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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经济学

_2 亨利赫兹利特(美)
  很重要的一点是:加在外国羊毛衫上的进口关税不会提高美国人的工资水平。在羊毛衫产业工作的美国人,不必依照英国的工资水准,就能在那个行业与人竞争,他领得的工资只要处于美国的平均水准上下(就技能相当而言)就行。但是美国的总体工资水平并没有因为关税而提高;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总的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总体需求并没有增加,劳动生产率也没有增加。其实,劳动生产率可能由于关税的影响反而下降。
  我们再来看看关税壁垒的实质影响。所有看得到的利益,都被损失给冲销掉了,虽然这些损失不那么明显,但确有其事。结果,整个国家承受了净损失。对于关税的好处,数百年来有过无数出于自利的宣传,也有过并非出于自利的认识混乱,事实却与这一切误导截然相反——关税降低了美国的工资水平。
  让我们来进一步阐明其中的原因。如前所述,消费者多花钱购买受关税保护的产品,能够用来购买其他产品的钱就会相应减少。产业作为一个整体并没有从中获得净收益。但由于人为地对外国产品设立壁垒,造成美国的劳动力、资本和土地,从相对效率较高的产业,移转到相对效率较低的产业上。因此,美国劳动力和资本的平均生产力,必然由于关税壁垒而降低。
  现在从消费者的角度去观察关税壁垒。我们发现消费者的钱能够买的东西不如从前。由于他必须支付更多钱去买羊毛衫和其他受关税保护的产品,所以能买的其他每一样东西都减少了。消费者收入的整体购买力随之下滑。关税造成的影响,到底是降低名义工资,还是提高名义物价,要看当时实行的货币政策。但很清楚的是,虽然受保护产业的工资水平或许能比不受关税保护时要高,若把所有产业的情形都考虑在内的话,和本来应有的整体水平相比较,关税一定会降低实质工资。
  只有历经一代又一代谬论的影响,被长期误导,才会觉得上述结论似是而非。资本和人力资源,由于经济政策的影响,被刻意运用在比较缺乏效率的地方,我们还能够期待得到与上面不一样的结果吗?贸易和运输,被刻意设立的人为壁垒所阻碍,我们还能期待有其他不同的结果吗?
  设立关税壁垒的效果,跟筑墙挡道没有两样。值得注意的是,贸易保护论者习惯用战争术语,诸如,应该“击退”舶来品的“入侵”。他们在财政上的建议和在战场上所采用的招式一样。设立关税壁垒以击退舶来品的入侵,就像布设坦克陷阱、战壕、铁丝网,用以抵御或延缓敌军的攻势。
  敌军要克服这些障碍就得付出更高的代价——部署更大的坦克;使用地雷探测器;派出工兵剪除铁丝网、架桥、抢滩。同样,在外贸中要克服关税壁垒,需要加大投入开发更有效率的运输方式。一方面,我们尽力去降低英国和美国,或者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运输成本,这就需要投资研发速度更快和效率更高的飞机与船只,投资修筑更好的公路和桥梁,投资启用更好的火车和卡车。另一方面,我们却又用关税来冲销我们在高效率运输上的投资,使得商品的运输得不到应有的改善。我们降低羊毛衫运输成本一块钱,以利羊毛衫在两地之间运送,我们接着提高关税两块钱,来阻止这件事。我们投资去降低货运成本,然后又用关税减低运输的投资价值。这样做只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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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税常被看作是以牺牲消费者来造福生产者的一种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讲,这话大致不错。那些主张征收关税的人,只考虑到受关税保护的生产者能立即获得利益,却忽略被迫支付关税的消费者会立即遭受损失。但把关税只看成是生产者利益与消费者利益之间的冲突,却是不对的。关税的确让所有的消费者蒙受损失,但并非所有的生产者都从中获益。前面谈过,关税只对受保护的生产者有帮助,为此不惜牺牲其他所有的美国生产者:尤其是对那些出口潜力相对较大的生产者利益的损害。
  为了让大家更容易明白这最后一点,我们来看一个夸张的情形。假定我们设立的关税壁垒很高,完全是禁止性的,让人根本不可能从国外进口商品。再假设美国羊毛衫售价刚好上涨5美元。消费者购买一件羊毛衫必须多花5美元,由于这一点,消费者对其他100种产品购力平均减少了5美分。选这些数字,只是为了说明其中原理。实际数字当然不会分布得这么均匀。这里也不考虑羊毛衫业因为其他行业受保护而遭受伤害的复杂情形。
  现在,外国产品在美国完全丧失了市场,外国人手上换不来美元,根本没办法去购买任何美国产品。这种情形下,美国产业的受害程度,和以前的出口率成正比。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包括,原棉生产者、铜生产商,以及缝纫机、农业机械、打字机、商用飞机等产品的制造商。
  就算关税壁垒不是完全禁止性的,仍然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只不过损害程度较轻而已。
  因此,关税的作用是改变美国的生产结构。它改变了职业数量、职业类型,以及一种产业相对于另一种产业的规模。关税使得相对效率较低的产业规模变大,相对效率较高的产业规模变小。总体结果是减低美国的生产效率,同时也减低相应贸易国的生产效率。
  尽管支持和反对的意见一直争执不下,不过就长期而言,关税和就业的问题是无关的。的确,突然调高或调低关税所引发的产业调整,都会引起暂时的失业率上升,甚至会带来暂时的经济萧条。从长远来看,关税和工资却有关系。关税一定会使实质工资下降,因为它减低了效率、生产和财富。
  衍生出关税谬论的核心谬论是本书所要剖析的。也就是,只看单一关税税率对一群制造商造成的立即影响,而忽略了由此对全体消费者和其他所有制造商造成的长期影响。
  有些读者可能会问:“为什么不用关税来保护所有的制造商?如此一来,这个问题不就解决了吗。”其中的误解在于,这样做并不能让所有制造商平均获益,那些产品销路已经具备国际优势的本国制造商,根本不可能从中获益;关税所导致购买力转向,一定会给那些生产效率高的制造商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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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到关税,最后我们一定要牢记一件事。不可否认,关税确实对特殊利益集团有利,至少有可能对特殊利益集团有利。这和我们探讨机器造成的影响,应该注意的事情一样。没错,关税是牺牲其他每个人的利益,来为他们造福。如果受关税保护的行业只有一个,当该行业的业主和劳工购买别人的产品时,可以尽享自由贸易的好处,而该行业将从出售自己的产品中获取额外利益。但是,如果受关税保护的行业越来越多,最初受保护的行业中的从业者(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也会开始因为其他人得到保护而受害,最终结果可能比没有任何人受到保护时还要糟。
  作为极力主张自由贸易的人,我们认为降低关税对每个人都有好处。我们不应该否认关税有可能对特殊群体产生利益。反之,我们当然也不应该否认减免关税不会伤害任何人。的确,降低关税对国家整体有益,但是有人会受到伤害,先前享受关税保护的行业会首先受到冲击。这种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也是我们主张不该设立关税保护的原因之一。不过已经发生的事情,我们只能去面对。例如,有些行业表示,取消它们的产品关税,会致使工厂倒闭、工人失业(至少暂时如此)。他们所言不虚。而如果它们的工人已经具备行业专门技能,甚至可能因此遭受长期的伤害,直到他们能掌握别的专门技能为止。探讨关税的影响时,我们应该设法认清所有的主要影响,跟探讨机器的影响一样,既观察特殊群体受到的短期影响,也考察所有群体受到长期影响。
  最后补充说明一点,本章内容并不在于反对所有的关税,包括主要用于增进税收的税种,或者扶持战时需要的产业;也不在于反对开征关税的所有主张。本章只是针对这样一种谬论:关税可以“提供就业机会”、“提高工资”,或者“保护美国人的生活水准”。其实这些事情,它一样都办不到;而且就工资和生活水准来说,关税的作用适得其反。至于对那些为了其他目的而征收的关税,这些话题已经超出了本章的讨论范围。
  我们无需在这里探讨进口配额、外汇管制、双边互惠,以及减低、转移或阻止国际贸易的其他非关税壁垒。一般来说,这些措施造成的影响,不但和高关税或者禁止性关税类似,实际效果往往更糟。我们可以用上述推理方式,去分析更为复杂的非关税壁垒带来总体效果。
  第12章 拼命出口
  所有的国家对出口怀有一种病态的渴求,这种影响仅次于各国对进口怀有的病态恐惧。从逻辑上讲,真的没有比这种事情更矛盾的了。长期而言,进口与出口必然相等(这里的进出口指“国际收支账户”里的所有项目,包括“无形”项目,如旅游消费、海运费用等)。有出口,才有钱进口;没有进口,就没有机会出口,因为外国人没有美元可以用来买美国的产品。要想扩大出口,就必须有更多的进口,否则收不到货款。要想压缩进口,出口也会随之被压缩。所以,当我们决定减少进口的时候,其实等于决定减少出口。当我们决定扩大出口的时候,其实等于决定扩大进口。
  原因很简单。一位美国出口商把商品销往英国,换回的是英镑。但是这位老兄在国内没法用英镑来支付员工工资、用英镑来给太太买衣服、用英镑买剧院门票。他需要美元来支付这一切。他拿着英镑没有用处,除非他拿去购买英国的产品,或者把手里的英镑(通过银行或代理商)卖给美国进口商,让他们用于进口英国产品。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在美国的出口以等量的进口支付之前,都无法实现银货两讫。
  如果交易不是以英镑,而是以美元进行,情形也会一样。除非以前曾有英国出口商输出产品到美国,并因此有美元积累,否则英国进口商没办法以美元支付美国出口商。简单地说,外汇市场是执行结算性交易的地方,在美国,是将外国人的美元借项和他们的美元贷项冲销。在英国,外国人的英镑借项则和他们的英镑贷项冲销。
  任何关于外汇的教科书都找得到相关技术细节,这里不再赘述。别看那些教科书总是被包装得严严实实,其实里面并没有什么神秘难解的内容,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异。每个人都必须卖些东西给别人,才能获得购买力,才有钱去买别人的东西;只不过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卖的是自身的劳务,而不是出售商品。国内交易大多也是通过银行等结算机构,以注销买卖双方支票和其他支付的方式进行。
  在国际金本位体系下,进出口贸易差额有时靠交运黄金的来结算,但也可以用交运棉花、钢铁、威士忌、香水,或其他任何商品来结算。不过,在金本位制存在的时候,黄金的需求几乎可以无限扩张(那时,黄金被公认为是剩余的国际“货币”,而不仅仅是另一种商品),各国不像限制其他商品进口那样限制黄金的输入。(近年来,许多国家采取更严格的措施限制黄金的输出,那是另一码事。)
  有些人,在谈论国内贸易时,又清醒又理智,但当话题转到对外贸易,他们立刻变得又激动又糊涂。若把他们在对外贸易上极力主张或原则上默认的东西,移植到国内贸易上,会立刻显露出其论调疯狂愚蠢的一面,连他们自己都无法自圆其说。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有些人认为政府应该大量贷款给外国来促进出口,而不考虑这些贷款有多少能收得回来。
  政府当然应该准许自行承担风险的美国公民放贷到国外,而不应该设置任何障碍,阻止民间贷款给我们的友邦。作为个人,我们愿意基于人道的理由慷慨解囊,资助贫困和饥饿的人。不过,我们一定要非常清楚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对外国人的资助,如果打着慈善的旗号,反而让人觉得有商业目的之嫌,这就太不明智了。这只会造成误解,导致将来的关系恶化。
  可是在主张对外大量贷款的论调中,“拉动出口”这个谬论始终占有重要位置。这个谬论说:即使有一半(或者全部)的贷款变成呆账,得不到偿还,我们还是会因为这些贷款而受益,因为可以强劲地拉动我们的出口。
  那些用于帮助外国购买我们产品的贷款,要是拖欠不还,就等于我们拿产品去白送,这是明摆着的事实。一个国家不可能靠无偿的商品输出而变得富有,这样做只会使这个国家变得更穷。
  把这种说法用在个人或私营公司身上,没人质疑其正确性。如果一家汽车公司贷款5,000美元给一个人买等价的车子,而这个买家最后没有偿清贷款,那么这家汽车公司不可能因为“售出”这辆车子而增加收益。它损失的是生产汽车的成本。如果汽车的生产成本是4,000美元,而买家只还一半的贷款,那么这家汽车公司的净损失是4,000美元减去2,500美元,也就是1,500美元。坏账造成的损失,并没有从它的销售业绩中赚回来。
  对于私人公司来说如此简单的事实,为什么用于国家,那些聪明人却会犯糊涂呢?要认清这种交易,需要人们把眼界放宽一点。某个群体确实可以从中受益,而其他所有的人却得为此承受损失。
  从事出口生意的人整体而言可以从中获益,其利益相当于在海外的贷款呆账数额。整个国家因此而蒙受损失是肯定的,只不过难以追踪哪些人遭受了多少损失。私人放贷损失由放贷者自己直接承受,而政府贷款的损失,最后则必须靠加重税负来解决。此外,这些直接的损失会对经济造成不良影响,从而造成更多间接损失。
  从长远来看,贷款收不回来对美国的企业和就业并没有好处,并且是有害的。用于购买美国产品的贷款,外国买主的赖账每多一美元,国内买主最后就会减少一美元。出口业受益的同时,依靠内销为主的行业将蒙受损失,二者得失大体相当。长期下来,经营出口业务的许多企业,总的来说也受到伤害。比如,1975年美国的汽车公司约有15%的产量销往海外市场,假如给国外贷款,出口量可达20%。但如果贷款收不回来,导致美国消费者的税负加重,造成汽车公司的国内销售额减退10%,汽车公司也还是无法获利。
  重申一下,这里并不是说私人投资者向海外贷款是不明智的,这里要说的是,我们不能靠收不回来的贷款变得富有。
  基于这个道理,那些靠对外贷款呆账,或者直接赠与外国的方式,制造出口大增的做法,才是愚蠢的。企图通过出口补贴的方式拉动出口的做法,同样愚不可及。出口补贴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出售产品给外国人,补贴部分等于白送。这是企图靠送人东西来发家致富的另一个例子。
  美国政府不顾这些常识,多年来一直实施“对外经济援助”计划,主要是政府对政府的直接赠予,金额动辄高达数十亿美元。这里我们只对支持那些计划的一种说法感兴趣——可以“拉动出口”,进而维持美国的繁荣和就业。许多支持者信以为真,认为这是聪明甚或是必要的措施。这依然是靠送东西能让国家致富的另一错觉。被掩盖的真相是:美国直接送出去的,不是出口品本身,而是用来购买产品的钱。虽然个别出口商有可能从国家的损失中获益,但这里还要扣除“对外经济援助”计划分摊给他们的税负,剩下部分才是他们的收益。
  只看某项政策对某个特殊群体产生的立即影响,而没有耐心或智慧去考察该政策对每个人造成的长远影响,这样的错误,我们在这里又多了一个实例。
  如果我们真的去考察每个人所受的长期影响,我们还可以得到另外一个结论。与几个世纪以来大部分政府官员所奉行的教条恰恰相反,这个结论正如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所说:对外贸易对任何国家能有利益,最终并不在于其出口,而是在于其进口。是进口,让一个国家的消费者能以比国内更便宜的价格,买到外国的商品;是进口,让他们买到国内制造商不生产的商品(在美国尤为突出的是咖啡和茶叶)。总的来说,一个国家需要出口的真正理由,是赚钱来支付其进口。
  第13章 “平准价格”
  正如关税史所提醒的那样,特殊利益,总能驱使受惠的人处心积虑,去说服众人为什么他们应该得到特殊待遇。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计划,那些计划开始显得荒唐可笑,有识之士都懒得去戳穿它。但是特殊利益会驱使受惠的人坚持推进他们的计划。该计划若能通过立法实施,会立即改善那些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他们不惜代价,雇来身名显赫的经济学专家和公共关系专家为其代言。他们那些论调在公共场合被人反复提起,再加上大量统计数字、表格、曲线图和圆饼图的狂轰滥炸,民众很快就信以为真。等到有识之士意识到立法实施势在必行,一切为时已晚。有识之士没办法在短短几周之内吃透相关的主题,而他们的对手,也就是利益集团雇来的智囊,已经在这个主题上倾注了数年心血。有识之士被对手指责成不了解具体情况,仅仅停留在理论上的假设和推定,让人觉得强词夺理。
  农产品“平准价格”的历史,正是照上述进程写就的。不知道平准价格第一次作为立法议案提出具体是哪一天,但是1933年新政实施时,它已经成为既定的原则,并作为法律颁布;而且,年复一年,平准价格的衍生论调也被陆续颁订为法律。
  平准价格的说法大致如下。在所有产业中,农业最基本、最重要,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加以保护。还说,只有农民富裕了,其他人的富裕才有着落。要是农民缺乏购买力,买不起工业产品,工商业就会萎缩。他们认为这是1929年经济崩溃的原因,起码是经济无力复苏的原因。当时农产品价格暴跌,而工业产品价格的跌幅却很小。结果,农民买不起工业产品,导致城市工人纷纷下岗;然后,城里人也买不起农产品,经济萧条四下蔓延,形成恶性循环。解决办法只有一个,很简单,把农产品价格拉回到与农民所买产品价格持平的水准。1909年到1914年间就出现了这种平准价格,那时的农民很富裕,那时的价格关系应该恢复,并且永久维持。
  这种似是而非的论调隐含了许多谬误,在这里没有时间一一探讨,展开讨论也会离我们的主题太远。但是我们找不到充分的理由,认定某一年或某一特定时期出现过的价格关系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甚至认为这种价格关系比其他的时期更为“正常”。就算当时的价格关系相当“正常”,又有什么理由可以让我们无视此后60年生产和需求状况发生的巨变,同时认为这种价格关系应该继续维持下去?利益集团选定1909年至1914年的价格关系作为平准价格的基础,并不是随意的,就相对价格而言,那其实是美国历史上对农业最有利的时期之一。
  如果平准价格观念真的那么厚道或合乎逻辑,那就应该普遍适用于所有商品。如果1909年8月到1914年7月农产品和工业产品之间的价格关系应该永久保持,那为什么不将那段期间各种商品之间的价格关系也永久保持呢?
  在本书1946年版中,我举例说明了平准价格观念产生的一些荒谬结果:
  雪佛兰(Chevrolet)六缸大轿车1912年的售价是2,150美元;1942年改进型六缸雪佛兰大轿车售价是907美元,若参照当时农产品平准价格来调整,售价应该是3,270美元。1909年到1913年(含),金属铝全球的平均价格是每磅22.5美分;1946年初是14美分,若按照“平准”价格,则应该是41美分。
  1978年的今天再来算这笔账的话,肯定费力不讨好,我们除了必须考虑1946年到1978年间严重的通货膨胀(消费物价指数上涨了两倍多),还必须考虑前后两个时期汽车品质上的差异。这种困难,显然表明了平准价格的提议行不通。
  在1946年版中,我继续指出,生产率提高也是农产品价格下降的部分原因。“从1955年到1959年的五年间,美国的棉花收成量平均每英亩是428磅,从1939年到1943年,年均为260磅,而在1909年到1913年这个‘基’期,年均收成只有188磅。”再跟现在的生产率水平比较一下,1968年到1972年五年内,平均每英亩棉花收成467磅,农业生产率继续提高,只是增幅有所下降。同样的,1968年到1972年五年的平均每英亩收成,玉米为84蒲式耳,小麦为31.3蒲式耳,而从1935年到1939年,玉米年均只有26.1蒲式耳,小麦只有13.2蒲式耳。
  由于使用更好的化肥、选育良种、机械化程度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已经大幅下降。在1946年版中,我引用了这段话:“在一些完全实现机械化和大批量一条龙生产经营的农场里,只需要几年前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的劳工,就能实现相同的收成。” 但是“平准”价格的鼓吹者对这一切却视而不见。
  政府不肯将平准价格原则普遍应用于所有的产品,证明这类经济计划并非对公众有利,而只是补贴特殊利益集团的工具。还有另一个证据,当农产品价格上涨,高过了平准价格(这种情况也可能是政府政策造成的),代表农民利益的国会议员,从来不曾要求把农产品价格拉回到平准价格,从来不曾要求农民退回等量的补贴。平准价格原则只是特殊利益只上不下的单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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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说远了,还是回到本章特别关心的核心谬论。这里的核心论调是:如果农产品可以卖到更高的价格,农民就会购买更多工业产品,并由此带来工业繁荣和充分就业。只要农产品能卖个好价钱,有没有平准价格,并不重要。
  这种论调似乎很动听,不过,一切还要取决于这个好价钱是如何带来的。如果是整体经济复苏带来的结果,也就是百业俱兴、工业生产增加、城市劳动力的购买力提高(不是通货膨胀造成的),这就意味着丰收和富裕不仅属于农民,而属于所有国人。不过,我们要讨论的是政府干预所带来的农产品价格上涨问题。政府有多种措施可以办到这一点:可以靠政府法令强行提高价格,不过这是最不可行的办法。国家粮库可以按平准价格收购所有的农产品。可以贷款给农民周转,让他们在市场价格低于平准价格的时囤积产品,暂不上市销售。政府可以强制限制农产品产量。政府当然可以多管齐下,实践中它们就经常这么做。不管如何,我们假设政府干预已经带来了农产品价格上涨。
  结果是什么呢?农民的产品卖出了更好的价钱,他们的“购买力”提高了,即便产量可能不如从前。有些人看到农民立时变得富起来,看到他们购买更多的工业产品。若只观察政策对直接相关的群体产生的立即影响,他们能看到的只是这些。
  其实,政府政策还同时带来了另一个结果。假使小麦原先售价为每蒲式耳2.50美元,政府干预后的售价为3.50美元。农民每售出1蒲式耳的小麦,就多得1美元。小麦涨价导致面包涨价,城市劳动力消费面包时,相当于要为每蒲式耳小麦多支付1美元。其他农产品价格上涨也会造成这样的影响。对于工业产品的销售,如果农民因此多了1美元的购买力,城市劳动力却会因为政府干预少掉1美元的购买力。也就是说,工业产品在农村地区的销售额增加多少,在城市地区便减低多少,一加一减,工业行业在总体上没有捞到任何好处。
  当然,不同行业的销售额当然会有增有减。农机农具厂商和邮购公司的生意显然会更加红火,但是城市百货公司的生意会不如从前。
  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政府政策不但没有带来净利润,反而造成了净损失。政府干预并没有停留在造成购买力的转移,也就是把购买力从城市消费者(或一般纳税人,或两者兼而有之),转移到农民手上。政府干预往往通过限制农产品的生产以抬高价格,这样会造成财富灭失,因为可供消费农产品被人为减少了。财富如何灭失,取决于政府为了提高价格所采取的措施。或许是像巴西烧毁咖啡豆那样,从实物上毁损已经生产出来的作物。或者是像AAA计划那样,限制种植面积。其中一些措施造成的影响,我们放在讨论政府商品管制的章节再探讨。
  需要指出的是,农民通过减低小麦产量的方式获得平准价格时,虽然每蒲式耳的价格提高了,但是产销数量的减少使得他的收入并没有随价格同比例增加。有些主张实施平准价格的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们得寸进尺要求应该给予农民“平准收入”。这就需要采用财政补贴的方式才能实现,而这会直接牺牲纳税人。换句话说,为了帮助农民,政府干预注定会让城市劳动力和其他群体的购买力减少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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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我们来讨论主张平准价格的另一类论调。提出这种论调的人更加老成圆熟。他们坦率地承认,“没错,平准价格的经济论证的确经不起推敲。这种福利政策是加在消费者身上的一种负担。但关税不也是加在农民身上的一种负担吗?农民购买工业产品时不也要支付更高的价格吗?美国是农产品净出口国,开征补偿性关税对农产品没有好处。平准价格制度就相当于保护农民的关税。这样做彼此才算公平。”
  美国农民确实有理由为自己讨回一份公平。其实,保护性关税对他们造成的伤害,远比他们所了解到的要深重。保护性关税减少了工业产品进口,也会减少美国的农产品出口,因为外国人换不来美元去购买美国农产品,并且会引起其他国家对美国农产品征收报复性关税。不过,上述替农民讨回公平的论调同样经不起推敲,其论述与事实也不尽相符。根本不存在一种通用关税,去保护所有的“工业”产品或所有非农产品。为数众多的国内工业或者出口产业,并没有受到关税保护。如果城市劳动力由于保护性关税而被迫支付平准价格,一方面他不得不支付较高的价格去买毛毯或外套,另一方面他不得不支付较高的价格去买棉衣或食品,他被剥了两次皮,更不要提什么“补偿”。
  有人提出政府可以给予每个人同等的“保护”。事实上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即便实施起来不存在技术上的问题(例如为承受国外竞争压力的工业家某甲开征保护关税,给予出口产品的工业家某乙财政补贴),我们还是不可能做到“公平”,或者一视同仁。就关税保护或补贴而言,我们或许应该给每个人相同百分率,或许应该给相同金额,但我们永远无法肯定政府是不是重复支付某些群体,却漏给了其他人。
  即便我们有办法做到公平,那又如何呢?每个人都在补贴其他人,有谁能受益呢?养活一大群不从事生产的官僚来执行这套计划,由此造成每个人承受的税负加重,对大家又有什么好处呢?
  从另一方面来说,同时取消平准价格制度和保护性关税制度,大家扯平最简单。否则,各种保护制度执行的结果,也只能是:农民某甲和企业家某乙同时获利,却牺牲了“被遗忘的某丙”。
  更多所谓能够给大家带来好处的计划会被我们看穿,只要我们学会不仅仅探讨某个特殊群体立即受到的影响,也探讨经济政策提案对每个人造成的长期影响,
  第14章 救救X产业
  国会大厦的门廊里挤满了X产业的代表。X产业萎靡不振,已经到了非拯救不可的生死关头,现在只有靠关税、靠提高价格,靠补贴,X产业才可能有救。要是国会坐视不管,X产业一垮,产业工人就只有流落街头。他们的房东、当地的杂货店、肉铺、服饰店、戏院,就会失去生意,经济萧条会因此蔓延到其他行业。但如果国会马上采取挽救措施的话,X产业会向其他行业购买设备;会带来更多就业机会;产业工人会向当地的肉铺、面包店、霓虹灯制造商买更多的东西,推动经济繁荣。
  这套游说之辞显然只是前一章谬论的普遍形式。在前一章,X产业是指农业。不过,X产业多不胜举,其中最著名的两个例子是煤矿业和银矿业。国会“拯救白银”计划曾造成巨大的危害。主张实施计划的一个借口是要帮助“东方”,实际上却造成导致中国发生通货紧缩,迫使中国脱离银本位制。美国财政部不得不以离谱的高价大量收购不必需的白银,任其积压在金库里。“银参议员们”完全可以用直接补贴矿业业主或矿工的方式来达到其政治目的,其危害和成本也不至于如此惨重。但是美国国会和这个国家,绝不会批准这种近乎抢劫的直接补贴。银参议员们会包装上“白银在国家货币上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等意识形态上的东西,以此来掩人耳目。
  为了拯救煤矿业,国会通过了古费法(Guffey Act),鼓励并强制煤矿业主联合起来,只能以高于政府规定的最低价格出售煤炭。尽管国会立法定价,但政府很快就发现,它总共制定了35万种不同的煤价!因为有数千座规模不等的煤矿场,而且有铁路、公路、海运、江运等不同运输方式,以及成千上万个不同的目的地。强制维持煤碳价高于自由市场价位的一个后果,是消费者加速寻找煤炭的替代物,如石油、天然气、水力发电,来获取动力和取暖。如今,政府又倒过来限制石油消费而鼓励煤炭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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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的目的,不是探寻过去为拯救特定产业曾经造成的所有结果,而是探讨拯救一个产业,必然带来的主要结果。
  有人可能认为,政府保护某某产业,或许出于军事上的考虑;或许某个产业因为不公平的税负或工资率,而难以为继;或许公用事业公司因为费率偏低,无法赚取合理的利润。这些说法有没有道理,要视特定的情况而定。我们暂不讨论这些,本章只谈拯救X产业的一种论调——如果放任其在自由竞争(也就是X产业的代言人所声讨的,自由放任、无法无天、残酷无情、狗咬狗、弱肉强食的竞争)中萎缩或消失,它会拖垮整个经济;而如果用人为的力量维持它的生存,它会让其他所有人获益。
  本章要谈的,无非是将主张实施农产品平准价格或对X产业实施关税保护的论调加以扩大讨论。我们反对通过人为干预提高产品价格,当然不只针对农产品,还包括其他所有产品,正如我们反对关税保护,不是针对某个行业,而是泛指对所有行业。
  拯救X产业的办法不胜枚举。除了我们前面提到的,相关提案大抵还有两大类。其中一类强调,X产业已经“过度拥挤”,政府应该阻止其他公司或劳工再进入。另一类则呼吁,政府应该以直接补贴的方式对X产业给予扶持。
  如果X产业与其他产业相比确实过度拥挤,那根本不需要任何强制立法,去排斥新资本或新劳工进入。新资本不会抢着挤进显然要垮掉的行业。投资人不会冒然踏进风险最大、回报率最低的行业。劳工如果能更好的选择,同样不会进入工资最低、工作最不稳定的行业。
  如果新资本和新劳工是被强制排斥在X产业之外,例如垄断、同业联盟、工会的政策或者法律等强制手段剥夺了这些资源的自由选择。投资人只好将钱投向回报率还不如X产业的其他地方。劳工只好投身工资和就业前景还不如X产业的行业。这就意味着,资本和劳工的运作效率,都不如允许它们自由选择时的水准。其结果是产量减少,进而导致生活水平普遍下降。
  生活水平下降,可能表现为人均所领的工资低于本来应有的水准,也可能表现为人均生活费用越来越高,或者两种表现都有(具体表现取决于当时的货币政策)。实施限制性政策的结果是,X产业内部的工资和资本回报率可能会更高;但是其他产业的工资和资本回报率,将被迫下降,低于本来应有的水准。只有牺牲A、B、C产业,X产业才能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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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国库直接拿钱来补贴X产业,其后果也差不多。这只不过是将财富或收益转移到X产业。X产业中的人获得多少,纳税人就损失多少。一般认为,补贴这种方式让人能看得清楚财富转移的事实。相比之下,关税、最低价格限制、垄断限制进入行为的相关论调,往往让人看不清这个事实。
  采用补贴方式,X产业之所得,正是纳税人之所失,这是显而易见的。损失之中包括其他产业的损失,因为用于支持X产业的税款,有一部分是它们缴纳的。同样,为了支持X产业,负担一部分税款的消费者,也就没有更多钱拿去买别的东西。为了让X产业能有起色,结果一定是其他产业的平均规模小于原来应有的水准。
  但是,补贴的结果不仅仅是财富或收益的转移,也不仅仅意味其他产业的总体萎缩程度和X产业的扩张程度相当。补贴的结果还导致国家整体发生净损失,因为资本和劳工也会被迫从运用效率较高的产业流失,而流向运用效率较差的产业。如此一来,创造出来的财富减少了,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应有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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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带来这些恶果是必然的,只要采取补贴就不可避免。X产业其实是竞争不过其他产业而落败的。我们可以追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要给落败的产业做人工呼吸,供它们吊命?而那些认为经济扩张意味着所有产业必须同时扩张的说法大错特错。放手让旧产业落败,其实是为了为了让新产业能够快速成长。只有这样,必要的资本和劳工才能从旧产业释放出来,供新产业使用。要是我们人为地去维持马车业及其相关行业继续存在,我们只会减缓汽车业及其相关行业的成长步伐,我们只会减低财富创造,阻碍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
  当我们为了保护有一技之长的劳工,为了保护已经投下去的资本,去极力阻止某个产业消失时,我们正是在阻碍经济和科技的进步。放手让夕阳产业消失,允许朝阳产业成长,这是一个有活力的经济能够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尽管有的人无法接受。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保护落伍过时的产业,就跟保护落伍过时的生产方式一样愚蠢。产业和生产方式在很多场合其实是同义语。只要有更好的产品和更好的手段能满足新老需求,新的生产方式总会不断取代旧的生产方式。
  第15章 价格体系如何运作?
  本书的主旨可以概括为:在研究任何经济政策提案的效果时,不仅要考察提案带来的立即结果,也要探究长期结果;不仅要探讨其主要后果,也要探讨次要后果;不仅要看其对某些特定群体的影响,还要看其对所有人的影响。也就是说,把注意力只集中在特别的某一点的做法不过是自欺欺人,例如先前讨论的那些只关注某个行业发生的事情,对所有的行业发生的变化却不加考虑的做法。但是,恰恰是由于人们长期养成的思维惯性和惰性,总是把特定行业或特定进程拿出来单独探讨,造就了经济学上的主要谬论。这些谬论,不只充斥在利益集团代言人的言论中,就连一些颇具影响的经济学家也时常挂在嘴边。
  归根到底,“生产致用而非利润至上”学派的理论是基于这种片面性错觉。他们据此抨击所谓邪恶的“价格体系”。该学派的信徒宣称,生产问题已经解决了。科学家、效率专家、工程师、技师,已经解决了生产问题;凡是你想要的东西,他们都能生产出来,要多少有多少(那些认为印钱就能解决一切,认为均贫富就能解决问题的无稽之谈也是以此为出发点的)。他们接着表示,可惜这个世界并非由生产致用的工程师主宰,而是由利润至上的企业家主宰,是企业家指挥工程师,而不是工程师指挥企业家。只要有利可图,这些企业家就会让工程师把任何物品生产出来,一旦赚不到钱,惟利是图的企业家就会停止生产,他才不管众人的要求有没有得到满足,也不管整个世界对更多的产品的迫切需要。
  这种论调中存在好些谬误,很难一下子梳理清楚。不过,我们已经了解到,其核心错误在于只看一个行业,或挨个孤立地考察几个行业,好像行业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其实,任何一个行业与其他所有行业都是有联系的,各行各业所做的决定,都在相互影响。
  如果我们了解企业必须共同面对的基本问题,就会更明了这种联系与相互影响。为了把这一基本问题尽量简化,我们先谈鲁滨逊漂流到荒岛时面对的问题。一开始他什么都想要。他被雨淋透、冷得发抖、饥渴交加。他需要饮用水、食物、躲雨的地方、防野兽的武器、火、睡觉的窝。他不可能一下子满足所有这些需要,毕竟一个人的时间、精力或资源都很有限。他必须先立即解决自己最需要的。比方说,极度焦渴最难耐,于是他在沙地上挖坑收集雨水,或者做个简陋的容器蓄水。等到有了少量的水,紧接着必须去找吃的,改善水源则是以后的事。他或许想去抓鱼,为此,他需要鱼钩鱼线,或渔网,而且必须事先准备好这些工具。但是不管他在做什么事,做这个就做不了那个,他只能把不那么急迫的事挪到以后再说。他得时时考虑把时间和力气用在做哪些事情上。
  在电影《海角一乐园》中,荒岛上的那家人比较容易解决他们面对的问题。虽然有更多张嘴巴要吃饭,却也多了几个帮手。他们可以分工作业,例如父亲打猎,母亲准备餐饭,孩子们拾柴火。但即使在这个家庭里,也不能不顾事情的轻重缓急而让某位成员一直做同一件事。当孩子们已经拾了一堆柴火之后,其中一个孩子可能被派去担水,因为柴火拾多了也用不了。这户人家也得时时考虑要把力气用在哪里,而如果他们有幸拥有猎枪、渔具、船、斧头、锯子的话,更得要考虑劳力和资本用在什么地方。要是拾柴火的小孩抱怨说,哥哥要是不去抓鱼而去帮他拾柴火,他们会拾得更多,这种话一定会被家人戏虐为蠢话。从上面单独一人或单独一家人的故事,我们能清楚地认识到,某项工作做多了,一定会牺牲其他所有的工作。
  这类浅析有时被讥讽为“鲁滨逊经济学”。可惜,讥讽者才最需要了解这种经济学。一些人无法理解简单故事背后的基本原则;一些人仿佛理解了,但在探讨错综复杂的现代经济社会时,却又把这些基本原则忘到了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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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回过头来谈现代社会。在这样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中,人们的需要和要求及其轻重缓急千差万别,如何解决劳力和资本用在哪里的问题?解决之道正是通过价格体系,也就是通过生产成本、价格和利润三者间不断变动的交互关系来调节的。
  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反过来又会影响供给和需求。当人们更想要一样物品时,会愿意出更高的价钱。这个物品于是价格看涨,其生产商获利会增加。现在生产该物品会比做其他更赚钱,因此已经从事那一行的人开始扩大产量,同时更多人被吸引进入那一行。随后,供应增多又导致价格下降、利润率下滑,直至其利润率跌回到其他行业的平均利润水平(考虑了相对风险)。还有的是因为那种物品的需求减少,供过于求,导致价格下跌,利润低于生产其他的物品,甚至不赚反赔。这种情况下,勉强苦撑的“边际”生产者(也就是效率最低或成本最高的生产者)会被迫出局。只剩下成本较低,效率较高的制造商仍在生产。那种商品的供应也会减少,或是供应不再增加。
  这一过程容易让人认为价格是由生产成本决定的,不过,生产成本决定价格这样的理论却是不对的。价格取决于供给和需求,而需求取决于人们想要拥有某种商品渴求程度,以及由人们用来交换的东西所决定。认为供给有一部分取决于生产成本是对的。但一种商品已经发生的生产成本却不能决定商品的价值。商品价值取决于现在发生的供需关系。对于一种商品未来生产成本和市场价位的预期,将会决定那种商品未来的生产数量,这种预期就会影响未来的供给。因此,一种商品的价格与其边际生产成本总是趋于彼此相等,但并不是由于边际生产成本直接决定价格。
  私人企业体系好比成千上万部机器,每部机器由各自的半自动化调节器来管理。机器之间,连同它们的调节器之间,彼此连接,相互影响,整个运作起来好比一部有生命的大机器。不少人了解蒸汽机调节器的自动控制过程。它通常是由两颗小球或重锤组成,利用重力和离心力原理运作。引擎速度加快的时候,这些小球会绕着它们所附着的活塞杆飞起,形成离心力,以此自动收紧或关闭调整蒸汽送入量的节流阀,从而减慢引擎的转速。反之,如果引擎的速度太慢,小球就飞不起来,从而扩大节流阀,加快引擎转速。因此,速度一偏离理想的水平,这种偏离就会自动启动一种力量去对偏离进行自动矫正。
  正是通过类似的调节方式,成千上万种不同商品的相对供应量,在自由竞争的私人企业体系中得到调节。当人们都想要某种商品时,他们会竞相购买,这样会把商品价格抬高,生产者会因为有利可图而扩大生产。生产其他商品的制造商也会转向,加入到这种回报率较高的产品生产中。但增加这种商品的供应的同时会减少其他一些商品的供给。如此一来,这种商品的价格因此相对于其他商品的价格开始下跌,先前激励其产量相对增加的价差因素便不复存在。
  同样是用这种方式,如果某种产品的需求减少,该产品的价格和利润会下降,产量当然也会随之减少。
  正是上述引申让那些不了解“价格体系”的人反感,并揪住不放。他们谴责价格体系导致了匮乏。他们愤慨地责问:为什么在生产鞋子不赚钱时,企业家就要停止生产?为什么他们只顾私利,只以市场为导向?为什么他们不“利用现代的制造工艺,开足马力”来生产鞋子?这些“生产致用”的哲学家下结论说:价格体系和私人企业只不过是“匮乏经济学”的一种形式。
  这些问题和结论主要源于孤立地观察一个行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错误看法。在达到某一平衡点之前,继续生产鞋子是必要的。但是我们也有必要生产外套、衬衫、长裤、住宅、耕犁、铁铲、工厂、桥梁、牛奶和面包。若这些迫切的生活需要都没有得到满足,却一味地生产出堆积如山的鞋子,而理由仅仅是我们有能力做鞋子,这种做法可说是要多蠢有多蠢。
  经济处于均衡状态时,某个行业的扩张,必然要以其他行业牺牲为代价。生产要素在任何时候都是有限的。只有当劳工、土地和资本,从原来的行业转移到了某个行业,那个行业才能够扩张。当某一行业萎缩或者停止增产,并不必然意味着总体生产出现净减少。因为该行业萎缩所释放出劳工和资本,可供其他的行业用于扩张。因此,仅仅因为某个行业的生产减少,就下结论说总生产缩减,是错误的。
  简单地说,生产每一样东西,都得以牺牲放弃其他某样东西为代价。生产成本其实可以定义为:为了生产某样东西而放弃的其他事物(休闲和娱乐,或可以用于其他地方的原材料)。
  由此可见,为了让经济维持良性循环,应该放手让衰败中的行业消亡,应该促使成长中的行业扩张,二者相辅相成。劳工和资本应该从衰败行业释放出来,吸纳进成长中的行业。价格体系虽然倍受谴责,却只有它能够解决这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准确地决定成无数商品和服务彼此相对应该生产多少。靠价格、利润和成本体系的半自动化运作,让本来复杂难解的方程式迎刃而解,这种解决能力远非任何一群官僚能比。因为这套系统的解决方式,是由每一位消费者根据本身的需求,每天由自己去投下新的一票或十几票来调节的。而官僚的解决办法,是要代表消费者去决定各自的需求;其结果并不是消费者本身想要的,而是官僚认为对他们有好处的东西。
  然而,官僚们不了解市场这种半自动化体系,因此对市场总是很不放心。他们总是企图改善或矫正这种体系,而实际结果通常不过是只求满足了向他们施压的集团的利益。在接下来的几章,我们将讨论政府干预行动所造成的一些结果。
  第16章 “稳定”物价
  那些想要长期把特定商品的价格抬高到其自由市场价格之上的企图,通常以失败而告终,给大家带来惨重的损失,搞得声名狼藉。因此,圆熟精明的压力集团,以及承受他们压力的官员,很少公开宣称这个企图。尤其是在他们首次建议由政府出面干预时,他们声明的目标往往比较温和,所陈述的理由往往动听合理。
  他们声明如下:我们并不是想要长期把X商品的价格提高到其自然价格水平之上,我们也承认这种干预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但是,由于该商品目前的售价明显低于其自然价格水平,生产厂商是在亏本经营。恳请政府马上采取行动,否则我们只有破产倒闭。其后果必将是产品供应匮乏,那种商品的售价将高得离谱。目前的低价不可能再撑下去,消费者现在图“一时”便宜,不久肯定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因此,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去等待自由市场起作用来调节供求,去任由“盲目的”供求规律来矫正眼前的状况。等不到那一天,生产厂商已经倒闭,大家只有陷入大短缺的恐慌之中。所以政府一定要采取行动。我们真正想做的,是熨平这些剧烈且无益的价格波动。我们并非想要提高价格,只想尽力稳定价格。
  他们提出各种办法来达到这个目的,其中最常见的办法,是由政府贷款给农民周转,好让他们可以囤积谷物,暂不拿到市场上出售。
  国会敦促政府实施这种贷款,议员的陈述让大多数听众觉得颇有道理。议员告诉他们,农民的谷物都集中在收获季节上市出售,而这正好是一年中农产品价格最低的时候,投机商乘机买进囤积,等到青黄不接的时候,就高价倒卖。农民则因此蒙受损失。政府应该确保这个钱应该拿给农民赚,而不要让投机商从中渔利。
  然而,上述论调既经不起实践的检验,又得不到理论上的支持。倍受谴责的投机商,并不是农民的敌人,而是农民的益友。因为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必须要有人来承担,事实足以证明,在现代经济中,这些风险主要是由专业投机商一肩担起的。一般说来,投机运作越成功,专业投机商对农民的帮助越大。因为,投机商能获利越多,表明他预测未来价格的能力就越强。也就是说,他们预测未来价格的越准确,价格波动就会少几分剧烈和偏激。
  因此,即使大多数农民不得不在收获后的那个月,把全部的小麦收成送到市场销售,对那些农民来说,那个月的价格也不一定就低于其他月份(这里可以扣除仓储成本,或者说,若农民愿意自己负担仓储成本,他们也可以不必急于集中销售小麦)。对于投机商来说,若想要趁机获利,他们就会在那个时期集中买进小麦。买家越多,农民的小麦越能卖个好价钱。若价格涨到投机商觉得将来无法获利,他们会停止买进。每当他们预见将来小麦价格会下跌,他们就会卖出,卖家越多,小麦的价格越不会高得离谱。结果是,整个一年下来,农产品的价格趋于稳定。
  正因为有专业投机商承担了这一切风险,农民和粮食加工业者才得以免除风险。后面这两类人能借助市场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所以,在正常的情况下,当投机商把他们的工作做得很好时,农民和粮食加工业者他们的利润主要取决于本身的生产技能和勤劳与否,而与市场价格波动无关。
  从经验看,对于谷物价格,除了有时必须反映仓储、利息和保险费用,小麦和其他不易腐坏的谷物一年到头的价格大致相同。其实,一些精细的调研表明,收获季节之后的谷物价格平均单月涨幅并不足以支付仓储费用,实际上投机商补贴了农民。这当然不是投机商的本意,这只是投机商对价格的预期过于乐观的结果。就像敢于冒风险的创业家,为了能获得巨大的投机利益,经常事与愿违地补贴消费者。就象购买彩票的彩民,整体上肯定是赔钱,因为每个人都抱着赌一把的心态,想要押中那中奖率微乎其微的大奖。有资料显示,投入到黄金和石油勘探开采的劳力与资本总值,超过开采出来的黄金或石油的总值。
  但是当政府介入,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无论是政府收购农民的农产品,还是贷款给农民让他们囤积谷物,暂不上市销售。有时,这是以维护所谓的“常平仓贮”(ever-normal granary)的名义来实施的。但是正如前面说过的,这个功能已经由私人组织的自由市场执行得很好,谷物价格和每年的谷物存货结转纪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当政府介入之后,常平仓贮其实成了政治仓贮。政府用纳税人的钱,鼓励农民囤积了过多的谷物。政治人物瞄准的是农民的选票,为此,提出政策的人、负责执行的人,总是给农产品定一个所谓的公平价格,使之高于当时的供需状况所允许的价位。这必然导致买家减少,常平仓贮因此往往成为常不平仓贮。过多的谷物被囤积在市场之外,虽然可以使价格暂时高于应有的水平,但在该年人为制造出短缺现象,到下一年一定会出现人为造成的过剩。
  要是以美国棉花为例,来详细陈述实际发生的事情,本章这点篇幅都写不下。实际情况是,我们囤积了整整一年的棉花收成,不拿去出口,从而刺激其他国家棉产量增长,致使本国棉花的海外市场被破坏。这个结果,早就被那些反对实施限制和贷款政策的人预料和指明。等到事情真的发生了,必须对结果负责的官员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这样的结果无论怎样都会发生。
  贷款政策通常伴随着限产政策,有时则不可避免地引出限产政策——也就是人为制造出短缺。“稳定”物价的努力,总是叫喊“生产者利益第一”。实际的目标则是使价格立即上涨。为了使涨价成为可能,政府通常会对受管制的每一位生产者实施等比例的限产措施。这种限制会立即产生几个坏影响。假设管制措施能够波及全球,就意味着整个世界的生产都被削减了。因此,全球消费者能够享用那种产品的数量,比不受限制的时候更少。整个世界变穷了。由于消费者被迫以高于应有水平的价格购买那种产品,能够花在其他产品上面的钱,便相应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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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张实施限产政策的人通常的解释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会发生产量下降的事情。但这种观点与我们在前一章谈过的观点存在着根本上的不同。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由于价格下跌而被逐出市场的,都是高成本、低效率的生产者。拿农产品来说,被淘汰出局的农民的是那些能力最差、或设备最差、或耕地最贫瘠的生产者。在最肥沃的土地上耕种,能力最强的农民,根本不用限制产量。相反,如果价格下跌是平均生产成本下降促成的,这种好现象会通过增加的供给表现出来,在边际土地上耕种的边际农民被淘汰出局,真正有助于在好土地上耕种的能干农民扩大其生产。所以从长期来看,农产品的产量可能不会减少,而且是在长期以较低价格生产和销售。
  若真的出现这种好现象,那么该商品的消费者将会获得的和以前一样充裕供给。同时由于价格更加便宜,他们得以节省下更多的钱,转而用于购买其他东西。显然,消费者会过得比以前更好。他们增加购买其他产品,会增加其他行业就业;以前的边际农民会被这些行业所吸纳,新职业能让他们的劳动更有价值、工作更有效率。
  回头再看政府干预的情形。一刀切限制生产的结果,意味着效率高、成本低的生产者不准以低价供应其全部产量,同时意味着效率低、成本高的生产者仍将被人为地保留在业内。这就使得产品的平均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下降。因为土地、人力和资本这些资源被无效率的边际生产者继续占用,就无法转移到收益和效率更高的地方,。
  有人还是会固执地搬出购买力说事,他们说,实施限产至少让农产品的价格提高了,“农民拥有了更多的购买力”。但农民增加的购买力都是从城市消费者那里转移过来的。(在平准价格那一章,我们已经做过充分说明。)贷款给农民,要他们限产,给予农民补贴,要他们限产,都无异于强迫消费者或纳税人向无所事事的人支付报酬。在任何情况下,这种政策的受益者肯定都得到了“购买力”,同时,总有其他人会因此损失相当的购买力。因为可以不劳而获,谁也不思生产,整个社会的净损失必定是产量下滑。由于每个人能买的东西变少,可以供应的东西减少,工资和所得一定在实质上是下降的,要么是实际金额减少,要么是生活费用升高,或二者同时发生。
  要是我们强制抬高某种农产品的价格,同时并不实施人为的限产政策,那么价格过高的农产品不仅卖不出去,并且随着产出而越积越多,直到那种产品市场走向崩溃。政府不干预还不至于产生如此严重的后果。另一种情形是,其他不受限产计划管制的生产者,在人为高价的刺激下,会争相大幅增加其产量。在英国的橡胶生产限制计划和美国的棉花生产限制计划中,都发生过上述这种事情。这两个计划都导致价格最终暴跌,与其陷入灾难还不如不实施限制计划。一开始急吼吼制定“稳定”价格和稳定经济的计划,结果反而造成价格不稳定,相反,市场的自由力量根本不可能造成那么极不稳定的后果。
  然而,不断有新的国际商品管制计划被人提出。他们宣称,这一次,我们会避免一切过去犯过的错误。这一次,设定的价格不仅仅对生产者“公平”,对消费者同样“公平”。这一次,生产国和消费国都会理性地来对待这个计划,并对设定的价格协商一致。尽管一些人对此抱有怀疑,甚至冷嘲热讽,但我们在设定价格时,一定会“公正”分配各国的生产量和消费量。最后,一定会出现伟大的奇迹:这个实施超级国际管制和强制计划的世界,也会变成“自由”国际贸易的世界!
  政府规划官员在这里所说的自由贸易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弄不清楚,但是他们的言下之意不包含哪些事情,我们倒是相当确定。他们的意思绝对不是说,平民百姓可以自由地从事买卖或者借贷,自由谈判价格或利率,自由出入他们觉得收益最大的地方。他们的意思绝对不是说,平民百姓可以自主决定产量、可以自由移民、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资本和财物。我怀疑他们的意思是说,由官僚来替平民百姓决定这些事情,并且告诉平民,服从计划奖赏将是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如果规划官员将国家主宰、控制全民经济生活的观念,绑定到国际合作的观念之中,那么未来的国际控制很有可能会像国家控制的情形:一般人民的生活水平,随着他们的自由的缩减而每况愈下。
  第17章 政府管制价格
  我们已经谈过了政府把商品价格限定在自由市场水平之上的做法,看到了由此造成的一些影响。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政府将商品价格限定在自然水平之下的做法及其结果。
  这种限定价格的做法,各国政府在战时几乎都实施过。战争期间,整个经济由国家来掌控是必须的,我们在这里不会去探究战时管制价格的学问,要去探究就必须考虑战时的复杂状况,这会使我们远离本书所关注的主题。不过,不管战时管制价格的做法明智与否,几乎所有的国家在战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在实施价格管制,即使当初启动价格管制的理由已经不复存在。
  战时通货膨胀压力是政府启动价格管制的主要理由。本书撰稿时,大多数国家安享和平,每遇到通货膨胀压力升高,各国政府总会萌发管制物价的念头,即便有的国家并未立即实施。虽说管制物价在经济上一定有害(无论破坏还是损害),不过对于政府官员至少具有一项政治上的好处——管制价格等于暗示物价上涨应归咎于企业家的贪婪,官员们往往只字不提政府实行的货币政策才是造成通货膨胀压力的主要原因。
  我们先来看看政府以低于自由竞争市场的价格,限定单一商品、或者一小部分商品的价格时,会发生什么事。
  政府准备只管制一小部分商品的最高价格时,通常会选择那些关系到民生的必需品,官员们会说,确保穷人能够以“合理”的价格,买得起他们必需的面包、牛奶和肉类,这比什么都重要。
  压低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说法,往往是这样提出来的:如果我们任由市场去决定牛肉的价格,价格会被争相购买的消费者推高,这样一来,只有富人才买得起。人们得到的牛肉只与他们的购买力成比例,而与他们的基本需要不成比例。如果我们压低牛肉价格,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的一份。
  请注意,如果搬出“基本需要”来说事,那么政府完全可以把价格降到底。例如,政府打算把牛肉价格从每磅2.25美分降到1.50美分,若借口是前者由购买力决定,后者由基本需要决定,这就说不通。因为,只要牛肉还需要拿钱去买,所谓“由购买力而非需要决定”(purchasing-power-rather-than-need)的论调,把价格定在哪一档都说得过去。只有在牛肉免费奉送时才不适用。
  政府出台限定最高价格的措施时,往往强调是为了“维持生活费用不再上涨”。这个说法预设了有个 “正常” 的或神圣不可侵犯的特定价格存在。这个特定价格或以前的低价格,被视为“合理”,比它高的任何价格都“不合理”,而不去管特定价格设定之后,生产或需求状况所发生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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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讨论这个主题时,我们必须假设市民的购买力大于商品的供给,并且政府限价低于自由市场价位。因为,要是假设政府把价格刚好限定在自由市场价位,那就和根本不实行价格管制没有两样。
  当商品价格被人为限制在它的市场价位之下时,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两个结果。第一是导致受控商品的需求增加。由于该商品变得便宜,图便宜的人会更多,人们也买得起更多。第二是导致受控商品供给减少。由于人们买得更多,该商品势必供不应求。但是生产积极性却遭到打击,降价致使该商品收益率降低,甚至做不出利润。边际生产者被迫出局。即使最有效率的生产者也可能亏本经营。这种事情就曾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发生过,当时的屠宰场在美国的物价管理部门要求下,以低于购买活牛和雇用屠宰加工工人的成本的售价,持续屠宰和加工肉制品。
  如果政府暂不采取其他措施,价格限制将造成受控商品缺货。这恰好与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的本意背道而驰。因为那些被选定的限价商品,都是政府最希望其保持充足供应的商品。然而价格管理部门的做法却有问题。价格限制直接限制了生产者能赚取的工资和利润,间接限制了受控商品的产量。当受控商品只包括生活必需品而不包括奢侈品或其它非必需品时,政府其实是在鼓励厂家放弃生产必需品,转向去生产非必需品。
  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迟早会认识到这一点。为避免产生上述结果,他们接下来会采取其他各种办法和管制措施。这些措施包括配给制、成本管制、补贴和全面管制价格。我们来一一讨论这些措施。
  当限价政策致使一些商品出现明显的短缺时,多占多得的人肯定会遭到围攻。例如,有钱人被指控得到的必需品“超过公平份额”;要是受控商品是生产用的原材料,就有公司会被指责为“囤积居奇”。鉴于此,政府会推出一套规则,规定谁有优先购买该商品的特权,或者由政府机关决定分配给谁,分配多少,如何分配。如果实施配给制度,就意味着定量供应,每位消费者最多只能得到自己那份定量,想多购买都不行。
  总之,一旦采取了配给制度,就意味着政府采取的是双重价格体系,或者是双重货币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每位消费者除了持有一定数量的钱币,还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票券或“额度”,才能买到东西。换句话说,政府限价市场试图通过配给,去执行自由市场通过价格所做的部分工作。之所以说只是“部分工作”,是因为配给只限制需求,并不刺激供给,而价格上涨即能限制需求,又能刺激供给。
  为了保证受控商品实现持续供应,政府可能扩大管制受控商品的生产成本。比方说,为了压低牛肉的零售价格,政府可能限定牛肉的批发价格、屠宰场的牛肉价格、活牛的价格、饲料的价格、农场工人的工资。为了压低牛奶的价格,政府可能限定牛奶送货司机的工资、奶品包装的价格、农场的牛奶价格、饲料价格。为了压低面包的价格,政府可能限定面包房工人的工资、面粉的价格、粮食加工企业的利润、小麦的价格等等。
  当政府继续扩大受控商品范围的时候,无非是扩大了我们在前面所指出的价格管制的后果。假使政府有魄力有能力去限定受控商品的成本,成本控制也只会导致受控商品的各种生产要素(如劳工、饲料、小麦等等)出现短缺。这么一来,政府不得不继续扩大受控商品的范围,最终走向全面的价格管制。
  为避免陷入上述困境,政府也可能采用补贴的办法。例如,政府可能发现,当把牛奶或黄油价格限定在市场价位之下,甚至与其他受控商品价格相比较都偏低,短缺就可能发生。因为生产牛奶或黄油的工资及收益率,还比不上生产其他商品。政府为了补救这种现象,对牛奶和黄油的生产者进行补贴。我们假设补贴已被顺利批下来,并且假设补贴刚好足够确保牛奶和黄油得以持续生产,很明显,虽然补贴付给了生产者,但真正得到补贴的却是消费者。因为,生产者拿到补贴后的收入,与受控前按市价销售的收入差不多;而消费者却能买到便宜。两者的差价,正是他们获得的补贴金额——也就是政府表面上付给生产者的补贴金额。
  现在,除非接受补贴的商品也实施配给,否则购买力最强的人会买得最多。这意味着,他们得到的补贴会比购买力较低的人更多。到底谁补贴了消费者,取决于政府如何征税。如果既是纳税人又是消费者,便是自己补贴自己。若接受补贴的商品很多,要辨别谁补贴谁就让人晕头转向了。请不要忘记补贴的钱必须由某人来买单,因为我们还无法让整个社会都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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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管制往往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尤其在战争时期,它会一度运作得很好,其间因爱国意识和危机感使价格管制获得支持。但是时间越长,实施难度就越大。当价格被政府强制压低后,需求会长期超过供给。我们已经看到,要是政府为了防止受控商品供应短缺,进而去降低其生产成本,即压低其劳工、原材料和其他生产要素的价格,就会使这些生产要素的供给也出现短缺。照这样下去,政府不仅会发现沿产品线“纵向”扩大价格管制不可避免,也会发现有必要对不同产品线“横向”扩大价格管制。一方面,配给制让消费者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消费者仍可能拥有过剩的购买力,他们一定会转向购买其他某种替代品。换句话说,随着实施配给的每件商品日益短缺,仍未实施配给的商品一定会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持续性的价格管制,一定会迫使政府将越来越多的商品配给的范畴(这里假设黑市还没有壮大到足以影响法定限价市场的程度)。并且,政府不可能只限于对消费者实施配给。例如,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除对消费者实施配给外,政府首次对生产者实施原材料配给。
  旨在将某种历史价格水平永久化的全面价格管制,最后自然会制造出一个完全受管制的经济体。工资必须像物价那样,被强制压低。劳工必须像原材料那样,被强制纳入配给。到那时,每一位消费者能拥有多少商品,要政府来配给;每一家制造商能拥有多少原材料、能够雇用多少劳工,要政府来配给。到那时,厂商竞价购买原材料不被允许,竞价招揽劳工也不被允许。结果会形成僵化的集权经济,每家工厂、每个劳工都在政府的摆布之中,最后则是放弃我们曾经拥有的全部自由。正如汉密尔顿两个世纪前在《联邦党人文集》(Federalist Papers)一书中所指出的:“控制一个人生计的权力,就是控制一个人意志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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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价格管制的最终结局,曾几何时,价格管制被人称为“完美”、长效和“无关政治”。 政府管制酿成的一些大错,有一部分被黑市所化解。这个现象在一个又一个国家得到证实,尤其是在二次世界大战时和战后的欧洲各国。在有些国家,黑市不断成长壮大,破坏并在实质上取代了法定的限价市场。贪恋权力的政治人物,抱定形同虚设的法定价格不放,以此向国人表明他们的立意完全正确,只是政策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
  即便黑市最终取代了法定的限价市场,但黑市毕竟是黑市,不可能对国人不造成任何伤害。这伤害既有经济上的,也有道德上的。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历史悠久、商誉良好的大公司却因为遵纪守法而遭到限制,甚至被迫停产。取而代之的,是那些靠违法乱纪突破限制的新公司。跟老公司相比,这些新公司不仅经营效率差,产品粗劣,而且成本高出许多。而此时的老公司,为求生存,不得不把成本降到最低。诚信吃亏,欺瞒获益。这些新公司依靠钻法律空子来求得生存和发展,顾客和它们沆瀣一气;道德败坏深入到经济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此外,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很少真正做出努力去维护现行的价格水平。一开始,他们声称旨在努力“维持现有水平”。然而,他们很快就会以消除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名义,着手实施歧视性的价格管制政策,结果是政治力量强大的群体得到政策倾斜最多,其他的群体则得不到政策照顾。
  投票票数多的,政治力量就强,这是政府价格管理部门总喜欢讨好劳工和农民的原因。价格管制之初,官员们的说法是,不要把工资和物价的联系看得那么紧,即便产品价格降了,你们工资也可以涨。当涨工资势必牺牲利润时,官员们的说法是,反正利润本来都高,价格要维持、工资要涨,生产者仍可以获得“合理的利润”。各个企业的利润各不相同,对利润一刀切的做法势必将收益能力最差的公司一举淘汰出局,进而导致若干商品的产量减少或停产。这就意味着失业、生产萎缩、生活水平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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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限定最高价格,为什么这么费力不讨好呢?首先是他们误解了致使价格上涨的原因。价格上涨的真正原因,是商品匮乏或货币过剩。法定价格上限根本无法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事实上,这只会加剧商品短缺。至于货币过剩如何应对,我们会在后面章节讨论。有一种谬见支持着限价政策,这是本书的所关注的。政府官员抬高某些商品的价格时,他们一心顾及生产者的眼前利益,而没有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同样,政府官员压低某些商品的价格时,他么一心顾及国人作为消费者的眼前利益,而没有考虑国人作为生产者的利益。公众同样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稀里糊涂支持那些政策。人们当然不想花更多的钱去购买牛奶、黄油、鞋子、家具、戏票、钻石,去支付房租。任何时候,这些东西的价格一上涨,消费者就开始愤慨,感觉遭人敲竹杠。
  对于每个人来说,惟一该涨价的,是他自己生产的东西;这是一个人理解并赞成价格上涨的原因。不过,人人都觉得自己的产品才应该最应该涨价。他会找出诸如此类的理由:“我的企业现在情况相当特殊,一般人根本不了解。一方面人工成本在涨;原材料价格也在涨;这种或那种原材料不再进口,而国产货生产成本又比较高。另一方面,我的产品是供不应求,应该允许我把价格调高一点,这样才能加大供应和生产,去满足市场需求。”每个人作为消费者时,会买很多不同的东西;作为生产者时,通常只生产一样产品。若自己的产品的价格被压低,他会觉得很不公平。正如每家厂商都希望他自己的产品价格能够上涨,每个工人都希望自己的薪酬能够调高一样。每个人作为生产者时,都看得出价格管制限制了自己的生产。但是几乎每个人都不愿将观察到的这个事实推己及人,因为这意味着他会付更多的钱去买别人的产品。
  简单地说,我们每个人都具备多重经济角色。每个人都是生产者、纳税人,消费者。他所支持的政策,取决于当下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因为他有时是矛、有时是盾。作为生产者时,他希望涨价(因为顾及自己的服务或产品);作为消费者时,他希望降价(因为顾及自己的钱口袋)。作为消费者,他可能主张或者默许政府实施补贴;作为纳税人,他反对政府实施补贴。每个人都心照不宣想从各种政治力量的斗争中获利,例如让自己产品涨价而不让原材料涨价,或者作为消费者支持价格管制。但是绝大多数的人都在自欺欺人——利用政治力量操纵价格,注定得不偿失;因为管制价格不可避免地会限制和破坏就业与生产。
  第18章 房租管制的后果
  政府对公寓和院宅房租的管制,是价格管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大部分后果跟一般的物价管制很像,但仍有几点需要特别考虑。
  房租管制政策有时附属于一般物价管制,多数时候则是通过专门立法来规范的。政府常在战争初期实施房租管制。有些城镇房租上涨是因为部队驻扎,当地旅馆业者提高房价,公寓和院宅的业主提高租金,往往引起民众不满。有些城镇房租上涨,可能是因为轰炸毁了房舍,同时房源得不到补充,因为原材料和劳工已被征去生产武器装备和其他急需物资。
  房租管制论调最初的依据是房屋供应缺乏“弹性”,即便房租涨得再高,房荒问题也不可能得到解决。有人因此提出,如果政府禁止房租上涨,可以保护租户不会被敲竹杠,同时不会对业主造成实质的伤害,也不会打消建造新房屋的积极性。
  即便房租管制实施时间不是很长,这个论调也有缺陷。它忽视了对租户产生的立即影响。不存在管制的时候,房租上涨反映出居住空间供不应求,反映出通货膨胀的现状,这个情况下,个别租户就会精打细算,租用比较小的空间,或与人合租。相同数量的住房,就可以供更多的人居住,直到房荒得到缓解。
  房租管制的做法鼓励租户浪费使用本来就紧张的居住空间,它造成一种差别待遇——对已经占有院宅或公寓的租户有利,却牺牲了四处找房的求租人的利益。如果允许租金上涨到自由市场的水平,则可以让所有的租户或求租人享有同等的机会,竞价争取居住空间。在通货膨胀或房源短缺的状况下,如果允许房租随行就市,也就是谁出价高谁承租,那么租金肯定会上涨。
  实施房租管制的时间持续越久,结果越糟。新的房子不会盖出来,没有经济动力就没有人愿意建造新住宅。随着建筑成本升高(通常是通货膨胀造成的),以前的房租水平将不会再有利润。即使政府最后认识到了这一点,并且不把新房屋的租金纳入管制范围,对兴建新住宅的激励,以及建造数量,还是会少于完全不实施房租管制的情况。新房屋的租金可能是同等大小旧房屋的10~20倍不等,具体要看旧房屋租金的价位,以及旧房屋租金管制以来的货币贬值程度(这样的事情曾经发生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法国)。在这样的状况下,住在老房子中的租户,不管家庭人数增加多少,或者目前的房屋多么破旧,都不愿意搬迁。
  由于旧建筑的房租被法令固定在低价位,已经住在里面的租户可以放心浪费占用的空间,不论家庭人数是多是少。如此一来,住房紧张的压力都集中到了旺盛的新需求与数量相对较少的新建筑上。所以,新房屋的租金,在管制初期往往超出了完全自由的市场中应有的价位。
  不过,此类高房租不足以激励新住宅的建设。因为老房子的建筑商或业主,可赚取的利润受到限制,甚至处于亏损,他们可能拿不出资金去建造新房屋。此外,他们或其他的贷款人有钱也不敢投,因为担心政府随时另找借口,突然对新房屋实施房租管制。现实中经常发生这种事。
  我们知道,房屋在使用中是需要维修的。管制所引发的最突出的问题是,业主不会自找麻烦修缮公寓或做其他方面的改善,除非政府把房租适度调高。事实上,在房租管制和现实严重脱节,价位打压过猛的情况下,房东甚至不会对租出去的院宅或公寓给予必要的维修。他们不仅没有经济动力,甚至没有足够资金去维修。房租管制法也造成房东与房客之间关系恶化:房东被迫接受最低的回报率、甚至不赚反赔,租户则抱怨房东连起码的维修都不管。
  迫于压力,国会往往接着取消“高档”住宅的房租管制,但继续维持中低档住宅的房租管制。他们的理由是:富人负担得起较高的房租,穷人却负担不起。
  然而,这种歧视性措施的长期影响与其预期正好相反。高档住宅的建筑商和业主得到鼓励和更好回报;而需求更为迫切的低租金房屋,其建筑商和业主反而受到限制和惩罚。前者可以自由地赚取供需状况所允许的最大利润;后者却没有动力(甚至没有资金)去建造更多的低租金房屋。
  这项措施鼓励了业主对高档住宅的维修和改善,鼓励了新建住房都向政府规定的高档标准靠拢。另一方面,人们没有动力去建造新的中低档房,甚至没有动力去维修现有的低租金房屋。由此导致低收入群体的居住质量每况愈下。由于低租金房屋的数量无法增加,随着人口增长,低租金房屋的破败程度和短缺程度越来越严重。甚至严重到许多房东不仅赚不到钱,反而被迫月月赔钱。一些老房子卖也卖不掉,业主为逃避税负干脆抛弃房产。当住宅的供暖和其他的基本服务无人管理时,租户也只有另找住处。越来越多社区成了无人居住的陋巷。近年来,在纽约市经常可见整片小区都是废弃的公寓建筑,有的窗户被打破,有的用木板钉死以防遭人进一步破坏。纵火案比以前增多,嫌疑人竟然就是房屋业主。
  房地产价值持续缩减,使得市政收入的税收基础持续萎缩,那些入不敷出的市政最终破产,那些紧缩开支的市政则无法继续提供基本的服务。
  当这些糟糕的结果引起广泛关注时,那些实施管制的人当然不会承认他们犯有过错。他们会一口咬定这是由于资本主义体系的问题,私人企业再度“失灵”,惟利是图的“私人企业不可能把事情做好”,只有政府介入,一肩担起兴建廉租房的重任。
  那些参与过二次世界大战国家,以及那些为了平抑通货膨胀而实施房租管制的国家,绝大多数都走上了这条路。
  于是乎,政府推出规模浩大的廉租房兴建计划(当然是拿纳税人的钱去做这件事)。当然,廉租房的房租,根本不足以弥补房屋的建造和营运成本。不足部分通常由政府每年拿钱出来补贴,无论是通过收取低廉的房租来直接补贴租户,还是以各种名义补贴廉租房的承建商和物业公司。政府廉租房政策的实质,是其他纳税人帮租户支付一部分租金。这些租户是被政府选中的接受优待的一群人。对于优待特定的一群人的各种政治可能性,明眼人一看即知,无需多说。一个压力集团将由此形成并壮大,进而相信它有权接受纳税人的补贴。这样下去就只有实行全面性的福利国家制度。
  实施房租管制,最具讽刺的一点,在于它越是背离现实、手段越严厉、越不公平,支持继续管制的政治呼声越强烈。我们来看,如果法律限定的房租,约为自由市场租金的95%,这时不公平的程度较轻,政府此时取消房租管制,遇到的政治阻力不会太大,毕竟租户只需要多负担约5%的房租。但是如果法律限定的房租只相当于自由市场租金的10%(或许因为通货膨胀严重,或者房租管制法十分严厉,总之跟现实大幅脱节),巨大的不公平让业主和房东受损、让租户受益,政府此时取消房租管制、要租户转而支付高租金就会引起非常强烈的反对。反对者会说,突然加重租户房租负担,未免过于残酷和不合情理。鉴于这种情况,反对实施房租管制的人往往妥协,认为取消管制必须慎重、渐进、慢慢来。而实际情况则是,原本反对管制房租的人迫于压力,就连逐步取消管制也不敢提。极少有人怀有政治上的勇气和经济上的远见。总之,房租管制越是不切实际、不公正,取消管制在政治上的可行性越小。许多国家,即使其他的价格管制形式已经取消了好多年,为害不小的房租管制依然照旧在实施。
  继续实施房租管制的政治借口容易迷惑公众。法律有时规定,当“空房率”高于某个数字时,可以取消管制。执行房租管制的官员总是提醒公众,空房率还没有达到那个数字。这当然是不会达到的。事实上,政府把法定房租压得远低于市场价位,人为增加需求的同时,限制了供应的增加。因此租金上限越低,出租房源供应越可能出现持续“匮乏”。
  施加给房东的不公平很多是公然进行的。大家不要忘了,房东们是被迫补贴租户一部分市场租金的,为此他们往往给背负着很大的净亏损。享受补贴的租户,也许会比补贴他们的房东还富有。因为大家都同情租户,政治人物忽视了这一点。其他行业的人也跟着支持实施或者维持房租管制,因为他们绝不会自找麻烦,建议通过税收承担一部分的补贴份额。全部的负担落到一小群邪恶的拥有出租房屋的家伙身上。
  有些陋巷业主被人蔑称为恶房东。恶房东是些什么样的人呢?这些人拥有的房子,并不是坐落在黄金地段的豪宅,而是位于贫民窟的破旧老屋。那里的房租是最便宜的,能否收到租金是最不确定的。我们很难想象这些恶房东全都天生一副恶相,是管制政策让他们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劣罢了。
  不合理的价格管制施加在面包等日用消费品上的时候,面包店只要停止烘焙、停止出售面包就行。面包马上就会供不应求,迫使政治人物提高价格上限,甚至取消价格管制。房租管制则有所不同。一方面,房东除了继续把房子租出去,通常没有别的选择,因为在扣除税金和抵押贷款利息之后总还有点净收入,尽管无力维修。另一方面,由于房屋经久耐用,可能要住上好几年,租户才会开始感受到房东无力维修的苦果。也许再过数年,人们才会意识到房荒与房屋设施恶化,与房租管制有直接的关系。在普通价格管制取消多年之后,房租管制仍在继续,因为政治人物知道租户的票数比房东的票数更多。
  回到我们的基本课程。房租管制迟迟不能取消,其压力来自于只顾某个群体短期利益的那些人。如果我们考虑每个人(包括租户本身)受到的长期影响,我们就会认识到房租管制徒劳无益,就会认识到管制手段越严厉、实施时间越长,它的破坏性越大。
  第19章 最低工资法
  我们已经看到政府以行政干预提高某些商品的价格所带来的破坏作用。通过法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来提高工资,也会造成类似的破坏。这不足为奇,因为工资其实就是劳工提供服务的价格。很不幸,这种价格竟然取了个与其他的价格迥然不同的名称,这会让人思维不清楚。大多数人因此不了解商品价格和劳动力价格是由同样的原则在支配。
  一说起工资,众人的思维就变得情绪化和政治化,这使得大多数讨论都忽略了上述这个最简明的原则。在价格问题上,有不少人会站出来驳斥“以人为力量抬高商品价格,可以带来繁荣”的说法;会站出来指出最低价格法可能适得其反,给它们想要帮助的行业造成最大的伤害。可是这些明白人仍会力挺最低工资法,并会毫不犹豫地指责持反对意见的人。
  最低工资法的出发点是要消灭低工资,但事实表明,这样的法律不但在保护劳工方面效果有限,而且弊大于利的程度和其目标成正比。最低工资法越激进,试图照顾的劳工数量越大,试图拉动的工资涨幅越大,就越是注定其弊大于利。
  举例来说,要是法律规定,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资不得低于106美元,那么,首当其冲的是那些劳动价值够不上这106美元的劳工,他们将统统被雇主开掉。法律虽然规定雇主给雇员开的工资达不到这106美元就算违法,但法律并不能保证雇来的人的劳动价值一定够得上最低工资标准。法律只不过剥夺那些能力、条件较差,无法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的工作权利;使得这些人没办法依靠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挣到相应的工资。法律同时剥夺了社会享有这部分人力所能及所提供的廉价服务。简单地说,这不过是用失业取代低工资,由此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
  一大群劳工所领的工资全都低于市场价值的状况是个例外。这种状况要么极其少见,要么情况非常特殊,要么是发生在自由竞争受到限制的地区。但是这些特殊的情况大多可以通过组织工会的方式予以解决,这种方式比法律条例更灵活,副作用也更小。
  可能有人认为,如果法律强制规定某行业支付更高的工资,那个行业可采用提高产品价格的方式,将工资负担转嫁给消费者。然而,以人为的力量调高工资的后果,不是转嫁就能消化掉的,况且,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转嫁出去的。硬性提价往往行不通,因为消费者会转而去买同类进口产品或改用其他替代品。即便部分消费者还在购买该行业的产品,但较高的价格将迫使他们买得比从前更少。结果会是,该行业的某些劳工能从高工资中受益,其他的劳工将被迫失业。另一方面,如果工资涨而价格不涨,这个行业的边际制造商将破产倒闭;所以这另一条路也会造成产量减少和失业。
  讲到这里,有人会说:“讲得好!如果X行业全靠低工资吊命,那用最低工资法把这个行业淘汰掉岂不更好。”话说的够激进,却忽视了现实。首先,它忽视了如果某些产品停产,消费者将蒙受损失。其次,它忘了X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会就此失业。它还忽略了一点,即便X行业的工资很低,却是业界劳工的最佳选择;否则,那些劳工早就改行了。因此,如果X行业因为最低工资法而糟淘汰,先前的业界劳工会被迫转行到更不如意的其他行业。求职竞争会更激烈,其他行业的工资也会被压低。总之,最低工资法必定造成失业增加,在这点上不可能得出其他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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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若为了扶助因最低工资法造成的失业人群而制定救济政策,还会引发出令人费解的问题。比如,法律把每小时最低工资定为2.65美元,表明劳工一周工作40小时而工资低于106美元的,统统为法律所禁止。再假设现在的失业救济金标准是一周70美元。这意味着,我们宁可每周花70美元去养活一个闲人,也不肯让人尽其所能去挣得周薪为90美元的工资。最低工资法剥夺了社会享有这部分人的服务所创造的价值,也剥夺了这些人凭自力更生而拥有的独立与自尊,同时使他们的收入比不上其劳动所得。
  只要救济金标准还低于一周106美元,就会带来上述后果。而且,救济金越高,其他方面的状况就会越糟。如果救济标准调到一周106美元,那么对于许多人而言,工作与不工作的收入一个样。其实,无论救济金标准高还是低,都会造成了这种局面,即:每个人努力工作,挣得的只是工资与救济金之间的差额。举例来说,假设每周的救济金是106美元,某劳工每小时工资是2.75美元、即周薪110美元,那么该劳工实际上只是在为每周4美元的工资而工作,因为他不工作也能领到106美元。
  为避免上述结果,有人在考虑提供“工作救助”,而不是“家庭救济”;但这只是换汤不换药。工作救助意味着我们付给受惠劳工的工资比市场上付给他的工资高。因此,他们领取的救助性工资,只有一部分是劳动报酬,其余则是变相支付的救济金。
  这里还必须提及政府“制造工作”的做法,那些工作在效率和效用上都很成问题。政府总在搞一些再就业工程,但那些技能最差的劳工往往得不到专业培训,因为政府担心这些人和已经拥有那些技能的人相互竞争,甚至引发工会之间的对立。虽然我不建议补贴,但是如果政府直接补贴那些拿低工资劳工,也许害处会更少。可是政府这样做又会自找政治麻烦。
  这个问题就此打住,再谈就跑题了。请记住,在我们考虑实施最低工资法,或者提高最低工资时,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实施救济的困难和后果。
  最后要提一下主张立法规范最低工资的另一种论调。有人指出:一家大公司如果垄断某一行业,它不用担心竞争,可以用低于市价的工资去雇用员工。其实,这种情况存在的可能性非常小。“垄断”公司在形成过程中必须以高工资从其他行业吸引员工。形成垄断之后,理论上它的工资率涨幅可以不如其他行业,并以“低于标准”的工资招募特殊技能的人才。但是只有在该公司,以及它所处的那个行业处于衰退阶段,这种情况才可能发生;如果它所处的那个行业处于兴盛或扩张阶段,该公司仍必须继续用比较高的工资才可能扩增其员工人数。
  经验告诉我们,那些被指责为垄断的大公司,所支付的工资最高,所提供的工作环境最吸引人。而绩效较差的小公司迫于竞争压力,支付的工资往往最低。但是无论公司大小,所有的雇主都必须支付够高的工资,才能留住员工,才能吸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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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所说并非表明我们找不到提高工资的方法,而是要表明,靠政府法规来提高工资这种方式,表面上看来简便易行,其实是错误的,并且是最糟的方式。
  这里顺便提一下:对于最低工资法提案,倡导者与反对者之间的差异不在于前者更有善心,而是他们更缺乏耐心。问题不在于我们是否愿人富不愿人穷,任何有良心的人当然希望大家都过得好。真正的问题在于用什么手段去实现这个良好愿望。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请不要无视一些最基本的常识。我们没办法让大家分得的东西比大家创造的东西还多。我们没办法让全体劳工工资长期高出他们创造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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