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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通知单全集》周浩辉

_23 周浩辉(现代)
  经过几天的连绵秋雨,天气终于开始好转。经过雨水洗刷后,晴空下的都市夜景显得愈发璀璨迷人。罗飞身处这样的环境中,繁华夜色触手可及般展现在他的眼前,可他心中却难有兴奋的感觉。
  虽然隔着窗户,仍有丝丝冷风穿过缝隙钻入了屋内,这让罗飞颇感寒意。极目远眺,城市中的万家灯火与天边的繁星渐渐融为一体,那灯火后该是数不清的温馨家庭。在那些屋子里,寒冷便不会如此轻易的侵袭过来吧?
  即便是亡命天涯的韩灏也仍能在下午享受到短暂的亲情。亲眼见证到那一幕,罗飞心中荡起无限的感慨。不知在这个城市中,还有多少孤独者像自己一样无家可归。
  至少有一个人是和自己同病相怜的,他此刻又会藏身在这城市中的哪一个角落?
  他们互相躲藏又互相打量着,忍受孤独的同时却享受着争斗的刺激。在某些方面,他们是如此的相象,可他们又如同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从铸造的那一刻起便注定了永无重合的那一天。
  Eumenides,十八年前罗飞亲手创造出这个角色,他的人生因此走向一个巨大的转折点,而现在,当他重新面对这个角色的时候,他是否有能力将那痛苦的轨迹扭转回来?
  罗飞也无法给出答案,他只知道:自己和Eumenides正在走向一场无法回避的碰撞,他们同样期待,也同样畏惧那碰撞后的最终结局。
  罗飞的思绪就这样凌乱地飘散着,直到门铃声将他拖回到现实中来。
  罗飞过去打开了屋门,门口站着的是曾日华。
  “罗队。没打搅你吧?”小伙子观察到罗飞脸上残留的沉凝神色,便试探似地问了一句。
  “哦……没有,没有。”罗飞笑了笑,趁势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状态,然后他反问道,“你怎么来了?没回家吗?”
  “嗨,我一个单身汉,回不回家的有什么区别?再说这里吃住都方便,还有人打扫卫生。”曾日华笑嘻嘻地说道。
  “那进来坐吧。”罗飞让开通路,同时半开玩笑地看着曾日华,“这屋子你也熟,就别客气了。”
  曾日华一愣,随即明白罗飞所指:此前韩灏指挥专案组的时候,自己曾奉命偷偷搜查过罗飞的房间。现在却时过境迁,罗飞已成了信任的专案组组长。他只能“嘿嘿”干笑两声,装糊涂不接对方的话茬。
  罗飞招招手,示意客人坐下。同时他看到对方手里提着个塑料袋,就随口问了句:“那是什么东西?”
  “哦,一些生活用品。”曾日华把塑料袋推到罗飞面前。后者打开一看,却是洗发液、香皂、牙刷之类的东西。
  “招待所提供的一次性用具质量很差的,那个牙刷硬得,能把牙龈刷出血来。你在这里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有些事情不要凑活。”曾日华说到这里,发现罗飞的眼神变得有些奇怪,连忙补充解释道,“罗队,你别误会……这些都是慕老师托我捎给你的,刚才我说的,也是她托我转达的话。”
  罗飞恍然般“呵”地一笑:“我说呢,你这个邋遢光棍,怎么还能想到这些……”他这次来得匆忙,确实没有带着生活用品。这些东西还真有些雪中送炭的意思。罗飞不禁隐隐感到了些暖意,同时他又注意到什么,眼神往对方脑袋上飞了一下,“嗯?理过发了啊,这也是慕老师的功劳吧。”
  的确,曾日华头顶那堆乱蓬蓬的“鸟窝”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小伙子也因此显得精神了很多。
  “嘿嘿,什么都瞒不过你。”曾日华道,“晚上我请慕老师吃饭了,她说实在受不了我的头皮屑,饭后就硬拉着我去理了发。然后她还买了瓶去屑的洗发水给我,同时也给你买了这包东西。”他一边说一边习惯性地挠了挠头皮,这次未再出现“雪花”飘飞的盛况。
  “那我还是沾了你的光了。”罗飞微笑着说道。自从前几日曾日华救了慕剑云之后,这两个年轻人之间的关系显然亲近了很多。这些都被罗飞看在眼里。
  曾日华却看着罗飞摇了摇头:“那倒不一定,也许是我沾了你的光呢。”
  罗飞不解:“什么意思?”
  “慕老师买好这些生活用品,让我送给你。她那个时候的神情很不自然——”曾日华撇着嘴说,“——所以我怀疑,她陪着我墨迹半天,其实目的只是想让我稍这些东西而已。”
  “那她又何必?”罗飞难以认同,“直接交给我不行吗?”
  “你听说过吃人参的母鸡吗?”曾日华突然冒出一句,“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母鸡。”
  罗飞皱起眉头,完全不明白对方在说什么了。
  “清代曾有一个大户人家,小姐身体弱,想要进补人参。但是直接吃人参药力太冲,女孩子受不了。于是他们就把人参剁碎了喂母鸡,然后把母鸡下的蛋再给小姐吃。这样人参的药效就到了鸡蛋里,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所以老母鸡虽然吃到了人参,可只不过是给小姐做嫁衣呀。”曾日华讲完这个故事后,叹着气说道,“我呢,也和这母鸡一样,慕老师不好意思直接把东西送给你,所以才设计这么个大圈子让我来代劳。”
  罗飞一怔,心中泛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当年他在恐怖谷入狱时,哈摩族女孩许晓雯隔着狱门喂他吃肉时一般。不过他很快就把那感觉压了下去,因为在他的心灵深处,有些东西是永远无法逾越的。
  “好了,不说这个了。反正我已经完成了任务,明天好向慕老师交差。”曾日华是个心无芥蒂的人,并不在意罗飞心中的微妙变化。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递给对方,换了个话题道:“看看这个吧,这是我真正的任务——向专案组长交差。”
  罗飞接过那张纸展开,上面的内容不多,却是一条人物信息:
  “黄杰远,男,43岁,现任黑魔力酒吧老板,手机:13020011590。”
  曾日华在一旁解释着:“黄杰远。十八年前的一三零劫持人质案件,他正是丁科的助手。所以除了丁科之外,他就是最了解那起案件的人了。”
  罗飞笑了,明白这才是曾日华此行的真正来意。因为已经知道Eumenides正是当年一三零劫持案件的凶犯遗孤,所以专案组便把当年的涉案警员确定为寻访目标。虽然一天内连续发生了吴寅午跳楼、韩灏约见妻儿两起重大事件,但曾日华并未放弃对一三零事件的追查,现在他已经把最重要的一条线索送到了自己手里。
  罗飞由衷地赞了句:“很好。”小伙子虽然性格不羁,但工作的能力和主动性还是勿庸置疑的。
  “可惜只查到了这一个人。”曾日华却翻着眼皮,似乎对自己并不满意,“丁科是没指望了——整个省城警界已经找了他十年……其他的几个人,有的已经不在世;另外一个叫钟云的——就是当年直接击毙凶犯文红兵的那个特警狙击手——怎么也查不到他的信息,很奇怪……”
  罗飞“嗯”了一声道:“那可能是化名。”
  “化名?”
  “因为打死了人,虽然是凶犯,但也会对执行者造成诸多压力。所以他如果不愿意公开身份,是允许使用化名的。”
  “哦。”曾日华点点头,对罗飞的解释表示理解,同时推着眼镜说道:“那要找这个人的话,我可没办法了。”
  “找到黄杰远,就不愁找不到他。不过——”罗飞口风一转,“——我倒不建议找他,因为找不到他,对他正是一种保护。”
  “确实如此。”曾日华一点即透。对Eumenides来说,如果他要报仇,那么目标名单中显然不会少了这个直接击毙父亲的狙击手。现在大家都不知道这个人是谁,相对来说他倒安全了。
  “那我们可要赶快联系这个黄杰远啊。”小伙子又说道,“如果让Eumenides先找到他,那我们就被动了——要不要我现在就打个电话?”
  说话间,曾日华已经把手机摸了出来。事实上以他的性格,早就按捺不住了。不过此前在韩灏当组长时很反感手下人越权行事,曾日华有过教训,所以这次没有贸然行动,而是先向罗飞作了汇报。
  “先别急。”罗飞挥手制止了曾日华的动作,“现在已经挺晚的了,明天再说吧。”
  “挺晚的了?”曾日华一愣,显得对罗飞的这个理由不太理解,他踌躇了片刻,想要提醒对方似的强调了一句,“我们可是在和Eumenides抢时间啊。”
  “我知道。”罗飞凝起目光看着对方,然后他又轻轻吐出三个字来:“听我的。”
  罗飞的眼神中似乎藏着些不能明言的东西,但同时也透露出命令般的坚定。曾日华急躁的情绪便在这目光中安定下来。
  同样是专案组组长,韩灏下命令时通常是强势的、不容辩驳的口吻,罗飞此时的态度与其相比要柔和许多,但这柔和却又似藏着无尽的绵力,让人更加地无法抗拒。
  “好吧。一切都听你的安排。”曾日华在这绵力下顺服地说道,“如果需要我做什么,随时吩咐都可以。”
  “放心吧。有你大展身手的时候。”罗飞的目光中此时又充满了勉励的意味。
  “行,那我就不操这个心了。”曾日华彻底放松了,他的眼珠转了两转,思维又跳到了别处:“哎,罗队,有个问题我实在是憋不住了,非得问问你不可。”
  “什么?”
  “上次我来过你的房间,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曾日华纳闷地挠挠头,“我可是万分小心,应该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吧?”
  “因为你翻动过我的背包。”罗飞很爽快地回答说。
  “那又怎么样呢?”曾日华不甘心地追问,“我确定保持了背包的位置和包里的东西和原来是一个样的。”
  “但是背包拉链头的位置变化了。原先有七格拉链扣没有闭合,你翻完包再把拉链拉上的时候,却有八格拉链扣没有闭合。”
  “就是这个?”曾日华看起来将信将疑。
  罗飞淡淡地点着头:“就是这个。”
  “可是……你怎么能……”曾日华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在拉合拉链的时候,通常没人会把拉链完全拉到底部,末端或多或少都会留有一些未闭合的链扣。那天曾日华拉开罗飞背包的时候,也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他还特意观察了拉链头所在的位置,这样他在重新拉上拉链的时候,基本让拉链头还回到相同的位置上。可这么做还是留下了破绽!他实在无法想象:罗飞居然能分辨出七格拉链扣和八格拉链扣之间的区别。
  “这个差别也太细微了吧,一格拉链扣,也就一个毫米的宽度,你怎么能看得出来?”他把心中的困惑说了出来,“难道……难道你拉拉链的时候还会去数那些剩下的链扣吗?”
  罗飞的回答更让他诧异:“是的。我数了。”
  曾日华瞪大眼睛看着罗飞,半晌后才明白一些似的:“你对我们有戒备?所以你一直都在防着我们?”
  “不。”罗飞却否定了对方的这种猜测,“没有那么复杂,这只是我的习惯而已。”
  “习惯?哪有这种习惯?”曾日华显然不相信罗飞的解释,“不可能,你在骗我——嘿嘿,其实也没什么,当时大家还不熟悉,彼此之间有戒备也是正常的。”
  罗飞笑了笑,他沉默了一小会,忽然说道:“这个楼层的电梯间门口铺着一张地毯,你记得吗?”
  曾日华茫然地点点头,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忽然提起这个。
  “地毯在远离电梯门那侧的边缘上,有一处破损,形成了一个不到一公分长的缺口,这个你看到了吗?”罗飞又问道。
  这次曾日华摇了摇头,神色愈发茫然。
  而罗飞还没有说完。
  “那个缺口正好和地毯下的拼木地板从东往西数的第十二条缝隙相吻合——你如果不相信,现在就可以去看一看。”
  “这个……你也数过?”曾日华倒不怀疑罗飞的话,他只是不理解对方的行为。
  “是的。我数过。”罗飞淡然道,“从我住进招待所的那天开始,这个情况就从未有任何变化。所以我知道,招待所的保洁员在打扫卫生的时候,从来不会掀开地毯去擦拭被覆盖住的那部分木板。”
  “可是……你研究这个有什么意义呢?你在给保洁员打分吗?”曾日华在一头雾水中仍忘不了耍耍贫嘴。
  “没有意义。”罗飞挑了挑他的眉头,“这只是我的习惯。如果你还不相信,我还可以告诉你更多的没有意义的东西。”
  曾日华显得很有兴趣:“还有什么?”
  “招待所前台的挂钟,显示悉尼时间的那一个比标准时间慢了一分二十三秒,而显示伦敦时间的那个,又比标准时间快了五十四秒;今天在前台当值的那个女孩,她的发绳是蓝色的,并且在辫子上绕了四圈;招待所院子里有五辆车已经超过两天没有动过,其中车号9563的那辆帕萨特左前轮正好压住了地面阴井盖的三根铁条;还有你……你上午开会时所用的油笔装在了你警服的左侧内兜里,如果现在笔芯里还剩下五分之二的油墨量,那说明你后来很少或者没有使用过这支油笔。”
  听罗飞滔滔地说到这里,曾日华立刻从自己警服的左侧内兜掏出了那支油笔,笔芯中的油墨量正如罗飞所说停留在五分之二的位置。曾日华愣了片刻后,这才轻叹着摇摇头,脸上露出赞服的神色。
  “真的只是习惯……可怕的习惯……”曾日华看着罗飞,眼神像是在看一个从没见过的怪物,然后他又困惑地问道:“那你要花多少时间去维持你的习惯?你又要以多大的脑容量来储存这么多的信息?”
  罗飞却只是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解答说:“并不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因为这些工作都是在日常活动中顺带完成的。你每天都会路过招待所的前台,如果你只是无所事事般地走过去,那你就不会看到任何东西;而我却喜欢观察,一边走一边观察,没有什么目的性,但却因此而注意到很多东西。同样,当我拉上背包拉链的时候,我的目光便会扫过剩余的链扣,顺势数清它们的数目并不困难。做到这些也不需要过人的脑容量,因为我并没有把所有观察到的东西全都记在脑子里,事实上,我只记忆新近看到的那些信息。比如我再一次拉上拉链的时候,我就会记住一个新的链扣数,同时忘掉以前的那个。套用电脑中的术语:我并不是在不停的储存,我只是在不停的更新而已。”
  “我明白了……”曾日华终于释然地点点头,“这确实就是一个习惯:随时随地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并且将相关信息像计算机一样精准的记录下来。这么说起来似乎不难,可是又有几个人能真的做到?”
  “我从小就有这样的习惯。后来上了警校,我又刻意强化了这方面的训练。所以在二十年前这种习惯就已经深入到我的行为中,成为了我的生活方式。对我而言,完成类似的工作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是非常普通、也非常简单的事情。”
  “难怪……”曾日华的情绪由释然又转变成感慨,“难怪所有的人都对四一八血案中那‘两分钟的时差’不以为意,唯独你却能从中破解出整个案件的玄妙。两分钟对普通人来说是非常短暂的,短得完全可以无视;而在你的生活系统中,这却是一个巨大到无法回避的变化。袁志邦的苦心经营就毁在了这两分钟的时差上。嘿嘿,连他都斗不过你,我栽在你手里,也算是心服口服。”
  罗飞却不愿接受对方的这番夸赞,他黯然摇摇头:“击败袁志邦的人并不是我……在他的计划中本没有这两分钟的误差……是孟芸……”
  罗飞没有把话说完,他不想多说了,因为他知道别人很难理解他、袁志邦以及孟芸三人间的感觉。他们互相争斗又互相欣赏,虽然每个人都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罗飞并不愿其他人看扁自己曾经的对手。
  听罗飞说到孟芸的名字,曾日华识趣地露出些许沉痛神色,没有就那个话题再追问下去。不过他先前的那股兴奋劲还没有沉静下来,稍歇了片刻之后,又挑起眉头说道:“罗队,你知道自己像什么吗?”
  “什么?”
  “猎犬!你是一只天生的猎犬!”小伙子激动起来,也不管言辞是否合适,“你走到哪里都嗅来嗅去,对一切都充满了关注,这就是你的天性。面对这样的猎犬,有什么猎物能逃脱它的追捕呢?就算是Eumenides也不能!”
  罗飞微微一笑,不置可否。他知道曾日华是个胸无城府的热情青年,而自己则必须保持冷静:Eumenides,那绝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家伙。
  曾日华似乎意犹未尽,舔舔嘴唇还想再说些什么。罗飞却在此时抬腕做了个看表的动作——时针已经越过了夜间十点的位置。
  “好了,不早了。”罗飞知道对方饶舌得很,便决定主动结束这场交谈,“早点休息吧,这两天大家都很辛苦,要抓紧机会修养精神。”
  “好吧……”曾日华无奈地将正要冒出的话头咽了回去,“那我就回屋去了。”他起身走出两步,忽然又想起什么,转头叮嘱道:“慕老师说了,她明天一看你的头发,就知道你用没用她买的洗发水。”
  罗飞“呵”地一笑,看看茶几上的那些日用品,寒冷秋意中亦泛出了一股别样的暖意。
  ※※※
  十月三十一日,凌晨两点五十分。
  东林路是省城著名的“酒吧一条街”。略显狭窄的街道两侧林立着各式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眩目的霓虹灯争芳斗艳,辉映出这个城市中最为璀璨的夜景。
  不过即使是这样的场所,此刻喧嚣也难免要走向尾声——因为时间实在已经太晚了。三三两两的摩登男女们从诸多会所中走出,形容疲惫,醉意熏然。他们刚刚在音乐和美酒中发泄完过剩的精力,现在要做的就是找个安静的角落,或者沉沉地睡去,或者去享受一些更加私密的放纵。
  在某一间酒吧内,情况又有所不同。这个酒吧的门脸不大,所处的位置也难称理想。它位于东林路末端的一个拐口,招牌被两侧高大的建筑遮挡,不仔细看的话很容易错过。酒吧的主人对此似乎不以为意。他反而将酒吧的招牌设计成了黑色,并且完全没有霓虹的勾映。这样的招牌在夜色中显得极为隐晦,好像是生怕被来往者看见一样。
  你只有走到近前,着意地辨认一番,才能看出那招牌上的字迹来。
  “黑魔力酒吧”,字体怪异,透出一种诡谲的气息。
  在酒吧门口站着两个身材高大的帅小伙,他们也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似乎要与周围的夜色融为一体。
  很显然,这两个小伙子就是“黑魔力酒吧”的门童。不过与普通门童不太一样,他们的任务不是迎接客人,而是阻拦客人。偶尔有闲散客人想要进入的时候,他们便会伸手拦住门口,然后客气地说道:“请出示会员卡。”
  大部分来客都没有会员卡,于是小伙子就微笑着解释:“对不起,我们的酒吧是会员制的。您需要由老会员介绍入会之后,才能光顾我们的酒吧。”
  来客往往就郁闷地摇头离去了。
  但也有一些人出示会员卡之后便进入了酒吧。在转弯跨越一道门屏之后,酒吧内展示出一副别样的洞天。
  与狭小的门脸相比,酒吧内厅宽敞了许多。吧厅四周围着一圈散台,大部分会员便三三两两地落座其中。一些尊贵的客人则由服务生领着迈步二楼,在楼上的包厢内享受更加周致的服务。一楼大厅中央立起了一座演台,此刻一个男歌手正抱着吉他在烟台上又吼又跳,将充满摇滚力量的音符砸向酒吧的每个角落。DJ把音响调得很大,那声量对一般人的耳膜绝对是一种折磨。
  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三点,在其他娱乐场所接近打烊的时刻,黑魔力酒吧内却不断有新客到来。他们在巨大的声浪中坐下,面无表情,似乎那摇滚劲曲根本无法刺激到他们的神经。只有偶尔往喉咙里灌下一两杯烈酒后,他们的脸上才会稍现出兴奋的神色,同时他们的目光频频飞向吧台上方那个造型怪异的挂钟,看起来像在等待着什么。
  摇滚乐手一曲唱毕,酒吧内获得了片刻的宁静。这时挂钟“当当当”响了三下,时针对准在钟盘的四分之一处。守在门口的小伙子闻声关上了大门,“黑魔力酒吧”随之变成了纷繁都市中一个密闭而又隐秘的空间。
  酒吧里的客人们悸动起来,他们期待的东西就要开始了,一种亢奋的情绪在他们体内涌动,难以抑制。
  配合着众人的期盼,音乐声重新出现了。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音乐,每一个音符都像爆裂一样在酒吧的封闭空间内炸开,很快形成一片由声波蔓延成的惊涛骇浪。那浪涛震颤着听者的耳膜,并且这种震颤瞬间又传递到心脏的深处。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血管和神经都随之跳动,五脏六腑也在翻滚,就像忽然被抛到了云霄,转瞬间却又急速坠落。与这样的音乐声相比,刚才的摇滚便成了教堂礼拜的宁静圣歌。
  所有的人都在这样的音乐中疯狂了。他们开始扭动,烈酒一杯接一杯地灌到肚子里。然后他们开始有节奏地高喊:“出来!出来!”
  伴随着众人的叫喊声,一个女人走上了演台。
  这是一个身形高挑的妙龄女子,长发摇曳,皮肤白皙。半截面具遮住了她的眉眼,但却掩不住她那娇艳的容颜。面具的造型是一只展翅的吸血蝙蝠,通体漆黑,唯有嘴角边淋漓着几滴殷红的鲜血。可怕的蝙蝠却栖息在一张艳丽的面庞上,构成了令人窒息的凄美画面。
  女子身穿黑色紧身的皮衣皮裤,足蹬高筒的黑色皮靴,愈发凸显出身形的窈窕修长。她跟随着音乐的强劲节奏舞动旋转,媚惑的气息从她年轻的身体上散发出来。
  台下的酒客躁动着,热浪在身体里翻滚。同时他们的叫声变得更加癫狂,近乎声嘶力竭。他们仍在高喊:“出来!出来!”
  又有人来到了演台之上,这次却是一个男子。黑色的头套将他的头脸部位完全遮住,只露出两只闪着凶光的眼睛;他的上身完全光着,胸腹间肌肉精壮,显出令人生畏的力量感;而他的下身则穿了一条黑色的长裤,整体打扮像极了欧洲中世纪嗜血的刽子手。
  女人看到刽子手装扮的男子,俏丽的面庞上现出恐惧的神色。她躲闪着,似乎想从演台上逃走,但那男子很快抢上两步,伸手攥住了女人的一只胳膊,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把她拽了过来。
  酒客们轰然发出喝彩的声音,虽然这声音立刻便被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淹没,但刽子手还是深受刺激。他的目光变得更加凶狠,然后他腾出双手揪住女人的衣领,使劲往两边撕扯着。女人扭曲着窈窕的身躯拼命挣扎,但这挣扎反而配合了男子的行为。很快,女人的皮衣便像笋壳一样被剥去了。而她皮衣下除了一件黑色的胸罩之外,竟什么也没有穿。于是她大片大片的白嫩肌肤和高耸的胸口便暴露在了人们的眼前。酒吧内的炙热气氛也因此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
  刽子手仍不罢休,他把半裸的女人按倒在地,将对方下身的皮裤也强行褪去。这样女人身上除了内衣内裤之外,便只剩下脸上的蝙蝠眼罩和脚下的高筒皮靴,而这些衣裤罩靴全都是黑色的,愈发映衬出女人娇躯的雪白。
  刽子手得意洋洋地站起身,将手中的皮裤往台下扔去。这立刻引起了一阵哄抢。与此同时,台下也有什么东西扔了上来。刽子手将那东西接住后高举着展示给观众,众人挥着拳头响应着,几近痴狂。
  那是一条鲜红色的长绳子,如血液一般明艳耀眼。而在台下,酒客们的眼睛也泛起了鲜红色的血丝,在酒精、音乐和迷亵场面的混合作用下,他们灵魂深处的兽性正喷薄欲出。
  女人此刻已放弃了反抗。她跪伏在男人的脚下,像一只待宰的绵羊般恐惧而无助。刽子手迈步来到她的身后,将红绳绕在她颈部打了个圈,然后从她的两侧腋下穿过,禁箍住乳房后又再绕回来。如此反复,红绳经腰腹走向腿部,最后竟将那女人如虾米般密密匝匝地捆扎起来。
  男子使劲勒紧绳头,绳索箍着女人娇嫩的肌肤,一道道殷红如血,竟透出一种诡异之极的美艳气息。
  而男人仍在加力,他攥住了绳头,不断地往外抻紧。而他每抻一次,绳索便向着女人的娇躯中又深陷了几分。
  在逐渐走向高潮的震撼音律中,女人痛苦地呻吟扭曲着,汗水浸湿了内衣,曼妙的身段已近乎一览无余。
  台下的酒客们呼吸也变得急促,他们的血液翻滚着,简直快要沸腾,有些人甚至跟着台上的女子一起呻吟起来。
  男子终于将绳头在女人背负的双手上打了个结,这样女人已经被彻底捆成了一只粽子。红绳、白肉、黑衣,三种色彩对比鲜明,直看得人目眩眼晕。
  这时两个服务生将一个大玻璃箱推到了台上,他们揭开箱盖后便自行撤下。那个箱子大约一米长,半米高,通体透明,像是一个硕大的鱼缸。
  刽子手将女人抱起来,然后将这只大“肉粽子”塞到了箱子里面。随即他又从箱子里捧出了一堆明晃晃的刀剑,这些刀剑被扔到演台上时,互相碰撞着,反射出阴森的光芒。
  男子将箱子重新盖好。女人蜷缩在玻璃后面,臀乳高耸着,整个身体被扭曲成一种诱人的姿态。
  刽子手拣起一柄长剑,向酒客们展示了一下剑刃的锋芒。台下的人们便屏住了呼吸,他们瞪圆了血红的眼睛,像是一群在等待食物的饿狼。
  刽子手用长剑抵住箱体,一用力,那剑尖竟穿过玻璃插了进去。随着女人一声凄厉的惨呼,剑尖深深的扎在了女人的胸乳上,血液立刻顺着剑刃汩汩流出。
  箱子内似乎有麦克与音轨相连。被放大的惨呼声传遍了全场,与鲜血相映衬产生出极为震撼的效果。酒客们的身体都随之凛然颤动了一下,脸上则现出紧张与刺激相交杂的亢奋表情。
  音乐越发的噪乱疯狂。在金属的摩擦声中隐隐传来野兽低沉的嗥叫,而女人暧昧的呻吟和如诉的哭泣亦夹杂在其中,令人无法抑制心中原始的欲望和嗜血的冲动。狼群轻舔着嘴唇,捕捉着空气中那甜丝丝的血腥气息。
  那是他们钟爱的气息,也正是吸引着这帮酒客的“黑色魔力”。他们在后半夜来到这家不起眼的酒吧内,就是要等待最后这幕血腥的大戏!
  刽子手拔出带血的长剑,这次他把剑举过了头顶,同时向台下的酒客们舞动左手,做出煽动的态势。饥饿的狼群在这一刻彻底爆发了,他们狂燥地舞动着,血红的双眼中喷射出欲望的火焰。不少人已然按捺不住地想要冲上台来。不过这里显然有既定的规矩。只有一名男子被允许上台,其他人都被服务生拦了下来。这男子手中挥舞着女子被扒下的皮裤,原来他正是此前争抢过程中的获胜者,现在这皮裤则成了他上台时的通行证。
  此人大约三十来岁的年纪,中等个头,相貌堂堂,一身正装配着条黑色的领带。这样的人走在大街上,你多半会认为他是一个小有成就的体面人士。可现在他周身都在流淌着赤裸裸的兽性,直令人不寒而栗。
  刽子手将长剑交到黑领带手中,后者的身体因为兴奋而颤抖起来,他握着长剑,双眼直勾勾地看着玻璃箱内的半裸女人。受伤后的女人更显得娇弱无依,鲜红的血液渗在雪白的胸口上,组合成冷酷而又艳丽的色彩。
  黑领带咽了口唾沫,恨不能将对方一口吞掉似的。然后他狂乱地散开自己前胸的衣襟,显得燥热难当,为了缓解这份狂热,他甚至把长剑送到嘴边,伸出舌头舔噬剑刃上流淌的鲜血。
  这番场景深深刺激了在场的观众,他们大口喝着酒,似乎从酒精中也能品出血液的滋味。
  所有的人都因为黑领带的舐血动作而感到兴奋,包括二楼包厢内一个身份特殊的人。
  这也是一个男子,看起来四十来岁,他的身材虽已明显发福,但眉宇间却掩不住精干锐利的神色。此人端坐在包厢内的一张沙发椅上,面前是一排排监控屏幕。这些屏幕共有近二十个,竟是把整个歌厅内角角落落的情形全部摄录了下来。
  发福男子的目光紧盯着最中间的那台监视器,里面显示的正是黑领带舐血时的画面。男子的眉头一挑,颇为动容。
  旁边一个领班模样的小伙子注意到了男子的表情变化,他凑上前轻声问道:“黄总,要不要仔细查查这个人?”
  原来那男子正是“黑魔力酒吧”的老板黄杰远。面对下属的询问,他不置可否地答了句:“再看看吧。”而他的双眼始终未曾离开屏幕分毫。
  在屏幕中,黑领带已经无法在压抑施虐的欲望,在刽子手的指引下,他找到了玻璃上隐藏的缝隙,然后他双手把住剑柄,将剑刃向着玻璃箱内部插了进去。
  可是插剑的过程却并不向刽子手刚才演示的那样轻松。剑头刚刚没入一寸来深就遇到了某些阻碍。黑领带的动作因此停滞了一下,然后他凝了把精神,猛然加大了力气,想要一举把剑头扎入那诱人的猎物中。然而事与愿违,长剑反而“咔”地一声,竟从中间折断了。
  看到这一幕,黄杰远失望地摇摇头,自语道:“不是他……”黯然呆坐了片刻后,他伸出手招了招。领班会意,拿过一叠资料递到了他的手中。
  黄杰远仔细翻看着那叠资料,那是“黑魔力酒吧”的会员登记表,记载着入会诸人详细的个人信息。
  没过多久,黄杰远似乎对其中的某一份资料产生了兴趣。审视一番后,他将那页资料单独抽出来,递还给身旁的领班。
  “让阿力熟悉一下这个人,下次把皮裤扔给他。”
  领班接过了那份资料:“明白。”
  “现在就去吧——我想歇一歇了。”黄杰远用略显疲态的声音说道。
  领班会意,他轻手轻脚地退出包厢外,反手带上了房门。
  包厢内只剩下了黄杰远一人,他揉着自己的太阳穴,轻叹了一声。
  十年过去了,他的精力已经大不如前,可他要完成的事情却还一点头绪也没有。
  他深深地知道:时间拖得越久,他的机会就越少。可他却不能放弃,他必须找回那失落的尊严。
  时钟敲过了凌晨四点,酒吧内的大戏也接近了尾声。黄杰远把自己扔到包厢内的单人床上,他需要好好地睡一觉了。
  包厢内的暖气很足,他和衣躺着,随手扯了条毛毯盖在自己身上。
  这么多年的时间,黄杰远对那张单人床都已产生了感情。每当“大戏”上演的日子,都是这张床陪着他渡过一个又一个失望的黎明。
  “如果有一天那案子真的破了。我就把奖章永远挂在这张床上。”黄杰远期待而又无奈地幻想着。在这个过程中,倦意一阵一阵地袭了过来,很快他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这一觉不知睡了多久,直到有人把他从梦中唤醒。
  黄杰远睁开惺忪的睡眼,看到先前那个领班正俯身在他的面前。
  “黄总,有您的电话。”小伙子轻声说道。
  黄杰远看了看手表,他刚睡了四个多小时。
  “谁啊?”他嘟噜着问道,语气中透出不满的情绪。
  “对方说是公安系统的。”
  “哦?”由于以前的经历,黄杰远一听“公安系统”四个字便立刻来了精神。他腾地坐起身,稍微整整衣履,然后便跟着领班直向酒吧的前台而去。
  酒客们早已散尽,只剩下服务生们尚在整理内务,并为下一场“大戏”进行准备。黄杰远那起搁置的听筒说道:“喂,我是黄杰远。”
  “你好,这里是公安局档案管理中心。”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不知是感冒还是其他什么缘故,那声音有些嘶哑,很难判断说话者的年龄层次。
  “档案管理中心?”黄杰远迟疑了一下,显然对方并不是他预料中应该出现的通话者。
  “是的。”那声音继续说道,“我们有一些情况想向您了解一下,是关于十八年前的一起案子,一三零劫持人质案件,您当时是刑警队长丁科的助手,也是这起案件的直接参与者吧?”
  “一三零案件?”黄杰远沉吟着反问,“为什么突然关心起这个?”
  “是这样的:最近省厅在对历年来的刑事案卷进行抽查,正好查到了一三零案件。可卷宗上对这起案件的记载很不详尽,模糊不清的地方也比较多。所以我们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再访,并据此写一份留档的补充报告。”
  对方的解释颇合情理,不过黄杰远却“嘿”了一声道:“十八年前的事情了,谁还记得那么多?再说我早已不是公安系统内的人,没有义务对你们负责什么。”
  “这个,话虽这么说……”对方斟酌着措辞说,“我们并不是在要求你,而是请求你提供一些帮助。”
  “我没那么多时间……”黄杰远懒懒地回答,“我自己的事情还忙不过来。”
  那人沉默了片刻,换了语气道:“其实我们也是在互相帮忙。虽然你已经不是系统内的人,但如果你对‘一一九碎尸案’感兴趣的话,也许我们可以向你提供一些最新的资料。”
  黄杰远听了这话一愣,片刻后才回味着说道:“这倒是有点意思了……”
  对面那人从鼻子里“呵”地一笑,又转回到自己的目标:“那你还记得十八年前的事情吗?”
  “好吧。”黄杰远已然拿定了主意,痛快地答道,“我去找找当年的日志,对你们应该有用。”
  “什么日志?”
  “我自己写的日志。当年我参与的每一起案件,都会把前后过程详细的记下来,那是第一手的资料,甚至比官方的案卷更有价值。”
  “什么时候能找到?”那人嘶哑的嗓音中透出急切的欲望。
  “那得看我什么时候去找。”黄杰远拿着腔说道,“日志都在我家车库里,和一堆废纸杂物混在一起,好多年没管了。嘿嘿,十年前我脱下警服,还以为再也用不着它们了。”
  “我希望能尽快得到你的消息。”
  “不用太着急,你得腾出时间去准备好‘一一九碎尸案’的资料。所以,还是我等着你的消息吧。”
  “好的好的,我明白了。”那人在对面笑了起来,“黄先生果然是个不会吃亏的生意人。”
  黄杰远也发出圆滑的笑声:“明白就好……希望我们之间能达成一次愉快的合作。”
  话说到这个份上,对交谈双方来说似乎都已经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又多说了几句场面上的客套话之后,他们各自挂断了电话。
  随着电波的中断,黄杰远的笑容凝固在脸上,他首先看了看时间:现在是十月三十一日的上午八点三十三分。然后他冲着守候在一旁的领班招招手,面沉似水地说道:“我要用一下你的手机。”
  ※※※
  上午十点四十七分。
  城东莱茵苑小区,黄杰远家所在地。
  七八年前莱茵苑小区刚刚建成的时候,算得上是省城档次很高的商品房了。不过随着这几年房地产行业的飞速发展,莱茵苑的小区建设在此时已显得颇为落伍,最明显的便是车库的配置。
  当年的开发商显然没料到私家轿车会在日后数年内得到普及,所以那时的“车库”其实是为自行车所设计。把整幢楼的底层划分成七八平米大小的一排“鸽子笼”,全楼的住户每家一间。对于黄杰远来说,当他购置了汽车之后,这个车库便失去了实际的使用意义。所以和很多其他家庭一样,“车库”最终成了一个堆放临时物品的“杂物间”。
  时近中午,小区内多少显得有些冷清,而一对男女便在此刻走进了小区的大门。
  那女人与门房点头打着招呼,看起来是莱茵苑的住客。女人三十来岁的年纪,衣着整洁,不施粉黛。她的右手提着一个塑料口袋,袋子里装满了食品蔬菜,看来正是买菜归来。
  跟在她身后的是一个推着三轮车的青年男子。从他健硕的身材和脏兮兮的肤色和穿戴来看,这人多半是个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三轮车上堆着几大筐红艳艳的苹果,印证着对他的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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