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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志

_11 常璩(西晋)
后 汉 书 》 作 君 。 为 我 生 子 , 今在 乎 ? 」 而 九 子 惊 走 。 惟 一 小 子 不 能 去 , 【 陪 】 〔 倍 〕龙 坐 。 旧 各 本 皆 作 陪 龙 坐 。 《 后 汉 书 》、 《 水 经 注 》 字 皆 作 背 。 倍 与 背 古 义 通 。 小 子 畏 见 龙 而不 能 去 , 故 背 龙 而 坐 。 龙 就 之 相 亲 , 则 非 陪 龙 坐 也 。 应是 旧 写 讹 倍 为 陪 , 刻 本 沿 讹 。 下 两 陪 字 同 。 龙 就 而舐 之 。 沙 【 壸 】 〔 壶 〕 与 《 后 汉 书 》 作鸟 , 廖 本 注 云 「 当 作 鸟 」 谓 夷 语 也 。 言 语 , 以 龙 与陪 坐 , 当 作 「 与 龙 倍 坐 」 。 旧 刻 缘 讹 陪字 而 倒 。 因 名 曰 元 隆 , 《 后 汉 书》 、 《 水 经 注 》 并 作 「 九 隆 。 」 廖 本 注 云 「 当 作 九 」 。兹 不 取 。 犹 汉 言 【 陪 】 〔 倍 〕 坐 也 。 谓龙 谓 沙 壶 , 笑 其 子 倍 坐 , 因 以 元 隆 为 名 。 沙 【 壸 】〔 壶 〕 将 元 隆 居 龙 山 下 。 元【
龙 】 〔 隆 〕 廖 本 误 隆 为 龙 , 据 刘 本改 。 长 大 , 才 武 。 后 九 兄 曰 : 「 元 隆 能 当作 翕 。 与 龙 言 , 而 黠 , 有 智 , 天 【 之 】 〔 所 〕 所, 廖 本 作 「 之 」 。 据 刘 本 改 。 贵 也 。 」 共 推 以 为 王。 当 作 长 。 时 哀 牢 山 下 , 复 有 一夫 一 妇 产 十 女 , 元 隆 兄 弟 妻 之 。 由 是 始 有 人 民 。 皆 象 之: 衣 后 着 十 尾 , 臂 、 胫 刻 纹 。 元 隆 死 , 世 世 相 继 ; 分 置小 王 ; 往 往 邑 居 , 散 在 溪 谷 ; 绝 域 荒 外 , 山 川 阻 深 , 生民 以 来 , 未 尝 通 中 国 也 。 南 中 昆 明 祖 之 , 昆明 上 , 当 有 嶲 字 。 故 诸 葛 亮 为 其 国 谱 也 。 此句 , 疑 是 后 人 赘 入 。 亮 未 尝 至 永 昌 , 不 能 为 之 谱 。 后 人有 哀 牢 图 , 托 于 亮 也 。 孝 武 时 , 通 博 南 山 , 度 兰 【仓 】 〔 沧 〕 廖 本 依 《 后 汉 书 》 改 作 仓 。下 同 。 水 、 【 耆 】 ● 元 丰 本 与 廖本 作 耆 。 溪 , 置 嶲 唐 、 不 韦 二 县 。 徙 南 越 相 吕 嘉 子孙 宗 族 实 之 , 因 名 不 韦 , 以 彰 其 先 人 〔 之 〕 恶 。 依刘 昭 《 郡 国 志 》 注 引 文 补 之 字 , 并 断 句 。 行 人 歌 之曰 : 「 汉 德 广 , 开 不 宾 。 渡 当 作 度 。 博南 , 越 兰 津 。 渡 兰 【 仓 】 〔 沧 〕 。 为 他 人 。 」 渡 兰 【 仓】 〔 沧 〕 水 以 取 哀 牢 地 。 哀 牢 转 衰 。 至 世 祖 建 武 二 十 三年 , 王 扈 栗 旧 本 有 小 注 云 : 「 《 后 汉 》作 贤 栗 。 」 遣 兵 乘 箄 船 刘 、 李 、《 函 海 》 本 作 舡 。 南 攻 鹿 茤 。 鹿 茤 民 弱 小 , 将 为 所擒 , 会 天 大 震 雷 , 疾 风 暴 雨 , 水 为 逆 流 , 箄 船 沈 没 , 溺死 者 数 千 人 。 后 扈 栗 复 遣 六 王 攻 鹿 茤 。 鹿 茤 王 迎 战 , 大破 哀 牢 军 , 杀 其 六 王 。 哀 牢 人 埋 六 王 , 夜 , 虎 掘 而 食 之。 哀 牢 人 惊 怖 , 引 去 。 扈 栗 惧 , 谓 耆 老 曰 : 「 哀 牢 略 徼, 自 古 以 来 , 初 不 如 此 。 今 攻 鹿 茤 , 辄 被 天 诛 。 中 国 有受 命 之 王 乎 ? 是 何 天 佑 之 明 也 ! 汉 威 甚 神 。 」 即 遣 使 诣越 嶲 太 守 , 愿 率 种 人 归 义 奉 贡 。 世 祖 纳 之 , 以 为 西 部 属国 。 其 地 东 西 三 千 里 , 南 北 四 千 六 百 里 ; 有 穿 【 】 〔鼻 〕 旧 作 「 穿 胸 」 , 依 《 后 汉 书 哀 牢传 》 改 。 【 襜 】 〔 儋 〕 廖 本 作 襜。 耳 种 , 闽 、 越 濮 , 鸠 獠 。 其 渠 帅 皆 曰 王 。 孝 明 帝永 平 十 二 年 , 哀 牢 【 柳 】 〔 抑 〕 狼 《 后汉 书 》 作 柳 貌 。 廖 本 改 作 柳 狼 。 遣 子 奉 献 。 明 帝 乃置 郡 , 以 蜀 郡 郑 纯 为 太 守 。 属 县 八 。 户 六 万 。 去 洛 六 千九 百 里 。 宁 州 之 极 西 南 也 。 有 闽 濮 、 鸠 獠 、 僄 越 、 裸 濮、 身 毒 之 民 。 土 地 沃 腴 , 〔 宜 五 谷 。 出 铜 、 锡 、 〕 六字 原 落 在 后 。 兹 移 还 。 出 字 下 绾 十 五 种 土 产 。 黄 金、 光 珠 、 虎 魄 、 翡 翠 、 孔 雀 、 犀 、 象 、 蚕 、 桑 、 绵 、 绢、 采 帛 、 文 绣 。 又 有 貊 兽 , 食 铁 ; 猩 猩 兽 , 能 言 , 其 血可 以 染 朱 罽 。 有 大 竹 , 名 濮 竹 , 节 相 去 一 【 丈 】 〔 尺 〕, 旧 各 本 与 《 后 汉 书 》 俱 作 丈 。 场 终 《哀 牢 传 》 本 作 尺 , 见 《 康 熙 字 典 》 引 。 常 氏 用 杨 终 文 ,不 当 作 丈 。 应 是 《 范 史 》 夸 言 之 。 旧 刻 又 依 《 范 史 》 改耳 。 受 一 斛 许 。 斛 亦 当 是 字 之讹 。 有 钱 、 《 函 》 二 本 作 其 。 梧 廖 本 小 注 云 当 衍 。 桐 廖本 小 注 云 : 「 当 作 橦 。 下 同 。 蜀 都 赋 曰 , 布 有 橦 花 也 。李 依 《 后 汉 书 》 误 改 也 。 」 兹 仍 旧 本 。 木 , 其 华 旧 皆 作 花 , 廖 本 作 华 。 柔 如 丝 ,民 绩 以 为 布 , 幅 广 五 尺 以 还 , 张 、 吴 、何 、 王 本 无 以 还 二 字 , 张 佳 胤 妄 删 也 。 浙 本 剜 补 。 洁白 不 受 污 , 俗 名 曰 「 桐 华 布 」 , 此 华 字各 本 同 。 以 覆 亡 人 , 然 后 服 之 , 及 张、 吴 、 何 、 王 、 浙 本 作 乃 。 卖 与 人 。 有 【 阑 】 〔 兰〕 廖 本 作 阑 。 干 细 布 , 兰 廖本 此 字 仍 作 兰 。 干 獠 言 纻 字 当 作苎 。 也 , 织 成 , 文 如 绫 锦 。 又 有 罽 、 旄 、 帛 、 迭 、水 精 靃 、 琉 璃 、 轲 虫 、 蚌 刘 、 李 作 ● 。 珠 。 【 宜 五 谷 , 出 铜 锡 】 吴 、 何、 王 、 浙 本 重 出 字 。 《 函 海 》 注 云 : 「 本 作 山 出 。 」 非。 太 守 着 名 绩 者 , 自 郑 纯 后 , 有 蜀 郡 张 化 、 常 员 ,巴 郡 沈 稚 、 黎 彪 , 然 显 者 犹 鲜 。 章 武 初 , 郡 无 太 守 , 值诸 郡 叛 乱 , 功 曹 吕 凯 奉 郡 丞 蜀 郡 王 伉 保 境 此下 宋 明 刻 本 及 《 函 海 》 、 廖 本 并 空 格 。 兹 连 下 文 「 六 年」 为 句 。 自 章 武 初 至 建 新 三 年 丞 相 亮 南 征 , 正 六 年 也 。章 武 无 六 年 。 六 年 。 丞 相 亮 南 征 , 高 其 义 , 表 曰 :「 不 意 永 昌 风 俗 〔 敦 直 〕 依 《 三 国 志 吕 凯 传 》 补 。 乃 尔 。 」 以 凯 为 云 南 太 守 , 伉 为 永 昌太 守 , 皆 封 亭 侯 。 李 恢 迁 濮 民 数 千 落 于 云 南 、 元丰 本 云 南 字 皆 作 云 。 建 宁 界 , 以 实 二 郡 。 凯 子 祥 ,太 康 中 献 光 珠 五 百 斤 , 钱 写 作 觔 。 还临 本 郡 , 迁 南 夷 校 尉 。 祥 子 , 失 名 , 钱写 本 空 一 格 。 裴 注 引 《 蜀 世 谱 》 亦 失 名 。 元 康 末 为永 昌 太 守 。 值 南 夷 作 乱 , 闽 濮 反 , 乃 南 移 永 寿 , 去 故 郡千 里 , 遂 与 州 隔 绝 。 吕 氏 世 官 领 郡 , 于 今 三 世 矣 。 大 姓陈 、 赵 、 〔 谢 〕 、 杨 氏 。 廖 本 脱 谢 姓 一字 , 他 各 本 有 。
    不 韦 县     故 郡 治 。 〔 出 铁 。 〕 依《 后 汉 志 》 补 。
    比 苏 县     〔 有 盐 。 〕 依 《 后 汉 哀 牢 传 》 「 课 盐 文 」 补 。
    哀 牢 县     〔 故 哀 牢 王 邑 。 〕 依《 后 汉 志 》 补 。 原 作 「 故 牢 王 国 。 」
    永 寿 县     今 郡 治
    嶲 唐 县     〔 故 益 州 西 部 都 尉 治 。 〕 据《 后 汉 志 》 注 引 《 古 今 注 》 补 。 有 周 水 , 周, 《 函 海 》 注 云 「 李 本 作 嶲 , 《 后 汉 志 》 注 引 作 同 水 。」 《 前 汉 志 》 固 作 周 水 。 从 徼 外 来 。
    雍 乡 县
    南 里 元 丰 本 与 廖 本 作 涪 。 县    有 翡 翠 、 孔 雀 。
    博 南 县     〔 西 〕 山 张 佳 胤 依 《后 汉 志 注 》 引 文 补 西 字 。 吴 、 何 、 王 、 浙 本 并 有 。 他 各本 无 之 。 高 四 十 里 , 《 后 汉 书 》李 贤 注 , 刘 昭 《 郡 国 志 》 注 并 引 《 华 阳 国 志 》 作 三 十 里。 元 丰 本 四 字 写 作 。 顾 观 光 校 本 径 改 作 三 十 里 。 越之 , 得 兰 沧 水 。 有 金 沙 , 以 【 火 】 〔 水 洗 取 〕 , 旧各 本 俱 讹 水 为 火 , 脱 洗 取 字 。 廖 本 依 《 续 汉 志 》 注 指 出。 兹 径 改 。 融 之 , 为 黄 金 。 刘 昭注 引 无 之 字 。 有 光 珠 穴 , 出 光 珠 。 此下 顾 观 光 校 本 云 : 「 《 御 览 》 八 百 三 引 , 『 珠 有 黄 珠 、白 珠 、 青 珠 、 碧 珠 』 , 盖 此 处 有 缺 文 。 」 有 虎 魄 ,能 吸 芥 。 又 有 珊 瑚 。
            十 二
    云 南 郡 , 蜀 建 兴 三 年 置 , 属 县 七 。 〔 晋 县 九 。 〕 增 云 平 、 永 宁 二 县 见 《 晋 志 》 。 据 补 。 〔 分 置 河 阳 郡 后 , 县 五 。 〕 依 下 文 补 八字 。 户 万 。 去 洛 六 千 三 百 四 十 三 里 。 本 云 元丰 本 作 云 。 【 川 】 〔 山 〕 地 。 旧写 刻 本 皆 作 云 川 。 《 水 经 注 》 卷 三 十 三 作 「 本 云 山 县 地」 。 朱 笺 云「
《 华 阳 国 志 》 作 川 。 」 赵 一 清 本 径改 作 川 。 然 《 方 舆 纪 要 》 引 《 水 经 注 》 , 字 亦 作 山 。 据此 , 知 郦 氏 原 引 《 常 志 》 不 误 。 今 作 川 者 为 后 人 钞 写 之讹 。 云 山 谓 今 之 鸡 脚 山 也 , 汉 云 南 县 因 以 为 名 , 原 称 云山 县 也 。 有 熊 李 本 作 点 。 仓山 , 上 有 神 鹿 , 一 身 两 头 , 食 毒 草 。 有 上 方 、 下 方 夷 。亦 出 〔 桐 〕 华 布 原 脱 桐 字 , 据 上 文 补 。廖 本 注 「 当 有 橦 字 」 。 孔 雀 常 以 二 字当 作 六 。 月 来 翔 , 月 余 而 去 。 土 地 有 稻 田 、 蓄 牧 ,但 不 蚕 桑 。
    云 南 县     郡 治 。 〔 咸 宁 五 年 , 分 置 云 平 县 , 〕 据 《 宋 志 》 补 。 〔 为 刺 史 治 。 〕 依 《 晋 志 》 补 。 〔 后 省 并 。 〕 据《 宋 志 》 补 。
    叶 《 函 海 》 注 云 「 《 后 汉 志 》 注、 《 晋 书 》 作 楪 。 」 榆 县    〔
叶 榆 泽 在 东 , 〕 用 《 前 汉 志 》 文 补。 有 河 洲 。 疑 原 作 「 在 河 洲 上 」, 如 河 阳 县 例 。 传 钞 者 缘 下 三 县 文 , 改 作 有 河 洲 也 。
    遂 久 县     有 绳 水 【 也 】 。 此 下钱 、 《 函 》 、 廖 本 有 也 字 , 当 衍 。 张 、 吴 、 何 、 王 、 浙本 并 有 小 注 云 : 「 按 , 《 广 志 》 曰 有 缥 碧 石 , 有 绿 碧 。」 盖 张 嘉 胤 语 。
    弄 张 、 吴 、 何 、 王 本 同 《 后 汉 志》 作 梇 。 栋 县     有 无 血 水 。【
水 出 连 山 】 。 此 四 字 , 钱 写 本 作 小注 。 李 本 作 注 , 在 书 头 。 元 丰 、 张 、 吴 、 何 、 王 、 浙 、廖 本 作 大 字 正 文 。 按 《 前 汉 志 》 「 东 农 山 , 毋 血 水 出 。」 《 后 汉 志 注 》 引 《 地 道 记 》 云 「 连 山 无 血 水 所 出 。 」是 此 四 字 为 后 人 用 《 地 道 记 》 旁 注 语 也 。
    蜻 《 两 汉 书 》 、 《 晋 书 》 、 《 宋书 》 、 《 齐 书 》 各 志 作 青 。 蛉 县     有 盐 官 、 濮 水。 《 前 汉 志 》 作 仆 水 。 〔 禺 〕 同【 出 】 山 , 《 前 汉 志 》 「 则 禺 同 山 」 《后 汉 志 》 作 「 禺 同 山 。 」 旧 各 本 《 常 志 》 作 同 出 山 。 廖本 注 云 「 当 作 出 禺 同 三 字 」 意 连 濮 水 为 句 , 山 字 下 属 。查 仆 水 不 出 禺 同 山 。 旧 脱 禺 衍 出 字 耳 。 有 碧 鸡 、 金马 , 光 影 刘 李 本 作 景 。 钱 写 作 彩 。 倏忽 , 民 多 见 之 ; 有 山 神 。 汉 宣 帝 遣 谏 议 大 夫 蜀 郡 王 褒 祭之 , 欲 致 鸡 、 马 。 褒 道 病 卒 , 故 不 宣 着 。
    其 县 二 别 为 郡 。 「 县 二 」 , 谓 蜀汉 七 县 中 河 阳 、 姑 复 二 县 也 。
    河 阳 郡 , 刺 史 王 逊 分 云 南 置 。 属 张、 吴 、 何 、 王 本 讹 作 蜀 。 县 四 。 户 千 。 顾广 圻 校 批 云 「 脱 属 县 三 。 」 兹 查 补 。
    河 阳 县     郡 治 。 在 河 中 源 洲 上 【 也 】 。 洲, 张 、 吴 、 何 、 王 本 作 州 。 也 字 , 钱 、 《 函 》 、 廖 本 有, 他 各 本 无 。 《 函 海 》 小 注 云 「 原 无 也 字 」 , 当 衍 。
    〔 姑 复 县 〕 依 《 晋 志 》 补 。 〔 有 盐 池 泽 。 〕 用 《 前 汉 志 》 文 补 。 依《 后 汉 志 注 》 易 盐 字 。 〔 本 姑 缯 夷 邑 也 。 〕 意补 。 说 在 注 释 。
    〔 永 宁 县 〕 依 《 晋 志 》 补 。
    〔 邪 龙 县 〕 依 《 晋 志 》 补 。
            十 三
    梁 水 郡 , 刺 史 王 逊 分 〔 兴 古 〕 置 。 【 在 兴 古 之 盘南 】 。 《 南 中 志 总 序 》 言 爨 量 「 保 兴 古盘 南 」 。 谓 兴 古 郡 盘 江 之 南 。 本 书 兴 古 七 县 , 自 汉 兴 与胜 休 外 , 五 县 皆 在 盘 南 。 梁 水 郡 在 兴 古 西 , 非 在 兴 古 之盘 南 也 。 此 六 字 , 当 是 旧 之 读 者 谬 缘 《 总 序 》 所 加 之 旁注 , 被 写 入 正 文 。 当 删 。 又 , 此 下 廖 本 注 云 「 当 有 脱 」, 是 矣 。 按 常 氏 文 例 , 新 郡 叙 列 旧 郡 之 后 。 独 此 郡 自 兴古 分 出 而 叙 在 兴 古 之 前 。 且 兴 古 原 自 牂 柯 益 州 分 置 , 乃不 叙 列 牂 柯 晋 宁 郡 后 , 而 叙 于 永 昌 、 云 南 郡 后 。 此 必 由于 李 氏 置 交 州 , 州 治 梁 水 , 领 三 郡 , 故 常 氏 如 此 叙 列 。推 此 下 文 , 必 脱 有 置 省 交 州 事 。 或 《 李 蜀 书 》 所 有 , 常于 入 江 左 后 删 去 之 , 遂 并 删 县 、 户 、 与 去 洛 道 里 。 兹 按书 例 所 当 有 , 考 订 补 还 。 〔 属 县 七 。 〕 原只 存 三 县 , 兹 依 《 宋 书 州 郡 志 》 考 补 为 七 。 〔 户三 千 。 〕 依 《 晋 志 》 与 《 宋 志 》 合 推 。说 在 注 释 。 〔 去 洛 七 千 里 。 〕 依邻 郡 去 洛 道 里 推 订 。 〔 大 兴 中 , 爨 量 保 盘 南 以 应 李雄 。 梁 水 太 守 董 慬 附 之 。 雄 遣 李 骧 援 量 。 败 还 。 咸 和 八年 , 再 遣 李 寿 取 宁 州 。 因 以 量 据 地 置 交 州 。 爨 深 为 刺 史, 治 梁 水 。 咸 康 中 , 蜀 有 内 难 , 晋 取 蜀 交 州 。 残 存 只 数县 。 李 寿 即 位 , 省 交 州 , 仍 为 郡 。 〕 依本 书 文 意 缀 补 。
    梁 水 县     郡 治 。 有 振 山 , 出 铜 。
    贲 古 县     山 出 银 、 廖 本 无 银 字, 他 本 有 。 铜 、 铅 、 【 铁 】 〔 锡 〕 。 山字 上 , 张 、 吴 、 何 、 王 本 有 采 字 。 浙 本 剜 空 。 按 《 班 志》 :「
北 , 采 山 出 锡 。 西 , 羊 山 出 银 、 铅。 南 , 乌 山 出 锡 。 」 《 续 志 》 「 采 山 出 铜 、 锡 。 」 未 及羊 山 , 乌 山 。 非 二 山 已 无 矿 也 。 《 常 志 》 通 诸 山 言 之 ,故 无 采 字 。 张 嘉 胤 依 《 续 志 》 加 采 字 , 非 矣 。 又 铁 非 珍贵 产 品 , 在 南 中 例 不 称 举 。 此 区 产 锡 极 富 , 着 于 《 两 汉志 》 , 迄 今 犹 有 「 锡 都 」 之 目 。 《 常 志 》 不 能 无 锡 。 锡、 铁 音 易 混 , 当 是 传 钞 音 讹 。 兹 径 改 。
    西 随 县     张 、 吴 、 何 、 王 、 浙本 有 小 注 云 : 「 按 《 地 道 记 》 曰 : 麋 水 , 西 受 徼 外 , 至麋 泠 入 断 龙 溪 。 」 援 《 续 志 》 注 语 。 实 则 《 班 志 》 旧 文, 应 劭 引 之 耳 。 又 《 班 志 》 与 《 续 志 》 注 皆 作 「 尚 龙 溪」 , 张 引 作 「 断 龙 溪 」 , 亦 误 。
    〔 毋 棳 县 〕     《 宋 书 州 郡 志》 云 「 刘 氏 改 曰 西 丰 。 晋 武 帝 太 始 五 年 复 为 毋 棳 。 」 则两 晋 世 固 当 有 也 。 兹 据 以 补 。
    〔 进 乘 县 〕     《 前 汉 志 》 作 进桑 , 属 牂 柯 郡 。 云 「 南 部 都 尉 治 。 有 关 」 。 《 续 志 》 与《 晋 志 》 、 《 宋 志 》 并 作 进 乘 。 宋 属 梁 水 郡 。 兹 据 以 补。 下 二 县 同 。
    〔 新 丰 县 〕
    〔 建 安 县 〕
    兴 古 郡 , 建 兴 三 年 置 , 属 县 十 一 。 〔 分 置 梁 水 、西 平 郡 后 , 县 七 。 〕 《 晋 志 》 兴 古 郡 十一 县 。 见 于 《 汉 志 》 者 十 县 。 汉 兴 一 县 亦 当 是 蜀 新 立 。晋 置 梁 水 、 西 平 二 郡 , 割 去 四 县 , 只 存 七 县 , 如 《 常 志》 。 户 四 万 , 为 七 县 数 。 故 补 。 户 四 万 。 去 洛 五 千八 百 九 十 里 。 多 【 鸠 】 獠 、 濮 。 鸠 獠 ,特 多 在 永 昌 。 兴 古 不 当 有 , 更 何 能 多 ? 《 常 志 》 恒 泛 称越 僚 为 獠 , 越 濮 为 濮 。 惟 永 昌 特 称 闽 濮 、 鸠 獠 , 明 其 非一 般 越 獠 与 濮 也 。 此 鸠 字 , 应 是 传 写 者 缘 永 昌 郡 文 而 衍。 兹 删 正 。 特 有 瘴 气 。 自 梁 水 、 兴 古 、 西 平 三 郡 少谷 , 有 桄 榔 木 , 可 以 作 , 以 牛 酥 酪 食 之 , 人 民 资 以 为粮 。 欲 取 其 木 , 先 当 祠 祀 。
    〔 宛 〕 温 县 旧 脱 宛 字 , 廖 本 已 补。     郡 治 。 元 鼎 二 字 当 作 六 。 年 置 。 〔 有 盘 江 。 〕 据 《 续 汉 志》 注 引 《 地 道 记 》 补 。
    律 高 县     西 有 石 空 廖 本 注 云 「当 作 室 」 。 山 , 出 锡 。 东 南 有 李本 作 盘 。 张 、 吴 、 何 、 王 本 作 。 刘 、 钱 、 《 函 》 本 同《 汉 志 》 作 「 」 。 颜 注 「 音 呼 鶪 反 」 。 町 山 , 出锡 。 《 两 汉 志 》 并 作 「 出 银 铅 」 。 廖 本注 云 : 「 当 作 银 、 铅 。 」 兹 不 改 , 说 在 注 。
    镡 封 县     有 温 水 。
    句 町 县     故 句 町 王 国 【 名 】 也 。 名字 当 衍 。 或 是 邑 字 讹 。 亦 当 删 。 其 置 , 自 濮 王 。 姓毋 。 汉 时 受 封 迄 今 。
    汉 兴 县
    胜 《 宋 志 》 作 腾 。 休 县    有 河 水 【 也 】 。 刘 李 本 无 也 字 。 张 、吴 、 何 、 王 本 有 小 注 二 十 三 字 , 与 《 续 汉 志 》 注 同 。 盖张 嘉 胤 所 加 。 注 释 更 引 订 。
    都 唐 县 旧 各 本 倒 作 唐 都 县 。 兹 依廖 本 改 。 《 晋 志 》 作 。     故 名 都 梦 县 。 此处 , 旧 刻 讹 作 「 云 梦 县 」 。 兹 从 廖 本 改 。
    西 平 郡 , 刺 史 王 逊 时 , 爨 量 保 盘 南 , 逊 出 军 攻 讨, 不 能 克 。 【 巳 】 〔 及 〕 廖 本 作 巳 , 据钱 本 改 。 逊 薨 后 , 寇 掠 州 下 , 吏 民 患 之 。 刺 史 尹 奉, 重 募 徼 外 夷 , 刺 杀 量 , 而 诱 降 李 。 盘 南 平 , 奉 以 功进 安 西 将 军 , 封 【 前 】 〔 迁 〕 陵 伯 ; 旧本 皆 作 迁 陵 伯 。 元 丰 本 迁 作 前 , 廖 本 从 讹 。 乃 割 兴古 【 云 南 】 之 盘 钱 、 《 函 》 二 本 作 。 江 、 来 如 、 吴 、 何 本 作 南 如 。 南零 三 县 〔 合 漏 卧 〕 为 郡 。 旧 刻 误 衍 「 云南 」 二 字 , 脱「
合 漏 卧 」 三 字 。 又 全 脱 属 县 。 兹 考订 补 正 。
    〔 漏 卧 县     郡 治 〕 考 补 说 明 在注 。
    〔 盘 江 县 〕
    〔 来 如 县 〕
    〔 南 零 县 〕
    右 宁 州 , 统 郡 十 四 , 县 六 十 八 。 当云 「 七 十 六 县 」 。 旧 传 写 者 各 就 所 据 本 脱 去 数 改 变 其 总数 也 。
            十 四
    咸 熙 元 年 , 吴 交 趾 郡 吏 吕 兴 杀 太 守 孙 靖 , 《晋 书 陶 璜 传 》 作「
孙 谞 」 。 内 附 魏 。 魏 拜 兴 安 南将 军 。 时 南 中 监 军 霍 弋 , 表 遣 建 宁 爨 谷 为 交 趾 太 守 , 率牙 《 函 海 》 作 衙 。 门 将 【 军 】 旧本 衍 。 建 宁 董 元 、 毛 炅 、 孟 干 、 孟 通 、 爨 熊 、 《晋 书 》 作 能 。 下 同 。 李 松 、 王 素 《晋 书 》 作 业 。 等 , 领 部 曲 以 【 讨 】 〔 援 〕 旧本 作 讨 , 讹 。 当 作 援 。 之 。 谷 未 至 , 兴 已 为 功 曹 李统 所 杀 。 泰 始 元 年 , 谷 等 径 至 郡 , 抚 和 初 附 。 无 几 , 谷卒 。 晋 更 用 马 忠 子 融 代 谷 。 融 卒 。 遣 犍 为 杨 稷 代 之 , 加绥 远 将 军 。 又 进 诸 牙 门 皆 杂 号 将 军 , 封 【 吴 】 侯 。 旧本 皆 倒 吴 字 在 上 。 〔 吴 〕 交 州 刺 史 刘 峻 、 《晋 书 》 作 俊 。 大 都 督 修 则 领 军 , 〔 前 后 〕 依《 通 鉴 》 引 文 补 。 三 攻 稷 , 皆 为 稷 所 败 。 郁 林 、 九真 皆 附 稷 。 稷 表 遣 将 军 毛 炅 、 董 元 等 攻 合 浦 。 战 于 古 城, 大 破 吴 军 , 杀 峻 、 则 。 稷 因 表 炅 为 郁 林 太 守 , 元 为 九真 太 守 。 元 病 亡 , 更 以 益 州 王 素 代 之 。 数 攻 交 州 诸 郡 。泰 始 七 年 春 , 吴 王 孙 皓 遣 大 都 督 薛 珝 、 交 州 刺 史 陶 璜 帅【 二 十 万 】 军 , 兴 扶 严 恶 夷 , 合 十 万 , 伐 交 趾 。 合扶 严 夷 军 , 才 十 万 , 则 上 文「
二 十 万 」 三 字 当 衍 。 稷 遣 炅 及将 军 建 宁 孟 岳 等 御 之 。 战 于 封 溪 。 众 寡 不 敌 , 炅 等 败 绩。 仅 以 身 还 交 趾 , 固 城 自 守 。 破 败 之 后 , 众 才 刘、 李 、 钱 、 《 函 》 本 作 裁 。 张 、 吴 、 何 、 王 本 作 纔 。 廖本 作 才 。 千 人 ; 并 新 附 可 有 四 千 ; 男 女 万 余 口 。 陶璜 围 之 。 杜 塞 蹊 径 。 救 援 不 至 。 虽 班 粮 张、 吴 、 何 、 王 本 作 量 。 约 食 , 犹 不 供 继 。 至 秋 七 月, 城 中 食 尽 , 病 、 饿 死 者 大 半 。 交 趾 人 广 野 将 军 王 约 ,反 应 陶 璜 , 以 梯 援 外 。 吴 人 遂 得 入 城 。 得 稷 等 , 皆 囚 之。 即 斩 稷 长 史 张 登 、 将 军 孟 通 及 炅 , 并 交 趾 人 邵 晖 等 二千 余 人 。 受 皓 诏 : 传 稷 秣 陵 。 故 梏 何 、王 本 作 皓 。 别 有 翻 本 作 致 。 稷 及 孟 干 、 爨 熊 、 李 松四 人 于 吴 。 通 四 远 消 息 。 按 谓 露 布 传 告四 方 。 稷 至 合 浦 , 发 病 欧 血 死 。 传 首 秣 陵 。 弃 其 尸丧 于 海 。 干 、 松 、 熊 至 吴 , 将 加 斩 刑 ; 或 说 皓 : 「 宥 免干 等 , 可 以 劝 边 将 。 」 皓 原 之 。 欲 徙 付 临 海 郡 。 初 , 稷等 私 誓 : 不 能 死 节 , 困 辱 虏 手 , 若 蒙 未 死 , 必 当 思 求 北归 。 稷 既 路 死 , 干 等 恐 北 路 转 远 , 以 吴 人 爱 蜀 侧 竹 弓 弩, 言 能 作 之 。 皓 转 付 部 , 为 弓 工 。 《 晋书 陶 璜 传 》 作 「 留 付 作 部 」 。 作 部 , 谓 工 艺 官 署 。 九年 , 干 自 吴 逃 返 洛 阳 。 松 、 熊 为 皓 所 杀 。 初 , 晋 武 帝 以稷 为 交 州 刺 史 , 大 封 。 此 下 疑 脱 拜 字 。 半 道 , 稷 城 陷 ; 或 传 降 , 故 不 录 。 干 至 , 表 状 , 乃追 赠 交 州 刺 史 。 封 松 、 熊 后 嗣 侯 焉 。
    古 城 之 战 , 毛 炅 手 杀 修 则 。 则 子 允 随 陶 璜 。 璜 以炅 壮 勇 , 欲 赦 之 。 《 函 海 》 本 作 杀 之 。 而 允 必 【 欲 】 求 杀 炅 , 炅 亦 不 屈 于 璜 。 璜 怒 , 乃 裸身 囚 结 面 缚 〔 之 〕 , 于 文 当 有 之 字 。 刘本 缚 讹 縳 。 呵 曰 : 「 晋 兵 贼 ! 」 炅 亦 烈 声 呵 曰 : 「吴 狗 ! 何 等 为 贼 ? 」 吴 人 生 割 其 腹 。 允 割 其 肝 , 骂 曰 :「 虏 腹 。 」 《 三 国 志 孙 皓 传 》 注 引 《华 阳 国 志 》 作 :「
允 割 其 心 肝 。 骂 曰 庸 复 作 贼 。 」 炅骂 不 断 曰 : 「 尚 欲 斩 汝 孙 皓 , 汝 父 何 死 狗 也 。 」 吴 人 斩之 。 武 帝 闻 而 矜 哀 , 吴 、 何 、 王 本 同 裴注 引 作 哀 矜 。 刘 、 张 、 钱 、 《 函 》 、 廖 本 作 矜 哀 。 即诏 炅 子 袭 爵 。 封 诸 子 三 人 关 内 侯 。 九 真 太 守 王 素 , 以 交趾 败 , 与 董 元 、 牙 门 王 承 等 欲 还 南 中 , 为 陶 璜 别 将 卫 濮所 获 。 功 曹 李 祚 , 见 交 趾 民 残 害 , 还 , 遂 刘、 李 本 作 逐 。 率 吏 民 保 郡 为 晋 。 祚 舅 黎 晃 为 吴 将 ,攻 伐 祚 , 不 下 ; 数 遣 人 解 喻 , 〔 欲 〕 降 之 。 祚 答 曰 : 「舅 自 吴 将 。 祚 自 晋 臣 。 惟 力 是 视 矣 。 」 邵 晖 子 【 允 】 胤, 先 为 父 使 诣 洛 , 拜 奉 车 都 尉 。 比 还 。 晖 败 亡 。 胤 依 祚固 守 。 求 救 南 中 。 南 中 遥 为 之 援 。 〔 踰 时 乃 拔 。 〕 依《 晋 书 陶 璜 传 》 补 四 字 。 〔 南 中 〕 诸 姓 , 得 世 有部 曲 。 弋 遣 之 南 征 。 因 张 、 吴 、 何 、 王本 作 固 。 以 功 相 承 也 。 旧 各 本 皆以 「 诸 姓 」 上 连 「 为 之 援 」 句 。 只 廖 本 插 注 云 「 当 有 脱」 兹 补 六 字 。 完 成 结 语 , 为 一 节 。
            十 五
    譔 曰 : 《 函 海 》 作 「 赞 曰 」 。 南域 处 邛 笮 刘 本 作 。 五 夷 之 表 ,不 毛 闽 濮 之 乡 , 固 九 服 之 外 也 ; 而 能 开 土 列 郡 , 爰 建 方州 , 踰 博 南 , 越 兰 沧 , 远 抚 西 垂 , 汉 武 之 迹 可 谓 大 业 。然 , 要 荒 之 俗 , 不 与 华 同 , 安 边 抚 远 , 务 在 得 才 。 故 高祖 思 猛 士 作 歌 , 孝 文 想 颇 、 牧 咨 嗟 。 斯 静 御 之 将 , 信 王者 所 详 择 《 函 海 》 作 释 。 也 。 马、 霍 、 王 、 尹 , 得 失 之 际 , 足 以 观 矣 。 交 趾 虽 异 州 部 ,事 连 南 中 , 故 并 志 焉 。
    附 一
      庄 蹻 入 滇 考 ( 附 路 线 图 )
    贵 州 莫 与 俦 《 庄 蹻 考 》 ( 其 子 莫 友 芝 刻 《 先 文 贞公 诗 文 集 》 , 此 篇 在 卷 一 ) 征 引 淹 博 , 论 据 允 当 。 所 持两 点 , 足 为 不 刊 之 说 : 一 , 考 订 庄 蹻 是 楚 顷 襄 王 时 人 ;肯 定 《 后 汉 书 》 文 , 以 《 史 记 》 、 《 汉 书 》 「 威 王 时 」说 为 非 。 二 , 论 证 庄 蹻 系 溯 江 水 , 经 鄨 邑 , 西 入 夜 郎 ;肯 定 《 史 记 》 文 , 以 《 后 汉 书 》 与 《 常 志 》 溯 沅 水 , 牂牁 系 船 之 说 为 非 。 惟 于 庄 蹻 如 何 自 鄨 进 入 夜 郎 与 滇 池 部分 , 未 能 论 述 。 兹 撮 举 其 精 辟 处 , 并 为 补 充 说 明 如 下 :
    杜 佑 《 通 典 》 卷 一 百 八 十 七 , 已 驳 《 史 》 《 汉 》「 威 王 时 」 说 , 谓 : 「 恐 《 史 记 》 谬 误 , 班 生 因 习 便 书。 范 晔 所 记 , 详 考 , 为 正 。 」 莫 氏 谓 : 「 《 汉 书 》 注 引《 华 阳 国 志 》 亦 云 『 顷 襄 王 时 』 。 今 本 仍 作 『 威 王 』 ,则 亦 误 本 也 。 」 又 引 《 荀 子 议 兵 篇 》 、 《 商 子 弱 民篇 》 、 《 韩 诗 外 传 》 四 、 《 史 记 礼 书 》 , 皆 有 「 唐 昧死 , 庄 蹻 起 而 楚 分 」 之 文 。 谓 《 史 记 六 国 表 》 及 《 楚世 家 》 并 言 唐 昧 死 于 楚 怀 王 二 十 八 年 , 即 周 赧 王 十 四 年。 其 后 三 年 , 顷 襄 王 立 。 足 知 庄 蹻 为 顷 襄 王 时 人 。 今 按: 顾 观 光 《 华 阳 国 志 》 校 勘 记 亦 辨 作 「 威 王 」 之 非 , 谓: 「 《 史 记 正 义 》 , 《 艺 文 类 聚 》 七 十 一 , 《 北 堂 书 钞》 百 三 十 八 ,《
太 平 御 览 》 百 六 十 六 , 又 七 百 七 十 一 , 并 引 作 顷 襄 王, 必 《 华 阳 国 志 》 古 本 如 此 , 后 人 依 《 史 》 、 《 汉 》 改耳 。 」 盖 汉 、 魏 、 六 朝 、 隋 唐 书 籍 , 手 相 传 钞 者 各 数 百千 年 , 每 多 有 转 据 他 书 改 所 钞 书 之 失 。 即 宋 代 刻 本 , 亦多 字 谬 , 后 世 翻 刻 , 改 得 其 正 者 有 之 , 反 改 从 谬 者 亦 不少 。 庄 蹻 事 初 传 自 《 史 记 》 , 马 迁 用 西 南 人 传 说 , 误 为威 王 时 人 。 班 固 遵 之 , 谯 周 纠 之 。 常 璩 多 取 周 说 , 范 晔多 取 常 文 , 三 家 皆 作 「 顷 襄 王 」 , 宋 刻 尊 重 正 史 , 于 《史 》 、 《 汉 》 不 改 , 于 《 常 志 》 则 用 《 史 》 、 《 汉 》 改之 也 。 杜 、 莫 、 顾 三 人 考 订 之 功 , 渐 臻 致 密 , 同 为 不 朽矣 。
    既 定 庄 蹻 是 顷 襄 王 时 入 滇 , 则 所 取 道 为 溯 江 溯 沅, 易 辨 识 矣 。 兹 先 辨 识 顷 襄 王 时 , 秦 楚 争 夺 巴 东 盐 泉 之形 势 。
    按 《 史 记 》 , 秦 灭 巴 、 蜀 , 在 周 慎 靓 王 五 年 。 (公 元 前 三 一 六 , 即 楚 怀 王 十 三 年 。 ) 楚 亦 乘 之 , 尽 取 巴东 盐 泉 , 包 括 枳 以 下 沿 江 各 邑 。 时 蜀 、 汉 中 、 巴 西 地 区无 盐 , 仰 给 于 楚 。 楚 得 藉 为 控 制 。 故 秦 屡 出 大 军 争 夺 之。 周 赧 王 七 年 ( 前 三 0 八 ) , 秦 大 举 浮 江 伐 楚 , 取 巴 黔中 。 楚 人 犹 坚 守 枳 以 东 临 江 、 朐 、 巫 山 诸 盐 泉 。 巫 盐为 全 楚 所 仰 , 守 之 最 固 , 为 扞 关 于 瞿 唐 峡 口 。 秦 不 能 拔也 , 乃 自 巫 之 东 面 攻 之 。 赧 王 十 四 年 ( 前 三 0 一 即 楚 怀王 二 十 八 年 。 ) 秦 合 韩 、 魏 、 齐 联 军 , 败 楚 将 唐 昧 于 重丘 。 庄 蹻 此 时 起 为 大 盗 , 据 地 自 擅 。 故 《 商 君 书 》 云 :「
唐 蔑 死 于 垂 沙 , 庄 蹻 起 , 楚 分 为 五 。 」 ( 《 荀 子 》 云, 「 楚 兵 殆 于 垂 沙 , 唐 蔑 死 , 庄 蹻 起 , 楚 为 三 四 」 蔑 即《 史 记 》 之 唐 昧 ; 垂 沙 即 重 丘 也 , 楚 于 是 衰 弱 。 其 明 年, 秦 取 襄 城 。 又 明 年 , 怀 王 入 朝 于 秦 , 遂 不 反 。 又 明 年, 顷 襄 王 立 , 秦 取 楚 十 六 城 。 至 顷 襄 王 十 九 年 ( 前 二 八0 ) , 秦 取 楚 汉 北 及 上 庸 地 。 其 明 年 , 「 秦 拔 鄢 、 西 陵。 」 又 明 年 ( 前 二 七 八 ) , 秦 「 拔 郢 , 烧 夷 陵 。 」 顷 襄王 兵 散 , 「 王 亡 走 陈 。 」 ( 并 《 六 国 表 》 文 。 ) 夷 陵 入秦 , 巫 虽 为 楚 守 , 盐 道 断 , 楚 人 惶 乱 , 故 楚 兵 散 走 。 故苏 代 曰 「 楚 得 枳 而 亡 」 也 。 其 明 年 ( 前 二 七 七 ) , 秦 蜀郡 太 守 张 若 遂 取 巫 及 江 南 地 , 为 黔 中 郡 。 ( 《 六 国 表 》云 「 秦 拔 我 巫 、 黔 中 」 。 ) 别 以 鄢 、 郢 地 为 南 郡 。 白 起以 拔 鄢 郢 功 封 武 安 君 , 楚 国 已 亡 矣 。 顷 襄 王 只 身 亡 走 于陈 , 乃 忽 能 于 其 次 年 「 收 东 地 兵 , 得 十 余 万 , 复 取 秦 所拔 我 江 旁 十 五 邑 以 为 郡 , 距 秦 」 ( 《 楚 世 家 》 文 ) 者 ,盖 庄 蹻 等 五 分 割 据 之 民 间 武 力 , 不 甘 服 秦 , 且 苦 秦 之 扼其 盐 食 , 故 求 得 楚 王 于 陈 而 共 拥 戴 之 , 合 力 以 夺 沿 江 产盐 之 地 以 反 控 秦 。 十 五 邑 人 民 咸 响 应 之 。 故 《 六 国 表 》曰 : 「 秦 所 拔 我 江 南 反 秦 。 」 谓 上 文 黔 中 郡 地 为 江 南 也。 是 故 顷 襄 王 仅 失 巴 东 盐 泉 一 年 , 又 复 得 之 。 于 时 , 秦方 东 争 三 晋 , 楚 得 复 国 。 张 若 亦 无 力 再 争 巴 东 。 张 若 后, 李 冰 为 蜀 守 , 迫 于 自 开 盐 井 以 求 盐 矣 。
    按 此 情 势 推 之 , 《 史 记 》 言 「 庄 蹻 将 兵 , 循 江 上略 巴 、 蜀 、 黔 中 以 西 」 之 时 间 , 当 在 顷 襄 王 二 十 三 年 以后 , 或 即 是 二 十 四 年 时 。 此 时 楚 乘 锐 图 取 巴 蜀 , 以 固 盐泉 后 方 ; 拓 展 行 盐 之 地 , 因 以 盐 利 控 制 其 人 民 , 故 使 庄蹻 率 军 溯 江 西 进 。 蹻 军 似 已 占 有 江 州 , 由 于 秦 人 固 守 上游 诸 要 隘 , 不 能 攻 下 , 故 转 向 夜 郎 。 盖 亦 闻 「 夜 郎 有 精兵 十 万 」 , 欲 因 行 盐 之 利 以 诱 结 之 , 与 同 取 蜀 。 此 其 道自 必 出 于 溯 江 , 而 断 不 可 能 出 于 溯 沅 为 甚 明 矣 。
    疑 蹻 已 曾 攻 取 江 州 ( 今 重 庆 ) 者 , 「 略 地 」 即 必攻 城 。 循 江 自 巴 东 向 西 略 地 , 既 已 得 枳 , 必 当 首 攻 江 州。 再 , 《 楚 世 家 》 考 烈 王 元 年 ( 前 二 六 二 ) 「 纳 州 于 秦以 平 。 是 时 楚 益 弱 」 。 此 州 字 , 《 集 解 》 用 徐 广 说 , 定为 南 郡 州 陵 。 考 州 陵 故 城 在 今 湖 北 监 利 县 东 。 楚 复 国 后, 仍 都 郢 , 州 陵 在 其 东 南 , 不 可 能 纳 于 秦 。 此 外 地 连 秦界 而 名 为 州 者 , 只 江 州 一 地 , 是 取 四 面 环 水 之 义 , 得 单称 为 州 。 疑 考 烈 王 所 献 于 秦 之 州 即 江 州 , 是 庄 蹻 所 略 取也 。 然 江 州 山 城 险 固 , 非 戈 矛 所 能 取 ; 地 绾 巴 、 蜀 两 郡水 运 枢 纽 , 秦 人 亦 必 不 轻 易 放 失 。 蹻 似 未 克 攻 占 其 县 城, 或 只 占 有 城 外 东 南 沿 江 之 地 , 抚 有 其 民 , 别 立 县 于 「江 关 」 ( 今 江 北 唐 家 沱 ) 或 「 畜 沮 」 ( 今 广 阳 坝 ) 处 ,单 称 为 州 。 恃 给 盐 无 乏 以 固 其 民 心 , 秦 亦 不 能 并 之 。 至此 时 乃 纳 与 秦 平 , 事 理 有 可 能 也 。 若 然 , 则 庄 蹻 之 舟 未曾 过 江 州 , 其 赴 夜 郎 , 则 必 转 由 枳 , 溯 乌 江 ( 涪 陵 河 )以 至 鄨 邑 。 故 遵 义 人 传 庄 蹻 遗 迹 为 多 , 甚 至 有 指 鄨 北 娄山 关 外 之 夜 郎 坝 为 古 夜 郎 国 者 ( 如 郑 珍 《 遵 义 府 志 》 )。
    自 枳 ( 今 涪 陵 县 ) 溯 乌 江 , 至 武 隆 之 白 马 坝 , 转溯 芙 蓉 江 , 至 涪 口 ( 一 作 浩 口 , 在 贵 州 道 真 与 四 川 武 隆界 上 ) 登 陆 , 四 百 里 至 鄨 , 路 颇 平 易 。 鄨 为 楚 国 旧 邑 ,黔 中 各 民 族 市 易 中 心 。 蜀 王 开 明 氏 即 自 此 邑 逃 罪 入 蜀 ,为 兴 水 利 而 夺 蜀 国 者 也 ( 说 详 《 蜀 志 》 2 章 ) 。 周 慎 靓王 七 年 , 秦 「 伐 楚 , 取 商 于 之 地 为 黔 中 郡 」 , 亦 即 从 鄨进 军 ( 说 在 《 蜀 志 》 5 章 ) 。 汉 武 帝 初 置 犍 为 郡 , 亦 以鄨 为 郡 治 。 可 知 鄨 在 周 秦 汉 世 , 历 为 南 中 剧 邑 。 ( 可 能原 是 殷 周 间 民 族 部 落 之 都 邑 。 由 受 楚 国 商 业 影 响 , 役 属于 楚 。 故 称 楚 国 「 商 于 之 地 」 。 后 遂 灭 于 楚 , 为 楚 之 一县 。 ) 庄 蹻 阨 于 江 州 , 故 更 绕 至 鄨 , 欲 从 后 方 袭 取 江 州。 因 屡 阻 于 江 水 , 不 得 入 蜀 , 乃 往 夜 郎 求 助 也 。
    蹻 本 亦 如 柳 跖 , 组 合 武 装 , 为 大 盗 于 官 府 力 所 难及 之 地 。 其 道 颇 得 当 时 受 压 迫 者 之 支 持 , 故 能 存 在 于 山野 居 民 之 间 , 为 官 府 贵 族 所 憎 而 莫 如 之 何 。 兹 更 挟 巴 东盐 利 以 诱 结 地 方 民 族 首 领 , 故 能 久 滞 南 夷 不 败 。 可 以 设想 : 当 其 自 枳 向 鄨 时 , 载 有 大 量 食 盐 以 为 招 诱 资 本 。 故各 地 方 民 族 首 领 , 皆 乐 于 与 之 结 纳 , 支 持 其 军 食 。 由 是得 滞 留 南 夷 中 甚 久 。 其 盐 , 系 自 芙 蓉 江 之 涪 口 ( 浩 口 )转 陆 , 由 其 军 士 负 运 至 鄨 储 存 。 蹻 亦 曾 从 夜 郎 坝 、 巴 符关 、 江 阳 、 新 乐 ( 并 详 《 江 阳 郡 》 各 注 ) 、 南 广 等 处 攻向 蜀 地 , 皆 扼 于 大 江 , 未 能 得 逞 。 最 后 乃 自 平 夷 转 入 夜郎 , 至 于 滇 池 , 「 以 兵 威 定 属 楚 。 」 未 能 入 蜀 , 只 以 收抚 诸 部 落 为 楚 属 地 归 报 。 「 会 秦 击 夺 楚 巴 、 黔 中 郡 , 道塞 不 通 。 」 此 所 谓 「 秦 击 夺 楚 巴 、 黔 中 郡 」 。 明 非 楚 顷襄 王 复 国 以 前 事 。 楚 国 初 不 置 郡 , 秦 夺 其 地 置 南 郡 、 黔中 郡 后 , 楚 既 收 复 亦 因 而 置 巫 郡 与 黔 中 郡 。 庄 蹻 从 巫 、黔 中 来 , 此 时 道 塞 , 故 不 能 复 还 。 设 如 《 范 史 》 云 溯 沅水 来 , 则 当 时 秦 尚 未 灭 楚 , 夜 郎 与 且 兰 为 同 姓 , 素 通 往来 如 一 国 , 地 不 属 秦 , 蹻 自 可 以 仍 从 且 兰 沅 水 还 楚 , 何得 为 道 闭 哉 ?
    楚 自 顷 襄 王 二 十 三 年 复 国 于 郢 , 又 十 三 年 ( 前 二六 三 ) 顷 襄 王 卒 , 考 烈 王 立 。 考 烈 王 元 年 , 「 秦 取 我 州。 黄 歇 为 相 , 于 时 楚 尚 能 救 赵 , 灭 鲁 。 然 郢 之 凌 逼 于 秦已 甚 , 故 考 烈 王 十 年 , 徙 都 巨 阳 。 二 十 二 年 , 又 东 徙 寿春 。 二 十 五 年 考 烈 王 死 , 楚 幽 王 立 , 楚 益 不 振 。 幽 王 立十 年 死 ( 前 二 二 八 ) 。 王 负 刍 立 五 年 , 灭 于 秦 。 史 迁 谓「 秦 击 夺 楚 巴 、 黔 中 」 之 时 间 , 盖 即 考 烈 王 元 年 「 秦 取我 州 」 后 不 久 。 秦 既 全 有 江 州 , 击 夺 江 路 郡 县 与 黔 中 郡更 易 。 春 申 君 ( 黄 歇 ) 为 政 , 恶 蹻 , 不 惜 弃 之 。 加 以 秦势 张 甚 , 三 晋 危 殆 , 楚 之 郢 都 已 不 可 守 , 况 巫 山 以 外 之江 南 地 乎 ? 其 为 秦 所 夺 占 , 势 之 必 然 也 。
    今 设 庄 蹻 助 楚 襄 复 国 时 , 年 三 十 , 又 十 五 年 至 考烈 王 元 年 , 为 四 十 五 岁 , 正 是 年 富 力 强 , 敢 于 远 征 时 间。 道 塞 不 返 遂 王 滇 池 时 , 已 当 近 五 十 岁 。 其 死 , 不 能 出考 烈 王 之 世 。 秦 之 亡 ( 前 二 0 七 ) , 非 蹻 所 能 见 。 《 史记 》 谓 「 十 余 岁 秦 灭 」 者 , 谓 秦 于 南 夷 「 尝 破 略 通 五 尺道 , 诸 此 国 颇 置 吏 焉 」 之 后 十 余 年 而 秦 亡 , 非 谓 庄 蹻 王滇 后 十 余 年 也 。
    附 二
      蜀 枸 酱 入 番 禺 考
            ( 一 )
    《 史 记 西 南 夷 传 》 : 「 建 元 六 年 , 大 行 王 恢 击东 越 。 东 越 杀 王 郢 以 报 。 恢 因 兵 威 , 使 番 阳 令 唐 蒙 风 指晓 南 越 。 南 越 食 蒙 蜀 枸 酱 。 蒙 问 所 从 来 。 曰 『 道 西 北 牂牁 』 。 牂 牁 江 广 数 里 , 出 番 禺 城 下 。 蒙 归 至 长 安 , 问 蜀贾 人 。 贾 人 曰 : 『 独 蜀 出 枸 酱 。 多 持 窃 出 市 夜 郎 。 夜 郎者 , 临 牂 牁 江 。 江 广 百 余 步 , 足 以 行 船 。 南 越 以 财 物 役属 夜 郎 , 西 至 同 师 , 然 亦 不 能 臣 使 也 。 』 」 此 为 蜀 地 枸酱 经 夜 郎 行 销 至 番 禺 最 原 始 的 资 料 。 《 汉 书 》 用 之 , 颇误 解 其 文 意 , 「 牂 牁 」 下 衍 江 字 。 又 其 下 夺 牂 牁 二 字 。而 「 枸 酱 」 二 字 不 变 。 六 朝 以 下 书 记 此 事 者 , 乃 作 「 蒟酱 」 字 。 《 蜀 都 赋 》 与 《 华 阳 国 志 》 本 作 「 枸 酱 」 , 唐、 宋 以 来 写 、 镌 者 亦 皆 改 作 蒟 。 此 大 误 也 , 首 当 正 之 。
    许 慎 与 班 固 约 略 同 时 , 所 撰 《 说 文 木 部 》 云 :「 枸 , 木 也 ; 可 为 酱 , 出 蜀 ; 从 木 , 句 声 。 」 《 草 部 》云 : 「 蒟 , 果 也 ; 从 草 , 竘 声 。 」 在 秦 、 汉 时 , 句 声 之枸 字 , 有 二 音 : 《 诗 小 雅 》 : 「 南 山 有 枸 , 北 山 有 楰。 」 枸 读 如 俱 , 即 枳 椇 , 与 楰 同 属 上 平 虞 韵 。 《 尔 雅 释 木 》 : 「 枸 ● 」 , 注 「 枸 杞 也 。 」 枸 读 如 苟 , 在 有 韵。 蒟 果 , 即 蒟 蒻 之 块 根 , 俗 谓 「 魔 芋 」 ( 鬼 芋 ) , 读 如矩 , 在 麌 韵 。 后 世 虞 与 麌 通 韵 , 故 枸 与 蒟 自 晋 末 叶 起 ,混 为 一 音 。 今 传 《 佩 文 诗 韵 》 一 书 , 俗 谓 本 出 沈 约 , 据顾 炎 武 说 , 为 陆 德 明 撰 , 要 可 代 表 六 朝 时 代 文 人 发 音 。既 于 上 平 「 七 虞 」 收 枸 、 楰 字 , 又 于 去 声 七 麌 收 入 之 。是 为 六 朝 时 「 枸 」 音 变 同 于 蒟 之 验 。 若 汉 魏 世 , 无 论 中原 或 江 左 , 枸 、 蒟 二 字 音 义 各 别 , 固 未 相 混 。 汉 末 刘 德( 北 海 人 ) 注 《 汉 书 》 枸 酱 云 : 「 枸 树 如 桑 , 其 椹 长 二三 寸 , 味 酢 。 取 其 实 以 为 酱 , 美 , 蜀 人 以 为 珍 味 。 」 三国 韦 昭 ( 即 韦 曜 ) , 吴 人 也 , 《 史 记 集 解 》 引 其 《 汉 书音 义 》 , 谓 「 枸 木 似 谷 树 , 其 叶 如 桑 叶 。 用 其 果 ( 旧 传写 讹 作 叶 ) 作 酱 , 酢 美 , 蜀 人 以 为 珍 味 」 。 陆 玑 亦 吴 人也 , 在 东 晋 时 , 撰 《 诗 草 木 虫 鱼 疏 》 云 :「
枸 树 高 大 如 白 杨 , 子 长 数 寸 , 噉 之 甘 美 如 饴 , 蜀 人 以为 酱 。 」 所 言 皆 谓 枳 椇 树 , 并 皆 各 自 见 其 实 物 , 故 三 人所 志 「 如 桑 」 , 「 似 谷 」 ( 构 树 ) , 「 如 白 杨 」 各 不 同; 而 蜀 人 以 其 实 为 酱 则 同 。 是 非 相 抄 袭 以 为 文 可 知 矣 。其 所 云 「 实 长 二 三 寸 」 或 「 数 寸 」 , 味 「 酢 」 而 「 甘 美」 , 皆 明 明 说 是 今 俗 所 呼 之 「 ● 枣 。 」 细 长 拳 曲 之 浆 果也 。 味 甘 而 涩 , 腌 藏 久 , 则 所 含 单 宁 质 化 为 糖 。 古 代 无蔗 糖 , 而 蜀 中 大 奴 隶 主 矜 尚 滋 味 , 于 蜜 与 饴 外 , 更 腌 此物 以 为 酱 。 其 味 有 似 今 之 果 酱 , 故 能 成 为 商 品 , 市 于 夜郎 , 更 远 流 味 至 番 禺 也 。
    其 腌 法 : 取 ● 枣 捏 碎 , 布 滤 去 籽 , 纳 瓦 瓮 中 , 布蒙 其 口 , 加 厚 泥 密 封 之 , 如 黄 酒 贮 藏 法 , 贮 藏 之 。 久 则所 含 水 分 透 泥 逸 去 , 而 外 物 不 犯 其 质 , 渐 稠 浓 成 甘 美 之酱 ; 贮 时 愈 久 愈 佳 ; 是 为 「 蜀 枸 酱 」 。 凡 浆 果 皆 可 腌 藏为 酱 。 枸 酱 由 单 宁 转 化 之 糖 分 , 味 尤 甘 美 。 桃 梨 等 富 果酸 , 不 宜 腌 藏 , 惟 可 用 蜜 渍 之 , 亦 但 能 甜 , 不 能 如 枸 酱之 甘 美 也 。 枸 杞 亦 可 为 酱 , 其 法 着 于 《 群 芳 谱 》 , 未 详何 时 所 创 。 疑 即 因 古 枸 酱 法 为 之 , 故 曰 枸 杞 酱 。 杞 亦 见于 《 诗 小 雅 》 , 字 亦 作 「 ● 」 ( 《 三 家 诗 》 ) , 《 尔雅 》 云 「 枸 ● 」 。 疑 汉 时 已 有 枸 杞 酱 法 , ( 《 尔 雅 》 为汉 儒 纂 辑 九 经 文 字 成 书 。 ) 但 其 字 读 「 苟 」 。 蜀 中 亦 遍地 生 枸 杞 , 虽 木 本 , 其 茎 细 长 偃 地 。 根 长 数 倍 于 其 茎 ,能 深 入 远 及 。 其 实 小 如 鼠 心 , 丹 赤 , 叶 味 亦 美 , 根 、 茎、 实 皆 入 药 , 果 酱 滋 补 。 未 知 蜀 枸 酱 究 是 椇 酱 抑 是 枸 杞酱 , 要 皆 蜀 中 特 产 之 果 酱 , 与 蒟 字 无 关 。
    蒟 字 , 在 汉 魏 时 , 只 为 鬼 芋 ( 魔 芋 ) 之 专 称 。 入晋 以 后 , 由 于 枸 酱 音 近 于 蒟 , 间 有 讹 作 「 蒟 酱 」 字 者 ,通 人 则 犹 未 也 。 左 思 撰 《 三 都 赋 》 , 深 得 仕 游 在 蜀 之 张孟 阳 ( 载 ) 助 。 其 《 蜀 都 赋 》 既 云 「 其 圃 则 有 蒟 蒻 、 茱萸 … … 」 , 又 曰 「 邛 杖 传 节 于 大 夏 之 邑 , 枸 酱 流 味 于 番禺 之 乡 」 。 而 《 吴 都 赋 》 云 「 草 则 藿 ● 、 豆 蔻 … … 东 风、 扶 留 」 , 分 别 蒟 蒻 、 枸 酱 、 扶 留 为 三 物 。 刘 逵 亦 分 别为 注 。 其 注 「 流 味 番 禺 」 云 : 「 《 南 越 传 》 曰 : 使 唐 蒙风 晓 南 越 , 食 蒙 以 枸 酱 , … … 故 《 汉 书 》 曰 , 『 感 枸 酱、 竹 杖 则 开 牂 牁 、 越 嶲 』 也 。 」 此 明 明 用 《 史 》 、 《 汉》 故 事 , 其 字 固 必 作 枸 。 后 世 钞 刻 《 文 选 》 者 , 悉 依 后世 浅 俗 之 说 , 改 枸 为 蒟 字 , 其 迹 殊 显 然 矣 。 后 世 浅 俗 之说 , 谓 蒟 酱 即 扶 留 。 刘 逵 注 扶 留 , 则 未 言 其 是 蒟 酱 。 其注 蒟 蒻 , 今 本 分 为 蒟 与 蒻 言 之 。 其 文 云 :「
蒟 , 蒟 酱 也 , 缘 树 而 生 。 其 子 如 桑 椹 , 熟 时 正 青 , 长二 三 寸 , 以 蜜 藏 而 食 之 。 辛 香 温 , 调 五 脏 。 蒻 , 草 也 ,其 根 名 蒻 头 , 大 者 如 斗 , 其 肌 正 白 , 可 以 灰 汁 煮 , 可 以苦 酒 淹 食 之 。 蜀 人 珍 焉 。 」 其 「 蒟 酱 」 以 下 三 十 二 字 ,太 半 用 刘 德 说 。 但 窜 入 「 缘 树 而 生 」 , 「 熟 时 正 青 」 与「
辛 香 温 调 五 脏 」 句 , 而 混 于 扶 留 之 形 态 。 窃 疑 是 后 人如 李 善 等 所 窜 入 , 非 渊 林 原 注 所 有 。 原 注 只 当 云 「 蒟 蒻, 草 也 」 云 云 。 夫 左 思 原 赋 , 蒟 蒻 与 茱 萸 , 皆 非 可 以 割裂 之 文 义 。 从 来 亦 无 单 称 蒟 蒻 为 蒻 者 。 东 晋 世 蜀 人 , 如常 璩 《 巴 志 》 , 云 「 蔓 有 辛 蒟 」 , 已 称 扶 留 为 蒟 矣 , 亦必 加 辛 字 以 明 其 为 借 字 。 另 于 《 蜀 志 犍 为 郡 》 僰 道 县则 云 「 有 荔 支 、 姜 、 蒟 。 」 其 蒟 字 仍 指 蒟 蒻 。 其 《 南 中志 》 叙 唐 蒙 事 , 今 本 作 「 蒟 酱 」 , 亦 后 人 传 写 、 雕 刻 者妄 改 之 耳 。
    《 齐 民 要 术 》 引 《 蜀 记 》 曰 : 「 扶 留 木 , 根 大 如箸 , 视 之 似 柳 棍 。 又 有 蛤 , 名 古 贲 , 生 水 中 , 用 烧 以 为灰 , 曰 牡 犡 粉 , 先 以 槟 榔 着 口 中 , 又 取 扶 留 藤 长 一 寸 ,古 贲 灰 少 许 , 同 嚼 之 , 除 胸 中 恶 气 。 」 《 隋 书 经 籍 志》 作 《 蜀 志 》 , 云 「 东 京 武 平 太 守 常 宽 撰 」 。 宽 , 蜀 郡江 原 人 , 常 璩 《 后 贤 志 序 》 称 「 族 祖 武 平 府 君 」 者 也 。避 李 特 之 乱 入 湘 州 , 又 避 杜 弢 之 乱 入 交 州 。 晋 元 帝 嘉 其德 行 , 拜 武 平 太 守 , 卒 于 官 。 其 遗 着 由 其 族 人 赍 还 蜀 ,尽 为 常 璩 所 得 。 故 璩 书 恒 以 辛 蒟 与 蒟 蒻 、 枸 酱 区 别 。 其时 蜀 人 尚 未 知 食 槟 榔 法 , 故 尚 无 「 蒟 酱 」 之 名 , 但 知 有枸 酱 而 已 。 则 西 晋 之 张 载 、 刘 逵 , 安 可 能 从 蜀 人 得 知 蒟酱 为 嚼 槟 榔 之 扶 留 哉 。 其 为 李 善 等 以 后 世 浅 俗 之 说 窜 入刘 注 , 并 改 「 流 味 番 禺 」 之「
枸 酱 」 为 「 蒟 酱 」 , 可 无 疑 矣 。
    自 后 汉 、 三 国 至 晋 宋 约 四 百 年 中 , 志 南 方 异 物 ,见 于 经 籍 所 引 者 , 尚 有 杨 孚 《 异 物 志 》 ( 汉 和 帝 时 人 ), 张 勃 《 吴 录 》 , 郭 义 恭 《 广 志 》 , 万 震 《 南 州 异 物 志》 , 朱 应 《 扶 南 异 物 志 》 , 谯 周 《 异 物 志 》 , 薛 珝 《 异物 志 》 , 薛 莹 《 荆 扬 巴 南 异 物 志 》 , 续 咸 《 异 物 志 》 ,黄 恭 《 交 州 记 》 ( 一 作 黄 羲 仲 《 交 州 记 》 ) , 刘 欣 期 《交 州 记 》 、 王 隐 《 交 广 记 》 , 裴 渊 《 广 州 记 》 , 顾 微 《广 州 记 》 等 书 , 每 有 言 扶 留 、 槟 榔 者 , 皆 不 与 唐 蒙 故 事相 缀 , 亦 不 云 是 蒟 酱 。 惟 嵇 含 《 南 方 草 木 状 》 乃 云 : 「蒟 酱 , 荜 茇 也 。 生 于 番 国 ( 指 扶 南 诸 国) 者 , 大 而 紫 , 谓 之 荜 茇 。 生 于 番 禺 者 小 而 青 , 谓之 蒟 焉 。 可 以 调 食 , 谓 之 酱 焉 。 」 称 扶 留 为 蒟 酱 , 盖 始于 含 。 《 文 献 通 考 》 谓 《 南 方 草 木 状 》 乃 「 永 兴 元 年 十一 月 振 威 将 军 、 襄 城 太 守 嵇 含 撰 」 , 永 兴 , 惠 帝 年 号 。则 成 书 在 西 晋 也 。 ( 或 疑 含 本 传 云 拜 广 州 刺 史 , 未 发 遇害 。 又 其 乞 力 伽 一 条 云 : 「 刘 涓 子 取 以 作 煎 。 」 涓 子 晋末 人 。 则 此 书 非 含 撰 , 后 人 伪 托 于 含 也 。 窃 以 为 写 书 传钞 时 代 , 每 有 杂 取 他 书 窜 乱 事 。 非 含 即 无 此 书 。 上 举 诸人 , 未 入 广 、 交 者 亦 多 。 不 能 谓 含 即 无 此 文 。 ) 然 含 只一 家 私 说 , 迨 其 书 流 行 , 而 后 遵 用 者 多 。 入 齐 梁 后 , 乃无 不 说 嚼 槟 榔 之 扶 留 为 「 蒟 酱 」 矣 。 此 名 物 变 化 发 展 之时 间 性 不 可 不 辨 者 , 一 也 。
            ( 二 )
    扶 留 与 荜 茇 , 皆 生 长 于 热 带 气 候 之 胡 椒 科 植 物 ,接 触 摄 氏 五 度 以 下 之 低 温 即 枯 死 。 南 洋 诸 岛 与 印 度 支 那半 岛 , 几 于 家 家 种 之 。 其 花 与 茎 叶 皆 具 辛 芬 , 供 嚼 食 槟榔 及 调 味 用 。 扶 留 比 荜 茇 能 耐 低 温 。 我 国 岭 南 与 滇 南 、海 南 亦 有 之 。 今 海 南 岛 有 野 生 者 , 土 人 呼 之 为 grum , 见 胡 先 骕 等 着 之 《 广 东 植 物 图 志 》 。 grum 音 近 于蒌 , 亦 具 枸 ( 茍 ) 之 发 声 , 此 殆 嵇 含 所 云 「 谓 之 蒟 焉 」之 所 据 欤 ? 裴 骃 《 史 记 集 解 》 引 : 「 徐 广 曰 『 枸 , 一 作蒟 , 音 寠 』 。 」 徐 广 , 晋 末 宋 初 人 。 于 《 史 记 》 文 , 存其 本 字 , 而 随 俗 作 蒟 , 读 为 寠 音 。 寠 , 扶 留 之 促 读 也 。内 地 曰 扶 留 , 粤 人 呼 为 蒌 也 。 此 枸 酱 随 音 转 变 为 蒟 酱 ,说 为 扶 留 , 渐 成 浅 俗 习 称 之 验 也 。 然 尚 未 得 成 为 定 论 ,由 刘 德 、 韦 昭 等 汉 书 注 本 已 通 行 故 也 。 至 唐 、 颜 师 古 注《 汉 书 》 , 始 斥 刘 德 , 专 用 浅 俗 之 说 。 其 言 曰 : 「 刘 说非 也 , 子 形 如 赤 椹 耳 。 缘 木 而 生 , 非 树 也 。 子 又 不 长 二三 寸 。 味 尤 辛 , 不 酢 。 今 宕 渠 则 有 之 。 」 唐 时 , 巴 东 诸郡 、 涪 陵 、 宕 渠 皆 种 扶 留 , 故 师 古 见 其 物 , 狃 于 嵇 含 之说 , 遂 谬 作 肯 定 。 此 后 《 汉 书 》 颜 注 单 行 , 唐 、 宋 而 后所 撰 书 志 , 如 司 马 贞 《 史 记 索 隐 》 , 杜 佑 《 通 典 》 , 苏恭 《 唐 本 草 》 , 宋 祁 《 益 部 方 物 赞 》 , 郑 樵 《 通 志 》 ,唐 知 微 《 证 类 本 草 》 , 李 时 珍 《 本 草 纲 目 》 , 以 及 一 切方 志 , 地 书 , 韵 书 , 汇 书 , 直 至 近 世 之 字 典 、 词 典 , 皆无 不 谓 扶 留 为 蒟 酱 , 而 以 为 唐 蒙 所 食 于 南 越 者 。 宋 以 来雕 版 书 , 自 《 史 》 、 《 汉 》 外 亦 皆 改 易 枸 酱 字 为 蒟 酱 。众 咻 失 傅 , 相 与 从 谬 , 可 胜 叹 哉 !
    夫 唐 蒙 所 食 南 越 之 枸 酱 , 若 果 为 嚼 槟 榔 之 扶 留 ,则 番 禺 所 固 有 矣 , 何 能 远 从 数 千 里 外 之 蜀 中 , 越 牂 柯 以运 来 , 而 称 为 「 蜀 枸 酱 」 哉 ? 此 理 之 易 辨 者 也 。 而 唐 宋以 来 执 谬 不 悟 者 何 哉 ? 推 其 原 因 , 约 有 三 端 :
    1   六 朝 以 来 文 士 , 举 凡 经 籍 史 籍 中 有 关 名 物 之字 , 一 切 惟 「 先 儒 之 说 」 是 据 , 不 知 证 验 实 物 。 凡 其 目所 不 经 见 之 物 名 , 往 往 依 据 世 俗 音 称 , 以 与 「 先 儒 」 遗文 相 合 , 无 分 析 判 断 之 力 。 而 后 来 者 又 复 以 为 「 先 儒 」之 言 而 遵 信 之 。 展 转 盲 从 , 脱 离 实 际 者 , 无 虑 数 百 、 千条 , 固 不 仅 如 此 枸 、 蒟 之 误 而 已 。 ( 陆 玑 《 诗 疏 》 、 郭璞 《 山 海 经 》 与 《 尔 雅 》 注 、 郝 懿 行 《 尔 雅 义 疏 》 、 吴其 浚 《 植 物 名 实 图 考 》 及 若 干 研 究 本 草 之 书 , 为 独 能 验证 实 物 之 言 , 然 亦 各 有 疵 谬 。 近 撰 《 周 诗 新 诠 》 与 校 注《 华 阳 国 志 》 所 发 见 者 , 已 数 百 条 。 )
    2   汉 武 以 来 , 交 趾 、 日 南 成 为 中 国 郡 县 者 数 百年 , 汉 人 官 吏 商 旅 客 居 其 地 者 渐 多 , 亦 渐 习 于 嚼 槟 榔 之俗 , 并 渐 传 其 俗 入 于 乡 土 。 在 汉 魏 时 , 岭 南 似 已 深 染 此俗 , 六 朝 时 则 已 盛 行 于 长 江 流 域 , 至 于 朝 廷 以 槟 榔 作 赏赐 , 戚 友 以 槟 榔 、 扶 留 相 馈 遗 , 死 者 以 必 供 此 二 物 为 遗嘱 。 ( 分 见 宋 《 江 夏 王 义 恭 传 》 , 梁 王僧 孺 《 谢 赐 于 陀 利 所 献 槟 榔 启 》 , 与 庾 肩 吾 《 谢 赉 槟 榔启 》 。 ) 足 知 其 风 靡 之 概 矣 。 嵇 含 「 蒟 酱 」 之 说 ,正 创 于 此 时 。 嚼 槟 榔 风 至 隋 唐 时 已 经 风 靡 于 全 中 国 。 史文 反 少 及 之 者 , 盖 亦 如 布 帛 菽 粟 , 既 成 生 活 寻 常 事 物 ,则 文 士 不 记 。 仅 可 于 州 郡 土 贡 与 专 记 食 货 之 文 得 之 。 (唐 宋 土 贡 今 有 明 文 , 商 品 则 无 专 书 , 但 可 从 野 史 、 文 集中 知 其 一 二 。 ) 元 明 以 后 , 似 曾 遭 到 政 府 法 禁 , 其 风 渐衰 。 近 世 , 则 全 国 不 见 此 俗 。 然 道 咸 间 流 传 之 戏 文 , 犹有 「 饱 吃 槟 榔 饿 吃 烟 」 句 。 吃 槟 榔 即 必 同 吃 扶 留 、 蛤 灰。 足 见 清 末 其 风 乃 绝 。 颜 师 古 时 习 嚼 「 蒟 酱 」 , 又 知 宕渠 有 扶 留 土 贡 , 故 亦 从 俗 谬 定 为 「 蜀 枸 酱 」 也 。
    3   扶 留 、 槟 榔 , 俱 随 食 用 引 种 入 于 内 地 , 槟 榔不 能 生 。 扶 留 能 生 于 岭 南 , 不 能 生 于 江 河 流 域 有 霜 雪 之地 。 惟 独 巴 蜀 之 长 江 河 谷 内 , 冬 无 霜 雪 , 故 能 引 种 荔 支、 龙 眼 、 香 蕉 、 槟 兰 等 热 带 植 物 。 当 长 江 流 域 已 有 嚼 槟榔 习 , 因 引 种 扶 留 失 败 , 而 需 要 商 品 扶 留 时 , 巴 地 农 民引 种 独 得 成 功 , 自 必 精 心 培 养 之 以 为 商 品 。 故 常 璩 《 巴志 》 云 「 蔓 有 辛 蒟 」 。 辛 蒟 , 即 扶 留 也 。 《 蜀 都 赋 》 所未 及 而 《 常 志 》 言 之 者 , 引 种 成 功 之 时 间 在 西 晋 末 也 。巴 蜀 长 江 河 谷 无 霜 地 亦 不 多 。 尤 以 北 来 寒 潮 侵 入 时 , 室内 温 度 亦 每 降 到 摄 氏 五 度 以 下 , 故 「 辛 蒟 」 只 能 成 为 园艺 作 物 , 冬 季 需 加 蔽 覆 , 管 理 颇 为 麻 烦 。 苟 非 国 人 习 嚼槟 榔 , 需 此 商 品 , 农 人 亦 必 不 种 。 是 故 由 巴 蜀 河 谷 栽 培扶 留 之 盛 衰 , 亦 可 以 推 断 国 人 嚼 槟 榔 风 之 盛 衰 。 唐 时 ,则 不 惟 巴 蜀 长 江 河 谷 种 之 , 且 又 推 广 至 于 宕 渠 河 谷 , 如颜 师 古 所 云 。 足 知 此 种 商 品 需 要 量 之 大 与 其 价 值 之 高 。(
宕 渠 河 谷 海 拔 虽 较 巴 江 为 高 , 然 其 北 有 大 巴 山 横 阻 寒潮 , 冬 季 气 候 比 较 安 定 。 故 亦 能 种 扶 留 。 ) 迨 入 明 世 ,李 时 珍 已 未 能 见 扶 留 实 物 , 故 其 《 本 草 纲 目 》 虽 说 扶 留为 「 蒟 酱 」 而 述 其 形 态 不 真 实 。 其 辨 订 「 蒌 叶 」 、 「 蒟子 」 , 一 片 混 乱 俱 由 未 见 实 物 也 。 唐 初 颜 师 古 见 其 实 物于 宕 渠 , 而 不 知 其 引 种 之 历 史 , 遂 以 为 蜀 地 所 产 先 于 番禺 , 并 以 为 唐 蒙 所 食 之 枸 酱 也 。
            ( 三 )
    以 下 论 述 「 蜀 枸 酱 」 流 入 番 禺 之 途 径 。
    「 蜀 枸 酱 」 ( 枳 椇 酱 或 枸 杞 酱 ) 早 已 成 为 秦 汉 间商 品 , 行 销 中 原 各 地 。 故 唐 蒙 至 越 南 , 一 见 即 能 识 之 。从 而 测 知 蜀 与 番 禺 之 间 有 一 秘 密 之 商 道 。 按 《 史 记 》 文: 蒙 见 设 蜀 枸 酱 , 惊 异 , 询 设 食 者 以 「 此 物 从 何 处 来 」? 设 食 者 漫 指 西 北 方 曰 「 自 牂 牁 来 」 。 蒙 不 知 牂 牁 为 何地 。 但 知 番 禺 城 外 大 河 名 「 牂 牁 江 」 。 因 念 「 江 水 必 自牂 牁 流 来 , 故 有 此 名 。 其 源 必 近 蜀 , 故 蜀 枸 酱 浮 船 此 水运 达 也 。 」 既 回 长 安 汇 报 使 命 , 因 遍 访 蜀 贾 人 以 枸 酱 运入 牂 牁 江 之 路 。 蜀 贾 人 畏 担 「 奸 出 物 」 之 罪 , 不 敢 备 述其 商 道 。 惟 曾 遵 关 税 制 出 夜 郎 者 知 夜 郎 即 是 牂 牁 , 且 知其 城 外 行 船 之 水 有 牂 牁 江 称 , 隐 示 唐 蒙 以 线 索 。 所 言 固真 实 , 可 以 按 验 , 亦 必 与 蒙 有 交 谊 者 乃 肯 言 , 故 蒙 亦 深信 之 , 而 建 浮 船 牂 牁 以 伐 越 之 计 也 。 蜀 贾 人 固 未 曾 以 「奸 出 物 」 之 全 面 途 径 告 之 , 蒙 亦 未 知 夜 郎 牂 牁 江 行 船 不能 直 达 番 禺 , 徒 私 度 其 能 达 而 已 。 迨 武 帝 已 采 蒙 议 , 命其 抚 定 夜 郎 与 其 旁 诸 小 邑 , 当 年 置 犍 为 郡 。 并 以 蒙 为 都尉 , 发 巴 、 蜀 吏 卒 从 僰 道 开 路 向 夜 郎 , 阅 二 十 三 年 为 元鼎 五 年 , 夜 郎 驿 道 始 通 而 南 越 反 , 于 时 乃 发 觉 牂 牁 江 浮船 不 能 直 达 番 禺 。 故 汉 武 帝 仍 兼 从 豫 章 , 长 沙 , 桂 阳 ,零 陵 与 牂 牁 五 路 出 兵 , 会 攻 番 禺 。 结 果 是 : 南 越 已 平 ,牂 牁 一 路 尚 未 能 入 越 境 , 则 唐 蒙 本 计 与 地 理 实 际 并 不 适合 故 也 。
    据 《 史 记 南 越 传 》 : 「 使 驰 义 侯 因 巴 蜀 罪 人 发夜 郎 兵 下 牂 牁 江 。 」 「 驰 义 侯 所 发 夜 郎 兵 未 下 , 南 越 已平 矣 。 」 《 西 南 夷 传 》 则 云 : 「 上 使 驰 义 侯 因 犍 为 发 南夷 兵 。 且 兰 君 恐 远 行 … … 与 其 众 反 , 杀 使 者 及 犍 为 太 守。 汉 发 巴 蜀 罪 人 尝 击 南 越 者 八 校 尉 击 破 之 。 会 越 已 破 ,汉 八 校 尉 不 下 , 即 引 兵 还 , 行 诛 头 兰 。 头 兰 , 常 隔 滇 道者 也 。 头 兰 已 破 , 遂 平 南 夷 , 为 牂 牁 郡 。 」 参 合 分 析 ,驰 义 侯 于 夜 郎 道 通 以 后 , 应 不 过 旬 日 可 达 夜 郎 。 又 既 已「 发 夜 郎 兵 」 , 则 当 浮 船 下 牂 牂 江 矣 。 胡 为 「 未 下 」 而「 南 越 已 破 」 ? 疑 由 于 夜 郎 人 固 知 牂 牁 江 浮 船 不 能 直 达番 禺 。 驰 义 侯 亦 探 知 其 如 此 , 因 重 功 令 , 畏 后 期 , ( 汉法 : 出 军 后 期 当 斩 。 盖 曾 与 所 领 八 校 尉 , 分 途 觅 路 指 求可 再 浮 船 之 牂 牁 江 道 。 自 必 各 募 有 夜 郎 人 为 之 向 导 。 )自 夜 郎 ( 今 云 南 沾 益 县 之 黑 桥 镇 ) 通 番 禺 之 水 道 , 就 古今 地 理 形 势 言 , 有 四 线 :
  一   自 夜 郎 浮 船 向 陆 良 , 改 陆 行 经 师 宗 、 广 南 , 至剥 隘 , 约 七 百 里 。 再 浮 船 右 江 , 经 百 色 、 南 宁 至 桂 平 ,入 于 牂 牁 江 正 流 , 又 过 梧 州 、 肇 庆 至 番 禺 。 此 为 四 线 中水 程 最 长 且 平 便 者 。 然 在 四 线 最 西 南 , 汉 军 将 必 嫌 其 纡远 , 七 百 里 陆 道 又 难 知 , 故 必 更 求 于 其 东 方 。 夜 郎 人 亦必 有 以 导 之 者 。
  二   自 师 宗 东 向 罗 平 、 兴 义 、 册 亨 、 罗 甸 ( 三 县 今属 贵 州 ) , 至 天 峨 ( 属 广 西 ) , 陆 行 八 百 余 里 , 皆 距 牂牁 江 ( 南 盘 江 ) 北 岸 不 远 。 然 此 段 河 谷 郁 热 而 多 滩 险 ,不 可 行 船 。 自 天 峨 以 下 , 虽 可 行 船 , 礁 险 甚 多 。 直 至 来宾 以 下 始 平 稳 。 实 际 水 程 甚 短 。 在 汉 时 尤 多 恶 瘴 , 为 时人 所 畏 。 汉 军 亦 当 疑 而 不 取 。
  三   自 夜 郎 直 东 , 经 普 安 , 镇 宁 , 安 顺 , 惠 水 , 独山 , 至 荔 波 , 浮 船 下 金 城 江 , 过 柳 州 , 合 牂 牁 江 正 流 。陆 道 最 长 , 水 程 最 短 。 然 水 陆 俱 较 安 便 。 当 时 亦 必 有 夜郎 人 引 导 之 。
  四   自 鄨 县 ( 今 遵 义 ) 陆 行 至 且 兰 ( 今 黄 平 县 ) 。又 南 经 凯 里 、 丹 寨 , 至 三 角 屯 ( 今 三 都 县 ) , 浮 船 都 柳江 , 入 广 西 之 融 江 。 过 柳 州 , 入 于 牂 牁 正 流 ( 自 独 山 亦可 循 此 水 道 入 广 西 ) 。 此 线 最 东 , 水 道 开 辟 最 早 。 然 去夜 郎 最 远 。 其 地 面 全 属 且 兰 国 。 当 时 犍 为 郡 治 鄨 , 故 当驰 义 侯 至 夜 郎 , 知 牂 牁 江 不 能 直 航 番 禺 后 , 正 倚 夜 郎 向导 分 途 觅 路 时 , 又 饬 犍 为 太 守 发 且 兰 兵 分 一 校 尉 下 周 水指 番 禺 。 传 云 「 上 使 」 , 实 驰 义 侯 从 夜 郎 人 议 为 之 , 出多 途 以 求 必 达 也 。 诏 敕 初 未 征 且 兰 兵 , 而 太 守 催 之 苛 急, 故 遂 反 矣 。 且 兰 反 时 , 豫 章 、 桂 阳 两 路 军 已 至 番 禺 。驰 义 侯 知 终 不 可 能 至 番 禺 , 故 合 八 校 尉 分 路 前 进 之 军 专击 且 兰 , 灭 之 。 其 时 则 南 越 已 平 , 故 「 不 下 」 而 还 击 头兰 。 「 遂 平 南 夷 , 为 牂 牁 郡 。 」 传 云 「 发 巴 蜀 人 尝 击 南越 者 八 校 尉 击 破 」 且 兰 。 夫 八 校 尉 所 领 , 皆 驰 义 侯 兵 ,本 是 「 巴 蜀 罪 人 」 , 见 《 南 越 传 》 。 南 越 只 此 次 反 , 一击 而 灭 。 此 前 并 无 击 南 越 者 。 八 校 尉 既 在 伏 波 、 楼 船 两将 军 合 攻 番 禺 战 斗 极 紧 张 时 击 灭 且 兰 , 则 其 非 自 「 击 南越 」 战 斗 中 调 来 又 可 知 矣 。 而 云 「 尝 击 南 越 者 」 (《 汉 书 》 字 亦 作 尝 ) , 初 疑 尝 应 读 如 当 。 嗣 念 自 夜郎 行 军 向 南 越 , 虽 未 至 , 亦 未 与 战 斗 , 固 亦 当 称 为 「 击南 越 者 」 。 兹 改 从 击 且 兰 , 故 曰 「 尝 」 也 。 南 越 军 事 ,自 出 军 至 平 定 , 为 时 一 年 。 其 于 牂 牁 郡 内 一 年 之 过 程 ,大 抵 如 此 。
    于 是 可 定 : 蜀 枸 酱 入 番 禺 路 , 为 剥 隘 、 右 江 一 路, 不 可 能 是 其 他 三 路 。 从 而 可 定 唐 蒙 所 言 之 牂 牁 江 , 即今 之 南 盘 江 与 西 江 之 称 。 虽 然 , 此 亦 但 究 唐 蒙 所 言 考 订之 耳 。 实 则 当 时 蜀 枸 酱 行 销 甚 广 。 蜀 贾 人 不 必 只 自 夜 郎输 出 此 物 于 岭 南 , 亦 当 有 自 且 兰 浮 周 水 以 入 牂 柯 江 者 。自 巴 入 鄨 以 至 且 兰 , 其 道 更 较 自 僰 道 通 夜 郎 易 。 而 浮 周水 至 番 禺 亦 较 浮 右 江 为 近 。 则 巴 贾 人 岂 遂 不 能 致 蜀 枸 酱于 番 禺 乎 ? 窃 疑 唐 蒙 所 食 之 枸 酱 , 实 自 且 兰 来 。 但 蒙 至长 安 所 访 之 贾 人 , 只 是 蜀 贾 人 耳 。 设 其 能 访 及 巴 贾 人 ,则 汉 用 二 十 三 年 精 力 以 经 营 之 「 制 越 一 奇 」 , 应 已 成 熟。 直 浮 融 江 出 番 禺 , 与 出 零 陵 之 军 合 力 , 唐 蒙 之 功 斯 全美 矣 。
    汉 世 , 自 司 马 迁 记 牂 柯 江 外 , 学 人 入 南 夷 者 少 ,续 言 牂 牁 江 者 只 桑 钦 《 水 经 》 。 《 水 经 》 言 : 「 牂 牁 水东 至 郁 林 广 郁 县 为 郁 水 , 南 流 入 交 址 。 」 末 句 已 错 误 。宁 州 陷 没 后 , 历 隋 、 唐 、 宋 、 元 , 无 能 考 牂 牁 江 为 何 水者 。 明 、 清 世 , 云 南 、 贵 州 建 省 , 方 志 家 开 始 加 以 考 订。 其 下 游 为 广 东 之 西 江 ; 在 广 西 者 称 为 郁 江 , 大 体 一 致。 上 游 是 何 水 , 则 言 人 人 殊 。 虽 皆 依 据 《 史 记 》 「 夜 郎临 牂 牁 江 」 一 语 , 而 订 夜 郎 位 置 不 同 , 所 指 牂 牁 江 亦 异。
    郑 珍 《 遵 义 府 志 》 定 夜 郎 于 綦 江 县 夜 郎 坝 , 则 指綦 江 水 为 牂 牁 江 。 田 雯 《 黔 书 》 , 定 夜 郎 在 桐 梓 县 , 则指 乌 江 为 牂 牁 江 。 莫 与 俦 《 牂 牁 考 》 , 萦 回 于 此 二 说 间, 明 知 其 水 道 不 通 番 禺 , 亦 缘 订 夜 郎 于 遵 义 附 近 , 而 强为 之 说 。 此 则 当 弃 者 也 。
    郭 子 章 《 黔 记 》 , 指 蒙 江 ( 罗 甸 河 ) 为 牂 牁 江 。郑 旻 《 牂 牁 江 解 》 , 定 北 盘 江 为 牂 牁 江 。 意 谓 夜 郎 在 今黔 西 南 盘 江 之 北 。 汪 士 铎 《 汉 书 地 理 志 稽 疑 》 主 之 , 而定 夜 郎 为 「 郎 岱 」 。 依 西 江 干 流 立 说 , 有 可 取 , 亦 有 难通 处 。
    《 明 一 统 志 》 、 《 都 匀 府 志 》 , 定 夜 郎 于 荔 波 。以 金 城 江 为 牂 柯 江 。 黄 宗 羲 《 今 水 经 》 改 为 大 韦 河 ( 惠水 ) 。 俱 由 贵 州 建 省 后 , 贵 阳 附 近 地 理 渐 明 , 竞 为 新 说。 惜 于 水 道 言 之 有 据 , 只 夜 郎 位 置 未 合 耳 。 洪 亮 吉 《 贵州 水 道 考 》 , 定 夜 郎 于 三 角 屯 ( 今 三 都 县 ) , 以 都 柳 江为 牂 牁 江 。 吴 振 棫 《 黔 语 》 遵 之 。 较 盘 江 说 与 荔 波 说 有进 步 。 洪 氏 为 贵 州 学 使 , 得 遍 历 各 县 , 故 其 见 解 较 高 一筹 。 惜 其 未 得 为 云 南 学 使 , 不 知 夜 郎 在 贵 州 外 矣 。
    陈 澧 《 汉 书 地 理 志 水 道 图 说 》 定 夜 郎 为 今 广西 凌 云 县 。 始 肯 定 广 西 之 盘 江 ( 红 水 河) 为 牂 牁 江 。
    程 封 《 牂 牁 考 》 , 始 定 夜 郎 于 云 南 罗 平 县 , 而 以南 盘 江 为 牂 牁 江 。 屈 大 钧 《 广 东 新 语 》 , 曹 树 翘 《 滇 南杂 志 》 从 之 。 皆 干 嘉 以 后 人 , 始 留 心 于 滇 中 求 夜 郎 者 也。
    童 振 藻 《 牂 牁 江 考 》 ( 载 《 岭 南 学 报 》 一 卷 四 期) , 始 推 夜 郎 在 云 南 之 沾 益 、 曲 靖 间 。 唐 钺 《 水 经 存 、温 、 水 条 文 举 疑 》 ( 载 《 东 方 杂 志 三 十 九 卷 九 期 》 ), 定 其 位 置 在 沾 益 。 此 皆 近 世 学 人 , 由 地 理 实 际 作 出 判断 。 故 能 远 胜 前 人 也 。
    此 外 , 尚 多 有 徒 据 书 本 , 昧 于 地 理 实 际 , 及 只 片面 的 地 理 考 察 而 昧 于 古 史 文 义 之 妄 推 , 即 无 庸 列 举 矣 。
    最 后 考 订 牂 牁 与 夜 郎 之 名 义 , 说 明 牂 牁 与 夜 郎 在含 义 上 的 区 别 。
    牂 牁 之 名 , 最 先 见 于 《 管 子 小 匡 篇 》 : 「 桓 公曰 : 余 乘 车 之 会 三 , 兵 车 之 会 六 , 九 合 诸 侯 , 一 匡 天 下。 南 至 吴 、 越 、 巴 、 牂 柯 、 ● 、 不 庾 、 雕 题 、 黑 齿 、 荆夷 之 国 , 莫 违 寡 人 之 命 。 」 今 按 : 《 小 匡 篇 》 多 记 管 仲死 后 事 。 此 称 「 桓 公 」 , 亦 可 知 桓 公 死 后 文 。 盖 管 仲 信徒 所 撰 , 最 早 不 能 过 战 国 , 晚 可 能 出 于 秦 汉 间 之 方 士 ,与 《 山 海 经 》 作 者 同 时 ; 所 言 与 史 实 不 合 , 然 所 举 九 国则 皆 实 有 , 如 雕 题 、 黑 齿 , 皆 南 夷 部 落 习 俗 , 为 方 士 远探 者 所 曾 见 ( ● , 疑 是 辰 字 , 辰 水 区 产 汞 , 方 士 所 至 。不 庾 音 丕 , 即 大 庾 。 山 越 之 古 国 也 , 大 庾 岭 困 以 为 名 ), 非 虚 构 。 牂 柯 叙 列 于 巴 、 ● 之 间 , 足 知 其 位 置 。 当 时自 吴 、 越 、 巴 、 荆 外 , 其 中 五 国 实 尚 未 能 建 成 国 家 。 「牂 柯 」 , 只 当 是 氏 族 之 称 , 如 神 农 氏 、 轩 辕 氏 、 有 虞 氏之 类 。 《 常 志 》 谓 夜 郎 王 族 「 氏 以 竹 」 。 竹 , 夷 语 译 音, 其 声 本 为 「 牂 牁 」 , 促 读 之 则 为 竹 也 。 《 小 匡 》 所 记, 是 常 璩 之 前 四 百 年 南 夷 语 , 时 无 「 夜 郎 」 之 称 也 。 《常 志 》 所 传 , 是 四 百 年 后 , 已 建 成 夜 郎 国 时 之 南 夷 语 ,固 当 微 有 不 同 也 。
    夜 郎 语 今 不 可 考 。 然 就 此 地 区 古 今 地 名 推 寻 , 汉有 夜 郎 , 且 兰 , 头 兰 , 越 嶲 郡 有 白 狼 , 皆 只 因 时 地 异 而译 字 不 同 。 音 则 同 矣 。 今 西 昌 县 地 名 多 有 「 郎 」 音 ( 如樟 郎 ) , 《 西 昌 县 志 》 云 : 皆 古 夷 官 驻 牧 地 。 又 今 雷 波海 畔 之 「 黄 螂 」 亦 古 马 国 邑 , 汉 置 鄢 县 处 也 。 由 此推 之 , 「 郎 」 者 , 盖 南 夷 语 统 治 者 驻 地 之 义 。 元 明 杂 剧, 恒 称 夷 王 为「
狼 主 」 , 当 是 借 南 夷 语 , 非 羌 胡 语 也 。 「 夜 」 字 在 汉语 非 吉 祥 字 , 其 为 译 南 夷 音 所 用 字 无 疑 ; 在 南 夷 语 , 则当 是 崇 高 之 威 权 含 义 。 史 迁 文 : 「 窃 闻 夜 郎 精 兵 可 得 十万 。 」 则 其 所 辖 之 民 户 、 胜 兵 役 者 ( 「 胜 兵 」 ) 数 量 可知 。 非 其 本 国 即 已 具 此 人 力 也 。 《 史 》 又 谓 唐 蒙 「 见 夜郎 侯 多 同 ( 多 、 毒 、 竺 、 竹 亦 是 一 音 异 译 ) 。 蒙 厚 赏 赐, 喻 以 威 德 , 约 为 置 吏 , 使 其 子 为 令 。 夜 郎 旁 小 邑 皆 贪汉 缯 帛 … … 乃 且 听 蒙 约 。 」 所 谓 「 旁 小 邑 」 , 盖 如 句 町、 漏 卧 、 且 兰 、 头 兰 、 宛 温 、 同 师 之 类 , 多 是 牂 牁 氏 之支 分 , 或 夜 郎 所 能 役 属 之 经 济 领 域 以 内 , 故 夜 郎 受 抚 后, 诸 旁 小 邑 亦 即 受 抚 , 后 遂 以 此 地 区 置 牂 牁 郡 。
    唐 蒙 问 枸 酱 所 从 来 。 南 越 人 答 曰 「 道 西 北 牂 牁 。」 此 牂 牁 , 为 夜 郎 国 与 其 旁 小 邑 之 统 称 , 即 旧 牂 牁 氏 地所 发 展 成 为 大 夜 郎 领 域 之 代 称 。 与 夜 郎 本 国 微 有 区 别 ;正 如 夏 后 氏 国 之 与 华 夏 , 周 王 畿 之 与 周 朝 全 境 。 汉 置 郡名 牂 牁 , 而 夜 郎 、 且 兰 、 句 町 、 漏 卧 皆 为 县 。 且 兰 国 已灭 , 则 称 「 故 且 兰 」 。 其 王 存 者 , 则 皆 只 置 吏 , 以 其 子或 近 臣 为 令 。 迨 诛 灭 其 王 , 乃 派 中 土 人 为 令 长 矣 。
    滇 池 初 亦 夜 郎 地 , 为 劳 深 、 靡 莫 部 落 。 后 以 分 与庄 蹻 , 遂 发 展 为 一 大 国 , 其 地 西 接 哀 牢 , 奄 有 叶 榆 。 「滇 王 与 汉 使 者 言 曰 : 『 汉 孰 与 我 大 ? 』 及 夜 郎 侯 亦 然 」。 故 世 人 嘲 「 夜 郎 自 大 」 。 然 就 大 夜 郎 言 , 实 包 有 今 云南 东 南 部 , 贵 州 全 省 及 广 西 之 一 小 部 , 与 蜀 、 巴 、 南 越面 积 相 当 ; 而 山 水 险 阻 , 行 程 艰 苦 , 或 数 十 日 乃 能 竟 其境 界 。 就 落 后 夷 国 言 之 , 亦 可 谓 大 矣 。
    附 三
      蜀 布 、 邛 竹 杖 入 大 夏 考
    《 史 记 西 南 夷 传 》 : 「 张 骞 使 大 夏 来 , 言 居 大夏 时 , 见 蜀 布 、 邛 竹 杖 。 使 问 所 从 来 , 曰 : 『 从 东 南 身毒 国 。 可 数 千 里 , 得 蜀 贾 人 市 。 』 或 闻 邛 西 可 二 千 里 ,有 身 毒 国 。 骞 因 盛 言 : 『 大 夏 在 汉 西 南 , 慕 中 国 。 患 匈奴 隔 其 道 。 诚 通 蜀 — — 身 毒 国 , 道 便 近 , 有 利 无 害 。 』于 是 天 子 乃 令 王 然 于 、 柏 始 昌 、 吕 越 人 等 , 使 间 出 西 夷西 , 指 求 身 毒 国 。 ( 王 然 于 、 吕 越 人 皆 建 元 中 司 马 相 如通 西 夷 时 副 使 。 见 《 相 如 传 》 。 ) 至 滇 , 滇 王 尝 羌 乃 留为 求 道 。 西 十 余 辈 , 岁 余 , 皆 闭 昆 明 , 莫 能 通 身 毒 国 。」 《 大 宛 传 》 略 同 , 而 较 翔 致 。 云 : 「 天 子 欣 然 以 骞 言为 然 。 乃 令 骞 因 蜀 、 犍 为 , 发 间 使 , 四 道 并 出 : 出 駹 ,出 冉 , 出 徙 , 出 邛 、 僰 , 各 行 一 二 千 里 。 其 北 方 闭 氐 、筰 , 南 方 闭 嶲 、 昆 明 。 昆 明 之 属 无 君 长 , 善 寇 盗 , 辄 杀略 汉 使 , 终 莫 得 通 。 然 闻 其 西 可 千 余 里 有 乘 象 国 , 名 曰滇 越 。 而 蜀 贾 奸 出 物 者 或 至 焉 。 于 是 汉 以 求 大 夏 道 , 始通 滇 国 。 」
    今 按 , 「 大 夏 」 , 今 阿 富 汗 。 「 身 毒 」 , 今 印 度。 古 今 地 理 形 势 皆 合 , 更 无 异 议 。 「 滇 越 」 , 旧 时 无 作考 订 者 。 《 史 记 正 义 》 曾 用 滇 与 越 嶲 二 义 谬 拟 为 国 内 地名 , 不 能 有 所 指 。 史 迁 既 称 为 「 乘 象 国 」 则 可 定 为 滇 、缅 或 印 、 缅 间 地 。 余 初 拟 为 缅 甸 之 八 莫 , 后 改 拟 为 密 支那 。 常 璩 《 南 中 志 永 昌 郡 》 云 , 「 有 闽 濮 、 鸠 獠 、 僄越 、 裸 濮 、 身 毒 之 民 。 」 其 下 续 举 「 黄 金 、 光 珠 、 虎 魄、 翡 翠 、 犀 、 象 … … 罽 、 旄 、 帛 迭 、 水 精 、 琉 璃 、 轲 虫、 蚌 珠 」 , 皆 当 时 国 际 市 易 之 珍 贵 商 品 。 足 知 当 时 永 昌地 界 , 确 曾 有 中 、 印 、 缅 各 民 族 贾 人 会 聚 之 市 场 , 未 开南 夷 置 郡 县 前 , 蜀 贾 人 称 之 为 「 滇 越 。 」 秦 汉 世 , 泛 称南 方 民 族 为 越 , 对 其 族 落 或 国 家 , 不 能 详 其 本 称 者 亦 漫称 为 越 。 此 称 滇 越 , 盖 谓 其 在 滇 国 西 界 , 或 尚 与 滇 有 政治 或 经 济 上 之 联 系 也 。 「 闽 濮 」 之 闽 , 对 音 , 当 即 后 之「 孟 人 」 , 历 世 聚 居 云 南 省 西 南 境 , 亦 曰 蒙 族 , 曾 于 唐代 建 成 南 诏 国 家 者 也 。 其 语 言 属 泰 语 支 。 最 古 之 哀 牢 人与 近 世 尚 广 泛 居 于 中 缅 边 界 之 掸 族 , 俱 当 是 其 别 支 。 「鸠 獠 」 之 鸠 , 对 音 , 当 即 明 清 方 志 所 称 之 「 ● 夷 」 。 今云 「 克 钦 族 」 , 历 世 聚 居 于 哀 牢 西 界 , 为 一 大 民 族 , 属藏 缅 语 支 。 「 僄 越 」 当 即 是 缅 甸 族 之 古 称 。 隋 、 唐 世 建成 骠 国 , 都 城 在 曼 德 勒 , 即 古 人 所 称 之 「 八 莫 。 」 其 后乃 称 缅 甸 国 。 今 仍 为 缅 国 人 口 最 多 , 文 化 最 高 之 核 心 民族 。 「 裸 越 」 盖 即 苏 ( 洛 素 ) , 即 《 西 南 夷 传 》 所 谓「 嶲 、 昆 明 」 之 嶲 , 《 后 汉 书 南 蛮 传 》 所 谓 「 乌 浒 」, 《 唐 书 》 所 谓 「 东 爨 」 , 近 世 所 称 之 「 彝 族 」 也 。 与怒 族 、 僳 、 纳 西 、 普 米 同 属 于 藏 语 支 。 今 尚 有 大 部 住居 云 南 , 小 部 住 居 缅 甸 、 老 挝 、 越 南 边 界 。 晋 时 , 此 诸部 族 皆 尚 未 建 成 国 家 , 当 时 漫 以 越 、 濮 称 之 , 仅 有 如 此区 别 而 已 。 至 于 「 身 毒 」 , 显 然 指 印 度 商 贾 之 居 于 此 者。 此 足 为 秦 汉 时 哀 牢 地 区 已 有 汉 族 贾 人 与 印 度 贾 人 及 哀牢 附 近 诸 民 族 贾 人 , 互 以 各 所 有 珍 奇 商 品 市 易 于 此 所 谓「 滇 越 」 地 点 之 明 证 。 当 时 中 印 海 道 未 通 , 「 奸 出 物 」之 商 贾 , 惟 有 遵 陆 自 蜀 出 邛 , 或 出 夜 郎 , 经 滇 国 , 过 叶榆 , 入 哀 牢 , 至 伊 洛 瓦 底 江 上 游 地 区 , 与 此 诸 民 族 市 易, 可 得 珍 异 之 商 品 , 运 回 内 地 以 博 厚 利 。 印 度 商 贾 于 时尚 不 能 出 远 海 , 亦 惟 依 布 拉 马 普 特 拉 河 东 入 阿 萨 密 ( 亚山 ) , 缘 伊 洛 瓦 底 上 游 诸 支 流 河 谷 间 浅 山 小 道 , 进 入 此所 谓 「 滇 越 」 市 场 , 与 我 国 内 地 贾 人 及 哀 牢 附 近 诸 民 族部 落 市 易 。 张 骞 所 侦 得 之 大 夏 「 从 东 南 身 毒 国 可 数 千 里」 之 「 蜀 贾 人 市 」 ( 滇 越 ) , 必 在 此 滇 缅 间 伊 洛 瓦 底 上游 诸 支 流 地 区 , 为 可 定 矣 。
    余 初 定 其 地 于 八 莫 者 , 为 当 时 南 洋 商 品 必 由 此 入于 我 国 ; 犀 角 、 象 牙 、 帛 迭 ( 木 棉 布 ) 、 水 晶 、 琉 璃 、轲 虫 、 蚌 珠 与 「 邛 竹 杖 」 皆 是 也 。 然 其 地 去 中 、 印 商 路为 远 。 中 印 商 路 当 在 其 北 , 与 近 世 中 美 开 辟 之 中 印 公 路接 近 。 故 又 估 计 在 密 支 那 与 南 里 。 密 支 那 在 克 钦 族 住 区中 心 , 亦 有 掸 人 与 怒 族 、 僳 杂 处 , 在 晋 世 为 永 昌 郡 之永 寿 县 。 永 昌 吕 氏 , 于 闽 濮 叛 乱 后 曾 徙 郡 治 于 此 , 必 缘其 市 场 繁 盛 故 也 。 其 地 东 距 滇 国 , 西 距 阿 萨 密 , 道 里 略相 当 ; 东 距 邛 、 蜀 、 中 原 地 区 , 西 距 东 印 度 、 中 印 度 与大 夏 , 道 里 亦 略 各 相 当 。 上 古 文 化 发 展 进 程 约 略 相 当 之中 、 印 两 国 , 其 「 奸 出 物 」 之 贾 人 , 互 市 于 此 , 自 然 合理 。 虽 无 其 他 文 献 足 证 , 但 从 地 理 条 件 估 订 , 应 非 毫 无疑 义 。
    所 谓 「 蜀 贾 奸 出 物 」 者 , 谓 偷 越 关 徼 , 避 关 徼 稽征 者 。 字 亦 作「
间 出 物 」 , 与 上 引 之 「 使 间 出 西 夷 西 」 之 间 字 含 义 相同 , 谓 觅 间 隙 而 进 。 关 徼 外 本 无 道 路 , 但 有 间 隙 可 通 即赴 之 也 。 凡 原 始 民 族 部 落 之 间 , 本 无 通 路 , 但 因 人 民 流动 , 每 得 造 成 间 隙 相 通 之 路 。 商 贾 逐 利 , 用 之 往 来 , 形成 流 通 货 物 之 商 道 。 各 国 政 府 因 之 而 推 进 军 事 与 政 治 ,纳 入 版 图 。 商 路 无 隙 不 入 。 往 往 商 路 远 达 数 千 、 万 里 ,政 府 尚 无 所 觉 。 政 治 军 事 之 推 进 , 落 后 于 商 路 开 通 数 千年 后 者 多 有 之 。 例 如 「 丝 绸 之 路 」 虽 在 唐 代 乃 盛 传 于 时, 实 则 远 自 殷 周 已 成 大 道 , 即 周 穆 王 西 访 西 王 母 之 路 也。 其 商 贾 间 通 时 间 , 又 当 在 周 穆 王 前 数 千 年 。 否 则 流 沙瀚 海 之 间 , 穆 王 虽 有 善 马 , 苟 无 可 靠 之 商 贾 为 之 向 导 ,安 敢 轻 尝 试 哉 ? 穆 王 既 已 通 行 于 前 , 而 张 骞 、 堂 邑 父 等乃 不 能 得 间 以 脱 匈 奴 之 拘 留 者 , 恃 在 官 使 遵 大 道 , 非 求间 也 。 仍 得 逃 逸 , 完 成 其 使 命 , 并 再 被 留 仍 得 逃 归 者 ,能 求 间 也 。 太 伯 入 吴 , 枸 酱 入 番 禺 , 皆 是 间 出 数 千 里 外之 明 证 。 蜀 贾 人 市 , 仅 在 滇 外 数 百 里 , 为 中 印 间 民 间 市场 , 固 无 足 怪 。
    汉 武 以 全 盛 之 时 , 发 间 使 四 出 , 滇 王 又 助 之 求 道, 而 竟 未 能 通 者 , 亦 为 其 为 官 使 也 。 设 能 募 商 贾 人 乘 间, 则 必 能 得 通 矣 。 商 贾 人 之「
间 出 物 」 者 , 每 入 一 民 族 势 力 统 治 区 , 即 分 出 其 财 货以 赂 势 者 , 保 其 在 该 区 内 行 动 安 全 。 再 入 一 区 亦 然 。 故能 只 身 远 行 , 利 多 于 害 。 近 世 大 小 凉 山 彝 族 区 尚 行 此 制, 称 为 「 保 哨 」 。 故 解 放 前 官 吏 不 能 入 彝 区 一 步 , 而 奸出 商 贾 则 能 输 入 鎗 弹 盐 布 , 兑 换 鸦 片 山 货 而 出 , 穿 其 境可 以 平 安 无 事 。 汉 武 虽 发 间 使 , 使 人 所 至 招 摇 , 为 土 着民 所 恶 , 则 安 能 得 通 身 毒 哉 ? 民 族 地 域 , 已 进 入 国 家 或氏 族 公 社 者 , 其 君 长 畏 汉 , 不 敢 不 云 助 求 。 其 内 心 实 不愿 之 。 若 在 嶲 昆 明 与 氐 莋 之 原 始 社 会 , 并 无 君 长 约 束 ,而 无 商 贾 方 式 之 诱 结 , 故 虽 「 百 余 辈 」 , 无 益 矣 。
    然 则 不 可 募 商 贾 乎 ? 亦 不 可 能 。 凡 间 出 之 商 贾 ,皆 自 知 其 为 犯 法 者 也 , 孰 敢 自 暴 其 罪 于 政 府 , 以 易 不 可知 之 爵 禄 哉 ? 惟 有 讳 莫 如 深 而 已 。 即 如 长 安 贾 人 , 以 私谊 告 唐 蒙 夜 郎 路 , 亦 不 泄 其 运 致 枸 酱 之 路 , 故 徒 能 误 八校 尉 之 师 行 而 已 。 汉 世 贱 商 贾 , 士 大 夫 羞 与 往 还 , 此 亦其 终 不 能 得 通 往 身 毒 之 路 之 一 原 因 。
    友 人 张 毅 , 习 英 、 法 、 印 、 藏 文 , 治 中 印 文 化 交流 历 史 。 近 得 接 晤 , 出 所 撰 《 早 期 中 印 关 系 的 探 索 》 一文 ( 尚 未 发 表 ) 见 示 , 与 余 旧 校 《 南 中 志 》 见 解 契 合 ,而 引 据 丰 赡 , 多 为 余 所 未 及 。 兹 撮 其 重 要 书 证 如 下 。
    引 鱼 豢 《 魏 略 西 戎 传 》 : 「 盘 越 国 , 一 名 汉 越( 王 ) , 在 天 竺 东 南 数 千 里 , 与 益 都 ( 部 ) 相 近 。 其 人小 与 中 国 人 等 。 蜀 人 贾 似 至 焉 。 」 ( 用 《 三 国 志 》 卷 三十 《 裴 注 》 引 校 ) 。 又 引 范 晔 《 后 汉 书 西 域 传 》 , 「天 竺 国 , 一 名 身 毒 。 … … 东 至 盘 起 国 , 皆 身 毒 之 地 」 ,并 引 《 通 典 》 起 字 作 越 ; 《 梁 书 中 天 竺 传 》 作 盘 越 ,证 明 起 为 字 讹 。
    又 引 玄 奘 《 大 唐 西 域 记 》 「 迦 摩 缕 波 国 」 文 , 「此 国 东 , 山 阜 连 接 , 无 大 国 都 。 境 接 西 南 夷 , 故 其 人 类蛮 獠 。 详 问 土 俗 , 可 两 月 行 入 蜀 西 南 边 境 。 然 山 川 险 阻, 瘴 气 氛 沴 , 毒 蛇 毒 草 , 为 害 滋 甚 。 国 之 东 南 野 象 群 暴。 故 此 国 中 象 军 特 盛 」 。 并 引 梵 文Danava为 此 国 古 称 , 即滇 越 之 对 音 。 考 订 甚 精 当 。
    又 引 义 净 《 大 唐 西 域 求 法 高 僧 传 》 之 《 慧 轮 传 》文 , 「 去 此 寺(
鹿 园 寺 ) 不 远 , 有 一 故 寺 , 但 有 砖 基 , 厥 号 支 那 寺 。故 老 相 传 云 : 昔 室 利 笈 多 大 王 为 支 那 僧 所 造 。 于 时 有 唐僧 二 十 许 人 , 从 蜀 川 牂 柯 道 而 出 , 向 莫 诃 菩 提 礼 拜 。 王见 敬 重 , 遂 施 此 地 。 现 今 地 属 东 印 度 」 。(
张 氏 自 注 云 : 「 蜀 川 去 此 寺 有 五 百 余 驿 。 」 又 : 「 室利 笈 多 王 朝 在 三 世 纪 初 。 」 ) 又 引 《 高 僧 传 》 初 集 卷 七《 释 慧 叡 传 》 : 「 游 学 四 方 , 经 从 蜀 川 之 西 界 , 为 人 所略 … … 商 人 以 金 赎 之 。 既 还 袭 染 衣 , 笃 学 修 法 , 游 历 诸国 , 乃 至 南 天 竺 界 。 」 说 明 蜀 、 印 之 间 , 旧 有 通 道 。
    窃 谓 迦 摩 缕 波 国 , 固 即 今 之 阿 萨 密 邦 , 亦 即 史 迁所 述 之 「 滇 越 」 也 。 然 非 即 所 述 之 「 蜀 贾 人 市 」 也 。 自《 后 汉 书 》 , 《 梁 书 》 与 《 大 唐 西 域 记 》 , 皆 谓 此 为 东印 度 之 一 国 。 去 中 印 度 奔 那 伐 弹 那 国 九 百 里 。 其 王 遣 使迎 玄 奘 往 , 称 其 「 奕 叶 君 临 , 逮 于 今 王 , 历 千 世 矣 」 。国 境 周 万 余 里 , 都 城 周 三 十 余 里 。 则 谓 「 蜀 贾 曾 至 焉 」可 也 , 安 得 为 汉 初 之 「 蜀 贾 人 市 」 哉 ? 然 其 王 谓 玄 奘 曰: 「 今 印 度 诸 国 , 多 有 歌 颂 摩 诃 至 那 国 ( 按 至 那 , 即 支那 ) 秦 王 破 阵 乐 者 , 闻 之 久 矣 。 岂 大 德 之 乡 国 耶 ? 」 是其 时 西 域 路 与 海 道 大 通 , 古 代 中 印 往 来 之 旧 路 早 已 废 绝, 故 秦 王 破 阵 乐 之 传 入 印 度 , 亦 自 西 域 。 此 国 王 仅 从 中印 度 传 入 而 演 观 之 。 按 《 唐 书 乐 志 》 , 《 秦 王 破 阵 乐》 , 《 巴 渝 舞 》 之 演 变 也 。 巴 歌 渝 舞 , 不 从 滇 国 传 入 亚山 , 而 待 唐 世 始 由 印 度 传 入 亚 山 者 , 蜀 贾 人 不 知 乐 舞 ,而 中 印 政 府 间 古 原 隔 绝 故 也 。 大 抵 自 晋 弃 宁 州 , 蜀 与 印度 之 市 易 旧 路 即 渐 为 西 域 路 及 海 道 所 夺 。 永 昌 西 界 与 亚山 国 间 陆 路 渐 废 , 惟 宗 教 徒 尚 有 依 之 往 来 者 。 迄 唐 代 ,则 已 断 绝 。 直 至 中 美 修 筑 中 印 公 路 始 得 复 开 。 近 人 传 言, 印 缅 界 上 , 骈 山 迭 嶂 , 竹 箐 丛 密 , 斩 之 复 发 , 为 工 程一 大 困 难 。 古 今 地 理 演 变 如 此 , 固 当 无 从 寻 得 汉 代 蜀 贾人 市 所 在 。 若 汉 魏 以 前 , 此 路 为 中 印 唯 一 交 通 之 商 道 ,则 必 然 矣 。
    旧 校 《 华 阳 国 志 》 , 至 霍 弋 「 善 参 毗 之 礼 」 句 ,知 魏 晋 世 佛 法 尚 未 入 蜀 时 , 早 期 之 印 度 密 法 , 即 已 流 行于 南 中 各 阶 层 人 物 间 。 近 年 见 南 充 天 宫 山 西 汉 崖 墓 造 像, 有 檀 城 与 飞 天 夜 叉 , 知 佛 法 尚 未 入 中 华 时 , 早 期 之 印度 密 法 已 从 南 中 传 入 川 北 之 賨 民 住 区 。 此 其 道 固 唯 能 自亚 山 ( 阿 萨 密 ) 至 永 昌 , 经 滇 、 邛 、 夜 郎 之 商 道 来 矣 。世 只 知 明 帝 迎 金 人 于 西 域 , 达 摩 由 海 道 入 东 吴 者 , 亦 为陋 矣 。
    以 上 论 中 印 上 古 通 道 在 永 昌 与 亚 山 之 间 。 以 下 论蜀 布 与 邛 竹 杖 。
    蜀 布 , 蜀 中 大 奴 隶 主 作 坊 生 产 之 商 品 , 即 苎 麻 布也 。 苎 麻 为 巴 地 长 江 河 谷 賨 民 最 先 培 育 成 功 之 野 生 植 物。 由 其 性 喜 高 温 、 湿 润 、 微 酸 性 之 疏 松 土 壤 , 知 其 原 是热 带 雨 林 之 野 生 植 物 。 由 其 有 块 根 可 食 , 经 人 类 引 种 扩散 , 甚 早 已 种 于 长 江 流 域 宅 畔 废 地 土 坎 间 , 称 之 为 苎 。取 宁 为 义 。 宁 犹 贮 也 , 取 能 贮 养 分 于 根 以 备 荒 也 。 初 皆视 同 草 类 。 巴 地 农 民 最 先 育 成 纤 维 作 物 , 绩 以 为 麻 。 巴河 谷 不 种 大 麻 , 专 恃 此 麻 , 称 为 苎 麻 。 苎 麻 较 北 方 所 种大 麻 特 多 优 点 , 耐 湿 强 韧 而 易 漂 白 , 用 为 夏 衣 , 美 观 舒适 。 秦 汉 间 , 临 邛 大 奴 隶 主 之 纺 织 作 坊 , 大 量 收 购 此 麻, 绩 为 细 布 , 漂 使 洁 白 , 以 为 商 品 , 流 行 四 方 。 印 、 缅等 热 带 富 豪 尤 重 之 。 以 其 生 产 于 蜀 地 , 称 为 「 蜀 布 」 。由 于 蜀 布 行 销 印 度 历 久 , 印 度 商 贾 渐 知 其 法 , 从 而 引 种入 于 印 度 , 故 至 今 印 度 称 苎 麻 为 「 中 国 草 」 也 。
    苎 麻 之 野 生 于 热 带 地 区 者 , 德 国 植 物 学 家 伦 富 于一 六 九 零 年 ( 康 熙 二 十 九 年 ) 最 先 于 巴 诺 亚 岛 发 见 , 订名 为 Ramie( 张 勖 《 种 苎 麻 法 》 ) 。 彼 人 当 时 固 未 知 中 国已 培 育 成 为 行 销 世 界 各 国 夏 布 之 原 料 作 物 , 称 为 苎 麻 矣。 中 国 苎 麻 , 初 只 种 于 长 江 流 域 , 元 代 始 引 种 入 河 南 山东 成 功 , 见 证 在 《 农 桑 辑 要 》 。 而 《 诗 陈 风 》 云 「 东门 之 池 , 可 以 沤 麻 」 与 「 可 以 沤 纻 」 。 郑 玄 以 下 说 《 诗》 诸 家 , 皆 释 纻 为 苎 麻 。 则 由 于 已 知 有 苎 麻 产 于 南 方 而不 知 牡 麻 为 麻 , 母 麻 为 纻 之 义 ( 在 《 说 文 解 字 》 ) 。 今人 又 习 知 苎 为 重 要 之 一 种 麻 类 , 而 不 知 其 原 是 人 类 作 为备 荒 之 野 草 。 于 是 说 苎 麻 者 , 同 以 昧 于 事 物 发 展 之 缺 点, 各 执 其 地 域 差 别 与 历 史 发 展 之 偏 见 , 谬 相 牵 合 , 相 与混 乱 , 以 至 于 纠 缠 难 理 。 今 为 避 免 繁 琐 考 据 , 约 言 以 整齐 之 曰 : Ramie( 热 麻 ) 为 苎 麻 原 种。 人 工 培 育 成 为 纤 维 作 物 之 苎 , 则 是 二 千 年 前 长 江 流 域农 民 的 创 造 。 其 最 先 育 成 者 为 巴 区 之 賨 人 。 賨 人 无 大 麻所 织 之 布 , 但 有 苎 麻 所 织 之 布 , 是 为 「 賨 布 」 。 賨 布 质麤 , 而 洁 白 柔 韧 , 耐 水 湿 , 汗 渍 不 败 , 宜 为 夏 衣 , 行 销南 国 。 秦 汉 间 , 蜀 中 大 奴 隶 主 作 坊 特 精 制 以 为 外 销 商 品, 遂 入 身 毒 、 大 夏 。 张 骞 在 大 夏 见 而 惊 之 , 称 为 「 蜀 布」 , 时 则 惟 蜀 中 有 此 布 故 也 。 《 艺 文 类 聚 》 引 《 张 骞 传》 作 「 蜀 賨 布 。 」 足 见 宋 雕 板 固 定《
史 》 、 《 汉 》 文 字 以 前 之 写 本 《 汉 书 》 , 有 作 「 蜀 賨布 」 者 。 亦 由 魏 、 晋 、 隋 、 唐 人 知 蜀 布 即 賨 布 , 皆 苎 麻布 , 故 衍 賨 字 也 。 蜀 布 既 流 行 , 湖 南 、 江 西 、 浙 江 等 地区 农 民 相 感 而 种 苎 制 布 。 惟 越 地 制 作 亦 最 精 , 行 销 海 外与 中 原 ; 对 「 蜀 布 」 言 , 称 为 「 越 布 」 。 《 后 汉 书 独行 传 》 载 : 陆 续 , 会 稽 吴 人 也 , 「 祖 父 闳 , 字 子 春 , 建武 中 为 尚 书 令 , 美 姿 貌 。 喜 着 越 布 单 衣 , 光 武 见 而 好 之。 自 是 , 常 敕 会 稽 郡 献 越 布 。 」 自 张 骞 言 蜀 布 , 至 光 武征 越 布 , 约 百 七 八 十 年 。 越 布 之 驰 名 , 远 后 于 蜀 布 可 知。 汉 武 时 苎 布 之 为 商 品 , 固 当 只 蜀 地 有 之 。 其 时 海 道 未通 至 印 度 , 行 销 于 印 度 者 只 恃 「 蜀 贾 奸 出 」 , 则 越 虽 已有 苎 布 , 亦 不 能 为 张 骞 大 夏 所 见 。 此 事 理 之 必 然 也 。
    印 度 ( 身 毒 ) 恒 河 流 域 , 亦 是 湿 热 酸 性 土 壤 地 区, 何 以 不 产 苎 布 , 而 必 远 贸 于 蜀 地 ? 此 亦 不 足 怀 疑 。 印度 与 南 洋 群 岛 虽 亦 俱 产 野 生 苎 麻 , 但 他 们 直 至 清 之 初 世尚 不 知 利 用 苎 为 衣 料 。 故 只 能 购 入 蜀 中 苎 布 ( 华 侨 入 居后 , 当 有 所 改 变 ) 。 夫 利 用 苎 为 衣 料 , 尚 当 有 培 育 苎 为农 作 物 之 一 阶 段 , 不 惟 当 有 绩 麻 织 布 之 技 术 而 已 。 譬 如狗 尾 草 , 地 球 各 地 皆 有 , 惟 中 华 独 能 育 成 粟 谷 ( 小 米 ), 其 他 种 粟 者 , 皆 自 中 华 引 种 , 不 知 其 与 狗 尾 草 有 何 联系 。 又 木 棉 原 种 为 攀 枝 花 , 亦 中 国 南 方 所 固 有 , 而 中 国未 能 自 行 育 成 木 棉 , 直 至 元 代 始 从 西 域 之 高 昌 引 种 入 内地 成 功 ( 亦 明 着 于 《 农 桑 辑 要 》 ) 。 则 印 度 之 虽 有 野 生苎 麻 , 而 汉 世 必 须 由 永 昌 西 之 蜀 贾 人 市 输 入 苎 布 , 何 足怪 乎 ?
    自 吴 大 帝 开 通 海 上 商 路 , 中 印 物 资 交 流 改 由 海 上, 永 昌 商 道 浸 废 。 于 是 「 蜀 布 」 之 名 渐 偃 , 「 越 布 」 生产 日 盛 。 千 余 年 至 今 , 「 江 西 夏 布 」 畅 销 , 又 在 蜀 布 、越 布 之 上 。 则 地 方 生 产 进 度 不 平 衡 , 优 进 者 胜 , 株 守 者败 , 理 固 然 也 。 近 世 巴 蜀 惟 隆 昌 麻 布 勉 强 能 与 江 西 夏 布追 随 。 胶 州 湾 开 辟 后 , 德 商 大 量 集 运 苎 布 , 隆 昌 苎 布 与江 西 、 湖 南 苎 布 皆 集 中 山 东 而 后 出 口 。 商 品 之 发 展 变 化, 经 余 一 人 目 见 者 , 其 不 固 定 如 此 。 则 汉 时 苎 布 奸 出 身毒 之 不 能 为 时 人 所 周 知 , 又 何 足 怪 哉 !
    以 上 辨 「 蜀 布 」 , 即 苎 麻 布 。
    邛 竹 杖 者 , 省 藤 所 作 杖 也 。 省 藤 , 热 带 常 绿 植 物, 属 棕 榈 科 。 茎 细 而 长 , 至 数 十 丈 。 倚 他 物 上 升 , 而 不曲 绕 。 生 时 有 刺 。 经 刮 制 后 , 表 皮 坚 莹 如 玉 。 通 体 强 韧, 高 节 而 实 心 , 具 弹 性 , 不 折 , 不 破 , 不 挠 。 巨 者 截 为杖 耐 磨 不 损 。 近 世 舶 来 品 手 杖 , 即 此 物 为 之 。 其 细 者 擘为 篾 , 供 编 织 为 筐 为 席 , 尤 细 者 供 缚 束 , 今 所 谓 「 广 藤」 是 也 。 我 国 自 海 南 岛 及 云 南 南 部 之 热 带 气 候 区 有 之 。出 产 最 多 处 在 南 洋 群 岛 与 中 南 半 岛 , 远 自 周 秦 世 , 即 以杖 材 输 销 我 国 , 西 南 山 区 居 民 几 于 人 人 有 之 。 又 自 邛 国输 入 蜀 巴 , 远 达 中 原 。 古 人 以 其 似 竹 , 而 自 邛 来 , 称 为「
邛 竹 杖 」 。 邛 、 蜀 实 无 此 物 栽 培 , 随 商 贾 漫 称 之 为 邛竹 杖 而 已 。 张 骞 汉 中 人 , 早 见 此 杖 , 误 为 蜀 物 。 及 在 大夏 , 又 见 之 , 遂 与 蜀 布 同 认 为 蜀 之 特 产 。 实 则 此 杖 径 自身 毒 输 入 大 夏 , 并 不 经 过 蜀 与 滇 邛 、 夜 郎 , 但 蜀 人 与 滇、 邛 、 夜 郎 人 多 有 之 而 已 。 古 邛 竹 杖 , 但 断 省 藤 之 踰 指细 者 为 之 , 刮 光 滑 外 , 不 加 修 饰 , 截 五 六 尺 长 即 为 商 品。 今 西 藏 人 朝 山 及 商 旅 、 亦 各 有 之 。 亦 复 以 为 商 品 , 自陇 西 售 入 内 地 , 为 矛 柄 , 杖 具 及 戏 剧 用 棍 。 巴 、 蜀 已 不习 见 。 古 代 士 大 夫 , 自 汉 以 来 崇 尚 雕 饰 四 灵 之 「 扶 老 杖」 , 不 尚 此 直 长 之 棍 形 杖 , 渐 渐 不 识 邛 竹 杖 为 何 物 , 望文 加 以 谬 解 。 展 转 缠 误 , 纷 挐 不 可 悉 举 。 兹 撮 举 其 影 响最 大 者 纠 正 之 。
    《 史 记 集 解 》 引 韦 昭 曰 : 「 邛 县 之 竹 , 属 蜀 。 」昭 , 三 国 吴 人 , 当 时 未 见 实 物 , 谬 从 蜀 人 言 之 。 蜀 人 使吴 者 , 亦 徒 见 其 自 邛 都 来 , 则 曰 邛 杖 。 犹 张 骞 之 徒 见 苎布 自 蜀 来 , 即 称 为 「 蜀 布 」 , 皆 率 意 推 测 而 名 之 耳 。 又引 瓒 曰 : 「 邛 山 名 。 此 竹 节 高 、 实 中 , 可 作 杖 。 」 是 曾见 其 物 者 所 言 矣 , 而 未 知 其 产 地 与 生 态 。 亦 谬 从 蜀 人 言是 踰 邛 崃 山 来 , 加 山 名 。 ( 《 汉 书 注 》 引 作 : 「 邛 , 山名 , 生 此 竹 , 高 节 , 可 作 杖 。 」 又 多 「 生 此 竹 」 三 字 。转 引 加 工 者 , 多 如 此 谬 。 )
    刘 逵 《 吴 都 赋 注 》 : 「 邛 竹 , 出 兴 古 盘 江 以 南。 竹 中 实 而 高 节 , 可 以 作 杖 。 」 此 西 晋 说 邛 竹 。 臣 瓒 《汉 书 》 注 实 引 用 之 。 「 高 节 实 中 」 , 深 得 此 物 要 领 。 「高 节 」 , 谓 节 间 长 , 植 物 以 直 上 为 高 也 。「
实 中 」 则 非 竹 , 但 外 形 似 竹 , 呼 为 竹 耳 。 初 未 言 是 邛国 产 。
    其 后 , 顾 凯 之 撰 《 竹 谱 》 云 : 「 笻 竹 , 高 节 、 实中 , 状 若 人 剡 , 为 杖 之 极 。 」 是 见 其 实 物 之 赞 语 。 字 作「 笻 竹 」 , 似 吴 中 贾 人 传 称 产 地 本 语 为 笻 。 适 与 邛 国 同音 , 世 人 遂 妄 传 为 邛 都 之 竹 。 实 则 邛 国 绝 无 此 竹 也 。
    《 竹 谱 》 又 引 《 广 志 》 云 : 「 出 南 广 邛 都 县 。 」则 地 理 剌 谬 。 其 下 又 云 : 「 《 张 骞 传 》 云 于 大 夏 见 之 ,出 身 毒 国 。 … … 越 嶲 , 则 古 身 毒 也 。 」 更 是 荒 谬 之 极 。《 广 志 》 久 佚 , 惟 见 它 书 摘 引 条 文 。 元 李 珩 有 《 竹 谱 详录 》 引 《 广 志 》 云 : 「 出 广 南 邛 都 县 。 近 地 一 两 节 多 曲折 如 狗 脚 状 , 节 极 大 而 茎 细 瘦 。 俗 谓 之 扶 老 竹 。 」 所 言则 今 世 所 云 「 鼓 锤 竹 」 ( 鹤 膝 竹 ) 也 。 鼓 锤 竹 为 浙 闽 园艺 家 培 育 成 之 奇 种 , 竹 节 大 于 算 盘 子 , 而 茎 细 如 箸 , 供观 赏 、 玩 具 用 。 近 世 人 以 为 叶 烟 管 , 不 可 作 杖 。 郭 义 恭言 不 当 如 此 。 大 抵 此 皆 后 世 人 傅 加 之 语 。 借 《 广 志 》 以惑 人 , 故 窜 混 之 。
    《 山 海 经 》 中 次 十 二 云 : 「 龟 山 多 扶 竹 。 」 郭 璞注 云 : 「 邛 竹 也 。 高 节 实 中 , 名 扶 老 竹 。 」 大 抵 魏 晋 人说 邛 竹 杖 者 皆 有 「 高 节 实 中 」 语 。 隋 唐 以 后 , 始 弃 此 四字 , 凿 凿 然 说 为 邛 都 或 邛 山 之 竹 。 扶 老 、 灵 寿 等 杖 名 亦混 搅 不 清 , 全 失 「 省 藤 」 形 义 矣 。
    唐 颜 师 古 《 汉 书 》 注 引 「 臣 瓒 曰 」 较 《 史 记 集 解》 引 「 邛 山 名 」 下 , 多 「 生 此 竹 」 三 字 ; 「 高 节 」 下 删「 实 中 」 二 字 。 足 知 其 时 皆 以 中 空 之 真 竹 类 如 鼓 锤 竹 、金 竹 、 及 其 他 畸 形 竹 杖 , 说 为 邛 竹 。 师 古 自 注 云 : 「 邛竹 杖 , 人 皆 识 之 , 无 假 多 释 。 而 苏 林 乃 言 『 节 间 合 而 体离 』 , 误 后 学 矣 。 」 苏 林 , 魏 黄 初 时 陈 留 人 , 不 识 邛 竹杖 , 谬 以 所 见 畸 形 竹 杖 拟 之 。 颜 氏 斥 之 , 是 矣 。 而 其 自所 说 「 人 皆 识 之 」 之 「 邛 竹 杖 」 , 则 亦 非 矣 。 颜 氏 虽 不述 其 形 状 , 有 张 守 节 引 语 可 推 。 张 亦 唐 人 也 , 其 《 史 记正 义 》 云 : 「 邛 都 邛 山 出 此 竹 , 因 名 邛 竹 。 」 正 与 颜 注同 用 瓒 说 。 而 「 高 节 」 下 有 「 实 中 , 或 奇 生 , 可 为 杖 」, 衍 五 字 。 盖 唐 时 已 有 人 取 邛 来 山 之 白 甲 竹 , ( 与 金 竹同 类 ) 连 其 地 下 茎 , 即 李 珩 所 谓 「 如 狗 脚 状 」 之 部 , 雕饰 为 灵 寿 杖 之 状 , 冒 为 《 汉 书 》 之 邛 竹 杖 , 行 销 于 关 中与 中 原 。 此 种 杖 , 近 年 邛 来 县 人 尚 有 制 造 出 售 者 。 白 甲竹 质 劲 而 薄 , 不 耐 磨 损 , 家 居 老 妇 宜 用 为 杖 ; 行 旅 , 则用 数 日 即 破 损 , 决 非 张 骞 所 见 甚 明 。 大 抵 唐 宋 元 明 人 皆以 金 竹 或 鹤 膝 竹 之 硕 壮 者 连 头 带 根 截 雕 成 动 物 形 之 竹 杖为 邛 竹 杖 。 不 复 知 有 省 藤 杖 。 亦 有 用 竹 者 。 棕 竹 引 种入 内 地 最 晚 , 亦 棕 榈 科 植 物 , 适 为 杖 用 。 中 实 而 节 殊 短促 。 张 守 节 晚 唐 人 , 似 曾 见 棕 竹 杖 , 冒 为 邛 竹 , 故 于 引瓒 说 加 「 实 中 」 字 。 又 似 兼 重 苏 林 说 , 故 加 「 奇 生 」 字。 微 异 颜 注 。 要 皆 以 内 地 之 竹 类 说 「 邛 竹 」 , 无 能 涉 想至 省 藤 者 。
    至 于 唐 宋 以 来 方 志 书 , 则 无 不 妄 谓 邛 竹 杖 为 蜀 地邛 崃 山 所 产 , 即 张 骞 大 夏 所 见 者 。 不 胜 引 驳 , 亦 不 值 引驳 。 一 言 以 蔽 之 , 临 邛 至 邛 都 间 , 决 不 能 生 产 高 节 实 中之 山 行 杖 材 。 我 既 经 踏 勘 , 固 未 曾 有 ; 衡 之 物 理 , 更 不能 有 ; 参 详 史 文 , 自 亦 不 得 如 此 。
华 阳 国 志 校 补 图 注 卷 五
    公 孙 述 刘 二 牧 志
    ( 二 牧 , 何 、 王 、 石 本 作 牧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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