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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对话录-欧绪德谟篇

_56 柏拉图(希腊)
如果有人能够发现它,并能指导他人彻底地考察这些困难,那就更
加惊人了。
我承认这一点,巴门尼德。我完全同意你的意见。
巴门尼德继续说道,但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在考察所有这些
困难以及其他相似的困难时拒绝承认事物的相存在,或拒绝在每
一实例中区别出某个确定的相来,那么只要他不允许每一事物具
有始终相同的性质,那么他就无法使他的思想确定在某一点上,这
样一来,他也就彻底摧毁了一切讨论的意义。对这种后果,我想你
非常清楚。
对。
那么你会怎样研究哲学呢?当这些问题的答案仍旧不可知的
时候,你会转向哪里?
眼下我还看不到有什么出路。
这是因为你还没有接受预备性的训练,就匆匆忙忙地去给
“美”、“正义”、“善”,以及其他具体的相下定义。那天我听到你和
第 768 页
“多不存在”,你必须考虑从这个前提中可以推出什么
阿里斯多特勒在这里谈话,你要相信我,我注意到你的论证中有一
种高尚的、受到激励的精神,但由于你还很年轻,所以你必须努力
接受更加严格的训练。尽管这种训练在这个世界上被称作无聊的
闲谈,被谴责为无用的,否则的话,真理将逃避你。
这种训练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巴门尼德?
就是芝诺在你听到的这篇论文中使用的方式。只有一点例
外,你刚才对他说的一句话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你不允许把考察的
范围局限于可见事物或只涉及可见事物的领域,而要扩展到那些
必须通过论证来把握的、可以被当作相来思考的对象。
对,因为在另外一个领域中要证明事物既相似又不相似,或证
明事物拥有其他任何性质并不困难。
你说得对。但还有一件事情你必须做。如果你想要充分地练
习,你一定不能只假设某某事物存在,然后考虑从中推出来的结
果,而且也要假设某某事物不存在。
此话怎讲?
要是你乐意的话,让我们以芝诺假设的前提为例“如果事
物的多存在”。你必须考虑从这个前提中一定可以推出什么样的
结论,不仅要考虑多个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多与一的关系,而且
也要考虑一与其自身的关系和一与多的关系。然后再从相反的前
提出发
样的结论,既要考虑一,又要考虑多,既涉及与它们自身的关系,又
涉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或者说,你可以再次做出假设, “相似存在”
或“相似不存在”,然后就考虑从这两个前提中可以推出什么样的
结论,既涉及相似和不相似这两个假定的术语,又涉及其他事物,
既涉及与它们自身的关系,又涉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你还可以假
设不相似存在或不存在,还有静止、变化、灭亡,以及存在与非存在
本身。简言之,无论你假设任何事物存在或不存在,或拥有其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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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那匹老
质,你必须考虑从前提中可以推出什么样的结论来,既涉及与其自
身的关系,也涉及与你选择的其他事物中的任何一个事物的关系,
或者与你选择的其他事物中的若干事物的关系,或者与你选择的
所有事物的关系;还有,无论你假设某事物存在或不存在,如果你
真的想要通过完整的论证过程发现真理,那么你必须研究你所选
择的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与某一事物的关系。
那岂不是没完没了,巴门尼德,我一点儿也不明白。你倒不如
现身说法,选择某些假设来演示一下这种方法,也好让我受点启
发?
这是一项繁重的工作,苏格拉底,尤其对我这把年纪的人来
说。
苏格拉底说,你怎么样,芝诺,你来演示一番如何?
芝诺笑着答道,苏格拉底,还是让我们恳求巴门尼德自己来演
示。我想他说的这项工作决不轻松。如果在场的人更多一些,那
么要他讲解可能不太公平。这样的讲解在大批听众面前是不适宜
的,尤其是让他这样年纪的人来讲,因为大多数人不会明白,不经
过这样详细的考察就不能发现真理,就不能理解整个领域。所以,
巴门尼德,我加入苏格拉底这一方向你请求,希望我本人又能在多
年之后重新坐在你的面前,聆听你的讲解。
芝诺的话说完以后,皮索多鲁、阿里斯多特勒,以及其他人也
加入进来,恳求巴门尼德别让他们失望,请他演示他心目中的方
法。
巴门尼德答道,尽管我感到自己就像伊彼库斯
迈的赛马站在起跑线上战栗,凭着以往的丰富经验知道自己面对
的是什么,但我无法拒绝你们的盛情。这位诗人把自己比做那匹
①伊彼库斯( )是公元前世纪希腊抒情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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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发现自己在晚年被迫坠入一连串的爱情时犹豫不决,我在这
把年纪要执行这样的任务,我的记忆也使我在出发前感到恐惧,就
好比要开始穿越汪洋大海。然而我必须满足你们的希望,毕竟如
芝诺所说,我们在场的都是朋友。那么我们从哪里开始呢?首先
做什么样的假设?我们将要开始的这场游戏是十分吃力的,如果
我从自己,从我那个最初的假设开始,你们会同意吗?我能否以一
为例,假设一存在或不存在,然后进行推论吗?
芝诺说,务必如此。
那么谁来回答我的提问?让年纪最轻的人来回答好吗?他可
能最少挑剔,也最能说出心中的想法,而我在他回答时也可以喘口
气。
阿里斯多特勒说,巴门尼德,我是这里最年轻的,我已经准备
好了。你问吧,我会回答你的问题。
巴门尼德说,很好。假如一存在,那么一当然不是多。由此推
论,一不能有任何部分或者是一个整体。因为所谓部分就是某个
整体的部分,而所谓整体的意思则是没有任何部分从这个整体中
失去;所以,无论你把一说成是“一个整体”或者说它“有部分”,在
这两种情况下,一都会由部分组成,并以这种方式是多而不是一。
但是一应当是一而不是多。因此,如果一是一,那么一不是一个整
体或有部分。
如果一没有部分,那么它也不会有开端、终端和中间,因为这
些东西都是某事物的部分。再进一步说,某事物的开端与终端都
①在下述对话中,阿里斯多特勒仅起一个简单应答的作用,对巴门尼
德的陈述未提任何异议。为使对巴门尼德的论证读起来更加清晰,康福德
)在翻译这部分时将阿里斯多特勒的大部分应答去掉,而相关
的问句亦改为陈述句。这个译本亦采取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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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它的界限。因此,如果一既无开端又无终端,那么它也无界限。
接下去可以推论一没有形状。一既不是圆的又不是直的。圆
形的任何一个端点到圆心的距离都相等,而直形的中间部分在两
端之前。如果一有直的或圆的形状,它就会有部分,就会是多。由
于一没有部分,因此一既不是直的又不是圆的。
从上所述,我们可以进一步推论一不能存在于任何地方,因为
它既不能在其他事物中,又不能在它自身中。
如果一存在于其他事物中,那么一就会被它所在的那个事物
包围,就会与那个事物有许多接触,但是一个没有部分也不是圆形
的事物不可能与那个事物有许多接触,被那个事物包围。
另一方面,如果一存在于它自身中,那么它的包围者无非就是
它自己,因为它实际上就在自身中,而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存在于某
事物之中却又不被那个事物包围。这样,包围的是一个事物,被包
围的是另一个事物,因为同一事物不可能作为一个整体既包围又
被包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就不再是一,而是二。
因此,一不存在于任何地方,既不在它自身里,又不在其他事
物里。
接下去我们再来考虑,如果一是这样的话,它能否运动或静
止。
如果它能运动,那么它要么在处所中运动,要么发生变化,因
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运动种类。
如果一发生变化,以至于变得与它自身不同,那么一肯定不再
是一。因此,一决不会有变化意义上的运动。
那么它会在处所中运动吗?如果它会,那么它必定要么是在
同一处旋转,要么是从一处转移到另一处。如果它旋转,那么它的
中心必定静止不动,而它的其他部分则作为它本身的不同部分围
绕中心旋转。但一个既无中心又无部分的事物不可能围绕它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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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旋转。所以如果它运动,它必定改变位置,在不同的时间抵达不
同地方。不过,我们已经看到一不能处于任何地方,处于任何事物
中。它更不可能将要处于任何事物中。如果一个事物将要处于某
事物之中,那么只要它还在进入那事物,它就还没有在那事物之
中,它也不可能完全外在于那个事物,因为它已经在进入那事物
了。同理,这种情况只会发生在有部分的事物,它的一部分已经进
入另一事物,而同时它的另一部分还在该事物之外;而没有部分的
事物肯定不可能同时既整个儿地在某事物之中,又整个儿地在某
事物之外。说一个既无部分又非一个整体的事物将会处于任何事
物之中更加不可能,因为它既不能一部分一部分地这样做,也不可
能作为一个整体这样做。因此,一不会改变它的位置,既不会移动
到任何地方,也不会处于某事物之中,或者说一既不会原地旋转,
也不会发生改变。
因此,就运动的所有种类来看,一是不动的。
另一方面,我们也肯定一实际上不能在任何事物中。因此它
也决不会位于相同的地方或处境下,因为如果它能这样的话,它就
会位于它自身原有的那个相同的地方和处境下,而我们看到它既
不能在它自身中,又不能在其他任何事物中。所以,一决不会处在
相同的地方或处境下。而所谓处在相同的地方或处境下就是静止
或不变。
那么,这样看来,一既不静止又不运动。
再说,一既不能与其他事物相同又不能与自身相同,既不能与
它自身相异,也不能与其他事物相异。
如果它与自身相异,那么它就异于一,就会不是一。如果它与
其他事物相同,那么它就是其他事物,而不再是它自身,所以在这
种情况下,它不只是它所是的一,而是异于一。
因此,一不会与其他事物相同,也不会与它自身相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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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它还是一,它就不会与其他事物相异。所谓与某事物相
异恰当地说和“一”无关,而只和一个“相异于其他的事物”有关。
因而,它不会异于本质上是一的其他事物,因此也不会在本质上是
它自身,所以也不会是它自身,因为如果它是它自身,它就不会是
任何意义上的其他事物,就不会异于任何事物。
它也不会与它自身相同。因为一的性质是一回事,相同的性
质是另一回事。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事物变得与某事物
“相同”时,它并没有变成“一”。例如,如果它要变得与多相同,那
么它必须变成多,而不是一,但若一与相同没有什么区别,那么每
当一个事物变成“相同”,那么它一定也会变成一,每当一个事物变
成“一”,那么它一定也会变成“相同”。所以,一若是与它自身相
同,它就不再与它自身为一,这样一也就不是一了,但这是不可能
的。因此,一异于其他事物或一与自身相同,都是不可能的。
这样,一既不会异于它自身或其他事物,也不会与它自身或其
他事物相同。
一也不会与任何事物相似或不相似,无论这个事物是它自身
还是其他事物。
一个相似的事物会有相同的性质。但我们已经看到“相同”这
种性质与“一”这种性质是有区别的。但若一具有任何与一有区别
的性质,那么它具有更多事物的性质,而不是只拥有一的性质了,
而这是不可能的。所以说一应当是一个拥有和其他事物或其自身
“相同性质”的事物是极不可能的。
因此,一既不会与其他事物相似,也不会与它自身相似。
但要说一是相异也是不对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就是多而
不是一了。但若“相似”的意思指的是相同,那么一个与它自身或
其他事物不相似的事物确实可以说与它自身或别的事物不同。而
一似乎不能以任何方式说它是不同,一不会以任何方式与它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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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任何事物不相似。
因此,一既不会与其他事物或其自身相似,也不会与其他事物
或其自身不相似。
再说,像我们描述过的这样的一,既不会与它自身或其他事物
相等,也不会与它自身或其他事物不等。
如果它与某事物相等,那么它就会和与它相等的事物拥有同
样的度量单位。如果它比某事物大些或小些,那么它就会比那些
有度量单位的比它大些或小些的事物拥有较多或较少的度量单
位。或者说,如果这些事物没有度量单位,那么在有些情况下它会
小些,有些情况下它会大些。
一个不具有相同本身的事物不会拥有相同的度量单位,也不
会与其他任何事物相同。因此,一不拥有相同的度量单位,不能够
与它自身或其他事物相等。
另一方面,如果它拥有较多或较少的度量单位,它会拥有如同
度量单位一样多的部分,这样一来,它又不再是一,而是与它拥有
的度量单位一样多得多了。但若它是一个度量单位,那么它会与
那个度量单位相等,而我们已经看到它不会与任何事物相等。
因此,由于它既不拥有一个度量单位,也不拥有多个或一些度
量单位,它根本不拥有“相同”本身,所以它决不会与它自身或其他
事物相等,也不会比它自身或其他事物大些或小些。
还有,一能够比其他任何事物年长、年轻或同龄吗?
如果它与其自身或其他事物同龄,那么它就会拥有相等的时
间或相似本身,而我们已经说过一既不拥有相似,也不拥有相等。
我们还说过,一不拥有不相似或不相等。因此,这样的一个事物不
会比任何事物年长、年轻或与之同龄。
如果一就像我们描述的这个样子,那么我们甚至可以推论一
根本不拥有时间。无论什么拥有时间的东西一定总是变得比它自
第 775 页
必也同时变得比它自身年轻。
身年长, “年长”总是意味着比某些比较年轻的事物老一些。因此,
要是有某些年长事物之外的事物,那么凡变得比它自身年长些的
我的意思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事
物已经与另一事物相异,那么就其变成相异的来说就没有什么问
题;二者现在、过去或将来都是相异的。但若一事物正处在变得相
异的过程中,那么你就不能说另一事物已经与该事物相异,或将变
得相异,或现在是相异的,而只能说它正处在变得相异的过程中。
“年长”总是表示一种与比较年轻的事物的差别。因而,凡变得比
它自身年长些的事物必然同时也在变得比它自身年轻。处在变化
的过程中,该事物不能拥有它本身之外的较长的或较短的时间,它
必须拥有与其自身相同的时间,无论它正在变化,还是现在、过去
或将来已经变了。所以看起来,任何拥有时间或具有时间性质的
事物必须与它自身同龄,也必须同时变得比它自身年长些或年轻
些。但我们看到这些性质都不能附加在一身上。
因此,一与时间无关,不拥有任何长度的时间。
还有, “过去是”、“过去变为”、“过去变得”这些词的意思都与
过去的时间相连; “将是”、“将变为”、“将变得”这些词的意思都与
将来的时间相连;而“现在是”、“现在变为”、“现在变得”这些词都
与现在的时间相连。因而,如果一与任何时间无关,它就决不会过
去是、过去变为、过去变得,也不会现在是、现在变为、现在变得,更
不会将是、将变为、将变得。一个事物只能以这些方式之一存在。
据此,一不能以任何方式存在。
因此,一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存在。
那么,一也不会是“存在”范围内的一,因为这样的话它就将是
①这句话的意思可做这样的理解:年长些的事物与年轻些的事物相
对,年长些的事物比“它自身”年长,与此同时年轻些的事物比“它自身”年轻。
第 776 页
一个存在的事物,已经拥有存在了。如果我们可以相信这样的论
证,那么我们倒不如说,一似乎既不是一,又根本不存在。
如果一个事物不存在,你就不能说它“拥有”任何事物,或者说
存在着它“的”事物。因此,它不能拥有名字或被谈论,也不会存在
任何关于它“的”知识、感觉或意见。它没有名称,不被谈论、不是
意见或知识的对象,不被任何生灵所感知。
一有可能是这种情况吗?
阿里斯多特勒说,我不这样想。
那么我们要不要返回我们的前提,重新对它进行考察,看能否
产生什么不同的结果?
我们的前提是: “假定一存在”,我们必须同意从这个前提推出
的结论。现在让我们重新开始吧。如果一存在,它不能一方面存
在,一方面不具有存在。所以也要有这个一具有的存在,这个一具
有的存在不是与一相同的事物;否则的话,这个存在就不会是“它
的”存在了,一也不会拥有这个存在了,但是说“一存在”就相当于
说“一是一”。但事实上,我们将要考虑其推论的这个前提不是“假
定一是一”,而是“假定一存在”。这就意味着“存在”和“一”代表不
同的事物。这样,“一存在”这个简短的陈述只意味着一拥有存在。
那么让我们再次陈述从“假定一存在”这个前提能推出的结
论。我们来考虑这样的前提是否必然不蕴涵一拥有部分这样的结
论。这个推论是这样的:由于我们肯定“存在”属于那个存在的一,
我们也肯定“一”属于这个是一的存在,由于“存在”和“一”不是同
一个事物,而是同属于一个事物,也就是说从我们假定的“存在的
一”可以推论它是一个作为整体的“一存在”, “一”和“存在”是它的
部分。所以我们必须分别谈论这两个部分中的每一个,不仅作为
部分来谈,而且作为一个整体的部分来谈。
因此,任何“存在的一”既是一个整体又有部分。
第 777 页
再分别取这个“一存在”的两个部分它的一和它的存在。
一决不能缺乏“存在”的部分,存在也不能缺乏“一”的部分。这样
一来,这两个部分的每一个分别都会拥有一和存在;任何部分都至
少由两个部分组成,按照同样的推论可以一直推下去。无论抵达
哪一步,我们总是拥有这两个部分,因为“一”总是拥有存在,而“存
在”也总是拥有一。这就证明了任何部分总是二,而决不会是
那么,以这种方式可以证明所谓“一存在”必定是无限的多。
我们也可以按另一种方式开始,证明如下:我们说一拥有存
在,这就是一之所以存在的原因,由于这个原因,这个“存在的一”
被视为多。现在仅仅考虑我们说的这个拥有存在的“一”本身,领
悟它与它拥有的存在分离的自身。那么,这个“一”本身仅仅是一
呢,或者也是多?请你考虑吧。这个“一”本身与它的存在必定是
不同的事物,因为一不是存在,但它作为一拥有存在。如果一与它
的存在是相互不同的,那么它并非由于本性是一而与存在相异,亦
非由于本性是“存在”而使这个存在是这个一以外的他物;它们之
所以相异乃是因为它们的本性是“不同”或“其他”。这样, “不同”
这个术语既与“一”不同,又与“存在”不同。
现在假定我们对这些术语作一选择,说“存在”和“不同”,或者
说“存在”和“一”,或者说“一”和“不同”。在每一情况下我们都在
选择可以说成“双方”的一对术语。我的意思是,我们能谈论“存
在”,又能谈论“一”。就这样,我们给对子中的每一个成员命名。
当我说“存在和一”、“存在和不同”、“不同和一”,以及其他各种可
能结合的对子时,在各种情况下我说的都是“双方”。所以恰当地
被称作“双方”的对子必定是“二”。如果一对事物是二,那么它们
中的每一个必定是一。把这一点运用于我们的术语。由于每一套
相都是一个对子,那么每一个术语必定是一。如果是这样的话,那
第 778 页
么当任何一加到任何对子上去的时候,总数必定是三。三是奇数,
二是偶数。如果有二,必定也有两倍;如果有三,必定也有三倍,因
为二是一的两倍,三是一的三倍。如果有二和两倍、三和三倍,那
么也必定有二的两倍、三的三倍。还有,如果有三的两倍和二的三
倍,那么必定有两倍的三和三倍的二。这样一来就有偶倍的偶数、
奇倍的奇数、奇倍的偶数,甚至有偶倍的奇数。如果是这样的话,
就没有什么数会遗漏了,如果说有什么数遗漏的话,那它必定不存
在。
因此,如果一存在,数也必定存在。
如果数存在,那么必定存在许多事物,而且确实有无限多的事
物存在,因为我们必须承认,可以证明无限多的数也拥有存在。但
若所有数拥有存在,数的每一部分必定也拥有存在。这样存在就
被分配到一个存在的多的所有成员,这些存在从最小到最大没有
一个会缺乏存在;如果认为任何存在的事物会缺乏存在,那确实是
胡说。这样,存在就在各种可能的从最小到最大的序列中被分布
在各个部分了;它还会被进一步划分为可能有的点,而这些部分的
数目是无限的。所以,存在的部分所形成的多是最大的。
还有,在所有这些部分中,没有一个既是存在的一部分又不是
存在的一部分。那么如果它是一部分,只要它还是,它就必定总是
某个“一”部分;它不会不是一部分。因此,一必定属于存在的每个
部分,无论这个部分是大还是小,都不会缺乏存在。作为一的一,
不能作为一个整体同时处于多处。但若一不作为整体,那么一必
定被划分为部分;只有这样它才能同时呈现于存在的所有部分。
进一步说,被分成部分的东西必定像它的部分一样多。所以我们
刚才说存在分布到最大数目的多个部分中去,这样说是错误的。
存在的部分不会多于被分割了的一的部分的数目,而是在数目上
与之相等,因为没有任何事物会缺乏一;二者会一直保持它们数目
第 779 页
直形、圆形,或两种形
上的相等。如此看来,一本身被存在所分割,分割后的部分在数目
上不仅是多,而且是无限的多。
因此,不仅“存在的一”是多,而且一本身也由于被存在所分割
而必然是多。
进一步说,由于存在的一的部分是一个整体的部分,一就其整
体而言,将会受到限制。因为部分被整体包含,而包含者必定是有
限的。
因此, “存在的一”既是一又是多,既是整体又是部分,既是有
限的又是数量上无限的。
那么,由于存在的一是有限的,它就有端点,并且如果它是一
个整体,它就有开端、中间和终端。一个事物不会是一个没有这三
者的整体;缺乏其中的任何一个,它就不再是一个整体。这样,一
有开端、终端和中间。但是中间只能与各端点距离相等。
所以,像我们所描述的一会有形状
状的混合。
如果一有这些属性,那么它既在自身中,又在其他事物中。
每一部分当然处在整体中,没有任何部分外在于整体。所有
部分都被整体所包含。于是一就是它自己的所有部分,既不会多
也不会少。一也是整体。同理,由于所有部分都处在整体中,所以
一既是所有部分又是整体,所有部分都包含在整体中,这个一必定
被一所包含。在此意义上,一必定在其自身中。
另一方面,整体并非位于部分中,所有部分也好,某个部分也
罢。
如果整体位于所有部分中,那么整体也要位于某个部分中,因
为如果整体不在某些部分中,它就不可能位于所有部分中。但若
某一个部分是所有部分之一,而整体又不在这个部分中,那么我们
就不能说它位于所有部分中了。
第 780 页
整体也不能位于某些部分中。如果整体位于某些部分中,那
么较大的会被较小的包含,而这是不可能的。
若是整体不位于它的若干部分中,也不位于它的一个部分中,
也不位于它的所有部分中,那么它必定要么在其他事物中,要么根
本不在任何地方。但若它不存在于任何地方,它就根本不存在,无
论它是否整体。由此还可推论,既然作为一个整体它不位于自身
中,它必定位于其他事物中。
这样一来,一作为一个整体位于其他事物中;一作为所有部分
位于它自身中,因此,一必定既在自身中又在其他事物中。
如果一具有这种性质,它必定既处在静止中又处在运动中。
一处在静止中,因为一处在自身中。因为,若是它位于一个事
物中,没有跃出那个事物,那么它就在同一个地方,亦即在它自身
中,始终位于同一地方的事物当然总是处在静止中。
另一方面,始终处在其他事物中的东西决不会位于同一处,因
此它决不会处在静止中,既然它不处在静止中,那么它必定处于运
动中。
因此,总是既位于自身又位于其他事物的一必定总是既运动
又静止。
进一步说,如果一具有上述属性,那么它必定既与其自身相
同,又与其自身相异,同样,它既与其他事物相异又与其他事物相
同。
任何事物与其他事物相连必定采取下列方式之一:或者是相
同,或者是相异;要是既不相同也不相异,那么它们必定是部分与
整体或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一既不能是它自身的部分,也不能作
为一个整体与作为一个部分的它自身相对。还有,一不会与一相
异,因此一也不会与它自身相异。
因此,既然一并不与其自身相异,也不与其自身有整体对部分
第 781 页
或部分对整体的关系,那么一必定与它自身相同。
再说,如果一事物所处的地方既与其自身所处的地方相同,也
处在它自身所处的地方以外的地方,那么它必定与自身相异;否则
它就不会处在一个不同的地方。但是我们已经看到这种情况对一
来说是真实的。一既在其自身中又在其他事物中。
因此,在这个方面,一必定与它自身不同。
再说,如果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相异,那么这个其他事物也必定
与该事物相异。一切“非一”的事物必定与一相异,一也必定与它
们相异。
因此,一与其他事物相异。
现在请作如下考虑:相同本身和相异本身是相互对立的。所
以相同本身决不会处于相异的事物之中,相异本身也不会处于相
同的事物之中。如果相异决不会处于相同的事物之中,那么没有
任何事物可以在任何长度的时间里在其中呈现相异,因为相异若
是可以在任何长度的时间里在任何事物中呈现,那么在这段时间
里相异就会存在于相同的事物之中。由于相异决不会存在于相同
的事物之中,所以相异决不会存在于任何存在着的事物之中,因此
相异既不处于“非一”中,又不处于一中。因此,能够使一与“非一”
不同,或者能使“非一”与一不同的不是相异。但若“非一”或一不
拥有相异,它们也不会由于它们自身的本性而相互之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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