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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志

_14 常璩(西晋)
    文 寺 代 君 。   李 磬 , 字 文 寺 , 严 道 人 也 。 为 长 谓严 道 长 。 章 表 主 簿 。 旄 牛 夷 叛 , 入 攻 县 , 表 仓 卒 走。 锋 刃 交 至 , 磬 倾 身 捍 表 。 谓 虏 曰 : 「 乞 煞 钱、 刘 、 李 、 《 函 》 本 作 杀 。 下 同 。 我 , 活 我 君 。 」虏 乃 煞 之 。 表 得 免 。 太 守 嘉 之 , 图 象 府 庭 。 此下 「 在 三 义 敦 」 赞 二 句 与 注 当 连 。 宋 椠 提 行 , 兹 仍 其 式。
    在 三 张 本 此 赞 未 移 。 而 脱 「 在 三」 二 字 。 义 接 庭 字 。 存 注 。 又 径 接 下 文 「 自 高 祖 」 句 。 义 敦 , 终 始 可 称 。 合 赞 朱 普 李 磬。   人 生 于 三 , 事 〔 之 〕 依 《 汉晋 春 秋 霍 弋 传 》 文 补 。 若 一 , 君 、 父 、 师 也 。 言人 靡 不 有 初 , 鲜 克 有 终 , 普 、 磬 可 谓 能 终 始 也 。
    炎 光 中 微 , 巨 、 述 僭 乱 。   炎 , 火 光 也 。 汉 以 火德 王 , 张 本 移 赞 , 并 删 上 九 字 注 文 。 自高 祖 至 平 帝 十 二 世 , 国 嗣 三 绝 。 平 帝 早 崩 。 安 汉 公 王 莽字 巨 君 , 遂 篡 天 子 位 , 称 新 室 皇 帝 。 而 茂 陵 公 孙 述 , 字子 阳 , 为 莽 导 江 卒 正 , 遂 僭 号 于 蜀 。
    章 、 王 刎 首 。   章 明 , 字 公 孺 , 【 新 】 繁 人 也 。王 皓 , 字 子 离 , 江 原 人 也 。 明 为 太 中 大 夫 。 莽 篡 位 , 叹曰 : 「 不 以 一 身 事 二 主 。 」 遂 自 煞 。 皓 为 美 阳 令 , 去 莽归 蜀 。 公 孙 顾 观 光 本 此 下 有 述 字 。 并 注云 : 「 依 《 御 览 》 四 百 三 十 八 补 。 」 僭 号 , 《太 平 御 览 》 引 此 有 「 高 之 」 二 字 。 使 使 聘 之 。 皓 乃自 刎 , 以 头 付 使 者 。 以 上 省 遗 命 字 。 述惭 钱 写 作 惭 。 怒 , 诛 其 妻 子 。
    侯 刚 哭 汉 。   刚 字 直 孟 , 【 新 】 繁 人 也 。 为 郎 。见 莽 篡 位 , 佯 狂 , 负 木 斗 , 刘 、 李 本 作升 。 守 刘 、 李 本 无 守 字 。 阙号 哭 。 莽 使 人 问 之 。 对 曰 : 「 汉 祚 无 穷 , 吾 宁 死 之 , 不忍 事 非 主 也 。 」 莽 追 煞 钱 、 刘 、 李 、 《函 》 作 杀 。 之 。
    公 卿 绝 脰 , 亦 蹈 节 贯 。   王 嘉 , 字 公 卿 , 江 原 人也 。 为 郎 。 去 莽 还 , 留 张 本 无 留 字 。 廖本 注 云 「 当 衍 」 。 今 按 : 非 衍 。 谓 当 还 江 原 , 暂 留 成 都也 。 蜀 。 公 孙 述 先 闭 其 妻 子 , 使 人 征 之 。 嘉 闻 王 皓死 , 叹 曰 : 「 吾 后 之 哉 。 」 亦 自 煞 。 钱、 刘 、 李 、 《 函 》 作 杀 。 述 惭 , 贳 张本 作 诛 。 其 妻 子 。
    罗 生 美 至 , 思 济 艰 难 。 述 方 遂 非 , 残 彼 贞 干 。  罗 衍 , 字 伯 纪 , 成 都 人 也 。 为 述 郎 , 说 尚 书 解 文 卿 、 郑文 伯 , 使 谏 述 降 汉 , 为 子 孙 福 。 解 、 郑 从 之 。 述 怒 , 闭二 子 于 薄 室 六 年 。 二 子 守 志 不 回 , 遂 幽 死 。 衍 卒 钱、 刘 、 李 、 《 函 》 本 二 字 误 倒 。 察 孝 廉 , 征 博 士 。
    刘 主 割 据 , 资 我 英 俊 。 鸿 胪 渊 通 , 与 道 推 运 。  何 宗 , 字 彦 若 , 钱 、 刘 、 李 、 《 函 》 本作 彦 英 。 郫 县 人 也 。 通 经 纬 、 天 官 、 推 步 、 图 谶 。知 刘 备 应 汉 九 世 之 运 , 赞 立 先 主 。 为 大 鸿 胪 。 方 授 公 辅, 会 卒 。
    君 肃 矫 矫 , 颖 类 倬 群 。   何 祇 , 字 君 肃 , 宗 族 人也 。 初 , 犍 为 杨 洪 为 太 守 李 严 功 曹 , 去 郡 数 年 , 以 《三 国 志 杨 洪 传 》 作 已 。 字 通 。 为 蜀 郡 , 严 犹 在 官。 祇 为 洪 门 下 书 佐 , 去 郡 数 年 , 以 为 广 汉 , 省太 守 字 。 洪 犹 在 官 。 是 以 西 土 咸 服 诸 葛 亮 之 能 揽 拔秀 异 也 。 祇 徙 犍 为 太 守 , 卒 。
    辅 汉 朗 钱 写 作 郎 。 捷 , 刘本 作 ● 。 服 时 之 懃 。 刘 、 李 本 作勤 。   张 裔 , 字 君 嗣 , 成 都 人 也 。 汝 南 许 张本 脱 许 字 。 文 休 称 其 才 : 「 锺 元 常 辈 也 。 」 为 辅 汉将 军 , 丞 相 长 史 。 丞 相 北 征 , 居 府 统 事 , 足 食 足 兵 。
    太 常 清 密 , 邃 远 钩 深 。   杜 琼 , 字 伯 瑜 , 成 都 人也 。 师 事 任 定 祖 , 钱 、 刘 、 李 、 《 函 》本 作 「 任 安 , 粗 」 , 粗 字 下 属 。 兹 依 廖 本 。 浙 本 同 。 通经 纬 术 艺 。 为 太 常 。 沈 默 慎 李 本 作 ● 。 密 , 称 诸 生 之 淳 。
    休 休 众 彦 , 殊 涂 钱 、 《 函 》 本 作途 。 同 臻 。 金 声 玉 振 , 蜀 之 球 刘本 作 璆 。 琳 。   休 休 , 美 也 。 众 彦 , 言 此 四 十 三 人也 。 《 易 》 曰 :「
殊 涂 同 归 。 」 百 行 齐 致 , 贵 于 流 光 显 称 , 扬 名 垂 世 。此 四 十 三 人 者 , 虽 立 行 不 同 , 俱 以 垂 美 , 如 金 玉 之 音 器, 为 世 名 宝 。
    述 蜀 郡 人 士 。 五 字 , 钱 、 廖 、 浙与 顾 观 光 校 勘 记 补 本 顶 格 。 刘 、 李 、 《 函 海 》 本 低 二 格。 俱 单 行 。
            三
    敬 司 穆 穆 , 畅 始 玄 终 。   敬 司 , 〔 司 〕 依《 目 录 》 补 司 字 。 马 氏 女 , 五 更 张 〔 霸 〕 伯 饶 妻 也。 霸 前 妻 有 三 男 一 女 。 敬 司 产 一 男 。 抚 教 五 子 , 恩 爱 若一 。 霸 卒 , 葬 河 南 。 敬 司 与 诸 子 还 蜀 。 疾 病 , 遗 令 告 诸子 曰 : 「 舜 葬 苍 梧 , 二 妃 不 从 , 汝 父 在 梁 , 吾 自 在 蜀 ,亦 各 其 志 。 张 本 作 至 。 勿 违 吾 钱写 本 脱 吾 字 。 旧 各 本 作 敕 。 字通 。 也 。 」 遂 葬 蜀 。 子 光 超 , 禀 钱写 本 作 乐 。 母 教 , 为 聘 士 也 。
    叔 纪 婉 娩 , 【 十 】 〔 士 〕 按 注 文当 作 士 。 媛 仰 风 。   叔 纪 , 霸 承上 文 , 当 作 伯 饶 。 女 孙 也 。 适 广 汉 王 遵 , 旧各 本 作 尊 。 廖 本 依 《 目 录 》 改 作 遵 。 至 有 贤 训 , 事 张 本 脱 事 字 。 姑 以 礼 。 生 子 商 , 钱 写 作 ● 。 海 内 名 士 。 广 汉 周 干、 古 朴 、 彭 勰 、 汉 中 祝 龟 为 作 颂 曰 : 「 少 张本 作 小 。 则 为 【 家 】 〔 室 〕 家 当作 室 , 说 在 注 释 。 之 孝 女 。 长 则 为 家 之 贤 妇 。 老 则为 子 之 慈 亲 。 终 钱 本 此 下 有 空 位 。 温且 惠 。 秉 心 塞 渊 。 宜 谥 曰 孝 钱 、 刘 、 李、 《 函 》 各 旧 本 作 化 。 廖 本 作 孝 。 明 惠 母 。 」
    公 乘 锺 本 误 秉 。 氏 张 , 张本 倒 作 张 氏 。 两 髦 义 崇 。   公 乘 会 妻 , 广 都 张 氏 女也 。 夫 早 亡 , 无 子 。 姑 及 兄 弟 欲 改 嫁 之 。 张 誓 不 许 , 而言 之 不 止 , 乃 断 发 割 耳 。 养 会 族 子 , 事 姑 张本 脱 姑 字 。 终 身 。
    助 陈 抚 孩 , 节 笃 分 充 。   助 陈 , 临 邛 陈 氏 女 , 犍为 杨 凤 珪 妻 也 。 凤 珪 亡 , 养 遗 生 子 守 节 。 兄 弟 必 欲 改 嫁, 乃 引 刀 割 咽 , 宗 族 骇 之 , 几 死 , 遂 全 其 义 。
    二 常 茕 茕 , 颓 构 《 函 海 》 本 有 讳笔 。 再 隆 。   元 常 、 靡 常 , 江 原 人 也 。 张本 无 也 字 。 元 常 , 广 都 令 常 良 女 , 适 广 汉 便 【 敬 】 此 字 有 误 , 当 阙 之 , 说 在 注 释 。 □ 宾 , 早 亡 。 元 常 无 子 , 养 宾 族 子 。 父 母 欲 嫁 , 乃 祝 刀 誓志 , 此 下 当 有 脱 文 。 而 死 。 靡 常, 仲 山 女 , 适 成 都 殷 仲 孙 。 家 遭 疫 气 死 亡 , 惟 靡 常 在 。〔 年 〕 十 八 。 廖 本 注 云 : 「 此 二 字 当 在死 亡 下 。 读 死 亡 十 八 , 四 字 为 一 句 。 」 今 按 : 此 说 非 也。 「 惟 靡 常 在 」 , 则 非 死 亡 十 八 。 但 脱 「 年 」 字 耳 。 靡常 时 年 十 八 , 遭 此 而 不 改 嫁 也 。 收 葬 诸 丧 , 养 遗 生子 , 立 【 美 】 〔 义 〕 旧 各 本 作 美 。 兹 改作 义 。 说 在 注 释 。 成 家 。
    纪 常 哀 哀 , 精 感 昭 融 。   纪 常 , 常 侍 【 常 】 洽 女, 赵 侯 〔 谦 〕 当 补 此 字 , 以 别 谦 、 温 与典 。 夫 人 也 。 父 遇 害 〔 在 〕 廖 本无 在 , 据 他 本 补 。 长 安 , 其 【 二 】 〔 一 〕 廖本 原 作 二 , 他 本 作 一 , 审 文 意 作 一 是 。 兄 【 皆 】 先没 。 钱 写 作 殁 。 遣 父 门 生 翟 旧各 本 作 瞿 。 廖 本 作 翟 。 登 、 张 顺 迎 丧 。 时 寇 贼 蜂 起, 昼 夜 悲 哀 。 顺 、 登 得 将 丧 无 恙 还 , 时 人 皆 以 纪 常 精 诚所 感 。
    贡 罗 誓 志 。   贡 罗 , 郫 罗 倩 女 , 景 奇 《函 海 》 注 云 : 「 李 本 无 奇 字 。 惠 校 加 之 。 」 妻 也 。奇 早 亡 , 无 子 。 父 愍 其 年 壮 , 以 许 同 郡 何 诗 。 贡 罗 白 书 钱 写 本 与 《 函 海 》 作 昼 。 张 、 刘 、 李 、廖 、 浙 本 作 书 。 誓 父 , 不 还 家 。 父 使 诗 【 乃 】 因下 乃 字 衍 。 白 州 。 州 告 县 , 逼 遣 之 。 罗 乃 诉 州 。 刺史 高 而 许 之 。
    玹 何 忘 生 。   玹 何 , 郫 何 氏 女 , 成 都 赵 宪 妻 也 。宪 早 亡 , 无 子 。 父 母 欲 改 嫁 。 何 恚 愤 自 幽 , 【 乃 】 字当 衍 。 不 食 , 旬 日 而 死 。 郡 县 为 立 石 表 。
    昭 仪 殉 身 。   昭 仪 , 【 新 】 当 衍。 说 在 前 注 。 繁 张 氏 女 , 广 汉 朱 叔 贤 妻 也 。 贤 为 郡督 邮 。 建 安 十 九 年 , 刘 主 围 刘 璋 于 成 都 , 贤 坐 谋 外 降 。璋 以 昭 仪 配 兵 。 将 见 逼 , 昭 仪 自 杀 。 三 军 莫 不 哀 叹 。
    二 钱 写 本 作 三 。 姚 见 灵 。  广 柔 长 郫 姚 超 二 女 , 姚 妣 、 饶 , 未 许 嫁 , 随 父 在 官 。值 九 种 夷 反 , 杀 超 。 获 二 女 , 欲 使 张 本脱 使 字 。 牧 羊 , 二 女 誓 不 辱 , 乃 以 衣 连 腰 , 自 沈 水中 死 。 见 梦 告 兄 慰 曰 : 「 姊 妹 之 丧 , 当 钱写 脱 「 当 」 字 。 以 某 日 至 溉 下 。 」 慰 寤 哀 愕 。 如 梦日 得 丧 。 郡 县 图 象 府 庭 。
    峨 峨 淑 媛 , 表 图 铭 旌 。   淑 , 善 。 媛 , 婉 娩 也 。言 此 十 二 女 , 皆 图 象 列 传 。 述 蜀 郡 列 女 。 五字 各 本 行 款 同 前 。
右 《 蜀 郡 士 女 赞 》 第 一 志 古 堂 影 刻 题襟 馆 本 讹 作 第 十 。 他 各 本 皆 作 第 一 。 又 此 下 , 各 本 皆 只空 格 。 题 襟 馆 本 独 另 行 低 五 格 。 兹 仍 旧 本 式 。
    凡 五 十 五 人 。 此 下 九 字 , 各 本 皆有 , 作 双 行 小 字 。 浙 本 补 刻 全 作 大 字 。 当 作 大 字 。 (四 十 三 人 士 , 十 二 人 女 ) 。
            四
    【 巴 郡 士 女 】 旧 各 本 全 阙 《 巴 郡士 女 赞 》 注 。 廖 本 补 此 四 字 , 作 阴 文 。 并 注 一 百 六 十 九字 云 : 「 旧 本 自 此 脱 去 , 乃 阙 赞 之 第 二 也 。 今 仅 能 知 其标 题 , 而 无 从 补 其 文 矣 。 近 人 见 旧 本 较 张 佳 胤 以 来 所 刻( 按 , 此 指 吴 本 及 何 、 王 等 《 汉 魏 丛 书 》 本 ) 多 第 十 之上 、 中 两 卷 , 谓 为 完 书 , 其 实 不 然 。 又 案 , 卷 末 云 : 『二 州 人 士 二 百 四 十 八 人 。 』 今 存 蜀 、 广 汉 、 犍 为 、 汉 中、 梓 潼 共 一 百 九 十 四 人 。 所 阙 , 巴 郡 士 女 凡 五 十 四 人 也。 『 士 一 百 九 十 七 。 』 所 存 者 一 百 五 十 。 所 阙 , 巴 郡 四十 七 人 士 也 。 『 女 五 十 一 人 。 』 今 存 四 十 四 。 所 阙 , 巴郡 七 人 女 也 。 姓 名 必 具 在 《 目 录 》 ; 而 无 赞 者 亦 并 列 ,故 不 可 推 知 。 今 但 考 得 其 凡 如 此 。 」 顾 观 光 校 勘 记 亦 补有 此 标 目 四 字 , 作 阳 文 。 并 注 二 十 四 字 云 :「
此 下 , 宋 本 亦 脱 。 今 依 《 目 录 》 补此 标 题 , 而 以 诸 书 所 引 逸 文 附 之 。 」 ( 所 附 辑 逸 文 七 条。 见 下 文 。 )
附   巴 郡 士 女 赞 注 残 文 辑 佚
        凡 各 类 书 所 引 , 皆 非 全 文 。 大抵 各 依 所 为 部 类 , 摘 录 一 事 。 凡 与 该 部 类 无 关 之 部 , 即节 删 之 , 但 存 姓 名 、 籍 贯 备 查 勘 而 已 。 例 如 《 太 平 御 览》 卷 四 百 二 十 六 「 清 廉 」 , 八 百 二 十 四 「 园 」 , 九 百 三「
豕 」 , 九 百 七 十 五 「 芋 」 , 皆 引 《华 阳 国 志 》 何 随 事 。 皆 取 于 本 书《
后 贤 何 随 传 》 之 一 段 。 又 卷 四 百三 「 阴 德 」 , 卷 四 百 六 十 五 「 歌 」 , 七 百 七 「 被 」 , 八百 十 一 「 金 」 皆 引 《 益 部 耆 旧 》 。 合 之 , 几 可 得 其 全 传, 甚 至 有 所 重 复 。 分 条 则 各 述 一 事 , 且 多 节 录 , 非 原 文。 兹 故 称 为 「 残 文 」 , 足 被 参 考 而 已 。 惟 仍 作 大 字 正 文, 按 前 各 篇 校 注 例 校 订 夹 注 , 以 通 其 意 。 凡 两 书 同 引 者, 取 文 字 较 多 一 种 为 正 文 。
    〔 范 目 〕 事 载 《 巴 志 》 , 此 篇 当有 赞 注 。 原 佚 , 今 无 可 补 。 但 存 其 名 。 下 仅 存 名 各 条 同。 参 看 《 士 女 目 录 》 2 章 之 注 〔 一 〕 。
    〔 洛 下 闳 〕 同 上 注 。 参 看 《 目 录》 2 章 之 注 〔 二 〕 。
    任 文 孙 此 条 据 《 太 平 御 览 》 卷 四百 三 十 二 ( 《 人 事 部 》 七 十 三 , 「 智 」 ) 原 只 记 述 「 任文 公 智 无 双 」 一 谣 , 不 干 其 父 任 文 孙 事 , 而 必 引 作 「 任文 孙 子 」 云 者 , 足 知 原 文 系 其 父 子 合 赞 之 注 语 。 【字 文 公 】 三 字 当 移 后 。 字 作 子 。 阆中 人 … … 《 后 汉 书 》 卷 一 百 十 二 《 方 术上 任 文 公 传 》 云 : 「 父 文 孙 , 明 晓 天 官 风 星 秘 要 , 文公 少 修 父 术 。 」 以 前 汉 人 , 故 略 之 。 《 益 部 耆 旧 》 记 任文 公 事 ( 《 御 览 》 卷 五 十 一 、 二 百 六 十 五 、 七 百 五 十 七并 引 ) 皆 在 前 汉 。 《 常 志 》 当 是 合 赞 。 〔 子 文 公 〕 《 常 志 目 录 》 子 作 弟 , 《 范 史 》 本 传作 子 。 而 《 御 览 》 刻 作 字 。 显 系 子 字 之 讹 。 说 详 《 目 录》 2 章 注 〔 四 〕 。 … … 此 下 当 有 任 文 公 事 迹 甚 多 。 《 御览 》 引 文 仅 其 末 段 耳 。 初 , 《 蜀志 》 作 「 公 孙 述 时 」 。 武 担 山 石 折 , 文 公 曰 : 「 噫! 西 方 智 士 死 , 吾 其 应 之 。 」 遂 卒 。《
蜀 志 》 作 「 岁 中 卒 」 。 益 部 为之 谚 《 艺 文 类 聚 》 卷 二 十 一 同 引 , 谚 作谣 。 《 蜀 志 》 无 谚 。 曰 : 「 任 文 公 , 智 无 双 。 」
    徐 诵 , 字 子 产 。 此 条 据 《 北 堂 书钞 》 卷 九 十 八 , 《 御 览 》 卷 六 百 十 六 ( 《 学 部 》 十 。 读诵 ) 引 《 华 阳 国 志 》 。 《 常 志 》 各 卷 无 此 文 , 故 知 在 阙赞 注 中 。 … … 当 脱 有 「 阆 中 人 」 等 字 句 。 少 读 书 ,日 不 过 五 十 字 , 诵 千 遍 乃 得 , 终 成 儒 学 。 … … 脱官 历 行 事 。
    谯 隆 , 此 条 据 《 艺 文 类 聚 》 卷 四十 八 , 《 御 览 》 卷 二 百 十 九 引《
华 阳 国 志 》 。 《 常 志 》 各 卷 无 此 文。 故 知 在 阙 赞 注 。 … … 为 上 林 令 。 《类 聚 》 令 上 有 苑 字 。 武 帝 欲 广 上 林 。 《类 聚 》 有 苑 字 。 隆 言 : 「 尧 舜 至 治 , 广 德 , 不 务 林苑 。 」 帝 后 思 其 言 , 征 为 侍 中 。 … … 当更 有 后 文 。 今 无 考 矣 。
    〔 谯 玄 。 〕 已 着 《 巴 志 》 。 当 有赞 注 。 原 阙 之 。 行 事 详 《 士 女 目 录 》 2 章 之 注 〔 八 〕 。
    〔 赵 珜 。 〕 同 上 。 参 《 目 录 》 2章 之 注 〔 十 〕 。
    〔 赵 宏 。 〕 赵 温 柔 , 已 着 《 巴 志》 。 当 有 赞 , 注 其 行 事 。 原 阙 。 参 看 《 士 女 目 录 》 2 章之 注 〔 十 三 〕 。
    〔 严 遵 。 〕 严 王 思 见 咏 《 巴 志 》。 当 有 赞 注 。 参 看 《 士 女 目 录 》 2 章 之 注 〔 十 四 〕 。
    玄 贺 , 此 条 据 王 象 之 《 舆 地 纪 胜》 卷 一 百 六 十 二 《 潼 川 府 路 渠 州 人 物 》 引 《 华 阳 国志 》 。 《 常 志 巴 郡 总 序 》 着 「 玄 文 和 」 ,《
宕 渠 郡 》 着 「 大 司 农 玄 贺 」 , 别 无此 文 。 故 知 为 所 阙 赞 注 文 也 。 字 文 若 , 《巴 志 》 与 《 目 录 》 作 文 和 。 《 东 观 汉 记 》 作 文 宏 。 宕渠 人 也 。 第 五 伦 命 为 主 簿 , 《 后 汉 书 伦 传 》 云 : 「 为 宕 渠 令 。 显 拔 乡 佐 玄 贺 。 贺 后 为 九 江 、沛 二 郡 守 , 以 清 洁 称 。 所 在 化 行 。 终 于 大 司 农 。 」 袁安 辟 掾 。 袁 安 , 《 后 汉 书 》 卷 七 十 五 有传 。 永 平 末 为 河 南 尹 。 后 代 第 五 伦 为 司 空 。 章 和 元 年 为司 徒 。 其 辟 玄 贺 为 掾 , 惟 见 于 此 。 历 九 江 、 沛 郡 太守 , 所 在 着 德 , 吏 民 皆 涕 泣 送 之 。 《 东观 汉 记 贺 传 》 残 文 云 : 「 迁 邺 令 , 政 化 大 行 。 为 九 江太 守 , 行 县 , 赍 持 干 糒 , 但 就 温 汤 而 已 。 临 去 日 , 百 姓扶 车 叩 马 , 涕 泣 随 之 。 」 迁 大 司 农 , 为 时 名 卿 。 按: 此 条 引 文 首 尾 全 。 惟 不 能 视 为 《 常 志 》 原 文 如 此 。 查王 象 之 时 , 行 世 之 《 华 阳 国 志 》 已 脱 此 篇 , 故 元 丰 、 嘉泰 两 刻 以 及 旧 校 均 阙 之 。《
舆 地 纪 胜 》 他 州 收 列 人 物 , 亦 更 无引 及 《 华 阳 国 志 》 者 。 此 条 与 此 下 所 引 冯 绲 等 宕 渠 人 物各 条 , 盖 皆 宋 初 已 有 之 《 渠 州 图 经 》 所 引 。 王 氏 转 引 之耳 。 转 引 至 再 , 颇 有 删 削 。 如 「 第 五 伦 命 为 主 簿 」 句 上, 必 有 「 县 令 」 或 「 蜀 郡 太 守 」 字 。 「 袁 安 辟 掾 」 句 上, 亦 必 有 「 司 空 」 或 「 司 徒 」 字 。 「 吏 民 皆 涕 泣 送 之 」句 上 , 亦 必 有 「 临 去 」 或 「 每 当 迁 转 」 字 , 始 成 文 理 。然 以 其 删 省 不 大 , 无 害 于 义 。 故 仅 以 注 文 补 之 。
    〔 庞 〕 雄 , 此 条 据 《 舆 地 纪 胜 渠 州 人 物 》 引 《 华 阳 国 志 》 。 原 作 「 都 亭 侯 雄 」 四 字 领起 。 与 下 文 重 复 , 又 脱 其 姓 , 显 为 转 引 时 改 。 兹 改 还 为庞 雄 二 字 。 字 宣 孟 , 宕 渠 人 也 。 始 讨 荆 扬 乱 贼 , 有功 。 永 初 三 年 , 南 单 于 【 擅 】 〔 檀 〕 依《 后 汉 书 南 匈 奴 传 》 改 。 与 乌 丸 反 。 【 杀 】 〔 遣〕 依 《 后 汉 书 梁 慬 传 》 改 。 辽东 太 守 耿 夔 , 【 遣 】 〔 与 〕 依 《 梁 慬 传》 改 。 雄 讨 之 。 大 破 〔 降 〕 依 《范 书 》 补 。 单 于 。 迁 大 鸿 胪 , 封 都 亭 侯 。 此亦 当 是 由 《 渠 州 图 经 》 转 引 , 迭 经 删 节 , 且 多 误 讹 。 兹仅 改 其 讹 字 , 仍 引 《 范 史 》 为 之 补 注 如 下 : 《 后 汉 书 安 帝 纪 》 : 永 初 三 年 「 秋 七 月 , 海 贼 张 伯 路 等 寇 略 沿 海九 郡 。 遣 侍 御 史 庞 雄 督 州 郡 兵 讨 破 之 。 」 又 《 法 雄 传 》: 「 永 初 三 年 , 海 贼 张 伯 路 等 三 千 余 人 , 冠 赤 帻 , 服 绛衣 , 寇 滨 海 九 郡 , 杀 二 千 石 、 令 、 长 。 初 遣 侍 御 史 庞 雄督 州 郡 兵 击 之 。 伯 路 等 乞 降 。 寻 复 屯 聚 。 … … 党 众 浸 盛。 」 经 法 雄 再 讨 , 平 之 。 此 《 常 志 》 「 始 讨 荆 扬 乱 贼 有功 」 句 注 脚 也 。 其 时 庞 雄 已 作 侍 御 史 矣 。 又 《 南 匈 奴 传》 : 「 万 氏 尸 逐 鞮 单 于 檀 , 永 元 十 年 立 。 … … 永 初 三 年夏 , 汉 人 韩 琮 随 南 单 于 入 朝 。 既 还 , 说 南 单 于 云 : 关 东水 潦 , 人 民 饥 饿 死 尽 , 可 击 也 。 单 于 信 其 言 , 遂 起 兵 反叛 。 … … 冬 , 遣 行 车 骑 将 军 何 熙 、 副 中 郎 将 庞 雄 击 之 。 … … 单 于 见 诸 军 并 进 , 大 恐 怖 。 顾 让 韩 琮 曰 : 汝 言 汉 人死 尽 , 今 是 何 等 人 也 。 乃 遣 使 乞 降 。 许 之 。 单 于 脱 帽 徒跣 , 对 庞 雄 等 拜 , 陈 道 死 罪 。 于 是 赦 之 , 待 遇 如 初 。 」又 《 梁 慬 传 》 云 : 「 三 年 冬 , 南 单 于 与 乌 桓 大 人 俱 反 。以 大 司 农 何 熙 行 车 骑 将 军 事 , 中 郎 将 庞 雄 为 副 , 将 羽 林五 校 营 士 , 及 发 移 边 郡 兵 二 万 余 人 ; 又 辽 东 太 守 耿 夔 率将 鲜 卑 种 众 , 共 击 之 。 诏 慬 行 度 辽 将 军 事 。 庞 雄 与 耿 夔共 击 匈 奴 奥 鞬 日 逐 王 , 破 之 。 单 于 乃 自 将 围 中 郎 将 耿 种于 美 稷 。 连 战 数 月 , 攻 之 转 急 。 种 移 檄 求 救 。 明 年 正 月, 慬 将 八 千 余 人 驰 往 赴 之 。 … … 三 月 , 何 熙 军 到 五 原 曼柏 , 暴 疾 , 不 能 进 。 遣 庞 雄 与 慬 及 耿 种 步 骑 万 六 千 人 攻虎 泽 。 连 营 稍 前 。 单 于 怖 , 遣 左 奥 鞬 日 逐 王 诣 慬 乞 降 。慬 乃 大 陈 兵 受 之 。 单 于 脱 帽 徒 跣 , 面 缚 稽 颡 , 纳 质 。 … … 庞 雄 还 为 大 鸿 胪 。 雄 , 巴 郡 人 , 有 勇 略 , 称 为 名 将 。」 此《
常 志 》 「 破 降 单 于 」 句 注 脚 也 。 时为 永 初 四 年 , 雄 已 为 中 郎 将 , 行 副 车 骑 将 军 事 。 故 还 拜大 鸿 胪 。 位 在 梁 慬 上 , 而 《 范 史 》 附 《 慬 传 》 者 。 《 东观 记 》 未 为 雄 列 传 , 《 范 史 》 盖 取 《 常 志 》 文 , 以 附 《慬 传 》 。 其 「 有 勇 略 , 称 为 名 将 」 等 句 , 疑 皆 《 常 志 》原 文 , 为 《 渠 州 图 经 》 所 删 者 。 再 , 耿 夔 , 《 范 史 》 卷四 十 六 有 传 。 谓 其 永 初 五 年 , 以 云 中 太 守 代 梁 慬 为 度 辽将 军 。 元 初 元 年 免 。 建 光 元 年 复 代 邓 遵 为 度 辽 将 军 , 见《 南 匈 奴 传 》 , 与 其 本 传 符 合 。 则 永 初 三 年 为 辽 东 太 守时 未 为 叛 胡 所 杀 。 相 反 , 乃 为 与 庞 雄 共 讨 匈 奴 有 功 者 。则 原 引 文 之 杀 字 , 为 遣 ; 遣 字 为 与 之 讹 无 疑 。 兹 并 改 正。 度 辽 将 军 , 东 北 镇 胡 方 面 官 。
    冯 绲 , 此 条 据 《 舆 地 纪 胜 》 引 《华 阳 国 志 》 文 。 《 常 志 》 今 本 无 此 文 。 故 知 是 所 阙 赞 注。 字 鸿 卿 , 宕 渠 人 也 。 父 焕 , 安 帝 时 为 幽 州 刺 史 。有 〔 怨 者 〕 依 《 后 汉 书 绲 传 》 补 。 诈作 诏 书 赐 父 死 。 父 欲 自 杀 。 绲 察 书 非 御 墨 , 劝 父 自 上 。果 无 其 事 。 〔 由 是 知 名 。 〕 依 《 绲 传 》补 。 … … 延 熹 五 年 , 武 陵 蛮 反 , 荆 州 骇 扰 。 拜 绲 车骑 将 军 , 将 十 余 万 人 往 〔 讨 〕 , 斩 首 四 千 , 获 生 口 十 万。 《 绲 传 》 作 : 「 受 降 十 余 万 人 。 」 自是 之 后 , 不 复 逆 命 。 此 亦 迭 经 转 引 删 节之 文 也 。 参 看 《 目 录 》 2 章 之 注 〔 二 十 〕 。 又 《 纪 胜 渠 州 人 物 》 , 此 条 上 有 「 冯 焕 , 宕 渠 人 。 冯 绲 之 父 也 」十 字 。 不 云 引 《 华 阳 国 志 》 。 可 知 《 常 志 》 无 《 冯 焕 赞注 》 。 仅 于 《 绲 赞 》 称 其 辨 识 诈 伪 , 注 详 其 事 , 因 以 及焕 。 《 后 汉 书 绲 传 》 首 段 亦 着 此 事 , 盖 即 依 仿 常 氏 此注 。 「 由 是 知 名 」 句 , 说 明 冯 绲 一 生 事 业 自 此 发 端 。 不可 删 省 。 故 特 补 出 。
    陈 禅 , 此 条 据 《 御 览 》 卷 四 百 二十 八 ( 《 人 事 部 》 六 十 九 , 正 直 下 )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补 。 与 《 巴 志 》 文 不 同 。 当 出 《 赞 注 》 。 字 纪 山 ,安 汉 人 也 。 拜 谏 议 大 夫 。 《 巴 志 》 作 「陈 纪 山 为 司 隶 校 尉 」 云 云 。 举 其 卒 时 官 也 。 此 作 谏 议 大夫 。 与 《 范 史 禅 传 》 合 。 西 域 献 幻 伎 , 《巴 志 》 作 「 西 虏 献 眩 」 。 《 范 史 禅 传 》 作 : 「 西 南 夷掸 国 王 献 乐 及 幻 人 。 」 天 子 与 公 卿 观 之 。 禅 独 伏 不视 。 … … 此 下 当 有 被 议 谴 及 历 官 至 司 隶校 尉 文 。
    〔 杨 仁 。 〕 《 后 汉 书 》 有 传 。 《常 志 》 当 有 赞 注 。 旧 佚 。 参 看《
目 录 》 2 章 之 注 〔 二 六 〕 。
    〔 龚 调 。 〕 「 龚 升 侯 」 着 于 《 巴志 》 。 当 有 赞 。 旧 佚 。 其 行 事 亦 别 无 考 见 。
    〔 赵 晏 。 〕 《 目 录 》 品 题 「 忠 贞」 , 必 当 有 赞 注 传 其 行 事 。 旧 佚 , 今 无 可 考 。
    〔 李 颙 。 〕 着 称 于 《 南 中 志 》 。必 当 有 赞 。 旧 佚 。 参 看 《 目 录 》 2 章 之 注 〔 二 八 〕 。
    〔 然 温 。 〕 常 氏 既 得 《 巴 耆 旧 传》 , 即 当 能 详 温 之 行 事 , 有 赞 注 。 祇 旧 佚 之 耳 。
    张 翕 , 此 条 据 《 御 览 》 卷 二 百 六十 二 ( 《 职 官 部 》 六 十 , 太 守 )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 参用 《 北 堂 书 钞 》 引 文 校 补 。 咸 丰 中 , 金 山 顾 观 光 辑 得 任文 公 、 徐 诵 、 谯 隆 、 陈 禅 、 郝 伯 都 与 此 六 条 。 并 为 此 帙所 据 。 光 绪 中 会 稽 陶 浚 宣 亦 辑 得 张 翕 一 条 , 补 刻 在 李 氏悔 过 斋 补 刻 题 襟 馆 本 后 , 误 题 为 「 《 太 平 御 览 》 卷 六 十引 《 华 阳 国 志 》 。 」 兹 用 《 御 览 》 文 , 而 以 诸 家 异 文 订之 。 字 子 阳 , 《 目 录 》 作 「 字 叔阳 」 。 巴 郡〔
安 汉 〕 依 《 目 录 》 及 《 后 汉 书 邛都 夷 传 》 文 补 。 人 。 为 【 平 】 阴〔
平 〕 原 引 误 倒 作 平 阴 。 兹 改 正 。 郡守 , 陶 引 本 无 守 字 。 顾 作 「 阴 平 郡 守 」, 注 云 : 「 《 御 览 》 阴 平 二 字 倒 。 依 《 书 钞 》 三 八 。 」 布 衣 蔬 食 , 俭 以 化 民 。 自 乘 二 马 之 官 。 久 之 , 一 马死 , 一 马 病 。 翕 曰 : 「 吾 将 步 行 《 北 堂书 钞 》 引 作 还 。 矣 。 」 〔 迁 越 嶲 太 守 。 〕 《御 览 》 原 无 此 句 。 顾 观 光 依 《 书 钞 》 卷 七 十 五 补 。 当 有。 夷 汉 甚 安 其 惠 爱 。 在 官 十 九 年 《后 汉 书 》 作 「 十 七 年 」 。 卒 , 百 姓 号 慕 , 送 葬 者 千数 。 《 后 汉 书 》 云 : 「 苏 祈 叟 二 百 余 人赍 牛 羊 送 丧 至 翕 本 县 安 汉 , 起 坟 祭 祀 。 」 天 子 嗟 叹, 赐 钱 十 万 , 为 立 祠 堂 。 《 后 汉 书 》 作: 「 诏 书 嘉 美 , 为 立 祠 堂 。 」 后 太 守 数 烦 扰 , 夷 人叛 乱 。 翕 子 【 端 】 《 后 汉 书 》 作 湍 。 常氏 《 巴 志 》 及 《 先 贤 王 堂 赞 注 》 并 作 璊 。 璊 字 是 。 〔 璊 〕 , 方 察 孝 廉 , 天 子 起 家 拜 越 嶲 太 守 , 迎 者 如 云 。 … … 《 后 汉 书 》 云 : 「 天 子 以 张 翕 有 遗爱 , 乃 拜 其 子 湍 为 太 守 。 夷 人 欢 喜 , 奉 迎 道 路 。 曰 : 『郎 君 仪 貌 类 我 府 君 。 』 后 湍 颇 失 其 心 , 有 欲 叛 者 。 诸 夷耆 老 相 晓 语 曰 :『
当 为 先 府 君 故 。 』 遂 以 得 安 。 」 此或 出 于 《 益 部 耆 旧 》 。 《 常 志 》 盖 亦 取 之 , 虽 文 可 能 减削 , 亦 不 至 于 「 迎 者 如 云 」 断 结 。 故 加 删 节 号 , 而 以 《范 史 》 补 注 之 。 顾 观 光 于 此 句 下 , 更 续 有 「 后 湍 亦 着 治绩 」 六 大 字 。 并 为 之 小 注 云 : 「 此 条 , 今 本 只 存 末 三 句, 而 错 简 在 《 蜀 志 汶 山 郡 》 下 。 湍 字 又 误 为 蜀 郡 赵 温四 字 , 皆 妄 人 增 改 也 。 今 以 诸 书 所 引 考 之 , 当 在 此 。 」今 按 : 《 御 览 》 引 文 无 此 句 。 陶 辑 文 同 。 顾 氏 误 采 《 蜀志 越 嶲 郡 》 旧 校 者 窜 缀 文 以 续 赞 注 , 又 误 以 湍 易 冯 颢( 旧 校 整 顿 文 误 作 张 温 ) 。 说 在 卷 三 《 补 越 嶲 郡 》 注 。兹 删 正 。
    〔 赵 邵 。 〕 行 事 无 考 。 《 目 录 》品 题 「 至 孝 」 , 则 当 曾 得 其 行 故 , 撰 有 赞 注 。
    〔 龚 扬 。 〕 《 巴 志 》 「 垫 江 县 」云 : 「 令 德 为 巴 郡 太 守 。 」 则 必 有 赞 注 。 今 佚 无 可 考 也。
    〔 龚 荣 。 〕 同 上 垫 江 县 云 : 「 以俊 才 , 为 荆 州 刺 史 。 」 当 有 赞 注 。 今 佚 无 考 。
    〔 李 温 。 〕 《 巴 志 》 《 分 巴 议 》与 《 宕 渠 郡 》 并 着 。 当 有 赞 注 。 旧 佚 。 行 事 不 详 。
    〔 赵 芬 。 〕 《 巴 志 》 建 议 分 巴 诸掾 史 领 衔 者 。 一 郡 之 望 , 当 有 赞 注 。 旧 佚 无 考 。
    〔 曲 庾 、 冯 湛 , 〕 《 目 录 》 并 有「 忠 义 」 品 题 。 当 有 赞 注 。 《 舆 地 纪 胜 渠 州 人 物 》 载其 死 事 , 不 云 《 华 阳 国 志 》 。 然 必 出 于 常 氏 之 文 , 但 转引 历 久 , 非 全 文 , 遂 并 弃 引 据 耳 。 兹 仍 录 之 。 皆 宕渠 人 , 为 县 主 簿 。 黄 巾 贼 入 县 , 死 之 。 今按 : 一 县 不 能 同 时 有 二 主 簿 。 原 文 省 略 过 甚 , 至 失 真 实。 但 可 知 其 为 黄 巾 所 杀 , 当 在 中 平 元 年 , 张 修 领 导 巴 郡黄 巾 起 义 时 也 。 或 是 曲 、 冯 为 前 后 主 簿 。 黄 巾 两 次 入 县, 先 后 杀 之 。 故 合 赞 焉 。 黄 巾 与 官 吏 为 敌 。 所 至 杀 长 吏也 。
    郝 伯 都 , 此 条 据 《 北 堂 书 钞 》 卷一 百 三 十 九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 顾 观 光 已 辑 得 。 《 常 志》 今 本 无 见 。 当 出 赞 注 。 阆 中 人 。 为 郡 史 。 太 守 每见 之 , 垂 泣 。 伯 都 请 白 其 故 。 太 守 曰 : 「 亡 男 为 人 所 杀。 汝 身 似 之 , 故 悲 感 。 」 伯 都 问 其 雠 所 在 。 太 守 曰 : 「台 阁 。 不 可 得 也 。 」 伯 都 乃 交 游 〔 京 师 , 〕 原脱 二 字 。 当 补 。 「 台 阁 」 , 谓 其 人 方 作 公 卿 。 则 明 指 其人 居 京 师 矣 。 甘 春 卿 , 当 亦 京 师 侠 士 , 能 为 人 报 仇 者 。 与 甘 春 卿 为 友 。 共 伺 雠 。 〔 春 卿 〕 原脱 , 审 文 义 , 当 补 。 为 吏 所 得 。 伯 都 乃 还 首 。 谓已 脱 走 , 又 复 还 自 首 主 谋 , 欲 以 免 春 卿 之 死 。 二 人争 死 。 会 赦 , 得 免 。
    〔 程 畿 。 〕 《 三 国 志 杨 戏 传 》入 《 季 汉 辅 臣 赞 》 。 本 书 《 刘 二 牧 志 》 与 《 先 主 志 》 并着 之 。 当 更 有 赞 注 。 今 佚 。
    〔 程 祁 。 〕 《 三 国 志 杨 戏 传 》, 称 祁 为 一 时 名 士 冠 首 。 本 书《
巴 志 巴 西 郡 》 与 周 群 父 子 并 称 「学 兼 三 才 」 , 「 精 季 奇 逸 」 , 当 有 赞 注 。 今 佚 。 参 《 目录 》 2 章 注 〔 五 一 〕 。
    〔 严 颜 。 〕 见 《 三 国 志 张 飞 传》 。 本 书 《 二 牧 志 》 亦 着 称 之 。 则 必 当 有 赞 注 , 今 佚 。《 目 录 》 品 题 壮 烈 。 赞 文 可 想 。
    〔 周 舒 、 周 群 。 〕 并 见 《 三 国 志 周 群 传 》 。 本 书 《 先 主 志 》 三 言 群 , 一 言 舒 。 《 士 女目 录 》 并 列 于 刘 氏 世 。 其 合 为 赞 甚 明 。 今 虽 并 佚 , 其 行事 可 考 , 亦 即 可 证 。
    〔 黄 权 。 〕 《 三 国 志 》 有 传 。 亦着 本 书 《 二 牧 志 》 、 《 先 主 志 》 。 必 有 赞 注 。 今 佚 。 参看 《 目 录 》 2 章 注 〔 五 九 〕 。
    〔 黄 崇 。 〕 见 《 三 国 志 黄 权 传》 。 本 书 《 后 主 志 》 着 称 之 。 父 权 仕 魏 至 大 官 而 能 为 蜀死 事 。 必 有 赞 注 。 惟 当 列 在 谯 周 前 后 。
    〔 甘 宁 。 〕 《 三 国 志 》 有 传 。 本书 见 称 于 《 巴 志 》 , 虽 仕 吴 , 必 有 「 赞 注 」 , 今 佚 。 参看 《 目 录 》 2 章 注 〔 六 一 〕 。
    〔 马 忠 。 〕 《 三 国 志 》 有 传 。 本书 《 南 中 志 》 与 《 后 主 志 》 屡 称 之 。 必 有 赞 注 , 今 佚 。
    王 平 此 条 据 《 舆 地 纪 胜 渠 州 人物 》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 《 常 志 》 他 处 多 记 平 事 而 文 与此 不 同 。 故 知 出 于 所 阙 赞 注 。 字 子 均 , 宕 渠 人 也 。丞 相 亮 征 陇 西 , 平 以 牙 门 属 马 谡 , 在 前 。 稷 违 亮 旨 , 大败 〔 于 〕 街 亭 。 众 皆 星 散 。 惟 平 所 领 不 败 , 鸣 鼓 , 持 重逆 兵 , 得 免 。 其 后 魏 曹 爽 入 汉 中 , 平 据 兴 势 以 拒 之 。 已而 魏 军 退 , 如 平 策 焉 。
    〔 句 扶 。 〕 《 三 国 志 》 附 《 王 平传 》 。 本 书 《 后 主 志 》 称 其 「 果 壮 亚 平 」 。 以 「 何 句 」并 称 ( 王 平 本 姓 何 。 《 魏 书 》 屡 作 何 平 ) , 必 与 平 合 赞。 缘 其 为 汉 昌 人 , 《 渠 州 图 经 》 不 收 , 故 自 赞 注 剔 去 。适 巴 州 未 收 , 《 舆 地 纪 胜 》 亦 不 着 也 。
    〔 张 嶷 。 〕 《 三 国 志 》 有 传 。 本书 亦 于 《 越 嶲 郡 》 及 《 后 主 纪 》 屡 称 之 , 当 有 赞 注 。 今佚 。
    〔 姚 。 〕 《 三 国 志 》 见 《 杨 戏传 辅 臣 赞 注 》 称 其 乡 誉 在 二 马 之 上 。 必 有 赞 注 , 今 佚。
    〔 马 勋   马 参 。 〕 《 三 国 志 季汉 辅 臣 》 合 赞 。 《 常 志 》 当 亦 必 别 为 合 赞 并 注 。 今 佚 。参 看 《 目 录 》 2 章 注 〔 六 七 〕 。
    〔 龚 禄   龚 皦 。 〕 《 三 国 志 季汉 辅 臣 赞 注 》 有 龚 禄 赞 。 注 云 : 「 弟 衡 , 景 耀 中 为 领 军。 」 顾 广 圻 以 为 衡 即 《 目 录 》 之 皦 。 当 是 。 皦 景 耀 中 为将 军 , 故 不 入 杨 戏 之 《 辅 臣 赞 》 。 然 其 事 业 , 在 武 烈 与兄 禄 相 当 。 《 常 志 》 必 有 合 赞 , 今 佚 。 参 《 目 录 》 2 章之 〔 六 九 〕 及 〔 七 一 〕 二 注 。
    〔 譙 。 〕 譙 榮 始 , 與 周 舒 叔布 同 見 稱 於 《 巴 志 》 。 则 此 篇 必 有 赞 注 , 在 周 舒 之 次 。今 佚 。 参 《 目 录 》 2 章 注 〔 七 二 〕 。
    〔 谯 周 。 〕 周 为 陈 寿 与 常 璩 数 所推 。 《 三 国 志 》 有 传 。 常 氏 此 篇 亦 必 有 赞 。 且 列 在 上 上品 。 叙 当 在 前 。 〔 述 巴 郡 人 士 〕 按蜀 郡 及 他 四 郡 例 , 当 有 此 五 字 。
    〔 马 妙 祈 妻 义 。 〕 巴 西 三 贞 , 出《 益 部 耆 旧 传 》 , 见 《 太 平 御 览 》 卷 四 百 四 十 一 引 。 参看 《 目 录 》 2 章 注 〔 七 四 〕 。 《 巴 郡 总 志 》 载 乡 人 唁 诗。
    〔 赵 曼 君 妻 华 。 〕 同 上 注 。 《 目录 》 作 「 赵 云 君 」 。 云 字 《 巴 志 》 作 蔓 。 此 依 《 益 部 耆旧 》 。
    〔 王 元 愦 妻 姬 。 〕 同 上 注 。
    县 吏 赵 【 名 】 〔 妻 〕 姬 。 此 下二 条 , 据 《 舆 地 纪 胜 渠 州 人 物 》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原 有 删 移 及 讹 误 。 如 此 起 首 六 字 , 「 县 吏 」 二 字 , 必 当在 县 贯 下 作 「 为 县 吏 」 。 引 时 移 在 前 , 利 省 文 也 。 又讹 妻 字 为 名 。 《 巴 志 》 有 文 可 证 。 夜 , 黄 巾 贼 至 。 入 侍 , 令 邻 人 呼 姬 曰 : 「 贼 至 矣 ! 可 急 走 。 」 姬 曰 :「 妇 人 之 义 , 夜 不 下 堂 。 况 令 男 女 无 别 乎 。 」 乃 与 女 英自 杀 舍 中 。 时 英 方 年 十 三 【 岁 】 。 当 衍一 字 。 郡 邑 叹 之 。
    〔 赵 万 妻 〕 原 引 无 此 三 字 。 当 有。 名 娥 , 宕 渠 人 。 〔 随 夫 〕 【 赵 万 】 之 乡 邑 避 黄 巾。 原 删 「 随 夫 」 字 , 则 害 文 义 。 补 此 二字 , 则 赵 万 二 字 当 省 。 寇 走 。 当作 寇 去 。 原 引 讹 。 谓 万 夫 妇 临 黄 巾 入 城 时 避 匿 入 乡 。 黄巾 杀 官 吏 劣 绅 后 , 弃 城 去 。 万 夫 妇 相 扶 回 城 , 道 遇 土 贼也 。 万 〔 欲 归 , 〕 于 文 当 有 此 二字 。 有 足 疾 , 不 能 行 。 娥 扶 之 。 万 为 贼 所 杀 。 贼 欲污 娥 。 娥 不 肯 。 乃 以 矛 拟 , 怖 之 。 娥 【 身 】 〔 自 〕 触 刃, 贯 心 达 背 而 死 。 《 太 平 御 览 》 卷 四 百四 十 引 《 列 女 传 》 曰 : 「 巴 赵 娥 者 , 赵 万 之 妻 。 郡 县 遭乱 , 万 得 足 疾 , 不 能 行 , 为 贼 所 杀 。 欲 将 娥 。 娥 守 丧 不去 。 贼 举 矛 指 娥 , 欲 以 怖 之 。 娥 知 贼 必 劫 略 , 乃 以 身 赴矛 , 贯 心 达 背 而 死 。 」 将 , 携 行 也 。
    〔 耿 秉 妾 行 。 〕 无 考 。 惟 《 常 志》 必 有 赞 注 , 今 佚 。
    〔 鲜 尼 母 姜 。 〕 同 上 注 。 参 看 《目 录 》 2 章 注 〔 八 一 〕 。
〔 述 巴 郡 列 女 〕 按 各 郡 例 , 当 题 有 此五 字 在 末 。
〔 右 《 巴 郡 士 女 赞 》 第 二 。     凡 五 十 四 人 。 ( 四 十七 人 士 , 七 人 女 ) 。 〕 按 各 郡 士 女 赞 注末 , 例 有 如 此 题 目 并 结 人 数 。
华 阳 国 志 校 补 图 注 卷 十 中
    广 汉 士 女
    ( 各 本 有 此 四 字 标 题 。 常 氏 原 书 不 当 有 。 传 钞 者 所加 也 。 )
            五
    讲 学 冲 邃 , 洙 泗 是 睎 。 钱 、 刘 、李 、 《 函 》 本 作 稀 , 从 禾 。 廖 、 浙 、 顾 观 光 本 作 睎 , 从目 。 胤 帝 绍 圣 , 庶 熙 畴 咨 。   杨 宣 , 字 君 纬 , 什 邡人 也 。 少 受 学 于 楚 国 王 子 张 , 天 文 图 纬 于 河 内 郑 子 侯 。师 ( 事 ) 钱 、 刘 、 李 、 《 函 》 本 有 事 字, 廖 、 浙 、 顾 本 无 。 杨 公 钱 、 刘、 李 、 《 函 》 本 作 翁 , 廖 、 浙 、 顾 本 作 公 。 叔 , 能畅 鸟 言 。 长 于 灾 异 。 教 授 弟 子 以 百 数 。 成 帝 征 拜 谏 大 夫。 帝 无 嗣 , 宣 上 封 事 , 劝 宜 以 定 陶 恭 王 子 为 太 子 。 帝 从之 , 出 宣 为 交 州 牧 。 太 子 即 位 , 〔 是 〕 为 哀 帝 , 拜〔
宣 〕 河 内 太 守 。 征 太 仓 令 。 上 言 宜 封 周 公 、 孔 子 后 ,帝 从 之 , 封 周 公 【 孙 】 〔 后 〕 各 本 俱 作孙 , 当 同 下 文 作 后 。 相 如 为 褒 鲁 侯 , 孔 子 后 孔 孔字 当 衍 。 均 为 褒 成 侯 。 又 荐 辽 东 王 纲 、 琅 【 】 〔琊 〕 廖 本 作 。 他 各 本 俱 作 琊 。 徐吉 、 太 原 郭 越 、 楚 国 龚 胜 等 宜 赞 钱 写 作赞 。 隆 时 雍 。 平 帝 时 , 命 持 节 为 讲 学 大 夫 , 与 刘 歆共 校 书 。 居 摄 中 卒 。 门 生 河 南 李 吉 , 广 汉 严 象 、 赵 翘 等皆 作 大 儒 。
    长 伯 抚 遐 , 声 畅 中 畿 。 析 钱 写 作祈 。 虎 命 邦 , 绰 有 余 徽 。   郑 纯 , 字 长 伯 , 郪 人 也。 为 益 州 西 部 都 尉 。 处 地 金 银 、 琥 珀 、 犀 象 、 翠 羽 〔 所〕 出 , 作 此 官 者 , 皆 富 及 十 世 , 纯 独 清 廉 , 毫 毛 不 犯 。夷 汉 歌 叹 , 表 闻 , 三 司 及 京 师 贵 重 贵 室重 臣 。 多 荐 美 之 。 明 帝 嘉 之 , 乃 改 西 部 为 永 昌 郡 ,以 纯 为 太 守 。 在 官 十 年 , 卒 , 列 画 颂 东 观 。
    三 老 泱 泱 , 实 作 父 师 。   杨 统 , 字 仲 通 , 新 都 人也 。 事 华 里 先 生 炎 高 。 高 戒 统 曰 : 「 汉 九 世 王 出 《 图 书》 , 与 卿 适 应 之 。 」 建 武 初 , 天 下 求 通 《 内 谶 》 二 卷 者, 不 得 。 永 平 中 , 刺 史 张 志 举 统 方 正 。 司 徒 鲁 恭 辟 掾 。与 恭 共 定 音 律 , 上 《 家 法 章 句 》 及 二 卷 《 解 说 》 。 迁 侍中 , 光 禄 大 夫 。 以 年 老 道 深 , 养 于 辟 雍 , 授 几 杖 , 为 三老 , 卒 。 张 本 删 此 下 七 字 。 《 内谶 》 二 卷 竟 未 【 详 】 〔 传 。 〕 既 云 《 内谶 》 二 卷 由 统 而 兴 , 着 为 《 解 说 》 。 则 此 「 未 详 」 二 字抵 牾 。 原 当 是 未 传 耳 。
    平 刘 本 作 王 。 仲 淑 钱、 刘 、 李 、 《 函 》 本 作 涉 。 廖 、 浙 、 顾 观 光 作 淑 。 道, 殆 乎 庶 几 。   王 佑 , 字 平 仲 , 郪 人 也 。 少 与 雒 高 士 张浮 齐 名 , 不 应 州 郡 辟 命 。 司 隶 校 尉 陈 纪 山 名 知 人 , 称 佑天 下 高 士 。 钱 、 刘 、 李 、 《 函 》 本 作 「天 下 之 高 」 。 年 四 十 二 卒 。 弟 获 , 〔 濩 〕 《目 录 》 作 灌 。 旧 校 小 注 云 「 获 亦 作 灌 」 , 在 文 末 。 兹 移。 并 改 作 濩 。 志 其 遗 言 , 撰 《 王 子 》 五 篇 。 东 观 郎李 胜 , 文 章 士 也 , 作 诔 , 方 之 颜 子 。 列 画 学 官 。 李本 与 顾 观 光 本 作 宫 。 【 获 亦 作 灌 】 各本 旧 有 此 四 字 ,《
函 海 》 作 大 字 。 钱 写 作 小 字 , 单 行。 他 各 本 作 小 字 双 行 。 兹 移 注 获 字 下 。
    文 父 明 洞 , 探 赜 索 微 。   杨 序 , 钱、 张 、 《 函 》 、 廖 、 浙 、 顾 本 并 作 序 。 刘 、 李 本 依 《 后汉 书 》 卷 六 十 传 文 改 作 厚 。 序 字 不 误 , 说 详 注 释 。 字仲 桓 , 《 函 海 》 作 ● , 遵 宋 椠 讳 笔 字 也。 李 本 误 作 柏 , 见《
函 海 》 校 注 。 下 桓 字 同 。 统 仲子 也 。 道 业 侔 父 。 三 司 及 公 车 连 征 ,【
辟 】 〔 辞 〕 钱 、 刘 、 李 、 《 函 》 、浙 本 作 辞 。 廖 、 顾 本 作 辟 。 〔 永 建 二 年 , 特 征 〕 依《 后 汉 书 》 本 传 补 二 字 。 拜 侍 中 , 上 言 四 方 〔 兵 起〕 , 及 荆 、 扬 【 交 】 〔 六 〕 州 【 当 兵 起 】 人 民 疫 、 蝗 ,洛 阳 大 水 , 宫 殿 【 当 】 灾 , 三 府 当 免 〔 大 臣 〕 , 旧刻 此 节 讹 乱 甚 , 兹 悉 订 正 。 此 句 旧 无 大 臣 二 字 。 元 丰 本空 二 格 。 嘉 泰 本 连 下 。 廖 本 小 注 云 : 「 旧 空 二 格 , 当 是阴 臣 二 字 。 见 《 后 汉 书 》 。 」 今 不 取 其 说 , 填 补 大 臣 二字 。 说 详 注 释 。 近 戚 谋 变 , 皆 效 验 。 大 将 军 梁 冀 秉权 , 自 退 。 廖 本 小 注 云 : 「 旧 空 六 格 。当 是 归 家 遂 修 黄 老 六 字 , 见 《 后 汉 书 》 。 」 今 酌 《 范 史》 文 , 改 填 六 字 。 〔 归 家 修 黄 老 , 教 〕 依《 范 书 》 本 传 补 。 授 , 门 徒 三 千 人 。 本 初 《后 汉 书 》 本 传 作 太 初 。 元 年 及 建 和 中 , 特 征 聘 , 不行 。 年 八 十 三 卒 。 本 传 作 「 八 十 二 」 。 天 子 痛 惜 , 诏 〔 祭 〕 。 谥 曰 文 父 。 本传 作 : 「 策 书 吊 祭 , 乡 人 谥 曰 文 父 。 」 故 知 当 补 祭 字 ,断 句 。 弟 子 雒 昭 约 节 宰 , 绵 竹 寇 欢 文 仪 , 蜀 郡 何 苌幼 正 , 侯 祈 升 伯 , 巴 郡 周 舒 叔 布 , 及 任 安 、 董 扶 等 , 皆征 聘 辟 举 , 驰 名 当 世 。
    元 章 玄 泊 , 韬 光 匿 【 耀 】 〔 辉 。 〕 旧各 本 作 耀 , 协 上 联 韵 , 当 作 辉 。 《 函 海 》 注 云 : 「 刘 本作 耀 , 朱 校 改 辉 。 」 谓 朱 小 山 也 。 顾 广 圻 校 稿 亦 作 辉 。廖 本 注 云 「 当 作 辉 」 。 顾 观 光 径 改 作 辉 。 并 注 云 : 「 原误 耀 , 依 廖 校 改 。 」   段 翳 , 字 元 章 , 新 都 人 也 。明 经 术 , 妙 占 未 来 。 常 告 大 渡 津 【 口 】 〔 吏 〕 依《 后 汉 书 》 本 传 改 。 曰 : 「 某 日 , 当 有 诸 生 二 人 ,荷 担 , 问 翳 舍 处 者 , 幸 为 告 之 。 」 后 竟 如 其 言 。 又 有 人从 冀 州 来 学 , 积 年 , 自 以 精 究 翳 术 , 辞 去 。 翳 为 筒 , 作【 书 】 〔 膏 , 〕 于 文 当 作 膏 。 封头 与 之 。 告 曰 : 「 有 急 , 发 之 。 」 至 葭 萌 , 争 津 , 此下 , 《 函 海 》 本 脱 十 六 字 , 径 连 「 破 头 」 句 。 吏 挝从 者 头 〔 破 〕 ,【
诸 】 依 《 后 汉 书 》 改 , 属 上 句 。 生发 筒 。 筒 中 有 书 曰 : 「 到 葭 萌 , 争 津 , 破 头 , 以 膏 裹 之。 」 生 乃 喟 然 知 不 及 翳 , 还 更 精 学 。 翳 常 隐 匿 不 使 人 知。 门 人 皆 号 夫 子 。
    稚 子 奕 奕 , 古 之 〔 爱 〕 畏 【 爱 】 。 二字 旧 倒 。   王 涣 , 字 稚 子 , 郪 人 也 。 初 为 河 内 温 令, 路 不 【 失 】 〔 拾 〕 李 、 廖 本 误 作 失 。 遗 , 卧 不 闭 门 。 民 歌 之 曰 : 「 王 稚 子 , 世 未 有 , 平徭 役 , 百 姓 喜 。 」 迁 兖 州 刺 史 , 部 中 肃 清 。 征 拜 侍 御 史, 洛 阳 令 。 聪 明 惠 断 , 公 平 廉 正 , 抑 强 扶 弱 , 化 行 不 犯; 发 奸 擿 伏 , 忽 若 有 神 ; 京 华 密 疑 当 作谧 。 静 , 权 豪 畏 敬 。 元 兴 元 年 卒 , 百 姓 痛 哭 , 二 县吊 丧 , 钱 、 刘 、 李 、 《 函 》 本 作 祭 。 廖、 浙 、 顾 作 丧 。 行 人 商 旅 , 莫 不 祭 之 。 贾 胡 左 威 ,遭 其 清 理 , 制 服 三 年 。 洛 阳 〔 民 为 立 祠 〕 弦 歌 〔 祀 〕 之。 【 为 立 祠 】 当 移 三 字 , 补 二 字 , 说 详注 释 。 天 子 悼 惜 , 每 下 诏 书 德 令 , 【 必 】 「必 」 字 当 衍 , 说 详 注 释 。 赐 后 嗣 , 与 卓 茂 等 【 为 伍】 。 张 本 此 下 有 小 注 云 : 「 涣 子 石 , 邓太 后 嘉 涣 勤 劳 诏 为 郎 中 。 」
    敬 伯 恺 悌 , 树 德 播 惠 。   王 堂 , 字 敬 伯 , 郪 人 也。 初 临 巴 郡 , 进 贤 达 士 , 举 孝 子 严 永 、 隐 士 黄 错 , 及 张璊 、 陈 髦 , 〔 皆 至 大 位 。 〕 依 《 巴 志 》文 补 。 民 为 立 祠 。 徙 任 右 钱 、 刘、 李 、 《 函 》 本 作 左 。 《 函 海 》 注 云 : 「 当 作 右 。 」 廖、 顾 本 同 《 后 汉 书 》 本 传 作 右 。 扶 风 , 政 教 严 明 ;帝 舅 车 骑 将 军 阎 显 、 大 将 军 窦 宪 、 中 常 侍 江 京 等 嘱 托 ,辄 拒 之 ; 白 鹿 见 象 , 不 以 为 祥 。 徙 鲁 相 。 又 徙 汝 南 守 ,举 陈 蕃 为 功 曹 , 应 嗣 〔 为 主 簿 。 〕 旧 本有 脱 。 廖 本 注 云 : 「 按 《 后 汉 书 堂 传 》 云 : 委 功 曹 陈蕃 。 又 云 : 任 主 簿 应 嗣 。 此 应 嗣 下 当 有 脱 文 。 今 无 以 补之 也 。 」 兹 补 九 字 , 以 通 其 意 。 说 详 注 释 。 〔 后 蕃至 三 公 , 嗣 〕 司 隶 校 尉 。 号 知 人 之 鉴 。
    叔 宰 济 济 , 以 礼 进 退 。   冯 张 本作 马 。 颢 , 字 叔 宰 , 郪 人 也 。 少 师 事 杨 仲 桓 , 及 蜀郡 张 光 超 。 后 又 事 东 平 虞 叔 雅 。 初 为 谒 者 , 威 仪 济 济 。为 成 都 令 , 迁 越 嶲 太 守 , 所 在 着 称 。 为 梁 冀 所 不 善 , 冀风 讽 字 同 义 。 州 , 〔 郡 〕 【 追 】〔 迫 〕 之 。 张 本 无 此 五 字 。 他 各 本 有 ,作 追 。 当 是 迫 字 讹 。 迫 , 偪 也 。 遇 事 为 难 , 迫 其 去 官 也。 隐 居 , 作 《 易 章 句 》 及 《 刺 奢 说 》 。 修 黄 老 , 恬然 终 日 。
    大 匠 奇 畅 , 妙 监 鉴 字 通 。 玄察 。 尽 言 世 规 , 祇 钱 、 张 作 秪 。 以陨 越 。   翟 酺 , 字 子 超 , 雒 人 也 。 少 此下 钱 写 本 有 师 字 。 衍 。 事 段 翳 , 以 明 天 官 为 侍 中 ,尚 书 。 常 尝 字 通 。 见 太 史 令 孙 懿, 歔 欷 涕 泣 曰 :「
《 图 书 》 有 贼 臣 孙 登 , 将 以 才 智 为 黄 门 开 路 。 《后 汉 书 》 本 传 作 「 为 中 官 所 害 」 。 君 表 相 应 之 , 是以 凄 怆 。 」 此 下 , 按 《 范 书 》 本 传 , 当有 「 懿 忧 惧 移 病 」 字 。 后 为 京 兆 尹 , 光 禄 大 夫 , 将作 大 匠 。 上 言 :「
汉 四 百 年 , 当 有 弱 主 , 闭 门 听 政 , 数 在 三 百 年 之 间 。」 按 , 此 借 图 纬 讥 安 帝 时 女 后 专 政 也 。《 后 汉 书 》 本 传 不 载 。 出 《 益 部 耆 旧 传 》 , 见 章 怀 注 引。 「 四 百 年 」 , 举 成 数 。 「 三 百 年 之 间 」 言 不 至 四 百 年也 。 荐 故 太 尉 庞 参 、 故 司 徒 李 合 明 通 三 才 , 忠 正 可以 辅 世 。 所 言 每 指 【 刺 】 ( 利 ) 钱 、 刘、 李 、 《 函 》 本 作 利 。 疾 。 利 疾, 说 详 注 释 。 权 贵 诬 酺 及 尚 书 令 高 堂 芝 交 构 。 免 死。 《 范 书 》 本 传 云 : 「 坐 减 死 归 家 。 」 着 《 援 神 契 经 说 》 。 《 范 书 》 本传 作 「 着 《 援 神 钩 命 解 诂 》 十 二 篇 」 。 章 怀 注 云 : 「 援神 契 、 钩 命 诀 , 皆 《 孝 经 纬 篇 》 名 也 。 」 卒 家 。
    司 隶 聪 敏 , 奋 名 刘 本 作 兴 。 后叶 。   郭 贺 , 字 乔 卿 , 雒 人 也 。 初 为 太 守 黄 幸 户 曹 。 幸有 事 , 与 汉 中 太 守 李 荣 俱 被 征 。 贺 劝 幸 星 行 诣 诏 狱 自 归, 得 张 本 作 德 。 免 。 荣 稽 留 , 诏杀 之 。 由 是 显 名 。 太 守 蔡 茂 命 为 主 簿 。 茂 梦 坐 【 太 极 】〔 大 〕 殿 〔 极 , 〕 旧 各 本 作 「 坐 太 极 殿」 。 汉 无 太 极 殿 名 。 当 有 误 。 廖 本 小 注 云 : 「 按 , 当 作殿 极 。 见 《 后 汉 书 蔡 茂 传 》 。 章 怀 注 云 : 『 屋 之 大 者, 古 通 呼 为 殿 也 。 极 , 殿 梁 也 。 《 前 书 音 义 》 曰 : 三 辅间 谓 屋 梁 为 极 。 』 可 证 。 」 兹 据 《 茂 传 》 改 作 「 大 殿 极」 三 字 。 上 , 得 嘉 禾 三 穗 。 以 问 贺 。 对 曰 : 「 明 府位 当 至 三 公 。 」 旬 月 , 茂 迁 司 徒 。 表 贺 明 律 令 , 稍 迁 侍中 , 尚 书 仆 射 , 司 隶 校 尉 。 〔 转 〕 荆 州 刺 史 。 〔 百 姓 歌之 曰 : 「 厥 德 仁 明 郭 乔 卿 。 」 〕 依《
艺 文 类 聚 》 卷 五 十 引 文 补 。 《 范 书》 卷 五 十 六 《 蔡 茂 传 》 附 , 歌 辞 尚 有 「 忠 正 朝 迋 上 下 平」 一 句 。 明 帝 南 巡 狩 , 善 其 治 。 征 〔 拜 〕 依《 范 书 》 传 文 补 。 河 南 尹 。 卒 , 据《 范 书 》 在 永 平 七 年 。 天 子 痛 惜 , 赐 钱 三 十 万 。 《范 书 》 作 「 四 十 万 」 。
    镡 、 蔡 翩 翩 , 刘 本 作 翻 翻 。 交友 惟 贤 。   镡 显 , 字 子 诵 , 郪 人 也 。 蔡 弓 , 字 子 骞 , 雒人 也 。 俱 携 【 手 】 手 字 , 衍 文 。 共学 。 冬 则 侍 亲 , 春 行 受 业 。 与 张 霸 、 李 合 、 张 皓 、 陈 禅为 友 , 共 师 司 徒 张 本 此 下 有 一 墨 巴 。 鲁恭 。 显 又 与 王 稚 子 同 见 察 孝 于 太 守 陈 司 空 , 谓陈 宠 也 。 历 豫 州 刺 史 , 光 禄 大 夫 , 侍 中 , 卫 尉 。 弓为 庐 江 太 守 , 征 拜 郎 。 而 霸 、 合 、 皓 、 禅 皆 至 公 卿 。
    两 李 丽 采 , 文 藻 可 观 。   李 尤 , 字 伯 仁 , 李 胜 ,字 茂 通 , 雒 人 也 。 侍 中 贾 逵 荐 尤 有 相 如 、 杨 钱、 刘 、 李 本 作 扬 。 廖 、 浙 二 本 作 杨 。 雄 之 才 。 明 帝 《 后 汉 书 尤 传 》 作 「 和 帝 时 」 。 召【 作 】 〔 诣 〕 依 《 范 书 尤 传 》 文 改 。 东 观 , 〔 作 〕 旧 本 作 字 当 在 此 。 《 辟 雍 》 、 《 德 阳 》 诸 观 赋 , 【 铭 】 旧有 此 铭 字 , 当 衍 。 《 怀 戎 颂 》 , 《 百 二 十 铭 》 , 着《 政 事 论 》 七 篇 , 《 范 书 》 本 传 云 : 「所 着 诗 、 赋 、 铭 、 诔 、 颂 、 七 、 叹 、 哀 、 典 凡 二 十 八 篇。 」 帝 善 之 , 拜 谏 大 夫 , 乐 安 相 。 后 与 刘 珍 〔 等 〕 依 《 范 书 》 补 等 字 。 共 撰 《 汉 纪》 。 孙 充 , 有 文 才 。 胜 为 东 观 郎 , 着 赋 、 【 谏 】 〔 诔 、〕 廖 本 注 云 : 「 当 作 诔 , 见 《 后 汉 书 》。 」 论 、 颂 数 十 篇 。 《 范 书 》 附《 李 尤 传 》 , 作 : 「 着 诗 、 诔 、 论 、 颂 数 十 篇 。 」
    宪 父 悬 车 。   王 稚 , 字 叔 起 , 堂 幼 子 也 。 屡 拒 孝廉 。 公 府 十 五 辟 , 公 车 征 , 及 授 二 千 石 , 征 以 太 常 , 终不 诣 。 年 八 十 一 卒 。 门 人 录 其 本 行 , 钱写 作 幸 。 谥 曰 宪 父 。 癸 未 , 诏 书 以 安 车 聘 请 , 会 已亡 。 按 此 癸 未 , 建 安 八 年 , 刘 璋 为 益 州牧 时 也 。
    征 君 肥 遯 。   冯 信 , 字 季 诚 , 郪 人 也 。 郡 三 察 孝廉 , 州 举 茂 才 , 公 府 十 辟 , 公 车 再 征 , 不 诣 。 公 孙 述 时, 托 目 青 钱 、 李 本 作 眚 。 盲 , 侍 钱 、 刘 、 李 、 《 函 》 本 作 傅 , 廖 、 浙 、顾 本 同 《 后 汉 书 》 卷 一 百 十 一 《 李 业 附 传 》 作 侍 。 婢奸 其 前 , 阳 不 觉 。 述 〔 败 , 〕 原 脱 , 文义 不 贯 。 兹 补 。 卒 以 年 老 不 出 。 钱、 刘 、 李 、 《 函 》 本 作 : 「 述 卒 , 以 年 不 之 出 。 」
    董 、 任 循 志 , 束 帛 戋 戋 。   董 扶 , 字 茂 安 ; 任 安, 字 定 祖 ; 〔 俱 〕 依 《 范 书 董 扶 传 》文 补 。 绵 竹 人 【 也 】 , 家 居 教 授 , 弟 子 自 远 而 至 。 此 句 绾 董 、 任 言 之 , 故 知 原 脱 俱 字 , 衍也 字 。 扶 初 应 贤 良 方 正 , 诣 京 师 , 宰 府 十 辟 , 公 车三 征 , 再 举 有 道 。 为 侍 中 。 《 范 书 扶传 》 作 : 「 再 举 贤 良 方 正 , 博 士 、 有 道 , 皆 称 疾 不 就 。灵 帝 时 , 大 将 军 何 进 荐 扶 , 征 拜 侍 中 。 甚 见 器 重 。 」 观汉 将 乱 , 求 为 属 国 〔 都 尉 〕 , 依 《 范 书》 补 都 尉 二 字 。 还 蜀 。 安 察 孝 及 茂 才 , 公 府 辟 , 公交车 征 , 皆 不 诣 , 卒 布 衣 。 弟 子 杜 微 、 何 宗 、 杜 琼 皆 名 士, 至 卿 佐 。
    文 表 汜 博 , 提 携 士 彦 。   王 商 , 字 文 表 , 广 汉 人也 。 博 学 多 闻 。 州 牧 刘 【 璋 】 〔 焉 〕 依本 书 《 二 牧 志 》 改 。 辟 为 治 中 。 试 守 蜀 郡 。【
太 守 】 二 字 旧 有 , 当 衍 。 荆 州牧 刘 表 、 大 儒 南 阳 宋 仲 子 远 慕 其 名 , 皆 与 交 好 。 许 文 休称 : 「 商 , 中 夏 王 景 兴 辈 也 。 」 商 劝 【 璋 】 〔 焉 〕 旧讹 作 璋 , 同 上 俱 当 更 正 。 说 详 注 释 。 揽 奇 拔 隽 , 甚善 张 本 作 多 。 匡 捄 。 荐 致 名 士 安汉 赵 韪 张 、 《 函 》 二 本 此 下 有 空 格 。 及陈 实 , 【 盛 先 】 按 《 巴 郡 目 录 》 , 盛 先为 陈 实 字 。 此 衍 也 。 垫 江 龚 杨 、 钱写 作 扬 。 赵 敏 、 黎 景 , 阆 中 王 澹 , 江 州 孟 彪 , 皆 至州 右 职 , 郡 守 。 又 为 严 、 李 庄 君 平 , 李仲 元 。 立 祠 , 正 诸 祀 典 。 在 官 【 一 十 】 〔 十 七 〕 李本 作 二 十 , 他 各 本 作 一 十 。 兹 改 作 十 七 。 说 详 注 释 。 年而 卒 。
    超 类 拔 萃 , 实 惟 世 信 。   刘 宠 , 《蜀 志 》 成 都 县 作 庞 。 当 作 宠 。 字 世 信 , 绵 竹 人 也 。出 自 孤 微 。 以 明 《 公 羊 春 秋 》 , 上 计 阙 下 , 见 除 成 都 令。 政 教 明 肃 。 时 诸 县 多 难 治 , 乃 换 宠 为 郫 令 。 又 换 郪 、安 汉 , 皆 垂 绩 。 还 在 成 都 。 迁 钱 写 作牂 。 柯 李 本 作 。 太 守 。 初乘 一 马 之 官 , 布 衣 疏 钱 写 作 蔬 。 食, 俭 以 为 教 , 居 郡 九 年 , 乘 之 而 还 。 吏 人 为 之 立 铭 。 王商 、 陈 实 , 当 世 贵 士 , 皆 与 为 友 。
    节 英 亢 刘 本 作 元 。 烈 , 仰诉 钱 、 《 函 》 作 欣 。 鼎 臣 。   段恭 , 字 节 英 , 雒 人 也 。 少 周 流 七 十 余 郡 , 求 师 受 学 , 经三 十 年 , 凡 刘 、 李 作 兄 。 事 冯 翊骆 异 孙 , 泰 山 彦 之 章 , 渤 海 纪 叔 阳 , 遂 明 《 天 《函 海 》 注 云 : 「 刘 本 、 李 本 并 误 大 。 惠 校 改 天 。 」 文》 二 卷 。 东 平 虞 叔 雅 , 学 绝 高 当 世 , 绝高 当 衍 一 字 。 遂 游 于 蜀 , 恭 以 朋 友 礼 待 之 。 后 为 上计 掾 , 《 函 海 》 作 椽 。 下 同 。 【会 】 〔 时 〕 有 司 劾 太 尉 庞 参 , 兼 【 举 】〔
会 〕 茂 才 孝 廉 。 《 后 汉 书 》 卷 八 十一 《 庞 参 传 》 云 : 「 时 当 会 茂 才 孝 廉 。 参 以 被 奏 , 称 疾, 不 得 会 。 上 计 掾 广 汉 段 恭 因 会 上 书 。 」 知 此 处 举 当 作会 。 会 当 作 时 。 参 性 忠 正 亮 直 , 为 贵 按《 范 史 庞 参 传 》 , 贵 当 作 近 。 戚 所 摈 , 以 恚 发 病, 远 近 称 冤 。 恭 不 能 耐 其 枉 , 亢 疏 表 参 忠 直 , 不 当 以 谗佞 伤 毁 忠 正 。 帝 悟 , 即 日 召 西 曹 掾 问 疾 , 寻 羊 酒 慰 劳 参忠 。 《 范 史 》 作 「 诏 即 遣 小 黄 门 视 参 疾, 太 医 致 羊 酒 」 。
    士 游 孝 淳 , 感 物 悟 神 。   姜 诗 , 字 士 游 , 雒 人 也。 事 母 至 孝 。 母 欲 江 水 及 鲤 鱼 脍 。 又 不 能 独 食 , 须 邻 母共 之 。 诗 常 钱 、 刘 、 李 、 《 函 》 本 作 尝。 供 备 。 子 汲 江 , 溺 死 , 秘 言 遣 学 , 不 使 母 知 。 于是 有 涌 泉 出 于 舍 侧 , 有 江 水 之 香 , 朝 朝 出 鲤 鱼 二 头 , 供二 母 之 膳 。 其 泉 灌 田 六 顷 , 施 及 比 邻 。 公 孙 述 平 后 , 东精 《 后 汉 书 列 女 姜 诗 妻 传 》 作「
赤 眉 贼 」 。 为 贼 掠 害 , 不 敢 入诗 里 。 时 大 荒 饥 , 钱 、 刘 、 李 、 《 函 》本 作 饿 。 精 致 米 肉 与 诗 , 诗 埋 之 。 永 平 三 年 察 孝 廉。 明 帝 诏 曰 : 「 大 孝 入 朝 , 孝 廉 一 切 皆 平 之 。 」 《范 史 》 作 「 凡 诸 举 者 一 听 平 之 。 由 是 皆 拜 郎 中 」 。 除江 阳 符 长 。 所 居 乡 皆 为 之 立 祠 。 《 范 史》 云 : 「 卒 于 官 。 所 居 治 , 乡 人 为 立 祀 。 」
    少 林 阴 德 , 阳 报 是 甄 。   王 忳 , 字 少 林 , 新 都 人也 。 游 学 京 师 , 见 【 客 】 〔 空 〕 依 《 后汉 书 》 本 传 改 。 舍 有 一 书 生 困 钱、 《 函 》 作 因 。 病 。 忳 隐 视 , 隐视 , 谓 独 往 视 无 他 人 在 也 。 奄 忽 便 绝 。 有 金 十 斤 。忳 以 一 斤 买 棺 木 , 九 斤 还 要 腰 字 通 。 下, 葬 埋 之 。 后 为 大 度 当 即 《 蜀 志 》 之 「新 都 大 渡 」 。 亭 长 。 大 马 一 匹 来 入 亭 中 , 又 有 绣 被一 领 飞 堕 其 前 , 人 莫 识 者 , 郡 县 以 钱 写脱 以 字 。 畀 忳 。 后 乘 马 到 雒 县 , 马 牵 忳 入 他 舍 。 主人 问 忳 所 由 得 马 。 忳 具 说 其 状 , 并 及 绣 被 。 主 人 怅 然 曰: 「 卿 何 阴 德 而 致 此 ? 」 。 忳 说 昔 埋 书 生 事 。 主 人 惊 曰: 「 是 我 子 也 , 姓 金 名 彦 , 卿 乃 葬 之 。 不 报 , 天 彰 卿 德! 」 辟 举 茂 才 , 除 郿 令 。 【 宿 斄 亭 。 中 数 有 人 为 鬼 所 煞。 忳 上 楼 , 夜 半 , 有 女 子 称 冤 曰 : 「 妾 , 涪 令 妻 也 。 当之 官 , 宿 此 , 枉 为 亭 长 所 煞 , 大 小 二 十 口 , 埋 在 楼 下 。夺 取 财 物 。 」 忳 曰 : 「 汝 何 故 以 恒 杀 人 ? 」 女 子 曰 : 「妾 不 得 白 日 , 惟 依 夜 愬 。 人 眠 不 肯 应 。 恚 , 故 杀 之 。 」初 来 时 , 言 无 衣 , 忳 以 衣 衣 之 。 言 讫 , 投 衣 而 去 。 旦 ,召 游 徼 诘 问 , 具 服 , 即 收 同 谋 十 余 人 煞 之 。 送 涪 令 丧 还乡 里 。 】 自 「 宿 斄 亭 」 至 「 还 乡 里 」 中, 「 为 鬼 所 煞 」 之 「 煞 」 , 钱 、 刘 、 李 、 《 函 》 、 顾 本俱 作 杀 , 下 同 。 「 当 之 官 」 之「
当 」 张 本 作 向 。 「 汝 何 故 以 」 之 「以 」 字 钱 写 脱 。 「 恒 杀 人 」 之 「 恒 」 字 张 本 作 恉 , 李 本作 愔 。 「 召 游 徼 诘 问 」 下 张 本 有 小 注 云 : 「 游 徼 , 忳 门下 人 。 即 先 杀 涪 令 于 牦 亭 者 。 」 其 说 殊 谬 。 当 世 称之 。 自 「 宿 斄 亭 」 至 「 丧 还 乡 里 」 一 百二 十 二 字 , 疑 非 常 注 原 有 。 盖 历 世 传 钞 者 取 《 搜 神 记 》附 益 之 。 常 氏 注 语 甚 简 , 而 此 出 赞 辞 意 外 。 故 知 为 后 人所 附 入 也 。 兹 拟 删 。
    仲 鱼 谦 冲 。   羊 期 , 字 仲 鱼 , 郪 人 也 。 父 〔 甚 〕 依 《 三 州 士 女 目 录 》 补 。 为 交 州刺 史 , 卒 官 。 期 迎 丧 , 不 敢 敢 字 当 衍 。 取 官 舍 一 物 。 郡 三 察 孝 廉 , 公 府 辟 , 州 别 驾 , 州下 省 辟 字 。 皆 不 应 。 太 守 尹 奉 , 弃 刑 名 , 行 礼 乐 ,请 为 功 曹 。 刺 史 必 欲 借 期 自 佐 , 不 得 已 , 为 别 驾 , 后 为太 守 孙 宝 、 《 蜀 志 》 作 宾 。 蔡 茂、 【 祋 讽 】 二 字 当 衍 , 说 详 注 释 。 功曹 。 当 钱 写 本 作 常 。 欲 渡 津 , 津吏 滞 , 停 车 待 之 三 日 。 将 宿 中 钱 写 本 脱中 字 。 亭 , 中 有 县 吏 , 引 车 避 之 。 二事 , 证 其 谦 冲 。 为 野 王 令 。
    云 卿 安 贫 。   朱 仓 , 字 云 卿 , 什 邡 人 也 。 受 学 于蜀 郡 张 宁 。 钱 写 作 飧 。 刘 、 李 、 《 函》 、 浙 本 作 。 《 艺 文 类 聚 》 八 、 《 太 平 御 览 》 三 百 六十 四 引 并 作 「 食 豆 屑 」 。 又 受 学 上 有 少 字 。 豆 饮 水以 讽 诵 。 同 业 怜 其 贫 , 资 给 米 肉 , 终 不 受 。 着 《 河 洛 解》 。 家 贫 , 恒 钱 写 本 脱 恒 字 。 以步 行 。 为 郡 功 曹 。 每 察 孝 廉 , 羞 碌 碌 诣 公 府 试 , 不 就 。州 辟 治 中 从 事 。 以 讽 咏 自 终 。
    伯 式 玄 照 。   折 像 , 刘 、 李 本 作象 。 字 伯 式 , 雒 人 也 。 其 先 张 江 , 为 武 威 太 守 , 封南 阳 折 侯 , 因 氏 焉 。 父 国 , 为 郁 林 太 守 。 家 赀 二 亿 , 故奴 婢 钱 、 刘 、 李 、 《 函 》 、 浙 本 作 姬 。廖 、 顾 本 作 婢 。 八 百 人 , 尽 散 以 施 宗 族 , 恤 赡 亲 旧, 葬 死 吊 丧 。 事 东 平 虞 叔 雅 , 以 道 教 授 门 人 。 朋 友 自 远而 至 。 时 人 为 谚 曰 : 「 折 氏 客 谁 ? 朱 云 卿 , 段 节 英 。 中有 佃 子 赵 仲 平 。 但 说 天 文 论 五 经 。 」
    孟 宗 当 仁 。   杜 真 , 张 、 李 本 作贞 , 下 同 。 字 孟 宗 , 绵 竹 人 。 诵 书 百 万 言 。 兄 事 翟酺 。 酺 免 后 , 尚 书 令 与 司 隶 校 尉 枉 劾 之 , 复 征 诣 狱 。 真上 章 救 之 。 受 掠 笞 六 百 , 狱 中 明 酺 无 事 。 京 师 壮 之 。 以汉 道 微 , 散 财 施 宗 族 。 不 应 公 府 钱 、 刘、 李 、 《 函 》 作 州 。 辟 命 , 及 辟 钱、 刘 、 李 、 《 函 》 作 辞 。 长 吏 。 候 迎 每 交 于 门 , 乃断 发 以 自 绝 。
    味 道 好 施 , 清 风 迈 伦 。   赞 仲 鱼 以 钱、 刘 、 李 、 《 函 》 作 已 。 下 也 。 右赞 及 注 十 四 字 , 钱 、 刘 、 李 、 《 函 》 四 本 嵌 在 上 赞 「 孟宗 当 仁 」 句 下 , 注 「 孟 真 」 字 上 。 兹 依 廖 本 ( 浙 、 顾 本同 ) 。 冲 , 贫 , 照 , 仁 , 施 , 伦 , 六 句 为 韵 。
    汉 儒 请 雨 , 精 感 庆 云 。   谅 《 太平 御 览 》 卷 五 百 二 十 九 引 《 华 阳 国 志 》 作 梁 。 辅 ,字 汉 儒 , 新 都 人 。 为 郡 五 官 掾 , 时 天 大 旱 , 请 雨 , 不 降。 辅 出 祷 祈 , 乃 积 薪 , 祝 神 曰 : 御 览 引此 下 有 「 二 日 」 二 字 。「
不 雨 , 则 欲 自 焚 , 为 贪 叨 吏 , 谢 罪 百 姓 。 」 言 终 暴 张本 作 即 。 雨 。
    韩 揆 义 烈 。   韩 揆 , 字 伯 彦 , 绵 竹 人 也 。 为 令 锜裒 主 簿 。 值 黄 巾 贼 入 界 , 扶 裒 走 入 草 中 。 裒 遣 求 隐 翳 处, 未 还 , 裒 为 贼 所 得 , 见 害 。 揆 殡 殓 葬 埋 讫 , 诣 从 事 贾龙 , 求 兵 讨 贼 。 贼 破 , 曰 : 「 本 报 令 君 。 而 苟 自 活 , 非忠 。 」 乃 自 煞 。 钱 、 李 二 本 作 杀 。
    乔 云 勇 震 。   左 乔 云 , 绵 竹 人 也 。 少 为 左 通 所 养, 为 子 。 通 坐 任 徒 徒 逃 。 吏 欲 破 通 膑 。 通 无 壮 子 , 故 为吏 所 侵 。 乔 云 时 年 十 三 , 喟 然 愤 怒 , 以 锐 李本 作 ● 。 刀 杀 钱 、 刘 、 《 函 》 本作 煞 。 吏 , 解 通 〔 将 〕 廖 、 浙 、顾 本 将 字 误 倒 。 兹 依 钱 、 刘 、 李 、 《 函 》 本 改 正 。 走。 【 将 】 令 出 追 ; 初 闻 , 以 为 壮 士 ; 及 知 是 小 儿 , 为 之流 涕 。
    杨 宽 证 将 , 烈 播 友 人 。   〔 杨 〕 张本 宽 上 有 杨 字 。 宽 , 字 叔 仲 , 钱写 本 作 「 字 仲 舒 」 。 舒 与 宽 为 义 。 似 当 改 从 钱 本 。 然 钱本 目 录 亦 作 叔 仲 。 新 都 人 也 。 父 斌 , 证 令 万 世 。 太守 祋 讽 以 忠 义 【 壮 】 〔 状 〕 旧 各 本 作 壮, 于 文 当 作 状 。 闻 。 《 目 录 》 云: 「 父 斌 , 兄 混 , 皆 有 证 明 君 事 , 失 其 官 位 。 」 宽为 郡 吏 , 乡 人 马 闰 , 章 言 太 守 五 《 函 海》 本 误 作 王 。 方 。 宽 与 兄 〔 混 〕 依《 目 录 》 补 兄 名 。 皆 诣 狱 证 之 , 得 理 。 后 方 当 迁 南郡 , 闰 复 章 之 。 宽 乃 发 闰 临 临 字 疑 衍 。 私 事 。 张 本 无 临 字 与 事 字 。 闰伏 罪 。 友 人 汝 锟 为 张 明 所 煞 , 宽 怒 , 缚 明 送 锟 家 , 使 自谢 之 【 也 】 。
    宁 叔 字 当 作 升 , 下 同 。 说 详 注 释。 执 仇 。   宁 叔 , 字 钱 写 作 自 。 茂 泰 , 广 汉 人 。 与 友 人 张 昌 共 受 业 太 刘、 李 本 作 大 。 学 。 昌 为 河 南 大 豪 吕 条 所 煞 。 钱、 刘 、 李 、 《 函 》 作 杀 。 下 同 。 叔 煞 条 , 自 拘 河 南狱 。 顺 帝 义 而 赦 之 。
    张 复 师 雠 。   张 钳 , 字 子 安 , 广 汉 人 也 。 师 事 犍为 谢 裒 。 裒 死 , 负 土 成 坟 。 三 年 。 谓 服三 年 丧 。 原 省 服 丧 字 。 裒 子 为 人 所 煞 , 钳 复 其 雠 ,自 拘 武 阳 狱 。 会 赦 , 免 。 当 世 义 之 。
    贾 为 士 死 , 分 侔 虞 、 朱 。   贾 栩 , 钱、 张 、 刘 、 李 、 《 函 》 本 作 祤 , 下 同 。 字 元 集 , 什邡 人 也 。 雒 孟 伯 元 为 父 复 雠 , 闻 栩 名 , 往 投 之 。 雒 县 追伯 元 踪 。 栩 叹 曰 : 「 士 以 义 遇 我 , 岂 可 倍 张本 作 背 。 哉 。 煞 雒 县 廖 本 此 下 注云 : 「 当 有 脱 文 。 」 今 按 , 旧 脱 一 吏 字 也 。 兹 补 。〔
吏 〕 , 必 移 什 邡 , 负 我 君 。 」 乃 自 煞 。 李 胜 言 廖本 注 云 : 「 当 作 诔 。 」 之 , 以 方 虞 卿 、 鲁 之 廖本 注 云 「 当 衍 」 。 朱 家 。
    郭 玉 通 【 直 】 〔 方 , 〕 廖 本 注 云: 「 当 作 术 。 」 兹 改 作 方 , 说 在 注 释 。 盖 亦 所 修 。  郭 玉 , 字 通 直 , 廖 本 注 云 : 「 按 , 当衍 三 字 ,《
后 汉 书 玉 传 》 无 字 , 可 证 。 」 新都 人 《 后 汉 书 》 作 雒 人 。 也 。 明方 术 , 伎 妙 用 针 。 作 《 经 方 颂 说 》 。 官 至 太 医 丞 。 【 校尉 】 廖 本 注 云 : 「 当 衍 二 字 。 《 后 汉 书 玉 传 》 无 , 可 证 。 」 钱 写 本 全 脱 此 条 。
    爰 迄 刘 氏 , 司 农 含 章 , 爽 朗 翠 粲 , 观 国 之 光 。  秦 宓 , 字 子 敕 , 绵 竹 人 也 。 初 隐 遁 , 不 应 州 郡 之 命 。 丞相 亮 领 益 州 张 本 无 州 字 。 牧 , 此下 钱 写 本 有 以 字 。 选 为 别 驾 中 郎 将 。 吴 使 张 温 将 反命 , 亮 率 百 官 饯 之 。 温 与 宓 语 , 答 问 若 【 向 】 〔 响 〕 廖本 误 作 向 。 他 各 本 俱 作 响 。 应 声 , 辞 义 雅 美 。 温 大敬 服 , 以 为 蜀 之 有 宓 , 犹 鲁 有 仲 尼 也 。 迁 长 水 校 尉 , 〔大 〕 司 农 。 依 《 目 录 》 及 《 三 国 志 宓传 》 补 大 字 。 宓 〔 辩 帝 系 , 论 皇 帝 、 王 霸 、 养 龙 之说 , 〕 依 《 三 国 志 宓 传 》 文 补 十 二 字。 甚 张 本 作 其 。 有 通 理 。 弟子 谯 周 具 传 其 业 。 谓 《 周 古 史 考 》 之 说多 出 于 宓 也 。
    李 王 四 子 , 并 作 琳 琅 。   李 朝 , 字 永 南 ; 弟 邵 ,字 伟 南 ; 郪 人 也 。 王 士 , 字 义 强 ; 刘 本同 《 三 国 志 》 作 强 。 李 本 误 作 疆 。 从 弟 甫 , 字 国 山; 文 表 诸 弟 也 。 先 主 领 牧 , 朝 为 别 驾 。 群 下 上 先 主 为 汉中 王 , 其 文 朝 所 造 也 。 此 下 , 廖 本 注 云: 「 当 有 脱 文 。 按 , 李 邵 事 , 在 陈 寿《
季 汉 辅 臣 赞 注 》 中 。 但 恐 道 将 之 文不 全 同 。 今 无 以 补 之 也 。 」 〔 从 先 主 东 征 , 卒 于 永安 。 〕 用 陈 寿 《 辅 臣 赞 注 》 文 , 参 校 《常 志 》 补 。 说 详 注 释 。 〔 邵 笃 于 行 谊 , 〕 依《 杨 戏 赞 》 补 。 〔 先 为 州 书 佐 , 部 从 事 , 〕 依陈 寿 《 辅 臣 赞 》 文 补 , 说 详 注 释 。 后 丞 相 亮 府 辟 西曹 掾 , 〔 治 中 从 事 , 〕 同 上 依 《 辅 臣 赞注 》 补 。 〔 早 卒 , 〕 依 《 益 部 耆旧 杂 记 》 文 补 。 亦 有 文 才 。 兄 弟 三 人 号 三 龙 。 兄邈 , 赞 注 别 在 后 。 士 历 宕 渠 、 犍 为 、 益 州 太 守 。 甫善 言 议 , 此 下 , 旧 各 本 有 小 阙 字 。 廖 本注 云 :「
旧 校 云 阙 。 按 , 陈 寿 《 辅 臣 赞 注 》云 : 好 人 流 言 议 , 当 无 所 阙 。 旧 校 误 耳 。 」 今 按 : 《 常志 》 倒 人 流 字 , 则 当 自 「 言 议 」 断 读 。 人 流 美 称 。自 绵 竹 令 为 州 右 职 。 〔 并 死 王 事 。 〕 原注 当 有 此 四 字 。 说 详 注 释 。
    优 游 容 与 , 特 进 太 常 。   镡 承 , 字 公 文 , 郪 人 也。 历 郡 守 , 州 右 职 , 为 少 府 , 太 常 。 时 费 、 姜 秉 政 , 孟光 、 来 敏 皆 栖 迟 , 承 以 和 独 立 , 特 进 之 也 。
    从 事 烈 至 , 谏 君 刘 本 作 甘 。 刎首 。   王 累 , 新 都 人 也 。 州 牧 璋 , 从 别 驾 张 松 计 , 遣 法正 迎 先 主 。 主 簿 黄 权 谏 , 不 纳 。 累 为 从 事 , 以 谏 不 入 ,乃 自 刎 州 门 , 以 明 不 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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