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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英]毛姆

毛姆(英)
《月亮与六便士》
作者:毛姆 译者:傅惟慈

  老实说,我刚刚认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时候,从来没注意到这个人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但是今天却很少有人不承认他的伟大了。我所谓的伟大不是走红运的政治家或是立战功的军人的伟大;这种人显赫一时,与其说是他们本身的特质倒不如说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事过境迁,他们的伟大也就黯然失色了。人们常常发现一位离了职的首相当年只不过是个大言不惭的演说家;一个解甲归田的将军无非是个平淡乏味的市井英雄。但是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却是真正的伟大。你可能不喜欢他的艺术,但无论如何你不能不对它感到兴趣。他的作品使你不能平静,扣紧你的心弦。思特里克兰德受人挪揄讥嘲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为他辩护或甚至对他赞誉也不再被看作是某些人的奇行怪癖了。他的瑕疵在世人的眼中已经成为他的优点的必不可少的派生物。他在艺术史上的地位尽可以继续争论。崇拜者对他的赞颂同贬抑者对他的诋毁固然都可能出于偏颇和任性,但是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他具有天才。在我看来,艺术中最令人感兴趣的就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艺术家赋有独特的性格,尽管他有一千个缺点,我也可以原谅。我料想,委拉斯凯兹①是个比埃尔·格列柯②更高超的画家,可是由于所见过多,却使我们感到他的绘画有些乏味。而那位克里特岛画家的作品却有一种肉欲和悲剧性的美,仿佛作为永恒的牺牲似地把自己灵魂的秘密呈献出来。一个艺术家——画家也好,诗人也好,音乐家也好,用他的崇高的或者美丽的作品把世界装点起来,满足了人们的审美意识,但这也同人类的性本能不无相似的地方,都有其粗野狂暴的一面。在把作品奉献给世人的同时,艺术家也把他个人的伟大才能呈现到你眼前。探索一个艺术家的秘密颇有些阅读侦探小说的迷人劲儿。这个奥秘同大自然极相似,其妙处就在于无法找到答案。思特里克兰德的最不足道的作品也使你模糊看到他的奇特、复杂、受着折磨的性格;那些不喜欢他的绘画的人之所以不能对他漠不关心,肯定是因为这个原因。也正是这一点,使得那么多人对他的生活和性格充满了好奇心和浓厚的兴趣。
  
  ①迪埃戈·罗德里盖斯·德·西尔瓦·委拉斯凯兹(1599—1660),西班牙画家。
  ②埃尔·格列柯(1541—1614?),西班牙画家,生于克里特岛。
  直到思特里克兰德去世四年以后,莫利斯·胥瑞才写了那篇发表在《法兰西信使》上的文章,使这位不为人所知的画家不致湮没无闻。他的这篇文章打响了第一炮,很多怯于标新的作家这才踏着他的足迹走了下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法国艺术评论界更没有哪个人享有比胥瑞更无可争辩的权威。胥瑞提出的论点不可能不给人以深刻的印象,看起来他对思特里克兰德的称许似乎有些过分,但后来舆论的裁决却证实了他评价的公正;而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声名便也在他所定的调子上不可动摇地建立起来了。思特里克兰德声名噪起,这在艺术史上实在是最富于浪漫主义味道的一个事例。但是我在这里并不想对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艺术作品有所评论,除非在这些作品涉及到画家性格的时候。我对某些画家的意见不敢苟同,他们傲慢地认为外行根本不懂得绘画,门外汉要表示对艺术的鉴赏,最好的方法就是免开尊口,大大方方地掏出支票簿。老实讲,把艺术看作只有名工巧匠才能完全理解的艺术技巧,其实是一种荒谬的误解。艺术是什么?艺术是感情的表露,艺术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但是我也承认,艺术评论家如果对技巧没有实际知识,是很少能作出真正有价值的评论的;而我自己对绘画恰好是非常无知的。幸而在这方面我无庸冒任何风险,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雷加特先生既是一位写文章的高手,又是一位深有造诣的画家,他在一本小书里①对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作品已经作了详尽的探索;这本书的优美文风也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典范。很可惜,这种文风今天在英国远不如在法国那么时兴了。
  
  ①《一位当代画家,对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绘画的评论》,爱尔兰皇家学院会员爱德华·雷加特着,1917年马丁·塞克尔出版。(作者注)
  莫利斯·胥瑞在他那篇驰名的文章里简单地勾画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生平;作者有意这样吊一下读者的胃口。他对艺术的热情毫不搀杂个人的好恶,他这篇文章的真正目的是唤起那些有头脑的人对一个极为独特的天才画家的注意力。但是胥瑞是一个善于写文章的老手,他不会不知道,只有引起读者“兴味” 的文章才更容易达到目的。后来那些在思特里克兰德生前曾和他有过接触的人——有些人是在伦敦就认识他的作家,有些是在蒙特玛特尔咖啡座上和他会过面的画家 ——极其吃惊地发现,他们当初看作是个失败的画家,一个同无数落魄艺术家没有什么不同的画家,原来是个真正的天才,他们却交臂失之。从这时起,在法国和美国的一些杂志上就连篇累牍地出现了各式各类的文章:这个写对思特里克兰德的回忆,那个写对他作品的评述。结果是,这些文章更增加了思特里克兰德的声誉,挑起了、但却无法满足读者的好奇心。这个题目大受读者欢迎,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下了不少工夫,在他写的一篇洋洋洒洒的专题论文①里开列了一张篇目,列举出富有权威性的一些文章。
  
  ①《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生平与作品》,哲学博士雨果·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着,莱比锡1914年施威英格尔与汉尼施出版,原书德文。(作者注)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迷惑不解的事件,人们就会如饥似渴地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种抗议。传奇中的一些小故事成为英雄通向不朽境界的最可靠的护照。瓦尔特·饶利爵士②之所以永远珍留在人们记忆里是因为他把披风铺在地上,让伊丽莎白女皇踏着走过去,而不是因为他把英国名字带给了许多过去人们从来没有发现的国土;一个玩世不恭的哲学家在想到这件事时肯定会哑然失笑的。讲到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生前知道他的人并不多。他树了不少敌人,但没有交下什么朋友。因此,那些给他写文章的人必须借助于活跃的想象以弥补贫乏的事实,看来也就不足为奇了。非常清楚,尽管人们对思特里克兰德生平的事迹知道得并不多,也尽够浪漫主义的文人从中找到大量铺陈敷衍的材料,他的生活中有不少离奇可怕的行径,他的性格里有不少荒谬绝伦的怪僻,他的命运中又不乏悲壮凄怆的遭遇。经过一段时间,从这一系列事情的演绎附会中便产生了一个神话,明智的历史学家对这种神话是不会贸然反对的。
  
  ②瓦尔特·饶利爵士(1552?—1618),英国历史学家及航海家。
  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牧师偏偏不是这样一位明智的历史学家。他认为有关他父亲的后半生人们误解颇多,他公开申明自己写这部传记③就是为了“排除某些成为流传的误解”,这些谬种流传“给生者带来很大的痛苦”。谁都清楚,在外界传播的思特里克兰德生平轶事里有许多使一个体面的家庭感到难堪的事。我读这本传记的时候忍不住哑然失笑,但也暗自庆幸,幸好这本书写得实在枯燥乏味。思特里克兰德牧师在传记里刻划的是一个体贴的丈夫和慈祥的父亲,一个性格善良、作风勤奋、品行端正的君子。当代的教士在研究人们称之为《圣经》诠释这门学问中都学会了遮掩粉饰的惊人本领,但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牧师用以“解释” 他父亲行状(这些开行动都是一个孝顺的儿子认为值得记住的)的那种精思敏辩,在时机成熟时肯定会导致他在教会中荣获显职的。我好象已经看到他那筋骨强健的小腿套上了主教的皮裹腿了。他做的是一件危险的,但或许是很勇敢的事,因为思特里克兰德之所以名传遐迩,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人们普遍接受了的传说。他的艺术对很多人有那么大的魅力,或者是由于人们对他性格的嫌恶,或者是对他惨死的同情;而儿子的这部旨在为父亲遮羞掩丑的传记对于父亲的崇拜者却不啻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思特里克兰德的最重要的一幅作品《萨玛利亚的女人》④九个月以前曾经卖给一位有名的收藏家。由于这位收藏家后来突然逝世,这幅画再度拍卖,又被克利斯蒂购去。这次拍卖正值思特里克兰德牧师的传记出版、人们议论纷纷之际,这幅名画的价格竟比九个月以前降低了二百三十五镑;这显然不是一件偶合。如果不是人们对神话的喜爱,叫他们对这个使他们的猎奇心大失所望的故事嗤之以鼻的话,只靠思特里克兰德个人的权威和独特也许无力挽回大局的。说也凑巧,没有过多久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的文章就问世了,艺术爱好者们的疑虑不安终于消除了。
  
  ③《思特里克兰德,生平与作品》,画家的儿子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撰写,1913年海因曼出版。(作者注)
  ④根据克利斯蒂藏画目录的描述,这幅画的内容是:一个裸体女人,社会岛的土人,躺在一条小溪边的草地上,背景是棕榈树、芭蕉等热带风景。60英寸×48英寸。(作者注)
  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隶属的这一历史学派不只相信“人之初,性本恶”,而且认为其恶劣程度是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的;用不着说,比起那些把富有浪漫色彩的人物写成道貌岸然的君子的使人败兴的作家来,这一派历史学者的著作肯定能够给予读者更大的乐趣。对于我这样的读者,如果把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的关系只写作经济上的联盟,我是会觉得非常遗憾的;要想劝说我让我把泰伯利欧斯⑤看作是同英王乔治五世同样的一位毫无瑕疵的君主,也需要远比手头掌握的多得多的证据(谢天谢地,这种证据看来很难找到)。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在评论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牧师那部天真的传记时所用的词句,读起来很难叫人对这位不幸的牧师不感到同情。凡是这位牧师为了维护体面不便畅言的地方都被攻击为虚伪,凡是他铺陈赘述的章节则率直地被叫作谎言,作者对某些事情保持缄默则干脆被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斥之为背叛。作品中的这些缺陷,从一个传记作家的角度来看,固然应该受到指摘,但作为传记主人公的儿子倒也情有可原;倒霉的是,竟连盎格鲁-萨克逊民族也连带遭了殃,被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批评为假装正经、作势吓人、自命不凡、狡猾欺心,只会烹调倒人胃口的菜饭。讲到我个人的意见,我认为思特里克兰德牧师在驳斥外间深入人心的一种传述——关于他父母之间某些“不愉快”的事件时,实在不够慎重。他在传记里引证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从巴黎写的一封家信,说他父亲称呼自己的妻子为“了不起的女人”,而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却把原信复制出来;原来思特里克兰德牧师引证的这段原文是这样的:“叫上帝惩罚我的妻子吧!这个女人太了不起了,我真希望叫她下地狱。”在教会势力鼎盛的日子,它们并不是用这种方法对待不受欢迎的事实的。
  
  ⑤泰伯利欧斯·克劳迪乌斯·尼禄(公元前42—公元37),罗马皇帝。
  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是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一位热心的崇拜者,如果他想为思特里克兰德涂脂抹粉本来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但他的目光敏锐,一眼就望穿了隐含在一些天真无邪的行为下的可鄙的动机。他既是一个艺术研究者,又是一个心理——病理学家。他对一个人的潜意识了如指掌。没有哪个探索心灵秘密的人能够象他那样透过普通事物看到更深邃的意义。探索心灵秘密的人能够看到不好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东西,心理病理学家却看到了根本不能表达的事物。我们看到这位学识渊深的作家如何热衷于搜寻出每一件使这位英雄人物丢脸的细节琐事,真是令人拍案叫绝。每当他列举出主人公一件冷酷无情或者卑鄙自私的例证,他的心就对他更增加一分同情。在他寻找到主人公某件为人遗忘的轶事用来嘲弄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牧帅的一片孝心时,他就象宗教法庭的法官审判异教徒那样乐得心花怒放。他写这篇文章的那种认真勤奋劲儿也着实令人吃惊。没有哪件细小的事情被他漏掉,如果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有一笔洗衣账没有付清,这件事一定会被详细记录下来;如果他欠人家一笔借款没有偿还,这笔债务的每一个细节也绝对不会遗漏;这一点读者是完全可以放心的。
   

  关于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文章既已写了这么多,看来我似乎没有必要再多费笔墨了。为画家树碑立传归根结底还是他的作品。当然喏,我比大多数人对他更为熟悉;我第一次和他会面远在他改行学画以前。在他落魄巴黎的一段坎坷困顿的日子里,我经常和他见面。但如果不是战争的动乱使我有机会踏上塔希提岛的话,我是不会把我的一些回忆写在纸上的。众所周知,他正是在塔希提度过生命中最后几年;我在那里遇见不少熟悉他的人。我发现对他悲剧的一生中人们最不清晰的一段日子,我恰好可以投掷一道亮光。如果那些相信思特里克兰德伟大的人看法正确的话,与他有过亲身接触的人对他的追述便很难说是多余的了。如果有人同埃尔·格列柯象我同思特里克兰德那样熟稔,为了读到他写的格列柯回忆录,有什么代价我们不肯付呢?
  但是我并不想以这些事为自己辩解。我不记得是谁曾经建议过,为了使灵魂宁静,一个人每天要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说这句话的人是个聪明人,我也一直在一丝不苟地按照这条格言行事:因为我每天早上都起床,每天也都上床睡觉。但是我这个人生来还有苦行主义的性格,我还一直叫我的肉体每个星期经受一次更大的磨难。《泰晤士报》的文学增刊我一期也没有漏掉。想到有那么多书被辛勤地写出来,作者看著书籍出版,抱着那么殷切的希望,等待着这些书又是什么样的命运,这真是一种有益身心的修养。一本书要能从这汪洋大海中挣扎出来希望是多么渺茫啊!即使获得成功,那成功又是多么瞬息即逝的事啊!天晓得,作者为他一本书花费了多少心血,经受多少磨折,尝尽了多少辛酸,只为了给偶然读到这本书的人几小时的休憩,帮助他驱除一下旅途中的疲劳。如果我能根据书评下断语的话,很多书是作者呕心沥血的结晶,作者为它绞尽了脑汁,有的甚至是孜孜终生的成果。我从这件事取得的教训是,作者应该从写作的乐趣中,从郁积在他心头的思想的发泄中取得写书的酬报;对于其他一切都不应该介意,作品成功或失败,受到称誉或是诋毁,他都应该淡然处之。
  战争来了,战争也带来了新的生活态度。年轻人求助于我们老一代人过去不了解的一些神祇,已经看得出继我们之后而来的人要向哪个方向活动了。年轻的一代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吵吵嚷嚷,早已经不再叩击门扉了。他们已经闯进房子里来,坐到我们的宝座上,空中早已充满了他们喧闹的喊叫声。老一代的人有的也模仿年轻人的滑稽动作,努力叫自己相信他们的日子还没有过去;这些人同那些最活跃的年轻人比赛喉咙,但是他们发出的呐喊听起来却那么空洞,他们有如一些可怜的浪荡女人,虽然年华已过,却仍然希望靠涂脂抹粉,靠轻狂浮荡来恢复青春的幻影。聪明一点儿的则摆出一副端庄文雅的姿态。他们的莞尔微笑中流露着一种宽容的讥诮。他们记起了自己当初也曾经把一代高踞宝座的人践踏在脚下,也正是这样大喊大叫、傲慢不逊;他们预见到这些高举火把的勇士们有朝一日同样也要让位于他人。谁说的话也不能算最后拍板。当尼尼微城昌盛一时、名震遐迩的时候,新福音书已经老旧了。说这些豪言壮语的人可能还觉得他们在说一些前人未曾道过的真理,但是实际上连他们说话的腔调前人也已经用过一百次,而且丝毫也没有变化。钟摆摆过来又荡过去,这一旅程永远反复循环。
  有时候一个人早已活过了他享有一定地位的时期,进入了一个他感到陌生的新世纪,这时候人们便会看到人间喜剧中一幅最奇特的景象。譬如说,今天还有谁想得到乔治·克莱布①呢?在他生活的那一时代,他是享有盛名的,当时所有的人一致承认他是个伟大的天才,这在今天更趋复杂的现代生活中是很罕见的事了。他写诗的技巧是从亚历山大·蒲柏②派那里学习来的,他用押韵的对句写了很多说教的故事。后来爆发了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诗人们唱起新的诗歌来。克莱布先生继续写他的押韵对句的道德诗,我想他一定读过那些年轻人写的风靡一时的新诗,而且我还想象他一定认为这些诗不堪卒读。当然,大多数新诗确实是这样子的。但是象济慈同华兹华斯写的颂歌,柯勒律治的一两首诗,雪莱的更多的几首,确实发现了前人未曾探索过的广阔精神领域。克莱布先生已经陈腐过时了,但是克莱布先生还是孜孜不倦地继续写他的押韵对句诗。我也断断续续读了一些我们这一时代的年轻人的诗作,他们当中可能有一位更炽情的济慈或者更一尘不染的雪莱,而且已经发表了世界将长久记忆的诗章,这我说不定。我赞赏他们的优美词句——尽管他们还年轻,却已才华横溢,因此如果仅仅说他们很有希望,就显得荒唐可笑了——,我惊叹他们精巧的文体;但是虽然他们用词丰富(从他们的语汇看,倒仿佛这些人躺在摇篮里就已经翻读过罗杰特的《词汇宝库》了),却没有告诉我们什么新鲜东西。在我看来,他们知道的太多,感觉过于肤浅;对于他们拍我肩膀的那股亲热劲儿同闯进我怀抱时的那种感情,我实在受不了。我觉得他们的热情似乎没有血色,他们的梦想也有些平淡。我不喜欢他们。我已经是过时的老古董了。我仍然要写押韵对句的道德故事。但是如果我对自己写作除了自娱以外还抱有其它目的,我就是个双料的傻瓜了。
  
  ①乔治·克莱布(1754—1832),英国诗人。
  ②亚历山大·蒲柏(1688—1744),英国诗人。
   

  但是这一切都是题外之言。
  我写第一本书的时候非常年轻,但由于偶然的因缘这本书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不少人想要同我结识。
  我刚刚被引进伦敦文学界的时候,心情又是热切又是羞涩;现在回忆起当时的种种情况,不无凄凉之感。很久我没有到伦敦去了,如果现在出版的小说里面的描写是真,伦敦一定发生了很大变化了。文人聚会的地点已经改变了。柴尔西和布鲁姆斯伯里取代了汉普斯台德、诺廷山门、高街和肯星顿的地位。当时年纪不到四十岁就被看作了不起的人物,如今过了二十五岁就会让人觉得滑稽可笑了。我想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都羞于使自己的感情外露,因为怕人嘲笑,所以都约束着自己不给人以傲慢自大的印象。我并不认为当时风雅放浪的诗人作家执身如何端肃,但我却不记得那时候文艺界有今天这么多风流韵事。我们对自己的一些荒诞不经的行为遮上一层保持体面的缄默,并不认为这是虚伪。我们讲话讲究含蓄,并不总是口无遮拦,说什么都直言不讳。女性们那时也还没有完全取得绝对自主的地位。
  我住在维多利亚车站附近;我还记得我到一些殷勤好客的文艺家庭中去作客总要乘车在市区兜很大的圈子,因为羞怯的心理作祟,我往往在街上来来回回走好几遍才鼓起勇气去按门铃。然后,我心里捏着一把汗,被让进一间高朋满座、闷得透不过气的屋子。我被介绍给这位名士、那位巨擘,这些人对我的著作所说的恭维话让我感到坐立不安。我知道他们都等着我说几句隽词妙语,可是直到茶会开完了,我仍然想不出什么有风趣的话来。为了遮盖自己窘态,我就张罗着给客人倒茶送水,把切得不成形的涂着黄油的面包递到人们手里。我希望的是谁都别注意我,让我心神宁静地观察一下这些知名人士,好好听一听他们妙趣横生的言语。
  我记得我遇见不少身材壮硕、腰板挺得笔直的女人。这些女人生着大鼻头,目光炯炯,衣服穿在她们身上好象披着一挂甲胄;我也看到许多象小老鼠似的瘦小枯干的老处女,说话柔声细气,眼睛滴溜溜乱转。我对她们那种总是戴着手套吃黄油吐司的怪毛病常常感到十分好笑;她们认为没有人看见的时候就偷偷在椅子上揩手指头,这让我看着也十分佩服。这对主人的家具肯定不是件好事,但是我想在轮到主人到这些人家里作客的时候,肯定也会在她朋友的家具上进行报复的。这些女人有的衣着入时,她们说她们无论如何也看不出一个人为什么只因为写了一本小说就要穿得邋里邋遢。如果你的身段苗条为什么不能尽量把它显示出来呢?俊俏的小脚穿上时髦的鞋子绝不会妨碍编辑采用你的稿件。但是也有一些人认为这样不够庄重,这些人穿的是艺术性的纺织品,戴着具有蛮荒色调的珠宝装饰。男士们的衣着一般却很少有怪里怪气的。他们尽量不让人看出自己是作家,总希望别人把他们当作是老于世故的人。不论到什么地方,人们都会以为他们是一家大公司的高级办事员。这些人总显出有些劳累的样子。我过去同作家从来没有接触,我发现他们挺奇怪,但是我总觉得这些人不象真实的人物。
  我还记得,我总觉得他们的谈话富于机智。他们中的一个同行刚一转身,他们就会把他批评得体无完肤;我总是惊讶不置地听着他们那辛辣刻毒的幽默话。艺术家较之其他行业的人有一个有利的地方,他们不仅可以讥笑朋友们的性格和仪表,而且可以嘲弄他们的著作。他们的评论恰到好处,话语滔滔不绝,我实在望尘莫及。在那个时代谈话仍然被看作是一种需要下功夫陶冶的艺术,一句巧妙的对答比锅子底下噼啪爆响的荆棘①更受人赏识,格言警句当时还不是痴笨的人利用来冒充聪敏的工具,风雅人物的闲谈中随便使用几句会使得谈话妙趣横生。遗憾的是,这些妙言隽语我现在都回忆不起来了。我只记得最舒适顺畅的谈话莫过于这些人谈论起他们从事的行业的另一方面——谈起进行交易的一些细节来。在我们品评完毕一本新书的优劣后,自然要猜测一下这本书销售掉多少本,作者得到多少预支稿费,他一共能得到多少钱。以后我们就要谈到这个、那个出版商,比较一下这个人的慷慨和那个人的吝啬。我们还要争辩一下是把槁件交给这一个稿酬优厚的人还是哪一个会做宣传、善于推销的人。有的出版商不善于作广告,有的在这方面非常内行。有些出版商古板,有些能够适应潮流。再以后我们还要谈论一些出版代理人和他们为我们作家搞到的门路。我们还要谈论编辑和他们欢迎哪类作品,一千字付多少稿费,是很快付清呢,还是拖泥带水。这些对我说来都非常富于浪漫气味。它给我一种身为这一神秘的兄弟会的成员的亲密感。
  
  ①见《圣经》旧约传道书第七章:“愚昧人的笑声,好象锅下烧荆棘的爆声。”
   

  在那些日子里,再没有谁象柔斯·瓦特尔芙德那样关心照拂我了。她既有男性的才智又有女人的怪脾气。她写的小说很有特色,读起来叫你心绪不能平静。正是在她家里,有一天我见到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太太。那一天瓦特尔芙德小姐举行了一次茶话会,在她的一间小屋子里,客人比往常来得还多。每个人好象都在和别人交谈,只有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感到很窘;既然客人们都在三三两两地谈他们自己的事,我就很不好意思挤进哪个人堆里去了。瓦特尔芙德小姐是个很体贴的女主人,她注意到我有些尴尬,便走到我身边来。
  “我想让你去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谈一谈,”她说,“她对你的书崇拜得了不得。”
  “她是干什么的?”我问。
  我知道自己孤陋寡闻,如果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位名作家,我在同她谈话以前最好还是把情况弄清楚。
  为了使自己的答话给我更深的印象,瓦特尔芙德故意把眼皮一低,做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
  “她专门招待人吃午餐。你只要别那么腼腆,多吹嘘自己几句,她准会请你吃饭的。”
  柔斯·瓦特尔芙德处世采取的是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她把生活看作是给她写小说的一个机会,把世人当作她作品的素材。如果读者中有谁对她的才能非常赏识而且慷慨地宴请过她,她有时也会请他们到自己家招待一番。这些人对作家的崇拜热让她感到又好笑又鄙夷,但是她却同他们周旋应酬,十足表现出一个有名望的女文学家的风度。
  我被带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面前,同她谈了十来分钟的话。除了她的声音很悦耳外,我没有发现她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她在威斯敏斯特区有一套房子,正对着没有完工的大教堂。因为我也住在那一带,我们两人就觉得亲近了一层。对于所有那些住在泰晤士河同圣杰姆斯公园之间的人来说,陆海军商店好象是一个把他们联结起来的纽带。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要了我的住址,又过了几天我收到她一张请吃午饭的请柬。
  我的约会并不多,我欣然接受了这个邀请。我到她家的时候稍微晚了一些,因为我害怕去得过早,围着大教堂先兜了三个圈子。进门以后我才发现客人都已经到齐了。瓦特尔芙德是其中之一,另外还有杰伊太太、理查·特维宁和乔治·娄德。在座的人都是作家。这是早春的一天,天气很好,大家兴致都非常高。我们谈东谈西,什么都谈到了。瓦特尔芙德小姐拿不定主意,是照她更年轻时的淡雅装扮,身着灰绿,手拿一支水仙花去赴宴呢,还是表现出一点年事稍高时的丰姿;如果是后者,那就要穿上高跟鞋、披着巴黎式的上衣了。犹豫了半天,结果她只戴了一顶帽子。这顶帽子使她的情绪很高,我还从来没有听过她用这么刻薄的语言议论我们都熟识的朋友呢。杰伊太太知道得很清楚,逾越礼规的言词是机智的灵魂,因此时不时地用不高于耳语的音调说一些足能使雪白的台布泛上红晕的话语。理查·特维宁则滔滔不绝地发表荒唐离奇的谬论。乔治·娄德知道他的妙语惊人已经尽人皆知,用不着再施展才华,因此每次张口只不过是往嘴里添送菜肴。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说话不多,但是她也有一种可爱的本领,能够引导大家的谈话总是环绕着一个共同的话题;一出现冷场,她总能说一句合适的话使谈话继续下去。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这一年三十七岁,身材略高,体态丰腴,但又不显得太胖。她生得并不美,但面庞很讨人喜欢,这可能主要归功于她那双棕色的、非常和蔼的眼睛。她的皮肤血色不太好,一头黑发梳理得非常精巧。在三个女性里面,她是唯一没有施用化妆品的,但是同别人比较起来,这样她反而显得更朴素、更自然。
  餐室是按照当时的艺术风尚布置的,非常朴素。白色护墙板很高,绿色的糊墙纸上挂着嵌在精致的黑镜框里的惠斯勒①的蚀刻画。印着孔雀图案的绿色窗帘线条笔直地高悬着。地毯也是绿颜色的,地毯上白色小兔在浓郁树荫中嬉戏的图画使人想到是受了威廉·莫利斯②的影响。壁炉架上摆着白釉蓝彩陶器。当时的伦敦一定有五百间餐厅的装演同这里一模一样,淡雅,别致,却有些沉闷。
  
  ①杰姆斯·艾波特·麦克奈尔·惠斯勒(1834—1903),美国画家和蚀刻画家,长期定居英国。
  ②威廉·莫利斯(1834—1896),英国诗人和艺术家。
  离开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家的时候,我是同瓦特尔芙德小姐一同走的。因为天气很好,又加上她这顶新帽子提了兴致,我们决定散一会步,从圣杰姆斯公园穿出去。
  “刚才的聚会很不错。”我说。
  “你觉得菜做得不坏,是不是?我告诉过她,如果她想同作家来往,就得请他们吃好的。”
  “你给她出的主意太妙了,”我回答。“可是她为什么要同作家来往呢?”
  瓦特尔芙德小姐耸了耸肩膀。
  “她觉得作家有意思。她想迎合潮流。我看她头脑有些简单,可怜的人,她认为我们这些作家都是了不起的人。不管怎么说,她喜欢请我们吃饭,我们对吃饭也没有反感。我喜欢她就是喜欢这一点。”
  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些惯爱结交文人名士的人中,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要算心地最单纯的了,这些人为了把猎物捕捉到手,从汉普斯台德的远离尘嚣的象牙塔一直搜寻到柴纳街的寒酸破旧的画室。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年轻的时候住在寂静的乡间,从穆迪图书馆借来的书籍不只使她阅读到不少浪漫故事,而且也给她的脑子里装上了伦敦这个大城市的罗曼史。她从心眼里喜欢看书(这在她们这类人中是少见的,这些人大多数对作家比对作家写的书、对画家比对画家画的画兴趣更大),她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幻想的小天地,生活于其中,感到日常生活所无从享受到的自由。当她同作家结识以后,她有一种感觉,仿佛过去只能隔着脚灯了望的舞台,这回却亲身登上去了。她看着这些人粉墨登场,好象自己的生活也扩大了,因为她不仅设宴招待他们,而且居然闯进这些人的重门深锁的幽居里去。对于这些人游戏人生的信条她认为无可厚非,但是她自己却一分钟也不想按照他们的方式调整自己的生活。这些人道德伦理上的奇行怪癖,正如他们奇特的衣着、荒唐背理的言论一样,使她觉得非常有趣,但是对她自己立身处世的原则却丝毫也没有影响。
  “有没有一位思特里克兰德先生啊?”我问。
  “怎么没有啊。他在伦敦做事。我想是个证券经纪人吧。没有什么风趣。”
  “他们俩感情好吗?”
  “两个人互敬互爱。如果你在他们家吃晚饭,你会见到他的。但是她很少请人吃晚饭。他不太爱说话,对文学艺术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为什么讨人喜欢的女人总是嫁给蠢物啊?”
  “因为有脑子的男人是不娶讨人喜欢的女人的。”
  我想不出什么反驳的话来,于是我就把话头转开,打听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有没有孩子。
  “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两个人都在上学。”
  这个题目已经没有好说的了。我们又扯起别的事来。

  夏天我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见面的次数不算少。我时不时地到她家里去吃午饭,或是去参加茶会;午饭总是吃得很好,茶点更是非常丰盛。我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很相投。我当时年纪很轻,或许她喜欢的是指引着我幼稚的脚步走上文坛的艰辛道路,而在我这一方面,遇到一些不如意的琐事也乐于找到一个人倾诉一番。我准知道她会专神倾听,也一定能给我一些合乎情理的劝告。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是很会同情人的。同情体贴本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他们一看到自己的朋友有什么不幸就恶狠狠地扑到人们身上,把自己的全部才能施展出来,这就未免太可怕了。同情心应该象一口油井一样喷薄自出;惯爱表同情的人让它纵情奔放,反而使那些受难者非常困窘。有的人胸膛上已经沾了那么多泪水,我不忍再把我的洒上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对自己的长处运用很得体,她让你觉得你接受她的同情是对她作了一件好事。我年轻的时候在一阵热情冲动中,曾同柔斯·瓦特尔芙德谈论这件事,她说:
  “牛奶很好吃,特别是加上几滴白兰地。但是母牛却巴不得赶快让它淌出去。肿胀的乳头是很不舒服的。”
  柔斯·瓦特尔芙德的嘴非常刻薄。这种辛辣的话谁也说不出口,但是另一方面,哪个人做事也没有她漂亮。
  还有一件事叫我喜欢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她的住所布置得非常优雅。房间总是干干净净,摆着花,叫人感到非常舒服。客厅里的印花布窗帘虽然图案比较古板,可是色彩光艳,淡雅宜人。在雅致的小餐厅里吃饭是一种享受;餐桌式样大方,两个侍女干净利落,菜肴烹调得非常精致。谁都看得出,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一位能干的主妇,另外,毫无疑问她也是一位贤妻良母。客厅里摆着她儿女的照片。儿子——他名叫罗伯特——十六岁,正在罗格贝学校读书;你在照片上看到他穿着一套法兰绒衣服,戴着板球帽,另外一张照片穿的是燕尾服,系着直立的硬领。他同母亲一样,生着宽净的前额和沉思的漂亮的眼睛。他的样子干净整齐,看去又健康,又端正。
  “我想他不算太聪明,”有一天我正在看照片的时候,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说,“但是我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性格很可爱。”
  女儿十四岁。头发同母亲一样,又粗又黑,浓密地披在肩膀上。温顺的脸相,端庄、明净的眼睛也同母亲活脱儿一样。
  “他们两个人长得都非常象你,”我说。
  “可不是,他们都更随我,不随他们的父亲。”
  “你为什么一直不让我同他见面?”
  “你愿意见他吗?”
  她笑了,她的笑容很甜,脸上微微泛起一层红晕;象她这样年纪的女人竟这么容易脸红,是很少有的。也许她最迷人之处就在于她的纯真。
  “你知道,他一点儿也没有文学修养,”她说,“他是个十足的小市民。”
  她用这个词一点儿也没有贬抑的意思,相反地,倒是怀着一股深情,好象由她自己说出他最大的缺点就可以保护他不受她朋友们的挖苦以的。
  “他在证券交易所干事儿,是一个典型的经纪人。我猜想,他一定会叫你觉得很厌烦的。”
  “你对他感到厌烦吗?”
  “你知道,我刚好是他的妻子。我很喜欢他。”
  她笑了一下,掩盖住自己的羞涩。我想她可能担心我会说一句什么打趣的话,换了柔斯·瓦特尔芙德,听见她这样坦白,肯定会挖苦讽刺几句的。她踌躇了一会儿,眼神变得更加温柔了。
  “他不想假充自己有什么才华。就是在证券交易所里他赚的钱也不多。但是他心地非常善良。”
  “我想我会非常喜欢他的。”
  “等哪天没有外人的时候,我请你来吃晚饭。但是我把话说在前头,你可是自愿冒这个风险;如果这天晚上你过得非常无聊,可千万不要怨我。”
   

  但是最后我同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见面,并不是在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说的那种情况下。她请我吃饭的那天晚上,除了她丈夫以外,我还结识了另外几个人。这天早上,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派人给我送来一张条子,告诉我她当天晚上要请客,有一个客人临时有事不能出席。她请我填补这个空缺。条子是这么写的:
  
  我要预先声明,你将会厌烦得要命。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是一次枯燥乏味的宴客。但是如果你能来的话,我是非常感激的。咱们两个人总还可以谈一谈。
  我不能不帮她这个忙;我接受了她的邀请。
  当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把我介绍给她丈夫的时候,他不冷不热地同我握了握手。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情绪很高,转身对他说了一句开玩笑的话。
  “我请他来是要叫他看看我真的是有丈夫的。我想他已经开始怀疑了。”
  思特里克兰德很有礼貌地笑了笑,就象那些承认你说了一个笑话而又不觉得有什么可笑的人一样,他并没有说什么。又来了别的客人,需要主人去周旋,我被丢在一边。当最后客人都已到齐,只等着宣布开饭的时候,我一边和一位叫我“陪同”的女客随便闲谈,一边思忖:文明社会这样消磨自己的心智,把短促的生命浪费在无聊的应酬上实在令人莫解。拿这一天的宴会来说,你不能不感到奇怪为什么女主人要请这些客人来,而为什么这些客人也会不嫌麻烦,接受邀请。当天一共有十位宾客。这些人见面时冷冷淡淡,分手时更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当然了,这只是完成一次社交义务。思特里克兰德夫妇在人家吃过饭,“欠下”许多人情,对这些人他们本来是丝毫不感兴趣的。但是他们还是不得不回请这些人,而这些人也都应邀而来了。为什么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吃饭时总是夫妻对坐的厌烦,为了让仆人休息半天,还是因为没有理由谢绝,因为该着吃别人一顿饭?谁也说不清。
  餐厅非常拥挤,让人感到很不舒服。这些人中有一位皇家法律顾问和夫人,一位政府官员和夫人,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姐姐和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还有一位议员的妻子。正是因为议员发现自己不能离开议院我才临时被请来补缺。这些客人的身份都非常高贵。女太太们因为知道自己的气派,所以并不太讲究衣着,而且因为知道自己的地位,也不想去讨人高兴。男人们个个雍容华贵。总之,所有这里的人都带着一种殷实富足、踌躇满志的神色。
  每个人都想叫宴会热闹一些,所以谈话的嗓门都比平常高了许多,屋子里一片喧哗。但是从来没有大家共同谈一件事的时候,每个人都在同他的邻座谈话,吃汤、鱼和小菜的当儿同右边的人谈,吃烤肉、甜食和开胃小吃的当儿同左边的人谈。他们谈政治形势,谈高尔夫球,谈孩子和新上演的戏,谈皇家艺术学院展出的绘画,谈天气,谈度假的计划。谈话一刻也没有中断过,声音也越来越响。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宴会非常成功,她可以感到庆幸。她的丈夫举止非常得体。也许他没有谈很多话,我觉得饭快吃完的时候,坐在他两边的女客脸容都有些疲惫。她们肯定认为很难同他谈什么。有一两次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目光带着些焦虑地落在他身上。
  最后,她站起来,带着一群女客离开屋子。在她们走出去以后,思特里克兰德把门关上,走到桌子的另一头,在皇家法律顾问和那位政府官员中间坐下来。他又一次把红葡萄酒传过来,给客人递雪茄。皇家法律顾问称赞酒很好,思特里克兰德告诉我们他是从什么地方买来的。我们开始谈论起酿酒同烟草来。皇家法律顾问给大家说了他正在审理的一个案件,上校谈起打马球的事。我没有什么事好说,所以只是坐在那里,装作很有礼貌地津津有味地听着别人谈话的样子。因为我知道这些人谁都和我无关,所以就从从容容地仔细打量起思特里克兰德来。他比我想象中的要高大一些;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以前会认为他比较纤弱,貌不出众。实际上他生得魁梧壮实,大手大脚,晚礼服穿在身上有些笨拙,给人的印象多少同一个装扮起来参加宴会的马车夫差不多。他年纪约四十岁,相貌谈不上漂亮,但也不难看,因为他的五官都很端正,只不过都比一般人大了一号,所以显得有些粗笨。他的胡须刮得很干净,一张大脸光秃秃的让人看着很不舒服。他的头发颜色发红,剪得很短,眼睛比较小,是蓝色或者灰色的。他的相貌很平凡。我不再奇怪为什么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谈起他来总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对于一个想在文学艺术界取得一个位置的女人来说,他是很难给她增加光彩的。很清楚,他一点儿也没有社交的本领,但这也不一定人人都要有的。他甚至没有什么奇行怪癖,使他免于平凡庸俗之嫌。他只不过是一个忠厚老实、索然无味的普通人。一个人可以钦佩他的为人,却不愿意同他待在一起。他是一个毫不引人注意的人。他可能是一个令人起敬的社会成员,一个诚实的经纪人,一个恪尽职责的丈夫和父亲,但是在他身上你没有任何必要浪费时间。
   

  喧嚣纷扰的社交季节逐渐接近尾声,我认识的每一个人都忙着准备离开诚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计划把一家人带到诺佛克海滨去,孩子们可以在那里洗海水浴,丈夫可以打高尔夫球。我们告了别,说好秋天再会面。但是在我留在伦敦的最后一天,刚从陆海军商店里买完东西走出来,却又遇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带着她的一儿一女;同我一样,她也是在离开伦敦之前抓空买最后一批东西。我们都又热又累,我提议一起到公园去吃一点冷食。
  我猜想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很高兴让我看到她的两个孩子,她一点儿也没有犹豫就接受了我的邀请。孩子们比照片上看到的更招人喜爱,她为他们感到骄傲是很有道理的。我的年纪也很轻,所以他们在我面前一点也不拘束,只顾高高兴兴地谈他们自己的事。这两个孩子都十分漂亮,健康活泼。歇息在树荫下,大家都感到非常愉快。
  一个钟头以后,这一家挤上一辆马车回家去了,我也一个人懒散地往俱乐部踱去。我也许感到有一点寂寞,回想我刚才瞥见的这种幸福家庭生活,心里不无艳羡之感。这一家人感情似乎非常融洽。他们说一些外人无从理解的小笑话,笑得要命。如果纯粹从善于辞令这一角度衡量一个人的智慧,也许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算不得聪明,但是在他自己的那个环境里,他的智慧还是绰绰有余的,这不仅是事业成功的敲门砖,而且是生活幸福的保障。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一个招人喜爱的女人,她很爱她的丈夫。我想象着这一对夫妻的生活,不受任何灾殃祸变的干扰,诚实、体面,两个孩子更是规矩可爱,肯定会继承和发扬这一家人的地位和传统。在不知不觉间,他们俩的年纪越来越老,儿女却逐渐长大成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结婚成家——一个已经出息成美丽的姑娘,将来还会生育活泼健康的孩子;另一个则是仪表堂堂的男子汉,显然会成为一名军人。最后这一对夫妻告老引退,受到子孙敬爱,过着富足、体面的晚年。他们幸福的一生并未虚度,直到年寿已经很高,才告别了人世。
  这一定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它使人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与郁郁的树荫交相掩映,直到最后泻入烟波浩渺的大海中。但是大海却总是那么平静,总是沉默无言、声色不动,你会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怪想法(就是在那些日子这种想法也常在我心头作祟),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象欠缺一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象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回过头来读了读我写的思特里克兰德夫妇的故事,我感到这两个人被我写得太没有血肉了。要使书中人物真实动人,需要把他们的性格特征写出来,而我却没有赋予他们任何特色。我想知道这是不是我的过错,我苦思苦想,希望回忆起一些能使他们性格鲜明的特征。我觉得如果我能够详细写出他们说话的某些习惯或者他们的一些离奇的举止,或许就能够突出他们的特点了。象我现在这样写,这两个人好象是一幅古旧挂毯上的两个人形,同背景很难分辨出来;如果从远处看,那就连轮廓也辨别不出,只剩下一团花花绿绿的颜色了。我只有一种辩解:他们给我的就是这样一个印象。有些人的生活只是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他们只能生活在这个有机体内,也只能依靠它而生活,这种人总是给人以虚幻的感觉;思特里克兰德夫妇正是这样的人。他们有如体内的细胞,是身体所决不能缺少的,但是只要他们健康存在一天,就被吞没在一个重大的整体里。思特里克兰德这家人是普普通通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一个和蔼可亲、殷勤好客的妻子,有着喜欢结交文学界小名人的无害的癖好;一个并不很聪明的丈夫,在慈悲的上帝安排给他的那种生活中兢兢业业、恪尽职责:两个漂亮、健康的孩子。没有什么比这一家人更为平凡的了。我不知道这一家人有什么能够引起好奇的人注意的。
  当我想到后来发生的种种事情时,不禁自问:是不是当初我过于迟钝,没有看出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身上与常人不同的地方啊?也许是这样的。从那个时候起到现在已经过了这么多年,在此期间我对人情世故知道了不少东西,但是即使当初我认识他们夫妇时就已经有了今天的阅历,我也不认为我对他们的判断就有所不同。只不过有一点会和当年不一样:在我了解到人是多么玄妙莫测之后,我今天决不会象那年初秋我刚刚回到伦敦时那样,在听到那个消息以后会那样大吃一惊了。
  回到伦敦还不到二十四小时,我就在杰尔敏大街上遇见了柔斯·瓦特尔芙德。
  “看你今天这么喜气洋洋的样子,”我说,“有什么开心的事啊?”
  她笑了起来,眼睛流露出一道我早已熟悉的幸灾乐祸的闪光。这意味着她又听到她的某个朋友的一件丑闻,这位女作家的直觉已经处于极度警觉状态。
  “你看见过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是不是?”
  不仅她的面孔,就连她的全身都变得非常紧张。我点了点头。我怀疑这个倒霉鬼是不是在证券交易所蚀了老本儿,要不就是让公共汽车轧伤了。
  “你说,是不是太可怕了?他把他老婆扔了,跑掉了。”
  瓦特尔芙德小姐肯定觉得,在杰尔敏大街马路边上讲这个故事大辱没这样一个好题目,所以她只是象个艺术家似地把主题抛出来,宣称她并不知道细节。而我却不能埋没她的口才,认为根本无需介意的环境竟会妨碍她给我讲述故事。但是她还是执拗地不肯讲。
  “我告诉你我什么也不知道,”她回答我激动的问题说,接着,很俏皮地耸了耸肩膀,又加了一句:“我相信伦敦哪家茶点店准有一位年轻姑娘把活儿辞了。”
  她朝我笑了一下,道歉说同牙医生约定了时间,便神气十足地扬长而去。这个消息与其说叫我难过,不如说使我很感兴趣。在那些日子里我的见闻还很少是亲身经历的第一手材料,因此在我碰到这样一件我在书本里阅读到的故事时,觉得非常兴奋。我承认,现在时间和阅历已经使我习惯于在我相识的人中遇到这类事情了。但是我当时还有一种惊骇的感觉。思特里克兰德那一年一定已经有四十岁了,我认为象他这样年纪的人再牵扯到这种爱情瓜葛中未免令人作呕。在我当时年幼无知,睥睨一切的目光中,一个人陷入爱情而又不使自己成为笑柄,三十五岁是最大的年限。除此以外,这个新闻也给我个人添了点儿小麻烦。原来我在乡下就给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写了信,通知她我回伦敦的日期,并且在信中说好如果她不回信另作安排的话,我将在某月某日到她家去吃茶。我遇见瓦特尔芙德小姐正是在这一天,可是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并没有给我捎什么信来。她到底想不想见我呢?非常可能,她在心绪烦乱中把我信里订的约会忘到脑后了。也许我应该有自知之明,不去打扰她。可是另一方面,她也可能想把这件事瞒着我,如果我叫她猜出来自己已经听到这件奇怪的消息,那就太不慎重了。我既怕伤害这位夫人的感情,又怕去她家作客惹她心烦,心里非常矛盾。我知道她这时一定痛苦不堪,我不愿意看到别人受苦,自己无力替她分忧;但另一方面我又很想看一看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对这件事有何反应,尽管我对这个想法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最后我想了个主意:我应该象什么事也没发生那样到她家去,先叫使女进去问一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方便不方便会客。如果她不想见我,就可以把我打发走了。尽管如此,在我对使女讲起我事前准备的一套话时,我还是窘得要命。当我在幽暗的过道里等着回话的当儿,我不得不鼓起全部勇气才没有中途溜掉。使女从里面走出来。也可能是我过于激动,胡乱猜想,我觉得从那使女的神情看,好象她已经完全知道这家人遭遇的不幸了。
  “请您跟我来,先生,”她说。
  我跟在她后面走进客厅。为了使室内光线暗淡,窗帘没有完全拉开。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正站在壁炉前面,在没有燃旺的火炉前边烤自己的脊背。我觉得我闯进来是一件极其尴尬的事。我猜想我到这里来一定很出他们意料之外,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只是忘记同我另外约会日子才不得不让我进来。我还想,上校一定为我打扰了他们非常生气。
  “我不太清楚,你是不是等着我来,”我说,故意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当然我在等着你。安妮马上就把茶拿来。”
  尽管屋子里光线很暗,我也看出来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眼睛已经哭肿了。她的面色本来就不太好,现在更是变成土灰色了。
  “你还记得我的姐夫吧?度假以前,你在这里吃饭的那天和他见过面。”
  我们握了握手。我感到忐忑不安,想不出一句好说的话来。但是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解救了我;她问起我怎样消夏的事。有她提了这个头,我多少也找到些话说,直捱到使女端上茶点来。上校要了一杯苏打威士忌。
  “你最好也喝一杯,阿美,”他说。
  “不,我还是喝茶吧。”
  这是暗示发生了一件不幸事件的第一句话。我故意不作理会,尽量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东拉西扯。上校仍然站在壁炉前面一句话也不说。我很想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不失礼仪地向主人告别,我奇怪地问我自己,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让我进来究竟是为了什么。屋子里没有摆花,度夏以前收拾起的一些摆设也没有重新摆上。一向舒适愉快的房间显得一片寂寥清冷,给人一种感觉,倒仿佛墙壁的另一边停着一个死人似的。我把茶喝完。
  “要不要吸一支烟?”思特里克兰德太太问我道。
  她四处看了看,要找烟盒,但是却没有找到。
  “我怕已经没有了。”
  一下子,她的眼泪扑簌簌地落下来,匆匆跑出了客厅。
  我吃了一惊。我想到纸烟过去一向是由她丈夫添置的,现在突然发现找不到纸烟,这件小事显然勾起了她的记忆,她伸手就能拿到的东西竟然丢三短四的这种新感觉仿佛在她胸口上突然刺了一刀,她意识到旧日的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过去那种光荣体面不可能再维持下去了。
  “我看我该走了吧,”我对上校说,站起身来。
  “我想你已经听说那个流氓把她甩了的事吧,”他一下子爆发出来。
  我踌躇了一会儿。
  “你知道人们怎样爱扯闲话,”我说,“有人闪烁其词地对我说,这里出了点儿事。”
  “他逃跑了。他同一个女人跑到巴黎去了。他把阿美扔了,一个便士也没留下。”
  “我感到很难过,”我说;我实在找不到别的什么话了。
  上校一口气把威士忌灌下去。他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高大、削瘦的汉子,胡须向下垂着,头发已经灰白。他的眼睛是浅蓝色的,嘴唇的轮廓很不鲜明。我从上一次见到他就记得他长着一副傻里傻气的面孔,并且自夸他离开军队以前每星期打三次马球,十年没有间断过。
  “我想现在我不必再打搅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了,”我说,“好不好请你告诉她,我非常为她难过?如果有什么我能做的事,我很愿意为她效劳。”
  他没有理会我的话。
  “我不知道她以后怎么办。而且还有孩子。难道让他们靠空气过活?十六年啊!”
  “什么十六年?”
  “他们结婚十六年了,”他没好气儿地说。“我从来就不喜欢他。当然了,他是我的连襟,我尽量容忍着。你以为他是个绅士吗?她根本就不应该嫁给他。”
  “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
  “她只有一件事好做:同他离婚。这就是你刚进来的时候我对她说的。‘把离婚申请书递上去,亲爱的阿美,’我说,‘为了你自己,为了你的孩子,你都该这么做。’他最好还是别叫我遇见。我不把他打得灵魂出窍才怪。”
  我禁不住想,麦克安德鲁上校做这件事并不很容易,因为思特里克兰德身强力壮,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但是我并没有说什么。如果一个人受到侮辱损害而又没有力量对罪人直接施行惩罚,这实在是一件痛苦不堪的事。我正准备再作一次努力向他告辞,这时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又回到屋子里来了。她已经把眼泪揩干,在鼻子上扑了点儿粉。
  “真是对不起,我的感情太脆弱了,”她说,“我很高兴你没有走。”
  她坐了下来。我一点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不太好意思谈论同自己毫不相干的事。那时候我还不懂女人的一种无法摆脱的恶习——热衷于同任何一个愿意倾听的人讨论自己的私事。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似乎在努力克制着自己。
  “人们是不是都在议论这件事啊?”她问。我非常吃惊,她竟认为我知道她家的这件不幸是想当然的事。
  “我刚刚回来。我就见到了柔斯·瓦特尔芙德一个人。”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拍了一下巴掌。
  “她是怎么说的,把她的原话一个字不差地告诉我。”我有点儿踌躇,她却坚持叫我讲。“我特别想知道她怎么谈论这件事。”
  “你知道别人怎么谈论。她这个人说话靠不住,对不对?她说你的丈夫把你丢开了。”
  “就说了这些吗?”
  我不想告诉她柔斯·瓦特尔芙德分手时讲到茶点店女侍的那句话。我对她扯了个谎。
  “她说没说他是跟一个什么人一块走的?”
  “没有。”
  “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件事。”
  我有一些困惑莫解,但是不管怎么说我知道现在我可以告辞了。当我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握手告别的时候我对她说,如果有什么事需要我做,我一定为她尽力。她的脸上掠过一丝笑影。
  “非常感谢你。我不知道有谁能替我做什么。”
  我不好意思向她表示我的同情,便转过身去同上校告别。上校并没有同我握手。
  “我也要走。如果你从维多利亚路走,我跟你同路。”
  “好吧,”我说,“咱们一起走。”
   

  “真太可怕了,”我们刚刚走到大街上,他马上开口说。
  我看出来,他同我一起出来目的就是想同我继续谈论这件他已经同他的小姨子谈了好几小时的事。
  “我们根本弄不清是哪个女人,你知道,”他说,“我们只知道那个流氓跑到巴黎去了。”
  “我一直以为他们俩感情挺不错。”
  “是不错。哼,你来以前,阿美还说他们结婚这么多年就没有吵过一次嘴。你知道阿美是怎样一个人。世界上没有比她更好的女人了。”
  既然他主动把这家人的秘密都告诉我,我觉得我不妨继续提出几个问题来。
  “你的意思是说她什么也没有猜到?”
  “什么也没猜到。八月他是同她和孩子们一起在诺佛克度过的。他同平常日子一模一样,一点也没有反常的地方。我和我妻子到他们乡下过了两三天,我还同他玩过高尔夫球。九月,他回到城里来,为了让他的合股人去度假。阿美仍然待在乡下。他们在乡下房子租了六个星期,房子快满期以前她给他写了封信,告诉他自己哪一天回伦敦来。他的回信是从巴黎发的,说他已经打定主意不同她一起生活了。”
  “他怎样解释呢?”
  “他根本没有解释,小朋友。那封信我看了。还不到十行字。”
  “真是奇怪了。”
  说到这里我们正好过马路,过往车辆把我们的谈话打断了。麦克安德鲁告诉我的事听起来很难令人相信,我怀疑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根据她自己的理由把一部分事实隐瞒着没对他说。非常清楚,一个人结婚十七年不会平白无故地离家出走的,这里面一定有一些事会使她猜想两人的夫妻生活并不美满。我正在思忖这件事,上校又从后面赶上来。
  “当然了,除了坦白承认自己是同另外一个女人私奔之外,他是无法解释这件事的。据我看,他认为早晚她会自己弄清楚的。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打算怎么办?”
  “哈,第一件事是抓到证据。我准备自己到巴黎去一趟。”
  “他的买卖怎么办?”
  “这正是他狡诈的地方。一年来他一直把摊子越缩越小。”
  “他告诉没告诉他的合股人他不想干了?”
  “一句也没透露。”
  麦克安德鲁上校对证券交易的事不太内行,我更是一窍不通,因此我不太清楚思特里克兰德是在什么情况下退出了他经营的交易。我得到的印象是,被他中途甩开的合股人气得要命,威胁说要提出诉讼。看来一切都安排妥善后,这个人的腰包要损失四五百镑钱。
  “幸而住房的全套家具都是写在阿美名下的。不管怎么说这些东西她还都能落下。”
  “刚才你说她一个便士也没有是真实情况吗?”
  “当然是真的。她手头就只有两三百镑钱和那些家具。”
  “那她怎样生活呢?”
  “天晓得。”
  事情变得更加复杂了,再加上上校火冒三丈,骂骂咧咧,不但不能把事情讲清楚,反而叫我越听越糊涂。我很高兴,在他看到陆海军商店上面的大钟的时候,突然记起他要到俱乐部玩牌的约会来。他同我分了手,穿过圣杰姆斯公园往另一个方向走去了。

  没过一两天,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给我寄来一封短信,叫我当天晚上到她家去一趟。我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家。她穿着一身黑衣服,朴素得近乎严肃,使人想到她遭遇的不幸。尽管她悲痛的感情是真实的,却没忘记使自己的衣着合乎她脑子里的礼规叫她扮演的角色。我当时不谙世故,感到非常吃惊。
  “你说过,要是我有事求你,你乐于帮忙,”她开口说。
  “一点儿不错。”
  “那么你愿意不愿意到巴黎去看看思特里克兰德是怎么个情况?”
  “我?”
  我吓了一跳。我想到自己只见过思特里克兰德一面。我不知道她想叫我去办什么事。
  “弗雷德决心要去。”弗雷德就是麦克安德鲁上校。“但是我知道他肯定不是办这种事的人。他只会把事弄得更糟。我不知道该求谁去。”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我觉得哪怕我稍微犹豫一下,也显得大没有心肝了。
  “可是我同你丈夫说过不到十句话。他不认识我。没准儿他一句话就把我打发走了。”
  “这对你也没有损害,”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笑着说。
  “你究竟想叫我去做什么事?”
  她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话。
  “我认为他不认识你反而有利。你知道,他从来也不喜欢弗雷德。他认为弗雷德是个傻瓜。他不了解军人。弗雷德会大发雷霆。两个人大吵一顿,事情不但办不好,反而会更糟。如果你对他说你是代表我去的,他不会拒绝你同他谈谈的。”
  “我同你们认识的时间不长,”我回答说。“除非了解全部详细情况,这种事是很难处理的。我不愿意打探同我自己没有关系的事。为什么你不自己去看看他呢?”
  “你忘记了,他在那里不是一个人。”
  我没有说什么。我想到我去拜访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递上我的名片,我想到他走进屋子里来,用两个指头捏着我的名片。
  “您有什么贵干?”
  “我来同您谈谈您太太的事。”
  “是吗?当您年纪再长几岁的时候,肯定就会懂得不该管别人的闲事了。如果您把头稍微向左转一转,您会看到那里有一扇门。再见。”
  可以预见,走出来的时候我很难保持尊严体面。我真希望晚回伦敦几天,等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料理好这件事以后再回来。我偷偷地看了她一眼。她正陷入沉思里。但是她马上就把头抬起来看着我,叹了一口气,笑了一下。
  “这么突如其来,”她说,“我们结婚十六年了,我做梦也没想到查理斯是这样一个人,会迷上了什么人。我们相处得一直很好。当然了,我有许多兴趣爱好与他不同。”
  “你发现没发现是什么人,”——我不知道该怎样措词——“那人是谁,同他一起走的?”
  “没有。好象谁都不知道。太奇怪了。在一般情况下,男人如果同什么人有了爱情的事,总会被人看到,出去吃饭啊什么的。做妻子的总有几个朋友来把这些事告诉她。我却没有接到警告——没有任何警告。他的信对我好象是晴天霹雳。我还以为他一直生活得很幸福呢。”
  她开始哭起来,可怜的女人,我很替她难过。但是没有过一会儿她又逐渐平静下来。
  “不该让人家拿我当笑话看,”她擦了擦眼睛说,“唯一要做的事是从速决定到底该怎么办。”
  她继续说下去,有些语无伦次;一会儿说刚过去不久的事,一会儿又说起他们初次相遇和结婚的事。但是这样一来他俩的生活在我的脑子里倒逐渐形成了一幅相当清晰的图画。我觉得我过去的臆测还是正确的,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父亲在印度当过文职官吏,退休以后定居到英国偏远的乡间,但每年八月他总要带着一家老小到伊思特堡恩去换一换环境。她就是在那里认识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那一年她二十岁,思特里克兰德二十三岁。他们一起打网球,在滨海大路上散步,听黑人流浪歌手唱歌。在他正式提出以前一个星期她已经决心接受他的求婚了。他们在伦敦定居下来,开始时住在汉普斯台德区,后来他们的生活逐渐富裕起来,便搬到市区里来。他们有两个孩子。
  “他好象一直很喜欢这两个孩子。即使他对我厌倦了,我不理解他怎么会忍心把孩子也抛弃了。这一切简直令人不能置信。到了今天我也不能相信这会是真事。”
  最后她把他写来的信拿出来给我看。我本来就有些好奇,可是一直没敢大胆提出来。
  
  亲爱的阿美:
  我想你会发现家中一切都已安排好。你嘱咐安妮的事我都已转告她。你同孩子到家以后晚饭会给你们准备好。我将不能迎接你们了。我已决心同你分居另过,明晨我就去巴黎。这封信我等到巴黎后再发出。我不回来了。我的决定不能更改了。
               永远是你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
  “没有一句解释的话,也丝毫没有表示歉仄不安。你是不是觉得这人太没有人性了?”
  “在这种情况下这封信是很奇怪,”我回答。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人已经变了。我不知道是哪个女人把他抓在手掌里,但是她肯定把他变成另外一个人了。事情非常清楚,这件事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了。”
  “你这么想有什么根据?”
  “弗雷德已经发现了。我丈夫总是说每星期他要去俱乐部打三四个晚上桥牌。弗雷德认识那个俱乐部的一个会员,有一次同他说起查理斯喜欢打桥牌的事。这个人非常惊讶,他说他从来没有在玩牌的屋子看见过查理斯。这就非常清楚了,我以为查理斯在俱乐部的时间,实际上他是在同那个女人厮混。”
  我半晌儿没有言语。后来我又想起了孩子们。
  “这件事一定很难向罗伯特解释,”我说。
  “啊,他们俩我谁也没告诉,一个字也没有说。你知道,我们回城的第二天他们就回学校了。我没有张皇失措,我对他们说父亲有事到外地去了。”
  心里怀着这样大的一个秘密,要使自己举止得体、装作一副坦然无事的样子,实在很不容易。再说,为了打发孩子上学,还必须花费精力把样样东西打点齐全,也使她煞费苦心。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声音哽住了。
  “他们以后可怎么办啊,可怜的宝贝?我这一家人以后怎么活下去啊?”
  她拼命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我注意到她的两手一会儿握紧,一会儿又松开。那种痛苦简直太可怕了。
  “如果你认为我到巴黎去有好处,我当然会去的,但是你一定要同我说清楚,你要叫我去做什么。”
  “我要叫他回来。”
  “我听麦克安德鲁上校的意思,你已经决心同他离婚了。”
  “我永远也不会同他离婚。”她突然气狠狠地说,“把我的话告诉他,他永远也别想同那个女人结婚。我同他一样,是个拗性子,我永远也不同他离婚。我要为我的孩子着想。”
  我想她最后加添的话是为了向我解释她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态度,但是我却认为她这样做与其说出于母爱不如说由于极其自然的嫉妒心理。
  “你还爱他吗?”
  “我不知道。我要他回来。如果他回来了,我可以既往不咎。不管怎么说,我们已经是十七年的夫妻了。我不是一个心胸狭小的女人。过去我一直蒙在鼓里,只要我不知道,我也就不会介意这件事。他应该知道这种迷恋是长不了的。如果他现在就回来,事情会很容易弥补过去,谁也发现不了。”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对流言蜚语这样介意,叫我心里有些发凉,因为当时我还不知道旁人的意见对于女人的生活竟有这么大的关系。我认为这种态度对她们深切的情感投掷上一层不真挚的暗影。
  思特里克兰德住的地方家里人是知道的。他的合股人曾通过思特里克兰德存款的银行给他写过一封措词严厉的信,责骂他隐匿自己行踪;思特里克兰德在一封冷嘲热讽的回信里告诉这位合股人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他。看来他正住在一家旅馆里。
  “我没听说过这个地方,”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说。“但是弗雷德对这家旅馆非常熟悉。他说这是很昂贵的一家。”
  她的脸涨得通红。我猜想她似乎看到自己的丈夫正住在一套豪华的房间里,在一家又一家的讲究的饭店吃饭。她想象他正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天天去赛马厅,夜夜去剧场。
  “象他这样的年龄,不能老过这种生活,”她说,“他到底是四十岁的人了。如果是一个年轻人,我是能够理解的。可是他这种年纪就太可怕了,他的孩子都快长大成人了。再说他的身体也受不住。”
  愤怒同痛苦在她胸中搏斗着。
  “告诉他,他的家在召唤他回来。家里什么都同过去一样,但是也都同过去不一样了。没有他我无法生活下去。我宁可杀死自己。同他谈谈往事,谈谈我们的共同经历。如果孩子们问起来,我该对他们说什么呢?他的屋子还同他走的时候一模一样。他的屋子在等着他呢。我们都在等着他呢。”
  我到那里该谈什么,她句句都告诉我了。她甚至想到思特里克兰德可能说什么话。教给我怎样答对。
  “你会尽一切力量替我把这件事办好吧?”她可怜巴巴地说,“把我现在的处境告诉他。”
  我看出来,她希望我施展一切手段打动他的怜悯心。她的眼泪一个劲儿往下落。我心里难过极了。我对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酷、残忍非常气愤,我答应她我要尽一切力量把他弄回来。我同意再过一天就启程,不把事情办出个眉目决不回来。这时天色已晚,我们两人也都由于感情激动而疲惫不堪,我就向她告辞了。
   
十一
  旅途中,我仔细考虑了一下这次去巴黎的差事,不觉又有些疑虑。现在我的眼睛已经看不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一副痛楚不堪的样子,好象能够更冷静地考虑这件事了。我在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举动里发现一些矛盾,感到疑惑不解。她非常不幸,但是为了激起我的同情心,她也很会把她的不幸表演给我看。她显然准备要大哭一场,因为她预备好大量的手帕;她这种深思远虑虽然使我佩服,可是如今回想起来,她的眼泪的感人力量却不免减低了。我看不透她要自己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呢,还是因为怕别人议论是非;我还怀疑使她肠断心伤的失恋之痛是否也搀杂着虚荣心受到损害的悲伤(这对我年轻的心灵是一件龌龊的事);这种疑心也使我很惶惑。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但是我这次到巴黎去是带着一定冒险成分的,当我离目的地越来越近的时候,我的情绪也逐渐高起来。我也从做戏的角度看待自己,对我扮演的这个角色——一个受人衷心相托的朋友把误入歧途的丈夫带回给宽恕的妻子——非常欣赏。我决定第二天晚上再去找思特里克兰德,因为我本能地觉得,必须细致盘算,并选定这一时间。如果想从感情上说动一个人,在午饭以前是很少会成功的。在那些年代里,我自己就常常遐想一些爱情的事,但是只有吃过晚茶后我才能幻想美好婚姻的幸福。
  我在自己落脚的旅馆打听了一个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住的地方。他住的那家旅馆名叫比利时旅馆。我很奇怪,看门人竟没听说过这个地方。我从思特里克兰德太太那里听说,这家旅馆很大、很阔气,坐落在利渥里路后边。我们查了一下旅馆商号指南。叫这个名字的旅馆只有一家,在摩纳路。这不是有钱人居住的地区,甚至不是一个体面的地方。我摇了摇头。
  “绝对不是这一家。”我说。
  看门人耸了耸肩膀。巴黎再没有另一家叫这个名字的旅馆了。我想起来,思特里克兰德本来是不想叫别人知道他行踪的。他给他的合股人这个地址也许是在同他开玩笑。不知道为什么,我暗想这很合思特里克兰德的幽默感,把一个怒气冲冲的证券交易人骗到巴黎一条下流街道上的很不名誉的房子里去,出尽洋相。虽然如此,我觉得我还是得去看一看。第二天六点钟左右我叫了一辆马车,到了摩纳街。我在街角上把车打发掉,我想我还是步行到旅馆,先在外面看看再进去。这一条街两旁都是为穷人开设的小店铺,路走了一半,在我拐进来的左面,就是比利时旅馆。我自己住的是一家普普通通的旅馆,可是同这家旅馆比起来简直宏伟极了。这是一座破烂的小楼,多年没有粉刷过,龌龌龊龊,相形之下,两边的房子倒显得又干净又整齐。肮脏的窗子全部关着。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同那位勾引他丢弃了名誉和职责的美女显然不会在这样一个地方寻欢作乐,享受他们罪恶而豪华的生活。我非常恼火,觉得自己分明是被耍弄了。我差一点连问都不问就扭头而去。我走进去只是为了事后好向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交待,告诉她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旅馆的入口在一家店铺的旁边,门开着,一进门便有一块牌子:账房在二楼①。我沿着狭窄的楼梯走上去,在楼梯平台上看到一间用玻璃门窗隔起来的小阁子,里面摆着一张办公桌和两三把椅子。阁子外面有一条长凳,晚上守门人多半就在这里过夜。附近没有一个人影,但是我在一个电铃按钮下面看到有侍者② 字样。我按了一下,马上从什么地方钻出一个人来。这人很年轻,贼眉鼠眼,满脸丧气,身上只穿一件衬衫,趿拉着一双毡子拖鞋。
  
  ①②原文为法语。
  我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我向他打听思特里克兰德时要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这里住没住着一位思特里克兰德先生?”我问。
  “三十二号,六楼。”
  我大吃一惊,一时没有答出话来。
  “他在家吗?”
  侍者看了看账房里的一块木板。
  “他的钥匙不在这里。自己上去看看吧。”
  我想不妨再问他一个问题。
  “太太也在这里吗③?”
  
  ③原文为法语。
  “只有先生一个人④。”
  
  ④原文为法语。
  当我走上楼梯的时候,侍者一直怀疑地打量着我。楼梯又闷又暗,一股污浊的霉味扑鼻而来。三层楼梯上面有一扇门开了,我经过的时候,一个披着睡衣、头发蓬松的女人一声不吭地盯着我。最后,我走到六楼,在三十二号房门上敲了敲。屋里响动了一下,房门开了一条缝。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出现在我面前。他一语不发地站在那里,显然没有认出我是谁来。
  我通报了姓名。我尽量摆出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
  “你不记得我了。今年六月我荣幸地在你家吃过饭。”
  “进来吧,”他兴致很高地说,“很高兴见到你。坐下。”
  我走进去。这是一间很小的房间,几件法国人称之为路易·菲力浦式样的家具把屋子挤得转不过身来。有一张大木床,上面堆放着一床鼓鼓囊囊的大红鸭绒被,一张大衣柜,一张圆桌,一个很小的脸盆架,两把软座椅子,包着红色棱纹平布。没有一件东西不是肮脏、破烂的。麦克安德鲁上校煞有介事地描述的那种浪荡浮华这里连一点儿影子也看不到。思特里克兰德把乱堆在一把椅子上的衣服扔到地上,叫我坐下。
  “你来找我有事吗?”他问。
  在这间小屋子里他好象比我记忆中的更加高大。他穿着一件诺弗克式的旧上衣,胡须有很多天没有刮了。我上次见到他,他修饰得整齐干净,可是看去却不很自在;现在他邋里邋遢,神态却非常自然。我不知道他听了我准备好的一番话以后会有什么反应。
  “我是受你妻子的嘱托来看你的。”
  “我正预备在吃晚饭以前到外边去喝点什么。你最好同我一起去。你喜欢喝苦艾酒?”
  “可以喝一点儿。”
  “那咱们就走吧”
  他戴上一顶圆顶礼帽;帽子也早就该刷洗了。
  “我们可以一起吃饭。你还欠我一顿饭呢,你知道。”
  “当然了。你就一个人吗?”
  我很得意,这样重要的一个问题我竟极其自然地提了出来。
  “啊,是的。说实在的,我已经有三天没有同人讲话了。我的法文很不高明。”
  当我领先走下楼梯的时候,我想起茶点店的那位女郎来,我很想知道她出了什么事了。是他们已经吵架了呢,还是他迷恋的热劲儿已经过去了?从我见到的光景看,很难相信他策划了一年只是为了这样没头没脑地窜到巴黎来。我们步行到克里舍林荫路,在一家大咖啡馆摆在人行道上的许多台子中拣了一张坐下。
   
十二
  这会儿正是克里舍林荫路最热闹的时刻,只需要发挥一点儿想象力,就能够在过往行人中发现不少庸俗罗曼司中的人物。小职员和女售货员,宛如从巴尔扎克的小说中走出来的老古董,靠着人性的弱点赚钱糊口的一些行当的男女成员。在巴黎的一些贫穷地区,街道上总是人群熙攘,充满无限生机,使你血流激动,随时准备为你演一出意想不到的好戏。
  “你对巴黎熟悉不熟悉?”我问。
  “不熟悉。我们度蜜月的时候来过。以后我从来没有再来。”
  “那你怎么会找到这家旅馆的?”
  “别人介绍的。我要找一家便宜的。”
  苦艾酒端上来了,我们一本正经地把水浇在溶化的糖上。
  “我想我还是坦白对你讲我为什么来找你吧,”我有一些困窘地说。
  他的眼睛闪闪发亮。
  “我早就想迟早会有个人来的。阿美已经给我写了一大堆信来了。”
  “那么我要对你讲的,不用我说你也知道得很清楚了。”
  “她那些信我都没有看。”
  我点了一支烟,为了给自己一些思索的时间。我这时候真不知道该怎样办理我承担下的这件差事了。我准备好的一套绝妙词令,哀婉的也罢、愤激的也罢,在克里舍林荫道上以乎都不合拍了。突然,思特里克兰德咯咯地笑起来。
  “交给你办的事很叫你头疼,对不对?”
  “啊,我不知道,”我回答。
  “听我说,你赶快把肚子里的事说出来,以后咱们可以痛快地玩一个晚上。”
  我犹豫不定。
  “你想到过没有,你的妻子痛苦极了?”
  “事情会过去的。”
  他说这句话的那种冷漠无情我简直无法描摹。我被他这种态度搞得心慌意乱,但是我尽量掩盖着自己。我采用了我的一位亨利叔叔说话的语调;亨利叔叔是个牧师,每逢他请求哪位亲戚给候补副牧师协会捐款的时候总是用这种语调。
  “我说话不同你转弯抹角,你不介意吧?”
  他笑着摇了摇头。
  “你这样对待她说得过去吗?”
  “说不过去。”
  “你有什么不满意她的地方吗?”
  “没有。”
  “那么,你们结婚十七年,你又挑不出她任何毛病,你这样离开了她不是太岂有此理了吗?”
  “是太岂有此理了。”
  我感到非常惊奇,看了他一眼。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从心眼里赞同,这就把我的口预先箝住了。他使我的处境变得非常复杂,且不说滑稽可笑了。本来我预备说服他、打动他、规劝他、训诫他、同他讲道理,如果需要的话还要斥责他,要发一通脾气,要把他冷嘲热讽个够;但是如果罪人对自己犯的罪直认不讳,规劝的人还有什么事情好做呢?我对他这种人一点也没有经验,因为我自己如果做错了事总是矢口否认。
  “你还要说什么?”思特里克兰德说。
  我对他撇了撇嘴。
  “没什么了,如果你都承认了,好象也没有什么要多说的了。”
  “我想也是。”
  我觉得我这次执行任务手腕太不高明。我显然有些冒火了。
  “别的都不要说了,你总不能一个铜板也不留就把你女人甩了啊!”
  “为什么不能?”
  “她怎么活下去呢?”
  “我已经养活她十七年了。为什么她不能换换样,自己养活自己呢?”
  “她养活不了。”
  “她不妨试一试。”
  我当然有许多话可以答辩。我可以谈妇女的经济地位,谈男人结婚以后公开或默认地承担的义务,还有许许多多别的道理,但是我认为真正重要的只有一点。
  “你还爱她不爱她了?”
  “一点儿也不爱了,”他回答。
  不论对哪方面讲,这都是一件极端严肃的事,可是他的答话却带着那么一种幸灾乐祸、厚颜无耻的劲儿;为了不笑出声来,我拼命咬住嘴唇。我一再提醒自己他的行为是可恶的。我终于激动起自己的义愤来。
  “他妈的,你得想想自己的孩子啊。他们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他们不是自己要求到这个世界上来的。如果你这样把一家人都扔了,他们就只好流浪街头了。”
  “他们已经过了不少年舒服日子了。大多数孩子都没有享过这么大的福。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必要的时候,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的。”
  “可是,你难道不喜欢他们吗?你的两个孩子多么可爱啊!你的意思是,你不想再同他们有任何关系了吗?”
  “孩子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他们,可是现在他们都长大了,我对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了。”
  “你简直太没有人性了。”
  “我看就是这样的。”
  “你一点儿也不觉得害臊。”
  “我不害臊。”
  我想再变换一个手法。
  “谁都会认为你是个没有人性的坏蛋。”
  “让他们这样想去吧。”
  “所有的人都讨厌你、鄙视你,这对你一点儿都无所谓吗?”
  “无所谓。”
  他那短得不能再短的回答使得我提出的问题(尽管我的问题提得很有道理)显得非常荒谬。我想了一两分钟。
  “我怀疑,如果一个人知道自己的亲戚朋友都责骂自己,他能不能心安理得地活下去。你准知道你就一点儿无动于衷吗?谁都不能没有一点儿良心,早晚你会受到良心谴责的。假如你的妻子死了,你难道一点儿也不悔恨吗?”
  他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等了一会儿,看他是不是开口。最后我不得不自己打破沉寂。
  “你有什么要说的?”
  “我要说的只有一句:你是个大傻蛋。”
  “不管怎么说,法律可以强迫你扶养你的妻子儿女,”我有些生气地驳斥说,“我想法律会提出对他们的保障的。”
  “法律能够从石头里榨出油来吗?我没有钱,只有百十来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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