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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肉之躯—劳伦斯传

_2 穆尔 (美)
的集会从它们的原始形式中沿袭下来,“节日”的成份得到充分的保留,所以那时
人们依旧涌人城内去赶集。在以前,这样的赶集总是和雇佣的程序联系在一起的。
这个集会在伊斯渥西端举行,旁边是圣玛丽非国教教堂,稍北是诺丁汉公路。
1926 年9 月,劳伦斯最后一次去伊斯渥时,他执意要去赶集,并在那里呆到
疲惫不堪时才离去。但是他感到很快活,这个面色苍白,一脸红胡的人曾在那里生
活过那么久;现在显然只有这个地方能让他感到愉快。
他童年时代的另一个重要事件是时常有一些流动剧团到伊斯渥演出。其中最受
欢迎的大概要数泰迪·雷勒剧团,他们在一顶大蓬帐下演出。好几次他们觉得在伊
斯渥地区的生意非常好,以至有时要逗留好几个月,演出莎士比亚的剧本和其它的
剧目,如《斯维尼·托德》、《舰队街的神奇理发师》、以及《玛丽亚·马丁》或
《红仓谋杀案》等。劳伦斯写道,他曾在“两便士流动剧院”看过《哈姆雷特》,
当那个戴着盔甲的鬼魂唱道:“安布列特,安布列特,我是你父亲的鬼魂”时,他
会“激动得脸色苍白”。
劳伦斯童年时的另一项文化活动没有延续下来:即“一便士阅读”。这活动是
在阿尔伯特的英国学校中进行的,后来,当劳伦斯18 岁时,在这个学校当了一名
教师。”一便士阅读“以其入场费而得名,参加的人数很多。当地人在那里进行各
种娱乐活动,最常见的是音乐活动,也有独唱和独奏。但最主要的内容是阅读,通
常是狄更斯的作品:一个城里人在台上背诵作品,就像狄更斯在外面游荡、访问时
经常做的那样。
伊斯渥的另一个习俗是,每年圣诞日的后一天,矿工的孩子们会被邀请到矿主
巴勃和兰姆·克罗斯的家里,他们会分给每个孩子一个橘子和一枚崭新的便士。劳
伦斯童年时的一个朋友,梅宝·塞尔贝·柯利休太太告诉爱德华·尼尔说,有一次,
劳伦斯十分害羞,不敢上前到巴勃家的管家那儿去接礼物。梅宝便把她那一份给了
他,然后自己再去拿一份,当管家拿眼睛瞪着她时,她对他说:“不,我不足自己
要拿二个便士,有一份是给伯特·劳伦斯的。”在她和劳伦斯回伊斯渥的路上,他
们开始讨论如何处置他们的礼物。
他最后决定——这是后来劳伦斯作品中喜剧特点的闪现——他建议将自己的那
个便士交给母亲,而用那女孩的一便士去买糖果,然后两人分而食之。
当苏格兰牧师罗伯特·雷德在1898 年开始掌管非国教教堂的教坛时,他创建
了一个文学社,社址就在教堂旁边的英国学校。劳伦斯常去这个教堂做礼拜,虽然
母亲来自维斯列安的一个卫理公会教家庭。牧师雷德先生和她成了好朋友,并很喜
欢与他的这位颇有修养的教民饮茶闲谈。正如威廉·霍普金所说的,“劳伦斯太太
很喜欢家里有一位牧师客人。”《儿子和情人》中有这样一段有趣的描写:父亲从
矿上回家,发现牧师正在那里和母亲高谈阔论着神学问题,她还换上了最好的桌布,
摆上了最好的茶具。在这种场合父亲的表现也许是许多次类似情况中的典型一例。
(他对牧师说,“喏,你看看吧”这位矿工边说着边把汗衫的两肩露出来给他看。
“现在已经干一些了,可还是潮乎乎的,像擦桌布一样,都是些汗水,你摸摸看。”)
这座雷德牧师的教堂建于1868 年,是石结构的,在布尔维附近;它是一座仿
哥德式的建筑,有很高的尖顶;劳伦斯很喜欢这座教堂,还记得它的“高耸挺拔,
金碧辉煌而又静谧肃穆;涂着暗绿和蓝色的颜料以及略有些荷花状的边饰。在管风
琴的楼厢上,用大写字母刻写着,“哦,在美和神圣中敬慕赞美上帝。”幼年时的
劳伦斯和他的兄弟姐妹们对这座教堂十分熟悉,现在它已被拆毁了。数年以后,劳
伦斯在一篇意为介绍弗雷德里克·卡持特的《启示录》的文章中回忆说,他是在《
圣经》的熏陶下长大的,教义对他的影响刻骨铭心:“以幼年时我就熟知《启示录
》的语言和形象;这不是因为我花了时间去阅读《启示录》,而是因为我总被送入
主日学校和教堂,去‘希望乐队’和‘基督的力量’听读《圣经》”。尽管他不总
是全神贯注,也不能全部理解,但那语言和符号却深深地渗入了他的意识之中。
在他的一篇名叫《一个男人生活中的赞美诗》的散文中,劳伦斯说:“我认为
成长为一个新教徒(耶稣教徒)是很好的:在新教徒中的一个非国教教徒,或是在
非国教教徒中的一个公理会教徒。”“作为一个小孩”他感到高兴的是公理教徒”
摒除了卫理公会教徒中常见的个人的感伤主义”,还使他高兴的是,罗伯特·雷德
牧师总的来说常避开带有伤感情调的词句,例如“引导我们,仁慈的光”,或甚至
“与我同在”之类。他对那些健康的赞美诗十分偏爱。那位主日学校的主管,白胡
子的雷明顿先生深得劳伦斯的喜爱,因为他常教孩子们唱一些雄壮的赞美诗,如《
唱起战歌》《坚守堡垒,我来了》和《站起来,为耶稣站起来》。在这方面,是尚
武精神而不是缠绵多情在主导着劳伦斯的欣赏趣味:
令人作呕的感伤主义,像麻风病一样影响着宗教,但还没有占据我们的矿村。
我记得我在主日学校二班的时候,一位女教师想用耶稣受难的故事来折磨我们。她
不住的说:“你们不为耶稣而难过吗?你们不难过?”许多孩子都哭了。我想我也
流了几滴的眼泪,但我记得很清楚,我对自己这样说:
“我实在是感到无所为。”我再也不能去想这件事。我从未为耶稣受难动过情。
但惊奇之感却深深地留在了我的心中。
他在那些赞美诗中所感受到的也是这种惊奇。在一篇关于这方面的文章中,他
说,那些对他影响较深的诗,如华兹华斯的《永恒颂)济慈的颂歌,歌德和弗雷恩
的一些抒情诗,以及莎士比亚的一些诗篇——“所有这些可爱的诗篇归根结蒂显示
了一个人生命的最终形式;所有这些可爱的诗篇都深深织入人们的意识之中,但都
不如那些相当简单的非国教主义的赞美诗那么深地渗人我们的心扉,这些诗歌的影
响贯穿了我整个童年。”在为他后来著成的一本诗集起名的时候,劳伦斯摘用了《
一天已经过去》这首赞美诗中的“鸟兽和花”一句,这首诗是由萨拜恩·巴林·格
欧德在1865年写的,然而在劳伦斯所有的作品中,《癫狂的毒蛇》受矿工教堂赞美
诗的影响最深;在一个遥远的墨西歌乡村的集市,满脸污黑的人们在街上——尹斯
渥的矿工们晚上哼着小曲回家时的一个写照——站在九重葛树和胡椒树上燃着的火
把光里,唱着阿兹台克人的赞美诗:
早晨的星辰和暮色的星辰
摇落在篝火之中
我们像吉普赛人一样集聚,不知道
他人怎样来到这里。
——《癫狂的毒蛇》
我一无所求,只想坠入
那圣灵的帐篷
进入那火焰飞窜的房中
作圣主之客。
——《非国教教徒赞美诗》
当然,在《飞鸟、走兽和鲜花》的诗篇和阿兹台克人的赞美诗中所包涵的要比
一个人所记得的他童年时代的赞美诗中的感情渲泄多得多。在他所有的对自然的观
察和他所有的动物绘画中,劳伦斯的创作表明了他对物体观察的细致入微是他的一
种根深蒂固的本能,是他“天才”的一部份。一直到他18 岁时,他才意识到了他
的天才是什么,它将以何种形式出现,以及他将如何发展这种才能;然而,这种才
能始终与他相随,并在朦胧和沉默中孕育着自身。
劳伦斯在青年时期放弃了公理会教,一度曾转向唯一神教。但他最终形成了自
己的一种宗教,这种宗教基于那些“黑色众神”,他觉得每个人都应该与这些神沟
通心灵。他总是十分虔诚,在叙述他后来发现的伊特拉斯坎文明时尤其如此。他总
是认为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宗教表现,在阅读劳伦斯的作品时,我们必须时常注意这
个事实。他是许多从事写作活动的人中最信奉宗教的一个。
童年时期,当劳伦斯看到人、风景和动物时,它们在他心灵上产生的震动比其
它人要强得多,这也是一种内在的宗教感情;然而,作为一个文静的孩子,此时他
只是接受着那些暗示,而在日后,这些暗示将会有力地释放出来。
他小时候喂养爱畜的经历总的说来是不幸的。劳伦斯太太从来不允许她的孩子
们养爱畜;动物的世界,就像矿工的世界一样,是她精美的理想领域之外的不洁之
地。但她最后还是至少有两次在孩子们的热切要求下让了步,劳伦斯在他的喜剧小
品《阿道夫》和《莱克斯》中提到了此事,其中之一是一个有关孩子们试图驯养一
只兔子的故事,另一篇,是关于他们想养大一只小狗的故事。这两篇小品不仅生动
地描写了这些小动物,也是劳伦斯家庭的生动写照:孩子们对小动物百般宠爱,父
亲也每每是一个友好的同盟,母亲却是不宽容的对头,她勉强容忍着这些小动物,
当它们不得不离开时,她才觉得如释重负。
当那只叫阿道夫的兔子长得野不可驯时,家里关不住了,孩子们只好满不高兴
地把它交给父亲,父亲把它装进他矿工服的大口袋里,答应他们将它放到树林里去。
临走,阿瑟·劳伦斯开玩笑道“‘最好把它放到锅子里去,’我父亲说,他总喜欢
惹起一点风波和骚动。”后来,伯特·劳伦斯常常想念这只兔子,想到它在疾跑时
紧缩着的短尾巴和“哞哞”的叫声,像是它向世界挑战的信号,是懦怯者的虚张声
势。
劳伦斯太太不喜欢那只兔子,她同样也不喜欢那只小狗莱克斯,很显然,她答
应让孩子们喂养它是因为她的兄弟赫伯特托他们看管一段时间。赫伯特是她最宠爱
的人,尽管他实际上是比尔德骚家的败家子;他曾在诺丁汉开过一家小酒店,叫贝
尔帕勋爵,在罗宾汉和拉瓦汀街东北角的思尼恩顿,也就是在那座蓝铃山脚下,劳
伦斯在《儿子和情人》中用过这里许多重要的场景。
他在《享乐之路》这篇故事中,以丹尼尔·萨顿描写了他这位赫伯特舅舅。故
事中他描写了这个人婚姻中的不幸,他带了一位女子去澳洲旅行,后来又指责这个
女人想毒死他,他在诺丁汉既做出租车生意,又为那里的一家体育报纸做事,所有
这些都是赫伯特·比尔德骚的真实经历。在《莱克斯》一篇中,一天这位舅勇突然
出现,要把那狗带回诺丁汉去,他勃然大怒道:
“啊,你们就这样对待这条狗,——你们都把它弄傻了。它现在比黄油还软了。”
他带着莱克斯开车走了,那狗叫得很可怕,孩子们十分沮丧:“直到现在,我们心
中还留着一些委屈的眼泪和伤痛。”劳伦斯后来几乎为所有的动物写诗或故事,从
鲸和大象到豪猪和蝙蝠。
在后来的漂泊生涯中他有过三只爱畜——在新墨西哥时的猫蒂姆西和狗比伯尔
斯,在法国南部时的猫米奇。(那头叫苏珊的牛,是劳伦斯在新墨西哥牧场的“神
秘的”朋友,但此物太大,恐怕不能算作爱畜)总而言之,劳伦斯比其他作家更善
于将动物放入他的诗文之中,并赋于它们强有力的生命,这一点十分重要,足以引
起人们的评判和研究。
埃达·劳伦斯·克拉克曾说起过有一天他的弟弟在学校解剖一只青蛙时恶心得
要呕吐,他恶心并不是因为他的胃脆弱,而是因为他认为解剖是残酷的行为。埃达
在许多方面也有相同的气质。有一天,她和她的丈夫带着一位美国朋友到纽斯代德
修道院一带去观光时,他们看到一条小溪中有一些鱼被关在铁丝笼里,埃达弯下身
去要放出那些鱼,但她的丈夫制止了她,说那样捕鱼者会找他们麻烦的。这时候,
那位朋友看到埃达的脸色一定和他的弟弟伯特看到动物被困,或在生物实验室被解
剖时的脸色一样难看。
在一张摄自19 世纪90 年代初期的室内照片上,父母和五个孩子们都穿着节
日服装。这是一张在照相馆里拍的合家欢。这是一件带有乡土气的、朴素的、维多
利亚风格的,令人感伤的纪念品,它甚为珍贵,其价值在于:它让我们对这7 个人
的外貌和内心世界都能有所了解。
右下方的父亲十分显眼,他坐在那里不太自在,带着表链和胸花,双手握拳放
在大腿上。他脸上的大胡子上面有一种喜悦之色,好像是为他的家庭而感到骄傲。
摄影师让小伯特站在他父亲和母亲之间,他们三人形成了一个占主导位置的三
角结构。母亲坐着,一只手有些不自然地握着放在大腿上的另一只手。
她的脸部表情很难描绘,因为她的脸色是那样地惟悴,既无刚毅的线条也无温
柔的特征:她本是一个不到40 岁的女人,但从照片上看去要老20 岁,并带一种
病态。
相片一角、母亲的旁边,是娇小的勒蒂斯·埃达,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并系
着一条花腰带。她脸颊两边是卷曲的长发,一直挂落到肩上,她以一种茫然的惊诧
看着摄影机,嘴巴微启。埃达是全家最小的成员;(生于1887年6 月日)与伯特龄
差最小,她也是几个孩子中与伯特最亲密的一个,一直对他十分忠诚。
埃米莉·尤娜,年长5 岁,站在她后面,她穿着白衣服、扎着一条深色窄腰带。
她双唇微张,脸上好像带有一种青春期的困惑之色。她的头发(与他的兄弟伯特一
样也是红色的)散落在胸前。童年时,家里人叫她“印第安美人”,后来叫帕米拉
或“得报的善人”。
在这张合家欢里我们还可以看到家里最大的孩子乔治,他站在后排的中间;确
实,他已经不是一个孩子了,这位“全家最漂亮的成员”——此照片证实了埃达的
称赞——这位眉清目秀的青年的衬衫高领上系着一条领带。乔治·阿瑟·劳伦斯,
生于1876 年9 月26 日,他和家人住在一起的时间不长:
如前文所叙,他的童年是在他的曾祖父,那位赞美诗作者约翰·牛顿家里度过
的。他10 岁那年迁回诺丁汉。开始他曾跟一位做画框的叔叔学手艺,但他不喜欢
这工作,像他祖父一样,他最终成了一位工程师。
威廉·欧内斯特·劳伦斯,站在后排的右端,他是当时全家的骄傲。这是一个
貌似动物的年轻人,长着平平的颧骨和有力、突出的下巴。欧内斯特(生于1878
年6 月22 日)在这张照片里要比乔治高出半个头。埃达对他的描述是“身材高大,
体格健壮,粗粗的棕色头发稍带些红色,一双闪烁的蓝眼睛。”他是一个优秀的运
动员,在游泳和障碍跑等项目中曾多次获奖。每次进家门他总是一跃而入,而不是
平步走进来。
在博凡尔寄宿学校以令人注目的成绩毕业后,欧内斯特12 岁时就开始做工。
起初他在希普莱矿区办公室当一名职员,此矿就在德比郡边界的另一端,稍后在伊
斯渥西部低地兰莱·米尔镇的合作社谋职。他还坚持上夜校并学会了速记和打字。
后来他自学了法语和德语。他一度在柯凡特利做事,在21岁时进入了伦敦的商业界。
这位身强体壮,敏捷聪慧的哥哥,是年仅7 岁的伯特·劳伦斯的竞争者——在
还记得他这位兄长的成绩的学校,在想赢得更多的母爱的家中。
所有劳伦斯家的小孩都上过博凡尔寄宿学校,它是一排红砖墙壁的哥德式建筑,
有角塔,高高的三角屋项和高高的工厂式的烟囱。D ·H ·劳伦斯在这里上过5 年
学。
他在博凡尔的大部份时间是不愉快的。他本来也许会对学业取一种更随便的态
度,但为了母亲他只得努力进取:欧内斯特的在校成绩曾使她感到鼓舞,所以她一
心想让她最小的儿子能与他的兄长媲美。乔治·劳伦斯在1950年回忆说,强制性的
学习使伯特感到头痛,要不是为了我母亲他早就不干了——她一直在培养教育他。”
伯特自己常对他父亲能逃避受教育的过程而心生羡慕。他父亲的那一代,劳伦斯在
他1929 年的一篇散文《被文明奴役》中写道:“仍是野蛮的一代。”阿瑟·劳伦
斯“除了上过一所女子学堂再没受过什么正规的教育。”在布宁斯列的爱尔斯太太
的学堂里,爱尔斯太太(在那篇散文里误作海茨小姐)始终未能把他的父亲教育成
“一个好小孩。她只是勉强地教会了他写自己的名字。”总而言之,他的感情“完
全逃脱了她的束缚:就像他们逃脱了他们母亲的管教一样。乡村还十分辽阔。他从
妇人们的身边逃出,与他的伙伴们尽情地玩耍。”劳伦斯这一代就无法这样逃避了,
他们是首先被“抓住”的一代。大多数孩子们,矿工的儿子们都希望下矿井去干活,
他们觉得学校是监狱,老师是他们的看守。劳伦斯自己在第一天上学时就伤心地哭
了,因为他觉得他“被捆了起来。”随即他就与师长发生了矛盾。他不喜欢“大卫”
这个名字,所以在点名时他总是拒绝回答,尽管那位先生对这个固执的孩子大发雷
霆:“‘大卫’是一个伟人和好人的名字!”这位发火的老先生w ·w ·怀特黑德
后来帮助劳伦斯取得了一个重要的学位,当然那是经过了许多年和许多鞭罚以后的
事情了。后来,这位怀特黑德——孩子们叫他老家伙,在矿区就是工头的意思——
“慢慢地制服了我们”。
他有所有的家长们的支持,所以在他的管教下,他用忠告和教鞭除去了矿工儿
子们身上的许多野性。当他们最后离开他下矿并干活时,他们发现那里是沉闷而机
械的,再不是像他们的父辈所说的“那个快乐的地下乐园”了。
在学校里,这些粗野的孩子们发现他们中间有一个温雅的伙伴,那就是孱弱的
伯特·劳伦斯。他的两位兄长总是独立作战,欧内斯特还是个体育英雄:但这位伯
特却不能参加什么体育活动,而他周围的那些孩子,有一种善于发现并挖苦他们的
伙伴的弱点的能力,伯特便成了众矢之的。如威廉·霍普金所说:“我记得很清楚,
有一天我路过学校,小学生们正离校去吃午饭。
他走在一群女孩子中间,一些布利契的男孩子跟在他后面,异口同声地喊:
“迪奇,迪奇,不知羞,尽往姑娘堆里走”!他们嘲笑他女孩子气——按当地
的说法就是“娘娘腔”,伯特却昂首挺胸,好像满不在乎,但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愤
怒和屈辱。
不管怎么样,劳伦斯慢慢地学会了用他尖刻的言词来保护自己,他开始使用他
本来就与众不同的才能,一个劳伦斯的校友数年后告诉威廉·霍普金说:“我们对
他有些过份,他毕竟对自己的体质无可奈何……他也有一些不是之处,他相当自大
傲慢,当工头奖励他时我们就很不高兴。”但是,“他到了14 岁时,便开始用言
词反击了,他会用尖刻的话挖苦我”1 童年时劳伦斯所受到的另一种感情上的伤害
是来自矿里发薪水的出纳员的嘲弄。对这个孩子来说,这既是一种对他的家庭同时
也是对他个人的羞辱。这种嘲弄常发生在星期五下午巴勃和沃克公司的办公室里,
矿工们常常差他们的妻子或小孩来这里取薪水。此办公室位于格林希尔路拐角处的
曼斯菲尔德路上,即伊斯猩西端正北方低地上沃克神士家宅大院,伊斯握大厅的对
面。在《儿子和情人》中劳伦斯用了好几页的篇幅描述了保尔·莫利尔的一次痛苦
的经历,他走进那办公楼里为他的父亲去拿工资,因为这样他自己可以得到六个便
士。
每当他站在发薪室里矿工们的队列之中时,就要受着那个公司的掌管布雷斯韦
特先生,一个身材魁梧,貌似主教的白胡于老头的嘲讽挖苦,保尔“在这种场合总
感到倍受折磨。”小男孩们是布雷斯韦特取笑的对象,他有一嗝旷威严洪亮的嗓子”,
常常在孩子们面前揭他们的父亲的短处以奚落他们。
布雷斯韦特先生在现实生活中是阿尔弗雷德·伍尔斯顿·布兰脱,他一直是巴
勃和沃克公司的出纳员,直到1924 年2 月,他90 岁去世的前两年,即劳伦斯《
儿子和情人》一书出版后的第12 年为止。
布兰脱的父亲以前也为公司做事,当了40 年出纳。这位儿子,一个沃克绅士
家的亲信,曾是一个酒鬼——威廉·霍普金告诉此书作者说,“他经常满嘴酒气”
——但后来,这位布兰脱,成了一个自我克制的典范。沃克乡绅认为,他是矿工们
的好榜样。伯特的兄长们在帮他们的父亲领薪水时还能对他回敬几句嘴,但当这个
白胡子老头从柜台上弯下身来大声说:“哈,小伙子,你的爸爸到哪儿去了——他
喝得烂醉不能自己来取薪水了吧?”矿工们哄堂大笑时,小伯特就无法忍受,对伯
特·劳伦斯来说,每个星期五下午以忍受这些羞辱而换取那六个便士是得不偿失的。
但不论他对伊斯渥的感觉如何,他还是在那里留下了他的痕迹。诺丁汉的市政
厅现在就设立在一幢被称为“D ·H ·劳伦斯之屋”的建筑内;1970 年,诺丁汉
郡议会(据伦敦《时代周刊》称)同意了“一项关于将爱尔渥希山谷修建成一处与
劳伦斯有关的旅游胜地”的议案。但“伊斯渥的一些地区还显然缺乏热情,在那里,
这位作家仍被当地人用俗话称做“那个下流的家伙”。
他们中间的主要发难人是一个伊斯渥的高级市政官,他的姓在劳伦斯乡村很有
名,叫威廉·莱姆,1972 年时他77 岁。他说劳伦斯“离开我们以后再也没有回
到过他自己的家乡,我们怎能为这样的人树碑立传?”莱姆指出,只是由于威廉·
霍普金的努力才使劳伦斯得以“复活”;他还说要不然再过一代人劳伦斯也不会被
人们完全接受:“我想我们有些过分拘谨,但那时候的标准不同。”莱姆还继续道
(对《时代周刊》记者阿瑟·奥斯曼)”在他成名后,我和其他人都希望他能回来
对我们叙述他的经历,但他从未这样做过,我不能原谅这一点。”不难想象,假如
劳伦斯回到了伊斯渥,并在某个晚上登上阿尔伯特街教堂的讲坛,向伊斯渥的人们
讲述他的生活感受,且为他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作辩护的话,那将会是怎样的
一个喜剧场面。
并非所有的伊斯渥居民都对劳伦斯抱有敌意,不管怎样,在1973 年,一所从
前的矿工住宅被改成了劳伦斯纪念馆,还有一间屋子被腾出来作为永久性地收集他
的著作和与他有关的物品的地方。同一年,89 岁的劳拉·克列夫小姐告诉《观察
者》杂志的罗伊·佩诺说,她还记得劳伦斯在学校时不喜欢体育活动,常和女孩子
们在一起的情景:“他挺擅长绘画。我不知道那以后他是以什么职业谋生的。”当
她被告知他曾做过一段时间学校教师时,她又说:“唔,我认为他选择这个职业或
从事写作都是不明智的,当然,他并不是一个笨人。”在12 岁的时候,他可以逃
避一些伊斯渥生活中让人讨厌的事情了,他在诺丁汉高级学校获得了一笔奖学金,
这是一笔郡议会奖学金,是那位性情暴躁的老“工头”帮助他获得的。一个也曾受
过怀特黑德训斥的劳伦斯的朋友,乔治·内维尔说他是一位很好的执“法”者和好
教师:“那个学校出好学生。”接纳劳伦斯的学校是一所古老而在当地颇有名望的
学府。诺丁汉高级学校,在30 年以前曾是一所语法学校,它早在1289 年就已经
存在;1513 年由一位贵妇捐款重建,她捐的基金使这所学校一直得以维持,——
这位贵女叫阿格尼丝·梅勒斯夫人,她的丈夫曾当过诺丁汉的市长。
这所古老的学校的校史上有着这样的记录:大卫·赫伯特·劳伦斯,住伊斯渥
沃克街三号,于1898 年9 月14 日,即他14 岁生日后的第三天注册入学。但是,
他差一点上不成这所学校,因为那笔奖学金只有12 镑一年,这仅够支付学费和来
往于伊斯渥与诺丁汉之间的火车车旅费,幸亏劳伦斯的母亲设法削减家庭开支,并
进行其它的调节,克服所有的困难。她为自己作出牺牲而把伯特送入学校的行为而
感到自豪。
这笔郡议会奖学金对劳伦斯的前途起了重要作用,虽然在晚年时他多次指出这
是害了他,严重地损害了他的健康。确实,在那三年里他必须每日往返于诺丁汉和
伊斯渥之间,无论天气如何:从中部地区潮湿的秋季和春季到寒冷的冬季。他身穿
学生制服——小蓝帽,短裤和长统袜——每天早上7 点钟出门,晚上同样的时间才
回家。乔治·内维尔曾描述过当时他们每天一同乘坐火车往返于纽斯沃浦和诺丁汉
车站之间的情景:“劳伦斯经常有那讨厌的猛烈的干咳,每到这时,他便会急速地
伸出左手捂住他自己的嘴,——咳嗽和这个习惯动作他永远也没能改掉。”据内维
尔回忆这所学校的校长詹姆斯·考尔。是“一个奇人,一个了不起的教育家,”虽
然内维尔和劳伦斯像许多住在城外的孩子们一样,每天要匆匆赶晚班火车,故从未
见到过校长本人,但他们都是他的儿子,小詹姆斯·考尔的好朋友,他们还是校友。
后来,这位小詹姆斯在鸠特兰德战役中丧了命。
1901 年,这位老考尔成了伦敦西敏寺学校的校长。
乔治·内维尔认为诺丁汉学校的师资是十分优秀的,在那些教师中间,他印象
特别深的是塞缪尔·科内尔,他是一位老教师;另外还有大个子吉姆波·赖尔斯和
他瘦小的兄弟尼伯·赖尔斯;艺术教师S ·A ·斯坦利;理化教师S ·R ·托洛特
曼;以及古典文学教师和学校牧师T ·B ·哈代,哈代后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获
得过维多利亚十字勋章。
对于劳伦斯来说,在受训于伊斯渥怀特黑德的学校之后,再进入一所由詹姆斯·
考尔这样一位有涵养,多才多艺,才高资深的人主管的学府,是得益匪浅的。在劳
伦斯14 岁至17 岁这几年中,他受到了可和当时任何学校相比的良好的普通教育。
那些认为他是“未受过教育”的人,如T ·S ·艾略特及其他一些这样轻易下结论
的人,应该仔细调查一下这些事实,即他在诺丁汉高级学校所受的教育和他来求学
的学府的学业,在这一点上,F ·R ·黎维斯在一篇文章中对艾略特的观点作了有
力的反驳。
这里有必要来看一下劳伦斯在诺丁汉高级学校最后几年的学历,这是由后来的
该校校长C ·L ·雷诺兹提供的:
在1900 年复活节,他获得了四年级高级现代学科奖,在1900 年7 月,他在
现代学科五年级的21 个学生中居第10 名,并得了第四册的数学奖。在这个年级
他的英语列第13 名,德语列第13 名,法语列第19 名。我们最后的记录表明,
他在1901 年7 月,现代学科六年级的19 名学生中居第15 名。
劳伦斯在最后一年中成绩不佳,而C ·L ·雷诺兹认为这是情有可原的:
“在这一年,他是和一些很有才能的学生们在竞争,他们中的大多数年龄都比
他大。”尽管伯特·劳伦斯年幼多病,体质虚弱,但还与他的两位哥哥的成绩相竞
争而没有垮下来,这确实可以说是一个奇迹。他的数学成绩也许是他早年学业中最
惊人的部份。他的英语成绩在21 人中名列十三只能使人付之一笑:一个未来的作
家在校期间却疏于语法和作文的故事是屡见不鲜的。
许多年之后,劳伦斯回忆说,他在上中学的时候“曾结交过几个来自资产阶级
家庭的朋友,但他们都是些怪人。”他“本能地避开了那些十足的资产阶级子女。”
但后来伊斯渥的人们记得他有一次曾到他诺丁汉中学的一个“资产阶级”朋友家去
吃茶点。当那孩子的父母得知劳伦斯的父亲是个矿工时,便强迫他们的儿子与劳伦
斯断绝关系。
1901 年7 月,一切都要结束了,至少在那时看来是这样。正如C ·L ·雷诺
兹所说,那时候,孩子们在17 岁上就要结束他们的学业了,“劳伦斯的学业可以
说是一般,”那位一心望子成龙的母亲在那几年中督促着他的孩子尽力进取,含辛
茹苦地为他每天从早上7 点到晚上7 点的奔波而攒钱,但这些努力的结果又是什么
呢?很显然,继续学业是不可能的了,因为付不起钱;母亲曾想把这孩子置于煤矿
之外,但现在她看到,他毕竟面临着现代工业的挑战。他的命运是成为工厂的一名
职员。
在每周每日都要去诺丁汉高级学校的那些年里,劳伦斯并没有中断与他的故乡
的联系。这时期,他的一个好朋友,曾帮助他完成那些没完没了的,使人厌倦的作
业,她是一位妇女,他在1902 年发表的小说《迷失的少女》中曾对她大加称赞。
在小说中,他的这位朋友赖特小姐成了弗罗斯特小姐,一位“迷途”姑娘的家庭教
师。对赖特小姐和她所工作的那个家庭的了解,对劳伦斯来说是一段重要的经历:
这段经历给他的那部小说提供了背景和主要人物,这是继《儿子和情人》之后的又
一部细致描绘伊斯渥的作品。《迷失的少女》是一部喜剧作品,内中人物充满了漫
画特征,其中以赖特小姐的雇主尤为突出。
这部小说中的詹姆斯·霍夫顿在现实生活中是乔治·亨利·库伦,一个花花公
子和推销商。威廉·霍普金记得他是“一个沾沾自喜的人”,一个留着络腮胡子、
衣冠楚楚的绅士。他以拥有在诺丁汉路上的伦敦剧院而最为闻名,——就是在《迷
失的少女》中的曼彻斯特剧院(漂亮的建筑物)。这座一度独立经营的伦敦剧院,
前面有一块与人行道等高的平地,后来成了诺丁汉路十九号有名的“伯顿斯——大
杂货商”的一家分店。
像库伦一样,霍夫顿未能提高矿工妻子们穿着打扮的水准。霍夫顿在其它方面
的所作所为也和乔治·库伦十分相似。与生活中一样,小说中的霍夫顿——库伦,
曾想在伊斯渥的希尔·托普地区开一个矿,也就是在诺丁汉路的南沿。这个“破破
烂烂的,不在行的”工程只能引起矿工们的不满,他们称之为“掐脖子的半便士”
(在小说和生活中都是这样),并说那座矿里产出的都是泥土,“我肯定不会烧那
脏东西,让面灰把我呛死”。办矿失败后,这位商人计划从事另外一些事:他在兰
利·米尔建造了一座电影院(小说中的兰姆利)后来他又从事过其它的行当,但也
都失败了。
在这期间,劳伦斯的朋友和私人教师赖特小姐一直操持着家务,她和库伦在商
店的主要助手匹兹莱小姐(劳伦斯在《迷失的少女》中称之为匹尼加小姐)的共事
中有些龃龉。小说中的阿尔文娜·霍夫顿,即那位“迷失的”少女,也是取型于现
实生活:至少她的外部存在是符合现实的。与生活中的弗洛伦斯(或称弗洛西)·
库伦一样,阿尔文娜成了一名护士。但是,劳伦斯的妹妹埃达坚持说,阿尔文娜的
形象是劳伦斯“自己的创造”。弗洛伦斯并没有离家出走,后来与一个在他父亲的
剧院演出的意大利年轻的流浪艺人结了婚。实际上,她嫁给了当地一个矿工的儿子
乔治·霍杰金森,此人是剧院的看门人,后来他们到英格兰北部谋生去了。
查看一下库伦家及和他们有关的人的情况,就能使我们看到。劳伦斯与他周围
的生活是多么的接近,这也说明了他对故乡是多么的熟悉。与其它小说一样,劳伦
斯在《迷失的少女》中采用了实人实地,并对它们作了精确真实的描绘。然而,在
故事的描写中,他常常将那些人物置于与他们所了解的完全不同的生活经历之中。
小说中精彩的对应人物在细节上与原形人物的举止有些相似之处,但在大的情节上,
他们必须遵从劳伦斯的想象规律,比如《迷失的少女》中的阿尔文娜·霍夫顿,就
被带到了一个真正的弗洛伦斯·库伦所不知的地方,那个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劳伦
斯式的结局场所:寒冷的意大利山区。她在这里的居住地与她的故乡既相似又不同。
C ·N ·赖特在1892 年出版的《诺丁汉市场周围十二英里之内的教区、城镇
和村庄指南》中,可以找到一些劳伦斯为他的书中人物取名方法的线索,这本指南
中列出了伊斯渥、布林斯列、格利斯列以及邻近村镇的商人,银行家,制靴匠,和
矿主等等。在此书里,我们可以发现许多在劳伦斯作品中常见的被借用到他作品之
中的姓名,尽管他没有将这些真名实姓和可辩认的人物形象直接联系起来。
当他用现实生活中的人作为他作品中的人物时,他对他们姓名的伪装总是很粗
略的。赖特的《指南》中的姓名只是被用于一些类型大不相同的人物;例如恰特莱
和梅勒斯,安娜贝尔和西逊,另外还有一个名字叫克里奇,此名与邻近德比郡的一
个多石的高地村庄同名,劳伦斯家的孩子们可以在他们沃克街的山顶房子旁看到这
个村庄,格利斯列条目包括有亚当·克里奇和他的儿子们,他是细木工和车轮制作
匠。《儿子和情人》中的杰拉尔德·克里奇是鲁伯特·伯金的一位朋友;而另一位
叫威廉·伯金的人是开马车的。《指南》中还有许多名字也在劳伦斯的作品中出现
过:米勒希普,布利克赖尔,利弗尔斯等等。(这本《指南》有好几页曾重印于《
D·H·劳伦斯杂录》(1959)
关于劳伦斯使用乡土素材的进一步例证也许来源于另一个社会阶层。其面貌和
生活环境在劳伦斯作品中被多次郑重使用的人物。是巴勃——沃克公司矿主家族里
已故的汤姆斯·菲利浦·巴勃爵士。劳伦斯对T ·P ·巴勃了解甚浅,但他用他的
外貌塑造了好几个重要人物。
劳伦斯在年轻时经常看到巴勃家宅地上的莱姆庄园。从17 岁开始到23岁离开
伊斯渥期间,当每周数次去赫格斯农庄远足时,他总要骑车或走过这所庄园。他肯
定经常见到那位年幼的乡绅——9 岁的汤姆斯·菲利蒲·巴勃骑在马背上在庄园里
信步的情景,也许——像他在《恋爱中的女人》中的相应人物杰拉尔德一样——
“骑在一匹阿拉伯红马上”。伊斯渥的居民说,劳伦斯有一次确实看到巴勃在鞭打
他的马,因为它被门前的一列火车惊吓了。
此段情景后来被用到了《恋爱中的女人》里。
据乔治·内维尔回忆。巴勃和劳伦斯至少有过一次见面和交谈。一次,内维尔
和劳伦斯正走过巴勃庄园,这时那个年轻的乡绅——当时已经是一位治安官了,后
来他在31 岁时成了诺丁汉郡的郡长——骑马过来命令他们离开。这位瘦弱的、红
头发的、年轻的闯入者没有用他母亲和学校老师们教他的有教养的语言回答那位绅
士,而是用了矿工的粗鲁俗话以相对答。巴勃乡绅说:“我提醒你,我是J ·P ·
(治安官的缩写)”。劳伦斯对内维尔咕哝道:“他听起来像个b ·f ·(黑体字)”
不管劳伦斯对莱姆小巷庄园是否真的很熟悉——我们知道科利休太太至少带他去过
一次——此庄园在他想象性的创作中却是经常出现的。那是一座修缮过多次的建筑,
原来这是一幢农场里的住房,(在新大楼的后面有一部分旧房依然存在)房主(马
修·莱姆)在18 世纪时将其改成了一所射击房,后来巴勃家将它买下,并加以了
重建。在劳伦斯的第一部小说《白孔雀》中,这地方是以海克罗斯之名出现的:一
座“堂皇的庄园……座落在那湖边最远一角的山上。”那湖就是莫尔格林水库,此
小说中的赖瑟米尔。在《恋爱中的女人》中,莱姆庄园被称为肖特兰特:“一幢长
长的,矮矮的房子,一座庄园主式的住宅,在一个山坡上参差展开,一边是威利·
沃特的那片小湖(——又是莫尔格林)”。此湖在那书中是一个重要的场景。在剧
本《一触即发》中,一些场景是发生在涅利小巷,即矿主包罗斯的家,此剧中有好
些人物和事物都是《恋爱中的女人》中的翻版。甚至《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中的莱
格比庄园(此庄园至少有一幢显赫的别墅——西特米尔文人之家的雷利晓——曾宣
称是被描述的原形)看起来或听上去都与莱姆庄园十分相像。莱格比是一幢用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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