲜血。我们随即开路了。
  在市政发电厂附近,我们碰到了比利仔和五个哥们。
  弟兄们哪,这年头,拉帮结伙大多为四五个人;就像汽车帮,四个人坐汽车刚好舒服,六个是帮派的上限。有时帮派间可以纠集起来,组成小部队,打夜间群架,但一般最好是像这样的小股人马出动。
  比利仔是个令人作呕的东西,他有着似胖似肿的笑脸,始终散发着反复煎炸的底油那种哈喇味道,哪怕他穿着最好的布拉提,比如今天的穿着那样,他们也同时看到了我们,接着是一阵非常安静的相互打量。
  这次是真格的,这次是正规的;有刀子,有链子,有剃刀,不仅仅是拳头加靴子。
  比利仔一伙停下了现有的活计,也就是正准备对截住在那儿的一个泪汪汪的小姑娘动武,她才十岁不到,大声尖叫着,但布拉提还没撕脱,比利仔和他老二雷欧各抓住她的一只手。他们可能正在完成行动前的脏话部分,然后再搞点儿超级暴力。看到我们走近,他们放掉了呜呜哭泣的小妞,反正她所在的地方这种小妞多的是,她提起细挑白腿在黑夜里闪动,边跑边“噢噢噢”地叫。
  我咧嘴笑着,很够哥们:“嗬,这不是中毒的又臭又胖的比利淫荡山羊……比利仔吗。你好,你这瓶臭炸土豆底油,把卵袋送过来吃一脚吧,如果你有卵袋的话,你这太监胚子。”
  随后我们就动起手来了。
  我已经说过,我们是四比六,但可怜的丁姆尽管人笨一些,在疯狂恶战中足以一个顶仨。他腰间藏着亮晃晃一长条链子,绕了两圈,一解开就可舞动起来,煞是好看。彼得和乔治的刀子也很锋利。而我呢,有一把上好的旧式直柄剃刀,挥动起来闪闪发亮,颇有艺术美感。
  我们两伙人在黑夜里狠斗,已经住人的月宫刚刚升起,星光划破黑暗,就像急于参战的刀子那样闪亮闪亮。
  我用剃刀正好划破了比利仔手下人布拉提的前摆,非常非常干净利落,丝毫没有碰到肉。这个家伙打着打着骤然发现自己就像豆荚一样曝开了,肚皮赤露,可怜的卵袋也给人看到了,也就方寸大乱,边招手边尖叫,防守显然疏漏起来。丁姆趁机挥着链子呼啸蛇行,一下子就击中他眼睛。比利仔的这个哥们摇摇摆摆地跑开了,嚎叫得死去活来。
  我们干得不错,不久就把比利仔的老二踩在脚下,他被丁姆的链子打瞎了眼睛,就像野兽一样乱爬乱叫,让一只漂亮的靴子踏着格利佛,他出局出局出局了。
  我们四人中,丁姆跟往常一样,面目搞得最狼狈,你看他脸上鲜血横流,布拉提脏兮兮的一团糟,而其他人仍然镇定自若,未伤皮毛。
  现在我要直取臭比利仔的胖头,我举着直柄剃刀舞来舞去,活像剃头匠登上了劈波斩浪的船头,想要在不于不净的油脸上砍几刀漂亮的。
  对方也拿着刀子,是一把长柄弹簧折刀,但动作未免太慢太笨拙了,在格斗中无法真正伤人。
  弟兄们哪,足踏圆舞曲……左二三,右二三……破左脸,割右脸,每一刀都令我陶醉惬意,结果造成两道血流同时挂下来,在冬夜星光映照下,油腻腻的胖羊鼻子的两边各一道。鲜血就像红帘子般淌下来,但看起来比利仔丝毫不察觉,他就像肮脏的胖胖熊继续跌来撞去,挣扎着拿刀子捅向我。
  这时我们听到警车声,知道条子到了,手枪上膛,从车窗口指出来。无疑是那个哭泣的小妞报的警,报警箱就在发电厂后面,不远的。
  “很快搞定你的,没问题,”我喊道,“臭比利下作羊,我会漂漂亮亮地把你的卵袋割下来。”
  他们朝北向河边逃去了,慢腾腾喘着粗气,只留下老二雷欧躺在地上喘气,我们也就向相反方向跑去。
  下一个拐弯处有一条小巷,黑糊糊空无一人,两头都通的,我们在里面歇脚,呼吸从快到慢,最后变得正常。
  两边是公寓楼,令人仿佛身处两座高不可攀的大山之麓,公寓的窗户中都可以看到蓝光跳动。这就是电视啦,今晚有所谓的全球转播,世界上所有的人,主要是中产阶级的中年人吧,打开电视都能看到同一个节目。有某个傻乎乎的著名喜剧大演员或黑人歌手出场,都是通过外太空的转播卫星反射回来的。
  我们喘着气等候,只听得警车向东开,我们便知道没事了。
  可怜的丁姆不时抬头看星星,看月宫,嘴已张开,就像从没看到过这些的小孩子,他问道:“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在这种东西上会发生什么事呢?”
  我猛地推推他说:“呵,你这个笨杂种,别想那种东西了。很可能像这里一样有生命,有人挨刀子,有人捅刀子,趁现在夜色还早,我们上路吧,弟兄们哪。”
  其他人哈哈一笑置之,但可怜的丁姆一本正经地看看我,接着又抬头看星星,看月宫。
  我们向小巷那头走下去,全球转播在两边放着蓝光。
  现在就缺一辆汽车,所以出小巷后我们往左拐,一看到那古代诗人的铜像就知道,是到了普里斯特利①广场,诗人的上唇像类人猿,耷拉的老嘴里含着烟斗。
  【① 作家名。】
  我们朝北来到了肮脏的旧电影场,因为很少有人光顾,外墙正在剥落倾颓,只有我和小兄弟们倒常去,仅仅为了叫喊一阵,挖砖刨墙,要不就是在黑暗中与小妞来点抽送抽送的勾当。
  电影场正面有扔烂泥巴造成的斑斑点点,从上面的海报上,可以看到常见的牛仔狂欢场面,大使长们站在美国马棺一边,向地狱战斗队派出的盗马贼开枪,这种土玩意儿是当初由国家电影公司推出的。
  电影场旁边停放的汽车没什么高档的,大多数是破烂老爷车,但有一辆八成新的杜兰哥九五型,我看可以行驶。
  乔治的钥匙圈上别有所谓的万能钥匙,我们很快上了车,丁姆和彼得坐后座,学大老爷们的样子猛抽致癌品。我点火发动,马达很动听地轰鸣着,一种温暖震动的好感觉立马贯穿肺腑。接着我踩下油门,很舒服地倒车,周围没有人看到我们把汽车开走。
  我们在人们称为偏僻的地段盘桓周旋,吓唬穿过马路的老人和妇女,或者扭来扭去,追赶猫啊狗啊,然后我们往西边钊车,路上车辆不多,我踩足油门,简直把车底板都踩破了,杜兰哥九五型就像吃面条一样吞噬着马路,很快看到了冬日的一片树林,黑糊糊的;弟兄们哪,那可是乡下的黑暗哟。
  有一次,我压到一个大家伙,车头灯光中只见一张嗥嗥叫的满口牙齿的大嘴,它尖叫着嘎咂一声扑倒,后座上的丁姆“哈哈哈”大笑,差一点笑掉大牙。
  接着,我们看到一个小青年带着小妞,在树下面办那档子男女之事,就停下来为他们喝彩,然后半心半意地推搡了他俩几下,把他们打哭后,我们继续上路了。
  下面去寻求的是老套套,做不速之客。那个实在够刺激的,简直可向超级暴力者提供充实的笑料和大打出手的机会。
  我们终于来到一个村落,村外有一个独门独户的小屋,还有一小块花园。
  其时,月宫已经高高升起,我驾车慢慢减速,刹车后,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这个小屋。另外三个人发狂似的咯咯笑个不停,但见大门上写着的大字是“家”,一个傻乎乎的名字。
  我下了汽车,命令手下人不许笑,严肃点,我打开小小的大门,走向前门。
  我文质彬彬地敲门,没人来,又敲了一下,就听见有人来了,接着是拉门闩,门打开了约摸一寸,可以看到这一个眼睛在观察我,门上有链条拉着。
  “哎,是谁呀?”
  是小妞的声音,听音色是年轻姑娘,我就用绅士的措辞,以非常优雅的口吻说:“对不起,夫人,很抱歉打搅您,我朋友和我是出来散步的。不曾想朋友突然间发病,很麻烦,他在外边路上,人事不省,呻吟不止,请问,您能否发发慈悲,让我借个电话叫救护车?”
  “我们没装电话,”这小妞说,“对不起,没有电话,到别处去打吧。”
  我听到小屋里面传来“啪嗒啪嗒啪嗒啪嗒”的声音,有人在打字呢,这时打字停止了,这人的声音喊:“什么事,亲爱的?”
  “唉,”我说,“您能否发发慈悲,请他喝杯水呢?您看,好像是昏厥呢。想必是头晕病发作了。”
  小妞犹豫了一下说:“等等。”接着她走开了。
  三个手下都已悄悄下车,偷偷摸近小屋,且已经戴上了面具。此刻,我也戴上了面具,以后的事就易如反掌了。
  我伸手脱开了锁链条。由于我用绅士的措辞软化了小妞的警惕性,她没有照常规把门关死。
  我们可是夜闯民宅的陌生人哪。我们四个一哄而入;丁姆照例装疯卖傻,跳上蹦下,高唱淫辞滥调。我要说明,这小屋里边可是挺优雅的房间呢。众人大笑着进入了点灯的房间,只见小妞退缩着,这个年轻漂亮的小妞拥有一双真正的乳峰,旁边的人是她的男人,也比较年轻,戴着角质边眼镜。桌上有一架打字机,各种文件随处散布,但有一小沓纸头,想必是他刚刚打好的,所以这里又来了个聪明模样的读书人,很像若干小时前唬弄过的那个,不过,此人是作者。不是读者。
  只听他说:“这是干啥?你们是什么人?怎敢不经许可就闯进我家呢?”他的声音一直在颤抖,手也是。
  我说道:“别害怕。若是心中恐惧,兄弟呀,请速速加以排遣吧。”
  乔治和彼得去找厨房了,丁姆站在我身边侍命,嘴巴张得大大的。
  “这是干啥的呢?”我从桌上拿起那沓打字纸。
  戴角质边眼镜的战战兢兢地说:“这正是我要知道的,这是干啥?你们要什么呢?立刻滚出去,免得我撵你们走。”
  戴雪莱面具的傻丁姆听罢哈哈大笑,就像野兽的吼叫。
  “是书啊?”我说道,“你正在写的是书啊?”我把嗓音弄得很沙哑,“我对会写书的人始终十二万分地钦佩。”
  我看了看顶上的一页,上面有书名《发条橙》,然后说:“这书名颇为傻冒。谁听说过上了发条的甜橙?”
  接着我以牧师布道式高亢的嗓音朗读了片断:“……硬是强迫生机勃勃、善于分泌甜味的人类,挤出最后一轮的橙汁,供给留着胡子的上帝嘴唇,哎哟,生搬硬套只适于机械装置的定律和条件,对此我要口诛笔伐……”
  丁姆听着又发出了唇乐,我也忍不住笑了,于是我撕破纸头,把碎片播撒在地板上。
  戴眼镜的作家非常恼火,他紧咬牙关向我冲过来,露出黄板牙,把利爪般的指甲戳过来。这就是丁姆的行动信号,他狞笑着呃呃啊啊地直扑这家伙颤抖的嘴巴;啪啪,先是左拳,再是右拳,是我们亲爱的老哥们红色……是桶装红葡萄酒,随要随放,处处质地相同,就像同一个大公司出产的……流了出来,玷污了干净的地毯,染红了我仍在拼命撕开的书本的碎片,撕啊撕。
  整个过程中,那小妞……他忠诚的爱妻,都呆若木鸡地站在壁炉边上,此刻她发出一丝丝尖叫,像是合着丁姆的老拳所发出的节奏。
  这时,乔治和彼得从厨房出来了,他们同时在大声咀嚼,尽管还戴着面具,戴面具吃东西是没问题的。
  乔治一手抓着一只冷腿,一手拿着半条面包,上面涂着大块黄油;彼得手拿口吐白沫的啤酒瓶,还有满满一把葡萄干蛋糕。他们喊着嗬嗬嗬,看丁姆跳来舞去,揍那个作家。
  作家开始大声疾呼,好像毕生的心血都被毁掉了,张开血盆大口号陶着,但回答他的是满嘴食物的嗬……嗬……嗬……可以看见他们吃着的碎块。
  我不喜欢那样,觉得口水横流脏兮兮的,就训斥道:“把东西吐掉。谁批准你们这样做?快抓住这家伙,让他看个明白,不许他逃跑。”
  于是他们取下嘴里的肥肉,放在桌上飞扬的纸堆里,撞向作家,这小子的角质眼镜撞破了,但还悬挂着,那丁姆还在跳舞,震得壁炉台上的摆设晃荡不停,我过去把它们统统橹下地去,就再也晃荡不成了。
  小弟兄们,他继续戏弄《发条橙》的作者,搞得他面孔红得发紫,像某种特殊的果汁滴个不停。
  “好啦,丁姆,”我说。“现在打发另一个啦,上帝保佑大家伙儿。”
  他对小妞行大力士礼,把双手反扣起来,小妞始终在以优美的每小节四拍的节奏尖叫尖叫尖叫着。
  我随即撕破这个,撕破那个,撕破别的,另外两个继续喊嗬嗬嗬,那真是一对上乘的好奶,还展示出了她们嫩红色的眼睛。
  弟兄们哪。我脱掉裤子,着手冲刺;随即听到惨厉的喊叫声,那乔治和彼得押着的作家淌血货狂叫着,差一点挣脱,骂出肮脏不堪的詈词谇语,有的我听到过,有的是他生造的。
  我后面理当轮到丁姆,他野兽般地哼哧嗥叫着,而雪莱面具依然是那般不动声色,我则抓住她。
  接着换防,丁姆和我押住淌口水的作家,他已经无力挣扎,只是像在奶吧入幻境似的,说些无精打采的话,任彼得和乔治去干他们的事。
  此后颇为安静。我们愤恨不已,便去砸剩下没砸的东西……打字机、电灯、椅子。
  丁姆老毛病复发,打水扑灭了壁炉,正打算在地毯上拉屎,大便纸多得很,但我加以喝住。
  “出去出去出去,”我咆哮道。
  作家夫妇已经人事不醒,皮破血流,呻吟不息,但死不了。
  我们跳上久候的汽车,我身体感到有点乏,就让乔治驾驶;我们一路碾过尖叫着的怪物,回到了城里。
第三章
 
  我们向城里驶去。弟兄们哪,可就在城外,离人们叫做工业运河的不远处,我们看到油箱指针塌下了,好似我们下身的哈哈哈指针,汽车在吭哧吭哧吭哧地抗议。
  不过,不要着急,因为火车站已经邻近,站台上蓝灯闪烁,一亮一暗,一暗一亮。
  问题是,要么把汽车抛下,让警察拉走,要么让我们的仇恨凶杀心理占上风,把它精彩地推下河里去,在夜晚逝去前来一个漂亮的噗通大水漂。
  我们商定搞第二方案;我们下了车,松开刹车,四个人把汽车推到河边,河水脏极了,活像糖蜜加人粪拌出来的,接着奋力一推,车子就下去了。我们得快步奔开,免得脏污泥水溅到布拉提;车子噗通啵咯沉下去,那副样子真好看。
  “告辞了,老哥们,”乔治喊道,丁姆则报之以小丑般的傻笑……“哈哈哈哈”。
  随后我们直奔火车站,坐一站去市心,那是对城市中央的称呼。
  我们规规矩矩地买好票,像绅士一样安静地等在月台上,丁姆在摆弄投市售货机,他口袋里小分市多得很,必要时准备向穷人、没饭吃的人分发巧克力条,可惜周围没有这种人;蒸汽快车隆隆进站了,我们登上车,里面空荡荡的。
  为了消磨三分钟的旅行,我们摆弄着人们所谓的椅子垫,把座位的填充物好好扒出来,丁姆用链子打窗户,直到玻璃开裂,闪烁寒光,大家都感到疲惫不堪,很烦躁,整个夜晚支出了些许能量嘛。只有丁姆,就是那种小丑野兽,能够乐此不疲,但他全身肮脏,汗臭逼人,这是我看不惯丁姆的地方。
  我们在市心站下车,慢慢走回到柯罗瓦奶吧,都有点摇摇摆摆的,向月亮、星星、灯光展示着我们的背脊内容,因为我们尚处于生长期,白天还要上学。
  我们进得店堂,发现比刚才离开时还要挤,那个念念有词的家伙,靠吃白粉、合成丸什么人幻境的,还在念叨着,什么“顽童死抛喂嗬嗬滑出柏拉图式时间天气抱”。也许这已是他当晚喝的第三、第四份了,因为他脸色苍白,不像个人样,俨然成了没有生命的物件,面孔真像用石膏雕出来似的。其实,如果他喝那么多,打算入幻境这么长,早该进后面的包厢里去,而不是呆在店堂内丢人现眼的。
  这里会有人戏弄他一下子,当然也不会太过分,因为奶吧内养着大力伤痕仆欧,可以制止任何骚乱。反正丁姆已经挤到这家伙旁边,小丑式大嘴巴一喊,露出倒挂葡萄,用肮脏的大鞋踩了他的脚,但那家伙丝毫没听见,看来此人的灵魂已全部凌驾于躯体之上了。
  大多数客人是纳查奇(我们曾经管青少年叫纳查奇),在喝牛奶、可乐,寻开心,但也有几个老一点的,男女均有,在吧台边嬉戏说笑,没有中产阶级,他们是从不会到这种地方来的。从他们的发式和宽松布拉提(大多为起球的大毛衣),可以判断他们刚在隔街的电视台演播室排演过。其中姑娘们的脸蛋神气活现,大嘴巴红彤彤的,龇牙咧嘴、旁若无人地大笑,丝毫不在乎周围的世界上充满了邪恶。
  此刻唱片声戛然而止(是俄国猫强尼·日瓦戈唱的“仅仅每隔一天”),在换歌的短暂安静中,一个姑娘……年近四十了,非常漂亮,红色大嘴巴微笑着……突然放开歌喉,只唱了一两个小节,仿佛提示一下他们刚才的谈论内容。
  就在那时刻,弟兄们哪,活像某只大鸟飞进了奶吧,我全身的汗毛都倒竖起来,冷颤就像慢慢爬动的小蜥蜴,上来又下去。因为我懂得她唱的东西,那是费里德里克·格特奋斯特所作的歌剧《床上用品》,是她喉咙被割快死去的那段,歌同是“也许最好像这样”。反正我打了个冷颤。
  丁姆一听到这歌声像滚烫的肉啪地掷下餐盘,便放出下流动作,先是口哨,再是狗嗥,接着是两指刺天两次,最后是小丑般的狂笑。
  我听到、看到丁姆撒野,感到浑身发烧,热血沸腾,就喊道,“狗杂种。肮脏、不懂规矩的杂种。”
  我绕过隔在中间的乔治,快速出拳,揍了胡闹的丁姆一嘴巴。
  丁姆吃了一惊,嘴巴大张,用手擦了擦唇上的血,惊奇地轮番看着流出的血,和我。
  “你打我做什么?”他笨拙地问,四周没几个人看见我出手,即使看见,也并不在乎。
  音响又响了,播送着很恶心的电吉它曲。
  我回答说:“没礼貌的东西,一点不懂得公共场所的规矩,兄弟呀。”
  丁姆换上土里土气的邪恶脸色说:“那我不喜欢你刚才的打人。我不再是你的兄弟啦,也不想做兄弟啦。”
  他从口袋里掏出沾满鼻涕的大手帕,困惑地擦着血,皱着眉头端详着,好像认为流血是别人的事,而不是他的。好比是姑娘唱歌,丁姆是靠唱血来弥补自己的下流动作。但那姑娘现在与哥儿们一起,在吧台边哈哈哈大笑,红嘴巴翻动,牙齿闪烁,并没有注意到丁姆撒野。丁姆所作践的其实是我啊。
  我说:“假如你不喜欢这个,不想要那个,你是知道怎么办的,小兄弟。”
  乔治说,尖刻得令我侧目:“好吧,我们不要起头嘛。”
  “那完全要看丁姆啦,”我说,“丁姆不能一辈子做小孩子的。”
  我逼视着乔治。
  丁姆说:“他凭什么天然权利,认为他可以指哪打哪,随意打我?去他的卵袋吧,一眨眼链子就可以把他眼睛掏出来。”
  “看看,”我尽量放低声音说;我们当时处在音响满墙满天花板乱撞,丁姆身后入幻境者越来越响亮地念叨“近点闪光,超优者”的嘈杂环境中。“看看哪,丁姆啊,如果你还想活下去。”
  “卵袋,”丁姆冷笑着说,“去你的大卵袋包。你打人,有什么权利!我可以随时用链子、刀子、剃刀会会你的,不吃你无缘无故打我,理所当然我不吃你这一套。”
  “刀子对挑吗?好!随你定个时间,”我厉声回答。
  彼得说:“好啦,别这样,你们两个。我们不是哥们吗?哥们这样做是不对的。看,那边有嚼舌头的家伙在嘲笑咱呢,或许是别有用心的吧。我们不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啊。”
  我说,“丁姆得懂得自己所处的地位。对不?”
  “等等,”乔治说,“这地位是什么意思?这是我第一次听说人们要懂得地位。”
  彼得说:“如果事实没搞错的话,亚历克斯,你不该没来由打丁姆一下的。我只讲一遍。听我直说,假使我吃了你的拳头,你得交代清楚的。我不说了。”他把面孔埋到奶杯里去了。
  我感到内心很烦乱,但还想加以掩饰,便平静地说:“总得有人领导吧。纪律是不能少的。对不?”
  他们都不说话,连头也不点。
  我内心更加烦乱了,外表也更加平静,说,“我已经牵头很久了。我们都是哥们,但总得有人牵头的。对不?对不?”
  他们都点点头,小心翼翼的,丁姆正在把最后一点血迹擦去。
  现在是丁姆说话了:“对,对。杜比杜布。也许有点累,大家都是。最好不要说了。”
  我一惊,听到丁姆说话这么明智,就是有点害怕。
  丁姆说:“现在睡觉是上策,我们最好回家。对不?”
  我非常吃惊,另外两个点点头说,对对对。
  我说:“你对嘴巴上挨的那拳要理解,丁姆。是音乐造成的,知道吧。好像是有人干扰小妞唱歌的时候我发怒了。就那样。”
  “最好我们回家,睡一会,”丁姆说,“对于长身体的孩子,晚上玩得够久了。对不?”
  对对,另外两个点头。
  我说:“我想最好回家吧。丁姆的主意大棒了。如果我们白天碰不到,弟兄们哪,好吧……明天老时间老地方?”
  “好的,”乔治说。“我想可以那样安排的。”
  丁姆说,“我可能会稍微晚到一步,当然明天是老地方,差不多老时间吧。”
  他还在拼命擦嘴唇,但现在已经不流血了,“还有,希望这里不要再有小姐唱歌了。”
  然后,他发出丁姆式傻笑,小丑般大笑,哈哈哈……哈哈,似乎他愚笨得无法大受伤害。
  我们分头离开了,我喝过冰可乐,正在呃得呃得地打嗝。我检查了藏匿的长柄剃刀,以防比利仔一伙有人在公寓楼附近等候,或者偶尔发生混战的什么团伙、帮派、战斗队从天而降。
  我和爹妈住在市政公寓十八A幢,在金斯利大道和威尔逊路之间,我没费事就来到大门口,就是路上经过一个小家伙,在排水沟里爬动,嗥叫呻吟着,身上砍得一刀一刀的,还在路灯下看见东一摊血迹,西一汪血水,弟兄们哪,活像当晚胡耍后留下的签名。
  就在十八A幢边上,我看见一条姑娘的内裤,无疑是在激烈的场面中硬扯下来的。
  进去吧。在走廊的墙上,贴有高尚的公益画……男女青年体格健全,表情严肃,发育良好的躯体一丝不挂,在作业台和机器旁工作着,体现了劳动的尊严,当然啦,本幢某些好事青年不免要用随身携带的铅笔、圆珠笔,在大画上修饰加工一番,添上毛发、肉棒,让裸体男女有格调的嘴巴放出气球轮廓,里面写满淫辞滥调。
  我走到电梯跟前,根本不需要摁按钮来判定它是否在运行,因为今晚电梯显然被像模像样地踹过了,金属门瘪掉了,真是少有的大力士的干活,所以得爬十层楼梯了。
  我一路骂骂咧咧,气喘吁吁,就算精不那么疲,力总是尽了,今晚我十分渴望听音乐,奶吧里姑娘的高唱也许点化了我,弟兄们哪,在梦乡的边界把护照盖印,木栏升起接纳我之前,我还要饱餐一顿音乐宴席呢。
  我用小钥匙打开十一八号的门,我们的小家内一片静寂,P和M①都已深入梦乡。
  妈妈在桌上留了一点点晚饭……几片罐头海绵布丁,一两片涂黄油的面包,一杯冰冷的牛奶。嗬嗬嗬,冷奶没有搀过刀、合成九、漫色之类的迷幻药。
  弟兄们哪,无辜的牛奶现在对我来说永远是多么邪恶啊,不过,我嘟哝着吃了喝了,肚子比起初预想的还要饿,另外从食品架上拿了水果馅饼,扒下几大块填进馋嘴,然后我洁齿,啧啧地用舌头把嘴巴弄干净,接着进了我的小房间,宽衣脱衫。
  这里有我的床铺和音响,是人生的骄傲,唱片放在橱子里,墙上贴着各种旗帜,都是我从十一岁以后进教养学校生涯的纪念,亮闪闪的,印有名称或数字:“南四”、“城市科斯可蓝旗处”、“优等男孩”。
  【① P和M,指父母。】
  音响的小喇叭遍布房间各处,天花板上、墙上、地板上都有,所以躺在床上听音乐,就像身处乐队之网的网点上。
  今晚我首先喜欢听的是这首新的小提琴协奏曲,作曲者是美国人杰弗里·普劳特斯,演奏者是奥德修·乔里洛斯,由佐治亚州梅肯爱乐乐队伴奏。我从整齐的唱片架上取下它,打开开关静候。
  弟兄们哪,来啦,啊,快感,幸福,天堂。
  我赤条条地躺着,也没盖被子,格利佛枕着手靠在枕头上,双目微闭,嘴巴幸福地张大,倾听着清音雅乐的涌流。啊,分明是美仑美矣精灵的肉身显现。床下有长号赤金般清脆地吹响,脑后有小号吐出三声道银焰,门边是鼓声隆隆震透着五脏六腑,复又跑出,像糖霹雳一样清脆。啊,真是奇迹中的奇迹。此刻,小提琴独奏声仿佛珍稀金属丝织就的天堂鸟,或者驾宇宙飞船流动的银白色葡萄酒,地心引力已经不在话下,压倒了所有其他的弦乐器,琴声如丝织的鸟笼笼罩了我的床铺,接着,长笛和双簧管好似铂金质蠕虫钻人了厚厚的金银乳脂糖。
  弟兄们,我是如闻天籁,飘飘欲仙呀,隔壁卧室的P和M已经经过启蒙,不会敲击墙体抗议“噪音”震耳欲聋了,是我替他们开蒙的。他们会吃安眠药的。他们知道我对夜乐乐此不疲,也许已经吃过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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