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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之心

约瑟夫·康拉德(英)
必读网(http://www.beduu.com)整理
[黑暗之心 / 梦兴中华 著 ]
书籍介绍:
  一个受尽屈辱的民族要想重新崛起,它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一群来到异世的军人要在这即将风起云涌的乱世生存,他们又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五国战乱,恶风掀巨浪;一族崛起,烈阳掩繁星;光辉耀眼的太阳正逐渐落下,闪耀着黑色光芒的黑太阳跃升天际。黑暗的太阳象征着一颗“黑暗”的心!
本书纯属虚构,故事发生在平行世界的未来幻想,请勿与现实挂钩
------章节内容开始-------
作者的话 修改前的胡话
  昨天,一朋友给了我爬爬的网址,所以我才有幸看到了这篇文章,也不知道转载这篇文章会不会让原作者不高兴,因为我现在已经找不到昨天朋友给的网址了,所以也不能去跟作者申请一下,如果作者不愿意的话,我就删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的题目是《网络文学的种种不肖》,现在给大家呈现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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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这么多年,很多小说都有一些通病,令人目瞪口呆,或者哭笑不得。比如以下的种种:
  1.置逻辑性和真实性于不顾
  某一篇小说,名字非常大气,叫做《正义与自由》,于是怀着郑重的心情点击打开,看了开头,就哭笑不得,请看以下片断:
  “圣安利罗斯历九五七六年,人族终于统一了圣安利罗斯大陆。奥维拉元帅当仁不让的成为了圣安利罗斯大陆的主人,一个庞大的奥维拉王朝诞生了。
  当奥维拉一世皇帝陛下,分封诸侯,大赦天下,普天同庆的时候,圣安利罗斯大陆只剩下了不到四亿的人口了。自人、魔大战开始到奥维拉王朝建立时,战争夺走了人族的十三亿人口,其中近十亿人是士兵,其他种族也所剩无几了。用生灵涂炭来形容这场正义与自由的战争,一点都不过分。”
  看了之后敬仰之心油然而生。真是佩服作者啊,总共十七亿人(战争夺走了人族的十三亿人口+圣安利罗斯大陆只剩下了不到四亿的人口了),其中十亿人是士兵(其中近十亿人是士兵)。写下这些的时候,真不知道作者有没有动过脑子,有没有考虑过其中的逻辑问题。
  十七亿人中十亿是士兵,有这种兵民比例吗?
  三国中蜀国总共九十万人,士兵九万,十人出一兵,已经是被认为穷兵黩武,国家财政难以支撑,这个大陆居然能十七个人中出十个兵,这是怎样高的社会生产力才能支撑的起啊,共产主义社会也做不到啊。
  就算财力能负担,能有这么多兵源吗?十七亿人中最少一半是女人吧,原来征兵把所有的男人都征发了,还要补上一亿半的女人才行,有这种可能?
  真不想再说下去了,这种逻辑真是前所未闻,连想都不用想都知道有问题的,居然还堂而皇之地贴出来,我都替作者害臊。
  这篇算是极端的吧,再举个例子,以模仿紫川出名的裸兰。
  “骑兵开路,步兵殿後,弓箭手射住两翼,突围出去!”大将军下达了突围的总命令,他知道,己方这百万多的军队已经被对方至少三百万的精锐部队包围住了。从昌桥城内到灵光城之间……”
  “一场二百万军队形成六把尖刀直直的插进了人类的部队。立时,刀光剑影混合著纷飞血雨在战场上闪起,而排山倒海的战气也弥漫在了空中,战马的嘶号,垂死的挣扎,受伤的痛叫,拼斗的杀声……交织成一曲特殊的战地歌声,残忍的在昌桥战场上上演。……。然而,步兵的机动力太差,还没等他们逃到缺口外面,就已经被神族骑兵截住,两下夹攻,这几十万的步兵几乎被全歼。
  清影远瞻和一干重臣躲在帝国护卫军里面,冲出包围圈,这支精锐部队遭遇了六道防线的阻截,队伍早已经分散,能够保护他们的也仅仅剩下不足十万人。 ”
  嗯,真是厉害,怀疑这些人是小人国或者蚂蚁国的,两座城池之间可以排上四百多万人马,而且几百万人马可以同时投入战斗,厉害厉害,就算古代世界中战争场面最大的中国,最大的一场战役也就是淝水之战,真正在前线对阵的不过是前秦前军大约二十万和东晋不到八万之间的对阵,这裸兰大陆真是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啊,从前线到首都不过3天的路程(三天下来,骑兵和步兵死亡总数已经超过了三十万。而此时,清影远瞻的部队已经到了灵光城。),假设首都在国家的中心部位吧,那面积大约也就150公里(“《资治通鉴》:曹操之众,远来疲敝,闻追豫州,轻骑一日一夜行三百馀里”,这是古代最高的时速了)×3,两者的平方×3.14=635,850,也就是六十三万五千平方公里,多厉害,明代大约三百五十万平方公里,才养活100万士兵,而且还是靠军屯才行,这六十多万土地上可以养活“黄湖三十万的神弓营部队和三十万步兵,灵光城留守的二十万步兵,自己带来的二十万民兵和二十万帝国护卫军,总数还不到一百万的部队”+100万东线+被困的50万=270万军队,这还不算留守首都的军队。
  “不过,人族中也是有明智之士的,比如最後关头竟然派出一个万人队的斥候兵,如果他们早些派出来,我们的计策就难以施行了!”力文感叹的说道。
  一万人的斥堠(斥堠两个字也错了)?多厉害。
  真是不想说了,很多小说都是如此的,只是一味地追求大场面,大数字,也从来不考虑社会的负担能力,考虑一下战场的大小,唉,玄幻就可以这样空幻?
  还有银英的同人《黄金之鹰史纪》
  “下官知道,请元帅恕罪。”萨芬不紧不慢地说道,“可是这是唯一的方法,如果不这样的话,我们不仅会失去希尔德要塞,还会失去要塞内的所有居民和三个军团,五十万正规军。请元帅三思。”
  一个要塞除了居民外还可以容纳五十万士兵,厉害啊,不知道这种要塞怎么负担这么多人的伙食还有相应的马匹的草料。唐代长安所有人口加起来不过三十万人,宋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最高峰,开封城内的人口也不超过五十万,西方直到工业革命才有如此的城市人口。请问这种要塞在类似西方封建时代的时候是如何生存的?
  现在才发觉,玄幻世界生产力真是高度发达。或者每个人身上都有叶绿素,可以自行作光合作用,不需要吃饭的。
  忠告:各位写手写下那些数字的时候还是要考虑一下逻辑上说得通说不通,别再闹这样的笑话了,虽然玄幻很幻,但也还是建立在现实人类社会的思想、行为、基础上的,并非就可以不顾所有的科学、社会规律。
  说到底,还是个学识水平不够,积累太少的问题。
  2.意淫与自恋
  意淫是现在最流行的针砭之语了。从红楼梦和金庸小说到网文都可以扣上这个帽子。许多不满于这种指责的人就喜欢说那一本小说不意淫。诚然,英雄主义的小说要为人所不能为,不意淫一下怎么做得到。可是,并非所有虚构出来的英雄就一定算是意淫。
  何谓意淫?无人可以下准确定义,但应该有一点,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就可以得到远超乎常人的收获,这应该算是意淫的一种。
  意淫很多,权势地位的意淫,对女性的意淫,对自身能力的意淫,都是。
  举例:我眼中的标准意淫小说《冬之无名》
  主角:起先被神仙老道收养,打下基础,然后进孤儿院,可以在孤儿院中,由捐赠的书中找到两三本秘笈,学得天下第一的中医针灸(有意思,孤儿院变成古籍图书馆了,倒是什么东西都有),少年时期,高中不需要上课,照样可以考上最高分的北大光华学院,还能抽出时间去大学旁听音乐,到旁人家中第一次弹钢琴,就比人家弹了多年的还好。音乐学院中,随便一写曲子,感天动地,万人瞻仰。进了大学,一天看上二十本书,不在话下,明知道他已经有两个女友了,美女还倒着追。一曲洞箫让整个音乐学院上到教授下至学生蜂拥而来,网上填曲,永远第一,开个工作室,完工效率高得惊人,还个个精品。
  这一切主角都得到了,他付出了什么?
  什么也没有。
  无话可说了,这种意淫算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还有自恋,自恋算是以自我中心的一种典型表现了吧。
  典型小说《浮云游梦》
  主角白衣胜雪,高傲出尘,面貌英俊,身怀绝艺,一曲洞箫,也是万人空巷,照样MM倒着追。
  想起某次看到对之评语最为恰当了:
  老子天下第一
  世间唯我最帅
  横批:自恋
  忠告:唯有耕耘才有收获,要想让自我代入的主角无所不能天上地下唯我独尊也非不可,只要他付出相应的努力,那就是该得的,但如果站在路上也有鸿运送上门,就如同游戏中作弊一样,非但不合理,也没兴趣了。
  试问,是在经过了努力得到了收获,令人高兴,还是不劳而获更令人愉快呢?
  想起以前听过的一个笑话:
  某人降生,在转世之时知道老天安排自己这一生能得到亿万财宝,终生富贵。于是他就等着等着,结果什么也没等到,最终居然饿死了。他大为不忿,就质问老天。老天说,早就为你准备好了东西,本以为你会去求官,就打算让你在做官的时候慢慢送来,结果你没有。后来以为你会去经商,想让你事事成功自然也就有了。不想你还是没有。看你什么都不干的样子,算了,就把财宝埋在你屋子下面,只要一挖就可以得到,结果你连动都不肯动,饿死了还能怪谁呢。
  3.封建思想的残余和思想上的秒杀十万
  政治教材中说,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仍有一定的封建残余。我一个朋友不屑地对我说,什么有一定封建残余的社会主义,我看是有一定社会主义残余的封建主义。
  此言虽然偏激,但不无道理。现实社会中官本位等等封建思想根深蒂固,难以动摇。网络小说中又如何没有呢。
  2002年最流行的征服大陆类小说岂非典型?
  一个解放奴隶,消灭贵族,争取平等的大旗下,渗透着的都是封建思想的残余。
  从天魔中死神小队像狗一样的愚忠,从主角天生的帝王气质中,从DFS类对女性的轻贱中,封建时代的森严等级、愚忠愚孝,压迫女性一一再现。哪还有一点现代平等、自由、博爱的表现。
  当然,有人会说,写的就是封建时代背景的小说,要主角有那些思想不是缘木求鱼吗?
  诚然,什么时代有什么思想,但小说是作者笔下的产物,无一不体现作者的观点思维,如果说仅仅是客观描写,那自然没什么问题,但问题是现在的这些小说中充满了羡艳,欣赏和正面的评价,作品中对此的态度毫无疑问就是作者的观点,难道这样观点不是封建的残余吗?
  如果不想用批判的观点来描写这些,那用客观的角度来描写也非不可,只可惜,放眼网文,能做到此的寥寥可数。
  思想上的秒杀十万最合适的载体就是流行的军文了。
  某些小说中一个人有着毁天灭地的能力,我们讽刺地称之为秒杀十万,这里借用也是如此原因。
  每每看到回到过去的小说,例如明日帝国,仅凭着对现代文明的皮毛就可以力挽狂澜,令人苦笑不已,且不论当时的社会生产力能不能承担起如此先进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单就被推翻的阶级的反抗意识来说,在这类小说中就几乎都是正面较量结束之后就永远不会再有。这未免太轻易了。
  举例,明日帝国中关于女性放小脚的一节,写的令人捧腹,如果真如此容易,那早在清兵入关之初中国就不会有小脚存在了。
  想想当年留头不留发的时候,有多少已经投降的地方自发地起来反抗?当时国外的传教士看到了还惊叹道,中国男人对于头发的执着更胜过对国家的忠诚。小脚问题虽然没那些严重,但顽固分子就会像文中那样没有一丝反扑吗?
  再看看尤其是回到晚清的那类军文,想起某位的评价:未免欺负晚清无人了。
  我说,作者也真是把老百姓当成泥人,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未免太个人英雄主义了一点。
  忠告:最好先把《论法的精神》《契约论》《资本论》等等看过一遍,就算看不了那些大部头也要看看对大部头的介绍,提高一下自身的政治意识。别真以为自己是救世主了。
  4.把反传统当作时髦
  与时俱进,多么时髦的口号,于是乎,诸多写手们思想上也纷纷与时俱进。于是乎,传统在他们手中纷纷像雷峰塔一样轰然倒地。
  没人反对与时俱进,但不要只是为了与时俱进而与时俱进,更不要把反传统当成时髦,唯恐不这样就不能显现出新新人类的锐气和睿智了。
  按照马哲的观点,社会意识分为和上层建筑相关的意识形态和与上层建筑无关的思想,在人心思变的年代,与上层建筑有关的意识形态首当其冲,自然受到置疑。
  尤其是西学东渐,民主自由思想高举大旗,网上写手身为新一代知识青年自然不甘落后,开始大唱个人的权利自由幸福了。
  没人能否定个人的权利,没有个人就没有集体。固然马列主义宣传的是集体当先,个人在后,牺牲个人幸福集体有些要求过高,是应该适时地保护个人权益,但凡事有度,过犹不及,网文种种已经开始走向绝对自由化,绝对自私化的方面了。
  记得年初在军事版上看到昆仑的纷争。印象深刻。
  昆仑中主角因为义妹受官兵侮辱,主动投向蒙古人,攻打南宋。这种行为在十年前看来,毫无疑问是汉奸行为,然而作者却赋予主角正面形象,隐隐约不是英雄也是豪杰了。
  且不论一个人是不是一定要忠于自己的民族,在一场侵略战争中为虎作伥,难道还算是正义的吗?
  更何况把满腔怒气从具体的人一直延伸迁怒到整个国家,以至于置百姓于战乱苦难之中,算是正常的人么?
  如果单单只是描写这样一个人物,当然毫无问题,金瓶梅还写淫棍淫妇呢,但硬要捧他做正面人物,不免有些指鹿为马了。
  作者还宣称个人自私,只管自己和家人好不好,对其他人没有能力也没有这义务。
  确实,个人的力量渺小,对于他人的帮助可能不大,但就因此而袖手旁观,却是大违做人的精神了
  人是社会的人,人没有像大象那样的力量也没有像虎狼一样的勇悍,但人能做地球的主人,万物之长,正因为人能团结,能集合众人之力,能够彼此帮助。尤其是现代社会中,每一个人都享受他人提供的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帮助,最小一个例子,在街上不认识路了,向路人打听,如果知道的,基本上不会不告诉你,这就是一种帮助,假如享受之后却吝于付出,此例一开,将来谁还会愿意帮助别人。
  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用钱买的。
  社会风气败坏,道德的沦丧,往往都是这样开始的。
  像是民主自由这种带有时代性阶级性的传统发生如此变化,虽说有些过度,但也还能理解,不能理解的是不受时代限制的某些道德传统也开始动摇了。
  举例:冷钻的《天使恶魔》(应该是这名字吧),大写兄妹恋,完全正面描写,充满了同情。
  晕,这是乱伦啊。
  从原始社会开始就禁止的,到了现代社会居然开始死灰复燃了,是我跟不上形势了还是现代人太开放了。
  《源氏物语》看过吗?日本最乱伦的年代,其中无数血缘婚姻,有堂兄妹的、表兄妹的,也有乱伦的,叔叔和侄女的,舅舅和外甥女的,几乎所有的乱伦都有,但还是没敢有母子/父女、和兄妹/姐弟这两种乱伦,这还是在拥有无上权力的皇室贵族之中的。为什么?因为这两种是最后的底线了,是最最亲的血缘了。
  中国更不要说了,唐玄宗与杨贵妃,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是公公和儿媳,所以照样被人骂乱伦。
  大大们,真要叫你们大大了,了不起啊,现代文明社会了,还这么想着乱伦干什么,是不是看多了A片了,不够刺激了,一定要更犯禁的才能让你们勃起吗?
  淫遍天下妇人还不够吗?
  又想起孔雀写的青蝙蝠了,里面某个短篇也是一对兄妹恋,孔雀最后让他们在不能生育的条件下结婚了。
  作者啊作者,禁止乱伦只是单单为了能有一个正常的后代吗?
  不是,这已经是文明和道德的象征、底线和基石了。
  难道诸位打算在精神上回到蒙昧时代吗?
  还有,至少看到两篇小说中,主角娶一对母女的情节发生。
  唉,海陵王纳阿里虎和重节一对母女,阿里虎知道后羞惭不已。如今之人,脸皮真是比古人还厚。
  更可悲的还有人大赞是破除思想禁锢,只要幸福就好,何必多管其他。
  无言可对。
  就像是梦是现实的反映一样,网文的沦落也正体现了现实社会中思想意识与精神状态的混乱
  忠告:社会要进步,思想要前进,对于传统自然是要鼎故革新的,但千万记得否定之否定规律,全盘西化不是福,扬弃才是正理。还有,不要去触动道德的底线,那是潘多拉的盒子,没人知道会有什么事情发生的。
  5.第一人称与全知观点的混乱使用
  中国传统小说中最常用的写作手法是第三人称,全知观点,西方小说常用的是第三人称单一视角。
  除此之外,还有用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写作的。
  使用第二人称的很少,敢用的不是大师就是白痴。比如灵山。
  网络小说中除了使用第三人称的还有很多是第一人称。
  使用第一人称有很多好处,最明显的就是代入感强,这本是为了加强作品真实性感染力的手法,不过网文种种更有些偏向YY的作用了。
  不过这没关系,只要通顺逻辑不错就可以了,思想道德的问题只要不是太过火,不会有什么争议的。
  不过就这些第一人称的小说来说,有不少却是奇怪的,就是第一人称和全知观点的混用。
  第一人称,当然是以我自称了,也就是说名义上作者就是主角。
  第一人称向来只能和单一视角一起使用,因为“我”不是上帝,不能了解别人的思想,最多只能揣测,因为“我”没有分身术,不能看到我眼睛所见不到的地方和我不曾经历过的事情,最多只能听他人转述。
  可现在却怪了,多少网文不顾这逻辑上的关系,纷纷能看到(但等于没看到)别人的想法,看到不曾经历过的事情。
  比如已经成为经典的句子:我转过身,却没有看见他XXXX。
  哇,高人,脑后有眼睛的,能知道他XXXX,唉,这眼睛也是废物,都看见了,怎么不通知大脑一声,害的主角肯定要吃亏。
  呵呵,搞笑。
  类似的情况多得很,究其起源,大概是无赖战记开始的。
  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去学,这种逻辑不通的东西自己看看笑笑也就算了,真光明正大拿出去是会被取笑的。
  比上述好一些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我”出现的情况下,使用的是单一视角,而却又写“我”不在场情况下的事情。比如《异时空-长城》。
  最标准的,比如天行键,第一人称,没有这毛病。我自己写过的第一人称短篇也是如此。
  忠告:改一改吧,别搞笑了。
  6.胡乱用词和语言的动漫化
  照理来说,现在上网的人学历至少应该有高中的水平了,受了这么多年的教育,尤其作为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中文总该熟练掌握了吧,就算不能典故成语信手拈来,但至少文字通顺该做得到的,但眼下很多网文让人看得却是哭笑不得,尤其让我这从古典文学开始看起小说的人叹息不已。
  网文对于词语方面的有很多错误,尤其是以下三种为甚:
  1.生造词语
  举例:处男
  不知道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词语的,看得让人吐血。这纯粹是这几年生造出来的,大概使用的人以为是相对应于处女而言,男人没有性行为过的就算是处男,把女字改成男字不就行了么,可是,这绝对是错误的。可以去查阅辞海,汉语大词典等权威词典,里面不可能有这个词语。因为在中国自古至今,长期以来就没有对男人提出过什么贞操的要求,语言的出现是为了满足交流的需要,国人根本就不需要交流这个,哪会有相应的词语呢?
  如果一定要找一个有这个概念的词语,那其实倒是有一个的:童男。
  童男本来意思是男性的儿童,由于道教中炼丹修身一派对所谓男性的元阳有一些要求,所以确实有对此词语的需要,所以把童男引申出一个意思就是没有过性行为的男子。这个词语对应于童女来说是是男性儿童,对应于处女来说就是处男这个意思了。
  可惜的是,网上那么多DD们,不知道你们看过古典小说没有,摆明了有合适的词语的,偏偏要去生造一个,岂不显得学识低浅了些么?
  2.乱用词语
  举例:下嫁
  网上小说女子嫁给男子,不知为什么喜欢用下嫁这个词语作为嫁的同义词而不去管其中的含义。(还有很多台湾的MM小说也是如此)
  下嫁者,女性身份地位远远高于男性,以至于有折身俯就之意,所以称之为下嫁,也就是说,就以前要求的门当户对来说,女性是受了很大的委屈的,这才能用下嫁这个词语,这个词语的使用其实是相当严格的,在古代大多是指公主出嫁,而就算一般豪门千金嫁给贫寒小子,也不怎么好用这个词语,否则有僭越的嫌疑。
  现在倒好,许多小说中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是出嫁就都是下嫁,还有很多是女性地位低于甚至远低于男性的情况下,真没想到,原来网上女权主义者这么多,真是佩服,尤其是在那么多封建时代背景下使用,真是有勇气。想当年《红楼梦》大给女性唱赞歌,还没敢说薛姐姐嫁给宝哥哥是下嫁,比清代还要早的年代女权就这么雄赳赳气昂昂了,让人怀疑是不是回到了母系社会。
  3.胡借
  胡借就是胡乱借用。一种语言不可避免会受到其他语言的影响,即便是同一种语言,不同地方产生不同的词汇也会互相影响。想当年很流行的“创意”两字就是从香港那边传过来,虽然不怎么合乎语法,但毕竟还是坚强的生存了下来。今日又有一例,也是如此,那就是“战意”。
  不知道这个词从何开始蔓延,眼下只要涉及比武打斗十有八九就能看到这个词。最初一看心里狐疑,这词哪来的,后来一想,大概是战斗意志的缩写吧,似乎也是从港台那里引进的。
  从语感上来看这词,老实说怎么看怎么别扭,这词差不多是生造的,所以对应的来说,其实也就是斗志啦。也许嫌弃斗志这词不够时髦,所以喜欢用战意。本来也没什么,刚刚看到天行键中也用上这个词了,不由叹息再三。
  以上说的还是单纯的用词。除外还很看不惯目前小说的动漫化。
  举例也不想了,到处都是,可叹现在的孩子给小日本的动画漫画带坏了。看看它们无妨,我还看EVA,喜欢MACROSS呢,但不能把这些带进文学中啊,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学虽然不能一味排斥外来用语,但保持自身的特点和相对纯洁,才是更重要的。
  忠告:先把四大名著看十遍再说
  7.恶搞的滥用和讽刺的过度
  我把网上小说按照搞笑的层次分为以下几种:
  恶搞————讽刺————幽默
  三者是层层推进的关系,最低层次的是恶搞,到了讽刺则是言之有物了,如果到幽默,那简直就是大师水准。
  不过网上小说看多了,绝大部分是属于第一类型,极少数属于第二类和第一第二类中间,第三类的还没看见过。
  最早看到的恶搞的大概是风姿物语了,其搞笑思想的来源还是日本的动画漫画。最初看到的时候哈哈大笑,就像是看了周星星同志的电影。第二次看到呵呵一笑,第三次看到顺手翻过,第四次看到就要眉头大皱了。
  凡事要适可而止,网文却是把恶搞滥用无度,而且这些恶搞很多还是庸俗的,不是拿人的缺陷取笑就是带点黄色,不免让人觉得黔驴技穷。就想起以前相声说的,如果观众不笑怎么办?那就下去搔他的胳肢窝了。
  现在的恶搞就是如此。造作、庸俗、滥。
  更令人生厌的就是很多文章中喜欢作者跳出来说上两句,不是主角威胁作者就是作者威胁主角,不伦不类,破坏小说结构气氛。(不过这种小说本来也就没什么结构气氛好说的,能有这种低层次情况出现的没见过有一部像样)
  比之好的是讽刺,举例:X的中世纪青春偶像剧场。
  2001年初刚看到的时候正被开始渐渐流行的恶搞模仿弄皱眉头,看到X的小说眼前一亮,原来玄幻类的也感这么强烈的讽刺时弊,大为佩服。只是多看了点之后不免遗憾。以前写诗的时候有句话说,怨而不怒,哀而不伤,说的是要有个度。X的东西看多了,就觉得是一个大汉,肚子中满腔愤怒,像许诸一样,脱光了,光着膀子就上阵,虽然看得很解气,但不免失之分寸,直如一个莽夫,意境种种就谈不上了,可惜了。
  典型例子:那个通天教教主传教那段。
  在恶搞和讽刺之间的也有过渡型,比如紫川。
  这本书真是奇怪,既有庸俗的恶搞,比如紫川秀手下三个将领和他之间的种种,庸俗无聊,也有元老会召开那段辛辣的讽刺,不在X之下,如果把那些无聊的删除了,可能会更好些。
  幽默型的到现在还没看见过,我是把《围城》作为标准衡量的。
  不过看到一本难得的讽刺与幽默之间的过渡型:Free Way。
  老实说,这本书我不喜欢看,因为不是一本很能吸引人的书,而且其中的讽刺相当一针见血,令人有些不敢看,但我认为它是网上难得的很有分寸的讽刺小说,单就幽默来说,还没有其他的能超过。X的或许在辛辣上远胜过,但一个像是牛饮,一个是浅酌,或许前者很解渴,但在类似我这种白衣秀士王伦似的人物眼中,后者层次水准却是更高。
  真希望网上后两者的书多些。
  忠告:没有幽默感没关系,但请不要硬做小丑样来引人发笑。
  就像电影史上成功的喜剧电影,不是有着深刻内涵就是有着优美的方式,从没有一个丑态百出的搞笑电影能青史留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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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位都看过了吧,那么诸位看完后的感想是什么呢?不知道各位是怎么想的,我的看法却是很简单,1、3、4、5点我同意,玄幻小说嘛脱离实际也不是不可以,如果不空想那叫什么玄幻,但是太过没有逻辑就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了;但是后面几点,怎么说呢?我们上网看小说是为了什么?高兴。一天工作完后又疲又累,却上网看小说是为什么,就是为了短暂的放松和高兴。要说YY,只要不是过分的离谱,即使自恋那又怎么样?如果你要求每个作者都能象鲁迅写的杂文那么出色,是不是要求过高了点?就象是要求一个小学毕业的学生写一份博士生的毕业论文一样。我也喜欢看《流氓》也喜欢《小兵》更喜欢《紫川》、《风姿物语》即使他们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可是什么作品没有缺点?就是因为有缺点那才吸引人,如果一个作品完全没有缺点,那么还看它做什么?赶紧供奉起来呀。
  虽然我说是这么说,但是对自己的作品,我希望能象这位作者说的那样这所有的几点都避免,我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呵呵,但是我努力避免,所以才在‘同道中人’兄的建议下,准备对自己的作品做一次大的修改。为的就是自己作品里的不切实际的东西全部都删掉。免的让人厌烦。
  如果起点审核不能通过,请早点通知我,我好直接做出作品的修改。
作者的话 很想说的话
更新时间:2006-8-4 21:01:00 本章字数:1038
  这个,很长时间都忙着赶着更新了,今天刚好心情不好,就转过头来看看网上的小说。我喜欢军事,也喜欢看到祖国强大军事机器运转起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时候的景象。
  但我总觉得大家好象都忘了点什么。忘了什么呢?应该是忘了咱们老祖宗最擅长的阴谋诡计吧!一味的追求工业化、强大的军事机器,那又怎么样呢?美国强大吧,还不是被人家本·拉登耍的团团转?到现在连人家藏在那里都搞不清楚,只好象发情的公狗一样乱咬人,搞到现在布什还要靠自己老婆出去替自己摆平自己搞出来的烂摊子,丢不丢人那?就好象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莽汉一样年轻的时候那是潇洒无比、英雄无敌,等老了,还不是被人踹!
  哪象咱老祖宗啊,陆抗一个小计火烧了刘备八百里联营,谢安派人一声喊,喊散了前秦百万大军,诸葛亮三计气死了周瑜,说的好听点是计谋的运用,说的不好听还不是耍的阴谋诡计?怎么到了咱们这代就全给忘了呢?拿个比人家强或者跟人家差不多的武器、戴着‘陆军天下第一’的高帽子就可以把人家打的屁滚尿流、丢盔弃甲横行天下了?想想看,咱中国老祖宗们每次的经典战役哪一场和个‘谋’字离的开?凭着强大的武备硬干,那叫什么?叫白痴!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咱可不能干!
  咱中国人最擅长的是什么?照我说那,是最擅长耍阴谋诡计的,中国人耍起这个可是天上少有地上无双那。可怎么现在都没了呢?都用到内斗上去了啊,那要是不内斗,团结起来了,把这最擅长的东西甩几个给那些小日本、美国佬尝尝,保证他们都个‘谋’趴下。可我每次看小说都是说中国的武器如何如何先进然后就是跟别人硬干,天,发疯了么?你中国就算再努力,几十年的差距那是说能赶上就赶上的么?咱不要别的,只要军队训练有素,装备级别不跟人家差距太大就行,剩下的咱就在脑袋上看高低,怎么着,咱中国人经济上比不上别人,怎么难道连脑袋都比不上别人不成?可为什么现在这么多小说都忘了脑袋的运用而强调力量的运用呢?就象一朋友跟我说的:“实际上,任何一场战争在它发生之前就已经决定了胜负。”一样,力量上有所差距不要紧,就怕连脑袋都忘了用那就真的要玩完了。丢掉自己最擅长的与别人拼别人最擅长的,该怎么说,中国有句俗话:拿鸡蛋碰石头——以卵击石!就算运气好,真的打胜了,那也是惨胜,可咱周围还那么多虎视耽耽的家伙们在看着你呢,就等你元气大伤好上来一口吞掉你,这么做不是把自己望火坑里推么!
  胡诌几句,发发感叹而已,各位听了也不要当真,不满意了,就当我说的是放屁,一阵风吹过就算!
作者的话 声明:书名的改动和情节的大修
更新时间:2006-8-4 21:01:00 本章字数:983
  不要怪我这么长时间没更新啊,我也是迫不得已的啊。
  我被公司“强行”派遣出去学习,一出来就是一段时间,而且这种状况还将持续一段时间,至于什么时候结束,说实话,我不知道。呵呵
  今天,我溜了出来,发了这段声明,就是想告诉大家,这本小说是不会成为太监的,我会断断续续的上传的。直到这种状况结束后,我会重新恢复正常更新的速度,并且尽量做到一天两节到三节的上传速度,还请大家多多原谅。
  不过,小说的很多情节我会加以改动,也就是说,我还要再做一次大修,添加和删除一部分。对文字的控制再加强一些,尽量使这部小说看起来显的不那么枯燥无味,情节上也尽量显的好看一些。在此之前,我将我写的这本小说好好的看了一遍,发现了一个问题,情节非常平淡,可说是枯燥无味,文字上的失败使紧张的情节一点都显现不出来,可说是一大败点。所以,我会尽可能的加强文字上的表现。当然,要我做到象手枪、流浪的蛤蟆这些老兄的功底,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嘿嘿~
  当然,还是绝对不可能有带色彩的情节出现,因为我根本不会描写这些情节。所以,想看这种情节的朋友们,我给你们个忠告,放弃本书,去找别的更“精彩”的小说去吧,别耽误了你们宝贵的时间和金钱。
  另外,我欢迎大家给我提出宝贵的意见,我也知道,没什么朋友骂我,可能是这本小说让你们觉得不值得骂,浪费口舌。但我还是非常庆幸,没有什么别的男性朋友想要跟我的女性家属发生超友谊关系。在此,我谢谢大家了。因为,相比起来,我比很多的作者都要幸运的多。尽管只是想象,但他们的女性家属很可能已经被读者朋友们狠狠的问候了。
  只要不涉及到我和我的家属,随你们怎么说,不过,尽量就小说本身骂,我是完全能接受的。我一向不吝啬我的“精华”。
  还有,我的书名要改一下,因为书的情节发展的状况和书名已经不再适合了。这个问题,我想了一周左右,左考虑,右徘徊,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把书名和内容简介改动一下。只希望,改动后的书名不会让大家那么难记,这样我就心满意足了。呵呵。
  恩,时间差不多了,我也要下了,看看表,一共上了15分钟,网吧的老板可能要骂我是个小气鬼了,才上15分钟,怎么算网费呀!
  这个,小弟向大家拜别了,愿上面的那个老家伙保佑我能在今晚溜出来上传一节。我不信神,但这个时候还是希望上面真的有个老家伙保佑!
第一卷 第一节 战争国家
更新时间:2006-8-4 21:01:00 本章字数:4587
  曾经有一个大陆叫做圣华大陆,这块大陆上住着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的种群。他们拥有高度发达的农牧业,虽然种群一样但是却分为了大大小小五十六个部族,经过了一千多年大大小小的战争和强制性的融合,终于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名字就叫做圣华帝国,建国的这一年被称为圣华元年。这个国家的人民曾经是骁勇善战的,他们骨子里就天声的拥有一种好战的血液。但是,太久的和平麻痹了他们的思想,整整一块大陆都是他们的天下。渐渐的,上至君主下到平头百姓都遗忘了自己的战斗本能,迷失在灯红酒绿、风花雪月中,丧失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所最应该具有的警惕。
  在圣华大陆的东面六百公里外的一个岛上也生活着一个种群,奇怪的是他们也是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但是他们却自称是太阳之子。这个自称太阳之子的种群所建立的国家就自称为太阳帝国。太阳帝国和圣华国有着浓厚的外交关系,双方于圣华历二三五年九月十八日建立了外交关系,而太阳帝国由于圣华帝国的强盛和先进,就向圣华帝国臣服,自称属国。只是这种外交关系,却从来都只是圣华帝国一方所一相情愿的。太阳帝国的国土太小早已不能满足他们人口急速增长的需要,资源太少,社会发展却太快,狭隘的国土面积使他们本能的感觉到只有广阔的大陆才能提供他们发展的可能。因此,从双方一开始建立外交关系始,太阳帝国就贪婪的盯着圣华大陆这块肥肉。只是圣华的人口过于庞大,国力过于强盛,太阳帝国没有能力一口吞下就一直暗中等待机会。日子久长了,其社会的上上下下都知道广阔的海洋西方有一个极其广阔富有的大陆,而这块大陆才是他们希望的所在。太阳帝国从上到下都疯狂的学习从那富有的大陆传来的一切,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学习的越多,自己就离希望靠的越近。
  对于太阳帝国的虎视耽耽,圣华帝国并不知晓,太长的和平、自身的强大,让圣华帝国目空一切,自称“天朝上国”!这个称呼却大大的刺激了太阳帝国。
  在更东面的另一个大陆——东大陆上有着二个独特的族群,他们和圣华帝国、太阳帝国的人不一样,有黑皮肤的种族,有白皮肤的种族,这个大陆上有四个国家。其中黑皮肤的种族组成了一个国家——黑鹰帝国,黑鹰帝国的人口非常的庞大,但其国土面积却只占有了大陆的极小一块,种族的不同,让黑鹰帝国受够了其他三个国家的围攻,因此,其人口虽然庞大,却只能被迫绝不甘心的占住了一小块地方。白皮肤的种族分别组成了另外三个国家——分别是神圣英利帝国、金阳帝国、圣风帝国。四个国家之间基本上每隔百年就有一次混战,但是谁也奈何不了谁,只有黑鹰帝国因为种群和其他三个国家种群不一样而经常遭到三个国家的围攻,只是因为黑鹰帝国的人民异常的骁勇善战,总算勉强支撑下来。
  圣华大陆和东大陆的人们都隐约的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是太过宽阔的海洋阻隔了双方的探知。只有太阳帝国的人却是非常积极的探询着东大陆的存在。因为太阳帝国隐约的感觉到,这块东大陆也许就是能够帮助他们完成希望的锲因。
  圣华历一八三四年九月十八日,太阳帝国的一个航海家无意间发现了通往东大陆的通道,并在东大陆最为强大的一个国家——神圣英利帝国的一个港口上了岸,这个发现让太阳帝国的高层象发现了宝藏一样的兴奋。他们秘密的策划了联合东大陆入侵圣华大陆的恶毒计划。太阳帝国的高层迅速派遣能说善道之士游说东大陆四个国家的高层领导人,将圣华大陆的富饶说的天上少有地上绝无。刚开始的时候,除了黑鹰帝国,另外的三个帝国都对太阳帝国的鼓吹显的不屑一顾,谁都知道,故乡才是最为美好的。只有黑鹰帝国因为日益狭小的生存空间而秘密的与太阳帝国互通往来。五十年很快的就过去了,太阳帝国仍然没有放弃他们的希望,并想尽一切办法让这东大陆的四个帝国真正认识到了圣华大陆的富有与辽阔——那是真正的用黄金铺成的陆地和国家。而这四个帝国终于在圣华历一八八四年与太阳帝国达成了协议,并签署了名为《蚀华吞龙》的条约。只是,条约却明显的表达了五国间的暗流涌动。
  其中,太阳帝国将作为一个暗线,提供给四国大量的机密情报,而不是做为一个明子儿派出军队参加战争。
  庞大的战争准备进行了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那是一个君主在位的极限时间了。所有的君主都明白,如果在他们有生之年不能完成这个计划,那么这个计划就面临着夭折的可能。所以,所有的战争准备都被以最高命令的形式下达了,任何有碍于完成战争准备的事情和人物都被秘密的消化了。东大陆上的四个帝国首次联手,将国内一切反对声音和争权夺利的贵族消灭的干干净净。而太阳帝国也对圣华帝国进行了三十年的战争侦察,圣华帝国所有的情况都被源源不断的传到了五国联盟指挥部里。
  战争,正慢慢的靠近!
  圣华历一九一五年,战争突然爆发了!
  在漫长的海岸线上,五国联军在一个非常适合作为前进基地的沿海地带——旅顺登陆了。为了不让情报泄露,获得宝贵的后续部队登陆的时间,屠戮的命令被下达了。附近的村庄、县镇都被洗劫一空,没有人能够生还。圣华帝国也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入侵的通知。
  二个月后,关于沿海地带的消息才被慢吞吞的传到了帝国首都,即使是这样,消息也没有被说的很清楚,只是模糊的认为是海盗的骚扰。在圣华帝国得到派出的五万讨伐军全军覆没,敌人总数更在百万之谱时,才幡然醒悟:这是早有预谋的战争,而不是海盗!
  战争动员开始了,以圣华帝国庞大的国土面积和人口,战争动员进行的非常顺利。四个月间,就有二百万的退役军人被重新征召进了军队。
  战争开始,圣华帝国旅战旅败,将东南沿海地带十二个城池全部丢失,损失了二十多万的部队。一千多年的和平,早让圣华帝国忘记了战争是什么样的。
  四个月后,在丢掉了七十八座城池后,圣华帝国骨子里的战斗本能终于再一次的被唤醒了。在往后的一个月里,圣华帝国让五国联军终于尝到了什么叫做痛苦。四国联军部队损失首次达到十万之众,而圣华帝国损失则保持在了十二万左右。
  随后的几个月里,圣华帝国终于弄清楚了对方的来历和目的。清楚了对方的目的后,圣华帝国怒不可遏,再次进行了全国动员令,大批的青年男子被征召入伍,进行国土保卫战。四国联军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每天损失的人数直线上升,已经到了不可接受的地步。而太阳帝国也乐的看着四国联军大吃苦头。
  国与国之间,没有朋友和敌人,只有利益和权利!
  四国联军终于想到了太阳帝国,在紧急的磋商后,五国再一次达成了协议,在原来划分的五国土地内再一次划出一部分以给太阳帝国。太阳帝国在拿到了甜头后,动用了它三十年来安插在圣华帝国内部的各种钉子、暗哨、间谍将大量的圣华帝国军队调动情况秘密的报给了四国联军。圣华帝国的情势再一次的危急起来。
  即使是这样,四国联军仍旧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损失仍然是居高不下,但毕竟还是在缓慢的推进。而圣华帝国,由于大量的情报泄露,损失了一批又一批的精锐部队。在圣华帝国终于意识到有内贼的时候,大半的国土已经沦陷。
  太阳帝国鉴于圣华帝国大势已去,悍然揭下蒙在脸上的遮羞布,露出了狰狞面孔——遣军参战,为了在战争中争取自己最大利益。
  圣华帝国终于意识到了,这是要亡国灭种的侵略,鉴于目前已经事不可为,圣华帝国全国上下团结起来,做了最坏的打算——将大批的财宝、珍玩、妇女、儿童、青壮年男子和大批的书籍资料全部都运送到了大陆东北角土地最为贫瘠、地势最为险要的地方,为的就是保留最后的民族种子。这个行动就被称为——希望种子。同时,还将最精锐的部队从前线撤换下来,进行“希望种子”计划的保卫工作。
  圣华历一九六八年一月十三日,圣华帝国京城——北平陷落。城内六十多万军民、帝国皇帝同时殉国,无人生还。这个消息也宣告了圣华大陆已经换了主人。战后,圣华帝国总人口,从五亿四千万下降到了一亿多。再也没有以前泱泱大国的景象,圣华人,也成了猪狗的代名词。而四国联军却也没有得到太大的好处,军队损失人数超出了原来预计的几十倍,大量的伤残军人需要安抚、国内的经济遭到了重创,纷纷陷入了遥遥欲坠的惨状。
  战争结束后,五国开始划分势力范围,军力最为强大的神圣英利帝国抢得了最为富饶的中央地带,宣布建立神圣英利帝国,并开始从东大陆国内移民,(后来神圣英利帝国因为继承问题分裂成了神圣英利帝国和新神圣英利帝国,金阳帝国的实力首次超过了两个国家,取而带之成为实力最强的国家);实力次之的金阳帝国则抢得了南方地区;黑鹰帝国抢得了北方地区,圣风帝国抢得了西方地区;而四国本来并不准备给太阳帝国原本答应过的领土,但是太阳帝国却看出了各国元气大失,威胁将要再次发动战争,并以各国本土为质,因为各国本土并没有多少军队。战争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原本用来预防对手的预备队也被派上了战场。各国迫不得已答应了太阳帝国的条件,非常慷慨大方的给太阳帝国划分了得到了东南角的一块地方,土地面积是他们原来小岛的好几十倍比原来的小岛强的太多了。
  各国虽然知道了圣华帝国有保留计划,但自身伤亡惨重,没有多余的力气再次进行清剿,而太阳帝国虽然犹有余力却不敢太过耗损自身实力,以免被四国联手灭之。所以,五国一时间都不敢进去清剿。但大陆上有圣华余孽,却是各国都不愿意看到的。为了防止圣华一族的重新复兴,各国经过商议,就从大陆各地将残余的圣华帝国男子集中起来,驱赶到大陆的东北角,逼着他们藉着有利的地形修建了一座庞大的军事要塞——天堑堵住了圣华通往内陆的唯一通道。天堑内有五国长驻的三十万步兵和五万骑兵。天堑是依着两边的高高耸立的山脉而建立的,由于是座军事要塞,所以城内没有平民只有驻军。天堑的修建时间花费了四十多年的时间,为修建这座要塞而死伤的圣华人达到了四十万之巨。
  随后的五十年间,各国开始拼命的从国内向新大陆移民,而残留在大陆各地的圣华帝国人的则都被当成了奴隶都不如的猪狗看待。随着各国移民数量的大大增加,原来因为缺少人口而暂时留着圣华人的决定已经越来越不适应要求了,从国内来的移民强烈的要求能够拥有大量的土地,而现在的土地却被圣华人耕作着,因此圣华人的去留问题就成了各国君主最为头疼的事。
  圣华旧历二零零九年,太阳帝国建议举行的君主大会上,各国决定了大陆上大多数圣华人的命运——他们将被驱赶到原圣华人逃往的东北角那个以贫瘠著称的土地。在随后的十年间,众多的圣华人从各地被驱赶到东北,各地的圣华人被迫拖家带口离开他们已经耕作了几十年的土地,踏上了不归路。而在这条不归路上有一半儿的圣华人死于急行军和饥寒交迫,因为各国政府并不提供必要的食物和住所。这数条沾满了圣华人鲜血的路被圣华人称为“血腥之路”。
  圣华旧历二八八零年,东北角落里的圣华人因为人口众多粮食不够而不得不通过天堑向各国发出了以矿物换粮食的哀求。经过“磋商”最终圣华人和各国达成了用三十吨矿物换取一吨粮食的结果。
  四百年的时间慢慢的过去了。历史会给圣华人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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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的书名即将改成——《黑暗之心》。呵呵,希望大家能记住这个书名,如果到时候找不到了,可别怨我没告诉大家啊。嘿嘿!
第一卷 第二节 初解圣华
更新时间:2006-8-4 21:02:00 本章字数:6283
  我躺在地上眨巴眨巴眼睛,再伸手摸摸头,头在。看看身体,完好。侧头看看地上躺着的战友,伸手探探的他们的人中穴,还有气,说明都没挂。我们应该完蛋了的呀,在核武的轰击下还能生还?从来没听说过,***真是见鬼了。我只记得在核弹爆炸前,有朵灰白色的云笼罩了我们,然后就昏迷了。我忽的记起:19世纪一战时期,有一队英国士兵就是被灰白色的云罩住就再也没回来(这件事到是真的)。莫非.....
  找不到答案,只好放弃,还是先看看身边的兄弟们要紧,毕竟我这个特种连的连长不能丢下手下的兄弟不管。我站起来到处看了看,一千多人的队伍刨开阵亡的就剩下眼下这三百多人了,我记得核弹落下时,还有四百多人的。也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样了。我正伤心间,眼角却瞄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心里一跳,我揉揉眼睛,仔细一看,真是他!我蹿过去,仔细的在他脸上狠狠的拧了一把,真的!真的!刘达你真没死!兴奋之下大力的猛踢地上的刘达:“死猪,还要睡到什么时候,快给老子滚起来。”刘达在地上模模糊糊的咕囔:“靠,死了还要受你管,真他***受不了。”我顾不得骂他,使劲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刘达终于醒了:“我说老汪啊,你还真他***死心眼,都已经挂点了还穿这身军装干吗,就不会穿点皮尔卡丹的,再……”没等他说完,我就闪开了,刺目的阳光立即让刘达闭了嘴,又张大了嘴,闭上眼睛,又使劲的想睁开眼睛。我一抬手,给了他个板栗吃:“别愣神,先去看看兄弟们的情况,我去探探地形,看看这是哪儿。”。
  我刚回来,刘达就跑上来,“头,我们看过了,除了身上的军装、手里的枪和弹药其他的只要是电子的都玩完了。这***什么鬼地方,包里的电脑和感应器也全都完蛋了。”
  “老刘,我刚刚出去看了一下,这里好象不是我们原来的世界,我刚刚看了只鸟,嘴长的吓人,翅膀上还长俩爪子,什么怪物啊。就是那些植物,我也一个都不认得,你看咋办?”我的话说的老刘一楞一楞的:“不是原来的世界?你确定?真的没错?”我没好气的回答他:“那鸟我见都没见过,树林里边的叫声听得我直咯牙,植物更见都没见过咋会错,我肯定、打包票这儿绝不是我们那儿。”老刘脸上的表情从兴奋迅速转为烦恼:“那这事还真不好办,我们现在什么都不知道,等于是睁眼瞎,更不知道这里的科技程度咋样,对我们什么态度。不如今天先休息休息,明天我们全部出去侦察一下怎么样?”我考虑了一下,“好,就按你说的办,今天大家都累的够戗,先休息休息。不过,要安排好警戒,不然别让什么东西把我们一锅端了。”老刘点点头去了。
  看看天空,好大好刺眼的太阳,好蓝的天空,好洁净的空气。妈的,我们那个世界那有这么干净的天空,到处都乌烟瘴气的,在城市里住上几十年保证你的肺就象是烟枪的肺一样黑不隆冬的
  兄弟们都四五成群的围在一起,正讨论现在的情况。刚刚的从核弹下生还的兴奋劲早已过去,剩下的就是对前途的忧虑。
  “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鬼地方,要是这儿住的都是异形的话,我看我们还是早点自杀算了。”
  “就你***乌鸦嘴,不会说点好听的,要是真有异形肯定让你第一个先上。还不赶快闭上你的大粪嘴,就知道你小子嘴里没一句好话,靠。”
  “就是,就是,如果这儿的人还是冷兵器时代那就有意思多了,我们就可以象小说上写的征服这里,美女金钱大大的有。”
  “就我们这点人,这几杆枪,这点子弹?要征服别人,你白痴啊,人家就算死个几十万也能把你给砍废了,少做梦了你。”
  “瞎想什么呀,累不累啊你们,拼了大几天,觉都没睡个囫囵的,困不困啊你们?早点睡吧,明天还要去侦察那。”也不知道谁叫了一声,这时迟来几天的疲倦才迅速淹没了脑海和身体,连警戒哨和老刘都睡着了。我拣起步枪走向前面,谁让我是连长,唉,命苦啊,我就不想睡么,眼都张不开,路都走不动了,没办法,天生劳碌命啊。
  昨天太累了,谁也没顾的上清点人数。第二天一大早我集合了队伍,清点一下人数,只剩下了345人其余的应该是阵亡了。重新划分了一下,队伍一共分成了四个排,我领着四十五个人为一排;刘达领一百人为二排;郑威领一百人为二排;另一百人归八排长何峻率领。
  然后我带了一排做为前哨侦察,刘达带了二排作为后卫,三排、四排居中策应。我带着人走入了森林小心翼翼的向前运动。一路上总算知道了什么是千奇百怪:你见过长着翅膀的象老虎一样的玩意吗;见过长10条腿身体象兔子那么大的蜘蛛吗;见过会走路的树吗;见过头上长着象刀一样锋利的角的兔子吗,我亲眼看见它把长着翅膀老虎的肚子给顶了个窟窿,我听说过兔子急了能蹬鹰,没想到这事还终于让我们给看见了,这要是顶在人身上……我打了个寒颤,还是避开它们的好,谁知道这该死的森林里有些什么玩意。
  走在浓密的森林里,四周都是不知名的植物,缠缠绕绕,抬头都看不见阳光,阴森的很。我们虽然不怕阴森,但这样茂密的森林是所有穿越其中的人的噩梦,即使是我们。远处动物的吼叫声,让我听见自己和身后的兄弟们上牙打下牙,不是害怕是太酸人了。树枝上的鸟…呃…那还是鸟吗,尖牙利嘴,两边翅膀上还各有俩个爪子,正用幽幽的目光狠狠的瞪着我,看的我心里直发麻,取下2015步枪,恶狠狠的瞪回去:“操,再看我,再看我,再看我老子就给你一枪。”或许是怕了我的目光,那鸟扑棱扑棱的飞走了。我满意的收回目光,看来真的是到了异界了啊,也不知道会不会给人抓去当动物展览,希望运气好点。
  我向后队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们安静,不要招惹任何的东西。从早上六点二十分开始,我们已经走了四个小时了,可是前面还是无穷尽的森林,其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动物和诡异的树木。我们不敢靠近任何的动物和看起来显得很诡异的树木,宁肯绕个大圈子也不敢接近它们,谁知道手里的枪能不能对它们造成伤害?
  我正打量着身边这棵看起来没有伤害的植物,身边有人猛拉我的军服,我就地一个翻滚,警惕的看着四周,什么也没有只有郑威那个混蛋张着嘴一副极度吃惊受到惊吓的模样。“看什么看,没见过我这样啊,小子,人吓人吓死人你知道不?对了,你不是在中间嘛,咋到这儿来了?”
  郑威没有回答,只是指着右前方,嘴里结结巴巴:“老大,老大你看,你看那,人,人是人啊。”我没好气的回答他的白痴问题:“人怎么了,没看过人,这里到处都…等等,人?”
  我吃惊的看着他,郑威确定性的点点头。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真的是人:头上带着个破帽子,身上穿着黄色的,呃,好象是皮甲一类的玩意儿。手里拿着弓箭正聚精会神的瞄着一只头上长角的兔子,看来他是在打猎。我吩咐身边的郑威:“去把老刘给我叫来,让何俊接手他的位置,要快。”
  “你,你去看着那个人,不要惊动他,对了,把头盔给我带上,给我小心点,我可不想你变了糖葫芦。”我看着郑威小心移动的身影,心里充满了兴奋:“是和我们一样的人,而且看起来处在冷兵器时代,这就好,最起码不会被人给抓起来当实验品,嘿嘿,运气不错啊。”
  刘达象兔子一样串了过来,看起来很兴奋:“真的是人,拿着弓箭?嘿嘿嘿嘿,那就好那就好。”
  我指给他看,“老刘啊,我们在这鬼地方转了四个小时了,虽然我不愿意说,但事实证明我们迷路了。现在,现成的向导出现了,不如让他带我们出去?”
  “你能听的懂他说什么?再说我们这样打扮,换了是你,你跑不跑?”
  “说的到也是,那,跟着他?”
  “好,跟着他。”
  那个该死的狗屎带着我们又在森林里转悠了两个多小时,只到他身上背满了各种各样的动物尸体才开始往回走,不要问我怎么知道他是往回走的,如果一个当了12年的特种兵连自己走过的路都分不清楚,那么你可以肯定,跟你说话的这个人绝对是个死人!又转了1个多小时,我***恨不的一枪嘣了他,尽转悠,你就不饿啊,靠。
  出来了,终于出来了,我看着身后绿油油的大山,狂呼:“出来了,我们终于出来了。”
  我招呼兄弟们围在一起开始讨论今后的生存问题:“兄弟们,你们也都知道了,现在我们到了这个不知道是好是坏的鬼地方,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一定要活下去,这才是正理,其他的全是扯淡,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都说出来听听。”发言很是积极。
  “这里用的可是冷兵器啊,我们不如征服这里,弄个皇帝当当,那就一辈子荣华富贵、金钱美女享用不尽了,啊哈哈哈哈。”
  “说你小子白痴,你还***不信,你数数我们这里几杆枪,背包里多少弹药?你再去看看光那个‘小村庄’里就有多少人?你脑子里长的是脑浆啊还是糨糊?想死自己去,别扯上我们。白痴!!”
  “就是撒,你小子这话都说几次了,你也不看看自己算哪根葱,只能说你这里有病。”
  我看着这一群混蛋七嘴八舌的就象一窝乌鸦一样的烦却是提不出半个好点的意见,指望他们我看是没门了。我清了清嗓子:“咳、咳!我说两句,咱们最好一会先派个人去看看他们说的啥话,其他的以后再说。走一步算一步。”看看他们不说话就当他们同意了,“好,今天晚上,郑威你去探探。就这样,散会,该做什么的做什么去。”
  我的多功能手表指向9点的时候天才彻底的黑下来,我咒骂了一句让郑威出发了:“小心点,这个村庄里肯定有什么防御措施,我们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出了问题就赶快呼叫我带人救你。”
  郑威点点头。半个小时后,他回来了,“头,运气来了城墙都挡不住啊,你猜他们说的什么话,你猜猜看。”
  “什么话?人话!”
  “啊,头英明,人是白种人说的也更是英语。这里咱谁不会英语,这次可真是运气好到极点了。”
  我哈哈狂笑:“老天助我啊,哈哈哈!郑威,告诉老刘要兄弟集合,我有事要讲。”两分钟后,我站在高地开始了异世的第一次演讲:“兄弟们,告诉你们一件好事,啊,哈哈,老天帮忙啊,这里的家伙们说的是英语,哈哈哈。”我嘿嘿的奸笑了几声,底下一片起哄声,“好了,大家今天早点睡,养好精神明天去开始我们的新生活!。”
  “好。”妈的,怎么就这一声这么整齐。
  当我抗着枪,挺直腰,走到村庄前面,向一个年纪大约60多的老头问路的时候,那个老头看看我们肩上的枪又看看陆续从山上下来的队伍尖叫着逃开:“圣华狗,圣华狗打回来了,乡亲们圣华狗打回来了快关寨门啊。”一时间,路上立时变的干干净净的,寨门也树了起来,栅栏后面更可以看见隐隐约约的弓箭指着我们这方向。
  我诧异的看着郑威,这死小子耸耸肩摇摇头,摆出一副“我也不知道”的架势,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等会再跟你算帐。”不理会他装出来的无辜,摆出一副笑脸慢慢的接近寨门大声呼喊:“别误会,我们只是路过在这里迷路了,想知道去最近的城市怎么走,别误会。”可里面的人根本不听我的解释,只要我靠近就有不少箭支热烈的欢迎我。我看看实在没办法只好退了回来,:“郑威,你***怎么搞的,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见面就喊什么圣华狗象见鬼一样?。”
  “我也不知道啊,我昨天也只是听到他们讲的是英语,一高兴就回来了其他的我也没听见他们说啊。”
  我看看刘达,他摇摇头:“再派人多试几次吧。”还是不行,不管我们怎么解释,寨门里面的那群疯子根本就不听,只要有人靠近就疯狂的射箭就好象这里曾经被我们屠过村一样。操。我烦恼的摇摇头。
  刘达在旁边搭话:“实在不行,就打进去,抓住了再问也是一样。”
  我狠狠的点了点头:“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贱!。”我打了个散开的手势,看了看都就位了,大叫一声:“刘达炸开寨门,二排掩护,三排四排跟我冲进去。行动!”几乎就在同时,寨门被炸开了,步枪轻快的欢叫起来,人影一个个的到下,我猫着腰领着三排、四排冲了进去。四排熟练的占领了制高点,我挥手示意外面的赶快进来。
  十五分钟后,村庄里所有的人被我们集合到了宽阔的空地,我看看这些面带惊恐的人们心里越来越好奇,拉过来一个小子装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告诉我,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我叫约翰。”
  “很好,如果你告诉我你们为什么叫我们圣华狗,我们就放了你,怎么样啊,小子?”
  小家伙显得畏畏缩缩的:“如果我告诉你们了,你们真的放我走?不骗我?”
  “当然,我们从来不骗人。”
  “那……”“约翰,不要告诉他们,他们会杀了你的,即使你说了。不要忘了我们和圣华…圣华人的仇恨。”我不悦的看了看那个不该在这个时候出声的老头,旁边的兄弟会意的堵上了他的嘴。我转过头,和颜悦色的对小家伙保证:“放心,我们不会杀你的,我们保证。”
  “那你们还要保证你们不会杀死村里的人,我才会告诉你们。”我吃惊的看着眼前不起眼的小子:“够勇敢,我喜欢。”“好,只要你说了,我就不会伤害你们村里的任何人。”
  “你保证?”
  “我保证。”我有点不耐烦了,就一点小事象是要死人一样,烦不烦啊。咱解放军啥时候乱杀过人了。
  小家伙清了清嗓子,开始了他的叙述:“在四百年前,这里的土地原本是一个叫圣华的民族的……”
  “等等,”我打断可他的话,“这里的…呃…土地有多大?叫什么名字?你从头开始说。”
  约翰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好吧,我是听爷爷说的,”他指了指被堵住嘴的老头,:“这里原来是圣华大陆,土地的面积我也不知道有多大,反正很大很大就是了。而这里原来是一个自称圣华人的民族住在这里的,他们和你们一样有着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但是在四百年前,他们亵渎了神,被神从圣华大陆赶到了偏远的地方,然后我们就从家乡搬到这里来了。我说完了,你可以放了村里的人吗?”
  “哦,那圣华狗是什么意思?”小家伙显得很慌张,但是马上他就镇定下来:“是这样的,圣华的人亵渎了神,神要赶他们走但是他们不愿意并大胆的反抗了神,而我们是相信伟大的神的,所以,为了显示神的伟大和对圣华人的惩罚,我们叫圣华人就叫圣华狗。但是我们也是不愿意的,这是神的旨意,和我们无关的。”
  刘达凑了上来:“老汪,这小子恐怕没怎么说实话。”我点点头,“我知道他肯定没说实话,但是我们总不能用刑逼他们吧,而且,照他这么说,现在大陆上基本上都是白种人了,黄种人很受歧视,我们要是出去肯定要受气。”
  我回过头:“小兄弟,我们是刚刚从里面来的,”我指了指森林:“所以,外面发生的很多事我们都不了解,你能不能给我说说现在大致上的情况啊?我先放了你们村庄的人好不好?”我挥手示意放了村庄的人但不准他们离开。
  “我不知道,我知道的就是这么多了,东北边有个大城,你们可以到那里去问问的。”约翰摇摇头显示他真的不知道。
  我丢下约翰走到旁边低声的跟刘达嘀咕:“这小子恐怕没安什么好心,但是我们明知道前面是陷阱却不得不跳下去,真***逊。”
  “是啊,明知道去了大城可能被人抓起来可还是不得不去大城市探探情况,难不成一辈子老死在这鸟不拉屎得地方不成?”
  我转过身,对着那老头说:“如果你能帮我们准备点食物得话,我们会很快得离开这里并永远不再回来打搅你们。”老头拼命得点头,巴不的我们快走。
  两个小时后,我们背着满满的食物离开了这个小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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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的书名即将改成——《黑暗之心》。呵呵,希望大家能记住这个书名,如果到时候找不到了,可别怨我没告诉大家啊。嘿嘿!
第一卷 第三节 搭线
更新时间:2006-8-4 21:02:00 本章字数:4535
  离开了村庄,向东北方走了都有三十里地了还没看见有个什么城池。中午了,太阳越来越毒,看看两边的树林,我挥挥手。还没等我开口呲溜一下人全进去了,我摇摇头,都***越来越象兵痞子了。 后方的侦察哨传来消息说,离我们大约二十里地,有个规模不小的队伍,请示该怎么办。我想了想,“别理他们,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老刘啊,商量点儿事,”等刘达走近之后我才问他:“我们身上一穷二尽,一会进城咋找地方住?还有,这三百多号人,总不能每天都喝西北风儿吧?”
  刘达想了想,笑着,“你看这样行不行,刚才后面的不是说离我们二十里地有个队伍么,难道他们身上就什么都没有?如果.....嘿嘿....。”
  “你是说…?”
  “恩,我说的就是这意思。”
  “老刘,太狠了吧,我看,只要他们留下钱和必需品,就算了吧。”
  “我靠,老汪,从前也没看你有这妇人之仁那?如果不杀他们,让他们认出我们咋办?你也不看看现在什么情况?你没听那小毛孩儿说,现在是白种人占了主导位置,黄种人到哪儿都吃亏!再说了,我们这么多人,目标多大?我们再表现的有钱点,人家会想不到我们没干过啥?”
  “这个,好吧,为了兄弟们,为了自己,干了。”我吩咐兄弟们做好准备,一个也不能留下。
  商队在两个小时后进了我们的伏击圈,规模的确比较大,大概有个百十来个人吧。以我们有心算无心,再加上远超过他们的科技程度,只花了区区二十分钟,一个人都没跑掉,都成了我们的枪下鬼。我看着横七竖八的尸体,心里有点不忍,但也只是一瞬间的事。象这样的无辜平民,我又不是没杀过,以前为了完成任务,象这种事,干的多了。打扫战场,并不简单,我们要寻找合适的地点,挖个大坑,好让这些冤死鬼彻底的消失。树林,就是个非常合适的地点。
  老远的就看见了一座城池。我和老刘商量了一下,如果一起进去,目标太大,很容易惹事,就决定只让我带十来个人进去探探情况,其他的就留在城外。一有情况,就用枪声示警!
  站在城门口,抬头仰望,好高的城门楼啊,用手按了按城墙,凭手感,非常的结实。虽然看不到整个城池的样貌,但只从眼前的这个城门楼来看,整个城应该是别样的雄壮瑰丽。城门口的守卫搂着长枪,斜穿着皮甲,不怀好意的看着我们走进城。客栈非常好找,只是好象有点贵,每个人每天居然要一枚银币。我虽然不清楚钱币的量值兑换,但用脚指头想也是够贵的了,看着老板狡诈贪婪甚至鄙视的目光,我有点明白了,又是因为我们是黄种人?**,如果这个地方所有的人都是这德行,那还有我们的好日子过么。我谄笑着冲着老板伸出了一个中指,小声的在他耳边说:“*** YOU!”就象是情人之间说的“我爱你”一样。老板的脸色瞬间变的铁青,虽然他不懂我的手势,但只从我的话语间就知道那绝不是个友善的手势。张了张嘴,却又说不出话来,因为我的表情让人觉得我就象是在问候他。
  在老板吃屎般的表情中,我微笑着领上憋笑的兄弟们,跟着带路的侍者,来到了我们的房间。我走进房间,又迅速冲了出来,拉住要走的侍者,“这是我们的房间?你确定?”
  侍者点点头回答:“我确定!你们只能住这样的房间!”
  我恼火:“可是我们付的钱是每天每人一枚银币!”
  侍者意外的看了我一眼,微笑着摇了摇头,指着墙上贴的一个告示:“看看!你就会明白!”然后迅速的溜掉了。
  我扭头回看,轻声的读着告示上的文字:“圣华人与宠物专属居住地!”
  我看了看围过来读着告示上文字的兄弟们,异口同声的吐出了一个字:“操!”
  逼不得以,我走进房间。黑色的墙壁、透射着点点阳光的屋顶、摇摇欲坠的床和桌椅、散发着恶臭、一张粗布做成的被子,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愤怒和恶心。
  走出房间,正好,一个健壮的黑发年轻人走过。我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没想到他却冲我微笑着吐出了一句中文:“你好!我的兄弟!”
  我连忙拉住他,这是我看见的第一个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的同种人,不由的升起一种亲切感,“兄弟?为什么?”
  年轻人诧异的看了我一眼:“为什么?没有为什么,所有的圣华人都是兄弟,难道你不是圣华人么?”
  我轻叹了口气,转了个话题:“我们当然是圣华人,不过,你叫什么名字?现在的圣华人都在哪儿,他们怎么了?你知道怎样才能到圣华人居住地去吗?”我指了指同样在房间待不下去而走出来,围在我身边的兄弟。
  年轻人仔细的打量了我们一番:“不,你撒谎,你们不是圣华人。我想,我们没有必要再交谈下去了,尊敬的先生!”说完,转身就走。同时,还深深的看了我们一眼,仿佛要记住我们的样子。
  我急忙拦住他,小心的回答:“好吧,我们是从西边来的,我们那里一直都没有跟外面有过接触,我们也是前几天才下来的。所以,我们才不明白,怎么变了,跟以前完全都不一样了。我们那里是个小村子,很安静。”我竭力将自己的眼神和表情表现的更加诚恳和真实。
  年轻人看了看我们身上的军服:“哦,是这样啊。我叫圣明,因为我们战败了,东大陆的...的...的四国联军联合了东面的倭贼击败了我们,我们被迫从繁华的大陆迁移到了贫瘠的东北角。从.....”年轻人说到东大陆的四国联军时,小心的看了看四周,确定没人偷听,说话的声音才稍微大了点。
  “等等,我怎么越听越糊涂啊,你先说这个大陆现在有几个国家,分别在什么地方,国力如何。再说,圣华人是怎么被赶到东北边的。”
  圣明冲我翻了个白眼:“什么圣华人,你也是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你就不是圣华人拉。说老实话,我很怀疑你是不是专门套人话的奸细!”还真的满脸疑惑的多看了我两眼。
  我苦笑两声:“我们那里没有习惯称自己为圣华人,因为这块大陆本来就是我们的。对不起,我以后会注意的。再说,我要套你的话,也会找点重要的东西,这些东西,除了你,还有很多人知道,不是么?”
  圣明还是仔细的看了我一下,又想了一会儿,可能觉得,只要小心点就没问题吧,才点点头:“这个大陆以前是叫圣华大陆,现在叫神圣金阳大陆,是以最强大的两个国家的名字组合起来命名的。
  在四百年前,大陆上全是我们圣华人的居住地。但是,我们东面小岛上的倭贼联合了更东面的东大陆的国家组成了庞大的联军侵略了我们。战争持续了二十多年,原本人口昌盛的要么战死,要么被屠杀。
  战争结束后,东大陆的联军将我们从原来繁盛的住地驱赶到了贫瘠的东北方,你不要以为他们是好心,哼哼哼,东北方是不产粮食的,那里的土地也根本不适合种植粮食,联军把我们驱赶到那里是为了将我们全族都饿死。后来族里因为人口的猝然增多,不得不向他们要求用矿物换取粮食,联军也同意了,不过要用三十比一的比例来换,他们以为矿是那么好挖的么我们每年挖的矿....。”
  我打断他的发泄:“大陆有几个国家,各个国家的实力怎么样?”
  圣明哦了一声:“有六个,最北边的是黑鹰帝国,全是黑种人,人黑的象块碳似的,不过,却非常善战。国家不大,实力也不是很强;南边的是金阳帝国,白种人最为强大;东边的是倭贼的国家,叫太阳帝国,实际上就象是金阳帝国的一条狗;西面是圣风帝国,白种人,实力一般;新神圣帝国,白种人,实力强大;中间的就是神圣英利帝国,白种人,实力一般。这六个国家金阳帝国和神圣英利帝国还有太阳帝国是盟国,而圣风、黑鹰、新神圣帝国是盟国,基本上就是这样了,你还想听什么?”
  我看着圣明心里估量:“靠,对各个国家形势摸的这么清楚,如果说,没点见识,打死我都不信。”我笑着对圣明说:“呵呵呵呵,能够听你说这么多,真是长了我的见识啊,对了,你在这里工作?”
  圣明很爽快:“不,后天我就要走了,”他指了指后边低矮的小棚子:“我就住在那边。”
  我点点头:“认识你很高兴,明天再找你聊聊,你看怎么样啊,兄弟?”
  “好啊,就这么说定了。我还有点事,先走了,明天聊!”
  我回到屋里,分析了一下当前的形势:第一 就目前形势看,不要说征服就算是想好好过都很困难,就算是有钱都不行除了跑到山沟躲着,就只有跑到圣华人的地盘上才能好好过日子;第二 我相信,就算是圣华人的日子也绝对不会好过。所以,我们仍有可能被卷进旋涡里去;第三 要想活下去,钱是最重要的,但我们现在最缺的也就是钱,得想想办法。第四 这个圣明看起来是个人物,不如,先搭上他?
  在房间里沉闷了一晚上,终于下了决定,搭上圣明。就他***赌上一把。
  天亮了,我一脚踢开圣明的房门:“你如果不是圣华人派在各地的探子,就是族里比较重要的人物,我想我没猜错吧。”
  圣明一脸的平静:“我早就看出来你们不是普通人,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想怎么样?”
  我一看有门,心情大好:“别管我们是谁,总之,带我们去你们的族地,如果你不答应,我现在立即象这里的城守报告!”
  “好,明天出发,我带你们去,反正已经够糟糕了,再多点也没什么。”圣明多看了我一眼,不明白,一个胆敢威胁他的人怎么还要往他的老巢里跑,我望着他嘿嘿直笑。
  我嬉笑着问他:“老弟你多大了?你家大人就这么放心你出来走动?也不怕人家把你抓去卖了?”
  圣明白了我一眼:“十六,卖我?想卖我的人多了去了,现在他们都在地下躺着那。你要是想卖我就单挑试试?”我靠,这小子感情想和我练练?我乐不可支,好,好,有胆量,象这样的小弟弟是应该教教他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对我以后的打算也非常有帮助。
  我走到院子里向圣明勾了勾食指,“来啊,小子,我看看你有多大本事?”
  圣明几乎气的要吐血,招呼都不打一个,刷的一声就扑了上来冲我就是一拳,我稍微侧了一下身子抓住他的胳膊一个过肩摔将他摔倒,“哎哟,小子,就这点本事啊?要不,跟老哥我学学?”闻风赶来的兄弟们早在四周围成了一圈,此时听到我说的话都轰声笑了起来。圣明涨红了脸,一个翻身跳了起来,摆了一个奇怪的架势。
  我摇了摇头,“你太差了,不够资格,这样吧,我派个手下跟你试试,如果你能打赢他再向我挑战吧。”我向旁边的周磊使了个眼色。周磊会意的走下场,扭了扭脖子,晃了晃身体,发出一阵劈啪的声音,对着圣明挑了挑手指:“过来吧,小子,今天让你知道什么才叫武术。”
  圣明接下来被打了个鼻青脸肿,躺在地上哼哼了半天,我把脸伸到他的头上,“喂,这么快就放弃了?我还以为你多厉害那,就这么点本事也敢出来跑江湖啊?再回去吃几天奶吧。”
  圣明虽然不知道江湖是什么意思,但是后一句的意思他可明白,那呼呼的出气声就向拉风箱一样,我嘿嘿笑着:“怎么样?以后老实点,别想着偷跑啊之类的,你还是太嫩了点。”我站起来,踢踢圣明的右肋,“快起来,别躺地上装死。快去结帐,吃完饭,我们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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