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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的笑忘书

_5 夏七夕(当代)
有一句话叫什么来着,马有失蹄。
中考的前一天,我突然病倒了,上考场后整张试卷上的文字仿佛都变成了密密麻麻的小蚂蚁,我数来数去数得头昏眼花,最后在考场上睡着了。
成绩出来和预料中的一样差强人意,我父母希望我再复读一年,因为有复习班的老师到电话给他们扼腕叹息,但是我笑着对你说,算了,我不想再忍受地狱般的复习生活了,去你的学校学技术好了。
彼时你搂着新女友说,还是再复读一年吧。
我认识你的这三年里,你的身高像竹子一样拔节生长,到现在我看你时,都不得不微微仰着头,我想看清你的表情,但你已经搂着女友转身走了。
我没有听你的话复读,反正我从来都不够乖巧。
我去了你的学校,报了商务班。商务班男多女少,所以我在商务班格外打眼,进校一周,收到的情书比我之前十年多收到的都多。
最后我从中选了一个看起来眉目澄澈的男孩恋爱。他会在天晴时带我出去郊游,会在风冷时握着我的手,会在我生病时给我喂药,会在篮球场上进球时冲我微笑。
他看我像你当初看骆千寻一样,眼里满是温柔。可是我的脸在笑,内心却在每一个午夜,流连在枕边时,空荡荡地忧伤着。
你在学校是知名人物,这么多年我没有改过口,依旧叫你苏澈哥哥。大家都知道计算机系的苏澈有个妹妹叫周小熊,两个人都优异得不像话。
可是我们很少有交集,因为你有你的圈子,我有我的男友。
我依旧在看骆千寻的博客,看她和男友甜蜜,争吵。不过现在写日记逐渐变成了她一个人的事。
在我结束职高的第一年,看到她在博客上写下了最后一篇日志,她说:这是一篇告别,感谢这三年来你陪在我身边,我想我的青春是从爱你开始,如今也在毕业时画下了句点,从此以后各安天命,再见。
我看完后,在QQ上喊她,这三年来我很少和她说话,偶尔聊也只是聊几句近况。她知道我中考失利,也为我可惜了许久,但得知我在职高也混得很好,就不再担心。
如今我在QQ上小心翼翼地问候她,是不是和那个叫魏星沉的男生分手了?
她说,是的,两个人选择不同,总要走向不同的地方。
我沉默了一下问,你,和苏澈哥哥还有可能吗?
那边过了好久才回复,小熊,我这个人,从来不会走回头路。
不回头的骆千寻考上了一所有海的城市的大学,又开始了她的新旅程。她换了新博客,写了新日志。她买了相机,她和她的朋友时而烟熏妆,时而素面朝天地拍照,热火朝天地挥霍青春。
而你,念了两年职高后,便出去寻找出路。你也去了新的城市,跟骆千寻所在的海滨城市相邻。
我曾被小说里的爱感动,为电视剧里的爱情哭,可是面对你沉默的爱,我却满满的都是心疼。
其实这几年,你不说,我不问,但并不代表我不知道,你身边的女孩走马观花似的换,不管你牵起谁的手,亲吻谁的嘴,自始至终,你心底唯一住的人叫骆千寻。
直到现在,你也愿意为她做任何不顾一切的事。
你走之后,我也没有再在职高混日子,而是经由父母托关系,又参加了一次中考。考入从前骆千寻所在的重点高中。
经历过繁花似锦,经历过惊心动魄,经历过悲欢离合,高一的我像一个未老先衰的垂暮老人。
我开始不再张牙舞爪地生活。沉淀时光,素衣简行。我经常去的地方是图书馆,高中三年,图书馆的靠窗的座位恐怕都被我坐出了一个洞。
也有谈过几场恋爱,最后都无疾而终。
我依旧在观望骆千寻的博客,观望她的生活,她像一只不知疲倦的蝴蝶,穿梭在花丛中,她还开始写书,提及那段曾经纠缠过三年的感情,所有人都为她的感情落泪,只有我在字里行间不停寻找你的影子。
让自己彻底忽略书里的男主叫魏星沉,而不叫苏澈。
她从来没把与你的那段感情示过众,我有些为你鸣不平。可是后来我在她博客里看到她写的一句话“说出口的伤痛都已平复,绝口不提的才触及心底”后,选择了原谅她。
长大后的我沉静下来,谈了几场恋爱,也渐渐懂得了爱情是个奇怪的东西。
我相信,你为她挡过的伤害,你为她放过的气球,你为她留过的座位,你为她买过的零食,会沉淀在她每一个午夜梦回的睡梦里。
她并没有忘记,只是不言说,便更显得那段往事弥足珍贵。
{7}
你在另外一座城市过得好不好,我无从得知,因为你经常性消失,我会给你留言问候,但你回复的次数很少。我只是零星知道你依旧在做电脑方面的东西,从硬件到软件,好像成果还不错。
不过不再听说你身边有别的女孩,你独自一人在外流离失所,像孤单的剑客。
只是在我高二那年,动了一次眼睛手术,你曾主动打电话来慰问,并往我卡里打了一些钱说让我买营养品,那时我才知道你并没有忘记我。或许你只是不想看到我,因为看到我,你便会想到骆千寻,想到那段你不愿意回忆的过往。
整个高中三年,我在一个优等生的光环下安静地生活。没有人知道我会跑到天台上抽烟,没有人知道我会跑到网吧打游戏,也没有人知道,我的台球技术精湛得无人能比。
这些都是你曾经教会我的东西,可是我却再也找不到你。
我考上一所重点大学,我曾在地图上画过与你的距离,相隔一千里,手指测量不过是指尖的距离,可是在现实里,遥远得像隔着整个银河系。
骆千寻的博客上说她开始找工作,一路顺风顺雨的她就连找工作也没耽搁。有公司争相邀请她,别人都找专业对口或者是不对口也硬上,只有她,挑了自己的爱好,走马上任,好不春风得意。
你依旧像一个鬼魅一样神出鬼没,QQ头像从来没有亮过,你给我的号码由关机变成了空号。
我经常走在车水马龙的街头,看到瘦削男生的背影便觉得像你,我跟踪了数不清的男生走长长的路,有一个回头问我,为什么要跟踪他。
后来,这个男生成了我的男朋友。
这是我在大学里的唯一乐趣,他长得真的很像你。我以前总觉得你找的每一个女朋友都有骆千寻的影子,现在才惶然发现,我谈过的男孩,又何尝不像你。
这个发现并没有让我惶惶不安。因为你用衣袖挡着我刺猬一样的短发保护我不被别人找到时,我就喜欢上了你。所有人问我我都没有承认,可是我欺骗不了我自己。
虽然我一直奇怪自己爱你的方式,从来不曾企图占有,甚至会默默地想,真正的幸福,是为你的爱找到幸福。
可是我们离散这么多年,我该如何帮你寻找?
男友对我很好,或许从一开始,认识他的方式就和其他男生有所不同。
所以,对他,我也一心一意,虽然偶尔会想起你,但我并不觉得自己心猿意马,因为你在我心里,已经成为一种美好的信念,一种在困境里逆生出来支撑着我的强大回忆。
我也断断续续地从偶尔给你的留言回复里知道,你离开了靠近骆千寻的城市,去了另外一个与她隔山隔水的地方,因为这些年来骆千寻身边换过数次男友,可是如她所说,她没走过一步回头路。
我在地图上丈量我们三个人的距离,像一个铁三角。
彼时,我认识你和骆千寻,整整九年了。
九年前,我们在一个烟雾缭绕的小网吧里谈笑打闹。
九年后,我在地图上反复丈量我们的距离,依靠微乎其微的网络,才能得知对方的消息。
我曾以为,这一生,你不联系我,我都不会得知你的消息。
最后,在我大三毕业那年,和男友决定订婚时,接到骆千寻的电话。
她的声音在夜晚听起来显得格外空荡,我说,在C市你……还没来得及问候完,电话里的骆千寻却突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这么多年了,除了那次你为保护她而被毁容,她大哭过外,我从没看过她这样哭过。
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焦急地问,千寻姐你怎么了?你说话啊?你怎么了?
最后,我听到骆千寻说的一句话,突然缄默,然后眼泪吧嗒吧嗒地下来。
她说,小熊,苏澈走了,苏澈的网吧失火……他……
骆千寻断断续续告诉了我这些年你们的联系,原来你不管走到哪里,都会给她留一个号码,你可以让所有人找不到你,甚至是你的父母,唯独骆千寻,一打电话,就能听到你的声音。
骆千寻说近两年来,她知道你经常失眠,但是并不知道你有吃安眠药的习惯。失火那天,因为你睡前吃了安眠药,所以没有惊醒,救火人员也只顾网吧里的顾客,直到大火扑灭,才有员工想起你这个老板还在楼上。
等救火人员赶到楼上时,那里已经有一片被水扑灭后的潮湿灰烬。
骆千寻抱着电话对我哭,她说,小熊,如果当年我不以那种决绝的方式和苏澈分手,他是不是就不会到今天这种地步……
她将你的死全部归咎她身上,她哭泣的声音像一个脆弱的娃娃,再也不复平时的张牙舞爪。
可是我没有回答她,就连我都无法安慰自己,又怎能凭借薄弱的语言慰藉她。
我挂了电话后,男友问我怎么了,为什么会哭得满脸泪水。
我说,一个好朋友去世了。
我没有讲你是我十年来爱慕的人,依赖的人。
因为我知道,从此以后,你将会被我永埋心底,永远不见天日。
苏澈,这么多年,你如闲庭信步,我企图用跑的方式都无法追赶上你。
我一直想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年的中考,其实我是故意冲了一夜的冷水澡才病倒的,因为我不想考得那么好,我想和你念同一所学校,闻你闻过的空气,看你看过的花,坐你坐过的课桌,抽你抽过的烟。
可是最后在我蹒跚步入你身边,你却转身离开。你的身影,一直都追随着骆千寻,可是我不忌妒。
爱的方式有很多,伤害,占有,争吵,刺探,从一开始我便选择了远观。
你定会说我清醒,其实我只是胆小,我害怕受到伤害,所以选择了最自保的一种方式。
可是这一刻,我突然后悔,当初为什么不选择追随。
如果此刻我能在你身边,能陪你一起融入在灰烬里,那该是一件多么凄美的事。
可是如今,我身边有了别的男子,我只能在他的怀里一边默默垂泪,一边悼念你。
在灰烬里的你,是否还记得一个叫周小熊的女孩?在灰烬里的你,手臂是否摆成一个孤单寂寥的拥抱姿势,等待着一个你永远等不到的人?
从此以后,你将会被我永埋心底,永远不见天日。
其实我不是你的多啦A梦
烟罗推荐:在夏七夕的文章里,我往往会被一些小的细节感动,比如那个精巧的看似不经意的开头,比如那个悲伤的其实不可逃避的谜底。世界上没有哆拉A梦,我们只能自己为自己编织童话,当有一天再也编不下去,我们还希望能够在生命结束之前再呵护曾经最珍惜的一段温暖。或者这就是夏七夕的文章一直传达给我们的,绝望的感动。我一直是个对生命的温暖永存幻想并视为信仰的人,所以在文章的结尾,我多
[1]
我无非是不爱拉包链而已,这就导致我的包包里虽然未丢过贵重物品,却总是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比方说KTV包厢的烟灰缸,超市的灭蚊香,医院里别人的病历单,以及,眼前这辆出租车的窗户摇杆。
安慕楚看着我从包里举出的窗户摇杆惊叹道,林谣,你可真是我们的多啦A梦。
我瞪他了一眼。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七朵等人去吃饭,吃完饭后打车回家,安慕楚那小子硬是仗着同路非要蹭车。出租车在沿江大道上飞速行驶,夜晚的凉风便从四面八方挤进了窗子,竟让我在这炎热的夏季晚上感受到一点寒意,我转头问师傅能把窗户关上吗?
师傅腾出手指了下窗户下面摇杆的位置,无奈地说,喏,摇杆没了。
我想了下,便很冷静地从包里拿出一个出租车的窗户摇杆出来,其实那无非是某天我坐出租车时不知道怎么遗包里的,但是出租车师傅、七朵、安慕楚均以风中凌乱的眼神看着我。
我在他们痴呆的眼神中淡定地摇上了窗户,又淡定地把摇杆放回了包里。
直到下车,安慕楚都在不停地问我,你到底怎么把你的包变成百宝箱的。
安慕楚这么钦佩我一点都不奇怪,因为我从包里发现烟灰缸时,他正在抽烟;发现灭蚊香时,他正在抱怨新租的房子蚊虫多;虽然拿出病历单时,他正在银行苦恼怎么填汇款单,但这依旧阻止不了他对我的崇拜。
我斜了他一眼,毫不客气地对滔滔不绝的他蹦出俩字,下车。
他瞅着窗外已经到了自己家,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下了车,边下车边热情地挥手,林谣,七朵,明天见。
我翻了个白眼,头都没回,跟师傅说,开车。
看着后视镜里,安慕楚的身影慢慢地变成个小圆点,七朵说,林谣,我觉得安慕楚这小子想追你。
我扑哧一声就笑了,得了吧,他就是一爱贫。
我还不了解安慕楚吗?他的口头禅就是,名花虽有主,我来松松土。而他的特点就是,特擅长挖墙脚,就是抢别人女朋友。但当别的女生成为他的女朋友后,他又会贱贱地感慨,为什么我总觉得别人的女朋友才是最好的呢。
七朵说,不管他对别人怎样,我觉得他对你真叫一个铁。至少上次你在网吧没钱吃饭,他立刻就去给你送钱。
我说,是啊,他当时跟我送了一百块钱说不用还了,我感激涕零,正琢磨着安慕楚是不是暗恋我,但当天晚上,他便出现在我家楼下,跟我磨了半天,让我借他一百块钱。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变态的人!
提起安慕楚这个人,我就有抱起炸药冲上去跟他同归于尽的心。
他是整个朋友圈里出了名的铁公鸡,一毛不拔。不然哪个男生会好意思跟两个柔弱的女生蹭车的,还蹭得心安理得。
七朵靠在椅背上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其实安慕楚真不错,你怎么跟蔚云海在一起后,对异性,就变得这么犀利了?
[2]
蔚云海是我现在的男朋友。
我跟蔚云海认识时,他正失恋。听说被一个脚踩两只船的妞给踹了。
说蔚云海被踹,整个一中的女生都会稀奇,这样气场十足,模样周正,被一中女生含在口里都怕给化了的王子,只有把别人踹了的权利,怎么会有人不稀罕他。
而蔚云海被踹后,开始了花天酒地的生活,我不知道是他的第几任女朋友了。
在这个学校里,我不是那种按部就班好好念书的女生,贴在我身上明显的标签便是逃课和谈恋爱。我身边的男朋友隔月便换一茬儿,关于我的流言飞语更是层出不穷,都带着桃色性质。
所以,我和蔚云海在一起时,整个一中差点没翻腾过来。都说是棋逢对手。
七朵却说,一个是浪子回头,一个金盆洗手。
我说我好歹也是一美女啊,怎么到你这里就跟一不良职业人似的,金盆洗手……
七朵嘿嘿笑道,那就换成美女从良吧。
你去死!
安慕楚来叫我逛街时,昨晚回来晚、又思念了半个通宵蔚云海的我正睡得不知天上地下。
看着一脸耍酷的安慕楚依在我家门边,我恶狠狠地问他什么事。
他搓着手说过几天是他女朋友生日,让我帮他选个礼物。我斜睨着他,最后他终于妥协说请我吃麦当劳里的一个套餐,虽然不甚满意,但我对一个铁公鸡不应该有太高的要求不是吗?
但是事实证明安慕楚绝对是一孙子。买完礼物,他捏着手里的二十块钱谄媚地说,林谣,要不,你请我吃顿饭。我这钱,打车送你回家。
我上下扫他了无数眼,企图从他身上找到惭愧这两个字,他却理直气壮地看着我嘻嘻笑。最后我只得喟叹,安慕楚的“人生字典”里压根都没这俩字。
我抱着空空的肚子,妥协请安慕楚吃了顿必胜客,安慕楚大呼,林谣,你真是多啦A梦,你怎么知道我想吃必胜客?
但是如果我未卜先知地知道吃完必胜客安慕楚说的话,那我绝对会带他去吃三块钱一份的凉面,不,甚至凉面都不会给他吃。
酒足饭饱后,我和安慕楚刚走出必胜客的门口,安慕楚就迫不及待地说,林谣,你看今天天气可真凉爽,要不我们散步回去吧。
一个下午的忍耐到了极限,我脸色铁青地吼道,安慕楚,你给我滚!
说完我便拎包转身走人,安慕楚迅速地拉着我,谄媚地说,哎呀,林谣,你别急啊,打车就打车嘛。说完他立刻就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直到坐在车里,他还在念念叨叨,你这脾气可真得改改,总是这么急躁这么倔,以后可得吃亏,你看我那些女朋友,哪个不比你温柔……
我说你歇口气行吗?你不累我这个听众还累呢。再说了,谁说我没安静贤淑的时候。
我跟蔚云海在一起就挺安静贤淑的。
蔚云海吃饭,我是饭友。蔚云海放学,我是路友。蔚云海上网,我是网友。蔚云海打球,见朋友,望着天空忧伤,去KTV,我就是一标准女友。
而蔚云海也如他所说的认真,表现得旗鼓相当。我饿,一伸头,饭在眼前。我渴,一张嘴,杯子在嘴边。就连去卫生间,我俩都跟连体婴似的。
这就让一中所有预测我两三天就分手的同学恨不得拿放大镜把我俩当标本给研究了。
安慕楚斜睨着我问,最近怎么没见你们连体了?
切,连小别胜新婚这个道理都不懂啊。这几天我们各自有各自的世界,等过几天再在一起时,就会比以往更好。我慢慢悠悠地跟安慕楚解释。
[3]
但我的话并没有让安慕楚信服,因为就在几天后,我正在上自习,便接到七朵的电话。
她说,林谣,你快来学校旁边的琳琅咖啡厅!安慕楚和蔚云海打起来了!
在听到蔚云海名字的那一刹那,我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蔚云海,他和安慕楚碰到一起了……
我急匆匆地收拾了书本,边走边假装不明事理地问七朵,怎么回事啊,他们俩有什么深仇大恨啊!
七朵说,安慕楚看到蔚云海领了个女生在吃饭,就气势汹汹地跑上去替你出头,然后两个人不知道说了什么就打了起来。
我挂了电话,叹了口气,纸包不住火。安慕楚那个傻子。我迅速朝咖啡厅赶去。
刚到咖啡厅,就看到就看到咖啡厅门外停着警车,紧接着,就看到安慕楚和蔚云海双双走出来。
后面跟着七朵,以及一个脸圆圆胖胖的女生。
安慕楚看到我,立刻就奔了上来,他说,林谣,你来了。他的左脸还是青紫一片,但看到我就灿烂地笑了起来,我皱着眉头问,你搞什么啊。
他张了张嘴,不吭声,回头看蔚云海,以及脸圆圆胖胖的女生。我心里明了一切,我拉了他一把,轻声说,你这个傻子,有些事我还没跟你说清楚,我和蔚云海早分手了。
安慕楚像个木偶一样突然呆愣在了原地,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我不理会他,走到蔚云海面前,低声说,你欠我的事现在可以还了,我要他一个小时后完好无损地出来。
说完我没看蔚云海的表情,转身离开了。警车载着他们两个呜呜而去。
七朵走上来问,怎么回事啊?她是谁啊?她的手指着脸圆圆的女生。
我冲女生欠了欠身,拉着七朵朝学校走去。
在路上时,我告诉七朵。她是蔚云海一直喜欢的女生,是那个背叛过他,又回头的女生。
七朵说那你呢?
我是他的前女友。我淡淡地回答她,我们两个已经分手了有段时间了。
是的,我和蔚云海其实早就分手了。因为我和他在一起了一段时间,踹了他的女生就突然又回头了,她说她还是舍不得他。蔚云海也很没出息地原谅了她,站在我面前,底气不足地跟我提分手。
我明白,再优秀的人,也过不了情关。
其实我跟蔚云海在一起的日子,我们没吵过嘴,没做过任何一件让对方不开心的事,连蔚云海自己都说,我是一个百分百,无可挑剔的女朋友。
但台湾才子李敖一见钟情胡茵梦后,就决定跟她在一起。胡茵梦问及其女朋友怎么办。
李敖就回去对原来的女朋友说,我爱你还是百分之一百,但是现在来了个千分之一千的,所以你得暂时避一下。
而现在,蔚云海的千分之一千回来了,我这个百分之百的没道理再自取其辱。所以答应了分手。
但碍于面子,我一直没有告诉过七朵和安慕楚,甚至对蔚云海理直气壮地说,在我没接受前,不准告诉别人,否则有失我从未有过失恋纪录的面子。
[4]
蔚云海的爸爸果然有本事,只半个小时,安慕楚便颠颠地奔到了学校。
他说林谣,你为什么啊。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啊,害得我兴奋地以为替你出了头,又可以吃顿必胜客了。
看着安慕楚不在乎的脸上隐藏的关怀备至的表情,我突然觉得有点难过。我拖着他说,干吗什么都要告诉你啊,瞅你脸丑得跟动物园跑出的大猩猩一样,走,去医务室上上药。
安慕楚切了一声说,吃顿必胜客就变回原形了。
我白了他一眼,想得美。
一路上,安慕楚都絮絮叨叨跟我说打架的事,他说他本来拖七朵去帮咖啡厅定位给女朋友过生日的,没想到会看到蔚云海和别的女生在一起,就上前理论,但蔚云海在他女朋友面前又态度强硬,所以没说两句,俩人便动起手来了。
他絮絮叨叨地说着,直到走到医务室门前,他忽然按着我的肩膀微笑地问,多啦A梦,你不快乐吗?
瑰丽的夕阳光从侧面折射过来,安慕楚的脸上有点点的光影,我仰起脸看着他,我说,安慕楚,你以后别这么冲动了。
安慕楚愣了一下,眼睛里有不可名状的物体晃动了一下,然后他黯然地点了点头。
我靠在医务室门外的栏杆上看远处,夏风淡淡地吹起我的头发,安慕楚不知所措地站在旁边,像一个犯了错的小孩。
很久之后,当我再想起这样的画面,我就会心疼得厉害,因为我明白,自安慕楚之后,再也没有人,将我如此放在心上,百般疼爱。
我明白安慕楚肯定委屈得厉害,一时不能接受平时嘻嘻哈哈的我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生疏。
虽然安慕楚一直都小气吝啬,但是他仗义善良。
就像我和他初见时,其实他是以我的救命恩人的身份出现的。
那时,我正被几个混混男生拦在胡同里打,安慕楚只是个陌生人,却单枪匹马地跑过来救我。瘦得只剩皮包骨头的他却是个打架好手,虽然浑身青紫,却也把那几个混混撂倒了。
但紧接着,就被看到的路人报警后赶来的警察带进了派出所。
是了,想来,这已是安慕楚第二次为我进派出所了。我低头笑了下。自己真是祸害他不轻。
我抬起头时,安慕楚正莫名其妙地看着我问,心情好了?
我说,你先进去上药吧。
我在医务室门外接了个电话,电话里一个声音说,林小姐,你现在可以到医院一趟吗?
我说,好的。
安慕楚从医务室出来时,我淡淡地说,没事我就回去了。
安慕楚说,我送你。
我说,别,你今天还要给女朋友过生日。我自己回去就行。
说完,我头也不回地快速离开了。
假如那时我回一下头,一定可以看到安慕楚眼里有一种叫心疼的东西。
但是,如果回了头,只会让我更加在劫难逃。所以,不回头,是决心离开一个人时下的第一个、也是最艰难的决定。
[5]
病床上的男生脸色苍白,在洁白被单的映衬下,更显得羸弱。
刚刚护士的话语还响彻耳旁,她说,如果这几天交不上医药费,恐怕就要停止用药了。护士为难地看着我,我笑着拍了拍她的手说,放心吧,这两天我就交上。
我拉起床上男生的手,突然便红了眼圈。
七朵曾问过我,林谣,为什么你不管和谁在一起,总会透着心不在焉。
而我,不想告诉七朵,因为我的心,早已丢失在了十四岁那年的夏天,再也找不会来。
从十四岁那年,我便失去了爱一个人的权利,因为眼前这个男孩,我便没有过多的时间像同龄女生一样去好好地、全身心投入地爱一场。
他的睫毛像小刷子一样长,唇红齿白的模样让人心跳。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善良的男孩。
我擦了擦从脸上静静滑落的眼泪,呜咽地哭出声来。这一世的孤独已经被我背负在身,我动弹不得,所以心甘情愿地承受。可是,我只希望你能醒过来。
我从医院出来后,接到安慕楚的电话,他说你在哪里呢?
我行走在华灯初上、车水马龙的街头,低落地说,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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